“看起来他还挺健康的,”索密斯压低声音悠悠说道,“对的,先生。你是没看到他洗澡的时候呢,可有意思了;洗得可高兴了呢。”
这最后这位老一辈福尔赛早已起床,现在正在那一心一意地散步,在他的床和窗户之间的那约十二英尺的小距离之间慢慢地来回移动着。他低着头,方方的脸不再像以前那样光溜溜的,已经布满了白色的胡须,但可以看出已经尽可能地剪短了,方方的脸上下一般宽,头发和胡须一样呈花白色,没有胡须的皮肤则是纯黄色。他手里拿着一根结实的手杖,另一只手拉起自己那衣服的边,衣服底下可以看到他那常年不见阳光的脚踝和那穿了拖鞋的脚。他的神情仿佛就是一个闹脾气的孩子,专心致志地注意着自己没有得到的东西。每次走到头转身时,都要拄着拐杖拖一下,就像在说明自己完全可以自己走了。
史米赛尔大声地说着,才使索密斯想起来他耳朵已经聋了,倜摩西好像回到了小时候。
于是索密斯来到后房,静静地看着散步的倜摩西。
“他还是对一些事情很有兴趣吗?”索密斯问,也不再压低声音。
倜摩西先生在专心致志地散步,她实在不知道怎么才能唤起他的注意。索密斯如果想要看到他,就只能走到后房去。
“对啊,特别是吃饭和看他那遗嘱。看着他每天也不读只是翻来翻去,也是很有趣的呢。偶尔他也会问问公债的价格,然后我就会用大大的字体把它写在石板上。当然,每次我写的,都是他在一九一四年的时候看到的那个最后的价格。在大战爆发时,医生就告诉我们说别老让他看报纸。最初他还不同意,不过久而久之可能也就接受了吧,因为他也知道自己不能那么费神了。几位姑太太还在世的时候,他就经常标榜自己可是懂得保养精神的典范,其实这一点都不夸张。他还常常就这件事寻几位姑太太的开心,你大概也知道,她们一向都是那么的活泼。”
他不高兴地关上了门,撬起脚尖,静静地上了楼。走在楼梯上的时候,他四处张望了一下:看着那排得整整齐齐的东西,感觉似乎回到了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楼梯旁边的墙上被黄色的油漆纸铺满。走到楼上之后,他开始对着那四扇门犹豫起来。这个倜摩西到底会在哪扇门里面呢?他静下心来听着动静,耳朵里突然传来好像小孩子慢慢地拉着玩具的声音。他确定倜摩西一定是在这了,于是他抬起手敲了敲门,史米赛尔红着脸打开了门。
“如果我走进去,他会怎么样呢?”索密斯问,“他会记得我吗?你也知道,我还在一九〇七年海斯特小姐去世的时候,帮他立过遗嘱。”
吧,这可称得上是本色的上流生活标准,不管从什么方面谈起,都会发现,这肯定要比现在这个时代空洞的生活触动人心——当今社会,汽车火车满地跑,尾气遍地,女孩子穿得越来越夸张,露腿、露背等;可能所有的福尔赛都喜欢女孩子这样的穿着,可是这却完全背离了上流女子的标准,吃饭的时候两只脚不会好好放,踩这踩那,开口闭口不知道控制音量并且都是那些粗俗的话语——只要想到芙蕾有可能和这种人交往,他就觉得不寒而栗。还有一些年纪大一些的妇女,她们很凶悍很干练,虽然她们这么安静地生活,但他还是觉得不寒而栗。看看他这些老姑母们,尽管不是那么的开明,眼光也有限,甚至都不开窗户,但是她们对过去和未来很尊重,保持着应有的风度和样子。
“哦,这样啊,”史米赛尔怀疑地答道,“这我也不知道了。我想他可能记得吧。谁像他这么大的年纪还会有这样的精神啊。”
还有一座小三角式钢琴,擦得一尘不染,依然加着盖,用火漆严密地封着;这贴满了干海藻的册子是裘丽姑太的。带有金脚的这些椅子,远比实际看起来牢固得多。那张用红缎子做的长沙发摆放在壁炉的一边,以前安姑太喜欢坐在这个沙发上,安姑太之后就是裘丽姑太坐,她们俩都喜欢挺直腰板,朝着光坐在沙发上。壁炉的另一边的那把椅子,那可是这里仅有的一把堪称舒服的椅子,一般海斯特姑太会背光坐在这把椅子上。索密斯眯起自己的眼睛,仿佛看到了这些故人还像以前一样坐在这。似乎气息还是和以前一样,多种多样的料子、洗了很多次的花边窗帘、装有紫薄荷的袋子、蜜蜂标本。“对啊,”他想,“这是多么特殊的一个家啊,真的应该保存起来才对呢。”他相信!其他的人看到哪一个估计都会被逗笑
于是索密斯走了进去,待倜摩西转过身来的时候,大声地说:“倜摩西叔叔!”
书架里面的一整排陈列的是济慈、雪莱、骚塞、库柏、柯勒律治的诗集,还有拜伦仅有的一本《海盗》,和维多利亚那个时代的一些诗人的作品。很多家族的遗物,都被放在了那个暗红天鹅绒镶宝橱里:海斯特的第一把扇子,他们外祖父鞋上的扣子,三瓶用蝎子泡的酒,那根由叔祖爱德加·福尔赛在印度做贩麻生意时邮寄回来的象牙,一张鬼画符一样的黄纸条,真不知道写的到底是什么!墙上挂的几乎是清一色的水彩画,除了他送的那四张巴比松油画,看起来很有异国人的味道,并且真假难辨——有不少风格鲜明、具有些插图特点的画,《数蜜蜂》、《啊,乘船而去》,这是史悦辛送的那两张以指套戏法和箍衬裙为题材的佛里西【注:佛里西:1819—1909年,英国画家。】风格的画。这里大多数的画,索密斯以前都带着他那傲慢的兴趣看过很多遍了,还有一些亮晶晶的金框子。
倜摩西走到半路的时候,停了下来。
她们都在这呢!裘丽、海斯特、安、苏珊,简直跟小孩子一个样。史悦辛,蓝色的双眸,两额红红的,头发黄黄的,穿了一件白背心,简直惟妙惟肖。还有尼古拉,一只眼睛望着天,简直就像丘比特。直到今天回想一下,还是会觉得,尼古拉叔叔真的是有那么一个神态的,他的一生都那么了不起。他越来越觉得,画这些肖像的那个女子真的很有才华,小肖像也算是独树一帜的派别了吧,它受艺术变迁的影响甚小。索密斯走近客厅,他看着布满灰尘的屋子,本以为倜摩西都这么久没有下楼了,家具会蒙起来【注:在英国的风俗中,若主人不在家,家具要用布子蒙起来,倜摩西久不下楼,索密斯意味佣人也会这样办。】,看来佣人们是忽略了这个的。窗帘没有拉上,仿佛是他那些姑母在默默地等待。突然,他冒出了一个大胆的念头:等到倜摩西百年归老——这样说并无不妥吧——之后,这个房子也可以仿照卡莱尔【注:托马斯·卡莱尔:1795—1881年,苏格兰文人,其故居位于伦敦切尔西区切因街二十四号。】故居那样保存起来,挂上一块招牌,等人参观,这应该是他们这下一代的责任了吧。“维多利亚中期老宅,门票一先令,附送目录。”说实话,这说得算是很实在的了,这房子就是在伦敦也有很大可能是最古老的了。它可以完美地代表那个时代的风土人情,换句话说——索密斯觉得只要自己把以前送的那四张巴比松派油画拿回去,作为自己的收藏就可以了。墙壁是天蓝色的,窗帘是带有凤尾草图案和红花的绿色,铁炉子前面有个织锦屏风。桃花心木的古玩橱柜里边有很多有意思的东西,并且装了玻璃窗子,脚垫也是玻璃珠串起来的。
“嗯?”他说。
“乔治果然没有说错,这俨然是一座庞大的墓穴!”索密斯心想。看完了书房,他来到楼上。走到楼梯转角的时候,他停了下来,看着那几个放有蜂鸟标本的盒子。他记得这是他小时候最喜欢的东西,直到现在看着还是那么崭新,几根铅丝把它吊在潘巴草上面。他想,如果说现在自己打开这个盒子,怕是这些蜂鸟瞬间会坏掉,也不会发出什么声响。这个东西似乎没有拍卖的必要。他突然记起他六岁的时候,亲爱的老安姑太就带他到这,对他说:“看看,小索密斯!这些蜂鸟很漂亮吧!”他还记得,自己回答她说:“虽然很美,可是姑姑,它们都不会叫的!”他可以清楚地回忆起自己当时穿了一件有青色领子的像是黑丝绒料子的衣服!安姑太那梳得整齐的头发,细长的温暖的手,带有点严肃笑容的脸上有一个尖尖的鼻子——她可真算得上是一位体面的老太太!他来到了楼上的客厅的门口。客厅门口两侧挂了一些小肖像。这是他一定要买回来的东西!肖像上是他的四个姑母,他的三叔史悦辛年轻的时候和五叔尼古拉小时候的样子。这些小肖像是大约在一八三〇年的时候,由一位和家里关系很好的年轻女子所画,在那个年代小肖像很精致,而且可以保留很长时间,仿佛在象牙上画的。自己以前就经常听到家人说起那个女子,无疑都是在说:“真是一个有才华的女孩子,她很喜欢史悦辛,只可惜年纪轻轻就死于肺痨——所以,大家都说她和济慈【注:济慈也死于肺痨,才26岁。】一样。”
“索密斯!”索密斯在伸出手时大声地喊道,“索密斯·福尔赛!”
一路从饭厅来到倜摩西的书房,感觉分外陌生,似乎对于它的记忆一点都没有。索密斯兴趣盎然地看着这从上到下密密麻麻的书籍。这边似乎全是和教育有关的书,全部是四十年前倜摩西自己的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多的一种书有二十多本。索密斯打量了一下书名,不由颤动了一下。中间这一面墙壁的书,居然和自己父亲在公园巷的书房里摆放的所差无几,看到这相似的书,他似乎可以想象出一个画面,那就是詹姆士和他的小弟在同一天买了相同的书回家。他看见第三面墙的书时突然激动起来,想来这肯定是倜摩西的最爱了,其余的书似乎成了陪衬。他看见第四面墙的窗子上都挂着厚厚的窗帘,一把带有桃花心木读书架的椅子放在窗前,一份颜色有些旧的《泰晤士报》放在读书架上面。上面的日期是一九一四年七月六日,也就是倜摩西不再下楼的日子,似乎在准备着迎接大战。他感觉,这份报纸直到现在依然在等待着倜摩西。一个大大的地球仪陈列在一个角落,这上面的世界对于倜摩西来说是完全陌生的,因为他一直觉得除了本土之外,一切都是虚无的,尤其是海洋更是让他厌恶。记得那是一八三六年的一个星期天的下午,他和裘丽、史悦辛、海斯特和海蒂·契斯曼一起搭了一艘船,结果他晕得很严重。说来这也怪史悦辛老是想着四处玩,结果也晕船了。对于这件事情,索密斯清楚得不能再清楚了,原因在于在这过去的日子中,这些人将这件事起码讲了五十遍。他慢慢来到地球仪前面,抬起手轻轻地转了转它,那东西发出吱吱的声响,转动了约莫一英寸,就看见了一只不知道死了多久的“长爪老爹”【注:长爪老爹:英语中对于住宅中长爪蜘蛛的俗称,犹如中文的“蟢子”。】 趴在了北纬四十四度上。
“不是的!”倜摩西自言自语道,他鼓捣了一下他的手杖,继续散步。
人们一般都不会把伤感显露于人前,索密斯觉得自己如果在这满载了很多回忆的房子里面待着,说不定会有些特别的感受。史米赛尔兴高采烈地上去通知倜摩西以后,索密斯就来到了饭厅,仔细闻了一下。他觉得这根本不是什么老鼠的味道,应该是烂木头的味道,所以他去看了看护壁板。倜摩西都这么老了,实在不知道有没有必要重新粉刷一下这个壁板了。在整栋房子里,可以说这间饭厅一直都是最时尚的,索密斯的脸上泛起了一丝隐约的微笑。护壁炉是橡木的,墙壁是深绿色的,天花板的下面用链子垂吊着一个金属架灯,还有很多梁柱在下面。饭厅挂的所有的画,都是倜摩西用很少的价钱在六十年前从一个拍卖行买来的,——其中有斯尼德斯【注:斯尼德斯:1579—1657年,佛兰德斯画家,擅长静物画。】 三张,画的都是静物,还有两张分别画了一个漂亮的男孩和一个漂亮的女孩的钢笔画,仔细看可以看到“J·R”的签名。这个签名,倜摩西一直猜测是“约书亚·雷诺兹”【注:约书亚·雷诺兹:1723—1792年,英国画家,擅长肖像画。】的缩写,但是索密斯仔细分析了这两张画之后,肯定了这是约翰·罗宾逊的作品。还有一张有待确认的,据说是摩兰德【注:乔治·摩兰德:1763—1804年,英国画家,擅长画乡村景物。】的,画的是在给一匹白马钉蹄铁。深红色的天鹅绒材质的窗帘,一共十把颜色很深的桃花心木做的高背椅子,每张椅子上都配有一个和窗帘一样材质和颜色的垫子,地毯来自土耳其,还有一张和那十把椅子配套的餐桌,在这个小屋中感觉很是突兀。这完全就是索密斯记忆里的屋子,似乎一点都没有变化。他注视着那两张钢笔画,暗暗在心里决定:“自己一定要在拍卖时买下它们。”
“好像没什么用。”索密斯说。
“不那么麻烦了,你去告诉他就好,”索密斯说,“我自己待着就可以了。”
“的确,先生,”史米赛尔沮丧地回答。“你看,他就是这样专心的,同一个时间就只能做一件事情,现在没散完步,就只能一心一意地散步了。我猜他在下午的时候肯定会向我询问,你是不是来看了煤气,想要跟他说明白一件事是很不容易的呢。”
“真是太好了!”她说,“不如先让厨娘上去通知他,我陪你先转转?”
“我说能不能找一个男护工来照顾他?”
史米赛尔的脸突然一下子红了起来。
史米赛尔双手交叠到一起说,“男人!那可不行,我和厨娘两个人完全可以了。如果屋子里突然冒出一个陌生人,估计他会崩溃的。姑太太们也一直都不乐意用男佣人的。再者说,我们照顾他还是挺骄傲的呢。”
“史米赛尔,现在是不是方便,我想去看看他,看他有什么要交代的。”
“医生应该有来例行检查吧?”
“不是的,他还是会起来的。每天早上,他都会起来在床和椅子之间活动活动,好像并不是为了呼吸什么新鲜空气,只是为了活动活动筋骨,可这其实是挺危险的。但是他觉得挺自在的;现在他每天都要看看遗嘱,好像那个遗嘱已经成了他的精神支撑了呢。”
“天天一大早就过来,因为来的次数多了,所以诊费也有了优惠。倜摩西先生早已经接受了他的存在,但是不会理会他,只是伸一下舌头给他。”
“他现在每天都在床上吗?”
“嗯,”索密斯说,转身想要离开,又说,“他这个样子,我很难过。”
“这样啊,让我想一想有什么需要你帮忙的。想来想去好像就有一件事,因为倜摩西先生好长时间都没有在饭厅吃饭了,所以饭厅里根本就没有什么吃的,但是不知道怎么就有了老鼠的气味儿,我们想了很多办法,最后都徒劳无功。它们总能让人疯掉,不知道从哪里就突然冒出来了。”
“唉,先生,”史米赛尔着急地说,“你可不要这样想啊。现在的他不劳心不费力,每天活得都很轻松自在,还很高兴呢。我和厨娘都觉得,他变得可是比以前更男人了呢。他每天的活动比较单一,也就是散步、洗澡或是吃饭。如果没在散步洗澡,那一定是吃饭或是睡觉了,就是这么简单。身体上没有疼痛,心里也没有什么牵挂,什么也没有。”
“确实是这样,“索密斯嘀咕了一句,史米赛尔似乎比以前啰唆了。“我就是来看看能帮上什么忙。”
“嗯,”索密斯说,“说得挺在理的,我这就下去了。噢,还有一件事,我得看看他天天鼓捣的那个遗嘱。”
“其实我们还是让他像往常一样躺在床上,我和厨娘待在酒窖里,然后把电铃也通到了地窖,只要他一按铃,我们就会知道他在叫我们。那时候我们觉得,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察觉到在打仗,所以我跟厨娘说,只要他叫我们,我就会马上上去,不然被那些女主人察觉到,倜摩西先生一直摇铃,却没有人管就不好了。没想到的是,他睡得十分安详,根本没有察觉到。还有一次空袭在白天,庆幸的是那时候他在洗澡,否则以他那喜欢看窗子外边的习惯,肯定会被发现的。所以,真感谢上帝。”
“先生,这我得找一个合适的时机才能拿到。那份遗嘱在他的枕头下面,他在那活动的时候,我过去他一下子就看到了。”
“哦!”索密斯说,“那当时你们是怎么处理的呢?”
“我只是想确认一下是不是我帮他立的那个遗嘱,”索密斯说,“你找一天看看那上面写的时间,然后告诉我。”
“他都这么大年纪了,每天还都能过得这么开心,是很难得的。他也真是一个了不起的人。那天我还跟达尔提太太说,如果福尔赛小姐【注:安姑太,这是对她的长女身份的正式称呼。】 、海斯特小姐和裘丽太太能看到他到现在还有那么好的胃口,一定会非常欣慰的。只有一点不太好,那就是他耳朵聋了,不过这对他来说也未必是件坏事。正因为耳聋,他能够在遭受空袭的日子里照常生活,不然的话,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呢。”
“好的,先生。不过我觉得就是你立的那张,因为我和厨娘只做过那一次见证的,还签了我们的名字呢。”
“他现在还好吗?”
“嗯,是,”索密斯说。他记得这件事。史米赛尔和厨娘珍妮那属于正式见证,只是遗嘱没有给她们留下任何东西,目的只是希望她们能够好好照顾倜摩西。他也知道这是谨慎得有些过了,但是这是倜摩西的意思,而且说到底,她们已经从海斯特姑太那得到很多了。
当索密斯看到史米赛尔的时候,嘴边不由泛起了一丝微笑,史米赛尔依然穿着一九〇三年外出时学到的流行装束,穿着高高的束胸,直到腋下。虽然因为这个装扮,她被裘丽姑太和海斯特姑太教训了很多次,可是仍旧一穿就是这么多年。她也算得上是佣人中最尽心尽力的了,很少见的。她笑着对索密斯说:“难得!这不是索密斯先生吗?好长时间都没有见过你了呢!还好吗?倜摩西先生要是知道你来看他,肯定会高兴得不得了。”
“好吧,”他说,“史米赛尔,再见!好好照顾他吧,他要是有什么要交代的,记得帮我记下来。”
所以,即使索密斯在“画廊邂逅”的第二天走在去帕丁顿车站的路上,他都没想到真的要去见倜摩西本人。但是,当他抵达倜摩西的那座房子,站在翻新了的台阶上,面朝南迎着阳光时,心中却有了微微的颤动。以前,有四个福尔赛都在这住过,如今只剩下倜摩西一个了,索密斯以前也来过这很多次,来来回回,把家族的舆论淡化或者是带走。他感觉这个房子已经不属于这个时代了,它是上一辈的房子,属于他们才对。
“好的,索密斯先生,我知道怎么做。今天你能过来,可真是难得呢,估计厨娘知道了也会很高兴的。”
在福尔赛家人的眼睛里,这个房子就像装着一剂中药丸子的盒子,一层又一层,把倜摩西裹在最里面。家族中的很多人都在说,现在见他一面挺不容易的,这些人大多是不怎么愿意出门,百年难得一遇地出来一次,看看这个在世的叔父。弗兰茜就属于这类人,她似乎已经把自己从上帝手中解放出来了,坚持认为自己是无神论者,尤菲米雅把自己从老尼古拉手中解放出来,威尼弗列德·达尔提也从那位“头面人士”手下解放出来。换句话说,目前是所有人都解放了,起码每个人都是这么认为的——只是大家眼中的解放多多少少有些不太一样。
索密斯和史米赛尔握了握手便下楼去了。走到帽架时驻足了很久,想起以前自己不知道往上面挂过多少次帽子。“难道这一切就这样成了回忆吗,”他想着,“可怜的老头,都过去了,只能又重新开始了。”他静静地听着,想着倜摩西那散步的声响说不定会传下来,又或者是突然出现一张衰老的脸,伴随着一个苍老的声音说:“亲爱的索密斯来了呢!刚刚我们还提到你了呢!”
在伦敦有这样一些人家,居住在其中的灵魂已经随时间离去,而徒然留下躯壳空空矗立在那里。但倜摩西位于湾水路上的家却不会如此,因为他的身体中还是有灵魂存在的,史米赛尔也尽量保持着屋子内原有的气氛。由于通风透气的次数比较少,所以屋子中充斥着大量的樟脑和波得酒的气味。
可是什么也没有,唯一感觉到的就是一股樟脑味和那被阳光照出的浮尘。这所年代久远的房子,简直成了一座墓穴!他离开屋子,朝火车站赶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