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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似是故人来

“为何不来找我?我也能担当一点,虽然发生了那些事,我还是愿意帮你的。”

“谢谢,是这样的。”

她嘴角飘过一丝微笑,没有吱声。

“你现在肯定过得很舒服吧?”他略带讽刺。

“不管怎么说,你始终还是我的妻子。”索密斯说。真要命,自己为什么要这么说啊?他到底想表达什么?他当时和之后都不知道那是什么原因,太可笑了!说这种荒唐的话。但话是收不回了,而且让伊莲有了一种让人意想不到的激烈反应:她蓦地站了起来,好长时间都没动一下,只是盯着他。他看到她的胸脯急剧地起伏着。然后,她转过身去,打开了窗户。

索密斯咬牙切齿地盯着她,刚开始发现她没变,其实她确实变了。那种变化不是外表,不是脸——因为她的脸比以前更美了,也不是腰身——腰身变得更丰满了一点。她的主要变化是在精神上,现在,她有些地方给人的感觉是更加激动及勇敢,过去的她仅仅是消极地反抗他。“哼,都是佐里恩大伯害的,给了她一笔钱!”索密斯在心里不快地想道。

“你打开窗子做什么?”索密斯大声责问她,“你穿这种衣服,小心着凉!我没那么可怕吧!”说着,索密斯不自然地干笑了两声。

“我想你不会相信我说的任何话的,但是那些的确是事实!”

她也对他报以讽刺的笑,虽然很轻微。

“都已经十二年了!你以为我会相信你说的吗?”

“我这是习惯!”

“我能说的都跟你说了!”

“这确实是你的习惯,这么多年了,”索密斯话里带着恨意,“关了窗子!”

伊莲的声音既有节制、又有力度。但她的身体摆着一副防卫的姿势,这倒帮了索密斯的忙,让他能继续说下去了。本来,对她的那些回忆让他无法下定决心,而现在,看到她居然这么提防着自己,他想起了此行的目的。他冷冰冰地说: “如果你不介意,我请你告诉我一些事情,这样我就可以着手此事。毕竟,还是要按法律办事。”

于是,伊莲又关了窗子坐下了。索密斯觉得这个女人——他的妻子——相比以前,身上有了一种力量,在她坐下的那一刻,他就觉察到了。这种力量由内到外自然地迸发出来,就仿佛穿了一身厚厚的护甲,无所畏惧!索密斯不由自主地走上前去看她,离她非常近,妄图通过她的脸部表情来发现她的破绽。她直视着他的眼睛,没有一丝退缩。就在那一刹,他的心忽然剧烈跳动起来,天啊!多么清澈的褐色眼睛啊,她的皮肤还是那么白,她的头发火红火红的像琥珀一样,露出来的肩膀白得像雪。他觉得这种感觉真的很怪——他本来应该恨她啊!

“我同意,我从来就没有反对过。”

“伊莲,你跟我实话实说吧!离婚于你于我都是好事。可是,当年的事情已经过时了!”

“那你的想法呢?”

“我已经全跟你说了。”

“你要谈的,你堂哥都跟我说了。”

“你不会是想让我相信,这么多年来,你一点事情都没有发生,没有找其他人?”

“嗯,我想跟你谈一谈。”

“没有。所以你还是去自己身上找找吧!”

“是吗?你今天过来有事吗?”

索密斯被她的这个回答呛得很难受,他在钢琴和火炉之前来回走了好几趟,跟以前遇到难处理的事情时,在他们的家的客厅里来回踱步的样子一样。

“你还和以前一样。”他吐出一句。

“当然不行!”他说,“当初可是你背叛我,理应你——”

他在身旁找了把椴木椅子坐下,他发现椅子坐垫也是银色的。

她雪白的肩膀耸了一下,无力又含糊地说: “对,但当初你干什么去了?你以为那时你找我离婚,我会犹豫吗?”

她离开钢琴。走到窗户旁边,心情沉重地坐在了一张椅子上。并将两手放在膝盖上,紧紧握在一起。光线照在她身上,索密斯打量着她的脸、眼睛和头发,真是奇怪,她和他记忆中的一模一样,还是惊人的美。

他不踱步了,站在那儿盯着她,眼里充满了好奇。这么些年她都是一个人!他开始疑惑这个事了:平日里就她一个人?那她怎么过来的?而且自己为什么当时不跟她离婚呢?他一边盯着她,一边想着这些,再一次,他感到她从来就没了解过他,一直都对不起他。

“多谢关心,请坐!”

“你为什么不能好好地当我的妻子呢?”他问道。

“原谅我奇怪的到访,你还好吧?”

“是的,嫁给你已经是一个错误了,我已经受够了惩罚了。我觉得你肯定还是有办法吧!你想怎么弄就怎么弄,不用顾及我的脸面,我已经什么都不在乎了。现在你还是回去吧!”

关于两人再次相见的这个场景,索密斯不知道幻想了多少次,也准备了各种台词。可是,那些准备没有任何的效果,他此刻再也说不出话了。因为他实在失算了,这个女人,曾经是他热烈想拥有,完全占有过的人,十二年后他再次面对她,竟仍然使他方寸大乱。他曾以为自己面对她时,会像生意人和法官那样。但现在他发现,让他不安的,似乎并不是一个普通女人,也不是一个行为让人不齿的妻子,而是来自他自己内心和外在的一种虚无的力量,看不见摸不着,面对这些,他无计可施,只能在心里自我解嘲地笑笑。

这句话让索密斯感到一种挫败感,他觉得一股冷气扑面而来。他甚至觉得自己没了任何辩护的权利,还有一种他自己也说不清楚的东西!他下意识地从旁边的火炉架上拿起了一个瓷碗,他就这么来回翻看着。

“是你!”伊莲低声说了一句。

“罗威斯托夫特瓷,”他问,“你怎么搞到的?怎么感觉这个和我以前在乔伯生拍卖行里买的那个一模一样?”突然,他想起来了,很多年前,两人曾一起去买瓷器,这些回忆仿佛就盛在这只碗里,他拿在手中,承受这回忆带来的痛苦。伊莲的话将他拉回了现实。

待索密斯走进去后,他发现里面仍然是一片银灰色。他看见了那台椴木小钢琴。她此刻已经站起来了,身子靠在钢琴上,一只手还摆在琴键上。她突然按了一下琴键,响起了一阵刺耳的乐声,停留了一会儿,她这才拿开手。伊莲穿着一身黑色礼服,额上罩着薄纱。索密斯脑子中好像没有关于伊莲穿黑衣服的记忆,他觉得奇怪,家里只有她一个人,而她还穿着礼服。”

“你把这瓷碗拿去吧,我不要这个东西!”

女佣进去后,他一个人在窄小的穿堂东张西望:墙上有一个挂着的烛台,罩着一个珠灰色的罩子,里面透出暗淡的光。包括墙壁和地毯在内,整个屋子都显得灰蒙蒙的,让那些墙壁围着的中间的空间显得那么的阴森惨淡!他只能一个人可笑地想道: “待会儿进去的时候,我是穿着大衣,还是脱掉大衣好呢?”正在这时,钢琴声停了,女佣走出来,在客厅门口招呼他: “先生,请进!”

索密斯把碗又放回火炉架上。“握握手可以吗?”他说。

“告诉你们太太,我是福尔赛先生。”索密斯说,“她会见我的。”他之前就想好了,伊莲肯定以为是佐里恩来了。

伊莲的唇边露出一丝的冷笑,还是伸出了手。他热情地牵住了她的手,可是这手非常冰凉。“这女人是水,不,这女人是冰块,是一块永不融化的冰块!”即使他心里这样想,可是,她的体香和衣服上的香味依旧在诱惑着他,让他的心神游荡。但是她心里掩藏不住的柔情,从来不曾给过自己。现在尽管挣扎,却还是能感受到它们的存在。

开门的是一名女佣。

他一句话没说,掉头走了。转眼之间,就已经离公寓很远了,连马车都忘了叫。这个心灵受了重伤的人快步地走在街上。道路空荡荡的,冰冷的河水在缓缓流动,树叶在地面厚厚地铺了一层,看到这一切,他心里倒舒服了一些,此时,他心乱如麻,感觉自己好像在生气,却又觉得自己犯了错,而且还没意识到这些错误的后果。一个念头忽然一闪:如果伊莲当时说“请他住下来”而不是说“请你走吧”,那结局会是怎样呢?啊,看来,在多年的离别和憎恨之后,她那如同诅咒一样的美丽还是在那里等着他,只要它轻轻地一挥手,或者只要轻轻地触碰他一下,就会马上骑到自己脑袋上去。“我真是个蠢货!我去那儿自取其辱吗?”他在心里骂着自己。“一点效果都没有,谁能想到呢?我可从没想到会——”偏偏这个时候,他又想起多年前两人刚结婚的时候的场景,记忆也来残忍地开自己的玩笑。没想到,她到现在还这么美丽——这种曾经属于他并且他早已熟稔于心的美——她不配拥有这种美丽!他对自己这种如此顽强的爱慕之情感到忿恨。要知道,通常情况下,没有任何一个男人会再去见这样的妻子呀!这是她自作自受的!这个坏女人,她毁了他的一生,践踏了他的自尊,搞得他到现在还没有儿子。可是,为什么,仅仅见了一次面,而且她的冷落倔强并未有丝毫改变,但为何还拥有能让他再次为她屈服的力量呢?她的魅力也太大了,可恶!这十二年来,她自己说自己一直洁身自好,肯定是波辛尼那个讨厌的家伙这么多年来一直还占据着她的心!想到这里,索密斯不知道自己现在到底是该高兴,还是该难过!

到了切尔西河滨道,他从马车上下来,走到了老教堂那边。索密斯其实并不知道伊莲的具体住处是哪幢,只知道伊莲住的是公寓。后来,在一幢很大的房子的后边,他找到了她,他看到了门牌的名字: “伊莲·黑隆太太”。黑隆,果然是她!伊莲居然用回了娘家的姓氏!这让他觉得很耻辱,非常气愤。索密斯退到街上去望了望伊莲的房间,看了看二楼的窗户,发现最角边有一间房子的灯是开着的。而且,房间里还传来一阵钢琴声,想必是伊莲在弹钢琴吧!其实,他从来就不喜欢音乐,在以前的那些日子里,他还暗自憎恨音乐,因为那时候伊莲经常利用钢琴来作为她的庇护所,而自己则对音乐一窍不通。这么多年,他内心积压着的、克制着的爱与恨同时爆发出来了,音乐更是让他的脑海里再现这些痛苦的回忆。钢琴声说明了伊莲此刻就在家里,他敢百分百肯定能够见到她。可是,他却定在了那里,开始犹豫不决。他紧张得有点发抖,而且口干舌燥,心跳加速。“我没有什么可以感到害怕的!”他对自己说。突然,他那律师的头脑开动了,他觉得自己是不是太笨了,是否应该带着佐里恩一同来呢,因为他好歹是她的委托人,这样也显得正式一点。可是,这个佐里恩一直都站在伊莲这边,来了反而对他不利。所以,绝对不能让他来!于是,他又走进大门,一步一步缓慢地上了楼梯——好使他剧烈跳动的心平静下来。他按了门铃。门打开的时候,一股从久远的岁月里飘来的而且非常熟悉的香味穿越时空,传到了他的鼻子里,牢牢地抓住了他的一切感知。这种香味!就是以前他自己经常进出的客厅,就是他自己的房子里特有的香味啊——混合了干玫瑰叶子和蜂蜜的香味!

在临近俱乐部的地方,他终于站住脚了,买了份报纸看。头版头条的标题就是: “布尔人不承认英国的宗主权!“宗主权吗?”索密斯想,“就和她一样,在法律上,我还是拥有对她的宗主权的,只是这个女人一直不承认而已,在那破公寓里住着,鬼知道她住在那个破烂的小公寓里是不是寂寞得要死呢!”

于是,那个星期二的傍晚,他去俱乐部吃完晚饭就出发了。毕竟去面对这样一件事,确实需要很大的勇气,但不需要准备得很仔细。除开他的出生和那次行动【注:指同波辛尼打官司一事。】 ,这算是他生命中的大事了。他选择晚上去伊莲那里,一是他觉得晚上她在家的可能性比较大,二是晚上比白天更容易下决心,不成的话还可以喝杯酒给自己壮壮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