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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犯 Killers

他撑着墙努力要坐起来。我不想碰他,但还是忍不住伸手去提他衣服的前襟,结果那朽烂的布片一扯就撕脱了。

“你疯了吧?”我跪蹲在他身边,“到处杀人的就是你,我应该立即杀了你。”

“你真是臭得要命,再说,我凭什么认定你不会杀我呢?你杀了那么多人。”

“让我躲一躲,就今晚,天亮就走。”

“我没有武器。”

旁边就有椅子,可他竟身子一歪栽倒在地,最后平躺在我家磨得光滑的油地毡上。既然他还眷恋打仗,我应该趁现在有机会立马杀了他。他浑身腌臜恶臭,仅凭这点我差不多就想弄死他了,我原以为老妈去世之后我已不再需要收拾这种乌七八糟的闹心场面。

“脱了。”

“你是敌人,而且都半死不活了。”

“什么?”

碎布拼接的帽子,底下披着凌乱的长发。看不出他本来就是棕色皮肤,还是被风吹的,或太阳晒的,或泥土染的。他嘴唇周围长了一圈胡须,有点花白了;眼睛是敌军典型的黑瞳,眉毛也像他们那样粗。他缺了颗门牙,如今这也不是稀奇景象,因为没人能补。他棕黑的皮肤泛着乌青,黑眼圈浓重。要是他硬说没病,那真是太不关心自己的身体了。

“把你这身脏衣服脱了。我把它们烧掉,再给你打盆水洗洗。”(顺便检查他到底有没有武器。)

我夸张地转身,去客厅用打火石点上了灯,其间一直背对着卧室门。我听见他进了客厅,才转头仔细打量他。

他没有力气脱衣擦洗。我讨厌碰他,但还是替他代劳了。我已经习惯了这些事,老妈只剩一口气的那段日子也是又脏又臭。(最后我给她的房间撒满松针,仍然于事无补。)我以为我再也不用做这种事了。我以为我自由了。但是,好吧,又来一次。我给他洗完澡,给他穿上哥哥的旧衣服,然后……然后怎么办呢?如果我杀了他,全镇人都会心存感激。

我的手指抚过刀的轮廓。“我去点灯了。”

至少他的肉体与老妈全然不同,精瘦、强健、体毛浓密。这点区别还是挺不错的。要不是他这么难闻,我一定会乐于照料他。嗯,其实我挺乐意的。

(我想哥哥也发过这样的誓。)

整个过程中他都半昏不醒。

“我宣过誓,要战斗至死。”

我把他的衣服丢进家里的小炉子烧掉了。在我给他洗完澡,喂他喝了肉干蛋花汤之后。我一直在想:为什么要在他身上浪费一个鸡蛋?喝完汤他就立马睡着了,顺着墙滑下,再次平躺在地,与其说是睡觉,倒不如说是昏倒。

“为什么?家里就我一人。再说外头已经不打仗了,战争都差不多结束了。”

我决定为他剪发剃须。他绝不会被惊动。如果他神志清醒些,我会询问他是否留点儿唇髭或山羊胡子,不过他昏迷了我也挺高兴,正好随心乱剪,尝试不同的发型,不同的鬓角,越来越少的胡须,直到完全剃光。头发也是,我下手比原本打算的重得多,可是有什么关系呢,他早晚是个死人。

“别点灯。”

不管怎么摆弄他的头发和胡子也打扮不出一个大帅哥,虽然中途有段时间理出的造型还行——胜过最终的效果。须发终于修剪完毕,我手艺不好,像狗啃的一样。胡须剃去的位置露出了苍白的皮肤,被帽子遮住的前额同样是苍白的,只剩眼睛下方的脸颊上横着一道被太阳晒出的棕黑。我喜欢他的阳刚,尽管他长相丑陋。我不在乎他的缺牙,在牙齿方面我俩可谓同病相怜。

“出来吧,来客厅里。我点上灯,给你弄些吃的。”

我靠在饭桌上睡着了,其时我正在思考要怎么杀他,以及思索人心是如何转变的——换作是从前,我根本不会起杀人的念头。

我后悔没有先点灯。我原本指望借助月光照明,但这间屋不怎么亮敞。他是我哥哥的可能性仍未排除——浑身脏污,长须乱发,和所有战士一样成了疯子。

早上,他似乎好些了——已能在我搀扶下跌跌撞撞地行走,先去屋外上了厕所,然后回到我哥哥的房间。见他不停摸着自己的脸和头发,我便在穿衣镜前停下,让他好好看看。他的表情顿时充满震惊,就像一只浑身湿透的猫,或者被拔光了毛的鸡。

“你病了?”他的声音病怏怏的,我猜,正因如此他才会出现在这里。

我连忙说:“抱歉。”我真心感到抱歉……为任何一个被我剪掉头发的人。其实他应该高兴我没有割断他的喉咙。

他发出呻吟。

他盯着自己看了好一阵,然后说了句“谢谢”,语气真挚。我这才意识到,我已为他换上了最好的伪装。他曾说:“让我躲一躲。”我达成了他的意愿,现在不会有人把他当作野人了。

我立即想到,哥哥不可能进老妈的房间,而是会待在自己那间屋里,何况主卧室里依旧萦绕着死亡与将死的气息。即便心知不可能是他,我还是唤道:“克莱门特?快出来吧。”

我扶他到哥哥的床上半躺下,给他背后垫上枕头,又端来牛奶和茶。他的状态好多了,我不禁思忖……如果他命大死不了,我得想想该怎么处置他。

他蜷缩在老妈卧室的大床与床头柜之间,我只能看见他的帽子,拉得很低,整张脸掩在阴影里。我还看见他裤子破洞下露出的膝盖,比他的脸要清楚多了。

“你叫什么名字?”

我能听到他的呼吸,声音里仿佛充满了恐惧。一个如此恐惧的人会很危险。

他没有回答。其实他不管自称叫什么我都会相信,也好称呼他。

未见其人,先闻其臭。我把小刀藏进袖子,便于随时滑入手中。

“说个名字就成,你叫啥我都不在乎。”

门四敞大开,地板上积满了沙子。他就不能关上门吗?他是个什么家伙,莫非不晓得如今沙尘暴和尘卷风比从前频繁多了吗?话说这也是我们搬往山上的另一个原因——躲进山林,避开沙尘的袭扰。

他想了想,然后说道:“贾尔。”

我钓到一条鳟鱼。我得用古法生火,火柴已经绝迹。我总是随身带着一把枯洋苏草的纤维,便用它引火烤了鱼吃掉。等到天黑,半月升上天空,我蹑手蹑脚溜回家里,就像那些疯子一样。

“改成乔。”

我打点好背包假装出行,避开所有村民的视线。村外是荒野岩石地,有许多地方可供躲藏,没人会知道我并未走远。我的背包几乎是空的,里面装了瓶辣椒粉。这些日子辣椒很难得,我存了一些用作武器。我在靴子里藏了一把小刀,腰间别着一把较大的匕首。山间的溪涧不再有人养鱼,但还有野生的鱼类,尽管数量比从前少了许多。我带了鱼线和鱼钩,今天就能用上,不必走太远。

我不信任他。识相的话,他应该早看出来只有我能保证他的安全,尽管这年头人人都已麻木了。

说不定我能就地逮住他,他极有可能藏身于村寨边缘——并往我窗子里偷看。我可以设个局诱使他进我屋里。他偷看一定是有原因的。

“大家早就厌倦战争了。”我砰的一声使劲放下茶杯,茶水洒了出来。“你没发现吗?”

事实是,孑然一身、了无牵挂的我有些无所适从,不知该如何过活。我爱去哪儿都成,爱做什么都行。我应该主动去搜寻那个杀人犯,还有谁比无所事事的我更适合这项任务呢?

“我宣过誓,要战斗至死。”

“那我干脆去找那个不停杀人的疯子。”

“我打赌你连哪方是哪方都搞不清楚了。以前也差不多。”

“就算你找到他,他也不会回来的。”

“是你们让地球变热的,不是我们。是你们,你们的贪婪。”

“如果我哥过来,麻烦告诉他,我出门到他爱去的地方找他去了。”

我顿时怒不可遏,自从哥哥离家之后我还未如此动怒过。“地球变暖主要是它自身的原因,以前它就变暖过,你明明知道。再说,战争早就结束了,反正我们这方已经撤出了。杀那些疯子根本没有用处。你这个疯子!”跟疯子理论固然没用,但我还是继续说道,“你们这号山人都是疯子,净会惹麻烦。”

其实他的情况可能没他说的那么好。我们留下的这些人基本上不结婚,也没有机会结婚,男人都走光了。他可以娶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但他没那么做。他住在商店后面的一个棚子里,居室杂乱,身上总是臭烘烘的,即使商店就在水渠旁边。此外,他脾气暴躁,一般人可习惯不了。

他默默地听着……也许听进去了,也许只是没有气力还嘴。

“我运气好,从没见过真正的恐怖场景。”

“我去抓只兔子咱俩吃。你要是想继续惹麻烦的话,趁我回来之前赶紧消失。”

“你也打过仗,怎么你就没事,而其他人差不多全疯了?”

我离开了,留他一个人与我的砍骨刀和辣椒粉做伴。我猜他的十字弩就藏在不远的地方,不如给他个机会展示真面目吧。

“啊,又来了。他想进门还不是随便进。”

我挨个查看早些时候到山下镇子里布置好的兽夹。这里已经成了鬼镇,唯有我不时下来看看。通常我只在凉爽的日子里下山,但这种情况很少出现,今天的气温就肯定大大高于华氏110度。如今整座山谷的冬季炎热如死亡谷的夏季。

“我觉得在我窗外偷看的就是他。”

我在下头捕捉的其实是老鼠。我们把这种新型食粮讳称为兔子,虽然大家对它的名称早已无所谓了。

这我早已知道。

我捕到两只足有猫那么大的大黑鼠,它们比小棕鼠招人偏爱,因为肉多得多。(好像老鼠的体型一直在增长。)它们被我的兽夹夹断了脖子,不用费心再杀一刀。我把它们的尾巴拴到腰带上,在镇里稍微逛逛,希望能捡到被人漏下的宝贝。我找到一枚25分硬币,揣上了它,尽管它如今一文不值。也许派尤特人愿意换去做首饰。我刻意等到下午近晚,等带来的水全部喝光,才爬山回家。

商店的利奥说:“他也许不想跟你……不想跟任何人接触。”

进门之前,我特意查看了简棚和房子周围是否藏着十字弩和弩箭,还到灌木丛底下翻了一遍,但一无所获。

我在商店和图书馆张贴了克莱门特的照片,不过当然了,那是很久以前的照片,他还留着当年常见的部队式平头。我凭想象画了一幅乱发版的肖像,又画了一幅鬓发凌乱的秃顶版(我们家族有谢顶史),两张画上是不同风格的胡须。我把两张画像都贴了出去。

他仍在床上,睡得很沉,身旁不见武器。我去厨房清点了一遍刀具,发现最大的、大如佩刀的那把,不见了。也许他只是假装病重罢了。

如果在窗外偷看的真是哥哥,那他一定会知道老妈已经不在了。因为她从不下床。我家是座小平房,他可以挨着每扇窗户看个遍。我们有三间小卧室加一间厨房连客厅,老妈的大床位于最大的那间卧室,占据了整个屋子的空间。

不论是敌是友,总之我喜欢家里有个男人的感觉。我望着熟睡中的他,睫毛是那么长。我喜欢他指节上的毛发。仅仅是凝视他的双手,就让我油然意识到周围男性的稀少,实际只有四人。他的小臂……我们绝不可能像他那么强壮,不管用过多少条锯与铁锤,这样的小臂就连我哥哥也未曾拥有。我喜欢他脸上迅速窜出的胡茬,甚至喜欢他丛乱的眉毛。

老妈对我态度要好一些,她担心我离她而去,或者对她撒手不管。我其实也可以抛下她走开,但直到她去世我都没动过这样的念头。真的没有。我照顾了她这么久,已经忘了还有另外一种生活。况且我无论如何也狠不下心离开,她是我的妈妈,除了我,再不会有别人照顾她。

但是,还有老鼠等着我去打理。

我满心希望他就是哥哥,虽然我难以接受是他杀死了那些可怜的人。而另一方面,照常理说,他不该害怕回自己的家。当然,他不知道老妈死了。我能理解他对她的惧怕,他们关系一直不和。她每次喝醉就爱朝他扔东西,如果他碰巧离得很近,她就抓住他的手臂手腕可劲儿拧,直到他后来长壮实了,气力不逊于她。但他不可能怕我,对吧?我是他的小妹妹呀。

当客厅厨房区域的锅碗瓢盆响动起来,他起床了,蹒跚地走到桌边。途中他又在穿衣镜前停下,审视自己良久,仿佛忘了乱发下本来的模样。然后他坐下,望着我用两只老鼠配上野葱和萝卜炖汤,用从派尤特人那儿换来的栎实粉给汤勾芡。

第二天清晨,我查看脚印,那人似乎曾在我的简棚后头徘徊多时。

肉汤还得过一阵才能炖好。我沏了麻黄茶,在他对面坐下。与他近距离对视令我心烦意躁,我只好又起身转过背去,假装汤锅需要不时搅动。为免他察觉到我内心的感受,我开口问道:“你的弩哪儿去了?还有我的刀呢?不告诉我就休想喝到这汤。”而我原本没打算用这么愤怒的语气。

大伙儿有些人心惶惶,尽管死者中没有镇民。前一天夜里,我发现窗外有人在往里偷看。当时我尚在熟睡,突然被响声惊醒,睁眼看见窗上映出一顶帽子的黑影,鼓鼓囊囊的,纠缠的长发在帽檐下飞扬,后方是月色照亮的天空。我大喊出声:“克莱门特!”只是条件反射,当时我半梦半醒,把他认作了哥哥。那不明身份的人连忙伏下身子,我听到脚步沙沙,有人跑开了。事后我才感到后怕,我差点在睡梦中被射杀。

“那间大屋的床底下,弩和刀都在。”

每次发生这种事,我们便将死尸抬入贮藏所,在此之前我会去确认死者是不是我哥哥。我不想让他停尸贮藏所,绝不允许。那些人的样子总是糟糕透顶——浑身脏污,长须乱发。我不禁想,我还能认出他来吗?但转念又想:怎么会认不出呢?可他离家时我只有十五岁,他十八岁。现在他该有三十二岁了,如果还活着的话。

我过去查看,确实都在,还有几支弩箭。我把弩带回桌边,它做工精美,用上了不知从哪里卸下的旧金属片和旧螺钉,都上过油,亮可鉴人;木质部分雕花精致,犹如一件艺术品。看得出主人对它呵护有加。我要把它带去市镇集会,以示我搜查出杀人犯并处理了他。可我做得到吗?或许他们更愿意见到尸体。

他们真的是疯子。这段时间,有一个人对其他山人下手,并将尸体丢在村子边缘。死者全都是被木制弩箭射中了后背,箭杆雕刻精美,还有抛光的痕迹。我希望杀人犯不是我方的人,但想想又觉得,哪方都无所谓吧。

“我不会射杀任何人。现在不会。”

那些山人基本不来烦扰我们,即便挨饿受冻或者病重。少数几个来的都是小偷,偷我们的番茄、玉米、萝卜。还有其他东西也会莫名消失,比如菜刀、汤匙、鱼钩,自然还有毛衣、羊毛袜……那些疯子住在比我们还高的山上,那上头确实还有冷的时候。

“就算是吧,可你毕竟宣过誓。”

我哥也许就在山里。如果他还活着,一定会回来的。他热爱这个地方,他曾经在这里打猎、捕兽、钓鱼。他一向过得称心如意,我知道,他一定会想尽办法回来的。

“我可以去别的地方战斗。”

为数众多的逃犯带着伤病与疯狂来到我们山里,除了逃犯以外,也有逃兵来此地避世。他们被统称作“山人”,对谁都不肯相信,有些到了这儿仍在互相厮杀,几乎像半触发的雷区,余雷随时可能爆炸。他们都不再是完整的人,身体上或精神上受了残损。当然,或许我们大家都是一样,只是没意识到而已。

“呵呵。”

新式战争就是这样,无始无终,不同于从前,有界限分明的两个敌对阵地——早在战争开始之前,敌方就已渗透到我们中间。若是正经采用老式的章法,国小力弱、技术低下的他们绝对一仗也打不赢。可是,低下归低下,只要遍地开花,笨办法也有大作为——他们搅得民众人人自危,互不轻信,至今依然如是。我军想尽办法抓捕敌犯关进拘留营,几乎看见黑眼睛、黑头发、蜜色皮肤的种族就抓,但是根本抓不完。随着战争愈拖愈久,我方耗光了所有资源,他们却还有办法进攻,破坏行动无休无止。俘虏纷纷从拘留营越狱,其实就是直接走出来的——看守营门的警卫同样走掉了。

吃完饭,我把残羹剩菜倒进一只旧的防熊罐,搬到灌溉渠边,沉入淤泥冷藏。

如今老妈撒手人寰,我终于有机会做点有用的事了。假如知道具体哪个地区还在打仗,我一定会奔赴前线。可是战争好像又结束了。大概结束了吧,但又没有完全止息。我不清楚它是如何结束的,更说不准它是否真的结束了,我们无法确证,即便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公开的军事行动了。头顶没有机械飞过,也没有任何传统的航空工具。(其实在我们这种偏郊小镇根本就见不到军事行动,除了炸管道和偷牲口,没人多关心我们的存在。)

我不知道睡觉之前是不是该想办法把门加固一下。此刻我多希望家里的狗还在,可它早已进了我和老妈的肚子。反正它也活不到现在。如果它还在该有多好,我的安全感会大大增加。它是条好狗,只是年纪大了,我们觉得自己吃了它总好过让它被别人吃掉。那时候我们还没有开始吃老鼠。

许多女人跟随男人上了战场,但我得照顾老妈,在哥哥离家之前我就一直在照顾她。其实她并非病重,只是肥胖酗酒。她的双腿形态恐怖,布满曲张的静脉,走起路很疼,所以她不再走路。战争来临的时候,她的情况好了一点,因为物资缺乏(不过家酿啤酒依旧储量丰富),但她仍然无法行走,或是不愿行走。我想,她的肌肉大概全都萎缩了。照顾无法行走的人,在我看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自打记事那天起,我就履行着这项责任。

尽管身心疲累,我还是失眠了好一阵子。我不停地告诉自己,假如他要溜进我的房间,不如就认命算了。但我还是把椅子抵在了门背后,只要一推门椅子就会倒,至少他进来时我听得到。

新村如今成了女儿国,妇女承担了所有的手工艺活儿:做被子、织毛衣,重活也由妇女来干,有一群妇女擅长修理屋顶,还有女木匠……

我睡不着,主要还是因为我在思索如何留下这人,尽量留下他,虽然明知他是个危险分子。我喜欢有他在身边的感觉,哪怕伴之如伴虎。我在心里默默计划。

我们有一间小诊所,但没有医生,只有几位老到无法参军的老年护士。她们都七十多岁了,仍旧坚持诊病,培训接班人,可是药物匮乏,只有本地的草药可用。我们向派尤特印第安人取经,有几位派尤特护士常常来帮助我们,尽管她们自己在居留地上还有护理工作要做。(居留地也一道搬上山来了,而且现在已经不再叫居留地。)

来我们山间新村的人自然会先到我家,这一点合乎逻辑。比如熟知北方情况的外乡人。然后我带他去市镇集会分享他的消息,这样做也合乎情理。

我们把小图书馆也搬了上来,藏书量甚至比先前还多,因为能找到的书全给带来了,包括自己的和离去的人留下的。不需要专员管理,人人按时借还,遵守诚信。

但是,分享什么传闻好呢?第二天早上(椅子没倒)我们编了一些。可以谎称卡森市成了空城,跟我们的旧镇一样鼠患成灾。(这可能性极高,值得赌一赌。)我记得从前有那种依靠人力脚踏驱动的飞机(我想是叫蝉翼秃鹫),无须汽油,但飞行距离不长,所以我们这儿从未见过。乔可以捏造目击报告。

下方的镇子成了空壳,旺斯与凯马特超市被洗劫扫荡,剩下两座大空屋。山上有间小商店,供我们互相交换农副产品与缝纫针织品,尤其是袜子,如今真是一袜难求。战前的我们浪费成性,谁都不肯穿打补丁的袜子,现在不仅抢着穿,一双全新的袜子上脚之前还会先给脚跟和脚趾的位置加固。

他说:“这样如何,说出现了由跳蚤传播的新型传染病?还没传到这里来。”以及,“这样呢?说远在里诺,人们发现了一座秘藏的军火库,里面的旧枪清理之后可以重新使用?”

我家的房子风景很好,我们常常坐在前门台阶上俯瞰群山。现在人人都搬到了山腰上,家家户户的风景都很好。

我心里一合计,便教他向镇民假称认识克莱门特,再由我解释那是乔先来我家的原因之一——知会我哥哥的消息。(我想,之所以捏造这些信息,是因为我知道哥哥死了,否则我根本不会提起他。我一直告诉自己他就在镇外的山里,与那些疯子为伍,但我心底其实并不太相信,那只是我的心愿而已。)

我家后院外头曾经是水电局,再往后是林业局的地盘,再往后是约翰缪尔荒原。如今,全镇都搬到了我家背后的高坡上,水电局和林业局自然也贡献了出来。

他握了一下我的手,用力紧握——表达他有多么感激。我只得再次起身,转过背去,慢慢洗涤为数不多的几只碗碟。我是那么心慌意乱,几乎没体会出他手的触感。强劲而温暖的感觉,我知道的。

我家的房子原本就比镇子的地势高出许多,这是件好事,因为我不想搬家。我要为哥哥守着老屋,以便他寻回家来。再说,我也背不动老妈。

很多好事都发生在镇民集会上。我们有各式各样的互助委员会,大家也互相交换新的消息。从一些方面来看,人与人之间的关照比战前更深了。人们捕了野鹿和野羊会带来分食其肉,只是野味越来越少,而山狮越来越多,它们吃光了所有中小型兽,我们又不擅长猎杀山狮。我打赌乔可以,用他的弩。

没有电。有些妇女提议重新从水电站拉线取电,但迄今为止无人付诸实践。说起来,我倒没那么介意这种生活。我向来喜欢步行,而且我们还有油灯和蜡烛可用,火焰的光芒柔和而温馨。

于是我带他去参加集会,向众人介绍他。他们都聚拢过来,询问各自挂念的地方,或是曾有亲属居住的地点。他很擅长编造答案,我不禁暗想,他以前是政府官员吧?或者是演员?

镇上其实没有多少好搬的,因为人已经少了一大半,而且走掉的自然全是壮男,所以只能靠我们女人自己搬。没有骡马可用,它们全被敌人偷走了,没偷走的也给杀死弄残,就为了阻挠我们好好生活。

我越发地爱慕他了,而且我看得出,每个女人都对他另眼相待,他可以征服我们中的任何一个。我担心他终将离我而去,而我是唯一清楚他真实身份的人。不管最后谁得到他,终不可掉以轻心。

在地下管道被炸毁(一个人用一颗手榴弹就能搞定)之后,我们聚集起来,将镇子往高处搬迁,大家沿溪流而居,并挖了导水渠,溪水流过几户人家的房前屋后。虽然水需要用桶挑进屋,废水也得手动倒到后院里,但至少我家的菜园和果树都有水浇灌。天气热的时候,我们就在灌溉渠里洗澡,冷的时候则蹲进室内澡盆用海绵擦身,不过现在已经很少有冷天了。

他的精神状态也挺不错的,尽管发型理得十分糟糕。哥哥的蓝色农夫衫很衬他的棕色皮肤。这衣服他穿起来太大了,但是又有几个人的衣裳合身呢?

大部分人都离开了,因为缺水。不知他们上哪儿能找到更好的去处,我们有些人觉得这里比什么地方都安全。话说,早在战争远未显出平息迹象之前,我们就很难搭到车去外地了,民用汽油已停止供应。很快,最后一滴汽油也将告罄。

女人们进山掏鸟窝,煮了好几锅雏鸟汤。我很高兴她们煮的不是别的。

《杀人犯》的构思源自艾姆什维勒对伊拉克战争的反对情绪。美国政府就此的一贯宣传是,在伊拉克打击恐怖分子,从而可避免在本土应对恐怖袭击。本篇作品则展现了这样的战争真正烧到美国本土之后的情景。

有一个派尤特女人定期来参与我们的集会,然后回居留地报告情况。她很美丽——不仅是“美丽”可以形容,她洋溢着异族风情,魅力无边。我早该料到的。从他们第一次见面就看得出……两人对视一眼,接着又迅速转开视线。

艾姆什维勒常常禁不住思索,人类文明是否存在随时崩溃的可能。作为简单生活的拥趸——油灯、步行、抽水洗浴、带传统搓衣板上湖边洗尿布——她找不出多少“害怕”文明破灭的理由,但同时也并不期待末日的来临。据她所言,之所以描绘倒退与毁灭的未来,仅仅是因为后末世与充斥着新机器与新发明的未来同样有趣。

随后他坐下来,与几名妇女一道喝茶,包括那个派尤特女人。她们簇拥到他身边,我看见他特意挨紧了她。茶桌很小,而现在,他落座的那张小桌周围竟然密密匝匝挤了九把椅子,我搞不清具体状况,只见他俩双肩相触。他们的脸挨得那么近,真不知要如何才能看清对方。

卡罗尔·艾姆什维勒著有长篇小说六部及短篇小说百余则。其短篇作品发表于各大杂志,被编入诸多选集,自然也少不了个人作品集,最新一辑为《我与你同在》(I Live with You)。最近的长篇新作是2007年问世的《秘密城市》(The Secret City)。在长达五十年的职业写作生涯中,她已将星云奖、世界奇幻奖、菲利普·K.迪克奖收入囊中,并于2005年荣获世界奇幻奖终生成就奖。

我偷偷溜开,跑回了家。真后悔我没有留着他那身支离破碎的臭衣服,真后悔我没有留着从他身上剪下的肮脏缠结的毛发,它们被我一并烧掉了。好在我找到了旧帽子,有望说服他们相信我。我还带上了十字弩,作为他想蒙混进来的又一证据。

译 李懿

他们把乔吊死在了贮藏所。个中的情形,我让他们一个字也别告诉我,我可不想知道什么时候会把那副肉身派上用场。

著 卡罗尔·艾姆什维勒/Carol Emshwi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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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于《科幻奇幻杂志》(The Magazine of Fantasy & Science Fiction)2006年10/11月

(1) 大约相当于摄氏43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