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你看这样好不好,斯塔宾斯先生。就让你儿子先跟我两年,也就是跟我到十二岁。在这两年里,他有的是时间考虑他是不是一时冲动。这期间,我也会教他读书写字,甚至还会教些算术。你觉得怎么样?”
接着,他们开始了一席长谈,直到深夜。一开始,我爸妈很反对,他们说那只不过是孩子的突发奇想,很快就会过去。但把事情的各个方面都权衡以后,医生给我爸提了个建议:
“不知道,”我爸摇着头说,“医生,你想得很周到,提议也很好。不过,我觉得汤米还是该学门手艺,将来才好养家糊口。”
“你儿子跟我说他非常想成为博物学家。”
这时,我妈大声告诉我爸说,这是孩子一次不错的学习机会。不过,一想到我这么小就要离开家,她还是有点眼泪汪汪的。
他们是如此兴致勃勃,我都开始有点担心他们这么一吹会把我的事给忘了。还好,杜立德医生终于对我爸说:
“但是,雅各布,”她说,“镇上很多小家伙都到公立学校去上到十四五岁。咱们汤米能接受两年教育,这还不是件容易的事儿吗,要是他真能认真读书识字,这时间也没白费。只是,天知道,”她一边掏出手绢擦着眼泪,一边补充道,“这孩子一走,咱们家该有多冷清啊。”
这次,医生带来了自己的长笛。吃完晚饭,桌子也收拾干净了,所有的碗碟都放到了洗碗池等明天再洗。医生和我爸立即开始了二重凑。
“我保证让他经常回来看你,斯塔宾斯夫人,”医生说,“只要你愿意,每天都行。毕竟,他又不是到多远的地方。”
最后,我们终于听到了敲门声,当然是我冲过去开门把医生迎进来。
最后,我老爸只好让步,事情就样定了。我得住进医生的家,为他干两年活儿。作为交换,他教我读书识字,提供食宿。
终于等到了周四晚上,我的家里一派喜气洋洋。我妈提前向我打听了医生最喜欢什么菜,我告诉她:有排骨、甜菜片、油炸面包块、大虾,还有糖浆馅饼。今晚她把这些都摆上了桌,只等他的到来,这会儿,她又绕着房子看了一圈,生怕还有什么没准备好的。
后来,他们又谈了一些事情,比如医生要求如果他出海,也要带上我。这些都达成了一致。我高兴得手舞足蹈,哈哈!我终于能够和医生一起 —— 漂洋过海,远走他乡,周游世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