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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道林对教会的祭衣也情有独钟,实际上,他对宗教仪式相关的一切都很感兴趣。在他府邸的西走廊,有一排长雪松木柜子,里面是他收藏的许多罕见而漂亮的,“基督的新娘”[7]的服饰真品。她们不得不穿紫色的和亚麻的衣服,再戴好珠宝,这样才能掩盖那为自作自受的苦难和痛苦所伤的,苍白消瘦的身躯。道林有一件华丽的长袍,用深红丝绸和金线锦缎做成,重复排列着六瓣花中镶嵌着金石榴的图案,上边两侧是小珍珠组成的凤梨图案。祭衣的饰带分成一格格,分别描绘了圣母玛利亚生活中的不同场景,圣母加冕图则用彩色丝线绣在兜帽上。这是十五世纪意大利出品的。他还另有一件绿丝绒法袍,上面绣满了一簇簇心形的装饰叶,伸出长茎白花,细节用银线和彩晶勾勒出来。祭衣的襻扣用金线挑高纹饰了六翼天使的头像。饰带用红金丝线织成菱形图案,点缀着包括圣塞巴斯蒂安在内的众多圣人和殉道者的圆形头像。道林还有一些十字褡[8],有琥珀色真丝的,蓝丝绸与金色织锦相间的,黄丝锦缎和金色布料交替的,无不绘有《耶稣受难图》,另绣有狮子、孔雀和其他徽记;还有用白色缎子和粉色丝锦缎相间的祭衣,上面有郁金香、海豚和百合花图样;还有暗红色丝绒和蓝色亚麻布做的祭坛帷帘;还有许多圣体布、圣餐杯罩和圣像手帕。那些使用这些东西的神秘仪式中,总有什么能激发他的想象。

就这样,整整一年,道林试图收集最精美的纺织和刺绣品,其中有精致的印度德里的平纹细布,巧妙地缝有金线织成的掌状叶和闪光的甲虫翅膀;孟加拉国达卡的薄纱,因透明而在东方被称为“织云”、“流水”和“夜露”;爪哇绘着古怪图案的花布;中国精细的黄色帏幔;用茶色缎子或淡蓝丝绸装帧的书,绘有百合花图样、鸟和人像;匈牙利绣的方网眼花边的面纱;西西里的锦缎和西班牙硬丝绒;乔治王朝时期缀满金币的纺织品;日本绣着绿金线和艳羽鸟的帛纱。

这些宝贝,还有他在自己可爱的住所里收藏的一切,对道林而言,其实都是他借以忘却一切的工具,能让他暂时逃脱那些有时近乎难以承受的恐惧。在那个他度过了那么多童年时光,那个大门紧锁的孤寂的房间里,他亲手把那可怕的画像挂在了墙上。紫金色的柩衣做帷幕盖在画像上,下面是它不断变化的脸,向他展示自己生活中真正的堕落。有时,他会一连数周都不去那儿,忘掉可恶的画,回归轻盈的心,和奇妙的快乐,满载激情地沉浸于这单纯的存在。随后,在某一夜,他会突然悄悄离开住所,到蓝门场附近那些可怕的地方去,连待数日,直到被赶走。一回到家,他就会坐到画像前,厌恶它,也厌恶自己,但更多时候,为自己的利己主义感到自豪,其实那多半出于对罪恶的迷恋。带着一种隐秘的快乐,他嘲笑着画布上那个不得不为他受过的诡异影子。

后来,他的注意力又转向了刺绣和在北欧寒冷的屋子里当作壁画的挂毯。他一投入研究这个主题——他总有一种异乎寻常的能力,无论做什么事,一旦开始,都能一下子沉迷其中——就想到时间给美丽奇妙之物带来的摧残,忍不住感到悲哀。而他,至少已经躲过了这种命运。一个夏天,又一个夏天,黄色的长寿花开了又谢,如此往复。可怕的夜晚里,仍不断发生着那些可耻的事情,但道林安然不变。严冬无法伤害他的容貌,玷污他的花样年华。物质世界却是多么不同啊!它们都到哪里去了呢?那件绘有诸神与巨人之战的紫色大袍子,是棕皮肤的姑娘们为取悦雅典娜做的,它到哪里去了呢?尼禄皇帝曾用一张紫色巨帆盖于罗马斗兽场上空,上面画着星空下阿波罗驾着白马金缰双轮战车,它又在哪里呢?他渴望见到那些为太阳神祭司织的奇特餐巾,上面绣着盛宴所有的一切珍馐佳肴;还有希尔佩里克王的灵柩上饰有三百只金蜜蜂的尸衣;激怒了蓬托斯主教的那些奇妙的袍子,上面画着“狮、豹、熊、狗、森林、岩石、猎人——实际上,画家所能复制的大自然中的一切”;查理一世穿过的一件外套,袖子上绣着一首歌词,第一句是“夫人,我欣喜万分”,配乐用金线绣成,音符在当时是方的,每个音符以四颗珍珠组成;道林读到过在兰斯王宫为勃艮第的琼王后准备的卧房,里面饰有“一千三百二十一只刺绣鹦鹉,身上都绘有国王的徽章,以及五百六十一只蝴蝶,蝴蝶的翅膀上都相似地绘有皇后的徽章,全部用金线绣成”;为法国王后凯萨琳·德·梅第奇特制的灵床上,铺着黑色的天鹅绒毯上绣满了新月和太阳,灵床的帐幔是锦缎料子,饰有叶圈和花冠,金银衬底,边沿垂下珍珠流苏,灵床放在挂着一排排王后的纹章的房间里,纹章用碎黑丝绒绣在银线底布上拼成;路易十四的寝宫里有一根十五英尺高的金饰女像柱;波兰国王索别斯基的御床,是用土耳其士麦那的金色锦缎铺就,上面饰有绿松石镶嵌成的《古兰经》经文,床柱镀银,雕刻精美,嵌满了彩釉和宝石圆饰,这张床是从维也纳城前的土耳其营地里得来的,当时穆罕默德的军旗曾立在它颤动的镀金床罩之下。

数年后,他由于无法忍受长久离开英国,于是离开了在法国特鲁维尔与亨利勋爵合住的别墅,还有在阿尔及利亚阿尔及尔有围墙的小白房子,他们不止一次在那里共度冬季。他不愿与画像分开,因为它已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而虽然他已叫人装了复杂的门闩,但仍担心有人会乘自己不在破门而入。

生活曾是多么精致啊!生活中的排场和装饰曾是多么华丽啊!哪怕只是在书上读读已逝者的奢华,都令人觉得美妙异常。

他非常清楚,别人从画像里看不出任何东西。的确,尽管画像的脸邪恶丑陋,但与他本人仍然明显相像;但他们从中又能看出什么呢?若有谁由此奚落他,他定会嗤之以鼻。画不是他画的,无论画像看起来多么卑鄙可耻,与他又有什么关系?即使他告诉他们真相,他们会信吗?

据布朗托姆所说,当亚历山大六世之子,瓦伦蒂诺公爵谒见法王路易十二时,他的坐骑挂满金叶,帽子上镶着两排光焰闪烁的红宝石;英王查理的坐骑马镫上有四百二十一颗钻石;理查二世的一件外套缀满巴拉斯红宝石,价值三万马克;霍尔这样描写过亨利八世,说他在前去伦敦塔加冕的路上,穿着一件“凸金线上衣,胸甲上饰满钻石和宝石,颈项围着大块巴拉斯红宝石”;詹姆斯一世的宠臣们都佩戴着金丝线细织的绿宝石耳环;爱德华二世曾赐予皮尔斯·戈维斯顿一副镶着红锆石的红金甲胄,一副嵌着绿松石的金玫瑰颈肩,以及一顶缀满珍珠的头盔;亨利二世的手套长及肘部,上面缀满珠宝,他还有一只猎鹰手套,上面嵌着十二颗红玉石和五十二颗大珍珠;“大胆的查理”——勃艮第家族的最后一位公爵,他的公爵帽上悬挂着梨形珍珠,饰有蓝宝石。

但他还是怕。有时,当他在诺丁汉郡的豪宅里招待与自己地位相当的时髦年轻人——他主要的玩伴,当他以荒唐不羁的奢靡和豪华的生活方式惊艳于郡里,他会突然抛下自己的客人,急匆匆赶回伦敦,只是为了确认门没被人动过,画像仍在原地。要是画像被人偷走了怎么办?一想到这,他便吓得浑身发冷。到时候全世界都会知道他的秘密。或许现在,他们已经在怀疑了。

在加冕典礼上,锡兰国王会手捧一颗大红宝石骑马穿过城市。“牧师约翰”大殿的宫门“用玛瑙做成,镶嵌着整只角蝰蛇的角,携毒者因此无法入内”。山墙上放着“两只金苹果,苹果里有两块红玉”,白天金子闪光,夜晚红玉发亮;洛奇的怪谈传奇《一颗珍珠在美洲》中提到,在女王的寝宫,可以看到“世界上所有贞洁女子的银雕塑像,正对着橄榄石、红玉、蓝宝石和绿宝石做的漂亮镜子顾影自怜”;马可·波罗曾见到日本人把玫瑰色的珍珠放进死者嘴里;有人潜水采得一颗珍珠,敬献给波斯萨珊王朝俾路斯王,一个海怪因迷恋这颗珍珠而杀死采珠人,悲悼了七个月,后来匈奴人把俾路斯王诱入陷阱,国王扔掉了珍珠——拜占庭历史学家普罗柯比如是说——尽管阿纳斯塔修斯一世为之悬赏五百磅黄金,但之后再也没有找到这颗珍珠;马拉巴尔王曾给某个威尼斯人看过一串共有三百零四颗珍珠的念珠,每颗珍珠代表一个他所崇拜的神。

因为虽然很多人迷恋他,但也有不少人不信任他。在伦敦西区的一个俱乐部,他差点惨遭反对不得入会,虽然以他的出身和社会地位,完全有资格成为会员。据说还有一次,一位朋友带他走进丘吉尔俱乐部的吸烟室时,伯威克公爵和另一个绅士公然起身走了出去。他过二十五岁之后,各种奇怪的流言四处传开。据谣传,有人看见他在白教堂区偏远地方的一个下流贼窝里和外国水手斗殴,与窃贼和造假币的人厮混,对他们的交易心知肚明。他异乎寻常的消失让他声名狼藉,当他在社交界重新现身,常常有人会在角落里窃窃私语,讥笑着从他身旁走过,或用冰冷的刨根问底的目光看着他,似乎决心要挖出他的秘密。

他还发现了一些有关宝石的美妙传奇。阿方索的《教士规》[6]中提到,有条巨蛇的眼睛是纯正的风信子石;在有关亚历山大——古希腊厄马提亚的征服者——的浪漫传说中,据说在约旦峡谷发现了一种“背上长着纯正的绿宝石圈”的蛇;菲洛斯特拉托斯则告诉我们,龙的脑袋里有宝石,“只要出示金色的字母和大红袍”,怪兽便会中了魔法似的睡去,即可将它杀死;根据伟大的炼金术家皮埃尔·德·卜尼法斯的说法,钻石可使人隐身,印度玛瑙可使人善辩,红玉髓可消气,红锆石可催眠,紫晶可解酒,石榴石可驱魔,天牛石可使月光失色,透石膏会随月亮的盈亏而增减光亮,翡翠宝石能识别窃贼,唯有幼子之血可致其失灵;莱昂纳德斯·卡美卢斯曾见过一块从一只刚被杀死的蟾蜍脑中取出的白石,具有某种抗毒功效;在阿拉伯鹿的心脏中发现的牛黄石则是瘟疫的克星;按照德谟克里特斯的说法,阿拉伯鸟巢中有一种银色石头,戴上它就可免除一切火灾。

对这样公然的冒犯,他当然不以为意,何况在大多数人看来,他坦率文雅的举止,迷人的孩子气的微笑,似乎永驻的青春的无穷魅力……这些本身足以回应各种四处流传的“诽谤”——他们这么称呼那些流言。但显而易见的是,与他关系最密切的人,有些过了一段时间似乎也开始躲着他。而有人看到,那些曾狂热爱慕他,因为他敢于面对一切社会责难,公然反对社会习俗的女人,一见道林·格雷走进房间,便因羞愧或恐惧而花容失色。

另一段时间,他开始研究珠宝。他像法国海军上将安·德·茹瓦约斯那样,身穿缀着五百六十颗珍珠的衣服,出现在化装舞会上。这种癖好他迷恋了好多年,实际上可以说他从未厌倦过。他常会花一整天翻来覆去地摆弄那些盒子里的各种石头,如灯一照就会变红的橄榄色金绿宝石、带有银线的波光玉、淡黄绿色的橄榄石、玫瑰粉与酒黄色相间的黄玉、火红色的闪耀着四角星的红宝石、火焰红的肉桂石、橙色和紫色相间的尖晶石、宝石红与宝石蓝交替的紫水晶等等。道林喜欢猫眼石的金红色、月长石的珠白色和乳蛋白石的揉碎般的彩虹色。他从阿姆斯特丹买入了三枚色彩丰富的特大号绿宝石,并拥有一颗令所有鉴赏家都垂涎不已的古董级绿松石。

然而,在许多人眼里,这些叽叽咕咕的流言蜚语只会增加他奇怪而危险的魅力。他的巨额财富是他能安然若素的重要原因。社会——至少文明社会——从不会轻易相信任何对有钱又有魅力的人的诋毁。这个社会本能地认为:举止比道德更重要,而且在他们看来,至高无上的名誉还不如雇一个好厨师有价值。毕竟,若有人以粗劣的饭菜或低劣的酒招待你,即使有人告诉你此人的私生活无可指摘,你也不会觉得是多大的安慰。就像亨利勋爵有次谈到这个话题时所说的,再高尚的品德都无法弥补一道半冷的主菜。有很多话可以支撑他的这个观点。因为上流社会的准则与艺术的准则是一致的,也应该一致。对上流社会而言,形式极其重要——要有仪式的庄严和不真实,再把爱情剧中的虚假与讨人喜爱的风趣和漂亮结合起来。虚假真的这么可怕吗?我不觉得。它只是我们丰富自己个性的一种方法而已。

有段时间,他又完全沉迷于音乐。他常常举办奇怪的音乐会,在一间饰有很多格子的长方形屋子里。那天花板朱红色和金黄色交错,墙壁则漆成了橄榄绿。疯狂的吉卜赛人拉着小齐特琴,把狂野的音乐撕成碎片;严肃的、戴着黄头巾的突尼斯人,拉着巨大的鲁特琴上紧绷的弦,旁边是咧嘴笑的黑人单调地击打着铜鼓;还有裹着头巾、身材瘦小的印度人,蹲在红垫子上,吹着长长的芦笛或铜管,在迷惑,或假装迷惑大眼镜蛇和可怕的角蝰蛇,让它们起舞。当舒伯特的优雅、肖邦美丽的忧伤、贝多芬强大的和声都让他的双耳无动于衷,这些原始音乐刺耳的停顿和尖锐的不和谐,却时不时触动着他。他搜集世界各地所能找到的最古怪的乐器,有来自一个已消亡的民族的陵墓,也有来自仅存的几个与西方文明尚有关联的野蛮部落,他喜欢抚弄它们,听听声音。他拥有了黑河流域印第安人的神秘的“朱鲁帕里斯”,这种乐器不允许妇女看,年轻男人要等到受斋戒或鞭笞时才能一睹真容;他还拥有能发出鸟儿尖叫声的秘鲁泥罐,阿方索·德·奥瓦里[3]在智利听过的人骨笛子,在秘鲁库斯科附近发现的碧色浑厚的水苍玉,可以奏出独一无二的甜美曲调。还有彩绘葫芦,里面装满了卵石,摇起来咔啦作响;墨西哥人的“克拉林”长号,演奏者不是往里吹气,而是朝外吸气才能奏响;亚马孙部落刺耳的“特尔”,吹奏者是整天坐在大树上的哨兵,据说三里格(现在的九英里)外都能听见;“双音木头鼓”,这种乐器有两个振动的木簧片,演奏时用木棒敲击,木棒上得涂取自植物的乳白色汁液的黏胶;阿兹特克人的“幽托”铃,像葡萄一样连成一串;用巨蟒皮作面的圆筒形大鼓,贝纳尔·迪亚兹和科尔特斯[4]一起侵入墨西哥神庙时曾见过,迪亚兹曾在书中生动地描绘过那悲凉的鼓声。这些乐器奇妙的特色让他着迷,他一想到艺术也像大自然一样,有自己的怪物,外形凶残、声音可怕,他就感到一丝奇异的愉悦。然而,过了一段时间,他就厌倦了这些乐器,于是宁愿回到歌剧院,独自一人,或和亨利勋爵一起坐在包厢里,如痴如醉地听《唐豪瑟》[5],在那部伟大艺术作品的序曲里,看到自己灵魂悲剧的上演。

至少,道林就是这么想的。他过去曾惊异于那种肤浅的心理学,即认为人的自我是简单、永久、可靠、本质单一的。对他来说,人是一种具有多重生活、多层感觉、多种形式的复杂生物,人的精神秉承了思想和激情的奇怪遗产,人的肉体沾染上了祖先的可怕疾病。他喜欢漫步走在自己乡间别墅荒凉冰冷的画廊,看着不同人的画像,自己的血管里也流着这些人的血。这是菲利普·赫伯特的像,弗兰西斯·奥斯本在《忆伊丽莎白女王与詹姆斯国王执政期》中,把他描绘成一个“因漂亮的容貌得到宫廷宠幸,而美貌并不长久”的人。他有时过的就是年轻时候的赫伯特的生活吧?某种奇怪的毒菌是不是从一个躯体潜入另一个躯体,最后进了他的身体?是不是因为他模糊地意识到了这即将毁掉的优雅,才让他那么突然,甚至可以说几乎无缘无故地,在巴兹尔·霍华德的画室里像个疯狂的祈祷者,许了个让生活天翻地覆的愿望?这是安东尼·谢拉德的像,他穿着金线刺绣的红背甲,缀有珠宝的外套,皱领和袖口都镶有金边,脚边摞着银黑色的盔甲。他留下来了什么呢?那不勒斯的乔安娜王后的情人把罪孽和羞耻遗传给他了吗?他的所作所为是死去的人不敢实现的梦想吗?在这块褪了色的画布上,伊丽莎白·德弗卢夫人微笑着,她头披薄纱巾,身穿珍珠色三角胸衣,配粉红色镂空袖。她右手拿着一朵花,左手握着一个红白玫瑰图案的珐琅颈圈。身旁的桌子上有一把曼陀铃和一只苹果。她玲珑的尖头鞋上,缀着大朵绿色的玫瑰花饰。道林知道她的故事,还有她情人们的奇闻趣事。他身上有她的某种性情吗?那双圆圆的眸子耷拉着眼皮,似乎在好奇地看着他。这位乔治·威洛比又如何呢?他头发搽着粉,脸上贴着奇怪的假痣。他看起来多么坏!面孔黢黑阴沉,性感的嘴唇流露出傲睨一切的扭曲表情。精制的花边褶袖盖住了那双戴满了戒指的瘦黄的手。他曾是十八世纪的一个纨绔子弟,年轻时曾是弗拉尔斯勋爵的朋友。那边的贝肯汉姆勋爵二世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是摄政王乔治四世最荒唐岁月时的同伴,还见证了他与菲茨赫伯特夫人的秘密婚姻。他曾多么潇洒风流,傲然一世!那一头栗色鬈发,那一副目空一切的姿态!他又传下来了什么样的激情?世人都视之为声名狼藉之徒。他带头在摄政王的卡尔顿府纵情狂欢。他胸前的嘉德勋章熠熠闪光。他的画像旁挂着他妻子的画像,是一个身穿黑衣,面孔白、嘴唇薄的女人。她的血也在道林身上涌动。这一切是多么不可思议!道林的母亲像上,脸蛋酷似汉密尔顿夫人,湿漉漉的双唇上沾着酒滴——道林知道自己从她身上继承了什么——美,和追求他人之美的激情。她穿着宽松的酒神女祭司的衣服,朝他大笑着。她的头发上有藤叶,紫红色的酒从她端着的杯子中溅了出来。脸上的肉粉色已经褪去,但美丽的眼睛仍深邃明亮。无论他走到哪儿,那双眼睛似乎都望着他。

于是,他开始研究起香水和制香秘诀了——蒸馏气味浓重的香油,燃烧东方来的难闻的树脂。他看到感官与情绪是一一对应的,于是决心要发现两者之间真正的关系,他想弄清楚,是什么让乳香陡增人的神秘,龙涎香激起人的情欲,又是什么让紫罗兰唤起对过去浪漫的回忆,麝香扰乱头脑,黄兰玷污想象。他常常想阐释真正的香水心理学,大致描述出物质的效果:气味香甜的根、满载花粉的香花、香膏、黑色的香树、让人恶心的甘松香、使人发疯的枳椇,还有据说能驱除心灵忧郁的芦荟。

人既有文学上的祖先,也有血缘上的祖先,可能很多人在类别和性情方面与文学上的祖先更接近,也更能明显地意识到。有时,道林似乎觉得,整个人类历史都只不过是自己生活的记录,不是他的实际生活,而是他想象中创造的生活,在他的脑海和激情里。道林觉得仿佛认识那些奇怪而可怕的历史人物,他们在世界舞台上登场,又离开,把罪孽变得如此神奇,把邪恶变得如此微妙。他仿佛觉得,他们的生活通过某种神秘的方式,变成了他的生活。

但有些错误他绝不会犯:比如正式接受某一信条或体系,那会阻碍智力发展;或者误把只适合留宿一晚,或者在无星无月之夜逗留几个小时的小客栈,当成住所。神秘主义具有一种化常见为新奇的神奇力量,似乎总伴着微妙的反律法主义,这曾打动过他一段时间;而在另一个时期,他又倾向于德国达尔文主义运动的唯物主义学说,将人的思想和激情追溯到大脑中某个珍珠状的细胞,或体内某根白色的神经,对此他感到一种奇特的乐此不疲。他为一种观点感到高兴:精神绝对取决于某些生理条件——无论病态还是健康,正常还是残缺。然而,正像之前所说的,与生活本身相比,他似乎觉得没有什么理论是举足轻重的。他强烈地意识到,所有理性思考,一旦脱离了行动和实验,是多么贫瘠。他知道,感觉跟灵魂一样,都有精神上的奥秘还有待揭开。

在那本对道林影响巨大的美妙小说里,主角也有这样奇怪的幻想。第七章,他讲述自己如何像提庇留[9]那样,戴着桂冠以免雷击,坐在卡普里岛的一处花园里,读着埃里方提斯写的荒淫之书,一群侏儒和孔雀就在他身边趾高气扬地走来走去,吹笛子的人嘲笑着香炉工;像卡里古拉那样,在马厩里与绿衣骑师狂饮作乐,在象牙做的马槽里与头饰宝石的马儿共进晚餐;像多米提安那样,漫步在两旁满是大理石镜的走廊,以憔悴的双眼寻觅着能结果他性命的匕首的映像,他患了可怕的厌世症,那种生活应有尽有的人才会得的厌世症;像尼禄·恺撒那样,透过一块剔透的绿宝石,欣赏竞技场内的血腥杀戮,随后坐上珍珠和紫布装饰的轿子,由钉着银掌的驴子拉着,穿过石榴大街去往金宫,一路上都能听见人们在高喊着自己的名字;像埃拉伽巴路斯那样,将自己的脸涂成彩色,和女人一起摇着纺车,把月亮神从迦太基帝国请来,为她与太阳神举行神秘的婚礼。

关于道林,一度有谣言说他要加入罗马天主教派。当然,天主教的仪式确实一直强烈地吸引着他。天主教每天的献祭比古时候的献祭都要可怕得多,那对感官事实的极力抵制,组成元素原始的单纯,竭力象征人类悲剧的永恒悲哀……都搅动着他。他喜欢跪在冰冷的大理石上,看着身穿硬朗的绣花长袍的牧师,慢慢地用白皙的手移开圣盘的罩布;或者举起装有白色圣饼(人们愿意相信那是真正的“天使面包”),嵌着珠宝的、灯笼状的圣体盒;或者穿着“耶稣受难”时的衣服,把圣饼掰开,放进圣餐杯,捶胸以示悔罪。神情庄重的孩子们,穿着镶有花边的红衣服,把冒着烟的香炉抛到空中,像镀金的一朵朵大花。这一切让他产生一种难以言说的迷恋。当他走出教堂,他总要惊奇地看一眼黑色的告解室,渴望自己坐在其中一个人的暗影里,倾听男男女女隔着破旧的栅栏低声诉说着自己生活中的真实。

道林一遍遍读这奇妙的一章,和紧挨着的两章,这两章如同某些珍奇的壁毯或精巧的珐琅,勾画出那些被罪恶、鲜血和厌倦逼成魔鬼和疯子的,美丽却可怕的人物形象:米兰的菲利普公爵,他杀死妻子,在她唇上涂上红色的毒药,为了让她的情人在啜饮爱人之唇时中毒而亡;威尼斯人皮埃特罗·巴尔博,也就是保罗二世,为了虚荣想要得到“福尔摩苏斯”教皇的封号,不惜犯下可怕的罪行换来价值二十万弗罗林的教皇三重冠;吉安·马利亚·维斯康提曾派猎狗追咬活人,他后来被谋杀,一个爱过他的妓女在他尸体上撒满玫瑰;恺撒·博尔吉亚骑着白马,披风上沾着佩洛托·卡德隆的血,与他同行的是杀害同胞的罪犯;佛罗伦萨年轻的红衣主教,西斯科特四世的儿子,也是他的宠臣,他的美貌只有其放荡能与之媲美,他在红白丝绸帐篷中接待阿拉贡的利奥诺拉,周围人扮作仙女和半人马,还有一个身上涂金的男童,充作盖尼米得或许拉斯[10],在宴会上当招待;埃泽林,他的忧郁只有在见到死亡的景象时才能得到治愈,他嗜血,犹如人们嗜爱红酒,他人称“恶魔之子”,与父亲赌博时为了获得灵魂,不惜掷骰子时作弊;詹巴迪斯塔·希波出于嘲讽,自称“教皇因诺森特”[11],为了救他,一位犹太医生在他毫无生气的血管里注入了三个青年的血;西吉斯蒙多·马拉泰斯塔,伊索塔的情人,里米尼的王,被视为上帝和人类之敌,雕像在罗马被焚烧,他用餐巾勒死了波利西娜,把毒酒盛在绿宝石的杯里,害死了吉内弗拉·德·埃斯特,为纪念一段苟且之情,建异教教堂给基督信徒朝拜;查理六世,疯狂爱慕嫂嫂,以至于麻风病人都提醒他已神志失常,当大脑陷入病态反常,只有画有爱情、死亡和疯子的撒拉逊纸牌才能安抚他;格里芬内托·巴廖尼杀死了阿斯托雷和他的新娘,西蒙纳多和他的侍从,他穿镶边皮甲,头戴宝石帽,留茛苕般的鬈发,容貌俊美异常,甚至当他躺在佩鲁贾的黄色广场上奄奄一息时,那些恨过他的人们也不禁流泪,诅咒过他的阿塔兰忒也为他祈福。

在道林·格雷看来,创造这样的世界才是他生活的真正目标,或者至少是真正目标之一。他在寻找一种新颖而快乐的感觉,想拥有怪异的气质,那是浪漫的要素之一。为此,他常常采用那种他知道与自己天性格格不入的思维方式,任凭自己沉溺在感官微妙的影响中,然后,他宛如看到了它们的色彩,满足了自己智力上的好奇心,便又以奇怪的冷漠,将它们弃之不顾。这种冷漠与真正的性格热情并不矛盾,而且据某些现代心理学家说,这常常是其前提条件之一。

他们身上都有一种可怕的魅惑。道林在夜里看见他们,在白天想象他们。文艺复兴时代的人熟知各种奇怪的下毒手段——头盔、点燃的火把、刺绣手套、宝石扇子、镀金香丸和琥珀手链。道林·格雷却被一本书下了毒。有些时候,他只把罪恶当作实现审美观的一种方式而已。

几乎没有人在天亮前还未醒来,这一夜或许无梦,让人几乎倾心于死亡;或许充斥着恐惧和怪异的欢乐,那时,闪过我们脑际的幻象比现实更可怕,还有怪诞的蕴藏了鲜活生命力的本能。它们赋予哥特艺术持久的生命力,让人觉得这种艺术是受困于幻想症的艺术家创造的。白皙的手指慢慢地伸进窗帘,似乎在颤抖。奇形怪状的黑影默默钻进房间的角落,蜷缩在那儿。窗外,有鸟儿在树叶间的跃动声和人们赶去工作的声音。山风呜咽叹息着,盘旋在寂静的房子周围,似乎担心惊醒沉睡者,却又必须把睡神从紫色的山洞中唤醒。层层叠叠昏暗的薄纱揭开了,万物渐渐恢复了形状和颜色,我们看着黎明以它古老的方式重塑世界。暗淡的镜子又开始它映射事物的一天,数支熄灭的细蜡烛依旧立在原地,旁边摆着一本裁了一半的书、在舞会上戴的用金属丝扎着的花儿,或者一封不敢读或读了太多遍的信。在我们看来,似乎什么都没变。熟识的现实生活从虚幻的夜影里回来了,我们不得不从原来中断的地方重新开始生活,一种可怕的感觉悄然袭来,我们必须在一成不变、让人厌倦的陈规里葆有继续的力量。我们或许会狂热地渴望,早晨一睁开眼睛就看到一个在黑夜中已为我们量身重建的新世界:万物都有了新的形状和颜色,新的秘密,沧海桑田。在新世界,过去无足挂齿,即使有立足之地,也无论如何不会再意识到责任或悔恨。愉悦的回忆里带着辛酸,享乐里也有痛苦。

[1]“以崇拜美来使自己完美”出自英国作家沃尔特·彼得(Walter Peter,1839—1894)的小说《享乐主义者马利乌斯》,而不是但丁。

是的,正如亨利勋爵所预言的,一种要重新创造生活的享乐主义即将出现,要把生活从严酷而不合时宜的清教徒主义中解救出来,它已在我们这个时代奇怪地复活了。当然,这种新享乐主义是服务于理智的,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以牺牲情感体验为代价的理论或体系。事实上,它的目的就是体验本身,而非体验的结果,不管这种结果是苦是甜。禁欲主义使感觉丧失,庸俗的纵情挥霍使感觉迟钝,这与新享乐主义无关。它要教会人珍视生活的一个个瞬间,而生活本身就如同一个瞬间。

[2]《萨蒂利孔》(《爱情神话》)的作者盖厄斯·佩特罗尼乌斯·阿尔比特(Gaius Petronius Arbiter,27—66)是罗马帝国朝臣,也是抒情诗人与小说家,被认为是当时宫廷美的鉴赏权威。

崇拜感官享受常常遭人诟病,而且很有道理的样子。人天生害怕比自身强大的激情和感觉,他们意识到自己与低级生物有同样的欲望和感受。但道林·格雷觉得,感官真正的本质从未被人理解,它们之所以一直保持在原始和兽性的状态,纯粹是因为世人在用禁欲迫其屈服,或以痛苦予以扼杀,而不是尽力让它变成新精神的要素——对美有更精细的本能感受,才是这新精神的根本。当道林回顾整个人类发展史,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萦绕不去。人们竟舍弃了那么多!出于如此微不足道的目的!疯狂任性的拒绝,各式各样的自我折磨和自我否定,始于恐惧,却终于堕落,比人们因为无知而竭力摆脱的想象中的堕落还要可怕的堕落。大自然运用绝妙的讽刺手段,逐出修道士,使他以沙漠中的野兽为食;赐予隐居者,让他以荒野中的野兽为伴。

[3]阿方索·德·奥瓦里:实为阿隆索·德·奥瓦里(Alonso de Ovalle,1603—1651),智利历史学家、牧师。

虽然他随时准备接受这一成年就会得到的地位,而且实际上,一想到自己对当下的伦敦而言,可能就如同《萨蒂利孔》的作者对于尼禄皇帝统治时期的古罗马一样[2],他就有一丝妙不可言的愉快,但是,在内心最深处,他不只渴望做“美的鉴赏权威”,教大家珠宝搭配、领带系法和手杖姿势。他想要描画出一种新的生活方式,有理性的生活哲学和分明的生活理念,在感官的升华中达到最高境界。

[4]二人皆为西班牙殖民者,前者参与了后者发起的墨西哥殖民战争。

当然,对道林来说,生活是第一位的,也是最伟大的艺术,所有其他艺术都只是为它所做的准备。时尚范儿,让真正奇妙的东西一时风靡;公子哥派头,以独有的方式试图突出美的绝对现代性,自然,这两者他都爱。他的衣服样式,以及时不时钟情的独特风格,对梅菲尔舞厅的时髦年轻人和蓓尔美尔街上的俱乐部里的人们,都有巨大影响。他们模仿他的一举一动,甚至他偶尔展露出的优雅魅力,他们也一心要学,即使对他来说只是半开玩笑的纨绔习气。

[5]《唐豪瑟》:德国作曲家瓦格纳创作的一部歌剧,讲述中世纪德国游吟诗人唐豪瑟,受到美艳的爱神维纳斯的诱惑,纵情声色不能自拔。后来他厌倦了这种生活,祈求赎罪的故事。

但他并不是毫无顾忌,至少在处理与上流社会的关系时不是。在冬天每个月的那么一两次,或在社交季节的每个星期三晚上,他会向世界敞开自己漂亮的住宅,邀请当时最有名的音乐家,用奇妙的艺术陶醉宾客。这些小型的宴请,总是在亨利勋爵的帮助下才得以妥善安排。对宾客的悉心挑选,座位的得体安排,餐桌装饰的高雅品位,异国鲜花、绣饰桌布、金银古盘的微妙而协调的摆放……都让道林的宴请声名大噪。实际上,有很多人,尤其是小年轻们,都在道林身上看到了,或以为自己看到了他们在伊顿公学或牛津大学上学时所梦想的一切,看到了真正的学者的教养与上流人士的一切优雅、名望和完美举止的结合。在他们看来,道林似乎属于但丁所描绘的那种“以崇拜美来使自己完美”的人[1],与戈蒂耶一样,“现实世界为他存在”。

[6]彼得·阿方索(Peter Alphonso):犹太裔西班牙作家、天文学家、辩论家和医生。《教士规》是写于十二世纪初的一部寓言故事集。

其实在晚上,有那么一些时候,他毫无困意地躺在弥漫着幽香的卧房,或当他乔装化名,出没在码头附近名声败坏的小旅馆里,在那些污秽不堪的房间里夜不能眠时,他常常会习惯性地想起自己造成的灵魂的毁灭,并生出一种强烈的惋惜之情,因为这都纯然出于自己的自私。但这样的时候很少。曾经,他和亨利勋爵一起坐在他们共同朋友的花园里,勋爵第一次在他内心激起的对生活的好奇心,现在似乎与日俱增,令他满意。他对生活了解得越多,就越想了解。他像饿疯了的人,喂得越多,就越饿。

[7]基督的新娘:指修女。

他常常会消失一段时间,去某个神秘的地方,时间长得超出人们的预期,于是会在他的朋友圈,或自以为是他朋友的人中间,引发奇怪的猜测。他回到家,总是先悄悄溜到楼上那间锁着的房间,用现在从不离身的钥匙打开门,手拿镜子,站在巴兹尔·霍华德为他画的像前,一会儿看看画布上丑恶的正在衰老的脸,一会儿看看锃亮的镜子里对着自己笑的漂亮年轻的面容。如此鲜明的对比常常增加他的快感。他越来越迷恋自己的美,对自己灵魂的堕落也越发感兴趣。有时,他会带着一种畸形而可怕的愉悦,一丝不苟地,观察那丑陋的线条刻上皱纹遍布的前额,抑或悄悄地蜷缩在丰厚的双唇中。有时,他会纳闷,罪恶的标记和衰老的迹象,哪一个更可怕。他会把自己白皙的双手放在画像粗糙浮肿的手边,嘲笑那变形的躯体和衰退的四肢。

[8]十字褡:牧师主持圣餐、弥撒时穿的无袖长袍。

道林身上那奇妙无比的美,让巴兹尔·霍华德和其他人如此迷恋的美,似乎从未消逝。即使那些听过他最恶劣的行径的人——有关其生活方式的各种奇怪的谣言已悄悄传遍伦敦,并成为俱乐部内的谈资——一旦见到他本人,都不再相信那些风言风语了。他始终保持着一种出淤泥而不染的神态。他一走进房间,谈吐粗俗的人就会立刻闭嘴,他的一脸纯洁总让他们无地自容,他的出现让他们似乎回忆起了自己已被玷污的天真。他们感到奇怪,他这样迷人,这样优雅,是如何免受这个既丑恶又纵情声色时代的污染的。

[9]提庇留,与下文所提到的卡里古拉、多米提安、尼禄·恺撒、埃拉伽巴路斯都是古罗马皇帝。

有一点,他比小说中这位美妙的主人公要幸运。他从不知道,实际上,也没有任何理由知道那种感觉——莫名其妙地怕照镜子、光滑的金属表面、平静的水面……而那个巴黎青年如此年轻就已经承受了。显然是因为一个曾经非常美丽的人突然间香消玉殒。小说用或许有点夸张的、悲剧的笔调描摹了一个人的悲伤和绝望,因为他最珍视的,他人和世界都拥有的,他却失去了。道林常常带着一种残忍的快乐阅读小说的后半部分,而几乎每次欢乐和享受,都包含这种残忍。

[10]均是希腊神话中的美男子。

多年后,道林·格雷一直无法摆脱这本书的影响。或者更确切地说,他从未想要摆脱这种影响。他想办法从巴黎弄到了不下九册此书大开本的初版,并分别用不同颜色装帧,来适应他不同的情绪,和他时不时几近失控的变幻莫测的天性。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奇妙的巴黎青年,浪漫和科学的气质神奇地在他身上混合,在道林看来,几乎是自己未来的写照。实际上,他似乎觉得整本书写尽了他的生活故事,包括他还未经历的一切。

[11]因诺森特:即Innocent,意为天真的、无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