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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三

在早先的反省里,我曾经隐约认定,只要我能确定哈特莉的婚姻是不幸的,那破坏这桩婚姻和带她走就不难。我毫不怀疑她会跟我走,因为那是快乐的逃亡,也是她一直幻想的。这个假设也许天真,但现在让我茫然若失的却不是这个天真,而是到了非行动不可的临界点时,我忽然不能清晰地思考该怎么做,不能清晰地思考每个事关重大的细节。“尼布利特”,它的玫瑰、它恐怖的新地毯、它的黄铜装饰品、它的窗帘、它的门铃——这一切都不会让我惶恐不安,它们都是透明的,都是幻影,正如他所说,通通不过是假装。让我惶恐不安的是那番恐怖对话里的某种特质,是这桩婚姻已经持续了那么多年的事实,是对于那个牢笼坚固度的意识。尽管如此,哈特莉仍可能只要听到我说一声“来吧”,就会马上跟我走。真是这样的话,唯一留待我去思考的问题就只是什么时候说和应该怎么说。但这两个问题又再次让我觉得困难重重。不过又会不会,我之所以这么心绪不宁,纯粹只是害怕班?

昨晚偷听的时候,我并未明白整个谈话的内容。有些时候,我甚至觉得自己几乎连一句话都听不明白。尽管如此,有一点我是确定无疑的:同样可怕的对话声、同样可怕的场面以前就发生过,而且一再上演。两个灵魂在罪恶感与痛苦中向对方哭喊,痛恨对方,却又被对方绑住!婚姻的地狱。我无法也不打算去厘清他们说话的意义和含蕴。但显然,那位先生(他突然在我的思考里成为“先生”了)对于我出现在他们生活里感到不快。嗯,太糟了。我纵容自己幻想这个画面:我跑到“尼布利特”按门铃,在他打开大门时一把抓住他的领口,一拳揍在他脸上。但这毫无用处。再说,他也不是罗希娜想像的“老先生”。他虽然有条坏腿,却不是省油的灯。他是个危险人物,至少看起来是这样。他的威势当然也可能是装出来的,一戳就破,但冒这种险并划不来。我只要想办法把哈特莉带走就好,我必须思考,想出办法。但我却突然觉得思考对我来说很困难。

大约十一点左右,我终于能够不再坐立不安,能够静下来泡些茶喝。我想到一个主意。这个主意其实在我偷听时就已经朦胧想到,而且是那位先生自己提供给我的。他不是想把哈特莉扫地出门吗?如果我能够惹得他够毛,说不定他真会这样做。这不是最简单的解决办法吗?那位先生固然也说过,他是绝不会放哈特莉走的,但既然他提到这一点,就显示那不是不可能的。就让他被自己的臭脾气与嫉妒心弄得发狂吧。要刺激他并不难,因为不是只要我这个老同学、我这个名人去敲他家的门,就足以让他火冒三丈吗?只要能够惹得他恼火,他们的婚姻就会自然坍塌,哈特莉将无处可去,只能直奔我怀抱。不过……如果他愤怒得失去理智……如果他的世界变得摇摇欲坠……他会不会伤害哈特莉甚至杀死她呢?这个顾虑让我像只疯狂的豹般在岩石上跳来跳上。“停止,停止,你伤得我好痛。”在他们对话的尾声,哈特莉不是这么喊过吗?在他们共同生活的这些年来,她曾经多少次这样哭喊呢?那是让人无法容忍的。我一跃而起(茶杯被我撞翻在地),再次跑到草坪上。我要怎么办呢?很多事情都清清楚楚了,但我就是想不出最后的计策。我无法思考,因为我无法把那番让人毛骨悚然的对话从脑里挪开。它就像一团厚厚黏黏的渣滓塞住我的脑袋。我要拯救哈特莉,这是确定无疑的,而“拯救”这个字现在有了我一直渴望它有的那个意义。但要怎么个拯救法呢?

第二天我的举止与疯子无异。我团团转地在屋里走来走去,几乎是用跑的,然后我又在草坪里、在岩石间跑,继而穿过堤道,一直跑到圆堡去。我像只受惊的动物,在笼子里可怜兮兮地左奔右跑,不断用身体猛撞铁栏杆,弄得自己痛苦不堪。早些时起了金黄色的雾,但逐渐消散了,看来接下来会是个热天。我惊讶地看着我熟悉的游泳地点,看见平静的大海正轻拍黄色的岩石。我跑回厨房,却连为自己泡一杯茶都办不到。“我要怎么做呢?我要怎么做呢?”我反复大声问自己。奇怪的是虽然我已找到充分证据,却被悲伤和恐惧以及某种恶心感弄得魂不守舍,不知接下来该怎么办。

稍后,仿佛哈特莉知道我的困境,要前来帮助我似的,我看到她那张苍白不快乐的脸望着我。我领悟到,在采取任何公然行动前,我必须再跟她谈谈,最好一次以上。我的冲动是直接再回到那栋可怕的小别墅,把她带走;到最后我真的可能这样做。我当然得事先让她有心理准备。如果我真的要采取突袭式的拯救行动,就必须确保不会有任何失误。我心里有多少想法和感受是她不知道的啊。我必须让她知道我想些什么。我不指望可以再在村里碰到她,因为她说不定会因为太难过和太害怕而不敢上街。所以我必须把攸关生死的解释透过书信传达给她。我一直都认定,哈特莉因为不知道我的心意,她所害怕的是自己的心。她一定以为我有别的女人。如此看来,最恰当的方式就是写一封长信给她,解释我的心意和决心,给她时间了解和回应,然后……我战栗的心灵突然松了一口气,因为写信和等待的做法就意味着,我用不着匆匆忙忙采取行动,用不着今天就直闯山坡,面对那个暴君。怎样把信送达她手里固然是问题,但却不是无解的,而事实上我心里已有一个送信计划的雏形。

我想要尽快离开,却做不到,我麻痹了,部分是因为惊恐,部分是因为一路下来我都是以别扭而不舒服的坐姿坐着,不敢动一下。最后,我奋力滚了开去,爬行在被月光照得灰灰的草地上。然后僵僵地站起来,走出花园。一出花园就迎着一个下沉的月亮往前跑。回家的大部分路途我都是用跑的。回到家后,我喝了些威士忌,吞了颗安眠药,倒头就睡。我梦见自己在“什鲁夫末端”发现了一个密室,有个死了的女人躺在里面。

我吃了一些咸牛肉、红叶包心菜和腌胡桃,又把剩下的杏子干与切德起司吃光。因为我无心采购,我已经没有面包或奶油或牛奶了。吃过饭后我休息了一下,写了一点日记,可说是最新版的了。之后我写了封信给哈特莉,内容我稍后会抄录于此。之后我洗了很多脏衣服,拿到太阳下晒。之后我从圆堡下水游泳。之后我坐在圆堡旁边,看午后的太阳在雷文湾那些球形大岩石中拉出的长影。之后由于看到游客出现,我穿上衣服,回到屋子去,收起晾晒的衣物(都干了)。之后我取出从伦敦带回来的哈特莉照片,坐在草坪的石头座椅上一张张细看,陷入沉思状态。

上述的对话是我凭记忆写下来的,并未省去重复的地方。写的时候我并没打算形容他们的声调语气,现在也不会尝试。他那刺耳洪亮的吼声,她那带泪的哀哭声,我将永难忘怀。偷听者得到他想要的东西了。

有些相片是我们的合照。谁拍的?我不记得了。从那些泛黄皱角的相片表面,在那个未被罪污染的世界里,两张柔嫩未成形的年轻脸庞神采奕奕向外张望着。那是一个未被败坏的世界,一个单纯欢乐的世界,因为我对她的信任是绝对的,我们甚至没有想到过做爱这回事。我相信,那时的我们,要比今天的少年人快乐。纯爱之光照耀着我们在一起的白天和不在一起的夜晚。我俩都是单纯世界里的单纯小孩,我们爱我们的父母与老师,也尊敬他们。人生旅途的痛苦就在眼前:可怕的抉择,无法避免的罪行。我们曾经多么自由地去爱!

***

事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结束的呢?也许是我跑去伦敦念书之后。但即使是去了伦敦以后,我们的恋情仍维持了一段时间。我直到最后都没有怀疑过她。她瞒我瞒了多久多深呢?这或许是由于我对她自私的爱是那么巨大,以致从未怀疑过这种爱不会获得满足的可能。日后思索这种需要的时候,我才想到在那些年月,哈特莉对我的保护有多巨大。现在回想起来,他们竟然完全不认识彼此,真是匪夷所思。我从未向哈特莉提过詹姆斯,也从未向詹姆斯提过哈特莉。她从不知道,她的爱有多么坚强地保护过我,让我的自尊不至倾颓。

“求求你别问了,我很抱歉,我很抱歉……”

***

“为什么他会搬来这里?”

我把写给哈特莉的信抄录下来。我已经决定了,第二天就想办法把信送到她手中。

“求求你,你伤得我好痛,求求你,求求你。我很抱歉,我很抱歉……”

最亲爱的哈特莉,我的心肝,我爱你并希望你回到我身边。这封信要说的就是这个。但首先有些事情我必须告诉你。与你的偶然重逢,在我生命里就像一场大风暴。也许你会以为,我是属于另一个世界的,一个你一无所知的“大世界”,我在那里拥有很多朋友,很多韵事。事实并非如此。从很多方面来说,我在剧院的生活现在看起来都像一场梦,只有旧日与你在一起的时光才是唯一的真实。我的朋友寥寥无几,也没有“感情的归属”,所以是单身和自由的。这是我们在村里碰面时未能适时告诉你的。我有成功的事业,却只有空虚的人生。我从未考虑要结婚,因为我知道,这世界只有一个女人是我愿意娶的。哈特莉,相信我。我一直都在守候你,即使从不敢奢望有朝一日会与你重逢。如今,逃离世俗的浮华世界以后,我来到海边,也来到你身边。我对你的爱始终如一,它的每一根小纤维或触须都完好无缺,还是像往昔一样活跃和敏锐。当然,我变老了,所以在某种意义下,这是另一个人的爱了,但那爱本身却是一样的。它伴随着我的人生一路走来,始终不变,始终奇迹般存活着。唉,我亲爱的,还在那个“大世界”时,不知道有多少个日与夜我都是带着一颗痛楚的心独坐着,思念着你,回忆着你,纳闷你到底往哪儿去了。怎么会有人消失得那么彻底呢?哈特莉,我从未停止渴慕你——至今如此。

“唉,别哭行不行,我受够了你的眼泪。他为什么要搬来这里,他安的是什么心,我想要知道的只是这个。老天,你可以把事实告诉我吗?我已经厌倦生活在恶梦里而假装一切都是好好的。这栋臭房子、这些臭家具,还有那些该死的玫瑰——一切都是假装、假装、假装,我恨不得把这些砸得粉碎。你为什么就不能告诉我真相?为什么他会搬来这里?”

我现在已经得知——不管我是怎么得知的,我就是知道——你有的是最不快乐的婚姻。我知道与你生活在一起的,是个专制甚至有暴力倾向的男人。我知道你一定有过无数次想逃的念头,只因为无处可逃,才打消主意,甘心认命。哈特莉,现在我要向你呈上我的家、我的姓氏,以及我永恒的奉献。我至今仍然等待着你,我唯一的爱。你会来吗,会愿意逃到我这里,与我永不分离地相守余年吗?哈特莉啊哈特莉,我有能力带给你莫大的幸福,我知道我能!要补充的是,如果我认为你已过得快乐、已在婚姻中获得幸福,我是万万不敢宣示我的爱是多么持续不衰,万万不敢打扰你心灵的平静的。我会宁可在爱中静静受苦,甚至掩盖它,搬往他处。容我大胆猜测一点:你曾经不止一次后悔懊恼当初没嫁给我。尽管如此,如果我确知你过的是一种差强人意的生活,我仍然不会搅和进来,只会远远看你一眼,就转身离去。可是,如今既然得知你过得非常不快乐,我就绝不能置之不理了。以我爱你之深,又怎么能忍心看你继续受苦?哈特莉,你一定要来我这里——一个你本来就一直该待的地方。我知道你一定会来。

“原谅我,求求你,原谅我,别生那么大的气。我受不了,你伤得我好痛,你把我吓坏了……”

不要为收到这封信以后该怎么办而发愁或害怕。你不必马上做任何事,甚至连回信也不必。我只想告诉你我的爱和我的决心。至于你要何时回答或怎样回答,可以慢慢考虑。我不敢希冀你马上直奔我家。然而,当你反省过后,当你对回到我身边的观念不再那么陌生——回来吧,我最亲爱的女孩——也许你就会开始思考该怎么做。之后,我们就可以坐下来好好谈谈——我们一定可以找到沟通的方法。让我们一步步来。当我收到你决定让我永远照顾你的信息之后,我就会开始思考我们该怎么做,而如果你希望的话,我可以把整件事一肩挑。不必担心什么,我的哈特莉,一切都会顺顺当当的。

“不要用这种臭脸看我,不然我就……哼,事情不会如你所愿的,懂吗?我不会放你走的,不会。我永远不会放你走的,懂吗?就算我们从此不再说一句话,我还是会把你留在这里,让你照顾我。懂吗?就算要用锁链把你绑起来……”

你可以花一两天时间来思考我的话——多几天也无妨,一切随你。等你想清楚,再写封信给我。目前来说,这是最好的做法。不必担忧,不必害怕。我会找到方法跟你联络。我将会爱你疼你,竭尽所能让你快乐。

“不是。”

数十年如一日忠于你的查尔斯

“我知道你想激怒我,以为这样我就会说:‘好吧,你滚吧,你要走就走。’你想一直折磨我,让我放你走。是这样吗?是这样吗?”

附笔:不管怎样你都一定要来。我这个邀请当然不带任何条件,我只是想帮助你和为你效劳。至于要不要与我生活在一起,可以等你来了以后,在自由和平静的环境中再决定。

“我什么小计谋?”

我这封信写得很快,一个字都没改。重读信时,我起初打算修改,因为有些地方口吻有点妄自尊大,有点自负。但我转念一想,不,不要修改,这就是我的声音,我要让她听到我真实的声音。况且她不太可能抱着批判的心情读信。如果我加以修饰雕琢,反而显得不真诚,失去了力量。至于说这封信显得自我中心这一点,我本来就是自我中心的人嘛。就让她知道我是为了自利而非单单利她好了。就让她知道她带给自己自由的同时也会带给我快乐好了。

“你那个小计谋是行不通的。”

我把信放入信封,在信封上打上她的名字与地址。我的打字技术很蹩脚,所以信的内容我用手写。接着我坐下来沉思,纵容自己满怀希望,甚至纵容自己快乐起来。稍后,正如上述所提,我去游泳了。海水冷却我温暖的肢体,在我的身体覆盖上一层冷冷的鳞片。海水平静地起伏着,水面光滑而光闪闪,就像水果的外皮。即使没有我的“窗帘绳子”(爱开玩笑的大海又把绳子松开、冲走了),我仍然轻轻松松就爬回岸上。这部分的日记是写于第二天早上,而我写给哈特莉那封信仍躺在起居室面海的桌子上。不久我要吃午餐:咸牛肉配水煮洋葱(水煮洋葱是另一道帝王的御膳)。我昨晚已把红叶包心菜吃完,还喝了很多雷文饭店送来的西班牙白酒(一个错误选择)。我必须尽快去采购。我渴盼买到水果、奶油吐司和加在茶里的牛奶。杂货店老板娘说这星期说不定会有浆果上市。

“我正在听。”

为什么我还不把信寄出呢?为什么我还要假装生活一切如常,就像原来一样?这是因为我还沉醉在一种成就感当中,想多享受一下宁静的过渡时期。我找到我想找的关键证据;也决定要怎样做;我的信雄辩而明确。虽然还没寄出,我却感觉我的信拍着翅膀,正往哈特莉的方向飞,要飞入她的怀里。但会不会,我迟迟不把信寄出,真正的原因是害怕?要把信交到她手中可能会相当困难,稍有差池,后果可能相当严重。但这些障碍都不是我害怕的原因。愈快把信交给她,我就愈快知道答案。但她的回答是什么呢?如果她的回答是“不”或根本不回信,我当然会认定只是她的恐惧作祟。但那样的话,我又要怎么办呢?我等她回信又该等多久才采取其他行动呢?那段过渡时期将不再宁静。所以倒不如先把这段过渡时期延长一点。自从偷听他们对话以后,我就相当害怕卷入他们的关系中。我自己也有亲属,不过他们会带来的似乎只是憎恨和嫉妒这些恶魔。再者我还害怕哈特莉只是利用我来帮助她获得自由,事后就会离我而去。这可能吗?我会不会再次失去她,她会不会再次消失无踪呢?这样我一定会疯掉。信上的附笔是我把信重读后才加上的,因为我觉得那让我像个君子。但那是明智之举吗?说不定我应该删掉。这样她才会认定投奔我等于作出了承诺。

“因为你把信都毁了。哈,你真聪明。但听好——我说听好……”

***

“根本没有任何信。”

现在我要叙述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了,这些事情很多都是完全出人意表的。虽然上面提到我延迟把信送出的时间,但这个延迟,事实上并未超过第二天黄昏。这是因为,我上面所描述的悠闲宁静心绪,突然被一阵不耐烦的焦躁感推翻了,我急着想知道我的命运是什么。于是,我把计划好的送信行动付诸实行。我穿上一件轻便风衣,戴一顶宽边遮阳帽,信放入口袋(附笔没有删掉),脖子挂上一副望远镜。望远镜是学生时代詹姆斯送我观鸟用的。我不记得自己是否曾用它来观鸟。詹姆斯经常送我礼物,并且往往很贵,但我却一件礼物也没送他。我父母没说什么,似乎认为穷人有接受富人恩惠的义务。直到很后来我才突然想到,礼物其实是阿贝尔叔叔和爱丝蒂尔婶婶送的。虽然詹姆斯送我的望远镜视程不是很远(应该比不过班用来监视老婆行动的那一副),但我想应该派得上用场。

“我就是这样想的,不然我还能怎样想呢?只要你撒谎,我一眼就可以看穿。你以为你可以把我蒙在鼓里吗?他的信你都藏在哪里,嗯?哪里?”

我取道先前走过的内陆路线,也就是穿过沼泽地和绕过阿莫尼农庄,从另一头进入村子。我的目的地是与“尼布利特”花园隔着一片草坡的树林。我从地图上得知,在村子另一头的入口处(就在教堂前面),有一条右弯的小路,以弧形绕到小别墅区上方的树林。走这条路,我可以全程不用进入“尼布利特”的监视范围内。我沿小路走上山丘,愈走愈热和愈累,然后看到一条向海方向的林道。我猜,这应该可以通到“尼布利特”外面那条柏油路尽头再过去一点的位置。我果然没猜错,几分钟之后,我看到了草坡上的日光,再往上走一段,我从一些树干间看到不远处的“尼布利特”。我用望远镜密切注视屋里的一举一动。

“不要说不是你心里想的话。”

我等了很久,尽管阳光仍然普照,我却觉得冷,而且愈来愈冷。我的手臂和眼睛开始酸痛。最后,班出来了。我的体温一下子急升,心跳加速许多。我很高兴注意到他手上拿着一把耙子。我看见他的长影在草坪里移动。想到班被我看到而他却看不到我,我就有一种快感。我从未拿过真枪,却拿过许多舞台道具枪,所以知道拿枪是什么感觉,我现在就有一种拿枪瞄准他的感觉。走近花园尽头时,他全神贯注看着其中一个花圃,接着似乎漫无目的地用耙子在那里戳了又戳。然后突然间,他开始用耙子狠狠戳些什么。他不是在挖地而是在戳。他戳什么呢?是蛞蝓吗?还是一朵野花?这样聚精会神摧毁一个无辜小生命时,他心里想什么呢?我很好奇,却没有时间浪费在遐想上。我开始在树木的掩蔽下向上前进,每走几步就停下来观察班的动静,这样一直走到正对柏油路尽头的位置,中间隔着一片两百码的草坡。从这个位置再往前走一点,我和班就因为有房子挡住而看不见彼此。我估算,在我走出空旷的草坡后,将有两三秒时间是可能会被他看见的。我看了他最后一眼——他背对着我,正蹲在花圃旁边不知道干什么。我小心而大步地快速走过草坡,疾跑过柏油路,穿过木栅门,来到大门。

“你一定乐歪了。他出现了,大胆得像敲锣打鼓一样,甚至敢来按我家门铃!一定是你们约定的。”

我没按门铃。高音的“叮——当”声在黄昏的空气中有可能会传得很远的。我用指关节叩门。这是我与哈特莉年少时爱用的暗号,每次我们到对方家,都会这样轻叩大门。才一下子哈特莉就打开门。如我所料,我的叩门声带给她不由自主的震撼。我们互相凝视,两人都在喘气,都在发抖。我把信塞给她,动作很笨拙。我找不到她的手,信差点儿从我们中间掉到地上。她及时把信按在裙子上。我转身跑开,发自本能地跑下山坡,跑回村子去。我并没有预先拟好撤退计划,因为我的全部心思都用来想怎样把信交到她手中。直到走过黑狮酒吧时,我才想起,我也许应该循原路撤退。我沿着大街向前走,再转入通向海岸公路的那条步道。此时我的所在位置是可以被班的望远镜看见的,但我却觉得强壮和无所畏惧,相较之下,我近日的谨慎看起来形同懦弱。班还在花园里弯腰工作吗?还是回到屋里,把哈特莉手上的信抢过来,撕成粉碎?我几乎觉得毫不在意。我几乎觉得这样更好,就让他读到我写的话,气得发抖吧。他的恐怖统治临近尾声了。

“不!”

我往回走的时候天当然还没暗下来,但天光却如薄纱似的,一片空茫茫。这种天色意味着,再过不久,就会是仲夏,届时,暮光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完全暗下来。昏星刚刚出现,隐约可见,而从现在起它将有一段长时间都是单独在日光里闪烁。潮水已经涨过,大海的平坦是我仅见的,非常宁静、满溢,就像盛在一个大碗里。水色是相当浅的蓝釉色。两只海鸟(是塘鹅吗?)在中距离外低飞,向微微鼓起的金属状海面投下两个模糊的倒影。我沿着海岸公路走回家,中途经过那块刻着“Nerodene一英里”的里程碑。沿途的空气微微有暖意,那是岸边黄色岩石吸收了一整天的太阳热力后散发出来的。

“小心啊,小心啊。我本以为自己除了继续忍受你和你的那些谎言外,别无选择……老天,我一直以来一定是疯了……我早就应该把你扫地出门,让你……”

但回到“什鲁夫末端”后,我发现屋内一片冰冷,与外面的温暖空气形成强烈对比,仿佛这屋子又在玩什么把戏。屋里的空气看起来灰蒙蒙,有点混浊。我听到微弱的声音,但也许只是开门时灌入的气流引起珠帘子的晃动。我站在门厅处侧耳聆听了一阵子。我担心是不是该死的罗希娜又来了,躲在某个暗处想吓唬我。我不能自已地把楼上楼下每个地方都检查了一遍。但结果当然是谁也没找到。检查屋子的途中,我把每一扇门和窗都打开,好让屋外煦暖清新的空气流通进来。我脱下伪装用的帽子和风衣,扔到一边,又把衬衫下摆从裤腰里拉出来。我喝了一大杯苦艾酒掺雪利酒,走到草坪去,站了好一阵,看着蝙蝠飞舞,心里想哈特莉是否安好无恙,以及她读完长信后会怎样处理它。是把信烧了、冲到马桶里?还是卷起来藏到一双裤袜里?

“那不是事实……”

我走回屋里,在空杯子里斟满白葡萄酒,又打开一罐橄榄罐头、一罐韩国烟熏蛤肉和一盒饼干。因为再次忘了采购,自然没新鲜食物可吃。这房子仍然在耍脾气,但我觉得愈来愈了解它的怪,而对它的态度也愈来愈亲善。严格来说,这屋子散发的并不是一种邪恶的或威胁性的气氛,而像是一片感光片,间歇性地把发生在过去的事显影出来,或是——这是我第一次想到——把将要发生的事显影出来。它要给人征兆吗?我开始觉得冷,便穿上那件白色的针织运动衫。现在,屋里变得更阴沉了(但屋外看起来反而更光亮),以致我在清洗和沥干橄榄时,得眯起眼睛。沥干后,我把橄榄放在碗里,洒上橄榄油。接着,大门就响起非常激烈的敲门声。

“闭嘴。我们这样对答已经一百万次了,就像两个上了发条的洋娃娃……唉,老天,可我又没有别的办法。这事情无时无刻不梗在我心里。虽然明知是谎话,但我从前还是假装接受,因为我别无选择。我只希望这样可以让自己过得快乐一点。不,不是快乐,那是不可能的。我只希望我烂透了的人生可以有一点平静。但结果呢!就连这个你也不愿意让我得……”

不管敲门的人是谁,显然他都没注意门上有门铃,这不奇怪,因为门铃的黄铜手柄是漆成黑色的。大门上另外还有一个海豚形状的门环;敲门声正是发自海豚门环沉重的头部,整栋房子为之震动。恐惧马上攫住我,让我双腿痉挛。是罗希娜吗?不,一定是班,那个怒不可遏的丈夫。他看到我的信了。老天爷,我真是愚不可及。我跑到门前,想把大门的门闩拴上,但极端的恐惧却让我头脑混乱,让我产生一种要面对最坏情境的渴望。我把门打开。哈特莉像只受惊的小鸟飞了进来。只有她一个人。

“那不是骗局!”

在最初几秒钟,她的诧异与困惑看来不下于我。但这也许是室内的幽暗造成的。她站在门边,双手抓住脸,似乎准备尖叫出来。我则是呆呆的,任由大门敞着,过了片刻才想要关门,却因为太匆忙而撞在哈特莉身上。我可以感受到她大腿的体热。我关上门,然后才意识到自己一直发着“哎……哎……哎”的声音,而她也同样发着一些意义不明的声音。我伸出一只手,探索着触摸她的肩膀。她摆出一个像是要说话的姿势,但随即被我一把抱住,尽管姿势笨拙,却相当有力。我把她抱得微微离地,听着她的喘气声,恍惚她全部重量都压在我身上。我慢慢把她放下来。门厅此时一片灰蒙蒙,楼上的珠帘子微微滴答响。我们静静站着,一动不动。我双臂环抱着她,她则双手抓住我的衬衫。

“别再说这句话了,可以吗,我听够了,那毫无意义,只是鹦鹉的喊叫声。唉,老天,我好累。一切都被污染了。不,一切甚至从来没开始过,那全是因为你的缘故。然后又来了那个令人发指的骗局……”

好不容易终于放松下来后,她叹了一口气,移动一只手,想把我推开。我问:“他在外头吗?”

“我很抱歉,我很抱歉……”

“没有。”

“别对我尖叫。我受够了你的尖叫。你一辈子都在尖叫,而我们的一辈子快要接近尽头了。老天爷,我只愿自己一辈子已经结束。我猜这就是你暗暗祈求的吧?祈求我心脏病发,那你就可以远走高飞,跟那个……”

“他知道你来这里吗?”

“我没有残忍。你疯了,你疯了……”

“不知道。”

“那你为什么不试着可怜我呢!老天,你怎么可以对我这样残忍。”

“你把信毁了吗?”

“难道你就不能对我仁慈一点,不能试着可怜……”

“什么?”

“别用喊宠物的方式喊我,那是一种嘲讽……”

“你把信毁了吗?”

“甜心,亲爱的小班,别……”

“毁了。”

“过去,过去,该死的过去——一切都被败坏了,是你败坏一切的,是你和他……”

“他有看到信吗?”

“我根本不想见他!”

“没有。”

“哼,你准备什么时候再见他?”

“那就好。进来坐吧。”我拉着她走入厨房,扶她坐到桌边一把椅子上。然后我回到大门,把门锁上。我本来想点一盏油灯,但手却抖得厉害,试了又试都无法把灯芯点着。我改点了一根蜡烛,把窗帘拉起来。之后我拉了一把椅子,坐在她旁边,把她抱在怀里,轻轻摇晃。

“我没有!”

“啊我的甜心,你来了,我最最珍贵的宝贝。”

“骗子。我看到你跟他在一起过就有两次。天晓得你们另外见过几次面。为什么你要对我撒这种蠢谎呢?他会来这里,一定是你叫他来的。”

“查尔斯,我……”

“只有一次。”

“先别说话。我想感受一下你真的来了。我好快乐。”

“骗鬼。你私下见过他几次了?”

“听着,我……”

“你反复问我同一个问题,一次又一次。我不知道。他搬来这里并不是我希望……”

“不要,亲爱的,拜托不要说话,也别推开我。”

“你说话最好给我小心点。是你让我陷入这种……这种……是你让我这么可怜兮兮的……老天,为什么你就不能让我知道呢?你把真相告诉我一次就好。我只想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为什么那个男的会搬来这里,这个村子?为什么他哪里不搬,偏偏搬来这里?”

“不,我必须说话……我时间无多……”

“那你也别再说了。”

“我们时间多的是,所有时间都是我们的。你读过信了,对不对?”

“别再重复了。”

“对,当然……”

“我们并不是假装……”

“这就是你会来这里的原因?”

“哼,你说这个是想我在你脸上吐口水吗?我们只是假装成平静快乐的家庭……”

“对……”

“啊,亲爱的,别这么说……你不是很喜欢这里吗,我们不是很喜欢这里吗……”

“这是唯一重要的。你准备留在这里。你来了,对不对?”

“那只是假象,因为我们两个都累了,累得不愿再向彼此说出这个地狱般的牢笼——这个所谓的家——的真相。我们都需要休息,所以就假装一切都是好端端的,继续忍受这该死的赝品,对,赝品,你所谓的婚姻。我们都懒得用真相去捅对方。所以我们现在是泡在谎言里,你的谎言。它们无处不在,就像个发臭的沼泽,而我们则是在这沼泽里溺水的两个人。老天,我本以为搬到海边来,以为终于有了自己的花园,事情就有所改观——谁知道他却突然砰一声从天而降!真滑稽,对不对?”

“对,但我来只是为了解释……”

“我们家里也有爱与仁慈……”

“哈特莉,你用不着解释。有什么需要解释呢?你的行动就解释了一切。我爱你。你来了。这表示你也爱我,需要我。不要抗拒你对我的爱了。我们一起到伦敦去吧,明天早上就走,不,今晚就走。不用担心衣服,我会买新衣服给你。你现在是我的妻子了。”

“老天,你知道我多羡慕那些可以过简单生活的幸运男人吗?他们可以与妻儿过着充满爱与仁慈的生活,而这里却……”

我把她的身体推到离我一臂之遥,一手抓住她的肩膀,另一手举起蜡烛,想好好端详她的脸。她的眼睛四周密布着皱纹,眼皮是褐色的,有麻点,看起来就像污点。双颊松弛、软趴趴,带点淡淡的粉红色,可能是匆匆忙忙扑上粉底。她波浪形的白短发干巴巴的,看来很脆硬,无疑是年复一年光顾一些无能发型师的结果。现在她已过了细心照顾头发的年纪,否则不会不晓得有根发夹吊在一绺头发末端。她的脸是干燥的,很干燥,只有被舌头刚舔过的嘴唇是湿润的。她动了动肩膀,微微想要挣开我的手。我放开她。这是我们重逢后我第一次有机会仔细端详她的脸,我感到一种得意扬扬的喜乐,因为这张脸几乎没变,也因为她尽管年华老去,却一点不影响我爱她的事实。

“不是的!”

这时我也从她那张焦虑和忧愁的脸上,看出某种年轻时的神采。我认得出她的唇形,她的唇没有涂口红,显得更漂亮。我轻吻她,但只是轻轻一下,就像以往。她静静而被动地接受了,这本身就是一种沟通。

“哼,我被你瞒得够苦了,好不容易我才想通……”

她说:“我改变了很多,不再是同一人。你的信很慷慨,但事情不可能这样……你怀念的是过去,但我已不是过去的我……”

“不,不是这样的……”

“不,你还是你。我在刚刚的一吻中认出是你。”这是真的。那吻已转化了她,就像童话故事里的一吻。我记得她双唇的触感、肌理与动静;所有的笨拙都成过去,她在教堂里给我的那种不可碰触感消失了。我们的身体在同一个空间里紧绷起来,被同一种力量所触动。感觉到这个时,我高兴得想大叫起来,但我仍然保持一种安静的语气,想用言语安抚她,不想吓着她。“哈特莉,这是奇迹。我放弃了剧院生活,来这里寻求孤独,却找到了你……我是为你而来,我现在才明白这一点……”

“别再扯谎了,也不要对我吼叫。啊,老天爷,你对我撒了多少谎!从一开始我就是生活在一锅谎言里。然后又来了那孩子……”

“但你并不知道我住在这……”

“我根本没有什么梦想。”

“不,我一直在寻找你。从未停止寻找你。”

“哎,你这个天杀的……”

她说:“这是不可能的。”一面说一面举起一只手,就像要把脸遮住。然后她把手放在桌上,我则用我的手紧紧按在上面。“查尔斯,我有话要对你说,时间不多了。”她用另一只手的手背碰触双眼,让那些噙住的眼泪掉下来。然后她说:“啊,查尔斯,我亲爱的,我亲爱的。”然后低下头,靠在我怀里。我抚摸她干涩分叉的头发,轻轻解下那根吊着的发夹,放进裤口袋里。

“我根本没有什么梦想。”

“你终于要跟我永远相守在一起了,哈特莉。”

“我从不相信。我以前只是假装相信,因为我想要忘掉这档子事,因为我累了。老天,我受够了,受够了你那些梦想。”

她抬起头,再次抹了抹眼睛,但这次用的是她绿色外套的袖子。外套下面是那件我以前见过的黄色洋装。

“你以前就相信。”

“哈特莉,脱掉外套吧,我想要看看你,想要触摸你。脱掉吧。”

“你以为我会信?”

“不,这里好冷。”

“根本没什么事实是我好告诉你的!”

我伸手去拉她外套,她只好脱下。这些动作对我有着强烈的魅力,就像我们是在玩一些天生会玩却不明就里的游戏。我触摸她的胸部,这个胸部在圆领洋装的黄色布料上温暖又坚定地凸出。我很高兴自己心无邪念。这在我生命中还是全新的经验。她的粉底乏善可陈,她的洋装不值一提。唯一让我怦然心动的是她未涂口红的双唇。一个长久没有照顾自己仪容的女人是不可能在一夕间改头换面的。我觉得被她吸引这一点让我高兴。我感到自豪、充实和释怀,就像一个攫住我一辈子的恐怖已经移走了。我心里想:我会替她买漂亮的新衣服,不是那种浮华时髦的衣服,而是刚好适合她的。我会好好照顾她。

“何必再说你很抱歉或你不知道呢?你讲过已经不下千百遍。我真想撬开你的脑袋,看看你究竟知道些什么。为什么你死也不肯解释,死也不肯承认呢?事情也耗得够久了。为什么你就不能大发慈悲老实告诉我事实,让我好过一点……”

“查尔斯,我必须长话短说。他马上就会回来,我……”

“小班,亲爱的,求你别这样说……我很抱歉,我真的很抱歉……”

“他到哪儿去啦?”我刚刚早已忘了他的存在。

“好可笑的巧合。老天,你真聪明,懂得用这件事折磨我。你知道这件事比什么都更能折磨我。有时我怀疑你是蓄意把我逼疯的,好让你可以……”

“他在做木工。”

“我不知道,那只是意外,巧合……”

“木工?”

“我搞不懂你,你只会说些儿语。他为什么搬来这里?”

“对,他在木工班上课。那其实是一个造船课程,但他们只会做做木工,我不认为他们真的会去造一艘船。这是一星期里他唯一会外出的夜晚,是我唯一能来找你的机会。他们很晚才结束,我猜他们下课后还会喝点啤酒。”

“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不想谈他。”这时我想,要是我会开车和有车该有多好,这样就可以马上把哈特莉带走,此时此刻。

“那我要不是疯子就是撒谎者啰。是这样吗?是这样吗?”

“查尔斯,求你听我说话。我来这里,不是你想的那回事,不是你信中期望的那样,那是不可能的。我只想来告诉你一些事……唉,查尔斯……再见到你真是不可思议。我本来以为永远不会再……再看到你和碰触到你……真像做梦一样。”

“你说我知道他为什么搬来这里,但你不可能那样想,心智正常的人不会那样想……”

“这不是梦。你过去没有我的生活才是梦。现在你正从一个噩梦中醒过来。唉,你当初怎么会离开我呢,我差点没有因为忧伤而死掉……”

“你什么意思,为什么我连自己说的话都不相信。难道你认为我撒谎不成?”

“我们现在不要谈这个……”

“你不是真的相信自己说的话……”

“我们要谈。我想谈旧事。我想和你把一切记忆起来、了解一切、释放一切,让我们能够再次成为一体,一种应该永不分开的存在。你当初为什么要离开我呢,哈特莉,为什么要跑掉呢?”

“不相信什么?”

“我不知道,我不记得……”

“你不是真的相信……”

“你必须要记起来,这个谜一直困扰我。你非得记起来不可。”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你只会说这个,难道你就不能说些别的吗?你是智障不成?你当然知道原因,你一定知道。你以为我是大笨蛋?我才没那么笨。”

“我办不到,我办不到……”

“我不知道。”

“哈特莉,你一定要办到。你当初的理由是说你认为我会对你不忠实。你真的这样想吗?你不可能这样想,你知道我有多爱你!”

“他为什么会搬来这里?”

“但你却去了伦敦。”

但室内的说话声并未中断,而此时我可以听得相当清楚。要刺探没有防备的人是多么容易啊。接下来我所听到的对话是那么匪夷所思,让我名副其实陷于一种疯狂状态,但我不会尝试描述我的情绪。以下,我将只像写剧本那样,仅把对话录下。至于哪句话是哪个人说的,应该一清二楚。

“对,但只不过是去念书,并不表示我打算离开你。我虽然人在伦敦,却无时无刻不想你,你知道的,我每天都写信给你。是因为有第三者介入吗?就是他吗?”奇怪的是,我前一刻才想到这个可怕的想法。

我没有预期会碰到露水,但因为预期会与玫瑰花丛擦身而穿了件风衣。月色向我透露出各个花圃的大概位置。但一定是先前窗户的灯光让我目眩,不然就是恐惧让我眼盲,因为我坐下来的时候竟然是坐在一丛玫瑰上面。随之而来是一下微弱却让人心胆俱裂的咔嚓声,一根玫瑰尖刺刺进我的小腿肚里。我笨拙地坐在玫瑰花上,背靠着墙壁,眼睛和嘴巴张得大大的,等着听那可怕的喝问声:“谁?谁在窗外?”

“不是。”

来自大海方向的月光把木头竿子的长影投进了“尼布利特”那个有坡度的草坪里。草坪里的草看起来就像是蒙着一层霜。从下方,我可以看见客厅那个拉上窗帘的观景窗后面透出灯光。我跨过松弛的铁线,静悄悄走上草坪,走向屋子。一面走,我一面聆听自己几乎无声的脚步声(草已起了露水),也聆听自己深深的呼吸声和激烈刺痛的心跳声。尽管早先下过一点雨,但经过一下午的太阳照晒,地已全干,所以我不担心留下脚印。我走到离屋子约十五码处停住。除了屋顶的一扇气窗外,所有窗户都是闭着的。客厅的窗帘是拉上的,里面的灯光把窗帘上的图案照得明亮,乍看就像一面彩绘玻璃。两幅窗帘之间有个未密合的缝隙。我继续往前移动,然后侧耳聆听。客厅里有人的说话声。是电视的声音吗?快到观景窗时,我跪了下来,手扶着砖墙往前跪走几步,然后坐下来,让头靠在低矮窗台下面一点的位置。

“哈特莉,你当时就认识他吗?你在离开我以前就认识他吗?”

早先我曾经排斥过刺探哈特莉婚姻生活的念头,但不是出于道德理由,而是因为这念头让我惶恐不安。婚姻是不堪听闻的家丑。任何胆敢揭开别人家窗帘偷看的人,都可能被复仇之神惩罚。因为他可能看到一些可怕至极的事,从此以后心灵就像被鬼纠缠一样,永无宁日。所以,在作出这个决定前,我的内心充满挣扎。然而,目前情境的内在逻辑却逼得我不得不去进行这种危险而没有格调的冒险。因为这是回答第二个问题所必须的。我必须弄清楚哈特莉的婚姻状况,弄清楚他们是怎样互相对待的。

“我不记得。”

我没有取道村子。我沿海岸公路往小港口的方向走。途中经过被我称为“开伯尔山口”的那条隘道(那是黄色岩石入侵内陆造成的,它们在不知道多少万年前跳到山丘旁边,堆成一个参差的隆起,后来人们在开辟海岸公路时从中间切穿一条窄缝,供道路通过)。在月色中,岩石是暗褐色的,但分布无数的光点,那是月光在其千百个石英小切面上反照出来的。过隘道以后就是小港口,再走不多远,是一条可以通到山丘上的步道,旁边是一片树林。沿着步道可以走到从村子通向小别墅区的柏油路。我在白天就探勘过这条路线,当时我同时盘算好怎样才能进入“尼布利特”的花园。这没有什么难的,因为花园的末端只有一排用松垮垮的铁丝连起来的木头柱子。我这个冒险行动最怕的除了被发现以外,就是怕到达得太晚,那对夫妻都已就寝(但太早的话又很难潜入花园而不被发现)。不过他们仍在静悄悄看电视也说不定。

“你不可能不记得!”

雾散了。暮光刚刚已被黑暗所取代,灿烂的小月亮闪耀着,让星星变得黯淡。月亮把一种金属光泽倾泻到海面,也让岩石和树木影影绰绰。天空是一片清澈的蓝黑色,却未被月光照明。大地和它的一切都是褐色的模糊一团。阴影很强烈,让人觉得到处都有人影,我不断紧张兮兮往回看。万籁俱静,但这种寂静的性质又与雾茫茫早上的寂静迥然不同,而且三不五时会被一只猫头鹰的叫声和遥远的狗吠戳破。

“别追问了,求求你。”

***

她说出这两句话的方式,几乎是机械性的,发自一种动物性的规避本能,和我最近偷听到的好像。这让我又痛又怒,又对她心生某种怜悯,很想大叫出来。

我走入旁边的房间,想要生火,却失败了。没有足够的引火木柴。我感到心神被莉齐的哭和罗希娜的吻彻底扰乱了。莉齐痛苦的样子让我难受,但却是一种空茫茫的难受,而我也不愿意继续想她。我希望得到她的同情。我已经后悔与罗希娜进行那一番庸俗得要命的谈话。告诉她有关哈特莉的事情时,我还自以为聪明,如今只觉得满心不祥之兆。我等于送了她另一件武器。然后我又想到了詹姆斯,有点纳闷他是怎么会被解职。因为同性恋吗?还是军方认为把一个狂热的佛教徒留在军中对军事机密没有保障?我脖子被罗希娜红色指甲划过的地方开始觉得痛。我想量量体温,却找不到温度计。

“你当时就认识他吗?”

大门再次传来砰一声,过了一会儿我就听到红色小轿车绝尘而去的呼啸声。有那么一会儿我还盼着莉齐会去而复返。但继而又庆幸莉齐没有收到我的第一封信后就直奔而来。

“那无关要紧。”

我机械性地站起来。罗希娜绕过桌子走到我面前,有那么一刹那我还以为她是要来打我。她给了我一个吻。“好啦,再见了,我会回来的。”

“那要紧得很。每件小事都是要紧的,都必须重新找出来,加以纠正。我们必须把过去释放出来,加以厘清,加以净化。我们必须拯救彼此,让彼此恢复完整。明白吗……”

“站起来,查尔斯。”

“我当时不认识他。他本来是我堂妹艾丁娜的男朋友,你记得艾丁娜吗?不认识,哦。不过她后来甩了他,我觉得他可怜……”

“对。”

“你在哪里遇到他?是你躲起来以后吗?”

“你保证?”

“对,我跑到斯托克的阿姨家,艾丁娜就是她女儿。我跟你在一起时并不认识他。没什么特别的原因,我只是不喜欢你当演员,求你别追问了。”

“好。”

“哈特莉,冷静下来回答我的问题。我不是生你的气,但那很重要,我非问不可。你不喜欢我当演员!可你从没说过。”

“你保证告诉我事情的每一个发展。”

“我说过,我希望你念大学。”

“什么条件?”

“不可能只是这个理由。”

“我不准备回伦敦。我现在要回雷文饭店,单独享用一顿丰富午餐。接着我会到曼彻斯特拍电影。我会留你一人沉思默想,希望你伤得够痛。只要你答应一个条件,我就不会干涉你去勾引那位胡须女士。”

“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一直以来,我们的相处就像兄妹,而你又有点霸道,所以我想离开。”她的眼睛再次泛出泪水。“你有手帕吗?”

“唉,罗希娜,别傻了,别那么庸俗了。请你走吧。如果方便,我希望你回伦敦后可以拉拔莉齐一下。”

我拿了一条干净的餐巾给她,她拿来抹了眼睛、脸和脖子。她紧身黄色洋装的胸口有颗扣子迸掉了。我有一种一把抓住她胸口、撕开她衣服的冲动。

“如果这是你与莉齐·谢勒串通好演的一出戏,我会宰掉你们两个。”

我坐了下来。“哈特莉,你既然有这么多顾虑,为什么不早早告诉我呢?我们可以设法补救。但你不发一语离我而去,好恶毒。”

“好了,请你走吧。”

“我很抱歉,我很抱歉。我非跑掉不可,那是唯一的办法,那并不容易。啊,好冷,这里好冷,我需要把外套穿上。”她穿上外套,翻起衣领,缩作一团。

“可怜的查尔斯,你降级为上帝了。”

“怎么会发生那样的事。你不可能只凭空决定,一定还有别的原因。你记不记得那天……”

“不。”

“查尔斯,现在不是谈这个的时候,而我也真的不记得了。那是太久以前的事了,就像一辈子以前的事。”

“我猜你现在想跟我谈谈你对莉齐的感觉?”

“对我来说只是昨天的事。我一直都活在其中,不断反复回忆,反复思索,到底什么地方出错,而你又遇到什么事,去了哪里。我这一辈子没有一天不在想你去了哪里。我一直保持独身,为的就是你。那是昨天的事,哈特莉。那是我生活中唯一的真实时间。”

我默不作声。

“独身?我很抱歉。”

“放心,查尔斯,那只小动物不会活不下去的。”

我过了片刻才意识到她并不是在挖苦我。独身?嗯,对。她的语气反映出那是她从来没想像过的。

我站在那里,凝视珠帘子,它轻轻摇摆,发出滴滴答答的声音。然后我慢慢走下楼。罗希娜尾随在后。我们走入厨房,再次在桌边坐下。

“你说你决定离开我,只是因为不想与我在一起。但这不是解释,我想知道的是……”

她把头巾揉成一团,塞到口袋里,然后转过身,快速打开门往外跑,几乎撞上就站在门外的罗希娜。罗希娜吓得往后跳。莉齐飞奔走下楼梯,身体前倾,高跟鞋把梯级敲得咔嗒咔嗒响。我想追上去,但罗希娜却捉住我的手臂,力气非常大,又用一只脚抵着我的脚。我们在墙边缠斗了一阵。“让她走吧。”大门传来砰的一声。

“别问了。如果我爱你爱得够深,自然会嫁给你,而如果你爱我爱得够深,自然会娶到我。没有任何特别的理由。”

她的泪停止了。她把手帕和破镜子收起,慢慢折她的黄色头巾。“别写信,查尔斯,那对我会比较仁慈。真滑稽,我以前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结果现在才是结束。如果你想对我好的话,就请别写信。我不想要了……我受够了……”

“你说我爱你不够深?你是想把我逼疯吗?我对你的爱是没有极限的,时至今日我还爱你。我没有跑走,我没跟别人结婚。一切全是你的错,而你现在却……”

“莉齐,我会写信给你。”

“你就非谈这些事情不可吗?”

她摇摇头,牙齿紧咬手帕。

我想我不应该被情绪冲昏脑,应该停止问她问题,但我早晚要找出答案,早晚一定要。“哈特莉,喝点葡萄酒吧。”我倒了杯葡萄酒给她,她只是机械性地啜着。“来颗橄榄。”

“莉齐,你会平复过来的,它们会慢慢沉睡的。”

“我不喜欢橄榄,太酸了。拜托你让我说话……”

“真可笑,”莉齐说,语气极为平静,但眼睛里却滚动着泪珠,“真可笑。从伦敦开车过来的路很长……车子是租来的,我没开吉伯特的车子……一路上我都觉得自己是在与你柔情蜜意地聊天。我一直想像你看到我的时候会多惊讶和高兴,我们会何等快乐,想像我们一定会笑个不停,就像从前。我反复想像这情景,心里充满爱和喜乐——虽然我也想到,这一次,最后还是会以心碎告终,而且会要了我的命。但我不在乎,只要你还需要我和把我抱在怀里,我就什么都不在乎。我万万没有料到的是,事情甚至还没开始就结束,还没开始就破灭了……除了对你的爱以外,我已经一无所有……我的爱全被唤醒和再一次遭到拒绝……永远地被拒绝……”

“我很抱歉这屋子这么冷,不知道怎么搞的总是那么冷,哪怕是在……好吧,你说吧。但你要记得,不管过去发生什么或没发生什么,你现在都是属于我了。不过先告诉我一件事。你在公路上被汽车大灯照到的那个晚上,你是要来找我吗,是吗?”

我又感动又难过,但奇怪的是我又有一种自豪的超然感,因为我仿佛在一秒钟之间看到一个泡泡升起后又破灭,而这个泡泡包含的是某种我本来可能会与莉齐一起度过的生活。莉齐,我的凯鲁碧诺,我的爱丽儿,我的淘气小妖精,我的儿子:如果我是不同的人,我们说不定可以生活在一起,而她也会变得截然不同。但这种可能性已经过去了,不管接下来会有什么事发生在我身上,这个世界都已彻底不同了。“别这样,莉齐,甜心,勇敢的小莉齐。我好感激你,感激你的……你的……”

“不是……我只是……只是想来看看你的房子。那天是木工课的日子。”

她向我伸出一只软弱无力的手。她的手又小又湿又没有反应,我无法把握手的动作进一步延伸为拥抱。她把手抽回,伸到手提包里摸索,掏出一面破镜子碎片(罗希娜踢手提包时踢破的),然后是一条白色小手帕。一等小手帕拿在手上,她就开始静静啜泣。

“你想看看我的房子?站在路上看看屋里的灯光?唉,亲爱的,你是爱我的,你抑制不住。”

“莉齐,握住我的手一会儿好吗?”

“查尔斯,那不重要。”

“我不认为我还会跟吉伯特在一起。事情不可能回到原来的样子。我很抱歉。再见。”

“你胡说什么,你又把我搞疯了!”

“莉齐,亲爱的,别这样。我们仍然可以当朋友,不是吗?你在第一封信里不是这样要求我的吗?我会去看你和吉伯特……”

“我不是有任何可能性、任何……结构的人……一切都解体了……你听过我说的话以后就会明白……我来是告诉你……”

“那我只有说拜拜的份啰。”

“好吧,我会听,现在就留心听你说,但先让我吻你一下。之后一切就会顺顺当当。这是平静之吻。”我探身向前,很温柔却又很坚持地用我的干唇触及她的湿唇。不同女人的吻何其不同。这是一个神圣之吻。我们俩都闭着眼。“可以了,你说吧。”我替她把酒再次斟满。我的手在发抖,所以把一些酒溅到桌上。

“记得我告诉过你那个女的吗?我又碰见她了,她就住在这一带……”

“我时间不多,我们刚才浪费了不少时间。”她说,“啊,老天,我竟然忘了戴表。现在几点?”

“一个错误?”莉齐说,眼睛望着脚上那双闪亮的黑色高跟鞋,“我明白了。”然后抬头望我,她的脸是赤红色的,下唇颤抖,眼神朦胧而可怕。

我看了看表。九点四十五分。“现在九点十五分。”我说。

我们站在那个油灯支架下面相互凝视,两人身体都在颤抖。“莉齐,原谅我。那是个错误。我们永远不可能在一起。我无法像当初所想的那样把你留下来,我不能再当国王了。我抱歉写了那样的信给你。我对你满怀柔情,我爱你,但不是你想的那种。那只是空洞的观念,就如你所说,只是抽象的观念。你说得对,那是行不通的,不会持久的。你知道吗,我碰到另一个女的,一个我很久以前认识和爱上的女人。我不是说罗希娜。她是我的初恋情人。记得吗?我曾告诉过你我有个初恋情人。所以我无法属于你,小莉齐,你也无法属于我。你必须回到吉伯特身边,带给他快乐,让事情像没发生过一样。请求你相信,我也请求你原谅我。那是个错误。”

“查尔斯,我来找你,是为了提图斯的。”

“我不知道她在说些什么,但那无关要紧。听着,查尔斯,我是你的——如果不马上重复这句话,我肯定会疯掉。我真的愚蠢至极。我以为自己无法承受另一次心碎,以为自己希望平静,以为自己可以控制得了直奔你怀抱的冲动。根本不是那么回事,看,我又直奔你的怀抱来了,又情不自禁疯狂地爱上你了。我对吉伯特深感抱歉,我本来以为可以找出折衷办法的,但根本没有任何折衷办法。我不在乎会有什么结果或你会怎样对我,我也不在乎会为此而死掉。我不要你当无私或体谅或宽宏的人,我要你当我的主子和国王,就像从前一样。我爱你,查尔斯,我是属于你的。从这一刻起直到永远,我会做你要求我做的任何事。”

“提图斯?”提图斯?我感到惊慌,因为我从未仔细思考过提图斯的事。

“没有,没有。她只是一直在恐吓我。莉齐,我……”

“对,我就是想来告诉你这个。老天,我觉得有点醉了,我不习惯喝葡萄酒。自从在村子看到你以后,我就有个想法,想你说不定可以帮上忙。不过现在看来,你唯一可以帮得上的就是什么都不要管……”

“我好怕那女人,查尔斯。你和她搅和在一起了吗?”

“你胡说什么?”

莉齐拿起放在桌上的头巾,又捡起地上的手提包。她没有看罗希娜一眼。我带她走出厨房,走上二楼。到达二楼楼梯平台后,我犹豫了一下。珠帘子静止不动,我决定不要穿过去。我带她到中间的小房间,关上门。房间很幽暗,没多少光从开向起居室的长窗射进来,这或许是雾的关系,又或许是我忘了把起居室的窗帘拉开。房间里面空无一物,原有的那张折叠桌已经被我移走,现在还待在岩石缝隙里。地上铺了张磨旧的方形地毯。不知道为什么,那个高高钉在墙上铁铸的油灯支架现在突然变得十分鲜明,而且透着一股邪恶。地毯被踩时散发出阵阵潮湿气味。

“我告诉过你,提图斯是收养来的。”

“我保证很快下来。我也会把事情告诉她的。但拜托不要砸任何东西了。来吧,莉齐。”

“对,你说过。”

“你最好赶快下来。我给你们五分钟。如果你们胆敢溜到伦敦去,我一定会追过去,把你们碎尸万段。”

“我们想要一个孩子,班这样希望,我也希望。我们一直等一直等。然后我有了收养的念头,但班不同意,他希望有自己的小孩。我愈来愈焦虑,因为收养小孩是有年龄限制的。班比我年轻,所以对他来说……”

“我没说过这话!听着,我要跟莉齐到楼上说话。你待在这里,我过一会儿就下来。”

“他比你年轻?他不是参加过第二次世界大战吗?”

“太迟了,莉齐,”罗希娜说,“查尔斯打算娶一个长胡须的女士,不是你。查尔斯,对不对?我们刚才才谈到你,查尔斯说他根本不曾喜欢过你……”

“是没错,但是在战争接近尾声的阶段。”

“莉齐……亲爱的……亲爱的女孩……”

“他在军队里是干什么的?”

莉齐没理她,只是目不转睛看着我,发烫的脸颊。我深受感动。

“他是步兵。他很少跟我谈战争往事。我只知道他曾经被俘虏,在战俘营里待过。”

“好感人啊!”罗希娜说,“你到底跟她说过些什么,查尔斯,老实说出来吧,不要再瞒我了。”她拿起莉齐的手提包,扔到地上,踢了一脚。

“战争期间我在英国劳军协会……”

“你对我们很宽宏,但你用不着这么宽宏。我是大蠢材。吉伯特根本是无关要紧的。在任何情况下我都是属于你的,除此以外没有什么是要紧的。我只属于你一个人,这是无可争辩的。你怎样对我都可以,我不在乎最后结果会怎样。我当然希望地久天长,但你可以照你喜欢的做。我来这里只是要告诉你这个,以及把我自己献给你,要是你还想要我的话;你说过你想要的。”

“我觉得他相当喜欢打仗。他始终把自己视为士兵。他保留打仗时用的来复枪,虽然我猜那是不合规定的。他从未完全适应平民生活。有时他会说:‘下一场战争快快来吧。’”

“晚餐爽约的事我十二万分抱歉,我刚好……”

“他当战俘的时候你们不是已经结婚了吗?那时你住在哪里?”

“谢谢你那封甜美宽宏的来信。你对我们两个都很仁慈。”

“住在曼彻斯特一个住宅社区。我在一个配给票证站里当职员,一个人过生活。”

“告诉她啊,说啊!”

这么说,当我和克丽芒坐巴士全国到处劳军的时候,哈特莉是过着不快乐和形单影只的生活。老天,我甚至去过曼彻斯特呢。“我的老天爷……”

“没有,我自己开车来的。好吧,如果她不走……”莉齐没理会罗希娜,在我对面坐了下来,“我来这里是想谢谢你那封甜美宽宏的来信……”

“你继续听我说下去。当最后时刻来到时,我终于说服班收养一个孩子。他很不情愿,但还是答应了,我猜这是因为他看得出来我处于一种非常……我当时几乎……几乎……我终日闷闷不乐。所有收养事宜都是由我一人张罗的。班唯一做的只是签字,他签字的时候甚至没看文件内容一眼,就像身在梦中一样。我看得出来他不快乐,但我以为等小婴儿抱回家以后,他就会爱上他,一切就会改观,我们将会一家三口快快乐乐生活在一起,没想到……”

“吉伯特在外头吗?”我问莉齐。

“别哭,哈特莉亲爱的,别哭。来,让我握着你的手。从今以后我都会看顾着你……”

“不行,”罗希娜说,“查尔斯,我要你在我面前告诉她刚才你对我说的话。”

“提图斯是可怜的小人儿,天生兔唇,必须开刀……”

“我可以单独和你谈谈吗?”

“好,好,别哭,继续说下去,如果你觉得有必要的话。”

我觉得浑身一阵冷战,便再次坐下来。“我有点不舒服。”

“我铸成了大错。”

“不行,你不可以,”罗希娜说,“查尔斯,如果这事只涉及我和莉齐,为了争夺你,我会不惜拿菜刀跟她决斗。”

“哈特莉,别这么悲伤,我受不了。再喝点葡萄酒吧……”

“查尔斯,我可以单独和你说话吗?”莉齐说。

“我铸成了一个可怕至极的大错……而我也为此付出了可怕的代价……我早就应该知道的……”

“不是!”

“哦?是什么大错?”

“你打算跟罗希娜结婚吗?”莉齐问我,身体僵僵的,双手插在口袋里。

“我从未对班提过你。我是说,我没有从一开始就告诉他,到后来就愈发不可能告诉他了。”

“她不知道那事情吗?”罗希娜说,狠狠瞪着我,但怒气已经平息。“那你不觉得对她说会比较好?还是由我来说?”

“你没有告诉他我们怎样一起长大、怎样相爱的事情?”

“不是!这里除我以外没住任何人!她是来看我的,很多人都会来看我,你不就是其中之一吗?要喝些茶或白兰地吗,莉齐?”

“我从没有告诉他事实。当他问我从前是不是有过别人时,我说没有。他当然不会知道事实,我表妹也不知道,你晓得,我们的关系一直都是保密……”

“她住在这里吗?”莉齐问。

“对,因为我们的爱情太珍贵了,所以必须要严守秘密。那是珍贵、秘密而神圣的。”

我说:“罗希娜刚要走。”话才说完,罗希娜朱红色的利爪就朝我的脸扑来。我及时绕到桌子另一边,逃过一劫,只有脖子被划破一点。莉齐后退到门边。我隔着桌子面对罗希娜的盛怒。“听着,我没对你撒谎。我没跟莉齐约好。她只是突然自己跑来,对我刚才说的事一无所知。”

“所以我才会认为不会有危险,认为不会有人会告诉他……”

她回答说:“应该不是。”

“危险?有什么好危险的?毕竟你不是离开我了吗?”

我问莉齐:“下雨了吗?”

“班是个醋坛子,是个嫉妒心强得可怕的人。起初我并不了解嫉妒这回事,我是说我不知道人嫉妒起来时会像疯子。”

罗希娜举起她的椅子,扔到旁边的瓦石地板上。她对我说:“你这个骗子兼背信者。”

对,嫉妒心会让人像疯子。这个我了解得不能再了解。

两个女人见到彼此,不约而同发出一声小声的惊呼。罗希娜很快站了起来,绕到椅子背后。莉齐朝我大步走来,眼睛看着罗希娜,把手提包扔到桌子上,动作就像扔下一封战书。我始终坐着。莉齐身穿淡棕色雨衣,头上绑着一条非常长的黄色印度头巾。她把头巾解下,仔细折好,放在桌子上。她的脸红到极点(我的也是)。她的头发上覆盖着些小水珠,说不定外面真的下雨了。

“在婚前,他就常常……恐吓我。如果我惹他生气,他就会说:‘婚后我会要你偿还的!’我从不知道他是说真的还是开玩笑。而他会生气,又通常是出于嫉妒。即使我正眼看别的男人一眼,他都会怒不可遏……这样的情形一直持续到婚后……最后,我害怕极了,失去理智,把事情说出来了。”

罗希娜看着我,咯咯笑了起来。我双手平放在桌子上,虽然穿着针织运动衫又喝了白兰地(对,我也需要白兰地了),我仍然觉得冷。我本来要到小红室生个火,却因为看到罗希娜的样子而愣住了。她坐在椅子上,一条腿跷起,腿上穿的是蓝色棉布宽筒裤,裤管卷起一点,垂在蓝色帆布靴上部。上身穿着蓝紫条纹的休闲衬衫,腰上套着窄皮带。她看起来悠闲、能干、剽悍,而且年轻得吓人。她深色的斗鸡眼以掠食动物的调侃眼神看我。她的厚发染得全黑,以蝴蝶结绑在后面,这让她的脸显出凶残动物的那种强烈表情。她的外套早已脱掉,却似乎毫不觉得冷。我想,我是怎么回事?我不可能觉得冷,现在可是夏天!尽管这样想,我还是哆嗦个不停。另外,在上午十一点点蜡烛不也同样荒谬吗?因为蜡烛几乎毫无照明作用,我干脆把它们吹熄。但也许是雾消散了一点,只不过窗户仍然灰蒙蒙的。就在罗希娜刚要回我话的时候,厨房门悄无声息地打开了,一个人走了进来。是个女人。有失神的一刹那,我还以为是哈特莉来了。但她不是哈特莉,是莉齐·谢勒。

“告诉他你爱过我而我爱过你?”

自重遇她以后,生理性的激情就在我身上升起、扰攘、翻搅,而我的感官也不断与我的思想对话,而随着我不断把她的老年连接于她的少年,我对她的渴望就愈来愈甚。我好渴望她。能不能达成这一点,乃是关键性考验,是个测试。现在我明白,我已经通过考验了,而我的渴望也像奔向大海的河流一样,汹涌澎湃。她让我变得完整,这种完整,是她离开以后我就不再有过的。她召唤起我的整个存在;我渴望抱着她,与她躺在一起,直到永远,直到世界的尽头;嗯,对,我也渴望用爱的力量去震撼她的谦卑,另一方面,我也要让自己谦卑,让她来慰藉我和把最好的自我带回来给我。就像她从来没有离开过我似的。因为她是我的美善的保管者,而她已经保管了很多年,她是我的阿拉法,是我的俄梅嘎。这不是幻觉。

“诸如此类。我故意说得轻描淡写,可是因为我没有早早告诉他,让他觉得事情极不寻常……”

“你不懂。”她怎么会懂?她说的话很多都是合情理的,比她自己所知还要合情理。但只有一点是她没看到的,那就是我与哈特莉之间的绝对联系。对我来说,哈特莉并不是一个“新女人”,而是我生命中最古老、最强力、持续最久的东西。我也懒得向罗希娜解释我对“风趣的非传统女性”有多么厌倦,或解释她口中的“老东西”是一切生灵里我最钟爱的,是世界上最珍贵和唯一未被污染的东西,是有着最惊悸的吸引力的。在我还没成为“享乐主义的梦游者”和“冷血动物”以前,我就已经把自己最初也唯一完全无邪的爱献给了哈特莉。当然,这些羞辱性的称谓只是出于嫉妒:但如果我真是“冷血动物”,那某个意义下该被归咎的人是哈特莉!我曾经把我的真纯交给她保管,现在奇迹似的,我可以向她要回来了。

“我们的恋情本来就很重要,极不寻常。”

“查尔斯,你醒醒吧。她是腼腆羞涩的人,拿你的人生相比,她就会觉得自己的人生极度贫乏、寒伧和枯燥。她说不定还会为自己的丈夫汗颜,想保护他,并仇恨你。用用你的想像力吧!她会让你无聊透顶的,亲爱的,会让你无聊透顶到发火,她也一定很清楚这一点。她是靠退休金过活的老人家,现在想要的只是休息,可以搁起脚来看电视,而不想过动荡的生活与从事冒险。就算你成功地把她带走好了,但稍后如果你觉得乏味了,又该把她怎么办呢?你习惯在一起的是风趣的非传统女性,而你现在又是老年单身汉了,是不能忍受跟任何人生活在一起的,除非是像我这种聪明伶俐的老朋友。你是无法与一个新女人重新开始的,她就是一个新女人,不管你有多少与她一起骑脚踏车出游的动人回忆。我想你只是想破坏她的婚姻吧,就像当初破坏我的一样。我的韧性是够强的,但被你甩掉之后,我还是过了一段相当长相当难熬的日子。而我现在也不准备放过你,我非要你为我流过的眼泪付出代价不可。你一辈子都是生活在享乐主义的大梦里,但你之所以每一次都可以全身而退,只不过因为被你甩掉的女人都照顾得了自己。啊,老天,你从不付出,从不说你爱我们——哪怕你真的是爱。你是手脚干净的冷血动物!你是运气好,被你甩掉的女人才没有一个死掉罢了。你就像是在超市里持机关枪滥射却凑巧没打中谁的家伙。但这一次不同,你必须尊重那个可怜的老东西的选择,尊重她的生活、她的儿子、她枯燥乏味的丈夫、她那栋小小的新房子。放过她吧,查尔斯。怪不得她看到你时会没命地跑上一里路!”

“要是我从一开始就告诉他或绝对不告诉他有多好。当我明白班是个善妒和嫉妒起来多可怕的男人以后,我就开始害怕起来……担心你哪一天会出现。”

在我告诉罗希娜那个肃穆但相当简略的故事中,我提到了提图斯,却基于某些理由,未提他是养子和已经离家出走的事实。这也许是因为我还不愿意去思考提图斯,以及思考他会在多大程度上影响我的胜算。我也只字未提我与班的那次紧张对峙。(那真是罗希娜所说的“丢人现眼”的最佳注脚!)我只告诉罗希娜,提图斯现在没住家里,我和哈特莉见过几次面,也和她丈夫有过礼貌性交谈。幸而罗希娜听得太津津有味,没想到追问细节问题。

“而我真的出现了!”

“这只是因为她害怕。她太爱我了,而她也还不敢信任我的感情。但她早晚会信任的。到时,她的爱就会鞭策她奔向我。”我心里想:我一定要让哈特莉知道,一定要说服她,我对她的爱是绝对的。我一定要写一封长信,悄悄交到她手里,而一旦她明白我的真心,就一定会……

“为了自保,我才会向他提到你。你晓得,我当初因为怕有谁向你提到我什么,让你找到我,所以切断所有联系。我父母也搬家了,所以我想你应该不会……”

“我记得你告诉过我你有一个初恋情人,但那都只是你的幻想,是虚构出来的。你只是因为重遇她而震撼,才会胡思乱想,等两星期,你就会恢复正常。再说她是有家庭有儿子的,查尔斯,她是过着寻常生活的女人,你不能因为在学校时迷她现在就来勾引她,那是说不通的,她不会明白的!另外,你也没有这个能耐,你不是无所不能的,至少在真实生活里不是。你只会让自己蹚一趟很浑的浑水,陷在那种你比谁都痛恨的纠缠里。你会丢人现眼!想想看!难道你没有足够的自知之明,知道这些都是你最恨的吗?在这里你是没有任何角色、没有任何台词的。你不是甚至承认她不想跟你说话吗?”

“你把联系切断得真够彻底!但如果你从一开始就那么怕那个混蛋,又为什么要嫁给他?”

“你说的幻觉是什么?”

“我以为他会慢慢改变。”

“少来了,亲爱的,你只是自欺欺人。是突然搬来海边之举让你神志不清,还有这栋恐怖的、无厘头的房子。我想这是我见过的最让人不舒服的一栋房子,也难怪你会有幻觉。”

“你害怕过我,有吗?”

“不是她!难道你还不相信吗!我爱这个女人。”我爱她,就像我早就跟她结了婚,多年来看着她逐渐变老和失去容颜。

“没有,没有。但我害怕你会找到我和写信给我。他会把寄给我的每封信拆开来看。有许多年,我都抢在他之前起床,跑到邮箱去看,以防有你来信。”

“哼,最好没有。”

“我的老天爷!”

“我对莉齐从没有同样的感觉。”

“我把事情告诉他以后还是继续这样做。我总是害怕信箱,怕他看到什么不该看的东西,产生误解。就是因为受够了这种担惊受怕的生活,我才告诉他的……结果却……可怕极了。”

“载你去伦敦的时候,我就知道你有事瞒我。你是个烂演员,真不知你当初是怎么进这一行的。我当时就知道你有什么计划,但还以为是和莉齐有关。”

“他勃然大怒?”

“算了……”

“可怕极了,他不相信我们之间是清白的。”

“佩里和他的什么?”

“哈特莉,”我说,“那不只是清白的,还是严肃的,永恒的。所以班听到我们的事后会受到刺激,一点也不奇怪。”

“用用你的智商吧。任何人都是有可能爱上任何人的,佩里和他的佩里格林叔叔就是一个例子。”

“他不肯相信我们从来不是情人,认为我以前说自己是处女只是谎话。那情形真是可怕至极,虽然我告诉他一遍又一遍,他就是不相信。有时他会哄我,说是只要我承认,他就会原谅我,但我知道他是骗人的。他反复追问我,一次又一次。他就是怎样也不肯相信。”

“蝙蝠有雷达。你的雷达看来停摆了。”

“亲爱的,我们真的是情人,虽然不是那种意义下的……”

“爱情是不考虑这些的。常言道,爱情就像蝙蝠一样盲目……”

“他问了又问,每天都问,有时甚至每小时都问。他反复问同一个问题,连用词都是一样。他愈愤怒,我就愈胆怯,口齿愈不清楚,以致我的回答听起来真的很像谎话……”

有趣的是,罗希娜清楚记得她的车头灯照见哈特莉的那一幕。“我当时还以为自己会像压死一只甲虫那样压死那个老东西。查尔斯,你要搞清楚,她是个老东西。这是你不能否认的。”

“我恨不得宰了那家伙。”

很明显,罗希娜很快就认定,哈特莉从任何方面来看都不够格当她的对手。她甚至还有一点可怜哈特莉呢,但不是那种高高在上的可怜,而是一种立场超然的可怜。罗希娜算得很准的一点是,我对哈特莉的感情会排挤掉我对莉齐的感情。基于这个前提,她当然认为,等整个闹剧以灾难结束,我变得可怜兮兮之后,她就可以来捡现成。罗希娜也把我叙述事情始末时的轻松神态,以及我对她深明大义的感激之情看在眼里;事实上我真的是感到轻松和感激她,至少当时是如此。我当然没有把一切说出来,更没有透露半个字有关即将实行的计划。我当时是个那么沾沾自喜的马基雅维利主义者[14],以致完全没有意识到,对危险聪明的罗希娜说出哈特莉的事,会有什么可能的危险后果。我觉得是我在牵着她的鼻子走,是她的自作聪明蒙骗了她。

她喝了不少葡萄酒,坐着打冷战,但已经不再哭泣,双眼圆睁,瞳孔扩大,盯着蜡烛看,手上的餐巾不自觉地捂在颧骨上,让她像是戴着一块面纱。她的粗眉毛(在烛光下看起来是白色的)蹙在一起,形成一个带点阴影的凹陷,不过因为她绿色外套的领子是翻起的,让她看起来有点少女的味道。我会有这种感觉,也许是因为我们从前一起骑单车出游的日子,她总喜欢把风衣的领子翻起。尽管一直聚精会神听她说话,但我全部时间都凝视着她被烛光照亮的脸,觉得她年轻时的朱颜正一点点被我创造性的激情修复回来。

有关嫉妒心这东西的一个有趣事实就是,尽管它在很多方面都是完全非理性和身不由己的,但当一个人觉得处于上风时,仍然会容许自己在一个限度内从事理性思考。我是迷上罗希娜以前就和莉齐在一起的,但罗希娜却根深蒂固地认为,是莉齐从她那里把我抢走的。另外,莉齐至今仍是有吸引力的女人。这两点加起来,让罗希娜对莉齐的态度是嫉妒女人的典型反应。但哈特莉却是完全不同的一回事,也因为这样,罗希娜的智商才会与理性站在同一边。哈特莉是属于我遥远的过去,哈特莉已经老迈(和我一样年纪),不漂亮又不出色,而且(不是无足轻重的一点)又是有夫之妇。罗希娜把这些资料快速输入脑里,加以运算,而我几乎看见有部电脑正在她闪闪发亮的斗鸡眼后面运转着。经过评估以后,她认为我成功的概率不高。就像詹姆斯一样,她认为这事情只会以眼泪告终。

“等一等,哈特莉,不要慌,”因为她看我站起来时,猛地抬头看我,面带惶恐,“我只是要去多点几根蜡烛而已,我想把你看清楚一点。”这时外头已经变暗了一些。我取出一盒蜡烛,点了四根,把蜡油滴在茶杯上,再把蜡烛立在上头。我把四根蜡烛围在她前面,像是布置一个祭坛。然后我走到她对面的位置坐下,仔细打量她。我好想看到她的笑容。那将有助于我的再创造过程。

她一开始就如我所预期的,满怀敌意地说她根本不信我真的已放弃莉齐,也不相信我准备住在伦敦,而如果我认为我可以摆脱得了她,那就——我在这里打断了她的话,简短而有选择地告诉她我那个“旧爱重燃”的故事。“旧爱重燃”,哈,这种陈词滥调是多么管用啊,它多能给一个痛苦的心灵带来安抚,又多有误导性、遮掩性。就这样,我在告诉罗希娜真相的同时,也在隐瞒她。罗希娜兴致勃勃听完我的故事。她与我堂弟是相当不同的听众,反应也让人满意得多。事实上,在把删节版的故事告诉这个聪明而又不是没有同理心(这还是我第一次知道)的女人时,我反而有种放松的感觉。我最初的预感是正确的:她对“哈特莉问题”的态度与对“莉齐问题”的态度截然不同。

“哈特莉,拿下你的面纱吧。你不想对我微笑吗?”

我们坐在厨房里,任由液化气炉开着,吃着杏子干和切德起司(杏子干配蛋糕吃的话应该先泡过并以文火煮过,配起司吃则什么都不用做)。我喝的是茶,罗希娜喝的是白兰地。雾变得非常浓,厨房里就像是拉上了窗帘。我点了两根蜡烛,但烛光却奇怪地无法照穿弥漫在厨房里的半透明薄暮微光。我会决定告诉她一部分有关哈特莉的事情,是因为以我现在的心绪(由那个即将实行的可怕计划带来的),实在提不起劲去编谎话或搪塞话,当然更提不起劲与她大吵一架。坦白说,我对罗希娜的恐吓着实有点偷偷摸摸的害怕。我希望这段时间能够让她保持中立,不用担心她会来搅局。接下来我要面对的凶险已够多的了。另外,我也预感得到她对我的吐实会是什么反应。事实证明我的预感完全正确。

她放下餐巾,露出湿答答、扭曲的嘴唇。“查尔斯,现在几点?”

我穿上能找到的最暖和的衣服(包括可怜的多莉丝送我的那件厚厚的针织运动衫),但仍然发现自己抖瑟不已。难道给詹姆斯说中了,我真是得了流行性感冒?一团灰色带金的浓雾仍然笼罩着陆地和大海,让天地陷于一片可怕的死寂。走出屋外后,大海只隐约可见,它轻抚岩岸,光滑得像层油。空气潮湿而冷冽,但我怀疑,这只是我自己的感觉,天气并不真的那么冷。一件我晾在草坪上的衬衫仍然湿答答的。屋子里面冷冰冰,像个墓穴,且多了一股霉味,玻璃窗向内的一面都蒙着水气。我想点燃从渔人商店买回来那个新的煤油暖炉,却白费气力。我喝了点茶,感到舒服些,就在这时,一阵汽车喇叭声从堤道的尽头响起。我猜是罗希娜来了,有那么一下子感到极为恼火,直想冲出门外,向她尖叫。我考虑过要躲起来,却开始觉得肚子饿,而且看不出来为什么我应该弃守屋子,让给一个可能会待很久的入侵者。然后我想到一个聪明的自保策略:干脆把哈特莉的事情告诉她。这是正确的一步棋。

十点二十五分。“嗯,才九点半,还早呢。亲爱的,这些事情都不重要了,全过去了。你看不出来吗?就算他是善妒的蠢材、是活该受惩罚的野蛮人好了,那都不重要了,因为你用不着回到那个地狱去了。不过你说的这些又跟提图斯有什么关系呢?你来不是要告诉我提图斯的事吗?”

那是第二天的事。昨晚我回到家的时间已经很晚。尽管出租车就等在火车站外面,但因为起了浓雾,车开得非常慢。由于罢工,火车上没有晚餐供应,我只能以奶油饼干充饥,但一面吃一面为我妈妈以前都往詹姆斯口袋塞奶油饼干的事耿耿于怀。回“什鲁夫末端”以后,我吃了些面包夹起司(奶油已经臭掉了)。我的床潮湿得要命,但我找来一个热水袋,而疲倦也让我顾不了那么多,倒头就睡。第二天我起得很晚,感觉全身僵硬冰冷,坐起来的时候牙齿格格打战——但说不定我是为计划好要采取的行动而感到战栗。

“他认为提图斯是你儿子。”

“亲爱的查尔斯,”罗希娜说,“我知道你是大怪胎,但你怎么可能会追求一个八十岁的老妪,而且还是留胡须的[13]!”

“什么?”

詹姆斯看来有一点点惊讶。“他啊……没什么特别的……我很高兴他已经走了……呀,出租车来了,我听见汽车喇叭声。但愿你在火车上吃得到正式晚餐。”

“他认为提图斯是你儿子。”

詹姆斯打电话叫出租车以后,我问他:“上次我在你这里看到的那个老人家是谁?”我问这个,是因为突然记起,上次来这里,走的时候从一扇半开的门看见里面有个留着稀疏胡须的东方矮老头,静静坐在椅子上。

哈特莉双手平放在桌面上。烛光的照耀下,她看起来像个被审问的囚犯。

他笑了。“你想看看塘鹅的照片吗?算了,下回吧。真可惜你明天不在伦敦,不然我们可以一起到劳德板球场去,国际板球赛正进行得如火如荼呐。我帮你打电话叫出租车。带些饼干走吧,我知道你喜欢吃。以前到你家玩,走的时候玛丽安婶婶总会偷偷塞些这种饼干到我口袋。”

我把背挺得笔直,脸因为惊愕而发红,不知不觉也把手平放在桌面上。我们彼此凝视。“哈特莉,你不是说真的吧?他不会是当真的吧?提图斯怎么可能是我儿子?你丈夫难道疯了不成?他知道提图斯是收养来的,知道是打哪儿收养来的……”

“你可以漆房子。”

“不,这就是重点。他不知道提图斯是打哪儿收养来的。是我把提图斯带入我们生活中的,是我出的主意,事情前前后后都是我一手包办的。整个过程班都是处于一种震惊状态。他除了在文件上签字以外,什么都没有做,甚至没有读文件的内容。有一次,收养协会的人到我们家来见班,但全程都是由我负责说话。班表情木讷,不发一语。”

“没什么好担心的,”詹姆斯说。他动一动手指,苍蝇就飞走了。“毕竟我的军旅生涯本来就走到了尽头,而且我也不缺消遣。”

“等一下,哈特莉。他不是知道我们分手了吗?你们收养提图斯,不是我们分手很多年以后的事吗?”

我看着詹姆斯暗下来的脸。他背对着油灯坐着。透过窗帘缝隙可以看见,虽然已经黄昏,天空仍然光亮灿烂。詹姆斯微微一笑,就像他先前放走苍蝇时的样子。这时另一只苍蝇停在他的手指上。那只苍蝇先是梳洗前足,然后用前足有力地揉擦头部。然后它停止梳洗,与詹姆斯互相对望。

“他以为我们一直有联系。他以为我们偷偷幽会。”哈特莉此时眼中没有眼泪,眼睛睁得大大,表情几乎就像是在指控些什么。

我把酒杯放下,坐得直直的。我真是诧异和难过得无以复加。“不,詹姆斯,不可能……我是说……”我满脑子都在猜想是什么样的乌云让詹姆斯去职,一时不能言语。

“哈特莉,我亲爱的,正常人是不会相信这种荒谬想法的,那是完全没有证据的。何况他一定知道我们没有见面。”

“套一句老话说,我是在‘乌云的笼罩下’离开军队的[12]。”

“他怎么会知道?我每天白天都是一个人,有时候晚上也是一个人。他必须到很远的地方推销东西。”

“你是说……?”

“就算这样好了,他应该知道——如果他是正常人的话——那样的事是极不可能的。再说,他又怎能不信任你,怎能用自己的荒谬幻想来折磨你!”

“不完全是退伍,不完全是。”

“那不是发生在一夕之间的,”哈特莉说,又大口喝了些葡萄酒,“他从一开始就不喜欢提图斯,而这大概是因为收养提图斯是我勉强他做的唯一一件事。他感到愤恨,内心深处希望这个收养会变成一场灾难。我先前说过,他不断提你是我的情人,说我们说不定现在还是情人,我则不断激烈否认。后来我累了,每次他挑起这个话题,我都会在脑子里想别的事。我想起初他不是真的相信我和你继续有来往,而只是为了刺激我,但我可以确定,他从一开始就相信我们不是清白的。我们当然无法忘记你,因为你老是出现在报纸上,后来又出现在电视上……”

“离开军队了?”我感到惊讶而且有点失望。我一直隐隐觉得,军队可以把詹姆斯困住,让他无法与我竞争。但现在……“啊,你退伍了。那当然少不了一笔丰厚的退休金啰。这么说我们两个都是退伍的将军了!”

“天啊……”

“军旅生涯……哦……我离开军队了。”

“你的事情一直在他脑子里发酵,然后有一天,他突然以为自己想通了,认定你就是提图斯的父亲。你和提图斯都是他生命中厌恶的东西,向来都梗在他脑子里,久而久之,他就感到你们是有关联的,一定是有关联的。这一切都是我的过错。”

“毫无疑问是这样。别谈我的滑稽事了。你有什么计划?你军旅生涯的最新任务是什么?”

“提图斯当时几岁,你丈夫又有什么证据……”

“那一定很可怕……”

“我不记得提图斯当时几岁,但班的想法大概不是一朝一夕出现的。提图斯还很小的时候,班就对他就非常严厉,后来更是变本加厉。起初他说这种疯话也许只是为了刺激我,但后来看到我闷闷不乐的样子,就开始认定事情是真的,认定我的难过是罪恶感的证明。”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可是这太疯狂了。他一定是疯了,得了慢性神经病……”

“他离家出走很久了吗?他们完全没线索他在哪里吗?他们有收到过信吗?”

“他没有疯。”

“我不知道。”

“疯子都是这个样子,认为一切都足以证明他们的想法。”

“提图斯。”詹姆斯把名字重复了一遍,显得若有所思。然后又问我:“他们曾找过他吗?曾报警吗?”

“他说提图斯长得像你……”

“提图斯。”

“这就足以证明他是疯子。”

“不,抱歉,我是说那逃家的孩子。”

“可笑的是提图斯真的有一点像你。”

“她丈夫?”

“这是可以解释的。因为他是你养大的,而你又有一点像我。我们互相凝视了那么多年,有点像是不足为奇的。爱恋中的男女都很相像。”

“你会错过火车的。不过再坐一下也没关系,我可以叫辆出租车把你载到火车站。他叫什么名字?”

“真的吗?说不定你是对的。我本来还觉得奇怪,几乎觉得匪夷所思。”我这个看法似乎比我说过的任何话都更让哈特莉震惊,甚至让她高兴了一会儿。

“谢谢你的建议,堂弟。现在来谈谈你的事吧。”

“你不是应该有提图斯的出生证明吗?”

“是我的本能在说话。我担心如果你太投入的话,最后只会以眼泪告终。最好是冷静下来。”

“这就是麻烦的部分。你知道,我收养提图斯的时候,根本不想知道他父母是谁。我不想有提图斯不是完全属于我的感觉。收养协会固然给了我一些文件,其中甚至包括提图斯生母写的一封信。但我并没有读信,并且马上毁掉了。我不想让自己对他的生父母有任何印象。我不想让提图斯和他被我抱回家以前的过去有任何牵连。我故意遗忘,想从我的脑海里拔除。就因为这个缘故,当班开始对提图斯的身份起疑时,我根本不知该怎样回答。起初我甚至记不起收养协会的名字。这让我的话听起来很假,就像谎话……”

我说:“这是你的理性在说话。”

“但一定有记录的,如官方档案之类的。”

我对詹姆斯的一番话并不十分惊讶。他拒绝对我的处境表现出太大的兴趣……我过去就注意到,我这位堂弟不喜欢谈任何有关婚姻的事。这个话题让他局促,也许是让他沮丧。

“那时候和现在不同,很多事情都没那么正式。那时也没有小孩有权知道生父母是谁的法律。当然,我想多多少少是有些记录的,但到了班想知道细节的时候,那家收养协会已不存在了,听说是毁于火灾,很多文件也在大火中烧毁。但班从不相信,我也不知应该写信向什么部门查询。我试过去查,我去了伦敦一趟,班不肯一起去,所以就只有我一人去,住在旅馆里……”

“我建议你接受警告。”

“我还是不明白。他认为我们做了什么?”

“他出言警告我。”

“他认为我们一直偷偷摸摸幽会,也许不是全部时间,但却是断断续续。他认为我怀孕了……”

“她丈夫对你是什么态度?”

“但你们是住在一起的啊!”

“没有,可是……”

“这是另一个巧合。就在决定要收养小孩以后,我离开家一段颇长的时间,那是我唯一一次没有住在家里。我爸爸生病了,后来死了。班认为我就是那时候生下提图斯的。不巧我也变胖了,你说这一切有多巧。他认为整件事情都是我导演的,以便可以让提图斯住进家里。”

“其中一点就是你认为自己一直爱着这个女人也许只是错觉。你凭什么这样认为?而且何谓爱?爱当然是生死以之的,但我不能认为你会还爱着一个已经那么多年不见的人。说不定那只是你最近才想像出来的。当然,你的这个想像会不会带来什么后果,又是另一回事。我另一个想法是你的拯救观念只是空想。我觉得你不可能是认真的。你真的知道她的婚姻怎样吗?你说她不快乐,但大部分的人都是这样。一段婚姻能持续很久,代表夫妻双方具有很高的协调性,哪怕它是不美满的,但我们必须尊重旧的结构。你固然认为她丈夫不怎么样,但他也许是适合她的,不管她重新遇见你时有多么震动。她曾说过想被拯救吗?”

“但他看过文件的……”

“说一点就好。”

“全部申请手续都是我一手包办,他是签了字,却没有看内容。他认为我跟收养协会的人串通好。”

“我知道你想听我对你刚才一番话的想法,”詹姆斯说,“但我想不出来该说什么。我不知道意义何在。你的旧爱火重燃起来了,但我不知道该怎么反应。我有各种不同的想法……”

“你丈夫是最会幻想的人,是卑鄙、可恨、残忍、半疯的施虐者。”

“好了,”我过了一分钟以后说,“谈我谈得够多了。现在我想听听你的事,詹姆斯。军方准备派你什么样的差事?是派你到香港之类的地方吗?”

哈特莉怔怔望着烛焰,没有说话,只是摇头。

詹姆斯站起来,从一个橱柜里取出雪利酒。他看来并不急着对我的惊人披露发表意见,样子甚至就像已经忘了这档事。他继续安静喝茶。

“提图斯本人应该不知道这事吧?我是说他不知道班的想法吧?”

“不,谢谢。我现在想喝点酒。不甜的雪利酒。”

“他知道,”她说,“不过是稍后才知道的,那时候他大概是九或十岁。我们当然早就告诉过他,他是收养来的。不过有一天,班突然告诉他,他是他妈妈情人的骨肉,而他妈妈是个婊子。”

“还要来点茶吗?”

“好个邪恶变态的……”

“接下来我当然要拯救她,然后在我们的余年带给她快乐。”对,就是这么简单,除了这个解决方法以外,没有其他解决方法是可以接受的。我靠到椅背上。

“班有段时间常常揍提图斯,为此一些邻居还找来家暴中心的人干涉。但我无能为力,我保护不了他,只能选择站在班那一边。那真是一段可怕至极的日子,我觉得自己就像个骨头都被打碎了的人,虽然还站得起来,但全身的骨头和关节都断开了,不再真正算是一个人。”眼泪慢慢从哈特莉眼睛渗出来,但她仍然怔怔望着烛焰,只伸手摸索桌子上的餐巾。我把餐巾推向她。

“那接下来……”

“但为什么你不能保护提图斯呢?……唉,愚蠢的问题。哈特莉,我受不了……”

“唔……哈特莉的样子当然是变了,但另一方面又没有变……我会与她重遇真是幸运得不可思议,就像是命运的安排。她过得很不快乐,当她祈求我出现时,我也真的出现了。”

“他认为全是我的错,而事实也真是我的错。我应该从一开始就跟他说的。而我会嫁给他,是因为同情他,希望让他得到快乐……可偏偏……可偏偏……”

“失踪了?那他们一定很难过?”

“哈特莉,停止,别说下去了。”

“有一个儿子,十八岁左右,是收养来的。但他离家出走了,他们都不知道他到哪儿去了。他失踪了……”

“不知道怎么搞的,我就是会把一切愈弄愈糟,带给他伤害,仿佛我做的一切正是为了惹他生气。有天晚上,他去上成人课程,而我不自觉地把门链带上,然后就去睡觉。结果他回来时进不了门,而外头又下着雨。我半夜三点醒来时才发现这事,给他开门。他进屋后开始打我,不肯让我睡觉。”

“他们有小孩吗?”

“哈特莉,拜托不要再告诉我这些恐怖事了。我不想听,而且一切都过去了。”

“你这话什么意思……哦,对,她现在的丈夫就是当初嫁的那一个。”

“我好愚蠢,好愚蠢。提图斯当然也从未能在学校里安顿下来,一切都往错误的方向发展。我也开始怀疑班从一开始就不相信我。但不管我想用什么方法补救,都适得其反,就像是我在他的催眠下变得真有罪恶感。我也不知道提图斯心里怎样想。他常常坐在旁边,听着班是一种说法,我又是另一种说法,就像某种连祷文,就像一首蹩脚的诗。我不知道他知不知道真相是什么,或有没有所谓的真相可言——一切都被吞没在浓雾般无意义的争吵里。一切都纠缠成一场噩梦。后来,提图斯甚至怪起我来,而在某种意义下,他是对的。有时候我觉得他对我的怨气比对班还大。当然,在提图斯还小的时候,他因为害怕班,所以都是静静不语,一整个晚上坐在椅子上,面对墙壁。到了十五岁以后,他开始喜欢装成真的相信自己是你儿子。有一两次,他告诉班我对他说过他是你儿子。我想他这样说是为了刺激班,当时提图斯已经很高大,班无法再揍他了。”

“是同一个男人吗?”

“哈特莉,别说了。现在只要告诉我有关提图斯的事就好。他是什么时候离家出走?你认为他会去哪儿?”

“我也见过她丈夫。他不值一提,是个大老粗。但她却……却很高兴看到我,仍然爱着我……我不由自主认为这是个征兆,感到一个新的开始即将……”

“他高中毕业后就进了工专,就是我们以前住的地区那所学校。他有一笔奖学金,念的是电工。他住在家里,但不太搭理我们,对我们持排斥态度。我有时觉得他恨我们。他大概永远不会原谅我在他小时候没有保护他。就在我们要搬到这里前不久,他住进宿舍,接着消失得无影无踪。他离开宿舍,却没有留下住址。我到处找他,打听他的下落,但似乎没有人知道或在乎他去了哪里。他知道我们这里的地址,却从没有写信来。我猜他是去找他的亲生父母了,他以前就说过他早晚会去找他们。他常常提他们,说他们说不定已经变成有钱人了。不管怎样,他都走了。走了。”

“听你这样说让我宽心,”詹姆斯说,“我还以为你得了流行性感冒,也很担心自己会被传染。”

“别那么悲伤,哈特莉,他会再回来的。你不是说他知道你的住址吗?他会再回来的。等钱用完后他自然会回家,年轻人都是这个样子。”

“她是我的初恋情人,除了她以外,我不认为自己真的爱过任何女人。她也爱我。我们是在念中学时相恋的。后来她离开了我,另嫁他人,从此消失无踪。我从未停止过思念她、关心她,这也是我一直没有结婚的原因。但我最近与她重遇了,就在海边。她住在村子里,我看到了她,跟她说过话。真是不可思议,我发现我对她的爱没有改变,从我生命的开始一直到现在……”

她摇摇头。“有时我会希望他不会回来。有时我相信他已经死了。有时我几乎希望他真的死了。这样,一切由希望与恐惧引起的痛苦就会停止,而我们也可重获宁静。如果他回来,那将会……非常可怕……”

“她是谁?”

“你是指……”

事实上,我清楚记得,自己一向小心翼翼,从未向他提过哈特莉。

“可怕。”眼泪缓缓从她眼眶渗出,她反复眨眼,好让眼泪可以滑到脸颊去。“我真希望我们从未收养过小孩。那都是我的错。班说得对,我们最好是无儿无女。如果我抑制得住收养的念头,那班就会……像我所希望的样子……”

詹姆斯回复他原来乏味的样子,思索了一下,然后说:“没有,我记得没有。”

尽管她的故事痛苦而恐怖,但我的心思却雀跃不已,仿佛跳进了一片光明土地,各式灿烂的前景突然开启。我要带走哈特莉,然后与她一道寻找提图斯。在某种奇怪的形而上的意义下,这是真的:提图斯是我的儿子,是我们爱的结晶!至少我会把它变成真的。

我先前当然没有向詹姆斯提哈特莉的打算,我们之间不到这种互信程度。我现在会提她,是因为觉得自己像是被逼到角落,或是处于某种符咒的笼罩下,唯一有效的解救咒语就是把她的名字说出来。

“哈特莉,我的小哈特莉,别哭了。你遭遇过的恐怖事已全过去了,现在停止伤心吧。你现在是我的,我会好好照顾你和保护你……”

“我以前向你提过玛丽·哈特莉·史密斯这个名字吗?”

她再次摇头。“我嫁给班是为了让他得到快乐!你不要以为我们的婚姻真是那么糟糕,并不是如此。我告诉你的是糟糕的部分,但有可能我给了你一个错误的印象。”

“怎么回事,查尔斯?你似乎有什么心事。你在画廊里的神情很沮丧。我观察你好一阵子。你是怎么了?生病了吗?”

“那你是要告诉我你有一段快乐的婚姻啰!”

我把小茶碗放下,但因为太用力,所以赶紧拿起来检查有没有裂痕。我紧紧握住椅子的两个扶手。我刚刚想到,我在画廊里感受到而后来被詹姆斯的“秘方”治好的,其实不只是宿醉,还是迷幻药引起的幻觉所带来的震骇感。就是因为看到了提香画中那只海龙张开的大嘴,同样的震骇感才会突然被唤醒。

“不是,我只是要说它不是那么糟糕。班对提图斯并不总是那么坏。他是个具有善恶双重人格的人,大概每个男人都是这样。主要是你的名字常常冒出来,让他抑制不住。你太有名了,让我们不能忘记你。但我们生活里也是有好一点的时光……”

“听说有海豹,但我从未见过。”

“怎么个好一点法?”

“大海,大海。”詹姆斯继续说,“对了,你知道柏拉图的父系祖先是海神吗?你那边有没有鼠海豚或海豹之类的?”

“就像平常人的生活。在你看来也许枯燥,但对我们来说却是平静的生活……”

奇怪的是,他的这种反应,让一种遥远而熟悉的感觉重回我身上。那是一种失望和挫折无助的感觉,就像我盼着和詹姆斯交谈,却被他的某种冷淡排拒在外;就像是我向他倾吐出一些发自灵魂深处的话,却被他散漫的智力镭射线照射得一文不值。詹姆斯的思考方式是高度抽象化的,和我的截然不同,他有时几乎蓄意向我展示我们之间沟通的不可能性。但他当然不是蓄意的,在很多方面,我的这个堂弟可以说是枯燥乏味的人,就像一个厌世而孤僻的学究。他当然也有对人生失意之处,尽管我无疑是永远不可能知道他有过哪些重大失意。我猜,我期望与詹姆斯进行的,只是一种寻常的亲切交谈(却从未有过)。毕竟,自爸妈和阿贝尔叔叔夫妻都过世以后,他是我唯一的亲人了。

“好个平静的生活!”

詹姆斯因为吃惊而没有答话。

“班不是很喜欢他的工作,但喜欢做房子里的杂活。他喜欢DIY。”

“我不知道塘鹅长什么样子。”

“DIY?”

“D·H·劳伦斯在德拉是不是真碰过他说的那些事,有那么重要吗?哪怕是一颗狗牙齿,只要受到人的诚心膜拜,一样会熠熠发光。膜拜本身足以赋予受膜拜物力量,这就是本体论论证[11]最基本的意义。倘若一件作品的艺术成分够大,那即使是个谎言,也能像真理一样启蒙我们。毕竟什么又是真理呢?不说别的,就连我们自己也不过是虚假的存在,是一束束的幻象所构成。我们可以确知自己的真正思想感受和行为动机是什么吗?法庭上都假装有这一类东西存在,但那只是权宜之计。唉,不谈这个了。改天我一定要到你海边的房子看看,顺便看看各种鸟类。你那边有塘鹅吗?”

“‘自己动手做’。我们有一次还到伦敦的奥林匹克展览中心参观展览。他常常上夜间的成人课程。”

“在我这个不是哲学家的人看来,那是什么意思,是简单易见的。而那也是攸关要紧的,至少对历史学家来说很重要,甚至对文学评论家来说也很重要。”我另外不同意他的还有“我们这种老头”一语。堂弟,代表你自己说话就好。

“你不小心把门链带上的那个晚上,他参加的是什么成人课程?”

“我们都是深密幽微的生物,这种深密性是我们最惊人的特质,甚至比我们的理性还要惊人。想要分析自己,我们不能只是走入心灵的洞窟里,东张西望。大部分我们对自己的了解都是伪知识。我们都是吓人的自欺者,擅长于膨胀我们自以为重要的事情。斯特西科罗斯[10]就说过,特洛伊的英雄不过是为一个海伦的幻影而战。希望你的回忆录能多花些时间来反省人类的虚荣心。人都是爱撒谎的,连我们这种老头也未能例外。不过,如果一件艺术作品的艺术性够强,这一点就无关要紧,因为艺术本身自有另一种真理。普鲁斯特是我们现在了解法国上流社会生活的权威。谁又在乎法国上流社会的生活原来是什么样子?甚至所谓的‘原来样子’又是什么意思呢?”

“修补瓷器。”

“我知道不容易!”

“那你平常又做些什么呢?你有娱乐吗?你有朋友吗?”

“那可不容易。”

“班不喜欢社交生活。我不介意。我们在这里几乎不认识任何人。”

“当然不是!我想要写真正深刻的东西。一种深度的自我分析,一本不折不扣的自传……”

“那你有去上成人课程吗?”

“关于剧院八卦的?有关女演员秘闻轶事的?”

“我上过德文课,但他不喜欢我在傍晚外出,而德文课又是傍晚的课。”

“我正在写回忆录。”

“他这些年来都忠实于你吗?他有过外遇吗?”

詹姆斯对我说话的时候,并不是每次都会回避那种微微屈尊俯就的取笑语气。小时候听到他这种语气,我常常气得发疯。他的“剧院匆匆忙忙的生活”一语,以及称我为“退休人士”,似乎都是把我过去和现在的生活贬得一文不值。但也许只是我太神经过敏。

有一下子她似乎听不懂我的话。“没有,当然没有!”

“那很棒,那很棒。”詹姆斯迷蒙的眼睛张大了一下,但接下来一刹那又变得空茫,就像他已神游到别的地方了。这种瞬间的失神在他来说是很典型的,从来不超过几秒钟。我以前常常怀疑他是不是有嗑药的习惯(这常见于在东方国度混的西方人身上),但那也许只是感到乏味的表现。年少时我多么在意他会不会对我说的话感到乏味啊!“但你不会怀念剧院匆匆忙忙的生活吗?我记得,你是没有任何消遣的。现在你要靠什么打发时间?是漆房子吗?我听说退休人士都喜欢漆房子打发时间。”

“我搞不懂你为什么这么有把握。那你呢,你有过外遇吗?”

“对。”

“没有,当然没有!”

“这么说你的房子就伫立在海边,直接盖在岩石上?”

“是吧,我猜若是你有的话,恐怕早就小命不保了。”

现在让我再多形容一点我堂弟的长相。他的脸看起来暗沉,但还不到黑黝的程度。他每天得刮两次胡子。有时他看起来只有脏这个字可以形容。他的头发是深棕色的,头顶有一个小秃点,头发环状地包裹着头颅;这把头发还相当丰盈,却不整洁。爱丝蒂尔婶婶的头发也是深棕色的,但却是有光泽的,不像詹姆斯的头发是松垮垮和干巴巴的。他的眼珠是一种迷蒙的棕色,带着一点变幻不定的阴影,时而是浅黑色,时而是土黄色。他有一个薄薄的鹰钩鼻和两片薄唇。他的脸让人记不住,但这不表示他的脸很平淡,正相反,那是一张很强烈的脸。我说他的脸记不住,是因为我在回忆他的时候,总只能记起他某部分的五官,而不是一整张脸。这或许是因为那不是一张很协调一致的脸。我总觉得他的脸笼罩在一团云雾里,这一点,说不定是我觉得他的脸相当暗沉或肮脏的原因。与此同时,他孩子气的笑容(会露出正方形的牙齿)常常让他看起来几乎像个傻瓜。他的“迷蒙眼神”并不是偷偷摸摸的,也当然不是邪恶的,但不知为什么,就是给人一种深沉的感觉。看着他把苍蝇放出窗外露浅笑时,我不禁再次纳闷,他凭什么会那么像爱丝蒂尔婶婶。但或许只是表情相像带来的错觉。他们母子常常会有一种聚精会神的表情,但在爱丝蒂尔婶婶脸上,那是一种快乐的神采,而在詹姆斯脸上,则是相当不同的另一回事。

“我想你应该看得出来,我们是非常依赖彼此,非常……”

我们正在用一种薄得近乎透明的小瓷碗喝茶,吃着乳蛋糕乳脂奶油饼干,我记得,小时候詹姆斯很爱吃这种饼干。我小时对吃并不讲究,但詹姆斯却很挑剔。他现在当然是茹素的,但他打从小时就是素食者。那完全是他自己的意思,而在过去,素食者是很罕见的。詹姆斯刚打开了一扇窗(屋里非常闷,而且充满“老鼠”气味),让一只被捉到的苍蝇飞出去。他是靠一张纸和一个大玻璃杯把苍蝇捉到的,而他把这两样东西放在手边,看来就是为了这个用途。他把窗户关上。我打了个喷嚏。一阵遥远的滴答声又响起。我纳闷詹姆斯在画廊里注意我多久了,也纳闷他为什么早不去晚不去画廊,偏偏选在与我同一天同一时刻去。

“依赖彼此!对,我看得出来!”

公寓里弥漫着一种独特的甜腻气味。我怀疑是熏香的味道,但有一次詹姆斯被我问及,他却回答说那是“老鼠”的味道(我猜他是开玩笑的)。坐在他的公寓里,我会间歇性听到一种奇怪的滴答声,那是他挂在门厅墙凹的玻璃垂饰发出来的,这让我联想起“什鲁夫末端”里那道珠帘子的声音。詹姆斯的公寓位于皮姆利科其中一条可通向泰晤士河的街道上。公寓相当大,但却很暗,这除了是因为屋里灰尘很多以外,也是因为随处都放着一些彩绘屏风。而詹姆斯又习惯在白天把窗帘半拉上,在每个房间点一盏油灯。我要花上好一段时间才了解詹姆斯满屋子宝贝,部分也是光线太暗的关系。屋里到处都是藏书,很多都是以我不懂的文字写成。这地方充当詹姆斯的基地已经很多年,而由于他以住在国外的时间居多,这里会像一个垃圾场也许就不足为奇了。

“不,你看不出来,”她说,突然脸转过来面对我,“你看不出来。没有外人可以了解别人的婚姻。我一直向上帝祷告,要它让我永远继续爱着班……”

正因为这样,我在这里要介绍他的收藏品,只能用表列的方式,而无法用描述的方式。整个房间给我的感觉只有一个词可以形容(尽管詹姆斯一定不喜欢这个词):恋物。其中包括了奇形怪状的石头、手杖、贝壳、雕刻着人脸的木头、大颗的牙齿,以及一些刻着奇怪符号(文字?)的大牙齿甚至骨头。各面墙壁不是覆盖着书架就是刺绣,要不就是相当亮泽的蓝色帐幔,上面挂着各种让人心神不宁的面具。到处都是项链(是念珠吗?),要么是放在大碗里盘成一团,要么是挂在卷轴画或蔓荼罗画或照片前面(照片都是一个叫塔尔寺[9]的地方)。詹姆斯的收藏里还有一些非常精致昂贵的玉石动物雕像(我曾有念头想把一两件放入口袋),以及一些天青色的瓷碗瓷盘:你用手帕抹去这些瓷器的灰尘,就会看到藏在厚釉下面的莲花和菊花图案。在一些小小的漆木祭坛上,放着一些或坐或站的佛像、经轮,以及迷你的宝塔和奇怪的盒子,有些镶着珊瑚和绿松石,有些镶着半宝石。托架上,放着一个装饰繁复的宝塔状木匣子,詹姆斯告诉我,那是西藏喇嘛关妖魔用的(当我问他里面有没有妖魔时,他只是笑笑)。詹姆斯还收藏了不少短剑,它们的剑鞘和剑柄同样镶着珠宝,其中一把有个长长的弧形金柄。我有一次看到它就放在詹姆斯的床上。有时我会觉得这堂弟有点孩子气。

“这很滑稽。哈特莉,难道你看不出来,你的处境最后变得难以忍受、无法维持了吗?不要再为那个施虐者扮演耶稣基督的角色了。”

当时是五点钟,我坐在詹姆斯位于皮姆利科的公寓里。他的公寓看起来像个杂乱的东方旧货市场,而我以前一直对里面的摆设物心存鄙夷,后来才知道,很多他的佛像和湿婆像,都是金铸的。记得有一次托比·埃尔斯米尔告诉我,我堂弟是非常富有的人(我常常纳闷自己为什么没法子成为有钱人)。詹姆斯想必从他父母那里继承了不少遗产,而托比·埃尔斯米尔也说不定曾经帮他投资,为他赚了不少钱。现在我也意识到这公寓里很多其他东西都是极贵重的。尽管如此,我并不认为詹姆斯是层次很高的收藏家或鉴赏家。他似乎不懂得怎样分类或陈列他的收藏品。它们杂然纷陈,东一堆西一堆,像个大杂烩。他是多愁善感、厌世,还是失意使然?

“他也受了很多罪……唉,我对他好残忍。那不是他的错,是我有错在先。”

“好多了。你给我喝的那东西真有神效,一定是西藏人治宿醉的古代秘方。”

“你告诉我那么多可怕的事情,现在却指望我同情他!你来这里是抱什么目的?你为什么要来找我,告诉我这些事情呢?”

“好一点没有?”

哈特莉仍然看着我,但表情像是在沉思。然后她慢慢说:“大概是因为我想找个人倾吐,倾吐上面那些冒渎的话或你称之为恐怖的事。正如我说过的,我没有朋友。我和班是紧紧生活在一起的,过的是一种隐秘的生活,就像两个逃匿的罪犯。即使我想告诉任何人,也没有人可以让我倾吐。”

***

“这么说你只是把我当成唯一的朋友!”

我开始走过长长的展览厅,这时,楼下工人的敲打声似乎变得更有节奏、更清晰、更快、更坚持,就像“拍子木”的打击声——“拍子木”是一种木头响板,日本剧院喜欢用它来制造悬疑气氛或预示灾难的来临,而我也常常用在我导演的戏剧里。我一面走一面觉得自己随时都会昏过去。走到门边时,我停下来转过身。我看到有个男的站在展览厅另一端的门边,远远看着我,眼神透着一种奇怪的迷蒙。我伸出一只手扶住墙壁。我当然马上就认出那个男的是谁。他是我的堂弟詹姆斯。

“对,我想你是唯一会愿意听这些……”

我站在爸爸带我看过的《笑颜骑士》的那个展览厅里。尽管外面阳光普照,但展览厅里的光线却有点朦胧,有点颗粒,而且接近棕色。但那也许是我的宿醉作祟。展览厅里空无一人。然后有一件奇怪的事情、一个奇怪的巧合引起我的注意。我本来正在看提香画的《珀尔修斯与安德洛墨达》。我一直都很欣赏画中那个优美的女体,她挣脱铁链的姿势几近于跳舞,让她看起来就像是要救她的珀尔修斯一样,都是从天而降的。画中那头张牙舞爪的海龙我已看过无数次,它的长相不像我的海怪,但嘴巴却相当肖似,让我突然间心绪不宁起来,其程度比我第一次看到海怪时犹有过之。我快速转过身,却发现自己正好与伦勃朗的《提图斯》[8]面对面。原来提图斯也来到这里。提图斯还有海怪还有星星还有四十年前我在电影院里握着的哈特莉那只手,全都在这里。

“你希望我分担你的痛苦……”

有些工人在施工,楼下敲敲打打的,闪烁的光线时而膨胀,时而消退,与我的头疼混为一体。我发现自己正在搜索记忆,想要回想起某件重要的事。那个躺在岩石上睡觉的晚上,我也有过这种感觉。当时我看着漫天星星,看着宇宙里外翻过来,心里感到有什么极重要的事是我想记起来的,只是怎么想也想不起来。不过现在我却想起来了。那就是我与哈特莉少年时常去的奥登电影院银幕所泛出的变幻光线!

“对,某种意义下你也有责任……”

然后我看到,跟我在一起过的许多女人全出现了在画廊里——独缺哈特莉。她是一个庞大的空缺,是一个苍白的、部分解体的存在,她的脸总是挂在我视野范围上面一点,就像个捉摸不定的月亮。我经常像奔向避难所一样奔向女人。事实上,女人除了是避难所以外还能是什么?有时候我觉得,女人的臂弯是唯一可以绝对保护我抵抗一切恐怖的地方。哈特莉却不同,我从未把她视为避难所。她就身处我存在的圆圈里,就活在我里面;她是我身体的基本构成物质,就像神经系统,就像血液。当我脚步虚浮走过展览厅时,以前的情妇一一出现在画框里:泰尔博赫的莉齐、马斯的珍妮、多梅尼基诺的丽塔、鲁本斯的罗希娜,还有格勒兹的克丽芒,她就像我第一次见到的样子……美丽的克丽芒,我的心肝,她多么痛恨年华老去。还有一幅是我妈妈的画像,出自雷诺手笔,有一点点抬举却又颇相似。我也努力寻找哈特莉的画像。能诠释她的画家也许是康平,又也许是梅姆林或凡·艾克。但她不在这里。接着,钟声响起四点了。

“对你破败的人生有责任?就像你对我破败的人生有责任一样吗?这就是你的报复吗?不,我不是认真的……”

经过一番犹豫之后,我决定到华莱士典藏画廊去。我没到那里已有一段时间了。小时候,爸爸曾带我到那里看哈尔斯画的《笑颜骑士》。我猜想,爸爸之所以喜欢这家画廊,是因为它很宁静,而且家具就像画一样多,像是一间华丽的私人宅第。他特别喜欢挂在那里的许多钟(他喜欢钟),它们各有各的报时钟声。我到达华莱士典藏画廊时,里面几乎空无一人。我开始精神恍惚东逛西逛,一面看画,一面想着哈特莉的事。因为严重的宿醉(我一整个早上都在与之奋斗),我有一点不真实感。上好葡萄酒的毛病在于酒精浓度太高,而你又不好意思在别人面前公然加水喝。虽然午餐之后吃过阿司匹林,但我的头痛仍然持续。一些棕色的绒毛和黑点不时掠过我的眼膜,我觉得步履不稳,觉得自己与地板的关系发生了奇怪的转变,就像是我突然间长高了许多。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班对你的想法,一直就像是……就像是纠缠我们生活的恶魔。但我告诉你这些,当然不只是为了找人倾吐。你知道吗,我在村子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几乎昏倒。当时我刚绕出山坡下的路口,而你正要走进酒吧。我双腿发软,好不容易才往回走上山坡一点,坐在草地上。然后我想我一定是做梦,一定是发疯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然后第二天我在杂货店里听到有人谈到你,说你退休了,搬到这里来住。我考虑了一下要不要把此事告诉班,因为即使我不告诉他他应该也会认得你,尽管你和报纸里的样子不太像;而且迟早会有人告诉他你的事情,比方说成人课程的同学。于是我告诉他看到你的事,他马上狂怒起来,说我们得马上把房子卖掉搬走。他认为,你是为我来的,”

写完上述的部分后(我的日记因此即时更新了),我收拾行李,离开凌乱不堪的小公寓。我已经吃过午饭(把剩下来的起司通心面吃掉),并预期接下来等坐晚班火车的时间里,将会在平平无奇中度过(我错了)。我决定找家画廊打发时间。我对画的知识并不丰富,却可以从看画中获得某种静谧的愉悦,而且我也喜欢画廊的气氛(另一方面我却讨厌音乐厅的气氛)。另外,我得承认,我喜欢到画廊,是因为可以从裸女的画像里获得一些色情的满足。画她们的人何尝不是这种心理,我又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他正在卖房子吗?”

***

“我不知道。他说他见过房屋中介,所以说不定正在进行。但我没有问。我今晚来这里,就是想告诉你提图斯的事和班的想法,求你帮助……”

我走向门边时,他喃喃自语:“真干净,你两手干净得要命。”一面说,一面头慢慢垂到酒渍斑驳的桌上。

“求我帮助!我亲爱的女孩,我不是一直告诉你,我千万个愿意帮你忙吗?我们离开这里,明天就到伦敦去,甚至今晚就走,只要有火车的话……”

“你也醉了,快滚吧。”

“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心思七上八下,委决不下。我起初想请你把房子卖掉搬走。我认为你只要知道你对我和班来说是多么大的梦魇,就会愿意马上搬走。”

“再见了,佩里格林。我对爱尔兰深感遗憾。”

“哈特莉,我们一起走,你和我。这才是真正的解决方法。”

“我想我会到你海边的住处去看你。如果圣灵降临节的周末天气够好,我就去找你,到时我们再来醉一场……”

“之后我又想过写信请你搬走,但要在一封信里说明那么多事情是很困难的。”

“我真的得走了。”

“哈特莉,你愿意今晚或明天跟我一起走吗?”

“查尔斯,看在基督的分上别走,还有一瓶酒。‘不是,但我爸爸是。’哈哈哈!”

“然后我又想——尽管听起来很疯狂——说不定你可以说服班,让他明白,我多年来说的都是真话……”

“我听得懂。”

“怎么个说服法?”

“查尔斯,你没听懂这笑话。听着,国王遇到一个和自己长得极像的人,就问他……”

“我不知道。发誓赌咒或写切结书之类的……”

“我得回去了。”

“写切结书”这个主意反映出哈特莉此时的心智有多混沌。一份切结书会对班起多大作用不问可知。这样想的同时,我的大脑飞快转动,构思着合乎实际的计划。我当然仍然希望哈特莉最后会决定留下来,至少是留一个晚上。不过,她很可能不会愿意,而如果我勉强她,事后也难保她不会有一些可怕的情绪反弹。这一类的震撼策略都只会有害无益。看来上上之策还是让她自己想清楚,让她自己得出结论。在我看来她仍然身在梦中,是一个锁在自己噩梦里的女人。她会走出来的,但得慢慢来。说不定我还得下很大功夫,才能搅动起她自由的本能,让她对未来重新产生希望。在这段时间,我必须想出与她保持联系的方法,以便可以和她一起拟定她的计划、一起构思她的未来——一个包含我在内的未来。毫无疑问,她一旦想通快乐是可及的,就会向它直奔而去。但此时,明智之举还是附和她那个“说服”班的疯狂想法。幸而她是要求我这个,因为如果她直接要求我搬走,我的着力点会少许多,尽管最终,我还是一定会成功的。哈特莉是个生病的女人。

“别走,我告诉你弗洛伊德最喜欢的一个笑话。有一天,国王遇到一个和自己长得极像的人,就问他:‘你妈妈在宫里工作吗?’对方回答说:‘不是,但我爸爸是。’哈哈哈,你说好不好笑!”

“我想这是个好主意。我一定会想出办法说服他。我们必须一起商量这事该怎么办。可是,最重要的事还是:为了你自己好,离开班,与我永远在一起。”

“我知道心理分析是屁话!我得走了。”

听到这个,本处于恍惚状态的哈特莉突然面露惊惶。她猛抬起头,东张西望。“查尔斯,几点了?”

“我已经后悔告诉你这件事了。你一定会私底下给我做心理分析,但心理分析是屁话。”

快十一点了,但我却说:“差不多十点十分。亲爱的,为什么你不留在这里呢?求求你嘛。”

“我忘了。谢谢你告诉我有关你叔叔的事。我喜欢他。”

“不可能还那么早。我从这里回家要走三十五分钟的路,而班通常十一点左右就会回到家。”她站了起来。“我觉得醉了。我不适应葡萄酒。我得走了。”她转过身,似乎是要离开,却突然抓住我的手,看我手上的表,紧接着发出一阵凄厉的哭喊。“十一点了,十一点了!你为什么要骗我!我为什么要相信你!为什么我会忘了戴表!我该怎么办呢?我该怎么办呢?我要怎样说呢?他一定会猜到我去哪里!我好蠢,好蠢,我还能怎么办呢!”

“我不知道。很久以后才听说他自杀了。当上演员以后,我就借用他的名字,部分出于怀念,部分是为了羞辱我的家人。我的本名是威廉。嗯,他就是我的初恋情人。你的初恋情人又是谁?”

“留在这里,你没有必要回去!”

“他怎么了?”

看到她的悲伤和恐惧时,我感到颤抖和一点羞愧,但同时想:就让灾难叠灾难,危机叠危机吧,就让一切坍塌成废墟吧。这种结果将对我有利。但我转念又想:说不定他会把她给杀了。为了以防万一,我必须把她留下来,绝不能让她回去。

“去你的,别喊我‘佩里’。好吧,我告诉你,我的初恋情人……不是你想像的那种……是我的叔叔佩里格林……对,是佩里格林叔叔。愿上帝让他的灵魂得到安息,他是个很善良很善良的人。如果真有末日审判这回事的话,那么我那些该死的家人都一定会跪在佩里格林叔叔面前,求他在上帝面前美言几句,让他们不用被地狱之火烧灼。届时他也一定会把我从土里升起,我知道他一定会。他是甜美的人。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称他为善良的人,毕竟那时我还只是小孩,根本不知道何谓善良。他常常抱我,把我放在大腿上。他爱我,爱我这个蠢货。我父母不喜欢我,从不抱我或亲我。我真的认为他们喜欢我那个臭妹妹要远甚于我。但佩里格林叔叔喜欢我。他常常抱我和亲我。你知道吗,我后来从未在女人身上感受过同样美好的亲吻……但不是你想的那回事……那是真纯而甜美的……不过当然,他只会在我们单独在一起时才会那样做。那教会了我一些事情。我们无所不谈,就像我们是同年龄的,我渴望他的陪伴,就像他可以滋润我。然后有一天,也许是我父母发现了,也许是他们觉得佩里格林叔叔怪怪的,就把他赶走了。自此我再也没有看见过他。再也没有。”

“我回不去了,也不能留下来。我得告诉他我来找过你,但我又怎能这样做,情形一定会像从前那些晚上一样。啊,我要死了,我要死了,我恨不得死掉。为什么我要一次又一次受这种苦。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我已经到达了一个除继续喝威士忌以外什么都不能做的阶段,而我也开始愚蠢地受到佩里格林的眼泪影响。“佩里,你的初恋情人是谁?”

“哈特莉,别歇斯底里了。你下定决心留在这里不就一切都解决了。”

“她已不再是一头金卷发的小娃儿。你知道她上个月把头发剃光了吗?头发才刚刚重新长出来。她老爸送了她一辆摩托车。我说的摩托车不是指那种噗噗响的小绵羊,而是又长又粗的玩意儿,会发出轰隆隆的声音,骑在上面犹如骑着战马。我记得你曾经想要一个儿子,而当时我警告你,生儿子只是找活罪受。但我现在才知道女儿还要够呛。感谢主我没有自己的子女。孩子是天真无邪的?老天爷!你应该听听安琪拉说的都是什么话。她把自己弄得好丑,好怪里怪气,但潘蜜拉满不在乎,她现在的样子……唔,你刚刚不是见到过她吗?……她刚刚走进来过,对不对?还是只是我的幻觉?安琪拉,对。她整天穿着登山靴和一身皮衣到处晃。她也喝酒。她母女俩都是这样。老天,查尔斯,你真幸运,无儿无女,没有家室之累。家是爱的温床?哈。更惨的是,我觉得自己是爱那两个女人的,就仿佛是我有能力爱别人似的。我真的爱吗?我不知道。我以前也爱过别的女人,但她们都走了,永远离我而去。爱其实一点好处也没有,而杂碎也是不配得到快乐的。就此而论,这个世界还是有一点公理可言。”

“我不能留在这里。我必须跑回去,对,用跑的。但这没有用,他一定已经回到家了,现在一定又担心又生气。我不能回去,我不敢回去。我为什么这样没大脑和愚蠢呢。我总是如此,总是把事情愈弄愈糟。为什么我没注意到已经这么晚……”

“老天,上一次我看到她,还是一头金卷发的小娃儿。”

“不要怪自己。你不妨这样想:你忘了戴表是潜意识作祟,因为你内心深处是想跟我在一起。现在你不能回去了,这不是更好吗!”

“她不是男孩,亲爱的查尔斯,是我的继女安琪拉。她今年十六岁。”

“我不该来这里,不该告诉你那些事情的。他一定会逼我把说过的一切说出来。”

“那男孩是什么玩意儿?”

“你来这里只是看老朋友,这有什么大不了。你说过我是你的朋友——我很高兴你这样说——而朋友不是应该帮助彼此的吗?”

佩里格林再次用桌布拭泪时,门打开了,一个高瘦的男孩施施然走了进来。他理了个平头、身穿黑色夹克,对我们视若无睹,径自走到橱柜,打开,取出一瓶酒,然后走出房间,把门掩上。

“要是我早一个小时离开,一切就会好端端的!我必须用跑的,必须马上离开……”

“有这么便宜就好,她们用拳头狠狠揍我。是我活该。我是杂碎。对,我是杂碎。干杯。”

“哈特莉,冷静下来!如果你坚持要走,我会陪你走回家。”

“她们抓你的脸?”

“不,你必须让我一个人走,我们绝不能再见面!唉,我恨不得死掉!”

这个问题似乎使他稍稍兴奋起来。“你会问这个问题真是有趣,查尔斯,因为今天我才想到同样的问题,而且纳闷自己为什么没那样做过。没有,我从没揍过她们,事实上我从未对谁举起过拳头。只有无生命的东西会挨我揍:玻璃杯、盘子,任何我能踩烂或砸碎的东西。哈,你知道吗,在某个风趣的意义下,这也是我对爱尔兰所作的事情,但这对那个贱人当然一点作用都没有。可是人一旦揍了别人,而不只是尖叫或吐口水之类的,他就是越过了界线,一条可能是文明的最后界线。之后,拿起机关枪扫射别人的大腿就不再是难事。唉,老天,我为什么要答应演那出该死的电视剧,那是渣滓。没有,我没有揍过她们,不管潘蜜拉还是罗希娜,她们倒是曾揍过我。”

“别哭喊了,我受不了!”

我说:“你曾经揍过潘蜜拉吗?揍过罗希娜吗?”我一定比佩里格林所想的还要醉。

哈特莉一面哭,一面在厨房里快步走来走去,一下子往大门方向跑出几步,一下子又跑回桌子边,举止就像发了狂的动物。在情绪激动中,她甚至捡起那条餐巾,塞到口袋里。目睹她这样子,让我也恐惧起来。“啊,亲爱的,不要害怕成这样。停下来,留在这里。我爱你。我会照顾好你的……”

“不会。对,你仍然拥有年轻人的生活热情[7]。但就你而言,那是跟善无关的,你是跟善沾不上边的人。那只是一种与生俱来的禀赋,一种恩赐,就像你的苗条身材和女孩肤色一样。但不要忘了,有些人是活在地狱里的。”

接下来她开始打我,静静的却很凶猛。奇怪的是她变得很有力量。她踢我的腿,一只手捏我手臂,另一只则紧紧掐住我脖子。我瞧见她张大的嘴巴和白森森的牙齿。我想抓住她一只手,却发现要驯服这样一只又踢又捏的动物太困难了,而这样的缠斗也太骇人了,我决定放弃。我用力把她向前一推,自己则摇摇晃晃后退几步,砰一声撞在桌子上,撞翻几根蜡烛。在这一瞬间,哈特莉走了,一阵风似的冲出厨房——却不是直奔大门,而是从后门冲出了草坪。

“不会。”

我本该像只忠狗般紧追出去。我本该把她拉回来,强行留在房子里的。但出于某种愚蠢的本能,我竟然先弯腰把地上的蜡烛捡起,斜斜地搁在茶杯里。然后,我才跑出屋外,站在寂寥空旷的岩岸上,天空是蓝色的,近乎一片漆黑。我先前因为一直看着烛焰,刚跑进黑暗的时候有一阵子甚至什么都看不见。

“你没有出版你写的剧本真是对极了。它们一文不值,都是泡沫。但至少它们并没假装有东西。你被冒犯了?虚荣心,全是虚荣心作祟。对,我恨剧院。”佩里格林指的是伦敦西区剧院。“谎言,谎言,几乎所有艺术都是谎言。明明是地狱,却被转化成可爱漂亮的东西。全都是渣滓。真正的苦难是……是……老天,我醉了……是截然不同的。唉,查尔斯,真希望你看过我的故乡……它让我联想起那个吐口水的婊子……人怎么能生活得像那个样子,怎么能那样互相对待?悲剧是属于舞台的,不是属于生活的,这就是舞台的毛病所在。它缺少了灵魂。所有艺术都是对生活的扭曲,戏剧尤其是如此,因为它看起来跟生活最像,你可以看得见活生生的人在走路和说话。老天!当你打开收音机的时候,有时还真分不出是不是演员在说话。庸俗,庸俗,剧院是庸俗化的神庙。那是活生生的证明,证明我们不愿意谈严肃的事情,又可能是我们根本没有能力谈。一切一切,不管是最悲哀的、最神圣的、甚至是最滑稽的,全变成一种庸俗的把戏。你说得真对,查尔斯,我记得你说过莎士比亚是唯一的。只有他和一些谁都不懂的希腊家伙才是真正的戏剧家。其他全都是发臭混浊的庸俗大海里的蠢材。威尔弗雷德感觉到了这一点。我还记得,有时他在让观众笑得前仰后合之后,样子看起来好忧愁。啊,查尔斯,但愿这世界真有上帝,只可惜没有,完全没有……”佩里格林大又圆的棕色眼睛里充满泪水。他伸手想摸出一条手帕,但最后干脆用桌布来拭泪。然后他补充说:“我只后悔当初没有把大学念完去当医生。我觉得每天都是往坟墓的方向爬。每天早上醒来,我第一个念头就是寻死。你会吗?”

一点哈特莉的影子都没有,她想必是一出草坪,就立即爬上草坪四周的岩石堆。我大声呼喊:“哈特莉!”传来的阵阵回声听起来可怕而凶险。她往哪个方向去了呢?不管她走的是村子的方向还是圆堡的方向,要爬过岩石带走到公路去都不是易事。在一片蓝色的暗光中,四周除了歪七扭八的岩石、湿滑的小水坑和突然出现的岩缝外,别无他物。我站着倾听,希望可以听到她喊我的声音或是她在岩石间攀爬的声音。

“你刚才谈到剧院。”

慢慢地,我意识到起初我所感到的一片宁静,是由众多细碎的声音汇聚而成的,却没有一种声音可以告诉我哈特莉往哪个方向去了。其中一种声音是小海浪舔打“小悬崖”的声音,退去,然后再舔打。还有一种远远的隆隆声,那是在雷文饭店附近公路上行驶的一辆汽车发出的。我也隐隐听到一种嗡嗡声,就发自我的头脑里,而那可能是喝多了葡萄酒的结果。还有一种有节奏的嘶嘶声,那是海水退出米恩大汤锅时产生的。

佩里格林从椅子上跳起来,冲到门边,狠狠一脚把门踢上,再拿起他的杯子,猛砸到壁炉上。但杯子没有碎。他绕着桌子跑了起来,名副其实是口吐白沫,杯子举得高高,一面跑一面呐喊:“喔喔喔喔喔!”声音像只喷口水的猫,却是狮子吼的音量。我站起来,把杯子从他手中拿下,放在桌子上。然后他慢慢走向门边,审视潘蜜拉吐过口水的地方,从垫着电磁炉的肮脏旧报纸上撕下一块,仔细抹拭地上的唾液。然后他回到座位上。“喝酒吧,查尔斯。你喝太少了。你太清醒了。喝吧。”

一想到米恩大汤锅,我顿时不寒而栗:哈特莉会游泳吗?我直到此时才想到一个可能性:哈特莉会不会一冲出屋子就跳进海里?她不是哭喊过“我恨不得死掉”吗?她这些年来都有寻短见的念头吗?如果有,那现在不是最有可能付诸实行的时刻吗?善泳的人想寻短见是不会跳进海里的,但不懂游泳的人却可能会把海看成死亡的最佳意象。她会游泳吗?少女时代她从未学过游泳,而那时候大海对我们两个来说都遥不可及。自十四岁那年跟麦克道尔老师去过一趟威尔士以后,我固然成了无畏的泳者,但从没想过要找哈特莉一起到运河里游泳。她说过班不能游泳,却没说她自己会不会游泳。现在,她奔离我的臂膀和欺骗以后,会不会想跳入大海,一了百了呢?

她吃力地转过身(手仍然扶住门),作势要离开,却又突然回转身体,嘴巴咕嘟了一下,聚集到足够的口水后,啵一声吐到地板上。她探身望了望地上的口水,然后摇摇晃晃走出门外。

我一面这样想一面爬过往右边去(也就是村子方向)的岩石,因为如果她要回家,这是一条她本能上会采取的路线。从圆堡方向的岩石带回到公路是比较容易些,这是因为村子方向的岩石带会途经一个深沟壑,白天的时候并不难穿过,但在一片漆黑中却十分凶险。不过哈特莉有可能不知道这一点。我费劲地攀爬又滑下来,不时喊哈特莉一声,现在,我在弥漫雾气的半漆黑环境里可以多看到一点东西了。昏星出来了,还有一个发白的月亮。我在心里祈祷:请让她摔下来,但只是扭伤脚踝就好,这样我就可以把她背回家,留她下来;至于那个恶魔怎样想,就由他去想。

这时,饭厅门打开了,潘蜜拉探头进来望了望。接着,她推开门,跌跌撞撞走进来,醉眼昏花地打量我们。她身上穿着大衣,显然是刚回来。她仍然漂亮,头上有很多波浪形白发,但不知道为什么黏黏湿湿的。她不怀好意地嗤笑了一声,猩红色的嘴角向下拉。然后,她瞪着我,眯起眼睛,没去管佩里格林。我说:“嗨,潘蜜拉。”

想在岩石上快步走极为困难,因为它们的凹凸是完全不可预测和无理可循的。它们的不可理喻性从未让我体认得如此深刻。我竭力要贴着海的边缘走,但岩石却反复挫败我,泥泞一再让我滑脚,不是滑到海草丛生的水坑里,就是滑到漆黑的岩缝或洞孔,要不就是滑到难以攀爬的光滑岩壁下面。我很想看到海面,以确定没有溺水妇人的头颅浮沉在上,没有一双突破平静水面的手在绝望挣扎。我一面攀爬跳跃,喉头一面发出轻轻呻吟声;每隔一段时间,我就会喊她的名字一次,声音像是猫头鹰的号声。最后,我终于不经意爬到一块就靠在海旁的高大岩石上。我站在岩石顶上的最高点,放眼张望大海。但在明亮微皱的海面上,除了昏星和月亮的倒影以外,什么也没有。天空仍然隐隐泛着蓝光,尚未被深夜那种暗蓝色取代。在又大又亮的锯齿状昏星后面,有一两颗像粉红色小点的星星隐约可见。我转身望向内陆。现在我可以感受到空气和岩石的温暖,与我屋子里奇怪的寒意形成鲜明对比。岩石在我面前延展,看起来像是几乎没有颜色的煤块,其间错落着漆黑的洞窟。过岩石带以后就是公路,更远处可以看到村子和阿莫尼农庄的疏落灯光。我喊得比之前更大声了:“哈特莉!哈特莉!回答我,让我来找你。”却没有任何回答,仅有由一些细碎声音汇聚成的寂静。

“爱尔兰!又是另一个贱人。老天,爱尔兰人都是蠢材!就像普希金形容的波兰一样,爱尔兰的历史是场灾难,也活该是场灾难。但至少波兰人会以悲壮面对苦难,犹太人会以睿智面对苦难。爱尔兰人面对苦难时又是什么态度?是愚蠢,就像一头陷在泥沼里却只知哞哞叫的笨牛。我不知道英国人怎么受得了那个岛,很多年前就应该有最后解决方案了。不过他们至少试过。克伦威尔[6]啊,现在我们真正需要你了,但你又在哪里呢?贝尔法斯特已经支离破碎,却没有人在乎。为什么他们不能让事情在某一点上打住,就像耶稣基督做过的那样呢?一百个圣徒救得了那个岛吗?一千个救得了吗?但我就是无法忘掉爱尔兰,它就像一件上面写了自己名字的衬衫,就穿在我身上,就爬附在我的血肉上。有时唯一让我觉得好过点的,甚至觉得高兴的,就是想到其他人过得比我更糟:他们不是目睹丈夫或妻子或儿子被枪杀,就是自己得坐在轮椅上终其余生。我就是那么可鄙!我生于爱尔兰,呼吸它的空气长大,但只有天知道我有多恨它。我宁可自己是该死的苏格兰佬,这足以反映当爱尔兰人是多么让人作呕的事。我想我恨爱尔兰更甚于剧院!”

我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哈特莉已经努力通过沟壑回到公路上了吗?说不定她对那里的地形比我更熟悉。说不定她和班常常到那里野餐。没错,婚姻都有自己的秘密地点。我决定回到公路上,往圆堡的方向走。我花了五分钟小心攀爬过沟壑,一到公路上就开始往回跑,一面跑一面喊她的名字,直到跑过我的房子,去到拐向雷文湾的那个路弯为止。从那里,可以看到雷文饭店的灯光。但我什么人也没看到。现在天已全黑,在岩石间攀爬是不智的事。哈特莉回到家了吗?还是倒卧在一条漆黑的岩缝中,失去了知觉?或是比这还糟?我下一步该怎么做?我唯一确定不能做的就是回“什鲁夫末端”去,吹熄蜡烛,上床睡觉。

我觉得是离开女人这个危险话题的时候了,便问他:“最近去过爱尔兰吗?”这是保准可以让佩里格林激动起来和转变话题的法宝。

很明显,我除了去一趟“尼布利特”以外别无选择。到那里以后,我要么是透过偷听看看哈特莉回去了没,要么是——我想不出来。我开始急速向村子的方向步行。我觉得非常热,才意识到自己还穿着那件针织运动衫,于是把它脱下,藏在刻着Nerodene字样的里程碑后面,然后继续前进,几乎是用跑的。我起初考虑取道较长、较安全的路线,也就是穿过小海港到山丘去,从后方接近小别墅,但我太焦虑了,所以还是决定选通常走的路线:走那条通到村子去的步道。村子的大街空荡荡的,三盏街灯的黄光照耀着街道。我跑过静悄漆黑的杂货店,又跑过“黑狮”的招牌下面。酒吧已经打烊,只有几户人家的窗户是亮着的,这里的村民都是早睡者。我的跑步声紧急而惊恐。到达教堂后,我转往山坡上跑,一面跑一面喘。这条柏油路没有路灯,而且笼罩在上方林地的阴影中,一片漆黑。目的地已经在望后,我放缓脚步,改用走的。“尼布利特”还点着灯,大门是打开的。有个人站在木栅门后面向我凝视。他是班。

我想我先前曾提过,佩里格林有着一张我见过的最大的脸。但在他的青春岁月,也就是他的“花花公子”时代,这一点并不影响他的英俊外貌。他有一张大而圆的脸(现在看起来胖而松弛),上面顶着厚厚一头栗色的短卷发(是靠医学的帮助,他头发才会那么多;我接受抢救头发的手术,就是他建议的)。他一双大眼睛仍然保留着纯真,但说不定那只是一种困惑的眼神。他胖而粗壮,任何天气(就算是大热天)都会穿着粗花呢西装和背心,背心上挂着链表。他说话时带一点贝尔法斯特的乡音,但不会在舞台上流露出来,不像吉伯特·奥皮安那样总是咬着舌头说话。他是杰出的喜剧演员,仅次于威尔弗雷德,此外无人可比。

我要躲已经来不及了,况且我根本没有要躲的念头。我匆匆走向班,他已走出了木栅门,凝视着我。说不定在黑暗中他误以为走近的这个人是他太太。

我们用餐的地点是佩里公寓里那个相当大和漂亮的饭厅。桌子上铺着白桌布,酒渍斑斑,看来已铺了相当长一段日子。为了把公寓的其他空间让给潘蜜拉用,佩里把他的沙发床搬到饭厅里来,甚至在这里装了电水壶和电磁炉(我就是用它来煮咖喱饭的)。电磁炉垫在一张旧报纸上,报纸上有很多食物屑。原来的女佣已经走了,是受了潘蜜拉一番羞辱后不干的。饭厅里脏兮兮的,有一股烧过的煮锅味和肮脏的亚麻布味。

“哈特莉回来了吗?”

从我这个记述,各位可能认为,一路下来说话的人都是他。事实上,在我们聚会接近结束的时候确是如此。他天生爱尔兰人的口若悬河,而且一旦喝醉,你就休想打断他说话。况且,我的心绪也宁愿多听他说话而非自己说话。我得承认,听到他第二次婚姻失败这一点,我的心情是高兴多于其他。因为这样,我觉得比较不需要对他的第一次婚姻失败负责。这种感觉当然谈不上高尚,却不是不常见的。

班瞪着我。我只觉得自己愚蠢。他都是喊她玛丽的,说不定从未听过哈特莉这名字。

“但她们都是不存在的,仁兄,这正是重点。她们是活在艺术的乌托邦里的,全是莎士比亚的机智和智慧变出来的戏法。她们从书页里嘲笑我们,让我们产生虚假的希望和无根的梦想。真正真实的东西是敌意和谎言以及有关钱财的争执。”

“玛丽回来了吗?”

“我并不鄙夷女人。在十二岁以前,我爱着每一个莎士比亚笔下的女主角。”

“没有,她在哪里?”

“查尔斯,你的毛病就是你根本鄙夷女人,而我的毛病是尽管我看起来鄙夷女人,却不是这么回事。”

从窗户和大门照出的光线让我看清班那个孩子气的圆头颅和身上那件像军装的蓝夹克。他样子忧心而年轻,有那么一秒钟,我觉得自己看到的不是哈特莉故事中的“恶魔”,而是焦虑妻子是不是遇到意外的年轻丈夫。

“你认为我跟克丽芒……”

“我在村子碰到她,邀她到家里喝一杯,但她只坐了一下就走了,说是要抄穿过岩石带的捷径回家。她走了以后我才突然想到,说不定她会从岩石上摔下来,扭伤脚踝。”我这番话听起来虚弱而虚假。

“工作?潘蜜拉工作?你开什么玩笑?她什么也做不来。她一辈子都靠男人养,我之前是高德温,再之前是那个可怜的美国佬。‘姜人’迄今还在付她可观的赡养费。而除非我也这样做,不然她是不会答应离开的。你知道吗,我还在付罗希娜的赡养费,尽管她的收入是我的五倍。我到底是个男人,抑或是张蛋饼[5]?我因为受够了那贱人,急着要摆脱她,所以什么文件都愿意签。老天,我真希望你也会从我这里把潘蜜拉勾引走!你是个幸运家伙,每一次都是拍拍屁股就走得掉。你甚至连克丽芒也甩得掉呐。为什么我就从来学不会?”

“抄穿过岩石带的捷径回家?”这看来是荒谬之至的主意,但班似乎因为太担心哈特莉,所以没有提出质疑,甚至没有表现出敌意。“你是指你家附近的岩石带?她有可能会摔倒。我们最好一起去找她看看……我去找手电筒……”

“她不能找份工作或是……”

他进屋以后,我转过身,望着柏油路的方向。片刻以后就看到一个黑色的身影。是哈特莉,她缓缓从山坡下面向我走来。

“她现在不小了。她在念高中。至少看起来是这样,她每天都一大早出门。我不理她,她不理我,我们从来搭不在一起。潘蜜拉最近常常喝醉,我不认为她看到安琪拉的机会比我多多少。唉,查尔斯,你真幸运,可以逃过这些让人溅血、痛苦呻吟和变成恶魔的陷阱。你总是置身事外,老天,你真聪明。查尔斯,你是干净光滑的家伙,你的脸干净光滑粉嫩得就像女孩,我打赌你一个月只刮一次胡子就够了。你的手也好干净,你那些指甲一样干净得要命(来看看我的),你一切都摆脱得掉,自由自在得讨人厌。对,对,我是得办离婚,但这表示我非跟潘蜜拉交谈不可。但我就是做不来。我无法坐下来面对她,我们已经不再会在对方面前坐下来。或许她根本不想走!或许她希望继续住在这里,把这房子作为基地,去干她爱干的任何事情!我每个月都得汇一大笔钱进她的户头……”

我的脑子霎时掠过大量想法。首先我觉得自己跑来这里是荒谬的,因为不管哈特莉在回家途中构思了任何说辞,都肯定因为我的出现而派不上用场了。我又想到应该马上警告她,我方才已经告诉班她到过我家。我又想到我必须想办法留下来保护她。但我又痛苦地想到,这是不可能的。我还想到,为什么不一把抓住哈特莉的手,带着她跑下山坡,跑出村子;我们可以在阿莫尼农庄待上一晚,第二天坐火车到伦敦,不然就是拦一辆卡车到任何地方:曼彻斯特、约克、布里斯托尔、加的夫或格拉斯哥。但我知道这也是不可能的(我身上没有钱、班会追来、哈特莉可能会因为太害怕而不敢跟我走,等等)。我又想,就让他们吵一顿凶得前所未有的架吧,就让这个家垮下来吧。她已经来找过我一次。她一定会再来。我需要的只是等待。

“谢谢。那个小女孩怎样了?她叫什么名字来着?啊,对,是安琪拉。”那是潘蜜拉和前夫“姜人”高德温所生的女儿。

这一切思绪前后大约只历时四秒钟。然后我就跑下山坡,迎向哈特莉。我没碰触她。我用非常快的速度对她说:“我很抱歉跑来这里,但我担心你。我告诉他我在村子偶然遇到你,请你到我家喝了杯酒,然后你就回家了。现在我不能逗留,但请你尽快来找我。尽快找我并永远与我在一起。你不能再这样生活下去。我会等你,每一天都会等着你来。”

“我也没有。但每次打开电视都会看到她,真是天杀的诅咒。我猜我曾经爱过她。或许只是因为她会让我像安东尼一样爽[3]。……我倾心臣服于你,英勇的皇帝[4]。我从她双眸中看到的全是自己的倒影。然后我看到的是离婚法庭。罗希娜的毛病就是她每个男人都想要,就算是恺撒、耶稣、达·芬奇、莫扎特、劳伦斯和卡特总统——你说得出名字的她都有兴趣。我想你不打算把潘蜜拉从我这里拐走吧?真可惜。我无法形容跟她生活在一起是什么光景,那就像是用刀子械斗。但我们又都没力气去办离婚。离婚手续麻烦得要命,法庭会要求你三思,而你也非对之撒谎不可。我相信潘蜜拉有了别的男人,但不想知道是谁。她常常外出,我只望她不要回来,但她总是回来,我想大概是图个方便。我有时会试着跟她交谈,但她的回答总是你能想到的最伤人的话。经过这样无穷无尽的打击后,一个人的灵魂是很难不变得暗哑的。更不用说它是会让人变成某种恶魔的。我在别人的婚姻中看到过这样的例子:配偶一方明明是循规蹈矩,但另一方却胡思乱想,怀疑对方有外遇,逼问不舍,久而久之,那个清白者竟然莫名其妙产生出罪恶感,再也无法理直气壮起来。最后的结果就是相互的恐怖主义。唉,当我们还睡在一起的那段时间,我常常到半夜还睡不着,唯一的慰藉就是详细想像一个丈夫在半夜悄悄走下楼,找出一把短柄斧,然后回房间把太太的脸砸得稀巴烂!唉,查尔斯啊查尔斯,这些婚姻乐趣你是不会懂的。再来一点威士忌吧。”

我看不清楚哈特莉的脸,但她整个人给我的感觉不是害怕,而是一种比害怕更吓人的样子,一种完全的沮丧漠然。她给人全身湿答答的感觉,就像她真的溺了水,现在回来的只是她的魂魄。

“没有。”

班这时走回到木栅门前。我向他喊道:“她回来了!”我陪着哈特莉一起向前走。

“我们完了,真的完了。她还住在这里,但我们形同陌路。与一个只会谩骂和恶言相向的人绑在一起,那真是地狱,查尔斯,是你所不能想像的地狱。任何你说的话都被对方当成是错的和可憎的。老天,我真是专挑烂苹果的人。先是罗希娜那贱人,然后是潘蜜拉。最近见过罗希娜吗?”

班走到人行道上。我们走近时,他说:“没事了?那就好。晚安。”说完就转过身走进屋里,没等着看哈特莉是不是跟在后面。我推开木栅门,让哈特莉穿过。她低着滴着水的头,打从我身边走过。

“我也想念威尔弗雷德。对,我听说了莉齐的事。”我找佩里格林的一个次要目的,就是想打听是不是真流传着我跟莉齐的谣言,有的话就加以扑灭。显然佩里什么也没听说。“那你跟潘蜜拉……?”

我有一种跟进去的冲动,想要尾随哈特莉走进屋里,坐下,要求喝杯咖啡。但这是不可能的,只会让她的困境雪上加霜。一切都出了差错。门砰一声阖上。

“每一桩持续的婚姻都奠基于恐惧。”佩里格林说。“恐惧是最根本的。如果你挖入人性底层,除了恐惧还会找到什么?一种本性卑鄙、恶毒、残忍、利己的恐惧——不管它会让你变得更凶猛还是更畏缩。至于婚姻,不过是人们因为恐惧而甘于安顿在主宰或顺从的位置上罢了。当然,有些夫妻真的可以‘一起成长’或‘达到和谐’,但这只是因为他们不得不用一种理性的方式去解决生活中的恐怖来源。我怀疑,真正快乐的婚姻是少之又少的,大家只是把苦恼和无奈隐藏起来罢了。我们认识的夫妻当中,有几对是快乐的?好吧,西德尼和罗斯玛丽算是一对,他们有可爱的子女,而且整天交谈,乐此不疲。那是奇迹。但你又怎么知道他们真的快乐,或知道这种快乐可以持续多久呢?我想不出来还有别的快乐夫妻,尽管有些夫妻看起来也是顺顺当当,只是不巧我都看到过他们的底细!老天,查尔斯,你真是聪明人,从来都不结婚。你一直是自由身,就像威尔弗雷德·邓宁一样。你们从来不让自己戴上项圈和锁链。老天,我恨女人。只是我又改变不了自己的性取向。你用不着脸红耳赤,我从没有把你当成性幻想的对象。我知道你和弗里齐·艾特尔搞些什么鬼!不,我做不来,除非对方是威尔弗雷德。他的性取向是什么?从来没人知道。也许他根本就没有性需要,真是这样的话我恭喜他。我至今还想念威尔弗雷德那家伙。他是甜美的人。他也很慷慨,常常带给别人启迪。老天,他让我受益良多。跟威尔弗雷德一起喝醉的感觉就像——见鬼,像什么呢?我想不起来了。你知道莉齐·谢勒与吉伯特·奥皮安正在同居吗?我想这对他们两个来说都是明智之举。”

我没有偷听的欲望,事实上我几乎连一丝好奇心都不残留,因为我的心灵对这屋子的内部和这桩婚姻的内情极为惊恐,避之唯恐不及。我觉得恶心:对我自己、对他,甚至对她。

***

我走路回家,走得不快也不慢。我没忘记捡回我的针织运动衫,上面沾满露水。屋子一片漆黑。蜡烛都倒下来,熄灭了,在木头桌面上留下长长的黑色烧灼痕迹。至今,看到这些烧灼痕迹都会让我忆起那恐怖的一夜。

就这样,在思考和作出决定以后,我进入放松的时间间隔,以便休息和凝聚力量。哈特莉会等待。她不会跑掉。她根本没有地方可跑。

[1] 指黑洞。

我得承认,我去找佩里格林,不只为了喝酒和找老朋友聊天,也为了享受同声同气的纯男性聚会。对,纯男性聚会就是一种密谋犯案的聚会、一种沙文主义的聚会、一种对当下饕餮的享受,即使四面八方都是地狱。应该补充的是,这并不代表我们进行的是粗鄙和猥亵的谈话。我痛恨污言秽语。在很久以前,我早已就这一点狠狠教训过佩里和其他人。但不包括威尔弗雷德。他从不会满嘴脏话。

[2] 法国谚语。

到佩里位于汉普斯特德的公寓前,我买了晚餐需要的食材。我费了很大的劲才说服佩里同意,到昂贵拥挤的餐厅吃那些难吃的菜,不但愚蠢,也是不道德。结果,在那个让人放松的漫漫晚上,我们吃了一顿可口的咖喱饭和青菜沙拉(下厨的人是我,佩里不会煮饭),饭后配着油酥饼干畅饮新鲜果汁,又喝了三瓶佩里格林的特级波尔多红酒(我不是那种坚持吃咖喱就不能喝葡萄酒的纯粹主义者)。接下来我们又喝咖啡、威士忌和嚼土耳其软糖。感谢主我一向胃口很好。那些不能享受日常生活基本乐趣的人是何等可悲啊。

[3] 指古罗马名将安东尼,恺撒的左右手。恺撒遇刺后与埃及女王克娄巴特拉在一起。

但我要怎样找出答案呢?我不敢直接写信问她,这个方法风险太大了,而且就算她会回信,回答也一定是含糊其辞的。之后(我是说昨天),我终于想出了方法,一个相当可怕却是必要的方法。有关这个方法,我会等到适当时机再行披露。这期间,我需要一个休息的间隔。为了开始休息,我打电话给佩里格林,约他昨晚碰面,结果两个都喝醉了。我会把我们谈话的内容记在下面,因为这多少与我当前的处境有关。事实上,我现在甚至觉得,这世界的一切几乎都与我的处境有关。我当然没跟佩里格林提起哈特莉一个字。我从未向他提过她,只有一次暗示性地提及我有一个“初恋情人”。

[4] 法国诗人埃雷迪亚《安东尼与克娄巴特拉》一诗中的诗句,是仿克娄巴特拉恭维安东尼的口吻。

有关这些想法,以及我会怎样带她逃走的计划,我本来打算写信告诉她(这信当然只能用秘密的方法送到她手上)。但理性和反省,加上恐惧,却建议我把写信的事延一延。恐惧告诉我,如果我的想法里有任何差错,事情就会朝向非常可怕的错误方向急转直下。理性则指出,我拥有的证据是不彻底的,而且是可以用不同的方式解读的。有鉴于我的反班情结,我并不是可靠的见证人。会不会班之所以对我那么不友善,只是因为我的行为就是惹人生气呢?他不是到最终都保持了克制吗?反观我自己,从一开始就对他怀有炽烈的敌意。再者,还有提图斯的谜。他为什么要逃家呢?他是问题少年,甚至是不良少年吗?会不会因为儿子离家出走,分担悲哀反而把哈特莉和丈夫拉得更近呢?分担悲哀,分享床铺。当然,另一可能就是班虽然长相丑陋兼野蛮乏味,但哈特莉仍然爱他,仍然感到满意。我先前已经为了让自己满意回答过一系列的问题了,但现在这个却仍然悬而未决:她毕竟是爱他的吗?这是不可能的。但我必须查出来。在找出这个问题的答案以前,一切计划都要暂缓进行。我必须等待,一切都必须等待。

[5] 法国谚语。

回顾我所拥有的证据时,我几乎不怀疑它们指向什么。哈特莉爱我,而且一直后悔失去我。事情又怎能是别的样子呢?她并不爱她的丈夫。他心智迟钝,既不风趣又没灵性。他的外表毫无吸引人之处,一张大嘴,长得像个理平头的高中生。他是个暴君、醋坛子,不懂享受生活乐趣的自闭狂。这么多年来,哈特莉一直是个囚犯。也许她在较早的岁月曾有逃走的念头,但逐渐地,就像许多孤立无助的妇女一样,她被绝望打倒了。她想,与其痛苦挣扎,不如放弃希望。她再看到我时所感到的震惊一定极其巨大。她对我表现出的惧怕和排拒态度是很容易解释的。她大概是害怕丈夫,但她更害怕的是自己对我的爱:爱还存在,就像地底之火一样,一点燃就会摧毁她透过认命而建立起的心灵平静。

[6] 十六—十七世纪英格兰军人和政治家,曾镇压爱尔兰的反抗。

那天结束与班的可怕会面以后,我感到一种幽暗、野性的欢乐,因为我意识到,从此以后,我有自由去厌恶他,甚至有自由去做比厌恶他多更多的事。总括来说,现在我有自由在拯救哈特莉这个名目下思考事情了。一想到此,我就感到激烈的晕眩,像是有某些存在于遥远未来的东西正有力地拉着我往前飞奔。憎恶、嫉妒、恐惧、强烈的思慕同时在我心里翻滚,汹涌澎湃。唉,可怜的女孩,我可怜的亲爱的女孩。我感到自己被一种保护性、占有性的爱所充满,并为这么多年未能保护她让她陷于不快乐而深深悲苦。我是可以多么宝贝她啊!她又可以从我这里获得多大的慰藉和爱啊!只要……不过我的心灵还留有够多的审慎,足以让我继续思考。

[7] 原文为法语。

坐在罗希娜的车子沿着高速公路前进,闲聊着加州和演员协会最新的人事名单时,我构思了一封写给哈特莉的信。我打算一到伦敦就把信写好。但到达伦敦后,我却感到迫切需要清理一下思绪,以及把最近发生的事全部写下来(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这样做可以把情绪稳定下来和得到一些慰藉)。我随后又找到一个还不是时候写信给哈特莉的理由。事实上,我还处于一种可怕的躁动状态,那不全然是犹豫不决,而是一种焦虑不耐的恐惧情绪。我仍与一种骇人的忌妒心处于缠斗之中,它就守在我灵魂的某个角落,只等我的灵魂一分心就扑出来。我必须排除这种心理,透过思考排除,而我的思考结果大致如下。

[8] 提图斯为伦勃朗唯一活到成年的儿子,但仍在二十七岁过世。

之后我看到一些詹姆斯骑在小马上的可怕照片(我怎么会保存它们的?怪怪),又瞄到在这些照片下面,压着一张阿贝尔叔叔和爱丝蒂尔婶婶共舞的照片。我把这张抽出来。他们穿着晚礼服,四手相握,但身体距离相当远(从他们看着对方的样子就看得出来)。但那只是一个瞬间,下一瞬间他们就会拥抱在一起。他们跳的是什么舞?探戈?华尔兹?狐步舞?他们的神情不只显示出他们是快乐的一对,而且深深依赖着对方。他好魁梧,好优雅,好让人有安全感;她好柔弱,好雍容,好信赖,好顺服,并且漂亮得要命。可怜而幸运的爱丝蒂尔婶婶,她不需要活到魅力尽失的阶段。我怎么会有这照片的呢?我突然想起,那是从他们的家庭相本里偷来的。我把照片翻过来,看到背后的干胶水里还黏着一点点深褐色的绒毛——相本厚纸页上的绒毛。

[9] 即青海著名的藏传佛教寺庙。

然后我动手找妈妈的照片,很快找到了一张。照片中的她并不是神情焦虑的,而是宽脸和带笑的,但脸上那种强而有力的表情却是我再熟悉不过的。向后梳的头发让她的额头更形突出,她分得很开的眼睛威严地瞪视着看照片的人。她绝不会成为知识分子的,却有很多事业是她可能经营成功的。我也无意中找到一张爸爸的动人照片(太动人了)。他非常年轻,身穿一次大战炮兵军官的制服。他是凭什么可以在那场大屠杀里逃生的呢?而为什么我又从来没有问过他这方面的细节?他同样从照片中凝视着我,却没有微笑,而是一脸缺乏自信的神情,眼里充满焦虑。他的嘴巴看起来好柔软好年轻。这么一个温文腼腆的人是怎么胜任军官角色的?在家里,下决定与商人讨价还价的人都是妈妈。也许我之所以如此敢于恫吓这个世界,要世界按我的价值观接受我,就是因为血管里流着妈妈北方人的强悍血液。

[10] 古希腊抒情诗人。

这趟旅程愉快得大出我们两人意料之外。我们没谈任何私人的事,一路上只是闲聊和谈八卦,双方都享受对方的陪伴,就像罗希娜爱上我而我为她痴狂的那段老日子。她很聪明地只谈了些我想听的事情:谁的戏失败了、谁破产了、谁走了霉运。她告诉我,弗里齐想把《奥德赛》拍成电影的计划碰到资金上的困难;马卡斯因为妮尔违约而控告艾尔;丽塔的第三任丈夫跟一个男舞者跑了;费比安又回到了精神疗养院。身后之事与我何干[2]。我则用黑狮酒吧的遭遇来娱乐她。回伦敦的一路上,我无时不在思索哈特莉的问题,却装得全无心事的样子。毕竟我也是个演员。我要罗希娜在诺丁山让我下车。道别时,她没有说什么不友善的话。她太聪明了,知道现在不是对我施压的时候,何况,她一定认为已经获得了若干进展。我不在乎她怎么想或期望些什么,而且很快就把她抛诸脑后。我走路回小公寓(我当然不愿意让罗希娜直接把我载回公寓),路上采购了些东西。我那凌乱而疏离的小公寓仍然散发出其他人生活过的气息,以敌意欢迎我。我马上动手找哈特莉的照片。我本来以为说不定已经在搬家时搞丢,却发现它们安然无恙。我把它们从一个信封里倒出来,摊开在桌子上。照片都已泛黄褪色和折角。几乎全是我为哈特莉照的。她在照片中不是微笑着就是大笑着,风吹过她的头发和裙子,有站在运河桥上拍的,有她扶着脚踏车的,有她靠在一扇五栅铁门上的,有她跪在毛茛上看我,脸上焕发着爱的神采的。我试着在照片里寻找相似性,为老脸与新脸、年轻的脸与老年的脸建立联系。看起来实在是太可怕、太揪心了,因为每张照片都散发着年轻和快乐的气息。为自己着想,我马上把照片放回信封里,准备带回“什鲁夫末端”。

[11] 体论论证:一个哲学、神学上的论证,认为上帝的概念足以证明上帝存在。

让我想要到伦敦来的理由如下。基本上,我会来伦敦,是因为意识到自己需要一个与“哈特莉问题”保持距离的时间间隔:一个可以用来反省、计划和过滤动机的时间间隔。但更直接的理由是罗希娜和她那辆讨厌的红色小轿车。我和班发生对峙的那个晚上,罗希娜又出现在“什鲁夫末端”。但我让她吃了一惊,因为我请她第二天一大早载我到伦敦。正如刚才说过的,我想来这里,是为了思考。另外,我也想找出一些留在伦敦的哈特莉的老照片。事实证明,请罗希娜载我到伦敦之举确实可以让我摆脱她的纠缠(至少是暂时的)。这不只是因为她对我愿意让她作陪和让她为我服务(她的驾驶技术非常好)而受宠若惊,也是因为途中我告诉她当初我写给莉齐那封信的内容,并取笑了一番,让她知道我跟莉齐根本没有什么。一如我所料,罗希娜对这个新闻的反应冷淡,表现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我甚至向她暗示,是拜她之赐我才恢复理智的。她真的相信她的恐吓策略已经奏效而我真的已放弃莉齐了吗?她疑心我正另有打算吗?这很难说,她毕竟是个演员。

[12] 意指他是因为不名誉的理由被迫辞职。

我是两天前到这里来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写东西上。来伦敦的第二天傍晚,我与佩里格林见了一面(这个会面过程我会在稍后记述)。今天,我将要继续写;相当奇怪的是,我发现自己在这个局促而一团乱的公寓里写作,反而要比在开阔的“什鲁夫末端”得心应手。我更能够专心;老天,有太多需要我专心去写的事情了。今天傍晚我就会坐火车回家(家?对,家)。我打了电话给当地的出租车公司,要他们到时派车到火车站接我。此时,我坐在一张会摇晃的桌子面前,面对一面窗户。窗外可以看到一棵悬铃木的树顶,丰盛得无法形容,叶子的颜色是非常柔和的绿色。再过去是杂乱无章的墙壁、窗户和烟囱,还有一些用粪褐色维多利亚砖块盖的石墙。伦敦这一区的房子似乎都是用这种砖盖的。我原来位于巴恩斯区的那栋气派的大公寓已经卖掉了,是我决定要买“什鲁夫末端”之后匆匆卖掉的,它十分靠近河,非常靠近铁路。而现在这间小公寓则像一间悔罪的小礼拜堂(我会看上它,几乎正是这个理由)。我甚至没有时间把这里的家具布置好。在我旁边放着一张扶手椅,上头摆着电视机(感谢主让人无法在“什鲁夫末端”看电视)。再过去,是一个面墙的书架,它灰色的背部面对着我,上面结着蜘蛛网,满布蛀洞。照片、油灯、书本、装饰品和卷起的小地毯摆满一地,这些东西之间还散落着不少玻璃杯和瓷器碎片。搬家工人被我催得太急,而他们又没有尽心尽力。一箱箱的厨具还没有拆封,就把小小的厨房塞得满满的。尽管我搬家前卖掉很多东西,但剩下来的也够多了。两个卧室都很小,但视野却很迷人,可以看见一个马厩,四周长着很多植物和树木。厨房除了小以外,其余都让人满意,备有一个很好的煤气炉和一个电冰箱。昨天我午餐吃的是罐头起司通心粉,佐以油、蒜头、罗勒和更多的起司,另外还吃了一盘冷冻过的蒸西葫芦,相当可口(依我之见,西葫芦绝不可用煎的)。这一次,我走之前务必记得买一些西葫芦和青椒。谈到吃,此刻我才想起,昨天晚上(也就是我与佩里格林共饮的晚上)原是答应了要到莉齐和吉伯特家吃晚饭的,但我却忘了取消约会。为了招待我,他们想必花了一整天烧菜。

[13] 指哈特莉嘴唇上方的长汗毛。

但容我先说明一下。现在我写的这个部分,乃至前面所写的部分(自第一〇〇页开始),都是在伦敦我那凌乱空荡荡的小公寓里写下的。我刚刚甚至想到,如果我真想当遗世独立的隐士,这里是个理想得多的居所!(最近有谁对我说过类似的话。是罗希娜吗?)最近发生的事情太多了,我想最好还是用一种连续的叙事体记下来,不要反复使用现在时态。这么说,我是要把我的生活写成一部小说了!又有何不可?我一直在寻找一种恰当的文体,而历史——我自己的历史——却为我找到了这种文体。随着生活继续下去,我将会有相当多的时间反思和追忆往事,去从事一些遐想和哲思,去占据遥远的过去和几乎未成形的现在,所以我的小说仍然可以是某种回忆录和某种形式的日记。毕竟,过去和现在是紧密交缠的,甚至几乎是一体的,仿佛时间只是一种经人工梳理过的物质,但这种物质的本性却是喜欢互相交缠在一起、渗透在一起,直至变得非常重和非常细为止,一如科学家最近发现的那种天体[1]

[14] 马基雅维利是强调权术的政治哲学家。

“每一桩持续的婚姻都是奠基于恐惧。”佩里格林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