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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二

原先,他们还会不时拨弄一下叉子,装着要吃东西的样子,但此时都把叉子放下。他们没有直视我,而是看着我脚边的地毯。菲奇不时瞄我一眼。我知道是该离开的时候了。

“事实上他是收养来的。”菲奇说。

“嗯,真的很谢谢你们的接待,我得走了。也很抱歉打扰你们……用餐。你们有电话吗?”

“没有,他离开学校了。”哈特莉说。

“有,但不巧坏了。”菲奇说。

“我们的儿子?”菲奇不解地说。

哈特莉已经迫不及待地站起来。我也站起来,却被那张毛蓬蓬的地毯绊了一下。“好漂亮的小地毯。”

为了岔开这个讨厌的话题,我说:“你们的儿子还在念书吗?”

“对,”哈特莉说,“那是一张碎呢小地毯。”

“我们不认识任何名人,很难不兴奋,对不对?”

“一张什么……?”

“这是一定的,我们念中学的时候就已经认识。”

“碎呢小地毯。班亲手编的。”她一面说一面打开客厅的门。

“我们在电视上看到过你,”菲奇说,“玛丽很兴奋,她记得你。”

菲奇慢慢站起来,走到一旁站着,比出你请的手势。这时我看出他是瘸子。“你先走。我有一条腿不听使唤。是打仗时的旧伤。”

“事实上还在适应期。”哈特莉说。

当我走过幽暗的门厅,迎着门上毛玻璃的光走去时,我说:“务必保持联络。真希望两位什么时候能到舍下喝一杯,看看我那栋有趣的怪房子以及……”

“才两年。”菲奇答道。

哈特莉推开大门。

“你们在这里住很久了吗?”

“再见,谢谢你的探访。”菲奇说。

哈特莉和菲奇的坐姿僵硬而直挺,就像古代画家对夫妻的诠释。菲奇的脸轮廓清晰、凹凸分明,有一种原始的味道,这张脸虽然刚愎,却不能说讨人厌。哈特莉的脸则要模糊得多,而且是浮动的,像是苍白的月亮,上面隐藏着一双眼睛;也许是因为我只敢偷偷摸摸看她才会有这种印象。我敢直视的只有她那件黄色洋装,那是圆领的,很像女睡衣,整件印满小小的褐色花朵。菲奇穿了一件旧旧的浅蓝色衬衫、夹克和裤子,腰上系着褐色皮带。他的夹克没扣扣子,说不定是我按门铃后才穿上的。他的衬衫相当干净。我因为激动、尴尬和羞愧而有恶心感,很想马上离开,再来细细评估自己看到的一切代表什么意义。

我站在红砖走道上,而门已经关上了。一走出房子的视野范围,我就奔跑起来。我跑到村子的街道上停下来猛喘气,接着改以缓慢的步伐沿着通向海岸公路那条步道向前走。走着走着,忽然感到背上怪怪的,我马上就辨识出那是一种被人从后面监视的感觉。我意识到,自己正处于“尼布利特”的视野范围内,处于菲奇先生强力望远镜的监控半径中——要是他坐在白色窗台上监视我离开的话。从“尼布利特”可以清楚看见村子的大街,但教堂和教堂广场却有树遮蔽着。这就是哈特莉为什么在街上遇到我时会那么不自在的原因吗?她是怕丈夫看见我找到她,把她带到教堂去吗?我还记得,走向教堂的时候,她是走在我后面而不是旁边。当时的情景一定古怪之极:我像个发癫的俄耳甫斯,而她像个错愕的欧律狄刻[2]。但她为何那么怕被丈夫看到在街上与别人(哪怕是我)走在一起呢?我抗拒回头张望的心理,聪明地继续往前走,很快就走到海岸公路前面的一片小树林,出了山丘的视线范围外。天气仍然很热。我脱下身上的外套。外套的腋窝湿答答的,全是因为紧张而分泌的汗水,汗水还把外套的染料褪色到我的衬衫上。

此时我的眼睛已适应了这客厅的光线,四周的陈设以油画般的鲜明与权威性印入我的眼帘。我的腿是以笨拙的姿势向外伸出的。我意识到自己的脸颊仍然发红,心跳得厉害。窗户虽然打开,但玫瑰花的浓浊味依旧。我也意识到自己坐在一张矮椅上的不利事实。地毯上印着黄、褐两色的花朵图案,壁纸是浅棕色的。两幅圆形的黄铜浅浮雕分挂在壁炉两边。地毯上铺着一张样子滑稽的松软小地毯,现在就压在折叠桌的其中一只桌脚下,这使得桌子变格外不平稳。客厅里有台大电视机,上面放着更多的玫瑰花。四周看不到一本书。客厅非常干净整齐,看来他们除了看电视以外,生活的重心都是在厨房里。这个房间还有人在使用的唯一迹象,是一张椅子上放了一本邮购目录,另外,一个烟灰缸里放了一个烟斗。

接下来我思忖了很多问题。其中有些相当直接,有些则极为遥远和形而上。首先就是我在按门铃时想到的那个问题。显然,哈特莉告诉过她丈夫有关我这个人的事,但她是在什么时候说的呢?是怎么说的呢?又为什么会说呢?是在很多很多年前她第一次认识他的时候吗?还是婚后?还是他们“在电视上看到我”的时候?会不会是直到今早跟我碰面回家以后?“啊,我刚刚碰到一个多年不见的熟人,真是意外。”然后说不定还会指出我就是他们在电视上见过的那个人。但不太可能,这太迂回了。她一定更早前就向他提过我,毕竟为什么她不能这样做呢?难道我希望她把我当成一个秘密吗?……事实上,我一向把她当成秘密。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我觉得她极为神圣,任何语言的指涉都是对她的冒渎。我记得,虽然对别人提到她的次数屈指可数,但每次我都会后悔。没有人会明白的,也没有人能够明白的。既然如此,何不谨守缄默。婚姻的一个可怕之处,就在夫妻双方被认为是一切都应该向对方坦白无讳。“是他……”从这句话可知,他们今天一定谈论过我。一想到这么多年来哈特莉与丈夫说不定都是拿我当茶余饭后的话题,我就痛恨莫名。“你中学时代的仰慕者现在发了呢!”菲奇喊她“玛丽”。那当然也是她的名字,但“哈特莉”才算是她的真正名字。舍哈特莉而取玛丽的同时,菲奇是不是也蓄意想丢弃她的过去呢?

“那可不见得。”菲奇说。

回到家时,尽管天还很亮,但房子在日光的反差下却显得幽暗、冰冷而潮湿。我给自己倒了杯苦味酒掺雪利酒,把酒拿到屋后的草坪,然后坐在我放了垫子的石椅上。但我马上就因为看不到大海而觉得受不了,所以我就一手拿着酒杯,爬上一块岩石。大海现在是带蓝的紫色,就像哈特莉眼睛的颜色。唉,老天,我现在该怎么办呢?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我都必须不要让自己受苦。但要做到这一点,两个不相容的情况又必须同时存在:我必须和哈特莉建立起一种稳定、恒久、密切的关系,同时,又必须避免走进嫉妒的地狱。我当然也绝不可以干扰她的婚姻。但为什么是“当然”呢?

“没有特别的理由。一个好朋友向我描述过这地方,她就是在这附近长大的。我也希望退休后住在海边。另外这里的房子比较便宜……”

不,不,我不能干扰她的婚姻,也从未想过要那样做。那不只是不道德,而且我毫无理由认为自己可以成功。那只是疯狂之举。我也不能想像我的“名人”魅力会有多大作用。我以前有时固然会放任自己幻想她因为没有选择我而深自懊悔的样子。但现在,我却无法想像我所爱的人是会愚蠢得为“名声”而晕眩。如果我在他们的婚姻结构中寻找裂隙,会有什么结果呢?我当然不会那样做,我只是试图了解罢了。在反思中,我不妨做点遐想。我先前预期哈特莉的丈夫只是个不值一提的人物。无疑的,我需要和希望他是这样的人。但不知为何,菲奇给我的感觉并不是不值一提。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呢?到底在他们婚姻这个密封的葫芦里,装了些什么东西呢?我可能会知道吗?但至少我知道提图斯是收养来的,这件事让我忍不住高兴起来。

“没有。是什么理由让你想搬到这个天涯海角来的?”

这一切思索又把我带回那个核心问题:她过得快乐吗?当然,从我对婚姻这档事的了解,我知道拿这种问题去问一对夫妻是多余的。只有少数夫妻会愈来愈喜欢对方并绽放出快乐的光芒。西德尼和罗斯玛丽就是绽放快乐光芒的夫妻。但“尼布利特”却显然不存在这种光芒;但我也不能排除,这是我不速造访引起的不自在所造成的。但我总觉得他们之间有什么不对劲,却说不出是哪里不对劲。不过如果他们真的是一直快乐地生活在一起,那为什么无法本能地在我这个入侵者面前炫耀这种快乐呢?快乐夫妻是绝对会忍不住炫耀他们的快乐的。西德尼和罗斯玛丽就是这样。班史提克夫妇也是如此。但这还不能算是决定性的结论。我必须尽快再见哈特莉一面(可能的话单独见面),把整个情况再厘清一些。

“没有,你们有吗?”

太阳开始落下,在一个非常苍白的绿色天空下,大海正转为金黄色。我把空酒杯放在一道岩缝里,然后爬到更高的岩石上,以便可以一睹整片汪洋的全貌。在清晰但变幻不定的天光中,我发现自己突然开始聚精会神地扫描大海。我在找什么呢?找海怪。

“你有车吗?”

第二天还没九点我就走进了教堂。我是取道一条迂回的途径前往教堂的,首先是爬过公路对面的岩石,然后转往雷文饭店的方向,穿过灌木林,越过阿莫尼农庄向海的那一块沼泽,再穿过三片田亩和三个树篱,最后沿着公路接近“尼布利特”。用这个方法,我就不会进入“尼布利特”的“监视范围”内。我尽量不去想哈特莉会不会经过教堂,但教堂无疑是我唯一值得守望的地方,因为她更不可能会出现在“什鲁夫末端”附近。不用说,教堂里又是空无一人,不过从祭坛上放着的一大瓶白玫瑰,却反映出昨天有人进来过。白玫瑰的强烈香味在我心中引发各式各样不一贯的、非概念性的忧惧。时间受到深深的扰乱,我可以感觉到,各式来自遥远过去的黑色瓦砾正在旋转,开始上升,向表层升去。我觉得不舒服,我坐在那里,阅读刻在玫瑰花后面一块褐色匾额上的十诫,但尽量不去注意第十诫和第七诫[3],也尽量不时期待哈特莉的出现。太阳的亮光从教堂高处的微绿色圆窗照进来,使偌大的空间显得怪异和不自然。浮尘相当多,在阳光中闲散而轻盈地晃着。玫瑰花的味道混杂着尘埃的味道与朽木的霉味,整个地方看起来就像废墟似的,非常空,也有一点疯狂。我感到害怕。我是害怕菲奇吗?

我视之为明确的友好表示。“没有,你们这里有吗?那真是太幸福了。我只能靠油灯和液化气炉过日子。”

我在教堂里等了超过一小时。我踱来踱去。我把所有的镶匾仔细读了一遍。我闻着玫瑰花的浓香。我读了几页新版的祈祷书(怪不得时下的教堂那么乏人问津)。我审视了本地妇女编织的刺绣跪垫。我踩在长凳上,向窗外张望。我想到了躺在墓园里的杜哑,只觉得他此时要比任何时候更无言。到了约十点二十分,我决定要走到外面。因为如果哈特莉此时正昂首走在街上,而我在教堂里苦守,岂不是愚不可及。我想见到她的心念是如此殷切,几乎要大声呻吟出来。我跑出教堂,跑到铁栅门外面,坐在一个可以看到大街却又不会被“尼布利特”看到的位置上。几分钟之后,我就看到一个像是哈特莉的妇人,蹑手蹑脚地走在街上,往杂货店的方向去。我用“蹑手蹑脚”这个形容,是因为那正是我在认出她是谁以前的感觉。我跳了起来,马上追过去。她要过马路时微微转身,看到了我,开始加快步伐。她无疑就是哈特莉,却竟然想躲我!她没有走进杂货店,反而是飞奔走进渔人商店街(这是我取的街名)。当我终于跑到转角时,却看不到她的踪影。我走入渔人商店,她并不在里头。我恼怒得想放声大吼。我一直跑到街尾,再过去,是几间荒废的村舍和一片草地。但她不可能已经跑过草地。她是走进其中一栋房子里了吗?我往回跑,然后发现渔人商店街上有条小巷,那是阳光照不到的狭窄通道,位于两栋房子之间。我跑进去,踩过撒满一地的小石子。巷子的尽头是一个大转弯,通到一个由几面后院围墙围成的正方形密闭空间,里面有几个满出来的垃圾筒、一些旧纸箱和一辆丢弃的脚踏车。在这一切的正中央,静静站着一个女人。是哈特莉。她就站在一块低矮的黄色岩石后面。

“你那边有电力供应吗?”一直没说话的菲奇终于开口了。

她以一种认命和恍惚的平静凝视我,但我看得出来,她的内心抖得像只被追逐的猎物。她手上拿着篮子和皮包。她今天穿的是蓝色棉布洋装,上面是密密麻麻的白色雏菊图案,外面套着松垮垮的开襟毛衣。

“对,真的是很棒的窗子,”哈特莉说,“这是我们梦想中的房子。”

我跑到她前面,一把抓住购物篮的把手。这一趟追逐让我们两人都胆战心惊。“唉,哈特莉,别这样,不要躲我。感谢老天让我找到了你,不然我准会发疯!我必须和你谈谈。跟我到教堂去,求求你。”

“我喜欢你们的大窗子,可以看见四面八方。”

我拉着购物篮的把手,她继续往前走,走进窄巷里。

“没有,班[1]不能游泳。”

“你先到教堂去等着。我买完东西就过去。我保证会去。”

“我的房子只看得见岩石和大海,不过那里倒是个游泳的好地方。你们常常游泳吗?”

我回到教堂。一番追逐下来,我也发抖。她在十分钟后来到。我上前帮她提沉重的购物篮。我根本不知道该怎样对待她,就像我们之间存在着一道很深的可怕鸿沟。就像只有上帝的恩宠才可以把所有这些痛苦转化为沟通和爱的表示。但任何意义的恩宠都未出现。我有一种想触摸她、拥抱她的强烈渴望,但又想不出如何才能做到,仿佛那是需要很惊人的肢体技能的。我们在先前坐过的长凳坐下。她坐在前一排,转身面对我。

“对,可不是。我们就是因为这房子的视野才买下的。”

“为什么你要躲我?我受不了。我们必须……必须想办法解决这个处境……否则我会疯掉……”

“你们这里的视野好美。”

“查尔斯,求你别那样……不要就那样跑到我家来……”

他们似乎因为惊讶(也许有点慌张恼怒)而失去了交谈能力,所以我迅速在脑里寻找话题。我先前就计划好,只与他们进行最简短的礼貌性交谈,然后离开。

“我很抱歉……但我非要见你不可……我仍然关心你。你要我怎样做呢?至少我们可以当朋友,现在终于有这个机会了……当然我不会做出任何你不希望我做的事情……求求你……听着,难道你和你先生不能到我那儿坐坐吗?明天六点,不然五点或七点都可以,反正你们觉得适合的任何时间都行。到有趣古老的‘什鲁夫末端’,我希望你们看看我的房子。为什么不行呢?”

菲奇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用一双暗色的细眼睛看着我,鼻孔张得大大。他紧闭的大嘴看来相当严峻。

她的头低垂着,几乎被长凳的椅背挡住。“请你不要有任何期望。我是说不要探访我们或邀请我们……我们从不参加宴会……”

“一点也不会。”

“那不是宴会!”

“哦,不用客气。我只是坐一会。真的非常抱歉,看来我打断了……”

“我们不应该这样……也请你不要在街上追逐我,别人会看见的。”

哈特莉问我:“你想吃点什么吗?”

“是你先跑的,你躲我……”

接着哈特莉就往厨房走(显然刚才他们在里面用餐),带回来两个盘子。这段时间,菲奇把一张折叠式桌子从墙边拉出来,打开,架在不平稳的厚地毯上。然后哈特莉把两个盘子递给他拿着,自己去找碗垫。两个盘子(上面放着刀叉)被放在桌上之后,哈特莉再去拿来一盘面包或什么的。然后两把直背椅被拉到桌子旁,哈特莉和菲奇坐下,把椅子半转过来以便可以面对我。他们晚餐吃的是火腿和沙拉,但很明显的是,他们这顿饭是不可能继续吃下去了。

“在我们住的地方,邻居都不会彼此邀宴请客,大家都是各过各的。”

“有何不可?”

“但我们不是邻居,你早就认识我。我也不是要‘邀宴’你们。我自己也讨厌这一套。哈特莉,我受不了你这种推托。你能够给我一个解释吗?”

哈特莉对菲奇说:“把晚餐端进来吃好吗?”

这时,哈特莉正视着我。我注意到她今天没涂口红,这让我更能从她老年的模样中读出她年轻时的样子。她疲惫苍白、皱纹满布的圆脸此时看来非常忧愁,一种绝望的忧愁,这是我从未见过的,就连她离开我的时候也不是这样。但她的忧愁里有一种决断,几乎是一种机警,而她的眼睛也变得全神贯注,不再朦胧。她伸出有点浮肿的手,想要抚平皱皱的衣领,却没有什么用。

我坐在了一把低矮的天鹅绒扶手椅上,更精确的形容是陷了进去。

“还有什么好解释的呢?为什么我必须……”

开门的时候,哈特莉穿的衣服是蓝色的(可能是件罩衫),现在则换上由紧身胸衣和大裙子组成的黄色洋装。她紧张地走来走去,没有直视我。“亲爱的,我要打开一扇窗户。这房间好闷。你请坐。”

“难道你认为我的举止不够绅士?”

哈特莉走进来,她丈夫尾随在后。在我眼光缭乱的第一印象里,菲奇长得很孩子气。他相当矮且粗壮,有着男孩子般的圆头,粗脖子,一头像老鼠毛的短发。他有一双深棕色的窄眼睛,一个很大且线条分明的嘴巴,一个泛着油光的直挺鼻子,鼻孔相当大。他虎背熊腰,看来孔武有力。如果他真是瘸子的话,显然是看不出来的。他走进来的时候面带微笑。我也满脸笑容,眨了眨眼睛。我们同时伸出手握了一握。“很高兴认识你。”“希望你不介意我的来访。”“没有的事。”

“不是,不是……我现在必须去做头发。”

我现在才了解自己的举动有多危险和多愚蠢。对我来说,六点是小酌的时间,所以才会认为选择这个时间拜访是合宜的。但事实上我打断了他们的晚餐。为了打发这段难熬的等待时间,我打量四周的陈设。正前方是一扇圆肚窗,可以看到村子的部分景观以及小港口和大海的全景。一副看来很昂贵的望远镜平放在白色的半圆形窗台上,旁边是另一大瓶密密麻麻的玫瑰花。大海像一面镜子,把其特有的清光反照到客厅里来。强光太刺眼了,我几乎看不见四周的陈设。我感觉到地上铺着厚地毯,房间里又热又闷,玫瑰花的香味也浓得呛人。

“我以前的举止不够绅士吗?但看看我是什么下场!我从未强迫过你什么。你说你会嫁给我,我相信你。我爱你,我爱你。然后你又说不能相信我的忠诚,说我会对你不忠,唉,老天爷!说不定你现在还是这样想……但你要相信我,我没有其他女人,我是单身,完全一个人。我希望你知道这一点。”

哈特莉把我一个人留在门厅里,走入其中一个房间,和里面的人低声商量什么事情(门几乎掩上)。门厅很狭小。我现在可以分辨出,门厅里有一张祭坛似的桌子,上面放着一大瓶玫瑰花,再上面的墙壁挂着一幅发黄的大画,画的是一个中世纪的骑士。哈特莉回来后,推开另一扇门,把我带进一个空荡荡的房间,看样子应该是客厅。她说:“不好意思,我们刚刚在喝茶,等一下就过来。”说完就出去了,把门掩上。

“你没有必要说这个,那无关紧要……”

从“什鲁夫末端”来的一路上,更严格地说是决定要到哈特莉家造访的一刻起,我就因为激动而感到不舒服,那是一种混杂着模糊的身体痛苦和清晰恐惧感的不舒服。我在加州有过相似的不舒服,当时我为了要在弗里齐面前表现,于是从非常高的高台上跳水,唯一的差别是我现在的不舒服比那时尤甚。在变暗的室内,我无法清楚看见哈特莉,却可以感受到她的存在像是激烈四射的磁场,弥漫整栋房子,就像她就是房子本身,就像她拥抱着我,而我却摸不着她。事实上,正因为摸不着她,让我整个身体像是通上了负电一样发抖。与此同时,我也意识到那个还未露面的丈夫的存在。我在到达这里以前,曾经一再鲜明地想像自己按门铃和与菲奇先生会面的情景,那种感觉,就像是纵身跳入未知——更严格地说是跳入不可逆的情势中。只是现实发生的情形却表明,这是一次缓慢得让人痛苦的跳水过程,就像是我一面准备跳水一面身体后退,使得我在半空中停留的时间一再延长。

“对,别误会我的意思。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我还是原来的我。你没什么好担心的。”

我在干净的橘色踏垫上拭了拭鞋底,走进门厅,一时因为室内外光线的落差而目不见物。

“我得去做头发了。”

门再次打开时,哈特莉向我露出微笑。“进来坐一下吧。”

“哈特莉,求求你……对,还有什么好解释的呢?好吧,你是不是希望我现在就离开,永远不再见你?”

然后屋里传来一声惊呼,但也可能只是“哦”之类的。

我当然不希望她说是,而她也没这样说。

她什么都没说,只是转过身,向屋里说了些什么,听起来像是说:“是他……”她一面说话,一面将门半掩,有一刹那,我还以为她是要把门关上。

“不,我并没有那样想。我也不知道自己想些什么。”

但她还没有回答时我就想到:应该让她先说话的!因为如果她真的未告诉过丈夫我这个人,就大可假装我是推销员。我穿着牛仔裤、干净白衬衫和一件褪色但仍然体面的棉夹克,说是推销员也不离谱。我试着从她的眼神里寻找一些讯息,却一无所得,而不管她刚才是不是感到害怕,此时都看不出来了。

这个凄苦的回答让我快乐起来和头脑更加清晰。“哈特莉,亲爱的,我们必须好好谈一谈,你知道有这个必要的。毕竟,我们有太多需要谈的了,不是吗?我绝不会带给你伤害的。我以前对你的爱混杂着各种冲突情绪,但这些现在都不存在了,所以你用不着害怕。你看不出来吗,我们可以成为真正的好朋友。我也希望多认识你丈夫一点。”接着觉得有必要又再补充一句:“我真的很喜欢他。”但我的语调听起来假假的。哈特莉再次从长凳后面站起来。“不管怎样我们都得好好谈一谈。有很多事情是我想告诉你的,不然就太晚了。我有几百个问题想问你。我不是指以前的事情。我想问的是有关你现在的生活……啊对……是有关于提图斯。我希望可以见见他。或许我可以帮助他。”

我先前已经想好了说词。我说:“啊,抱歉,我刚散完步路过这里,心想应该礼貌性打声招呼。”

“帮助他?”

她随着岁月变迁的容颜再次让我心头一震,因为先前她已经在我珍爱的思念里回复了年轻。看到是我,她脸上掠过一闪而逝的恐惧。之后,我除了她的大眼睛以外,就什么都看不见。这双眼睛看似是紫色,有点朦胧,似乎它们看的不是我,而是我的背后。我感觉自己双颊发烫,血涌向我的脖子与双颊。

“对,有何不可?哈特莉,我认识许多人。他有什么志向?他是念什么的?”

天气变热了。气温在下午上升到二十六度,空气看起来也是闪烁着热气。从山坡上,可以看见海湾里那些遥远的陆岬被裹在一片淡棕色的热氤氲中。巨碗似的大海泛着非常淡的蓝色,闪着一道道银光。拥挤的玫瑰花散发出热腾腾的气味。门铃(我就是按下时才想到哈特莉也许从未向丈夫提过我,这一点也可以解释为何她见到我会如此恐慌)的声音清脆甜美,就像是为一队天使诗歌队敲响的音叉声。屋内马上就传出低沉的声音。然后,过了一会儿,哈特莉把门打开。

哈特莉叹了一口大气,然后用红通通的手揉了揉脸颊。她拿出手帕,上面还沾着口红。眼泪从她的眼眶中溢出。

“尼布利特”是一栋红砖砌建的正方形小别墅,砖墙部分漆成白色。它以毫不妥协的姿态蹲在山坡上,与一片饱受海风折腾的小树林相对望,后方是临海的山坡,再过去和再上方都是林地。房子有一种很坚固的架势。虽然其他人的房子是盖在沙上或是用沙子盖成,这一栋却不是。它没有一块砖是缺角的。屋顶上没有长苔藓,而且给人一种永远不会长苔藓的感觉。通向大门的走道铺着红色瓷砖,同样光鲜明亮。走道两旁长着丛丛玫瑰,都刚刚开花。一丛茸茸的白色铁线莲攀缘在门廊的一根主廊柱上,让漆着厚厚蓝漆的大门略显舒缓。大门上镶着椭圆形的半透明毛玻璃。“尼布利特”并不是不迷人,它给人的感觉漂亮而温暖。里面一共有四个厅室,厨房和客厅都位于后面,屋后是一个下斜的草坪,放眼是大海一片。

“哈特莉……亲爱的……”

我一直到按“尼布利特”的门铃那一瞬间,才突然想起一个我从未想过的问题:结婚那么多年来,哈特莉曾向丈夫提起过我这个人吗?

“他跑了,离家出走了,我们失去了他,不知道他人在哪里。两年来我们没有他半点消息。他走了。”

“她是寡妇吗?”这个问题如今看来是属于遥远的过去,是属于某种完全过时的思考方式。现在最紧急迫切的问题是(尽管我已有了一个备用自保计划的腹案):她过得快乐吗?只有观察过菲奇先生本人后,我才有可能知道。慢慢走回“什鲁夫末端”的路上,我这样想:我今天非去见菲奇先生不可。我决定在六点左右登门造访。

“啊,老天爷……”人类的灵魂是多么狡猾而卑下啊,因为我即时就感到了欢乐,为哈特莉愿意告诉我这件伤心事而欢乐,为她愿意当着我面哭泣而欢乐。霎时间,我们有了沟通,有了交流。

我现在必须全神思考的一点是,在我和哈特莉之间,是不是有可能建立起一种纯粹、深邃、互相尊重的爱。那当然也是一种爱,但却是涤去占有欲、涤去自我的爱,是甘于驯服于不可逆的命运的爱。我们必须去发现,我们最终来说对彼此都是绝对的,是不可相失的,绝对不容再有任何差池,不容满溢真理与历史的容器再有一滴溅出来。我会尊重她,我必须尊重她——我反复对自己说。我感到自己对她有一股又深又纯的柔情,那是爱的奇迹所保留下来的。这股从遥远过去流来的清泉是何等清澈啊。对,我们必须在安静中收集起我们的过去,在心照不宣中把它补缀起来,不带怨尤,不带罪恶感。回想起我们在教堂里那些文静又神圣的笨拙小交谈时,我更深信自己憧憬的这种静静的救赎过程是可能的。事隔多年重遇自己生命中的挚爱,就是这样子吗?我们在教堂里的样子,不就像我们当初那样,是两个腼腆无邪的孩子吗?我们交谈的特质一点没有受时间染污,教堂里的笨拙谈话仍准确无误地回响着与过去相同的音符。而且说不定,透过她和透过我们孩子般的爱,我当初搬来海边住的初衷真的可以实现:把心净化。

“我很遗憾。你们报警了吗?找人有很多途径,我可以帮得上忙。”

我的危机意识大得足以让我把上面的遐想推到一边。事实上,挨在杜哑那面被太阳照暖的沉默墓碑时,我已经勾勒出一个求生计划的大纲。大略来说,我的计划如下。从现在起,我的余生都将奉献给哈特莉,这是毫无疑问的(我已经删去菲奇先生得了重病和不久于人世的可能性)。要做到这一点,我就必须接纳他们的婚姻,想办法与哈特莉建立友谊,必要时甚至与她丈夫建立友谊。我和哈特莉不能只像普通朋友那样偶尔互访,所以,我最起码要想办法让她丈夫能够容忍我。说不定我可以以一个诙谐角色的身份受到容忍。我并不太介意这一点,而我的想像力是那么天马行空,我甚至听得到哈特莉这样对丈夫说:“查尔斯老头怎么又来了,他怎么总是赶不走!”(尽管她心里想的是另一回事。)又会不会,她丈夫不但不排斥我,甚至因为有个“演艺界的大人物”仰慕自己太太而感到光荣呢?但至少目前,这些都是没有根据的猜测。

哈特莉用手帕擦擦脸,然后从皮包里拿出一面小镜子和粉盒,把粉扑在眼睛四周。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哈特莉进行这种虚荣的仪式性小行为。“你帮不上忙的,也请你别插手。这事最好留给我们自己来……”

为什么哈特莉那么不情愿我去她家呢?为什么她不说“好啊,来看我们啊”或“欢迎之至”之类的话呢?不管她对我有什么感觉,这才是符合常理的回答。不但是因为那才合乎礼貌,也是因为礼貌才是哈特莉防卫自己的最好护身符。难道她那个瘸子丈夫真的是病得厉害,缠绵病榻吗?为什么她看起来会那么焦虑紧张?她不情愿我到她家也许是可以理解,甚至很好理解。“你那么有名。”她不是说了吗?她说不定是对自己的家和丈夫感到一点寒伧。这当然不代表她不爱丈夫。但她真的爱他吗?我必须知道答案。她真的快乐吗?我必须要知道答案。一个可怕又微甜的想法反复出现在我脑海:她一定对自己选错丈夫而懊悔不已。她一定一辈子都在悔恨没嫁给我。“我在电视上看到过你。”那会是什么样的感觉?她看到我,会感觉被悔恨咬噬的痛苦吗?她怎么会知道其实我还是原来的我,而且仍然思念着她?难道她没想过我一定会被漂亮的女人包围,甚至说不定有同居的情妇?她已经见过罗希娜,说不定也看到过莉齐。她不情愿见我,正是因为悔恨、懊恼、嫉妒。她不想知道我更多的事。唉,老天,我们这一辈子本来是可以一起度过的。又会不会是……她怕会……再爱上我……

“哈特莉,我不打算袖手旁观,所以你最好有心理准备,而且你也最好想出一些合乎人性的方式对待我!你是害怕会再次爱上我吗?是吗?”

我要怎么做才好?在重新找到哈特莉以后,我要怎样安排我的余生呢?每星期去一次“尼布利特”,与菲奇夫妇共进下午茶,闲话家常吗?要在“什鲁夫末端”用豆子香肠和葡萄酒招待他们吗?带他们到伦敦看戏?对提图斯的未来表现关心?照顾他们一家三口?把我的遗产留给提图斯?我的思绪狂跳乱动,巨大的前景打开了,各种有关未来的可能性纷至沓来,每一个都相当可怕。有技巧,我提醒自己,务必要有技巧。我看了表。时间是十点二十分。没想到这么短的时间就可以掠过那么多思绪。我一直坐到我认为哈特莉应该买完东西为止,然后走出教堂,坐在杜哑的坟墓前,靠着那个刻着锚徽的墓碑。从那里,越过一些树顶,我可以看见山坡上那些小别墅的屋顶,包括最后一栋的屋顶。一个有点残障的推销员?是哪方面的残障?腿方面的吗?我知道自己一定会去见一见班杰明·菲奇先生,而且很快就会去。

她站起来,提起购物篮,把皮包扔进去。我绕到她坐的长凳,用双臂紧紧抱着她的肩膀。有一会儿,她低下头,前额在我的衬衫上快速磨蹭。然后她推开我,走向大门。我跟随在后。

我话还没说完,她就快步走出教堂,谨慎地把门关好。我照她吩咐待着。我走回原来的位子坐下,再次把头靠在她的手曾扶过的椅背上。

“我什么时候可以再见到你?”

我说:“我家里没有电话……”

“求求你不要再找我了,那对你我都会带来困扰;也请你别写信。”

我刚才一直想触摸她,但又生怕只要我的手指尖碰到她,她就会像幽魂一样分解掉。而现在,我有了一个更精准的需要:想要抱住她的头,轻轻按在我的怀里,让她听听我的心跳声。远古的渴望忽然回来了。我看着她那双蓝上加蓝的眼睛和总是带着困惑表情的圆脸,它们一点也没有变。她的唇也像从前一样,又白又冷。

“哈特莉,你是怎么回事?放开点吧。放任自己爱我一些些吧,那不会有伤害的。还是你认为我是大人物了,所以害怕?我不是什么大人物,只是你最忠实的老朋友。”

“不行,我已经晚了。你留在这里,别跟着我。我会再见你的,我的意思是改天。求你别做任何事情。我会通知你的。求求你留在这里。再见。”

“什么都别做,我会写信给你,稍后。”

“求求你,哈特莉,买完东西再见我一面,让我帮助你……”

“你保证?”

“它的名字是‘尼布利特’,是最后的一栋。但最近别来……到了恰当时机我会通知你……”

“对,我会写的。只要你不来我家的话。”

“那我去探视你们好了。你的地址是哪里,是哪一栋小别墅?”

“你会向我解释清楚吗?”

“我知道,谢谢。但最近不方便,我丈夫的身体不舒服。”

“没什么需要解释的。请你留在这里。”说完,她就走了。

哈特莉吃力地推开教堂的门,从她肩膀上方,我可以看得见杜哑的墓碑、墓园的铁栅门、村子街道的行人,以及更远处的海平线。我狂乱地说:“我会去看你们的。我好想认识你先生。你们非来我那栋有趣的怪房子坐坐不可,你知道我住在哪里……”

最亲爱的莉齐:

我把问题重复了一遍。“我们要怎么办呢?我是说……唉,哈特莉啊,哈特莉……我什么时候可以再看到你。我们可以再碰面吗?等你买好东西,我们可以到酒吧坐坐。还是你到我家去坐坐?”

这段时间我都在思考你在那封甜美明智的信里说过的话,以及你在圆堡里说过的话。我必须请求你的原谅。我想你说的话大概都是对的。我爱你,但我那个相当“抽象”的观念并不是这种爱的最佳表达方式。我们在一起的话,只会造成混乱,让双方都不快乐。你对我的“怀疑”大概真是公允的,而你也不是第一个对我表示这种怀疑的人!也许我现在真的是一个躁动不安的唐璜了。所以让我们换个方式互相对待吧。这不必然是一个悲伤的结论,但我们必须面对现实,何况事情是攸关第三者的快乐。你与吉伯特的高贵关系让我感动和动容。那是一项成就,理所当然应该受到尊重。对,只要两人爱护对方、宝贝对方、真诚于对方,那他们是什么关系有什么要紧呢?你强调这些字眼是很正确的。你怀疑我的忠实,而我也开始分享你的怀疑,觉得我们冒这个风险是不值得。我们都是幸运儿,能过着现在的快乐生活,而我们大可把我们充满柔情的友谊视为一种红利。我们都不愿意再陷入痛苦与泥淖之中,对不对?我会尊重你的智慧与愿望,也会尊重我老朋友吉伯特的权利!正如你说的,重要的是我们三个人能彼此喜欢,所以,就让我们像你所呼吁的,享受一种自由而非占有的相互依恋吧。所以请原谅我先前那封愚蠢的信(你的回应是勇敢并且理性的),也原谅上次会面时我有点粗暴的行为!能有像你与吉伯特这样的朋友,我何其有幸,我也打算以一种明智和宽宏的方式继续保有这份友谊。不久以后我会到伦敦一趟,届时盼能与你们聚一聚。出发前我会通知你们。谨向两位致上最大的祝福与迟来的道贺。

哈特莉看着我,似乎不明白我的问题是什么意思。

保重,小莉齐,毋忘我。

我跳起来尾随她。“但我们要怎么办呢?”

老朋友查尔斯

“我很好,只不过肚子常常有毛病就是。你看来气色很好,查尔斯,看起来好年轻。我得走了。”说完,她就慢步从我旁边经过,往门的方向走去。

这封半违心半真诚的信,是我在教堂与哈特莉第二次见面那天下午写的。那天回家后,我处于一片躁动和犹豫不决之中,花了好一阵子思考下一步该怎么做,却不得要领。然后我想到,至少有件事值得我现在去做:想办法不让莉齐来搅局。这费不了我多少心思,唯一得花力气的只是写封得体的长信。有一个足以证明我身上每颗原子都转变了的证据,就是原先我对莉齐怀抱的那个“观念”,如今在我看来是荒诞不经,但之所以没有引发可怕的后果,完全是拜莉齐的常识所赐;我为此祝福她。一团火焰已经舔噬了过去,这火也烧毁了我原来的意向结构。过去两天(感觉上像几个月)的经历让我清楚看到一件事情,那就是我一直认为我这辈子只有一个真爱的想法是正确的。事实上,我觉得在某种神秘的意义下,很多年前我就与哈特莉结为夫妻了,也正因如此,我才没有自由娶别的女人为妻。这点当然是我一直知道的,只是在与哈特莉重逢后,那种绝对的归属感又再次汹涌而至:不管命运多么残酷,事实证明,我们就是属于彼此的。

我感到恐慌。“哈特莉,别走。你看起来……好疲惫。”这不是最得当的话,但却是发自怜惜与柔情。她看来真是一脸倦容。要形容她的脸,最好的形容不是忧伤或痛苦,而是强烈的疲惫——经年累月操劳所形成的疲惫。

写信给莉齐的时候,我全神贯注回想她的样子,并且是怀抱着一种宽宏的柔情回想她。我想到她那张焕发光彩的笑脸;她年轻时常常笑,和我一起笑。尽管我当初的“观念”是行不通的,但现在却意外发现,我说不定能接纳她是一个朋友了,而且说不定有一天会深深珍惜她的柔情与忠诚。尽管如此,还是必须清除障碍,开始行动。我绝对不能再和莉齐有任何牵扯,哪怕只是书信往返或相互探访。我既无时间也无精力去蹚这种浑水,并且任何这样的尝试都不啻是罪行。我向她表示即将去伦敦,只是缓兵之计,我绝无法忍受一个热情洋溢的莉齐踏上我的前台阶。我的一切兴趣都枯萎了,在我那个开阔但还是空白的未来舞台里,只有一样东西是确定会保留下来的。所以,就让莉齐安安全全被吉伯特保管着吧,我甚至开始觉得他是个大善人。然后我又想到,我之所以会变得这么宽宏慷慨,是不是哈特莉即将为我带来大转化与净化的第一先兆?是不是哈特莉——一个我爱过却没拥有过的人——的使命就是使我成为圣者?当初我搬来海边,为的不就是忏悔以自我为中心的一生吗?这是多神秘的巧合啊!难道这就是我与哈特莉神秘婚姻的终极目的?这是很极端的观念,但却自有其深邃的逻辑,而且从没有别的可能性看来,是绝对站得住脚的。

“我忘了。我真的得走了。”她站起身,挽起购物袋。

然而,成圣的憧憬并未能照亮我一个幽暗切盼的渴望:行动。但我能做什么呢?着手寻找提图斯?我不知道,但至少我的核心疑问已得到解答:哈特莉过得并不快乐。只是这解答又带出另一个核心疑问:她为什么不快乐?只因为儿子离家出走吗?还是有其他原因?为什么她不愿意我帮助她,为什么她不愿意我介入?另一方面,希望一个消失超过四十年的女人马上信任我,是不是不切实际?她固然一直活在我心中,但对她来说,我说不定只是个影子,一个几乎已忘掉的中学友人。但我不相信这是事实。事情会不会刚好相反,会不会正因为她仍相当爱我,只怕约束不住自己才不敢见我?她是不是因为想到我曾经有过一些漂亮情妇而嫉妒不已?被罗希娜的车灯照到的那个晚上,她一个人走到海岸公路到底是为什么?是来侦查我吗?是来看看我是不是有别的女人吗?

“是吗?什么节目?”

她保证会写信给我,但她真的会吗?如果会,又会向我“解释”吗?我应该照她吩咐,等着她来信,什么都不做吗?我能不能按捺得住就是个问题。我强烈渴望向她“解释”我自己,渴望向她倾吐我的一切思想感受,那是我在两次匆忙会面时未能做到的。我应该写封长信给她吗?如果写了,我当然不敢信赖邮局。想到写信:为什么她不快乐?因为她丈夫是个善妒、专制的老粗,从不让任何男人接近她吗?是这样吗?如果是这样,我不就应该……想到这里,我的思绪忽然雀跃起来,觉得很多清晰的前景忽然向我打开。同时我又知道,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是不该做这种臆测的。

“我在电视上看到过你。”

我无心做午餐。我煎了个蛋,却吃不下。我喝了些雷文饭店送来的“薄酒莱”(酒是我从村子回家时在门边看到的,除了“薄酒莱”以外,还有些西班牙红酒),然后就埋首写信给莉齐(上面抄录的那封)。之后,我想游泳说不定对稳定情绪有帮助。潮水已经涨过,大海非常静谧,比平常还要清澈。在“小悬崖”跳下水之前,我可以看见大丛大丛的海草随着水波轻摆,鱼儿在其间游来游去。我静静地游泳,感觉自己同时是被大海拥有着的也是大海的拥有者。海面光滑如镜,微微鼓起,缓缓流过我。感觉上,大海在心不在焉地承托着它的奉献者的同时,也正在沉思。一些聚在岩石上的大海鸥注视着我,它们的鸟喙是你能想像到的最鲜艳的黄色。我并不为上岸的事焦虑,事实上,当我泳罢,轻轻松松就手脚并用地爬上了“小悬崖”。其实“小悬崖”并不是那么难攀爬,正如我前面解释过的,它之所以难爬,只是因为海浪冲刷,你的手指和脚趾要同时使力攀爬就不容易。在海里游泳时,我又想到哈特莉花容不再的事实。也许这样想也不错,而我也一直这样想,这让我感到一股柔情,带给我一点静谧。

“她来只是为了谈工作方面的事情。”

上岸后,我顶着大太阳坐着,感觉刚才的浸礼着实带给我一点小小的智慧。看来,我认为大海是平静泉源的看法并没有错,只不过它不是一颗大口吞下就会见效的特效药。我散了一会儿步,任由脚底被热烫的地面烤炙,观看了一两个小水坑内的动静。在强光之下,那些五颜六色的鹅卵石和迷你海草树看来就像是法贝热[4]制作的珠宝。我观赏了一群明虾的舞蹈、一只透明的绿色海参的游动。我也再次见到那条会卷曲身体的红色蛀船虫,它多少让我想起我那只海怪。但这一切都无法像以往一样,带给我欣喜。之后我注意到,有些游客(应该是从雷文饭店来的)站在圆堡前打量着,这让我相当不快。我走入屋里,肩膀烧灼,头痛欲裂。

“我们几乎从来不上剧院。”

有一点很明显的是:我必须尽快做些什么,做些和我的处境有关甚至可以改变这种处境的事情。我最想做的当然是奔向哈特莉。迄今我甚至还没有吻过她呢。今天早上我在教堂里的举止是何等腼腆和软弱。当时我觉得自己必须“有技巧”,不能冒进。我东想西想,发现自己就像被勒令戒毒的吸毒者一样,即使用尽各种方法让自己分心,都无济于事。不管我做什么,心思都离不开那个世界的中心。为了让自己有事可做,我决定走路到村子去,把写给莉齐的信寄出。我当然希望碰到哈特莉,但又知道不太可能。毕竟时间已近黄昏了。前不久,黄昏的晚霞都还能让我感到欢欣雀跃。走过堤道时,我看到石头狗屋里有一些信。其中一封是莉齐写来的。我把信封撕开,一面走一面读信。

我说(却不知为何):“昨晚开车的那个女的,是一个知名的演员,叫罗希娜·万贝格。她只是来探望我……”

亲爱的,我的答案当然是“好”。我的恐惧是愚蠢和不值一提的,请原谅上次我对你美好安排的困惑回应。我是你的听差,过去如此,现在依旧,那么,我能在你需要我的时候——哪怕只是片刻——不到你的面前吗?我还没有把这个决定告诉吉伯特,也不知该怎样开口。当我们碰面时,你能帮助我吗?我不能就这样一脚把他踢开。总有不会伤他太深的方法。求你体谅。也请你让我尽快可以看到你,我有太多话想对你说。我可以去找你吗?还是你会到伦敦来?我希望我可以打电话给你(你不要打来,我不想让吉伯特知道)。顺道一提,我告诉吉伯特,我写这封信是为了转达他的邀请,他邀你下星期一到我们家用晚餐。我把话转达了,但我想以目前的情况,你是不会来的。

我突然停住呼吸,手放到椅背上。我的小指碰到她的衣服,她再次轻轻移开。有什么黑色的东西在离我头顶不远处飞来飞去。她这些年来都过得很快乐。对,为什么不该是如此呢。但我就是不能相信这一点,不能忍受这一点。这么多年来她一直活着,而我们的人生都快要过完了。我张大嘴巴快速呼吸,那黑色的东西不见了。我提醒自己:必须要有技巧。“有技巧”这个字似乎为我带来一点帮助。我必须有技巧,好让自己不致受创太深;必须想办法给自己带来一些快乐。

深爱你的莉齐

很难判断这是不是真心话。也许是真心话。生活美好。我用了多么奇怪的字眼。我们的人生都快走完了,而从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以后,我们的人生都各自完成了吗?哈特莉的声音仍保留从前那种低沉而略为平板的特质,对我产成巨大的吸引力。这声音也一如以往那样带点乡音,这让我意识到自己的声音已有了很大的改变。

又及:我好怕你还在生我的气。请尽快回信让我安心。

“好,很好,我过得很好。我的婚姻很快乐。真的。”

读完这封变化相当大的信,我叹了口气,觉得它带给我殊少快乐之感。她认为我当初要提供给她的“美好安排”是什么?她的措辞语气显示她正努力顺服于我。但她没有把这个决定告诉吉伯特,显然也还没有离开他的打算。我并不急着揣摩莉齐的心思,这个现在对我来说无关痛痒。

听到她提到这年复一年的黄昏,我仿佛看到什么远景似的,大胆问她:“你的婚姻快乐吗,哈特莉?你过的生活美好吗?”

我加快步伐,刚好来得及在邮局关门前赶到。除了把信寄出以外,我又发了一封电报给莉齐,内容如下:你第一封信所言甚是。你读了我即将寄到的信自会明白。我很快会到伦敦。欣然接受你们的晚餐邀宴。爱你的查尔斯。这封电报将可以把莉齐留在伦敦,让我心无旁骛。我当然没有与他们共进晚餐的打算,不过这也没什么大不了,到最后一刻打封电报取消约会就行。

“灭火器,他是卖灭火器的。”她说,“他每天傍晚回到家总是精疲力竭。”

我走回街上。天空仍然光亮,落日余晖将一个个村舍的屋顶拉出短影,它们的白色墙壁就像是镀上一层银光。我走进教堂,往内张望。里面空无一人,空气中弥漫着玫瑰花香,在尘灰弥漫的空气中,那瓶白玫瑰显得白蒙蒙一团。我走到墓园待了一阵子,看刻在各个墓碑上不同的帆船图案,它们在斜斜的余晖中显得分外玲珑浮凸。走回街上后,我看到“黑狮”已经开门,便走了进去。一如以往,我一出现,酒吧里的人声就倏地安静下来。

“哈特莉,求求你多留一会儿,我还有事情想问。告诉我……嗯……告诉我你丈夫是卖什么的,我是说退休以前。”为了留住她,我必须不断问问题。

“还有看到鬼吗?”阿克赖特拿苹果酒给我时问道。

她迟疑了一下才说:“提图斯。他叫提图斯。”然后她又看了看表,说道:“我得走了。我要去买东西,再不去就晚了。”

“没有。”

“他叫什么名字?”

“你上次不是问到大型鳗鱼?”某个顾客问我,“还有看到吗?”

她说这话时态度比较宁静,有一点深思熟虑的样子,看来就像是进行什么必要的工作。

“没有。”

“有一个儿子,今年十八岁。前不久才出门去了。”

“有看到海豹吗?”

“对了……小孩……你们有小孩吗?”

“没有。”

哈特莉没说什么。她看了看手表。

“他什么都没有看见呐。”

“你说神奇不神奇,哈特莉,我们不知道对方在哪里,却同时搬到这里。看来就像命运安排,对不对?”

一阵窃笑。

“他有一点残障,是个业务员,开着车到处推销东西,但现在退休了。搬来这里以前,我们住在英格兰中部……”

我觉得饿,就点了一客起司三明治和一客难吃到极点的猪肉派。我坐了好一阵子,把其他信件也浏览了一遍。考夫曼小姐转来的这些信,全是朋友写的,但都引不起我的兴趣。其中一封是西德尼从加拿大寄来的,告诉我那边戏剧界的动态(换成是以前,这种信我会读得津津有味)。一封是我住在剑桥的物理学家朋友维多·班史提克写来的(我前面好像提过他)。我把所有信(包括莉齐那封)揉成一团,扔到旁边一个垃圾筒,但过了一会儿又在众目睽睽下把信一一捡出来。我把纸团塞到口袋,对在场的人说了声“晚安,再见”。没人回应。一等我把酒吧门关上,就传出一阵久久不散的哄笑声。

听到这个名字,我的胃蓦地一扎,就像是胃痛。现在我终于有名有姓可以与她已婚这恐怖事实连在一起,而这名字,也注定要和我一辈子生活在一起。一阵自怜之情淹没了我,我的脸因为痛苦皱了起来。“哈特莉,他是干什么的?我是说他是从事哪一行?”

我没有走那条对角线的步道,而是沿着公路一直走到小港口。一出村子,我就站住,抬头望向山坡。太阳已快要下山,山坡上有几户人家的窗户透出灯光。我的远视度数很深,所以可以把山坡上的景物看得十分清楚。“尼布利特”客厅似乎透出微弱的灯光。晚餐时间应该已经过了,他们应该是在看电视。默默地看吗?我忽然想到:婚姻生活是我不能想像的。这样的事情是怎么可能呢?我有一种很强烈的渴望,想要走上山坡,敲哈特莉家的门。如果我带着一瓶香槟去敲门……?说不定明早我就会收到哈特莉的信,所以看来我应该再等一等,况且我也已经想出消磨接下来时光的方法。但如果明天早上收不到信呢?那我就……再决定怎么做。接着我又感到纳闷,在那么小的一栋房子里,哈特莉要怎样找到一个隐秘空间写信给我呢?是在浴室里吗?她丈夫总会有不在家的时候。那会是一封诉说心事的信吗?婚姻真是够神秘莫测的。

“我是菲奇太太。他姓菲奇,班杰明·菲奇。”

我一路走到小港口,那里的大海非常静谧,拍岸声只依稀可闻。小港口空荡而安静,在采石场的环抱下显得微暗(这里采石场的岩壁会渗出厚厚的粉状光线)。闲逛途中,我可以感受到脚下石头的温热。一只鸬鹚在海面上低飞,像个十字架形状的黑色征兆。一个又大又淡的月亮此时挂在天际,昏星非常灿烂。过了小港口就是女士浴场,那里有两个男孩在暗色的海草里玩耍,却静悄悄的,像是不想惊破这个宁静时刻。我沿着海岸公路慢慢向“什鲁夫末端”走去,到达时又过门不入,一直走到雷文湾,待了好一阵子,观看雷文饭店在水里的流金倒影。昏星已从金色转成银色,月亮缩小了,有个光亮的硬边。回到家踏上堤道时,我看到屋里有光闪忽了一下,然后就熄灭了,继而看到一扇窗户里有团模糊的小光,但过了一下又不见。我停住脚步,凝神观望。有人在屋里拿着蜡烛走来走去。我第一个念头就是哈特莉来了。但继而想到更可能是罗希娜。我走回公路上,走到罗希娜以前停车的那片悬岩下面:果然,那辆可恶的红色小轿车就在那儿。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不知道你的夫姓是什么。”

我气得狠狠踢了轮胎一脚。我受不了再次与罗希娜面对面。她的不请自来简直是一种冒渎。再看到她那张傲慢无礼的脸说不定会让我怒气冲天。但我又不想跟她吵架,因为那是庸俗和恐怖的,让人无法忍受;再说她也是赶不走的。我踮着脚尖大步走过堤道,绕过屋旁,到屋后的草坪。我远远望着厨房。对,罗希娜就坐在里头,桌上放着两根点燃的蜡烛。看来她想点燃一盏油灯,却没成功,而且说不定在点灯的过程中把灯蕊弄坏了。我看得见她的斗鸡眼聚精会神,嘴巴暴躁地扭来扭去,正把一根灯蕊捻上捻下,然后把一根点燃的火柴凑到灯蕊上。油灯点亮了,一下子又熄灭了。她身穿黑色装束和白衬衫,一头没束起的黑发晃来摆去,几乎要碰到烛焰。我静静往后退,拾起先前放在草地上的几张小地毯和几个垫子。幸好在酒吧吃过东西,不然饥饿一定会驱使我不顾一切进入屋内。

“对,是原来那位。”

我爬上岩石带,直到看不见房子为止。我找到一个长长的浅坑,在史前的日子[5],我曾躺在这浅坑里晒过一两次日光浴。空气非常煦暖,非常静谧。我把眼镜放在一个安全的地方,然后把睡觉用的东西铺好。我忽然纳闷起来:在那段快乐的日子里,我为什么从未想过睡在室外呢?这地点紧靠大海,海水轻轻拍打着岩石下方,让人有置身船上的感觉。由于我的“石床”是向着大海微微下斜的,所以躺在上面的时候,可以看见海平线。月亮在海平线上洒下一片近乎静止不动的银色。第一批星星已经亮晶晶。接着出现更多的星星,愈来愈多,愈来愈多。我枕着一个垫子,裹着小地毯,双手合在胸前,为我与哈特莉的未来祷告,祈求我们之间会顺顺利利,祈求我们一辈子的等待不会平白流失或浪费,会有一个美满的结局。之后,就像是我祈祷的那个神灵提醒我似的,我把自己挪开,单独为哈特莉祷告:祈求她快乐,祈求提图斯会回家,祈求她丈夫是爱她的而她也是爱他的。但进行这个祷告很困难。事实上,我感觉到一个试探性的想法——我早先就意识到它的存在,只是坚决拒斥它的接近——又从边边向我爬来,不管我怎么努力只想善的念头都属枉然。她的丈夫,那个善妒的暴君,会不会就是她不快乐的源头呢?如果是这样,那我是不是应该……?我最后决定,假如明天早上还收不到哈特莉的信,我就不计后果,直闯她家。因为……我必须搞清楚……那个问题……的答案。

我无法再说什么,决定直探那些可怕事情的核心。“你丈夫……还是同一个人吗?……还是当初嫁的那位吗?”

然后我发现自己不再想着哈特莉,而是想着妈妈。我看到她那张因焦虑、不满和爱而皱纹密布的脸。接着我又看到爱丝蒂尔婶婶。她戴着一顶小草帽,坐在白色劳斯莱斯的车轮护盖上。我父亲每次看到她开着那辆大车都会兴奋不已。阿贝尔叔叔也是。我也是。我又看见她打网球时戴着束发带的样子(我们在学校都戏称这东西为“菲力”[6])。爱丝蒂尔婶婶网球打得很好。“拉姆斯登”就有一个硬地网球场。说来奇怪,爱丝蒂尔婶婶怎么会像詹姆斯?她好美、好快活,而他好沉默,好深沉。说不定是我把一张薄纱似的面具放在他的脸上,就像我曾经把哈特莉的面具放在不同女人的脸上一样。村里那个滑稽的老妇人明明一点都不像哈特莉,但我还不是把她看成哈特莉!等等,那老妇人不就是哈特莉吗!这么说,詹姆斯事实上就是爱丝蒂尔婶婶?这时,我看见爱丝蒂尔婶婶站在一张转动着的黑胶唱片上跳舞,就站在唱片的标签纸上,而不知怎么搞的,她就是那张标签纸,就是一张脸,一张撕破的纸,随着唱片转啊转,转啊转。我的眼睛一直都是张着,至少是努力张着(它们老想闭上),因为我希望可以继续看着星星。接着,一件最不寻常的事情发生了。我看见,一颗光灿灿的人造卫星以非常慢的速度,看起来小心翼翼的,以一个大弧形跨过天空。那是一个密闭的弧形,因为人造卫星是从大海的一头升起,落到大海的另一头。看得出来它距离我并不太远,那是一颗友善的人造卫星,正执行环绕地球、慢慢转啊转的工作。然后,在更远处,星星开始静静地射出、颤抖和落下,不知从何而来,也不知向何处落下,归于不可思议的寂灭。星星的数目多得惊人,就像是诸天终于塌下来解体了,让所有星星都跑了出来。我好希望爸爸也能看到这一切。

她脸上掠过一种奇怪的表情,又像鬼脸又像微笑,然后摇摇头,眼睛仍然不直视我。

稍后,我知道我睡着了一会。我张开眼睛,惊奇地发现,天空又一次彻底改变,不再是黑色的,而是光灿灿的,是金色的,金粉般的金色,就像我先前看到那些星星后面的帷幕,已经一道又一道打开了,而我现在看到的,是宇宙巨大的内部,就像整个宇宙正在静悄悄地里外翻了过来。星星背后都是星星,星星背后的星星都是星星,如是一直到星星之间和星星背后再无其他东西,有的只是粉尘状的星星。天空上既没有空间也没有光,有的只是星星。月亮已经落下。海水升得更高,离我更近了,浪潮轻拍着岩石,发出像振动般的声音,几不可闻。大海已沉入一片黑暗中。漫天星星看似正在移动,仿佛一个人真的可以看见诸天转动。只不过这种移动是不包含任何事件的,既没有星星射出,也没有星星沉落,完全超出人类可理解的范围。有的只是移动,有的只是变化,那是可以看见的,却又是无法想像的。我也不再是我,而是一个被钉住的原子,一个原子中的原子,一个被俘的旁观者,如小镜子般无动于衷地反照着眼前的一切:那一动也不动沸腾着的一切,那一层一层又一层的金色。

“我那时候才认出是你。自此我就失魂落魄……我不会假装不认识你的,多么可怕的事!你怎么会认为我会怪你或忘记你呢!你是我的唯一的爱,至今还是,你对我的意义仍然和从前一样……”

稍后我再度醒来,星星全都不见了;一度,我还以为刚才看到的全都是梦。四周一片寂静,那是一种古怪、撼人、突如其来的静,就像一首雄壮交响乐章曲终时的戛然而止。难道说刚才那些星星不只是看得见,而且还听得见?难道我真的听到了天籁?初晓的晨曦悬垂在岩石和海面上,透着一股坚执而专注的寂静,就像是晨光正默默努力把万物模糊的轮廓拉出黑暗,而它们却不愿意。天空是明晰的淡灰色,大海是无光的灰色,岩石暗暗的一团,褐中带灰。孤寂感要比先前我躺在星空下更为浓烈。那时我没有害怕之感,现在却有。我发现我自己身体僵硬,而且很冷。我躺着的那块石头很硬,让我腰痠背痛。我惊讶地发现垫子和小地毯都被露水沾湿了。我僵硬地站起来,动手抖抖小地毯和垫子。我环顾四下。房子被堆垒得像小山高的岩石挡住。我感觉自己像是被这虚空、死寂、可怕的破晓包围在中央的一个黑色人影。因为害怕,我赶紧重新躺下,盖好几张小毯子,闭上眼睛,身体僵硬地躺着,但不认为自己还能睡着。

“知道。”

然而我还是又睡着了,梦见哈特莉是个芭蕾舞者,身穿黑色短舞裙,头戴镶满耀眼钻石和黑色羽毛的头饰,在一个巨大的舞台上不断旋转。三不五时她会纵身跳起,离奇的是她不会马上落下,而是停在半空中,像是悬浮着。看她起舞的时候,我在心里沾沾自喜地说:我们还这么年轻,还有一辈子的时光好过,真是棒透了!我们年轻,而且知道自己年轻,不像大部分年轻人都把自己的年轻视为天经地义,毫不在乎。接着,舞台倏地变成一片森林,然后出来一个也是一身黑衣的王子,把哈特莉抱走。她的头无力地垂在王子的肩膀上,看起来就像是脖子断掉了。但我仍然站在那里想:我还年轻,这是多么棒的事,而刚刚我做的那个自己变老的恶梦又是何等可怕;森林的另一边一定有个湖泊,不然就是大海,绝对错不了,错不了的。我在阳光中醒来。以前我每次醒来,都会马上知道自己人在哪里,但这次却不同;我只觉得震惊,哈特莉那张如死人的脸还历历在目,她的头软弱无力地垂下。我还感到惊恐和一种不祥的预感,那是我在梦中所没有的感觉。我用手肘撑起身体,过了一下才想起自己怎么会睡在这里。我慢慢站起来,接着感受到一种忧伤的悲痛,这是因为我突然忆起自己在梦里是何等年轻、何等欢乐。我看看表。六点半。如果这个早上还没收到信,我就会去她家。这是不可变更的。

“你知道我昨晚看到你了?”

我很饿。我纳闷罗希娜是不是整晚都待在屋里。我没有直接回“什鲁夫末端”,而是先到公路,再往“什鲁夫末端”的方向走。我走到罗希娜停车的那块悬岩前。车子不见了。时间那么早,信箱里当然不会有信。进屋后,我进行彻底的搜查。地上散落很多用过的火柴,但让我高兴的是,我的床铺没被有人睡过的迹象。她一定是深夜就离开。她开了一瓶葡萄酒和一罐橄榄罐头,吃了些面包。她没留下字条,却留下自己的记号:餐桌中央散落一些碎片——一个漂亮的茶杯被她砸破了。由于饿极了,我把剩下的橄榄吃掉。然后我什么都不做,只是等待,等了又等。等待的同时,我努力回想看到漫天星雨的时候,自己是什么感觉,但那种感觉早就退去了。大约九点半的时候,有些信出现在信箱里,但没有一封是哈特莉寄来的。十点左右,我走到村子,随意溜达。十点半,我已站在“尼布利特”门外。

“别这样,别这样。”她喃喃地说,微微把身体移开。

走在“尼布利特”的走道时,我努力抗拒那种焦虑地盯着屋子看的冲动。我希望我看来是不经意路过的。先前,在下面村子里的时候,我因为感到哈特莉离我不远而觉得焦灼。现在,她近在咫尺的磁力更让我变得大胆厚颜。我觉得自己失控、沉重、充满危险性。我按了那个响声甜美的门铃,它天使般的高音在屋里引起一种可怕的振动。

“老天,哈特莉,你怎么可以这样想,难道你不知道……你知道吗,这些年我都在找你,我无法停止爱你……”我碰了碰她棕色洋装的肩部,又用手指掂着她的衣领一秒钟。

接着传来拖着脚走路的声音,但没有说话声。我意识到里面的人已经透过毛玻璃模模糊糊看到我的头。他们的访客多吗?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事隔多年以后你会是什么想法……不知道你会不会还在怪我或是已经把我忘掉。你那么有名……说不定不会乐于认出我……”

开门的人是班。现在,他在我脑海里已经成了“班”,可见我想进入哈特莉心灵的努力有多殷切。他穿着一件白色T恤,看起来相当粗壮,而且显然还没刮胡子。他脸上除了留着邋遢胡楂的部分以外,都是油腻腻的,额头上有些亮晶晶的小疙瘩。当他像动物般把头昂起时,我看见他大鼻孔的黑色鼻腔。

“你是说你担心我会认出你……却不理睬你?你怎么能有这种想法?”

“早安。”我微笑说。

“我不确定你是不是想看到我。我想说不定你会觉得我们不要相认比较好……”

“有什么事吗?”他说,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也许是真的,也许是装出来的)。

我无法把“你也没有变”这句话说出口(稍后我为此咒骂自己)。一个女人对自己容颜不再的事实会多介意?她们又会有多大程度的自觉?但我马上就被另一个惊惶的思绪攫住。“那你为什么不上前跟我说话?”

“我出来晨运,刚好路过这里。我想我们既然是邻居,就应该顺道打个招呼。我想带样东西给你们。我可以进去坐一下吗?”这番说辞是事先想好的。说完我就踏上前阶梯。

“看到过,几乎三星期前我就看到你了。我认出是你。你没有变。”

班瞧了瞧我背后,然后一只手打开大门,另一只手推开起居室的门。

她的头又动了动,眼睛朝下看着那条沾了口红的手帕。我们一同沉默了一会儿,像是一起屏息审视一件刚发生的重大事件。就像一个身处危机的人匆匆忙忙随便找话题那样,我说:“你之前曾看到过我吗?你在街上看到过我吗?是不是当时你不认得我了?”

他退后一两步,两手左右伸出,与那两扇打开的门形成一道屏障,让我除了走进起居室以外,别无选择。那间显然是空置的卧室,面积很小,放着一张沙发床、一把椅子、一个五斗柜。阳光把平直窗帘上的红色花朵图案照得鲜亮。房间里混杂着家具织物味、木蜡味、尘埃味与久未使用的房间应有的味道。墙上有一张镶框的彩色照片,主角是只斑猫。班走进来,关起门。

我继续说:“我还是单身。从未结婚。”

空间很小。他没请我坐下,所以我们就面对面站在沙发床旁边。我先前已计划好快活地把话说个不停,而且准备了一些排好顺序的话题,只希望我现在还记得起来。有太多我需要找出答案的事情了,而我能有的时间恐怕又相当短。

听了我这个笨拙的恭维,她微微摇头。

“玛丽好吗?”我记得班都是喊她玛丽。“我想见见她。我有一样东西要给你们。”

“我很遗憾。”我说。

“她不在家。”

我默然无语,整个世界的可能性慢慢向我阖了起来,就像那些能够折起来的舞台布景一样。事情似乎只能到此为止。但我知道,自己一定要想出办法在这个新处境中存活下来,因为在任何情况下,哈特莉都将继续是我唯一的处境、最后的事务、世界的中心。

我肯定这是谎话。“哦,这样。这就是我要给你们的,一封短函。”我递出一个封口的信封,上面写着“致菲奇先生夫人”。

“对,对。我丈夫还健在……我们住在一块……就住在这里。”

班接过信封,蹙眉凝视着,然后木然地凝视我。“谢谢你。”他说,接着就推开房门。

“你结婚了,是吗?……你仍然是……我是说你丈夫仍然……你现在还是有丈夫吗?”

我说:“你不要现在打开来看看吗?那只是封邀请函。”我再次微笑。

“对,”她说,“那里的视野很漂亮。”她同样是在牙牙学语。她的手帕把一些口红沾到了颊上。

班像是恼怒地叹了口气,撕开了信封口。他看信的时候,我可以透过他的肩膀望见厨房的门。我刚进门时厨房门是关上的,现在却是打开的。玫瑰花的浓香味从门厅飘进来,比在屋外还要让人难受。我也看见门厅那个“祭坛”和上面那个追寻不舍的发黄骑士。看完请柬后,班抬头望我,把卧室门再次关上。

“那些小别墅的其中一栋?”

我开始解释邀请的用意,一面说一面比手画脚,想要模拟一种友好的谈话气氛。“我有一两个朋友会从伦敦来,”这当然不是事实,但我想这样说也许会让他们觉得我的邀请没那么突兀,“我希望你们也能来喝两杯。那是一个非正式的聚会,你们不需要穿戴什么,也用不着待太久。”由于这番话听起来不是太得体,班仍然蹙眉看着那封请柬,像是要从上面解读出什么秘密讯息似的,我补充说:“当然,如果你们希望没有别人在场,也可以单独来我家,星期四或星期六或任何时间都可以。只希望你们能来。你们的房子很迷人,布置得很好,我只想你们能给我一点布置房子的意见。我还有很多事情想请教你们——有关这小镇的,有关这一带的……”

“山坡上面。”

“我不认为我们能去,”他说,“很抱歉。”

“我也是。我退休了。你住村子哪儿?”

“如果你们现在无法决定,我们稍后再敲定时间也可以。我下星期再来一趟,我经常路过这里。我以前是大忙人,现在却清闲得不得了。你感觉得出来自己已经退休了吗?退休的生活真美妙,特别是住在像这里的地方。我真的好喜欢你们的房子。它是你们的猫咪吗?好迷人。”我指着墙壁上的猫照片说。

“对。”

班转过身去看照片,有那么一秒钟,他的眉和嘴角都放松下来,眼睛又大又亮。“对,它是帖木儿。我们都喊它帖比。它死了。”

“你不是来度假的,而是住在这里?”

“好显赫的名字。为猫取什么名字是影响很大的事。斑猫都是一等一的猫,你说是不是?我以前生活太忙了,完全没时间养宠物,好可惜。你们现在还养猫吗?”

“对。”

班把请柬和揉成一团的信封扔到沙发床上。这个粗暴的动作让我无法说下去。他站在那里一会儿,嘴巴张开,露出参差的牙齿,似乎拿不定主意接下来要怎么做。“听着,”他说,然后停顿了一下,无声地喘气,而我的呼吸也停顿了下来。“听着,我们并不想与你往来。我很抱歉把话说得那么明白,但你似乎没领会我们的暗示。好吧,就算你认识玛丽好了,那也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她现在不想与你来往,我也不想与你建立关系,明白吗?一个人不能因为以前认识另一个人或一起上过学,现在就非得跟他交往不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世界和空间。我们跟你不是同一类人,这是很明显的,不是吗?我们不想参加你的派对,认识你的朋友,或是喝你的酒。我们也不希望你有事没事就跑来这里。这样说听起来很无礼,请你原谅,但我只是想一次把话说明白。我不知道在你们的世界,朋友是怎样相处的,但我们不是那样生活的。我们只是安安静静的乡下人,只过自己的生活,明白吗?不管你是玛丽‘学生时代的老朋友’或什么的,都请你忘了。要是在村里碰到,我们当然可以聊几句,但互相拜访之类的事就不必了,那不是我们过的生活。所以……谢谢你的邀请……事情就到此为止吧。”说到这里,他用力扳动门把,似乎是警告哈特莉不要露面。

“哈特莉,我……唉,哈特莉……啊,我亲爱的……你住哪儿?是住在村子里吗?”我不知道为什么第一个问题就是这个,也许是因为这比较容易回答。其他问题看起来都太复杂了,就像我们是操不同语言的人,必须教导对方说话。

他说话时,我一直垂眼望着那张窄小的沙发床。那显然不是班的床,这样说,他俩是睡在一起的。听着他冗长的废话时,我几乎毫不惊讶,就像我在听的是一卷内容由我构思出来的录音带。同时,我又因为哈特莉明明在这屋里却不露面而感到愤怒、困惑和刺痛。她为什么要躲起来?为什么?

事后我才想到,当时我毫不怀疑她的情绪就像我一样激动,尽管事情可能不是这样子。我抬起头时,看到她正用手帕拭脸,抖瑟地张着嘴呼吸,眼睛并没有望向我。

来之前我就下定决心,不管班的反应如何,我都不会让自己情绪失控或表现出激动情绪。但这时还要保留文雅的面具显然相当不容易。班发表过演说后就僵直不动,似乎是被自己的言辞吓到了,困惑地皱着眉,瞪着墙上的猫照片看。他说话时并没有提高嗓子,用的反倒是一种低沉的语调,只不过语气很强烈。他至此还是没有打开门,无疑是想要我给他一个明确的答案,好让事情有个快速利落的了断。

我走入教堂,扶住又大又重的门,让她通过。里面仍是空无一人。从大玻璃窗照入明亮凉爽的光线。我坐在近门的一排长凳上,她则坐在我前面一排,所以得转身对着我。在潮湿有霉味的空气中,我闻得到她脸上蜜粉的味道,也感觉得到她的体热。她把购物袋搁在长凳上,两手紧抓住长凳的椅背。她的手红通通和皱巴巴,过了一下子,她又把手藏起来。她喃喃说:“很抱歉……”然后闭起眼睛。我把额头靠在她双手刚刚放过的地方,念念有词:“唉,哈特莉……哈特莉啊,哈特莉……”

我感觉到自己那容易脸红的惯性出卖了我。我的脸和脖子都改变了颜色,双颊发出红光。我装得尽可能若无其事,平静地说:“好吧,但我希望你能再考虑。我们毕竟是邻居。如果你认为我是架子很大的名人,那你就错了。我是个很单纯的人,希望你很快就会发现这一点。稍后我会再写信给你们。不知道我离开前是不是可以见玛丽一面?一下子就好。”

我好不容易终于说出话来:“来……来……”然后拉着她的袖子,往教堂方向走去。我没有勉强她与我并肩同行。她走在几英尺之后,我不断回头,走得磕磕绊绊。我不晓得有多少人见证了我们的重逢。也许有十几人,也许一个人也没有。除了哈特莉惶恐的眼神以外,我什么都看不见。

“她不在家。”

她开始喃喃自语。“啊……是你……”显然她一眼就认出了我。她用一种茫然失措的表情凝视我,口中不断呢喃:“啊……啊……”

“我猜她大概是去买东西了。应该很快就会回来吧?我真的很想见见她。”

一看到是我,哈特莉的脸变得煞白,露出魂飞魄散的表情。要不是忙着寻找“相似性”,把现在和遥远的过去融合起来,我一定会被这样的表情吓坏。对,那是一张哈特莉的脸,尽管现在变得憔悴,而且出奇的松干。她两边眼角各有一束纤细的皱纹,向上延伸到额头,向下延伸到下巴,像花环般框住她的脸。她前额有几道触目的横纹,嘴巴上长着些淡黑色的长汗毛。她涂了湿湿的红色口红,脸上扑了粉,显得东一斑西一斑的。她的头发灰白,梳理整齐,烫成普通的波浪状。但她的脸型、头型、眼神却将某种东西原封不动地直接从过去传递到现在。

“她不在家!”班抓起沙发床上的信封和请柬,猛扔到地上。然后又猛地把门推开。

那张熟悉的脸转向我,那是一张苍白困惑的圆脸,有一双秘密的紫罗兰色眼睛。我几乎是反射性地松了一口气,心里想:对,是同一个人,我看得出来。我看得出是同一个人。

他站在我和门的中间,有片刻时间气氛变得十分僵。他退后一步,我则本能地用一只手比出安抚的手势,以化解这突如其来的紧张气氛。我从他旁边走过,穿过门厅,伸手要抓门把。班一直紧随在后,此时也伸手去抓门把,我们两只手碰在一起。然后我侧身走出屋外。我没有机会回头去看厨房,再说我也情绪激动得什么都看不见。但走道两旁一些猩红色和橘色大玫瑰花却清晰无比地进入我的眼帘。大门砰一声阖上。我慌乱地拨弄铁栅门上那个复杂的小插鞘,好不容易才打开,走到人行道上。下山时我走得很快,但没有跑。过了一会才把脚步放缓,然后再放缓。走到村子的时候,我的脚步已经与漫步无异。尖锐的愤怒感、恐惧感和一种沸腾的羞愧感慢慢消退。我刚才是像丧家之犬那样夹着尾巴逃走的吗?但我认定这个问题的答案并不重要。我摸摸发烫的双颊,又用手背去冷却脸庞。

我从后追赶,在她刚过“黑狮”的时候追上她。我碰了碰她的袖子。她停下来,我也停了下来。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随着激烈情绪的平静下来,另一种情绪——一种更幽暗、更深沉的情绪——慢慢在我心里升起。但严格来说是两种情绪,它们交缠得那么紧密,看起来就像是一种情绪。其中一种是锥心之痛,伴随着那张在我脑海里盘旋的沙发床而来,因为这沙发床让我想到……哈特莉是和……是和那个粗鄙野蛮的老年中学生睡在一起。与这种情绪交缠的是一种令人战栗的欢乐。正如我害怕(和希望)的,班果然是个可恨的暴君,是个彻头彻尾的烂人。这么说我就可以……就可以……

我看到的是一个粗壮的老妇人,穿着件帐篷似的棕色洋装,手提着购物袋,走在街上,步履很慢,犹如是身在梦中。我看到她的时候,她刚走过“黑狮”,往杂货店的方向而去。过去见到这个人的时候,我几乎是视而不见,但现在,她却突然在我眼前彻底变了个样子。整个世界有了一个新的背景。在我与她之间,盘旋着一个苗条的长腿女孩,这女孩双手攀住双杠,大腿叉开、闪着汗光。我跑了起来。

[1] 班是班杰明的昵称。

我在九点前就到了村子。那是个阳光普照的早上,让人预感接下来会很热。我在几条小街道快速来回走动。然后我到小港口,沿着那条通往山坡的步道回到村子。两家杂货店一开门我就进去逛了逛。之后我又在几条街上走来走去。然后我走到教堂(里面空无一人),坐了一会,弯着腰,头靠在双手上。我发现自己竟然祷告起来。这很奇怪,因为我并不相信有上帝,而且自儿时以后就没有祷告过。我这样祷告:请让我找到哈特莉,让她是单身,让她爱我,也让我可以带给她永远的快乐。带给哈特莉快乐这件事,现在成了我在这世上最大的渴求,似乎只要做到这一点,我的生命就会得到加冕,变得完美无缺。我继续祷告,然后以一种奇怪的方式睡着了。我记得醒来的感觉,而且是带着恐慌醒来的。我是怕在我睡着的那段时间,已经失去找到她的唯一机会。因为说不定她是来此度假,今天一大早就结束假期,回家去了;又说不定她突然死了。我从椅子上弹了起来,看看手表。才不过九点二十分。我跑出教堂。然后接着,我终于看到她了。

[2] 俄耳甫斯是希腊神话中的诗人和歌手,妻子欧律狄刻死后,他追到阴间,冥后普西芬尼为其音乐感动,答应他把妻子带回人间,条件是他在路上不得回顾。将近地面时,他回看妻子是否跟着,致使欧律狄刻重坠阴间。

第二天一醒来,我立时就意识到自己身处在一个改变了的世界中。可怕的感觉减少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极端的焦虑和激动、一种想看到她的巨大渴望,身体仿佛被什么拉扯着,而这种拉力,无疑是发自爱的强烈磁场。同时还有一种奇怪的、盘旋着的喜乐,仿佛我在一夜之间就被转变了,变成一个有行善能力的生物,仿佛我是有能力产生和赐予善的。我是那个寻找乞丐小姐的国王。我有能力去提升、转化、治愈,带给哈特莉做梦也没有想过的快乐与欢欣。老天,我竟然哪里不搬,偏偏搬来这里,最终找到她了!我是为克丽芒来这里的,却找到了哈特莉。但她是寡妇吗?

[3] 十诫的第七诫是“不可奸淫”,第十诫是“……不可贪恋别人的妻子……”。

我最后终于上床就寝,而且马上就沉睡了。到入睡前为止,我整理出一两个简单的想法或问题。其中一个当然是——她是寡妇吗?但这个问题是那样的铺天盖地,所以与其说是一个问题,不如说是我呼吸的一种氛围。我纳闷她是不是在村里见过我,如果见过,她认出是我吗?我从远处看过她有好几次。啊,老天,多么可怕,我竟然看见她而没认出是她。不过她一定认出了我,因为我的样子和年轻时相差无几。她为什么不上前跟我说话呢?也许是凑巧没看到我,又也许是她有近视,又也许……她在这村子是干吗的?她是住在这里吗?还是来度假?说不定她明天就会离开,从此不再出现。她晚上走在起雾的公路上是要去哪里?这让我想到,她说不定是在雷文饭店工作。但她已经年过六十。哈特莉六十多岁了。我从未想过,哈特莉也会随着时间变老。接着我又好奇她当时有没有看到我,如果有,又是否意识到我认出了她?接着我想到一点:她看到我和罗希娜在一起。她会听到我们说话吗?当时我们在说些什么?我不记得了。接着我又断定,她不可能看到我,因为我是站在车头灯光后面。明天,明天我一定要去找她,一定要把她找出来,然后……然后……

[4] 俄国金匠,珠宝首饰设计家。

我浑身哆嗦,吃不下也喝不下。我走入小红室,在火边坐下。她是寡妇吗?这个问题,似乎是在我认出她那可怕的一瞬间就自动产生的。说可怕,不是因为她的样子几乎彻底改变了,而是因为我知道,自此以后,一切都会截然不同:所有旧的假设都已过去,所有要命的新可能性都会开启。当时我还没想过,说不定即将有锥心之痛要来临。所以,令我那么战栗发抖的,不是对痛苦的预期,而是改变的体验本身。我有一种剧烈的疼痛感,这感觉,应该与幼虫破蛹而出,或胎儿被挤压出母体时所感受到的相同。那也不是一种向过去的迁移。回忆此时看来几乎是迥不相干。那是一种新的存有状态。

[5] 查尔斯把他与哈特莉重逢前的日子定位为“史前”,认为之后才是他真正的人生,或“历史”的开始。

我现在人在伦敦,前面有关罗希娜不速之访以及紧接其后发生的事情,都是我到伦敦后写下来的。罗希娜的车开走以后,我因为极度震惊而呆若木鸡;这种震惊,是那种会让时间空间消失,会让人陷于近乎完全沉思状态的震惊。这个揭示是那么可怕,我奇怪自己怎么没有晕倒在地。但在最初,它带给我的感觉倒不是不高兴或恐怖,而是难以想像,一如我们无法想像世界末日的景象。但我的感觉也真的与经历世界末日无异。过了一会,我才记起应该伸出一只手,扶住岩石,让身体不至于摔倒。等到我能够移动身体,弯腰从草堆里捡起手电筒的时候,我知道哈特莉一定已经走远了。我记不起来她被车灯照到的时候是往哪个方向走。我太震撼了,根本无法思考该怎么做。我先是匆匆忙忙往村子的方向走,但一下就停住了。我先前没想到应该要大声喊她的名字;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当时我根本记不起她的名字。我匆匆跑回原来的地点,愚蠢地拿着手电筒东照西照。手电筒的光照亮了车胎的痕迹、被辗压过的草、有麻点的黄色岩石和浮动的雾。最后,我像个刚参加完丧礼回家的人,缓缓穿过堤道,走回屋子。厨房里的油灯仍然点着,小红室里的壁炉火也仍然摇曳。四周无比宁静,让我觉得,先前跟罗希娜的一番谈话,是发生在一世纪之前。

[6] 英语里束发带与菲力牛排是同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