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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不在家时,窗帘垂下,看起来像在来苏水里浸过的奥地利蒂罗尔州出产的桌布。屋里光芒四射,我迷迷糊糊地坐在床上,思考人类诞生前是什么样子。突然,钟声响起。这是一种稀奇古怪、绝非人世的曲调,我仿佛被带到中亚的大草原上。有些曲子缕缕不绝、余音绕梁,有些则倾泻而出、缠绵悱恻。如今一切又都归于寂静,只有最后一个音符仍在飘荡,这只是一面微弱的高音锣,响过一声以后便像一个火苗那样熄灭,它几乎无法划破这静谧的夜。

这一切与你有什么关系,莫尔多夫?你口中的话杂乱无章。说吧,莫尔多夫,我正等着你说呢。咱俩握手时,谁也不知道我们的汗水交汇成一条河。每当想词儿时,你总是半张着嘴,唾液在你腮帮子里流淌。我一跃便跳越过半个亚洲,我要到那儿去捡你的手杖,尽管这是一根普普通通的手杖。在你身体一侧戳一个洞,我便可以搜集到足够塞满大英博物馆的东西。我们站五分钟便可吞没很多个世纪。你是一张滤网,我的模糊想法便是通过它过滤并且变成词语的。词语后面是一片混乱,每个词是一条、是一杠,只是一条杠不够,永远无法制成网眼。

我曾跟自己订立过一个无言的契约:写过的东西绝不再改动一行。我对完善自己的思想或行动并无兴趣。我把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完美与屠格涅夫的完美等量齐观。(还有什么会比《永久的丈夫》[11]更完美?)于是,在同一介质中,我们有两类完美。然而凡·高在信中还提到一种超出这两类完美的完美,这便是个人战胜艺术。

同样,狮子们也失望了。它们期待的是血,是骨头,是软骨,是筋。它们嚼了又嚼,然而词汇是无味的树胶,树胶是无法消化的。你可以朝树胶上撒糖、助消化药、百里香草汁和甘草汁,待树胶被树胶收集者裹起来后便好消化了。这些树胶收集者是沿着一个业已下沉的大陆的山脊来的,他们带来一种代数语言。在亚利桑那沙漠中他们遇到北方的蒙古人,这些人的皮肤像茄子一般光滑。这是地球呈陀螺仪状倾斜后不久发生的事情,当时墨西哥湾同日本湾分道扬镳。在地球的中心,他们找到了石灰岩,于是他们将自己的语言绣在地球的肠子上。他们吃伙伴的内脏,森林围住他们,围住他们的骨头、脑壳和饰有花边的石灰岩。他们的语言消失了。人们有时在这儿或那儿仍能找到一个兽群遗骸,一个绘着各种人物的头盖骨。

现在只有一件事使我极感兴趣,那就是记录下书中遗漏的一切。就我所知,还没有人利用空气中的各种元素来给我们的生活指示方向,提供动机。似乎只有杀手从生活中提取一些令人满足的方案,而他们也正投入进去。这个时代呼唤暴力,可我们只能得到失效的炸药。革命不是尚在萌芽中便被扼杀就是成功得太快。激情很快便丧失殆尽,人们便转而求助于思想,这已是常规。提出的建议没有一项能维持二十四小时以上。在一代人的空间里,我们要生活一百万次。在对昆虫学、深海生物或细胞活动的研究中,我们学到更多……

有些人无法抵御钻进野兽笼子里、同野兽在一起厮混的欲望,他们连手枪、鞭子都不带便钻进去,正是恐惧使他们变得无所畏惧……对于一个犹太人,全世界便是一个野兽横行的笼子。笼门锁上,他在笼子里,没有手枪、鞭子,但他勇气十足,甚至嗅不到笼子角落里的兽粪味。围观者在拍手,可是他听不见。他认为这出戏是在笼子里面演的,这个笼子便是整个世界。门锁上,他独自一人无助地站在那儿,发现狮子听不懂他的话。没有一头狮子听说过斯宾诺莎[10]。斯宾诺莎?它们干吗不咬他?“给我们肉吃!”它们吼道,他却站在那儿吓呆了,脑子全乱了,他的世界观也变成一个荡到空中再也够不到的秋千。狮子举起爪子扇一下,他的世界便被打得粉碎。

电话铃声打断我的思绪,我永远无法把这件事情想清楚。有人来租这所公寓了……

我清楚地回忆起我是如何享受痛苦。那正像带着一头小熊仔上床睡觉,有时它会用爪子挠你,那时你才真正知道害怕。平时你不会怕,你可以放掉它,或者把它的头砍掉。

看来我在博尔盖塞别墅的生活就要结束。好吧,我就收拾起这些手稿走路好啦。别处也会发生一些事情,事情总在发生。不论我走到哪里,那儿总有戏看。人就像虱子一样,它们钻到你皮肤下面,躲藏在那儿。于是你挠了又挠,直到挠出血来,可还是无法永远摆脱虱子的骚扰。在我所到之处,人们都在把自个儿的生活弄得一团糟,人人都有难言的隐痛。厄运、无聊、忧伤和自杀,这些都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四周的气氛中弥漫着灾难、挫折和徒劳无功。搔吧,搔吧,直到一块好皮肤不剩。这结果令我兴奋不已,我不但不灰心丧气,反而很开心。我高声呼唤更多、更大的灾难和更惨重的失败,我要叫全世界乱成一团,我要叫每个人都把自己挠死。

我一直在翻阅我的手稿,每一页上都是潦草涂改过的痕迹。全是文学!我有点儿害怕。这多么像莫尔多夫。唯一不同的是,我是一个非犹太人的异教徒,而异教徒受苦受难的方式是不同的。据西尔维斯特说,他们虽有痛苦,但却不会患神经病,而一个从未患过神经病的人不懂什么是痛苦。

我甚至没有时间记下这些支离破碎的笔记,我被迫过着节奏快而又忙乱的生活。来过电话后,一位先生和他太太到了。他们谈话时,我上楼去躺下。我躺着,盘算下一步该怎么办。当然不能回到那个妖怪的床上去,整夜翻来覆去用大脚指头弹面包屑。这个令人作呕的小杂种!若是还有比当妖怪更糟糕的事情,那便是当一个守财奴。他是一个胆小如鼠、战战兢兢的小混蛋,总是生活在恐惧中,怕有朝一日破产,或许是3月18日,准确日子却是5月25日。他喝咖啡不放牛奶或糖,吃面包不涂黄油,吃肉不喝汤,要不就干脆不吃肉。他不是不要这个,便是不要那个,这个肮脏的小财迷。哪一天你打开抽屉瞧瞧,便会发现他藏在匣子里的钱,足足有两千多法郎,还有一些没有兑现过的支票。即使如此,我本来也不会很在乎,若不是我的贝雷帽里总是被他倒进咖啡渣子,地板上堆满垃圾,更不用说那冰冷的润肤膏、油腻腻的毛巾和总是堵塞的下水道啦。我告诉你,这个小杂种身上总散发出一股臭味,除非刚刚喷过古龙香水。他的耳朵脏,眼睛脏,屁股也脏。他有双重关节,有哮喘病,有虱子,是一个卑微而又病态十足的家伙。只要他曾给我端来过一顿像样的早饭,我也会原谅他的全部缺点!这个家伙在一只脏兮兮的钱匣子里藏着两千法郎,却拒绝穿件干净衬衣,舍不得在面包上涂点儿黄油。这样一个家伙不只是妖怪,不只是守财奴,他简直就是一个白痴。

我们彼此间有这么多共同点,看别人便犹如在一面裂了缝儿的镜子里看自己。

不过有关这个妖怪的想法都是题外话。我竖着一只耳朵倾听楼下的动静,来人是一位和妻子一道来看房子的雷恩先生,他们正在谈论要把它租下来呢。谢天谢地,他们还只是说说而已。雷恩太太爱笑,这表明马上会出麻烦的。这会儿是雷恩先生在说话,他的声音沙哑、刺耳、深沉,犹如一把又重又钝的刀剑砍进肉、骨头和软骨里。

他只有一根手杖,是一根普通的手杖。他的衣袋里装着一张张纸,都是治疗厌世的处方。他的病现在已痊愈,替他洗脚的那个德国小姑娘因此悲痛欲绝。这正如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背着他的古吉拉特语字典到处走。“人人都不可避免”,这话无疑就是说“绝对必要”。博罗夫斯基会觉得这一切不可理喻。一星期内,他每天都要换一根手杖,还有一根是复活节专用的。

鲍里斯叫我下楼,以便介绍我同他们认识。他搓着双手,像个开当铺的。他们正在谈论雷恩先生写的一个故事,是关于一匹跛马的故事。

“像在一股湍急水流上跳跃的鸡蛋。”[9]

“我还以为雷恩先生是位画家呢。”

每当我看着他小跑着走上前来迎接我,伸出一对小爪子,眼睛里流着泪,我便觉得自己在同……不,不能用这种方式描述这件事情。

鲍里斯眨了一下眼睛说:“当然是。不过到了冬天他便写作,他写得不错……好极了。”

我以前就对他有一些看法,现在我放弃了,而另一些看法现在正在修正中。我把他按在地上,结果发现手中不是蟑螂而是一只蜻蜓。他以粗鄙冒犯我,然而他的脆弱又叫我为之倾倒。他滔滔不绝,直到把自个儿憋得透不过气来,随后又像约旦河一样沉默无语。

我想引发雷恩先生讲话,讲点什么,讲什么都行。如果有必要,也可以讲讲那匹跛马。可雷恩先生几乎一言不发。每一回试图讲一讲动笔写作的那段枯燥日子时,他的话便变得艰涩难懂。他常常要花去几个月工夫才在纸上写下一个字。(而冬天只有三个月!)这几个月和冬天那几个月里他在思考什么?天理良心,我真看不出这家伙是作家,可是雷恩太太说,他一坐下灵感便纷至沓来。

我徒劳地企图接近莫尔多夫,这就像企图接近上帝一样,因为莫尔多夫就是上帝。他从来没有扮演过别的角色。我只是记录下来……

话题在变换,很难了解雷恩先生在想什么,因为他不说话。雷恩太太却说:“他边想边干。”在雷恩太太口中,雷恩先生样样都很好。“他边想边干”——非常可爱,可爱极了,博罗夫斯基准会这么说。不过他也实在非常痛苦,尤其是,这位思想家不过只是一匹跛马。

他的头脑是一个圆形剧场,场上的演员一人扮演好几个角色。莫尔多夫,多才多艺而且不出错,一个个依次扮演着他的角色,小丑、耍把戏的、杂技演员、牧师、登徒子、江湖骗子。这个圆形剧场太小。他在剧场里安放炸药,观众都被麻醉。他便命令它停止转动。

鲍里斯给我钱,叫我去买烈性酒。去买酒的路上我便已经醉了,我知道自己一回到屋里便会如何表现。沿着那条街走来时酒劲儿便发作了,我早拟好一篇漂亮的演说词,它像雷恩太太的傻笑,就要滔滔不绝地涌出口来。照我看,她也已有几分醉意,她一喝醉便会留神听别人讲话。刚刚从酒店里出来,我便听见汩汩的撒尿声。一切都在发狂,在四处乱溅,我要雷恩太太听着……

他的窘迫也就是一个侏儒的困惑。透过松球状的眼睛,他看到自己的侧影投射在一幅无法计量的幕布上。他的声音使自己陶醉,因为它尖细得如同针头一般。他听到一声大吼,对于别人那只是尖细的叫唤。

鲍里斯又在搓手,雷恩太太仍在结结巴巴地飞溅着唾沫星子说话。我把一个酒瓶夹在两腿间,把开瓶塞的钻子钻进去,雷恩太太大张着嘴期待着。酒从我两腿间溅出来,阳光从八角窗外溅进屋里来。我的血也在血管中沸腾,将要从我身体里一涌而出的上千种发疯的玩意儿现在全混杂在一起。我把自己想起的每一件事讲给他们听,这些事情原先都藏在我心灵深处,雷恩太太的狂笑使我全吐露出来。两腿间夹着酒瓶,阳光由窗外洒进来,这会儿我又重新体验到刚来巴黎时挨过的那段寒酸日子里感受到的快活心境。当时我茫然不知所措,一贫如洗,像在宴会上徘徊的一个鬼魂那样在街上逛来逛去。每件往事突然又全部浮现在眼前:不能使用的卫生间,那位擦亮我鞋子的王子,辉煌影院(我曾在那儿躺在老板的大衣上睡过觉),窗子上的格栅,叫人窒息的感觉,肥大的蟑螂,偶尔一顿的大吃大喝,即将消失在暮色苍茫中的罗斯·坎那克和那不勒斯。我常常饿着肚子在大街上东跑西颠,有时也去拜访素不相识的人,譬如德洛姆夫人。至于是怎样到德洛姆夫人家去的,我再也想不起来了。可我去了,还设法走进她家门。我穿着灯心绒裤子和猎装,裤子门襟上一颗扣子都不扣便从管家和系着一条小白围裙的女佣身边闯进屋子里去。直至今日,我仍能感觉到那个房间里金碧辉煌的气氛,德洛姆夫人身着男人气的衣服坐在一尊宝座上,鱼缸里养着金鱼,还摆放着古代的世界地图和装订精美的书籍。我仍能感觉到她沉重的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她那股同性恋的气氛叫我有点害怕。更舒适的享受是在圣拉扎尔车站往肚里灌浓汁肉汤,妓女们都站在门口,每张桌子上都摆着塞尔查矿泉水瓶,一股很浓的精液在裤裆里泛滥。五点到七点之间,最好的消遣莫过于置身于这一大群人中,紧跟一条大腿或一个美丽的酥胸往前走,脑子里乱哄哄的,一个个念头接踵而至。这是那时一种稀奇古怪的满足,那时没有约会,没人请吃饭,没有计划,没有钱。那真是黄金般的日子,我连一个朋友也没有。每天早上,我拖着疲惫的脚步去美国捷运公司,每天早上都从办事员那儿得到那个不可避免的答复。于是我像臭虫一样东跑西颠,时不时地捡几个香烟屁股,有时偷偷地捡,有时又觍着脸当着别人的面捡。有时我坐在长椅上勒紧裤腰带忍着饥饿的折磨,有时穿过杜伊勒里花园,瞧着那粗笨的塑像勃起一回。或是夜间沿着塞纳河漫步,这儿逛逛,那儿逛逛,为它的美姿发狂。两岸的树木,水中破碎的倒影,桥上该死的灯泡照耀下湍急的水流,女人们睡在门廊里,睡在报纸上,睡在雨里。到处都有散发着一股霉味的大教堂门廊,到处都有乞丐、虱子和充斥圣维德斯舞会的丑八怪女人。小巷里的手推车像酒桶一样堆放在一起,市场上弥漫着草莓气味,老教堂四周都种着菜。蓝色的弧光在闪烁。贫民区堆满垃圾,很滑。脚穿缎子舞鞋的女人们痛饮一夜后在这些污物和害虫上跌跌撞撞地走过去。还有圣绪尔比斯广场,宁静而又空旷,每天夜里临近午夜时分便有一个拎一把散架的雨伞、戴古怪面纱的女人到那儿去。每天夜里她都撑着伞睡在一条长椅上,伞骨已掉下来,她的衣服已变成绿色的。她的手指又细又瘦,身上散发出一种霉烂的味道。到了早晨,我自己便要坐在那儿,在阳光下安安静静睡一觉,一面还诅咒那些该死的鸽子,它们到处觅面包渣吃。圣绪尔比斯啊!那硕大的钟楼、贴在门上的花花绿绿的广告,还有楼内点燃的蜡烛。这便是阿纳托尔·法朗士[12]如此热爱过的圣绪尔比斯。在这儿,神坛上传来嗡嗡的祈祷声,喷泉中水花四溅,鸽子咕咕叫,面包屑一眨眼工夫便不见了,我饥肠辘辘的肚子里却发出单调的隆隆响声。我在这儿一天又一天地坐下去,想热尔梅娜和她在巴士底广场附近住过的那条脏兮兮的小街。神坛后面仍不断传来嗡嗡的祈祷声,公共汽车呼啸着从身边驶过。太阳晒化柏油,柏油又介入到我和热尔梅娜、柏油本身和大钟楼里的整个巴黎之间。

他家族中的女人们在9世纪曾两次改换祖先,在文艺复兴期间又换过一次。他在一次次战乱中、在众多的黄肚皮和白肚皮下留存下来。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前很久,一个鞑靼人便朝他的血液里啐过唾沫。

仅仅一年前,我和莫娜每夜都沿着波拿巴大街散步,那是在我们告别博罗夫斯基之后。当时圣绪尔比斯广场对我并不意味着什么,巴黎的景物对我都不意味着什么。我说话说累了,看人脸孔看烦了,逛大教堂、广场和动物园等地方也逛腻了。在红色的卧室里找本书看吧,藤椅坐着不舒服。我厌倦了整天坐着,厌倦了红色壁纸,厌倦了看着这么多人没完没了地胡扯。这间卧室和箱子总开着,莫娜的衣服杂乱无章地四处丢。我的套鞋和手杖都放在红卧室里,还有从未动过的笔记本和冷落在一旁的手稿。巴黎!巴黎意味着塞莱特咖啡馆、大教堂、多姆大饭店、跳蚤市场、美国捷运公司。巴黎!巴黎意味着博罗夫斯基的手杖、博罗夫斯基的帽子、博罗夫斯基的树胶水彩画、博罗夫斯基的史前鱼和史前笑话。1928年在巴黎,我仍记忆犹新的只有一夜,那就是乘船启程去美国前的那一夜。那是一个少有的夜晚,博罗夫斯基有点儿醉了,他还有点儿讨厌我,因为我跟那儿的每一个婊子跳舞。不过我们早晨就要走了!我就是这样对我搂住的每一个娘儿们说的。早晨就走!我就这样对那个有一双玛瑙色眼睛的金发女郎说。到了卫生间里,我站在小便器前,下面勃起得很厉害,它显得既轻又重,像一颗插上翅膀的铅弹。我就这样站在那儿,这时两个娘儿们溜进来了,是美国女人。我双手握着那玩意儿,友好地同她们打招呼。她们朝我挤挤眼便走过去。我正在走廊里系上裤扣,便看到其中一个娘儿们在等她的朋友从厕所里出来。音乐仍在奏响,也许莫娜会出来找我,或是博罗夫斯基拄着金柄手杖走过来,可眼下我在这女人的怀抱里,她搂着我,我便不在乎谁会来,会发生什么事情。我俩慢慢蠕动着钻进一个小房间里,我让她双手扶墙、弯腰撅起屁股。我试着把那东西从后面插进去,可是不成功,于是我们又坐下试了一回,可还是不成功,无论怎样试都不成功。她自始至终握着我的那东西,活像握着一件救命的宝贝。可是没有用,我们太兴奋、太急切了。音乐仍在奏响,还在奏乐,于是我俩又搂抱着从小屋里匆匆出来回到走廊。在厕所里跳舞似的折腾时,我把精液全射在她的漂亮礼服上,为此她很生气。我摇摇晃晃回到桌旁,博罗夫斯基脸上红扑扑的,莫娜则责难般地望着我。博罗夫斯基说:“咱们明天都去布鲁塞尔。”大家都同意。回到旅馆后,我吐得到处都是,床上、脸盆里、衣物上、套鞋和手杖上,从未动过的笔记本和冷落在一旁的手稿上也有吐出的东西。

莫尔多夫给人最初的印象是像某人的一幅漫画,甲状腺似的眼睛,米其林[8]式的嘴唇,说话声音像豌豆汤。他在背心里掖了一个小梨,不论你怎么看他都是那副尊容。他随身携带着有坠子的鼻烟盒,象牙柄的,还有棋子、扇子、教堂地图。他发酵的时间太长,现在已变得毫无形状,成为失去维生素的酵母,没有橡皮底座的花瓶。

几个月后,仍是在同一家旅馆的同一个房间里,我们望着窗外院子里的景物。自行车都放在那儿。楼上,阁楼底下有间小屋子。亚历克,一位活泼的小伙子,整天放留声机,还扯着嗓门反复唱些美妙的歌儿。我说“我们”,可我这是提前讲述此事。莫娜一直不在家,今天我就要去圣拉扎尔车站接她呢。临近傍晚,我把脸塞进两根栅栏之间站着等莫娜,可是没见着她。我又看一遍电报,仍然没能看出什么蹊跷,于是我回到拉丁区,照样大吃一顿。过了一会儿,从多姆大饭店前游逛而过时我突然看到一张苍白、臃肿的面孔和一对急不可耐的眼睛,还有一直令我心驰神往的天鹅绒衣裳,因为在柔软的天鹅绒底下总有她温暖的乳房、大理石般洁白的大腿和冰凉而又结实的肌肉。她从面孔的海洋中起身拥抱我,充满柔情地拥抱我,一千只眼睛、鼻子、手指、腿、酒瓶、窗子、钱包和茶托都怒视着我们,而我俩拥抱在一起,忘怀周围的一切。我在她身边坐下,她便说开了,滔滔不绝地说,这是歇斯底里、性变态和麻风病的狂热征兆。我连一个字也没听见,因为她很美,我爱她,现在我很快活,还愿意去死。

大沓厚厚的、闻所未闻的信件。一只没有带子的手提包。一个没有钥匙的锁孔。她有一张德国人的嘴、一对法国人的耳朵和一个俄国人的屁股,而眼儿却是世界通用的。当国旗挥动时,它便一直红到喉咙那儿。你从于勒费里林荫道进去,从维莱特门出来。你把你的小羊尾放进粪车里,自然是两个轮子的红色粪车。在乌尔克和马恩河的汇合处,水顺着河堤流去,在桥下静静流淌,仿佛一面镜子。劳娜如今躺在那儿,河道里满是玻璃碎片。含羞草在哭泣,窗户上有一个潮湿的、雾状的屁。劳娜是一百万女人中的佼佼者,她身上最突出的是窟窿眼儿和一个玻璃屁股,你可以坐在里面读中世纪史。

我们沿着城堡街漫步,寻找尤金。我们走过那座铁路桥,从前我常常在这儿看火车驶出。不知她他妈的究竟在哪儿,心里也就很不好受。过桥时一切都是软绵绵的,令人心醉神迷。烟雾从我们两腿间袅袅上升,铁轨嘎嘎作响,信号在我们血液中闪烁,我感觉到她的身子紧紧贴着我的,全成为我的,于是我站住,双手抚摸那温暖的天鹅绒。我们周围的一切都在碎裂,碎裂,天鹅绒下的温暖肉体在渴求我……

艾琳的毛病在于她只有一只手提包,却没有窟窿眼儿。她总想把厚厚的信件塞进包里,信上都是大量闻所未闻的事情。现在她名叫劳娜,因而也有了一个眼儿,我了解这一点是因为她给我们送来一些下面的毛发。劳娜,这头疯狂的驴子在风中乱闻乱嗅,以此取乐。在每一座山坡上,她都要扮演妓女的角色,有时还在电话亭和卫生间里。她为金·卡罗尔买来一张床和一只刮胡子时用的杯子,上面刻着他的姓名首字母。她躺在托特纳姆广场大道上,撩起衣裙用手指抚弄自己那个地方,还用蜡烛,用罗马蜡烛和门把手捣鼓。全国找不到一个男人的那玩意儿大到能令她满意的程度……一个也没有。男人的那玩意儿一进入她身体便会蜷起来,她需要胀大的那玩意儿、自动爆炸的纸火箭和滚烫的蜡油、木焦油。若是由着她,她会割断你的命根子,叫它永远留在她身体里。一百万个劳娜才有一个这样的眼儿!这是实验室里的眼儿,没有一种石蕊试纸能显出它的颜色。这个劳娜还是一个骗子。她从未替卡罗尔买过床,她拿一个威士忌酒瓶砸他的脑袋。她满嘴脏话和承诺。可怜的卡罗尔,他的那东西只能在她体内蜷缩起来,然后就死掉。只要她吸一口气,他那玩意儿就会掉出来,像一只死泥鳅那样。

我俩又回到原先那间屋子里。多亏尤金,我们又弄到五十法郎。我看看院子里,那部留声机已经不唱啦,箱子开着,莫娜的东西像往常一样丢得到处都是。她和衣躺在床上。一次、两次、三次、四次……我以为她就要发疯了……躺在床上,盖着毯子,再摸摸她的身体多么好啊!可是还能摸多久呢?这一回能持续下去吗?我已有一种预感,这不会延续多久。

蔚蓝色天空中鹅毛般的云丝被吹散,干枯的树木无限延伸,黑糊糊的树枝像一个患有梦游症的人,打着各种手势。这些阴沉的、鬼怪般的树木枝干苍白得像雪茄烟灰。这是一种超然的、全然欧洲式的静寂,百叶窗放下,店铺的门闩上。这里或那里偶尔可见一盏红灯,表明有人在幽会。那情景粗暴甚至可怕,除了树木投下星星点点的影子之外,一片洁净。从橘园经过使我想起另一个巴黎,那便是毛姆、高更的巴黎,乔治·摩尔[5]的巴黎。我想起那个可怖的西班牙人[6],他那时正以杂技演员的步子从一种作风跳跃到另一种作风,使全世界大吃一惊。我想起斯宾格勒[7]与他那些可怕的宣言,并且不由得吃惊。风格,广义上的风格,是否全完蛋了?我说我脑子里尽是这些念头,不过这也不是实话。只是到后来,当我走到塞纳河对岸,当我把辉煌的灯光甩到身后时,我才允许自己胡思乱想这些事儿。眼下我什么也不想,只是觉得自己这个活生生的人被河水映出的奇迹弄得很伤心,因为这河水映出一个已被遗忘的世界。沿河两岸,树木佝偻着身子,在这面没有光泽的镜子上投下倩影。起风时这些树便发出一阵沙沙声,河水翻腾着流过时它们也会流下几滴眼泪。这河水使我默默无言,我找不到一个可以倾诉心曲的人,哪怕是一点点也好……

她狂热地跟我说话,仿佛我们没有明天。“别说啦,莫娜!看着我……别说啦!”最后她睡着了,我从她身下抽出胳膊。我闭上眼,她就躺在我身边……到早上当然还在……我是在2月从码头启程的,那天正在下一场叫人睁不开眼睛的暴风雪。我最后一次看到她时,她在窗口同我挥手道别。当时街对面角落里站着一个男人,他的帽子拉下来遮住眼睛,下颚紧贴在西服翻领上。这个望着我的男人是一个胎儿,一个嘴里叼着雪茄的胎儿。莫娜在窗口同我挥手道别,脸色苍白而浮肿,披头散发。忽而我们又置身于一间阴沉沉的卧室里,我俩有节奏地喘着气,她的两腿间渗出液体,身上散发出一种温暖的、猫身上的气味,她的秀发含在我嘴里。我闭着眼,我们嘴对嘴呼出一口口热气。我俩身子紧贴在一起,距美国有三千英里之遥,可我再也不去想这件事儿了。同她在这儿睡在床上,让她对着我喘气儿、秀发含在我嘴里。我认为这是一种奇迹。天亮以前,不会发生什么事情……

夜里,我一看到鲍里斯的山羊胡子垂在枕头上便要歇斯底里。啊,塔尼亚,你那热乎乎的窟窿眼儿如今在哪儿呢?那副又宽又厚的吊袜带,那两条柔软而又丰腴的大腿又在哪儿?我的胯下有一根六英寸长的骨头。塔尼亚,我要抚平你那充满精液的眼儿里的每一条皱纹。我要先叫你肚子疼、子宫翻个儿,再把你送到你的西尔维斯特那儿去。你的西尔维斯特!嘿,他懂得怎样生火,我却明白如何叫女人欲火中烧。塔尼亚,我把灼热如闪电的东西射进你的身体,我要叫你的卵巢发热。这会儿你的西尔维斯特有点吃醋啦?他觉得不大舒服,是吧?他感觉到我的那玩意儿留下的东西啦。我把你那儿撑大,我把那儿的皱纹抚平。跟我干过以后,你尽可同公马、公牛、公羊、公鸭子或是圣伯纳犬干。你可以把癞蛤蟆、蝙蝠和蜥蜴塞进你的屁眼儿。只要愿意,你可以利用屁眼儿表演一串和音急速弹奏,或是将一把齐特拉琴拴在肚脐那儿。塔尼亚,我在干你,你就得这样叫我干下去。若是你不喜欢叫我当着众人的面干,我就在暗中干。我要从你那儿拔下几根毛来,再把它们当作胡子粘在鲍里斯的下巴上。我要狠狠咬你的阴蒂,再吐出两块儿一法郎硬币那么大的肉……

我从酣睡中醒来望着她,这时一缕微弱的光线透进来,我望着她美丽的蓬乱头发,觉得有样东西顺着她的脖子爬下来。我凑近看看她,她的头发在微微抖动。我扯开床单,看到更多臭虫,它们在枕头上排列成一大片。

塔尼亚同艾琳一样,盼望收到厚厚的信。还有另一位塔尼亚,这位塔尼亚像一颗饱满的种子,把花粉传播到各处,抑或我们也可以说,这有点儿像托尔斯泰和马棚里掘出胎儿的那出戏[4]。塔尼亚也是一个狂热的人,她喜欢撒尿的声音、自由大街的咖啡馆、孚日广场、蒙帕纳斯林荫大道上颜色鲜艳的领带、昏昏暗暗的浴室、波尔图葡萄酒、阿卜杜拉香烟、感人的慢节奏奏鸣曲、扩音机、同朋友相聚时谈起的一些趣闻逸事。她的乳房是焦黄色的,她系着沉重的吊袜带,总爱问别人“几点钟啦”,喜欢吃肚里填进栗子的金黄色松鸡。她的手指像塔夫绸般光滑,蒸汽似的昏暗光线变成冬青色。她患有肢端肥大症、癌症和谵妄症,她的面纱热乎乎的。扑克牌筹码,血红色地毯,软绵绵的大腿。“我爱他!”塔尼亚这样说,好让人人都听见。鲍里斯喝威士忌喝得浑身发烧时,塔尼亚便会说:“坐在这儿!啊,鲍里斯……俄国……我该怎么办?我都快叫它撑破了!”

拂晓,我们匆忙收拾东西溜出旅馆,这时街上的咖啡馆还没有开门。我们步行,边走边挠痒。天亮了,天边出现一片奶白色的晨曦,一朵朵橙红色的彩云飘过天际,恰似蜗牛出壳。巴黎啊,巴黎,所有的故事都发生在这儿。残垣断壁,小便池中悦耳的哗哗流水声,男人们在酒吧里用舌头舔自己的小胡子。窗子推上去时铿锵作响,街上的水沟里流水潺潺。还有用鲜红的巨大字母拼出的Amer Picon[13]。呈之字形。咱们走哪条路?为什么要走?往哪儿走?去干什么?

我把打字机搬进隔壁一间屋里,这样写作时便可从镜子中看见自己。

莫娜饿了,而且她的衣服很单薄。除了晚礼服、香水、俗气的耳环、手镯和脱毛剂,她什么都没有。我们在梅园大道上一家弹子房中坐下要一杯热咖啡。卫生间坏了。我们得坐一阵才能去另一家旅馆,这时我们互相替对方摘出头发里的臭虫。莫娜紧张不安,发脾气。非要洗澡,非要这样,非要那样。非要、非要……

莫尔多夫倒是没有发疯,不过他也在以自己的古怪方式受罪。莫尔多夫语无伦次,他没有血管、心脏或肾。他是一只便携式箱子,里面有无数抽屉,每个抽屉上都贴着标签,上面的字是用白墨水、棕色墨水、红墨水、蓝墨水写的,还有朱红、橘黄、淡紫、赭、杏黄、蓝绿、缟玛瑙色、安茹葡萄酒色、青鱼色、日冕色、铜绿色、奶酪色……

“你还剩下多少钱?”

我喜欢范诺登,不过我不同意他对自己的看法。譬如,我不同意他认为自己是哲学家或思想家这种看法。他是一个被女人迷得神魂颠倒的人,就是这样。他永远不会成为一个作家。西尔维斯特也永远成不了作家,尽管他的大名在五万支烛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目前,周围我所尊敬的作家只有卡尔和鲍里斯。他们着了魔,心灵深处燃烧着炽热的火焰。他们疯了,不能分辨音调,他们是受难者。

钱!我全忘掉了。

食物是我最喜爱的东西之一,可是在这座漂亮的博尔盖塞别墅里几乎看不到食物,有时这毫无疑问是很可怕的。我曾三番五次央求鲍里斯买些面包当早饭,可他总是忘记。看来他是出去吃早饭的,回来时剔着牙缝,山羊胡子上还沾着鸡蛋渣。他去饭馆里吃饭纯粹是体谅我,说让我在一边看着他大吃大喝很难受。

美国饭店。那儿有部电梯。我们在大白天便上床睡觉。待我们起身,天色已黑,这时要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凑足往美国发一份电报的钱。电报就打给那个嘴里叼着长长的名牌雪茄的胎儿。我们还要去拉斯帕伊林荫道找那个西班牙女人,做顿热饭是她的拿手好戏。天一亮便会发生什么事。至少我们可以一起上床。不再有臭虫。雨季已开始。床单干净极了……

昏昏暗暗的时辰。木蓝,水平如镜,树木在闪光、在融化。铁轨在饶勒斯站消失在隧道里,两侧涂漆的长长的履带车像过山车般下坠。这儿不是巴黎,不是康尼岛[3],这是欧洲和中美洲所有城市朦朦胧胧的混杂。下方的调车场里,铁轨黑糊糊的,犹如蜘蛛网一样。这不是由工程师定做的,不过设计上有大起大落的变化,像极地上荒凉的冰缝,照相机却照出深浅不同的黑色。

【注释】

这些人中最可爱的犹太人是塔尼亚,为了她,我也愿意成为一个犹太人。为什么不呢?我已经在像犹太人那样讲话了,而且我长得就像犹太人。再说,还有谁会比一个犹太人更恨犹太人呢?

[1] 原著分为十五个部分,但是没有明确标示章节。译文由译者加上章节标题。——译者注,下同。

博罗夫斯基身着一套灯心绒西装,会拉手风琴。这副行头真是妙极啦,尤其是当你考虑到他是一个蛮不错的艺术家的时候。他开玩笑说他是波兰人,不过当然不是。这位博罗夫斯基是犹太人,他父亲是一个集邮家。其实几乎整个蒙帕纳斯都住着犹太人,或半犹太人,半犹太人则更糟糕,其中包括卡尔和保拉、克朗斯塔特和鲍里斯、塔尼亚和西尔维斯特、莫尔多夫和露西尔。除了菲尔莫尔,他们全是。亨利·乔丹·奥斯瓦尔德居然也是犹太人。刘易斯·尼科尔斯是犹太人,甚至范诺登和彻里也是犹太人。弗朗西丝·布莱克是个犹太人,或说是个犹太女人。泰特斯又是一个犹太人。由此看来,犹太人简直多得不得了。这本书正是为我的朋友卡尔写的,他父亲是犹太人。明白这一点很重要。

[2] 雷·德·古尔蒙(1858——1915):法国小说家、诗人、批评家。

你的充满逸事趣闻的生活!这是博罗夫斯基的话。我每个星期三同博罗夫斯基一道吃午饭,他的太太做东。她是一头已挤不出奶的奶牛,正在学英语,最喜欢用的词是“淫秽”。你马上便会明白博罗夫斯基是多么难对付了。不过,等一等……

[3] 位于纽约布鲁克林区南端,是美国最早的大型游乐城。

我在打瞌睡。爱情生理学。休眠中的鲸鱼的阴茎足足有六英尺长。蝙蝠有一根无拘无束的阴茎。有些动物的阴茎里有一根骨头,就是说,一根骨头在……古尔蒙[2]说:“幸亏人身上的骨质结构已经消失。”幸亏?是的,幸亏,想想人类甩着一根有骨头的阴茎走来走去成何体统?袋鼠有两根阴茎,一根平时用,另一根仅在节假日里用。我继续打瞌睡,一个女人写信来,问我替自己的书想好书名没有。书名,当然想好了:《可爱的女同性恋者》。

[4] 此处大概是指《圣经》中耶稣降生。据《路加福音》,圣母马利亚生下耶稣后用布包好放在马棚里。此外,亦有耶稣出生在马棚里之说。《圣经》中这类故事常常成为奇迹剧的题材。

这一天是十月二十几号,我已不再理会究竟是哪一天。你会说那是我去年十一月十四号做的一场梦吗?有几次间隔,不过都是在两场梦之间,现在我已全然不记得这几次间隔中发生的事情。我身边的世界在分崩离析,同时在这儿或那儿留下一块块时间。世界是一个毒瘤,正在一口口地吞噬自己……我在想,当无边的寂静笼罩万物,笼罩各个角落时,音乐最终会胜利的。当万物又回到未被时间孕育出来之前的状态时,世界又一次呈现出那种混沌未开的局面,而现实正是为混沌而写的。你,塔尼亚,就是我的混沌。这便是我歌唱的缘由。快要死掉的不仅仅是我,是整个世界,它要蜕去时间这层皮。我还活着,在你的子宫里踢腾,这就是书写下来的现实。

[5] 乔治·摩尔(1852——1933):爱尔兰小说家、批评家,著有《巴黎,巴黎》等作品。

我是唱给你的,塔尼亚。我倒是希望自己能唱得更好一些、更加悦耳一些,不过那样一来你也许永远不会愿意再听我歌唱。你曾听过别人唱,他们都提不起你的兴趣来,他们不是唱得太好就是还不够好。

[6] 此处大约是指西班牙独裁者弗朗西斯科·佛朗哥(1892——1975),他在1939至1975年间统治西班牙,以狡诈多变著称。

若要歌唱你必须先张开嘴,你必须有一对肺叶和一点儿乐理知识。有没有手风琴或吉他倒无所谓,要紧的是有想要歌唱的愿望。那么,这儿便是一首歌,我正在歌唱。

[7] 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1880——1936):德国哲学家,在其著作《西方的没落》中预言西方文明即将衰落。

那么这一本呢?这一本不算是书,它是对人格的污蔑、诽谤、中伤。就“书”的一般意义来讲,这不是一本书。不,这是无休止的亵渎,是啐在艺术脸上的一口唾沫,是朝上帝、人类、命运、时间、爱情、美等一切事物的裤裆里踹上的一脚。我将为你歌唱,纵使走调我也要唱。我要在你哀号时歌唱,我要在你肮脏的尸体上跳舞……

[8] 指米其林轮胎。米其林集团是全球轮胎科技的领导者,19世纪建立于法国。

我没有钱,没有人接济,没有希望,不过我是活着的人当中最快活的。一年前,半年前,我还以为自己是艺术家。现在我已不再这么想啦。与文学有关的一切都已与我无涉,谢天谢地,再也没有什么书要写啦。

[9] 原文是法文,可能由法国诗人、小说家、艺术家让·谷克多(1889——1963,全名Jean Maurice Eugène Clément Cocteau)的一行诗繁衍而来。

这是我来到巴黎后的第二个秋天。由于某种自己至今也没能弄明白的原因,我被人送到这儿。

[10] 贝内迪特·斯宾诺莎(1632——1677):荷兰哲学家。

鲍里斯刚刚总结过他的看法。他是一个天气预报专家。他说,天气会持续坏下去,会有更多的灾难,更多的死人,更多的绝望。无论哪儿都没有一点儿要发生变化的迹象。时光之癌症正在吞噬我们,我们的英雄或者已经自杀,或者正在自杀。如此说来,这个英雄不是时间,却是永恒。我们必须步调一致、前仆后继地朝死亡的牢狱奔去。没法逃脱。天气也不会变化。

[11]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一部中篇小说。

昨晚鲍里斯发现身上生了虱子,于是我只好剃光他的腋毛,可他还是浑身发痒。住在这么漂亮的地方,居然还会生虱子?不过没有关系。我俩,我和鲍里斯,也许永远不会彼此这样了解,若不是仰仗那些虱子。

[12] 阿纳托尔·法朗士(1844——1924):法国作家,1921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如今我住在博尔盖塞别墅。这里找不到一点儿灰尘,也没有一件东西摆得位置不对。除了我们,这里没有别人,我们死了。

[13] 亚玛·匹康必打士酒,一种带苦味的法国开胃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