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佬!”福格大叫一声,他蔑视地看着对手。
福格、阿妩达夫人和菲克斯正好处于这两派人中间,要跑已经来不及了。这些汹涌而至的人手里拿着铁棒和短棍,气势汹汹。福格和菲克斯奋力保护着被挤得几乎站立不稳的阿妩达夫人。福格和往常一样冷静,他用自己天然的武器——上天赋予每一个英国人的武器——手臂进行反抗,但是却无济于事。这时来了一个体格健壮、长着红胡子、红脸宽肩的家伙,他好像是这伙人的头头,他挥起一拳狠狠朝福格打来,要不是勇于奉献的菲克斯替福格挡了这一拳,这位绅士准会吃大亏的。这一拳着实厉害,菲克斯那顶绸缎帽子都被打扁了,他脸上立刻肿起一个大红包。
“英国人!”那个人回答。
没等福格说完,他身后平台上靠近楼梯的地方突然叫声震天,把他的声音盖下去了。人群中叫着“噢!嘿!嘿!曼蒂博必胜!”这群人是来声援同伴的,他们从侧面向卡梅尔菲尔德派发起了进攻。
“我们会再见面的!”
“一个英国公民……”福格回答。
“随时恭候。——请问大名?”
“我看保险起见,我们还是走吧。”菲克斯说,他怕万一“他的”福格先生挨打或出事,他可付不起这个责任。“如果这事和英国有关,万一被他们发现我们是英国人,那我们肯定会被揪进去挨打!”
“费雷亚斯·福格。你尊姓大名?”
骚动的人群涌向了福格他们所在的阶梯,他们已经涌上了头几个台阶!虽然目前还不清楚是卡梅尔菲尔德派占了上风,还是曼蒂博派占了上风,但是有一派已经明显地处于劣势。
“斯汤普·普洛克托上校。”
阿妩达夫人挽着福格的手臂,她惊慌地看着这个混乱的场面。菲克斯正想向他旁边的一个人打听为什么这么多人在这里集会,突然人群又产生了一阵巨大的骚动。只听见喊叫声、咒骂声震耳欲聋。旗杆此时也变成了攻击别人的武器。到处都是挥舞的手臂和拳头。无论是路边停着的汽车顶上,还是被拦在半路的公共汽车上,都有人在扭成一团。任何东西都可以拿来当武器砸别人。靴子、皮鞋在空中划出长长的曲线打到人的身上。好像在叫骂声中还掺杂有几声枪响。
两人说完后,人群过去了。菲克斯被撞翻在地,他再站起来时,身上的衣服已经被撕破了,所幸没受什么重伤。不过他的短大衣被撕成了两半,他的裤子好像那些印第安人穿的短裤,很时髦,那是事先把裤裆剪掉才穿的短裤。不过,还好,阿妩达夫人总算安然无恙。只有菲克斯一个人挨了一拳。
“不管怎样,”菲克斯又说,“有两个人肯定是针锋相对的,一个是尊贵的卡梅尔菲尔德先生,另一个是尊贵的曼蒂博先生。”
“谢谢。”走出人群后福格对菲克斯说。
“可能吧。”福格简单地说了一句。
“没什么,”菲克斯回答,“走吧。”
“这肯定是一次选举,”菲克斯说,“肯定要讨论一个激动人心的问题,我敢肯定,这一定和‘阿拉巴马事件’有关,虽然这件事已经解决了。”
“去哪里?”
这时人群忽然产生了一阵骚动。所有人都举起了双手,有一些人还握紧了拳头、高高举起,好像要打架似的,顿时喊声四起——实际上这不是打架,只是为了表示支持选举的决心。人群一直动荡不安,一会儿向前涌一会儿向后涌。旗帜在空中上下翻动,一会儿被人群淹没,一会儿又重新露了出来,但是当旗子重新露出时已经支离破碎了。突然,拥挤的人群一下子涌到了福格他们坐的平台前,黑压压的脑袋在四面八方蠕动,那场面就像海面突然掀起了一阵飓风。无数顶黑黑的帽子遮挡了视线,大部分人都已经站立不稳了。
“找一家服装店。”
那么究竟这是个什么集会呢?为什么要开这样的群众集会呢?福格真的一点也不知道。是要选举一名军官或文职呢?还是要选举一名政府官员或国会议员?这种万人攒动的浩大场面可以让你产生各种猜想。
这确实很有必要。福格和菲克斯的衣服都被扯成了一缕一缕的,好像他们也为尊贵的卡梅尔菲尔德和曼蒂博打了一架似的。
听到此话,菲克斯觉得自己应该笑一下表示同意。为了不卷入这场风波,阿妩达夫人、福格和菲克斯上到一个阶梯的最高处,他们在这里的一个露台找座位坐了下来。这里地势很高,可以俯瞰整个蒙哥马利大街。他们看到,在他们面前的大街另一端,有一个运煤的码头和石油公司的商店,码头和商店中间的空地上搭了一个大讲台,四面八方的人都在朝这里涌。
一个小时以后,他们穿戴整齐,焕然一新后,回到了国际饭店。
“是的,”福格说,“我们会挨拳头,和政治有关的话,这拳头就不是普通的拳头了!”
万事通在那里等他的主人,他武装了六七枝可以装六发子弹的左轮手枪。当他看到菲克斯和福格在一起时,不由皱起了眉头。但是当阿妩达夫人简单地把刚才发生的事跟他讲了以后,万事通悬着的一颗心重又放了下来。菲克斯果然不再和他们作对了,他成了他们的同盟。他还真说话算话。
“先生,我们最好不要掺和到这群乱七八糟的人当中。否则我们只会挨揍。”
吃完晚饭后,福格叫了一辆两门马车,准备装上行李到火车站。上车时福格问菲克斯:
这是一次群众集会。至少菲克斯这么认为,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福格,他又说:
“您没有再见到普洛克托上校吧?”
“噢!曼蒂博必胜!”
“没有。”菲克斯说。
“噢!卡梅尔菲尔德必胜!”
“我会再回美国找他的,”福格冷冷地说,“一名英国公民受到这样的礼遇太不像话了。”
于是,阿妩达夫人、福格和菲克斯一起在街上慢慢地逛。他们不一会儿就到了蒙哥马利大街,这里人头攒动、十分热闹。在人行道上、马路中间、商店门前,到处都是人,透过房屋窗户可以看到家家户户都挤满了人,甚至连屋顶上都站满了人,真是不计其数。有一些手持海报的人穿行在人群中间,各色的旗帜和小彩旗在空中飘扬,不时听到阵阵叫喊声从四面八方传来。
侦探笑了笑,什么也没说。但是,看得出来,福格是那种可以为了荣誉而战的英国人,他们在国内不会容忍无理挑衅,在国外也一样不会容忍。
福格回答他说对此他也感到很荣幸。菲克斯一直盯着福格,他问福格愿不愿意和他一起参观一下旧金山这座奇妙的城市。福格同意了。
六点差一刻,他们到了火车站,火车马上就要开了。
真是巧得不能再巧了,福格走了还不到两百步,就迎面碰到了菲克斯。这个侦探装出非常吃惊的样子。怎么!原来福格和他都渡过了太平洋来到了美国,他们竟然没有在船上碰到!菲克斯还是不得不对再次遇到福格表示荣幸,他真该感谢福格的帮助。目前菲克斯的任务需要他回欧洲,他对有这么好的同伴和他一起继续旅行感到高兴。
就在福格要上车的时候,他看到一个工作人员,于是他走了过去。
吃过午饭后,福格由阿妩达夫人陪着离开了酒店,他们要去英国领事馆办理签证。正当福格走在人行道上时,他碰到了他的仆人万事通,万事通问他在乘火车前要不要买十来枝安菲牌马枪或寇尔特牌左轮手枪以防万一,因为万事通听说这里的西岛人和包尼斯人[1]常常会像西班牙强盗那样拦截火车。福格说这有些多余,不过他让万事通看着办,想买就买吧。然后他径直朝英国领事馆走去。
“朋友,”他说,“旧金山今天有什么冲突事件吗?”
这家酒店的餐厅很棒。福格和阿妩达夫人在一张桌子旁坐好后,立刻有几个漂亮的黑人为他们端上了琳琅满目的一碟碟小菜。
“只是一个集会,先生。”这个人回答。
酒店大堂有一个宽敞的酒吧,为旅客提供免费的冷餐。食品有肉干、牡蛎汤、切开的饼干和干酪,都不用旅客花一分钱。如果客人有兴致想喝两杯,这里有英国的淡色啤酒、葡萄牙的波尔图葡萄酒和赫雷斯白葡萄酒,只用支付酒水的钱就可以。
“可是,我觉得街上闹得很厉害。”
万事通一到国际饭店,就觉得仿佛自己还没离开英国。
“只不过是有一个选举。”
万事通对看到的都十分好奇。1849年时,这里还是一个强盗出没的地方,到处有人杀人放火,大家都来这里寻找金矿,一时之间,这里汇集了三教九流和地痞流氓,他们一手拿枪一手持刀赌博金粉。但是,这段“美好时光”已经一去不复返。旧金山如今已经呈现出一个商业大城市的崭新面貌。日夜有警卫监护的市政厅高大威严,管理着城里所有的大街小巷。这些街道排列得十分整齐,拐弯全部都是90度直角,街道间点缀着绿油油的街心花园。前面还有一个中国城,好像装在玩具盒里从中国运来的一样。这里再也看不到头戴阔边毡帽身穿红衬衫的淘金者,也看不到头扎羽毛的印第安人,只有头戴绸帽、身穿黑色礼服的追名逐利的绅士们。这里有几条街,和伦敦的瑞金大街、巴黎的意大利人大街以及纽约的百老汇大街很相像。比如蒙哥马利大街,它的两边开着高档商店,在那里可以买到世界各国的东西。
“大概要选一名总司令吧?”福格问。
万事通坐在高高的座位上好奇地欣赏着这个美国城市:宽宽的马路、排排整齐的矮房子、盎格鲁-萨克森民族哥特式的教堂和寺庙、巨大的船坞、宫殿似的仓库,这些仓库有的是用木头盖的,有的是用砖头垒的;街上跑着各种各样的车子,有公共汽车和有轨电车;人行道上拥挤不堪,有美国人和欧洲人,也有中国人和印第安人,还有其他各国的人,共有二十万人居住在这座城市里。
“不是,先生,要选一名治安法官。”
很快,福格也下来了。他马上询问开往纽约最早一班火车发车的时间。有人告诉他是当晚六点。这样,他有整整一天的时间可以看看这个加利福尼亚州的首府。福格花了三美元为阿妩达夫人和自己叫了一辆车。万事通当然登上了车前面的位子,这辆车立刻朝国际饭店开去。
听完这句话,福格登上了他的车厢,火车全速向前驶去。
万事通很高兴终于到了美国,他认为应该做一个最漂亮的鹞子翻身跃上码头。但是当他的脚落到这个已经糟糕的漂浮码头上时,他差点摔个狗啃泥。他就是以这样狼狈的方式踏上了这个新大陆,这个正直的小伙子兴奋得大叫了一声,无数群栖息在这些码头上的鸬鹚和鹈鹕被他的大叫惊得四散飞逃。
注释
如果我们可以把福格、阿妩达夫人和万事通下船的这个浮在水面的码头称作陆地的话,这一天早上七点,他们终于踏上了美洲的土地。这个浮着的码头随着潮涨潮落也不停地升降,可以方便船只装卸货物。这里停有各种大大小小的游艇、各国的汽船,以及那些专门在萨克拉门托河和它的支流运送货物的多层汽艇。这里还堆着要运往墨西哥、秘鲁、智利、巴西、欧洲、亚洲以及太平洋各个岛屿的货物。
[1]北美的印第安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