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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几天前,我曾沿着博尔霍夫大街走了一圈,直到夕阳西下。西边的天渐渐透明,温度也渐渐降了下来,暮光照耀着整个城市,给人一种婉约哀伤的感觉。人行道上有一个流浪乐师,他是一个衣衫褴褛的老人。我看着他冻得发紫的脸,与他手中的风琴拉出的浪漫曲调形成了鲜明对比。我听着这异国情调,在这个凛冽的黄昏,一种惆怅在心中升腾。我想起了我的家,还有院子里的那棵树。

“H公爵来过编辑部,我知道他是著名的托尔斯泰的信徒,他来是想发表他那篇关于图拉省饥民救济捐款和支出情况的报告。他很胖,但并不魁梧。那天,他穿着一双高加索样式的软靴,帽子是卡拉库尔羊皮做的,大衣领子也是。别看这些穿戴很旧,但是我知道,它们其实十分贵重。他架着一副镶着金边的眼镜,看起来一副斯斯文文的样子。虽然他如此亲和有礼,但不知为什么,我第一眼就不喜欢他。当然,我不是托尔斯泰的信徒,但是,我也不讨厌这些信徒。我也希望人们的生活都很好,幸福快乐,我只是讨厌某些阻碍这些美好的东西。

我觉得异常苦闷,想起两星期前的那个黄昏,我走进了一家很小的教堂。你知道我看到了什么吗?一个婴儿,一个永远睡着了的婴儿。他躺在一个小棺材里,三支蜡烛粘在棺材的前端,发出微弱的光,使周围的一切看起来更加凄凄惨惨。棺材的四周围满了纸花,那个婴儿的前额很凸,皮肤也黑黑的。因为死了很久,他的脸呈现出一片青灰色,嘴唇也撅成了三角形。他就静静地躺在那里,独守自己的一片天地,宁静和孤独仿佛永远地在这片天地中滞留。

我坐在那儿思考,不知道该写一些什么才好。接着,我点燃了一支烟。屋里烟雾袅袅,我不觉得难受,只是有点儿忧郁,但心里还是一片清明的。于是,我写道:

我还有一些令自己不快的经历,比如写了两篇小说,已经发表了。这绝对不是欲扬先抑的说法,因为这不是我想写的那种,它们都是我虚构的。一篇讲饥饿农夫,我没见过这些人,所以也说不上什么怜悯;另一篇写的是些破产的地主,虽然这个题材已经过时,但它还是虚构的。在我最初的构想中,我想写的是那个破产地主院子里的那棵白杨树,还有他书柜里的那个鹞鹰标本。那个鹞鹰标本有着闪闪发光的黄色的玻璃眼睛,褐色的翅膀早已斑杂。即使是写破产,我也只愿意写一些浪漫的东西,那些令人想起有点儿感伤的回忆。比如那些已经贫瘠的土地,破败的庄园,还有花园和奴仆,以及那些为了使子孙舒服一些甘心住后房而把前房让给孩子的老东家。当然,纨绔跋扈的花花公子少东家,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落魄的处境,而是游手好闲,自视自己血统高贵,因此对他人不屑一顾。他们每次聚到一起就是喝酒抽烟,吃喝玩乐,拿装香槟的杯子喝着伏特加,用枪将蜡烛扫灭。他们的穿着永远都是贵族式鞋帽和灯笼裤、长筒靴,他们忘了这些荣耀是他们的祖先所赐予的,而他们现在,已经追不回那种骄傲的时光。我知道这些少东家里面有个姓□的,他甚至已经完全离开了庄园,搬进了他情妇家里——一个小磨坊中。他的情妇一点儿也不漂亮,还没有鼻子。有时候,他们在屋里做爱,有时候在花园的那棵苹果树下。奇怪的是,在那棵苹果树上还挂着一面破镜子,仰头的时候就能看到蓝天白云。他一直十分无聊,有时候甚至拿着石头去追赶附近农夫养的鸭子。每次一听到鸭子的嘎嘎叫声,他就哈哈大笑。

“阿列克谢·阿尔谢尼耶夫,笔记。”

我家的旧仆人格拉西姆是个瞎老头。跟所有的瞎子一样,走路的时候他们的脸全都微微向上翘起,好像在专心致志听人说话一样,然后凭本能拄着棍子摸索。他一个人住在村口的一件小破屋里,只有一只鹌鹑陪着他。那只鹌鹑的头是秃的,因为它老是拿头去撞那个树皮编织的笼子。格拉西姆还有一个爱好,就是在夏天的清晨去地里捉鹌鹑。你别看他眼瞎,听他说每当鹌鹑走进网里的时候,它的叫声就会越大,这时候他的心也就会越紧张。暖风吹在他的脸上,鸟鸣飘荡在田野中……这是一幅绝妙的景象,我觉得他才是一个伟大的诗人。

在那一天,我不知为什么,睡过了头。醒来之后,突然感受到了一种久违的宁静的感觉。我感觉到自己是那么的渺小,周围的一切还是那么的平常。我躺了很久,睡到天昏地暗,甚至感觉到了房间比我还小,而且与我没有任何关系。我想我不能再睡了,于是我爬起来,洗脸穿衣,对着我床头的那个小圣像画了个十字。不要惊讶,这幅圣像现在还在我家里。它是我母亲家族的遗物,在我奔向自己的人生道路时,母亲将它送给了我,希望它能守护着我。它是一块深橄榄色的木板,十分光滑。但是年岁久了,木板都已经硬化了。板上镶着粗糙的银质圣像衣饰,三位天使坐在亚伯拉罕的旁边。他们已经被烤成了褐色,看起来就像东方人一样粗犷,我的眼睛随着他们的视线盯着窗外,它对我来说实在是一个十分特别的象征。我从一个青涩的小伙子走向世界,一路上有它陪伴着我。那时候看起来十分愚昧的时光,现在回想起来也是弥足珍贵的。我计划出门买点儿东西,我在床上躺着的时候就已经想好要买什么了。一路上,既像梦境又像现实的东西折磨着我。我想起谢肉节的那天晚上,我在罗斯托夫采夫家住,然后陪着父亲一起去看马戏。六匹黑色的波尼马从圆形的台上一下子跑了出来……它们都带着十分漂亮的小铜鞍子,在鞍子上还有叮当作响的铃铛。它们的脖子上紧紧地勒着红色的缰绳,使它们的脖子看起来又短又粗。剪得整整齐齐的鬃毛就像黑刷子一样竖着,在它们的额间还有很好看的红色饰缨……它们的毛色一样,个头一样,侧身的宽度一样,连小短腿的长度都一样。我看见它们跑出来之后,执拗地低下头,不管驯兽师如何叫喊都不肯做一个动作。直到驯兽师恼羞成怒开始抽它们的时候,它们才勉强跪了下来,向观众点头致敬。突然一阵急促的音乐响起,就像千军万马在奔腾一样,于是台上的马也兴奋起来了,仰天长嘶,也开始绕着圆形的竞技场奔跑……我走进一家文具店,心想:好吧,买个笔记本吧,就算记录下平时的生活也好啊。于是,我就买了一个黑色漆布面的笔记本。回家后,我边喝茶边在上面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