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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花市灯如昼

他今天刻意打扮了一番,把自己收拾得齐头整脸,方巾束发,青布腰带,往那儿一站,颇有点二叔的气韵。

街上多是青年男女,结双结对,在人群中,我还看到了正在拱白菜的沈小川。

而且沈小川不独是外表长得和他爹越来越像,甚至连温和体贴的性子都继承了来,只见他接过老板娘递来的羊肉汤,轻轻吹了几口,待得热汤凉到可入口时,才端给他身边的小姑娘。

所有的店家都在街边支起了摊子,卖乞巧果子的,卖竹筒装的饮料的,卖书卖首饰卖小物件的……我两年没正经逛过街了,见这情形,简直像是落入了耗子堆的小咪,想下手都不知从何下起,只知道茫然地走在街上傻笑。

他的小相好——国子监祭酒家的关蕴玉小才女,含羞带怯地笑了笑,轻轻抿了一口,一对大眼睛柔情似水地望着我的傻弟弟。

今夜的东市车水马龙,人潮汹涌,我和孟叙像两滴水一样,平凡而安心地汇入茫茫人海,街边的酒楼上有伶人在唱歌,唱长安古意,演牛郎织女的故事,那酒楼的戏班子颇有巧思,不知从哪儿逮来了一笼子倒霉的小雀儿,戏演到重头时,伙计一掀笼门,几十只鸟雀振翅奋飞,如一道天河一样潇洒远去,围观者抚掌叫好,陪酒的女人掩面而笑。

空气中弥漫着恋爱的酸臭味,和食物的香气混在一起,揉杂成一种温柔的人间烟火气。

一直到很多年后,我还记得这个夜晚,七月初七的夜,皎白的半月高挂中天,东市喧闹,灯月交辉,我的目力不好,看灯总拢着一层淡淡的晕光,灯越多,目光就越散,长街上交错纵横地挂着繁星一样琐碎的光源,落在我眼中,就像是一团朦朦胧胧的光雾,看不真切,反而更能体悟到人世的天真繁华。

我捏起鼻子,嫌弃地对孟叙道:“他俩太肉麻了吧,我记得咱们俩像他们这么大的时候,也没当街这样啊。”

孟叙任我拉着奔跑,温柔清朗的笑声飘散在空气中,

孟叙笑呵呵道:“年轻人情难自禁,也是有的。”

我啊了一声,一拍大腿,拉起孟叙就跑:“……我差点忘了,芸娘的酥山铺子马上关门了!我们赶紧去买最后一拨!”

我在旁偷窥片刻,还是决定不打扰他们了,拉着孟叙去了芸娘的酥山铺子。

孟叙抬起头,往外望了一眼道:“天色晚了,眼看皇城那边偃旗息鼓,圣上应是回宫了,你方才不是说要逛东市吗?咱们走吗?”

孟叙看了眼我仍吊着的胳膊,确认道:“你的身子未好,吃得下这样的凉物吗?”

虽也知道我写得并不明显,但我尤不放心,翻看了好几本别人写的传奇笔记,结果发现每一本书里都有个充作反派的流氓,我仔细地对照了一下,觉得这些反派都和李斯焱有极大相似之处,这才放下心来。

我都快馋哭了,眼巴巴盯着别人手里的碗,发出一种近似可怜小动物的嘤嘤声。

他见我神情忐忑,安抚道:“我也只是提醒罢了,你写得模糊,真有国子监的人看了这书,也极难联想到圣上身上,宽心吧。”

如果是婶子听到我这么叫,一定会打爆我的狗头,但孟叙却很吃这一套,拉锯了半晌,败下阵来,摸出装散碎银钱的荷包:“……想吃就吃吧。”

孟叙摇摇头:“小心一点总是好的。”

我立刻恢复了精气神儿,中气十足对芸娘喊:“两碗玉露酥山,多放樱桃!”

不过听孟叙这么一说,我也隐隐担忧了起来,忐忑道:“……应该不会被发现的吧,每次都是夏富贵来送稿子,他嘴严,没胆子自投罗网……”

芸娘哎地答应了一声,抬头见竟然是我,愣了好一阵子,当下便问我怎么被放出来了,我笑嘻嘻解释了一番,芸娘听说我要嫁给孟叙,很是替我高兴,大手一挥,豪爽地给我免了单,一个柔弱的寡妇此刻也有了一点女中豪杰的气魄。

我一怔,其实写作的时候并没想那么多,只觉得这个故事算不得新鲜,若非是与我和孟叙十分亲近之人,绝对看不出来这本书有什么问题。

孟叙没和她客气,大大方方地收下她的一连串吉祥话。

孟叙目光有点晦暗,合上了书本,放进了怀中,叮嘱我道:“你写传奇之事,绝不可以让旁人知晓,这内容影射今上,若是被国子监查了出来,你的性命都难保。”

“芸娘姐姐到时候记得来送我的嫁。”我啃着小樱桃,含糊不清道:“我婶子娘家颇有几个实在的亲戚,没准里面有你看得上的呢。”

我那个结局写得很决绝,直接大笔一挥,天降神兵,写死了那黑风寨的大王,不仅写死了他,甚至还安排他死前去安义村牺牲的一百零八位英烈坟前挨个磕了头,算得上是一场盛大的复仇了。

芸娘臊我:“你瞧瞧你,自个儿还没出嫁,见天儿想着给我做媒,当真和以前一个样儿。”

孟叙低头看了眼结尾,眼睫微微低垂。

三人哈哈大笑,空气中浮动着甜香。

还能是谁,狗皇帝呗。

我上一次吃酥山是在两年以前,被李斯焱关在御史台大于狱里一整夜后,我坐在回家的轿辇上,一边吃一边无声地大哭,那时我的父兄新死,恩师落狱,我的整个世界都是灰暗的,只剩下这一点点的甜味。

我指向皇宫的方向,翻了个白眼。

但如今不一样了,我往嘴里塞了一口酥山,沁凉清甜的味道在舌尖扩散开,孟叙在我身边,芸娘,上官兰,婶子,小川,还有很多很多的朋友,他们都在我身边,这种安心的感觉,才是人间最甜的味道。

“那如此看来,小翠是你,陆生是我,那黑风寨的大王便是……”

忽地人群中响起声声惊呼,街上的车马与行人徐徐停住,在这样一副静止的图景里,一个总角幼童指着前方喊道:“有人放火烧竹了!”

孟叙笑眯眯地找来伙计结了账,直接翻到了最后一段:

他指的是一个火戏摊子,几个西域来的异族人燃起了花火,放到空中,发出震耳欲聋的炸裂声,随声绽出飒沓如星的光点。

“好吧,就看这一本,”

这是刚刚由西域传入长安的稀罕东西,在场的围观者无不啧啧称奇,我也一样,即使我的眼睛不好,早被这乱闪的光给晃得花了,却依然好奇地睁大眼睛看。

我大惊:“别,你就看这一本就够了,其他的不适合你。”

孟叙想对我说什么,可火烧竹的声响太大了,我听不清楚。

他顿了顿,朝我眨了眨眼:“但既然是你写的传奇,那一定要拜读的。”

异族人放到第二串时,过客们纷纷被摊子的火戏吸引了来,人越发多了,孟叙怕我被拍花子的给拉走,把我圈在了怀里。

孟叙道:“中书省事务繁忙,没什么时间做别的事。”

我背靠着他,好像靠着一座稳重的小山,说不出的妥帖。

“唉,只可惜你当时没看到。”我又有点惆怅:“你以前每一月新出的好书都会去瞧瞧,怎么这习惯说改就改了呢?”

“莫要盯着看,眼睛会难受的。”

我得意道:“我那天收到了你的信,想回你一封,却怕被皇帝发现,所以把想说的都写成了传奇,借别人的手运出了宫,还小赚了书商一笔。”

孟叙在我耳边大声道。

他听话地止住了笑声,但愉快的表情还停在脸上,专注地看了起来。

这回我终于听清了,用力眨了眨冒着金星的双眼,转头看向他,发现他没有看火烧竹,而是用一种极温柔的眼神看着我。

我恼羞成怒:“不许笑!仔细看内篇!”

万物都朦朦胧胧,只有孟叙的脸是清晰的,他站在我身边,千万盏灯和明灭的光照得他的脸曈曈如日。

他的眼睛笑成了两道新月,指着我酸不拉唧的序文,开口道:“你这笔名起得不错。”

我的心猛地漏了一拍,愣了一瞬后,不自觉地踮起脚尖,想去亲吻他的脸。

我好奇道:“你笑什么?”

被孟叙躲开了,他对我眨眨眼,低声笑道:“眼下人太多了,不合宜。”

孟叙看了眼书名,信手翻开,才看第一眼,就噗呲一声笑了。

我对他做了个鬼脸:“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哦。”

我熟门熟路找到了书肆,又熟门熟路地找到了放传奇笔记的书架子,取下那本青梅记,放在孟叙手里。

说罢,我拉着他兴冲冲地上去给班主送赏钱,只不过眼冒金星的毛病一时半会还没缓过来,看东西仍是雾蒙蒙的,那西域来的班主的脸被我的眼睛自行加了无数层柔光,连褶子都消失了。

安邑坊一如往常,坊口的老槐树长得越发粗壮了,几个年轻的小娘子在树下拜织女,笑声如琉璃瓶子坠地,清清脆脆。

我问他这火烧竹是不是价值不菲,那班主用不太熟练的官话道:这东西不好做,原是打算每个时辰只放一串,可是楼上一位贵客觉得新奇,加了钱,让他多放几回。

孟叙答应了,我们携手向安邑坊走去。

说罢指了指身后的酒楼。

“我问过了宫里的朋友,她们说今夜皇帝会顺着天街一路赏景,我不想凑这个热闹,便先去安邑坊的书肆吧,等到皇帝回了宫,再去东市看看。”

我顺着他指的方向,好奇地往上一瞧,冷不丁瞧见一道熟悉的身影。

我笑着摇摇头:“不是啦,我是说今夜。”

石青锦袍,通天冠,还有一双阴狠无比的狐狸眼。

他道:“远一些?莫非你想去岭南百越?那里蛇虫多,我怕你住不惯。”

我被吓得魂飞魄散,惊叫了一声。

我望了眼皇城的方向,拉过孟叙道:“我不想再见皇帝了,我们躲得远一些吧。”

孟叙扶住两腿发软的我,疑惑道:“怎么了?”

孟哥哥惯爱用言语来表达情感,这一点和李斯焱很不一样,后者内心自卑,患得患失,像条永远伏在地上休憩的头狼一样,不愿意让下属看到自己柔软的肚皮。

我抓进他的袖子,用力地揉了揉眼睛,再次向上看去,这次那雅座上已无半个人影,只剩一盏喝剩的酒水。

“你会是个很好的妻子,”他道:“也是我最珍贵的宝贝。”

愣了片刻,我将警惕的目光扫向人群:看看庆福和侍卫是不是在此处,见人群中丝毫没有我眼熟的身影,这才放下了心来。

“好啊,”他温和地看着我笑了,笑容舒朗,先前的郁气一扫而空。

李斯焱即使微服出宫,也必要带侍卫的,他毕竟是皇帝,怎么会无缘无故,孤零零地出现在一个东市的酒楼里呢?

我心头发酸,用力把眼泪憋了回去,站直身子道:“对不起孟哥哥……我太肆意妄为了,总让你给我收拾残局,你放心,以后我一定要做个好妻子。”

我深吸一口气,对担忧的孟叙道:“没事,只是我看花眼了。”

孟叙任由我埋着,伸手轻轻摸了摸我的头发,柔声道:“这是意外之喜,你不知道天使把这道旨意放到我手中时,我有多开心。”

孟叙点了点头。

心下突然一阵后怕,我把脸埋到孟叙的胸前,嗡嗡道:“幸好我当日没有要他给的官位和赏赐,要不然我真的没办法嫁给你了。”

虽然看到了一个疑似狗皇帝的人,心情微妙地变差了些,但这仍是我一生中记得最美好的一个乞巧。

如果我当日没有让李斯焱给我们赐婚,那孟叙不仅仕途将止步于一个不得志的闲官,甚至他做出这么多牺牲和努力后,依然无法迎娶我。

我一开心话就容易多,一直到月上中天,孟叙送我回家的时候,我还在絮絮叨叨地和他讲宫里的八卦,讲我在掖庭里当小作家的日子,讲小咪逮耗子的效率有多高。

也就是说……

“……我们以后也养只狸奴吧,”我提议道:“最好是那种狸花色的,夏富贵说这种猫最适合镇宅了,方圆一里内寸鼠不生。”

但赐婚不一样,此举相当于皇帝亲手把我嫁给孟叙,孟老太君再不情愿,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下了。

孟叙道:“好啊,若是哪位同僚家的狸奴生了小狸奴,有你要的花色的话,我去问他们讨来。”

李斯焱狠狠敲打过了孟家,所以即使我出宫后想续上婚约,也绝过不去孟老太君那一关。

“要好好教育它,不然它会叼耗子给我们,怕我们饿死,小咪有一次就这么干了,我一睁眼就和死麻雀对了满眼。”

难怪,孟家避我如避蛇蝎,难怪孟叙再未升迁,难怪那时我让李斯焱给我们赐婚,他的表情像是要把我杀了一样。

“它定是很喜欢你,才送你食物的。”

“原来如此……”我喃喃道:“难怪……”

“你说它喜欢我,我倒没感觉到,狸奴总是自由自在谁也不爱的,只有狗会永远爱主人,嗯……养狗也不错,不过它们会吃屎,吃完还来舔你的手。”

“可是皇帝下了令,不允许我出入内廷,这是天大的重压,足以葬送一个主书的前程,铁令当前,我再努力,又有什么用呢?”

“……那还是养狸奴吧。”

他笑了笑,大概是回忆起了那段绝望的日子,笑容有些疲惫。

我们嘀咕了一路,话题甚至已经深入到了以后买院子是买带荷花池的还是带牡丹坡的,孟叙也乐得陪我做梦,一本正经说还是荷花更好,清凉,其实我们两个都穷得很,万万买不起带院子的大宅子。

“每次惊醒过来后,我满心都是痛苦,只能拼了命地当差,往高处爬,或许爬到高一点的地方,他会正眼看我一眼,起码有所顾虑,可是……”

半轮月亮温温柔柔挂在树梢,月光透过树影落在土墙,杂草和孟叙的肩膀上,我和他慢慢走在坊间的小路上,主道上的声与光渐渐离我们远去了,我们好似徐徐走入了一个只有我们两个的小世界。

孟叙边走边低声道:“我这两年常做一个噩梦,梦里你穿上了后妃的翟服,站在皇帝身边不停地哭,我疯了一样地顺着白玉长阶朝你跑过去,却怎么也碰不到你。”

我在巷口张望了片刻,把孟叙拉回了巷子里。

他的手心里全是冷汗。

“拐过这个弯就到家了,你回去吧,不必送我,”我道:“淑淑在门口迎我,我刚刚看到她了。”

我不知该说什么,默默握紧了他的手。

“好。”孟叙点头,替我拉了拉歪掉的领子。

“我没有,”孟叙苦涩地扯了扯嘴角,神情落寞。

“那我们后日再见,”我抱了他一下,仰起脸,眼巴巴地看着他,期待着有什么事会发生。

孟叙算得什么,他在孟家是少年英才,是老太君的眼珠子,可在皇帝面前,他连个虫子都不如,去和天下最尊贵的人争,他有一丁点胜算吗?

先前在街上人多眼杂,不宜亲近,可现在在黑灯瞎火的小巷子里,天然应该做些坏事。

这种事?还能是什么事?皇帝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他想要的东西,会有得不到的吗?

幽暗的小径长满了青苔,我的后背贴在土墙上,孟叙很上道儿地把我整个人拢在怀抱里,微微俯下身,我配合地闭上了眼睛,学着南城戏班那个花旦的样子,让身体松弛下来,享受这个时刻。

正是这一句话,让经历过大风大浪的孟老太君都身形一晃,险些软倒在地。

我刚吃了酥山,嘴里的甜味还没散去,樱桃香混杂着奶味,孟叙会喜欢的。

他道:孟家的大郎君一表人才,前途无量,若是折在这种事上,那便太可惜了。

他的气息越来越近,却迟迟不落在我脸上,我懊恼地想,他不能快一些吗?我隐约听见巷子另一边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定是淑淑听到了动静,出来找我了,若是被淑淑发现了我们在小巷里温存,她又要对我叭叭上女德课了吧……

内侍回宫前,看似无意地留下一句话。

听到脚步声越发近了,我只想趁着她还没过来,赶紧偷上一口,伸手便勾住孟叙的腰肢,踮起足尖——

孟叙知道,新上任的皇帝脾气阴狠霸道,最烦有人忤逆,可是这回他就是执拗地不想交出我的庚帖,僵持了足足半个时辰,最后,孟叙的祖母一狠心敲晕了孙子,把我的庚帖给了出去,顺带宣布:婚事作废。

可还没有等到下一秒,一大片暴烈的阴影兜头笼罩了我,接着是砰地一声,肉身相撞的重击声在我耳边如惊雷般响起。

孟叙性格看似温和,实则和我一样,是个认死理的榆木脑袋,他问那个领头的内侍:凭什么。内侍讶异地看了他一眼道:凭什么?皇帝陛下的命令,你还敢问凭什么?

我的瞳孔一缩,尖叫声划破空寂的夜空。

可后来,宫里派来的力士拦住了孟家的大门,领头的内侍看似客气,实则逼迫地命令孟家把沈缨的庚帖交出来,孟叙猛然发觉,或许这些流言并非凭空捏造,他的缨妹妹不可能有意,但皇帝呢,他会吗?

孟叙被打得懵了,他没练过武,只会一点粗浅的弓马,被袭击之后,下意识地用手肘护住了头脸,拦在我身前,因没有防备,很快就又挨了第二拳。

所以有人告诉孟叙我与李斯焱的桃色传闻时,他只是一笑置之而已,他知道我性情烈极,即使全天下的女子都倾心于皇帝,我也绝不可能有一星半点的心思。

一切发生得太快,快到我们都没看清是什么人盯上了我们,只看到孟叙半边面孔都浮肿了起来,甚是惨烈,我护夫心切,一股血气上涌,顺手抓起一块石头,狠狠招呼向那歹徒的面门。

起先,没有人觉得皇帝和他的起居郎有什么纠缠,满长安的人都知道,沈家的小娘子是因当庭斥骂皇帝而被罚记起居注,皇帝厌恶她,她也憎恨皇帝。

对方晃了晃身子,躲开了,身体移动时,浑身散发出浓烈的酒气,西域来的烈酒。

从孟叙的角度来叙述,这是一个更加惊心动魄的故事。

这醉鬼似是对我没什么兴趣,两下将我的石头夺下,顺手把我拨到一边,摇晃了两步,忽地抓住孟叙的衣领,没头没脑地一顿老拳向他的头脸招呼去,招式与力道无不狠戾。

我咬了咬嘴唇,又回忆起了那个滂沱的雨夜,还有行止疯癫的狗皇帝。

孟叙嘴角淌着血,一面自护,一面反击,高声道:“缨缨你快跑,莫要管我!”

“是,”他平静地承认了:“从两年前,他从我手里把庚帖抢去的时候,我就看出来了。”

我怎么可能撂下他一人离开?当下便扑上去拼命拉住歹徒,像头母狼一样愤怒地吼着:“淑淑!淑淑!快带人出来,有人当街伤人了!”

我太熟悉他了,看他这副不知如何开口的表情,便知道他确实是在和我顾虑同一件事情,小声问道:“……你也看出来了是吗。”

“缨缨?”那人醉熏熏地踉跄了一步,周身突然爆发出强烈的阴狠之气,一脚将孟叙踹倒在地,凶狠道:“废物!你也配这样叫她!”

他笑容慢慢收敛了下去,认真地看了我半晌,似乎是在想此事该如何启齿。

回答他的是我的一击重击。

想到一半,我发现不对,猛然打住道:“你怎么突然想外放了呢?”

魏婉儿送我的簪子嵌入了紧实的血肉,我大口大口喘着气,看见鲜艳的液体染红了我的双手。

我竟真的开始考虑起了去哪儿的问题,关中熟悉,但离长安太近,江南倒是天高路远,却不知风土如何……

下簪的时候我没想过后果,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干他娘的,我沈缨,脾气暴不好惹,宁可自己蹲大牢,也绝不要当寡妇!

他微微一笑道:“我信中对你说起过,近日吏部在张罗调动之事,我想谋个外放,要不是关中,要不就是江南,你看你喜欢哪儿?”

所以一分力都没有留,簪子划破他昂贵的衣料,在他的脊背上划出一道狰狞的血痕,其实我本想刺他后脑勺的,但到底心慈手软,出手时偏了几寸,只刺中了后背。

我听他口风不对,试探道:“你……你想走吗?”

对方的拳头猝然停住了,僵硬地徐徐转过头来,我又捡了一块石头握在手中,高高举起——

孟叙也看出了我不愿多说,叹了口气,温声道:“身子有亏,要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好生调养才是。”

然而,看到那双暴戾的狐狸眼时,我的手剧烈地一抖,石头啪地掉在了地上。

只是含含糊糊道:“我……我其实一开始还算是康健,不过是去年冬日前后害了几场风寒,后来去了宣威殿就好多了。”

“李……李斯焱?”

我自然没敢告诉孟叙我在宫里浇自己冷水,倒掉太医开的补药等等一系列不要命行为。

这一瞬间,我觉得这个世界真他妈离谱极了。

“而且,”他垂下眼道:“他说你在宫里面的时候,约摸是生过几次病,出来后身子状况大不如前。”

作者有话要说:爷最爱的老土梗来了

“你的伤好些了吗?”孟叙询问我:“我问了郎中,他说你不大安分,总是扯到伤口,所以恢复得慢了些。”

高举古早狗血大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