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太行他嫌三师叔养的丹顶鹤吵,命人用绳子在那些鹤的长嘴上绑了个花式蝴蝶结,饿了好几天,差点没把下山归来的三师叔气晕过去,抹着老泪为他的宝贝鹤崽子们搬了个家。这些乌鸦的叫声显然比丹顶鹤的叫声更要命,这一幕若被千里之外的三师叔看见,肯定会跳着脚对李怀信咆哮一句:“人贱自有天收!这就是报应!”
李怀信有些烦躁:“吵死了。”
冯天退到李怀信身边,道:“乌鸦食腐,对尸体散发的腐烂气息异常敏感,乌鸦成群出现本就不是好兆头。况且,这些乌鸦,不是活的。”
冯天一惊,就听鸦声四起,仿佛千百只乌鸦倾巢而出,群飞将至,冯天头皮一麻,喊道:“怀信!”
李怀信被吵得心烦意乱,从怀里抓起一把符纸就扔了出去,冯天见状大叫道:“你省着点儿!”
“哑——”
后者不管不顾,只想让耳根清净,又抓出一把,大手一挥。
此时,寒风四起,草木俱颤,树上依稀几片枯叶飘零飞落,窸窸窣窣。
冯天暗暗咬牙:败家子儿!
冯天两眼一抹黑:“什么玩意儿?!”
最后一把符纸悬于顶,呈圆形气罩状,乌鸦一哄而散,飞至上空盘旋,有数十只被拘于符阵之中,四处乱窜,撞到边沿,则蓦地消散。李怀信冷哼,五指收拢,符阵回缩,只听鸦声凄厉,群灭一片。太行山十年,总归不是白待的。
身后又有一股气流逼近,冯天回身一个横扫,把它打散了,却有一只状似乌鸦的黑雾直冲其面门,他抬手去挡,那鸟状物正巧扑灭了他手里的青灯,仿佛被火化了般,瞬间消散。
冯天承认,这厮并不是只有金玉其表的花瓶,但灭几只黑鸦,就一副老子天下无敌赶紧来夸的德行,实在让人想翻白眼,也不想想自己糟蹋了多少符纸。
这鬼地方除了枯枝败叶和满山遍野的骨头,也就他俩算得上实体了吧?
冯天很想把他那翘上天的尾巴按下来,但还是一言难尽地夸道:“厉害。”
“看不清。”他说,“没有实体。”
然后,就见那祖宗跩得二五八万的,剑指苍穹,打出一式“气吞山河”,打得那团乌鸦逃的逃,散的散,再也聚不起形状。
冯天举着青灯,额头流下一滴冷汗,握紧了手里的长剑防备地问:“看清是什么了吗?”
冯天站着没动,既然他那么爱秀,就让他去表现好了,反正这方圆五里地,也就几个阴灵来捧场。估计这祖宗在太行憋闷久了,早就想出来一展神威,只是选了个不咋地的地方。
“又怎么……”“了”字还没出口,只觉眼前剑光一闪,阴气扑面,好似一团什么东西蓦地散了,电光石火间,冯天还未来得及看清楚,愣愣地回过头,就见李怀信警惕地握着剑柄。
李怀信:“戳着作甚,几只鸟而已,瞧把你的!要不是有我在,你早哭鼻子了。”
李怀信突然开口道:“冯天。”
冯天:“呵呵……”
冯天把杂草往两边拨了拨,方便后面的祖宗下脚。
李怀信翻了个白眼:“点灯,开路。”他还忙着救死扶伤呢,没那闲工夫磨叽。
好在,李怀信满腔热血的劲头还未过,平日的骄矜也没带到乱葬岗里来,否则,他要是突然发作叫冯天去弄顶花轿把他抬进去,冯天恐怕真的控制不住要抽人了。所幸他还没欠扁到这种程度,所以,十年的友谊小船一直没翻。
冯天也懒得理他,重新点亮青灯,往斜坡行进。入了松林,二人纷纷松了口气,因为终于没有没过膝盖的杂草了,起码能看得见路,一脚踩下去,泥土松软,像是受过潮,抬腿便是一个印记。李怀信低头看了眼鞋上的泥,皱了皱眉,却忍着没发作,他扯下裤腿上沾着的几根稻草,指腹却仿佛被针扎一样疼,忍不住“嘶”了一声,引得冯天回头:“怎么了?”
这祖宗要兴风作浪,区区太行道已经施展不开拳脚了,又心心念念要拉他一起下山历练。冯天真是一个头两个大。别的师兄弟下山叫历练,有他李怀信在,只能叫惹是生非。这不,眼下就惹是生非,哦不,是历练到乱葬岗来了。
李怀信道:“凑近点,衣服上好像有东西。”
就这样一个奇男子,却抱着满腔上天入地的壮志雄心,想要仗剑天涯。他觉得自己苦学十年,应学以致用,有所建树。
冯天赶紧提灯上前,就见李怀信裤腿上沾满了苍耳,这是一种浑身长刺披针的瘦果植物,最容易沾在衣服上。冯天刚想乐,嘴角咧到一半,李怀信就从裤腿上扯下一把扔向他的脑袋。
他不作的时候,就是太行山上一只赏心悦目的花瓶。而就算他作,掌教及师叔们也会毫无底线地惯着。凭啥呀?凭他爹是大端王朝的霸主!而太行道受命于天子,为大端王朝占卜天运。简而言之,就是太行道再牛,也是给大端王朝打工的,虽不用天天跑去京都上班,但也是寄人篱下,要看天子脸色的。顺道,也就看起了李怀信这小王八蛋的脸色。他放着金碧辉煌的宫殿不住,非跑到山上来养尊处优,说好听点叫养病,实则是来兴风作浪的。
冯天:“喂,你缺德不缺德。”他抬手一抓,扯得发根都疼。
李怀信在太行山修身养性十年,哎,“修身养性”这四个字不提也罢。若非要提,那他就是修了个骄奢的身,养了个浪荡的性。道心不坚,修什么道!除了学艺还算勤奋外,他就是来太行山当祖宗的,谁都得把他供着,只差一个神龛,就能给他烧香磕头了。就连他要上太行之巅用甘泉水泡澡,掌教师叔都没有半声制止,那甘泉水可是他们每日晨昏定省之时饮用的,就算他李怀信冰肌玉骨,也不能让大家喝一肚子洗澡水吧。好在这厮没有太放飞自我,最后让工匠在后院凿了个天池,从太行之巅分流出一脉甘泉水,供他在自个儿院子里头无尽畅游,真他娘的奢靡!
李怀信皮笑肉不笑:“逮着机会就想幸灾乐祸,欠收拾。”
他想起小时候,第一次见到掌教和师叔带上山的李怀信,长得跟瓷娃娃一样,忒好看,无论模样还是装束,都比所有太行山的弟子漂亮。他一时色令智昏,哦不,一叶障目,就跟这厮称兄道弟了。
谁欠收拾!冯天把头发扯得乱七八糟的,指着李怀信低吼:“幼稚不幼稚!”
自我羞辱的冯天嘴角一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跟他一起搅和,欠的吗?
李怀信一哂,又往对方头上扔了几颗,大剌剌地道:“幼稚啊。”
李怀信嘴角一勾,赞同道:“也是。”
冯天被他这破罐子破摔的无赖劲儿气得抓狂,一摸裤腿,掌心又被扎了一下,干脆扯下来不管三七二十一地砸向对方的脑袋。如此你来我往,左闪右避,两人身手矫健,跟躲暗器似的,穿梭于松林间。
“行了,我走前面吧。”李怀信伸手要去拿灯,被冯天挡了回去。冯天边提着灯径直往前走,边说:“您金贵,我才是那马前卒。”
这一路,他俩看似打打闹闹,其实你追我赶间,脚下生风,也是在飞速前行。可是为什么,好像又绕了回来?李怀信忍不住身形一顿,而冯天总算如愿以偿地将暗器打在了他头上。
冯天不乐意道:“路都看不见,怎么当心?凭直觉啊?这熊孩子究竟跑哪儿去了?”
不过冯天虽慢了半拍,此刻也反应过来不对劲。
李怀信:“让你当心点儿。”
李怀信指了指地面:“脚印。”
李怀信上前一步,拨开杂草,就见一个骷髅头在小坑里碎得四分五裂。
冯天举起青灯,观察前面凌乱的脚印,分明是他俩方才留下来的:“有人布了阵法?”
他低叫道:“什么玩意儿?!”随即使劲一蹬,只听咔嚓一声,他脚踝一松,赶紧拔腿后撤。
这种怨气滔天的地方谁敢进来布阵?李怀信瞥了他一眼:“你怎么不说鬼打墙?!”
冯天脚下忽地一沉,陷入一个方寸大的小坑中,他用力一拔,未拔出来,反倒脚踝一痛,直接卡住了。
冯天礼尚往来地回他一瞥:“哪只鬼敢蒙我的眼?”
周围死一般寂静,稀稀拉拉的几棵树上挂着零星的黄叶,欲落不落。寒风萧瑟,刮过耳郭,好似呜咽。
李怀信嗤笑道:“大言不惭。”
冯天撇撇嘴,继续往前开路,只是转身的一瞬,退去了脸上的玩世不恭,在青灯映照下,神色显得异常肃穆。他握紧剑柄,拨开又一根藤蔓,越是往前,杂草越高,几乎没过膝盖。
冯天没理他,躬身观察起来,距他们五步之遥有一条沟渠,好似将整个松林隔成两段,他们方才走的是前方,那边的泥地上蜿蜒着两人的脚印,如今绕回了原地,他们若再往前行,就是重复打转。
李怀信嗤之以鼻:“你哪次算卦不是大凶之兆,没那个天赋还非要学人占卜,我都被你算死多少次了。”
李怀信问:“能看出来是什么阵法吗?”
冯天神秘兮兮道:“你,跟我。”
冯天咬了咬嘴唇,这是他思考时的习惯动作,他四下张望,绿松一棵挨着一棵,长得尤为密集,如半撑开的伞,遮天蔽月,哪怕是白天,也不见得多亮堂,到了夜晚,透下来的月光更是微乎其微。他来回转了一圈,又围着一棵绿松晃荡,并无异样,也看不出任何阵法布置的痕迹。
李怀信挑眉:“谁大凶?”
冯天蹙眉道:“不应该啊。”
冯天转过身,灯光由下至上照在他脸上,压低嗓音道:“大凶。”
“什么不应该,就是你学艺不精。”
“卦象如何?”
“你帮不上忙就别打岔。”
“之前你说这边天象有异,所以咱俩才中途拐了道,我昨天算了一卦……”
“皮痒了是吧。”
李怀信紧随其后,脚步落在冯天踩过之处:“说不定。”
冯天回以挑衅:“打一架?”
他步子一顿,抽出长剑,将跟前几根带刺的藤蔓砍断,扫向两边。
两人四目相撞,又齐齐不屑地扭过头,互相嫌弃。
冯天点点头,接过他手里的青灯,走到前头引路:“路这么难走,小孩子进来这种地方,应该跑不远吧?”
李怀信嗤之以鼻:“棒槌!”
两人已走得极其谨慎,却还是冷不防一个脚下打滑,冯天身体猛地后仰,被李怀信及时伸手扶住了:“当心。”
冯天反击:“老二!”
秋末之际,草木皆枯,这里常年无人行走,因此脚下无路,枯草遍野,一脚踩上去,草枝脆折,咔嚓作响。地面凹凸不平,又被杂草掩盖,走在上面根本不知下一脚会踩到什么,软的或许是泥土,硬的或许是石块,也或许是别的什么。
“叫谁老二啊?!”
李怀信与冯天踏入这片被鲜血浸染过的土地时,便感觉到了泼天的怨气。
“叫你哪,千年老二!”
十年前,大端王朝与西夏那一战,烽烟迷眼,血漫大地,万千尸骨于长平垒砌成山。触目之处,一片残肢断骸。那一战使大端王朝元气大伤,却也赢得了大端史上最为惨烈的胜利,惨烈到只差一点便令其江山倾覆。这皇皇帝业,是以万千骨血与英魂所铸!他们抛头颅、洒热血,为国捐躯,永世埋骨于长平!
李怀信被噎得脸红脖子粗,“老二”这绰号算是他的逆鳞,一触就奓,也就冯天敢时不时嚷嚷。说来也巧,他在皇家排行第二,拜师也没能抢占先机,这就算了,更重要的是,他无论如何勤学苦练,都打不过那大师兄秦暮!所以,这“老二”的称号可谓实至名归。
深秋露重,子时月阴,他背负剑匣,手执青灯,与冯天并肩而行。
太行年年举办问道论剑大会,都是弟子之间互相切磋,他就从没斗赢过那秦暮,年年稳居第二,真乃奇耻大辱!排名虽未对外公布,但李怀信这厮心高气傲,最要脸面,他觉得自己是天之骄子,聪颖过人,是世间仅此一个、绝无仅有的奇男子,怎能被那个假正经比下去?也不知他打哪儿来的自信,又偏偏在这上头屡屡受挫,对他打击不小。每年那几天,他都会因此暴跳如雷,甚至殃及池鱼,大家跟着没好日子过。
一个多月前,他和冯天途经此地,恰巧听闻有个小女孩误入长平乱葬岗,二人当即决定前往。
后来冯天为了安抚他,绞尽脑汁想了个能让他稳居第一的赛事,便是在私底下搞了个比美大赛并封他为花魁。那会儿李怀信少不更事,受伤的心灵还真的因此得到了安慰。后来的后来,当天真无知的李怀信辗转于尘俗,知道“花魁”一词的出处时,恨不得把冯天给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