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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凤凰涅槃 第六章

那是本硬壳书,书封上有个袍袖翩翩、扎着纶巾的书生,典型的中国画风,边上三个大字《子不语》。

木代把书面朝向他们。

曹严华站得最远,眯着眼睛看:“什么玩意儿?”

一行人之中,神棍最急,嘴巴一抹,向木代追问:“什么故事?”

神棍却哦了一声,像是见着老朋友一样:“子不语啊。”

罗韧脸上是带着笑的,只是那笑容,殊无欢愉之意。

他解释:“这是中国的古典志怪小说。是清代的袁枚写的,书名取自论语‘子不语怪、力、乱、神’。但袁枚这个人生性放达,自己说了‘广采游心骇耳之事,妄言妄听,记而存之’。”

罗韧笑着看木代,说:“小丫头也是坏,专等人家吃上了说。”

罗韧看他:“你看过?”

炎红砂一愣,剥好的鸡蛋掉到地上,滴溜溜滚了老远;神棍被豆浆呛得一迭声咳嗽;一万三费力地咽下口中的包子,直觉是噎着了,面红耳赤地朝曹严华要水喝;只有曹解放乐得不行,扑着翅膀下地去追鸡蛋。

神棍得意:“那当然。不过老早看的,忘得差不多了。这书得……三十多卷吧,很多故事的。”

木代坐在边上,怀里抱了本书,耐心地等到一个个都迟疑着吃上了,才轻声说:“我知道七幅水影讲的是什么故事了。”

这时神棍蓦地反应过来:“这里头记了七根凶简的事?没可能啊,我一点印象都没有。”

炎红砂心里嘀咕着拿了个茶鸡蛋来剥,一万三和曹严华也互递眼神,只有神棍吃得最心无旁骛,嘎吱嘎吱嚼着油条就豆浆,点评:“不好,炸得不脆!”

木代沉默了一下,说:“这本书,第342页,在续卷里,有一个故事,标题叫《唱歌犬》。”

是吗?大家总觉得这么郑重地叫他们过来,然后“边吃边聊”,透着一股子怪异。

曹严华没听明白:“啥玩意儿?”

罗韧笑了一下,说:“有点事,边吃边聊吧。”

“有两个耍杂耍的牵了条狗,在闹市上卖艺。观者如潮,因为……那条狗会唱歌。”

拿下猎豹,曹解放当居一大功,曹严华老早就惦记着把它带来见罗韧,只是医院重地,他不敢太明目张胆。

曹严华倒吸一口凉气。

曹解放的脑袋噌一下就出来了,然后耷拉在拉链口边,一脸“闷死老子了”的表情。

“小师父,这狗是成精了吧?比水影里那个……会识字的狗还生猛啊。”

曹严华拎了个带拉链口的黑色大提包,这个时候才神秘兮兮拉开了个口子:“小罗哥,你看!”

神棍皱着眉头,苦苦思索着自己当年看《子不语》时,到底有没有看到这个故事。

木代把门反锁,上闩。

木代继续讲下去:

这几天,罗韧的伤情基本稳定,已经转到单人病房。炎红砂路上买了早饭,六人份,不同品种,热气腾腾,把病床上的饭桌摊个满满当当。

“因为这表演太火了,被当地的县令遇到。他命人把那狗带回来,对耍把戏的人说是要给太夫人看个乐呵,太夫人高兴的话,会重重有赏的。”

他接起来,聊了几句,然后抬头招呼他们:“叫上神棍,罗韧让我们马上去医院。”

神棍嘴巴张得老大,似乎记起什么了。

狠话还没出口,一万三的手机响了。

“狗带回来之后,县令让人把狗引进衙门,问那个狗说,你是人呢,还是狗呢?”

炎红砂真心觉得:比起曹解放,曹严华和一万三两个人,更适合跟蘑菇长相厮守。

一万三听得入神,倒是曹严华呵呵笑起来:“这不多此一举吗?当然是狗咯。”

一万三欣慰地看着曹严华:“还是曹兄通透。”

木代看了他一眼。

“用词多简练啊,他要是开头写‘很久很久以前’,要六天呢。”

这一眼把曹严华看忐忑了,磕磕巴巴:“难……难道还是人啊?”

曹严华从边上过,虽然还不大清楚前因后果,但约莫听说一些,劝炎红砂:“红砂妹妹,我三三兄还是很厚道的。”

“这狗回答说,我也不知道我是人还是狗。”

炎红砂一肚子气,一巴掌拍吧台上,碟子杯子都抖了三抖。

说到这里,神棍短促地“啊”了一声,他想起来了。

“嗯。故事不都这么开头吗?从前。”

木代停了一下,她有点说不下去,手指一直摩挲着书的立脊。炎红砂隐隐觉得或许不是个让人舒服的故事,但还是止不住好奇:“然后呢?”

炎红砂咬牙切齿:“前?从前?”

神棍见木代有些犹豫,说:“这个故事我想起来了,我来说吧。其间还有些别的事,我就不细说了。总之是,那个县令起了疑心,让差役把那两个耍杂耍的捉来询问,那俩人死不承认,后来动了大刑,他们才吐了实话。

曹严华一头的汗,抱着曹解放往里头走,这边,一万三把做好的咖啡推过去。

“说这狗是用三岁的小孩做成的。先用药把皮烧烂,让皮全部脱落……”

张叔扬长而去。

炎红砂的脸色渐渐白了,再闻到面前茶鸡蛋的酱香气,忽然一阵接一阵地反胃。

“我怕它暴力?它敢哼一声,我明儿就拿它炖蘑菇。”

神棍也很不舒服:“然后用狗毛烧灰,和着一种特殊的药涂在身上,又让那小孩吃一种药,身上的疮伤可以平复,不久之后,全身长毛,也生出尾巴,俨然跟狗长得一样。”

“不是的,”曹严华结结巴巴解释,“我们解放,这个……有点暴力倾向……”

屋子里静得像空的,曹解放用小爪子滚着鸡蛋,略显不安地抬起头,不明白这些人怎么突然间一点声音都没有了。

张叔眼一翻:“我活了大半辈子了,到头来,还要对只鸡客气?”

接下来的内容,神棍也记不大真切,问木代:“书里怎么说的?”

“叔,受累受累,对我们解放客气点,尽量客气点……”

木代把书递过去。

一万三正想说什么,那一头,曹严华已经慌慌张张蹿过来,挡在张叔和曹解放之间。

神棍翻到第342页,照着念,虽然是古文,但倒不影响理解:“此法十不得活一,若成一犬,便可获利终身。不知杀小儿无限,乃成此犬。”

糟了!怎么能轻易去惹曹解放呢。

曹严华咬牙切齿:“这两个王八羔子,后来呢,遭报应了吗?”

两人往门口看过去,听到张叔大声训斥:“想死吗,曹解放?下次再站在大门口,我就把你的毛薅光了信不信?”

神棍往文后看了看:“那两人招供之后,说‘此天也,天也!只求速死’,县令‘乃曳于市,暴其罪而榜死之’,这个榜死,大概就是棰击而死的意思吧,活活用棍子打死了。”

一万三白了她一眼,慢吞吞地拿出咖啡杯,取出拉花针。咖啡机就位,嗡嗡的电器声响起,浓郁的咖啡豆味道弥漫在酒吧,张叔风风火火地穿过厅堂出去,刚推开门,曹解放嗷的一声啼叫。

曹严华还是恨恨:“活活打死也太便宜这两个龟孙子了,该千刀万剐呢。”

他打着呵欠出来,才刚进吧台,炎红砂噌的一下就蹿上来:“更新。”

说着又想起什么:“但是小师父,这个跟我们的水影有什么关系啊。难……难道那条狗……”

躺在温暖的被窝里,一万三忽然觉得,曹严华这个人,真的还挺能坚持的。

他蓦地想到什么,脸色一下子变了。

曹解放今天分外活跃,一万三起床前,就听到好几次嘹亮的“呵……哆……啰”了,其间间杂着曹严华吭哧吭哧的声音,是压腿呢,还是在打套路?

就听罗韧说:“木代做这个梦,不会无缘无故。更何况,这书是在猎豹那里拿到的,如果可以把唱歌犬的内容套用到认字犬身上,那么水影的故事就完整了。

又是一个早上。

“那只狗之所以识字,甚至能认得镇上私塾先生写的字,不是杂耍人教得好,也不是它成了精,而是因为,那根本就是个人。

他叫她:“木代?”

“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总之,那个认字犬逃出来了,甚至,还被私塾先生的女儿收留了。”

这是大厅,没开灯,屏幕骤然暗下,打开的窗户没有关紧,被风吹得咣当咣当响,临窗的茶几上真的摊了本书,挺括的书页哗啦啦地翻响,听得罗韧心生凉意,恍惚间,那掀动书页的冷风,竟像是直直吹进颈间一般,他不觉就打了个冷战。

炎红砂只觉得胳膊上的汗毛一根根奓起,胸口一阵发闷:“那个私塾先生的女儿知道认字犬实际上是……人吗?”

后门掩上,脚步声在楼梯间里显得分外空洞,再然后,吱呀一声,她推开面前的门。

罗韧摇头。

她推开门,摸索着打开墙壁上的开关,雪亮的光刺得屏幕泛白。她顿了顿,看清楚那是一道向上的楼梯。

“我们看到的第五幅水影,是私塾先生的女儿给认字犬喂食,那完全是当家畜来喂养的。我觉得那个姑娘是个好心人,她如果知道那其实是个人又愿意收养,怎么说也会像对待人一样对待它的。”

“嗯,今晚风大,头发都吹乱了。”

一万三冷不丁冒出一句:“而且,从那条认字犬的心理出发,它宁愿瞒着吧。”

只是一墙之隔,院内安静得有些异样,竹株的沙沙声分外清晰,罗韧问她:“风大?”

炎红砂觉得脚底都在冒凉气,低头看到曹解放正在脚边,下意识就抱起来在怀里,暖烘烘的,当个热水袋也好。

场景忽然颠置性地变换——小丫头又“游墙”了。

罗韧继续道:“接着,私塾先生的女儿出嫁了,从水影里,我们看到大红喜轿,也看到那条认字犬,一直痴痴地看着喜轿。”

晚上的古城并不漆黑,出于形象工程的需要,灯笼灯箱各色招牌亮着,经久不熄,高处的檐角,可以看到伸出的黑色竹株的剪影。

曹严华脱口说了句:“它……它不会对那姑娘,生出心思了吧?”

说着她又转开去,让他看周围。

罗韧脸色沉了一下,似乎不想在这个点上多作纠结:“紧接着,我们看到私家小院,竹帘里,男人和女人拥抱,而门外角落的阴影里有一只狗。

再然后,屏幕一亮,她把视频摄像头转向自己,说:“到啦。”

“起先,我们猜测太多,甚至怀疑那个女人是不是不守妇道,跟别的男人私相授受。现在想来,那个男人可能是她的夫君,那只狗才不正常。”

木代走了之后,罗韧再睡不着,垫着枕头坐起来,一直看手机。起初,她大概是把手机搁在兜里,视频一片黑,但能听到木代小跑和上台阶的声音。

那只认字犬,不是看家护院,而是在暗处……窥视。

罗韧终于勉强点头,但还是提了个要求,手机的视频通话要一直开着,全程保持联系。

“再接下来,是那场火灾。”

木代看出他的心思:“你昏迷的时候,我经常晚上来看你,好多次半夜来回,都习惯了。再说了,那宅子,大师兄去肃清过,猎豹走了之后,确实已经空置了。”

炎红砂“啊”地叫出声来。

道理他都懂,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木代刚被绑架过,深更半夜的,放她一个人出去,他说什么都不放心。

她想起来要把叔叔炎九霄送去火葬时,自己做的那个诡异的梦了。

木代想了想,又加了句:“也许是凤凰鸾扣给的提示也说不定啊。”

她梦见焚化炉里出现的是个披头散发的女人,脸色痛苦而扭曲,像是拼命想爬出来。梦里,她冲出监控室,想去找焚化工,看到焚化工的裤子里鼓囊囊的一团,像是有条尾巴。

果不其然,他眉头皱起。

她结结巴巴:“那场……那场火……”

木代埋头在他肩窝,笑了好久,才说:“我梦见猎豹最初囚禁我的那个院子,有些奇怪的地方,想去看看。”

罗韧的脸上掠过一丝不忍:“那场火,应该不是意外。”

罗韧很是受用,说:“可以多来这套,但是没用。”

【附注:《唱歌犬》,出自袁枚《子不语》续卷十,全文如下】

木代笑,被戳穿了倒也不在意,但看到他精神一日比一日好,康复得快,心里总归欢喜,于是低下头吻他,细齿轻轻啮咬他嘴唇。

长沙市中有二人牵一犬,较常犬稍大,前两足趾,较犬趾爪长,后足如熊,有尾而小,耳鼻皆如人,绝不类犬,而遍体则犬毛也。能作人言,唱各种小曲,无不按节。观者如堵,争施钱以求一曲,喧闻四野。

罗韧接着说:“我这么好糊弄?穿这么齐整,去洗手间相亲?”

县令荆公偶遇之,命役引归,托以太夫人欲观,将厚赠之。至则先令犬入内衙,讯之,顾犬曰:“汝人乎,犬乎?”

罗韧也笑,伸手搂住她腰,凑近她耳边,呼吸的和暖气息撩拨得她的耳蜗发痒。

对曰:“我亦不自知为人为犬也。”

木代怕他担心,俯下身子,碰碰他额头:“去趟洗手间。”

曰:“若何与偕?”(和你在一起的是什么人?)

他这回苏醒之后,警觉性好像都比从前高了不少。

对曰:“我亦不自知也。”(我也不知道。)

她还没等走上两步,忽然听到罗韧的声音:“去哪儿?”

因诘以二人平素所习业,曰:“我日则牵出就市,晚归即纳于桶,莫审其所为。一日,因雨未出,彼饲我于船上,得出桶,见二人启箱,箱中有木人数十,眼目手足悉能自动,其船板下卧一老人于内,生死与否,我亦不知。”

木代躺了一会儿,尽量轻轻地起身,穿好靴子,拿上外衣。

荆公拘两人鞫(jū,平声)之,初不承认,玄命烧铁针刺入鬼哭穴,极刑讯之,始言:“此犬乃用三岁孩子做成,先用药烂其身上皮使尽脱,次用狗毛烧灰和药敷之,内服以药,使疮平复,则体生犬毛而尾出,俨然犬也。此法十不得一活,若成一犬,便可获利终身,不知杀小儿无限,乃成此犬。”

郑明山那边的消息是:那幢宅子的主人是北京的一个大老板,目前人在国外,丽江的宅子买下了,每年过来度个三五天假,人家不缺钱,所以大多数时候,宅子就那么空置着——猎豹她们选了一个讨巧的时间,不惊动任何人,鸠占鹊巢。

问木人何用,曰:“拐得儿令自择木人,得跛者、瞎者、断肢者,悉如状以为之,令作丐求钱,以肥其橐。”

一万三指给她看过那间最初囚禁她的院子,像献宝一样:“我和曹胖胖费了多少工夫才找到,解放也出力不小呢。”

即率役籍其船,于船下得老人皮,自背裂开,中实以草。问何用,曰:“此九十以外老人皮也,最不易得。若得而干之,为屑和药弹人身,其人魂即来供役。觅数十年,近甫得之。又以皮湿,未能作屑,乃即败露。此天也,天也!只求速死。”

脑海里,梦中的画面挥之不去,逼真得像是身临其境。

荆公乃曳于市,暴其罪而榜死之。犬亦饿毙。

木代醒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