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小时候沉默寡言,父母生气了对他大吼他不说话,同学们嘲笑他他还是不说话,被人打了他呆呆地顶着头上的大包;
这个人后来蹦迪和国标都还不错,他的主力长项是华尔兹,曾被同班的女生邀请过很多次并以此为荣,还练过散打,游泳可以连续三千米;
这个人后来非常喜欢开会,因为这时候他可以高谈阔论喋喋不休让全部的人都以为他是个热血的创业者,而且他居然还写书;
这个人小时候很笨,溜冰的时候滑到,长跑累死了才勉强及格,自己走路都会摔倒,被父母怀疑是缺钙;
这个人曾经以为他喜欢的人永远不会看上他,他习惯于看人的远影和背影,也习惯于自怨自艾;
这个人后来很擅长卡拉OK,可以用英文唱《加州旅馆》、用日文唱《当爱情忽然降临时》,还会用假声唱刘欢的《这一拜》;
这个人据说后来被很多人喜欢,可惜他自己甚至根本不认识这些漂亮的或者不漂亮的女孩;
这个人小时候很害羞,唱歌的时候总是一个人走在路上,以至于他的父母都以为他不会唱歌;
总之这个人的一生都是为了说明,“三岁看老”的说法是错误的,你想到的就能做到。
很是激励志向。
龙战三千里
现在我在听一首很老的歌,叶倩文的《焚心以火》,听到“我不愿让黄土地埋了我”。是啊,我想就是这样,如果有那一天,我安排她站在公司附近的地铁站,我去石门一路的地铁站。这个城市里面很多人在做这样的事,我不知道他们是否有着咬牙切齿的顽强,但是每个人都是一样,无论投放小卡片的孩子或者坐着发传单的人,“我不愿让黄土地埋了我”。
忽然想起《柳毅传》是在地铁上。我从地下走出来,面对深夜车站里的寂静和空阔。脚步声带着一点点回声,我走向很远处的检票口,漫长的距离感让我想起了那条赤虬。
某位同事说,我们搬了办公室,可以搬一叠杂志在地铁口那个杂志摊点旁边卖,看看能卖多少本。她这么说的时候已经是玩笑,那时候杂志已经做起来了。但是我心里震动了一下,我想到我那个朋友的话,如果我们真的没有做好,她能做的事情我能做么?
君曰:“所杀几何?”
我说我能,我也不是什么注定的牛人,我为什么不能。但是我心里犹豫,我其实知道自己是怎样的人,我还没能洗掉文人气。
曰:“六十万。”
我还有个朋友,对于我决定把《九州幻想》作为公司的第一个业务很是质疑,他说你不行的,你一辈子除了高中不好,名牌大学直接出国Top 10名校名牌导师核心专业,你的杂志卖不好,你能拉下那个面子去跟经销渠道死磨么,你能自己抱着一叠杂志去街头卖么。
“伤稼乎?”
那本杂志叫做《龙虎豹》……
曰:“八百里。”
老头说:“这书是我晚上自己回去爽的!”
“无情郎安在?”
他们大惊。
曰:“食之矣。”
夜深的时候他们过去,看见杂志都没有了,只剩一本,于是欢呼雀跃。大家都觉得应该把这最后一本买下来,纪念他们的成功,但是卖书的老头赫然出手,一把按住杂志,喝道:“这书不卖的!”
这是洞庭君和赤虬,也就是钱塘君的对话,酷到了极点,堪比阿兰·德隆在《独行杀手》(导演Jean-Pierre Melville,1967年)的对白,这时候枪指在杰夫(阿兰·德隆)的鼻尖:
对路边的推销,有时候也是无奈,带着求恳的意味。有时候小行业的推销,确实是不得已,我也承认。记得我的朋友老熊听说我要办《九州幻想》,兴冲冲地过来推荐我去看一部香港电影,据说是几个有志青年办杂志的故事。他们办了一本全新的刊物,推行上市,此时已经穷困潦倒,等在街对面的小食店里吃着馄饨面去看最有代表性的一个销售点,想知道这本杂志的销路。
杰夫:“我从不在枪口下签合同。”
我喜欢地铁,可是我非常痛恨上海地铁上的一种人,就是散发打折机票小卡片的孩子,他们总是对着那些坐着的人抛撒卡片。我总是比较倒霉的一个,因为我上班带着我的笔记本,我坐着的时候习惯把包放在膝盖上,他们就扔在我的包上。我必须承认我对于这东西是有洁癖的,我也许可以不怕灰尘不怕泥不怕油,但是我对于这种小卡片说不出的厌恶,也许是我讨厌他们堵在街头弹着那些卡片发放的方式,你不理他们,他们就阻挡你的路。有几次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差点想拎起他们的领子来,不过又没有办法,都是孩子。
中间人:“是原则么?”
写过一篇关于地铁的文章。
杰夫:“习惯!”
立志
但《柳毅传》的笔致更加精妙,妙处在于,当这条赤虬现出原身,“长千馀尺,电目血舌,朱鳞火鬣,项掣金锁,锁牵玉柱,千雷万霆,激绕其身,霰雪雨雹,一时皆下。乃擘青天而飞去”之后,主人公就完全不知道外面发生的事了。“有顷”,钱塘回返,已经是披紫裳持青玉的君子形象,在这个“有顷”之间,他杀人六十万,伤田八百里,吞吃了那个有负龙女的无情郎。
男孩伸手在咖啡桌的底下摸索,在很靠里的地方,抠下了一块已经干硬的、绿色的口香糖。
而此时柳毅这边香风袭袭融融洽洽,人世公子和牧羊龙女正在华丽的宫殿中重逢。
老人忽然间又变成了那个男孩。
香风,血气。
很多年前有个女孩对他说世界上有个地方是最冷的城市,因为很冷,所以不产糖,那里的咖啡是最苦的,苦得像把所有的炭都烧进去了。他又喝了一口,真的苦得像烧进了炭。他默默地端着咖啡杯,过了很久,眼泪落了下来。
美人,尸骨。
他愣住了。
醇酒苏酪,暴雨伤稼。
他抿了一口咖啡,苦味在舌尖慢慢散溢开来。
有缘人终再相逢,绝情郎一口吞了。
一个下午他到达一座铁灰色天空的城市,疲惫地走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走近一家寂静的咖啡馆,点了一杯最便宜的黑咖啡,坐在彩色玻璃窗下,微光落在他佝偻的背上。
回头再看这篇小时候就已经读熟的故事,看见的是绝静和绝动的强烈冲突——平静的冰面下无数乱流激涌;剑只是在鞘中震动,而你知道杀气在匣中流窜;大幕并未真正掀起,而血色渗透出来,幕后的搏杀已经悄然落定。大幕真的拉起来时,持刀的人静静地站在那里,他的对手已经倒下,或者他自己也已死去。
很多个春天过去了,第十八个春天到来,男孩已经老了。
真是极为高妙的手法,仿佛笔下金戈琴中铁马,是中文写作中“留白”的极致了吧。
他一路给人打零工,有时候能赚一些小钱,多数时候贫困。他走了很多地方,没有看见火云和雪国,当然他原本也不期待。
不该写的无需写,就像有些事情永远解释不清。
他俯视这个镇子,没有了女孩之后,这镇子对他而言越来越陌生。于是他收拾了一个很小的包袱,上了火车。
可惜并不是经常能够看见这样笔法写出来的小说,我印象比较深的一篇是我们还未开办《九州幻想》时,登在《奇幻世界》上的一篇九州小说,名叫《大荒》,署名是莫然,其实是北大的一个师弟。我印象深刻是因为这是一个根本没有故事的故事,根本只是无数的乱流在空中激舞,读者只是旁观者,你无法代入而只能叹息,天地风雷伏尸百万,大自然最纯净的音穴湮没在历史的洪流里,而整个故事,就只是一个人弹了一首曲子,呼应着古老沉默的大自然。
男孩参加了她的葬礼,从此以后只剩他一个人在日落时分坐在高高的烟囱顶上。
我想这就是所谓“想象力”吧,那种面对天地玄黄太古洪荒的畅想,譬如庄子,譬如《山海经》。那应该是一个白衣的人站在一平沧海的孤舟上畅想大海尽头接天的瀑布,或者是一个原始人走在茫茫草原,他登上一个草坡仰头呼吸天地中最纯净的一口空气然后吐出来,指着天空说我再爬更高的草坡,有一日我要爬到神的肩上。
她很普通,过了一阵子就没有人记得她了。
真是漂亮,没法用别的词去概括我对于这种想象力的赞叹。就像是柳毅坐在那里,千里外龙战于野,片刻回还尸横遍野,一个普通人,和一个神的世界。
后来女孩死了,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就是简简单单地死了。
敢这么想的人应该可以做到很多事吧?因为至少在思想上,没有什么会束缚他。
男孩总是听着,微笑着点头。他很爱女孩,喜欢听她说话,可他不相信女孩去过那么远的地方。
想起小时候家里有幅画,是名家之作,可惜后来搬家弄丢了。如今名家已经故去,再不可得。是一卷长画,大片的白宣,只在一角零零落落几片几乎倾覆的荷花荷叶,隔了老远去到画的尽头,行书小字题了画名——《大风》。
“我还黏了一块呢,在一个秘密的地方,我在等它变成翡翠,”女孩说,“那时候我们就会有很多钱了。”
那些风都从大片的白宣中涌出来了。
她说世界的北方满是白雪,她自己就来自那里,那里有个城市,是世界上最冷的地方,安静得像睡美人的宫殿。人们走路慢慢的,因为太冷了,所以一年四季都要喝热咖啡,否则就会被冻成石像。他们把仅有的绿色植物做成口香糖一样的东西,始终慢慢地嚼着。顽皮的孩子就把口香糖到处乱黏,黏的时候要许愿,这样经过很多年,藏在隐秘地方的绿色口香糖就会变成翡翠。
视野
她说世界的南方是一片火烧云变的天空,下面的人们穿着不怕火的石棉衣服,行走在火炭上,他们的头发红而发亮。
在飞机上看完了最新一期的《三联生活周刊》。
男孩给女孩说他听来的、外面的故事,这些故事来自每年春天都来镇上巡演的马戏团。他许诺说自己长大了会赚钱带女孩去外面,坐轮船去,去的地方有很高的楼,他们不必再这样依偎着坐在石砌烟囱顶上;女孩则给男孩说很多奇异的故事,每个故事都关于很远的远方。
说起来我也算做出版的,但基本不读杂志。合作机构的样刊隔三岔五地寄来,我只看封面翻目录,不光如此,连自己编的杂志也是这样,拿到手里先看版权页目录页,再看印刷有没有问题,最后整齐地码在书架上。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无穷无尽。
这是跟文字交道太深的人的弊病,就像厨子多半不会在烹制大餐之后再给自己做几道好菜尝尝,多半只是吃碗鸡蛋面就结束一天的工作。说起来可笑,当初我从美国回中国的原因之一可是“想随心所欲地读中文书”。
男孩和女孩静静地生活在镇子里,男孩扫烟囱,女孩纺羊毛。他们没有钱,工作很辛苦,每天最快乐的时光是落日时分坐在镇子最高的地方讲故事。
《三联生活周刊》是个例外,断断续续地看它一年多了,至今我在报摊上看见,还是会买。蛮佩服它的编辑们,懂那么多东西,还能用那么简约但有趣的语言把它写出来,即便是发生在千里之外的赤道几内亚的事情,也能写得活灵活现。
一个小镇,有石砌的烟囱,有红色的歇山屋顶,都是平房,那里最高的地方就是烟囱。
但我发现一个奇怪的事情,就是读完整本杂志,我很难记住某篇文章,只记得形形色色的名词,知道这个世界很大,在我不知道的地方,很多大事正轰轰烈烈地发生,而那些大事跟我毫无关系。
其中一个故事是这样的。
你为什么要读一本跟自己毫无关系、自己也记不住的杂志呢?我看完这一期走出机场,呼吸恰好零摄氏度的上海空气,看着夜色下的上海城,忽然有点明白了。
这本书一定要等我老了才能写,写这本书的时候我这只失败的朔方已经飞回了家乡。
我想明白这件事的第一时间,觉得有些悲凉。
我会把这些瞬间写出来,每一个瞬间都是一个小故事,做成一本书,名字叫《春天的第十八个瞬间》。
这么说可能显得有些矫情,但我真的觉得悲凉,我忽然意识到我喜欢看这本杂志,就是因为它把海潮般的信息送到我面前,告诉我外面的世界很广大,而我很渺小。在读这本杂志的过程中我反反复复地体会着自己的渺小,羡慕着那些见闻广博的人。
那一刻我忽然就变老了。
可能是阿基米德说的,他说人就像一个圈子,你的面积越大,你的圆周也越长,这样你就有更长的边界面对未知的世界。
第十八个瞬间是最美的,美得叫人潸然泪下。
又有一个学数学的人告诉我说,每一个数学体系都是由公理支撑的岛屿,其外是无限广大的虚数空间,你永远不能穷尽的“无限”概念。什么是虚数空间?我不懂,不懂是个令人敬畏的事。
那是我的糖罐,里面藏着我收集的糖,我收集的每一颗糖都是一个瞬间,是我曾经到过的地方,在那里有我所见的最美的一瞬间。
我对这本杂志怀着敬畏的心理,在未知的世界面前我充满好奇,而又微微战栗。
我自己的书,可我从未成功地写出来过。
这期的要点包括中国的喜剧、莫扎特诞辰250周年、张志新,以及陕西重大的考古发现。真乱,不知道主编怎么会把这些全不相干的内容编辑在一本杂志里的,然后赋予了它类似《TIME》的文化潮流权威性,以及一点雅皮。也许主编觉得这些都是生活里你应该知道的。
《春天的第十八个瞬间》是一本书。
文章中让我记忆比较深刻的是刚刚在央视看过其访谈的相声演员郭德纲。郭德纲说他早先在北京小剧场里面演相声,穷困潦倒到没有钱坐车,于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走八公里的路,走在只有三十厘米宽的马路牙子上。只有真正困顿过的人才会对于某个瞬间某个细节记忆得那么清楚,仿佛被刀刻在脑子里。回忆起来郭德纲说:“残星点点,斜月高悬,眼泪哗哗的。”
春天的第十八个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