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读书网 > 网络小说 > 江南·短篇武侠小说集 > 第64章 长沙绞风(2)

第64章 长沙绞风(2)

苏雪聆有一点对秦重的大惊小怪不满:“不是一样留下把刀带着尸体跑了么?”秦重看着她噘着嘴的样子,叹了口气说:“哪里就这么简单?摩云天的马贼要不是手头够硬,又怎么能让你爹送金送银送了七年?附近的人什么最霸道?小贤王不是?和摩云天比起来还不是干瞪眼?”苏雪聆吃惊的嘴巴都要掉到地下了:“送金送银给马贼?”秦重无奈的笑了笑道:“十六年前这片大漠的摩云天马帮实在是我所知道最狠的马贼,他们有千人上下,人人黑马,善用一柄特别的黑刀,黑云一样来,黑云一样去。上到朝廷,下到百姓,敢去见他们已是英雄好汉,别说冒犯和剿灭了。朝廷制司使岳大人就因为孤身约见摩云天大当家求的他放朝廷去西域的使节西行,官进三品,现在已经是朝中御史了!”苏雪聆摇摇头说:“难道真的还有这么可怕的恶人?”她娇生惯养,还是第一次听说世上有这种怪物。秦重挠了挠头说:“其实也不能一概而论,摩云天虽然是马贼可是也很有……贼风。从来不抢平民,只是和大漠上的各族王爷巨富过不去,比如说……大老爷那样的。”苏雪聆本来就大的眼睛现在快和铜铃一样了:“我爹难道容忍他们这样?”秦重点了点头道:“不仅容忍,你爹还说摩云天大当家是难得的真好汉,每次货物的进出,都抽三成给他们,从来没有心痛过!”“我爹会这样?”苏大小姐眼里,她爹是无论如何不会向恶人低头的。秦重“嘻”了一下,“我是府里的老人了,这我记的清楚着呢。摩云天一柄黑刀纵横十三年,只听说过官差不敢走的路,没听说过摩云天不敢动的货。那时候你还小呢!”苏雪聆不自觉的吐了一下舌头:“那他们现在怎么这么对我们?”秦重摇摇头,叹了一口气说:“谁知道?摩云天不是寻常人所能了解的,一时劫富济贫,一时又为了一些小恩怨杀人如麻。好好过了今天,明天到了小贤王的地方,什么天也不如他的天来的大了!”

收整了一下,发现镖队的人手货物毫发无伤,天色将暗,一行人就直奔太平栈方向去了。那个小男孩说他们家就住在太平栈,苏雪聆自然也就不反对他们和自己一起走,反正太平栈也不远了。只是在黑衣的汉子上马的时候,她瞥见黑马的捆龙钩上,居然也插着一把刀,在刀袋里似乎修长轻捷,一如马贼的那些黑刀。只是锈迹斑斑,似乎很多年都没有用过,简直好象提起来就要断了一样。所以苏雪聆固然惊心,但是也不动声色。她和秦重走在镖队的最后,秦重忽然忧心忡忡的说:“大小姐,恐怕这回麻烦惹得不小了!”苏雪聆一惊,急忙探了探头问:“怎么?”秦重亮出那个马贼的黑刀给苏雪聆看,道:“大小姐有没有听说过‘摩云天’贼帮?”苏雪聆使劲摇了摇头。秦重叹了口气说:“要不是听说摩云天在大漠上已经消失了十年,我死也不敢来这里混饭吃的。谁知道今天又让我遇见了!”

苏雪聆整了整长鬓狠狠的骂到:“见鬼!这里是什么鬼地方?”

这时候,空气中不知道哪里忽然传来一些极微极细的笛声,剩下的十几个马贼居然上马拉上那具尸体就走,走的干脆利落,十几骑黑云滚滚,从一个沙山上冲了下去,很快就消失在远方。只留下沙地上的一点点血迹,和一把黑刀。微风一阵吹过,苏雪聆不由的不寒而栗,这一战虽然胜了,多少有一点难解的地方,而且这是她第一次见到马贼,凶厉彪悍如大漠飞沙一样的马贼!

“可达马忘窟。回语是说‘深绿之城’的意思!”不知什么时候,黑衣汉子骑着他那匹黑马,马鞍上坐着父子俩转到镖队后面来了。苏雪聆剔了剔清丽的眉毛,大眼睛有一点奇怪的瞅了瞅他。他现在看起来倒是不那么猥琐了,也不再打战,一身破破烂烂的黑衣,络腮胡子和头发都似乎很长时间没有梳理过,但是蛮有一点不羁的样子。他自己也颇不好意思的咧嘴傻笑了一下道:“酒醒了,哈哈,醒了。”“这里还称作深绿?他们的绿色和我们汉人一样么?”苏雪聆是讨厌透了这个地方。“原来是很绿的!”汉子的沙哑嗓音仿佛有一些感慨,“这里三百年前是附近最大的绿洲,比现在太平栈的绿洲大几百倍!”苏雪聆和秦重都不由的一惊,太平栈的绿洲是这里现在最大的绿洲,不是它在那里,有水源和食物,恐怕没有人能从这里穿越大漠,而居然还有绿洲比之大上百倍!

其实她不是比别人高出一筹,她自己除了在峨嵋山下杀过一个淫贼,并没有多少杀人的经验,她自己比别人吓的都更厉害,只是吓过了头,不知道怎么表达了而已。况且她自己刚才背后空门大露,本来已是等那个黑衣的汉子一刀破体,能够平安的落地已经是死里逃生的惊诧和喜悦了。她抬眼看了看黑衣的汉子,右手紧握剑柄,稳步走了过去,正要开口询问。忽然发现那个汉子的眼睛里居然是极度的惊恐,似乎某种极为恐惧的东西一瞬间笼罩了他。他本来黝黑的面膛变的煞白,双手战抖着抱住胸前,好象全身被冰封了起来,又象一个羊角风要发作的病人,直楞楞的看着她胸前背后衣服上的血迹。小男孩使劲扯着他的胳膊,也是毫无办法,小脸上几乎要流下泪来。许久,汉子出了一口气,低低的说:“没事,没事……”苏雪聆轻轻叹了口气,她看的出汉子不是在伪装,而且面对手持长剑的她,她不相信有人有胆子拿命去赌。那么汉子也许就真的是普通人,黑衣马贼的话也许只是为了迷惑自己而已。

“刚才的那个土城原来叫做达马克,汉文是‘绿宝石’,这里原来一直有一个来自更西的部族,传说跋涉上千里来这个水草丰美的地方定居,成了这里最大的部族,又建设了这个大城,受到前朝的晋封。东南有坐石山土名叫做‘炮石山’,风从那里由北风折了回来,所以有一年到头的东南风,那个地方也叫‘风回首’。这个部族据说很有能人巧匠,植草放牧,引水耕种,所以风沙一直没能掩盖住这里。后来部族的军力强大了,和回部冲突了起来,双方恶战了三十多年,最后这个部族还是取胜了。回部远迁三百里,部族占据了深绿之城周围数百里方圆。但是因为战时人死的太多,土地疏于耕作,无人放牧植草,风沙就渐渐把这里变成了这个样子,绿宝石也就被放弃,成了现在的‘焚荒城’,那个部族也不知道又流浪到哪里去了,回部重新迁回了太平栈北边,太平栈也就是还没有被吞掉的小绿洲了。”

人落下,苏雪聆轻轻整了一整衣衫,马贼的霸气转眼间消失殆尽,嘶吼了一声:“当家的,你怎的……?”身上七个细小的血孔一起炸开,满身的内力催动血液迷雾一样冲出,溅在苏雪聆背后的白衣上。一抹惊心动魄的嫣红,血有如有生命一样爬动,自己在她背后画着一幅艳艳的图画!满场皆惊。只有苏雪聆自己安安静静的无言。

秦重叹息了一声道:“好好的城后来居然变成了摩云天的一个寨子,那时候比现在还兴旺一点呢!兄弟你这样跑到那里去,要是十年前命都没有了!”汉子呆了半晌,笑笑说:“老哥你是不是老久不来了,那时猴年马月的事子了?”苏雪聆也叹了一声,轻轻柔柔的叹息一下就给风吹散了,她自言自语的说:“现在哪里还象什么深绿之城嘛?”汉子插嘴道:“现在不是这个名字了,现在它叫‘奇而达达加姆’,是说‘不死之海’。”说罢一提马缰,直往前冲去,高声笑道:“小兔仔子,爷俩个到家喽!”在马上抱起孩子举起来,托了几下,放在自己肩膀上,果然,前面的炊烟里,温暖的绿洲太平栈已经在望。苏雪聆也高兴提马跑了起来,欢声笑语里,急切的往不大的小镇奔去,染血的白衣在马背上飞扬掠过众人的头顶,象是一匹自在的轻虹。

苏雪聆一听之下,层层冷汗一瞬间涌出皮肤,她倒并不是为黑衣马贼的声势所吓倒,她还有未用的峨嵋“封卷一剑”足以抵御这灭天绝人般的一招。但是她忽然想到,原来黑衣的汉子居然就是马贼的首领!他的萎缩相自然都是装出来的,他之所以开始没有出手只是因为一直在等这个一举破敌的机会。他就在自己身后,他只要一刀挥出,自己难顾两头,便只有一刀两断!但是事已至此,她无可选择,总不能看着黑刀砍到自己的胸口,她已经来不及退!她人在空中,忽然回身一转,背对着马贼落了下去,片片的剑影银花也消失不见,人如飘絮!她已经感到刺骨的狂风,爆裂凌历的刀劲快要划破自己的衣衫!这时候,她反手出剑,似乎是挥手送别,或许是挽袖留恋,总之极清极静,一点银华从剑尖划向马贼的胸口,竟有缠绵之意!“回风舞柳”之“封卷一剑”——“衰兰送客”!

第二节

转眼百多个回合已经过去,黑衣的马贼内力消耗极大,眼看着刀势慢了下去,手也开始微微抖了起来。她看在眼里,清啸一声,身形白鹤一样冲天而舞,雪剑以苏家绝技“无言破天,一地惊雷”匹练一般飞扬而起,一道令人窒息的剑弧当胸直入。黑衣马贼铁板桥闪身避过以后,黑刀绝地反杀,“五虎断门”的不世绝技“虎落平阳”一匹黑缎似的,刀在空中急吼,炸出一串霹雳般的轻响!可是黑衣的马贼惊奇的看见雪光剑弧自在空中忽的飘散,剑在空中一顿,朵朵银花爆出在头顶,而后点点飘飞,三春柳絮一样,漫天飘零,美的令人心碎的凄艳!苏雪聆对自家老爷子的什么刀法其实练的极其差劲,不过利用其无匹的势头掩人耳目,真正的杀招还是“回风舞柳”的“年年柳色,霸陵伤别”!黑衣马贼在一天飞花里显然不知所措,眼看着苏雪聆自己也一片落叶一样飘下,带着漫天剑光,萧煞的落向自己头上。惊恐之下,马贼猛然大吼一声:“当家的!并肩子上啊!”他的黑刀忽然之间,全然失去刀势,仰首怒喝一声:“长沙绞风!”声如雷霆,黑刀在全力挥舞中仿佛忽然之间消失在空气里,可是一股炽人狂风从他身边的地上冲天暴起,携着卷起的滚滚黄沙,十足的霸气和狂妄,扑向空中的苏雪聆。直欲割肤裂骨!

太平栈,据说在百里长沙中风水是一等一的,不知有过多少商队旅客来到这个小小的绿洲时痛哭流涕,因为他们终于能在浩瀚千里的大漠里死里逃生!回语里它的名字却是叫“梦想之国”。但是,真正因为想看看梦想之国来到这里的人都只有失望,这里没有黄金美女,也没有美酒佳肴,有的只是空气里腥骚的羊肉味道和闹哄哄的人来人往。太平客栈则是这个小绿洲上唯一的一间客栈。汉子的黑马明显比其他的马匹要神骏的多,一席飞烟,第一个冲到了客栈的门口,一偏腿子下了马,把儿子抱下来以后,往他的屁股上踢了一脚,大喝一声:“买酒去,老爹快渴死了!”自顾自先踏进了客栈,也没有人招呼他,他自己踏着一张凳子张牙舞爪的坐在另一张凳子上,看起了夕阳。

只见其他的黑衣马贼居然根本不为这场恶战所动,一个个黑巾遮面,脸固然是看不见,可是身体半分都不移动,简直象给点了穴道一样。而更可气的是破屋里的黑衣汉子居然靠着土墙,缩着脑袋快睡着了一般,和一条死狗似的。她本来怀疑黑衣的汉子是马贼派来踩盘子和调虎离山的,可是现在看来他要是马贼,简直辱没了马贼在大漠里纵横的声誉!

苏雪聆走进客栈的时候几乎快踮起脚尖,她简直没有办法想象这也能叫做客栈,在两扇酱色的门板后,地上满是干了的牛羊血迹,一群各式各样的大汉摆着各式各样的姿势,却不外都在喝酒,似乎也没有什么比刚才的黑衣汉子强的地方,人以群分而已。刚才那个孩子却在掌柜的身边说着什么,他个子不高,掌柜的居然很和蔼的弯下腰来听他说话,面上却有难色。孩子拉着掌柜的衣袖,摇了好半天,掌柜的才无奈的摸摸孩子的小脑袋,狠狠的用眼睛斜了一下黑衣汉子,叫来一个小夥计领了孩子去了。

她本来以为黑衣马贼敢这样挑衅,自然是自恃武功,刀上的造诣恐怕惊人的很。现在看来,还不是她苏雪聆手下败将?她心头一乐,也就有闲心四处留神,看看周围的情形。

一会儿,孩子已经换了衣服,在店里跑来跑去的当起小二来,他人是灵活,但是滚烫的锅碗端着,也不是一般孩子所能忍受的。可是他倒象熟门熟路一样,一点也不埋怨。客人们也似乎很喜欢他,不时给他几个铜钱,使得本来又有些义愤填膺的苏大小姐也没有什么好说的。镖师们安置了下来,把箱子堆在一个屋子里,除了守卫,大家也开始要了酒菜。

不过苏雪聆反倒是有一点奇怪,她现在虽然和黑衣相拼正烈,她却明白自己并没有全力以赴,倒是黑衣马贼刀刀夺命,霸气逼人,分明是不要命的硬拼,全身的破绽也渐渐明显起来,只不过他不要命的运力于刀,刀刀杀手,自己不敢轻举妄动而已。只要再坚持片刻,他体力一衰,自己完全有把握一剑制敌。苏大小姐学功夫可不是闹着玩的,她的内力传自名家,悠长得很,对手要是以为她是女孩子没有长力的话,她可就乐翻了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