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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为君拔刀(1)

辰时,雨丝从窗外飘进来,粘在我的背后。我坐在谦意馆里,和苏无骄喝茶。几乎每天早晨苏无骄都在这里,这是他的习惯,人老了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习惯。

今天是一个例外,我破例在雨天出门,因为我必须见一个很重要的人,做一笔大买卖,赚一票大银子。

“你昨晚怎没问我桂花?”苏无骄喝了一口茶。

通常,下雨的日子里我不工作。这样我才能感觉到我已经不是那个雨天里奔跑的孩子。一个人可以活一百年,可是有人说前十年已经决定了他的一生。

“什么桂花?”

以前曾经有过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不得不在雨天出门,浑身淋得湿透,也没有伞。所以直到今天,每逢雨天,我还是会感到衣服是湿的。

苏无骄笑了一下,笑得很温和。我不想问他的往事,他问我,也只是提醒我不要太好奇。人人都难免有弱点,可是做我们这一行的人最忌讳弱点,所以我们把弱点藏起来。就像刺猬,蜷缩起来的时候就遮住了柔软的肚子。

我不喜欢下雨。有人喜欢下雨,因为那时他们可以享受雨声和湿润,也有人讨厌下雨,说秋阴咽管弦。不过只有下雨的时候能坐在屋子里的人能这么想,雨不会落在他们身上。

楼下传来了喧哗,苏无骄起身去了窗边,我也走了过去。我们这种人通常都很好奇,虽然这种性格往往是致命的。

八月十六,雨还在下。

“老少爷们,走过路过,我父女初来开封,凭一身本事讨个饭钱,多谢捧场嘞!”

二|卖艺人

喊套话的声音稚嫩。透过薄薄的雨幕,那是个面颊黄瘦的女孩,穿着土气的紧身花布衫子,提着一柄柄长三尺的铁锤,两根湿漉漉的麻花辫。

“我刚才做了一个梦,”苏无骄说,“梦见了桂花。”

好事的人打着伞围着女孩和一张钉板,钉板上睡着个面容憔悴的汉子,一身筋肉铁一样结实,胸口隔了一块巴掌厚的石板。

很罕见的,我在他眼睛里看到了惊慌。

“江湖卖艺的往往是一家人,否则这一锤打下去,手劲不对就要那个汉子落下半辈子的病。”苏无骄说。

我拉开了门,夜风悄悄地从门缝里钻进来,烛焰一摇,灭了。苏无骄从桌上忽然抬起了头。

我知道那个汉子是女孩的父亲,因为我看见了女孩的眼神。对我而言,那种为别人担心的眼神已经有些陌生了。

窗外的雨声似乎更密了,也许雨到天明也不会停。苏无骄还在睡,我想到我该走的时候了,明天还有明天的生意。

场子中间搁着的铜盘里面零星几枚铜子,开封这里卖艺的多了,看客们不看到真家伙,不会爽快的掏钱。围观的几个闲客等得不耐烦了,大声的催促,女孩看着她的父亲,汉子在石板下用力的点了点头。

又是往事,人太沉迷于往事,就难免庸人自扰,可是能够逃出庸人这个圈子的人却太少,即使是苏无骄这种老狐狸。

女孩举起了铁锤,那种二十公斤重的大锤实在不适合一个女孩,尤其是她还那么黄瘦。看那分量,一锤落下砸开一块石板是不成问题的,围观的人都在看着。一锤砸开一块石板并不新鲜,可是当这块石板放在自己父亲胸口上的时候,未必有多少人有这个狠心。

我有个缺点,就是喝醉了以后总是想很多遥远的事情。苏无骄和我不同,他喝醉了只是睡觉。苏无骄一年只喝一次酒,就是八月中秋这天,而且他一定会喝醉。

所以胸口碎大石这种江湖把式不一定是看功夫,也许就是看你够不够狠。看客看到你够狠,也许就会多扔一些铜子。

其实不会再有人知道我的过去了,因为最后一个知情的人已经死在那条肮脏的水沟里。

汉子点了点头,运了一口气。

其实我不是良心发现,也不是缅怀什么,只是做了这些事情以后我就觉得自己不再亏欠他什么。这个样我就可以离自己的过去再远一点。

女孩的目光一闪,铁锤砸下。那一瞬或许是错觉,我觉得她眼波美丽,雨蒙蒙的。

我生平最后一次不求回报的做了一笔生意,就是请杀手剿平了太湖的水寨,杀了那个妓女。

大石轰然开裂,汉子一跃而起,运劲胸口,把筋肉绷得铁紧,炫耀那一身好身板,向着周围的看客行礼。女孩一把扔了铁锤,捡起铜盘凑到即将散去的看客前面讨赏钱。

不知道是否因此影响了他拔剑的速度,那天晚上,他在开封城外被人伏击。身披十六处刀伤,死在一个肮脏的水沟里。我听说是太湖的水贼们袭击了他。水贼们雇了一个妓女他们在城外的树林里演出了一场戏,一群人撕扯着一个女人的衣服,一个女人在无助的哭号。我可以想象他当时拔剑的情景,就像许多年以前他在青海的沙漠中纵马仗剑而来,我也可以想象他死在乱刀下那一刻的眼神——可惜我看到他的时候,他那双眼睛已经和死鱼的没什么分别。

刚才大声催促的那些闲人现在仿佛都忙了起来,一个个转身走得飞快,一大群人忽地作鸟兽散。女孩站在四散的人群中跑来跑去,像只在树杈里撞来撞去的麻雀儿。

所以我在他背后冷笑,我知道了这个世界上并非只有我会陷在这个沼泽里。人总是难免一种恶意,凭借别人的一点痛苦来抚慰自己。

铜盘里最终也没多出几个铜子儿,小街上的人流恢复了往来。现在那对父女只是人流中不惹眼的异乡人了,汉子用力捶着胸口,大声咳嗽起来,女孩把盛了铜子儿的铜盘捧着,过去给他捶背。汉子不停的咳,像要把肺也咳出来。沾着雨水的树叶飘落,落在他宽厚的肩上。

最后他走了,我猜他是想杀我的,不过他是想起了以前的我。往事真的是一种负担,尤其是当你发现现在和过去已经不同的时候。你会怀疑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于是你的心就会乱,再强的剑客也不会免于这个劫数。

“这身板儿还练硬功?”苏无骄淡淡的叹了口气,“活不久了。”

他的剑法很好,一剑可以凌空刺落七枚制钱。我垂下眼帘去喝酒,那柄剑的剑锋在我喉咙前颤动。

“这生意做得不划算,看完了你的拿手绝活儿,那些人也就懒得掏钱了。而且演这一场就要拖石块来,一天能演几回,太不易了。”我说。

“不是也有,只是有,”我对他说,“他们有的我没有,所以我没有想过。”

“外乡人,还不熟开封这个地界。”苏无骄点点头。

那时候,他不像是那个称我为“大哥”的人,以前他只对我笑,我没有想到他也会用愤怒的眼睛看我。

我从钱袋里掏了一个银角子,从楼上扔下去。银子的光在雨水里跳了跳,女孩看到了,跑过来仰头看我。我摇着扇子,她鞠躬行礼,弯腰下去捡那枚银角子。于是她捧着的铜盘倾斜了,铜子儿落了一点,她把银角子塞在鞋子里,又急忙去捡那些铜子儿。这么做的时候她弯着腰,短小的后襟遮不住,露出一道雪白柔软的后背。

“你还有良心么?你知道你杀了多少人?你有没有想过,他们也有父母和妻子!他们也……”我记得,他是这么对我咆哮的。

“发了善心?”苏无骄笑。

我有过一个朋友,过去的朋友,因为我想他死的时候已经不肯承认我是他的朋友了。我最后一次见到他,就是在这间酒楼里和他喝酒,后来他的剑锋指着我的喉咙。

“积点德,希望这单生意不要失手。”

和苏无骄年轻的时候一样,我是一个中间人。这里六朝古都,繁华的所在,总有些勾心斗角,总有些爱恨恩怨。有些人想杀人却没有胆量,有些人无法糊口却找不到活干,所以总要有些人做中间人。其实就像商人为货主找到买主,我只是居中赚了点差价。有了我,可以让一些人养家糊口。此外,我也要生活的。

三|刀手

那时候我看见苏无骄眼里有一种神色,我想到若干年前,永远一身黑色长衣的“苏无常”就是这样遥遥看着自己手下的杀手杀人,唇边或者还有一丝冰冷的笑容。这种眼神是我熟悉的,我照镜子的时候,有时会不经意的看见。

我也是个外乡人,新来开封不久,道上知道我的名字的不多。

“所以我找人杀了他,”苏无骄最后说。

开封是个有很多仇恨与怨气的地方,这种地方总有很多我这样的人。

“所以你回绝了?”

苏无骄就像我的老师,他看好我,不知道为什么。每当我问起这件事,他只说我有跟他年轻时一样的眼神。他这么说着的时候,笑眯眯的,眼角的皱纹仿佛花瓣那样细密,和蔼可亲。凭着苏无骄的赏识,我在行内有了些名声,也招惹了几个仇家。好在干我们这行的人都很现实,没有人出钱买命,并不会杀人。

“他来的时候,我已经不敢了,”苏无骄说,“那一年我四十七岁。”

“你需要做一单大生意,让行内的人都知道你的名字,让他们怕你,不敢惹你。”苏无骄说,“你还需要几个靠得住的刀手。”

“太晚了?”

“我知道你手下有个用‘乱披风’剑法的好手,手段很麻利,开封城里的刀手能比上他的人不多,”苏无骄又说,“可我说的却不是他那种人。看刀手,要看他的眼睛,眼神淫邪的、眼神畏缩的、眼神阴毒的,都不是靠得住的刀手。不知哪一天,他们就会出卖你,干我们这行的,往往只会被出卖一次。”

“我曾经等过,”苏无骄说,“等这样一个人。可是他来的时候,已经太晚了。”

我知道苏无骄的意思,中间人被刀手出卖,往往只有死路一条。以前的雇主急于灭口,被你雇杀了亲人的仇家会上门索命,衙门里的捕头也乐得拿你领功。如果那天我的尸体趴在星风酒楼下小街边的臭水沟里,无数人围观,大概只有苏无骄会在高处轻轻的叹气。

苏无骄想了很久。

苏无骄说的那个人叫谭曦若,是我手下唯一的刀手,一手“乱披风”剑法,出手时凌厉如电,要价时高别人一倍。谭曦若有这个本钱嚣张,昆仑剑派那么多年来“乱披风”剑法都是单传给掌门子弟,师父要他借着这剑法立威。谭曦若十五岁就学成了“乱披风”,他用这套剑法杀了掌门师兄。

我不相信,因为我曾经问苏无骄:“如果真的有人出钱,你会怎么样?”

谭曦若喜欢美人、名剑和良马,所以他用钱很快,而他最容易赚钱的办法就是杀人。他喜欢说的话是:“醉卧美人膝,醒掌杀人剑。”谭曦若有双俊美而邪气的眼睛,在青楼里迷的很多红姑娘死去活来,要自己花钱赎身和他一辈子。但我知道没有女人能跟谭曦若一辈子,他醉后喜欢睡在不同女人的膝盖上。

只不过,从来也没有人愿意付这个价钱,这只是一个关于苏无骄的传说。

苏无骄不喜欢谭曦若,说他太嚣张,但我还是很倚重谭曦若,因为他是我唯一的刀手。

苏无骄是一个很温和的人,但是他还曾有一个名字,叫“苏无常”。那个时候,在开封所有的黑道中间人里面,他与众不同,因为他从来不挑生意。据说只要按照他开的价钱付银子,他可以找到最合适的杀手,为你杀任何人,即使是皇帝。

今天我约的就是谭曦若,谭曦若来之前,苏无骄已经走了。

苏无骄今年五十三岁,曾经是这里叱诧风云的人。我叫他苏老,因为我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他已经老了。

谭曦若白衣、小扇、佩剑,一言不发,俊美的眼睛看着我。他是只狡猾的狼,知道我这只狐狸找他是为了什么。

所谓“谦意馆”,只是星风酒楼上的一个隔间。苏老就趴在谦意馆中唯一的小桌上,他已经睡着了。摇曳不定的烛火下,她的头发已经发白。

“一千五百两,杀京城来的户部员外郎,他只会在开封留半天,你要把他永远留在开封。”我说。

很久很久以前,庄公开拓了仓城,后来它被叫做开封,寄喻了封疆扩土的深意。现在庄公已经死了,开封的人们已经忘记了那个寤生的诸侯。

“时间不多,在那里动手?”

春天的时候,开封也会像江南一般会下雨,这片古老的城就淹没在沙沙的雨声中。令我想起沙漠中的古城渐渐被时间剥蚀,若干年后的旅人来到这里,放眼眺望,只有一片苍茫。

“往下看。”

雨还在下,风吹动了屋角的铁马,铁马低吟。

谭曦若往下看去,星风酒楼前一条小街,朱雀大道的一支,春来槐花满枝,秋来丹桂飘香。

一|苏无骄

“就在下面这条街上?”

就像我也不流泪。

“他的官轿从东边的朱雀大道上过来,经过梳香苑,再是星风楼,再往前开封官衙迎接的人就来了,你也就再没有动手的机会。”

也习惯了这个世界的一切之后,你就不会流泪了。

谭曦若点了点头,平静的喝茶目光沿着小街慢慢地走,许久不说话。

但是不必流泪,你懂得了这世界的一切。

“这单我做不下来,我可以杀了他,但我逃不掉,”谭曦若开了口“一个户部员外郎,手下护卫里难保没有三五个真正的好手,而且动手时候在清晨,这里会有很多人,卖字画的、卖蝴蝶风筝的、卖糖人儿的、卖红豆馅儿包子的,他们会挡路。”

失去就对了,你不可能一直拥有。

这是我最欣赏谭曦若的地方,他很敬业。江湖上的人往往仗着一身艺业不凡就目中无人,但是谭曦若不,谭曦若深知他不是在比武,武功在这一行里不算什么不容瑕疵的谨慎、十二分的机敏、绝对的冷静才能让刀手活下去。

悲伤就对了,世界就是那么悲伤的。

“他的护卫里至少有三个人都是叫的出名字的,其中一人叫雷颂,他那口刀叫做‘叱雷斩’。”我说。

你永远都在旁观别人的悲剧,像是一个带着恶意的观众。

“那口刀不好对付,而且姓雷的都跑的不慢。”谭曦若沉吟。

前言

京城里有个长兴镖局,老爷子姓雷,家里人丁兴旺,优秀的子弟给官家当小吏和护卫,不成器的走南闯北的押镖,江湖上也没什么人敢抢劫。雷老爷子好显摆,六十大寿的时候还当着宾客们的面,踩着一口圆缸的边沿,在自己水池里玩了半柱香功夫,从此朝野都知道雷家有真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