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大帅:!!!
不过输人不输阵,眼看肖长庆都敢伸手揉猫,郝大帅觉得自己不能丢人,也颤巍巍地伸出手,谁知刚到胖猫面前,就见它耳朵抖擞,背部炸毛开始哈他!
他吓得赶紧缩回来,肖长庆目光复杂地看了他一眼,有点开始怀疑资料上说的“此人天不怕地不怕全靠犯浑”的评价来,郝大帅丢了个人还想挽尊,打着哈哈道:“我手劲儿大,怕吓着猫,怕吓着猫,哈,哈哈,哈哈哈。”
郝大帅被胖猫吓了一回,都不太敢主动看它,偏偏胖猫好像知道这一点,愈发喜欢靠近郝大帅,当然不是撒娇,就是想看郝大帅被它吓到时的怂样。
“它才不会怕呢。”玲珑慢条斯理地顺着猫毛。“它可是死人棺材头长大的猫,别说你是个大活人,你就是具骷髅,它也不会怕你。”
就是看着令人发虚。
郝大帅听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什、什么?”
玲珑掐着胖猫耳朵,胖猫委委屈屈不敢乱动,尾巴还摇来摇去,狗腿得很。“听不听得懂我不知道,反正挺聪明的。”
“哎呀,我忘记告诉你了呀。”玲珑笑眯眯道,“郑主编没跟你说过吗?我之前是开棺材铺的,如果你有需求,看在我俩熟人的份上,可以给你打九折。”
他问玲珑:“这猫看起来很是机灵,平时听得懂人话么?”
说完还俏皮地眨了下眼睛。
一般人都不喜欢黑猫,觉得不吉利,这只黑猫全身上下乌漆抹黑,一双眼睛又格外的绿,哪怕肖长庆不信这些,都觉得这只猫怪怪的。
郝大帅宰了郑良俊的心都有了!
还有那只猫……虽然刚才肖长庆揉了两把,但这猫,总觉得太机灵了,尤其是那双绿油油的眼睛,愣是给人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他现在严重怀疑郑良俊两口子根本不是想给他献美少年,而是给他送煞星来折磨他让他短命的!亏他还因为恶心郑良俊不想再见他,就这么放过那家伙,真是太便宜他了!
郝大帅被压制的死死的,这是为何?这少年是何来历?
不行,收拾不了小祖宗,他还收拾不了郑良俊吗?!
可这位让郝大帅很忌惮与畏惧的少年,却明显是精通茶道的,肖长庆微微垂眼,掩住眸中精光,只当自己什么都没看到,愈发怀疑起这两人的关系来。
第762章 第六十五片龙鳞(六)
玲珑从二楼走下来,胖猫亦步亦趋跟着,然后同郝大帅、肖长庆两人坐在客厅品茶。说实在的,郝大帅喝茶,那是饮牛饮马,再好的茶到他嘴里也咂不出什么滋味儿,平时他都是举起茶壶对嘴吹,可是人家肖长庆不是啊!人就是没出国前,那家里也是讲究的、有条件的,所以看着肖长庆品茶,郝大帅也东施效颦,笨手笨脚的模样,明眼人一看就知他完全不同此道。
“哎呀,你这么笑,是你也想要吗?”玲珑转头问嘴角笑意掩都掩不住的肖长庆。
……肖长庆自己都觉得这个猜测扯淡极了。
肖长庆风度极好道:“等我六十岁了再跟你预定一副,到时候记得给我打个折。”
难道是因为郝大帅自己长得丑,所以不敢直视漂亮的人?
玲珑朝他比了个没问题的手势,随即嫌弃起郝大帅来:“你看看人家,再看看你,难不成你死了还不要棺材了?咱俩什么交情,你照顾我一下生意我都不成?”
但不管怎么看,那就是个长得格外漂亮,有一双极其干净的眼睛的少年吧?
郝大帅愁眉苦脸,这哪有大活人给自己订棺材的,又不是七老八十眼看要嗝屁,谁跟肖长庆一样脑子不正常啊?一般人听到这种话都会生气好不好,也太不吉利了!所以说这国外就是好,还能提升人的涵养,想当初他郝大壮要是也生在肖家这样的人家,说不得现在也是风度翩翩的公子哥儿呢,哪里还用这么风里来雨里去的。
说是礼遇有加都是美化后的词,郝大帅对那个少年,简直比犯了错的熊孩子见了拿着木棍的爹都害怕……
玲珑嘴上怀念自己的棺材铺,其实一点也不想回去,以前有外公在,吃吃喝喝都有人张罗,他只要每天呆在铺子里玩就好了,无聊了就出去走一走,还能跟着外公上门给人看风水吃酒席。
他从前虽然没见过郝大壮,但看过他的资料,对他的基本信息是很了解的,今天也一起走了很多路,只看郝大壮谈吐,可见此人相当自我,且蛮横粗鲁,怎么看,都不像是个会对算命先生礼遇有加的人。
可现在外公没了,就剩他一人,他这人的性格吧……跟外公不一样,外公面对傻逼仍然能微笑,他面对傻逼只想一拳揍飞,再加上他对这一行没什么兴趣,除非是人家找上门千求万求,否则玲珑基本不会点头。
肖长庆还真就奇了!
老陈头为人厚道,乡里乡亲的,有时候小孩儿丢了魂啊,家里老人走丢了啊这样的小事来找他,他都分文不收,很热心肠,玲珑就不一样了,他看心情,有时候心情不好,你就是死棺材铺门口他也懒得看你一眼。街坊邻居们也慢慢了解到以前那样占便宜的日子是没了,除非真正有事,否则不敢上门。
郝大帅憋屈道:“少帅先坐,上茶的呢!怎么一点眼力见儿都没有!”
至于那些个远道而来的,玲珑就更不客气了,有的他象征性地收一个大洋,有的他张口就要人家全部身家,狠得很。
玲珑说完,对上郝大帅就又变脸了:“喂喂,你站在那儿不动干什么,人家肖先生不是客人吗?有你这样的待客之道吗?”
他那便宜亲爸把他接到惠城还真是做了件大好事,郝大帅有钱有势,在大帅府,别提过得有多自在!简直就是如鱼得水,每天吃香的喝辣的,衣食住行样样有人伺候,钱也不愁花,无聊的时候还能跟后院那群姨太太一起打打马吊,她们手气臭得很,偏偏又很喜欢跟玲珑一起玩——人家漂漂亮亮的小少年,嘴甜又爱笑,一口一个姐姐的叫得别提多甜,就是输钱给他也甘愿。
郝大帅俨然成了个隐形人,但他在心中疯狂啪啪鼓掌,恨不得现在就把小煞星打包让肖长庆带走!让他最不欢迎的这俩人抱团滚蛋!
更别提玲珑每每赢得多了还会故意放水,出去玩回来也会给她们带些礼物,反正整个大帅府的女人都被他哄得服服帖帖,那他当亲儿子看。
玲珑眼睛一亮:“好啊!就这么说定了!”
郝大帅就没有这样的待遇了,从前他好歹也是万花丛中一点绿,十几个姨太太是天天争风吃醋,现在?
肖长庆轻笑:“挺好吃的,我在国外那几年吃不惯,心里总是想着东北的饭。以后要是有机会你来东北肖家做客,我一定做东请你。”
呵。
郝大帅差点儿哭了,这位祖宗难不成是看上肖少帅,想跟肖少帅走了?走走走快走吧!走得越远越好!东北好吃的可多了,就别留在惠城了!小庙容不下您这位大菩萨!
女人都是大猪蹄子,从前说什么大帅才是她们一生所爱,转眼就被小白脸勾走了魂儿,最可气的是郝大帅还不敢说什么,幸好玲珑才十五,估计毛都没长齐,一天天的虽然混在脂粉堆里,但从来不逾矩,否则郝大帅真觉得自己这头上的绿色帽子是一顶接着一顶,压得他喘不过气。
吃吃吃,就知道吃!
肖长庆在一旁将这两人的互动看在眼里,愈发察觉奇怪,他着实想不透能让郝大帅对这少年如此礼遇,礼遇到简直可以用畏惧来形容的理由,无论怎么看,除了格外精致漂亮之外,他都看不出玲珑有什么特别之处,难道是因为那种神秘的气质?
“东北……”玲珑一手托住下巴思考几秒,“听说有很多特色美食,好吃吗?”
可外表是最能欺骗人的,郝大帅如果不是踢到铁板吃了亏,也不至于表现出这种模样。
这小少年……瞧着顶多也就十五六岁,还算命?肖长庆受过高等教育,不信这些,子不语怪力乱神,不过他并没有表示出鄙夷或是不屑,而是温和地笑了:“我姓肖,叫肖长庆,从东北来的。”
还是说……这少年是个相当厉害的算命大师?
“嗨。”玲珑冲肖长庆摆摆手,“我只个算命看风水的,郝大帅是个善心人,看我无依无靠无家可归才收留了我,你呢?你又是谁?”
肖长庆不信这个,觉得这个理由相当扯淡。
“郝大帅,这位是……”
他今次来惠城的目的就是劝服郝大壮与他们联盟,国内军阀如何纷争地盘,都得把东瀛人打走了再说,这是他们的国家,容不得别人猖獗。来之前,肖长庆便知道这会是一次艰巨的人物,他的父亲担忧郝大壮到时候恼羞成怒,但肖长庆坚持轻装简从,向郝大壮展示了绝对的诚意,郝大壮最想在惠城当土皇帝,除非他是疯了,否则肖长庆相信自己能够全身而退。
还得是个眼睛不好的绝世美人,否则凭啥看上郝大壮?
“……今天下午你要出门吗?”
肖长庆见了玲珑,很是讶异,因为据他了解,郝大壮并没有儿女,而且……想要生出这么漂亮的少年,郝大壮的妻子得是个什么样的绝世美人?
玲珑突然问了这么一句。
好在黑猫不懂自己被主人彻底遗忘,就算它懂,估摸着也不敢生气,而是老老实实趴在玲珑脚边舔爪洗脸。
肖长庆点头:“是的,我在惠城还有位朋友,想要一一拜会。”
玲珑一脚把它踢开些,猫是他今天抱回来的,之前……他完全忘了自己还有只猫了。
“我看你印堂发暗,赤睛过目,眉生逆毛,是恶死之相,所以劝你今天不要出门,最好也不要再见你那位朋友。”
胖猫见了玲珑,立刻喵嗷喵嗷叫了几声,飞快离开肖长庆温暖的手,肉滚滚的身体宛如一道肥胖闪电,窜上楼梯,开始围绕玲珑转圈撒娇。
郝大帅听得一愣一愣的,他先前对玲珑有想法时被他算过一次,也说他是个短命鬼,可他现在不是活的好好的?因此郝大帅并不相信玲珑真的能掐指算命,只当他是胡说八道吓人的罢了。
太不吉利了!
跟他算命的本事比起来,还是拳头更吓人一点。
也太吓人了!
肖长庆就更不信了,但人家这样提醒他也是为他好,于是他风度极好的笑了:“好的,我会多多注意,谢谢你的关心。”
他赶紧露出讨好的微笑:“这猫是你养的吗?”
说白了就是当玲珑在开玩笑呗,被刚认识的人说恶死也不生气,修养算是极好了,想想当初郝大帅是多么愤怒啊!
“就是那个小……啊不!”惊觉这句什么人啊声音更嫩,不像是成年男子,郝大帅猛地睁开眼,就看见玲珑站在二楼走廊,双手撑在栏杆上,好整以暇地往下看。
玲珑顺势白了郝大帅一眼,又对肖长庆说:“既然你不相信,就随你便好了,不过那副棺材嘛……我寻思着用不着等你六十岁,现在就可以派人去取了,到时候正好给你用上送回东北去。”
“什么人啊。”
随即嘻嘻笑:“放心,我家的棺材用料实诚做工精良,包准你躺的舒心躺的愉快,就算到了地底也不会觉得挤呀!”
“猫、猫?就只是猫?!”郝大帅闭上眼睛不敢看,“没、没有人吗?!”
肖长庆:……
肖长庆略微无语地看着蹦了老高的郝大帅,弯腰摸了摸那团黑色肉球的脑袋瓜子:“是只猫。”
郝大帅觉得,得亏说话的这人,长得好气质佳,不然换个丑比来说试试?立刻掏枪都是慢的!没看肖长庆带来的副官脸色都变了吗?
正在他松了口气的同时,突然感觉有什么毛茸茸软绵绵的东西围绕自己的裤脚转圈,郝大帅一低头,对上一团黑色肉球,还有一双诡异的泛着绿光的竖瞳,他心里正想着玲珑,本来已经很害怕了,再见到这恐怖的一幕,顿时也忘了肖长庆在,嗷的一声惨叫出来——
随后玲珑踹了郝大帅一脚:“你还在这傻笑?肖少帅死在惠城,就算不是你所为,你也该想想怎么平息肖大帅的怒火,你这土皇帝还想不想当了?”
“没没没没什么。”郝大帅正想松口气,小煞星不在也挺好,要是在,他都不知道该怎么介绍。
郝大帅正偷笑,突被一语道破,顿时面露惊恐:“对,肖少帅,你还是待在大帅府吧,你那位朋友姓甚名谁?你跟我说,我叫人把他请过来!”
肖长庆明显被他这样惊着了,想不出是什么事能让郝大帅露出如此惊恐的表情。他微微挑眉:“郝大帅怎么了?”
肖长庆愈发笑起来:“这倒是不必,我在来之前也考虑过这件事,带来的人都是我父亲亲自选拔训练出来的,而且我自己也有些底子,惠城好歹是郝大帅的地盘,难不成真有人敢不长眼想来刺杀我?我那位朋友性格孤傲,最是厌恶与权贵来往,还是我亲自上门吧,礼物我都已经备好了。”
想到这里,郝大帅差点原地一蹦三尺高!
玲珑从果盘里捞出一颗橘子在那剥,剥好了之后细细去除上面的丝,然后一口全部塞进嘴里,腮帮子鼓囊囊的分外可爱,他就用那种凉凉的眼神看着肖长庆,真是人想作死阎王爷都拦不住。
那位不好伺候的爷爷呢!
肖长庆就这么出门了,带着他的副官和卫兵,郝大帅坐在沙发上忧心忡忡,他越想越觉得玲珑说得对,不管这算出来的是真是假,而是国内势力互相想要吞并,有人一心为国想要结盟对抗东瀛人,自然也有人与东瀛人勾结想要瓜分这块大饼暗中动手脚,世人皆知肖少帅轻装简从前来惠城是为了说服他郝大壮,那万一……肖少帅真的在惠城出事了呢?
等到看完了,回大帅府了,郝大帅才惊觉今日像是少了什么……
听说肖大帅就这么一个儿子,郝大壮猛地打了个哆嗦,他设身处地想了一下,他要是有个独子在别人地盘上出事了,他都能恨的屠城!
肖长庆在郝大帅的陪同下于军中逛了两圈,他神色淡然,看不出什么来,郝大帅几次三番想从他的表情猜测他在想什么都失败了,心里嘀咕这些读过书的人是不是花花肠子都特别多,怎么一点情绪都不外露。
不行不行,肖少帅的安全一定得有保证!惠城看似风平浪静,但谁也不知道里头有没有别人家的钉子,万一真有人想刺杀肖少帅……郝大帅狠狠打了个寒颤,“来人啊!”
郝大帅手下的兵……怎么说呢,他到底是草莽出身,不像肖家乃是前朝武将世家,又有肖长庆这样出国学习过的人才,郝大帅的兵,比较散漫,匪气比较重,这也是为什么当初郝大帅副官被个卖豆花瘸子撞了,直接掏枪的缘故,都是这样杀人如麻的匪徒,聚集在一起了,说好听叫军队,说难听点,就是个土匪窝。
玲珑冷眼看他在那耍威风,分明就是个一肚子稻草的蠢货,自以为派多点人去保护肖长庆就能万无一失,绝了。
他最怵这种读书人,就打着哈哈问肖长庆要不要去军队里走一走,肖长庆欣然同意。
他又啃了一颗桃,这才擦擦手起身,也准备出门。郝大帅眼角余光瞥见他:“小祖宗,你去哪儿啊?”
偏偏肖长庆是个耐心十足的人,他能花许多时间来说一件事,郝大帅只觉得这人太可怕了,就像他爹还活着时那样,见天叮嘱他不可以这个不可以那个,明明是笑眯眯的,愣是给人一种起鸡皮疙瘩的感觉。
“关你什么事?”
因此他态度极好,郝大帅知道自己玩不过这些心眼多的人,他如临大敌,不管肖长庆说什么他都说我再想想,以不变应万变。
郝大帅立马怂了。
肖长庆之所以阻止父亲亲自来就是因为这个,他爹肖大帅也是个暴躁人,他真怕肖大帅见了郝大壮,那是一言不合就要拔枪,如果可以的话,肖长庆还是希望能够和平解决携手联盟,若是见了血,在与其他军阀的结盟上也会多出不必要的麻烦来。
且说肖长庆让副官拿上他特意从东北带来的人参貂皮等物,又在惠城一家著名糕点房买了糕点,这才去往跟朋友约好相会的和平饭店。
肖长庆在来之前就做好了心理准备,郝大壮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早有耳闻,此人出身草莽,曾是以杀猪为生的屠户,靠着拳头大立足,慢慢才有了今天的势力。与此同时,此人眼光短浅,只知一时之乐,看不到内忧外患,对付这样的人,必定不能直接跟他讲道理,因为他那容量有限的大脑根本装不下,也听不懂。
包厢是肖长庆定的,他早早派人给了朋友消息,说是下午三点在此处碰面。
反正郝大帅是搞不懂肖长庆这样的人的,在他看来,肖长庆跟平安报社那个姓胡的老家伙一样,都属于有福不享非要折腾的人。
他进去的时候,朋友已经到了。跟在郝大帅面前礼貌疏离的微笑不同,这回肖长庆笑得真诚又热烈,他直接过去给了对方一个拥抱:“文星,好久不见!”
郝大帅没出过国,在他心里,能出去留洋的都是厉害人,国外就是仙境,能把穷小子变成炙手可热的新秀,没看那郑良俊吗?出国前算个屁!回来之后,自己开报社,还娶了巩家的大小姐,顺利跻身上层社会,谁看了不尊敬地喊一声郑主编?
对方也拍了拍他的背。
他真怕肖长庆张嘴就来,到时候不管是拒绝还是答应,都不成。拒绝了,他怕肖家对他不满,答应了,他又不想改变现在的生活环境……说实话,他就是个没啥家国情怀的人,也搞不懂肖长庆为何要回国,听说国外遍地是美女跟黄金,留在那儿多好,回来做什么?硝烟漫天乌烟瘴气一团糟,有在国外舒服?
虽然他们不信算命之说,但副官与卫兵还是谨慎地守在包厢里,直到肖长庆让他们出去还有些担忧。
两人见了面,说了好一会儿话,郝大帅见肖长庆始终没有提结盟一事,心底才稍稍松了口气。
待到只剩下两人,肖长庆才带了些急切道:“咱们一同归国,你不是说会来东北投奔我吗?我等了许久你都不来,我只好亲自来见你了!如今国难当头,正需要你我这样的有志之士,我知晓你不愿与权贵打交道,但于此危急存亡之际,我真的迫切需要你的帮助!”
肖长庆说话做事都非常到位,令人如沐春风,没有让郝大帅感到丝毫不适,也毫无侵略性。
庞文星握住了茶杯,里头的茶水还滚烫,他像是掩饰什么快速喝了一口,被烫的唇舌生疼,仔细看他眼睛里,似乎有一种决绝的东西。只是肖长庆太久未见故人,激动与快乐的情绪已经掩过他的警觉与戒备——他们在国外曾经共同经历过生死,为了回国更是与人斗智斗勇,怀揣满腔抱负,乃是过命的交情。
转念一想,人家确实留过洋,读过的书可能比自己吃的大米粒都多,郝大帅不想在人前露怯,他就是靠的拳头打下的惠城,是个没啥文化的大老粗,这一点他很有自知之明的。
过了半晌,庞文星才道:“我这几年,家里也有变故,以前答应你的事,可能很难做到了。”
他是第一次见肖长庆,显然这位少帅超出了他对军阀的想象,郝大帅见过肖大帅,那是高壮魁梧力大无穷,看起来凶神恶煞,怎么也想不出那样的肖大帅,是怎么生出这么一个风度翩翩文质彬彬,看起来跟个读书人一样的少帅的。
“怎么了?”肖长庆察觉不对,“是伯母的病还没好?还是又有别的什么难题?你尽可以跟我说,我将竭尽所能帮助于你。”
肖长庆要来,他也没办法,总不能把人赶走,而且人家也没说是来谈合作的,而是说来探望一下他,郝大帅心说有什么好探望的,你们家别打我主意我就谢天谢地了,可惜嘴上虚伪得很,还是得说辛苦辛苦。
“……真好。”
否则郝大帅这么暴躁的人怎么可能连个屁都不敢放,拒绝都那么委婉。他就是怕自己惹恼了肖家,到时候人家不跟他讲道理,而是直接上来干,那他还不是没了?
突然,庞文星这样没头没尾地说,肖长庆愣了一下,庞文星笑起来,这样的他颇有当年在国外留学时,两人不打不相识的样子了,见到这熟悉的笑容,肖长庆也咧开嘴角,庞文星像是在感慨什么:“你一点都没变,长庆,真好。”
肖大帅长子肖长庆,人称少帅,是位军事奇才,本来东北肖家只能算是中等势力,这位肖少帅留洋回来后,得了他的帮助,肖大帅简直如虎添翼,军队无往不利,很快就占据了东北,又以极其强悍的兵力成为了军阀中最坚不可摧、也最强大的一个。
肖长庆再一次觉得庞文星怪怪的,他其实有很多话想同庞文星说,可不知为何,话到嘴边却都咽了下去,两人只互相询问了近况,随后便陷入一阵尴尬的焦灼之中,似乎找不到话题了。数年未见的好友,应当是这样的相处么?
他好不容易打到今天这个地位,能在惠城说一不二,他没那么大的野心,也不爱国!
肖长庆提议出去走一走,惠城他还没有全部逛过,听说惠城园林极美,他想与好友共赏,可庞文星却摇头,道:“还是这样说说话吧。”
可是人家肖大帅这回让自己长子亲自来惠城,美曰其名是拜访,其实就是想拉他郝大壮入伙,别以为他不懂!
……他好像是在拖延时间。
郝大帅最近几天确实很烦,因为他一直一直婉拒的东北那边的肖家好像听不懂人话,难道非要他说“我不管东瀛人侵不侵略只想在惠城当我的土皇帝国家大事跟我无关”,他们才能明白,他根本不想掺和到跟东瀛人的战争里去吗?
肖长庆掩饰般端起茶杯,左右巡视一圈,没有发现问题,他又不着痕迹地往窗外看去,郝大帅的卫队正在附近巡逻,按理说是相当安全的,他不愿意去怀疑自己的好友,可出发前玲珑那张笑意盈盈又深不可测的面容,再一次浮现在他心中。
别说郑良俊,郝大帅也花了好些天才让自己不那么反胃,他现在对男人彻底失去了兴趣,只要一想到郑良俊那副白花花又缺乏锻炼的身体,他就忍不住想吐……连带着整个人都清心寡欲起来,后院的姨太太们翘首期盼也盼不到大帅垂帘,都纷纷疑心大帅是不是在外头又有人了。
无论如何,谨慎小心是没有错的。
那天的事,郑良俊是绝不想再重复一次了,他怕郝大帅食髓知味,听说从前郝大帅弄那些个少年,都是不弄死不罢休,自己被搞了一次却还活着,会不会勾起郝大帅的征服欲?如果是这样……郑良俊打了个哆嗦,他是万万不敢凑到郝大帅跟前的,生怕对方想起自己,又要来一遍。
肖长庆站起身:“文星,今日便先到这里吧,有什么事,咱们改日再说。”
他对郝大帅有阴影……
庞文星却一把抓住了他的手:“不,长庆,再等等。”
回去路上他就在想,要怎么搞平安报社跟姓胡的那个老东西呢?难道真的要去找郝大帅?
“文星,今日就到这里。”肖长庆再次重复自己的话,庞文星与他对视,他的眼睛是那样沉稳而深邃,似乎看透了什么,却不想戳破。
两人又就明天的排版选稿一阵商量,郑良俊却是彻彻底底要气死了,他根本没脸再回郑氏报社,只能回郑公馆。
庞文星喉头滚动两下,摇头:“不,再等等,一个小时……不,半个小时就够了。”
“他找茬儿还少了?大不了把我关起来呗,我被关了,这不还有你顶着嘛!”胡主编无所谓,他又不是第一次因为言辞激烈揭露真相被恼羞成怒的郝大帅教训,早就习惯了,反正只要生命不息,唤醒不止。
肖长庆愈发觉得他古怪,挣脱开庞文星的手就要走,可庞文星却死死抓住他,不停地重复再等等再等等……
副主编有点担忧:“这……郝大帅脾气不好,会不会来找我们的茬儿?”
就在这时,包厢门叫人一脚踹开,来人声音清脆暗含嘲讽:“等什么等,你在等这个么?”
“管他是谁呢,反正知道他是个好人就是了。”胡主编心大,“对了,趁着今天销量涨了,明天肯定还有很多人买,你快去找老丁他们几个,把那几篇分析和揭露东瀛人阴谋的文章重新排版,明天就登!至于暗讽郝大帅那几篇也一起上,这是个好机会!”
庞文星倏地睁大了眼!
副主编在一旁围观了这场世纪大战,这会儿也笑了:“这小英雄也不知道是什么人,居然把郑良俊的反应都说得一清二楚,咱们报社应该不会有问题。”
怎么会!
郑良俊被他这油盐不进的无赖样子气得七窍生烟,他到底也没办法把胡主编怎么样,只能忍着怒火离去。他一走,胡主编就吐出一口气,惊慌失措地拍了拍胸口:“我咧个乖乖,小英雄说得还真不错,他真找上门但又不会把我怎么样!这平安报社可不能关好吧!还要靠这个吃饭哩!”
肖长庆也愣住:“……你?”
胡主编哦了一声,摆摆手:“再见了您哪,一路走好,我等着您来搞我好吧?你不给我开,我还高兴呢!你关了我报社,你能关着我的嘴不?你能关着这惠城几百万人的嘴不?”
来人正是玲珑,他手上提溜着一堆自制的炸药,单看分量,足以把和平饭店夷为平地,“肖少帅的好友真是个狠人,这是把自己命搭上也要弄死你啊,你快问问他是哪里惹到他了,不然这死的不明不白多憋屈?”
郑良俊被胡主编骂得愈发恼怒:“你这报社要是还想开下去,你就给我登报道歉!否则我是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
他把那堆炸药当玩具一样丢在地上,庞文星疯了般跑过来就想引燃,却发现他引以为傲的作品已经被人拆的七零八落,就算他现在点燃,顶多也就呲溜花水平,而且天还没黑,这呲溜花没什么美感。
像这样的人,曲意逢迎,只知道谄媚钻营,就该给他个教训!
玲珑靠近桌子,捡了一颗开心果剥开丢到嘴里,品了品:“味道不错,这个我喜欢,待会儿帮我打包个几十斤送去大帅府。”
他不过是揣摩了郝大帅的心思,知道郝大帅想继续做惠城的土皇帝明哲保身,所以故意去迎合罢了!
肖长庆木着脸点点头,然后问庞文星:“……文星,为什么?”
眼下这局势,不联盟,根本别想把东瀛人打出去,东瀛人以和平作为谎言,几乎是在明目张胆的侵略,平民们看不懂,难道出国留洋过的郑良俊也看不懂?
庞文星的脸瞬间变得扭曲起来:“为什么……你说为什么?!”
郑氏日报作为惠城最叫座、销量最好的报纸,平民也很喜欢买,在这个通信技术落后的年代,报纸就是人们获取外界信息的桥梁,可以说,一个称职的主编,决不会让自己的报纸每天登满那些无聊又可笑的黄色新闻,郑良俊不是,胡主编从很久以前就怀疑这个人兴许是根本没长良心的,否则怎么解释他帮东瀛人说话,怎么解释他总是在报纸上煽动民心,宣扬其他军阀想要联盟是想吞并惠城,打破惠城和平?
玲珑一边吃开心果一边看好朋友撕逼,还在旁边摇旗呐喊插嘴:“还能为什么啊?身份地位差距过大导致的不平等催发了内心深处的自卑又衍生出了怨恨,被人一煽风点火,再加上老母威胁,就黑化了呗!”
见郑良俊说不出话,胡主编顿时得意洋洋:“我很久以前就同你说过,低调做人,干点人事!你看看你,天天舔郝大帅,舔出什么结果来了?我就没见过你这么不要脸的人,嘴上说着自己是文人,净干些弯脊梁骨子的事!你还收了东瀛人的钱给他们做和平宣传,郑主编,人在做天在看,我平安报社从来不登这些花边新闻,但你是个例外!你要是没了,整个惠城的风气都能好很多!”
肖长庆:……
他这会儿才开始又悔又气,恨自己怎么往日那么高调,导致整个惠城平民几乎都认识他,现在出了丑闻,真是想盖都盖不住!尤其是平安报社这个死对头,怕不是要把他往死里黑!别说这照片是真的,就算是伪造,如今平安日报发了出去,消息遍布全程,想澄清也澄清不了!
他娘的说的还真是简单粗暴讲道理,完全无法反驳。
郑良俊一时语塞,因为那的确是他,这是百口莫辩的,除非买了报纸的人眼都瞎了,否则是个人都认得出来。
连伤感的机会都不给?还是人吗?
胡主编一口否决:“不可能!我们又不是登的假新闻!难道你要否认照片上的人是你?”
“在国外的时候肖少帅的名头不好使,国内就不一样了啊,你留学回来有爹捧,瞬间变成高高在上的少帅,他呢?他还得为母亲的医药费奔波,遇见熟人还得问他,哎你不是留洋回来的嘛咋还一事无成呢?我说你也真是的。”
郑良俊被这冷嘲热讽气得说不出话:“我要求你立刻把今天的报纸收回,并且连着一个星期在平安日报上对我道歉!”
最后一句突然指责肖长庆,肖长庆就懵了。
胡主编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我又没侮辱你,我就是接到投稿,觉得能发罢了,再说了,郑主编,你既然喜欢男人,为什么还要跟女人结婚啊?骗人家女人给你生孩子,然后你继续跟男人搞在一起?还真别说,你这癖好挺特殊哈,我只在洋人那边听说过。”
玲珑颇有几分恨铁不成钢的意味在里头:“人家说不要你来接,会去投奔你你就信?人家这是给你机会来请他呢!你不请,他这可怜的自尊心什么时候才能得到宽慰呢?”
“你这是对我的污蔑!”郑良俊一巴掌拍在胡主编的桌子上,“是对我名誉的侮辱!我要告你!”
肖长庆的世界观都被颠覆了,他喃喃着:“文星,你怎么、怎么变成这样了……”
正在他喜滋滋的时候,副主编跟他说郑良俊来了,胡主编坦坦荡荡把人迎进来,郑良俊一路忍着气,到了平安报社,这里的人可不会像郑氏报社的员工一样对他忌惮,一个个看他的眼神跟看猴儿似的!
“此人鼻尖唇薄,口齿疏松,行走间步履高低不匀,本就是奸诈的命格,不是他变了,是你现在才真正认识他罢了。”玲珑笑得很开心,显然看到肖长庆怀疑世界的样子对她来说很有趣,“你说说他是有多恨你呀,居然宁可把自己赔上也要带你一起死,难不成这就是传说中的相爱相杀?郝大壮真该来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相爱。”
平安报社里,胡主编正笑得嘴咧的合不上,他是真的没想到,就登了个郑良俊的新闻,销量就能增加这么多,看来郑良俊那样疯狂喜欢拍人隐私是真的赚钱,至少报纸不愁销量。
正在大帅府跟姨娘腻歪的郝大帅猛地打了个喷嚏,左看右看没看见小祖宗,才稍稍缓了一口气。
第761章 第六十五片龙鳞(五)
肖长庆甚至没来得及感伤,就被玲珑的话弄得头皮发麻,他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拉开跟庞文星的距离,然后突然发觉不对,他怎么这么轻易就被玲珑带着走?
气人!
别说是肖长庆,庞文星其实也很无语,他瞪了玲珑一眼,正想骂他两句,玲珑却笑容一收,威胁道:“你敢瞪我,我就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
这么大的新闻,你说郑主编怎么不知道便宜自家人呢!正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愣是叫平安报社给抢先了!
说着右手呈爪状,一副要挖人眼珠子的凶巴巴模样,庞文星本来自己凶神恶煞的,觉得全世界都对不起自己,自己理直气壮,还想再来一番临终前的演讲,谁知道玲珑比他凶多了,他被吓得一哆嗦,话都说不清楚了。
副主编在后头叹了口气,摇摇头,心说终日打雁终被雁啄瞎了眼……要知道以前一直登这些新闻的可是他们郑氏报社啊!
肖长庆很失望地看了他一眼,玲珑懒得再管,转身就走,肖长庆赶紧叫他:“喂!你……”他还不知道该怎么称呼玲珑,总不能学郝大帅叫祖宗吧?
郑良俊满头雾水地接过报纸,几分钟后,他面部扭曲地掀翻了面前的桌子,宛如一道旋风,气势汹汹,夺门而去。
“我叫玲珑。”
副主编吸了吸鼻子,转手从口袋里掏出一份叠的整整齐齐的报纸,“……您自己看吧。”
“玲珑,你……”肖长庆有点迟疑地在问,“庞文星制作出来的这个东西,是你拆的吗?”
郑良俊白他一眼:“我从来不看平安报社的报纸,你又不是不知道。他们家销量不是一直很差么,说不定过两天都要关门大吉了。”
他跟庞文星是在留学时认识的,因为是同一国的人,关系慢慢就好了起来,庞文星在学习上很有天赋,两人虽然不是一个专业,但肖长庆一直都很希望庞文星能够在学成归国后加入到救国大业中来,可惜的是,庞文星非但没有,还想要跟他同归于尽。
他巴拉巴拉说了一堆,无非就是宽慰郑良俊,在拍马屁,见郑良俊确实是一头雾水,不由道:“主编你没看平安报社今天的新闻吗?”
他就是想不明白,曾经那样好的朋友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难道说真的是怪自己从前没有擦亮眼睛看清楚?
副主编同情地看了他一眼,随即自认为开明道:“主编你不用放在心上哈,我听说洋人那边也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咱们国家古代,君臣之间还有断袖之癖呢,我觉得你不用在意,大胆地做你自己。惠城很多人就是思想太落伍了,其实这没什么丢人的。”
那一起经历的一切又算是什么呢?
郑良俊整理好心态,摆出威严的模样进了自己办公室,他的心腹副主编跑过来,清了清嗓子,郑良俊问:“怎么回事?发生了什么?大家怎么都那么看我?”
玲珑看人悲春伤秋就容易倒牙,“是啊,不然呢?你觉得是你带来的人厉害,还是郝大壮的人厉害?”
不可能不可能,必不可能。
怕不是都来送死的命。
郝大帅那么爱面子的人,怎么可能容忍这事儿被人揭露?
肖长庆心中的困扰以及无措,顿时就被希望与喜悦代替,他上前一步抓住玲珑的手:“玲珑,我需要你的帮忙!”
不可能吧!
玲珑把他的手拿开,鄙夷道:“离我远一点,再动手动脚的,都给你砍了。救你一命还不够,你还敢对我提要求?”
难道是他跟郝大帅的事情暴露了?
“不是要求!”肖长庆急切道,“我们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于是,当养好伤的郑良俊去报社时,就发现大家看他的眼神都怪怪的,这眼神还有那么一丢丢的熟悉,仔细一想,不就是那天他回家,妻子儿女岳父岳母看他的样子吗?!
玲珑心想我会的可多了,可是我对人类之间的战争一点兴趣也没有,肖长庆又没有讨他欢心到他愿意纡尊降贵垂帘他几分的地步,他是要吃喝玩乐过下去的,“不,我没兴趣。”
谁还没有个垄断惠城的梦想了!
肖长庆还想说服他呢,他已经烦了,一溜烟跑了,肖长庆回头看看庞文星,又看向玲珑溜走的方向,一咬牙,追了上去!
俩人相视一笑,达成共识,他们的报纸销量一直不咋地,又不爱去跟那些有钱人的花边新闻,小黄文更是想都不要想,但对家这种丢人现眼的行径还是可以登一下的,干掉郑氏报社,他们平安报社就是业界老大!
这回来惠城,除却说服郝大帅以外,他最大的目的就是说动庞文星跟他一起走,可是这样一个人,有着才华,却又无比狠心,国难当头,却不将家国放在心上,肖长庆无法信任他。比起来,还是刀子嘴豆腐心的玲珑更适合,玲珑嘴上说不管他,最终不还是救了他么?
“不如……”
想来是个善良正直的人。
“那……”
他有耐心,直到请得动人为止!
“郑良俊算个屁的文人!”胡主编大手一挥,“现在谁人不知他抛弃乡下原配停妻再娶忘恩负义的事,这就是一白眼狼,当世陈世美!”
这么一想,那颗被好友伤透了的心似乎都好转了许多,倒是庞文星看见肖长庆走了,大声喊他的名字:“肖长庆!你回来!我妈还在那些人手里!你别走!”
副主编则迟疑:“这位少年小英雄的意思是让咱们把这个新闻登报?这……会不会被人说是文人相轻啊!”
他本来心底对肖长庆就有怨,这回母亲被人绑了,也就顺水推舟,哪怕是把自己也葬送其中亦在所不惜,就是要带着肖长庆一起上西天,谁知道肖长庆命这样好,惠城居然是个卧虎藏龙之地!
“我咧个乖乖。”胡主编又说了一句,“这郑良俊口味还挺重啊!”
眼见肖长庆已经跑远了,庞文星终于开始后怕,他刺杀失败,那他母亲……“肖长庆!肖长庆你回来啊!肖长庆!”
下面是写的小一些的署名——做好事不留名的少年小英雄。
然而无论他怎么呼唤,肖长庆都已经听不见了。
信封里还有一张纸条,上面写了一手行云流水的小楷:郑氏报社主编郑良俊真实性取向大揭秘!与同性爱侣大战三百回合疑似癖好特殊!
玲珑救肖长庆有自己的私心,说实话,他并不是很喜欢大帅府,也不喜欢郝大帅,之所以留着郝大帅,不过是因为他比郑良俊要好得多,郑良俊更令人倒胃口。
正是郑良俊!
他已经想好了,到时候直接弄死郝大帅,改而住到家,他帮肖长庆拿下惠城,肖家难道不该给他回报?
可不是咋地!
他要求不高的,吃好喝好玩好,事事顺心人人怕他就行了。
胡主编赶紧拿起一张,尽量忽略那辣眼睛的地方,重点看脸,端详半晌,跟老伙计面面相觑……
第763章 第六十五片龙鳞(七)
“这啥啊?!”副主编也惊了,“恶作剧吗?给咱们报社寄这种照……诶?老胡你仔细看,这、这好像是郑氏报社的郑良俊啊!”
肖长庆被庞文星伤透了心,还没来得及开始怀疑人生,就又被玲珑夺走了注意力,不过无论他怎么劝玲珑都是不可能答应他的,肖长庆磨破嘴皮子也没用。
吓得他家乡话都飚出来了!
最后肖长庆口干舌燥地回到大帅府,不知为何,跟郝大帅对视的时候,他突然有点理解对方的心情了。
“咱们得多写点针砭时弊的文章,这样才能唤醒浑噩茫然的国人,虽然是文人,可笔杆子就是咱们的枪!”胡主编一边说,一边拆开了手里的信封,里面哗啦啦掉了一沓照片出来,白花花的肉体吓了胡主编一跳,“我咧个乖乖!”
庞文星要跟他同归于尽,幕后主使是谁他根本不在乎,也没有细问,反正那人承诺要给他一大笔钱,能治好他母亲的病,妹妹以后也有了钱财傍身,那他真没什么可牵挂的了,要是能带着肖长庆一起死,他觉得值。
副主编扶了扶眼镜:“是啊,如今东北那边的肖大帅父子俩骁勇善战,率领兵民一起保家卫国,咱们惠城的郝大帅却偏安一隅,我看东北那边的消息,说是肖大帅有意与郝大帅结盟,想联手把东瀛人从咱们国家赶出去!”
他们不是好兄弟吗?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至少能同年同月同日死!
平安报社的胡主编,每一周都会把读者来信看一遍,这天,他拿起那封署名少年小英雄的厚厚鼓鼓的信封时,跟边上的副主编说:“你看,咱们国家的年轻人还是有想法的,我相信,假以时日,一定能把东瀛人给打出去!”
庞文星事败被抓吐露出的实情,别说是玲珑,就连肖长庆都很无语。
郝大帅总不能把所有人都给毙了,看不顺眼他的人多着呢!平安报社不吹他,他就亲郑氏报社呗,不然郑良俊的事业也不至于发展的这样好。偏偏他贪心不足,还想要更多,乃至于巩雯丽想出把原配儿子送给郝大帅的馊主意后,他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于是贴到有史以来最强硬的铁板,简直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偏偏庞文星不觉得自己这么想有问题,他还要反过来怪肖长庆对自己不够真心实意,否则为什么就因为这点小事便翻脸?是,他是想要肖长庆的命,可肖长庆不是还好端端的吗?
玲珑转手就把拍到的照片发给了惠城另外一家报社,跟郑氏报社是死对头的平安报社,因为一直坚持文章救国从不刊登未经证实的小道消息而销量一般,但报社主编跟主笔的几位记者都非常有正义感,如果说郑良俊属于酸溜溜的文人,那他们就是真正有风骨的人,平时连郝大帅的面子都不给,觉得郝大帅过于自负,又对平民太过苛刻。
从以前他就最恨这一点,明明说好的是朋友、是兄弟,可不管什么时候,两个人站在一起时,旁人最先看到的永远是肖长庆!不就是因为肖长庆有钱有势?那些爱慕虚荣的女人,曲意逢迎的男人……想想都令庞文星作呕!
就不该把那小贱种从乡下接到惠城!他根本就是来捣乱的!
审问庞文星的时候玲珑抱着胖猫在边上凑热闹,听见庞文星语气如此怨毒,仿佛肖长庆刨了他家祖坟,他没忍住,语重心长地说:“……他除了比你有钱有势,还比你长得好看,这么明显的事情,你分辨不出来吗?退一万步说,人家至少比你高十几厘米吧?”
现在受到侵害的是郑良俊而不是玲珑,已经说明了一切不是吗
一米七出头的庞文星,为什么能有如此底气觉得他比肖长庆就差在出身上?
一家人迅速达成共识,将所有的原因都推到玲珑身上,至于一开始把人送给郝大帅的是谁……他们选择性失忆了。
肖长庆一脸尴尬,庞文星如遭雷击,玲珑继续道:“在国内兴许他靠着爹有的人是讨好,可国外谁认得他是谁?照你那说法,连洋女人都喜欢他不喜欢你,那洋女人也知道他爹是肖大帅喽?”
郑良俊也被妻子说服了,他想起玲珑还拍了自己狼狈不堪的照片,顿时恨得牙痒痒:“那个小混蛋……要是被我找着了机会……我绝对不饶他!早知道、早知道就不该让他出生!那个女人什么都不行,只知道生个讨债鬼来惹我生气!”
庞文星窒了一下,随即强词夺理:“那、那也是他平日花费大手大脚,叫那些洋女人看见了!不然,她们怎么光冲着肖长庆投怀送抱!”
这么一说,巩雯丽顿时找着了主心骨,郝大帅她不敢恨,丈夫她舍不得恨,只剩下玲珑能够承载她全部的怒火与恨意。“肯定是他跟大帅说了什么不利于我们家的话!这小贱种命还挺硬,怎么死的不是他!他怎么没死!”
肖长庆此时此刻在怀疑自己的眼光,他当初是为何跟这个人结为至交的?难道真是自己眼瞎?他更愿意相信是庞文星变了,而不是自己从一开始就看错了。
“……对了!”巩雯丽突然想起来,“那个小贱种!我们被绑过去的时候那小贱种也在!肯定是他搞的鬼!如果不是他,大帅怎么会盯上你?他这是想报复我们家!不能饶了他!”
结果玲珑长长一叹:“兄弟。”
她迫切需要找一个发泄口。
肖长庆直觉他要说出什么了不得的话来。
她是爱他的,不可能跟他离婚,可她也做不到毫无芥蒂地跟他继续相爱。
“脱了自己的裤子看看吧,我十五岁,都有你两个大。”
巩雯丽则非常痛苦,她无疑是个恋爱脑的女人,心里只有郑良俊,郑良俊就是她想象中完美丈夫的模样,现在这个完美丈夫有了污点,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肖长庆:……
巩超则对这个父亲寒心极了,他不觉得郑良俊那是权宜之语,他爸能把原配的儿子送给郝大帅,怎么就不能把他也送给郝大帅了?他干得出第一回,就干得出第二回!
副官:……
忍气吞声伤身也没办法,除了忍也只能忍。郑良俊是不舍得放弃现在的地位的,他是报社主编,是拿笔杆子的文化人,让他抛弃现有的成就跟郝大帅拼个鱼死网破绝不可能,鸡蛋碰石头也太傻了,他哪里是人家的对手?
卫兵们:……
不能。
众人的视线不受控制,齐刷刷朝玲珑下身看过去,只觉得这少年虽然年纪不大,但腰细腿长容貌俊美,虽然是翘着二郎腿,却也瞧得出本钱不容小觑,紧接着,众人又朝被绑起来的庞文星看过去——一米七出头的个子,容貌只能说是端正,绳子绑的那么紧都没啥看头。
所以恨又有什么用?你能干的过郝大帅吗?
“为什么总觉得女人们朝肖长庆投怀送抱是因为钱呢?人家就不能看脸?”玲珑真是为了庞文星操碎了心,“你看看你,怪不得你到现在都还单着,合着女人看不上你都是她们爱慕虚荣呗?别闹了,我没啥钱,照样能得姑娘们喜欢。”
郝大帅那是什么人?惠城一把手!盘踞一方的军阀!说句难听的,他们家看似有钱有地位,其实那都是郝大帅没放在眼里不搭理,人家要真想搞他们,他们早就凉透了!
这一点肖长庆相信,他追着玲珑出去的时候,和平饭店的女服务生还跑过来送了玲珑一个小蛋糕,甚至邀请他下回再来。往日女人缘极好的肖长庆在玲珑身边活似一块不起眼的石头,根本没人看得见他。
巩茜也低着头不说话,至于巩父巩母,更是什么都说不出来。
没错,男人是视觉动物,女人也是,谁不喜欢长得好看的?肖长庆八分的长相能被庞文星衬托成十分,而站在玲珑身边,他就跌成了负分。
巩雯丽嘴唇动了动,面上浮现一股悲哀之色,就算她相信他又能怎么样?发生的事情无论如何都是已经发生过的,难道他们之间还能回到过去吗?只要想到自己深爱的丈夫被郝大帅……她就忍不住想哭!心里头像是有把火在烧,却不知怎么发泄!
庞文星懵了,一脸大受打击,玲珑啧了一声,还不忘继续打击他:“你说神秘人答应你,只要你做成这件事,你娘你妹妹就能安度余生。如果你成功了,此时你已经跟肖长庆双双殉情,那么我有一个真诚的问题想要问你,你怎么确定你娘跟你妹妹能拿到那笔钱?你怎么确定神秘人不会反悔?不会灭口?你娘跟你妹妹拿到了钱,就一定能守得住?看不出来你还有这样的自信啊!怎么着,你妹是金刚芭比能以一敌百?”
饶是郑良俊,在被亲生儿子指责的时候也口舌打结,不知作何回答,他只能讷讷道:“我当时说那些……都是骗他的……我、我也不想这样!雯丽,雯丽你是相信我的对吗?咱们多年夫妻,你还不知道我是怎样的人吗?!”
“那个,我跟他并不是殉……”
玲珑要是知道,肯定会很后悔没有跟着回郑公馆看热闹,他知道巩雯丽等人肯定要跟郑良俊闹,家庭矛盾少不了,可他没想到如郑良俊这样厚脸皮的人居然还会脸红!这无异于是天上下红雨,太阳西边升,属于千载难逢的奇景!
“我说,这就是你想找的人才?我也就看出他像个人,才是没看出来,菜倒是比谁都菜。”
抛妻弃子的时候他没有脸红,跟原配说我娶你给你个孩子已经是报恩的时候他没有脸红,被郝大帅抽的时候谄媚示好他也没有脸红,但是现在,当他儿子一字一句说出他丢人现眼的时候他们都在隔壁听见了时,活了四十余年的郑良俊,终于脸红了。
想纠正玲珑用词不当的肖长庆登时哑口无言,他还想垂死挣扎一下:“那个,当初我们一起留学的时候,他是真的学得很不错……”
郑良俊如遭雷击!
“再不错,这么容易被人煽动又心术不正你也敢往身边放,炸死你是轻的,万一哪天趁着你们高层开会给你们一窝端了呢?”玲珑再度真诚发问,他是真搞不懂肖长庆是哪里来的自信,从看到庞文星的第一眼玲珑就心生不喜,不需要用到外公教导的东西,他便感受到对方身上令他厌恶的气息。
巩超冷笑,巩雯丽正想制止,他嘴快已经说了出来:“我爸都要把我送给郝大帅了,我还扶他进去休息?爸,你也别把我们当傻子,你跟郝大帅搞一起的时候,我跟小茜还有妈都在隔壁呢!”
那是灵魂腐烂的味道。
“当然!”郑良俊大声道,随后又心虚地加了一句,“不是摔伤,还能是什么!你看我站都站不稳,还不知道扶我进去休息!你就这样对你爸?!”
几次三番想要给自己洗白的肖长庆最终放弃了,他承认道:“是我看错了人。”
可这话说完,却发现巩雯丽跟一对儿女还有岳父岳母都面色古怪,尤其是儿子巩超,眼底的嫌弃与嘲讽都溢了出来:“是吗爸,你真的是出了车祸摔伤的吗?”
“年轻人嘛,以后好好改就是了。”
说完这一番话,郑良俊自认为逻辑缜密没有疏漏,他忍着疼也要装面子,万万不能让人知道自己被郝大帅给抽的半死不活还那个了,他这辈子最爱的就是面子没有之一。
玲珑很老道地拍拍肖长庆的肩,起身离开审讯室,“这种人最好不要留。”
“咳,大帅跟我说了挺久的话的,主要就是说玲珑伺候他伺候的不错,所以我这个当爹的,他也挺看好……不过我也蛮倒霉,回来的时候在路口被车给碰了,那开车的司机我瞧着吓坏了,就没跟他计较……不过身上到底还是摔伤了,这几天我先一个人住客房吧,免得吓到了雯丽。对了,徐妈,给医生打个电话,让他过来一趟。”
这是来自玲珑善意的提示。
郑良俊忍着浑身上下的痛出了大帅府,自然是没有人会送他回去的,他身上也没什么钱,回到家还不知该怎么交代,于是他绞尽脑汁想办法,等到回了郑公馆,也刚好编了一套说辞。
肖长庆愣了一下,庞文星立刻明白了玲珑的意思,他终究还是怕死的,眼见肖长庆始终沉默不语,审讯室窗口那点微弱的光芒打在他英俊的面容上,将他的眉眼遮住,庞文星看不清楚对方的眼神,心中惴惴不安,他制作安装炸弹的时候全凭一腔嫉妒,当时他被神秘人煽动的上了头,只想着能拉肖长庆一起下地狱也不错,可现在真的要死了,他居然又开始害怕了!
郝大帅唯唯诺诺,心里哭泣,不知道他怎么这么难伺候。
这样死,他是两边没讨好,什么都没落下!这跟他之前设想的不一样!
玲珑踹他一脚:“既然做不到就别在嘴巴上给我玩虚的!我最讨厌别人讨好我却又骗我!”
如果今天的计划成功了,那么肖长庆一死,没人知道是他做的手脚,反而因为他也死了的缘故,他的母亲妹妹不仅能拿到神秘人承诺的一笔钱,肖大帅那样重情重义的人也不会对他的家人置之不顾,现在一切都乱了套……都怪那叫娘们唧唧的小子!
郝大帅脸上狗腿的笑瞬间消失,一张苦瓜脸露了出来。他就是看玲珑放走了郑良俊,才想说两句好听话讨好他罢了,没想到这位爷爷不按套路出牌……“这、这……要不、要不就先饶他一回?主要是您看我这年纪也不小了,有点顶不住啊!”
要是玲珑知道自己穿得干净讲究随身携带手帕还喷香水的优秀卫生习惯被庞文星说是娘们唧唧,一定会回来揍到他灵魂开花!
“好啊。”玲珑赞许地看他一眼,“那就把人叫回来吧!”
不是脏兮兮臭烘烘邋遢的仿佛八百年没洗过澡当众露出满是肥肉的上半身骂着脏话抠着脚丫的才是男人!
看着他一瘸一拐的背影,玲珑偷笑,边儿上呕吐完了回来的郝大帅见他笑了,谄媚地问:“爷爷您满意了不?要是还不满意,我再找人收拾他去!”
肖长庆最终还是做出了选择,他愿意善待好友,却也不会轻饶叛徒,如果他这次饶过庞文星,庞文星势必会再次反扑,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庞文星便是这样的人。且不论人品,庞文星实力强劲,放他在外太过危险。
郑良俊一听,登时腰不酸腿不疼,爬也要爬走!
他举起枪,对准了庞文星,庞文星这回是真的害怕了:“不要!你不能杀我!你说过我是你最好的兄弟!你说过我们要做一辈子朋友的!”
郑良俊瞬间瞪大了眼,脸色青一阵白一阵,玲珑摆摆手不跟他多废话:“大帅说你可以走了,要是走不动,就再留下来过几天,报社那边他会给你想办法。”
“我没有你这样的朋友。”肖长庆很平静地回答。
郝大帅当然没有说那句话,玲珑根本就是故意刺激郑良俊的。
一声枪响,庞文星宛如一根木头,啪的倒了下去,眼睛还是睁着的,似乎还有许多心事未了,还有许多话没能说出口。
玲珑咔嚓咔嚓全方位无死角地连拍几十张,然后笑嘻嘻地跟郑良俊打招呼:“你好啊,看样子刚才战况蛮激烈的嘛,啧,真没看出来,郑主编还挺热情,郝大帅说你比他的姨娘都骚哎。”
但是,没有人愿意听了。
结果现在轮到他被拍了,他居然也怕了!
肖长庆让其他人都出去,一个人在审讯室站了许久。
他心安理得,他为了自己不择手段。
他并非无情无义之人,他遗传了父亲的正直与宽容,哪怕是庞文星背叛于他,又对他起了杀心,他也仍然不会祸及庞文星的母亲与妹妹,甚至会掩盖庞文星制作炸弹意图谋杀的消息,只说是庞文星出了意外,亲自去了庞家,帮忙打点庞文星的丧事。
当初被拍,芍药也是哭着求他不要登出去,可惜郑良俊这人不长良心的,他要是长良心,也不至于对乡下的妻子不管不顾,更不至于把亲生儿子送给郝大帅这样的人渣糟蹋。
庞母听说儿子在出去会友的路上出意外死了,当时就哭晕了过去,她身体本就不好,有着很严重的先天性疾病,庞文星这么一死,算是彻底击垮了她,庞文星丧事还没结束,庞母就跟着一起去了。
宋思明是个花花公子,玩过的女人没有上百也有几十,这上报顶多是丢了点人,问题不大,芍药却是极乐町头牌,她这样可就不值钱了,身价暴跌,据说如今已经沦落到彻底开始做皮肉生意,可见郑良俊这人为了这些花边新闻有多拼命。
只剩下庞文星今年才十八的妹妹庞双月。
之前有一期,是拍到了宋记洋行小开宋思明与惠城最大歌舞厅极乐町当家花旦芍药的床照,郑良俊这个只要销量不管其他的人,居然直接把床照给登出来了!好在他还知道宋记洋行有钱,给宋思明的敏感部位打了个码……还有取标题的也是个鬼才,“宋记洋行小开被里红浪大战妖娆舞女眼皮发青几被吸干”,更是配了长达一千字的香艳小作文,据说,那一期销量剧增,到现在,人们茶余饭后还会闲聊“宋思明与芍药二三事”。
小姑娘哭得眼睛通红,短短时间内,她瞬间失去了全部亲人,世上还有比这更残忍的事吗?她倒是不像她哥哥,因为母亲病重,她已经退了女子大学,打了好几分工,可现在一切努力付诸东流,家里只剩她一人,她甚至不知该去哪里。
玲珑有幸拜读过郑良俊报社的报纸,上头什么都登,从卖汤圆卖烟卷的小广告,到码头工厂的招工启事,从酸溜溜文人们的大作,到佚名写的小黄文,想看什么应有尽有,堪称魔幻现实主义大刊。
肖长庆主动提出带她去东北的意思,因为惠城说到底不是肖家地盘,想要照顾庞双月也有限,但到了东北就不一样了,那里是肖家的大本营,非常安全,庞双月也可以重新读书,选择自己喜欢的人生。
郑良俊对相机的声音无比敏感,他手下的报社就经常会派人去跟拍最红的舞女啊歌星啊什么的,拍一些香艳的桃色新闻抓人眼球,说白了都是为了销量,不然这年头,谁会买报纸看?他的洋房汽车小花园从何而来?
庞双月不像庞母那样柔弱,庞文星出国留学那几年,除却他自己勤工俭学外,过得其实不是很艰难,毕竟肖长庆跟他交好,钱是不缺的,庞双月比庞文星小那么多,却在家中又要照顾生病的母亲又要打理自己,还要时刻小心想欺负她们孤儿寡母的人,早早磨出了一副坚韧的心思。
郑良俊还没穿衣服呢,身上都是血以及特殊工具留下的痕迹,这照片洗出来拿出去一散,是个人都知道他干了啥好事,以后还想在惠城混?
她早看出哥哥的死另有隐情,哥哥从回国后,总是会提起肖长庆,言语中饱含嫉妒怨恨。庞双月便觉得回国后的哥哥变得戾气很重,她有时候会委婉地劝几句,可哥哥不是会听人劝的性格,娘亲又溺爱哥哥,娘俩总是一起说肖长庆的坏话。前儿肖长庆刚带来噩耗,母亲便晕了过去,醒来后对肖长庆又是打又是骂,活似是肖长庆欠了他们家一条命。
玲珑在外面等了会儿,最终决定下去找条新围巾把口鼻捂住,然后抄起他让郝大帅买的相机,进去就是噼里啪啦一顿照。他可没忘记郑良俊是报社主编,玲珑的报复从不会轻易停下,没道理郑良俊说了开始还能说结束,什么时候算完,得玲珑说了才算。
但庞双月隐隐觉得,并非如此。
他自己尚且觉得这样的事无法忍受,凭什么让一个十五岁的孩子来接受?
她不太清楚哥哥学了什么,但知道是很危险的东西,而原材料他们家是买不起的,那几日哥哥在家中足不出户地搞研究,她无意中瞥了一眼,没放在心上,现在想想,是不是跟哥哥的死有关系?
没办法,谁让他是玲珑生父呢?郝大帅不敢怨恨玲珑,只好拿郑良俊出气,也算是郑良俊撞枪口上了。但退一万步说,他要是不对玲珑动坏心眼,没想着把玲珑送给郝大帅糟蹋,也不至于遭来今天这祸事。
她不想跟肖长庆去东北,她还是想留在惠城,哪怕已经是孤身一人,至少还有家。
郑良俊委曲求全,在硬刚跟软化之间选择了后者,但他确确实实喜欢女人,因此这对他而言并不算什么好的体验,尤其是郝大帅抽他那劲儿,感觉骨头都要被抽断了!
去到东北,她成什么了?
虚掩的门还没推开,玲珑便听见里面的呕吐声,他顿了一下,想象那屋子里现在得是什么味儿,恶心的不行,就没进去。
上门打秋风的穷亲戚?不,她连肖家的亲戚都算不上。从前她能照顾母亲,还能省吃俭用攒下钱来寄给留洋的哥哥,如今养活自己也是轻而易举。
接下来该去看看郑主编了,不知道此时此刻的郑主编是否是雨打娇花柔弱不堪?还是意犹未尽流连忘返?说不得体验过男人,就知道男人的好了,发现同性才是真爱,郝大帅高大魁梧,正是他的命中注定。
庞双月这样跟肖长庆说了,肖长庆被她的坚强打动,正想再劝劝她,就听见来凑热闹的玲珑说:“那你跟我去大帅府吧,大帅府挺好玩的,姨太太么还特别爱美,我觉得你跟她们能有共同语言。”
他很幸灾乐祸地笑了,嗨,在他这儿没有治不好的,包治百病,治不好退款。
肖长庆暗中摇摇头,认为玲珑说这样的话不太好,庞双月一看就是个有主意的姑娘,怎么可能跟那群不入流的姨太太聊得来?
郝大帅干呕一声,扶着墙的手微微颤抖,再也支撑不住,在走廊上朝洗手间狂奔,门都没来得及关,玲珑只听到一阵哇哇呕吐声。
因为他母亲的去世跟姨太太有撇不开的关系,肖长庆一直对正妻之外的女人无好感。
哪怕是他最爱的美少年,他也有了阴影了!谁能保证下一个上他床的美少年不像这位祖宗一样暴力?
结果让他大跌眼镜的是,庞双月眨着眼好奇地问:“去大帅府?那里有工作给我吗?”
郝大帅心力交瘁,他不知道折磨的到底是郑良俊还是自己,反正他觉得自己胃里一阵涌动,玲珑凑近他面前,那张小脸儿真是好看又精致,宛如绝世的艺术品,可郝大帅却无心欣赏,因为这么好看的一张脸,属于一个男人!
玲珑点头:“你想要就有啊。”
他眯起眼睛,缓缓弯腰,靠近郝大帅:“你还是喜欢我这个类型?”
庞双月就认认真真朝玲珑鞠了个躬:“谢谢你,我愿意。”
玲珑双手环胸倚在走廊上:“怎么,一个老男人,你就顶不住了?你不是最喜欢男人了吗?难不成……”
不是……这什么情况?有那么一瞬间,肖长庆突然能理解庞文星对自己的怨恨了,怎么说他也是有钱有权有颜值还有名望的肖少帅,庞双月不说跟别的女人一样投怀送抱吧,也不至于这样无视他啊?
他转身回去,郝大帅也从房间出来了,一脸惨白嘴唇发青,脸色难看的令人反胃,居然还是扶着墙出来的!
别光无视他,有本事也无视一下玲珑啊?
巩雯丽的眼泪早哭干了,玲珑算着时间差不多了,就叫人把他们仨原封不动的送回去,他亲自送到车上,冲巩雯丽甜笑摆手:“阿姨再见,祝你们一家幸福。”
这长得漂亮精致的少年到底有什么魔力,为什么上到九十九下到刚会走的女人都对他迷之好感?肖长庆突然觉得也许他不是因为玲珑的实力才邀请他拉拢他的,纯粹是因为他对女人的吸引力!
想象一下中年老大叔的娇喘吧,辣耳朵不说,因为是装出来的,愈发矫揉造作,玲珑估摸着郝大帅也恶心的够呛,鲜嫩水灵的美少年跟干巴沧桑的老男人……经过这一回,玲珑想,郝大帅从此就能成为惠城第一直男,以后看到男人就会打哆嗦那种。
丧事结束后,庞双月就跟玲珑去了大帅府,郝大帅对此敢怒不敢言,他名义上是大帅,在这位祖宗面前就是个孙子,算了,不就是多张嘴吃饭吗?不是什么大事儿。
隔壁房间传来的声音越来越不堪入耳,玲珑边摇头边感慨:“真是看不出来,郑主编还有这方面的潜能。”
结果他一看庞双月,那眼睛就直了。
窝里横,说的就是他了。
嘿,还正好是他喜欢的类型!
那天他们爹妈丢了多大人,这兄妹俩倒好,不说上去帮忙,直接躲在人群里不敢露面。尤其是巩超,作为巩家独苗苗,以后可是要传宗接代的,那在家里就是个小祖宗,上到爷爷奶奶下到爸爸妈妈,就算是骄纵任性的妹妹也得往后稍稍,但他爸却跟郝大帅说可以把他送出去——玲珑敢保证,等这一家四口回去了,哪怕巩雯丽不想闹,巩超也一定不会善罢甘休。
话说自打郝大帅与郑良俊春风一度被伤害了个彻底后,他对男人就失去了兴趣,再漂亮再柔弱的少年脱光了摆他面前他也没冲动了,于是就转而喜欢上了女人。
至于巩超跟巩茜纯粹是被吓得,他俩一直被家里人宠爱着长大,几乎没有吃亏的时候,玲珑刚到惠城住进郑公馆,兄妹俩没少嘲笑欺负他,虽然最后都是以他们吃亏为结局,但两人就是不长记性,生命不息作死不止,总觉得玲珑是乡下来的不敢拿他们怎么样,结果出事了才开始害怕。
这么说不大准确,他本来就挺喜欢女人的。
被堵住嘴捆住手的巩雯丽泪流不止,送丈夫原配生的孩子进火坑,跟看着自己丈夫进火坑,那能是同一个性质吗?玲珑死了就死了,她还高兴,可郑良俊要是出了事,她以后的日子要怎么过?!
他喜欢那种妖妖娆娆的长相,后院的姨太太们几乎人人一双桃花眼,尖下巴高鼻梁仿佛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虽然不再是青葱少女,却也别有一番风韵。
放屁!
庞双月则跟容貌普通的哥哥不一样,她正好长了一双波光潋滟的桃花眼,配着尖尖的下巴,天生白皮肤,这样的长相,放别人身上那就是活脱脱的狐媚子,然而她气质清正,眉毛又生得浓密斜飞,自带一股英气,恰好中和了过于妩媚的容貌,对郝大帅来说可不是眼前一亮?
“哭什么啊。”玲珑见那娘仨一个个泪水不止,尤其是巩雯丽,哭得跟天塌下来一样。“这就哭啦?那你先前把我送进来的时候不是挺开心?现在换成你男人,你应该也很高兴才对啊!要是郑良俊这次讨了大帅的欢心,以后你们郑公馆就不用愁啦!郝大帅给你们当靠山,走路都带风!多爽啊!”
结果刚想跟小美人握手,就有一只乌漆嘛黑的喵爪搭了上来,尖锐的爪子闪闪发亮,大有他敢吃豆腐就挠他一脸花的架势。
第760章 第六十五片龙鳞(四)
郝大帅抬起头,望进玲珑笑眯眯的眼里,憋屈不已的缩了回来。
雪白的牙齿没入梨肉,咔嚓咔嚓,清脆的声音放在现代社会,加上吃梨子少年的盛世美颜,指定是人人追捧的顶级asmr吃播,可惜听在巩雯丽娘仨耳朵里,就跟啃人肉没区别。
玲珑对庞双月说:“这人一天到晚精虫上脑,头跟屁股反着装,他要是敢对你做什么,你只管跟我说。”
想害他?那就得做好家里鸡犬不宁的准备。
庞双月脆生生应:“好!”
玲珑一边啃鲜甜多汁的甜梨一边摇头,这郑良俊啊,一颗心真是黑透了,这话也能说得出来?他得意地笑起来,瞥了眼边上被人绑来捂住嘴巴瞪大眼睛的巩雯丽娘仨。
郝大帅宛如霜打的茄子蔫了吧唧,围观的肖长庆则是再一次体验到了玲珑的霸道之处,等玲珑回房了,他才接近郝大帅,斟酌着询问道:“大帅为何如此畏惧玲珑?”
啧啧啧啧啧。
此刻玲珑不在,郝大帅立刻叉腰,强词夺理道:“那能叫畏惧吗?我那是让他!让他的!不过是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孩,我还能怕他不成?我跟你说,也就是他现在不在,他要是在——”
郑良俊真吓得快哭,他可不喜欢男人,也不想被男人喜欢!事到如今他为了脱身已经口不择言:“大帅!有话好说、有话好说啊!你不是喜欢美少年吗?我、我还有一个儿子!长得虽然不如前几天送给你那个,但也是不错的!要是还不行,我、我还有个女儿!大帅!大帅你冷静点啊!你不要冲动!”
“就怎么样?”
嘴上这么说,心里流着脸盆宽的泪,他根本就不喜欢郑良俊这种风干橘子皮的老男人!他只喜欢纤细漂亮的美少年!对郑良俊说出这些话,让他觉得即将被强奸的是他自己。
郝大帅说得口沫横飞,完全没注意到身前给自己猛使眼色的肖长庆,“我就好好教训他一顿,让他知道知道,我郝大壮的名声不是白叫的!当年我可是能一人掀起几百斤的壮汉丢出十米远不带喘气儿的!”
郝大帅面无表情:“不行,本大帅就是看上你了,你识相点把衣服脱了,还能好好说,不然等我动手……呵,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这么厉害啊。”
隔壁的玲珑把这话听得清清楚楚,郑良俊也真是狗腿,什么话都说得出来。
“那是!我——”
郑良俊万万想不到自己这是羊入虎口了,他赶紧求饶:“大帅,这都是误会吧!我儿子能伺候大帅,那是他的福气,我哪有那个资格啊!再说了,我年纪都这么大了,大帅这、这就是换胃口,也不至于这样饥不择食啊!”
正口若悬河对着肖长庆吹牛逼的郝大帅突然浑身一僵,慢吞吞扭过头,露出一个讨好的笑容:“小祖宗,你不是说累了想休息吗?”
郝大帅按照玲珑给他写的台词,忍着恶心的感觉说:“你的儿子很不错,我觉得,你应该更不错,有时候换换胃口也是挺好的。”
“是啊。”
嘴都吓得瓢了!
趴在三楼栏杆上的玲珑双手撑着往下看,凉凉道:“可是有些心虚的人只能靠大声说话来挽回尊严,我好奇,就听了一耳朵,原来你这么厉害。”
就在他急得团团转时,门开了,穿着军装脚踩马靴气势汹汹的郝大帅走了进来,手里拎着个箱子,见了郑良俊二话没说就把带着倒刺的鞭子抽了出来,郑良俊差点吓尿了:“大大大大大帅!您、您这是要做什么啊!”
说着,他抬腿踩上三楼栏杆便往下跳,看到这一幕的肖长庆一颗心差点儿从嗓子眼里冒出来:“小心——”
他立刻就要逃,可惜为时已晚,房门在他面前无情关上,卫兵的脸在最后一刻显得那样诡异。郑良俊来不及多想,总觉得毛骨悚然,第六感让他下意识地想要逃走,可房门从外面锁上了,这里是三楼,他没有勇气跳下去……
虽然只有三层楼,跳下来不一定摔死,但摔残是肯定的!
郑良俊:!!!
玲珑安然无恙落地,肖长庆张着的嘴半天合不上——这到底是个什么怪物啊!
他不着痕迹地拍了个马屁,那卫兵闻言,表情顿显怪异,片刻后,咧着嘴笑了笑:“大帅说,房间全是白色,染了血才好看。”
玲珑拍拍身上根本不存在的灰,冲郝大帅笑起来:“走,咱俩练练,我也想见识见识能把几百斤的壮汉丢出去十米远不喘气的郝大帅。”
郑良俊下意识认为谈话都会在书房,没想到卫兵却把他带到了一个装修的很精致的房间,房间一片雪白,没什么其他的颜色,看得人眼珠子有点疼。“这个房间太白了,大帅品位那么高的人,怎么会弄出这样的房间来呢?”
郝大帅:……
郑良俊心下一喜,这肯定是好事了!如果是他那便宜儿子惹了大帅,他早被打了出去,现在却请他上书房说话——
他力气是很大,但男人嘛,说话不就是得稍微夸大一点儿?吹个牛什么的不是很正常?何必如此较真呢?这些年他养尊处优的,肚子都要凸出来了,哪里还有当初那股子劲儿?
正在郑良俊坐立不安时,一个卫兵走过来:“郑主编,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大帅有些事情要忙,请你到楼上说话。”
可他不敢反驳玲珑的话,两人干脆到了院子里,肖长庆觉着有趣,也带着副官卫兵来围观,不知怎么地,这消息还传到后院了,玲珑跟郝大帅刚面对面站好,呼啦啦跑来一圈穿着旗袍腰肢纤细走姿婀娜的美人儿,香风扑面,甚至在肖长庆的带动下大家开始打赌,最少押十个大洋,肖长庆坐庄。
不过……他都在客厅坐这么久了,怎么不见大帅人影?
郝大帅觉得自己虽然已经不是二十出头的小伙子,但到底也是真正逞凶斗狠才有的今天的地位,那回被玲珑抽了一夜哭喊求饶的绝对不是他!他其实也希望能有个机会再跟玲珑较量一下,毕竟这大帅府都快不是他的了!每天对着个十五岁的小孩点头哈腰谄媚逢迎是件多么痛苦的事儿,没有经历过的人绝对不会明白。
后者对郑良俊而言也是耻辱,他自认为跟那女人成亲,勉为其难睡了她,又给了她一个儿子,就已经是报恩,她应该对自己感恩涕零了。结果,就因为这个儿子,他跟巩雯丽之间,看似恩爱平静,其实矛盾不断,对郑良俊来说实在是个麻烦。
今天就是他一雪前耻的日子!
今天接到郝大帅的邀约,还偏偏就只邀了他一人,郑良俊实在是很不安,他总觉得自己那个儿子不是个温顺的主儿,跟陈老头又学了不少歪门邪道,大帅府说不定早教他给搅和的天崩地裂,结果一进门,发觉没什么异样,按理说他该高兴的,因为照这架势,要么大帅是特别满意想给他好处,要么是叫他来给他那便宜儿子收尸,反正不管哪个都挺好。
他要把这小混蛋给揍服,然后痛打一顿丢出大帅府!
郑良俊就是在这样忐忑中小心翼翼地进了大帅府的门,他也不知道郝大帅找自己来是为了什么,反正吧,那天晚上宴会他脸丢的挺大的,之后这些天,哪怕是在报社,也总有人指指点点,但凡经过的地方有人小声说话,郑良俊就以为人家是在嚼自己的舌头,一言蔽之,过得不太舒坦。
幻想自己已经把玲珑踩在脚下的郝大帅不由得神情荡漾,下一秒他还没来得及出手,就被人一脚踹飞老远,直直砸进墙里,半晌动弹不得。
又过了一个星期,郝大帅算是养好了,虽然伤口处还是隐隐作痛,但比前几天趴在床上一动不能动好得多。他今天特别穿上了军装,特别霸气威武,再加上身材高大,给人一种铁塔般的压迫感,寻常人还真不敢跟他对视,生怕惹了他的注意,给自己招来灾祸。
卫兵们好不容易把他从墙里抠出来,他咳了一口血,还要硬撑:“大意了大意了,还没说开始。”
玲珑粲然一笑。
玲珑收回腿,毫无歉意地说:“啊,不好意思,你看起来实在太欠揍了,没忍住。”
郝大帅:?
郝大帅有一万句妈卖批要讲!
“不用改。”
接下来他打起十二分精神,愈发小心翼翼生怕被偷袭:“这回我说开始——啊!!!”
她话没说完,郝大帅就学会抢答了:“我懂我懂!我改!我改!”
又是一声惨叫,又是一道残影,又是一面多出个大字的可怜墙壁。
玲珑:“可别,你可千万别做好人。尤其是你那个爱好——”
玲珑双手环胸,仍旧毫无歉意:“都开始了还废什么话?”
见玲珑明明盯着自己看,却一副沉思的模样,郝大帅实在怕这位爷爷想了半天后又要把自己打死,他过了这么久好日子,可不想把小命葬送了,赶紧给玲珑作保证:“我以后指定做个好人!我、我知道我不配,但我会向着成为好人这个目标努力前行!绝不辜负您对我的教育!”
郝大帅这回被抠出来,已经鼻青脸肿七窍流血,但还是命硬,他颤巍巍地摆着手:“不、不、不来了……”
虎毒尚且不食子,郑良俊连畜生都不如。
“这就不来了?”玲珑可惜,又看向肖长庆,“你来?”
外公教他这些,只希望他能在这乱世中平平安安过一辈子,守着家里的棺材铺长命百岁,可任老人家如何神机妙算,也算不出自己及家人的运势,他恐怕永远都想不到,郑良俊非但没有照看玲珑,反而要把玲珑推入火坑。
肖长庆吓了一跳赶紧摆手:“不了不了,来不了来不了,我可打不过你。”
郝大帅刚才就是看见了那瘸子的鬼影,恨不得被吓晕过去却又害怕再被玲珑暴力踹醒,他怂头耷脑地应声:“是是是,是!”
他对自己的身手挺有信心,但看了郝大帅被吊打的场面后是万万没有想法了,他现在知道为啥郝大壮对着玲珑跟耗子见了猫似的,谁被这么狠揍过都会生出心理阴影啊!当初他要是这样揍过庞文星一回,包准庞文星不敢怨恨他,见了他都绕着走!
说完,他冲郝大帅笑得可爱极了:“刚才你看见了吧?想想看吧,你这些年杀死的人里,有多少是想找你报仇的?不想死,最好就听我的话,别打那么多歪主意。”
要不怎么说这个世界是属于狼灭的呢?
玲珑收回脚,嫌弃地在地毯上蹭了蹭,“赶紧养伤吧,把伤养好了,再替我做事。”
郝大帅被扶到椅子上,慢慢地,他的眼中开始饱含泪水,深情地看着那群朝自己奔来的姨太太,还是身边的老人贴心啊,其他人哪有她们好?
这人还挺能屈能伸,没脸没皮的。
正在郝大帅想要接受这浓郁动人的情感时,姨太太们宛如一阵风从他身边刮过,全跑到还站在场上的玲珑身边了,这个帮忙擦汗,那个帮忙整理衣服的,一个个都是母爱泛滥,还叫玲珑乖崽崽,说他辛苦了说他累了还夸他好厉害。
“是是是爷爷教训的是。”
郝大帅:不是,我这么大个人,遍体鳞伤躺在这里,你们真的看不到?
“别这么叫我。”玲珑踹他一脚,“我怎么会有你这么丑的孙子?”
“唉。”
郝大帅伤口剧痛,却不敢喊,龟孙子般摇头:“不敢、不敢了!爷爷再给我一次机会吧!我保证以后啥事儿都听爷爷的!”
郝大帅听到一声低低的叹息,扭头一看,正是他喜欢又不敢染指的庞双月,正在他以为庞双月是因自己的伤势而感慨时,庞双月说了:“那两脚得用多大力气啊,我得去跟厨娘说一声,待会儿多做些玲珑爱吃的。”
玲珑朝郝大帅看过去,友好询问:“请问你还想要我的命么?”
郝大帅不想活了。
好好个大男人,见个鬼而已,居然就被吓晕了!
第764章 第六十五片龙鳞(八)
这个阴魂却不一样,执念过深,居然扛得住这个副官的煞气,恰好副官想要杀玲珑,玲珑便帮了他一把。
众星捧月的玲珑很享受这种被美人环绕的感觉,虽然这些美人们都是他的妈妈粉,但是没关系,疼他就行了。
这些军人杀戮重,一般阴魂不敢靠近,就好比被郝大帅弄死的那些少年,难道他们不无辜?难道他们不恨?可郝大帅血气浓,凶煞气足,阴魂们根本无法在他身边停留,更别提报仇了,因此残留在那个房间里的,只有他们生前的绝望与痛苦,汇聚成淡淡的水汽,散发出浓郁的苦味,令玲珑不适。
郝大帅心肌梗塞,郝大帅大脑充血,郝大帅不爽又没办法,只好去折腾郑良俊,借由折磨玲珑的父亲来发泄自己的怨气,哪怕玲珑一点也不在乎。
可眼下,那个早已死去的中年男人却出现在他面前,额心还有个不再流血的弹孔,眼睛里满是仇恨。
郑良俊这段时间过得可真是太惨了!
这些年惠城死的贫民还少么?
他跟郝大帅那二三事,旁人不清楚,但巩雯丽清楚,巩超巩茜也清楚,虽然说两口子要把过去忘记重新生活,可事情有那么简单吗?已经发生过的还真能忘个干净?别想了,不可能的,晚上俩人睡一张床,巩雯丽都会觉得恶心,郑良俊要是碰她,她也无法忍受。
不过是个贫民罢了,死了又如何?
她总是忍不住要想,这个自己深爱的男人,曾经在别的男人身下,做着和女人一样的事。
当时那中年汉子吓坏了,跪下来不住磕头求饶,副官却没有饶他,随手给了他一枪,那人倒地时,鲜血跟豆花混合在一起,红红白白,副官看都没看一眼就走了,只觉得此人晦气,一大早撞见要出城的他,也是他命不好。
婚姻生活嘛,灵欲结合,缺一不可,再肥沃的土地也需要浇灌,长此以往没有交流,感情自然大不如前,再加上郑良俊还有点心理阴影,提枪上马时便难免快了点,巩雯丽便更加不满,等到郑良俊的不雅照片被平安报社登了,闹得那叫一个人尽皆知,她都没脸出门,交好的贵妇们看到她也是捂嘴笑,问她那是不是真的,又问她郑良俊对她好不好,还有人在背地里嚼舌根子说怪不得她的一双儿女要姓巩,郑良俊这么多年在巩家忍气吞声的,原来是有把柄被人抓住才当上门女婿的啊!
那是好几年前了,大帅吩咐他出城办事,他起了个大早,天边刚露鱼肚白,打拐角处出来个卖豆花的小贩,躲闪不及惊了他的马,两个担子顿时跌落,摔碎了好几个碗,以及满地豆花,还有一些溅到了他锃光瓦亮的皮靴上。
巩雯丽越想越气,饶是再怎么情深似海,也有些顶不住了。
慢慢地,副官想起来了。
巩超巩茜还在上学呢,同学们大多家境不错,一两份报纸还是买得起的,不爱看报纸的同学也得到了分享,总而言之,大家都知道郑良俊与同性恋人大战三百回合癖好特殊的事儿了,还有人开玩笑问巩超,说你爸爸是同性恋你该不会也是吧?
“你要了他的命,导致他老娘病死,妻儿伶仃,他只咬掉你一根胳膊一条腿,已是对得起你了。”玲珑打了个响指,副官面前慢慢出现一团黑色的雾气,雾气中隐约有一双充满怨恨的眼睛,那是个中年男子,背微微驼,两只腿一只高一只低,走起路来深一脚浅一脚,身上似乎还有豆子的味道。
这导致巩超在男生中人缘急转直下,几乎没人愿意靠近他,连跟他说话都避得远远的,好像巩超身上有什么致命病毒一般,跟他走得近就会被传染。
副官都傻了,他从记忆里疯狂搜寻玲珑所说的人,根本想不起来——他仗着自己是郝大帅的副官,在这惠城作威作福,从来没把谁放在眼里过,哪里还记得曾经杀过什么人?
巩茜更不好过,她平时喜欢炫耀,本来就没几个好朋友,家里出了这样的丑闻,她脸都没处搁,去了学校几次都被人冷嘲热讽,干脆哭着回了家,连学都不想上了!
“被你打死的那个瘸子家里也有老娘妻儿啊。”玲珑双手环胸,踩上郝大帅的伤口,逼得昏迷不醒的人活生生痛醒,然后慢条斯理地跟副官说,“不过是扛挑子的时候不小心摔倒,让你的皮鞋上沾了点豆花而已,你拔枪的时候,他应该也是这样跪在地上哭着求军爷饶他一命的吧?”
巩父巩母的老脸更是丢的半点不剩。
副官哭得更厉害了,小命都要没了还要什么骨气?有骨气的会做坏人吗?那他要是知道这位小祖宗这么邪门,大帅就是把枪口抵在他脑门上他也不去!现在少了根胳膊少了条腿,以后日子还怎么过?“这位爷爷你收了神通吧,我是真的不敢了,我家里还有老娘妻儿,他们还要靠我养活……”
郑良俊自己也不好过,他这事儿闹得满城风雨,是个人都看过他的不雅照片,走大街上他都神经质地觉得刚才跟自己擦身而过的人是不是在说自己坏话。经此一事,他名望大跌,平安报社趁虚而入,抢占了郑氏报社的市场,往常还有郝大帅帮忙,现在郝大帅不打压他都算好的了!
玲珑啧啧称奇:“怎么你们这些坏人一点骨气都没有的?”
郑良俊分外委屈,那又不是他自愿的,明明是郝大帅侮辱了他,怎么搞得郝大帅才是受害者一样?
副官痛哭流涕:“是大帅让我去杀你的!跟我无关!我、我是被逼无奈,我也不想的啊!”
可惜他的丑闻闹得实在太大,稍微知道的人都不乐意再买郑氏报社的报纸,等大家改订平安报社的报纸后才发现,要是比起香艳闲谈,郑氏报社肯定更丰富,但要比内涵比眼界,平安报社能甩开郑氏报社八个郝大帅的距离!
玲珑走近了,那人跟见了鬼一样往后退,他笑起来:“怎么这么怕我?你刚才可是威风得很。”
言之有物的东西,总是比那些鸡毛蒜皮的东西令人信服。
至于地上那个副官……
郑氏报社一落千丈,郑良俊急得冒火,嘴上长了好几个大燎泡,从前他事业家庭双丰收,人逢喜事精神爽,成天红光满面,这段时间却是内忧外患没一件好事,精神肉体上都遭受了巨大创伤,而就在这紧要关头,巩雯丽向他提出了离婚!
那天他被玲珑抽个半死的时候也是这样胡乱叫一通,玲珑站在门边随手捡起旁边茶几上的花瓶丢过来,啪的一声砸在郝大帅脑袋上,他眼珠子直了直,又晕了过去。
对郑良俊来说,这无疑是晴天霹雳!
郝大帅呜呜哭泣:“是是是我不配,我下贱我恶心我龌龊我该死,求求你绕了我吧,好汉!壮士!爹!爷爷!”
他都傻了,不敢相信离婚的话是从巩雯丽口中说出来的,“雯丽,你、你刚才说什么?我没听清楚……”
“哈?”玲珑被他说的话恶心到了,“谁要你改邪归正洗心革面做个好人了?你看你那德性,是做好人的料么?”
巩雯丽也在哭,她还是爱郑良俊的,可是她真的过不了心里那个坎儿,而且爸妈儿女都要她离婚,她也没办法呀!她不想出门后再被人指指点点,说她是那个郑良俊的老婆,郑良俊,就是那个被男人上过的郑良俊!
他这会儿身上也不疼了伤口也不痒了更不想弄死玲珑了,只想求他饶了自己这条狗命吧!“我、我以后再也不敢了!你、你饶了我吧!我保证以后改邪归正!洗心革面!做个好人!”
巩父巩母态度强硬:“当年你们结婚的时候,你一穷二白的,咱们家也没嫌弃你,帮助你在惠城立足,还掏钱给你建立了郑氏日报,我们老巩家是要脸的人,实在是受不了那些流言蜚语,事到如今也没别的办法,你要是还想我们好,就答应离婚吧,从这里搬出去。”
在郝大帅看来,那仿佛就是个明晃晃的“死”字。
郑良俊张着嘴,他这阵子因为报社销量焦头烂额,怎么也想不到最亲近的人会插自己一刀。此时此刻,他神情恍惚,“那、那超超跟茜茜呢?他们是我的孩子……”
他低下头,似乎发现身上溅了些血迹,啧了一声,不是很高兴地用手指沾了沾,抹在了雪白的墙壁上。
“他们姓巩,不姓郑。”巩父无情地说,“不然你问问他们,愿意跟你还是跟雯丽。”
郝大帅突然开始害怕,正要叫人,就看见小煞星已经倚在了他房门口,似笑非笑:“干什么啊,这么不厚道?郝大帅都是这么对你的客人的?派了这么些个歪瓜裂枣,拿着刀枪到我房间去指着我?”
巩超想都没想:“我跟我妈!爷爷说得对,我又不姓郑!”
副官雄赳赳气昂昂的去了,屁滚尿流地回来,少了只胳膊断了条腿对着郝大帅哭天抢地,他足足带了五六个人,都是有武器的,结果进去客房后却啥也看不见,一片黑暗中全是缺胳膊断腿青面獠牙的厉鬼对着他们啃!副官还是拼了老命逃出来的,险些被吓得精神失常。
巩茜也点头:“我不想跟爸爸,太丢人了,人家都在背地里说我坏话。”
能说话的第一时间,郝大帅就是让自己的副官带人去客房把那小煞星给绑了!必要的时候当场枪毙!
郑良俊大脑一片混沌,茫然中他想起他跟乡下妻子生得儿子,那个被他抛弃、无视、贩卖的,漂亮又满肚子心眼的儿子,管陈老头叫外公,而他捧在手心疼爱的儿女,却对本该叫外公外婆的人叫爷爷奶奶,原来这个家,这么多年他也没有完全融入进来,那他这些年……图了什么呢?
郝大帅口不能言手不能动,在床上直挺挺躺了三四天才算好转,可惜落了一身的疤,宛如爬满了蜈蚣,丑的辣眼睛。
人到中年,一无所有,还老了。
可玲珑偏偏不走,不仅不走,还要舒舒服服地在大帅府住下来。
他又想起那个令他避之唯恐不及的小镇,想起总是阴冷恐怖让他不喜的棺材铺,想起温柔浅笑送他留洋的女人……在功成名就后,他得到了巩雯丽的青睐,想都不想就断绝了过去,以为自己要成为城里人重新开始,这些年也确实都意气风发,从未想起过只在梦中存在的小镇,和小镇上的人。
最后郝大帅被包成了个木乃伊,只露出两只眼珠子跟口鼻以供呼吸,身上一动还是钻心的疼,他巴不得这个小煞星赶紧走人,以后说不得郝大帅都有心理阴影,再也不喜欢鲜嫩少年了!
但美好现实的崩塌,也不过是弹指一挥间。
做郝大帅专属医生这么多年,他养成了不听不问不知道的好习惯。
巩雯丽还在哭,她也没有办法,她也不想这样,她口口声声跟郑良俊说受不了外人嘲笑的目光,郑良俊又忍不住想,那他抛妻弃子后,陈老头,还有他的乡下妻子,又是怎样面对蜚语流言的呢?
他越给郝大帅检查心里越是惊讶,这、这大帅可真是个狠人!对别人狠,对自己也狠!这哪里是设身处地感受一下,这是拿命在玩儿啊!果然有权有势的人的想法,如他这样的平民是看不懂的。
这世道,对女人总是更苛刻。
医生惊呆了,不过他立刻找回了自己的专业素养,不苟言笑,面无表情,努力做一个只知道治病救人的机器。
而现在流言传到了他身上,他也不好过,只是郑良俊想不到巩雯丽会这么快便对自己失望,甚至提出离婚……哪怕是先分开一段时间,也比直接离婚更能让他接受!
郝大帅在万分憋屈绝望中眨了两下眼。
见郑良俊神色恍惚,巩父巩母还以为他是不想同意,便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说这么多年的感情了,他能忍心看着巩雯丽跟巩超巩茜抬不起头吗?现在谁不知道他的丑事,一家人闹成这样实在难看,为什么不能坐下来好好解决呢?而且,只是离婚而已,并没有否认他是巩超巩茜父亲的事实,以后还是能见面的。
还剩下半口气的郝大帅喉咙里发出哼哧哼哧类似拉风箱的声音,恍如卡了一口老痰,听得玲珑作势拍了拍根本不存在的鸡皮疙瘩:“好了好了,我知道大帅你想说什么,我要是说得对呢,你就眨眨眼,这样也好让医生给你治。”
但郑良俊会信吗?
玲珑一本正经地说:“是这样的,大帅觉得以往的快乐不够真实和清醒,所以就想设身处地一下,换个方式来体验人生的极乐。不过……这个吧,你看我也就是个新人,难免下手没个轻重,大帅你说是不是?”
当然不会。
这还是他头一回见大帅吃这样的亏呢……往常他都是来给那些可怜兮兮的少年们处理伤口的,今儿怎么换了人……
巩父巩母的话跟放屁一样,一起过了这么多年,他还不了解他们?到时候翻脸比翻书还快的肯定也是他们,说这些不过是想哄他答应离婚罢了。
这一声可把整个大帅府都给惊动了,包括住在后院的姨太太们,不一会儿,所有人都聚集在大厅,穿着白大褂戴着眼镜的医生匆匆赶来,一进房间都惊呆了……他是郝大帅的御用医生,平时也住在大帅府,外面还开了个自己的诊所,名声金钱样样不缺,对郝大帅也挺忠心。
郑良俊冷笑说:“爸,妈,我打小在乡下给陈老头养大,从来没叫他一声爸,从我跟雯丽认识、结婚,就改口叫你们爸妈,孝顺你们,听你们话,连儿女也都愿意让他们跟你们姓,别人家哪有岳父岳母跟女婿一起住的,你们说舍不得女儿,行,那就一起住。平时你们想在家里做主,我也不拦着,现在我出事,你们第一时间就想跟我撇开关系,很好,这真的很好。不就是离婚吗?行啊,现在就离,但你们最好别后悔!”
玲珑抱怨着,过去把门给打开,冲着走廊喊了一嗓子:“医生在哪里!快叫医生进来!大帅要不行了!”
他能当机立断抛弃乡下的妻儿攀上城里姑娘,自然也能立刻狠下心肠对付在他危难时逼迫他背叛他的人。
“真是麻烦死了。”
巩父巩母只觉得郑良俊答应离婚就是天大的好事,赶紧催着巩雯丽跟他一起去领离婚证。
他这才意识到郝大帅好像不是狗胆包天不理自己,而是确实回不了话……
你还真别说,这效率挺快,三个小时后,热气腾腾的离婚证就出炉了,巩父巩母顿时满意,巩雯丽还在抽抽噎噎,时不时留恋地看郑良俊一眼,郑良俊却不再看她,而是坐在了郑公馆的沙发上面。
问了两遍郝大帅还不说话,玲珑自然认为他在装死,没忍住又踹了一脚,郝大帅瞬间浑身抽搐,还把玲珑吓一跳。
巩父巩母就不高兴了:“不是都离婚了?你还不去把你的东西收拾收拾搬走?”
“喂,你怎么不回话?”
郑良俊没回话,而是露了个笑容出来,这笑容有点诡异,看得巩父巩母心头有种不祥的预感。
他也不嫌郝大帅的血弄脏了床,跟着坐上去,不过这么鲜血淋漓的,风花雪月是别想了,他对长得不好看的人向来容忍度比较低。
果然,下一秒郑良俊就说:“这是郑公馆,是我的家,要搬走也得是你们搬走,别忘了,巩雯丽跟我结婚后,这房子是我新置办的,写的是我的名字。”
玲珑一只手把他提起来丢到床上,他揍人可不留情,说只留半口气,就只留半口气,多的一点没有。
巩父巩母一下就愣了!
郝大帅一张嘴就喷出许多血沫。
当初巩雯丽迷恋上郑良俊,两人爱得那叫一个死去活来,仿佛没了对方不成,他们为了成全女儿,也对郑良俊很大方,甚至在两人结婚后,就把当初家里的房子卖掉,买了这栋公馆。为了弥补外孙外孙女改姓巩,公馆也命名为郑公馆,写得还是郑良俊的名字,但谁也没想到郑良俊就真能刚离婚便立刻将他们一军!
“怎么办,你说天亮之后,我该去哪儿呢?”
怪不得刚才答应离婚答应的那么爽快,原来是在这儿等着呢!
窗户打开后,血腥气慢慢淡了些,玲珑走到郝大帅身边,他已经被他揍出了奴性,看到他靠近,下意识便会颤抖、畏惧,这是玲珑喜欢的反应——他喜欢别人怕他,这样他们就不会敢来烦他。
巩父巩母立刻就着急了,郑良俊好似变了个人:“快点啊,不然等我叫人给你们搬,那就不是帮忙了。”
他早就发现了,他可以正常吃饭睡觉,但如果不吃饭不睡觉也没关系,只不过吃饭睡觉让他看起来更像是个正常人类罢了。
说完他又笑起来,看到往日总是摆着长辈谱的前岳父岳母露出惊慌失措的表情,心里愈发满意。这两个老家伙,当初是帮了他不少,可这些年吃喝花销,哪一样不是他的钱?郑氏报社赚的钱他花在自己身上的不多,全葬在这一家人身上!离婚?好啊,离就离,巩家人以为离了他还能过好日子?他能让他们一个大洋也拿不到!
最后玲珑手都抽酸了,郝大帅也只剩下半口气,身体还在地上时不时抽搐两下,玲珑把手中鞭子丢掉,用洁白的床单擦了擦手,屋子里弥漫着血腥气,并不怎么好闻,他走过去把窗户打开,冷风习习,吹得他愈发精神抖擞。
郑氏报社是他的,郑公馆也是他的,巩父巩母的房子早就卖了,被赶出去连个落脚处都没有,不是着急撺掇巩雯丽跟自己离婚吗?成啊,他干脆利落地离了,比无情,比无耻,郑良俊真没输给过谁。
玲珑还有新创意,他把那条沾满了郝大帅血的鞭子抹了点盐水,再继续抽,郝大帅前面还能忍,后来是真不行了,什么好话都说了,爸爸爷爷都叫了也不能令玲珑动容,不管郝大帅怎么躲,鞭子总是能精准而凌厉地抽到他身上,他觉得自己像条狼狈的狗,在面对来自他人恶意的时候,无处可逃。
他故意不在跟巩雯丽离婚前说,而是要在之后提出来,为的就是要看到巩父巩母此刻的表情:茫然、慌乱、不敢置信,还有愤怒。
可以徒手把郝大帅这样两米大高个一拳捣碎石头的彪形大汉揍成蔫了吧唧的小鸡仔。
巩雯丽没想到郑良俊会说出这样的话,她的嘴唇动了动,“那你的意思是,要把我们全部赶出去吗?”
他一直以自己的武力为荣,不管到哪里都是无往不胜,谁知道今天却踢到了铁板,谁也不知道眼前这少年同样纤细的身体里哪里来如此巨大的能量——在被揍了一顿后,郝大帅终于认识到玲珑并不是使了手段,他是真的,本身就这么强。
“不是你们先要把我赶出去的吗?”郑良俊反问,“不是你要跟我离婚的吗?现在我答应你了,我们已经没有关系了,怎么,你还想赖在我家里不出去?你的儿子女儿姓巩不姓郑,你记得把他们一起带走。”
那些脆弱而稚嫩的生命最终都在他手中终结,他喜欢这种快感,是战场无法给予的。
巩超巩茜惊了,这还是平时疼爱他们的父亲?巩超脾气不好,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一副赖在这儿的架势:“我不管,这里是我家,要走你走,反正我不走!”
他从来都不知道那带着倒刺的辫子抽在人身上会这么疼!他是那么地喜欢看那些纤细漂亮的少年被剥光了衣服鞭打,一边哭喊求饶,一边在地上滚动,美丽的身体上满是鞭痕与鲜血——有种格外诡异而残酷的美感,往往是他们哭的越大声,郝大帅就越兴奋,他从不觉得自己这个癖好有什么不好,这是个乱世,他保惠城安稳,打死几个人算什么?
郑良俊却恶狠狠道:“行啊,你不走,你不走我直接把这房子卖了,有本事你对着下一任房主也敢这么横!老子养你这么大,你心里有没有把我当你爸?你不是很能吗?成,你以后自己养活自己吧!我倒要看看没了我,你们吃谁的穿谁的,又跟谁耍威风!”
三楼房间里的郝大帅恨不得自己死了算了!
他是真的气急了,本来因为报社的事儿便已经焦头烂额,没想到回到家还要面对妻儿的插刀,他们既然这么想跟他撇开关系,他也不拦着!
这两个女佣是老乡,说了会话后就闭上了眼睛,每当这种时候,三楼是不许人上去的,大帅不喜欢别人打扰,小洋楼隔音效果不错,除却经过三楼房间门口时听到了叫声,躺在一楼佣人房,就跟什么都没发生一般。
别把郑良俊想成多么有良心的人,他要是真有良心,怎么会抛妻弃子?这种事他做过一次,自然就能再做第二次。
“咱们可怜他们,又有什么用?咱们也得养家糊口,大帅捏死咱们还不跟捏死个蚂蚱似的?成了,你也别东想西想了,赶紧休息吧,明儿一早起来还当差呢!”
没了巩雯丽他也不是找不到别的女人,倒是巩雯丽没了他,这个岁数还想找什么第二春?
“那孩子亲娘要还在得多心疼啊……”佣人想着心里头都难受,“那些个孩子,都挺可怜的。”
“爸爸!”巩茜眼圈红了,“你怎么能说出这么绝情的话?爷爷奶奶也是为了我们还有妈妈好……”
“得了吧,这有了后妈就有后爹,他亲妈死得早,郑主编说是亲爹,其实一天都没养过人家,这不是为了讨好大帅,才把这孩子从乡下接来的!刚才宴会上你不在,没听到吧?我也真是服了郑主编的脸皮,都这样了,还跟没事儿人似的,真是不要脸!”
“是!都是为你们好!所以就要牺牲我!”郑良俊大吼一声,这些天四处奔波,家里人没有说帮他一把,反而在这时候提出离婚,他的心都凉透了,积攒许久的疲惫、怨恨、慌张,都在这一刻凝聚起来,压迫他的神经,使他情绪失控。“我告诉你们,没门儿!现在婚也离了,该滚的都滚!这是郑公馆,这房子不姓巩!”
“我就是看那小孩儿长得好……唉,也不知他爹妈咋想的,那么好一孩子,就给送到大帅府了……”
巩父这些年是气势凌人的,陡然被前女婿这么一气,伸手指向郑良俊,另一手捂着心口不住地喘息,巩母立时发现老伴儿的状况不大对,仔细一看,巩父居然脸色发白,嘴里好像有口气喘不上来,明显是被郑良俊气得狠了!
走廊上有佣人经过,回到房间后就跟交好的人小声说,那人连忙嘘了她一声:“你可别胡说八道,一会儿叫人听着了告到大帅跟前去!大帅换个口味玩儿呗,跟咱有什么关系!”
她吓了一跳,“别吵了!别吵了!快来看看你爸!他怎么了?叫医生、叫医生啊!”
“哎哟,今儿大帅怎么叫得这么大声啊?”
巩雯丽这么大年纪还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少不了巩父巩母的溺爱,她吓得六神无主,不知道该怎么办,巩超更是没经过大事,惟独巩茜还冷静点,跑去打电话,郑良俊则冷眼看着,不为所动。
第759章 第六十五片龙鳞(三)
郑公馆闹出这么大的事儿,哪里瞒得住人?很快大家就都知道郑主编跟妻子离婚的消息,有人觉得巩雯丽离得对,不然以后怎么抬头做人?也有人觉得巩雯丽太势力,只能共享乐不能共患难,像这样的女人是不能娶的,郑家的事儿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和平报社的胡主编又一次来了劲儿,把郑良俊给扒的清清楚楚。
哦,原来这么疼啊。
从他当年身为孤儿却被开棺材铺的老陈头收养,与老陈头的女儿陈姑一起长大,又结为夫妻,拿着老陈头跟妻子给的钱出国留洋,结果一出去心就野了,跟巩雯丽搞在一起,两人回国后就结了婚,把乡下的陈姑抛之脑后。这不是最绝的,最绝的是郑良俊怕乡下妻子找上门,还特意回去了一趟,结果回去那天晚上,他又把乡下妻子给睡了!
郝大帅顶着被血浸润的眼珠,颤了两下,这鞭子他抽到别人身上时只觉得快活,抽到自己身上,却完全不是那味儿了。
这一睡,就睡出个儿子。
“这个屋子里……有着让我很不喜欢的味道。”玲珑缓缓地说,“是人类灵魂留下的哀鸣……对我来说,闻起来是苦味儿,我不喜欢苦味儿。而造就这一切的源头是你,你说,我不找你算账,找谁呢?”
当然了,在郑良俊看来,他睡了陈姑,不仅是回报了老陈头的养育之恩,也是满足了陈姑对他的爱意——他都跟她睡一觉了,她还想怎样?
说着,他已经挥舞着鞭子抽了过来,正好抽在郝大帅的脸上,倒刺刮花了郝大帅的眼皮,鲜血淋漓。
陈姑头天晚上还沉浸在丈夫回来的喜悦里,第二天郑良俊提上裤子就不认账,要跟陈姑解除夫妻关系。
玲珑继续在箱子里挑挑拣拣,选出他比较看好的几样后,扭头冲郝大帅露出了友好而不失礼貌的笑容:“那今天我也来玩玩,看是不是像你说的那么爽~”
陈姑虽然温柔,却也不是不要自尊的人,郑良俊要走,她不拦着。
“你好像很喜欢这些东西啊。”
但她没想到,她会因此有了身孕。
是的,郝大帅认为是自己被暗算了,不觉得玲珑真的有实力。
结果郑良俊得知她有身孕后,只打来一封电报,要她不要去打扰他,还说他并不想要这个孩子,愿意给她一百个大洋,让陈姑去把孩子打了。
可他想从地上爬起来,却发现根本没有力气,五脏六腑都因为那一脚剧痛无比,他自幼力大无穷,跟人打架无往不胜,又能逞凶斗狠,从没吃过亏,今儿却阴沟里翻船了,被这个他一手就能掐死的小孩给暗算了!
陈姑对郑良俊彻底死心,她没有打掉孩子,而是选择将他生了下来,只可惜她因为生孩子落了病根,缠绵病榻几年便撒手人寰,剩下老父亲带着个嗷嗷待哺的小孩子,靠着开棺材铺、给人看风水活了下来。
郝大帅不由自主打了个寒颤,他觉得自己刚才是轻敌了,怎么说他也是能把二百斤壮汉给丢出去的人,会怕一个弱不禁风的少年?
结果这郑良俊娶了城里妻子后还不满足,想要搭上一位有权有势的大人物,居然把乡下的儿子强硬地带到城里来想要送给人当禁脔!
说着抬起眼,面容俊秀洁白,却令人不寒而栗。
这封报道一出,郑良俊瞬间千夫所指,此人简直当代陈世美,性格之冷血恶毒世上罕见!郑良俊还想挽回报社的颓势,可惜无论他去求谁都没用,走在路上被人认出来,还有人偷偷朝他丢石头跟臭鸡蛋,骂他是人渣!
玲珑漫不经心地把玩着鞭子,“老子在金銮殿上砍了几百人的脑袋,血流成河之际,你祖宗还没被射出来呢。”
郑良俊气个半死,街头不知道是谁家调皮捣蛋的熊孩子,嘴里还唱一些侮辱他名誉的顺口溜……
他手里还拿着那条黑色的鞭子,郝大帅冷笑一声,上前就要夺,结果他刚伸出手,还没能碰到这个看起来纤细的少年的肩膀,腹部就感觉到一股恐怖的冲击力,整个人直接被踹飞,砸到墙上又跌落下来,把柜子上的花瓶给撞塌了,啪的一声摔个粉碎。
眼看郑氏报社每况愈下,郑良俊没办法,只能求到大帅府,以他现在的情势,除非郝大帅愿意给他撑腰,否则郑氏报社只有玩完的份儿!
玲珑嗤之以鼻:“得了吧,看你带来这么多东西,就知道你连温柔俩字怎么写都不知道。”
郝大帅一听说郑良俊求见,当时面部五官就扭曲了,他不想见郑良俊,甚至连这个名字也不想听到——只会让他想起那天晚上发生的事,他又开始想要吐了!
“本来还想对你温柔点的。”郝大帅阴恻恻地笑,“看样子你是不需要了。”
可惜,大帅府发生的事儿瞒不过玲珑,玲珑要他见,他不见也不行。
郝大帅根本不信算卦看相这回事,这些年他光是算命的瞎子就砍过好些个,也不见有什么天谴!不过玲珑这番话确实是激怒了他,他是屠户出身,父母早亡无儿无女,惠城谁人不知?这小子拿这点来糊弄他,装神弄鬼的,以为他会上当?在他面前耍小聪明的人,最后都没了命!
肖长庆跟庞双月都很不懂郝大帅为什么那么怕见到郑良俊,不应该是反过来的吗?
“我怕个短命鬼做什么?”
玲珑一看这俩人的表情,乐了,抓着人藏在书房,等郑良俊进来开始脱掉外套,肖长庆庞双月两人齐齐瞪大双眼!饶是见过大世面的肖长庆都差点叫出声!
“你看看你啊,眼有三角面肉横生,可知你性格暴躁易怒,眼白多眼角短,可见有性癖,眉骨重,山根断折,家中无亲无朋,地角尖削,额上生断纹,气色昏沉眼神浑浊牙口不齐,可见你是个孤家寡人,还是个短命人。”玲珑笑嘻嘻的,“你说我有什么好怕的?你这样便是有成就,也是一时半会,早晚会葬送个精光。”
好在玲珑眼疾手快,分别捂住这两人的嘴,等他们冷静下来,才收回双手,右手食指抵在唇上,意思让他们噤声。
郝大帅噌的一下站起来,阴沉着脸:“你说什么?”
郝大帅差点儿没原地一蹦三尺高!
玲珑就没见过这样自我感觉过于良好的人,“不不不,我看到你的第一眼,就知道你是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废物。”
郑良俊还以为郝大帅是矜持,强忍着耻辱放下身段,眼看就要主动扑进郝大帅怀里了,郝大帅终于忍不住破口大骂:“操你娘的郑良俊!你他娘的不要靠近老子!这么饥渴你滚去大街上裸奔找男人!来恶心老子做什么!”
他故意拉长语调,郝大帅也饶有兴致跟他对话,“看到我的第一眼怎么着?特别威武?霸气?”
郑良俊被羞辱的满面通红,难道他愿意这样吗?只是如果不这么做,他就真的一无所有了!
“我会的。”玲珑回他一个无比灿烂的笑容,“你知道吗,我看到你的第一眼……”
但郝大帅这样骂他,他也是有尊严的,说来说去,罪魁祸首还不是郝大壮!如果当初郝大壮没有对他做那些事,就不会被拍下不雅照片,姓胡的也就不会登报,他又怎么会丢人,怎么会众叛亲离,怎么会努力了大半辈子,到头来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嘿嘿。”郝大帅笑起来,“待会儿你也能快乐。”
他恨啊!每每想到这里,他都恨的不行!
玲珑非但不怕,还走近翻看郝大帅的箱子,从里面捡出一根带着倒刺的皮鞭,可想而知这东西抽在身上得有多疼。他啧啧两声:“你口味还挺重的。”
可他又有什么办法?这不都是郝大帅逼他的吗?当时的照片是那个不肖子拍的,如果不是郝大帅授意,那不肖子怎么敢?这种厚颜无耻的事郝大帅又不是没干过,他手头经了多少人命,何曾把别人看在眼中?无非就是想再控制他,所以才打压他罢了!
惹了他,就别想在惠城混下去,其他地方可没有惠城这么安稳。
因此郑良俊先前才不肯朝郝大帅低头,如今也着实是走投无路,只能屈服。
他就是喜欢看这些年轻的躯体遍布伤痕无法挣脱的模样,能让他得到极大的满足,当然,这样的癖好不为人知,郝大帅一向御下有方,没有什么人敢泄露消息,不过他也没有太瞒着,很多知道的人嘴巴都很紧,他们明白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谁叫这惠城是他的地盘,他是老大呢?
要是为他的心理活动配上一句台词,玲珑觉得应该是:你只能得到我的人,不能得到我的心!
只不过他从未心软。
郑良俊自己脑补出了强取豪夺的郝大帅,完全没想到郝大帅当初根本不是自愿,而是被玲珑暴力威胁不得不为之,事后不仅吐了好几天,还从此对美少年没了兴趣,真要说起来,郝大帅觉得自己才是最可怜的,他就是瞎了、死了、残废了、被阉了,也不会看上郑良俊!
郝大帅被他这反应给惊了,往常的少年看到他这样一般都吓得瑟瑟发抖,破口大骂的有,嘤嘤哭泣的有,他们最后都只有一个结局——那就是跪下来哭喊求饶。
两人一阵推搡,郑良俊眼都恨红了,要是他手头有刀,怕是要刺入郝大帅的心口!
玲珑非常满意:“那就好。”
他摆脱了那个小镇,离开令他厌恶的棺材铺,与总是对他笑的陈姑,为的是什么?为的就是出人头地、飞黄腾达!
说着他走到窗边,把窗户也给锁上了,这是为了防止玲珑中途受不了跳窗,到时候这么漂亮的身体伤了或是残了,他可是要心疼的。
而现在,一切都因为郝大帅毁掉了!
郝大帅立刻笑:“当然。”
就在剑拔弩张之际,肖长庆跟庞双月都有点接收不过来这巨大的信息量,玲珑突然笑了。
玲珑沉默了两秒钟,答非所问道:“你进来的时候,门反锁了吗?”
第765章 第六十五片龙鳞(九)
郝大帅如是说,还迫不及待地舔了下嘴唇。
你永远不知道,一个人在被逼入绝境时,会做出什么事来。
“你乖乖听话,想要什么,我都能给你。”
对很多人来说,能够吃得饱穿得暖,年底攒下点小钱做身新衣服,弄一桌子荤素齐全的年夜饭,就很幸福了,知足常乐的道理人人都懂,可并不是谁都能做到,人心总是贪婪,总是要更多。
美人总是带刺的,郝大帅不以为意,他进来的时候手里拎了个挺精致的箱子,这会儿打开了,里面的东西看得玲珑嘴角一抽——随后,郝大帅走到床边,不知碰到了哪个机关,那张床瞬间反转,出现了种种惊人的东西。
郑良俊哪怕没了郑氏报社,手上余钱也够他安逸地过完下半辈子,对许多穷苦人家来说简直了不得,可郑良俊却无法接受,他享受过站在云端被人敬仰羡慕的生活,再让他回归平淡,无疑是拿刀子割他的肉。
她这是想害他啊,还是想给他送个收拾他们的机会?
此外,妻子要离婚,儿女反目,岳父母无情,在在都刺激着这个有着可笑的自尊却又无法掩饰自卑的男人的心,不过他是不会犯错的,这一切怎么可能是他的过错呢?他心安理得地将郝大帅当作罪魁祸首,完全没有反省过,如果当初自己没有抛下陈姑,没有忘恩负义,是不是就没有今天这一幕。
说起来他也有点好奇巩雯丽怎么想的,是想把他当成一次性物品送给郝大帅?可一旦他不是一次性物品,拿捏住郝大帅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找郑良俊跟巩家的茬儿好么!
——不过也是,郑良俊怎么会反省呢?他到现在都还觉得他没有对不起陈姑呢,他在小镇上待了那么多年,又跟陈姑缔结婚书,他觉得自己浪费的那么多年青春,就是对陈姑最好的补偿,她不应该贪心,她如果贪心了,就不是爱他。
玲珑觉得这人眼神不好:“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念着他?”
你看,他对别人要求特别严格,对自己却宽容的过分,此时此刻,眼见郝大帅不肯帮自己,即将失去毕生最重要事业的郑良俊终于忍不住了!
郝大帅不答反问:“回去郑公馆有什么好?郑良俊明显没把你放在心上,你又何必念着他?”
他恶狠狠地抬起头,盯着郝大帅看,郝大帅又不怕他,只是恶心他,这郑良俊体型瘦弱,这么个弱鸡还能把他怎么样不成?
玲珑利落地从窗户上跳下来,顺手拿了个苹果咔嚓咔嚓啃:“不是说要安排人送我回去?人呢?”
郝大帅万万没想到,郑良俊这次是抱着破釜沉舟的决心来的,郝大帅帮他最好,不帮他,他也要报复回来!
不过郝大帅就好这正成长中的小树苗,他笑了笑:“窗户边儿吹冷风,还危险,下来吧,别坐那儿了。”
躲在书房屏风后面的肖长庆看见了郑良俊脱去外衣后腰间一闪而过的光,他是要跟郝大帅结盟的,势必不能让郝大帅出事,正想出面阻止,却被玲珑摁住了。
穿着白色燕尾服的少年宛若白玉雕琢而成,一举一动都优雅出尘,眼角眉梢尽是风流,假以时日若他长成,也不知得是何等祸国殃民的模样。
他挣扎了两下,玲珑神情淡漠,手劲儿却大的惊人,肖长庆只能眼睁睁看着那枚匕首刺入郝大帅腰腹,瞬间鲜血如注!而郑良俊在伤了人之后也终于反应过来,他慌乱地松开手,才发觉自己身上已溅满温热的血液,郝大帅忍着痛掏出枪,对准郑良俊的心脏,可惜他太疼了,准头偏到了郑良俊的肩膀上,郝大帅还不解气,又胡乱开了几枪,终于因为剧痛倒在了地上。
郝大帅开门进来,就瞧见玲珑很潇洒地坐在窗台上。
玲珑眼睛里一点恻隐都没有,此时此刻,他比冬天的冰雪还要冷淡,眼睁睁看着两个大活人逐渐失去生命气息,肖长庆不知道他想做什么,只惊骇地望着他,玲珑推了庞双月一把:“你可以开始叫了。”
大概等了有两个多小时,宴会结束,宅子外面的车子一辆一辆开走,整座宅子也逐渐趋于平静。
庞双月心思灵活,立刻张嘴尖叫,女人声音尖锐,迅速引来了卫兵,肖长庆则被玲珑推了出去,人一多,就没有人注意到肖长庆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除此之外,房间里水果零食都有,还有唱片机,玲珑选了一张惠城著名歌星红玫瑰的唱片放了,在这靡靡之音里差点儿没睡着。
现场清晰明了,更别提今天前来拜访郝大帅的还有平安报社的胡主编跟副主编,他们两人上门来,是想劝郝大帅加入盟军共同抵抗东瀛人,万万没想到会看到这样一幕。
不过他不是那种不战而败的人,郝大帅对他有想法,他对郝大帅其实也挺有想法的。
俩人都有点衣衫不整,倒在血泊里也不知还有没有气,不过一个未解之谜终于找到了答案,那就是当初跟郑良俊鬼混的另外一个男人是谁……原来是郝大帅……
他走到窗户边往下看了看,算了算距离,三层楼而已,也不算特别高,跳下去基本能全身而退。
说来侥幸,这俩人都没有立刻死掉,郝大帅失血过多,又没有充足的血缘可以为他进行输血,医生有天大的本事也救不回来,他只能在神志清醒中等待死亡来临。嘴巴张着,发出嗬嗬的声音,破败又腐朽,像是想说什么,可说不出来。他这样清醒而绝望地感受生命力一点点消逝,眼睛里逐渐泛起了泪花,面露乞求地看着玲珑。
玲珑则被迎进一个精致的房间,郑良俊一家子都走了,郝大帅假模假样的说让他等一等,说宴会结束就送他回去,以此降低玲珑的戒心。玲珑假装什么都没看出来,一进那精致的房间,外头就传来啪嗒一声,想必是从外面锁上了,怕他逃跑。
玲珑俯视他,毫无慈悲:“听到了吗?”
他们很快忘记先前的事,重新投入到这场宴会中,谁也不敢不给郝大帅面子。
郝大帅茫然。
侍者们已经将大厅打扫完毕,刚才的一切恍如只是人们眼花,其实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但玲珑知道,那确实是发生了的,只不过众人碍于惠城一把手在这里,谁也不敢多说罢了。
“是灵魂悲鸣的声音。”玲珑回答他,“就在你的身边,有许多少年在哭。你活着的时候阳气重戾气深,这些亡灵靠近便会被灼烧,现在他们终于可以得偿所愿了。”
郝大帅眼底精光更甚,立刻明白了郑良俊一家人的意思,心里对他们的识相也很满意,这个少年怕是迄今为止他所碰过的里头最精致漂亮的一个,他真是忍不住要看他哭喊求饶的样子了。
人之将死,明灯熄灭,能见鬼神。
一家人就这么把玲珑丢了下来,谁也没说喊他一声。
玲珑的话就好像一个开关,郝大帅瞬间瞪大了眼,肖长庆也在一边,他看得清楚,郝大帅眼前根本什么都没有的,可他本人却露出惊恐的神色来,五官扭曲,像是被什么东西啃咬一样,发出暗哑的惨叫。
巩雯丽突然掩面哭泣,狼狈地逃出了宴会大厅,郑良俊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最后仓皇地向郝大帅鞠了个躬道歉,也赶紧追着出去了。至于巩超巩茜,早已跑出去不肯留在这个丢脸的地方。
郝大帅真的不记得这些人了,他玩过的、弄死的漂亮小男孩,没有上百也有几十,哪里会记得他们的长相?只知道他们在他的鞭下时,一个个弱不禁风又可怜,哭喊求饶的有,破口大骂的也有,大多数流着泪水死去,尸体被他叫副官随意清理掉,反正这惠城是他的天下,他就是这的土皇帝,说一不二,玩几个男孩怎么了?
不过没关系,面子丢了是暂时的,好处却是实打实的,不管怎么说,今天晚上她都不会带玲珑回去!
难不成这些死人还能找他报仇?这世上哪有什么天理,哪有什么报应!
可谁也没想到这个乡下孩子居然胆子这么大,敢在郝大帅举办的宴会上闯祸,还把他们两口子给拖下了水!
亡灵们啃啮着郝大帅的灵魂,一口又一口撕咬,玲珑权当没看见。
于是她立刻要求郑良俊把孩子接到回城,见到玲珑第一面巩雯丽就觉得稳了,这不正是郝大帅喜欢的类型?她刻意给他食补,给他打扮保养,为的就是今天!
就这样,郝大帅足足痛苦了五个小时才断了气,而他的尸体上,已经不再有新生的亡灵。
不管怎么说,郑良俊都是她一个人,她决不允许其他人与自己共享,哪怕是个小孩也不行!本来她是打算眼不见为净,可是那乡下的死老头,临死前还拍电报过来要郑良俊照顾那小孩,巩雯丽简直快要笑死,凭什么?凭什么她的丈夫要去照顾别的女人生得小孩?郑良俊有今天,那是靠着他们巩家!乡下来的小贱种也想沾光?想得美!
这个世界的亡灵格外多,每逢乱世便是如此,死了的变成鬼,活着的人不人鬼不鬼。
一是想跟郝大帅牵上线,二也是铲除这个心腹大患。
玲珑不喜欢这样的世界,因为这样代表他不能开开心心的吃饭睡觉,没有秩序与道德,正在逐渐崩塌的世界,的确需要强而有力的人力挽狂澜。
她立刻就想到了郑良俊在乡下的那个儿子。
而他不想做这个人,只想享受之后的成果。
巩雯丽虽然出了大丑,可是看郝大帅那表情她就知道今天的事儿,成了!旁人兴许不晓得,但她家里有个佣人的亲戚在大帅府当差,亲口告诉她,郝大帅虽然明面上有十几房姨太太,其实最好的还是年轻鲜嫩的小少年,尤其是那种将要长成却又尚未长成,雌雄莫辩正在发育期的小少年!
他对肖长庆道:“你现在就可以给你父亲发一封电报,要他派军队来助你稳住惠城,趁着郝大帅还未发丧,谁都想来分一杯羹的时候,谁先下手,谁就占尽先机。”
是了,不可能是害怕,肯定是兴奋!
肖长庆这人身上有一种古代儒士才有的宽容与仁义,他的确有才能有知识也有想法,但他总是不愿意去做违背自己原则的事,现在没这方面的困扰了,杀了郝大帅的人是郑良俊,凶手被当场捕获,又有平安报社的两位主编做见证,肖长庆完全可以把自己摘的干干净净,跟郝大帅联盟,自然比不上把惠城掌握于自己手中。
是兴奋吧?
郝大帅那性格,答应联盟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便是加入盟军,也不可能一心一意保家卫国,基本等于加了颗老鼠屎进来。
不知为何,郝大帅反而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他被看得不由得挺起胸膛,微微发毛,心头也涌起类似紧张的情绪——他意识到这一点并且感到非常不可思议,他比这小孩儿大了快三十岁,吃过的盐都比这小孩儿吃的米多,拔刀砍人脑袋眼都不眨,怎么可能害怕一个这么点大的少年?
现在,老鼠屎没了,肖长庆应该高兴才对。
玲珑反倒歪了歪脑袋,带着些审视的意味打量他了。
还是太嫩了点。
郝大帅倏地爆发出一阵大笑:“好小子!”
肖长庆要是知道自己被个十五岁的少年在心里评价太嫩了,怕不是一口血呕死,他权衡片刻,选择听从玲珑的意见,去给肖大帅发了封电报,肖大帅得知后非常惊讶,当机立断派了军队过来,无论如何要先一步将惠城拿下。
玲珑坦坦荡荡地迎接郝大帅的注视,丝毫不惧。
至于在背后暗算自己想要自己命的人,肖长庆没说,他也不是真正的老好人,意图伤害他激怒他父亲,惹起盟军内部矛盾的人五根手指头都数得出来,这是他自己的账,他自己算。
方才在楼上,就觉得这小子格外耀眼出众,等靠近了看,郝大帅才发觉他长得比远观时更为精致美丽。兴许是年纪还不大,并不是纯粹的男人俊美,反而是雌雄莫辩,英气貌美兼具,笑起来尤其好看,稍不注意便会溺死在他的笑容里。
肖长庆如何打算与玲珑无关,比起短命的郝大帅,他是不想让郑良俊现在就死掉的。
郝大帅没想到这小子这样胆大包天,敢接自己的话不说,还敢当着他的面指鹿为马,刚才那是搞乐子?分明是他在捉弄人!
郑良俊躺在隔壁房间,他运气不错,郝大帅砰砰砰乱开枪,只有四枪打在他身上,最严重的是打在他下腹处那一下,直接把他作为男人的功能给打烂了,除此之外,还有一条腿一条胳膊,以及肩膀,都不算致命伤,至少短时间内死不了。
“怎么能是闹呢。”玲珑脆生生回答,“这不是请大家看个乐子么?刚才笑得多开心啊!”
玲珑进来的时候他还在昏睡,于是玲珑伸手摁在郑良俊肩膀的枪口上,瞬间伤口崩裂鲜血四溅,郑良俊面色惨白地睁开眼睛,见到的就是玲珑,他眼中闪过一抹惊恐,显然在最初同归于尽的气势过去后,他开始怕死了。
郑良俊跟巩雯丽不由得颤抖了一下,周围其他人也都畏惧郝大帅,他身后还有好几名带着枪的军官,一看就不是什么好惹的,谁敢多说话啊!
看到玲珑,他肯定是还活着,但之后呢?之后郝大帅会怎么对付他?
“这是在闹什么?”郝大帅问,“你们把我这大帅府当成了什么地方?”
玲珑微微笑道:“你命真的很大,居然这样都没死,不过怎么办呢,郝大帅死了啊,你杀了惠城的一把手,你说说看,这事儿要怎么解决?”
他身形魁梧,年纪大约四十左右,长得浓眉大眼,浑身煞气十足,一看就是从尸山血海中淌过来的人,他一出现,在场的人都不怎么敢笑了,大厅瞬间鸦雀无声,只有被撞碎的酒液,滴答滴答在大理石地面。
郑良俊浑身都开始颤抖,连被戳开的伤口都感觉不到疼,只剩下恐惧。
一片哄堂大笑中,郝大帅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
玲珑吓了他一波还不够,继续打击:“这么一想你真的好惨,就算你能全身而退,以后又要怎么办呢?先不说你已经是个废人了,你老婆孩子会管你吗?会照顾你吗?听说你们离婚了,那你后半生怎么办啊?啊啊对了有件很重要的事忘记告诉你了。”
摔得头晕眼花的两口子总算是在侍者的帮助下站了起来,不过巩雯丽精心打扮的妆容礼服已经彻底毁了,郑良俊头发乱糟糟再看不出平日里的文质彬彬,今天这一出可是让两人丢了大丑,一段时间内都别想有脸见人。
不知为何,郑良俊有种极为不祥的预感,果然,下一秒……
他真是小太阳般的少年,嬉笑怒骂都自由自在,搞得周围许多宾客也被他的笑容所感染,大厅里顿时回荡起快活的笑意,巩超巩茜脸烧得通红,也不好意思上前去扶,只想偷偷藏在人群里别被人发现。
“郝大帅有一枪崩到你兄弟了。”玲珑温柔地说,“你成太监了。”
玲珑率先哈哈大笑起来。
郑良俊:!!!
巩雯丽尖叫一声就想去扶,可地上滑着呢,她踩着高跟鞋不受控制地扭着屁股,正好摔在郑良俊身上,郑良俊的手压在玻璃碴子上,被老婆这体重一压,嗷的惨叫一声,下意识把巩雯丽推开,巩雯丽摔倒时,旗袍往上掀起,露出半拉屁股蛋子,简直如同一场滑稽表演秀。
他的脸一瞬间就憋的通红,说不出是因为气还是因为怕,总之五颜六色非常精彩,因为他自己也清楚,他的妻子也好儿女也好,都不是那种会为了他牺牲奉献的人,否则也不会丑闻一传出来就要跟他离婚断绝关系了。
郑良俊趴在一地玻璃碴子里,身上全是各色奶油,别提多狼狈了。
所以说他这一辈子,到头来得到了些什么呢?
结果步子迈得太大,没注意到地面上什么时候有了一块奶油蛋糕,正巧一脚踩上,一个打滑人就开始漂移,直挺挺撞进摞好的威士忌酒中,稀里哗啦霹雳嗙啷,地面顿时满是酒水与蛋糕的混合,周围的吃瓜群众纷纷尖叫躲避,生怕弄脏了身上昂贵的礼服。
恍惚中,郑良俊仿佛又回到了那个生他养他的小镇,看到了那个初出茅庐野心勃勃的自己。他厌恶那个地方,迫不及待想要逃离,可到了这个时候,浮现在他眼前的,居然是穿着棉布衣裙冲他微笑的陈姑,还有卷着旱烟打棺材的老陈头。
他夹枪带棍是一点情面都不留,听得郑良俊额头青筋直跳,大步上前就要给他一个嘴巴子,这是他儿子,他想怎么教训就怎么教训!
那个阴森的、潮湿的、好像天永远不会亮的棺材铺,居然是他最无法忘怀的。
玲珑耸耸肩,很是轻松,“别哭了阿姨,你早过了楚楚可怜的年纪了,半老徐娘就要有半老徐娘的样子,麻烦您服服老成吗?我穿裙子都能比你哭得有感染力。”
玲珑看他这眼神就知道又开始了,“怎么,抛妻弃子的负心汉在临终前突然幡然悔悟想起过去?这种戏码太老套了,我都不爱看。”
“不要偷换概念,我说的是郑主编停妻再娶忘恩负义,你跟我扯什么感情?是你把我妈气死的,不过是个不要脸上赶着送的下贱货色,也就郑良俊不挑,什么脏的臭的都吃罢了。”
他告诉郑良俊:“我娘又不是那种你给她一巴掌把她踩进泥里也爱你爱的要死要活的女人,她之所以会死是因为生我后伤了身体,我可请求你千万别把自己当成什么万人迷,她早就看不上你了。至于外公,外公临终前就跟我说你毕竟是我的亲生父亲,凡事要给你留几分余地,你看,到最后你自己遭报应了吧?众叛亲离人财两空,没了青春还没了小弟弟,太惨了。”
不过巩雯丽审时度势,知道眼下肯定不能跟玲珑对着干,白白让人看笑话,就红了眼圈儿:“你这孩子……心里头对我们还有怨呢?我对你这么好,你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呢?我还以为这么久以来,咱们已经关系很好了……”
陈姑虽然不像巩雯丽那样有个好出身,又能出国留洋,但就品格上,可比巩雯丽不知高出多少截。她本以为丈夫回国后会跟自己长相厮守,但万万没想到他回来,头天晚上还与自己温存,第二天便提出离婚。
都是这小贱种闹的!
对于在小镇上长大的人,“离婚”是个时髦的词汇,他们不懂这些,只会认为陈姑被“休弃”,随后他们会猜测陈姑是不是哪里做得不够好,甚至于有些人还很能理解郑良俊,毕竟陈记棺材铺在整个小镇上都是不祥的存在。人们麻烦缠身时,兴许会想到老陈头,可当他们安逸下来,立刻就视老陈头父女为不祥之人。
结果今天不仅被爆出是个二婚,还连带着坏了一家人的名声!
老陈头是个善良温和的人,玲珑从小跟在他身边长大,自幼性子便不像老陈头跟陈姑,他是从不肯吃亏的,幼时他一人在外面玩,常有顽童想要欺负他,朝他丢石子,说他不吉利,是个扫把星。玲珑仗着年纪小,敢把熊孩子们摁在地上捶,他可不像是外公那样好说话,外公给人驱邪捉鬼,有时分文不收,到了玲珑这儿,全看他心情,心情不好,要你倾家荡产来换命也是常有的事儿。
眼看周围的贵妇们都用看好戏的目光看着自己,巩雯丽脸都涨红了,平日里她没少拿儿女跟自己姓是因为丈夫深爱她来显摆,这上层社会,哪个男人不偷腥,不是在家里纳了几房姨太太,就是在外头养了几个戏子,他们家老郑从来不干这些事儿,因此她一直都是圈子里人人羡慕的对象。
老陈头就是怕这唯一的孙孙误入歧途,他常说五行术数不是拿来炫耀与害人的,怕玲珑性子拧,总是不厌其烦地教导他。
也不怪巩雯丽看走眼,一个在乡下长大的少年,能懂什么?还不是得听她的话?她万万想不到这少年是天不怕地不怕,什么篓子都敢捅,什么祸都敢闯,因为他有底气,也不怕牵连到巩家跟郑良俊,恐怕牵连到了玲珑还得拍拍手叫好。
玲珑不爱听人说教,但老陈头出自一片真心,字字句句都是拳拳爱意,他都很乖地听了,甚至于在郑良俊惹他的时候,没有第一时间把郑良俊弄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已是老陈头精心养育的成果。
她怎么也没想到,在来到惠城后表现的无比温顺听话的少年会在宴会上闹出这么大的事!可见这就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他心里对巩家、对郑良俊有怨呢!
这世道再乱,他一个人也能快快活活地过下去,只是想起老陈头往年总是蹲在门槛上抽旱烟,仰头看天象叹气将有数十年大乱,时常忧国忧民,玲珑才又多了那么几分心思,否则一个肖长庆,哪里值得他再三帮忙?
巩雯丽都要气炸了!
肖长庆是可托付之人,玲珑希望他能早点完成他所愿所想,郝大帅无疑是个烫手山芋,直接处理掉,对肖长庆名声有碍,但如果是郑良俊出手,那肖长庆就能摘的干干净净,待到肖大帅派的军队一到,多年乌烟瘴气的惠城也能好起来。
那不是想故意整他让他丢脸吗?
正如肖长庆所说,国难当头,最重要的是联合起来将东瀛人打出去,其他的事情都可以放到后面。
完全是颠倒黑白了,巩超巩茜那是因为不好意思才不介绍他的吗?
郑良俊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不过是人家手中一颗棋子,他怀念的过去,陈姑与陈老头早已放下,他们付出的真心没有得到回报,并没有怨恨,但也没了情分,郑良俊现在,是彻彻底底的众叛亲离。
“郑主编,你也别生气,我年纪还小呢,就是有点不知天高地厚,那你要是觉得我说的不对,你反驳我嘛!你说说当年你是不是跟我妈一成亲就走了,留学的钱是不是我外公给的,是不是跟你身边这位太太结婚后就翻脸不认婚书,我寻思着这新历的结婚证还能把脸皮也给磨厚啊?二婚就二婚,有什么遮遮掩掩的,你看,你这一对儿女都因你羞愧,别人问我是谁,他们都不好意思说。”
不管他伤得多重,郝大帅毕竟是死在他手中,胡主编把这消息一报道,平安日报的销量又翻了好几番,惠城的权贵们惴惴不安,都知道这是要变天了,就眼前的情势来看,惠城很有可能被东北肖家收编,那样的话虽然命是保住了,可想跟以前一样有钱就能潇洒快活是不行的,肖大帅是出了名的节俭朴素,最讨厌人托关系,可不像郝大帅那么容易讨好。
玲珑本来也没想着让所有人都相信自己,他只负责带节奏,自然有唯恐天下不乱的人给他宣扬,他是不介意把事情闹得更大的,反正他光脚的不怕穿鞋的,郑良俊还能有什么威胁到他不成?
对于杀死郝大帅的郑良俊,更是千夫所指,一夕之间所有人都在骂他,郑良俊被关进牢房判了枪毙,他以为自己的小命真的即将在此终结,可是几天后的一个晚上,牢房的门突然被打开了,几个卫兵进来,用黑布把他的头罩住,托了出去。
眼下血淋淋地被玲珑揭穿事实真相,郑良俊面上瞬间挂不住了,喝斥道:“你在胡说八道什么!”
面对死亡,郑良俊吓得屁滚尿流,他感觉到自己被带上了车,随后就是汽车发动的声音,最后他被人从车上粗鲁的推下去,那车好像又把门关上,扬长而去,等待了许久的死亡始终悄无声息,郑良俊忍不住掀开了头上的黑布。
对外他就宣称是自己爱重妻子,才让孩子随了妻子的姓,反正不管姓什么都是他的儿女,都一样。
定睛一看,是郑公馆!
当初巩雯丽怀孕,明明早知道他在乡下有妻有子,却非要闹脾气,说他让孩子跟她姓才是爱她,否则就是骗她,郑良俊好歹也是个男人,血性不多,面子却要得,但巩雯丽又哭又闹,再加上他确实理亏,而且还需要岳父岳母的支持,只好退了一步。这些年,儿女的姓一直是他心头不能提及的痛,明明是他的种,却不能跟他姓!
他激动地险些哭了!
这还真戳中郑良俊心窝子了。
他回来了!
玲珑又叹了一口气,唯恐天下不乱,继续道:“你也别不信,你想想,这寻常男人,哪有说让自己儿女跟老婆姓的,他郑良俊要真是那么爱妻如命,能把他原配丢在乡下,拿着原配家里给的钱留学风光吗?不过是入赘的罢辽,上门女婿就是地位低点儿,也没办法的哈。”
他终于回来了!
这一连串的话玲珑说得直白又大声,郝大帅的宴会讲究的是高雅,努力朝洋人那边靠拢,连流淌的音乐都是轻柔舒缓的,玲珑这爆料可谓是整个大厅人人都能听到,还在另外一边跟人寒暄的郑良俊巩雯丽两口子脸色刷的一下就变了!
可当他拖着残废的腿去敲门的时候,却被里面的人大骂一顿,郑良俊浑身又臭又脏,满脸脏污,是以来人并没有认出他是谁,郑良俊询问这家主人呢,那门房很鄙夷地说:“你是说前任姓郑的一家吧?早把房子卖给我们家先生,拿了钱走了!去去去,你是怎么到这里来的,这儿是你这种乞丐能来的地方么!还不滚!”
又一个人上来问,巩超巩茜兄妹俩延续了一贯吞吞吐吐的迟疑模样,好像很难以启齿,就在来人开始琢磨玲珑到底什么身份的时候,玲珑笑了:“我是他们爸爸在乡下原配生的又被抛下不管不顾十五年的长子,不过今年不知郑良俊主编是发了什么疯,没良心的人突然又讲起良心来了,这位你也别怪我这弟弟妹妹不好开口,毕竟也是他们亲爸,他们总不能说自己亲爸忘恩负义嫌贫爱富始乱终弃寡廉鲜耻吧?”
郑良俊被关进牢里后身上的衣服就没换过,酸臭冲天,他听说房子被骂了,都傻眼了:“怎么可能?这房子又不是他们的!他们凭什么卖了!”
巩超跟巩茜想看玲珑出丑,故意不搭理他,明明三个人是走在一起的,可有旁人问起玲珑身份时,他们两个都装作一副不好开口的样子,这太容易令人误会了,很快,那询问的人看玲珑的眼神就变了,仿佛他是什么玩物一般,充满鄙夷与不屑。
“人家地契都拿出来了凭啥不能卖?”门房还奇了怪了,“我说你这人问这么多是想干什么?你跟那家人什么关系啊”
她舍不得对郑良俊做什么,就只好从别人身上下手了。
郑良俊知道现在很多人都怨恨自己,他已是人人喊打的落水狗,断然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便不肯回答门房的问题,拖着断了的腿一瘸一拐地走了,他要去找巩雯丽,找他的儿子和女儿!
她迫不及待想把这个少年推入深渊,反正,他本来就是不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人。只有他没了,郑良俊那段令人反感的过去才算彻底淹埋,否则她永远都不能释怀!
可惜现在风声很紧,他不敢露面,只能装成乞丐的样子蹲在巩超上的高校门口,因为这,还被别的乞丐狠狠揍了一顿,说他抢地方,郑良俊无比庆幸这些乞丐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否则要是喊一嗓子,被人认出来那就糟糕了!
玲珑越是与众不同,巩雯丽越是高兴,她对玲珑愈发和颜悦色,那架势,比对她亲生儿女都好!
从那天杀了郝大帅到现在,郑良俊已经数不清时间过去了多久,他对时间的感知已经变得模糊,只隐约猜测最少得有一个多月,反正他是度日如年,如今他一无所有,只能去找巩雯丽。
第758章 第六十五片龙鳞(二)
是他想岔了,他把地契跟值钱的东西放进保险柜,密码虽然只有他知道,可保险柜也不是刀枪不入,他一出事,巩雯丽立刻就把房子卖了带着家里人搬走,如果是陈姑,绝对不会这么做!
至于先前被郝大帅惦记上的男孩,则成功逃过一劫。
郑良俊心中,忍不住把两个女人比较了一遍又一遍,最后,除了出身好见的世面多以外,他居然找不出巩雯丽还有别的优点。
正如巩雯丽想象中那样。
他在高校外足足蹲了三四天,才看见从一辆汽车上下来的巩超,郑良俊好几天没吃喝,又累又饿,巩超便是他最后的救命稻草,他拖着腿追上去,不停地喊巩超的名字。
于是他笑得愈发灿烂,活脱脱像个小太阳,人群之中他最耀眼,站在二楼往下看的郝大帅,一眼就相中了。
巩超被这声音喊得毛骨悚然,他一扭头发现周围的同学都好奇地看着自己,再看那个朝自己走来的乞丐,心中突然生出一个不敢置信的念头:难道他爸还活着?!
他可不是任人捏扁搓圆的小可爱啊!
怎么可能!
难道不该同情打他主意的那些人吗?
他赶紧装作没看见朝学校里走,郑良俊也不敢呼喊太大声,万一被人注意到就不好了,他只能继续在外面蹲着,结果当天下午,高校还没放学,那辆送巩超来上学的汽车便提前到了,郑良俊离这辆车很近,清清楚楚地看见里面一男一女正是亲热,男的他认识,是当初郑氏报社的副主编,女的他也认识,不是巩雯丽又是谁?!
为啥要同情他?
郑良俊气得头皮发麻,他像是抓奸在床的丈夫一样愤怒地扑过去捶着车窗,直把里头的两人吓了一跳,巩雯丽认出眼前的人时眼珠子差点瞪出来:“你、你没死?”
玲珑就发觉有些人看自己的眼神怪怪的,开始还是惊艳赞叹,随后……好像是有点同情的味道在里头?
“你盼着我死是不是?”郑良俊咬牙切齿地说,“我没死,让你失望了?”
因为有所图,所以一家人除了玲珑外打扮的都比较低调,其他人都穿黑色,惟独玲珑穿得是白色的燕尾服,他才十五岁,却身高腿长,气质出众,跟巩家人站在一起,显得那样格格不入,几乎是一到宴会现场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目。
巩雯丽难免有点心虚,毕竟她在父母的建议下,最终还是撬开了郑良俊的保险箱,把钱全部取了出来不说,怕夜长梦多,还把房子给卖了,好在遇到了副主编,才知道对方一直喜欢自己,她是个很浪漫主义的女人,当初能为了爱情头昏脑涨要嫁给郑良俊,如今危难之际,当然也很容易就选择了副主编。
晚上出发的时候,哪怕是平日里看玲珑极其不顺眼的巩茜都看傻了,脸还不停地红,红着脸偷看一眼,再红着脸偷看一眼,心里不住可惜这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关系又不怎么好,否则带他出去给班上那些自视甚高的女同学看看,什么才叫真正的美少年!
郑良俊彻底废了,她还爱个什么劲儿啊!更何况副主编为了讨好她,那是天天送礼物,不仅如此,巩超巩茜他也一视同仁,就连巩父巩母都说巩雯丽好福气,以后一家人就不用愁日子怎么过了。
吃完早饭巩雯丽就开始折腾玲珑,给他挑衣服挑鞋子,还送他去做头发……少年的皮肤是那样娇嫩紧致,比起来自己的确是有年纪了,只要一想到这样的少年是那个乡下女人所生,巩雯丽便忍不住内心想要摧毁的怒火。
副主编对巩雯丽也是非常温柔体贴,宛如当年国外留洋时,与她牵手漫步于浪漫的梧桐树下的郑良俊。
就学了这么点皮毛在这儿得意啥呢?他闭着眼睛用脚趾头弹出来的曲子都比这兄妹俩好。
雪中送炭难,在所有亲朋好友都对他们退避三舍的时候,副主编的帮助轻易就打动了巩雯丽,她这些天被爱情滋润的容光焕发,早把郑良俊给忘到了九霄云外,而且……
巩超就很看不惯他爸妈把个乡下土包子捧的高高的作风,背地里没少跟巩茜抱怨,兄妹俩都看玲珑不顺眼极了,平日也经常在玲珑面前臭显摆,要么就是去喝咖啡啦,要么就是去西洋商店买东西啦,在玲珑面前大声说外文,还刻意弹钢琴跳交际舞……搞得跟孔雀开屏似的,时常看得玲珑嘴角抽搐。
“我们不是已经离婚了吗,你要是忘了,不如再看看我们的离婚证明?”巩雯丽说着,理直气壮起来,“既然都离婚了,我要跟谁在一起,跟你有什么关系!”
眼看巩雯丽生气了,他才答应。不过这的确也是个好机会,如果能成功,那他的事业也能更上一层,他不仅仅想当个报社的主编,他更想进入到惠城上层的中心,跟那些大人物推杯换盏人情来往。
第766章 第六十五片龙鳞(十)
她表面上像是毫不在意,其实心里在意的要死,这次把玲珑接到惠城就是巩雯丽主动提议,一开始郑良俊还在犹豫,他不喜欢梁山镇,也不想跟那里的人扯上关系。
当年郑良俊跟陈姑说离婚的时候,头天晚上才刚刚感受过夫妻恩爱甜蜜的陈姑,当时整个人都摇摇欲坠,原本红润的面色瞬间惨白,仿佛站都站不稳,郑良俊只觉她在装柔弱,都是一起长大的,她有多大力气他还不清楚?想学人家城里姑娘,真是画虎不成反类犬。
巩雯丽对父母说自己不在意郑良俊以前有妻子,可哪儿有真不在意的!哪怕郑良俊再三跟她保证,对乡下的妻子没有感情,只是为了报恩才结合,这事儿也始终是巩雯丽心底的一个疙瘩。尤其是她见过一回那个乡下女人的照片,虽然打扮土气,却仍然掩不住天生丽质。男人都喜欢好看的,可对于到手的总是很快厌弃,喜新厌旧是他们的本性,更何况那个女人跟郑良俊还是一起长大,甚至还给他生了个儿子!
直到现在他才知道,原来人遭受到重大打击的时候,真的会四肢无力,无法控制自己的面部表情,他想,眼前要是有个镜子,他一定比当年的陈姑还要难看。
不过生在那女人的肚子里,也只能算你倒霉。
副主编还嫌刺激不够:“是啊,郑主编……哦不,现在已经不能叫你郑主编了,毕竟郑氏报社已经倒闭,你也不再是我的上司了。你确定要跟我们闹吗?如果我没记错,你现在应该在牢里吧,你是怎么逃出来的?我喊一声,你还能好端端站在这儿吗?”
她也笑得眉眼温柔:“那是自然,巩姨喜欢你喜欢得紧,打第一眼见面就觉得咱俩投缘,真可惜你不是投生在我的肚子里。”
往日对自己点头哈腰的副主编,如今趾高气昂地嘲讽着自己,郑良俊喉咙里发出一阵异响,像是把一口即将喷薄的老血给咽了回去。
巩雯丽被这一个月来少年的乖巧听话所蒙蔽,觉得他完全不像丈夫说得那样顽劣难搞,分明就是个很容易相信别人的小傻子。瞧,马上都要被她卖了,还叫她巩姨呢!
他自然是不能让他们喊的,他还想活,不想就这么死了。
面上他还是笑吟吟的:“好啊,我当然相信巩姨了。”
郑良俊压低声音:“巩超巩茜是我的儿女,你就算要跟别的男人搞在一起,也不能带着他们!”
玲珑想。
巩雯丽差点笑了:“我不带着他们?我不带着你带着?你也不看看自己现在这德性,你怎么养活他们?你供得起他们的学费?我再告诉你一遍,他们姓巩不姓郑,你不是还有个儿子吗,有本事找他去呀!”
不会才怪。
想到玲珑,郑良俊不由得抖了一抖,巩雯丽见他这副怂样,愈发瞧不起,她现在也是夹起尾巴做人,谁不知道现在惠城已经是东北肖家的地盘,那个她以为会被郝大帅弄死的小贱种,居然一跃成了肖少帅身边的红人!
巩茜撇着嘴:“反正到时候你听我妈的话就对了,我妈不会害你。”
想想就来气,害得她也不敢太出风头,就怕小贱种心血来潮要找她算账,幸好有副主编帮忙,不然她这日子可难熬了。
巩超,也就是玲珑同父异母的弟弟很不屑地说:“跟你说了你也不懂,总之是上层人士间的聚会,而且还是郝大帅举办的,你到时可别丢人,我可不想被人说我有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哥哥。”
郑良俊被前妻跟奸夫携手嘲笑了一通,眼神愈发阴郁,他心中生出一种同归于尽的冲动,眼看副主编跟巩雯丽接了巩超巩茜,四个人跟一家四口似的有说有笑,他拖着残废的身子跟在汽车后头,一路看着他们进了一家饭店,吃的酒足饭饱出来,怕被发现,郑良俊倒在垃圾堆后面,这样看起来他跟惠城无数个乞丐一样。
“什么样的宴会?”他问。
副主编去开车,巩雯丽母子三人站在路口等着,正在话家常,可能是刚好说到郑良俊,巩超嫌弃地道:“妈,你可别管他,我的脸都因为他丢尽了,我才不认这个爸呢!”
他们带着目的走来了!
巩茜也说:“就是啊,要不是他,咱们家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样?我还记得他要离婚把我们赶出去的模样呢,真是风水轮流转,不知道吃亏的是谁了,他找上门我也不认!”
来了来了!
“丢死人了,要是被人知道咱们还跟他有关系怎么办?好不容易在叔叔的帮助下换了学校,我可不想被人戳着脊梁骨说我有个杀人犯亲爸!”
萎靡不振只知道吃的玲珑瞬间精神一振!
“放心吧。”巩雯丽安慰儿女,“等我跟你们叔叔结婚了,就帮你们改名字,到时候谁能认得出咱们来?你们俩也得嘴巴甜一点儿。”
吃早饭的时候,巩雯丽特意对玲珑说:“今天晚上咱们全家要去参加一场宴会,玲珑,你也跟着去吧?正好带你认识认识一些人,以后也好来往。”
母子三人越说,郑良俊听得越恨,他紧紧攥紧了拳头,眼里闪烁着无法言喻的怨气,心中暗暗下了个决定。
时至今日,再不知道巩家人打什么主意,玲珑也算白活了,他撸着胖猫,胖猫这段日子跟他一起吃吃喝喝,又肥了一圈,走起路来肚子上的肉都一晃一晃,手感特别好。
接下来几天,他始终伪装成乞丐在高校外乞讨,学生们大都家境不错,见他可怜,也会给一些钱或者食物,郑良俊把钱全都攒了下来,终于跟踪到巩雯丽一家暂住的地方,这地方令郑良俊目眦欲裂!
等待着客人的挑选。
这个淫荡下贱的女人!居然跟姓方的住到一起了!还把他的儿子女儿也带了进去!
本来他的皮肤就很好,经过将近一个月的调养后,那更是白的耀眼,十五岁的少年正是最鲜嫩的年纪,玲珑都能感觉到巩家人打量他的眼神是那样的不掩饰……就好像他是一头待宰的猪。
此时,巩超巩茜已经改口叫方副主编为爸爸,那亲热劲儿,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才是一家人呢!
半个月里他就每天吃吃喝喝睡睡玩玩,也没别的事做,郑良俊嘴上说要送他去读书,其实根本没有实际行动。反倒是巩家给他的物质条件特别好,每天各种食补,晚上还要泡药浴,玲珑闻过,都是对身体好的,便没拒绝,送上门的便宜不占白不占。
郑良俊把心头的恨都压了下来,姓方的家里只有两个佣人,平时晚上还好偷奸耍滑,守夜根本不好好守,郑良俊拖着废腿都能顺着后墙爬进去,把自己攒了许久钱买的油桶拉进来,一家人睡得跟死猪一样,一个都没察觉。
这样一住就是近半个月。
他存了一起下地狱的心,这些年他赚的钱,哪一块不是花在巩雯丽母子三人身上?他们的衣服、首饰都是从哪儿来的?结果他刚落难,巩雯丽就跟他离婚,他还没死,她就找了第二春!
同父异母的弟弟妹妹显然对这个夺走了全家长辈注意力的哥哥很不满意,就差把讨厌写在脸上,玲珑等着看他们葫芦里卖什么药,就从善如流住了下来。
反正他也是个废人了,什么都没有了,就算烧死这些忘恩负义的东西,他也还有个儿子!哪怕玲珑不认他,那也是流着他的血的儿子!他的香火断不了!可巩家就不一样了,他倒要看看,那两个老东西以后还怎么得意!
巩家人想笼络他,没想到这小混蛋软硬不吃,看着很好说话,他们说什么都应,其实是一句都没往心里去。
黑夜中,郑良俊脸上浮现出一抹病态的笑,他点燃了手里的火柴,丢在了地上,火舌一秒席卷整个客厅,他听到里面传来的哭泣、尖叫,嘴角弧度愈发咧开,这场火来得气势汹汹,他可算是把自己的命都搭进来了!
拜托用公筷夹给他好吗?
方副主编走投无路到处乱跑,浓烟滚滚他看不清下去的楼梯,只约莫瞧见有个人影,刚才巩雯丽还叫他救命,好像是被掉下来的木头压到了,方副主编哪有功夫理她!当然是自己逃命要紧!
玲珑把好处全都接了,给红包见面礼啥的,又不是他主动要的,他们非要给,他也只好勉为其难的接,等到了桌上吃饭,这家人就更为热情,热情的玲珑都不好意思了,只好把自己的碗拿开,拒绝他们夹的菜。
一看到人,他下意识想求救,结果那人当头挥来一棒,打在他腿上,一阵剧痛传来,方副主编嗷嗷惨叫在地上打滚,身上沾染了火苗,疼得他撕心裂肺!
巩父巩母也是笑呵呵的,仿佛他们就是玲珑的亲外公亲外婆,对他这个女婿跟别的女人生得孩子,那是一点隔阂都没有,一看就是那种特别慈祥的老人,感天动地。
定睛一看,这瘦得皮包骨,三分像人七分像鬼的不是郑良俊又是谁?方副主编连忙求饶说好话,可惜郑良俊已经不爱听了。
玲珑一个字都不信。
“老方,我平时没亏待你吧?”郑良俊阴恻恻的笑,手里的木棍又一次落在方副主编的伤腿上,为的就是不让他跑。“你是怎么回报我的呢,嗯?你睡我老婆,让我儿子女儿改姓,你可以啊!”
巩雯丽表现的宛如玲珑亲娘,一个劲儿地嘘寒问暖,她不仅为玲珑准备了一个新房间,还给他买了许多新衣服,问玲珑路上累不累辛不辛苦,又问郑良俊有没有好好照顾他,最后跟玲珑说放心大胆地住下来他们都是一家人,以后她会疼他……
死到临头方副主编什么都说了,“我是骗她的!骗她的啊!郑氏报社一倒,和平报社根本不愿意收我,我、我没有办法,又抽上了大烟,将近倾家荡产,听说你犯事儿了,可是你还有钱啊,我就想捞一笔去烟馆爽一爽,谁知道嫂夫人她非要跟了我,那我没钱,我也没办法啊!我还靠她养呢!”
玲珑一进巩家就觉得奇怪,这家人一个个笑得都特别假,明明就是不喜欢他的,偏要装出一副欢迎他的模样,尤其是后母,连带着他亲爹也笑得很虚伪很恶心,还不如那两个一脸厌烦的便宜弟弟妹妹,至少他们脸上那种欠欠儿的表情,让他想要重拳出击。
垂死挣扎的巩雯丽在木头下发出尖叫声:“你居然骗我!你还是不是男人!你把我的钱还给我!”
不过现在再看,也幸好女婿先前结过一次婚,还留下个儿子,不然……
为了讨好方副主编,她也是下了血本的,结果到现在得知对方只是为了她的钱,怎么能让巩雯丽不绝望?
巩家父母没办法,婚都结了,女儿都怀上了,又如胶似漆的,总不能逼着他们离吧?都是有头有脸的,登报离婚丢不丢人?
方副主编还在继续求饶,什么都说了:“真的、真的!我没骗你!郑主编我跟你发誓!我、我连房子都抵押了!过两天就有人上门来收了!我原本想着再骗一笔钱逃之夭夭,谁知道你来了,我真的知错了,你饶了我吧!饶了我这条狗命吧!”
竟是压根没当回事。
郑良俊哈哈大笑起来,他怎么可能饶了方副主编,又怎么可能饶了巩家人!
结果两人结了婚,巩家才知道郑良俊之前在乡下娶过一个妻子,这下可捅了马蜂窝,巩家父母大怒,巩小姐却不以为然,说那是没有爱情的结合,根本算不得婚姻,再说了,现在是新历,谁会认那旧朝婚书啊!
耳边是妻儿的哭喊声,郑良俊却觉得这哭喊声美妙极了,宛如仙乐。
跟郑良俊一起住在小洋楼的,除了他的妻子与一双儿女外,还有他的岳父岳母,都是本地有头有脸的大户人家,在惠城也排得上名号,姓巩,当年他们家女儿看上仪表堂堂的郑良俊,虽然郑良俊出身一般,但他们还是没有反对,谁叫他们就这么一个掌上明珠?好在郑良俊也的确有点才华,对女儿又好,他们也就不说什么了。
他笑着笑着,眼泪顺着脸颊滑落,浓烟熏得他睁不开眼,方副主编跟巩雯丽早已失去意识不知生死,郑良俊到了鬼门关,从前的记忆却愈发清晰起来。
五行术数玲珑学得极好,他要想对郑良俊做手脚,这人早暴毙了,无非是看在外公跟娘亲的面子上没跟他计较。最主要他也喜欢看郑良俊被他气得跳脚又无计可施的模样,实在是又蠢又好笑。
只是这一次,他是真的回不去了。
九泉之下的外公要是得知他疼爱的小外孙这样想,怕不是要从棺材里爬起来再重新教育一番。
已经被抵押出来的方公馆被人纵火行凶,导致全员死亡的新闻,可以说是最近影响力最大、传播最广的一个惨案,行凶者不是旁人,正是当初郑氏报社的主编郑良俊,此人不知怎地越狱成功,心思扭曲去报复前妻,活生生将人烧死在房子里,后来警察前去的时候,现场十分惨烈,一度让身经百战的警察们都忍不住再三呕吐。
玲珑在那双温柔疼爱的眼睛前保证过,会听他的话,只要郑良俊不太过分,他保证留郑良俊一口气。
听说郑良俊是因为跟郝大帅的奸情被披露,郝大帅不愿意承认还要跟他疏远,导致郑氏报社举步维艰,郑良俊愤怒之下刺死郝大帅,自己锒铛入狱后,妻儿立即与他划清关系并卷走一切财产依附了前郑氏报社的方副主编,男人哪有能容忍自己戴绿帽子的,郑良俊可不就疯了么!
他希望玲珑不要带着仇恨活下去,他实在是个宽容又慈爱的老人。
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平日见郑主编风度翩翩的,没想到能这么狠!
郑良俊家是一栋矗立在市中心的三层小洋楼,可见郑良俊日子过得是真不错,光看这条件,玲珑实在想不明白这人为啥一定要把自己从乡下带出来。外公生前曾经叮嘱过他,做术士,最忌讳心中戾气过大,那样便很容易走上歪魔邪道,人要坚持自己的本心才能屹立于天地间。
大家茶余饭后无聊,郑良俊也不过是他们闲谈中的一人罢了,横竖这人已经死了,总不能从棺材里跳出来说他们胡说吧?而且据说现场好几个人是扭打在一起烧死的,死后尸体都分不开,只好一同下葬,听起来就让人脊背发凉。
可惜啊,好看是好看,那张嘴一张就总是气得人吐血。
至此,所有与玲珑作对的人都死了,但却不是他下的手,他只是在其中推波助澜,他们就会自动拿起武器,真是可爱。
本来就是粉雕玉琢的小少年,因为年纪小,还有种雌雄莫辩的美,五官精致又有棱角,换上白衬衫小西装,那简直跟画里的人一模一样!哪怕是郑良俊都有些看呆了,他可真没想过,以自己跟乡下妻子的长相,能生出这么好看的儿子来!
没有了郝大帅,惠城的收编格外顺利,之前在背后放冷箭,撺掇庞文星刺杀肖长庆的人也被揪了出来,肖大帅虽然脾气不错,但格外护短,谁敢对他儿子使那些下三滥的招,他是绝对不会饶过的!
到达惠城的当天,郑良俊就先带玲珑去了一家新开不久的西式服装店,要给他来个改头换面。
在肖家的努力下,联军正式成立,东瀛人万万想不到,原本被他们视为盘中餐的国家居然能在满目疮痍的情况下拧成一股绳,还真把他们打了个措手不及,只是他们也很快反应过来,无数能人志士因此牺牲,鲜血洒遍每一寸土地,也终于将许多浑浑噩噩的人唤醒,投入到这场保家卫国的战争中来。
从梁山镇到惠城,光是开车就要三四天,一路上郑良俊险些被玲珑折腾去了半条命,他是吃东西要挑、喝水要挑,反正就是干什么都要挑!
值得一提的是庞双月也选择了参军,郝大帅死后,姨太太们无处可去,在庞双月的影响下,有的脱下旗袍穿上戎装,有的离开帅府另行生活,惠城也是一天一个新气象,和平报社的胡主编与一群爱国文人摇着笔杆子作武器,无情揭开东瀛人伪善与侵略的一面,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觉醒,无数人抛头颅洒热血,最终换来一片安宁。
怕是这辈子都难以回来了。
从与东瀛人撕破脸,到将他们彻底打出去,中间足足用了七年时间,庞双月已经成长为独当一面的将领,肖长庆也接任了父亲的位子,故土全部夺回的那一天,人们喜极而泣,告慰英烈,互相欢呼和拥抱。
回来?
小镇上,趴在棺材上睡觉的胖猫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喵喵叫了两声,迎接从外面进来的俊美少年。
郑良俊金丝眼镜下的眼睛里,一抹精光一闪而过。
七年时间,仍旧没有在玲珑身上造成任何痕迹,他褪去稚气,眉眼间却仍是少年模样,仿佛他永远不会长大,也不会老。小镇地方偏远,暌违七年,恍如隔世,从前的邻居很多都不在了,有许多逃难的人们在这里定居,关了七年的陈记棺材铺终于也重新开张,玲珑刚回来的时候,边上那家大妈还好奇呢!
玲珑把棺材铺的门给锁上,走的时候还跟街坊邻居打招呼:“放心放心!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他们是逃难来的,家乡那边打仗,男人们都走了,剩下孤儿寡母无依无靠,为了活命只能到处逃,哪怕是到了这个小镇,也经常有炮火声,可神奇的事情也在这里,旁边的房子都被炸的不成样子了,惟独这家陈记棺材铺,始终完好。
气得郑良俊胸口疯狂起伏,小兔崽子,他是他爹!
也不是没有人想偷偷进去看看,可是邪门儿得很,怎么也不得其法,还是头一回看到人回来呢!
“这是我的小伙伴,我宁可把你装到笼子里也要给它自由!”
哟,这孩子长得可真好!
也没什么东西收拾,郑良俊连一秒钟都不乐意在棺材铺里多待,宁可在车上等着,可他又怕玲珑偷跑,只好跟着看他收拾,玲珑收拾啥他都看不顺眼,外公给玲珑买的衣服鞋子都是老款式,郑良俊是典型的西式服装拥护者,可他怕说多了玲珑又开始犯浑,只好忍着,最后他要求玲珑把胖猫给装到笼子里,被玲珑严词拒绝。
玲珑心情不错,遂与大妈打招呼,“我从小就住在这,开棺材铺的是我外公,后来我从军去了。”
他这人啊,心眼比针尖儿都小,旁人对他好,他不一定全部回报,可旁人对他不好,他绝对是要千百倍奉还的。
准确点来说,是肖长庆庞双月在前线打仗,他在后面吃喝玩乐顺便提供技术支持,奈何条件有限,他又比较懒,东瀛人虽然走了,可联军内部矛盾才刚刚开始,那些人争权夺利,玲珑可没兴趣,他给肖长庆庞双月留了份礼物,便收拾行礼回到了小镇。
玲珑笑眯眯地,既然郑良俊一片诚心,他当然不能辜负亲爱的爸爸,但愿到最后郑良俊不会后悔,因为他可不像娘那样温柔,也不像外公那样宽容。
虽然过去了很多年,但他答应过外公,要继续把这家棺材铺给开下去,在这里快快活活地过日子。
一时间他也有些拿不准,把这小混蛋接到惠城是好是坏。
大妈连忙跟玲珑打听,问他有没有认识一个叫赵铁柱的人,赵铁柱是她大儿子,当年也是不堪忍受东瀛人的压榨,愤而从军,如今多年过去,始终没有消息,家里人又逃荒到了这儿,也不知是死是活。
郑良俊丢脸又丢份儿,更是忍不住咬牙,这个邪门儿的小混蛋!
开玩笑咧,人那么多玲珑怎么可能每个都认识,而且许多从军的人都改了名字,什么铁柱狗蛋,基本都改名叫爱国解放,你喊一声爱国,十个里能有九个回头。
玲珑却因此哈哈大笑起来,胖猫好像也察觉到了主人的开心,跟着喵嗷喵嗷的叫。
大妈很失望,但还是热情地给了玲珑两斤自己家做的腊肉,玲珑想了想,告诉她:“你可以写信到原本的家乡,现在各地都建立了户籍处,如果你儿子还活着,他肯定会回去,你留个信息就成了。”
郑良俊刚想问一句什么,就被猛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的绿油油眼珠给吓了一跳!棺材铺里光线阴暗,黑猫的眼睛格外恐怖,吓得他一个趔趄没站稳,一屁股摔在地上,狼狈不堪。
这七年,无数人家破人亡,上了战场的活着回来的不算多,希望赵铁柱还没死吧。
“什……啊!!!”
当然了,这是看在两斤腊肉的份儿上。
出乎意料的,玲珑没有反抗,而是摊摊手:“那好吧,既然你诚心诚意的邀请我,那我也不好意思拒绝。不过,我得把它带上。”
胖猫年纪不小了,玲珑小的时候它就陪在他身边,如今整天除了吃和睡就是晒太阳,其他的什么都不喜欢干,玲珑寻思着得把棺材铺重新整装一遍,这一天天的不出门晒不到太阳谁顶得住啊!看胖猫都瘦了!
“你不跟我走也得走。”郑良俊笑起来,好像玲珑问了什么愚蠢的问题,他暗示着向后看了一眼,原来他并不是一个人来的,吉普车里还有两个彪形大汉,正气势汹汹地盯着玲珑,大有他不听郑良俊话,就把他给绑起来带走的意思。
他习惯了被人伺候的生活,乍一回来事事都得自己动手还真有点不习惯。
他眯着眼睛:“我要是不跟你走呢?”
这种不习惯在几天后被彻底打破。
郑良俊拼了命才没有在玲珑面前发火,而是扮演一位和颜悦色的好爸爸,看得出来他一点都不喜欢自己,可别跟玲珑说是什么身为父亲的责任感——真有这份心,也不至于十五年对他不闻不问,这人必然另有所图。
隔壁大妈刚从自家菜园子薅了菜出来,发现隔壁一阵吵吵嚷嚷,好像来了不少人,她好奇地出门看热闹,就看见棺材铺外停了好几辆车,还有许多穿着军装挎着枪的兵,把大妈吓了一跳!
“总之你不能一个人在这儿生活,跟我去惠城,我会送你去上学,你会有个好前程。”
玲珑则恨不得把人一脚踹出去,他是真没搞懂肖长庆脑子里在想什么,把一群小屁孩送到棺材铺来?给他送几个大厨才是认真的!
怎么说也是外公把他养大的,没有外公能有郑良俊的今天?他出去读书是谁给的钱?他在梁山镇的时候,除了一些流言蜚语外,吃过什么苦?现在搞得好像是别人错待他一样,脸皮比城墙根都要厚。
肖长庆留了小胡子,瞧着还挺威严,时局稳定,他几年前便与志同道合的同志结为夫妻,并且生了一个儿子,小家伙今年四岁,正是猫嫌狗厌的时候,成天闹腾到处闯祸,一点人事儿不干,玲珑走之后,还天天哭着要找大哥哥——纠正了多少遍要叫叔叔就是不听!
典型的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
庞双月也把自家儿子送来了,除此之外,还有这些年其他老友家的娃们,大的八九岁,小的三四岁,玲珑很真诚地询问他们:“你们当我是开托儿所的?”
得亏玲珑不知道他在想啥,要是知道,指定问他一句,你不喜欢你还睡?你嘴上不喜欢,下面的鸡儿倒是挺诚实。
把这群小萝卜头送来给他教???
也许在其他人眼中,他是忘恩负义,可郑良俊不觉得自己有错,他本来就不喜欢梁山镇,不喜欢这家总是阴森森的棺材铺,更不喜欢那个总是用依赖缠绵眼光看他的女人!
他们脑壳没坏吧!
可他也是没有别的办法了,如果不是要用到玲珑,他怎么可能愿意回来!他在惠城事业有成娇妻爱子,何必回来受气!
肖长庆说:“反正你也没有别的事……”
郑良俊一点都不喜欢这个儿子!
“放屁!”玲珑反驳,“我忙得很!知道请我算一卦多少钱吗?干嘛,你们这是想空手套白狼?我才不带孩子!给我把你们家娃都带走带走!”
“哦,原来你喜欢这种款式啊。”玲珑说,“你死了我给你弄一个。”
“要你留在惠城你不乐意,非要回来,说给你在惠城开家棺材铺你也不乐意,那我们有什么办法?”肖长庆笑得不怀好意,“反正他们都喜欢你,你就收留收留他们,权当是为国家培养人才了。”
玲珑想了想,突然撒开手,郑良俊还跟他抵门呢!玲珑一撒手,他一个踉跄没站稳,一股脑栽进门里去,正巧扑在一副棺材上,抬头脸还正对着玲珑外公与娘亲的牌位。
玲珑咧嘴假笑:“想都别想。”
郑良俊险些没叫这小混蛋气死,他咬牙切齿道:“你外公刚死,你一个小孩怎么开店?到现在你都没读过书吧?留在这小镇上能有什么前途?还不如跟我去城里!”
庞双月也在一旁劝他:“那你跟我们一起回惠城。”
玲珑不知道他哪来那么大脸,翻了个白眼:“带我走不可能,带个棺材走倒是行,拿回去装你自己吧,看在你是老乡的份上,我给你打个八八折。”
惠城如今已经是他们最大的根据地,玲珑在那生活了好些年,已经腻了,他随意坐到自己的躺椅上,胖猫扭着屁股凑过来,被他撸了一把又一把,光影将他的脸分为一明一暗,“我知道你们是什么意思,你们亲自把人送过来,应当不只是给我当学生这么简单吧?”
玲珑反手就要把门关上,郑良俊赶紧伸手抵住门,他顺着门缝已经瞧见了里头摆满的棺材,身上的鸡皮疙瘩简直都止不住,说实话他压根不想进去,他习惯了明亮整洁的办公室,这种阴森恐怖的环境,他这辈子都不想再看见。“你别关门,我这次来是想带你走的!”
“瞒不过你啊。”肖长庆笑了笑,“外患虽除,尚有内忧,除了你我们也不知道还能把孩子托付给谁了。”
郑良俊:“……我是你爸!”
联军在对抗东瀛人这件事上站在统一战线,可内部争权夺势的情况愈发鲜明,肖长庆与庞双月疲于奔波,基本没有时间看顾孩子,他们也不想让自己的孩子庸碌一生,除却玲珑,他们想不到可以信任的人。
郑良俊脸色难看,半晌,他按照规矩拍了三下,这下门从里面打开了,出现个穿着蓝色传统布衣的漂亮少年,上下打量他一番,问:“家里死人了?”
他身上有种神奇的魔力,令人心安。
结果门却没开。
而且他们也了解玲珑,让这人在小镇上生活可能没什么,但没人伺候他照顾他绝对不行!当年大家艰难到吃树皮的时候,就他一人还继续挑嘴!所以除了把孩子送来,肖长庆还准备了几个大厨,绝对能够满足玲珑各种苛刻的要求。
在来之前郑良俊做好了心理准备,无论他的儿子变成什么模样,是否如这些刁民一样粗俗不堪,他都要保持自己的风度,最好是能够说服他,跟自己搬到惠城去。
于是又过了三年,国内时局总算彻底平定,小孩子们也都长大了不少,肖长庆一行人来接人的时候,却没有再见到玲珑,陈记棺材铺也锁上了门,玲珑甚至连个口信都没留,就这样神秘地消失了。
吉普车停在棺材铺门口,棺材铺不吉利,平日是不开门的,要是有上门客,在门上拍三下,里头的人就知道这是有客上门。
肖长庆的儿子如今已很懂事,他对肖长庆说:“玲珑哥哥说他困了,要睡一觉,等他睡醒了,就会来找我们。”
时隔多年,郑良俊再次回到这个生养他的小镇,心里也是百感交集。他走在熟悉的小路上,对这里却没有丝毫眷恋与归属感。他曾经迫不及待地想要逃离这里,却又阴错阳差地必须回来,就好像他拼命想要告别的过去,是无法斩断的,他再怎么催眠自己是高贵的城里人,也无法改变自己曾在梁山镇土生土长的事实。
肖长庆有点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睡觉在哪儿不能睡?说起来,仿佛从前玲珑都很少睡觉的,条件真正艰难时,他除了挑嘴,那些不够美味的食物,他是一口都不吃,坚持很多天,也不会像其他人那样饿得皮包骨头没有力气。
这倒也是,得亏玲珑是个男孩,否则梁山镇一枝花的名号非他莫属。
他身上有很多奇怪的地方,只是肖长庆把他当朋友,从未怀疑过罢了。
旁边立刻有人啐了一口:“他是长得不咋地,但比你好看!你见过几个有咱玲珑好看的小孩?”
玲珑所说的“睡觉”,应该并不是他们认知的睡觉吧?
“这是小玲珑他爹?咋长得没小玲珑好看呢?”
小家伙伸出手,给肖长庆看他口袋里的相片,很认真地对自己亲爹说:“玲珑哥哥叫你把相片供起来,子子孙孙都要记住他这张超级漂亮的脸。”
“你这么一说我也想起来了,长得是像!”
肖长庆:……
“哎哟,那不是老陈头的女婿嘛!就是在大城市过好日子那个!”
庞双月却扑哧一声笑了,“给我看看……哟,这照的还不错,不过他动态更好看。”
那边没办法,一个月后,一个穿着西装打扮的很有精英范儿的男人出现在棺材铺门口,他头戴西式礼帽,左胸口的口袋上还别着一方雪白的手帕,瞧着精致极了,跟这个灰扑扑的小镇格格不入。这样的外来客,镇民们都非常好奇,从他打那四轮吉普车上下来,就有人不住地看他,打量了老半天,有那些个记性不错的,从尘封的记忆里扒拉出这么一个人来……
肖长庆道:“这是重点吗?他一个人能到哪里去?不是说要一辈子守着这个棺材铺?等一下,他不会……”
一丢乡下十五年不管,然后突然想起来了又开始源源不断冒出父爱?不好意思,小朋友都不会相信这样拙劣的谎言。
肖长庆心里突然有一个很古怪很大胆的想法:“那家伙不会就躺在棺材里睡觉的吧?”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庞双月惊了:“你怎么会这么想?”
电报里说得感人肺腑,换作其他从小没感受过父爱,如今又失去唯一亲人的小孩,早就激动落泪了,玲珑却不然,他随手把电报撕了,也不理会也不回应,想丢就丢想接就接,干嘛,当他是弹力球啊?
“对了,胖猫呢?”
外公死后,远在大城市的生父拍了封电报回来,说是想接他过去一起生活。
两人这才想起来,一直跟玲珑形影不离的胖猫好像也没有出现,玲珑到底去了哪里?
大黑猫的眼睛绿油油的,任谁到棺材铺来,它都蹲在棺材头阴恻恻地看着人家,把不少客人吓得够呛。但对着玲珑却谄媚黏人得很,这只猫相当有灵性,玲珑说得每句话它都能懂,就是吃的太肥了,要不是身上毛全是黑的,玲珑真以为它其实是只胖橘。
他们又在四处搜寻一番,最终也没能得到他的下落,最后只能带着孩子离去。
玲珑十五岁那年,外公死了,他一个人守着棺材铺,还养了一只不知打哪儿来的大黑猫。
再后来,他们一直在等待,有朝一日那个小太阳般的少年会出现在他们身边,或是一通电话打过来,还是爽朗的声音,告诉他们他回来了。
玲珑就是在外公膝头长大的,外公没什么好教给他的,就把这一身的本领传了下来,玲珑学得比他想象中还要好,他算是看明白了,因为心疼女儿不让女儿学,女儿最终也没能躲过五弊三缺,倒不如让外孙学,学的好了,不说撒豆成兵呼风唤雨,至少在这世道能活下去。
可是始终没有。
梁山镇这个小地方,与世隔绝,外面听说闹得轰轰烈烈,梁山镇的人仍然像以前一样生活,只有外公会敲着烟杆蹲在店门口抬头望天,说一句要变天了,他是个很有本事的老人,除了开了家棺材铺,还会给人看风水算命,谁家小儿被魇着、家里人变得古怪了……总之什么奇奇怪怪的事,只要找到外公,就都能给他们解决。
就好像他说了要沉睡,便要睡上许久。
其实说什么晦气呀,不过是个借口,无非是他亲爹出去长见识了,有钱了,看不上在乡下娶的媳妇了,说起来他娘临死前都没能见他爹一面呢,听从外面回来的人说,他爹现在在大城市里一家报社当主编,娶了在外面留洋认识的女同学,日子过得那叫一个风生水起,简直不要太快活。
肖长庆临终前交代已经长大的儿子,告诫他要继续寻找玲珑,无论生死,如果有朝一日,遇到和那人长得一模一样的人,也不要惊讶,他给肖家的恩惠太大,肖家未曾偿还十之一二。
他亲娘生了他没多久就死了,亲爹那边嫌弃他晦气,就派人把他送给了在镇上开棺材铺的外公。
时间稍纵即逝,等到肖长庆的儿子也老了,玲珑仍然没有消息。
玲珑是跟着外公长大的。
直到很久很久很久之后,在某个天气明媚的上去,眉眼如旧的少年,再度出现在这个世界上。
第757章 第六十五片龙鳞(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