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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就是那一年,大少爷生下来不久,老爷举家搬迁到了城东,”叶添说,“老宅本来在西郊,大概是觉得那边太荒凉了不够繁华,所以搬到了东面。”

“搬家?什么搬家?”岑旷敏锐地注意到了这个词。

“为什么要搬家呢?”

“是啊,大少爷是早产,剿匪结束之后大概九个月生下来的。后来搬家的时候,大少爷才三个月,一直哭闹,谁都哄不住,我试着去抱一抱,没想到他居然就不哭了,老爷直夸我和大少爷有缘呢。”叶添得意地说。

“我也不知道。老爷的决定我从来不去问。”

“那他的确是个不错的人,”岑旷说,“按照你的说法,那时候叶寒秋已经降生了?”

“那……老宅在什么地方,你还记得吗?”岑旷忙问。

“因为那时候,是老爷救了我的命。”叶添说,“那一年我的家乡遭遇饥荒,我逃到天启城要饭,因为实在饿急了,偷了一家包子铺的两个包子,险些被活活打死。是路过那里的老爷救了我,带我回家让我吃了饱饭,还花钱给我治伤。等我养好伤后,我请求给老爷做仆人,就这样一直到现在,已经三十多年了。”

“倒还记得,不过那地方什么都没有了,就剩一座破宅子,三十来年没人住了,没准早就是流浪汉的地盘了。”叶添回答。

“你为什么对叶将军那么崇敬呢?”岑旷很好奇。

“没关系,破宅子也可以去看看的。”岑旷说。这几天和叶添聊天,叶添曾说过,叶征鸿是一个很喜欢清静的人,既然这样,城西的老宅应该正合他意,他为什么要搬到城东人多的地方去呢?更何况,那时候叶寒秋刚刚生下来不久,难道不应该先考虑安定吗?岑旷意识到,老宅里也许可以挖掘出点什么东西。

“谢谢夸奖,其实我对二少爷并没有什么成见,但是……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老爷高兴,”叶添叹了口气,“老爷喜欢大少爷,不喜欢二少爷,我也只能随他,经常去抓二少爷的痛脚打小报告。二少爷离家之后,我并非没有内疚过,但老爷就是我的天。”

“叶家?我不知道是哪家,反正要说大宅院,这一片就那么一家,”被问路的老头伸手往前指,“喏,就在前边,左拐就能看见。”

“你当年干吗要讨厌叶空山啊?”岑旷忍不住问,“我觉得你是一个很好的人啊。”

“现在有人住吗?”岑旷又问。

“你没有做过这些伺候人的活儿,当然一下子就手忙脚乱了,”叶添说,“我可是做惯了。以前二少爷被老爷和夫人揍到不能动弹的时候,都是我伺候他,比那些丫鬟老妈子的手脚都利落。”

“谁敢住那种地方!”老头夸张地摇着头,“鬼气森森的,好多人都说那是个鬼宅,里面经常能见到红衣女鬼呢。”

“真抱歉,我太笨了。”岑旷低声说。

岑旷谢过他,拐过那个弯,果然见到了那座宅院。这果然是一座相当破败的大宅子,门口的牌匾早就不翼而飞,连大门都没了,大概是被别人拆走当柴火烧掉了。走进门之后,只见遍地一人高的丛生杂草,到处是鸟粪,墙上灰浆早就剥落,斑斑驳驳的有如一双双怪眼。再往里走,一间间房屋屋顶的瓦片都残损了,木柱子也都腐朽不堪,角落里结满了蜘蛛网,一阵阴风吹过,蛛网飘来荡去,糟朽的木门发出“吱呀”的响声,如同老头儿所说,还真有点鬼气森森的感觉。

于是岑旷试了,并且迅速败下阵来。叶空山在昏迷状态下嘴咬得很紧,光是撬开他的嘴就很不容易了,还要保证药汁顺利入喉,不会溢出,更是难上加难。当她喂出的第三勺药有一半都漏到了叶空山的下巴后,她不得不放弃。叶添一笑,给叶空山擦干净嘴,接过药碗。

岑旷估计了一下,这座宅子比起城东的叶宅只大不小,从内部的布局也能判断出来,当年的修建和内部装饰都很花了些功夫,而此地的外部环境也确实比较幽静。叶征鸿为什么会放弃掉这样一座挺好的宅子,搬到他不喜欢的人多热闹之地去?

“你恐怕不行,”叶添说,“这可是技术活,不信你试试。”

她信步在这座废宅里穿行着,内心充满了疑惑。然后慢慢地,她从时间顺序上想到了点什么:叶征鸿是在结束雷州剿匪之后九个月就生下了叶寒秋,又过了三个月,他就匆匆搬离了城西。按照叶添的说法,此后三十几年城东的生活始终波澜不惊,除了家庭内部矛盾之外,没有发生过任何大事。那么,如果有什么离奇的变故,多半也就在那一年里或者之前了,也就是说,从剿匪开始到离开城西,那一两年里发生了什么,是她需要重点调查的。

“我来吧。”岑旷说。

岑旷一面想着,一面探查着宅院里的房间和剩余的物件。当然了,这里是不会再剩下任何值钱的东西了,就算有,也早就被流浪汉拿光了。各个房间里只剩下一些笨重不易搬动的粗笨家具,全都布满灰尘。岑旷注意到,某些床其实是完好的,但显然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人睡了,尽管院子里和房间里都有不少杂乱的足迹。可见老头所说的闹鬼云云,没准也是真的,这才把那些流浪汉都吓住了,尽管时不时有人闯进来看看,却没人敢鸠占鹊巢。当然,岑旷并不相信世上真的有什么鬼神作祟,她觉得也许是什么人故意装神弄鬼。可这样做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我离开了你,果然就一事无成吗?岑旷忧郁地想着,没有注意到门开了,叶添捧着放有药碗的托盘走了进来。这些天来,岑旷一直在外奔忙,叶添一个人照料着叶空山。现在是吃药时间了。

她一面认真思考着,一面按照叶空山传授的分心二用的法子,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检查,试图找到点什么有价值的残余物,可惜的是,搜完了四分之三个宅院,依旧一无所获。

在叶征鸿和紫玉箫这种花朵之间,一定还有一些隐秘的事情发生,岑旷非常确定这一点,但她却不知道应该去哪里挖掘。在过去,这样的问题只需要问问叶空山,总能得到提示,可现在叶空山不能提供帮助了,她应该怎么办呢?

岑旷微微有些气馁,觉得剩下四分之一的地方恐怕也搜不出什么东西了。而且不知不觉中,她已经在这里待了整整一天,带在身边的干粮和水囊里的水都吃光、喝光了,抬头看看,日头已经西沉,也许应该先回去,明天再来。说真的,岑旷虽然并不是一个胆小的姑娘,但夜幕降临后,这座宅院的阴森气息愈发地弥漫开来,那些风声都像是有亡魂在窃窃私语,的确是相当瘆人,她不想在天黑后还留在这儿。

她陷入了困境,弄明白了紫玉箫曾经的意义,并没能帮助她理清案情的线索。她花了好几天的时间,在天启城又拜访了几位当年曾经西征的老兵,他们的说法和钱江所说差不多。总而言之,要从“紫玉箫曾经是刺客的标志”,推导出“叶征鸿受刺激自杀”,总是太过牵强,虽然这样也可以勉强结案,但岑旷知道这一定不是全部的真相。她是叶空山的助手,绝不能丢叶空山的脸。

于是她转身准备离开,但没走出两步,脑海里就浮现出叶空山的面孔。如果叶空山在这里,他会怎么做?首先他会极尽尖酸刻薄之能事,把世上一切的神圣仙佛妖魔鬼怪嘲讽个遍;然后他会点亮火把,告诉岑旷,人在夜间的干劲更高,我们应该继续搜查下去。

现在岑旷看着叶空山昏迷中的面容,不自禁地又想起一年半前的这段往事。其实她跟随叶空山只有一年半的时间而已,却好像已经过了很久很久,以至于身边没有叶空山就觉得很不习惯。她无法容忍总是看着叶空山这样不省人事地躺在病床上,看着他那张能把死人气活的嘴始终牢牢紧闭。

岑旷倒并不相信什么“人在夜里更有干劲”之类的鬼话,但她想到了一点,那就是时间已经过去了不少了。天启城的废物捕快们依然在徒劳无功地搜索着那天夜里的凶手,叶空山仍然躺在病床上知觉全无。她觉得,自己不能再浪费时间了,对于一个秘术精湛的魅来说,在黑夜里搜查这种事压根儿算不得什么,唯一需要做的是:克服心中的恐惧。

“在我手下做事,就必须要有蔑视上级的习惯,要经常性地和上级作对,把上级都当成猪脑袋才行,对吧老黄?”叶空山满脸堆欢地拍着老脸已经呈猪肝色的黄炯的肩膀。

夜风吹得更加猛烈,那一切古怪的声响都像是群魔夜唱万鬼齐哭,岑旷咬咬牙,重新转过身去,手掌上亮起一团长明火焰,走向了下一个房间。

“让你喜欢的事?”岑旷有些疑惑,“我用秘术对付了你,你觉得很喜欢?”

半个时辰过后,夜色渐深,而她也已经又累又饿又渴,感觉已经到了体力的极限。就这样吧,她想着,叶空山同样说过,拼命也并不意味着就要把自己累死。再检查最后一个房间,然后回去睡觉,明天继续。

叶空山轻轻鼓了鼓掌:“你做了一件让我喜欢的事,说了一句让我喜欢的话,我收下你了。”

她这么想着,伸手推向了下一扇门,但门摇晃了一下,并没有打开。她用火光一照,不由得愣住了——门上了锁。并且,这是一把经常使用的锁,锁上虽然有些陈旧的锈迹,却并没有灰尘蛛网缠绕其上。

“我确实不大懂这是一种羞耻,”岑旷回答,“但即便当时我知道,我还是不会去杀他。生命是宝贵的,不应该随便夺走他人的生命。”

岑旷想了想,用秘术打开了门锁,走进房里。再次出乎意料,她发现这个房间也明显干净得多,显然至少最近几个月里有人打扫过。尤其是火光照映下的、放在房间角落的那张床,上面铺着洁净的床单,却并没有枕头和被子。

叶空山被放了下来。他丝毫没有生气,好像也并不觉得被一个女人制服是很丢脸的事情,而是开口就问:“这么说,那个强盗看到了你的裸体?你为什么不杀了他?或者你刚刚凝聚成形,还不知道女人的裸体被男人看到是很羞耻的事情?”

这就是叶征鸿频繁短期失踪的原因吗?岑旷一下子产生了这种直觉。她认为,那张干净的床属于叶征鸿,而这正是叶征鸿那些莫名失踪的真相:他一次次地离开家回到城西,在这个被他抛弃的陈旧宅院里小住几天。

“你看,如果要打架的话,我不会害怕任何人,”岑旷平静地说,“事实上,我刚刚凝聚成人形后不久,还没能找到衣服,就在山里遇到了一个强盗。结果我穿着他的衣服,拎着昏迷的他下了山,正好遇上了黄捕头。”

她仔细分析,觉得这样的猜想并不算突兀。虽然叶征鸿离开了这座老宅,但也许这里有什么他一直留恋的东西,所以才会偶尔回来住上两天,缅怀一下。尽管这张床上并没有枕的和盖的,睡上去一定不会太舒服。

他的话还没说完,突然感到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在挤压自己的嘴,让他完全无法再继续说下去。另一股力道则从脚底生起,带动着他的身体往上升,慢慢悬浮在了半空中。叶空山口不能言,也不能操纵自己的身体落下去,只能在空中挥舞着四肢,活像一个巨大的提线木偶。

那么,到底叶征鸿在留恋些什么、缅怀些什么呢?

“小姐,你这样漂亮的脸蛋,去当捕快未免也太惹眼了吧?”叶空山说,“当捕快是苦差事,风里来、雨里去,有时还得打架,以你这样的身材、这样的脸,不如去当个舞姬什么的……”

岑旷很仔细地搜索了房间,并没有发现什么东西。她想了想,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熄掉火光,在床上躺下,她决定在这里睡上一夜。这个举动很疯狂,但她别无选择,她必须弄清楚叶征鸿的心理活动,弄清楚在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鬼宅里独自居住意味着什么。

“你这个混账东西……”黄炯气得吹胡子瞪眼,却也拿叶空山这头犟驴毫无办法。正在这时候,岑旷却插嘴了:“你只是见了我一面,甚至没有回应我的问好,为什么就觉得我不能胜任一个好捕快?”

她这么想着,真的脱掉鞋子,在床上躺了下来。月光偶尔从乌云的缝隙中洒下惨白的光芒,把种种被风吹得张牙舞爪的树影映照到墙壁上,显得鬼影幢幢。岑旷嘴里不断默念着“不怕不怕不怕”,过了一会儿,她只能嘴唇嚅动,却发不出声来了。

“那她可以去继续读书应试嘛,要是能成为本朝第一位女状元,也算是一段佳话。”叶空山完全无视黄炯的挤眉弄眼,“如果读几本书就能当一个好捕快,现在恐怕满大街都是神捕了。所以,算了吧,把她领走,别来烦我。我的鸡再不吃就凉了。”

见鬼,我的脑子居然把“不怕”这两个字当成了谎言,然后禁止我说谎!岑旷一阵悲从中来。她是真的感到了害怕。在这样一个空旷破败的宅院里,仿佛时间都凝滞在了三十年前,那些墙角的蜘蛛耐心地织起罗网,把时光统统粘在上面,无法流动。夜风拂过,三十年前的幽魂们开始纵情歌舞,比紫玉箫的吟唱更加悲伤。

“岑旷可一点也不娇气!”黄炯连忙说,一边说一边狠狠地向叶空山使眼色,“而且她很聪明,很有学习的欲望。她现在已经读完了……”

岑旷觉得自己的身体开始不由自主地发起抖来,之前想的好好地“体会一下叶征鸿的心情”的计划早就不知飞到哪儿去了。她现在只能紧紧闭上眼睛,把脸冲着墙,却总有一种错觉,觉得自己一旦睁开眼睛,就会看到一张惨白腐烂的人脸,或是一只只剩下白骨的手掌,或是一个没有脸的女人头,或者诸如此类的可怕玩意儿。凝聚成人形这一年多来所听过读过的所有恐怖故事都选在这个时候从脑海里一一闪过,带着清晰的图像和逼真的声音,让她感到自己的头发都要竖起来了。

“你说要指派一个魅给我做助手,我原本以为是男人呢,没想到你带来一个妞,还是这么漂亮的一个妞。”叶空山缓缓地摇摇头,“我没有义务去给你做保姆照顾一个娇气的小妞。”

可是越不想睁眼,心里就越有一种按捺不住的冲动想要睁眼,似乎不把眼前的恐怖事物看清就没法安定。熬了一会儿,她还是无奈地睁开了眼,这一睁眼,她呆住了。

眼前这个相貌平凡、一头乱发的男人放下手里的烧鸡,饶有兴趣地打量着她,那目光凌厉如刀,让她有些不寒而栗。

就在她面前,鼻子所冲着的那块墙皮,颜色好像和周围的墙皮都不太一样。如果不是躺在这张床上,恰好以这样的角度去看,还真看不出来。岑旷连忙伸手在那块墙皮上按了一下,发现它能够被按得凹下去,像是一个按钮。

“你好。”岑旷怯生生地打着招呼。

她一下子坐了起来,怔怔地盯着这块墙皮,睡意全无,一时间忘记了那些乱七八糟的恐怖联想。她意识到自己找到了门,一扇通往真相的大门,也许能就此解决这个案件。但是,万一,万一这扇门的后面什么都没有该怎么办?她觉得自己已经不能再承受这样的失望打击了。

“从今天开始,你可以跟着这位叶空山叶捕快好好学习。”一年半前的某一天,岑旷被黄炯带到了叶空山的家里。

她犹豫了好久,最后还是缓缓伸出了手,手指微微颤抖地在墙皮上用力按了下去。地下传来一阵机簧运转的吱嘎响声,在她反应过来之前,身下的木床骤然下降,“啪”的一声,岑旷从这座闹鬼的荒宅里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