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时将近,徐三练习罢了,该要回院中用膳。蒲察送她出去之时,又对她高兴道:“我觉的,等到七八个月后,你的棍法,就能用来打架了。布耶楚,你手上有劲儿,所以我想,等你棍法学的差不多了,我再教你暗器。你愿不愿意学?”
二人练习之时,蒲察发觉她最占优势的地方,便是这惊人的腕力及臂力。他替她选的这棍法,还当真对她十分合适。蒲察眼看着徐三绑起裤腿,神色认真,手持长棍,一挥一扫,越看越是兴味十足,心中又起了思量。
稍稍一顿,他生怕她不想学了,赶紧又道:“我们辽金人,暗器比中原厉害。你以后当官,肯定不能随身带着长棍,我可以教你镖刀,这样一来,再没有人能害着你了!”
蒲察小师父的武术教学,先热身,再自己亲自示范,剩下的时间,便是徐三手执长棍,自行练习,而蒲察则从旁指导,不住地纠正她的姿势及动作,又教她如何使力,以及对战之时,又要如何破解对方的招式。
金人的暗器,确实比宋人要厉害许多。辽金乃是游牧民族,营中多的是骑兵,皆是马上作战,而人坐在马背上,不便使用长兵,因此便造出了许多中原没有的暗器,诸如飞抓、背弩等。
···
徐三闻得蒲察之言,心上一动,随即淡淡一笑,点头道:“那当然好了。要是正面交手,以一敌多,就用你教我的棍法,长棍在手,自能劈风斩浪,横扫一片;要是不能明着来,那就用你教我的镖刀,攻他个措手不及。如此一来,不管是明枪还是暗箭,我都占了。”
她轻轻抚着那棍身,抬眼看向蒲察,心上却是微微一动。她看得分明,蒲察当真是一心为她着想,半点都做不得假。他为她做到如此地步,反令徐三有些愧疚起来,真不知自己何德何能,竟得他如此真心。
其实徐三娘的这一番话,蒲察也未能全部听懂,但他听着这意思,知道徐三是答应下来了,且是非常乐意。蒲察一笑,心上也随之高兴起来。
蒲察所言,确实在理。徐三先前也有些了解,所谓棍法,比的是巧劲儿,讲究的是刚柔并济,如果眼睛看的准,脑子转得快,手也能跟得上,便是徐三这般的女子,也能胜过蒲察这般的壮汉。
徐三仰头看着他那琥珀色的眼眸,还有那又密又长的睫羽,心上不由软了下来,声音亦放柔了许多,只含笑缓道:“今夜乃是除夕,你过来教我算学时,可以顺便尝尝我包的饺饵。蒲察,你……你爱吃甚么馅儿的?”
他稍稍一顿,再也装不了严肃深沉,到底还是忍不住笑了,手握长棍,对徐三说道:“我还学过一句汉人的俗话,叫做‘拳怕少壮,棍怕老狼’。那些什么拳什么腿的,比的都是力气,你不行。但是棍,不拼力气,适合你。而且用棍,可以一个打十个。”
蒲察抿了抿唇,紧紧盯着她,痴痴笑道:“布耶楚,只要是你包的,你给的,我都爱吃!”
二人入得一间很是开阔的空室之内,徐三才一抬眼,蒲察便递了根长棍给她。徐三蹙起眉来,细细端详着手中长棍,接着便听得蒲察神色认真,很有师父的架势,皱眉说道:“布耶楚,我替你想过了。你的底子,虽说在女人里,算是不错,但你之前,没练过功夫,就算你是……是奇才,现在捡起来,也晚了。”
徐三脸上微红,也不再多言,斜他一眼,这便转身而去,归于院中用膳。蒲察见她回了自己院内,方才收回目光,掩上后门,接着便由小厮伺候着,前去更衣用膳。
没过多久,她便收拾妥当,自后门出去,进了蒲察府内。蒲察这院子大,只住了他一个,外加几个小厮,大部分地方都处于闲置,用来舒活筋骨,习武练身,真是再合适不过。
二人相会之事,自以为是无人知晓,殊不知那东院的十四王金元祯,早就派了人,守在徐三这西院边上,日夜听着动静,事无巨细,一并上禀。
徐三一笑,也不再多言,只自屋中拿出了个小袖炉,叫他揣在袖中,于檐下稍候片刻。蒲察捧着那小炉,只觉得心上暖融融的,接着抬起头来,露着一口大白牙,对徐三咧嘴一笑。徐三看在眼中,也不由弯起唇角来,只放下窗子,匆匆换起衣裳来。
这日里金元祯披衣起身,敞露胸膛,立于窗侧,静看风雪之时,忽地听得底下人低声来报,说了这蒲察翻墙而来,徐三还给他私开后门之事。
而徐三听得他这番话,却是微微一怔。崔钿也跟她说过类似之语,但她却从未跟蒲察提过,不曾想他自己倒先想到了这一层,且还来提醒她了。
男人听罢之后,勾唇一笑,低头看着手上那细帕,指肚摩挲着那帕子上的花草绣样,口中漫不经心地问道:“叫人去淮南打听这徐三娘的事,那几人可曾动身了?”
他原本还想过,要不要让徐三搬出金元祯这宅子,只是若是让她搬出,金元祯那里只怕又不好交代。反正三娘只住一年,一年转眼即逝,有他看着、护着,约莫也出不了甚么岔子。
小厮知他手段阴狠,不敢怠慢,连忙恭声应道:“那几人昨夜得了令,收拾一番,便出城往淮南去了。”
他这番话,可以说是半真半假。昨日金元祯那所谓的玩笑话,实在让蒲察惊疑不定,思来想去,打定了主意,日后再不跟金元祯提起徐三娘,去见那十四王时,也绝不再带上三娘一起。
金元祯点了点头,眸色晦暗,唇角却是微勾。他抚摩着那帕子的一个“挽”字,随即轻声道:“无论蒲察做甚么,徐三做甚么,都不要拦着他们,定要让他们,无知无觉,自以为能瞒天过海。待到这二人走得再近些,最好是云雨过了,即刻禀报于我。”
蒲察却抿了抿唇,笑着摇了摇头。他捂着手,哈了两下气,低声道:“我想了想,你以后要当官,要是别人知道,你跟辽金的人走得近,对你不好。”说到这里,他咧嘴笑了,又道:“所以咱们,要偷着来,不能让别人知道。”
小厮猜不透他的主意,也不敢过多揣测,只毕恭毕敬,低头应了下来。金元祯想了想,还要再出言吩咐,忽地听得屏风之后,传来了些许响动,听着那轻缓的脚步声,该是昨夜伺候他的美人起了身。
眼见得蒲察如先前所约,叫她起身习武,徐三勾唇轻笑,压低声音道:“我还想你要怎么过来呢,没想到你这家伙,竟然翻墙过来,真是胆子不小。以后就别这样了,还是光明正大,从前门过来罢。”
这美人乃是他的八皇兄送给他的,生得一副桃腮柳眼,风情万种,柔媚勾人,且尤善房中之术。这半年来,姜娣怀了孩子,有孕在身,不能伺候金元祯,便是这美人顶了她的位子,暂且占去了十四王的宠爱。
徐三叹了口气,揉着眉心,正估摸着眼下是甚么时辰,忽地听得窗下有些响动。她蹙起眉来,披上外衫,支起窗子一看,却见风雪之中,蒲察正哈着气,搓着手,见她露出头来,先是一怔,随即咧嘴笑道:“布耶楚克,卯时了,我来叫你了。”
那小厮伏跪于地,不敢抬头,忽闻一阵香风渐近,又听得一个娇滴滴的声音,宛转于身前响起。小厮按捺不住,稍稍抬眼,只瞥见一双玉足,雪白诱人,踩于地面,却竟是那美人连绣鞋都不穿,赤着小脚,径直就走了出来。
这个字如针刺一般,将徐三从梦中扎醒。她浑身虚汗,怔怔然从榻上坐起,摸着黑起了身,持起砂瓶,给自己倒了碗茶汤。待到茶汤入口,徐三又被那冰凉一激,立时清醒了过来。
小厮到底是个男人,一瞥见那柔嫩玉足、那纤细脚踝,身子一抖,心上一颤,赶忙低下头来。金元祯眼瞧着他这模样,不由勾唇而笑,顺手勾住那美人的细腰,将她一把拉至怀中,在她后背细细抚摸起来。
爱?
那美人近来得宠,自是有些恃宠而骄,不知轻重。她一眼瞥见金元祯手里那帕子,便咯咯地笑了起来,径直伸手,将那帕子从金元祯手中抽出,两指一拈,用女真语娇声讽道:
她和袁震在一起,是因为他们的硬性条件真的非常般配,对于结婚来说,实在是再合适不过。袁震长相英俊,热爱健身,知识渊博,出手大方,也非常浪漫知情趣,更还对她反复说,选择她是因为深爱着她,绝不是为了找个人结婚。
“好丑的帕子,好怪的绣样。十四王若是要送这个给妾,妾可不要。妾只想要金镯子,都跟阿郎讨了两日了,十四王还是赏妾金镯子罢。”
而袁震,虽然外表看起来相当光鲜,但却是农村出身,父母务农,穷亲戚一堆,麻烦事没完,完全是个教科书一般的凤凰男。但他比其他凤凰男要好上不少,因为从某种角度而言,他是真正的凤凰。即使对他满心厌恶,江笛也从未质疑过他的能力。
金元祯眯起眼来,轻捧起那美人的纤纤玉手,不言不语,只细细揉抚。美人眼波流转,抬起头来,望着他那俊美无俦的容貌,原还想勾他起意,不曾想反倒被他勾的情动。
江笛出身于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家里条件一般,收入来源主要是她的爸爸。江笛背负着的,是一个巨大的、吸血的无底洞,她父母就好似蚂蟥一样,要求她无条件地、无限期地,回馈给她的弟弟。
她媚眼如丝,红唇微抿,紧紧盯着那男人深沉的眼,只想着趁那小厮走了之后,再牵他去房中云雨,却未曾看见那男人缓缓伸手,不动声色,自腰间抽了一把金柄匕首出来。
江笛后来回想,觉得两个人之所以能走到一起,还是因为两个人的原生家庭,各有各的难处。
权力是刀,富贵是金。那男人笑意轻浅,手起刀落,美人只见眼前金光一闪,瞳孔一缩,再一低头,就看见自己的右手手掌,砰地一声,已然掉落于自己脚边!
从相貌上来看,他们都算是普通人里比较好看的;从身高上说,江笛可以随意穿高跟鞋,不用为了迁就,不得不穿平底鞋;从职业和学历上来说,江笛是律所合伙人,政法大学的硕士,而袁震,投行男,虽然说是本科学历,但却是top2的数学专业高材生,两个人,可以说是势均力敌。
小厮大骇,心摇胆颤,怔怔然低头,只看了那微微动着的断掌一眼,便觉得腹内翻江倒海,一阵恶心难止。
其实那个客户说的没错,按照世俗的观点来看,两个人确实非常般配。
他浑身发抖,不敢抬头,只听得主人轻声笑道:“记得收拾收拾,我喜欢干净,见不得脏。还有,待会儿去账房领钱,到街上去买只金镯,给娘子这手送来。”
三十岁那一年,江笛迎来了她人生中的最后一次相亲。她原本不想去的,但介绍人是她的重要客户。客户赏识她,又跟她拍胸脯保证,说这一次的男方,绝对是他认识的单身王老五里,性价比最高、和她最般配的那一个,又说他早就想介绍两个人认识。那个男人叫袁震,后来成了她的老公。
小厮强忍干呕,正欲应下,忽听得那美人尖叫一声,接着便昏厥倒地。他有些不知所措,瞥了那美人的胸脯两眼,便匆匆收回目光。
其实江笛长得很不错,比徐三如今这张脸,还要好看上不少。但是江笛的个子太高了些,又散发着女强人的气息,实在不讨男人的喜欢。她妈妈逼着她,来回相亲了几十次,但因为她太高,且还穿高跟鞋,因为她性子太冷,不会撒娇服软,因为她工作太忙,不是出差,就是加班到深夜……微信里所有的相亲对象,不是被删除或拉黑,就是永远都不会再联络。
金元祯很是玩味地笑着,打量着他,缓声说道:“断了一只手,也不妨碍用。这女人,你既喜欢,就领回去,但莫要忘了,用过之后,再给几个兄弟,都尝尝滋味。”
那时候,她的名字还叫江笛。这名字是她自己改的,父母给她起的原名是江娣,打从上小学起,她就闹着要改名,直到母亲生了弟弟,才算准了她改。
他笑了一下,弯下腰来,自那女人手中抽出徐三的帕子,放在手中一看,却见那雪帕溅上了几点血珠,正落在那两株翠草之间,乍然望去,仿佛两点娇红花苞,透着春意满眼。
夜里头徐三躺在榻上,虽勉强入梦,但却睡得极不踏实。黑暗之中,恍惚之间,她复又梦见了前生的自己,也梦见了……那一段悲剧的婚姻。
金元祯缓缓笑了,又对小厮叮嘱道:“今日是汉人的大日子,你叫厨子蒸两笼黄金饺,夜里送到西院去。记好了,跟那厨子说,要按着我交待的做法做。还有,再去告诉姜娣,叫她这些日子,绝对不许出门。老实待着安胎,尤其不准往西院走。”
徐三眼睑低垂,抿了抿唇,没有说话。半晌过后,她唤唐玉藻去摆洗漱之物上来,那唐小郎见她如此萎靡,心里头也是猜度不定,只得在伺候她洗漱之时,轻声细气,讲了些玩笑话儿,也好逗她高兴。只是他讲得自己都乐了,那徐三娘却仍是淡淡的,心不在焉,不知在思虑何事。
所谓黄金饺,一指其形似黄金,二指其色,亦与黄金十分相近。在形状上,它将那饺子的两头捏在了一块儿,乍看起来,就好似是个小金锭一般;而在颜色上,面皮是用南瓜染的色,因而看起来,便是金澄澄的,至于内馅,则用的是鸡蛋花、蟹黄、韭黄等黄色食材。里外皆是金色,故名黄金饺。
花是碗莲花,草是通泉草,而这个字,即是一个挽字。似这般绣样,只要旁人见了,就晓得这帕子乃是徐三所有。
虽说穿越已经数载,但金元祯却还清楚地记得,他第一次和江笛吃饭,吃的是粤式茶点。这道黄金饺,就是彼时第一道上桌的菜品。
唐玉藻不知她怎么突然提起这个,满心疑虑,只得缓缓应道:“依着娘子的意思,绣了个花儿,绣了两株草,因奴不识字,又请咱在寿春时的邻人娘子,绣了娘子名讳中的一个字。”
只是他也知道,这种事情,袁震记得,但是江笛,绝不会记得。她那出色的记忆力,从不会放在他的身上。
徐三却是心绪如麻,合了合眼儿,又对唐玉藻低低问道:“你可还记得,那帕子都绣了甚么?”
思及此处,金元祯冷冷一笑,攥紧了帕子,满眼阴鸷,看向西边窗外。看了半晌过后,他复又缓缓笑了——他目前只能确定,西院的那个女人,跟他一样,也是个穿越人士。但他还无法确定,那个人到底是不是他早逝的妻子。他要等待一个恰当的时机,用姜娣来试一试她。
这小郎君心知肚明,知道徐三最爱的绣样乃是荷莲,但他偏偏不在此时提起这莲花绣样。他不想看徐三复又忆起晁四郎,为了徐三,也为了他自己。
如果那人真是江笛,那么他相信,这一世,无论是人还是心,江笛都将是他的掌中之物。但他,并不会将江笛,完全驯化成另一个姜娣,他会帮她,成为像他一样的、真正的江笛。
唐小郎看着她额上浮出薄汗来,显然是十分着急,只觉得眼前这徐三娘,看起来很不对劲,跟往日大不一样。他连忙提步上前,娇声笑道:“娘子莫急,不过是个帕子而已。奴再给你绣一个便是。娘子想要甚么花样?是要绣鸳鸯还是牡丹?”
却说故节当歌守,新年把烛迎,除夕夜里,徐三才将包好了的饺子下锅,便听得门外好似来了人,正和唐玉藻说着甚么话。徐三一怔,还以为是蒲察从前门来了,匆匆擦了擦手,这便出了厨房,往院中走去。
徐三心上愈发烦躁起来,她又仔细摸了一番,却是一无所获,看来那帕子,当真不知丢到何处去了。
徐荣桂坐在院内,见她出来,却是高兴道:“东院的人家一番好意,给咱送了两笼黄金饺来。似这般花样,老娘我活了半辈子,却都还不曾见过。老三快来,玉藻,将贞哥儿也喊过来,咱赶紧一块儿尝尝。”
徐三紧抿着唇,沉下脸来。唐小郎见状,微微蹙眉,不解道:“娘子这是怎么了?”
徐三一听是东院送来的饺子,蹙了下眉,随即笑道:“你们吃便是,我还得留着肚子,吃我自己个儿包的饺饵呢。”
徐三一想,随即一笑,道:“帕子脏了,合该洗了才是。”说着,她探入袖内,抬手一摸,哪知摸来摸去,却是甚么也不曾摸着。
徐阿母也不勉强她,只领着贞哥儿及唐玉藻,一同进了屋子里头,吃起了那比真金锭还贵的假金锭来。几人手持竹筷,夹而分食,皆是对此惊为天物,赞不绝口,徐三看在眼中,无奈轻笑,只又回了后厨,守在灶边,给锅中饺子加起水来。
她摇头轻叹,干脆搁下书卷,轻抿了口茶,眼望着明窗雪絮,兀自发起神来。唐小郎见她不再看书,便缓步上前,先提着砂瓶,给她满上茶盏,接着便眨着一双狐狸眼儿,笑眯眯地轻声道:“娘子,奴要洗衣裳了,娘子可还有甚么要洗的?”
两笼黄金饺下肚之后,徐阿母及贞哥儿,是无论如何都吃不下了。而徐荣桂,嘴里头说着要守夜,可人到底是上了岁数,酒足饭饱之后,没一会儿便打起了盹儿来,徐三看在眼中,连忙唤贞哥儿和唐小郎,一同将她搀扶回去,伺候她好生歇下。
徐三淡淡一笑,也不多言,又与她闲谈几句,这便将她送回院中。徐阿母走后,夜色萧萧,急雪打窗,徐三坐于案前,手捧书卷,静静读了半晌,只觉得心烦意乱,状态不佳,效率也不是很高。
那几人走了之后,这厢房之中,便只剩下徐三一人,坐于桌前,守着那一碗热气腾腾的饺子汤,一盘猪肉粟米的饺子,独自抬筷,默默吃了起来。
徐阿母呵呵笑了,高兴道:“徐老三,你是咱家撑门立户的顶梁柱,你娘我可不就指着你呢吗!待你过了省试,当了官儿,那郑七看在你的面子上,也能连带着对贞哥儿好些。儿子嫁了人,女儿上了京,我的好日子可就来了。”
她吃了没一会儿,就见唐小郎又急急走了进来,说是贞哥儿想玩儿双陆棋,要他回来拿棋盘。这小郎君找着了棋盘之后,便又撇下徐三,回了贞哥儿那处,也不知何时才能再回来。
徐三笑了一下,随即温声道:“贞哥儿的嫁妆,这几日我也想过了,姑且算是列了个单子出来。这两日,咱母女俩再商量商量,也能定下来了。至于这宅子,待到过完了年,我便出去寻看。阿母不用担心,一切都有我在。”
徐三娘摇头轻笑,叹了口气,心中虽有些异样,但也说不上是失落。只是她那眼神,却到底是无法忍住,时不时便往窗侧看去。
徐阿母点了点头,随即蹙眉叹道:“其实回头想想,那郑七也有她的好处。既然你弟弟点了头,肯嫁过去,那我也不想别的了,只想在这燕乐城中,给他买个小院子,就算在嫁妆里头了。这人成了亲,也不能没个住的地儿,你说是不是?”
她告诉自己,她一直看窗外,是因为蒲察说过,会在夜里来教她算学。她怕今夜的爆竹声太吵,将蒲察敲窗的声响盖了过去,所以才会不住地抬眼去看,提耳去听。
徐三给她倒了碗茶,随即揉了揉眉心,有些疲倦地宽慰她道:“阿母莫急。崔娘子先前跟我说了,村匪一事,瑞王并未责罚郑七。她身在营中,不得随意出入,一时没了信儿,也是再正常不过。下回我再见崔监军时,定要托她问问那郑七。”
可是她也心知肚明,自己这想法,不过是在自欺欺人罢了。
早些时候,徐阿母还对这门亲事,颇有几分不满,话里带刺,怨了贞哥儿好几日。可近些日子,那郑七也不露面,也不递话儿,徐阿母这心里,反而惊疑不定,生怕那人反悔了去,这一门亲事又落了空。
徐三抿了抿唇,搁下竹筷,眼睑低垂,心中所思,愈发复杂难言。她轻抚着那瓷碗,正兀自出着神,忽地听得有人叩窗,这令她立时站起身来,急步上前,支起了窗子来。
那妇人面带愁色,在徐三身边坐下,又靠近她身侧,低声怨道:“老三,这都好些天过去了,怎么那个郑七,一点儿信儿都没了?她该不是反悔了罢?”
那男人弯着腰,扬着头,笑看着她,细密睫羽上落满飞雪。徐三见状,莞尔一笑,赶紧将窗子大开,又转身去将门扇掩上。待她上了门栓,再一回头,便见蒲察已然脱了黑色大氅,坐于桌前,低低笑道:“布耶楚,我的饺子呢?答应过我的,你可不能食言而肥。”
徐三回了西院之后,唐小郎见她脸色很是难看,心上一惊,赶忙给她沏了茶汤,又叫她在椅子上坐下,给她揉捏起了肩颈来。徐三眼睑低垂,面色稍缓,便在此时,忽见徐荣桂脚步匆匆,从门外走了进来。
食言而肥这个词语,乃是徐三才教过他的。蒲察此时用上,心中满是得意,扬起笑脸,看向徐三,只等着她出言表扬。
···
眼看着蒲察那一双发亮的眼眸,徐三心上微动,开口玩笑道:“君子曰:学不可以已。青,取之于蓝,而胜于蓝,恰是此理。眼见得你有如此长进,士别才几个时辰,就令我刮目相看,为师心中,甚是欣慰。”
金元祯眸色深沉,轻抿了口那雪茶,随即勾起唇角,要她笑道:“晃斡出,你又多想了。我方才所言,不过是玩笑之语。徐三娘是你的人,你是我的好兄弟,兄弟妻不可欺,这个道理,我……还是明白的。”
她这一番话,绕得蒲察云里雾里,完全听不明白。男人也知她这是故意为之,便勾起唇角,默然不语,只坐于椅上,紧紧盯着她看。
金元祯眼睑低垂,收敛笑意,居高临下,看着这如山一般的男儿跪在地上,接着便听得蒲察咬牙说道:“我当年发过誓,若是对不起十四王,那我就不得好死。三娘是我心爱之人,我第一眼见着她,就知道她是我要的女人!我不要姜娣,我只要三娘。十四王若是也想要她,我就和她一同赴死。”
徐三笑了笑,又对他问道:“你可曾用过膳了?”
蒲察咬紧牙关,随即退后数步,对着金元祯重重磕了个头。他俯首而跪,额头死死抵着地面,分明是数九寒冬,背后却已然汗湿一片。
蒲察闻言,赶忙摇头,笑道:“甚么都没用过,就等着你亲手包的饺子呢。”一边说着,他一边大喇喇地拍了拍自己肚子,咧嘴笑道:“布耶楚,快喂我!我饿了!”
金国女子的地位,比这大宋的男儿还要卑微许多。只要嫁了人,无论做妻还是做妾,就成了丈夫的货物,从头到脚,都任由夫君处置。这交换妻妾之事,在辽金国内,并不罕见。
徐三笑意稍深,看向他道:“蒲察小师父,你先到书案后坐会儿罢。案上有一本《算经》,我算不明白的地方,都用朱笔圈出来了。你先看看,待会儿可要给我讲个明白。我呢,去给你下锅饺子,特地给你包的,猪肉馅儿的。”
金元祯噙着一丝笑意,却是不肯将他放过,只又逼问道:“那她若是,日后成了你的人呢?到那时候,我说要换,你给不给我?”
宋人喜食羊肉,便连时下最流行的美酒,都是那羊羔酒。而辽金之人,最爱吃的乃是猪肉。这便是为何徐三包了猪肉粟米的饺子后,徐阿母和贞哥儿,倒更愿意去吃那金元祯送来的黄金饺。在宋国,猪肉并不是主流口味,她二人吃不惯也是正常。
他手攥成拳,扯起唇角,笑了一下,随即低声道:“交换?十四王,我是个商人,商人之间以物易物,都是拿自己的东西去换。姜娣是你的人,但是三娘,她……不是我的。十四王,还请收回这个玩笑罢。”
蒲察一听徐三为他包了猪肉馅的饺子,心上一热,赶紧点了点头,依她所言,乖乖起身,坐到书案之后,秉灯看起算经来。
此时蒲察听得金元祯要将姜娣赐给他,作为交换,要夺了徐三去,蒲察手心冒汗,一时也摸不准他是在随口玩笑,还是在有心试探,亦或者,是真有此意。
他神色认真,看了会儿那徐三所标出的不懂之处,摸着下巴,细细思索,接着又拾起徐三搁在桌上的炭笔,在她的演算纸上写了起来。写了半晌后,蒲察满意地勾起唇来,正欣赏着自己写出的作答过程,忽地又瞥见那草纸之上,写满了种种古怪的符号。
蒲察对她,绝没有过丝毫非分之想。但是上京的人都知道,十四王最宠的就是这姜娣,便连她那名字,都是金元祯亲自给起的——要知道,在金国,大多女子,只有一个方便称呼的乳名,连个正经的大名都没有。姜娣能有大名,且能被皇子赐下大名,这可是莫大的殊荣,已然是宠爱到了极致。
蒲察一看,不由蹙起眉来。他年少之时,曾随商队,远去天竺,待上过十数日。身在天竺之时,他曾见过那天竺百姓,在白桦树皮上刻写数字,那些人所用的数字,虽和徐三写的这些很不一样,但其中却有许多相近之处。
若说姜娣有甚么长处,还要数那张脸,美得十分端正,谁都不能否认了去;还有那身段,亦是前凸后翘,玲珑有致。
蒲察当年出于好奇,曾跟着那天竺人学过一点儿,只是学了段时日后,却觉得还是用宋国的算筹更为方便,这便将天竺数字搁弃了。
金元祯未曾娶妻,府中虽有无数美娇娘,但若说哪个是他最为宠爱的,便要数这名唤姜娣的妾室了。这女子乃是宋人,是个居于漠北的贫家女,虽说土生土长于女尊国中,但这性子,却是十分的软弱无能,蒲察每次见她,她都低眉顺眼地,随侍于元祯之侧,肩似鸢耸,膝屈似羔,倒比金国女子还要乖顺不少。
徐三娘她久居中原,不曾到过西域,她又是如何学会这天竺数字的呢?而又是为何,她所记的数字与符号,和天竺人的记法有着诸多不同?
蒲察一听,薄唇紧抿,骤地抬起头来。酒盏被他无意一碰,遽然倾倒,洒了他满身酒液,可蒲察却是丝毫未觉,只紧紧地盯着金元祯,半晌都说不出话来。
蒲察薄唇微抿,稍稍一想,却是放下草纸,并未多看,只专心翻起了算经来。
金元祯细细打量着他,见他心思早就跟着徐三,飘到了西院厢房里去,不由勾起唇角,稍稍向前,故意对他轻声道:“晃斡出,你曾说过,我是你的恩人,你此生此世,一切都会奉我为先。那我问你,若是我有意,用姜娣,跟你换徐三娘,你换,还是不换?”
人都有秘密,都有不为人知的故事。若是徐三愿意说给他听,她迟早都会告诉他的,若是她不愿让他知道,那他便最好不要知道。
蒲察只是替他赚钱,虽知金元祯有夺嫡之心,但对于他在朝中如何筹谋,却是丝毫不曾知晓。眼见得金元祯卖起官子来,蒲察也无心多问,只又奉承了几句,这便不曾多言。
蒲察低头看了会儿书,接着便见徐三推开门扇,手托食案,端着两盘饺子,一碗热汤,面带轻笑走了进来。蒲察见状,咧嘴一笑,赶忙快步上前,自她手中夺过食案,摆到了桌上来。
元祯缓缓笑了,挑眉看他,沉声说道:“晃斡出,不用急。今年,我也会待在燕乐。深藏不露,暗中蛰伏,方可以小搏大,以退为进。”
外间爆竹声声,笑语喧闹,屋内烛影摇红,麝温屏暖,二人掩上门窗,坐于案前,对桌而食,倒是无比温馨。徐三一手支腮,轻轻抬眼,眼看着蒲察狼吞虎咽,大手捧着汤碗,吃得又猛又急,瞧那模样,真是好笑又可爱。
蒲察闻得此言,只轻轻一笑,低下头来。他晃了晃杯中那葡萄美酒,接着抬起头来,浓眉微蹙,用女真语对元祯说道:“十四王,这一年,我不会再开新的铺子了。原有的商铺,也不会再扩张。不过,只此一年。待到明年,我会回金国,替你再赚更多钱。”
徐三的笑意凝在唇边,一时之间,竟有些恍惚起来。她忍不住忆起,似这般场景,她先前也是幻想过的。
事实上,便连赁出西院这事,蒲察都是先斩后奏的,在金元祯那里,着实欠下了不小的人情债。
她曾经想着,日后带着晁四,离开寿春,找一个清静地方住下。她曾经想着,除夕夜里,外间笑语喧然,屋内却是静谧温馨,只她和晁缃两个人,她偎在晁四肩上,晁四给她剥着粟米。就过着这样知足常乐的小日子,其余一切,皆不奢求。
这所谓本金,指的就是蒲察贴给金元祯的银钱,以及他为了和徐三待得久些,拒之门外的那些个买卖。徐三娘能以这般低廉的价格,赁下这般好的宅子,自然是因为蒲察每月都补了银钱,交到了金元祯手上。
只可惜,时至今日,似这般幻梦,都已随着晁缃之死,冰泮云散,雪消霜融,如逝水长东,再无法追挽。
元祯见徐三匆匆而去,瞥了她背影两眼,随即收回目光,抿了口小酒,兴味十足地看向蒲察,缓声说道:“不错。当得起你的本金。”
她已经踏上另一条路。世事不能两全,就好像前生,她为了事业奔波,就没有那么多时间,用来想怎么撩拨相亲对象,抑或是怎么取悦男友及丈夫。这辈子,还是一样,为了实现心中大道,她必须有所割舍。
徐三思及此处,缓缓起身,随意找了个由头,这便冒着风雪,急步回了西院。蒲察见她这般着急要走,心中有些担忧,虽想要送他过去,但又怕得罪了金元祯,只得强压心思,端坐于案前,与这金元祯继续推杯交盏。
思及此处,徐三的笑意,渐渐退去。她眼见得蒲察已然吃得精光,连那碗饺子汤,都被他喝得连渣都不剩,便轻声出言道:“可喂饱你了?蒲察小师父,酒足饭饱,也该来教课了罢?”
徐三深吸了口气,立时打定了主意——眼前这男人,能避则避,绝对不能和他生出瓜葛来。
蒲察打了个饱嗝儿,抚着肚子一笑,忙不迭地夸她道:“布耶楚,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饺子了。猪肉和粟米,搭在一起,我原来也吃过,但都没你做得好。”
她一时想不明白个中缘由,但她知道,这就好像当年在寿春之时,街上幼童学了虎啸之声,拉车的马便受了惊,横冲直撞,癫狂起来。此时的她,就好像是那匹马,眼前这个男人的虎啸之声,蒲察听不见,只有她听得见。
徐三看着他那副殷勤的样子,心下一叹,面上也不再多言,只淡淡笑着,这便将碗筷收拾于一旁,与他一并坐于书案之前,学起算经来。
便是在这岁暮天寒之时,她一撞上那男人的眼神,手心便沁出了薄汗。这是她源于本能的恐惧。
一个时辰过后,蒲察小师父讲完了课,稍稍蹙眉,看向徐三,却见她神色认真,手执炭笔,依旧在埋头苦算。他抬眼一瞥,又见那书案之上,摆满了兵书、策论、诗集等书,书间夹了许多小纸条,纸上写得密密麻麻的,令他看了便觉得眼晕。
徐三觉得,这眼神有些熟悉,但是一时之间,也想不起曾在何处见过。她眼睑低垂,双手置于案下,悄悄自袖中抽出香帕,拭了拭手心微汗。
再看书案另一侧,则摞着一沓写满小字的宣纸。那是她给自己定下的规矩,每日上午,都要似真的在考试一般,掐着时点,作答题目,不曾有一丝懈怠。
蒲察闻言,咧嘴一笑,赶忙又敬了他一碗。金元祯一笑,把玩着那小盏,转而深深看了徐三一眼。那男人眼神晦暗,格外深邃,徐三与他四目相对,只觉得心上骤然发凉,生出了不好的预感来。
蒲察眼睑低垂,薄唇紧抿,又看向面前的徐挽澜。烛摇金影,美人红袖,她格外专注地低着头,瞥一眼算经题目,接着又握紧炭笔,在纸上飞快作答,蒲察看在眼中,心中生出了一丝说不出、道不明的情绪来。
“晃斡出,你多虑了。小事而已,我怎么会怪你。徐三娘,我备下这桌酒菜,也是为了入乡随俗,没想到,你这小麻雀,已然有了二两谷了,我再给,你也是吃不下了。”
待到徐三好不容易搁下笔来,蒲察抿了抿唇,到底是没忍住,缓声开口道:“其实,我的阿爸,也是做官的。而且,是大官。”
徐三娘在旁听着,虽只能听懂几个词语,但稍稍一猜,也明白了过来。她有些担忧地看了眼蒲察,接着便听得金元祯缓缓笑道:
徐三很少听他说起自己,此时听他出言,稍稍一怔,随即笑道:“你作为官宦人家的子弟,按理来说,该要继承家业才对,怎么会年方十三,就东行西走,做起买卖来了?”
金元祯挑眉轻笑,勾起唇来,很是玩味地看向蒲察。他手上把玩着青瓷小盏,一言不发,也不知在想些甚么。
蒲察默然半晌,随即扯了下唇角,沉声说道:“我十岁时,阿爸出了事,惹了大王不快,又被人构陷,最后被大王砍了头,抄了家。布耶楚,你教过我,覆巢之下,安有完卵。我就是覆巢之卵,我从十岁起,就给人家当小厮。”
蒲察在旁,抬头一看,不由分说,当即夺了那小盏在手,仰头饮了个一滴不剩。他对着金元祯笑了笑,但用女真语说道:“十四郎不要怪罪。她一吃酒,便会吐个不停,若是脏了十四郎的地方,还得要我收场,我可不想惹这麻烦。”
徐三听着,不由暗地心惊。在她眼中,蒲察是个十分阳光的大男孩,她当然知道,他一定有着没那么单纯的一面,否则他不会成为富商巨贾。但她万万没有想到,蒲察竟还有着这般沉重的过往。
元祯不言,端起酒盏,对她示意,紧接着便一饮而尽,勾唇一笑。徐三看着那杯中酒液,却是有些迟疑起来,她虽知这不过是葡萄酒而已,醉也醉不到哪儿去,只是她这身子,着实不怎么耐酒,只要沾上一滴,便要难受许久。
只是他此时此刻,忽地说起过往,又是何用意?
徐三抿了抿唇,跟着端起酒盏,含笑应道:“非也,非也。俗话说的好,麻雀吃不了二两谷。我晌午吃得多了,夜里头自然吃不下了。”
徐三微抿红唇,挽起罗袖,轻挑灯花,接着便听得蒲察缓声说道:“我当时,给十七王做小厮。他是个侏儒,个子矮,长不高。我长得高,他便对我,很是厌恶。他每日骑马上轿之前,就令我,跪在地上,他好踩着我的背上去。有一次,我背上有鞭伤,他一踩,我抖了一下,他没踩稳,跌到了地上。”
他吃饭的口味不似金人,衣裳及发型也跟那些金人不同,便连这汉话,说的也十分地道,不带一丝口音,真是怪哉。
蒲察忆起从前,心上沉重,稍稍一顿,才又继续说道:“十七王大怒,说要砍断我的腿,这样的话,就能做一个稳当的马墩子了。”
元祯见状,勾唇一笑,缓缓举起小盏,对着徐三温声道:“徐三娘,我见你也不怎么动筷,可是我备下的这菜,不合你的口味?”
徐三蹙起眉来,很是心疼,轻声抚慰道:“蒲察,过去的事,就不要多想了。你如今腰缠万贯,衣食无忧,还有哪个人敢让你当马墩子?”
徐三看着这环肥燕瘦,各有不同的娇妾美侍,再看看这风雅又讲究的菜品,也不知为何,着实提不起胃口来。她动筷寥寥,不言不语,听着蒲察跟那金元祯说了会儿话,便动起了心思,想着要起身离去,归于西院。
蒲察却抬起眼来,紧紧地盯着她,缓缓说道:“我的苦,已经过去了。但是,你的苦,还在后头。当官不是容易之事,一个人倒了,所有依附他的,都要跟他一起死。三娘……挽澜,我并不想劝你,我只想问问你,为甚么,你非要做官不可?”
再看这金元祯备下的这茶,乃是烹雪煮出的石乳茶;而他这酒,用的也是产自凉州,极为罕有的葡萄酒,并非那带着些许膻腥之气的羊羔美酒;再看他这菜,也着实不是金人的口味,倒和那魏大娘的喜好有些相似,只是他,可比那魏氏吃的还要精细。
徐三默然半晌,随即缓缓抬起头来,直视着蒲察的褐色眼眸。
虽说在金国,实行的是一夫多妻制,但是无论娶妻,还是买妾,都要花上一大笔彩金。若是寻常人家,顶多只能娶一个,再勉强纳一个,似金元祯这般,纳娶了起码五六个的,真可以说是腰缠万贯,财大气粗了。
她抿了抿唇,眼神清亮,平声说道:“不是为名,不是为利,也不光是为了生民天地。我是为了一己之私欲,为了我心之大道。”
金元祯扫了二人两眼,扯了下唇角,也不再多说,只叫二人赶紧坐下,一同吃酒叙话。徐三及蒲察坐定之后,便有金元祯的妾室侍婢,一一端了菜肴茶酒上桌,徐三在旁看着,心中又起了思量。
“私欲?大道?”蒲察眉头紧锁。
徐三眼见得主人过来,连忙立起身来,对他行礼道谢。蒲察一见,抿唇一笑,也忙不迭地起身,陪着徐三一同站着。
徐三却在他的眼前,但他却无法将她读懂。一己之私欲,是何私欲?我心之大道,又是何大道?
金元祯从那屏风之后,稍整衣襟,缓步而出,眼儿一扫,便见这两人面对着面,不知在笑些甚么。这男人心中一沉,很是不悦,面上却勾唇笑道:“百闻不如一见。想必这位,就是徐三娘了。”
他虽看不透她,但这却反令他对徐三更加沉迷。他东行西走,游历列国,从未见过像徐挽澜这般的女人。
蒲察抿唇低笑,见徐三发呆出神,便干脆侧着头,直直地盯着徐三,细细地看着她那张清秀的脸。过了好一会儿后,徐三猛地回神,却见蒲察已然瞧了她半晌,二人相对而视,不由都勾唇轻笑。
徐三笑了一下,点了点头,随即以手支颐,缓声说道:“我的私欲就是,若是日后有一天,有个恶人,还想让你当他的马墩子,我就能拿权势压人,替你教训回去。至于我的大道,也没甚么好说的,若非要说的话……就是四个字——不平则鸣!”
只是蒲察,从小是跟算盘、账本睡在一块儿的,对这瑟瑟琴声,着实是体会不出个中意味。他坐于蒲团之上,悄然瞥向身边的徐三,却见这小娘子,也不解其中韵味,只以手支腮,眉头微蹙,不知在愁些甚么,显然不是在细悟这琴声。
言及此处,她细细一想,又笑道:“其实,无论是私欲还是大道,一言以蔽之,都是这四个字。古人有言:草木无声,风挠之鸣。水之无声,风荡之鸣。草木水津,则是如此,人也并不例外,凡出乎口而为声者,其皆有弗平者乎!”
这般想着,徐三娘收敛心思,一掀衣摆,与蒲察一同跨过门槛,进了那金元祯所住的东厢房里头。二人甫一入内,便听得缕缕琴声,自那雕镂屏风之后,悠悠传了出来。碧窗月落,小雪初起,伴着这琴声清淑,当真是雅趣十足。
烛火之间,蒲察定定地看着她,只觉得她浑身都发着光。他咧嘴一笑,又沉声说道:“草木和水,这几句,我大抵能听懂。只是这最后一句,我不知是甚么意思。”
徐三跟在蒲察身侧,随着他往东院走去,不经意间,瞥了蒲察两眼。她忍不住想道:蒲察他和这样的贵人来往,且能做得这样大的买卖,想必也是有些来头。崔钿之言,确乎有理,和这些有钱有势的金人来往之时,务必要小心谨慎,千万莫要被有心人抓了把柄。
徐三挑眉笑道:“人之所以会开口发声,都是因为心中有所不平。不平则鸣,有人善鸣,而有人不善。我要做的,就是一个善鸣之人,最终实现我心中的大道。为了这个……”
金姓乃是辽金国的国姓,这个金元祯,既然身份十分尊贵,那就定是皇亲国戚。只是在金国,皇帝的亲戚,可谓是多如牛毛,着实算不得稀罕。就说上京宫中的那位大王,如今已有六十余岁,后宫之中美女如云,光孩子就生了四十来个,若论皇亲国戚,哪里数的过来呢?
她稍稍一顿,分外真诚地看向蒲察,轻声说道:“蒲察,我不瞒你,你人很好,待我也好,我若不是身不由己,也是愿意留在燕乐,和你多多相处的。只是,我有我要做的事,而且是非做不可。蒲察,你若是对我,还没陷得那么深,就尽早抽身,赶紧断了这情意罢。因为……我还不了你。”
蒲察说这位金元祯,乃是大金国的贵人,且是很贵的那一等,徐三细一思量,心中便有了猜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