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当然挨过骂,可真的从来没有人拿东西砸我。”
“吃晚饭还有点早呢,”沃尔特说,“我们从河边走回去吧,走小路。刚才发生争吵的真是糟糕,但愿你在工作中已经习惯了那种事情。”
“我敢说以前绝对没有人会想到要骂你是‘中西部来的魔王路西法’。可怜的瑟奇。”沃尔特走到磨坊屋下面时停住了脚步,倚在桥上,看着投射在拉什米尔河上的夕阳,“也许那句老话是对的,‘爱是没有理智的’。当你爱上某人——就像瑟奇对托比那样,我想你就难以保持理智了。”
“跑回家去了,”亚瑟说,露出灿烂的笑容,“就像离弦的箭一样跑了。他啊,揍野兔还差不多,那家伙。”说完就回去喝酒了。
“理智。”瑟尔尖声说。
他们碰到了亚瑟,他正要回去继续喝他的啤酒。沃尔特问他那个捣乱者怎样了。
“是的,事情失去本来的面貌,在我看来就是理智的丧失。”
“莱托夫吗?他以前也这么闹事,可这次最暴烈。我没想到他会动粗。”
瑟尔久久没有说话,静静地看着平静的河水,水流缓缓涌向桥这边,在桥下猛地遇到阻碍,便激荡起来。
“他经常那样大声嚷嚷吗?”瑟尔问。
“理智。”他又说了一遍,看着桥下水流拍打桥洞变得湍急的地方。
他们跟托比道别,出门走进美丽的黄昏,而托比仍在拿戏剧界说事,在为瑟奇的脾性作解释。
“我并不是说那家伙疯了,”沃尔特说,“他只是丧失了常识。”
老板用玻璃擦布擦了擦瑟尔的肩膀,请他去吧台后面,说他太太会用清水清洗他的外套,免得酒干了留下气味。瑟尔拒绝了,仍是相当和气,但看起来想离开这里了。沃尔特想,他可能真的有点不舒服。
“这种能力很重要吗?”
但这话说得不够轻巧,不像是演员在幽默地缓和尴尬,而像是托比·塔利斯在提醒大家他正为英国戏剧界说话。就像玛尔塔说的,托比所做的每件事情都有些别扭。若说他的这番话对眼下窘境有什么作用的话,那便是引发一阵低低的嘲弄声。
“很重要的一种能力。”
“先生们,”托比·塔利斯说话了,“我代表戏剧界向各位道歉。”
“我觉得那没什么特别的。”瑟尔说。
那喋喋的高声咒骂终于在酒吧外消失,看客们松了口气,散开了,继续闲聊。
“恰恰相反。生活中的一切混乱,大到战争小到巴士上的拥挤,几乎都是由缺乏常识造成的。磨坊屋里亮着灯呢,玛尔塔一定回家了。”
瑟奇哪儿都不想去,也不想跟任何人走,他只想留在这里杀了萨尔科特镇的这个新访客。可是面对亚瑟的劝慰,他只有屈服的份儿。亚瑟只是伸出胳膊,亲切地圈住他的肩膀,微微一倾身。他那胳膊就像山毛榉树干一样,其力量之大有如山崩。瑟奇只得乖乖地跟着他往门口走去,两人一起出了大门。瑟奇一路都在狂暴地不停咒骂,众人也都知道那些话他不知重复了多少遍。
他们仰头看着,那模糊的大房子在微暗的天色里隐隐发亮,就像一朵苍白的花幽幽盛开。屋里只亮着一盏灯,黄莹莹的照在暮色里,照在临河的这一边。
“行了,莱托夫先生,”亚瑟说,以自己高大的撒克逊人身躯拢住了那个仍在挣扎的小身体,“没必要为小事情闹得不可开交。都怪那些杜松子酒,莱托夫先生。我先前跟你说过的,那种酒不能喝,莱托夫先生。你现在跟我走吧,去吸点新鲜空气,看看感觉会不会好些。或许会好些吧。”
“莉兹喜欢这样的灯光。”瑟尔说。
天鹅酒吧里没有保镖,因为从来都不需要。可一旦有事端出现,就由亚瑟·特贝茨上场处理。亚瑟是银边农庄的牧民,块头大,动作慢,属于那种极有耐心调解争端的人。
“莉兹?”
托比揪着他的后衣领,想用蛮力把他从瑟尔身边拖开,他却往外一伸胳膊,直指托比刚刚倒满放在吧台上的酒杯。他抢在酒吧老板雷夫之前抓起杯子,将整杯酒往瑟尔的脸上泼去。瑟尔本能地往旁边一闪头,酒淋在了他的脖子和肩膀上。发了疯的瑟奇咆哮着将重重的啤酒杯举过头顶要扔出去,却被雷夫的大手扣住了手腕,他那痉挛的手只得松开杯子。雷夫喊了一声:“亚瑟!”
“她喜欢黄亮黄亮的灯光,喜欢天光里的灯光,那时夜色还没让灯光变得惨白。”
这是一下致命的刺激。瑟奇的声音拔高,变成滔滔流水般的辱骂,幸好大部分是难以听清的英语,但不时会飞溅出几句法语或西班牙语,这里那里夹杂上几个新鲜的词语,让人觉得好玩。“你这个中西部来的魔王路西法[2]”就是那些比较好听的话里的一句。
沃尔特不得不把瑟尔和莉兹联系到一起了,这也是第一次。他之前从没想过他们之间的关系,因为莉兹根本说不上为他所有。这种非占有心理,如果不是直接源于他视她为理所当然这一事实,或许就可以解释成他的美德了。如果用某种催眠术挖掘出沃尔特的深层意识,我们会发现他的想法是莉兹能把自己照顾得很好,即使此刻心头的阴影触动了他清醒的意识。他实在不是个惯于自我分析的人,极其率性(也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他才会在广播里“胡来”,激起玛尔塔的反感,却赢得英国大众的喜爱),想得最深的就是如何与人快乐、行事得体,那样莉兹就会爱他了。
“瑟奇!听到没有!闭嘴!”托比说着轻推了一下莱托夫的肩膀,把他从瑟尔面前挤开。
他认识莉兹太久,对她的一切都不会感到意外。他想当然地认为自己对她了如指掌。可是,他却不知道这样一个小小的细节,不知道她喜欢黄昏时的灯光。
可是那些话仍像连珠炮一样从瑟奇嘴里不停地冒出来。
而瑟尔,一个新来者,却知道。
“瑟奇!”托比说,“闭嘴!”
更甚的是,他记得。
“拍过!”他尖叫一声,像个爆竹似的从角落里冲出来,那张狂怒的小脸只差一英寸就要戳到瑟尔的脸上,“有人拍过!全世界的顶级摄影师拍过上万次,所以那房子根本没必要自降身价,让这种从偷取自印第安人手中的国家来的愚蠢外行货拍照。就算他长得像模像样、染着头发、没有道德,是个——”
沃尔特的自满自得里泛起一个涟漪。
这火花引爆了瑟奇的怒火。
“你见过玛尔塔·哈拉德吗?”他问道。
“还没有人拍过吗?”瑟尔吃惊地问。这是不带一丝恶意的纯粹的惊讶,惊讶于这么美的事物理应有人用镜头记录下来。可这话的意思在听者那里却变成:有可能吗,托比·塔利斯生活里还有什么没得到宣传?
“没有。”
“你一定要来胡屋看看,”不一会儿沃尔特就听到他这么说,“非常漂亮。你或许想拍拍那房子。”
“那可得见见。”
托比把酒杯放在吧台上,先是和老板闲聊,然后和比尔·马多克斯攀谈,最后就很自然地跟瑟尔搭上了话。技法娴熟。
“不过我看过她的演出。”
沃尔特留在原处没动,想着自从刚才留神瑟奇·莱托夫起,不知他又喝了多少杯。他暗自猜测,他只要再喝两杯就该闹场了,现在应该差不多到了发作的临界点。
“哪一部?”
“或许你那位年轻的朋友想拍拍胡屋。”托比说着拿起两杯啤酒,装得极其随意地朝吧台那边走去。
“《漫步黑暗中》。”
“拍照却很合适,趁这里还没被草木填塞之前。”
“哦,对啊,她在那部戏里的表现很好。我觉得那是她最出色的一部戏了。”沃尔特说,并且就此打住这个话题。他不想聊《漫步黑暗中》。这部戏或许是哈拉德的美好回忆,可这回忆里也有玛格丽特·梅里亚姆。
“这个时候浪游还有点太早了。”
“现在不能去拜访她吗?”瑟尔说,仰头望着那灯光。
“有点那种味道。我负责文字,他负责图片。可是我们还没想好主题。”
“快到晚餐时间了。玛尔塔不是那种随随便便可以打扰的人。我猜,这也是她选择偏僻的磨坊屋居住的原因。”
“《浪游奥福德》这类吗?”
“或许明天莉兹可以带我来拜访她。”
沃尔特说他跟瑟尔准备合作写本书,但还没想好怎么写。
沃尔特差点脱口而出:“为什么是莉兹?”但他马上就想到明天是星期五,他整天都会待在城里,因为星期五是他的广播日。他自己都忘了,瑟尔却记得清清楚楚。又是一个涟漪。
“他会在你家久待吗?”
“是啊。或许我们也可以邀她一起吃晚饭。她喜欢美食。嗯,我想该回去了。”
胡屋是一幢漂亮的石头房子,在萨尔科特镇粉红、乳白和艳黄的成排尖顶屋中显得与众不同。它以前是家旅馆,据说石材来自山谷更远处的一家修道院。现在,它成了某种品质的展示,如此珍稀,以至于托比拒绝了很多买家的出价,在这里住了好几年,而他通常隔两年就会换个住处——对他很难采用“家”这个说法。
可是瑟尔却没动脚步,只是望着渐渐变暗却仍泛着白光的河水边那垂柳依依的小道。
“你一定要带他来看看胡屋。”
“我想到了!”他说。
“木讷”,沃尔特觉得这是最不适合形容瑟尔的词了,但他知道托比势必要为自己的一时失利辩解。
“想到什么?”
“你那位年轻的朋友,有些木讷。”他说,眼睛仍盯着吧台那里正和比尔·马多克斯聊天的瑟尔。
“主题。思路。框架。”
托比·塔利斯则完全相反,他根本是个不知道退缩和自我厌憎为何物的人。他正在重整旗鼓。
“你是说那本书?”
此刻,他只是觉得瑟尔的两个受害者那种典型的受伤反应很好玩。赛拉斯·威克利猛地灌下杯里剩余的啤酒,很讨厌自己似的把杯子推开,然后一声不响地离开了酒吧。他像一个要摆脱有关某个脏乱密室的记忆的人,一个对自己的挫败感到愤慨的人。沃尔特还纳闷了片刻,或许拉维尼亚说得没错,威克利真的有些神经质。
“对啊。河流。拉什米尔河。我们之前怎么没想到呢?”
只是后来,他再细细琢磨这事,才隐隐感到一丝不安。这玩笑显得如此淡漠,来得如此轻率,以至于它的本质——它的残忍——没显出形迹来。
“河流!对啊!怎么没想到呢?可能是因为它不仅仅流过奥福德。但这是最好的主意了。泰晤士河、塞汶河之类,都被人写了又写,我就不信拉什米尔河不行。”
沃尔特把脸埋到啤酒杯里,看着这些朋友的表情大觉开心。
“这条河够我们写成一本书吗?”
然后,瑟尔给这场表演来了个喜剧性的收尾。当赛拉斯和托比还在大费唇舌要扭转局面时,瑟尔用温吞的语气平和地说:“失陪一下,我看到一个朋友在那边。”然后不慌不忙地起身,走向吧台去找朋友了。那朋友就是比尔·马多克斯,修车厂的老板。
“当然。”沃尔特说,“不可能有更好的选择了。它发源于那片坡地,成群的羊、石墙、清朗的山野。然后是片片田园,有漂亮的农舍、高大的谷仓、最美的英国树木、乡村里的教堂。然后还有威克姆,传统典型的英国小镇,过去从镇子里跋涉到伦敦去觐见理查德国王的佃农,和今天把小母牛赶上火车运往阿根廷的镇民没什么两样……”沃尔特伸手到胸前口袋里想拿记事本,可随即又放下手来,“还有湿地。你知道,成群的野鹅在黄昏的天空下飞过。大片大片飘移的云朵,随风舞动的草丛。还有港口,密尔港,几乎算是荷兰风格的,迥异于此地乡野的另一种风貌——到处都是特色建筑的小镇,渔船往来、车流穿梭的港口。海鸥、海景、山形墙。瑟尔,太棒了!”
瑟尔足足省出了五分钟。他只用了十分钟,就让恨意满满、劲头十足的威克利跌进了自己努力经营的圈套。威克利凹陷双眼里的窘迫,比刚才托比鱼灰色眼睛里的更显强烈。沃尔特几乎要大笑出声。
“我们什么时候开始着手?”
威克利走了过来,因为他没法不在意莱斯利·瑟尔那可恶的美貌。沃尔特暗自疑惑,或许瑟尔已经感觉到了。瑟尔刚才一直以不卑不亢的淡漠面对热切的托比,现在又不得不应付心怀恨意的赛拉斯。沃尔特观赏着这几乎带有女性精巧的把戏,认准大概用不了十五分钟,瑟尔就会让赛拉斯败下阵来。他瞟了眼吧台后面大大的时钟,打算开始计时。
“唔,首要的问题是如何着手。”
威克利在吧台那里已经注意了他们一阵,现在端着啤酒过来打招呼了。沃尔特当然清楚他过来的原因:其一,他有着女人般的好奇心;其二,一切美好的事物对他而言跟一切恶心的事物同样具有诱惑力。威克利憎恨美丽的东西。的确,他凭着这种憎恨赚了大笔的钱,但也不能全拿这说事儿。那种憎恨,其实出自他的天性。他欣赏的那个世界,正如莉兹所说,是“热气腾腾的粪肥”和“狂暴的雨”。有人为讽刺他而模仿他的写作风格,但就算写得再机敏也奈何不了他。他在美国的文学讲演之旅相当成功,倒不是因为那里的狂热读者喜爱“热气腾腾的粪肥”,而是因为他的形象太理想了。他身材高大,皮肤暗黑,面容枯槁,说起话来慢吞吞、哑沙沙,有气无力的样子。美国所有好心的女读者都想把他带回家,养得壮实些,再赐予他一种积极阳光的人生观。在这方面,美国人可比他的英国同胞要慷慨得多。这里的人都认为他是个讨厌鬼,是个傻瓜。拉维尼亚提起他时总会说“那个烦人的家伙,总是一副在受寄宿学校虐待的样子”,觉得他有点神经质(而他呢,提到她时总说“菲奇那女人”,就好像提到的是个罪犯)。
“要弄条船来吗?”
沃尔特暗想,再待下去喝两杯的话,有人大概就会闹起来了。他打算把酒喝完就走,免得瑟奇跑过来胡搅蛮缠。他正这么想着,就有人过来了,但不是瑟奇,而是赛拉斯·威克利。
“只要一艘平底船就行了。或者一条小艇,不能宽于桥洞。”
屋子另一头的瑟奇·莱托夫仍紧紧盯着他们。
“平底船,”瑟尔疑惑地说,“是那种用来打野鸭的平底船吗?”
沃尔特往旁边瞟了瞟,想看看瑟尔如何应对这古怪的卖弄之举。让他高兴的是,正在喝啤酒的瑟尔显得漫不经心。他还注意到,这种漫不经心拿捏得恰到好处,多一分则成为粗鲁,招人反感,少一分则不够明显,难以刺痛塔利斯。事实上,托比已被逼入窘境,铆足了劲儿却只是出洋相。他使出浑身解数,就只差耍盘子了。现场不会有人留意不到他的举动。他汗水直流。沃尔特噙着笑看着啤酒,莱斯利·瑟尔仍是温文有礼、漫不经心。
“差不多吧。”
沃尔特坐在一旁观看这场魅力施展大戏,暗想一个人禀性里的“粗俗”是多么根深蒂固。小时候,他的同学总是笼统地用“粗俗”来形容系错领带的人。当然,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一个人若是粗俗,只跟心性相关。愚钝,缺乏敏感。无可救药的精神性散光。就拿托比·塔利斯来说,过了这么多年,显然还是个粗俗之人。这真是件奇怪的事。可能除了圣詹姆斯宫,这世上没有哪个地方不是对他敞开大门的。他像王公贵族一样出游各地,几乎受到外交级别的礼遇。他由世界顶级服装师量身定做衣服,周旋于世界名流之间。不谈本性的话,他方方面面都算是最有素养的人。可骨子里,他仍是粗俗之辈。玛尔塔·哈拉德曾经说过:“托比所做的每件事情都有些别扭。”这话真是贴切。
“那用起来好像不太方便。最好是独木舟。”
最近几个月,他和托比好像和解了,甚至有传言说他又恢复了练习。此刻,他正死死盯着萨尔科特镇的这位新访客——这位品行端正、体貌健康、魅力四射的新访客,并且此人已引起托比的关注。虽然有过“背叛”、有过“堕落”,他仍然指望着托比,视他为偶像。沃尔特不禁戏谑地想,如果可怜的瑟奇目睹了他仰慕的托比如何受到轻视,该是多么激愤啊。现在,托比已经知道瑟尔是个给世界名人拍照的摄影师,因此也证实了此前的怀疑:瑟尔相当清楚他是谁。他倒说不上有多委屈,而是觉得迷惑。至少十年来,没人对他这么无礼过。但他想要获得他人仰慕的欲望强过了内心的不满,于是他使出浑身解数,力求征服这个不期然出现的对手。
“独木舟!”
塔利斯不再邀请莱托夫上他家,莱托夫只得在村里的商店旁买了间破房子作为栖身之处,那是一间趴在商店墙壁上的小屋。没想到,他反而因此获得了新生活,因为他凭着这里唯一一家商店旁的这个有利位置,由塔利斯的抛弃对象变为村里的“八卦大王”,也从此成为独立自主的人。村人受他伪装的孩子气诱骗,在他面前放下了对待外来客的防范,还拿出对待自家孩子的那种包容。就这样,他成了村里唯一在两边居民中都可以融入的人。没人知道他靠什么生活,除了喝酒之外是否还吃什么。白天的任何时候,你都会看见他靠着商店里的邮寄柜台,一副无懈可击的优雅模样;晚上,他跟其他人一样去天鹅酒吧喝酒。
“对,你会划吗?”
他瞟了眼屋子另一头,发现瑟奇·莱托夫正目光灼灼地盯着他们这一伙。莱托夫曾经是塔利斯酝酿的新剧《午后》里的预定主角,饰演农牧神。不幸的是,剧作在筹备过程中遭遇了很大的变故,最后不但剧名改成了《暮光》,讲的是树林里的一个小侍者,连男主角都换成了一个有个奥地利名字、气质像希腊人的新人。莱托夫至今仍对这种“背叛”耿耿于怀。起初,他灌醉自己是因为沉迷于自怜自艾;后来清醒时无法忍受这自怜带来的伤痛,便为了逃避而酗酒;再后来他在彩排和表演中根本让人指望不上了,遭到解雇;最后他终于走上了芭蕾舞演员的堕落之路,甚至连练习都放弃了。就这样,那曾经瘦削结实的身躯慢慢被脂肪无情地填充,只有那狂暴的眼神里还残留着他昔日的生活和热情。那眼神仍然饱含意味和意图。
“我小时候在小池塘里划过,仅此而已。”
沃尔特放下啤酒杯,滑进座位坐到瑟尔的旁边,准备好好放松一下。
“嗯,至少你知道怎么划,很快就会找到感觉的。我们从上游什么地方开始呢,划独木舟?好家伙,这真是个不错的主意。这下书名都有了:拉什米尔河上的独木舟。一个富有韵律的书名,就像《铁血金戈》或《中国油灯》[3]一样。”
沃尔特看到塔利斯鱼灰色的眼睛里闪过一层怀疑的阴影,心下也明白了他的想法。如果这位漂亮的年轻人是蜚声国际的库尼的朋友,难道他会没听说过声誉更隆的托比·塔利斯?这年轻人是不是在骗他?
“一开始我们可能得步行,从牧区那一带出发,一直走到奥特利。我估计在奥特利就能划独木舟了,上帝保佑,我可没指望坐在独木舟里有多舒服。我们可以随身携带一个小包,从河的源头——我听说是野地里的一眼泉水——开始,一直步行到奥特利或卡佩尔,然后再划独木舟到海边去。拉什米尔河上的独木舟,是啊,听起来很妙。我明天进了城就去找科马克·罗斯,跟他说说我们的计划,看他有没有兴趣出版。他要是不感兴趣,我手头还有六七家出版商会抢着要的。可罗斯还得看拉维尼亚的脸色呢,他要是乐意的话,我们最好还是利用好他这个资源。”
“你如果想知道,他叫瑟尔,莱斯利·瑟尔。库尼·威金的朋友。”
“他当然会喜欢,”瑟尔说,“你几乎称得上是这里的头面人物了,对吧!”
“好极了,伙计,好极了。很特别的感觉。”
这话里就算有什么嘲讽之意,也听不太出来。
“感觉怎样?”沃尔特问,同时瞥了眼瑟尔,又一次认定这人应该不简单。
“我其实应该跟德汉姆出版社谈才对,”沃尔特说,“他们帮我出过一本关于农场生活的书。但是我跟他们在图片问题上有过分歧。他们做得太糟糕了,那书最后也没卖好。”
“从没听说过我的这个人。可是我见过他!”
“我猜那是在你主持广播节目之前吧?”
“见过谁?”沃尔特说,他总是习惯于这样反问。
“哦,没错。”沃尔特走下桥,回到小路上,准备回家吃晚饭了,“那本书之后,他们拒绝出版我的诗集,所以现在我理所当然可以不找他们了。”
“沃尔特,”塔利斯似乎想明白了,凑向沃尔特,认真地说,“我见过他!”
“你还写诗?”
“好啦,”沃尔特说,“我看你都自我介绍过了。”
“谁不写呢?”
塔利斯不由一愣,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就在这沉默的当儿,沃尔特拿着啤酒回来了,塔利斯仍在思索。
“我啊。”
“你好,塔利斯先生。”瑟尔说,“你写的是哪种剧本呢?”
“傻瓜!”沃尔特亲切地说。
“我好像在城里拉维尼亚的聚会上见过你。”他说,态度极其客气,“我叫塔利斯,写剧本的。”这句谦虚话总是让他感觉良好,就好比州际铁路的所有者说“我是开火车的”。
一路上,他们又继续讨论泛舟阿什米尔河的计划。
比尔·马多克斯已经在村人中间把他的事大讲特讲——“不卑不亢的样子;掀起引擎盖仔细检查,熟练得就像干这一行的”——因此那晚他和沃尔特一起出现在天鹅酒吧时,整个萨尔科特圣玛丽镇的人都已对他熟知,做好了心理准备的他们见到他并不觉得意外,尽管他美得让人嫉妒。镇上的外来客当然不会对他的漂亮长相有什么看法,都迫不及待地想跟他结识。托比·塔利斯一瞥见他,便立即忘了他的版税、他刚写完的喜剧、他正要开始写的新剧,以及克里斯托弗·哈顿[1]的不忠——他以前真是个傻子,居然相信这么一个病态的自大狂,这下都能让自己也取上那样一个名字了——直直走向沃尔特给瑟尔找好的位置,沃尔特这会儿正好去拿啤酒了。
注释
这样一来,就没有了瑟尔在星期一早上,或星期二,或可以预见的任何一天离开的问题。看来,他要在崔明斯庄园住下了。除了埃玛,没人觉得这安排有什么不妥。拉维尼亚让他开她的双人座轿车出去转悠——她说她写作的时候,车子反正也是在车库里闲放着——但瑟尔还是从村口修车厂的比尔·马多克斯那里租了辆小一点也便宜些的车子。“如果要跑到那些比河床好不了多少的小路上去,边开车边为车况提心吊胆可不好。”他说。莉兹却觉得这只是他拒绝拉维尼亚好意的委婉表达,对此也很欣赏。
[1]克里斯托弗·哈顿(Christopher Hatton, 1540—1591),英国政治家,伊丽莎白一世的宠臣。
毫无疑问,瑟尔怎么都没法拒绝这样的邀请,但促成这事的最后一个因素是一条建议:他跟沃尔特可以共同创作一本书。事后没人记得是谁先提的建议,可是任谁都可能想到这一点。这是从新闻报道角度出发的一本书——沃尔特学的就是这一行,现在已经是电台名主播了——由一位英国的知名人士和一位美国最受推崇的摄影师联手打造,运气好的话,不管是在英国的滨海城市韦斯顿还是在美国弗吉尼亚州的林奇堡都会受到青睐。这番合作,会让他们俩大赚一笔。
[2]路西法(Lucifer),据《圣经》记载为天使中最美丽的一位,被称为“光之使者”、“晨曦之星”,后因反对基督成为魔王。
埃玛希望,不等瑟尔更多讨人喜欢的优点被家人发现,他就已经悄无声息地离开。但她的这一愿望也注定会落空。瑟尔宣称是来英国度假的,而且他在这里无亲无故,另外他还带着相机,满心想着要拍些东西,因此他没什么理由不能留在崔明斯庄园找找素材。他本来是说,他见过奥福德郡未遭破坏、广阔淳朴的乡野,打算在克罗姆找家好些的旅馆作为拍摄据点,拍拍附近的农舍和乡居。但拉维尼亚随即指出,这想法太糟了。他可以继续待在崔明斯庄园,待在朋友身边,而且这四周同样是乡野美景,他拍出的效果不会比在克罗姆差。明明有这样一个家可回,有自己舒适的阁楼卧室可住,他干吗还要每晚跑去一个旅馆房间,跟一帮陌生人待在一起呢?
[3]《铁血金戈》和《中国油灯》均为电影名,英文名分别为Drums Along the Mohawk和Oil for the Lamps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