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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上周二,那个开货车的杰克让他搭便车时,手里拿的大衣是从迪姆彻奇的一个小汽车里拿走的。我们都知道。”她希望“我们”听上去不错,没有像自己感觉的那么让人怀疑。两个人的表情都是既无辜又愤慨,“我不想立案,只想把大衣要回来,我可以给你一英镑。”她又补充说道,就像他们又要插话一样。

“你凭什么说我男人拿了一件大衣?”

艾丽卡看见他们交换了一下眼色,尽管处于下风,她仍感到如释重负。人找对了,他们知道她在说什么。

女人把他推到一边,站在艾丽卡面前,居高临下,盛气凌人。

“如果你已经当掉了它,我愿意出十先令,只要告诉我是哪家当铺。”

“你真厉害!”男人破口大骂,“来这里找人帮忙干好一件事,然后随口诬陷人。趁我还没真的发火之前,你最好快滚,免得我一巴掌打烂你的下巴。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还有你那条胡说八道的舌头。我恨不得把它从你的臭嘴里扯出来,我还要——”

“对你有什么好处?”女人说,“你要一件男人的大衣有什么用?”

“我不想怎么样,不会告发什么的。但是我非常想要那件大衣,如果它还在你这里的话我要把它买走,或者如果你当了它——”

“我没有说那是一件男式大衣。”胜利感像电击一样流过她的全身。

突然之间一片沉寂,艾丽卡抢着说:

“哦,不管它了!”对方没有耐心继续装下去,“它对你来说有什么用?”

“你在迪姆彻奇拿走的那件大衣呢?”

如果她提到谋杀,他们两个人都会惊慌失措,竭力否认任何关于大衣的信息,她非常了解这一点。多亏她爸爸长篇大论的经验之谈,小贼总是害怕大案。他们会想方设法避免牵涉进去,即使牵连很少,他们也会回避任何大案。

她拿出小钱包(艾丽卡讨厌用皮包),付清了两先令六便士,瞥见内层那一沓等着要出来执行救人任务的钞票,她陷入了绝望。没有任何警告,也不知道她会说出什么,她问男人:

“是为了不让哈特惹上麻烦,”她说,“他不该丢下车不管。主人明天就回家了,如果到那时还没有找到大衣,哈特就会丢了工作。”

她拿出小刀砍下一段树枝,切削,挖刻,然后在溪水里浸湿,希望这些动作消灭“女王”和她那个伙伴的敌意。她甚至希望哨子制作的最后过程能够友善地和修理瓷器一道进行。但是她一返回帐篷,“女王”就放下她在林中散漫的捡柴工作,回去守着。等到艾丽卡的哨子完成,人偶也修好回到了她手里,比起刚才把人偶停在路边的时候,她的收获没有增加一点儿。她真是欲哭无泪。

“谁是哈特?你哥哥吗?”

艾丽卡冷静的小脸露出了罕见的微笑。“你以为我不会做,是不是?”因为女人说这话时,脸上闪过一丝看准了她是城市孩子的神情。

“不是,我们的司机。”

“他用不了多长时间,”那个女王般的人说道,“你去折根树枝做个哨子的工夫,他就修好了。”

“司机!”哈里发出一阵尖锐的怪笑,尽管毫无可笑之处,“那就好了。我想你们大概有两辆劳斯莱斯和五辆宾利吧。”他的那双小红眼上下打量着她破旧而且小得极不合身的衣服。

他回到帐篷中,女人则继续站在门口,所以艾丽卡不能跟进去看。之前在脑子里想象这一时刻时,她总想自己在帐篷里面——大衣就叠放在角落里。现在她甚至不被允许看看里面。

“不,只有一辆兰彻斯特和我的那辆老莫里斯。”眼见着他们不相信,又说,“我的名字叫艾丽卡·伯戈因,我爸爸是警察局局长。”

“哦,是的,我有那么多。”

“是吗?我的名字叫约翰·D.洛克菲勒,我爸爸是威灵顿公爵。”

“两先令六便士。”女人说道。

艾丽卡撩起她的软呢短裙,拉住她一年到头穿在里面的运动短裤的松紧带,用大拇指把短裤的一小块内里摸出来给他看。

“两先令。”

“你识字吧?”她说道。

“要多少钱?”

“艾丽卡·M.伯戈因”男人红着眼睛惊讶地读出一块山羊绒标签上的字。

哈里又啐了一口,接过碎片。“你有钱付吗?”他生气地问道。

“疑心重是个大错。”她说,把松紧带放回原处。

女人从艾丽卡的手里拿走人像和断开的部分。“他在干活儿,没事的。”她说。

“那么你这样做是为了一位司机吗?”哈里斜着眼看她,试图挽回劣势,“你非常关心这位司机,是吗?”

“哦,我很抱歉,我听说你修理东西很在行。”

“我疯狂地爱着他。”艾丽卡用的是人家说“还要一盒火柴,谢谢”的语气,在学校的话剧公演上,艾丽卡一直只是拉帷幕的。

“我没在干活儿。”哈里说着,啐了一口唾沫。

不过她过关了。他们满脑子都是推测,顾不上考虑感情。

“哈里!”女人嚷道,一双布满疑云的黑眼睛紧盯着艾丽卡。然后哈里来到帐篷门口:那是一个鼬鼠一样的男人,有着一双充血的眼睛,看得出来,他正在脾气最大的时候。“来活儿了。”

“多少钱?”女人问道。

艾丽卡拿出破裂的瓷偶。

“换回大衣吗?”

女人用脚踢了一下狗的肋骨,原来激昂的狗叫声立即消失,顿时一片死寂,潺潺的溪水声又重回耳边。

“不,告诉你在哪里能找到它。”

“下午好。”她欢呼般喊道,盖过了狗叫的鼓噪声。但那个女人一动也没动。“我有一件瓷器——你能让狗停下来别叫吗?”现在她和对方面对面,狗叫声挡在中间。

“我说过了,我会给你十先令。”

当她手里拿着小跳舞瓷偶穿过空地的时候,一条狗突然向她冲来,歇斯底里的狂吠打破了沉寂的空气。随着嘈杂声,一个女人来到帐篷门口,站在那里看着艾丽卡走来。她是个长得很高的女人,肩膀宽阔,抬头挺胸,艾丽卡有种疯狂的感觉,就是走完了到她跟前的这段路之后,是不是该向她行一个屈膝礼。

“不够。”

艾丽卡希望帐篷不是在丛林中。她很小的时候就不怕大自然(老人们说这样的孩子出去打猎一点儿都不害怕),但是她的确不喜欢丛林,她喜欢视野开阔的地方。尽管小河在阳光下闪亮、轻盈而快活地流淌,但凹处的水池却沉静、深邃而难以接近。这种突兀而神秘的深水湾,在肯特郡倒比不上在萨赛思更常见。

“但是我怎么知道你们没有骗我?”

对一个有嫌疑偷了大衣的流浪汉,不能问问题。但是去找一个瓷器修理工却是合情合理的,不会让他感到吃惊和怀疑。艾丽卡只花了九十分钟,就和哈洛戈特面对面了。本应该花更少的时间,但帐篷远离任何一条既有道路,艾丽卡首先要循着一条手推车小路往上走,这条小路连灵活自如的丁尼都过不了,然后穿过一片开阔的金雀花田,视野可见远方的美德威谷,然后走到第二片树林,一直走到另一端的林间空地,这里有一条小溪,溪水流入一方幽暗的水池。

“我们怎么知道你说的是实话?”

要去拜访瓷器修理匠,先要准备一些破旧的瓷器。艾丽卡驱车到唐布里奇矿泉疗养地,希望深居在卡佛利公园的姑奶奶吃了忌食的糕点,因为睡过了头而没有在菩提树下散步。然后她在一家古董店花了慈生的一些棺木钱,买了一个模样轻佻的跳舞小瓷偶。下午她开车返回潘博瑞,在一个寂静的深巷里,胡乱将人偶往车内的脚踏板上摔去,但是人偶非常结实。就算艾丽卡紧抓住它的脚对着车门柱敲击,它也安然无恙。最后,艾丽卡担心更大的暴力会让它完全粉碎,只好用手指捏着人偶的臂膀把它折断,于是她总算有了去找哈洛戈特·哈里的通行证。

“好吧,我给你一英镑。你知道,我还得花钱把它从当铺买回来。”

艾丽卡走到外面,置身于热气中,为刚听到的消息兴奋不已。哈里会一连好几天——有时甚至好几个星期——不离开他的临时住所一步。只要挣到一点儿额外的闲钱,他就会坐下把它喝掉。

“它不在当铺,”男人说,“我把它卖给一个碎石工了。”

那是他的名字,人们叫他哈洛戈特·哈里,可店老板不知道在哪儿能找到他。据了解,他住在布兰奇里方向的一个帐篷里。他觉得那不是艾丽卡应该只身前去的地方。哈里可不是所谓的好公民。

“什——么!”艾丽卡失望地哭喊出来,“我又得开始去找另外一个人了吗?”

“哈里?”

“哦,不需要去找,一点儿都不需要。你把钱给我,我会告诉你在哪里能找到这个家伙。”

老板只认识他,但最在行的莫过于哈里。

艾丽卡拿出一英镑的支票给他看。“嗯?”

艾丽卡听着帕尔玛的罪行与美德,然后问道,他是否是这一带唯一的修理师傅。

“他工作的地方是在派道伍德附近的法夫文岔路口。如果人不在那里,他住在开普的一间农舍,在教堂附近。”

艾丽卡问道,谁把瓷碗修得这么漂亮,店主回答说,那只碗买来的时候就这样,是在梅特非公园的一个零工那里买的,他有很多这样的东西。这是很久以前修理的,修理的人现在很可能已经死了。不过如果艾丽卡想要找人修理瓷器的话,倒是有一个旅行商人隔三差五会到这里来。他叫帕尔玛。清醒的时候他能把碎成五十片的东西拼回原状,但是你得先确定他没喝醉才行。

艾丽卡把钞票递过去,但是女人看到了钱包里的东西。

是的,女服务员同意这是一只很漂亮的碗,但她不知道是否值钱,她只是这一季来当临时工的(可以理解,闯荡世界的人不会对家具物品的价值产生兴趣)。的确,当地有某个人修理瓷器,但她不认识。当然,她可以问问。

“等等,哈里!她得再多付些钱。”说着那女人立刻举步挡住了艾丽卡通往树林的去路。

在漂亮的餐室里,她吃了又凉又生的牛肉和生菜沙拉,感觉和在斯特恩斯任何一家餐馆一样。她祈祷桌子上的碗盘出现裂纹,哪怕有一个也好。所以,当那份盛在一只有裂痕的玫瑰瓷碗里的水果罐头端上来的时候,她差点儿就要欢呼出声了。

“我不会再多给你一便士,”艾丽卡坚决地说,愤怒使她顾不上近旁的黑水池,无边的寂静和对树林的厌恶,嚷道,“你不守信用。”

她转入通往戈赫斯特的小路,找到一家小旅店。旅店总会有瓷器要修,现在她是在哈洛戈特的家乡,可以说她一定会找到认识他的人。

女人伸手朝钱包抓去,而艾丽卡去年冬天刚刚代表学校参加过长曲棍球比赛。那女人很惊讶,她来势迅猛的手没有抓到钱包,抓到的却是艾丽卡的另一只手臂,弹起来狠狠地打到了自己的脸。接着艾丽卡绕过她高大的身躯,转眼就奔过了林间空地。她转着弯奔跑,一半是劳累,一半是高兴,这是她很多个冬天下午勤练的结果。

在通往汤布里奇干道上的吉宾斯路口附近,她重施让她得到意外收获的伎俩:她在路边的一个小店停了下来吃午餐。可是这次却不那么走运。看管这家小店的是一个欢快的女人,天南海北无所不谈,但唯独对流浪汉缺乏兴趣。和普通女人一样,她无法忍受败家子,而且也“不赞成到处流浪。”艾丽卡有一口没一口地吃着,喝着咖啡,享受着这份暂时的阴凉,但不一会儿,她就起身出去寻找一个“更好的地方”。当然,“更好”不是指食物,而是指小道消息。她带着无比的自制力,不去看一望无际、翠绿凉爽的茶园,那鲜艳的布幔如同阴影中的湿石头一样发光,今天不是欣赏的时候。茶园和流浪汉毫无关系。

艾丽卡听见他们跟着跑来了,她在想,如果他们追上了会对她做什么。她不怕那个女人,但是那个男人又小又轻,再加上喝了那么多酒,跑起来可能会很快。而且他熟悉地形。从明亮的阳光下进入树荫处,她几乎完全看不见路。她想,要是说了有人在车里等着她,那该有多好。这样就会——

她和可爱的比尔道别,保证会向她所有的朋友推荐他店里的早餐,然后把丁尼的车头调往西北方,开进了繁花盛开的炎热的乡间原野。道路在闪耀的晴空下很是刺眼,地平线开始起伏不定。在这片绿色的大熔炉中,丁尼正汗流浃背地奋力前进,一会儿车内就像热煎锅一样。尽管艾丽卡很着急,但也不得不每隔几英里就停下来,打开两个车门,让丁尼冷却一下。是的,她真的得换辆车了。

她的脚被树根绊了一下,整个人在地上滚了好几圈。

想到这里,她兴奋得难以呼吸。

艾丽卡听见男人踩着松软的小路走近,当她坐起来时,正看见他的脸在草丛上方像游泳似的向她游移过来。几秒钟他就会靠上前来。她跌得很重,因为她的两只手里都还抓着东西。她看看自己抓着什么,一只手里是瓷偶,另一只手里是——哨子。

哦,好吧,时间还早,现在天也很长。丁尼是个老手,从未坏过,也没有让人感到失望。要是运气一直这么好,她可能当天晚上就回到斯特恩斯自己的床上睡觉了。回到斯特恩斯——带着大衣!

哨子!她连忙把它送入嘴边吹出一阵有节奏的哨音,长长短短,像在打信号一样。

艾丽卡明白。没有一个年过五十的流浪汉会拒绝像一件无人看管的大衣这样的礼物。毫无疑问,哈洛戈特·哈里喜欢收集大衣和靴子。到上个星期二为止,哈里已经在迪姆彻奇待了一周。她要做的是在夏天的山川林野中追踪这位瓷器修理匠的下落,直到找到他为止。如果天黑之前,她还没有找到真正安慰人的谎言,她就得打电话给在斯特恩斯的父亲,说明不回家的原因。不得不说谎,这让她在这项自告奋勇的神圣任务中第一次感到心情苦闷;以前她从不需要向父亲隐瞒她的任何计划。短短几个小时,她的忠诚两度受到考验。她以前从未意识到对丁尼的不忠,但是这时她注意到了,而且很在意。

一听到哨音,男人就停了下来,离她只有几码远,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这个嘛,”比尔努力地思考着说,“除非是机会来了,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

“哈特!”她用她极佳的肺活量全力呼喊,“哈特!”又吹起了哨子。

“大部分流浪汉都诚实吗?”她在付钱时问道。

“好吧,”男人说,“好吧!找你的——哈特吧。总有一天我会告诉你老子他家里发生了什么事情,到时你不多付几英镑可不能了事,我的小姐!”

艾丽卡的好胃口消灭了面包、橘子酱和好几杯茶,但是除了营养,她几乎没有吸收什么信息。尽管贝尔愿意向她提供任何信息,但他对哈洛戈特·哈里知之甚少。她想,要不要离开“温暖的”迪姆彻奇,跟随未知而神秘的哈里到“寒冷的”唐布里奇乡间去。

“再——见,”艾丽卡说,“帮我跟你太太说一声,谢谢她的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