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读书网 > 推理悬疑 > 一朵桔梗花 > 桐 棺

桐 棺

又过了一会儿,女人叹口气说: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只有雨声淅淅沥沥地响着。

“一定会听的。我发现,你比以前贯田所差过来的任何一个家伙都聪明。你没有被贯田蒙骗,知道贯田是个糟糕的家伙。知道却不响,默默地听从他的。也许你自己不觉得,其实你心里是憎恨贯田的。”

在微光里,我第一次定睛看女人的面孔。她也用同样热烈的眼神回看我。两人沉默了片刻。

我还是默不做声。

“你以为我会听大哥的?”

“虽然恨他,却也因为这样才更无法逃出他的控制。所以你一定会听他的,不过……”

“觉得什么?”

女人说到这里,起身披上长袍,打开电灯,从衣橱里取出了一只丝绸的包打开。

“你觉得呢?”

里头是一把短刀,刀尖聚拢了电灯光,看上去像是一只有生之物,就要跳起来似的。

我没有马上回答。女人说的,虽然很奇特,却也十分合情合理。大哥抱我,那不是为了用他的身体来把我的身体束缚住,然后把我的意志整个地掌握住吗?

女人用袖口小心地包住刀柄,往我这边走过来。她要杀我!一瞬间,我这么想。

“我问你,到时候你怎么办?你会听他话,拿着短刀,到这里来杀我吗?”

但是,女人挥了一刀,砍下的却是把我的右手绑在柱子上的带子。那带子在女人用全身的力量一挥之下,无声地,又那么干脆地给砍断了。女人眼里的光,比刀尖的光来得更闪亮。

“什么?”

“不过……”

“你怎么办?”

女人那面具般惨白的脸上,泛起了冷冷的笑容。

“……”

“我不会如贯田所愿。看,我不是也有一把刀吗?”

“嗯——过些日子就会告诉你的。有个人,想让你把我做掉,还会交给你一把短刀说,要用右手才成。那样他就不会被怀疑了。我每次都绑你的右手,便是为了提防你。当然,我不认为一开始你就会收到这样的命令……可是那命令,一定会下来的。”

这一晚回家时,女人又交给我折叠好的毛巾,要我带给贯田大哥。

我不自觉地反问一声。

我把它塞进怀里,正要迈开步子时,女人又说:

“想杀你?”

“带把雨伞去吧!”

“不想听,我也要告诉你。终究你会知道的,所以先知道也好。好吗?贯田是为了想杀我,才差你过来的。”

玄关一角竖着两把雨伞。

我默然无语。

“黑柄的,是鴫原留下的,你拿另一把吧!”

“你不想听听贯田为什么把你差到以前的大哥的女人这儿吗?”

我拿起了另一把胶色柄的粗纸伞,走到外头。

照老样子完事之后,女人不肯马上离开我,用一只手指头在我瘦薄的胸口上,一根根地抚着我的肋骨。我的右手还被绑着。

——大哥想干掉鴫原的老婆,所以才把我差往她家。但是,这又是为什么呢?

“你吓了一跳吗?”

也许是我一直想着这些的缘故吧,过了逆缘桥后,我一不小心踢到一块石头绊倒了。顺手捡起从怀里掉出来的包时,从里头掉下了一张黑黑的纸片。

三天后,我又披着大哥的外套,到女人的家去了。

在雨里发着迷蒙光线的路灯下,我把它翻转过来。

咦!

我一面答一面瞧大哥。我相信大哥已发觉到我明白了那个女人是谁。可是大哥脸上一点儿也没有变。一如往常地默然不语,而且从侧脸看好像有股冷漠,若无其事地跟在大姐头后面进去了。

是一张纸牌。

“是,刚刚走的,说是不太舒服。”

在黑框里,像被黑暗罩住的,是盛放的桐花。

“咦,阿际姐回去了吗?”

阿慎大姐头一回来,就发现女用木屐不见了。

次日就是明治节,又过了两天的晚上,我跟着大哥前往一所赌场。

我抢先回到组里,在玄关等他们。

十月下半月以后,大哥常常去赌场。官方抓得紧,赌场都一所一所转入地下去了。这一所也是开设在街尾一家小饭馆的脏兮兮的屋顶间。没有窗,灯上还挂着灯罩,下面的草席和赌具倒也还很新。

“那就好。咱们该回去了,阿际姐在等着。”

这是唐津属下的一个叫大江组的小组织开设的,不过大哥好像也很有面子,人人都慌忙退了一步低下头。说不定这是人们传说他左袖里不时会藏着一把手枪的缘故。事实上,自从和唐津的不和表面化以后,大哥的确随时都在左袖里紧握着一把家伙。由于袖子摆起来若无其事,故而隐藏在里头的手枪也就来得更吓人。

“不是的。我只是去看医院里的一个熟人……大姐头用不着担心。”

大哥赌起来,可是阔绰得很。好像一下子就要分出输赢般地,下的赌注都大得使人料想不到,因此输赢的差距也就来得大。输起来,不消半个钟头就光了。碰到这样的时候,大哥也是面不改色。可是每次看到大哥把厚厚的一沓钞票往席上一扔,那时他的左手手指上,总似乎透着一种自弃的味道。

“隆二说过,在地藏池医院附近看到过你两三次,而且近来你常常独自到外头去。我在担心你是不是偷偷地去看病。”

这晚很少见地,迟迟分不出胜负,拖了大约有两个钟头那么久。大哥这才打住,出到外面,不料他揭下了外套便把那条毛巾塞进袖口交给我说:

大哥使劲压抑住咳嗽回答。那种咳嗽,正是我这些日子以来担忧的。

“把这个送过去吧!”

“没有,我没有不舒服。”

说罢他一个人便向染屋町那边走去了。

“征哥,你不是哪里不舒服吧?”

三天前才关过的玻璃门,又一次被我推开。阿际接过毛巾,也一样地收进衣橱里。这一次她没有绑我的右手,就把我引进床铺里。

大哥低下了头,就在这时忽然咳嗽了。

我察觉到那一晚看到有短刀藏在棉被底下。这是我第一次能自由地使用右手,我用它热烈地拥抱着她,一如往常地让自己埋没进花香里,而当我奔腾得最后一滴热血都耗光时,她那只插进棉被底下的手还是没有动。

“不愿意就说不愿意好啦!对老板,我一直觉得他只像父亲一样,可是终归是十年来的夫妻。人家的老婆,你不愿意,也就算了。不过如果你不是讨厌我,那就请你考虑吧。”

第二天。

“不,当然不是!只是,我想还是缓些时候再谈吧。”

我和大哥为了一件小事前往六仙町。回程,早上就已停的雨,竟又薄雾般地裹住了街路。

“征哥,老板也是那个意思,所以如果你不反对,那我们就结婚吧……难道你讨厌我?”

一个女人遮雨般地,不,不如说是为了躲过柳枝,撑着伞走过来了。

从窗口瞧去,河岸上并排着两个背影,在看着河面上蜿蜒的波影。

是鴫原际。像是刚做完梳头的工作回家,手上提着用具箱。

工作的人走光了,在薄暗的静寂里,只有圆锯的尖齿发着光。听说,大哥右手的四根手指头,就是在那把圆锯上锯掉的。好像是把手伸到了旋转的圆锯上。那是去年夏天的事。四根手指头和血花一块飞溅出去,可是人们都说,大哥连眉头也没皱一下。番代就说,那家伙被五马分尸也不会皱一下眉头吧。大家怕大哥,可能正是因为他这种能把自己都丢弃的脾气。

挨近大哥时,那白白的脸上的笑容,在伞影下嫣然绽开了。

我悄悄地溜进了制材厂。

“征哥,好久不见了。那天老老板忌辰,我到过组里的,可是没有看到你。听大姐头说,你一向都好是不是?”

我不经意地走到外头。黄昏的路上,阿际的影子已经不见。我向河岸那边信步走去,却不料看到两个人影绕到制材厂后边去了。好像是大哥和大姐头阿慎!

“托福托福。大姐也好吧!”

“老板,刚刚在花五陵,我们家的隆二和唐津的年轻小子,为一点芝麻小事打起来……”

大哥低了低头。

番代向我投来严厉的一瞥,然后进里头去了。

好久以来我就在想象两人碰面时的模样,可是他们都完全与平常无异。阿际那么文静,浅笑也一直留在嘴边。

阿际把包塞给番代后就逃一般地离去了。

“对啦!彼岸那天,你又给鴫原的墓供了花,谢谢你。如今除了你,再没有别人送花过去了。还有……”

“不,我张罗好了。真感谢你。”

她若无其事地又加了一句:

“姐,不用……”

“昨天晚上的,也谢谢。”

确实是在牛奶店看到的那只小包。

好像是为了我送过去的毛巾道谢。

“这是那天借的。”

“不客气。”

苍白着脸出来的女人向番代说:

大哥又低了一次头。两人年纪差不多,阿际虽然只有大哥的肩头高,但看起来大哥显得稚嫩多了。

“啊!阿秀哥,刚刚好。”

“那就再见啦!”

刚好番代回来了。

她这话并不是向谁说的。说完正要离去时,她让自己撞上大哥的肩膀。那只是瞬间的一撞而已,然而在这一眨眼工夫的相触里,阿际手上的伞已经移到大哥左手上了。呀!这不是有点奇怪的吗?阿际的住家很近,所以把伞借给大哥吧。但两人间没有说一句话啊!不,应该说,那一瞬间,根本没有交谈的时间。就在袖口和袖口互碰的刹那,好像早就说好般地,一把伞从女人手里交到大哥手上。

“不,不用。请老板多保重。”

我觉得那不是伞,而是阿际把我所不知道的话,交给了大哥。

“我叫车子吧。”

大哥定定地看了一会儿女人的背影。那背影过完了逆缘桥,渐渐地消失在烟雨中,大哥这才说:

“没什么,是有一点点不舒服……对不起,我还是先告辞吧!向大姐头道歉一声。”

“阿次,给我点个纸捻。”

“咦,阿际,你怎么啦?脸色好像不太对。”

大哥在河边蹲下去。雨脚在河道里聚集着落叶。

交谈停顿了一会儿。

我照大哥的吩咐,捻了一条纸捻,在一头点上了火,大哥用嘴叼住,凑向张开着伞的一个破口。

“我知道你和阿慎不同,是个能干的人,所以不用我操心,可是你还这么年轻,如果有喜欢的男人,那就不必顾虑了,找自己的幸福才是真的。鴫原也才会高兴。”

就在这时,我想起了这把黑柄的伞,正是阿际说的那把鴫原的遗物。

“不,老板,请别这么说……嫁给鴫原的时候,我就看开了。我没有恨唐津,更从来也没想到过老板是没用的……我相信这一切都没什么好抱怨的。如今,我的梳头的活也很顺利……”

伞着了火,风一吹,很快地烧着了伞沿。火花飞到大哥手背上,他却一动也不动。火焰成了一只火圈,被风一吹就整把地燃烧起来,大哥这才放开手。

“可是,阿际,我觉得对你很过意不去。你是知道的,鴫原被杀以后,唐津那边越做越大了。从结果来看,鴫原是白死了。你一定觉得我没用,可是如今要和唐津拼,一点胜算也没有。时势呀……”

伞落在水面上,随着旋涡打了几个旋,然后被一条看不见的绳子拉过去一般地随波而下。两天来的雨使河水水流得很急,那团火也飞鸟一般地拖着尾巴远去。大哥还是定定地目送着它。

“……”

火变小了,末了又燃起了一把火光,被浊浪吞下去,大哥的背上才传出一句话。

“是吗?听了你这话,我就放心了。”

“阿次,有个人,要你去做掉。”

“老板既然这么想,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并且,鴫原生前也疼过阿征,如果他人还在,一定也会高兴的。”

“我对待阿慎,就像女儿似的,征五郞也像是儿子的替身,所以这安排,我相信是最好的。阿际,你以为呢?”

十一月中旬,大哥在一所常去的赌场出了个小小的纰漏。

“……”

那天晚上,场里来了一个陌生面孔。年纪和我差不了多少,却是一身刺眼的崭新西装,还油亮着头发。这小家伙的打扮当然惹人注目。从这种打扮也可以看出,他应该是第一次混迹赌场。他不住地东张西望,生疏的手一把把地从相当厚的荷包里掏出钱放在席子上,还常常更换押注的地方。往常的热气,有了这样一个角色,便觉冷漠多了。

“前些天,我和征五郞也提了提。那家伙,凡事都不说好或不好,不过这件事,倒好像不太讨厌的样子。你看,那家伙年纪也差不多了,总不能老教年轻的来招呼吧!”

小家伙正好坐在大哥对面,很快就可以明白,他是在学大哥的样子。明明押在单这边,看到大哥押双,就慌忙转过来。大哥顺了,一路赢,然后忽然碰上了陷阱般地输了一局。那家伙倒奇异地押在另一边,好像早就料到结果似的。大哥的钱往小家伙那边移过去了。小家伙那得意的笑,非常惹眼。大哥面不改色,但可以察觉出焦躁。

“……”

大哥又赢,接下来又一局输。这次,小家伙竟然也是押在相反的一方。

“不,不,自己的事,我自己最明白。顶多半年吧!组里的事,有番代接手,我可以放心,可是阿慎的未来,可教我搁在心口上啊!我不是想借老板的权威,要把自己的女人塞给人家。你也知道,我自从把阿慎娶过来后,身子就不行了。这几年,她等于是个原封货,而且我好久以前就看出来了,她是爱五郞的。”

“这位年轻朋友……”

“老板,您别说这种……”

大哥的低沉噪音戳破场子的空气。

“这话太突然,也许你会吃一惊,不过我好久以前就这么盘算着。我没多少日子啦!从伊豆回来以后,这些日子虽然好了不少,也可以四下走动走动,可是这八成是回光返照吧!下次再发作,我想就没指望了。”

“你还不懂赌场的门坎,实在不应该来玩。这里,可不是有钱就可以玩玩的地方。”

女人没搭腔。

这时,躲在背后的另一张脸从小家伙身边露出来了。是唐津的人,常在赌场出现。这人好像想说点什么,这便使大哥冒起火来了。

“阿际啊——我就向你透露透露吧!我在想,过年以前,就让阿慎和征五郞成亲吧!”

大哥跨了一步,左手一挥,掴在小家伙脸上。啪!发出了一声好像用竹刀砍竹子般的干裂响声,小家伙细白的鼻子淌下了血。

大姐头出去了,里头静了一会儿,接着老板沉沉的嗓音传了出来。

唐津的人好像还想说什么,结果没说出,便拖着小家伙离去。大江的人们吓了一跳,连忙劝大哥,好不容易才让他回座。

“帮我找找。不,我自己去。”

事情仅此而已。我虽然从来没看过大哥这样冲动,却也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我觉得大哥和春天时分大不相同,他在场子里好像迷失了自己。

“这个……”我四下瞧了瞧答道,“我想他还没离开吧!”

出了赌场,大哥把外套交给我。往常,他都会说一声“去吧”,可是这天晚上,他好像另外还有话。

大姐头探出头说。

我想起来赌场前,在浴室蹲着身子为他洗脚时,他也好像有话要告诉我。

“说起他,刚刚还在外头的——阿次,你看到阿征哥吗?”

“阿次……”

“阿征吗?去年我那口子的忌日那天见过一面,以后就没看到了。可是,中元和彼岸他都会在墓前供花。想必是知道我一心从良,所以就客气了。”

大哥的眼,比往常更浑浊,他就要开口说话了,却又吞了回去。

没多久,里头便有交谈声了。老板也在其中。有人提起了大哥的名字,我凝神倾听。

“不,没什么。”

鴫原际——那就是两年前死了的鴫原礼三的亲戚,不,八成是鴫原的老婆吧!这鴫原,不就是大哥的大哥吗?

大哥说着就住我背上推了一把,这时我的手偶然碰上了大哥扬起的左袖口。我好像感到被什么刺了一下,不过也没去留心。

女人的白袜子发出窸窣声进去了。

来到阿际家,这才看到手背有一丝血渍。错不了。十一月初,大哥在河畔和阿际擦身而过后,提过一次就没有再提的话,这必定就是他想说的。

“真抱歉。一早起就不太舒服,躺着就起不来啦。结果寺里也没去……”

——有个人,要你去做掉。

大姐头赶出来了。

大哥的左袖里藏着一把刀,是打算要交给我的。

“是阿际姐啊!欢迎欢迎,请上来吧!”

这一晚分手时,阿际又交给我一条毛巾。

我吓了一跳,可是她却像没事人似的。我一时慌了手脚,不知如何搭腔,却不料里头传出了声音。

我偷偷地在街灯下打开了毛巾。

“请通报一声,说鴫原际来了。”

是花牌,连桐花的主牌共五张,一式。上次是四光,这次增加了一张雨牌。

只因白天里的法会盛况空前,因而到了夕暮时分,显得特别清静,就在这当儿,组里的玄关来了一个女人。一阵秋风掠过,熟悉的香味就从那黑衣上飘过来了。

大哥和阿际之间的一应一答,我总算模糊地知道了。

“如今的年轻人,太沉不住气。”

我小心折叠好毛巾,这才回到家,大哥却还没回来。

唐津的喽啰和我们这边的年轻家伙打起来,他也笑着制止。

后来我听人家说,就在我和阿际睡觉的时候,组里出了一桩事。

“听说您身子好多了,真高兴。预祝贵组从此越来越发展。”

原来,被大哥赏了一个巴掌的小家伙,是和唐津有勾结的某公爵的朋友之子。这小家伙刚从英国回来,公爵要唐津当向导,逛逛夜里的玩乐世界。

然而,唐津的老板镇静自若,上过香后,浮着满脸的笑,向我老板致意道:

大哥回到组里不久,唐津的一个代老板带了几个手下,来到组里要求做个了结。也许,这件事可以说就是想和萱场组拼一场而设的陷阱。明知是陷阱,老板还是只能低声下气。就在老板不知如何措手的当儿,大哥起身进里头去了。

唐津的老板也带着大约十个喽啰到场。秋祭的时候,我们组里的人伤了第一批来到的木材贩子,唐津那边对这事很不高兴。在这以前,双方总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维持着相安无事的局面,可是这件小事发生以后,彼此间就有了不稳定的气氛。在祭礼时的集会上,发生了几桩小冲突。

人们说,还不到一分钟吧,大哥又出来了,脸色是苍白了些,却也跟平常无异。右手用白布裹着,还在殷殷地渗血。大哥用另一手把折成两半的毛巾交给那位唐津组的代老板,平静地说:

这位上一代的头头,在明治末年是邻近几个地区无人不识的大老板,因而在附近的寺里办的法会上,这一带的大头头们都披着黑外套,坐在人力车上赶来。

“请交给贵老板。”

秋祭后,十月也近尾声的时候,上一代老板的二十年忌轰轰烈烈地展开。

那是大哥右手上最后一根手指头。

果真,我不久就知道了她的来历。

别说是一根小指头,就是有胆量的人面对砍的时候,也会失神,有人还会呼天抢地。大哥面不改色的模样,倒使唐津的来人铁青了脸,悻悻地返回去了。

她这么回答着,浮起意味深长的浅笑。

晚上,大哥回来后,没告诉我右边袖口里的手上包着绷带,一如往常地向染上了女人香味的我伸过了手。

“你很快会知道的。”

次日,唐津组又来了人。

“大姐,你的名字……”

“敝老板请你们用这个给指头送葬。”

至少总该知道她的名字吧。有一次我这么想着,奋勇地问:

是前晚大哥给他们包指头的毛巾,包着一个红包。大哥接过来,一反把东西埋在土里的习俗,像扔垃圾般地扔进河里。

还是那条毛巾,他把它塞进披上我肩头的外套袖口里。我微微察觉到那折叠好的毛巾里夹着什么薄薄的东西,可是到底是什么呢?我没法想象。

唐津那边,算是给了一个面子,可是不可能就此罢休。果然,赌场里的那件事成了导火线,从那晚开始,接二连三地发生故意找碴儿的事情。

“把这个还给她。”

这种情形持续了大约十天,一直说着“这一刻闹起来,定输,忍耐下去吧”这一类话的老板,终究也到了忍无可忍的时候。这一天傍晚,大哥在染屋町家里的木板廊子上坐着,茫茫然地看着后院的当儿,忽然把熟悉的毛巾朝我一抛说:

下一次,换上贯田大哥说:

“这两三天里就可以,送过去吧!”

“把这个交给贯田吧!”

又说:

错不了,他们之间一定有什么。第三次,我要回家时,她交给我一条折叠好的毛巾说:

“还有阿次,有个人,请你去做掉……”

我模糊觉得,对女人来说,我是大哥的替身;而对于大哥,我却又成了女人的代理,然而我连女人的名字都不知道,也就没法找出系住大哥与女人之间的线索。

他背过身子,若无其事地说。那嗓音,和阿际在逆缘桥头擦身时的一模一样。终于来啦!陡地,阿际那白白的体肤掠过了我的脑际。

我像是一只传信鸽,拿这白白的身子当做信函,来回于大哥与女人之间。

“为什么不问我想杀的是谁?”

“好白的身子,像是天生的一块江湖料子……”

“……”

第二次的时候,女人说:

“难道你晓得?”

一个月间大概跑过有四趟吧,每一次都和第一次一样。在一团漆黑里,我被女人绑上右手,几乎不发一言地办完事,然后用那件外套把染上女人体香的身子小心翼翼地裹住,回到大哥那里。

“不……”

这以后,每一次到花街的回程,大哥照例必把外套脱下披在我肩上。于是我便跑向女人家,抱抱等在那儿的那个女人,回到家,便有大哥的手臂等着我。

大哥回过头,盯了我一阵。

“你当然不会晓得啦!因为我要请你做掉的是老板。”

我只靠纸牌知道桐花的样子,不过在这一刻,也不知怎么个缘故,我觉得这香味活像桐花的花香。

“老板……唐津的?”

我觉得背后的黑夜仿佛凝固了。月光就像刚才的女人家里一样,把榻榻米染成苍白色。那儿印着两个重叠在一起的影子。大哥那宽大的影子把我的影子呑噬进去,而当它晃了一下,然后碎裂时,刚刚熏在我身上的女人香味,忽然从胸口涌上来。

我太意外了,不禁反问了一句。我还一直以为目标是鴫原际。

我依言默然而立。大哥挨过来,把手搁在我肩头上。就像一只莫名的怪兽在舔我一般,一种怪异的感觉传遍整个臂膀。

“才不是,把唐津的干掉,又有什么用?”

“不用啦!你背过身子去。”

大哥继续说出来的,更让人出乎意料。

我回到家后没多久,大哥也回来了。我连忙起身,正想把电灯扭亮的时候,大哥的嗓音传过来了。

“是咱们的老板——萱场辰藏。唔,明天晚上就去下手好了。”

我模糊地感到大哥与这女人,由某种我还不知的阴暗纽带连接在一起,可是大哥为什么要我去抱她,还有那女人又为什么不让我动右手,我都完全摸不着头绪。就像在“浅茅原”抱过鬼魔似的,我迷迷糊糊地回到染屋町的大哥家。

好像要预卜明天的天气般,大哥抬头看着屋檐那边,好像就要下雪的鼠色的冷冷天空。

这是说,我在屋里抱住女人的那半个钟头里,他一直站在那儿默默观察着屋里的动静——这是为什么呢?我如坠入五里雾中。

我悄悄地推开玻璃门。忽然有一个人影从巷口街灯下一闪就不见了。我知道那是大哥。

第二天,傍晚起开始下雪。还是秋末,比往年早来的初雪,已把夜幕染成一片白色。当我在组里和五六个伙伴缩着肩膀玩骰子的时候,大哥过来说:

“是吗?反正会明白的——你走吧,脚步轻些。”

“阿次,有点事,到萩绪町去跑一趟吧!”

我摇了摇头。

这种下雪天,到萩绪町一个来回,大约要两个小时——换一种说法,“事情”将在我外出的时候发生。

“是贯田要你什么也不要问的吗?”

出了玄关不久,老板带着番代回来了。老板看不过这两三天来唐津的人的做法,到对方那边直接谈判去了。结果好像不尽如人意,老板的脸上透着疲惫。

我穿好衣服,正想出去时,女人这么说。丰腴的脸上,驻着一丝轻笑。我还是默然。

八点——好像和事件的发生有密切关系似的,雪忽然下大了。雪的白刃无声地切割着夜晚的街道。

“你什么也没问……”

出去玩的小厮隆二飞奔进来大喊:

那人要我侧着面孔——另一个女人的声音,又在我耳畔响起来。

“糟啦!唐津的家伙,在‘岛’酒店……”

当我发现女人自始至终都侧着脸的时候,事情已经完毕了。

几天来,每到这个时辰就有人跑回来说同样的话,因此没有人再担忧什么。番代镇静地说:

女人说着,像是帮助我那无法动弹的右手般地,抓住自己的一边胸口,用另一只手把我拉过去,同时倒卧下去。这小小的动作,使得在薄明里微微泛白的女人香味,突然激起了汹涌波涛。那香味,比女人的柔肌更强烈地诱发了我。我好像要溶入那香味般地,让自己滚热的血流迸涌进女人身体里。

“全部跟过来。”

“照老样子就好……”

组里的伙伴们全部跟上去了。

在牛奶店里掠过我鼻尖的那奇异的香味,比女人的肌肤先触到我的身子。在暗夜里,这香味来得更浓烈,把我的周身都染红了。

大哥也要去,却被番代阻止住。

我听任她摆布。女人缚好了我的手,把另一头绑在柱子上,我的右手便不能动弹了。我想起了另一个女人告诉我的话:“那个人总是把一只手藏在袖口里头……”我仿佛觉得自己被缚在法庭上受审,低下头默然不响。

“贯田,你还是不要露脸吧!”

我光了身子,在房间一角的铺盖上坐下,女人用她手上的绳带缠住我的右手腕。

不用说是考虑到了赌场里的发生的事儿惹恼了唐津,才会有这样的安排。

“你在发什么呆嘛!穿着衣服,能干什么呢?”好像有几分酒意,跟十天前判若两人,嗓音里还含着自弃的味道。

组里只剩下大哥和阿慎大姐头两人。大姐头想进里屋,大哥把她叫住,就在玄关站着聊了一会儿。

女人抬起面孔。头发蓬乱了,不过分明是十天前在牛奶店和番代谈话的女人。我微微一惊,女人倒好像一点不觉意外,站起来就把电灯捻熄了。在微有月明的幽暗中,女人背过身子开始解带子,这才像又想起来似的,把面孔转过来说:

等到整个屋子被雪封冻住,静寂结成冰,占领了所有的房间,我才在棺木里发出声响——我是在走出玄关以后,绕到屋后,从后门进到里屋,在老板回来前就躲进棺木里头的。平时这里不会有人来,所以正是最安全的藏匿地点。为了避免喷上一身血,我像盖棉被般地披着雨衣,一下又一下地敲响棺木。

“请上来吧!”

不晓得敲了多久,在邻房里的老板总算起来了。踏在榻榻米上的脚步声传过来。我用双手紧紧地握住从神坛上取下的守护刀。强压住的呼吸,在胸腔内奔腾,化成汗水喷涌而出。棺盖缓缓地被掀开,老板诧异的脸浮现出来。我胸腔内拼命压抑住的某种东西,在这当儿一下爆发了。我仿佛要从老板那张小小的脸侧开视线般地,对准喉咙戳过去——这可不是我自己的手;我这双手,只是代替了大哥的而已。就像替他擦火柴、洗身子那样,大哥的意志成了我的手,戳破了老板的脖子。

冥无声响,往里头窥望了一眼,是四叠半的小房间,矮几上伏着一头女人的乱发。人好像睡着了,却有声音扬起来。

大姐头阿慎最先发现了尸首。不用说,番代他们回来后,上上下下乱成一片。

轻轻地推开玻璃门,玄关口搁着一双女用木屐。竖在一角的阳伞似曾相识,却一时想不出在哪儿看过。

老板一身血淋淋,手握着家里的守护刀,方方整整地躺在棺木里,像是随时都可以运往火葬场。

“最里边的一家。不必说什么,进去就是了。”被大哥一推,我就往前走。那一家的格子窗还有灯光。来到门口,回过头一看,大哥被罩在灯影下,就像他惯常的那样,把右手藏进袖口站在那里。

自杀——可能。与唐津的争执越来越严重,作为一个无法再守住一派的老板,负起责任自己了断,也是很有可能的。

沿法印河上溯了好一段路,过了逆缘桥,在毗连的水手旅店对面有一条迷宫般的小巷,接着便是一幢长排屋。巷口有一盏街灯。大哥在那儿站住,把披在身上的外套掀下来,往我肩上一挂说:

另一方面,也可以怀疑是唐津那边的人干的。唐津的下人故意在酒店惹事,组里的人全出动了,就在这空隙里,刺客被遣了过来……

也不等我回答,大哥就走向另一条路。月开始缺了,带着秋的澄清。我在泛白的夜路上踩着大哥的影子,默默地跟在后头。

两种可能都有,却也不无可疑之处。虽然在走下坡,却也是一个自成一家的组,没有指定后继,没有一纸文书,突然自戕,这不太可能;说是唐津干的吧,现今的唐津正是如日中天,大可不必玩弄这等拙劣手段,随时可以取他的老命啊!

这一晚,大哥没有给我零钱,想来好像就是为了这个吧!

不管是哪一种,人人都必定会想到唐津,这就是大哥的如意算盘。

“阿次,我要你去抱一个女人……”

这个晚上十点过了,我来到阿际的住屋门口,让自己埋进雪与街灯的灯影下,等待阿际回来。我先到染屋町的住屋洗过了澡,可是血的腥臭却没法洗净。离开组时就开始的颤抖,越来越厉害。

九月快过完了,一天晚上,逛过花街,回程上大哥突然停住了脚步说:

好不容易才盼到阿际出现,已近午夜了。我一身都是雪。

“好像是桐花吧——记得是夏天刚到的时候。”

“这个时候——哎哎,在干嘛呀!老板死了,你知道吗?我也刚刚过去看了。”

“是什么花?”

阿际穿着一身以前穿过的墨黑色衣服,手中捧着一串念珠。

“我脱下衣服后,他从袖口里取出一大把细细的花,撒在我身上……后来,身上留下点点青痣样的痕迹,教人不晓得如何是好。”

“大哥要我把这个……”

那女人绽开火红的嘴唇,浮现卑贱的笑又说:

我从怀里掏出了毛巾伸向她。我无法正视阿际的面孔。

“可是,也有了桩有趣的事呢!”

“这个时候?贯田叫你来的?”

好像面对一个女人,大哥也不愿在身上留下任何痕迹。我还猜想,就是在抱住女人的当儿,他还是希望自己能独处。

“是昨天。叫我这两三天内送过来的。”

每次去花街,大哥都是穿那件外套。平常,他总是僧衣般地披着那件藤色有麻叶花纹的外衣,可是换上这一件,便显得风流倜傥了。即使光着身子,也必定从肩上披着,盖住没有指头的右手——这是有一天晚上,我偶然到一家妓楼时碰上凑巧和大哥有过一次交涉的女人告诉我的。据说,大哥命女人揩掉口红,这样也还不放心,办事的当中要她侧过脸。女人想跟他开玩笑,装出要咬他肩膀的样子,却突然被推开,还挨了一记巴掌。

她好像有点害怕,从伞下窥了我半侧的身子说:

大哥没有老相好,也很少上同一家,碰巧进了以前进过的,便一定要别的女人。看样子,他好像害怕跟同一个女人有一个晚上以上的关系。

“过来吧!”

偶尔,大哥也会去花街逛逛,而且每次都带我去。大哥在和女人玩的时候,我就在楼下喝啤酒,或者也可以用大哥给我的零钱到别家去找乐子。

我们又走回去。

十天后,我由贯田大哥安排,再次见到了那个女人。

来到逆缘桥上,阿际站住了。雪花切断了街灯的影子,落进河上的漆黑里。没有人影,只有雪花的窸窣声。

然而——

我像一只狗般地跟着她,这时她把伞交给我,打开了毛巾。我从来也没偷看过大哥交给我的毛巾里的东西。不出所料,是一沓钞票。有一百元!她看了我一眼,这才做起了叫人料想不到的事。她用白白的手指头,把钞票撕成碎片,扔进河里。纸花夹在雪花里,一瞬间就散了。

小事一桩嘛!真不懂为什么要保密,不过我还是没告诉大哥。

接看,阿际的手伸入胸口,取出了一件东西,是一把白扇子。她将它打开说:

番代交给那女人的好像是钱。据我猜想,那女人在老家的母亲病了,需要一笔不小的款子,便来向番代借。

“借个火。”

“听着,不许向贯田说我刚刚见了谁。”番代付了牛奶钱,把找还的零钱塞给我,然后急步走出店门。

她从我颤抖的手上接过火柴,在扇子上点了火。

她向番代欠欠身,走出店门。被夏日的最后一道光灼得白花花的路上,印着女人小小的影子,很快地,影子便从张开的伞影下消失了。从我面前走过时,她的领口冒出了一抹香味,直到伞影不见了以后还留在我的鼻子里。我觉得仿佛全身都被那香味扫了一遍,不过这也只是片刻而已。那不是胭脂白粉之类的香味,也不是我在妓院搂抱的女人的香味。

“是鴫原的遗物,从来没离开身的,可是,如今这是最后一件了。”

“那就告辞了。”

扇子倏地离开了阿际映红的手,被风一吹,往上飘了一下,在漆夜里开了一朵火花,在飘舞的雪流里飘荡了那么片刻,这才落进暗夜的底部。阿际一直在目送着那朵火焰,脸上静得就和上次在这里目送了鴫原遗伞的大哥眼光里出现的平静一模一样。

我正想低头致意,不想她已经把眼光移开了。看她那副侧脸,根本就像把我给忘了。

看完了最后的火光,阿际就向暗夜微微笑了笑问:

“嗯……”

“要抱我吗?”

“那家伙没待上一个月就跑了。这个家伙还很听话,贯田也好像很喜欢,所以才待了这么久。”

嗓音里好像有一抹空虚。我全身的颤抖,再也没法控制了。

“以前那一位呢?”

“可以哦!不是说,这样的时候,你们男人都想抱女人吗?你就是为了这才来的吧?就在这里也行,抱抱,抖会止住的。”

“他?”番代答道,“是今年春天贯田捡来的新面孔,叫次雄。目前在照料贯田。”

我不由自主地拼命摇头,正想背过身子,却被她的手阻住。我好像被斥骂着,把低垂的头摇个没完。我还发觉到因为发抖而全身摇晃起来。

“秀哥,这位是……”

“真的没关系……”

女人把小包收好,伸手要拿伞时,一碰伞就往我的脚边倒了下来。我捡起来交给她。

我还是摇个不停。阿际的话一点没错,我好想好想抱。抱了那么多次的她的身体,那甘甜,那隐藏着奇异秘密般的香味,就像第一个碰到的女人般逼向我。可是,我还是摇头摇个没完。我想起了第一次碰到大哥时,摆在眼前的山珍海味。我饿得半死,却举不起筷子,情形竟是一样的。我拿自己一点办法也没有,就在桥栏上,我突然哭起来。

女人摇了摇头说:“秀哥,本来不应该再拜托您的,可是这一次,我实在没办法。对不起,下个月一定还您。”

阿际让念珠缠着的手,裹住我震颤的手,塞进她的胸口里。当我的指头碰触到女人柔美的肌肤时,我的血流决堤了。手上的伞掉落,哇地大叫一声,我疯了一般地扑向女人。

“不,这点事儿,用不着你挂心。”

阿际的身子仰靠在栏杆上,像要承接雪一般地微启着双唇。泪水滑落在她的脸和脖子上。我不知那是阿际的泪水,还是我的。

“真对不起。下个月就不会有问题了,可是这一个月,实在没办法……虽然等于是被赶出来的人了,可是老家那边,我妈还是只能依靠我一个人。”

“傻瓜,你是个大傻瓜,干吗听贯田的……那种人的话,怎么也去听呢?”

番代把桌上的一只小包推向女人。女人做了谢谢的手势接过去。

阿际激烈地喘息着,片片断断地,把这些话念咒般地说着。

“那我也走了。”

——不错,阿际知道了。她知道我杀了老板。不可能光从我的样子察觉出来的,一定是早就猜到大哥会向我下这么个命令。可是,为什么呢?为什么阿际告诉我贯田大哥是要杀她,而不是杀老板?

我欠欠身,同时女人也站起了身子。

“贯田不是杀我,便是杀老板,两条路中,他必须选一条。”

“是。”

回到长屋住居,在棉被里暖了被雪冻冷的身子后,阿际向我这么说。她把胳膊肘撑在枕头上,用手指头玩弄着骰子。

“知道了。说我马上回去。”

“以前,他是一直打算杀我的,到了昨天,他忽然变卦,要杀老板。”

“老板找您。”

“为什么呢?”

这是含怒的语气。不声不响就挨近,好像使他吃了一惊。

我想不出大哥为什么要杀阿际,可是要做掉老板,更叫我如坠入五里雾中。难道大哥想继位?不,老板死后,由番代继承,这一点大哥也明明知道。想和阿慎大姐头结成夫妇?这正是老板所希望的,而且老板最多也活不过这半年。连半年都等不及,弄这危险的手段,又是为什么呢?至于大哥和阿际间的关系,我依旧摸不着头绪。难道在大哥和老板之间,也同样有着我所不知道的某种关系吗?

“什么事?”

“那么大姐和大哥……”

女人碰了碰番代的袖口,他这才往我这边回过了头。

阿际根本就没听到我的话似的,仍侧着脸,从茶杯里滚出骰子玩着。

由于番代的肩膀十分宽大,所以直到我走近,都不知道他对面坐着一个女人。那女人正要开口向番代说什么,看到我挨近,便把眼光盯在我脸上。她梳着髻,脸圆圆的,大约有三十了吧。那眉毛细细的,眼里却有一股倔犟,白白的肌肤上,一双唇瓣格外醒目,鲜红的衣裳挂在斜斜的肩膀上,看来文静又自然。

“下注呀……”

我一路小跑到“小舟”牛奶店,从入门的玻璃看了看,果然番代正在里头。

也许是当做回答吧,她自语般地喃喃说:

“那就叫番代过来一下,老板想谈谈秋祭的事——刚刚才听他说渴了,八成是到电车路边的牛奶店去了。”

“我说,把这一切都忘掉,跟我一起过日子吧!”

自从老板回来后,大哥常常连我也不告诉一声就出去。

一头乱发,埋在我这个弟弟的肩上。

“这我就不知道了。”

“是要把大哥也做了吗?”

“去哪里?”

“嗯,把贯田杀掉,如果你喜欢我,那就可以杀吧!”

“出去办点事。说是傍晚会回来。”

突地,嗓音里有了一本正经的味道,但马上却又改成另一种口吻笑着说:

“贯田呢?”

“跟你说着玩的。我可不愿让你再重复一次。”

这天,当我正在玄关无所事事的时候,大姐头出来了。

再重复一次这话,我以为是指我杀了老板以后再去杀另外一个人的意思,如今想想,便知那是另有意义的。

老板从伊豆回来约莫半个月光景以后,渐渐地会有河风偶尔穿过夏日阳光的空隙,吹起堤岸上的小柳枝,或者在河上掀起细细的碎浪。

两天后,丧礼顺利办完。警方认定是自杀,把案子结了。年轻的徒众们嚷个没完,可是根本就没有唐津涉嫌的证据,而且干起来也没有胜算。

唐津老板率领十来个手下来烧香,大伙也只能怒目相向而已。番代正式继承了位子,可是组里好像泄了气,注定是要一蹶不振了。到头来人们不由得想,老板虽然不中用,却也有存在的意义啊。

是有关那个女人的事。

这样的老板被装在一只小小骨灰盒里回来了,里屋忽然变得空荡荡的,只有以前搁棺木的地方泛着一抹苍白。

——事件也就是在这一年年末,在大哥和我这样的关系下发生的。不过在进入本题以前,我还有一件事得说清楚。

整个葬礼中间,大哥一言不发,我也照老样子,躲在大哥的肩后。

大哥有意没意地发出了一点声音。我觉得那是对我的回答。忽然我想到,原来那墨渍说不定也是大哥故意弄上去的呢。

葬礼里阿际也露了脸,可是她和大哥连一个眼光也不曾交换,碰上了也只是互相低低头而已。我则从大哥肩上,目送她避着人家的眼目,拣着没有人的小径,悄悄地离去。

“嗯……”

番代总是拿老板的话——不可以跟人家打架——来做挡箭牌,劝大家隐忍。然而以后的事我就不清楚了。因为葬礼后没几天,我受征召入伍,被遣到国外。夏天打起来的中日战争变成了不可收拾的局面,组里被拉去的,我是第二名。

我低下头,万分腼腆地舔了舔嘴唇,把火柴凑过去。

开赴前线前夜,我去阿际家,可是她不在。我看到里头点着灯,所以也可能不想见我。阿际是不知道我被征召的。我只好另外找个女的,次日被组里的两三个小厮欢送着,开往战地去了。

回去后,大哥用平常的眼光看了我一眼,就从袖口里掏出了香烟。我知道大哥虽然没事人似的,可是他分明知道一切,而我也一点儿都不觉得害怕。

离家时,大哥好像有话要告诉我,可是结果还是什么也没说。我低下头,他就“唔”了一声,只从袖口取出了香烟。我替他划了一根火柴,再低一下头。大哥和我的关系到此就结束了。

大哥确实是知道的,所以才替我担待起来。

我看着那些墨渍想:怎么会这样呢?原来大哥知道是我干的。那时候确实没有人看见。就是因为没有人,所以我才一看到窗口有一只麻雀就……

战地里,我看到好多尸首被搁在用木头架设起来的架子上烧掉。那些尸首仍穿着军服,被黑影罩住,然后变成灰。是火葬,但在战场上当然不会有棺木。烧死尸是不必用棺材的——在异国的野地里看着燃烧起来的火光,我突然这么想:

大姐头说着,言外有意似的笑了。

——烧死尸是不必用棺材的。但是,烧棺材,却需要尸首呢!

“这也是阿征不小心用有墨污的手碰的。是好久以前了,那时鴫原还在,当时的阿征就像现在的你,时时都黏在鴫原的身后——那次老板也没吭一声。一开始,老板就对阿征另眼看待。”

在战场上,我常常会想自己为什么会杀老板。这儿是人人不知明天性命的战场。当我来到地狱时,不知原因就杀了人,那要叫我如何向阎王禀报呢?

大姐头指了指棺沿上散着的几点黑污。

大哥对老板一无仇恨,老板也阻碍不了他什么,连普通的杀人理由也没有。然而,一个人杀另一个人,理由也不止这些而已。这时我想到了以前从未想到过的理由。

“好在是阿征哪!”大姐头也进来了,“我还担心会像上次那样弄得天翻地覆呢!是阿征就不会了,喏,看看这些污渍。”

——烧棺木需要尸首。

在棺木里的一角,麻雀确实是嘴边挂着血死在那儿的。那小嘴好像还在啼叫着。

大哥是不是想烧掉那具摆在里屋的老板的桐棺木呢?假如真的如此他不必杀老板,只要把棺木烧掉就好啊。

我缩在大哥肩头后,听了这话,便默默地进里头去了。

可能大哥实在想不出如何才能把那具老板认作是家宝的棺材处理掉,因此只好为它准备了一具尸首了。在火葬场,没有人认为被烧的是棺木。大哥是不是想到了这一层呢?在我引起的事件里,老板的身子扮演了棺木的角色。一般的场合,棺木是为了死尸而被烧的。但在那件事里,死尸是为棺木而被烧的。并不是棺木从人们眼光里遮住了死尸,而是为了死尸,棺木才从人们眼光里被遮住。

“是麻雀闯了进来,我想试试左手管不管用,于是就……是我的疏忽。我会向老板谢罪。喂,阿次,你过去把麻雀拿走吧!”

这么一来,大哥为何一定要处理掉棺木的原因,便又成了哑谜。我有个模糊的想法,可是这想法直到半年后我又踩上日本的土地,才明晰过来。

“阿征……是你干的吗?”

在一次战斗里我受了伤,被命退伍,次年春末就回来了。

是大哥那副镇静的嗓音。

虽然才半年,可是一切都改变了。后来才听到,这年春间,番代把萱场抵让给唐津,如今在唐津组里当上了一个小单位的老板。

“是我。”

更使我吃惊的是据说我出征后不久,阿际把大哥杀死,现在在邻县的一所监牢服刑。阿际在鴫原的忌辰等在墓地里,在大哥的胸上戳了三刀。

大伙面面相觑,谁也开不了口。就在这当儿,有人站出来了。

这话我是回到街上,马上就到阿际的住所去找她时,听隔壁的木匠告诉我的。阿际好像被判了五年。

“麻雀是被扼死的,一定是有人故意的恶作剧。是谁?你们该晓得,把棺木弄污,等于是污辱了老板本身。”

我正要离开时,木匠叫住了我。

大姐头虽然只有老板的女儿大小,可是倒也很能从背后帮病弱的老板撑持局面,是个有毅力的女人。这时,只见她柳眉直竖说:

“你这位先生,是不是叫六车次雄?”

“是谁把一只死麻雀放在老板的棺木里头?血渗进木理啦,怎么办?老板从伊豆回来后看到了,那可怎么得了!”

我回答说是。

大伙儿为了避开猛夏的阳光,聚在玄关里,大姐头——就是老板娘阿慎——气急败坏地出来了。

“阿际姐有东西托我交给你。她说的是脸白白的,所以没有马上认出来。”

就在这样的夏天里的某日,发生了一件事。

我在大陆被炮弹熏得像一个黑炭了。木匠说,阿际杀大哥前天,告诉木匠暂时不回来了,把一个纸包托付给他。

我不知大哥观感如何,若说我,我不得不承认实在没法喜欢这样的老板。老板把棺木视同家眷。传闻说有一次有个小厮打扫时碰伤了它,结果被砍去一根指头。我总觉得老板是在靠那个全桐木的棺材来向手下们展现已经开始倾斜的权威。事实上,即使是老板在的时候,它也如取代了老板的宾座般,以堂堂威严镇压着组里的空气。

我接下纸包,在逆缘桥畔打开。层层剥开,最后出现的是一把短刀。是有一次阿际替我割断缚住手腕的带子的那一把。柄上有点点黑污,像是血渍。是某个人的指痕。是有人曾经用这把短刀做了某个人——我想起了阿际拿它来割断绳子时,用袖口珍贵地把柄裹住,同时也想起最后一晚,阿际向我说的话:“不能让你再重复同样的事……”我突然想到这话的另一层意思——是我们在说着做掉大哥的话时,阿际说出的一句话。意思是阿际知道以前也有过弟杀兄的事件。

我进组那年,整个夏天萱场都在伊豆养病。看到没有人的里屋里,棺木在夏日的烧灼下仿佛发出白色的火焰,不禁让人想象它是在为过往岁月的荣华而拼命地嘶喊着什么。

原来是贯田大哥杀的鴫原,用的正是这把短刀。柄上的指痕岂不就是大哥右手上已失的指头留下的?

那是十年前,老板害了一场心脏病,差一点就要翘辫子的时候,他亲自央求棺材店做的。据说,棺木做好,正要抬进来时,人却奇迹般地好转了。不但人小气,身材也矮小的这位老板,虚荣心倒够大,订的是一副桐木的棺本。那时是大正末年,萱场组如日中天的时候——然后,十年岁月过去了,那副棺木像是什么豪华奢侈的装饰摆放在里屋。那是个宽广的房间,榻榻米都半腐了,墙也斑剥,充满阴郁,只有那个棺木的桐木肌理还那么新鲜。

想到这里,那短刀上的指痕与老板的棺木上大哥所留下的墨渍好不容易才在我的脑子里重叠在一块。

事实上,组里的后屋已经搁好了一个棺木,就像在等着老板的死似的。

是的,大哥就是为了消灭棺木上自己留下的指痕,才决心要把棺木——也就是老板——烧掉的。

老板撑起上半身,让薄薄的睡衣贴在细瘦如柴的身躯上,使我联想到枯朽的废木根部。看来,他已经是把半个身子收进在棺木里的人了。

老板几乎是谄媚般地向大哥说。满是皱纹的唇缝里,微露出黄褐色的牙齿。

我猜,贯田大哥和阿际,可能是背着鴫原偷偷地互爱着。大哥因此把横阻在他们之间的鴫原杀掉。可是,是不是也因为这桩凶杀案,反而使大哥失去了阿际的身子呢?

“是个很不错的孩子啊!”

由于阿际保有那把短刀,因此我想象大哥是在做掉鴫原后,马上去看阿际。鴫原的血都还没干,大哥就急着要抱阿际。为了占有阿际的身体,不惜杀人,然而大哥是不是一开始就不能抱阿际了呢?可能是阿际没料到大哥会闯下这样的大祸,所以拒绝了染有丈夫鲜血的手;也可能大哥事实上是个胆小的人,在罪恶的自责下,在面对阿际的时候失去了作为一个男人的生命。

我在大哥肩后缩着身子跪坐,但见老板投过来一瞥,不愧是主宰一个组织的充满男性气概的锐利眼光。接着他便又用满脸的笑纹把那冷酷的眼光包裹住了。

总之一句话,杀人换来了反效果,那把短刀把两人隔离开来。

我由大哥领着去见老板,是被大哥收留后的第三天早上。记得与大哥初逢的晚上还在绽放着的樱花,那天已被雨水冲光,嫩叶开始发出熏人的香味。

大哥疯狂了一般地去找别的女人,这又使两人的关系更加扭曲。

不只番代,连老板也一样。我敢打赌,老板一开口就是“贯田啊”“贯田呢”,对大哥宠信有加,骨子里却也是出自对大哥的畏惧。

想来,丈夫被杀后,阿际对大哥的暗淡心情,恐怕在她自己也是无法了解的。因自己而使丈夫死于非命的自责,加上对失去了自我而只好去猛抱其他女人的胆小男人的愤怒,两者复杂地纠缠在一块,而从这样乱成一团的心绪里涌现出来的,恐怕就只有憎恨而已。

我觉得,甚至番代也都好像畏惧他几分。番代这人随时都把狡猾的眼光射向周围,用他那张薄薄的嘴唇吆喝小厮们,可是碰上大哥,就会装出一脸的笑。

这种憎恨,使得她把那把大哥所遗忘在她那儿的短刀作为把柄,开始向他勒索。当然,这勒索一方面也由于阿际故乡里的老母病倒,不得不筹一笔钱来充做母亲的医药费。

我的活儿,正是当大哥的助手。我和他一起住在距组里约两百多尺远的排屋里的一间,起居在一块,帮他穿衣服,给他点烟,在浴室里擦洗他身上每一块皮肤。可是隐在他寡默里的话语,我委实是半句也不懂。

大哥干掉了鴫原的第二年夏天,因一件事故而丧失了四根手指头。那恰恰正是杀了鴫原的右手。谁能说这是巧合呢?能犯了他们世界的法条,罔顾仁义道德,干下了这种邪门歪道的行为,报应不爽啊!只因如此,他才益发地害怕自己的罪过,远离阿际,不过倒也奇迹般地保存了一根手指头。可以说,阿际在那只大哥的命之所系的最后一根手指头押了她的赌注。

大哥随时能让他的寡默仿佛一把暗夜里的伞般张开,把脸色遮住,因此没有人摸得清他的底细。这也正是大家不得不对他敬畏的原因。

她靠花牌上的数字来提示所需款子的数目,钱送来了以后,她便一件一件地交出鴫原的遗物,权充收据。

还不只这些呢!

不只钱。被大哥差来的小厮,阿际应该也是主动地去抱的。也许这是大哥在外胡搞使她赌气才出此下策。

传闻,老板不高兴时,只要一提大哥的名字,他的爆烈火气就会平息。

大哥知道了这种情形,便好像要讨她的欢心般地,开始主动地差遣男人到她那儿。他被她抓在手上的把柄,几乎是致命的。他自己无法拴住她的心,迫不得已只好希冀手下能发生缰绳的效果,替他把阿际的感情拴住。大哥这种卑劣的做法,更加煽起了阿际的憎恨。她开始拼命地贪求年轻汉子的抚慰,就像借此来嘲笑大哥一般。

这都是因为老板特别眷顾大哥的缘故。老板萱场辰藏目前有位老婆叫阿慎,所以年纪差得就像父女。那以前的老婆叫做喜久江,是害了肺病死的。这位喜久江老板娘给老板养了个小儿子,就是辰一少爷,可惜少爷在大哥入组以前就死了,害的也是肺病。听说,少爷和大哥,不但年岁、身材差不多,连喜欢学问、书画,常默默地在河堤上吹着晚风独自散步等爱好,都和大哥很像。

入了九月,所有的事都同时爆发了。阿际听到了大哥和阿慎大姐头的事;正好这时,母亲的病恶化,她需要一大笔钱,在牛奶店碰到我,该也是这样的时候吧!阿际主动提出要求,指名要我,并恢复了中断一时的恐吓。从阿际撕毁了那笔钱来看,加上番代借的款子,八成是徒劳无功——母亲病故了。阿际透过我所勒索来的钱,也已经派不上用场了。然而,阿际却提出了前所未有过的大笔款子的要求。

贯田大哥和已故的鴫原算是同辈,因此比起番代,虽然斤两轻了一点点,不过在组里面子也十分大。

这个数目,使得大哥知道了阿际这一招,终于下了最后一笔赌注。事实上,阿际也是拼了自己的性命,做了最后一搏。她从老板那儿听到了大哥与大姐头两人的归宿,老板这一项安排是决定性的。大哥和别的女人一起过幸福的日子,这岂是她所能容忍的?她决心逼迫大哥,夺去他的一切。

两年前,一直是老板左右手的鴫原在一次和唐津组的小冲突里不幸丧生,以后就由这位番代取代了他的位置。

据说,大哥常常到地藏池的医院去。我猜,那医院里说不定有个医师正是大哥的摇钱树吧!

老板每年都有两三个月时间到伊豆去养病,这期间便由一个叫“番代”的代理一切事务。

可是这笔款子终究不是轻易可以筹足的。在赌场里,他也赌得凶,但毕竟无济于事。大哥这边也只好赌上最后一注了。

其所以如此,一方面是因为老板萱场辰藏在十年前大病了一场,差一点儿没到阎王那里报到,之后又患了心脏病,从此一病不起;另一方面则是上上代人以来的对手唐津组——也是木材场的老板之一——竟然和军方挂上了钩,不但行情陡涨,还把势力伸向对岸的这边。从前属于萱场组的摇钱树,叫“花五陵”的花街,在那个时候也全部落入唐津的手里。

杀阿际,要不,就是抹清世上所有自己留下的指痕——二法只能择其一,这在大哥也是一桩困难的决定吧!末了,大哥选了后者。尽管如此,大哥还是让自己捡来的手下小厮来代替自己,甚至自己抱女人时,还要把右手藏在袖口里,小心避免留下小指指痕,但是他依然有无法拂拭的两个指纹留在世上。

或许是由于发生了那起事件,加上战争的旋涡,组也解散了,因此愈发地使人觉得,大门口上那面在一个大圈圈里印上一个“萱”字的布帘也失去了光彩,有气无力地垂挂在那里。

其一是在老板的棺木上印下的墨渍,另一是仅余的小指头上的指纹——幸亏这根小指头有了个不让世上任何人怀疑的砍断仪式。

据说,直到大正末年,组里还控制着整个法印河木材的一半,极一时之盛,不过我进入组里时,虽然年轻小伙子们依然用充满朝气的喊声在处理木材,可是时代的阴暗风潮已经像把垃圾吹成一堆般地使海边的繁荣景象渐次退色。

那桩赌场上发生的事件,原来是大哥细心策划的。为了砍掉那根小指头。他明知道对方是唐津的娇客,还是向那个小家伙挑衅。

组里的后面有一条水极清澈的法印河,从石墙和仓库中间潺潺流过,河上经常浮着一根连一根的木材。组里的家伙们每当穿起印有组织纹章的外套,便会从身上发出木材的香味。尤其到了夏天,海湾里的风一吹,便带上了一抹腥臭味,笼罩住整个组。

即使是为了保命,自己砍掉指头也并不是件轻而易举的事。然而,我倒怀疑大哥是不是耍了个手段。大哥经常和医院里的医师有来往,弄到一些麻醉药品,该不会太难。大哥是不是先打了一针麻醉药,在不感觉疼痛的情形下下手的?我想起从赌场回来的路上,我的手碰了大哥的袖口被划伤,那会不会是针筒呢?

那是叫“萱场组”的,以下街木材场为中心,霸占着势力圈的一个小小黑道组织。

总之,大哥顺利弄掉了小指头,接下来就是最后的指痕——印在老板棺木上的。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男子——不,我该称他贯田大哥了——当时他好像觉得我那过分苍白的、几乎透明的手指头,有点像他自己在一年前因某次事故而失去的。

“玩骰子……”

嗓音里含着不胜其烦的味道。

我又想起了做掉老板的那个晚上,阿际喃喃的低语。那时从阿际手上滚下来的两粒骰子,我觉得活似大哥与阿际两个人。

“怎样,愿不愿当我的手?”

两人的关系,只是互憎,一个勒索,一个被勒索吗?我摇了摇头。才不呢!我的身体,在某种意义下,正是他们两人之间一来一往的情书。大哥让我成为他的替身去抱她。让我披上他的外套——阿际也把我当做是大哥吧!她一定要把我的右手绑住,那不只是怕而已。我相信,她必是拼命地想使自己相信我的身体就是大哥的。

男子不动手,却用嘴唇接过去,然后定定地看了我一会儿,这才把嘴里的烟往小指上喷。

还有,回来后大哥抱我,这个举动的真正含意是:大哥抱的并不是我,而是沾在我身上的阿际的花香。大哥的情与爱,只有靠这唯一的方式,才能获得排泄的途径。他们尽管在不同的日子,不同的地点,看过焚烧鴫原遗物的火光,可是眼光却是同样的。

我从有洋文的烟盒取出一支,点上火交给他。我做梦也没想到这就是我落入那个世界的一种仪式,更想不到半年后我会为此而让血染红了我的双手。

只因一把短刀把两人的身子隔开了,结果双方都失去了互相探悉对方心情的途径,于是只有等候对方的出手。正当他们在互相摸索对方心情的时候,事情却被扭曲,形成了杀与被杀的激烈对峙。说起来,这不正和两个在漆黑一团的杯子里跳跃,然后不管滚出怎样的数字,都要由另一个的数目来决定胜负的骰子一模一样吗?换一种说法,他们,正像被封闭在黑暗里,在不知对方数目的状况下,各自跳着空虚的舞步。

“看,只有小指头,我不会划火柴。”

大哥只有做掉鴫原的一法,而阿际也只有刺杀大哥的一途,这使我深深觉得哀怜。

他说着,把一直塞在被子里的右手抽出来,摇了摇。

从木匠那儿接过短刀的次日,我到邻县的监狱去探监。不晓得什么缘故,阿际就是不肯见我。我一连跑了七天,总算在第八天,才在只点着一个灯泡的阴暗的兵舍般的会面室见到了她。

“不,我是想请你帮我点火。”

暌隔了半年的阿际,在铁丝网的另一边,虽然有点憔悴的样子,却也有着前所未有的、好像有什么东西碎散后的澄明亮色。她泛起了微笑,为七天来不肯露面而道歉,也为我的归来而庆幸。铁丝网的影子,为苍色的囚衣染上了格子纹。

我不抽,于是摇了摇头。

阿际表示想听听我在战地的故事,想是希望避免谈大哥和组里的事吧!

他身上是蓝色有条纹的衣服,年纪大约三十二三吧,面色微白,短短的头发,使人想起剃刀的目光,瘦削的腮帮子,好像在那里漾着阴影,还散发着一种似是野地上曝尸般的臭味。这男子好像要掩住发自敞开领口的臭味般,微驼着背脊。

时间一到,她静穆的脸上又浮现出微笑,说:

那男子说着,用左手从满桌子的菜肴上头把火柴盒朝我扔过来。

“好好干吧,捡回了一条命,可不是容易的事呢!把贯田的那份也活着。”

“倒看不出来。”

她正要起身,我叫住了她。

“二十——一。”

“大姐,跟我……跟我玩玩骰子吧?”

“几岁啦?”

出乎意料地,说出来的竟是这样的话语。

不错,我是饿得半死,可我还是使劲地压抑住就要伸向筷子的手,放声痛哭起来。

我来看阿际,原来是想请她亲口证实一下她托付一把短刀向我吐露出来的事件真相,可是当我第一眼看到她时,便觉得这一切都无关紧要了。

突然间,我号啕大哭起来。不是因为人家对我好。我从小就没好好地吃过一顿白米饭,因此当我看到眼前摆了一满桌子看也没看过的精美食物时,觉得自己未免太凄惨太凄惨了。

阿际诧异地回过了头。

我在一家铸铁厂当了四年学徒,却因一次小小的打架事件被开除。然后整整两天,我粒米未进,在街上失魂落魄地游荡着,末了来到那家酒店猛灌一通,最后还把过来劝阻的警察击倒,自己也倒卧下去。

“这样的时势嘛,不晓得还能活多久。可是大姐,你出来后,咱们一起过下去好不好?两个人好好地干吧!最低层的也好,咱们一块……”

朦朦胧胧里,有个白白的东西浮现上来。我吃力地拖着麻痹的身子,拼命地想挨向那白白的东西——后来,有人告诉我,那个晚上我醉得一塌糊涂,在地上爬着,像只饿瘪了肚子的野狗那样,舔着那个男子的白色袜子。

“你知道我杀了贯田……鴫原也等于是我杀的。像我这样的人……”

我有时会在睡觉时舔枕头,而每当这样的时候,我必定会在梦中想起那个晚上的事。

“我也一样,尽管是大哥下的命令,在战场上,我也杀过两个人。而且,大姐,你的罪过,我已经补偿过了。”

还是从我第一次和那个男子碰上的情形说起吧。

我说着,把一直藏在破破烂烂军服下的右手举起,按在铁丝网上。手掌上,连一根手指也没有。这就是我在战地上受的伤。

当然,我是想了又想的。为什么那男子要我去干——不管我如何绞尽脑汁,还是想不出理由。那男子我很熟悉,相信对他我不会看走眼,但是不论怎么想,我还是觉得在一般情况下,他没有非做不可的原因。其实,那只是我如此觉得罢了。后来我才明白过来,原来这事背后还有着没人能想象得到的原因。

“你要我把大哥的生命也活下去,那就让我用这只手抱抱你吧!”

我是受了一个男子的请托,才把那人做了的。好像可以说那是一道命令,恰似战场上受长官的命令向前冲杀那样,我连问一声为什么都未被允许,便握起了刀。

阿际伸过手,从网隙里握住了我那只与大哥一样的手。她的眼眶溢出了一行泪,我的眼光也模糊了。从阿际那朦胧的身子里,我熟悉的香味又蒸腾而起。一切的一切都变了,只有那香味使我想起的桐花没有变。

那桩事从头到尾对我来说都是个谜。然而,最最使我费解的,却是……我为什么会去干那一票?我让自己的手染成腥红,却不知那血的意义。

我觉得比起那泪水,香味更能使我领略到阿际的回答。

中日事变发生那一年的十一月末,我干掉了一个人。没多久,我就被拉去打仗,虽然在大陆也杀了两个人,可是在那初雪纷飞的夜里把我的手染红的血色,到如今还那么鲜明地留存在我的心上。

(钟肇政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