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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弗莱克走过短过道,猛地拉开了门。我跟着他出去了。在走向电梯的路上,我们俩没有说话。电梯下去时也没人开口。我跟他一起走到他那间小办公室,跟着他进了门,然后把门关上。他似乎很惊讶。

“感谢这件谋杀案,亲爱的,”贝福斯告诉他,“以后还有的话,别忘了叫我们。虽然服务不够好,但动作够麻利。”

他在写字桌前坐下,伸手去拿电话。“我得向副经理汇报一下,”他说。“你有事吗?”

弗莱克站起身。

我把一支烟在手指间卷了卷,划了根火柴点燃它,缓缓地向桌对面吐了口烟。“一百五十美元,”我说。

弗伦奇冷静地说:“好吧,我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从此不用再为这小子没日没夜地奔波了,见他的鬼去吧。”他把假发盖在死者的一只眼睛上,然后从床上站起来。“这儿没你们的事了,”他对弗莱克和我说。

弗莱克那迷你、专注的眼睛瞬间变得滴溜滚圆,一脸空洞的表情。“别在这儿开涮,”他说。

躺在床上摘下假发的男人,看上去衰老、僵硬又缩成一团。黄色的死亡面具渐渐在他的脸上浮现出坚硬的线条。

“已经有楼上那两个喜剧演员的表演在前,我的笑话又算什么。不过我可不是在开玩笑。”我的手指“咚咚”地敲打桌子边缘,耐心等待着。

“为什么这么肯定,”贝福斯咯咯直笑。他俯下身子,轻轻地拍了拍死者的秃头。“你最近怎么样,麦尔威?我都快忘了有多久没见你了。可你认识我,伙计。一天是笨蛋,一辈子都是。”

弗莱克小胡子上的嘴唇上沁出了细小的汗珠。“我还有事要做,”他说,这回他的声音更为嘶哑。“继续敲下去吧。”

“也许你从没见过他这副模样,他是麦尔威·马斯顿。以前是给艾斯·德沃尔跑腿的。”

“小个子挺厉害的,”我说,“我搜查汉布尔顿医生身上时,他的钱包里有一百六十四块现金。他答应给我一百作为定金,记得吗?而现在,还是那个钱包,里面只有十四块钱了。我的确是没有锁上他的房门。给房门上锁的另有其人。弗莱克,是你锁的门。”

“我只看见一个没头发的家伙,”贝福斯回答说。

弗莱克抓住椅子的扶手,狠狠地挤压。他的声音仿佛来自井底:“你没有一丁点证据。”

弗伦奇和贝福斯都猛地转过身来。弗伦奇走上前,小心翼翼地移开了死者的头发,然后吹了声口哨。“我刚才还在纳闷那个该死的实习生在傻笑什么呢,”他说,“那个混蛋提都没提。知道我看到了什么吗,弗雷德?”

“要我试试吗?”

我说:“还不是全部。这是一顶漂亮的假发,不过终究只是顶假发。”

他从腰带上拔出枪,放在面前的桌子上。他低头注视着枪,后者并没有向他传达任何信息。他再次抬头望着我,声音断断续续地说:“五十—五十—是吗?”

贝福斯点点头。

我们之间沉默了片刻。他掏出自己那只破旧的钱包,摸索了一会儿。他取出了一把钞票,将纸币摊在桌上,分成两叠,将一叠推向我这边。

“不错,”弗伦奇说。“干掉他的人可能进进出出都没有人盘问过。他唯一要知道的就是他的房间号。以上就是我们了解的所有情况了。是吗,弗雷德?”

他弓着背坐在椅子上,盯着桌子的一角。过了很久,他叹了口气。他将两叠钞票归拢,推向了我这一边。

贝福斯说:“也许这就是他来这儿住的原因之一,另外就是这里有家的感觉。”

“这钱对他没用了,”弗莱克说。“拿走钱跑路吧。我会记得你,伙计。你们这些家伙让我恶心到家了。我怎么知道你没有拿走他的五百块呢?”

弗莱克沮丧地摇了摇头。“你甚至都不必经过前台就能到达电梯。”

“我会全部拿走的。杀手也会。为什么要留下十四美元呢?”

“倘若是有其他可能性的话就说不通了。杀手不会急着让别人找到它,他们怎么会叫别人到他的房间来?”他转身朝向弗莱克。“能查出他的访客身份吗?”

“那么我为什么要留下十四美元呢?”弗莱克问,声音疲惫,手指沿着桌子边缘缓缓地移动。我拿起钱,数了数,又扔回给他。

“如果的确是汉布尔顿医生打电话的话,”我说。“你得自己来证明。”

“因为干你这行的一眼就看穿他了。你知道他至少带了房租,还有几块零钱。警察也会这样想。拿去,我不要这钱。我要点别的。”

弗伦奇微微一笑。“那么他拥有的东西可能是可以平摊或是卷起来——放在电话盒、帽子缎带、《圣经》或一罐爽身粉里。我们不清楚东西是否已经被发现。但我们的确知道当时时间很紧迫。不会超过半个小时。”

他目瞪口呆地望着我。

“你可以去掉这个‘半’字,”我说。

“把钱收好,”我说。

弗伦奇做了个手势打断他,“这个城区的每一家旅馆我都了解,弗莱克。我就是吃这口饭的。只要五十块钱,我就能随时在这家旅馆的任何一间房里办一场脱衣舞会,配上法国装饰。你当我傻吗?你赚你的钱,我过我的日子。别耍我。好吧。这位客人有件害怕保管的东西。这意味着他知道有人在追杀他,正在逼近。所以他想出一百块钱让马洛替他保管。可他身上没有这么多钱。于是,他肯定是在筹划让马洛跟他赌一局。看来那东西不是偷来的珠宝,估计是个半合法的东西。对吗,马洛?”

他伸手去取钱,塞进钱包里。“你想要什么?”他的眼睛虽小,却若有所思。他的舌头把下唇顶得突出来了。“我觉得你似乎也没什么资格谈条件。”

“等等!”弗莱克大叫道。

“你可能有点弄错了。如果我会返回楼上向克里斯蒂·弗伦奇和贝福斯告密的话,说我先前在那里搜过死者的身,的确我是会被训斥一顿,不过他会知道我不是心里有鬼,有所隐瞒。他会明白在幕后的暗处,我有一个试图要保护的委托人。我会面对他们的强硬姿态和虚张声势,可你要领教的就不止如此了。”说完这些,我静静地观察着他额头上沁出的汗珠,正闪着微光。他狠狠地咽下了口水,眼神呆滞。

“这家旅馆破破烂烂,也不适合行骗,”弗伦奇继续说道,“这里已经臭名远扬了。”

“我们别绕圈子了,打开天窗说亮话吧,”他说。突然,他残忍地一笑。“你是晚到一会儿来掩护她的,是吗?”那肆意的轻蔑表情又再次回到了他的脸上,虽然相当缓慢,却非常愉悦。

“你没见过他平时什么样,”贝福斯插嘴道。

我掐灭了香烟,又抽出了第二支,缓慢地完成所有这徒劳的、挽回面子的点烟动作,扔掉火柴,将烟吹向了另一侧,然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仿佛这个又小又破的办公室是一座高耸的山峰,俯瞰着波涛起伏的大洋——这是我这行那老掉牙的表演。

“其次,”克里斯蒂·弗伦奇宣称,“他没有驾照或任何身份证明。他的外衣都不是在艾尔森特罗买的。他有点像个骗子,不过看他的打扮不像是会开空头支票。”

“好吧,”我说。“我承认,那是个女人。我也承认,他死的时候,她肯定在楼上,如果你听了满意的话。我猜,她只是过于惊慌才逃走的。”

弗伦奇把烟灰弹到手掌上,一口气吹掉了。弗莱克又坐回到了他窗边的椅子上。

“哦,那当然,”弗莱克阴险地说。那肆意的轻蔑表情始终都挂在脸上。“或者也有可能她已经有一个月没用冰锥杀人了。感觉有点生疏了。”

弗莱克走上前来,瞪着这些钥匙。“有两把大小一样,”他说,“光看形状我还说不准。如果我想要一把万能钥匙,我得从办公室里拿。我身上只有普通的钥匙。如果客人不在,我就用它开门。”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一条长链子上的钥匙,仔细比较。他摇摇头,说:“不加工的话用不上,得锉掉不少。”

“可她怎么会有他的钥匙?”我自言自语道。“又为什么要把钥匙放在桌上?为什么不干脆一走了之,什么都不动呢?假如她真的觉得必须要锁门呢?为什么不把钥匙放在一个沙瓶里,然后找地方埋了呢?或者带走钥匙,找地方扔了。为什么要这么处理钥匙,让人将她和这个房间联系在一起?”我低下了眼睛,恶狠狠地瞪了弗莱克一眼。“当然,除非有人看见她离开了房间——手上拿着那把钥匙——并跟着她出了旅馆。”

“好了,杂耍的时间到此为止了。弗雷德,我们有以下这些发现。首先,这位客人不太聪明。他以G·W·汉布尔顿医生的名字登记,名片上印着艾尔森特罗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只要花两分钟就能证实是否有这样一个地址或电话号码。聪明人不会这么门户大开。其次,这个家伙肯定不是很富。他一共有叠得整整齐齐的十四美元,还有大约两块钱的零钱。钥匙圈上没有汽车钥匙、保险箱钥匙或房门钥匙。他只有一把行李箱的钥匙,还有七把耶尔万能钥匙,而且是最近才打造的。我估计,他是在打旅馆的主意。你觉得这些钥匙会在你们这破地方用得上吗,弗莱克?”

“那人为什么要这么做?”弗莱克问。

他将死者的空钱包在大腿上拍了一下,然后坐在床上。他随意地靠在尸体的腿上,点燃一支烟,随手一指。

“因为目击她的人可以立即进入房间。他有一把钥匙。”

弗伦奇缓缓地打量我。“就当是我们关起门来的悄悄话吧,”他说,“我们甚至都没法证明抓到的人是不是莫耶。不过别对外泄露消息。知道这消息的应该只有他本人、他的律师、地方检察官、警方、市政府以及其他两三百人吧。”

弗莱克抬头朝我眨巴眨巴眼睛,又迅速垂了下去。

“我只是有个想法。不过还不够成熟,”我说。

“他一定会跟着她,”我说,“他肯定看见她将钥匙扔在桌上,溜达出了旅馆。他肯定跟了她有一段路。”

弗伦奇眼神犀利地望着我。“怎么?”

弗莱克讥讽道:“你还有什么王牌?”

“你们有没有捉到莫耶的什么把柄?”我问。

我俯下身子,将电话拉向我这边,说:“我最好还是叫克里斯蒂过来处理,我越想越害怕。也许她的确杀了人。我可不能包庇杀人犯。”

“你们这些家伙从不读报纸吗?莫耶现在可是绅士呢。他结识的都是上流社会的人。他都取了另外一个名字。至于桑尼·莫·斯坦遇害时,莫耶正因为赌博抽老千被我们拘捕,不过我们没有确凿的证据,反而给了他一个完美的不在场证明。不管怎样,正如我所说,他现在是一位绅士,绅士可不会拿着冰锥到处扎人。他们会雇人动手。”

我拿起听筒。弗莱克那只潮乎乎的爪子猛地按在我的手上。电话在桌子上弹了一下。“别打,”他的声音几乎是在抽泣。“我跟踪她到了停在街上的一辆车前。记下了车牌。老天爷啊,伙计,让我喘口气吧。”他的手指在口袋里一阵摸索。“知道我干这份工作赚多少钱吗?除去香烟雪茄钱,就不剩仨瓜俩枣的。稍等一下。我记得——”他低下头,在几个旧信封里来回找了几次,终于选了一个扔给我。“车牌号,”他疲倦地说,“希望你会满意,我甚至都记不得这是什么东西了。”

“为什么不是?”弗莱克恶狠狠地问。

我低头看着信封。上面用潦草的笔迹记录了一个车牌号。字体难看,字迹模糊不清,一看就是马路上有人手上拿着纸笔匆忙间写下的。6N333,加州1947。

“他是组织里仅次于莫的二号人物,”弗伦奇说。“那很可能是他主使的。倒不一定是他亲自动的手。”

“满意了吗?”弗莱克的声音响起。或者说声音是从他的嘴里发出的。我撕下车牌号,将信封扔还给他。

“威皮·莫耶是谁?”弗莱克问。

“4P327,”我看着他的眼睛说,那里头没有闪光。没有嘲讽或隐瞒的迹象。“可我怎么知道这不是别人的汽车车牌?”

“我打赌,所以他们把他脸上的血冲掉后,看见他脸上失望的表情。”贝福斯评论道。

“你只能相信我了。”

“不过说也奇怪,”弗伦奇说,仿佛说梦话一般。“去年二月,威皮·莫耶找人在富兰克林大道上干掉斯坦时,杀手用的是手枪。莫肯定够受。”

“描述一下那辆车,”我说。

“也许是因为我们这里空地比较多,”贝福斯说。

“凯迪拉克敞篷,不是很新,车篷翻起,大概是1942年的车型。有点灰蓝色。”

“这种技巧最早出现在布鲁克林,”他解释道,“桑尼·莫·斯坦的手下特别精通这种手法,可他们做得过火了,就没有一块他们不曾染指的干净空地。于是他们到了这儿,干了这些。真搞不懂他们为什么这么做。”

“那个女人什么样?”

弗伦奇卷了支烟,在椅背上擦着一根粗头火柴点着了烟。他叹了口气。

“你那些钞票想买不少情报,是吗,大侦探?”

“别跟他瞎耗了,”贝福斯对弗伦奇说。“留着到‘星期五早晨俱乐部’[2]演讲用吧。她们那些鼻子发光的老女人会特别欣赏高明的谋杀分析。”

“是汉布尔顿医生的钞票。”

弗伦奇咧嘴一笑。

他一龇牙,“好吧,是个金发美女。白色外套上有些彩色的针脚。蓝色的宽檐草帽。深色太阳镜。身高大约五英尺二英寸。身材就像康诺弗[3]公司旗下的模特。”

“我不知道,”我说。“我可没读过你的粉丝来信。”

“要是没戴太阳镜,再见面时你能认出她吗?”我谨慎地问。

弗伦奇和贝福斯齐刷刷地望向我,都挂着一脸的无奈和厌烦。“如果,”弗伦奇说,“你既然不认识这个家伙——据你所说——就有一丝可能你无法识别他的声音。还是我过于抠细节了?”

他佯装思考。随即摇了摇头,说不能。

我说:“我不明白他怎么会被下药的,如果他就是那个给我打电话的人。”

“那个车牌是什么来着,弗莱基[4]?”我冷不防地冒出一句。

克里斯蒂·弗伦奇说:“另外,女人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刺。她甚至都不知道该刺几下。很多雏儿都不知道。这次无论是谁干的,他都是个高手。他一下就刺中了脊髓。还有一样——你得不知不觉地下手。那就意味着现场不止一个人,除非他被下了药,或者杀手是他的朋友。”

“哪个车牌?”他说。

贝福斯摘下他的帽子,鞠了一躬道:“你不能剥夺我们的小小乐趣,弗莱克先生。”

我探过身躯,将香烟灰落在他的枪上。我继续盯着他的眼睛。可我知道,他输了。他似乎也知道这点。他伸手去拿他的枪,吹掉烟灰,将它放回抽屉里。

“没必要这么损吧。”弗莱克说。

“去呀,滚出去,”他咬着牙说。“告诉警察我搜过了尸体。那又怎么样?最多就是丢了饭碗。也许还会蹲班房。那又怎么样?出来了又是一条好汉。小弗莱基不用再担心咖啡和油煎饼了。别以为戴个太阳镜就能骗过小弗莱基。我看过很多电影,才不会认不出那只性感小猫呢。要是问我那个宝贝儿这一阵是否还会露面我只能说,她是个生人——谁知道呢——”他趾高气扬地斜视着我——“这段日子她需要个保镖,在她身边照顾周到,保护她避免遇到麻烦。有人熟门熟路,而且价格合理……怎么了?”

贝福斯说:“让我们来思考吧,甜心。这需要训练有素。”

我的脑袋歪向一侧,身子向前倾,正在倾听。“我想我听见了教堂的钟声,”我说。

“我没想到这点,”弗莱克说。

“这儿附近没有教堂,”他不屑地说。“是你的聪明脑瓜裂了缝吧。”

克里斯蒂·弗伦奇扫了他一眼,眼神里带着一种好奇。贝福斯说:“你都跟哪种娘儿们混啊,宝贝?现在的丝袜可贵了,娘儿们宁愿在丝袜里塞一把锯子。”

“只有一声,”我说。“非常缓慢,我想是丧钟。”

弗莱克突然开口说:“我看冰锥杀人多半是娘儿们的把戏。冰锥随处都能买到,十分钱一把。要是图省事,你可以把它藏在吊袜带里,就这么吊着。”

弗莱克听着我的话,“我什么都没听见。”他犀利地说。

他掏了掏死者的口袋,把里面的东西都一一放在床上——放在那具安静、苍白的尸体旁边。弗莱克坐在靠窗的一把椅子上,愁眉苦脸地望着窗外。副经理来了,忧心忡忡的模样,一言不发就走开了。我倚靠在浴室的墙上,拨弄着手指。

“哦,你不会听见的,”我说。“全世界只有你一个听不见。”

“显然是可能藏在这里的某件东西,”弗伦奇说。“我不指望指纹了。这种冰锥刺杀是专业活儿。我们过一会儿会找来专家。现在就迅速浏览一遍。”

他坐在那儿,用那双邪恶的、半睁半合的小眼睛瞪着我,他那脏兮兮的胡子闪闪发光。他的一只手在桌子上毫无意义地扭动着。

“灰色棉质的殡仪员手套,”他一脸厌恶地说。“批发价大约四分钱一副。上面有很多指纹。他们肯定是在电话盒里找东西,是吗?”

我留下他一个人在那里苦想,他的那些想法可能和他本人一样渺小、丑陋、令人恐惧。

“僵硬程度对于那些菜鸟来说,就好比一盘加热过的卷心菜,”向着关上的门,克里斯蒂·弗伦奇刻薄地说。他的搭档是一个名叫弗雷德·贝福斯的警察,此刻正单膝跪在电话盒旁。他已经用毛刷掸去上面的散粉,寻找指纹,此时正透过一枚小小的放大镜查看一块污迹。他摇了摇头,然后从连接电话盒的螺丝上捡起了什么东西。

[1]刻写誊印蜡纸用的笔。

“不,我想不是,”实习生回答说。他最后迅速地瞟了一眼死者,转身走出了房间。“我会打电话给验尸官,”他扭头说道,随后关上了门。

[2]洛杉矶的一幢历史建筑,建于1923年,也是同名的女性俱乐部地址所在。

克里斯蒂·弗伦奇警探大吼道,“你以为我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事吗?”

[3]美国早期的模特经纪公司之一。

“依我之见,是枕骨突起处正下方的脊髓被刺穿,”他谨慎地说,“一个非常脆弱的部位,只要找得准的话。我想你是知道的。”

[4]弗兰克的昵称。

那个一头红发的实习生填写了到院前死亡证明,将他的铁笔[1]夹在白夹克的口袋里。他啪地合上本子,脸上隐隐露出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