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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要改变计划光靠你可不行。你应该看看我们的评税额。当我们要求执法时,那些在巡逻车里的猴崽子——市政厅里还有更多——只会袖手旁观。”

“你以为你说了算吗?”我问道。

我松开车门,并把车门推开。他向后退去,让我下车。我走向巡逻车。车上的两个警察正懒洋洋地往后靠坐着。他们的扩音器声音已经调得很低,只能隐约听见低沉的声音。其中一个家伙正在有节奏地嚼着口香糖。

“今晚此路不通,”他说。“你现在知道原因了。”

“撤去路障让市民通过这条路怎么样?”我问他。

“快回家织袜子去,亲爱的,”高个子说。他又朝向我。

“没有上头的命令,伙计。我们来这儿是为了维护治安。要是有人想闹事,我们会插手。”

“这不关你的事。”德洛丽丝厉声说道。

“他们说,从那边上去有家赌场。”

“警察也不知道,”高个子说。“他们甚至都不想查。你的朋友叫什么,亲爱的?”

“他们说,”那个警察说。

“我不知道什么赌场,”德洛丽丝尖刻地说。

“你不相信他们?”

他用手电照在她脸上看了一会儿。“你看上去很时髦,”他说。“不过我不喜欢你的朋友。我们不喜欢在这种住宅区里开赌场的家伙。”

“我根本没这种尝试的念头,伙计,”他说着,向我身后吐了口痰。

“住在那儿的人是我的朋友,”她没好气地回答。

“假设我有急事要上去呢?”

“你们上那儿打算干什么?”高个子问。

他面无表情地望着我,一边打了个哈欠。

“是山上的一栋白房子,山上很高的地方。”她说。

“多谢了,伙计,”我说。

我转向德洛丽丝问:“什么地方?”

我返回水星车,掏出皮夹,递给那个大高个一张名片。他用手电筒一照,说:“怎样?”

“什么地方?”高个子冷冷地问。

他啪地灭了手电筒,一声不吭。他的脸色在黑暗中渐渐显出苍白的轮廓。

“行个方便吧,”我说。“我没什么图谋不轨的计划,只是想去个地方。”

“我在处理公事。对我而言是重要的公事。让我进去,也许你们明天就用不着路障了。”

一个手拿猎枪的男人从暗处走来,站在高个子旁边。他用左臂的臂弯夹着猎枪,枪口向下。可他看起来并不像是拿着枪唬人的样子。

“你就吹吧,朋友。”

“法律就在那儿,要是你想跟他们谈谈的话。”他的音调里透出一种轻蔑。“我们只是老百姓,就住在这儿。这是一个住宅区。我们想要沿着这条路继续开。”

“你看我是那种会有钱去光顾一家私人赌场的人吗?”

我回答说:“有什么说法吗——或者说你是执法者?”

“她也许是,”他瞟了德洛丽丝一眼。“她也许是带你来当保镖的。”

我踩下刹车,伸手去取德洛丽丝从手套箱里拿出来的手电筒。我啪地打开手电,照向这个高个子。他穿着貌似昂贵的休闲裤,运动衫的口袋上有几个大写字母,一条波点围巾围在脖子上。他戴着一副玳瑁框眼镜,一头油光光的波浪黑发,看起来就跟他妈的好莱坞一模一样。

他转身对着那个带枪的男人。“你看呢?”

“今晚此路不通,”他说。“要去什么地方吗?”

“就冒一次险吧。只有他们两个人,而且都没醉。”

一个拿着手电筒的高个子男人绕到汽车一侧,将光线对着我,接着放下了手电筒。

高个子再次打开了手电筒,向一边来回横扫了几下。一辆汽车启动了引擎。路障中的一辆车倒车退到了路肩上。我钻进了车里,启动水星引擎,从中间的缝隙穿过去,从后视镜中看到,那辆车又再次回到了原位,关闭了远光灯。

“阿米哥,我一点也不知道。”她的声音里有种掩盖退缩的感觉。也许她有点害怕,可我不知道她在怕什么。

“这是唯一一条进出的路吗?”

“出什么事了?”

“他们觉得是,阿米哥。其实还有一条私家小路,只是要穿过别人的庄园,得绕过山谷。”

我转了弯,道路变得越来越狭窄陡峭。墙后有几幢房子,还有茂密的灌木丛,什么都瞧不见。接着我们来到了一条岔路,一辆亮着红色车灯的警车停在那里,岔路的右侧有两辆以直角停着的汽车。一个手电筒在上下晃动。我减慢车速,与警车并排停下。两个警察正在车里抽烟。他们没有动。

“我们差点通不过,”我告诉她。“不过还不算最糟糕。”

“下个路口右转,”德洛丽丝说。

“我知道你会有办法的,阿米哥。”

过了一会儿,我们经过了大学。此刻,城市里的灯光都亮起,一望无际的灯光顺着斜坡向南延伸,遥远得似乎没有边际。头顶上一架飞机正低空飞行,发出嗡嗡的低鸣,它的两个信号灯忽明忽灭。到了洛斯特峡谷路,我向右沿着通向贝尔艾尔的大门行驶。道路开始崎岖向上。那里车很多;车灯沿着蜿蜒的白色水泥墙,发出刺眼的光线。一阵微风拂过小路。那是野生鼠尾草的味道,间杂着刺鼻的桉树香气,还有静谧的尘土的气息。窗户在山坡上隐隐泛光。我们经过了一幢巨大的两层楼白色房屋,价值不下七万美元,房前亮着灯的广告牌上写着:“凯安梗”。

“有股臭味,”我不怀好意地说。“不是野紫丁香。”

她气呼呼地挪开了身子。“我觉得你这人真难相处,”她说。“在洛斯特峡谷路右转。”

“真是个多疑的男人。你都不想吻我吗?”

“他们有可能会把我赶出城,可我才不在乎。别这么挤我。我需要这只手来换挡。”

“你本应该在路障那儿用用这一套。那个高个子家伙看起来很寂寞。你可以把他引到灌木丛那里去。”

“他们会怎么对付你?”

她用手背抽了我一个嘴巴。“你这个狗娘养的,”她随口说道。“不介意的话,下个路口左转。”

“嗯,只是找到了几具尸体,”我说。“就看是从什么角度看了。警察不喜欢由我们这些外行来处理工作。他们有他们自己的一套。”

我们向上爬了个坡,道路忽然驶到了尽头,前面是一个围了一圈石灰石的黑色宽圆环。正前方是铁丝网,里面有一扇大门,门上的标牌写着:私家道路,不得擅入。大门开着,门柱上的一条铁链一端挂着一把挂锁。我开车绕过一片夹竹桃,来到一个停车场,前面是一幢狭长低矮的白色房屋,屋顶贴砖,角落里有一个四车位的车库,上面是个有围墙的阳台。车库的两扇宽门都紧闭着。房子里没有亮光。一轮明月高悬,映照的泥灰墙上隐隐显出蓝光。几扇低窗都放下了百叶窗。四个满满当当的垃圾箱在台阶底下排成一排。有个大垃圾桶倒立着,里头空无一物。还有两只钢桶,里面塞了些报纸。

“你做错事了吗?”她一边问,一边探过身子向我凑近。

房子里悄无声息,没有生命迹象。我停下水星汽车,关闭车灯,熄了引擎,静静地坐着。德洛丽丝挪到了汽车一角。座椅似乎在颤抖。我伸过手去,碰了碰她。她浑身发抖。

“我遇到了些麻烦。我坐在你身边驾驶着这辆车的唯一原因就是,我遇到了很多麻烦,而再添一点小麻烦就像添些糖霜一样。”

“怎么了?”

“你今晚太刻薄了,阿米哥。”

“出——出去,求你了,”她的牙齿似乎在打颤。

“真正的城市有些与众不同的东西,淤泥底下总有某种独特的骨架。洛杉矶拥有好莱坞——同时也憎恨它。它应该觉着自己真他妈的走运。如果没有好莱坞,洛杉矶就是个邮购城市。目录里的一切商品都可以在别处找到更好的。”

“你还好吗?”

“所有的大城市都是这样,阿米哥。”

她打开了她那侧的车门,跳出车外。我从我这侧下车,门也来不及关,钥匙还在锁眼中。她绕到了车尾处,当她靠近我还未碰到我时,我就几乎能感到她在颤抖。接着她突然向我扑来,紧紧贴着我的身体,她的手臂勾住了我的脖子。

“现在我们有了餐厅老板斯蒂尔格雷夫这样的人物,也有像刚才把我挤出去的胖子那样的家伙。我们有大把的钞票,有神枪手,有抽佣金的人,有花钱如流水的阔少,还有来自纽约、芝加哥、底特律——还有克利夫兰——的流氓。这里有他们经营的豪华餐厅和夜店,他们开的酒店和公寓楼,以及一帮住在里面的骗子流氓和女劫匪。奢侈品交易,男同性恋装潢设计师,女同性恋服装设计师,一个冷酷大城市的一帮乌合之众,毫无个性可言,就像一个一次性纸杯。在景色如画的郊区,亲爱的老爹正在一扇落地窗前阅读着体育版新闻,脚上没穿鞋,自认为是上层社会的人,因为他拥有一个三车位的车库。妈妈则在她的公主衣柜前,试图给一只手提箱上漆。孩子夹着电话打给一串高中女孩,操着一口不纯正的英语,说要在化妆包中带上避孕套。”

“我真傻,”她温柔地说。“他会为此杀了我——就像杀了斯坦那样。吻我。”

我们驶过了拉谢内加,来到了日落大道的弯道处。“舞者”餐厅里灯火通明。露台上挤满了人。停车场就像一团密密麻麻的蚂蚁趴在一块熟透了的水果上。

我吻了她。她的双唇又干又烫。“他在里面吗?”

“我以前很喜欢这个城镇,”我说,只是为了说些什么,省得自己胡思乱想。“很久以前。威尔希尔大道两旁绿树成荫。比弗利山是一座乡村小镇。韦斯特伍德都是光秃秃的山,土地出让金只要一千一百美元,还没人愿意接手。那时好莱坞就是城市边际的一片木屋。洛杉矶只是一个又干又晒的大城市,里面到处是丑陋的、毫无风格的建筑,可是这里的人却心地善良、与世无争。气候棒极了,现在的人只有眼馋的份。人们过去常睡在外面的门廊上。一小撮自以为知识分子的人过去称这里为美国的雅典。当时还谈不上这么好,可也绝不是现在这样一个闪耀着霓虹灯的贫民窟。”

“是的。”

说完他便猛地一超车,害得我只能刹住车。

“还有谁在?”

“哇,滚回去弄张吊床睡觉吧。”

“没有人了——除了梅维斯。他也会杀了她的。”

我在费尔福克斯停下车,绿灯亮起让一辆车左转。后面的车猛按一阵喇叭。我再次启动汽车后,刚才在后面的那辆车超了上来,与我们平行,一个穿着运动衫的胖子大吼道:

“听着——”

“别在这辆车上。”

“再吻我一次。我的日子不多了,阿米哥。出卖这样一个男人,离死也不远了。”

“你不想我靠在你肩上吗?”

我把她推开,动作很温柔。

“待在你的座位上,”我说。“我得驾驶这辆老爷车。”

她倒退了几步,迅速举起了右手。此刻,她的手上多了一把手枪。

她开始从座位上向我靠近。

我盯着那把枪。高悬的明月下,手枪闪耀着一种暗亚的光芒。她平举着手枪,手不再颤抖了。

“我不知道。她只说是有麻烦,她非常害怕,她需要你。”

“要是我扣下扳机,我会获得他的信赖,”她说。

“韦尔德小姐陷入哪种麻烦了?”

“他们在下面会听见枪声的。”

我向西驶上了日落大道,将自己陷入三条赛车道,司机们无所事事、漫无目的地向前行驶着。

她摇摇头,说:“不会,中间还隔着一座小山。我认为他们听不见,阿米哥。”

“也许没带更好吧。”她把香烟夹在金色的小镊子上,用一个金色打火机点燃了烟。印照着她脸庞的火光似乎被她那深邃黝黑的眼睛所吞没。

我以为她扣动扳机时,手枪会震一下。如果我恰好在那个时刻倒地的话——

“没有。我要带枪干吗?”说话时,我的左臂紧紧压着安全带里侧的卢格枪。

我没有把握。我没有吭声。舌头在嘴巴里肿胀。

“你带枪了吗?”她问。

她继续以一种柔和、慵懒的声音说道:“斯坦的死无所谓。我本来会亲手杀了他,痛痛快快地。那个烂货。死亡没什么了不起,杀人也没什么了不起。不过,引诱别人去死——”她顿了顿,好像是哽咽了。“阿米哥,出于某种奇怪的原因,我很喜欢你。我不应该胡言乱语。梅维斯把他从我身边抢走,可我不想让他杀了她。这个世界上到处都是有钱的阔佬。”

我挂上挡,绕过街角,向南驶向日落大道。德洛丽丝抽出一支细长的棕色香烟。

“他似乎像是个善良的小家伙,”我说,同时仍然注视着那只举枪的手。此刻,它没有一丝震颤。

“我们向西走,”她说,“穿过比弗利山后再开一段路。”

她不屑地大笑道:“他当然是,这就是为何他这么厉害。你以为你够狠了,阿米哥。与斯蒂尔格雷夫一比,你就是只软柿子。”她放低了手枪,此时我该一跃而起。我还是没有把握。

我绕到汽车另一侧,钻进驾驶座里,发动了引擎。

“他曾杀过十几个人,”她说。“每次都脸带微笑。我认识他很久了,在克利夫兰就认识他了。”

“只要半个小时,”我说,“我们先把性爱放一边。那玩意儿虽然很棒,就像巧克力圣代。不过,总有一刻,你宁愿抹脖子也不愿要那玩意儿。我想,也许我最好抹脖子。”

“用冰锥吗?”我问。

“不会浪费你的时间的。我不是那种合成的美女,皮肤粗糙得可以在上面划火柴。那些以前在洗衣房工作的女人,一双瘦骨嶙峋的大手,尖锐的膝盖,还有那毫无魅力的乳房。”

“要是我把枪给你,你会替我杀了他吗?”

“这又是一个开放性问题。大概不会。”

“要是我答应,你会相信吗?”

“你今晚会向我求爱吗?”她柔声问道。

“会。”山下某个地方传来了汽车声,但似乎还远隔千里,毫无意义,就像巴西丛林中猴子的怪叫声一样,与我没有关系。

“能耍的时候就耍,”我说,“我就是个顶着一个脑袋瓜的普通人——时常绞尽脑汁。通常就像现在这样。”

“如果不得不这么做的话,我会杀了他,”我说着舔了舔嘴唇。

“还是那么爱耍嘴皮子,”她说。“真是个奇怪的男人。”

我向后靠了靠,膝盖微曲,再次准备一跃而起。

“也许吧,”我说。“也许我还是不该上车。年纪大了,又患有关节炎,凡事得多加小心。”

“晚安,阿米哥。我穿黑色衣服,因为我美丽而邪恶——而且我输了。”

“我不知道那条街的名字。不过我能找到她的房子。这就是我来的原因。请上车,我们要快一点了。”

她把枪递给我。我接了过来,拿着枪站在原地。又沉默了片刻,我们俩谁都没动。她微笑着,一甩脑袋,跳进了车里。她发动引擎,砰地关上了车门。她任由引擎轰鸣,坐在车里望着我。此刻她脸上露出了一抹微笑。

“她是从哪里打的电话?”

“刚才我的演技不错吧?”她柔声说。

“似乎因为某人正好离开了办公室一会儿。”

汽车猛地倒退,轮胎在沥青路面上滑过,发出刺耳的声音。车灯闪起。汽车绕了个弯,经过夹竹桃丛后消失了。车灯向左转弯,车开上了一条私家小路。车灯消失于树林中,车声在树蛙拖长了的“呱呱”声中渐渐淡去。然后什么声音都没有了,有一阵子万籁俱寂。周围没有任何光线,除了那轮古老而疲倦的月亮。

“为什么?”

我退出枪里的弹匣。里面有七发子弹。后膛里还有一发。少了两发。我闻了闻枪口。有人开过枪,因为它被清理过了。也许,开了两枪。

“她不能。她没有你的号码,而且她没时间。”

我又推回弹匣,将枪平放在手掌上。这是一把白色骨质枪柄、点三二口径的枪。

我靠在车门上。“她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

奥林·奎斯特中了两枪。我在房间地板上捡到的两枚弹壳正是点三二口径的。

杂货店的灯光照亮了她的脸庞。她又换了一身衣服,不过仍旧是一身黑,除了那件火红色的衬衫。休闲裤,配着一件宽松的外套,像男式的休闲夹克。

昨天下午,在凡努斯旅馆332号房间里,一个脸上遮着条毛巾的金发美女正是用一把白色骨柄的点三二口径手枪指着我的。

“你来开车吧,阿米哥。我真的不喜欢开车。”

对于这些巧合你可能会想得太多,你也可能想得不够。

来的是一辆黑色敞篷的水星汽车,轻巧的顶篷收上去了。当我向车门探过身时,德洛丽丝·冈萨雷斯从皮座椅上哧溜一下滑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