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遣词造句真有一套。”
“尘归尘,土归土。”
“谢谢。任务完成了,嗯?你找到了那些信和照片,把它们扔了、烧了或粉碎了之类的,要看查理曼大帝这里是怎么处理垃圾了,然后你就离开?”
“烧掉了。”
“没错。”
“现在呢?”
“那我进来的时候你怎么还在这里?”
“放在他的五斗柜里,我差不多一来就找到了。”
“我正准备走,”她说,“我走到门边,你按门铃的时候,我的手都已经放在门把上了。”
“哦?”
“说不定会是翁德东克。”
“我已经找到了。”
“我以为是。不是在我听到门铃声的时候,因为他何必按自己家的门铃呢?除非他知道我在他公寓里。”
我直起身子。“嗯,我们还有几分钟时间,”我说,“而且我对于搜寻兼销毁的活儿相当拿手。如果那些信和照片在这间公寓里,我敢说我一定可以找到。”
“你是怎么进来的?”
“他是可以,而且也真的拍了。”
“他的门锁从来不上栓。我用一张信用卡打开的。”
“所以他可以拍到一些你在动词他的名词时候的精彩照片。”
“你会这一招?”
“有些是拍我,有些是拍我们两个。他有一部拍立得,接了一条快门线。”
“这不是每个人都会的吗?只要看看电视就可以看到有人这么做。很有教育性。”
“拍你?”
“一定是的。我试的时候,门锁得牢牢的,我得撬动那些锁栓才进得来。”
“他拍过一两次照片。”
“我从门里面把它扣上了。”
“照片?”
“为什么?”
“还有照片。”
“不知道。我猜是本能吧。既然锁了门,我真应该把门链也挂上才对。那样你就会知道屋里有人,也就不会进来了,对不对?”
“没什么。所以他留下了你的信。”
“大概吧,而你也就不会有机会让幻想成真了。”
“你说什么?”
“这倒是。”
“我想这超越了路易斯·奥金克洛斯[1] 。”
“但假设进来的不是我而是翁德东克,你会在地毯上动词他还是把他拽进卧室里?”
“哦,你是说性?我想是可以吧,但他并没有这么做。我们是双方同意分手的。不,他只是想留下那些信,保持这段恋情的记忆鲜活。他有次说过要把信留到他老了以后再看,等到他能做的事情只剩下阅读的时候。”
她叹了口气。“我不知道。我大概会告诉他我做了什么。我想他可能会一笑置之。我说了,我们分手分得很友善。但他是个大个子,脾气又急躁,所以我才缩在墙边,希望能有什么方法溜出去而不被发现。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可是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可以用来勒索别的东西。”
“那幅画怎么了?”
她睁大了眼睛。“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戈登很有钱,而我名下什么财产也没有。”
她对着我眨眨眼。“啊?”
“而且他用这些信来勒索你?”
“那里。壁炉上方。”
“‘信是写给我的,’他说,‘就是我的东西。’他不肯还给我。”
她看过去。“那里原本挂了一幅画,是不是?当然是的。可以看得见痕迹。”
“他拒绝了?”
“是一幅蒙德里安。”
“戈登是这么认为的。我们不再见面之后——我们好几个星期之前就分手了——我要他把信还给我。”
“当然了,我在想什么啊。他那幅蒙德里安。哦。你是来偷他那幅蒙德里安的!”
“我敢说你写的信一定很棒。”
“我只是想看看而已。所有的博物馆都差不多六点就关门了,而我又突然有股冲动想沉浸在伟大艺术的光辉之中。”
“该说是色情信吧。‘我希望把你的这个放在我的那个里。我要动词你的名词直到你动词’。那一类的东西。”
“我还以为你是随便挑上这间公寓的呢。原来你是为了那幅蒙德里安来的。”
“情书?”
“我没这么说。”
“恐怕是非常不慎重。我写了一些信给他。”
“你用不着说。你知道,他说过几句关于那幅画的事情。那是好一阵子之前了,不知道我还记不记得他说了什么。”
“我们继续说翁德东克吧?你说你行事有欠慎重。”
“慢慢来。”
“正好相反,亲爱的。你把幻想变成现实了。”
“是不是有哪个展览要展出蒙德里安的作品?要不是蒙德里安,就是风格派[2] 的抽象画,他们向戈登借了他那幅蒙德里安。”
“我希望我没毁了你的幻想。”
“所以他们今天下午来拿走了?”
“不是,这是我第一次这么做。你是我碰到的第一个小偷,也是第一次在地毯上做这种事。”她突然咧嘴一笑,“我总是幻想被陌生人热情而突然地占有。不是强暴,而是,哦,忘情。欲火焚身。”
“哦,它是那个时候离开墙的吗?要是你知道今天下午有人把它拿走了,为什么晚上还来偷它?”
“就在这块地毯上?”
“我不知道画是什么时候拿走的。我只知道它昨天还在这里。”
“天哪,不是,但戈登和我——这么说吧,我行事有欠慎重。”
“你怎么知道?算了,我看你不会想告诉我。我的记忆可能不太准确——当时我没怎么留心——但我想戈登是要把那幅画拿去重新裱框送去参展。那幅画和这里的画一样用的都是铝框,他想另外装一种既可以把画布围住、又不会遮住边缘的框。蒙德里安是那种把画面图案一直延续到画布边缘的画家,戈登要把它展示出来,因为那在技术上也是画作的一部分,但他又不想把完全没裱框的画布拿去参展。我不知道他打算怎么做,但是,嗯,如果画是因为这样而不在这里的话,我不会感到意外。几点了?”
“嫁的不是翁德东克。”
“一点十分。”
“我结婚了。”
“我得走了。不管他回不回来,我都得走了,你还打算偷点什么吗?别的画,或者其他你能找到的东西?”
“也许。”
“不了。为什么问这个?”
“嗯,你可是骗过我了。”她想了一下,“也许我应该告诉你我为什么在这里。”
“只是想知道。你要先走吗?”
“只是个小笑话。”
“不怎么想。”
“可是我才刚刚——有一秒我还以为你是说真的。”
“哦?”
“好主意。脱吧。”
“我天生富有骑士精神。不只是女士优先,要是我不能确定你已经安全离开的话,我会担心个没完没了。对了,你打算怎么出去?”
我们各自找出了自己的衣服,开始往身上套。她说:“我什么都没偷。如果你不相信,尽管搜我的身。”
“我连信用卡都不需要用到。哦,你是说我要怎么离开这幢楼?就跟我进来的方法一样。我会坐电梯下楼,带着甜美的微笑,让门卫帮我叫辆出租车。”
“快一点了。”
“你住在哪里?”
“他很快就会回来了,或至少是可能如此。有时候他会在外面过夜,但他会在两点左右回来。现在几点?”
“坐出租车可以到的地方。”
“如果你觉得有必要的话。”
“我也是,不过我想我们应该分开搭出租车。你不想告诉我你住哪里。”
“我最好穿上衣服。”她说。
“不太想。不,我不认为把我的住址告诉小偷是个好主意。你说不定会带着我的家传银器溜之大吉。”
她就那样看了我一会儿,脸上出现一连串不同的有趣表情。然后她叹了一口气,开始翻找着那堆衣服。
“自从银价跌了之后我就不这么做了。现在银器简直不值得偷了。要是我想再见到你呢?”
“和什么事都没有关系。”我承认,“我只是想看看你说实话的时候表情会不会不一样。你上一句诚实的话是‘天哪’。你听到我在开门就关了灯,企图融进墙壁里。你看到我的时候吓得要命,但如果你看到的是翁德东克的话,早就活活吓死了。你何不干脆告诉我你来这里要偷什么,找到了没有?也许我可以帮你找。”
“就多开几扇门吧。谁也不知道在门里会找到什么。”
“这和什么事情有关吗?”
“可不是吗?可能是小姐,也可能是老虎。”
“没错。”
“也可能两者皆是。”
“这是什么脑筋急转弯的问题吗?新泽西的首府。是特伦特,不是吗?”
“嗯哼。顺便提一下,你的爪子很利。”
“对。”
“你刚才好像并不介意嘛。”
“新泽西?新泽西的首府?”
“我不是在抗议,只是发表意见而已。我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
“我从来不会昏昏欲睡。新泽西的首府是哪里?”
“就把我当成蛇蝎美女好了。”
“你从来没遇到过这种事吗?”
“我倒没注意到有什么蛇蝎。我叫伯尼。”
“对。你有点困,就把灯关了。”
她侧着头,考虑了一番。“小偷伯尼。我想,让你知道我的名字也没什么大碍,是吧?”
“我跟你说过了,我——”
“何况你可以随便编一个。”
“把你留在这里的黑暗中。”
“你的名字就是编的吗?但我没办法。我从来不说谎。”
“我来的时候他在家。然后他出门了。”
“我知道这是最好的策略。”
“嗯,你又不正式住在这里。翁德东克不在家,他们怎么会让你进来?”
“我向来是这么听说的。我叫安德丽亚。”
“我?”
“安德丽亚。你知道我想怎么做吗,安德丽亚?我想把你再次推倒在那张奥布松地毯上,对你为所欲为。”
“多得很。你又是怎么混过楼下门卫的?”
“哇,听起来一点也不坏。要是我们有时间的话,但我们真的没有。至少我没有时间。我得离开这里。”
“我想这种事常有。”
“要是有办法能让我联络上你,”我说,“那就好了。”
“他们什么也没有。你知道吗?我猜他们是很穷的有壳蜗牛,把所有的钱都花在公寓上了。”
“问题是我结婚了。”
“你在顶楼偷了什么东西吗?”
“但偶尔行事不慎重。”
“这问题棒极了。”我同意,“我开直升机降落在屋顶上,然后用绳索吊着向下爬,从阳台上的门进入顶层的一间公寓里。然后我下了几层楼梯,就到了这里。”
“偶尔。但是不慎重得很谨慎,如果你懂我意思的话。要是你打算告诉我可以怎么跟你联络——”
“我的意思是,你是小偷对不对?你又不是检察官先生,问我某月某日几点钟在什么地方。问问题的应该是我。你怎么混过楼下门卫的?这就是个好问题。”
“呃。”
“没什么重要的。”
“你明白吧?你是个小偷,你不想冒险,说不定我会突然良心发现或者发神经,跑去报警。我也不想冒这样的险。也许我们应该就这样,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之类的,那种罗曼蒂克的调调。这样我们两个都安全。”
“也许它掉到地上或者沙发底下去了。也有可能是我关灯的时候把它放回书架上了。这很重要吗?”
“你说得也许对。但有朝一日,我们说不定会认为这种冒险是值得的,到时候我们又会在哪里呢?你知道舌尖或笔端最悲哀的字句是什么?”
“你之前在看的那本书。”
“‘曾经可能。’你讲话很机智,但约翰·格林里夫·更机智[3] 。”
“书?”
“天哪,你读诗,真是个聪明的家伙,动词起来又够蛮。我可不能就这样让你走得无影无踪,我知道了。”
“太满意了。书呢?”
“你知道什么了?”
“我觉得昏昏欲睡,所以把灯关上,然后我才在黑暗中睡着了。而且因为我半睡半醒,所以你按门铃然后开门的时候我的反应很慢,也许不合逻辑。满意了吗?”
“每个星期都去买《村声》[4] ,看看‘村布告栏’那一版的人事广告。好吗?”
“你在黑暗中看书,然后睡着了?”
“好。你也照做。”
“事实上,我是躺在沙发上。我在看书,然后睡着了。”
“一定做到。在这个世界上,一个小偷和一个红杏出墙的女人能否找到快乐,我们只有等着瞧了,不是吗?你先去按电梯吧。”
“你只是在这里坐在黑暗中。”
“你不和我一起下去?”
“我没有关灯。灯本来就是关着的。”
“我要稍稍清理一下。而且我要多待一会儿,这样我们离开这幢楼的时间就会相隔几分钟。要是我惹上麻烦,你不会想牵连进去的。”
“所以这一次当他用钥匙开门的时候,你就关了灯贴墙站着。”
“你会惹上麻烦吗?”
“戈登总是用钥匙开门。”
“应该不会,因为我什么也不打算偷。”
“那你也从来不应门?”
“我问的就是这个,真的。我是说,我应该不会在乎你偷任何东西,包括我们在上面动词过的那张地毯,但我显然是在乎的。伯尼,抱抱我好吗?”
“那是你打的?我没接是因为我从来不接戈登的电话。毕竟我并不是正式住在这里,只是偶尔在这里过夜。”
“你又害怕了?”
“你刚才为什么不接电话?”
“没有。我只是喜欢你抱我的方式。”
“没错。”
我戴上手套,把门打开几英寸,一直等到看见她按电梯。然后我关上门、旋上锁栓,飞快地把公寓巡视一遍,确定那些房间里没有什么我需要知道的事情。我没有打开抽屉或橱柜,只是匆匆进入每个房间打开灯,确定安德丽亚没有留下什么痕迹,然后就把灯关上了。没有抽屉被拉出来扣在地上,桌子也没翻倒,没有迹象显示这间公寓曾经有小偷或龙卷风或其他不受欢迎的东西光顾过。
“所以你在这里等他回来。”
床上或地板上也没有尸体。倒不是说这种事司空见惯,但有次我在一个叫作弗兰克斯福德的男人家里行窃被当场逮到,同时,这位弗兰克斯福德先生本人则死在另一个房间里[5] ,在我将这信息加入我脑中的资料库之前,警方就先知道了。所以这一次我看看这里,看看那里,要是发现那幅蒙德里安正靠墙放着,或者用牛皮纸包好了等裱框的人来拿,那我可就乐坏了。
“出门去了。”
没有这种运气,我也没花太多时间去找。事实上,我这番侦察说起来比做起来费时间。我出门来到走廊上的时候电梯正在上升。
“他在哪里?”
里面是不是满载着穿制服的兄弟们?我是不是和参孙、兰德尔伯爵、“大胆的骗子”那些前人一样,被女人的背叛给害惨了[6] ?当然没有必要留下来查证。我飞快地穿过逃生门,等着电梯停在十六楼。
“你很震惊吗?我刚刚才和你在客厅的地毯上做过,所以你应该知道我不是处女。戈登和我为什么不能是情人呢?”
但是它没有停。我一边从没关紧的逃生门缝隙悄悄往外看,一边仔细聆听,电梯经过十六楼一路上升,停下来,等了等,然后再度经过十六楼往下降。我回到走廊上,挑动锁栓锁住翁德东克的门,记起安德丽亚说他从来不把门锁扣下去,就又拨弄了一次,让门按照安德丽亚说的习惯只上了弹簧锁。我为白费这么多心机和时间深深地叹口气,然后剥下那双笨橡胶手套放进口袋,接着按电梯。
“我懂了。你和他是——”
电梯里没有警察。大厅和街上也没有警察。电梯操作员、管理员、门卫都没有找我麻烦。那个有名有姓的家伙要帮我叫出租车,我拒绝了,说我想走一走,然后我走了三个街区,再自己叫了一辆出租车。这样我就不用隔几条街再换搭另一辆车,可以直接坐回家。
“他是单身,”她说,“但他可不是单独。”
回到家,我真想倒头就睡。但我有阿普林的邮票,真的很担心。本来我也许会冒个险把这事先放一放,但经过这十小时在查理曼大帝的一番搅和之后是绝对不可能了。我跟太多的人接触过,有太多的机会引起警方的注意。我在翁德东克的公寓里什么也没做,除了阿普林的邮票之外什么也没偷(还有那副耳环,不能忘了那副耳环),但要是有带着警徽和搜查证的人找上门来,我可不希望那些邮票就这么摊在这里。
“不对。翁德东克自从太太去世之后就一直单身。”
我一夜没睡,一直在处理那些该死的邮票。我发誓,现金就绝对不会有这种问题,只要慢慢把它们花掉就行了。我把所有的邮票整理好、放进玻璃纸信封里,把从阿普林集邮册上撕下来的那些纸通通烧掉,然后把那些信封收到一个我藏东西的地方,这我可能不应该告诉你,不过说了又能怎样?我公寓的墙脚有一个插座是假的,后面没有接电线,只是一块面板加上两个插座孔,用螺丝固定在墙脚的护壁板上。如果你转开螺丝,就会发现后面有个一条面包大小的空间——不是那种蓬松的面包,是健康食品店里卖的那种结实的好面包。我的赃物脱手前都藏在那里,小偷工具也放在那里(不是所有的工具都收在那里,因为其中有一些在正常情况下是很合法的工具。胶带可以放在医药箱里,笔形手电筒可以和其他五金工具放在一起,这些都没有问题。然而撬锁的东西就不一样了,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可以让人吃官司)。
“我住在这里。”
我另外还有一个类似的地方,专门用来放应急的钱。那个插座上甚至还插了一个收音机,那个收音机甚至可以听,因为它的电线虽然插进了一个空空的插座,但机身里面有装电池。我在那里放了几千块钱,全都是追查不出来源的五十美元和一百美元的钞票,可以用来贿赂警察、付保释金,甚至如果情况真的那么危急的话,可以让我到哥斯达黎加去。不过我向上天祈祷这种情况永远不要发生,因为我在那里会发疯的。我是说,我在那里认识谁啊?万一我突然疯狂地想吃个面包圈或者一块比萨可怎么办?
“你已经知道我为什么来这里了。”我说,“我是个小偷。我来这里偷东西。你呢?”
忙完后我也没睡。我冲了个澡,刮了胡子,换上干净衣服,然后出门到离家一条街的那家希腊餐馆去吃了个面包圈(不过没有吃比萨)和一盘培根加蛋,喝了很多咖啡。我小口小口地啜着咖啡,因为熬夜太久,又花了太多精神在一小块一小块的彩色纸片上,我疲倦得都快脑子短路了,思绪又飘回到几小时之前。我记得饥渴的双手、滑嫩的肌肤和温暖的嘴唇,不知道她跟我讲的那堆话里有没有半句实言。
她把头侧向一边。“这问题不是该我问你的吗?”
我们之间有股甜美的魔力,是身体上也是心理上的魔力,而我当时也已经很累了,所以放松戒备接纳了她。我想,再放松一点,爱上她也是很可能的事。
“来这里。”
而且这也没有那么危险,我认为,不会比蒙着眼睛飞滑翔机糟糕多少。这比起咧着伤口在满是鲨鱼的水域里游泳、拿装满硝酸甘油的瓶子扔着玩,或者在伍德赛德的“卡尼绿宝石酒吧”高歌《统治吧,大不列颠》,都要安全一些。
“什么为什么?”
我付了账,留下过多的小费,恋爱中的人通常会这么做。然后我走到百老汇,搭地铁到城中心去。
“说起来,你是为什么?”
[1] 路易斯·奥金克洛斯(Louis Auchincloss,1917—2010),美国律师兼作家、历史学家。
“真得感谢你脱掉了手套。否则我会觉得好像来这里碰上做妇科抹片检查一样。”
[2] 一九一七年在荷兰出现的几何抽象主义画派,以《风格》杂志为中心。创始人为凡·杜斯堡,主要领袖为蒙德里安。蒙德里安喜欢用新造型主义这个名称,所以风格派又被称为新造型主义。风格派完全拒绝使用任何的具象元素,主张用纯粹几何形的抽象来表现纯粹的精神。认为抛开具体描绘,抛开细节,才能避免个别性和特殊性,获得人类共通的纯粹精神表现。
“好一场强暴啊。”
[3] 约翰·格林里夫·惠蒂埃(John Greenleaf Whittier,1807—1892),美国贵格会诗人和废奴主义者。此处安德丽亚拿诗人的姓惠蒂埃(Whittier),与wittier(更机智)一词的谐音做双关语,故译为“更机智”。
她说:“你看吧?我就知道你会强暴我的。”
[4] 《村声》(Village Voice),一本关于纽约的杂志,刊登新闻、音乐会和电影信息、评论、饭店消息等所有发生在纽约的事。
我恋恋不舍地伸手抚过一个美妙至极的曲线部位,然后站起来在朦胧中四处摸索,找到并打开了一盏桌灯。她本能地遮掩自己,一只手放在双腿之间,另一只手横在胸前,然后突然醒悟,笑了起来。
[5] 见《别无选择的贼》。
“天哪。”几分钟之后她又说了一次。我们的衣服在地上堆成一团,我们俩也在地上,堆成另外一团。如果可以选择,我想我更愿意要一张有着弹簧床垫和名牌床单的大床,但我们在这块奥布松地毯上也表现得相当精彩。从那幅蒙德里安神秘失踪开始,就出现了一种宛如置身梦中的不真实感,而且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但我得告诉你,我已经开始喜欢这种感觉了。
[6] 参孙是被他的情妇出卖的;兰德尔伯爵是被他的妻子毒死的;“大胆的骗子”则是被他的女朋友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