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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鸳鸯相争

“史蒂芬·迈克尔·所罗门4。”博比一边说着,一边皱了皱眉头,将这几个单词在脑海中拆解。“纯爷们儿,吼吼5。”

“你没做错事,你只是在做你自己而已,史蒂芬·迈克尔·所罗门。”

“多谢夸奖,博比。”史蒂夫说罢,又瞥了维多利亚一眼,“你说实话,我到底做了什么?”

“除了口渴之外,我还犯了什么错吗?如果是的话,请立刻告诉我,别拖到下个月,我得趁忘记之前为自己辩护。”

崖径上,一只土耳其秃鹰正弓着身子从一只负鼠的尸体中剔出骨头。这只秃鹰的脸皮就像出庭律师的脸皮那么厚,面对经过的凯迪拉克纹丝不动。电台里的吉米·巴菲特还在忏悔自已被辜负的青春时光6

为什么他非得强辩到底呢?她回了一句:“这周太累了,快送我回家。”

“我不想挑事。”维多利亚说,“但是你对待朱尼尔的态度很不职业。”

老爷车的车轮也唱着歌,在鳄鱼湖的桥上吱吱作响。史蒂夫突然转头对维多利亚说:“不管怎样,这条路的风景更好。”

“并没有。”

她不禁好奇,歌中的这些海滩、胸大无脑的美女和醉酒度日有什么值得歌颂的?美国卫生局局长应该给这些歌贴上警告标签:以下歌曲可能会把你的孩子变成小懒虫。

“你都指控他谋杀了。”

一个频道正在播放吉米·巴菲特的《海边忏悔》,史蒂夫停止了搜台,想跟着一起唱,像一位热带吟游诗人一般。

“你俩就是在吵架。”博比说。

“什么问题?”史蒂夫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不好意思,搭档。”史蒂夫说,“我认为,辩护律师的工作就是告诉陪审团犯罪分子不是他的委托人,而是另有其人。”

“我们在解决问题。”维多利亚说。

“但如果‘其人’是委托人独子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史蒂夫回应:“我们没吵架。”

“是吗?还是说,委托人独子不可能有罪,是因为你被他迷得神魂颠倒?”

“你俩这是要一路吵回家吗?”博比放下手中的书问道。

她心中暗骂:该死,我那只是在营造氛围而已。“没有谁把我迷得神魂颠倒。”

“小维啊,你想把车顶关上,我关上了;你不想听迈阿密马林鱼队的比赛,我没有放。那现在我能不能在到达收费高速之前喝一杯冰镇啤酒呢?”

“哎哟,快来人把我心上的刀子拔出来。”

是因为你,我行我素的史蒂夫。

“别玩受伤恋人那一套,史蒂夫,你根本玩不转。”

“我没生气。”维多利亚嘴上说着,心里却明白自己并不是因为啤酒才生气。

“我只是在观察你而已。你看朱尼尔时那呆呆的样子,简直就是在现场分泌荷尔蒙。”

“我想起来了。你之所以生气,是因为我想停车喝啤酒,又或者是因为我没问你想不想停车。反正是其中之一。”

“雌性激素还是孕酮?”博比问。

“我没生气。”

维多利亚暗想,每当你觉得史蒂夫心不在焉的时候,每当他似乎在做着有关迈阿密海豚队、一盘石蟹、偷垒成功——甚至可能是办公室小额备用金——的白日梦时,他总会让你大吃一惊。

“真有意思。”史蒂夫按了按收音机上的按钮,开始搜索其他频道。“我们刚才说到哪儿了?你对我发什么火来着?”

她不想采取守势。她要像优秀的出庭律师一样,在受到挑战时主动出击。“承认吧,史蒂夫,你是在嫉妒朱尼尔。”

“我得先行一步了。有几只鹿被困在七里桥的马路上了。”

“无稽之谈。他有什么我没有的?”

“随您怎么想都行。”

博比把身子探到前排,幽幽地说:“他是个高富帅。”

“你是指‘有利益牵扯的人’吧?”

史蒂夫还击道:“博比,你想不想再回孤儿院?”

“拜托,警长,您可以跟我们的听众说说,百万富翁哈罗德·格里芬是不是个有意思的人。”

“我又没在孤儿院呆过。”

“比利,这与你无关,除非你是大陪审团成员。”

“去孤儿院永远不嫌晚,小子。”史蒂夫说。

“警长,关于那位打华盛顿来的家伙的谋杀调查,您有什么能告诉我们的吗?”

三人沉默了几分钟。突然,博比大叫道:“嘿,看那里!”

“等等,小维,先听这个。”他调高了收音机的音量,只听一位叫比利·“哇呼”的本地脱口秀主持人在采访威利斯·拉斯克。

只见海面上一只鱼鹰用利爪勉强抓着一条大鱼,吃力地扑腾在空中。另一只体型更大的鱼鹰如直升机一般盘旋着,试图把鱼夺为己有。

“你向来如此。”她生气地说。

“我打赌那只更小更快的会赢。”史蒂夫说,“那只鱼鹰是饿着肚子长大的。”

“那又怎样?我们又不是要去参观欧洲的大博物馆,只是从佛州群岛开车回家而已。”

车行至海洋珊瑚俱乐部门口,这里是有钱退休人员的疗养胜地。维多利亚说:“你对人也有这种成见。你觉得含着金钥匙长大的人要么娇生惯养,要么好吃懒做,要么腐化堕落。所以你无法接受朱尼尔是个正人君子,无法接受他关心人与环境的事实”

她觉得他要么是装傻,要么是真傻。“你就这么闷头朝前开,单方面改变行程。”

“你不能客观看待他。”

“你又不喜欢啤酒。”

“那你对大波妹迪莉娅·布斯塔曼特的态度又怎么说?”她降低声调,惟妙惟肖地模仿起史蒂夫那傲慢的语气,“‘我可没看到迪莉娅杀人。’”

“你都没问过我的意见。”她责备道。

“我对迪莉娅的了解胜过你对朱尼尔的了解。自从那家伙在他爸的宾利车上吐了一地热狗之后,你就没再见过他了。”

她暗忖:还酿啤酒呢,跟大学兄弟会里的公子哥儿似的。

“这有什么关系?你也看到录像了,朱尼尔在船离开码头前就跳进海里了。”

“我想在阿拉巴马服务区歇一歇,活动活动腿脚,喝杯酿啤酒。”

“没错。然后他去哪儿了?”

维多利亚问:“为什么走那条路?”

“去游泳呗。”

“也就多几分钟而已。”

“你看到他用狗刨式游离那艘船了吗?”

“走那条路更远。”博比在后座上高声说道。

她摇摇头说:“他在船另一侧的时候,摄像头拍不到他。”

史蒂夫挂断电话,说:“我要走卡德桑德路。”

“这就对了。我们也没看到他回来。”

维多利亚朝挡风玻璃外看了看说:“你错过路口了。”

“因为他游去海滩了,没有回码头。”

她看了一眼史蒂夫,后者正在手机上与他们的助理赛赛·圣地亚哥通话。史蒂夫在为他父亲的律师执照一事准备证词。这就是史蒂夫的做派,即使他父亲命令他放弃上诉,他还是一意孤行,听不进劝,总觉得自己比别人更聪明。

“难道去海滩更方便吗?小维,你好好想想,其他人,迪莉娅、罗宾逊、福尔斯,我们都看到他们下了船,如果他们回船上,摄像头不可能没拍到。但是朱尼尔知道有摄像头,故弄玄虚地跳入海中,然后消失了。“

朱尼尔·格里芬回到了她的生活中,令她的分析更加复杂了。她现在无论对朱尼尔有怎样的感觉,都一定掺杂着对过去的怀念,这是一种危险且有误导性的情感。她发誓会与朱尼尔严格保持工作关系。自她与史蒂夫共赴巫山那一夜后,她便再没有亲吻过第二个男人,现在也不打算亲。办完这桩案子后,她要对一切重新进行评估——她的工作,她的个人生活,甚至她的发型。

电台里,单调乐队正唱着他们的名曲《爱之书》7:“是谁撰写了爱之书?”

于是她产生了一个更丧气的想法:难道她对史蒂夫的第一印象是正确的?她当时觉得史蒂夫并非真命天子,和他扯上关系会是个可笑至极的错误。从一开始维多利亚就知道自己和史蒂夫几乎没有共同之处。她钟情于乡村俱乐部、夏敦埃酒和鹅肝酱;而他则喜欢酒吧、啤酒和汉堡。她是典型的学霸,获奖无数,撰写法学评论文章;而他则更擅长混社会,考了三次才通过律师资格考试。也许是他们不同的背景和天赋共同作用,使他们成长为更出色的律师和更优秀的个人。至少史蒂夫是这么说的。没错,他们有着非凡的协同性,前提是两人没有在前往法院的路上吵得精疲力尽。

“你什么意思?”维多利亚问:“你是说他又爬回了船上?”

当迈阿密再下雪的时候?

“到目前为止,这是唯一一种有利于我方委托人的情况。朱尼尔是游泳冠军,能自由潜水120米深,他就像漫画里的那个角色……”

她问自己,什么时候才能与史蒂夫重燃爱的火花?

“水行侠。”博比替舅舅说道。

还有沟渠、阴沟、落水洞和深不见底的峡谷。

“说对了。对他来说,要爬上游泳舷梯,或者吊在跳水台边也不是什么难事吧?”史蒂夫问,“当斯塔布斯去舱里方便的时候,朱尼尔爬进驾驶舱,从后舱门进入发动机舱,然后穿过客舱门,用捕鱼枪射击斯塔布斯。”

她一向严格规范自己的举止,从未给任何一任男朋友戴过绿帽子,更不用说未婚夫了。但这次仿佛触电一般,她与史蒂夫的感情如干柴烈火一点就着。当然,这段恋情不可能永远保持刚开始那样的热度。她提醒自己,每一段恋情总有高潮和低谷

“我猜朱尼尔肯定也把他爸打晕了吧?”

我和史蒂夫·所罗门在小棚屋里有了肌肤之亲……还是在布鲁斯的农场里,戴着布鲁斯送的订婚戒指。我真是个荡妇。

“不知道,可能打了。他也许算到了,当船冲上落日岛时,他爸肯定会因为谋杀嫌疑被逮捕。这样一来,哈尔·格里芬从舷梯上掉下的事就说得通了。”

在迈阿密一个下雪的夜晚,维多利亚和史蒂夫一起去了布鲁斯的鳄梨园,协助工人给果树防冻。烟熏炉不停朝空中吐着黑烟,圣诞彩灯紧绕着鳄梨树为其供暖,广播里的本尼·莫勒3伴着波列罗舞的节拍唱着情歌。这个夜晚奇怪又离奇,但这也不能解释当晚发生的事。

“那朱尼尔又是怎么下的船?”

吸引她的不仅是他的智慧。无可否认,史蒂夫是一位非传统意义上的性感男人。一头略长的黑发随风飘扬,棕色的双眼炯炯有神,透出一丝顽皮,邪魅的微笑挂在脸上,仿佛正在对全世界实施恶作剧。这个坏男孩有着近乎野兽般的外形和充满感染力的热情。和“南戴德县年度鳄梨种植者”布鲁斯·毕格比相较,他是如此令人血脉偾张。

“很简单。在整个航程中,他们离天堂岛只有几公里远。朱尼尔可以游到岸上,就像约瑟夫·康拉德8那本我没读过的小说里的偷渡者9一样。上岸之后,他便开着一辆事先藏好的汽车回了家。”

史蒂夫自有他的风格。他仿佛一条深海里的鲨鱼在法庭里潜行,伺机对其他更胖更慢的鱼儿下手。庭审会令维多利亚焦虑不安,甚至在紧张时瑟瑟发抖,而史蒂夫则能轻松应对。他似乎不仅是法庭的主人,连法官、公诉方和陪审团都要敬他三分。

“那他的动机是什么?就为了栽赃他爸谋杀?”

他有时能赢下不可能之战。有一次,一个小偷在偷ATM机时手指卡在了取现槽里,被人逮了个正着,史蒂夫不仅替这位委托人洗清了刑事犯罪指控,还以委托人指关节受伤为由成功告倒了银行。

史蒂夫耸耸肩说:“也许是为了夺下公司的控制权。”

别怕偷本垒。

“你觉得朱尼尔像是那种商人类型的人吗?”

别怕出丑。

“好吧,那我这么说怎么样:朱尼尔是一位‘珊瑚亲吻者’,这是他的原话,不是我编的。他热爱珊瑚礁,而迪莉娅认为‘大洋洲将是个灾难’,他觉得也许她的判断是正确的。朱尼尔无法说服他爸停止项目,于是走了极端,变成了环保恐怖分子。”

别怕输。

“全是你的胡乱猜测。”

要想打赢官司,必须找准对手的弱点发起攻击。要靠自信的表演、与生俱来的天赋和真相才能赢。出庭律师是勇者,是身披锈甲的骑士,经常流血但决不投降。史蒂夫教会了她战胜自己的恐惧。

“这叫律师的本职工作,小维,我得提醒你,这需要开放思维、创造性思考、全新的想法,不能墨守成规。”

一开始,这些所罗门法令她反感。即便现在,史蒂夫的一些策略也会震碎她的三观。但他的确在许多事情上的判断都是正确的。光靠拘泥于刻在大理石山形墙上的法律条文是赢不了官司的,光靠引用历史判例也是赢不了官司的。“法官大人,根据某无聊案件之先例……”

“谁墨守成规了?”她反击道。

“法若不通,则变通其法。”

“没人,没人。”

但,万事也并非一成不变。史蒂夫身上绽放出了令她欣赏的火花。他在法庭里激情四射,活脱脱一个从栅栏里冲出来的牛仔骑手。斗争赐他力量,不公引他愤怒。只要他相信自己的委托人,便会竭尽手段去打赢官司,有时会越过常人可接受的底线,甚至把底线直接擦掉。

她真是恨死这嘲讽的语气了。

结婚?史蒂夫从没提过这茬。他确实提出过同居,但她认为这一提议更多是出于减少开车时间的考虑,而非对爱情的热切投入。他们是在为卡特里娜·巴克斯代尔——一个在奇葩性爱时杀死丈夫的女人——辩护时走到一起的。那时维多利亚已经和鳄梨种植者兼成年版童子军布鲁斯·毕格比订婚了。她曾经嘲笑过史蒂夫的撩妹技术,断然回绝了他的攻势。其实她以前并不怎么喜欢他。史蒂夫平时是个明白人,在法庭上却很狡猾。和他谈恋爱似乎是无稽之谈。

“我要阻止你。”她强硬地宣布,“你绝不能因为嫉妒朱尼尔就搞砸格里芬叔叔的官司。”

我们的未来在哪儿?

“和那个对你垂涎三尺的沙滩男孩无关。不过你在他面前的花痴样确实让我很不爽。”

史蒂夫单手掌着方向盘,嘴里小声嘀咕着,维多利亚看出他心中十分烦恼,也许是因为博比,也许是因为朱尼尔,甚至也许是因为她。车轮在公路上隆隆作响,她的思绪也回到了身边这个男人的身上。她对史蒂夫的感觉是混乱的。他俩很少谈及两人的恋爱关系,也从未定义过这段关系。他们已是事实上的一夫一妻,但对未来毫无规划。

“史蒂夫,你听我说,我对朱尼尔感兴趣都是为了赢下官司。”

“是吗?”博比和维多利亚异口同声地反问道。

“是吗?”

“没人喜欢机灵鬼,小子。”

“也为了进一步了解我爸爸,为什么他要自杀,为什么我妈妈从不提这事。”

“我只是问了一个问题:如果素食主义者吃素,那人道主义者吃什么?”

“就这些吗?”他问。

“你社会学老师给我的条子又是怎么回事?两次因为不服从老师而被记过?”

“就这些。”她嘴里答道,但心里也不知道这是不是真话。

“无——聊——”博比像唱歌似的说。

1美国长篇小说、短篇小说作家、诗人,曾两次荣获普利策小说奖,被公认为美国最优秀的小说家之一。

“小子,你怎么不做一次家庭作业呢?”

2美国著名作家,曾多次提名诺贝尔文学奖, 并获得国家图书奖、福克纳小说奖、普利策文学奖等重要奖项。

“不要打击博比阅读优秀文学作品的积极性。”维多利亚说。

3古巴著名歌手、词曲作者。

“还不如让他去打扫自己的房间。”史蒂夫提议说,“那相当有挑战性。”

4 英文为Stephen Michael Solomon。

“博比想来点儿有挑战性的东西。”维多利亚答道。

5英文为complete manliness. Ho. Ho.。

“我的天,小维,这书是你给他的吗?”史蒂夫又问。

6指前文中的歌曲《海边忏悔》。

“出自《鸽子羽毛》。”博比说,“一个男孩在自家谷仓里用枪打了几只鸽子。书的核心是死亡的不可避免性。”

7单调乐队(The Monotones)是五十年代昙花一现的一支美国乐队,其唯一著名的作品就是《爱之书》(Book of love)。

“这什么鬼东西?”史蒂夫问。

8约瑟夫·康拉德是生于波兰的英国小说家,是少数以非母语写作而成名的作家之一,被誉为现代主义的先驱。

博比大声读道:“‘他确信,上帝不会让大卫永生进而毁灭他的创世之作,毕竟上帝甚至对那些无用的鸟儿都精雕细琢。’”

9指康拉德的小说《秘密分享者》(The Secret Sharer)。

凯迪拉克老爷车一路向北,驶过170公里标记处,朝迈阿密进发。史蒂夫负责开车,身旁坐着维多利亚,博比则在后排看书。外公曾送给他的一本《哈利·波特》,但博比将其扔在一边,随身带了几本约翰·厄普代克1的早期作品。这位小魔法师——博比,不是哈利——早已读过菲利普·罗斯2的著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