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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我从没想过自己会住到东村。我曾经和苏珊以及詹妮弗一起住在布鲁克林的公园坡。周日,我们在展望公园散步,看着别的孩子们玩球,詹妮弗穿着运动鞋在草地上踢来踢去。然后我们到雨树咖啡厅喝一杯苏打水。乐队在露天舞台上表演,声音透过彩色的玻璃窗传进来。

那样的日子就像长草甸的绿意一般漫长而美好。詹妮走在苏珊和我中间。当她滔滔不绝地提出问题、描述见闻、讲一些只有孩子才能明白的奇怪笑话时,我和苏珊便会望向彼此。我会牵住詹妮的手,而她的另一只手被苏珊牵着,这样我便会觉得,我们之间的问题能够解决,我们之间日益增长的隔阂也可以消除。如果詹妮跑向前方,我便会靠近苏珊,牵起她的手,对她说“我爱你”,她会对我微笑。然后她便移开目光,或是低头看脚下,或是叫詹妮一声,因为我们都知道,只说“我爱你”并不够。

我花了几个月追查杀死她们的凶手,随后决定在初夏回到纽约,并希望我的律师帮我介绍一位房地产经纪人。纽约大约有3亿平方英尺的办公空间,在其中工作的人却没有足够的居住空间。我说不出想要住在曼哈顿的理由,或许仅仅因为这里不是布鲁克林。

我的律师没有介绍房地产经纪人,而是通过朋友和生意伙伴的关系网为我找到了一栋公寓,那是东村的一栋红砖房,带有白色的百叶窗,一条门廊通往装有扇形气窗的前门。这里距离圣马克街有些近,但价格还不错。自从W.H.奥登和列夫·托洛茨基在圣马克街生活过,那里已经彻底代表了东村,到处都是酒吧、咖啡厅和价格昂贵的精品店。

公寓没有什么装饰,我便保持原貌,只放了一张床、一张桌子、几把朴素的椅子、一台音响和一台小电视。我从储藏室中拿出一些书、磁带、CD和黑胶唱片,再加上一两件个人物品,便组成了最简单的生活空间。

夜已经深了,我把自己的枪排列在桌子上,逐一拆卸并仔细擦拭。如果费雷拉家族真的在追杀我,我需要有所准备。

当警察的时候,我很少需要用武器保护自己。我没有在执勤时杀死过一个人,也只对一个人开过枪,当时他拿着一把长刀向我走来,我开枪打在了他的肚子上。

作为警探,我在抢劫科和凶杀科度过了大部分时光。在风纪科,警察更有可能遭遇暴力或生命威胁,但在凶杀科并非如此。我的第一位搭档汤米·莫里森曾说,在凶杀案中,应该死去的人在警察到来前就已经死了。

苏珊和詹妮弗死去后,我丢掉了柯尔特三角精英手枪。现在我的名下有三支枪。这把点38口径柯尔特特种转轮手枪来自我的父亲,也是他的东西里我唯一留着的。圆形枪托左侧的跃马徽章已经磨损,枪身上也布满了刮痕和坑洼,但它依然能用,而且只有1磅重,可以轻松地藏在脚踝枪套或腰带中。这支左轮手枪很有力量,我把它放入枪套,用胶带粘在床架下方。

我只在靶场使用过黑克勒-科赫VP70式手枪。这把9毫米口径的半自动手枪属于一个毒贩,他沉迷于自己贩卖的毒品,于是死掉了。由于邻居闻到臭味儿报案,我在他的公寓发现了尸体。这是一支半塑料军用手枪,里面装了18发子弹。如今枪依然躺在盒子里,但以防万一,我已经将它们的序列号撕掉了。

和那把点38口径的手枪一样,它也没有保险装置。这把枪的优点在于附带肩托,也是毒贩的所有物。它对发射装置进行了内部调整,将这把枪变成了每分钟可以发射2200发子弹的全自动冲锋枪。如果那伙人入侵我的房间,我用手中的子弹至少可以拖住他们十秒钟。在那之后,我就只能朝他们扔家具了。我把黑克勒-科赫手枪从野马汽车的储物空间里取了出来,因为不希望有人在修车时发现它。

我平时随身携带的只有一把三代史密斯威森手枪。这是一把专门为联邦调查局开发的10毫米口径手枪,我从伍里奇那里获得了它。我擦了擦它,并仔细地装好子弹,将它放在我的腋下枪套中。我看见许多人涌入了东村的酒吧和餐厅。我本来也想去吃点什么,身边的手机却响了起来。三十分钟后,我准备去查看斯蒂芬·巴顿的尸体。

红色的灯闪烁着,使得停车场里的一切都沐浴着法律与秩序的温暖光芒。附近的麦卡伦公园一片黑暗,在西南方向,车辆经过威廉斯堡大桥,驶向布鲁克林—皇后区高速公路。巡警们在汽车旁边走来走去,防止好奇的人翻越围栏。其中一个警察拦住了我的去路:“嘿,别过去。”我们认出了对方。泰勒想起了我的父亲,再加上他永远也升不到警司,于是便抽回了手。

“吉米,这是官方行动,我和科尔一起来的。”他扭头看向科尔。科尔正在和一位巡警说话,也扭过头来,点了点头。于是他的手像交通栅栏一样抬了起来,我走了过去。

即使距离下水道还有几码远,我依然能闻到臭味儿。那里搭起了栏杆,一个穿靴子的化验员正从检修孔中爬出来。

“我可以下去吗?”我问。科尔和两个穿着笔挺西服、伦敦雾牌儿雨衣的男人站在一起,他只是点了点头。那两个人的衣服背后没有联邦调查局的字样,我想他们是为了保持低调。“真不可思议。”我一边说,一边往那边走,“他们竟然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沃尔特脸色阴沉,那两个人也跟了过来。

我戴上手套,顺着梯子爬入下水道。我刚一呼吸,便感到一阵恶心。在绿树成荫的城市下方,下水道的气味竟如此恶臭,我喉咙深处产生了胆汁般的苦味。“你可以每次少吸一点。”一个下水道工人站在梯子底端说道。但这样也没有用。

我没有从梯子上下去,而是从口袋中取出镁光牌儿手电筒,看见几个维修工人和警察正围着一片有光的区域。我不愿去想他们脚下踩着什么。那些警察匆匆看了我一眼,然后又恢复了无聊的表情,看着医务人员检验尸体。斯蒂芬·巴顿躺在距离梯子大约5码远的地方,身边都是粪便和垃圾,一头金发被水流冲刷着。显然,他被人从地表的检修孔丢了下来,身体在下水道底部轻微滚动了几下。

法医站了起来,摘掉橡胶手套。一个我不认识的凶杀科便衣警探用疑惑的目光看了他一眼。他以挫败和烦恼的眼神作为回应:“我们需要在实验室检验,这里全是屎,什么都看不清。”

“拜托,让我们歇一会儿吧。”警探低声抱怨。

法医不大高兴,口中发出咝咝的声音。“是被勒死的。”他从那一小群人中间挤了过来,“先是被砸中后脑勺,失去了意识,然后又被勒死。不要问死亡时间。他被丢在这里一天左右,可能不到一天。尸体都发软了。”他开始顺着梯子向上爬,脚步声在下水道中回荡。

警探耸了耸肩。“尘归尘,屎归屎。”他一边说,一边将身子转向尸体。

我回到了地面,法医也跟着我爬了上来。我不需要检查巴顿的尸体。击打头部的做法很不寻常,但也没有那么特别。如果对方没有挣脱,那么勒死一个人大概需要十分钟。我听说过凶手被拔去一大把头发、被抓烂皮肤,甚至被揪掉了一只耳朵的情况。然而,事先击打头部让事情变得容易许多,只要打得够狠,或许根本就不需要再勒死他。

沃尔特依然在和联邦调查局的人说话。我尽量远离了下水道,留在警戒线内,深吸了几口夜晚的空气。人类的粪便如此恶臭,那股味道和死亡本身的气息一起固执地附着在我的衣服上。最终,联邦调查局的人回到车中,沃尔特双手插在裤袋里,缓慢地向我走来。

“他们打算把桑尼·费雷拉抓起来。”他说。

我哼了一声:“以什么理由?不到一泡尿的工夫,他的律师就会把他保出来。这还要建立在他和这件事有关,或者他们能够找到他的前提下。这群人摔一跤,可是连北都找不着。”

沃尔特没有心情开玩笑:“你知道什么?这小子替费雷拉跑腿,欺骗费雷拉结果被弄死了,而且还是被勒死的。”近年来,勒杀成为黑社会的主要杀人方式,因为既安静,又不会制造太大的混乱。“这触犯了联邦探员的底线,哪怕以无视禁烟标志为罪名,他们也要抓住桑尼·费雷拉。”

“得了吧,沃尔特,这不是费雷拉干的。把人丢进下水道……”但他已经走开了,还扬了扬右手,表示不想继续听下去。我跟上了他:“那姑娘怎么办,沃尔特?或许她和这件事有关?”

他回头看着我,把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我给你打电话的时候,可没想到你会像至尊神探一样跑过来。”他又看了看那些联邦探员,“有她的消息吗?”

“我觉得她已经不在这里了,现在我只能这样说。”

“法医认为巴顿可能周二就被杀死了。如果姑娘在这之后才离开,可能和这件事有关系。”

“你会向他们提到她吗?”

沃尔特摇了摇头:“让他们去找桑尼·费雷拉吧,你还是继续找那个姑娘。”

“好吧。”我说,“我接着找。”我叫了一辆出租车,钻进车里,在夜色下离开,却发现那两个联邦探员一直在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