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头转到奥凯利,他站在很有压迫感的纸板墙前,墙上刻了警徽。他穿着非常难看的格纹布夹克,在屏幕前看起来好像在自动起伏波动着。他清了清喉咙,开始念我们给他的报告:现场没有宰杀牲畜的迹象等等。凯茜盯着电视,头也不回地伸出一只手,我看到她手上拿了一张五英镑的钞票。
摇摇晃晃的手持摄像机镜头转向一名拿着花手帕的老妇人,站在劳里的店门外。“哎呀,太恐怖了。”她低头看着地面,摇了摇头,停顿了很久,嘴里念念有词。一个家伙骑着自行车从她身后经过,愣愣地看着镜头。“真是太恐怖了,我们都在为他们一家人祈祷。怎么有人这么狠心,伤害这么可爱的小女孩?”吧台前的老人们气愤地窃窃私语。镜头又转回金发女记者。“不过,这不是纳克拿里镇头一回有人被杀。早在几千年以前,这块巨岩——”她手臂一挥,有如房屋中介指着整体厨房说,“曾经是祭坛,据考古学家表示,德鲁伊教徒可能在这里进行过活人献祭仪式。然而,警方下午表示,没有证据显示凯蒂的死是邪教所为。”
镜头再转回黄脸主播。“纳克拿里的离奇事件还不只如此。一九八四年,当地有两名儿童……”屏幕上出现了那两张用了再用的学生照:彼得留着刘海,调皮地笑着;讨厌拍照的杰米神情犹豫,对着摄影师听话地似笑非笑。
“记者目前所在的位置,就是昨天早上小凯蒂·德夫林的尸体被人发现的地方。小凯蒂虽然年纪轻轻,却已经是感情和睦的纳克拿里小镇的风云人物,刚刚取得尊贵的英国皇家芭蕾舞学院的入学资格,原本计划几周后就要入学。小女孩不幸遇害,当地居民今天都非常哀痛,因为小凯蒂是他们唯一的骄傲和喜悦。”
“我们走吧。”我说,尽量让语气听起来很轻松。
镜头转到祭坛前,高鼻子的金发女记者顶着定型的头发,播报着似乎根本不必现场报道的消息。民众已经开始到石坛边献花致哀,除了玻璃纸包的花束,还有一只粉红色的泰迪熊。背景里有一条警用胶带缠在树上,孤零零地独自飞舞,应该是索菲和鉴证小组遗留在现场的。
凯茜喝了一口咖啡。“你会跟奥凯利说吗?”她问。
“纳克拿里镇颇具争议的考古基址昨天发现一具少女尸体,身份已被证实为凯瑟琳·德夫林,现年十二岁。”男主播说道。要么是电视机有些偏色,要么就是男主播人工日晒做过了头,他一张脸泛着橙色,眼白亮得吓人。吧台前的老家伙们一阵骚动,慢慢抬头望着屏幕,酒杯“咔”地敲在吧台上。“凯瑟琳家住基址附近,周二清晨即告失踪,警方表示死因可疑,呼吁民众踊跃提供线索。”专线电话号码出现在屏幕下方,蓝底白字。“以下是本台记者奥尔拉·马纳汉在现场为您报道的最新消息。”
我就知道她会问,也知道她为什么非问不可,但我还是心头一震。我看了一眼酒吧里的人,他们全都专心看着电视。“不会,”我说,“不然我就得收手,但我想办这个案子,凯茜。”
我们时机抓得刚刚好,我刚端着咖啡回座位,酒保便把电视音量调大,新闻片头音乐随即奔流而出。凯蒂是头条,主播神情严肃,拿捏得恰到好处,句尾都略带抖音,暗示这是一场悲剧。《爱尔兰时报》那张颇为“艺术”的照片打在屏幕一角。
她慢慢点了点头说:“我知道,但要是被他发现……”
我们六点前就结束了查访,到穆尼酒吧去看新闻。住宅区就这么一家酒吧,在劳里的店旁边。我们虽然只拜访了少部分人家,但已经大致掌握居民的反应,而且今天也工作得够久了,感觉跟库珀碰面好像已经是两天前的事了。我觉得头昏脑涨,心里有股冲动很想一直查访到我以前住的那条路,看杰米的母亲会不会来应门,彼得的兄弟姐妹现在是什么模样,又是谁住在我以前的房间,但我知道这不是个好主意。
要是被奥凯利发现,我们很可能会被调去干基层警员,起码绝对会被踢出重案组。我一直不去想这件事。“不会的,”我说,“他怎么会发现?要是真的被他发现了,我们就推说你完全不知情。”
“老怪胎一个。”走出菲茨杰拉德太太家,我说。她让我整个人都开心起来。“希望我到了八十八岁也能像她这么活力充沛。”
“他不会相信的,再说那也不是重点。”
她在胸前比了个十字,拍拍我的手臂说:“你大老远从英国跑来找凶手真是了不起,愿主保佑你,年轻人。”
电视里出现了模糊的旧画面,警察带着激动的德国牧羊犬走进森林,潜水员从河水里探出头来摇了摇。“凯茜,”我说,“我知道这个要求有点过分,但是拜托你,我真的很想办这个案子,我不会搞砸的。”
老太太说,她在都柏林出生,“是自由人后代,从小在自由的环境里长大”。二十七年前,担任火车驾驶员的先生(“愿他安息。”)退休之后,两人便搬到纳克拿里,从此小镇就成了她的小天地。我敢说镇上谁来谁走,谁又干了什么丑事,她一定都如数家珍。她当然认识德夫林一家,也很赞许他们。“哦,他们一家很温馨,玛格丽特·凯莉一直是个好女孩,从来不让母亲担心,只是——”她侧身靠近凯茜,泄密似的低声对凯茜说,“只是后来不小心有了孩子。你知道,政府和教会老是说未婚先孕多糟糕,但要我说偶尔发生一两次其实无伤大雅。乔纳森从前是个小混混,那是没错,但他一知道多了个小生命,整个人就变了,真的。他找了工作,挣钱买了房子,漂漂亮亮地办了婚礼。他是彻底改头换面了,只是没想到可怜的孩子出了这种事,真恐怖,愿她安息。”
只见她睫毛眨了眨,我发现自己的语气比我想象中还要急切。“我们现在连两件案子到底有没有关联都还不知道,”我声音放得更轻了些,“就算有,我也很可能回想起什么,或许对案子有帮助。拜托,凯茜,这回就求你帮帮我。”
查访了快一个小时,我们终于走到纳克拿里路二十七号的帕梅拉·菲茨杰拉德太太家。没想到,菲茨杰拉德老太太居然还健在。她真是了不起,八十八岁高龄,骨瘦如柴,瞎了只眼,身子驼得几乎趴在地上,还是完全不顾我们再三推辞,在厨房里大声询问,双手颤抖着端来沉甸甸的托盘,倒茶给我们喝,还问我们知不知道她三个月前在城里被年轻小伙子抢走的皮包找到没有,为什么没找到。这感觉真的很奇怪,在读过旧档案里她的褪色字迹后,看到她抱怨肿胀的脚踝(“我这脚踝真是要命,受不了。”),生气地拒绝我帮她拿托盘,就好像黄金法老或狄更斯笔下的郝维仙小姐[2]走进酒吧,开始抱怨有人酗酒一样。
她沉默了一会儿,喝了口咖啡,若有所思地望着电视屏幕。“你觉得会不会有哪个记者非常拼命,结果……”
问他们有没有注意到什么不寻常的事时,他们的答案不是镇上那群怪胎,例如对垃圾桶大吼大叫的老头和两个喜欢把猫淹死在河里的十四岁小鬼,就是和凶案完全无关的邻里嫌隙或夜里的奇怪碰撞声。有几个人提到了当年的案子,但都没说出什么有用的线索。在基址、高速公路和凯蒂之前,那件案子是纳克拿里出名的招牌。我觉得自己还认得出几个名字,两三张脸,但这整个过程中,我摆出一副程式化的表情,不动声色。
“不可能。”我回答得很干脆。各位应该猜得出来,这点我自己早就反复推敲过数次。旧档案里没有提到过我的新名字和新学校,我们搬家的时候,父亲给警方的是我祖母家的地址。祖母在我大约二十岁时过世了,于是家族便把房子卖了。“我爸妈没有被登记在电话簿上,我家的电话登记在希瑟·奎因名下……”
那天下午,我们都在住宅区挨家挨户查访。查访这种事很无聊,不会有人感谢你,而且支援刑警已经做过了,但我和凯茜都想了解左邻右舍对德夫林一家的看法。邻居普遍感觉他们家人不错,但很少跟其他人往来,和大家处得不是很好。在纳克拿里这种小地方,左邻右舍都是这种阶层的人,保持距离就是瞧不起人,跟不可饶恕的势利眼差不了多少。不过,凯蒂就不同了,她这位准皇家芭蕾舞学院学生是纳克拿里的骄傲,是他们的希望。就连穷邻居都派人参加了募捐,所有人都跟我们说凯蒂的舞蹈对他们来说意义重大,有些人甚至还哭了。很多人都参加过乔纳森的“反高速公路”抗争,但一听我们提到他就满脸愤愤不平,有几个甚至气得长篇大论,骂他阻碍住宅区发展,破坏当地经济。这些人我都记录到了记事本上,名字旁边还打了星号。大部分邻居都觉得杰茜卡不怎么成材。
“你现在叫罗布,我们不会有事的。”
她把书包甩到身后,我们沿着马路往回走。一路上,她手插在口袋里,看着两旁的田野,不知是不是在怪我没有第一时间跟她说罗莎琳德来电的事。我是应该早点跟她说才对。我用胳膊肘轻轻推了推她,试探了一下。她又走了几步后,突然一脚踢了过来,朝我屁股踹了一下。
她讲“我们”的口气很实际,是真的在思考,跟平常办案一样,仿佛面对的是语带保留的证人或是在逃的嫌疑犯,这让我感觉很温暖。“要是事情搞砸了,我会让你对付狗仔记者。”我说。
凯茜正把记事本往书包里塞,突然抬起头,直直地看向我,我却读不透她的眼神。我想她是不是在生气,罗莎琳德找我却不找她,因为她一向最受家属欢迎,这点我和她都已经很习惯了。这么想让我感觉很虚荣:看,有人更喜欢我。很幼稚,也很丢脸。我和凯茜就像兄妹,彼此相处愉快,但偶尔也会像兄妹一样争强好胜。没想到的是,她只说了一句:“太好了,这样你就可以不露痕迹地提到出走的事了。”
“棒极了,那我要去学空手道。”
“其实,”我有点不知所措地说,“之前就是她打电话来的。她明天下午要来找我,她说她有事情想跟我说。”
这时,旧画面播完了,金发记者准备来个动人的结尾:“……然而,纳克拿里镇全体居民此刻能做的唯有等待与期盼。”镜头再度转到祭坛前,停了很久,营造悲伤的气氛,接着突然拉回摄影棚,黄脸主播又开始播报没完没了的审判的最新消息。
“还有她去了哪里,”凯茜说道,“你可以找罗莎琳德谈谈吗?我觉得你可以比我问出更多的东西。”
我和凯茜把东西扔到她家之后,就去海边散步了。我很喜欢桑迪芒特的海滩,稀有的夏日午后,那里会变得很美,天空有如旅游海报背景一般蓝,年轻女孩全都穿着细肩带,肩膀晒得通红。然而,我却对常见的“爱尔兰”天气情有独钟。当风裹挟着雨吹在脸上,眼前的一片都模糊了,被晕染成飘忽不定的清教徒式半色调:铅白的云朵,地平线远方铅绿的海洋,沙滩一片惨黄,边缘镶嵌着碎贝壳,海浪在岸边画出一道道凌乱且抽象的银灰线条。凯茜穿着草绿灯芯绒长裤和那件赤褐厚粗呢大外套。风吹得她鼻子发红。穿着短裤,头戴棒球帽,表情认真的大块头女孩(很可能是美国女学生)在我们前方的沙滩上慢跑,年纪很轻的妈妈身穿运动服,推着两人座婴儿车在步道上卖力前行。
“我想查清楚罗莎琳德为什么会离家出走。”我们走下薇拉阿姨家的车道时,我对凯茜说。薇拉家的二女儿把鼻子贴在客厅窗户上,朝我们做鬼脸。
“你有什么想法?”我问。
我很残忍地想,幸好薇拉周一整晚都没睡。虽然说起来很恐怖,但我真的怀疑过罗莎琳德和杰茜卡。杰茜卡看上去不那么强壮,但肯定心理有问题。大家常说疯狂会带来力量,这样的说法其实不无道理。她很可能非常嫉妒凯蒂,因为她得到了众人赞美,要是姐姐的成功让她的脑袋越来越糊涂……我知道凯茜跟我想法一样,只是她也没有提。不知道为什么,她这样让我很不高兴。
当然,我问的是案子,但凯茜显然有点恍惚。她今天消耗的精力比谁都多,而且几乎一整天都坐在室内。“各位听听看,女人问男人想什么是罪大恶极,是女人太黏人,索求无度,男人是百般不愿。可是换成男人问女人……”
这条线索很可能解释了我一直想不通的一件事,就是失踪人口组为何一下就认定凯蒂是离家出走。十二岁这个年纪不上不下,失踪人口组通常不会妄下定论,过了二十四小时的等待期,马上就会开始找人,并通过媒体大肆报道。然而,离家出走是会传染的,年纪小的会模仿年纪大的。失踪人口组在系统里一查德夫林家的地址,就会发现罗莎琳德曾经出走过,并因此假定凯蒂是有样学样,跟父母起了争执,一气之下跑到朋友家,而她也会像姐姐一样,气消了就回家,不会出事。
“你克制一点。”我说着把她外套的帽子罩到了她头上。
“要喝茶。”刚会走路的小屁孩语气坚决地说。我猜对了,他的声音果然粗得跟低音管一样。
“救命啊!我受到歧视了!”她隔着帽子大喊,“快点打电话给平等委员会。”推着婴儿车的年轻妈妈狠狠地瞪了我们一眼。
“随你怎么说。”瓦莱丽说完又耸了耸一边肩膀。
“你太激动了,”我跟凯茜说,“冷静一点,不然我等下回家就不买冰激凌给你吃了。”
“才不是,”薇拉气得尖叫道,“她是故意说给可怜的玛格丽特听的,愿神宽恕她。她说她跟学校的朋友在一起,朋友叫什么,卡伦。她过完周末就回家了,平平安安的。”
凯茜把帽子往后一甩,沿着沙滩就是几个连续的侧手翻和腾空跟头,外套在她肩膀跳上跳下。我对凯茜的第一印象果然没错,她小时候学了八年体操,显然是个高手。后来她退出了,因为她觉得竞争和练习很讨厌,她只是单纯喜欢体操,喜欢充满张力、速度和有点危险的几何动作。十五年后,她的身体依然记得几乎所有的动作。我追上她后,看到她气喘吁吁地拍了拍手上的沙砾。
“她跟一个男的不知道跑哪里去了。”瓦莱丽得意地说。
“好点了?”我问。
“她去了哪里,你知道吗?”
“好多了。你刚才说什么?”
“三天左右吧,连警察都来了。”
“案子,工作,死人。”
“她离家多久?”
“哦,那个啊。”她马上正经起来,将外套拉好,我们两人沿着海滩漫步,足印里有陷进沙里的贝壳。
“五月,”瓦莱丽说,“今年五月。”
“我很好奇,”凯茜说,“彼得和杰米是什么模样。”
“嗯,我不记得了。很久以前……去年吧,我想应该是——”
她凝视着远方轰轰作响的渡轮,它小巧别致有如玩具,稳稳地横越地平线。细雨打在她仰起的脸上,我读不出她的神情。“为什么?”我说。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凯茜问。
“我也不知道,就是好奇。”
瓦莱丽靠回沙发上,眼睛瞪着我,驾轻就熟的厌烦面孔上浮现出一丝沾沾自喜的微笑。二女儿用袖子揩揩鼻子,然后仔细检查着袖子上的痕迹。
我想了很久很久。我对彼得和杰米的回忆早就因为过度使用而变得稀薄,投射在我心里的记忆片段有如模糊闪烁的幻灯片:杰米全神贯注,稳稳当当地爬上高高的树干;彼得的笑声仿佛闪电,从前方如幻似真的耀眼绿意中穿透而来。只要稍稍改头换面,他们就能化身为经典故事书里的主角,或消逝文明的璀璨神话,让人很难相信他们曾经活生生存在,是我的朋友。
“瓦莱丽!哎,警探先生,我不知道她是从哪里听来的。乔纳森连用手指碰小孩都不敢,怎么可能打她们?罗莎琳德很敏感。她跟父亲吵架,但他不知道女儿其实很不安……”
“你说的模样是什么意思?”最后我总算开口了,只是说了等于没说,“个性?长相?还是什么?”
瓦莱丽耸了一下一边的肩膀。“她受不了她老爸整天要她做这做那,我猜他可能打了她或者做了什么吧。”
凯茜耸耸肩。“随便。”
我和凯茜都等不及她把话说完。“罗莎琳德为什么要离家出走?”我问瓦莱丽。
“他们个头都跟我差不多,”我说,“中等吧,我想,就是很中等。两个都很瘦,杰米是淡金色头发,波波头,有点朝天鼻。彼得是浅咖啡色头发,妈妈帮小男孩剪的那种乱莲蓬的发型,绿眼睛。我觉得他应该长得很好看吧。”
我和凯茜立刻打算追问下去,结果却被薇拉抢先一步:“瓦莱丽!我是怎么跟你交代的?不准说这件事,那只是一场误会,就这样。罗莎琳德做了很冒险的事情,你姨妈和姨父才会那么担心,但他们已经原谅她了,一切都过去了——”
“那他们的个性呢?”凯茜抬头看了我一眼。风将她的头发压平,看起来很光滑,感觉像是海豹。我们出去散步时,她偶尔会伸手勾着我的手臂,但我知道她现在不会这么做。
“哦,对啊,就是这样,怪不得罗莎琳德会离家出走,原来是他们对她太好了。”
我在寄宿学校的头一年,心里一直想着他们。我非常想家,想得不得了。我知道所有小孩离开家都会难过,但我觉得自己的痛苦远远超过其他人。我的忧伤持续不断,就像牙痛般折磨人,让人虚弱。每学期开学,爸妈送我到学校,我总是大吼大叫不肯下车,最后被硬拉进校门,爸妈才能顺利离开。各位可能觉得我一定因此成为同学们最爱欺负的对象,但他们只是完全孤立我,我想或许是因为他们发现我已经够惨的了,他们不可能让我感觉更糟了。我会这样,不是因为学校像地狱一样可怕,其实我觉得以寄宿学校来说,我读的那所算是很不错的(乡下的一所很小的学校,详尽复杂的学长学弟制度,成绩至上,还有其他的陈词滥调),但我什么都不想要,我只想回家。
薇拉轻喘着呵斥了一声。“天哪,瓦莱丽,你怎么可以这么说!真的,警探先生,乔纳森和玛格丽特为他们那几个女孩尽心尽力,把自己都累坏了……”
而我当时想出来的解决方法和全世界其他小孩一样,就是遁入想象世界。当同学们聚在一起吵吵闹闹时,我会坐在摇摇晃晃的椅子上,想象杰米在我身边动来动去。我会想象关于她的所有细节,包括膝盖的形状和偏头的角度。夜里,我会好几个小时保持清醒,周围的男孩都在打呼,喃喃说着梦话,而我则会集中身上所有细胞的注意力,直到确信当我睁开双眼时,彼得就会在我隔壁的床上。那时,我经常在冰激凌苏打水的空瓶里塞字条,再把它放到流经学校的小溪里。字条上写着:“杰米和彼得,求求你们回来,求求你们。爱你们的亚当。”你瞧,我知道自己会被送来这里,是因为他们失踪了。我知道只要哪天晚上他们全身脏兮兮的,沾着荨麻从森林里跑回家,吵着要吃点心,我就可以回家了。
“有啊,罗莎琳德说他们对她很坏,什么事都不准她做。”
“杰米就跟男孩子一样,”我说,“很怕生,尤其是大人,但其实什么都不怕。你们两个如果认识,一定会互相喜欢的。”
“那姨父和姨妈呢?你们聊到他们了吗?”
凯茜歪着头对我轻轻笑了笑。“一九八四年我才十岁,你忘啦?你们不会跟我讲话的。”
“我怎么知道?会吧,我想。罗莎琳德说凯蒂就要去念芭蕾舞学院了,真棒,但我实在看不出这有什么了不起。”
凯茜说完我才发现,我一直把一九八四年当成了一个与世隔绝的时空,只属于我们,完全没想到凯茜也在,而且离我们只有几英里之遥。彼得和杰米失踪时,她很可能正在和朋友玩、骑自行车或吃点心,完全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不知道有条漫长且复杂的道路正在将她引向我和纳克拿里镇。“我们一定会跟你讲话的,”我说,“我们会说,‘死小鬼,快把午餐钱拿出来。’”
“你们会聊到凯蒂吗?”
“有差别吗,你现在不就这样?继续讲杰米吧。”
那小鬼(应该是瓦莱丽吧,我想)翻了个白眼,嘟起嘴,仿佛在说怎么会有人问这么蠢的问题。“事情。”
“她妈妈有点嬉皮,长头发,长长的蓬蓬裙,常常在酸奶里加小麦胚芽,让她带去学校,休息时间吃。”
“回到前一天晚上,”凯茜对大女儿说,“你和表姐、表妹都在聊什么?”
“呃,”凯茜说,“我竟然不知道你们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能买得到小麦胚芽,如果你们想买的话。”
麻烦显然就是从这里开始的,不用说,四个女孩几乎整晚都在聊天说笑。“她们几个女孩都很可爱,警探先生,这点我没有话说,但年轻人有时就是不知道她们让我们这些老骨头多伤脑筋,对吧?”薇拉紧张地干笑一声,胳膊肘轻轻顶了一下二女儿,对方立刻扭着身子闪得远了些。“我到她们房间五六次,要她们安静。你要知道,我受不了噪声。等她们睡着,都已经两点半了,你能想象吗?但那时我已经神经紧张到静不下来了,只好起床去泡茶,结果整夜都没合眼,到第二天早上还一直心神不宁。后来,玛格丽特打电话来,我们当然都吓坏了,对吧,孩子们?我怎么也想不到……我当然以为她只是……”她伸出纤细的手颤抖着捂住嘴巴。
“我觉得她很可能是私生女。我是说杰米,不是她妈,因为没有人知道她爸的事。有几个小孩经常欺负她,后来其中一个被她痛打了一顿,他们就住嘴了。我曾问过我妈,杰米的父亲在哪里,她叫我不要多管闲事。”我其实还问了杰米,但她只是耸耸肩说:“管他呢。”
不过,除了小不点还不会说话,他们全家说法都一样。罗莎琳德和杰茜卡每隔几周就会来过夜,凯蒂偶尔也会来(“我真希望她们能更常来,真的,”薇拉紧紧地捏着椅套的一角,说,“可惜没办法,我太容易神经紧张了,你知道。”)。瓦莱丽和莎伦偶尔也会到德夫林家过夜,只是次数比较少。大家都不确定过夜的点子当初是谁提的,但薇拉记得好像是玛格丽特。周一晚上,罗莎琳德和杰茜卡大约是八点半到的,之后便看电视,跟小宝宝玩(这一点我实在很难想象。我们在这里的这段时间,那小鬼从头到尾几乎都没动过,我猜和他玩时的感觉应该很像在玩特大号马铃薯吧),大约十一点上床睡觉。两个人睡同一张行军床,在瓦莱丽和莎伦的房间。
“那彼得呢?”
薇拉阿姨一家都很惹人厌。十五岁的大女儿坐在扶手椅上,像个孩子的妈似的交叉双臂,勒出胸部,无聊又轻蔑地对我们翻白眼。十岁的二女儿长得跟动画片里的小猪差不多,屁股在沙发上扭来扭去,嘴巴大张着嚼着口香糖,不时用舌头把口香糖顶出来又吞回去。就连最小的、刚会走的小孩都是一副老人样,让人害怕。他圆圆胖胖的小脸看上去忧心忡忡的,鼻子像鸟喙一样尖,躲在薇拉的腿边盯着我看,闭抿双唇,接着嫌恶似的将下巴往脖子里收。我不怀好意地想,要是这小毛头开口说话,声音肯定像一天抽四十根烟的老人一样沙哑。屋子里都是卷心菜的味道,真不知道罗莎琳德和杰茜卡怎么会想到来这里,但她们还是来了,这点让我很不舒服。
“彼得是老大,”我说,“从我们还很小的时候就是了。他对谁都敢讲,每次遇到麻烦都是他那张嘴帮我们脱罪的。不是因为他很聪明,我不觉得他很聪明,而是因为他很有自信,很喜欢人,而且心肠好。”
我们吃完三明治,就去找薇拉阿姨和她的小孩。下午天气又热又闷,住宅区却像玛丽·西莱斯特无人船[1]一样空空荡荡的,门窗紧闭,没有半个小孩在户外玩,全都关在屋子里被父母盯着,以保安全。小孩们既紧张又困惑,只好偷听大人谈话,想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我们住的那条路上有个小孩叫威利·利特尔,这个名字本来就很容易被人取笑(我真搞不懂他父母当初取名字时在想什么),没想到他还戴着厚厚的大眼镜,又因为胸部有毛病,一年四季都穿着胸前绣满兔子图案的手织套头厚毛衣,而且讲话经常是“我妈说……”,所以我们每天都高高兴兴地欺负他,例如在他的习字本上涂鸦,在树上朝他的脑袋吐口水,拿彼得家兔子的大便跟他说是葡萄干、巧克力之类的。然而,十二岁的那年夏天,彼得要我们别再这么做了。“这样不公平,”他说,“他是无辜的。”
“而且他对这里很熟,”我说,“才能摸黑拖着尸体走到祭坛。这下越来越像当地男孩子干的了。”阳光下,森林绿油油的,鸟在鸣唱,枝叶婆娑。我感觉身后的房子一排接一排,表情无辜,全都一个模样。我差点就脱口而出,这是他妈的什么鬼地方,只是终究没说出口。
虽然我和杰米辩白说威利明明可以改名叫比尔,而且不要老说“我妈说……我妈说……”。但我们大概都明白彼得的意思。我觉得非常歉疚,后来看到威利时想分他半条巧克力棒,结果可想而知,他只是怀疑地看了我一眼就快步逃开了。我的思绪忍不住飘到威利身上,开始好奇他后来怎么样了。如果是电影,他现在一定是诺贝尔奖得主,是个大天才,有个超级名模老婆,但我们说的是现实生活,我想他可能还穿兔子毛衣,在当医学研究的实验对象吧。
“这案子不是临时起意,”考古队员又开始放剪刀姐妹的专辑,凯茜一边跟着节拍晃动着一只脚,一边说道,“就算凶手不是她父母,这家伙也不是随便跑出来遇到个可怜小孩就下手的人,而是计划周全。他不是想杀小孩,是想杀凯蒂。”
“这很难得,”凯茜说,“这个年纪的小孩通常很坏,我敢说我就是。”
“跟谁碰面或逞强,要么就是有重要的东西忘在那里要回去拿。我们会找她朋友谈谈,看她有没有跟他们说过什么。”
“我想彼得是个很特别的小孩。”我说。
凯茜拿着一盒果汁,抬头瞄了我一眼,说:“是啊,但你是和朋友们在一起。我是问什么能让你晚上一个人出门?”
凯茜停下脚步,弯腰拾起一枚鲜橘色的扇贝,仔细审视着。“他们可能还活着,对吧?”她用袖子抹去贝壳上的沙,然后吹了吹,“在某个地方。”
我想起一圈淡黄色的微光像柳枝一般,在断折的树干和旧墙碎片间摇曳,想起在森林里静静守夜。“我们有过几次,”我说,“在树屋过夜。当时这里都是森林,一直到路边。”我们将睡袋放在硬纸板上,将漫画书凑在手电筒的微光旁。突然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我们拿起手电筒,只见一双黄澄澄、亮闪闪的眼睛在几棵树的距离外剧烈晃动,我们三个人都被吓得尖叫,杰米跳起来朝外面扔了一颗小橘子,那东西跳着跑开了,枝叶沙沙作响……
“是有可能。”我说。彼得和杰米还活在某处,脸庞混杂在流动的人群之中。我十二岁的时候就想过这一点,但对我来说这却是最无法忍受的可能:他们那天只是拼命地往前跑,抛下我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我到现在都还有个习惯,就是只要在机场、演唱会或火车站之类人群密集的地方,我就会下意识四处张望。这几年这个症状已经轻多了,之前我会非常焦虑,脑袋像卡通人物一样疯狂转动,生怕错过任何一张可能是杰米或彼得的脸庞。“但我觉得概率不高,现场有很多血迹。”
“如果你是十二岁的小孩,”凯茜说,“什么东西能让你半夜溜出家门?”
凯茜将贝壳收进口袋,抬头望了我半晌。“我不知道细节。”
“这里有多的。”有人大喊。只见泥刀在众人手上传来传去,刀锋闪闪发光。肖恩拿到刀后总算开始工作了,虽然嘴里还在嘟嘟囔囔的。
“我会拿档案给你。”我说。没想到我竟然说得这么吃力,好像要拿给她的不是档案,而是我自己的日记似的。我觉得很气恼。“看你有什么想法。”
“去借一个。”
开始涨潮了。桑迪芒特海滩的坡度很缓,退潮时海水几乎消失不见,只剩下地平线远方的一小块灰色,而涨潮时海水从四面八方一拥而上,速度快得惊人,因此不时有人受困浅滩。几分钟之内,海水应该就会涨到我们脚边了。“我们最好开始往回走,”凯茜说,“萨姆要来吃晚饭,还记得吧?”
“我没有他妈的泥刀,怎么干活!”
“嗯,对。”我草草应了一声。我喜欢萨姆,大家都喜欢他,除了库珀之外,但我现在似乎没什么心情招呼另一个人。“你干吗要找他来?”
“去干活,肖恩。”马克大吼。
“案子?”凯茜甜甜地说,“工作,死人?”我朝她做鬼脸,她咧嘴对我微笑。
“说不定是警察拿走了,肖恩,你最好别大声嚷嚷。”
婴儿车里的两个小麻烦正为了几个颜色鲜艳的玩具大打出手。“布里特妮!贾斯廷!”小孩的母亲朝他们大吼,“你们再不闭嘴,就会他妈的死得很难看!”我一手勾住凯茜的脖子,把她拉到足够远的地方,两个人放声哈哈大笑。
“你检查过自己的屁眼没?”
对了,我后来还是适应了寄宿学校的生活。第二年开学那一天,爸妈送我到学校,我又哭又求,紧抓着车门把手不放,满脸不快的舍监只好拦腰抱住我,将我的手指一根一根扳开,我突然明白无论我怎么做,怎么哀求,他们都不会让我回家。从那一刻起,我就再也不想家了。
“哟,肖恩,例假要来啦。”
再说,我其实没什么选择。头一年的痛苦是那么强烈而持续,已经让我濒临崩溃:我习惯性地站起来就会头晕,记不得同学的名字或餐厅要怎么走。十三岁这个年纪虽然恢复力惊人,但也不是毫无极限。再这样下去,我可能没几个月就会精神崩溃,做出什么丑事来。不过就像我刚才说的,我只要面临困难,就会生出绝佳的求生本能。第二年开学的那天晚上,我还在哭着睡觉,隔天醒来就决定再也不想家了。
“麦克,我发誓如果发现是你,我一定把它插进你的屁——”
下定决心之后,我发现适应起来其实还挺简单的,这让我有些意外。我没花多少工夫就学会了同学之间代代相传的奇怪用语,例如管低年级生叫“菜鸟”,管老师叫“恶魔”,说话的口音也在短短一周之内从都柏林腔变成了英国腔。我和查利成了朋友,上地理课时他坐在我旁边,脸圆圆的,很严肃,咯咯笑起来的样子很迷人。后来,年纪大了一点之后,我们会共用读书室,偷抽他念剑桥的哥哥给他的大麻,好奇又困惑地讨论女孩子,一聊就是很久。我的学业成绩勉强算是中等(我拼命告诉自己,学校是我永远逃离不了的宿命,结果反而忘了为什么要读书),游泳却很在行,够资格参加校队,没想到老师和同学由此对我产生的敬佩之情比对成绩好的学生还要多。我在学校的第五年,他们甚至选我当模范生。不过,对于这一点,我的看法就跟自己为什么会当上警探一样,那是因为我看起来像。
中午,我和凯茜又到劳里的店买了塑料味三明治充饥,两人坐在住宅区的石墙上用餐。马克打算派新任务给队员,这会儿正像个交通警察似的指手画脚,大动作地指挥来指挥去。肖恩高声抱怨着什么事情,其他人立刻大喊让他闭嘴,别再心不在焉,快点干活。
查利家在赫里福德。放假的时候,我经常往他家跑,用他父亲的旧奔驰练车。两人在乡间小路上风驰电掣,窗户大敞,音响大声地播放着邦·乔维的音乐,我和查利扯开嗓门,五音不全地跟着唱。甚至,我还和他的姐妹们谈恋爱。我发现我不再那么急着想回家。我们家在莱克斯利普的房子又破又暗,一股潮味。我虽然有自己的房间,但母亲把我的东西全都摆错了位置,让我感觉很糟,那里就像是一个临时搭好的避难所,而不是真正的家。街上的小鬼光从发型看起来就很危险,还常用我听不懂的话嘲笑我的口音。
其他队员跟凯茜说,周二晚上马克和梅尔是最后离开院子的,第二天一早又从他房间一起出来,大家狠狠地嘲弄了他们好几个小时,直到凯蒂的尸体被人发现为止。他们说马克有时会在外面过夜,但不知道去的哪里。他们对这个“很认真的人”的看法从“有点怪”到“就是负责开车的”什么都有。
爸妈也察觉到了我的变化,却不像各位所想的那样对我总算适应了而感到高兴,反而非常诧异,觉得我好像变成了陌生人,不再需要他们,这让他们很紧张。我母亲会踮着脚在家里走路,怯生生地问我想不想吃点心。我父亲会试着跟我像两个大男人一样对话,但总是在清清喉咙,翻翻报纸和我被动漠然的沉默之后无疾而终。我在理智上可以理解,他们送我到寄宿学校是想保护我,让我摆脱记者采访、徒劳无用的警方问话和同学们好奇之下的不断骚扰,也知道这应该是个很好的决定,但我心里始终有种说不出来的强烈感觉,而且似乎有几分道理,就是他们是因为怕我才把我送走的。我就像一个根本不应该活过婴儿期的恐怖畸形儿或弟弟死于分割手术的连体婴儿,只是因为活了下来,我反而变成了人世间的怪胎。
梅尔笨拙地耸耸肩,搔搔后颈说:“他是个很认真的人,所以我才会喜欢他。”天哪,果然是小女生。我突然很想拍拍她的肩膀,提醒她要做好防护措施。
[1]1872年玛丽·西莱斯特号在大西洋上被发现,船上人员全体消失。然而船上的饮用水和食物仍然充足,器具也未被破坏,货物和船体也都完好,人员消失的原因至今成谜。
“你不觉得这样有点奇怪吗?”
[2]郝维仙小姐是狄更斯小说《远大前程》中的角色,她是个富有但穿衣打扮和个性都古怪的老小姐,和养女住在一起,并以金钱资助男主角。
我们开车回到基址,留马克一个人在后座闷闷不乐。我去找梅尔谈话,凯茜则去找其他队员聊聊。我问梅尔周二晚上是怎么过的,她突然满脸通红,不敢看我,但最后还是说她和马克在院子里聊到很晚,谈着谈着两人亲吻了起来,结果就在他房间里过夜了。这期间他只离开过一次,不超过两分钟,是去上洗手间。“我跟他一直都很处得来,之前就常被其他人笑。我想和他上床是迟早的事。”她还证实马克偶尔会在外面过夜,也跟她说过曾经到纳克拿里森林里露营,“但我不知道其他人知不知道,他对这件事有点三缄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