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帮我的其中一个原因是你认为哈维尔无辜,而另一个原因是你想搞林奇一次?”
“没错,根本就是鬼扯。”
“如果能证明是他弄错了还挺好的,但真正的原因不是那样。我第一次抓人时,把那个持有老妈的手枪的家伙抓了起来,但那人根本不知道家里有这把枪,不过他也没被保释。6个月后,他在牢中上吊了。都怪我。我把枪给他看的时候可以从他脸上看得出来:他根本不知道屋里有那东西。但我还是逮捕了他,而这害他赔上了性命。我绝对不能再让任何人因为根本没做过的事落入地狱,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我绝不允许。说实话,也许这原因很自私吧,因为我真的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再经历一次,绝对不行,我会直接辞职的。”
“例如火灾当晚在哈维尔家,他说收到你攻击我的申诉。”
我将注意力从哈珀身上转开,看着前方的路。
“打从那晚起,只要林奇和我一起工作,就老想往我头上扣帽子;他想毁了我的声誉,以防我在未来可能提出申诉。现在已经太迟了,8年,我以为他会放下,但显然没有。到目前为止,他已经两次因为所谓的申诉而把我踢出一个行动了,而这些申诉实际上从未发生过。”
“你不会辞职的。”我说。
她的声音缓下,变得更为清晰。当她将手握紧时,我听到方向盘皮革发出嘎嘎声。
“你为什么这么说?”
“结果,监视任务到了隔周变成逮捕任务,那是我第一次抓人。我们原本以为屋里会有藏武器的地方,结果只得到一把老旧的“点三八”手枪,而且还是嫌犯过世的老妈的。但反正他也没有那把枪的执照,所以我还是抓了他。”
很明显啊。哈珀身高仅一米五,女性,比我见过的许多人都强悍。而她却在这儿,身在联邦调查局前线,在一个上司即使做了错误决定也不用担心受罚,还能被赋予责任的组织的最前线。
“没有,我没有举报他。我尽可能地迅速把他推开了。一开始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和华盛顿谈了这件事,他站在我这边,一直如此。我们就此产生过争执。乔就像一尊坚实的花岗岩雕像,是局里一切正直善良的化身。他花了两天试图说服我提出申诉,但我知道,林奇的说辞一定会和我有出入,所以我什么也没说。而就因为我什么也不打算说,结果反而得花上一个小时来说服乔不要折断林奇的脖子。
“你的字典里没有‘放弃’。”我说。
她确认了一下后视镜,深呼吸了两次,犹如做好心理准备,回顾那段过往。
她的脸上绽开一丝暖意,在驾驶座上稍微坐直了些,说:“好,那换我了。关于达拉斯·伯奇,以及你交互诘问时问的匡提科餐厅上面的标识,我有问题要问你。”
“我的天……后来怎么了?你有举报他吗?”
“问吧。”
“有一天晚上,我们单独在一栋公寓里,他就对我动手动脚了。我清楚表示我对局里任何人都没兴趣,但他不接受我的拒绝,他抓住我,把我压在墙上。那晚实在不怎么愉快。”
“我也在那个学院受训,他妈的差不多每天都在那个餐厅吃饭,我完全没印象门上有什么标识。所以,那上面到底写了什么鬼?”
我点点头,但什么也没说,怕会打扰她说故事。
“如果我知道就真的见鬼了。”我说。
“我离开学院大概一年的时候跟林奇一起进行了一项监视任务。我们在私家车、厢型车和冰冷的公寓中坐了两个月,死死盯着泽西的一栋屋子。只要一有机会,林奇就主动与我搭档。那次行动由他负责,而我是经验最少的菜鸟,所以我想,他大概是要指导我吧。你知道的,就是盯好菜鸟,以防我搞砸了。”
“你不知道?”
车流又拥挤起来,哈珀轻踩刹车,让车速慢下缓行。
“不知道。我连到底有没有标识都不知道──直到你刚刚提起。我甚至不知道那里有没有餐厅。”
“听好,联邦探员出手帮我这种事不会天天发生,我要知道原因。是,你是不相信哈维尔有罪,我懂。但是你冒着丢工作的风险帮我,这需要更多理由。如果你帮我有其他的目的,我要知道;我必须知道。”
哈珀将车开入一座立体停车场,迂回绕上三层楼,直到看见我的车。对面正好有个空位,她倒转车子停进空位。我下了车。
引擎发出阵阵脉动,声音侵入车内。哈珀陷入沉默。她的眼神在我膝盖、双手、上衣和外套袖子的血迹上游移。空气里鲜血浓重的铁锈味十分强烈,仿佛能从口中尝到。
我先前开进这个车位时,车子前端几乎碰到水泥墙。哈珀下车,点起一支烟。
她点点头。“我想,有的时候你就是得跟着直觉走。”
我那辆野马的后车厢有一套淡蓝色西装,一件干净的白衬衫与几条领带。我“啪”地打开后车厢盖,剥下身上染血的外套与上衣,从外套里拿出手机,把衣服丢进后车厢的一个袋子里。我的手机有两通未接来电,哈利·福特。他留了信息,说他人在白原市一家爵士酒吧,等我回电。我将手机放进后车厢,看见自己的双手时顿了一下。我还没洗手。红如赭的干燥血迹深深染入我手掌与指头的沟纹中,指甲底下积藏的血浓郁而漆黑。
“我就是知道。”我说。
哈珀说:“就一名律师而言,你的疤还真是不少。”
哈珀说:“你怎么知道他要自杀?”
我的双手垂到身侧,朝她转过了头。她正盯着我的胸口和双臂,甚至扫过我指节上的疤痕组织。当她发现我在看她时,便迅速转过身,咳了咳,目光转向上了漆的水泥地板。
我没有感谢她,因为他之所以差点没命,也是因为我。他失去了大量的血。都是我买的那枚领带夹的缘故,我当然不可能把领带夹交给他,我只是想让他看到,这么一来他才会愿意合作。我应该拒绝的,应该坚持的。
“刀伤、骨折,甚至穿刺伤──早就愈合了。”我说,接着打开放在轮胎撬棒旁的水瓶盖子。我把水倒在手上,开始用指甲把血挖出来。过去几年,我有过几次带伤进急诊室的经历,但我不在乎。总让我夜不能寐的多半是手里那些洗不去的血迹。
“你知道他之所以能活下来都是因为你吧。”她说。
哈珀的手机响起,铃声在停车场中回荡着。
她答应带我到我的车那里,好让我换上备用的西装和上衣。
她接了电话,站得靠近些,让我也能听到另一端华盛顿的声音。
“也许他还放在身上的某处。”我们开过法院时,我望向窗外。
“艾迪·弗林跟你在一起吗?”华盛顿问。
“他们在车上什么也没找到。”
“我就站在他旁边。”她说。
“我不知道。”我说。
“把他带到白原市警局,不要回法庭。我们现在就需要他。”
“艾迪,他用什么东西割的喉?”
“怎么了?”
开回法院的车程比出来的时间更久。然而,即便有这么多的时间,在哈珀右转离开主大街前,我们依旧什么也没说。
“斯科特·巴克刚刚往哈维尔案丢了一颗重磅炸弹。”华盛顿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