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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再加上她很欣赏你拿了小熊。”

“艾西斯,”我说,“当初在走廊里遇见她时,我们都看对方不顺眼,等到发现我偷了她的红宝石以后,情况更糟了。不过那天晚上在她房间里上演了摊牌大戏以后,我在她眼里加了很多分。”

“还是一只和她打扮相同的呢。明晚我和她有个约会,如果顺利的话,她就可以凑近帕丁顿仔细看一看了。”

“这些都是人情。新朋友是谁?”

“在哪儿看?”

“我捞到了一个朋友,”我说,“也还了人情。马丁的人情。他保我出狱,这是任何人能为我做的最好的事了,我也想办法给了他回馈。辛西亚·康西丁拿回了她的项链和耳环,约翰·康西丁又开始享受婚姻生活——至少在下一位性感女演员出现以前。艾西斯失去了耳环,不过得到了耳环留下的金蛋,如果红宝石是人工合成的话,不管价钱会跌多少,对她都没有影响了。马丁则享受了和艾西斯之间的短暂爱情,现在全身而退,依然感觉不错。”

“我的公寓,”我说,“这些天它都住在那儿。其实可以把它交还酒店,要回押金,不过我决定还是留下这个小家伙。这笔交易也算是后续的好处之一,卡洛琳。我还了份人情,交了个新朋友,还赢得了一只泰迪熊。”

“把我搞糊涂的是,”她说,“这些钱转过来转过去,可你却两手空空没赚到一分。你在红宝石上捞到钱了吗?”

“而且你的新朋友明天就能看到小熊。说不定她还可以听到梅尔·托美。”

“什么把你搞糊涂了?”

“希望总是有的。”

“依你说吗?我真正觉得糊涂的就在这里,伯尼?”

“好啊,都很好,”她说,“可是钱呢?艾西斯·戈蒂耶拿到了钱,亨利,又名格列佛·菲尔伯恩拿到了钱……”

我尝了尝我的酒。“另外一组信,”我说,“B组,到了希里亚德·莫菲特手里,而且我没有这一组的复印件。所以他手上的可是独一无二的信,很公平,因为他比其他三个人加起来还多付了四倍的钱。他一定会非常珍惜他得到的。依我说,这笔钱花得值得。”

“别忘了雷。”

“哦,是这样。”

“他也拿到了钱?”

“哦,并不困难。那天下午我们聚在艾西斯·戈蒂耶的房间里以前,我先复印了那封信。”

“我们说好的,记得吧?五五分账。”

“这你是怎么办到的?”

“再把数字跟我讲一遍,伯尼。”

“我在众目睽睽之下烧掉的那封信的复印件——寄自High Dudgeon。烧信前就复印好的证明。”

“爱丽丝付了两千,”我说,“莱斯特·埃丁顿付了三千——这比他原先要付复印费的提议好一些。另外,维克多·哈克尼斯代表苏富比付了五千。”

“是什么?”

“再加上希里亚德·莫菲特付了五万美元。”

“或许吧。总之,我把A组信给了维克多·哈克尼斯。这样一来,万一苏富比展出那批信时,埃丁顿或者爱丽丝去了会场的话,他们就会看到一组和他们的复印件完全相同的原件。而且他们还会多一样苏富比那一组没有的东西。”

“没错。”

“爱丽丝也许会说是省略性的善意谎言,伯尼。”

“两千加三千等于五千,再加五千是一万,一加五是六。六万美元?”

我点点头。“我没有告诉他们还有另一个人拿到了复印件,”我说,“就是那种省略性的小谎。”

“你不用铅笔和纸就能算出来,真神奇。”

“给莱斯特·埃丁顿和爱丽丝·科特雷尔。”

“而你给了亨利……”

“两组信,我拿了其中一组到复印店,姑且称作A组,印了两份。”

“一半。三万。”

“好,捏造,这个词我喜欢。”

“然后你跟雷五五分账?”

“复印其中一组,”我说,“他捏造了——”

“我们说好了的。”

“好吧。他动手写起虚构的信。然后你把虚构的信拿去复印。”

“亨利拿到他那份以后剩下的一半,对吧?”

“那就说它们是虚构的吧。不是真品,也许,不过也不是赝品。”

我摇摇头。“雷不知道亨利的存在,”我说,“只知道这个时髦的老家伙常在我店里晃荡,甚至帮我看过一两次店。就雷所知,只有一组信,而且是二十年前某个他从没听过的知名作家写的。我假装烧了信,然后又把复印件卖给了两个人,原件给了第三个人。所以我不能告诉他我给了亨利三万美元。那样只会把他搞糊涂。”

“不明白你怎么可以说它们是真品。”

“所以替代方案是,把另外三万给了他?自己落得两手空空?”

“我也一样,”我说,“不过他没写假信,因为信全都是真的。他是格列佛·菲尔伯恩,所以他写的不管哪封信都是格列佛·菲尔伯恩的信。”

“我原本就没有期望能拿到什么,”我向她指出来,“爱丽丝撒谎骗我,说我们是在帮格列佛·菲尔伯恩一个大忙,最后竟然成了真的。我真的想办法帮了他一个大忙。”

“与此同时,亨利开始写假信。我还是把他当成亨利,伯尼。”

“所以现在你心里暖暖的很舒服,”她说,“可是除此以外只是一场空。”

“对。”

“哦,”我说,“也不完全是一场空。”

“我可没忘记那只懒狗,”她说,“还有得了狂犬病的棕色狐狸。我打好信,然后你全烧了。”

“怎么说?”

“哦,这你本来就知道。”我提醒她,“是你买来的紫色信纸,帮我打了一批假信,记得吧?”

“雷只知道一组信,”我说,“如果提起第二组的事,只会把他搞糊涂。我给了他从爱丽丝、埃丁顿和苏富比那儿拿到的那一万美元的一半,而且没有扣除额外花费的钱,连复印的费用都没算。他拿到整整五千美元,一分不少,而且好像对此非常满意,我觉得五五分账做到这个地步也就不错了。”

“不过他们看到的其实是,”她说,“之前检查过的一封信扔进了火里。之后他们看见很多紫色信纸留下的余烬。可你其实没烧掉。”

“所以结果你拿到了……”

“对。”

“两万五千美元,”我说,“我出生入死,卖力工作,这笔钱算不上多么高的报酬,不过离一场空还有一大段距离。我得卖很多本书才能净赚两万五千美元。”

“你在艾西斯房间的火炉里烧掉了格列佛·菲尔伯恩的信,”她说,“在场的人全看到了。”

“我得洗很多只狗才行。不是大笔财富,不过你说得没错,离一场空也很远。知道吗?这和艾西斯拿到的数字一样。”

“哦?”

“没错,”我表示同意,“我们还有一个共同点。”

“不管用哪个词,”她说,“我就是那么做了。而且从没起过疑心。我知道她这个人很过分,尤其是昨晚,我们搭上那两个气象学家,又浇了他们一大盆冷水。”她打了个冷战,然后满心感激地拿起酒,“一想起来我还是会心烦意乱,”她说,“不过把我搞糊涂的还不是这个。”

“梅尔·托美,保护好你的嗓子。伯尼,你还有样东西呢。”

“都一样。”

“有吗?”

“呃,起效了。伯尼,我和一个凶手上床。我本来要说‘女凶手’,不过这有性别歧视,对吧?”

“信。”

“我只是想吓吓她,”我说,“让她乱了阵脚,不要自以为都在她的掌控之中。”

“什么信?”

“‘这辈子我从来没用过这种男人用的刀!’我明白你的意思。”

“真正的信,伯尼。那组原件——凯伦·卡森麦尔从安西亚·朗道那儿偷来,然后卡尔·皮尔斯伯里又从凯伦·卡森麦尔的皮包里偷走,再转手给爱丽丝·科特雷尔,最后你又从她公寓里偷走却假装烧掉,但没有烧的那些信啊。”

“不过这把刀和那把用来杀死两个女人的凶器的大小和形状都差不多,还泡在埃丽卡厨房的一碗漂白水里,我想她要解释清楚也很困难。她打算怎么说?‘不是我用的那把!我的刀上有珍珠母贝装饰!’”

“哦,”我说,“那些信啊。”

“哦。”

“怎么样?”

“没有完全相符,”我说,“甚至也不太像。只是时报广场通常卖的普通弹簧刀,刀刃比凶器稍长。没有匕首的柄,而且两侧是黑色,不是珍珠母贝。”

“什么怎么样?”

“只是猜的?你凭直觉买了把和凶器完全相符的刀?”

“在你手上,对吧?其他人手上都没有,而且信没被丢进火里。”

我摇摇头。“我是猜的。”

“亨利以为投进了火里。他不知道你打了一组替代品让我烧掉。”

“我就说嘛,伯尼。之后你就让刀浸在漂白剂里,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上面没有血迹。可你怎么知道要买哪种刀?卡尔说是镶了珍珠母贝的弹簧刀,可那时你已经进出过埃丽卡的公寓。之前你和他私下聊过吗?”

“所以你留了下来,”她咧嘴笑道,“又一个纪念品,伯尼?就像你公寓里那幅蒙德里安[1] ?大家全以为是赝品,可你我知道那是真的[2] 。就像你书房里那本《长眠不醒》,对吧?雷蒙德·钱德勒[3] 题字送给达希尔·哈米特[4] 的,但没有人知道这本书的存在[5] 。”

“怎么可能是同一把?她把刀拿走了,而且如果还有点儿脑子,应该已经处理掉了。我到时报广场仅剩的几家还没因为迪士尼入侵而倒闭的商店里,买了一把放进她的公寓里。”

“属于同一等级,”我说,“我不能卖,连向人展示都不行。不过我完全可以安享占有的乐趣,就和那本书、那幅画的情况一样。不过这次行不通。”

“这么说,不是同一把?”

“这话是什么意思,伯尼?”

“哪一把刀?埃丽卡用来杀掉两个受害者的那一把,还是警察在她公寓里找到的那一把?”

“我知道亨利无论如何也不会发现,”我说,“而且说不定我这辈子都不会再看到他,不过我自己会知道。这一点让我很烦心。他以为那些信被毁了,要是他知道信还在的话,他会觉得被我出卖了。”我皱了皱眉,“如果他永远不知道的话,还算出卖吗?我不知道。我只能说这一点一直困扰着我。如果我有个完好的壁炉,我会烧了信。”

“刀子。”

“那你打算怎么办?”

“什么把你搞糊涂了?”

“我已经处理了。你知道纽约有些公司出租碎纸机吗?”

她瞪了我一眼。“我知道我看起来比平常还要T,”她说,“可我才不在乎。我这叫过度反应,行吗?过度补偿。会过去的。与此同时,伯尼,我还是很糊涂,而且我讲的不是穿着。”

“没什么奇怪的。纽约有些公司还出租大象呢。你租了台碎纸机?”

“他们的东西就是耐穿,”我说,“而且格子纹永远不会过时,对吧?”

“昨天送到的,”我说,“于是昨晚我就把菲尔伯恩给朗道的信一张一张地塞进了机器。爱丽丝撒过小谎,说她把信纸送进了碎纸机,把机器吐出来的碎片全烧掉了。其实没有这个必要。全世界的人加起来都无法让碎片复合。我把纸片扎成一捆,扔进了垃圾处理机。”

“你有意见吗?”

“所以信件全都不在人世了。”

“我也喜欢你的衬衫,”我说,“什么牌子,宾尼男装吗?”

“总之不是以可读的面貌存在了。”

“是过渡期。”她说,“现在已经过完了,真是见鬼。我现在不觉得指甲短了。看起来就是我该有的指甲。”

“可你把它们送进机器以前读过,对吧?”

“最近刚剪的。”我说。

“本来是这样打算的。”我说。

“我一向这样剪,伯尼。从我们认识起我就剪这个发型。”

“然后呢?”

“或者化妆,”我说,“讲到这里,看得出来你没化妆。还有,我很喜欢你新剪的头发。”

“然后我决定放弃,”我说,“我认为这叫侵犯隐私。”

我们谈到卡尔,谈到大家都说染发一定看得出来,就像戴假发也会被识破一样。不过,这只是表示,我们俩都觉得头发染坏了或者假发太明显罢了。然后我们就一起纳闷说,为什么女人染发或者借助一点儿手术来隐藏时间的侵袭都很正常,却不知为什么男人这样做就是不对劲。

“你一天到晚都在侵犯别人的隐私,”她说,“伯尼,你闯进别人家里翻箱倒柜,找到喜欢的就拿回家。相比之下,读几封旧信根本不算什么。”

“总是可以染嘛。”

“我知道,”我说,“不过这可是格列佛·菲尔伯恩。卡洛琳,这个人写了《无名之子》。”

“亨利其实没有家,”我说,“所以他要怎么回去呢?不过没错,他是继续走下去了。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他没留银胡子的模样——除非你把当初我在帕丁顿大堂里看到他的那几次也算进去,当时他只是个在看杂志的陌生男人。今天下午他在店里上了厕所,出来时下巴光溜溜的,胡子都包进卫生纸里了。他说,要是能长出那种颜色的胡子,他会留一把真的。”

“而且那本书改变了你的一生。”

“亨利回家去了,是吧,伯尼?”

“没错,”我说,“所以我觉得我欠他一份情。”

“我已经很久不碰黑麦了,”我说,“我也喝苏格兰威士忌,玛克辛。”

[1] 皮特·科内利斯·蒙德里安(Piet Cornelies Mondrian,1872—1944),荷兰画家,风格派运动幕后艺术家和非具象绘画的创始者之一。自称“新造型主义”,又称“几何形体派”。

“这倒是个点子,”她说着,绝望地朝玛克辛招手——这人有时要等很久才会过来。“嗨,玛克辛,”亲爱的女孩终于现身了,卡洛琳说,“我要双份苏格兰威士忌,别想再给我端漱口水了。伯尼,你呢?还是黑麦威士忌?”

[2] 见《像蒙德里安一样作画的贼》。

“可以试试把它淹死。”

[3] 雷蒙德·钱德勒(Raymond Chandler,1888—1959),美国著名侦探小说家,硬汉派的重要作家,代表作有《漫长的告别》《长眠不醒》等。

“我知道,常言道‘感冒要吃,发烧要饿。’不然就是刚好倒过来,不过现在两句都不适用。糊涂时你怎么办?”

[4] 达希尔·哈米特(Dashiell Hammet,1894—1961),美国著名侦探小说家,硬汉派创始人,代表作为《马耳他之鹰》。

“最近很多人都这样,”我说,“我看或许我也会传染上。”

[5] 见《图书馆里的贼》。

“我不明白,伯尼,”卡洛琳说,“你把我弄糊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