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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箕踞的秘密

这时代已经成了烂泥。

她们也常常追求男人,但凡看上的对象,从来不吝表达自己的青睐——但不是这种为了钱,满脸贱兮兮的。

烂泥里,自然开不出清贵的花来。

他记得以前的姑娘不是这样,她们都圆润丰满,大方乐观,笑起来就像草原上盛开的红花。

“爷,快进去吧……”

几个小姑娘拉着他的袖子,她们小的不过十二三岁,大的也不过十七八岁,本该懵懂幼稚的脸上,涂满了廉价脂粉,身材瘦削,下巴尖得令人恐怖。

“爷,看不上我们没关系,里面还有许多美人儿……”

“哟,这位爷,进来喝一杯吧……”

二楼,有花枝招展的美人儿,大红灯笼下,她们清一色的颜如玉,美如花。

自男人独霸天下后,这一切,便彻底改变了。

她们的笑脸上也是一个大写的“钱”字——快一掷千金来亵玩我吧。

可是,百里行暮却觉得陌生,恍如游走在一群丧尸之中。这一切,距离他的年代实在是太陌生了——几万年前,人类还是群婚制度,孩子归母族集体抚养,因无利益纠葛,自然不会产生妾奴或者妓女。

只要有足够的钱,我能让你用108种姿势。

这是任何时代都颠扑不破的真理。

她们早已注意到这客人实在是太过英俊,一个个双目放光:“爷,快上来,我们会好好伺候你的……”

男人有了多余的金子,总要在女人身上花掉。

他推开小姑娘们的手,和颜悦色地摇摇头,继续往前。

有财富的地方,必然有女人。

前面,有弹唱之声,曲调非常悲惨。

“这位爷,进来喝一杯吧……”

一大堆闲汉围着一个麻衣少女,曲声正是从她手中传出的。少女头戴白花,边弹边唱,两行清泪顺着脸颊流淌。

“各位客官请,我们这里有新到的姑娘,正是十三四岁的豆蔻年华哟……”

穷苦的生活,边境的风沙,令她枯干瘦小,脸色黑黄,没精打采,实是姿色平平。

一顶草帽遮住满头的红发,百里行暮漫无目的跟着拥挤的人潮一起往前,但见灯红酒绿,吹拉弹唱,甚至有兴盛的妓馆在当街拉客。

在她面前,摆着一个大大的陶盘,里面只有寥寥几枚贝币。

人潮涌动,喧哗繁琐,不时有大批大批的难民连夜赶到,众人跟看稀奇似的,哗啦啦的一下涌到东边,一下又涌到西边。

男人们对不怎么好看的姑娘,一般都不会有太大的怜悯。

可是,热闹程度却不逊色于中原的任何城市。

“小妞儿,你卖唱挣不了几个钱的,要不,我给你几百贝币,你跟我玩两天吧……”

南来北往的货物堆满粗糙的木架木板,高档点的商品则放在内室整齐一点的木板上。

“我给你一千贝币,说真的,前面妓馆肤白美貌的姑娘才三千一夜,你这么黑,顶多值一千……”

最繁华的那条小街,便在这样的新建民房路上。

“你俩真好意思说出口,一千贝币连丧事都不够,人家姑娘怎会跟你们?还是跟我好了,我给你三千贝币,你可以到我家做女仆……”

白旗镇,比夜晚看到的更大更繁华,夕阳西下,正是一天中最适合逛街的时候,但见大街小巷人来人往,可是,建筑都很粗糙,看得出,最初兴建的时候,是没人打算百年之计的,而新的建筑,更是草草而成,土墙木屋,更高档点的,无非石屋木瓦,鳞次栉比,也谈不上什么规划,简直就像专门应付战争发财的暴发户。

……

她还是一言不发。

闲汉们你一言我一语,看的多,施舍的少,到一曲终了,少女起身拿着身边的盘子,闲汉们却哗一声一哄而散了。

“要不,我们回去吧。”

百里行暮站在她面前,她端着空空的陶盘,声音凄婉:“爷,行行好吧……”

她垂着头,一言不发。

百里行暮的目光却落在她旁边的一面镜子上面。

委蛇试着安慰她:“少主,金沙王城的芙蓉花应该开得漫山遍野了……”

那是一面很古老的陶镜,手柄上沾满尘埃和古旧的污痕,除了模糊的人影,根本失去了镜子的作用。

这一刻,她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少女而已。

可百里行暮却伸手拿起那面镜子。

她颓然站在尘土飞扬的街道尽处,靠着灰黑的巨大石壁,一动也不想动了。

镜子居然沉甸甸的。

这一切忽然就没了?

少女脸上忽然多了笑容,声音也变得十分柔媚:“爷……”

可是,才多久?

百里行暮的目光终于落在她的脸上。

对他的信赖,也如对父王一般。

原本清汤寡水的一张脸,忽然充满了一种难以言说的风情妩媚,尤其是她的眼神,浓烈而缠绵,水汪汪的,就像一团化不开的棉花糖。

除了父王之外,他是唯一令她赶到温暖宁静的男子。

而她的腰肢也随着她的语音而不经意扭动,烟视媚行,竟远远胜过之前妓馆门前浓妆艳抹的姑娘们。

就算小鱼洞之战后,她冷着他、不理他,可他一直宠着让着,这让她恍惚中有种错觉:他会一辈子这样宠着自己。

“爷,只需要一千贝币,奴就是您的了……”

毕竟,自认识以来,他对她千依百顺。

那声音也是苏的,软的,“奴小名闲儿……”

内心深处,第一次有毒蛇在撕咬似的,妒忌得出奇。可是,这种妒忌之情并非仇恨,只是委屈。就像受尽宠爱的小孩,忽然之间被大人给抛弃了。

百里行暮还没怎样,旁边路过的一闲汉忽然冲过来,双目发光,大声道:“五千贝币,小美人儿,你跟我好了……”

明明知道百里行暮这样的男子,绝无可能那么轻易朝三暮四,可是,她又无法找到更加合情合理的理由。

一大堆贝币哗啦啦地倒在陶盘里。

她不敢置信。

闲汉大手伸出,少女柔软的腰肢便款款倒在他怀里,飘忽的眼神就像蜜糖似的,闲汉心猿意马搂着她就走。

百里行暮竟然真的和青元夫人同行了?

可是,她却一直盯着百里行暮:“爷……”

果然,夕阳西下里,有九云夜光冠的光华闪烁。

声音很失望,很凄婉,很动听,哪怕铁石心肠的男人也不忍猝听。

直到走出客栈门口,凫风初蕾才慢慢回头。

可是,百里行暮还是盯着那面镜子,闲儿一伸手便将镜子抢回来,闲汉抱着她就跑了。

委蛇长叹一声,追着主人的背影而去了。

百里行暮盯着二人远去的背影,也不知道是错觉还是怎地,他觉得那二人消失得实在是太快了,就好像一眨眼功夫,就淹没在了人海之中,或者,凭空消失了。

“好好照顾你家主人。”

这面镜子,暗藏邪门。

快到门口,委蛇又回头,双头昂着,蛇眼里满是遗憾,好像在说:百里大人,这样可不太好吧?但是,他不经意地避开委蛇的目光,委蛇只能恭恭敬敬:“百里大人,再见了。”

可是,他无意探究,只继续往前。

他眼睁睁地看着她走出去。

过了这条街,便出了白旗镇,前面,就是通往大漠的方向。

声音很小:“好吧,那我们就不耽误百里大人了,再见吧……”

他踌躇不前。

她慢慢起身。

从阳城到不周山,再到白旗镇,他已经习惯了身边多一个人,时而欢笑甜蜜,时而娇嗔活泼,现在,只身上路,竟觉出一种前所未有的凄寒孤独。

她很失望。

走出去好远,他才猛地拍了拍自己的头,自言自语道:几万年都是一个人前行,难道现在突然就不习惯了?真是怪哉!

忽然很希望他说几句什么,可是,他一言不发。

那是白旗镇外面最肮脏的一隅,几条野狗在垃圾堆里争抢一块发臭的骨头。旁边,则是一大丛不知名灰色灌木。

四周很安静,只剩下彼此的呼吸声。

闲汉迫不及待便把闲儿放在唯一的阴影处,七手八脚拉扯她的单薄衣衫。

“既然百里大人不方便告诉我原因,那我也就不问了。当然,如果你能告诉我,我很乐意倾听,如果不愿意,那你可以先忙自己的,我能自己照顾自己。”

闲儿手里的镜子当的一声掉在地上,顿时有了几分清醒,企图挣扎着爬起来,却被大汉一掌又推下去。

许久,她终于失望了。

她惊惶大喊:“贝币,你先给五千贝币……”

可是,他一径沉默。

“老子有五千贝币早去花馆舒舒服服被那些小娘们伺候了,哪里会找你这小妞?”

她一顿,凝视他,想从他嘴里得到答案。

“滚开……”

她长长的睫毛垂下去,但声音十分镇定:“自从不周山之行之后,我就发现百里大人的态度变了。最初,我以为百里大人是受到不周山战舰的影响,情绪不好,但后来,我想,应该不止是这样……”

闲儿的反抗无济于事,大汉顷刻间将她扑倒。

他居然一言不发。

察觉到镜子的异常,是从闲儿的目光开始的……原本痛苦挣扎的少女,泣血的哀嚎变成了惊诧和恐惧。

“若是百里大人不愿和我们同行……那,我也无法勉强……”

她无意中的一转头,居然发现镜子里,一个女人的身影扭摆,晃动,做出种种不可思议的风骚举动。

他居然点点头,十分肯定。

闲汉随着她的目光,也察觉了异常的镜子:里面分明是一个艳丽到了极点的女人,有最柔软的细腰,最丰满的胸脯,此际,正在一边做出种种妩媚到不可思议的动作……

凫风初蕾微微一笑:“那就我先说吧。百里大人,你是不愿意和我们同行了,对吧?”

闲汉惊问:“你是谁?”

二人异口同声,却又同时闭嘴。

镜子里,笑声咯咯:“你是谁?”

“初蕾……”

娇嗲,媚惑,香酥,柔软。

“百里大人……”

“傻子,快动啊,不及时享受人间极乐,以后就没这种机会了。”

百里行暮暗叹一声,说不下去了。

镜子里的人影开始引导、指教,就像一位天然的老师,让一对男女开始奔向疯狂之路。

委蛇的双头摇动,神色也很不好看。

闲汉浑身的荷尔蒙,瞬间冲到了头顶,但觉生平从未有过如此消魂的滋味,就连痛苦不堪的闲儿,也觉出一股陌生到了极点的欢快。

她又沉默了许久:“百里大人,我想我已经明白你的意思了。”

血是怎样流光的,已经没人察觉了。

百里行暮还是和颜悦色:“初蕾,到此为止吧。你的路还有很长,以后,没人帮得了你了……”

当妖异的镜子吸收完二人全部的鲜血,地上已经只剩下两具干瘪灰白的尸体。

是很久很久的沉默。

原本肮脏模糊的镜子,忽然清晰起来。

这种感觉,生平未有,委屈得快要哭出来了,却强行忍住。

镜中,一张艳红饱满的脸开始隐隐有了雏形,但是,她并不满意,长叹一声:“鲜血真是时间美味,只可惜,太少了一点。”

心口就像塞了一块大石头。

镜子慢慢飞起来,最初,行动非常艰难,好一会儿终于到了闲儿的手上。

凫风初蕾一句话也说不下去了。

苍白的尸体,忽然慢慢站起来。

早在没有她凫风初蕾之前,他们已经志同道合。

镜子里的笑声又响起了:“宝贝儿,往西走,我们要去追一个人。”

那是几万年之前的交情。

日暮乡关,古道西风。

百里行暮微微一笑:“当年中央天帝选举,她曾鼎力支持我。”

百里行暮坐在一大丛肉果木旁边。

她的声音很低:“百里大人,你……你认识她很久了吗?”

肉果木的中间,杂生了许多肉苁蓉,正是开花的季节,一朵朵紫色花束倒三角般密密麻麻生长,远远看去就像是奶白色的塔。

青元夫人,当然有资格成为他的故人。

气温已经下降,他却忽然觉得一阵燥热。

难怪,她是他的故人。

好像有一种异样的兴奋感从脑垂体开始,迅速弥漫到了肾上腺皮质。

昨夜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一位少女,从最高大的一颗肉苁蓉下面,慢慢走过来。

传说中,她还是三界之中最美的女性。

她白衣如雪,眉目凄清,手里依旧握着那面古老的镜子。

如果有她出手,百里行暮的沙漠之行,当然就多了绝对强有力的援手。

正是昨晚卖身葬父的闲儿。

青元夫人可是十万玉女的统领。

她一步一步走过来,腰肢纤细,眉眼盈盈,纵谈不上美貌如花,那股凄楚劲儿也很是令人怜爱,毕竟,她那么年轻,少女的风韵和肉苁蓉一样充满了吸引力。

难怪百里行暮对她也礼让三分。

百里行暮还是不经意地盯着她手里的镜子。

难怪她那么美。

“爷……”

凫风初蕾一震,原来如此。

声音很低很软很凄楚。

“青元夫人?”

“爷,求求你了,奴只要三千贝币,以后,奴愿意当牛做马伺候您……”

“她是西王母一族的青元夫人,本领远远在云华夫人之上。”

他十分干脆,递过去一把金叶子。

“她的本领也很大,对吧?”

闲儿扑通一声便跪下去了:“谢谢爷,谢谢,以后,奴便一辈子是爷的人了,奴一定会竭尽全力伺候好爷……”

他不答。

周围,肉苁蓉的香味越来越浓郁,肾上腺素飙升得更加厉害。

她心里一抖,忽然很恐惧,不敢再说下去,可是,没忍住:“她,很美!”

闲儿柔白的双手已经抱住了百里行暮的脖子。

他一怔,缓缓地:“你说阿环?”

她的一对小小胸,恍如不经意间从衣服里晃悠出来。

“或者,是因为那个叫做阿环的姑娘?”

这貌不惊人的少女,竟有白嫩如水的肌肤。

他不置可否。

她浑身绵软得就像杨花一般,纷纷扬扬,四面八方,将百里行暮彻底包围。

“就因为沙漠妖魔很厉害?”

百里行暮倒下去。

他果断点头,没有丝毫犹豫。

镜子再次咣当一声掉在地上。

她沉默了许久,才缓缓地:“百里大人的意思是不打算再和我同行了,对吧?”

镜子里,却没有显出任何人影。

接下来的沙漠之旅,将是一场死亡之旅:隐藏在暗处的可怕敌人,自己身上的伤势,随时会降临的灰飞烟灭——她就没有必要再跟下去了。

她不敢轻易冒险,毕竟,对面是百里行暮。

这个念想,现在已经完成了。

可是,她嗅到肉苁蓉淡淡的香味时,无声无息笑了。

不周山,本已经是他的一个念想——趁着自己还有力气,总要带她走一趟,至少,让她明白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有过怎样的过去。纵日后分别,也不至于想起来便是一头雾水。

从肉苁蓉中提炼出来的氨基酸、胱氨酸,再加上一味特殊的香料,足以让哪怕是阳痿患者也金枪不倒。

茫茫大漠,酷暑难当,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要在这里长时间地走下去,简直比去不周山更令人痛苦。

闲儿的双手已经游走在百里行暮身上,娇喘声声,而且带着少女最初最柔软的淡淡羞涩——她的举止明明是生涩的,可脸上却有一种千锤百炼般的老手姿态。

他顺着她的目光:“王杖在手,你便是当仁不让的鱼凫王!而且,大禹王还有国书留待继任者大费,纵他不认真执行,拖延那三十万粮草,但也绝不敢轻易再和鱼凫国开战,而且,他登基不久,根基不稳,根本顾不上别的事情,也就是说,这几年,正是你复国的最好时机。若是错失了,等大费羽毛丰满,只怕就没那么容易了……不周山也罢,天穆之野也好,说穿了,都只是一些衰老灵魂的遗迹,初蕾,金沙王城才是你最该去的地方!那是你的家!”

难道这便是所谓的天纵奇媚?

她下意识地看了看手中的金杖。

哪怕天下最最坐怀不乱之人也不可能经受住这种诱惑。

“重振鱼凫国,是你父王的遗命,也是你毕生担负的使命。”

可是,下一刻,她的身子已经轻飘飘地飞起来,稳稳地端坐在对面柔软的黄沙地上。

她还是静静听着。

她一怔,不可思议地盯着他,半晌,嗫嚅:“爷……您可是不满意闲儿的伺候?闲儿本不愿自甘下贱,可是,除了身子,闲儿再也没有能报答爷的……”

他和颜悦色:“你只需要放出消息,汶山和岷山上的百姓便会逐渐迁徙回来,你还是他们的鱼凫王,现在你所要做的,根本不该是去流浪,而是回去做好复国的准备工作……”

百里行暮伸手捡起地上的镜子。

“这又如何?”

镜子还是肮脏破败,在夕阳下,显得更加破旧。

“对!只要用上息壤,那就根本无需再等了!息壤是天帝的神物,不止能治水,还能迅速复原土地的肥沃,令花草树木重现。金沙王城恢复生机,也是指日可待……”

第一面起,他就觉得这镜子有古怪,可是,看来看去,又不知道究竟古怪在什么地方。

“涂山侯人送了我息壤。”

他淡淡地:“如果你想报答我,就把这面镜子送给我吧。”

“金沙王城尽管还水洼遍地,但是,已经不碍事了,如果可以采取措施,洪水褪去的速度会更快……”

闲儿却跳起来,一把抢过镜子,声音里满是哭腔:“不行……万万不行……这是先父留给闲儿的唯一礼物,也是闲儿的嫁妆,闲儿见了镜子就像见到了先父……对不起,爷……闲儿真的对不起……闲儿宁愿以身相许……”

她静静听着。

百里行暮盯着她。

他看了看自己的掌心,然后,慢慢将掌心合拢:“鱼凫国已经彻底露出水面了。尤其,这半年来,滴雨未下,十分干旱,剩下不多的洪水几乎都已经被蒸发,其余的也随着河流汇入了西海,先是金沙王城露出了地面,紧接着,湔山小鱼洞也露出来。只需要一场风、一场雨,树木青草就会复生……”

她垂下头去,“对不起……爷……这镜子虽然不值钱,可是,真的只是先父留下的唯一礼物了……要是这镜子也没了,闲儿就不知道该怎样活下去了,对不起,爷……至于您的金叶子,奴以后会还您的……等以后奴有了钱……”

她忽然很害怕。

她转身就走,到后来,几乎是飞奔,好像生怕百里行暮追上去抢回之前的那把金叶子。

百里大人面上,怎会出现这样的神情?

微风吹起了黄沙,肉果木和肉苁蓉都在夜色下发出簌簌的花开之声,如果是在中原闹市,这异常的香味不知会令多少男人发狂。

可是,他分明就是一副年轻人的样子,永远也不会衰老啊。

可是,在这渺无人迹的沙漠里,除了白旗镇上的花馆老板会来采集炼制一些粗糙的媚药,便再也无人识货了。

这神情总令她想起自己的父亲、甚至大禹王——那是一种不久于人世的长者的神情,说穿了,就是一股垂暮之态。

闲儿慢慢地回头时,百里行暮已经无影无踪了。

这神情,她无法形容。

镜子里的声音恨得牙痒痒:“百里行暮啊百里行暮,我就不信,你真的永远是铁板一块。走着瞧吧,这片沙漠,必将是你的葬身之地。”

不不不,都不是。

这恶毒的话语,百里行暮已经听不见了。

尤其,他满脸的凝重就更加让她不安——这种神情,绝非男女之情,或者庸俗的争风吃醋。

此时,他目力所及范围内,已经没有任何动植物。

他的沉默,反而让她不安。

茫茫黄沙,风起时,天昏地暗。

可是,他不说下去了。

这沙漠没有任何美感,只是远古核大战带来的副产品而已。

对,一定不原谅他了。

他一个人站在中央,忽然觉得很寂寞。

她甚至气鼓鼓地,心想,若是他说了什么不爱听的,自己便不原谅他了。

几万年独来独往,早就习惯了,可偏偏现在!

她放下筷子,看着他。

他长叹一声,回头,看着白旗镇的方向。

好一会儿,他开口了:“初蕾……”

风将叹息声吹得很远,整个大漠都响起轻微的喟叹,他想,自己以后还有见到她的机会吗?

他已经失去了上古年代,对任何人都坦诚相告的勇气。

九云夜光冠迎着夕阳的最后一缕光辉闪烁。

青元夫人有一句话说得不对:凫风初蕾,她不是粗心,而是他这个半神人掩饰得太好。别说一般的人类,纵心细如发的委蛇,也根本没意识到他的中毒,只以为他的心脏严重受损。

他有点意外,看着迎面而来的青元夫人。

麻木,比巨疼更令人恐怖。

“青元夫人可还有事?”

死亡,无声无息迫近。

“百里大人又忘了?叫我阿环吧。”

就如此刻燃烧的五脏六腑的痛苦,他清晰地感觉到心脏在凝固成一块一块小小的黑炭。

青元夫人的身影还在三丈高外的上空,青色袍子上面的五彩祥云迎着夕阳发出淡淡的绚丽光辉。

爱恨嗔痴,贪婪欲望……种种人类的德行,在他身上全部复活。

她左顾右盼:“我一路嗅到一股奇怪的香味,可是,却怎么都不知道香味从何而来。”

喜怒哀乐,越来越强烈;七情六欲,忽然汹涌而出。

百里行暮忽然想起之前离去的闲儿。

不止是因为伤势,更因为气候,环境,空气里的微量元素的改变……他的肌能,也正慢慢地蜕化成人的特性。

他也觉得闲儿有古怪,可是,又不清楚这古怪究竟在什么地方。

再到一万年的重伤沉睡,醒来后,人的属性,几乎彻底取代了半神人的特性。

难道是那面诡异的镜子?

他身上半神人的特质慢慢退化,人的特性慢慢加强。

可是,他无心追究,只是慢慢看着前方的沙漠。再往前,黄沙满地,几百万平方公里的深处,便是那可怕的妖魔所在地。

直到那一万年的古蜀柏灌王生涯;

青元夫人缓缓踩在沙地上,她的步履很轻盈,青色袍子尘土不沾,“虽然是上古核大战的副产品,可是,这日落黄昏,沙漠也有沙漠的美丽……”

直到第一次的重伤死亡;

“我爱四季如春,最厌这死气沉沉的一片黄沙。”

直到不周山之战,自己驾驶战舰一怒之下摧毁了人类的根基;

青元夫人长叹一声,前走几步,很显然,她一路犹豫不决,但此刻还是下了决心,将手里的一个小小玉瓶递过去:“百里大人,请收下吧。”

直到在轩辕殿中,第一次目睹几十颗阿格尼亚同时在自己的土地上爆炸;

那是一个晶莹剔透的碧绿药瓶,瓶子里,一颗小小的药丸。

不止欲望,他对权势,黄金,统统都不太有兴趣,就连天下被黄帝夺去,最初也并不觉得有什么可以愤怒的。

“不死药?”

黄金时代的男欢女爱,在他眼里,那是毫无意义的无聊事件。

她点点头:“西王母一族的成员,每个人都能免费拥有一份不死药,无论是留给自己或者其他用途,皆不过问。只不过,唯一的原则是不能送给人类。但是,百里大人是半神人,不在禁止外围之内……”

他是炎帝利用自身基因单独创造的一个人类,因为不经母体孕育,半神人的属性就远远超过了人的属性,所以,和炎帝一样,很长时间缺少七情六欲,喜怒哀乐都较常人平淡许多,于两性之间,更加没有丝毫兴趣。

百里行暮接过玉瓶看了看,然后,将玉瓶递过去。

这种患得患失的心情,真是十几万年来,绝无仅有。

她很意外。

可是,真要开口让她离开,竟觉茫然无措,惶惶不安。

他笑着摇摇头:“谢谢青元夫人……”

理智提醒他,应让她马上离开这里:无论是回岷山召集旧部还是去周游天下,都比现在好。

她立即固执打断了他:“阿环!”

而且,那神秘的力量一直在暗处,在她的神力没有大成之前,自己死后,她岂不是只能任人宰割?

“谢谢阿环的好意。不过,我真的用不着。”

尤其,居然被她亲眼目睹自己的死亡。

“为什么?”

他并不怕敌人的厉害,而是怕自己的死亡。

“娲皇给我们每个人的基因密码里只输入了一次重生的机会。如果不死药有用的话,当年的炎帝、黄帝、蚩尤这些都不会死了。你该知道,当初,许多大神都和西王母一族关系很好,拿到不死药并非难事……”

忽然想,接下来的这段死亡之旅,也许,根本就没必要叫她同行了——无论是胜利还是失败,也许自己都无法走出茫茫大漠了。

这不死药,只对人类有用。人类拿到之后,从原本的几十年寿命可以增加到千年甚至上万年,但是,也不是真正不死。最多一万年之后,也必然烟消云散。

百里行暮自然没有忽视她的情绪,可一时又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

青元夫人固执道:“这不死药至少可以延续一段时间。”

明明那么丰盛的饭菜,却味同嚼蜡。

他还是摇摇头,神色有些黯然:“你该知道,我的心脏已经彻底萎缩,无论什么仙丹妙药都无法延缓了。”

委蛇察觉气氛有点诡异,也不讲话了。

正因青元夫人把这一切看得清清楚楚,所以才固执地要把不死药送给他。哪怕明知没什么效果,也要赌一把。

她有点失望,不再吭声,只是默默吃饭。

“好了,阿环,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可是,我真没必要浪费一颗不死药。你该知道,按照我的罪孽,几万年前就该灰飞烟灭了,现在之所以还能站在这里苟延残喘,已经是娲皇最大的仁慈了……”

百里行暮接了,却不吃,只是放在一边,摇摇头:“我不爱吃这些东西。”

青元夫人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她见百里行暮只微笑着看着自己,就拿起一块西瓜递给她,兴致勃勃:“你也尝尝。”

他笑眯眯的:“等我做完我该做的事情,纵然此后魂魄悠悠,至少也不算丢尽了娲皇的脸。”

凫风初蕾尝一块,顿觉清甜凉爽,味道果然好极了。

青元夫人眼睁睁看着他走远。

“所以,才叫西瓜嘛。”

半晌,她忽然追上去:“百里大人!”

委蛇大赞:“这西瓜唯有西域之地才有,我们在鱼凫国和阳城都从未见过。”

他停下脚步,却并不回头。

饭菜特别丰盛,甚至还有一大盘鲜艳欲滴的大西瓜。

“百里大人,如你不死,以后我们还有见面的机会吗?”

二人坐在一间雅座里,非常安静。

他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只是摇摇头,大步离去了。

那些晨昏颠倒的商旅大部分都还没起床,用餐的人也很少。

走了老远,他又回头,十分肯定:“阿环,回天穆之野吧,这里不是你呆的地方。”

再次醒来,已经快夕阳西下。

青元夫人站在原地,眼睁睁地看着他的背影彻底消失在茫茫大漠里。

她心里一松,再次躺下去,几乎立即就睡着了。

直到夕阳隐没,直到月色升起。

门口,却传来百里行暮温柔的声音:“初蕾,再睡一会儿吧,现在太热了,我们傍晚再出发。”

她还是站在原地。

窗外,正午的烈日高照,火辣辣的太阳令人触目惊心。

作为统领十万玉女的女上仙,她已经很多年不知七情六欲为何物了,可此刻,眼眶却湿漉漉的,有一种酸涩的难受。

可一想到要赶路,立即又坐起来。

已经是几万年前的事情了。

翻来覆去,折腾到快中午,凫风初蕾才勉强睡着,可是,不一会儿,便醒来了,揉揉眼睛,头晕脑胀,巴不得再睡一会儿。

纵然在上仙们看来也不是很短的岁月。

她生生忍着,决心怎么也不能堕了自己的尊严。

他是地球上名声最大,人气最高的半神人。

鱼凫之王,争风吃醋,成何体统?

他是所有人公认的领袖级人物。

她甚至为自己有这样的想法而羞惭。

当然,他也是所有人类甚至大神们公认的最高颜值者。

可是,她不好意思。

以前,青元夫人一直不明白为何西王母一族的女子,居然有人流浪民间之后,会爱上民间的男子。她想,那些姐妹一定是疯了,可能是在女子群中太久,偶尔见到个把英俊潇洒、壮健不凡的男子,很轻易地便动心了。

好几次要冲出去大声问他: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可是,凡俗之女也就罢了,堂堂西王母之女子,别说一般的凡夫俗子,纵天下任何男子也唾手可得,又何必轻易爱慕那些来历不明的庸俗男子?

再加上百里行暮对自己那种冷淡的态度,她再也忍不住了。

直到那次中央天帝的选举大会。

她很震惊,一般来说,百里行暮是不会对任何女子如此亲切的。

直到她看到演讲台上滔滔不绝的百里行暮。

而且,百里行暮的称呼好亲切:阿环。

他和颛顼现场辩论,好几次让颛顼哑口无言。

再者,“故人”二字,便将自己和百里行暮的距离拉得很远很远——仿佛他的过去,她完全知晓,而自己却一无所知。

台下掌声雷动,颛顼的脸上红一阵白一阵,他却谈笑风生,风度之潇洒,仪表之瑰丽,纵九重天也难寻匹敌——

故人——明明那女子看起来才二十来岁,年纪轻轻,怎会是他的故人?

就是那个时候,她才明白,原来,这世界上真有怦然心动这一回事。

而且,他俩居然是故人。

纵是心如止水的西王母一族,也乱了分寸,小鹿乱撞似的,一颗心砰砰直跳,不经意间就成了百里大人的粉丝。

百里行暮跟她谈什么谈了一夜?

在投票结束之后,他获得了压倒性的支持。

眼前,老是出现那个青色袍子,明艳绝伦的女子。

所有人都以为下一届的中央天帝,非他莫属。

可是,凫风初蕾却翻来覆去,虽然昨夜一夜无眠,可哪里又睡得着?

他也兴高采烈,向所有支持者挥手致意,举杯致谢。

隔壁房间,隐隐有百里行暮熟睡的呼吸声。

她记得非常清楚,自己冲破无数包围在他身边的粉丝,跑到他面前,双眼精亮,“百里大人,我叫阿环……”

简陋的客栈亮如白昼。

“阿环,呵,阿环,谢谢你支持我。”

天已经大亮。

那是他俩生平第一次对话,很快,他便被别的支持者包围了。

快马轻裘,就像所有南来北往的商旅忙着赶路一样,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就连同在白旗镇的百里行暮和凫风初蕾也不知道曾经和他擦肩而过。

彼时的心跳,至今犹在。

一炷香的功夫,小狼王和一干属下、女人,已经走得干干净净。

她的手轻轻按在胸口,仿佛脸颊的热辣,从来没有褪去。

“属下遵命!”

如果没有不周山之战,她想,自己可能成了又一个云华夫人——甚至比她更早更离经叛道。

小狼王走了几步,又拿起那个小蜡丸看了一眼,淡淡地:“马上传令下去,连夜开拔。”

只可惜,不周山之战改变了一切。

“你全权负责就行了。”

萌芽状态来不及生长,世界上已经没有了百里行暮这么一个人。

“那属下就立即着手准备婚礼了。”

直到鱼凫国覆灭,直到万国大会,直到消息传到西王母一族,她欣喜若狂,不远万万里从天穆之野赶来。

戎甲还要说什么,他一挥手,心烦意乱:“我都知道了,你出去吧!”

原来,他居然还活着。

小狼王颓然坐下,捧着头,还是一言不发。

百里大人,居然还活着。

而且,只能是她,而非别人。

可是,第一眼看到的,是他那颗已经残破的心——以西王母一族顶尖级的医学研究目光,一眼便看出:他彻底没救了!

姬真这个王后,非做不可。

重生只是一个障眼法。

“属下不知大王和姬真姑娘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又不知大王为何要忽然更改心意,可是,在这关键时刻,大王如果遣走姬真姑娘,便是最不明智的选择。一来,那会令天下百姓寒心,二来,也是得罪白驼国,只恐引发四分五裂。我们根基未稳的情况下,绝不能自断一臂,否则,白狼国便再也没有重新崛起的机会了……”

就算是九重天的仙丹也救不了他了。

小狼王依旧满脸怒容,走来走去,却一言不发。

她赶来,只来得及在他临死之前见他一面。

戎甲的“智多星”名号可不是白来的。

而且,他的身边已经有了另一个少女。

再也没有比一场盛大的婚礼,更好地传达小狼王还健在,而且力量远远胜过以前的由头了。

凉风习习,星斗漫天。

“实不相瞒,属下有一事并未禀明大王,大王返回白狼国的消息,去年年底就散播出去了,但是,这几个月,才集结了区区几千人马,其他部族则更多在观望之中。属下屡屡给他们送去信息,他们却总是左右推脱,犹豫不决,这分明是大家被那场偷袭吓怕了,对大王的能力有所疑虑。而且,更多的小部落首领是因为没有亲眼见到大王,不肯相信大王真的平安无恙归来了,所以,大王必须尽快找一个理由,在众人面前露一脸,打消他们的顾虑,如此,方可凝聚人心……”

青元夫人定睛看去,整个大漠已经彻底消失了百里行暮的身影。

小狼王作声不得。

眼眶的酸涩却越来越浓。

“大王息怒!去年的婚礼尚未举行完毕,便被破坏。那根本算不上一场完整的婚礼,这一次,大庆一场,昭告天下,目的自然不是为了婚礼,而是重新振作百姓对大王的信心……”

她想,难怪大神们都急于逃离地球,原来,在地球上呆久了,就算是神仙,也难免沾染人类的七情六欲,最后,痛苦不堪。

偏偏她竟敢还因此瞧不起自己。

百里行暮说得对,这里的确不是自己应该呆的地方。

若非那场婚礼,自己根本就不会大意失国。

九云夜光冠的光芒一闪,很快,青元夫人的身影也彻底消失了,就像从未出现在人类的世界里一般。

他感觉这女人简直就是一个扫把星。

彼时,凫风初蕾和委蛇,却行走在小镇的另一端。

小狼王本已经火气攻心,听得这话更是火冒三丈,怒道:“去年不已经举行过婚礼了吗?现在还弄什么婚礼?难道要二婚吗?难道你们还想因为婚礼再被人家偷袭一次吗?”

这是小镇相对偏僻的一条街,也是小镇通往中原的入口,传说中,距离入口不到三百里的地方,去年曾连续闹妖。所以,方圆几百里的人都在往小镇汇聚。

戎甲的声音压得很低很低:“这非常时刻,大王不但不应该送走姬真姑娘,相反,更应该举行一场盛大的婚礼,昭告整个白狼国,以喜庆来凝聚民心……”

凫风初蕾注意到,小镇之外也在新建民居,有的豪华奢侈,有的中规中矩,但大多数都是十分简陋的速成小屋。

“本王既然已经作出决定,就绝无更改!”

工人们不顾炎热,热火朝天地赶着工期。

“大王,为何忽然做出这个决定?”

旁边,已经不时有三五成群的看房者,他们在一些巧舌如簧的中间商的带领下,有的当场交付定金,有的稍一迟疑,中间商已经收取了其他竞争者的定金。

“必须送走,明天就令人送走,一天也不许耽误!”

既然远远近近的百姓都开始投奔这里,就意味着,短时间内,白旗镇绝对是安全和平的。

戎甲很意外。

房价,自然飞速蹿升。可以说,每一天,都在疯狂上涨。越是后来的投奔者,越是需要付出更大的金钱代价。

他一看戎甲,就怒不可遏:“戎甲,你赶紧把姬真给送回白驼国,明天就上路……”

可是,但凡能够长途逃难的百姓,兜里总是有一些金银细软的,奸商们不把这一点金银细软搜刮干净,又怎肯善罢甘休?

进来的是戎甲。

这一路行来,都是乱七八糟。

有敲门声。

正要折返,忽见左手边一条长长的小河,河边是边境最常见的胡杨,正当初夏,胡杨树的叶子绿得发亮,不过,随时从沙漠吹来的黄沙,令这绿得发亮的叶子上披了一层淡淡沙尘,风一吹来,走在路上的人便会被抖落一脸。

他呼吸急促,一句话也说不出口,许久,才将手里的酒樽狠狠地砸在地上。

可是,比起外面灰蒙蒙的粗糙街道,这里已经不啻风景优美了。

包括她身上精美柔软的丝绸裙裳。

凫风初蕾信步走过去。

她一直佩戴着大费赏赐之物。

再往前,眼前一亮。

甚至于,她袅娜离去时挥舞的手腕,手腕上翠绿的玉镯——他猛然记起,这是大费赏赐之物!

那是一条铺着青石板的小街,并不太长,但两边都是漂亮整齐的双层石屋,底层用了巨大的坚硬石块,第二层则是琉璃飞瓦,朱红木漆,旁边一颗颗茂盛古树,隐隐竟然有江南之风。

这表面上柔顺之极的女人。

这边境小镇,居然还藏着这么一个好地区?

这女人。

这样的建筑,也庄严肃穆,是以百年为单位的,而且从所用的巨大石材来看,住在里面,当时冬暖夏凉,不啻这沙漠之地最好的避暑胜地。

小狼王盯着她的背影离去,不敢置信。

而街道上摆放的货物也整齐美观得多,但见大颗的珍珠、精巧的玉佩,女子们喜爱的胭脂水粉,各种稀罕的糖果糕点。

她亲手替他关好了房门。

一路往前,每一间店铺都不大,但是,出售的商品都是精品,价格也非常高昂。哪怕是一些很常见的玩意,价格也至少是阳城的五倍十倍以上。

走到门口,又回头,柔声细语:“对了,妾身要申明一点,妾身并非是大王从阳城救回来的,而是妾身凭借自己的本事回来的!好了,天色不早了,大王早点休息吧,妾身在房间里等您……”

游客也只是稀稀拉拉,很显然,这样高昂的价格,一般人都是望而却步的。

她这才转身,袅娜就走。

很显然,这里是白旗镇的富人区,果然,凫风初蕾往前几步,看到有两人在讨价还价。

她却还是笑得温温柔柔的:“大王才刚回西北,脚跟尚未站稳,因此,就不宜太早过河拆桥,妾身也愿意一直在你身边扮演一个温柔的贤妻角色……”

“这栋石屋要二百两黄金?不是吧?在阳城,这样的房子,最多只要十两黄金……”

小狼王呼吸急促,双眼几乎要冒出火来。

“可是,这是白旗镇,不是阳城啊。客官,您看看这特殊的石材,阳城也没有吧?这样的一栋屋子,哪怕住上一百年也不成问题,完全可以传之子孙后代。再说,您还得想以想,战乱一来,别说黄金,就算脑袋也保不住呀。与其带着妻儿老小颠沛流离,朝不保夕,何不找一处安稳的地方呆下来?否则,您就是有足够的黄金,您也没地儿花呀……”

她眯眼一笑:“就算你后来能得到凫风初蕾,她也只能屈身为妾了……”

“这也太贵了吧?二百两黄金?能不能少点?一百五十两行不行?实在是拿不出这么多来……”

“回到白狼国,就再也没有比王后更好的位置了,大王,你再是嫌弃妾身也没用了,妾身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这王后宝座,妾身还真坐定了……”

“一百五十两?哪有您这么就地还钱的?这样的一栋石屋,可是白旗镇最大最漂亮的,您再也找不到比这更好的了。再说,就只剩下这么一栋了,今日您不要,明日来,恐怕就不是200两了,或者战乱一来,别说2百两,500两都没人肯卖您……”

她迎着他的目光却柔情似水,就连脸上的微笑也一直那么妩媚,充满了讨好和逆来顺受的悲切。

“白旗镇真的保险吗?就不会被敌人攻击吗?”

小狼王死死盯着她。

“当然不会了!客官您没打听到吗?大夏和白狼国都派有军队驻扎在边境,共同管理白旗镇,这里的商旅只需要向阳城那样交一点税就行了。有军队驻扎,谁敢再来呢?据说,大费王还和小狼王签订了百年的友好盟约,您想,长达百年呢!您可以在这里安安稳稳住一百年,不仅自己,子孙后代都无忧……”

真是可忍孰不可忍。

掌柜是一名能说会道的中年妇女,她笑容和善,侃侃而谈:“客官,您可能是刚来白旗镇还不了解情况。去年夏天,我见过一家极有钱的大商贩,他们的货品贝币折算起来,家产那得起码有七八百两黄金,那时候,白旗镇的这种木楼,只需要五十两黄金。可是,他们嫌贵了,就一家老小上路回去了,结果,您是知道的,去年边境闹妖怪,他一家大小十几口人,全被妖孽吃掉了……唉,可惜啊,真可惜,要是当初花五十两黄金在白旗镇买了房子,何至于全家被灭门呢?而且,到现在,房价也翻了四倍了,您说对吧……”

而此时,这个又脏又臭的男人,居然敢过河拆桥,在即将回到白狼国时,将自己赶走——

“白旗镇就不闹妖怪吗?”

不像大费,那是翩翩公子的干净和清新。

掌柜笑了,“白旗镇怎会闹妖怪呢?要是闹妖怪,这里的房价会这么贵吗?大家又不是傻子,高价买了这里的房子,便是为了保平安,而且,这里可是住了不少能人呢……”

就如现在,她嗅到他身上那股浓郁的羊膻味,那种粗狂的游牧男子身上的汗臭味……纵然他贵为小狼王,也摆脱不了这与生俱来的气味。

“什么能人?”

她心里,恨得出血。

凫风初蕾也微微好奇:这里住了什么能人?

偏偏现在,这男人还在假惺惺的,找借口企图摆脱自己。

她上前一步,可是,掌柜的却压低了声音,她一句也听不见了。

她内心深处,压根就看不上他啊!

只见那外地来的商旅听了这话,也许是犹豫不定,却还是立即掏出一几根沉沉的大金条,“这是定金,剩下的我明天带来。”

可谁愿意对一个懦夫隐忍呢?

掌柜的立即眉花眼笑:“客官,您可真是有眼光。好了,您和您的家人明天就可以搬来了。不是我吹嘘,这栋小楼是真好,大大小小一共有十几个房间呢,就算您几个夫人孩子都够够的能住,而且,各种家具齐全,您直接就可以入住,对了,我马上叫人给您彻彻底底打扫一遍,这样,你们就不用亲自动手了……”

因为崇拜,便可隐忍。

掌柜写了房契,买主也乐淘淘的离开了。

事实上,只要他纵横无敌,哪怕他娶一万个女人,她都不在乎。

掌柜的这才看着走过来的凫风初蕾,笑眯眯的:“小姑娘,您也要买房子吗?”

她瞧不起他,并非因为他移情别恋。

“你不是说,只有这一栋石楼了吗?”

姬真的内心,对小狼王早已死掉了一切幻想,尤其到后来,简直就是隐隐地鄙夷了。

掌柜的笑得见牙不见眼:“那是那是,的确只有这一栋。可是,如果小姑娘需要,我可以把我自己居住的那一栋也卖给您,您看,我一个人,也住不了那么大的房子……”

可对于不是强者的男性,美女们便没有那么多心思了。

“你的房子要多少钱?”

女人自来爱强者,尤其是白狼国的女性,只要是强者,哪怕当初盘瓠是一条狗,小公主也不惜一切嫁给他。

“我的是真正的最后一栋了,价格当然要稍稍高一点点……”

直到他接受了大费的好处:金山、美人。

“高多少?”

直到他彻底向大费投降认输。

“300两金子就行了,毕竟,是真的最后一栋了,因为我是一个人住,嫌浪费,不然,谁会舍得脱手呢,小姑娘,您说是吧?”

如此,反反复复,他在大费的五指山里,从来没有逃出去过一次。

凫风初蕾怀疑,她可能对每一个客人都说这是最后一栋了。

如果说,被俘的最初,她还对他保留着一个英雄的想象,可是,第一面,这种想象就被彻底打破了——她见到他的第一面,正是他最狼狈的时候——被大费设下陷阱抓住,就像一条自投罗网的鱼。

“真的,小姑娘,我发誓是最后一栋了,如果您肯买,我就便宜您一点,我的那栋比这栋还多几个房间,毕竟,大家都是女性对吧?更是不愿意颠沛流离……”

尤其,她和他又不是什么青梅竹马,成婚之前,互不认识,互不了解,无非就是一个陌生人而已。

她压低声音,神神秘秘的:“对了,我听说外地闹妖怪的地方,有些妖怪专门挑选年轻的小妹子,就像你这样的……太可怕了……小妹子,我真是一番好意,您需要的话,我就算你便宜一点,给您少十两金子……”

谁看得上一个失败者呢?

凫风初蕾笑起来,摇摇头,漫不经意地:“老板,你拿了这么多金子,却又没地方住,你不要被妖怪抓走吗?”

宁做英雄妾,不做俗人妻。

“我拿了金子可是要去阳城的……”

女人,从来只崇拜英雄。

“为什么去阳城?”

他也只是大费王的一条狗而已,大费王叫他咬谁,他就咬谁,否则,他根本没有活着离开阳城的机会。

掌柜的自知说漏了嘴,立即转移了话题,“小姑娘,你到底买不买?”

包括小狼王。

“你看我像付得起300两黄金的人吗?”

所有人都敬畏他,匍匐在他的脚下。

掌柜的上下打量她,包括跟在她身后的委蛇,她脸上的笑容完全消失了,从鼻孔里哼出一声来,转身就回到里屋去了。

她只呆在大费的金屋里,目睹他从大费将军到大费王——俨然他便是这个时代权势最大的男子。

凫风初蕾摇摇头,委蛇也摇摇头,一人一蛇又继续往前走。

尤其,她从未见到过大费王失败的一面——以她的身份,自然没有资格一睹涂山万国大会的盛景,从未见识过大费将军的狼狈不堪。

“主人,您看……”

而且,经历了大费将军这样的男人,满足了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所有的想象之后,谁还看得上他小狼王?

委蛇睁大眼睛,死死盯着前面的一家店铺,凫风初蕾顺着它的目光,也是一怔,随即便大步走了过去。

白狼国的女子温顺,但不代表没有脾气。

店门口,挂着一件极其漂亮的衣服,上面悬挂了一层透明的白纱阻挡灰尘,看得出,老板对这件衣服十分宝贝,因为店里其他的丝绸衣服都没有这个待遇。

他居然那么快就移情别恋,爱上了凫风初蕾。

打瞌睡的老板听得脚步声,抬起头,睡眼朦胧:“客官,今天想选一点什么?丝绸裙裳,上等布匹,本店应有尽有,本地人可以记账的,一个月付一次都可以……”

可笑的是,这小狼王,居然还摇摆不定。

凫风初蕾一直看着那件宝蓝色的裙裳,维护良好,貌若崭新,上面隐隐的日月山川的金线奢华绚烂。

万王之王的王后,岂是区区白狼国的王后能比的?

她随手翻了翻,看到裙裾深处隐藏的那个红色的“蕾”字。

她无数次暗想,如果小狼王不到阳城,如果他不打着营救自己的旗号——自己是不是可以留在大费身边,从以前的将军夫人,到现在的大费王——大夏王后!

“哟,客官,您的眼神可真好,这可是本店的镇店之宝啊,这衣服可是阳城来的上等极品,天下就此一件……对了,别摸,别摸……千万别摸脏了,这么奢华的衣服,不能被损坏一点点呀……”

她亦然。

委蛇大怒,凫风初蕾却不经意地一挥手,淡淡地:“你这件衣服是从哪里来的?在这里挂了多久了?”

不光是小狼王才爱中原的温柔旖旎。

“一个月前,小人外出进货,无意中得来的。怎么样,好看吧?每一个进店来的客人都称赞它的漂亮,被它所惊艳……”

尤其,他一身中原人的宽袍大袖,端坐高台,看人时,目光温柔,谈笑时,从容大方,就连声音,也显得那么迷人。

掌柜按照姬真的吩咐,回答得滴水不漏。

而且,他琴棋书画,无一不精。

“一个月前就挂在这里了?”

他那么英俊,那么潇洒,那么大的本领。

“没错。”

她不知道,自己竟然迷恋上一个异国的男子!

“既然都挂了一个月了,为何还没卖出去?”

现在的大费王!

“客官,瞧您这话说得。这衣服可不是一般的衣服,只有女王或者公主、贵夫人才配得上,一般的女眷,哪买得起?”

大费将军!

“这衣服要多少钱?”

眼前,闪过的是一个铭刻于心的影子——大费!

“价格就是贵了点,客官,您有兴趣吗?”

可是,声音还是柔顺得出奇:“大王,当初你根本就不该到阳城来找我!”

“到底多少钱?”

她冷笑的眼睛,有了怒意。

掌柜听她问价格,立即便睁大昏花的老眼,上下打量她,好像在判断,这客人是否出得起这个价格。

他想说,自己最初肯定不是在耍她,不顾生死前去营救,也是发自一片真心,可是,不知为何,后来这心思就变了呢?

可是,他拿不准,便懒洋洋地:“价格有点贵,客官,您可能买不起。”

他口干舌燥。

“要多少钱?”

她自嘲一笑,“大王,你是在耍我吗?”

“一千两黄金。”

“全天下都知道你对我相思入骨,爱生爱死,可是……”

“一千两?”

是啊,当时为何非要赶去阳城营救于她?

凫风初蕾以为自己听错了,她本是随口问问,可得到这个答案还是吃了一惊,又看了一眼这件衣服。须知,锦缎丝绸的价格自来不便宜,纵然在金沙王城,上等的丝绸衣服也算是奢侈品。

近在耳畔的质问,他却恍恍惚惚。

可是,这样的衣服,再是巧手匠人,宫廷绣娘,上等材料,其成本也最多不过五两黄金,就算加上别的价值,商品流通中的成本以及反复加价,能卖三十两黄金,已经是天价了。

“你当初根本就不该来救我!”

现在,这个老掌柜居然开价1000两!1000两,在白旗镇已经可以买下5栋昂贵的石楼了。

小狼王一怔。

就连委蛇也睁大眼睛,不可思议,觉得这店老板简直就是一个疯子。

“你这么苦心孤诣寻找别的女子,当初,为何又要赶到阳城来救我?”

她本是随便看看,这一下,是真的来了兴趣,“来来来,掌柜的,你告诉我,这件衣服凭什么能值1000两金子?”

此时,他情不自禁握了握自己的拳头,但愿有一天,能一拳砸碎百里行暮的鼻梁。

掌柜一听,这可不是来买东西的,是来找茬的?

他只是痛恨百里行暮——没错,正是百里行暮阻挡了自己,害死了她——他坚信,如果她死了,那就是百里行暮害死的。

他脸上的笑容就不那么自在了,可总算还是秉承和气生财的道理,冷冷地:“我不是说了吗?这衣服可不是一般的衣服,那是王侯夫人,公主小姐们才有资格穿的……一分钱一分货,客官如果嫌贵,可以选别的衣服,也可以出门往后,过了那条胡杨小道,那里的商店里有许多廉价衣物,一百贝币便可以买到粗布衣裳了……”

就连那头可恶的怪蛇都那么有趣。

凫风初蕾饶有兴趣地盯着他:“我问你,你这衣服到底是从谁手里得来的?又凭什么敢卖这样的天价?”

除了她令人震惊的美貌,她其实有趣极了。

掌柜立即警惕起来:“你什么意思?”

他想着想着,就笑起来。

“你只需要告诉我,这件衣服是从哪里来的?”

有时候,他会想起二人结伴去天穆之野的情形,一路上,她傲慢嚣张,对他讽刺打击,可是,每次遇到危险,她总是救他。一路的吃喝拉撒,都是委蛇付账。甚至于没钱了,便伸出手,理直气壮问她要。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他无法想象,凫风初蕾这样的人也会死掉。

凫风初蕾再次不经意地看了看裙裾上的那个“蕾”字,暗叹一声,转身就走。

他很沮丧。

蛇尾一卷,本要暴力将这件衣服抢走,可是,听得凫风初蕾一声咳嗽,便只好忍气吞声跟了上去。

小狼王不肯死心,一路行来,一路打探,途中,已经处理了许多事情,可是,直到这白狼国边境,她已经渺无踪迹。

离开不到三一丈远,就听得掌柜谄媚兮兮的笑声:“这位爷,里面请……哟,这位小夫人不是昨晚来过的吗?好眼光啊,一下就看中了本店的镇店之宝……”

可是,这二人就像忽然蒸发了似的,一点消息也没有了。

“镇店之宝?”

他们都曾寻找百里行暮的下落。

“对,价格虽然稍稍贵了点,但一分钱一分货嘛,只需要一千两黄金……”

除了他自己,还有大费。

“什么?一千两黄金?你疯了吗?”

那湖边的神奇小屋固然从此无影无踪,就连那会说话的双头蛇也彻底消失。

“这可是公主小姐们才能穿的衣服啊,据说可是从鱼凫国来的战利品,是鱼凫国女王的新衣,您想想,是女王的东西,这价值,已经不是衣服了,而是活脱脱身份的象征啊……”

可是,一路行来,一点消息都没有了。

“鱼凫王?什么玩意!就是被大费王消灭的那个国家?”

尤其,他最后一面见到她时,她几乎就是个死人了——他不相信百里行暮真能救活她。

“可不是吗?我们在西北边陲没有听过鱼凫国,可是呢,人家说,以前鱼凫国可强大了,他们生产的丝绸锦绣天下闻名,对了,就是蜀锦,蜀锦听过吗?”

明明涯草说了,不及时交合,凫风初蕾非死不可。

凫风初蕾回头,只见一个江湖豪客携着一个十分妖娆的少女,少女穿金戴玉,满头珠翠,打扮得极其奢华,她一手摩挲衣服,一边啧啧称赞:“漂亮,真是太漂亮了,奴就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衣服……爷,您就给奴买了吧,求求您了,奴今晚会加倍伺候您的……”

就像他这一路以来的惆怅和失落——凫风初蕾难道真的死了?

“一千两一件衣服,不值得吧,我还以为是什么珠宝首饰,结果,一件衣服而已……”

他的脸色很难看。

“买了吧,奴昨晚就来看了,爱不释手,辗转反侧,怎么都睡不着,心心念念就是要得到这件衣服……爷,求您了……”

小狼王没有反驳。

“原来昨晚你翻来覆去,就为的这一件衣服?”

“从阳城到白狼国,说近不近,说远不远,可大王一路千里马,也走了快半年了,难道真以为妾身是傻子,不懂大王的心事?大王三天两头溜出去,不就是一路上企图找到凫风初蕾的下落?”

“可不是吗?要是不买下来,奴会夜夜失眠,很快憔悴,以后就不美丽了,爷,您可不能不疼奴啊……”

这一路行来,他发现,自己和她,差距很远。

少女撒娇发嗲,那股子媚劲,纵然女人见了也鸡皮疙瘩。

有人说,一段长途旅行,最能检验一对情侣是否合适。

她贴着豪客,蛇一般扭动娇躯,不屈不挠:“爷,买吧,求求你了,求求你就满足我这一个小小的要求吧……来,奴亲你一下……”

和她之间,从未真的近距离相处过。

“好吧,那就买吧!”

自己,压根就不理解她。

少女喜出望外,娇声道:“爷,您等着,奴马上去试穿给您看……”

直到这时候,他好像才意识到:她根本不是白狼国的普通女子,而是白驼国首领的女儿。

“也好,我倒要看看这衣服穿上能让你成什么公主娘娘的样子……”

她低眉顺眼,就像从来不曾忤逆他一样。

少女扭着娇躯,拿着衣服进去了。

姬真后退一步。

豪客一挥手,“掌柜的,你自己派人去我府上拿金子。”

小狼王站起来。

“好咧,好咧……我对爷还能不放心吗?爷可是我们白旗镇首屈一指的大富豪……这衣服,也的确只有爷的小夫人才配得上呀……”

姬真按摩的手,依旧温柔而细致,声音,也柔顺妩媚:“就像大王你遣散我,也并不是因为真的替我着想,而是想娶别的女人吧?”

“这衣服还真是鱼凫国女王的?”

小狼王坐直了身子,缓缓地:“你其实并不愿意离开阳城,是不是?”

“反正送货给我的人是这么说的。不过,我认为这不是虚言,除了鱼凫国,其他地方也出不了这么上等的丝绸锦绣,实不相瞒,我经营丝绸三十年,从未见过这么好的衣服,这个价格也不算太夸张……”

姬真神秘一笑:“妾身已经委身于大王,哪有中途离去的道理?既然大王不远千里赶到阳城将妾身救回,那么,这一场英雄救美的戏剧就要演到底,否则,岂不惹人嘲笑?”

说话间,少女已经试穿好衣服出来了。

小狼王:“……”

但见她身段袅娜,面如娇花,掌柜的又顺手拿了一顶玉佩王冠首饰给她戴在头上一看,活脱脱便是一个公主娘娘了。

“大王打得好主意,将妾身赶回白驼国,然后,就无拘无束了,从此,就可以随心所欲地追求别的女人了,是吧?”

“哟哟哟,瞧小夫人已经如花似玉,再穿上这衣服,啧啧啧,活脱脱便是公主女王呀……真是太好看了……天下第一美人也不过如此了。”

小狼王:“……”

豪客看得眼睛都直了。

姬真悠悠的:“可是,大王你就没有为妾身倾倒,不是吗?”

偏偏少女还娇媚扭动娇躯:“爷,您倒是说说话呀,好看吗?”

小狼王一顿:“你这么美貌,你该知道,无数男子为你倾倒……”

“好看,好看,真是太好看了。”

许多男人一听这数目,连女方什么样都不必看一眼,立即就欢天喜地答应了。

豪客哈哈大笑:“罢了罢了,就当花一千两黄金,玩了一下公主娘娘过过瘾……”

三万两黄金!

“死相……爷,您可真坏……回去奴马上就扮公主娘娘服侍您……”

“我会给白驼国一片最好的草原,算是送你的礼物,此外,还会送你父亲一万两黄金,今后,你也不必等候我的归期,如果有合适的男子,你可以自由嫁人,等你嫁人时,我可以再送你三万两黄金作为嫁妆……”

……

“你是因为我才被大费抢走,如今,总算将你救回白狼国,你不应该再随着我颠沛流离,而应该过一份安安稳稳,荣华富贵的日子……”

委蛇几次要冲过去,可是,凫风初蕾将它制止。

她还是静静听着。

然后,蛇眼便只能眼睁睁地瞪着豪客半搂着他的年轻新宠走了——尤其不能忍受的是,那新宠穿着这件衣服离开时,一扭一扭,骚得没法看。

“跟着我,真的没有任何前途。我和大费的交易,你多少也清楚一些,那是与虎谋皮,刀口舔血,搞不好,随时两败俱伤,我这个小狼王的宝座能坐多久,实在是难以预料……”

更可恶的是,还传来掌柜阴阳怪气的声音:“一千两黄金的衣服呢!小夫人可真是太好命了。不像别的小姑娘,没人付账,还只能颠沛流离……唉,贫穷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何以解忧?唯有暴富……只有发财了,才能生活得幸福啊……瞧,我这一千两黄金,呵呵,也算是暴富了一笔了……真是做梦也想不到啊,一件衣服居然可以卖一千两黄金,神了……”

“沙漠很苦寒,白天高温酷暑,晚上寒彻入骨,而且,还有残酷的厮杀,你已经吃了许多苦,再也不能经历这样的苦楚了,我已经对不起你,就不能一直对不起你……”

凫风初蕾慢悠悠地离去。

“我们即将开赴沙漠,要在沙漠上展开一场大决战,生死不知。我想,你不应该再跟着我了,如果你愿意,我可以派人送你回白驼国……”

委蛇还气鼓鼓的:“不行,我得去把这衣服抢回来。”

她嗯一声,静静听着。

“没必要!”

“姬真……”

“就算买,我们也该买回来。我们又不是出不起钱。”

就像那一袭蓝色的裙裳,充满了诗意一般的绚烂色彩。

“出一千两买自己的衣服?有必要吗?而且,这衣服已经被人穿过了,再拿来何用?”

比起塞外女子的奔放简陋,小狼王更喜欢这样的细致风韵,楚楚可怜。

“至少,我得问清楚,是不是小狼王拿给他的!”

她知道,小狼王喜欢这样的打扮。

“何必呢!就算是小狼王拿给他叫卖又如何?”

此外,她和中原女子无甚区别了。

“我要杀了他!”

当然,除了她金色的头发,蓝色的眼眸。

凫风初蕾淡淡地:“不过是一件衣服而已,何必大动肝火?再美的衣服都有穿烂的时候,再好的东西,都有不属于自己的时候,区区一件衣服,又何必介怀?”

灯光下,她一身水红色的丝绸裙裳,雪白手腕上,翠绿色的镯子,一路上,她都是如此打扮,渐渐地,其身上已经看不到太多白狼国女子的特色了。

委蛇一怔,忽然想,是啊,金沙王城那么富可敌国,遍地珠宝,最后也隐匿于洪水之中。

姬真,真是这天下最懂得服侍男人的一个女人。

大禹王威震天下,万王之王,最后还不是长眠九泉,不能带走哪怕是一个贝币。

他昏昏沉沉,十分舒服。

其他的,还有什么放不下的呢?

小狼王越喝越是头昏脑涨,正要起身,一双柔夷,轻轻搭在他的肩头,随即,便在他的太阳穴上游走按摩。

它只是恨恨地:“都怪小狼王这厮!他的不要脸简直一次次刷新我的认知!居然把衣服拿出来卖掉!假如我再见到他,一言不发,直接就将他干掉……”

所以,喝了一樽又一樽,依旧没有什么酒意。

就连凫风初蕾也没想到,小狼王居然把这件衣服卖掉了。

可是,这边境小镇上的酒,根本不是阳城那种又纯又清的“仪狄酒”,准确地说,只是酒酿。

而且是以如此不堪的方式。

小狼王又喝了满满一樽。

若非他刻意添油加醋,这边陲地方的掌柜,怎么可能知道这是鱼凫王的新衣?

四周,非常安静。

为了钱,为了权,如此不择手段,也真是没有想到。

狼少年们纷纷退下。

委蛇余怒未消:“本来,我还以为小狼王这厮最多就是嚣张霸道一点,没想到,他的人品居然低贱得令人发指。可恶,真是太可恶了,我真恨在阳城时没有杀死他……”

“本王只想静一静!”

凫风初蕾根本不知道自己当时被小狼王害得那么惨,因为她一觉醒来,就已经在不周山山脉漫山遍野的红色三瓣莲里,也记不得任何的痛苦惨状,更不知道百里行暮为了救自己所付出的代价,自然就不如委蛇那么痛恨小狼王。

“大王……”

她只是深感人性之可怕。

他一挥手,颓然道:“罢了,罢了,你们都下去吧。”

本以为至少是朋友,不料,居然是这样猥琐卑鄙之人。

众人七嘴八舌,吵嚷得小狼王十分头疼。

最初是这样,普通人和普通人之间互相防备,后来朋友之间也开始互相算计,再后来夫妻之间也得留一手,纵然父母亲子之间也不见得坦诚相告。

……

人与人之间,难道就不能再有彻彻底底的坦诚了吗?

“没错!我想,姬真姑娘自己也是绝对不会离开大王的……”

她忽然想到百里行暮,就更是沮丧。

“我们都知道大王对她痴心一片,希望能让她过上安稳的日子,可是,战争不可能一直持续,作战时,大王可以让她在家里呆着,战后再回去跟她团聚不就行了?”

就连他,也拒绝自己同行。

“再者,整个白狼国皆知姬真已经是大王的王后,忽然又送她回白驼国,其他人民会作何想?她本人会作何想法?”

她不知道是因为青元夫人,还是别的原因,也不敢深入去想。

“没错!我们既然要在沙漠上作战,就少不了骆驼。要知道,这三万头骆驼,抵得上三万兵马!”

隐隐地,总有不祥的预感。

“先不说姬真姑娘对大王一片痴情,单单说白驼国送来的三万头骆驼。若是姬真姑娘不做白狼国的王后,白驼国首领岂会送来三万头骆驼?”

仿佛今日一别,便是永久的离别。

“有何不可?”

无数次,她想冲上去问个清楚明白,可是,自尊将自己约束——死缠烂打,只能带来厌恶和烦恼。

好一会儿,戎甲才道:“大王,此举万万不可。”

一如自己厌恶小狼王。

狼少年们你看我,我看你,简直不敢置信。

她生怕百里行暮也是同样的心情。

既然已经说出口了,小狼王干脆一鼓作气:“我们必须长时间在沙漠作战,生死不知,我也不想再连累姬真了,因此,不如送她回白驼国去,如此,她还有一条生路,此后,任凭她嫁人生子,我也不再过问了……”

朋友也罢,情侣也罢,合则聚不合则散,无法强求。

狼少年们好生意外,一时,无人接口。

她只是一路怏怏不乐。

小狼王稍稍犹豫,还是硬着头皮:“本王想将姬真送回白驼国……”

夕阳的最后一抹余辉早已散尽,纵夏日天黑得晚,可逛了这么久,月色也已经慢慢升起来了。

“大王还有何吩咐?”

白旗镇的街头,熙熙攘攘的人流这才多起来,因为气候炎热,大家都成了夜猫子,昼伏夜出,和昨夜一样,这才开始了新一轮的狂欢。

小狼王却沉声道:“你等留步。”

凫风初蕾没有着急找客栈,也不想找,只是一直慢慢龋龋独行。

因此,听得咳嗽声,戎甲等便识趣地起身:“夜深了,大王和王后早点休息吧。”

委蛇已经缩小身形悄然藏匿在她身边,颜华草下,她就是一名平淡无奇的女子。

除她之外,自然,也没别的女人配做王后了。

走了很久,心想,这时候,百里行暮已经独自走了很远很远了吧?

更何况,一路上,她对小狼王恭敬服侍,照顾得无微不至。

他那么大本事,此去沙漠,没有自己和委蛇同行,他的确方便得多。

她已经成了白狼国女子的道德典范,一代楷模。

甚至,再见无期。

尤其,王后节烈贞淑,落在敌人手里后,也能凭借柔顺却坚韧的性子,侥幸逃过敌人的摧残,就更是令人肃然起敬了。

因为,他根本就没有跟她约定再见的时间。

就连戎甲、尊甲等人也从未看出异常。

她非常沮丧,满心忐忑。

没有任何人怀疑小狼王对姬真的感情。

双脚甚至下意识地想要追上去。

众人曾亲眼目睹小狼王对这位美丽准王后的热烈相思,为此,不惜多次单人独马去大费府邸厮杀,几次差点葬送了性命。

他一定走不远,现在追上去并不难。

对于小狼王这位失而复得的美人儿,下属们都很尊重,毕竟,当初奉命去阳城,为的便是搭救这位准王后。

可是,走了几步,又只能退回来。

刚出阳城,戎甲便买了两名侍女伺候她。

青元夫人的影子,总在眼前。

那是感染了风寒的姬真。

万一,百里行暮真的只是希望和青元夫人同行呢?

就在这时,隔壁,传来咳嗽声,轻轻地。

毕竟,青元夫人那么美——十万女仙之首!

不赶在半月之内杀掉启王子,难道真的没什么问题吗?

这可比涯草之流美出太多太多了。

狼少年们面面相觑,谁也不知道大王这是什么意思。

阿环!

小狼王却心不在焉:“大漠之中,到底会发生什么事情谁也不知道,那就且走且看吧。”

要不,他怎会那么亲密地叫她阿环?

戎甲还是小心翼翼:“可启王子的劈天斧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本来,朋友之间聚散离合十分正常,和小狼王同行那么久,也算生死与共,可是,与他分别,从来不会觉得难受,反而巴不得早点摆脱他,觉得跟他同行简直毫无意义。

“他们走得不快,我们要追上去并非什么难事。”

甚至涂山侯人。

“半个月?这么匆忙?启王子他们现在行进到沙漠的什么地带我们都是还不是很清楚,怎么去杀?”

他可能是她唯一的朋友了,他也曾对她多次舍命相救,某种意义上说,他对她的好,并不逊色于百里行暮,可是,每次和他分别,她也从来没有觉得难受。

小狼王淡淡地:“我们在半个月之内,必须杀掉启王子!”

唯独这次。

戎甲低声道:“大费王又要我们干什么?”

一想到二人再难相见,竟心如刀割。

小狼王破开蜡丸,一看里面的信息,面色微变。

委蛇隐匿她旁边,察言观色:“也不知道百里大人已经走了多远了!他是往西走的,以他的脚程,只怕已经远在千里之外了……唉……这天下之大,也只有百里大人才是好人,只可惜……”

戎甲立即推开窗户,从怪鸟足下解下一个小蜡丸,然后,匆匆将小蜡丸送到小狼王手上。

它连连叹息:“我真不明白百里大人是怎么了。一路上都是好好的,忽然又不行了,这不像他的风格啊。他根本不是善变之人……”

就在这时,一只不起眼的怪鸟在窗外发出一声鸣叫。

“不就是因为那个什么青元夫人吗?”

他知道,自己需要以胜利者的姿态,精神抖擞地重新出现在人民面前,如此,才足以重新调动全白狼国人民的积极性。

委蛇摇着双头:“不是吧?你说百里大人会因为别的美女变心?这打死我,我都不信。”

可是,他也并不表露这种忧虑之情,毕竟,越是靠近白狼国,越是需要振作精神。

“青元夫人可是西王母一族的首领之一,本领大。要在沙漠除妖,我们办不到,可她就帮得上忙……”

小狼王却没有这么乐观。

委蛇的样子极其滑稽可笑:“这不可能!百里大人怎么着也不可能沦落到仰仗女子帮忙的地步了。不是我看不起女子,是百里大人没可能为了需要一个有本领的女子帮忙,就把我们赶走吧?”

一干狼少年们却没有他这么多顾虑,反正阳城已远,领土在手,金山在手,纵有变故,那也是放虎归山,谁还怕他大费王不成?

凫风初蕾作声不得。

正因此,越是靠近故土,小狼王就越是惴惴。

她自己,其实也不相信。

大费的好处,可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

可是,不相信又能如何?

因为好得太过分了,想起来就觉得不似真的。

被拒绝同行就是事实。

一场败仗,却扩大了三倍以上的疆域、金山……这在以前,纵然获得大胜也是得不到的。

“唉,不跟百里大人一起,我总觉得心里空荡荡的,少主,你不觉得很奇怪吗……”委蛇小孩子般的双头转动,满脸茫然:“要不,我们追上去找到百里大人?他总不会赶走我们的……”

此事极度机密,可以说,除了在场的19人,小狼王严令不许再告诉任何人。

半晌,她才缓缓地:“委蛇,我们不可能一直仰仗别人!”

秘而不宣的,还有那座金山。

“也不是一定要仰仗百里大人,只是……”

可是,大费王已经昭告天下。

她摸了摸怀里的息壤:“百里大人说得对,我们的确不应该再到处乱窜,我们该回金沙王城了……”

此时想来,都还觉得是一场梦一般。

“可是,百里大人也说了,金沙王城尚未完全露出水面,还到处是大水洼,我们回去根本没有落脚之地……”

一万里疆域,是小狼王自己都没想到的。

金沙王城处于盆地中心,四面环山,纵然是一些大水洼也很难对付。而且,草木森林短时间也无法露出,就算排除了所有洪水,要想恢复生态,足以定居,也必须是两三年之后了。

以最小的代价换取了最大的胜利。

“其实,我担心的并不是能不能马上回金沙王城,纵然金沙王城不能落脚,汶山和岷山上都还有我们的百姓,要找个地方总不是难事。但是,主人该知道,百里大人不仅仅是我们的朋友,也不仅仅因为他屡次救助我们,更重要的是,他是柏灌王……”

小狼王只是静静听着狼少年们的高谈阔论,自从得到上万里疆域之后,他们一路上都极其兴奋,一路上都在筹划着如何好好利用这万里疆域,将白狼国发展成大夏这种天下的中心大国。

委蛇直言不讳:“百里大人做了一万年柏灌王,他对古蜀国的情况,某种意义上来说,比我们还清楚得多。现在我们孤立无援,如果有他的帮助,要复国,那才是事半功倍。主人,是我们离不开百里大人,并非是百里大人离不开我们……”

……

凫风初蕾长叹一声,她何尝不知?

“有了这一大片肥沃土地,我们便有了更好的游牧基地,而且,还有大量的黄金,足以购买无数的锋利兵刃,纵现在需要对大费王委曲求全,但假以时日,我们一定会远远超越大费王大王的威名也会真正威震四方……”

共工是炎帝的儿子,炎帝出自华阳,自然,共工从小在西蜀之地长大。

“没错,西北之北,大多数人都只知小狼王,不知大费王。”

百里行暮统治古蜀国长达一万年以上的时光,熟悉古蜀的一草一木,别说什么鱼凫王振臂一呼从者云集,真实情况是,他柏灌王往蜀中一站,那才是从者云集。

尊甲道:“何止是白狼国?大王在整个西北的威望都已经无出其右了……”

可以说,无论谁想复兴古蜀国,他都是最好的助手。

戎甲察言观色,安慰道:“现在集结的人马虽然不算多,可是,还有更多人在赶来的路上。去年年底,白狼国全境已经知道了大王平安无恙的消息,而且,还知道大王为白狼国赢得了西北之北的万里疆域,大王的威望在白狼国已经更上一层楼了……”

可是,这天下谁有资格让百里行暮做自己的助手呢?

好在属下们都以为他是在独自侦查周边情况,或者是跟大费王有单独的联系,不适宜被人发现,也不敢多问。

纵然是她凫风初蕾也怯怯地,百里行暮既然已经拒绝了,难道自己要追上去缠着他不放吗?

正因如此,耽误到现在,才到了白狼国边境。

而且,她内心深处,想要和百里行暮同行,并非只是为了复国。

自离开阳城后,一路上,小狼王都心事重重,郁郁寡欢,在中途,更多次半路失踪,常常一个人溜出去,少则一两天,多则三五天,也不告知属下任何情形。

可是,她无法形容这种感觉。

他只是闷闷地又喝了一樽酒。

她忽然道:“我们不妨先去泰山看看。”

沙漠之地,骆驼,比战马更加珍贵,也更加有用。

“去泰山?”

小狼王稍觉安慰。

“对啊。上次大禹王不是告诉百里大人封禅泰山的秘密吗?百里大人说,这个秘密对我其实没什么意义,不过,去看看总没有什么坏处。”

“大王放心,白驼国送来的三万头骆驼也已经到位了……”

委蛇小心翼翼:“我们如果现在去泰山,只怕以后跟百里大人就更难有重逢之期了……”

现如今,只能保证一人一匹战马了。

凫风初蕾沉默了一下,淡淡地:“我们总不好死皮赖脸吧?”

在白狼国的全盛时期,随时便可以集结三万、五万以上的精兵,每人至少保证两匹战马,一匹坐骑,一匹备用,如此,白狼国的骑兵随时可以保持纵横千里,这也是他能在多年边境战争中来去自如的取胜法宝。

“主人,你是有所不知,百里大人为了救你……”

小狼王,并不觉得太过欣慰。

委蛇忽然想起百里行暮的千叮万嘱,立即闭嘴了,它绝不愿意违背百里大人的命令。

“每人至少可以保证一匹良马!”

凫风初蕾却警惕起来:“百里大人为了救我怎么了?”

小狼王问:“战马也都到位了吗?”

委蛇叹道:“百里大人为了救你,付出了极大代价……”

另一狼少年尊甲接口道:“加上白驼国派来的一千人马,至少,我们可以集结六千人!”

“什么代价?”

说话的是戎甲,也是他最亲信的属下之一,在白狼国里号称“智多星”。

“百里大人不是专门带我们去不周山跑了一趟吗?他的时间那么宝贵,本不该耽误的,但是,他说不周山之果对你大有好处,所以不惜代价带你走了一程。”

“大王放心,我们的主力并未损失,许多逃亡在外的人早已准备迎候大王。自去年年底发布消息起,已经有三千人集结,等大王赶到目的地,至少能集结五千人马……”

这便是极大的代价?

这19人,便成了他最核心的团队。

凫风初蕾总觉得委蛇的这个解释怪怪的,她疑心委蛇有什么事情瞒着自己,可是,又不好怀疑这忠心耿耿的老伙计。毕竟,一路行来,委蛇从未在任何事情对自己有所隐瞒。

陪坐的,都是曾经赶赴阳城追随他的旧部,一共近百人,只不过在万国大会上已经死伤大半,剩余的,只有十九人。

怀疑它,是她想都没想过的。

为首的小狼王也一身便装,却眉头深锁,他举着金樽,连喝了三大樽,这才开口:“消息已经发出了,你们估计还能召回多少旧部?”

“百里大人不是说了吗?他这一次的敌人非常恐怖,根本不是大禹王、大费这种级别,而是和他一样会使用维马纳的家伙……”

酒菜摆满了桌子,狼少年们已经有了三分酒意。

听得这话,凫风初蕾一震。

此时,二楼的雅间里,房门紧闭。

按照百里行暮的说法,这地球上还藏着好些会使用维马纳的家伙,包括诡计多端的涯草。

老板乐淘淘的收下了金子,除了按时送去饭菜,其他时间,绝不敢前去打扰。

以百里行暮的本领,自然无需其他人做帮手,可是,多一份力量,总聊胜于无吧?

这些少年皆西域商旅打扮,出手阔绰,十分大方,他们付的并不是边境上常见的贝币,而是黄澄澄的金子——要知道,老板还没开口,他们就直接付的黄金。

“我有一种直觉,他不太可能和青元夫人同行。主人,我甚至可以打赌,此时,他一定是一个人孤身在沙漠深处……”

包下这里的,是昨日才抵达的一群少年。

凫风初蕾的内心忽然雀跃起来。

与此同时,白旗镇边缘的一间僻静客栈却十分安静。

“不止百里大人,还有启王子,他也陷入沙漠中杳无音讯……难道我们连启王子也不管了?”

凫风初蕾一怔,站在门口好一会儿,忽然觉得遭遇了生平未有的巨大冷漠,她气得眼圈通红,几乎哭出来了。

凫风初蕾自然不会忘了被发配大漠的涂山侯人,也正因此,她原本更是打算要深入大漠。

然后,也不等她回答,便关了门。

也不知涂山侯人现在处境如何!到底有没有遭遇大费的毒手?

百里行暮打了个哈欠,满面倦色:“累了一夜,好困。初蕾,我先去睡一会儿。”

“少主,我觉得就算百里大人拒绝我们同行,可是,为了启王子,我们怎么也该往沙漠走一趟……”

“百里大人……”

她断然道:“没错!涂山侯人屡次救我性命。这一次,我怎么也该去找找他……”

可是,他一句也不解释。

偏偏这时,听得一阵高谈阔论。

她愤愤的,忽然觉得他该解释一下,怎么着也该敷衍几句——比如,我们只是谈一点公事,比如我们什么都没干,比如,我们只是普通朋友……

“你们知道吗?小狼王就要成亲了,白旗镇过几天不知会多么热闹……”

你隔壁房间那么大一美女,谁睡得着?

“原来那些迅速赶来的商队,都是因为小狼王的婚礼?”

废话!

“可不是吗?小狼王的成亲采购队伍大肆采购,南来北往的商旅都是闻讯赶来,胭脂水粉,锦缎布匹,珠宝首饰,任其挑选呢。据说,要是被采购队看上的,价格比外面好很多呢……”

“我……我睡不着……”

“那我们何不也跟着发一笔?”

他倒是若无其事,只是看了看她的黑眼圈:“初蕾,你一夜未眠?”

“迟了,我们已经来不及了,再说,我们做的是食盐和铁矿生意,这可是长期生意,小狼王暂时又不大规模需要,我们想跟着发财也没有门道啊……”

目睹他亲自送这美女离开,就更是难堪——仿佛自己那点小小的心思,全被他看破了。

“得了吧,大家也别凑热闹了。生意最主要的不是跟风,不能人家做什么你就做什么,不如老老实实做一些自己擅长的东西……”

这不,听到开门之声,便跑出来。

“没错,急财发不得……”

这种难堪,委屈,折磨得她忐忑不安。

……

也不知怎地,她老觉得他俩暧昧得很,鬼鬼祟祟的——莫不是因此,百里行暮才把自己给赶走的?

凫风初蕾这才看到,夜色里,真有陆陆续续的商队从外面涌来。

正因如此,她更是担心,一刻也合不上眼睛。

很显然,他们是紧赶慢赶,一定要在小狼王的婚礼之前完成货物交易,否则就得亏本了。

可是,隔壁的谈话非常非常细微,她什么都听不见。

她怕被商旅们看见,也不欲在此停留,紧走几步,和委蛇转入了一条相对僻静一条的街道。

她一直倾听着隔壁的动静。

委蛇愤愤地:“小狼王这厮居然要成亲了,而且还这么大张旗鼓的,可见,祸害总是过得好。我认为这不公平,小狼王该死得很惨才对,而且,死之前,要一无所有,受尽折磨……不行,我可不能就这么看着他过好日子。少主,我们去大闹他的婚礼,最好搞得他狼狈不堪,最好弄死他……”

自从被他“赶走”之后,她当然一直睡不着。

她微微吃惊:“委蛇,你为何这么恨小狼王?”

竟不知道百里行暮还有这样的朋友。

“谁叫他下毒害你?”

她疑惑地转眼,看百里行暮。

她缓缓地:“但是,我这不好好的吗?”

凫风初蕾抬起头,看到东边已经日出高升。

“我一直看不惯他。这小子狼心狗肺,先是毒害启王子,后来又毒害你,要不是百里大人,我们真要翻不了身了……唉,每每想起,我如何能不恨死他?”

九云夜光冠的光辉远去,淡淡的香氛还残留鼻端。

凫风初蕾默然。

“阿环,再见。”

委蛇唉声叹气的:“想想昨晚,百里大人还跟我们把酒言欢,今天就一别不见,真真是人生无常啊……唉,真想一抬头,就能看到百里大人……哪怕是巧遇也好啊……”

她对她点点头,意味深长地笑了:“百里大人,再见吧。”

凫风初蕾想,殊途又岂能同归?

凫风初蕾也凝视她。

委蛇忽然道:“百里大人独自去沙漠,可能真是不想让我们跟着他再次陷入险境……其实,百里大人是低估我们了,服用半个月能量果之后,我不光耐寒耐热增加了,而且力量和战斗力也成倍增长,我相信,主人你也是一样。如果我们跟他同行,没准还能帮上他一些忙……”

在门口,她看到一抹倩影。

凫风初蕾一怔:“委蛇,你还真别说,自从不周山上下来之后,我感觉自己身轻如燕,能量倍增……”

青元夫人出门。

前面,一块椭圆形的大石,目测有三四百斤,那是小贩用来镇摆放的商品货架的东西。因这条小街太偏僻,没有夜市,石头就空荡荡的露出来。

“阿环,你也保重。”

她伸手一推,那大石竟然滚了出去。

“百里大人,你多保重。”

她干脆又随手一推,根本没用什么力气,大石又滚出去好远。

百里行暮只是为她拉开门。

她大吃一惊,跳起来,哈哈大笑:“委蛇,你看,我比以前厉害多了……我敢打赌,别说小狼王,就算是大费现在站在我面前,也不是我的对手了。”

青元夫人长叹一声,似在自言自语:“故人都快散尽了,也许,此生再也见不到百里大人了。”

委蛇也笑起来:“没错,他俩加起来都不是主人你的对手了。”

但凡共工已经决定的事情,其他人岂能阻挠?

凫风初蕾大笑:“既然如此,还等什么?委蛇,走!”

她分明听出,他这一去,绝非多管闲事,而是为了赎罪——在临死之前,能多救一些人,就多救一些。哪怕多救一个,也不虚此行。

“去哪里?”

青元夫人是何许人也?

她神秘一笑:“你跟我来就行了。”

“大费自己都跟妖怪勾结了,岂能指望他?也罢,反正我也是残破之躯,多一事就多一事呗。”

刚走几步,便停下了。

“就算没有了,那也该是大夏自己的事情。百里大人恕我直言,若是强行插手,只恐有违天意。”

“凫风初蕾,你不要去找百里行暮了!”

“可现在,地球上已经没有法律司了。”

她猛地抬头看着天空。

“百里大人也说了,各部门各司其职,就算闹妖,也该是法律司的事情,跟百里大人无关。”

四周空无一人,也没有声音,就好像只是一股意识,无声无息潜入她的脑子里。

可是,他却摇头:“我非去不可。”

委蛇见她忽然停下,很是意外:“主人……”

沙漠之行,便是他的死亡之路。

她一挥手,那意识更加明显:“你不能再和百里行暮同行!你去,只能加速他的死亡……”

她来,为的便是告诉他这一句。

语气很客气,可是已经充满了责备和警告。

时间,往往会换来机会。

“你已经带给他太多灾难,继续下去,只能彻底摧毁他最后的生机!”

只要不死,就总还有办法。

她大声道:“你是谁?你凭什么这么说?”

如果没有沙漠之行,他纵然要死,也会推迟一段时间。

“百里行暮已经为你付出太大代价!你要想不害死他,就再也不要接近她!”

可是,终于还是没忍住:“其实,百里大人可以不必去沙漠走这一趟。”

“这是我跟他之间的事情,与你何干?”

也无法反驳。

“如果你一意孤行,以后,你会后悔莫及!”

青元夫人想了想,没有反驳。

凫风初蕾跳起来。

他还是十分平静:“大神的眼里,看什么都容易。可凡俗之人,真的不具有这样的慧眼。”

金杖在半空中划出一道弧线,可是,四周空荡荡的,哪里有半点人迹?

她毫不客气:“她跟你朝夕相处,却不能发现你如此深重的伤势,若不是极其的粗心,便是依赖你惯了,自以为你有极大的本领,根本不可能受伤……”

她骇然,却缓缓地:“阁下装神弄鬼算什么?你真要是什么好意,为何不敢现身?”

“她并非普通人类!她只是粗心!”

空气中,一声低低的叹息。

他淡淡地:“她是人类,她不可能透视。”

“我话已至此,听不听便是你的事了!凫风初蕾,放过百里行暮吧,他这一次要是死了,就再也没有重生的机会了!”

“小鱼凫王,她竟不知百里大人的伤势?”

“你是谁?”

忽然有点愤怒,替他觉得不值。

“我是谁并不重要!凫风初蕾,你只需记住我的话,切切不可再靠近百里行暮。”

他的伤势,已经明显得肉眼可见了。

凫风初蕾呆呆地望着天空,那声音却彻底消失无影踪了。

青元夫人的目光再次落在他的心口,脸上一抹哀戚之色。

委蛇看着主人一直对着天空自言自语,小心翼翼道:“主人,怎么了?”

他顿了顿才道:“也许,后会无期了。”

凫风初蕾还是盯着天空:“有人对我讲话……”

“后会有期。”

“我怎么没看到人?”

他点头。

“我也没看到人!这声音好像是自动飘入我的脑子,只有我一个人才能听到……”

青元夫人察言观色,“时候不早了,我也不打扰百里大人休息了。”

委蛇大惊失色:“这天下竟有这等高人?是谁?”

这是个不解之谜,可百里行暮并不怎么关心,目光只是转向窗边。彼时,晨曦初露,快天亮了。

“我也不知道。”

“就算是籍籍无名的女子,也不可能毫无音讯。真的,太奇怪了,我专门查过,居然没有任何她生母的消息。可是,按照颛顼的体质,又无法通过自身提取基因单独创造一个子嗣……”

“是男子还是女子?”

“也许只是古蜀中籍籍无名的女子吧。”

凫风初蕾还是摇头:“”

“奇怪。我们居然查不到她的母亲究竟是谁。”

夜色下的白旗镇,灯火通明。

他还是淡淡地:“也许她母亲极美。”

一人一蛇追到西边的出口,不到十里地,便停下来。

她顿了顿,好奇道:“以颛顼的相貌,居然能有这么美貌的女儿,这不太符合遗传学了……”

那是一条分岔路,左右都通往大漠。

青元夫人很快恢复了笑意,淡淡地:“来之前,我一直不明白百里大人为何会为了她不顾一切。可现在,终于明白了……”

委蛇自言自语:“百里大人是往左边呢还是右边?”

他的本意,从来不是为了让她伤心。

“右边。”

只是,偶尔他会看看门口,不经意地听听隔壁的声音:他想,这一次,她一定伤心了。

“为什么?”

百里行暮也一直沉默。

“猜的。”

青元夫人沉默了很久。

凫风初蕾径直往右边追去。

那种感觉,令人很挫败,却又无可奈何。

茫茫大漠,万里黄沙,其实,左边右边都没什么区别。

她向来自以为是三界十万玉女之中最美貌者,可见了这凫风初蕾,方知颜值这种事情,真的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可是,凫风初蕾还是固执往右边而去。

那美,惊心动魄,嚣张得无声无息可以灭掉所有的敌人。

夜色下的沙海,一片死寂。

但凡见过这样的一个少女,所有女子都会明白:自己绝不是她的对手。

行走其间,听不到任何的声音,天地之间,到此仿佛成了一条无形的分界线,凫风初蕾停下脚步,但觉回头路是生命,往前,便是死亡。

内心不知怎地,竟然有点凄怆。

这才体会到独自上路的孤独。

接连说了几个原来,她便不说下去了。

她自言自语:要我一个人在沙漠里旷日持久的奔走,可真是受不了。

她长叹:“得知百里大人受伤后,我一直在暗忖,百里大人是不是真的傻了,原来!原来!”

委蛇叹道:“可不是吗?百里大人一个人行走大漠,真不知多么寂寞。”

那是人类漫长岁月里,凝聚的天地之精华,日月之光辉。

她忽然很紧张:要是有青元夫人呢?

纵然是统领十万玉女的青元夫人也啧啧称奇:“真是不可思议,人间竟然还有这么美貌的女子!几十万年来,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极美……”

他俩同行,有什么好寂寞的?

无论你喜不喜欢,爱不爱慕,无论你是男是女,甚至你是一个瞎子,都可以毫无遮拦地看到她那种嚣张到了极点的美!

再说,走了这么久也不见人影,真要是他俩结伴同行,分分钟飞走千里万里之外了吧?

她的美,是一种无可争议的。

心里紧张,脚下便加快了速度。

青元夫人当然没有忽略他眼神里那一抹黯淡之情,低声道:“能让百里大人倾倒,天下怕也只有这个凫风初蕾了!”

果然,走出不过七八里地,月色下,一个高大的人影。

他当然看到她满眼的失望,甚至是满满的委屈之情。

他坐在原地,白衣如雪,寂寞得就像一尊化石。

在她身后,百里行暮轻轻关上了门。

那只巨大的白鹳收缩了翅膀,静静地站在他旁边。

言毕,转身就走。

居然是独自一人。

她还是慌慌张张地:“我……那我先走了,你们谈……你们谈……”

根本就没有什么青元夫人。

或者,不让她打扰。

凫风初蕾顾不得掩饰情绪,小孩子一般乐得哈哈大笑:“百里大人。”

他为了别的女子,不愿意她再停留。

他蓦然抬头,不敢置信。

那是逐客令。

内心,忽然如释重负。

他和颜悦色:“初蕾,我和阿环还要谈一点事情。”

手里,还捏着那个蓝色丝草编织的指环,想要掩藏,已经来不及了,却还是不动声色,藏在怀里。

“我……我只是听到百里大人房间里有声音……我……我……”

凫风初蕾看得清清楚楚。

她慌忙摇头。

呵,呵,百里大人。

青元夫人也看着她,眼里的一抹好奇一闪而过,她笑眯眯的转向百里行暮,百里行暮却淡淡地:“初蕾,你有事吗?”

她笑语盈盈,就像月色下开出的一朵红花。明亮的大眼睛有一丝毫不掩饰的狡黠:“百里大人,你是在等我吗?”

凫风初蕾万万没想到百里行暮的房间里,深夜会走出这样一个女子,一时倒一怔,张着嘴巴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

就连云华夫人,也远远比不上。

“嗯,你一定是在等我。”

她看起来不过二十岁模样,可举止间既有气派,雍容华贵远超凫风初蕾生平所见识之女性。

她自问自答:“我们同行这么久了,你一定舍不得轻易跟我分别。呵呵,我就知道,一定是这样……”

女子的青袍光彩艳丽,远远胜过人间一切的绫罗绸缎。尤其她头上的三角髻,齐腰的黑发,加上那九云夜光冠,真真是光彩夺目,明艳绝伦。

他说不出话来。

简陋的客栈就像多了一颗明亮的夜明珠,整个屋子都变得明亮起来。

好半晌,才缓缓地:“初蕾,你真不该……”

随即,是一股淡淡的香氛,绝非俗世的胭脂水粉气味,而是令周围空气都变得清新美好的天然之香。

她忽然伸出手,捂住他的嘴巴。

如风吹过夏日的荷叶,那是凫风初蕾听过最美的声音,叫你来不及关注她的容貌,便被这柔美的声音所倾倒。

他一怔。

他还没回答,一个声音响起来:“这位便是小鱼凫王吧?”

温热掌心,调皮地在嘴边升腾起一股热意,他再也无法开口。

而且,有女子的声音。

她的笑容更加欢乐,歪着头,就像一个调皮的小孩子:“其实,我追上来,是因为我有几个问题需要问问百里大人……”

门口,凫风初蕾四下张望,却什么都没看到,她狐疑地看了百里行暮一眼:“我怎么老觉得百里大人房间里有人在讲话?”

他缓缓地:“初蕾!”

“呵,百里大人,这么晚你还没睡?”

“我只有三个问题,希望百里大人认真回答……”

百里行暮看她一眼,开了门。

她的神情忽然有点紧张:“如果这几个问题不是我要的答案,那我以后就再也不烦着百里大人了……”

她微微一笑,目光又落在他的心脏处,脸上的笑容完全消失了,神情中多了一丝淡淡的怜悯之情,正要开口,忽然听得一阵敲门声。

他怔怔地看着她。

可他不能以此自辩,所以,只能沉默。

她便一口气说出来:“第一个问题,两年之后你可不可以陪我回金沙王城,协助我完成复国任务?”

他知道,这是她善良的安慰。

“……”

“不止你,纵容那场战争的大神也都是罪人!所以,没了落脚之地,也算是他们自作自受……”

“第二个问题,忙完这里的事情之后,你可不可以陪我去泰山走一趟?虽然你说那秘密对我来说并不重要,可是,总要知道为好,对吧?”

百里行暮淡淡地:“所以,我还是罪人。”

她点点头,“嗯,其实我这要求不算高,因为第一件事情是你早就答应过我的,不是我临时想起。只有第二件稍稍难一点,不过呢,我们从大漠回去后,顺道去一趟泰山也不会延误多少时间。百里大人,你说对吧?”

“我们都认为,如果是你继任了中央天帝,地球上,最少有四分之三的领土直到现在依旧四季如春秋,而不是变成现在这样连大神都没有落脚之地了。”

她的眼珠子又大又亮,黑黝黝的,就像两颗浸在蓝色海洋里的黑宝石。就连那小小的狡黠得瑟,也分外的可爱和妩媚。

若是遵从了选举结果,战争就不会爆发,就不会有不周山之战,可是,历史不容假设。

那声音也是清脆甜蜜的,就像夏日清晨的露珠,滴答滴答落在荷叶之上,悦耳得令人心醉神迷。

“后来,我们常常在想,若是那场选举结果遵从事实,历史会怎么样?”

“百里大人,这两个都不是问题,对吧?你不会拒绝我的,对吧?”

真没想到,几万年之后,当初的红发少年,居然容色不变,只是多了一抹沧桑而已。

他只是凝视她。

她声音虽然平静,可提起往事,眼里顿时闪过一抹花火。

他想,第三个问题是什么呢?

她笑起来:“那次盛会人太多,百里大人没注意到我也正常。不过,百里大人,那一次,我可是专门为支持你而来。”

可她偏偏改变了话题。

他也笑:“那天人太多。”

“嗯,我想来想去,我必须和百里大人同行,一来,我也想去沙漠腹地看看,见识见识那些能动辄吃掉十万徭役的妖魔;二来,我已经习惯了和百里大人一起,不希望自己独自一人回金沙王城,这不,我就追上来了……”

“百里大人,能记得我的名字,真是令我开心。不过,选举当天,你可一直没怎么注意到我。”

他只是静静看着她。

西王母一族的女子,都被外界尊称为夫人,事实上,她们之中绝大部分都是未婚女性。

她的声音软软地:“百里大人,你该不会对我食言吧?”

她的双眼立即亮了:“百里大人居然还记得我的名字?”

“这……”

他也笑起来:“阿环。”

“这两个问题,对你来说是很简单的,对吧?”

直到她走到他面前,伸出手:“百里大人,你可以叫我阿环。”

“……”

可是,在那场选举中,他居然没看到她——西王母一族的女子,容貌艳冠天下,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一等一的焦点人物。更何况,她们掌握生死药,又是众神巴结的对象。

她理直气壮:“我现在孤身一人,也没帮手,百里大人如果再丢下我,那我这个小鱼凫王岂不是成了孤家寡人?”

那场选举,共工夺得了压倒性的优势,可是,却被颛顼找了借口,战争便这么爆发了。

“如果这些理由都还不够的话,我还有别的更正当更冠冕堂皇的理由……比如,我需要礼贤下士……也就是帮手啦……所以,我无论如何必须追上来,把百里大人留住……”

纵然是神族,也偏爱颜值高者。

她苦着脸:“我已经无数次想过,复国壮举,一人实在是势单力薄,光靠我一己之力,做得了什么呢?从古至今,哪一位王者不依靠人才?可是,我现在一无所有,要军队没军队,要人才没人才,要粮草没粮草,我怎么复国呢???这可不是玩儿清高孤傲的时候。你说得好,黄帝大人当年都屡战屡败,到处求贤访能,最后不惜纡尊降贵去天穆之野跪拜九天玄女才取得了胜利!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所以,我也必须得一路网罗人才了……”

少女们为了他尖叫疯狂,少男们则为他绝世的英雄气质拜倒,景仰不已。

他稀奇地看着她。

相比之下,面容老成严肃古板的颛顼简直就是个糟老头子。

好震惊。

恍惚中,青元夫人记得清清楚楚,当年的红发少年热血沸腾,俊朗高大,几乎是整个人族的全民偶像。他侃侃而谈,慷慨激昂,每一场演讲都极富震撼力和煽动力。

自己在她眼里莫非成了“人才”?

承蒙造物主厚爱,他们又保持了不老不灭的容颜。

“百里大人,就是我网罗的第一个贤者。哼哼哼,百里大人,要不,我以鱼凫王的身份,请你帮我一次?可是,要请你这么大一个贤能之士,我又觉得自己不太够格……”

跟九重天大神们动辄几亿、几十亿年的寿命相比,人类十几万年的半神人,当然是少年中的少年。

区区一亡国之君,请撞倒不周山的共工、炎帝之子、柏灌王,做自己的谋臣?

那时候,他们还都是少年。

她想一想,自己都觉得很可笑。

几万年岁月,弹指一挥间。

她苦恼地扯了扯自己的眉毛。

那是历史上最盛大的一次中央天帝选举,几乎各大神族都派了代表,而青元夫人,便是西王母的代表。

他凝视她,缓缓地:“第三个问题是什么?”

他有点失神。

她忽然红了脸,低着头。

她低叹一声,悠悠的:“百里大人还记得不周山大战之前的那场选举大会吗?”

“那啥,百里大人,我还有一个问题……”

青元夫人肃然:“没错,这该是九重星联盟的事情,的确轮不到我西王母一族说三道四。”

他笑起来。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淡淡地:“青元夫人不是说了吗?这世界上,每个部门职能各司其职,而不能越界。”

这小人儿,自己不回答,问题却多得很。

这次,百里行暮没有忙着回答。

“你有喜欢那个青元夫人吗?”

她直言不讳:“用共工一族的神力,挽救四面神一族的后裔,这让厮杀了几十万年的两个神族情何以堪?尤其,你让黄泉之下无数牺牲的巨人一族情何以堪?”

声音很小很小。

“就算不周山之战后,你的神力只剩下不到三成了,可是,共工的神力加上四面神一族的神力,合成一人,百里大人考虑过后果吗?所幸她年纪轻,可能暂时还无法融合两种神力,运用不畅。可假以时日,她融会贯通,真是不敢想象啊……”

他却听得清清楚楚。

他不以为然:“你早该明白,我的神力根本没剩下多少了。”

他凝视她,缓缓地:“没有!”

“你万万不该破罐破摔,自认为要死了,干脆就将绝世神力全部传导给凫风初蕾。”

她抬起头,忽然眉飞色舞,所有的小小委屈,彻彻底底烟消云散了。

“错误?”

“哈哈,百里大人,我就知道是这样!一定是这样!你一定只喜欢我一个,一定是,你告诉过我的,我一直记得呢……”

她面不改色:“百里大人,你不觉得你犯了很大一个错误吗?”

他也笑起来。

他忽然抬起头,锐利地盯着她:“青元夫人怕不是为着看我死不死而来吧?”

可还是追问:“初蕾,你的第三个问题是什么?”

青元夫人毫不客气:“若是脑子没坏,你就太对不起不周山死去的那么多人了。”

她的脸又红了,好一会儿,才低声道:“我一想到今后再不能和百里大人同行了,就觉得非常难受。所以,一定要问一问,和我分别之后,百里大人是什么感受?”

百里行暮还是淡淡地:“可能是我沉睡一万年,把脑子睡坏了吧。”

他的心口,重重一跳。

青元夫人好奇地看着他:“若是百里大人不执意挽救凫风初蕾,这个劫数本是可以避过的……呵,我的意思是,共工大人乃半神人之体,按理说,根本不会执着于男女之私,尤其,居然是高阳帝之女。我还以为共工大人永远不可能和高阳帝和解……”

“我和小狼王曾在逃亡途中同行了几个月,但是,每一天我都巴不得摆脱他,觉得他很恶心,跟他同一段旅程毫无意义。我也曾和涂山侯人同行一个月,他当然没有小狼王那么讨厌,而且,他是我的朋友,可是跟他分别时,依旧丝毫不觉得难受,甚至暗暗觉得自己一个人自在很多。偏偏跟你分别……”

“天数轮回,宇宙中每一件事情都必有因果,别说人力无法强求,就算是大神们也没可能随心所欲。”

她的声音低下去,手轻轻指了指自己的心口:“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今后可能再也见不到你了,就难受、害怕,失去了只身上路的勇气。可是,我明明已经一个人在路上行了三年多了……”

她点点头:“没错,纵然是大神,重生的机会也只有一次。不过,难道百里大人就这么彻底放弃了?”

他微微闭上眼睛,很清晰地听到自己残余颓废的心脏,砰的一声巨响。

他打断了她的话,淡淡地:“娲皇给我的重生机会,已经被我浪费掉了。就算有不死药也无济于事了。”

“那是我第一次有这种奇怪的感觉,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我害怕离开你,就像看到我父王死亡的那一刻……真的……比那一刻更加害怕更加难受……”

“西王母一族虽然有不死药,但是……”

她提高了声音,无比坚定:“百里大人,我希望能一直与你同行!”

百里行暮也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心脏。

四周忽然很安静。

“百里大人,你的情况可真是不妙啊……”

她有点尴尬,却还是伸出手拉住他的手:“呵,百里大人,你该不会拒绝我吧?”

她的目光,就像锐利的扫描射线,将他萎缩到极限的心脏看得清清楚楚。就像一个小小的核桃,里面只剩下一点点桃核。

月色下,他还是一直凝视她。

青元夫人的目光却慢慢往下,落在他的心口处。

她忽然很紧张,真怕下一刻,他嘴里便说出一个“不”字!

的确,出了凶杀案,你不能指望医生去捉拿凶手。

“初蕾!”

百里行暮居然无言以答。

他反手紧紧握住她的手,察觉她的手在自己掌心里微微颤抖。

“百里大人昏睡一万年睡糊涂了吗?这世界从来都是各司其责,治疗病人那是医疗司的事情,庄稼种植是农业司的事情,科研创新是九重天的事情,惩戒违法当然是法律司的事情,我们西王母一族从来只负责医药研制,怎能去越界捉拿妖魔?”

她语无伦次:“百里大人……我其实一直想跟你同行,哪怕你根本就不愿意帮我复国,哪怕我再也不能复国,我还是希望和你同行……真的,我追来绝非是要你助我复国……只是出于我内心的迫切……只是,我本领远不如你,我怕成为你的负累,耽误你的事情……可是,你放心,我服用了不周山之果后已经功力大增,一般人已经不是我的对手!对了,委蛇也是这样,它也能帮上忙的,此去大漠,我们绝不拖你的后腿……”

“可是,妖已经害死几万甚至上十万人了!”

他一伸手就将她拉在了自己怀里。

“有百里大人在,什么妖都闹不起来。再说,你该知道,每一个所谓的妖背后都有一个后台,西王母一族从来不参与任何战争。”

她的心跳,和他的心跳,频率完全一致。

“就连大漠闹妖你们也不管?”

他忽然如释重负。

青元夫人摇摇头:“自从不周山之战后,地球气候剧变,污染严重,对于大神们早已失去吸引力了。西王母一族,也仅仅只是巡逻一下,从不会再插手人间事。”

那用力的拥抱,令她也如释重负。

百里行暮心里一动:“难道上古各个神族都还定时派人在巡查地球?”

“初蕾,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每一百年,我们都会到中原人间界看看,天数定论,百年之期总会出一些大事。上一个百年,正是尧帝被舜帝流放到平阳,尧帝的大儿子丹朱也被处死……”

她眼睫微微湿润。

如果青元夫人摇头,只能说明,她根本就不想去找云华夫人,毕竟,找到了也不知该怎么惩戒。

“的确,不周山之行极大影响了我的情绪……可是,那不是主要原因……实不相瞒,此去前路,艰险无比,我怕的是让你也陷入不可预测的险境……”

青元夫人和云华夫人都出自西王母一族,但是,轮到地位和本领,青元夫人却远在云华夫人之上。

可是,他发现自己错了,她比自己想象的坚强多了,而且,正是三万多年前那些上古女性的做派:一切遵从内心的抉择,而不是为了旁枝末节的东西矫情做作。

百里行暮心里立即有数了,也不继续追问。

剧烈燃烧焚毁的心脏,忽然重新跳动,那种麻木之感,疏忽消失。

青元夫人只是摇头。

他恍如某一次的新生:既然都这样了,一切,就看冥冥之中的天意了不行吗?

“据说,青元夫人的本领在西王母一族,仅次于西王母,难道会找不到云华夫人?”

他斩钉截铁:“初蕾,我们一直同行吧!”

青元夫人长叹一声:“冤孽,真是冤孽。”

她微微一笑,双手紧紧捏住他的大手,“呵,百里大人,这次可是说好了。再凶险的路也不过是天穆之野那般了,更何况,还有你呢。我一点也不怕。”

“找到云华夫人了吗?”

一个人都不怕,两个人还怕什么呢?

“准确地说,我是为寻云华夫人而来。本来,她留在阳城上百年,要干什么我们也管不着,但是,她万万不该把不死药给了大禹王的儿子,破坏了西王母一族的规矩……”

她兴高采烈:“百里大人,你别忘了,除了不周山之果,关键时刻,我还能幻化四面神形御敌,虽然我现在还不能做到自控自如,但是,我一直在好好摸索。而且,有了不周山之果加持,再遇到危险时,我估计幻化的能力就更强了……”

“你为云华夫人而来?”

“初蕾……”

“百里大人不该为此感到意外才对吧。你不是之前早就见过云华夫人了吗?”

他很想告诉她,自己需要的并非是她有多大的本领,可是,他说不出来。

百里行暮的震惊之情更甚:“你们居然还在地球上活动?”

“百里大人……”

青元夫人打量这间小小的客栈,语声温和:“百里大人居然还记得我。”

她欲言又止,她的脸也红粉菲菲,纵在月色下,百里行暮也看得清清楚楚。

“青元夫人?”

她的声音也低了下去:“百里大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喜欢你,一刻也不想离开你……百里大人,我们和好吧……”

来者,竟然是十万女仙之首青元夫人。

他紧紧抱住她,内心,第一次软弱得一塌糊涂。

召玉剑,是诏令三界十万玉女上仙的令剑。

罢了罢了。

百里行暮的目光却落在她腰上悬挂的“召玉剑”上。

如果大漠之行注定了是自己的死亡之行,那么,有她相随,岂不远远胜过几万年前的独自偷生?

她不过二十来岁,青色袍子上编织五彩祥云,乌发垂腰,脸腻如玉,头上戴九云夜光冠,腰上佩戴焚烧了六次的玉圭,真真是明媚秀雅,如春雪异彩。

那是白旗镇最边缘上的客栈,二层小木屋,干净,整齐,虽然饭菜粗陋,但是,胜在清幽静谧。

紧闭的门窗,对她来说,简直就视若无物。

重新坐下,二人的心境都已经大不同了。

明明是深夜,他却把对面的女子看得清清楚楚。

就连委蛇,也畅饮三樽。

一股淡淡香味,百里行暮在黑夜里睁开眼睛。

凫风初蕾不得不提醒它:“委蛇,喝醉了可是很难受的。”

这问题,比起周山武器库的失窃,更令他心急如焚。

它大笑:“主人放心,当年我偷喝老鱼凫王十八罐巴乡清也没一点事情……”

这孤独的少女,将何去何从?

“十八罐?”

大禹王生前承诺的三十万粮草赔偿,只怕大费也坚决不会执行——更重要的是,鱼凫国迄今为止尚未浮出水面,遗民们也无法前来投奔,她只能徒呼奈何。

“没错。当年巴国还是我们的附属国,他们盛产名酒,其中最好的酒就叫做‘巴乡清’,因为酿制不易,所以产量很少,十分珍贵。有一年,他们来朝贡,送来整整十八罐巴乡清,我无意中路过,嗅到香味,觉得非同凡响,就偷偷潜入藏酒窖,想尝一尝。结果,这一尝就一发不可收拾,将十八罐酒喝得一干二净,等酒窖的管理官奉命来取酒时,发现酒已经一滴不剩,只有我醉倒在旁边。酒官一怒之下,将我扭送老鱼凫王面前,叫老鱼凫王重重惩罚我……”

父亲没了,爱人死了,母亲是从未见过的,甚至于连“鱼凫国”三字也成了一个历史名词。

“结果呢?”

如果有一天,这屏障消失了,她该怎么办?

“老鱼凫王看我醉态可鞠,哈哈大笑,不但没有惩罚我,还令人给我做醒酒汤。不过,酒醉的滋味可真是不好受,我昏睡了整整七天,醒来后,就滴酒不沾了……”

他一点也不愿意让她发现自己即将到来的死亡——因为,不周山之行后,他清晰地发现,她已经越来越依赖自己了。

凫风初蕾哈哈大笑:“今晚,你是又要一醉方休吗?”

甚至,比拒绝她的缠绵更让人恐惧。

委蛇摇摇头:“这边境劣酒,不值一醉。”

若是自己坐在她面前,她岂能不发现?

百里行暮也笑起来,拍了拍它的双头:“老伙计,等大漠之行回去,我请你喝最美的酒。”

他已经无法在夜晚的时刻压抑自己的重伤——就像现在一低头,便能看到五脏六腑在里面剧烈燃烧时的可怕情形。

蛇眼一亮:“回金沙王城喝巴乡清吗?”

可是,他不能。

“泰山的白果酒,金沙王城的巴乡清,我们统统都去喝个够!”

本来,这样的时刻,他应该走过去,坐在她身边,握着那可爱少女的手,哪怕一言不发,也是满满地欢乐。

委蛇固然是大喜过望,凫风初蕾也眼眶濡湿,就像心底的一块大石忽然被卸下来了。

她很少投宿客栈,可能是不习惯。

那是他的承诺!

那是凫风初蕾在房间里走来走去。

他这人,不承诺也就罢了,只要许诺了,就绝不会违背诺言。

更难受的是,隔壁传来的隐隐地的辗转反侧。

她如释重负,将酒樽里的劣酒一饮而尽,明明粗糙烧喉,却觉如罕有美酒,醉醺醺的,飘飘然的。

他也彻夜难眠。

百里行暮凝视她越来越艳红的脸庞,忽觉麻木的心口在慢慢复苏,愈合,就像是另一次的重生。

也不知道是不是十几万年的岁月,从自己的脑海里抹掉了什么重要的内容?以至于怎么都想不起来?

那一刻,他起了贪念。

重生或者一直不死的到底是谁?

他忽然很想真正不死不灭。

他把想到的敌人甚至故人都一一在脑海里过了一遍,但是,过滤的结果是一片茫然,这些人,都没有可能!他们其中的绝大多数,他亲眼目睹了他们的死亡,纵然寥寥几人,也有确切证据证明他们的死亡。

至少,在她的有生之年,自己要不死不灭。

他有一种可怕的预感——这神秘的敌人,仿佛是自己熟悉的。而且不是对老对头颛顼那样的熟悉,而是一种极其陌生的熟悉。

可惜,他很清楚,这重生的机会,再也不会到来了。

或者,上古大神还有像自己一样重生不死,一直呆在地球上的?

她仗着酒兴,大着胆子:“百里大人,其实,我还有一个问题,只是一直不好意思问出口……”

那么,这神秘势力到底会是什么?

他似笑非笑,这小家伙,居然还不好意思?

按照惯例,每一次重返九重星的部族,便再也不被允许重新降临,几十万年来,还从来没有任何部族挑战过这一规则。

她一鼓作气:“你该不会喜欢那个青元夫人吧?”

百里行暮只是不知道,这残留下来的,到底是哪个星球来的势力?

他哈哈大笑,然后,很紧地握住她的手,一本正经:“不!初蕾,除了你,我谁也不喜欢。”

地球再是冰河覆盖、彻底荒漠、寸草不生都跟他们无关了——他们自然另有去处。

她乐得几乎翻跟斗。

敢于发动战争之人,是算准了自己有退路。敢于污染环境者,是笃定自己未来不会在这片土地上养老。

她决定以后再也不要提起青元夫人这个名字了,就像自己从来没听过她一般。

反正,最后无论是什么样的敌手,自己总会正面应对。

那一夜,凫风初蕾睡得异常安稳。

可是,太过遥远,他懒得起来查看。

她清楚,此去大漠,风餐露宿,再也不可能找到客栈,甚至很难吃上一顿热饭热汤,所以,非常珍惜,吃饱喝足,沉沉入睡。

迷迷糊糊中,隐隐听到维马纳划过天际的声音。

一墙之隔,百里行暮却静静坐着。

作为娲皇的直系后裔,炎帝之子,他想,自己重生的机会,已经彻底到头了,甚至,不敢确定,自己还能不能顺利完成这趟西北之行——如果找不到那偷窃维马纳的神秘人物,只恐自己一死,这天下,必将再次遭遇一次不周山之战那样的彻底毁灭。

委蛇无声无息地潜入,将一大堆伤药放在他面前,低声道:“这些都是当时我从大费宫廷里偷来的。虽然巫医们的东西当不得真,可是,我仔细研究了一阵,发现这些都是最最上等的伤药,虽然明知无用,可是,百里大人还是试一试罢……”

几万年之前,他便已经不惧死亡了。

他看着这一堆药,微微一笑。

他静静地躺下时,甚至能清晰地感觉到心脏在一点一点地缩小,就像不请自来的死亡。

巫医之药,只能治疗外伤,内伤,可是,岂能治疗几千度高温灼伤的心脏内体?他的伤,不在于肉体,而在于元气和能量,这和普通人的伤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这一次,别说玉红草果实,就连不死仙丹也救不了他了。

可是,他不忍辜负委蛇的好意,而是当着它的面,将一大把伤药认真服下,微笑道:“老伙计,谢谢你。”

他自嘲一笑,作为半神人,也就还剩下这一点优势,否则,早就尸骨无存了。可是,这一天无非是推迟了一点而已,终究也是会到来的。

委蛇大喜过望:“百里大人,如果有用的话,我愿意为你盗光天下巫医的伤药。”

他的左手轻轻按在心口,午夜之后,那剧烈的灼热燃烧之苦就更加明显。白天,还能因为赶路而勉强压抑,可这夜深人静的时候,那痛苦便肆无忌惮地窜出来,毫不留情地在一点一点吞噬内里的五脏六腑。

他笑着拍拍它的头:“这些就足够了。”

可是,这并没多大关系,因为他会自动变幻身形,怎么都能躺下去。可此时,他却一点休息的心思也没有。

迎着第一缕朝阳醒来时,凫风初蕾真是神清气爽,朝气蓬勃。

对于巨人来说,这张人类的木床实在是太小了。

刚刚洗漱完毕出门,便看到百里行暮。

直到听得隔壁的房门关闭,百里行暮才慢慢从门口走到床前。

“呵,百里大人,你可真早。对了,我们可以出发了,清晨凉爽,正好赶路。”

可是,又不好问,只是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又怏怏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他一把拉住她的手,神秘一笑:“我们先去办一件重要的事情。”

她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什么重要的事情?”

他好像在渐渐地疏远自己。

“出去就知道了嘛。”

准确地说,也不是冷漠,而是一种无形的疏离。

他之所以又从大漠返回,便是为了办这一件“重要的事情”。

也不知怎地,她发现,自从离开不周山战舰之后,百里行暮对自己的态度就逐渐冷漠了,尤其,越往西北,这种冷漠就越是明显。

那是一条很陌生的小街,和那些晨昏颠倒的客人不同,这里忙忙碌碌的是早点摊贩:胡饼、馒头、包子、米粥以及各种天南海北的粥点,不一而足。

这不正常,不是吗?

不过夜生活的凡俗百姓,便是这早点小街的常客。

甚至那些柔情蜜意,也仿佛只是自己的想象。

一张张简易的早餐桌上都坐满了人,大家吃吃喝喝,不亦乐乎。

她觉得他变了。

这和阳城不同。

那一刻,忽然有点恨百里行暮。

阳城的习俗是一日两餐,早上吃正餐,晌午后吃一顿正餐,所谓的“过午不食”便是这个意思。

凫风初蕾站在门口,不知所措。

可这里却是一日三餐,勤劳的人早早起来吃早点,晌午正餐,晚上更有丰富多彩的晚餐。

说完,打了个呵欠,然后将她推出去,关了房门。

凫风初蕾已经在这里逛了两天,却对这条街没什么印象,可是,走了几步,她就明白了。

他伸手摸了摸她的发梢,柔声道:“明天还要早起赶路,你赶紧去睡吧。”

前面,一块大石头。

“别说了,初蕾,什么都别说了,快回去吧!”

正是昨夜过的地方,因为她清楚地看到被自己一把推得滚了几米远的那块大石头——大石头的旁边,卖小吃的小贩骂骂咧咧:“真是见鬼了,这么大一块石头怎么跑那里去了?当时可是七八个人才帮我推过来的,现在我一个人怎么推得过来?”

“可是,百里大人……我……”

一边骂骂咧咧,一边又去按另一边的货架:“没有石头压着,风一吹就跑了……真是见鬼了……”

他心内惨切,却还是若无其事打断了她:“初蕾,太晚了,回去休息吧。”

他忽然发现帐布扯不动,抬起头一看,只见那块大石已经稳稳地压着了货架,和昨夜的摆放位置几乎分毫不差,因为,露出地面的那块痕迹已经彻底被遮盖了。

她忍无可忍:“百里大人,你是不是……”

他瞪大眼睛,好一会儿才大叫:“见鬼了,真是见鬼了……难道我眼睛花了?这石头怎么自己跑回来了?或者,是根本没人移动过?真是我眼睛花了?”

她快走过他身边了,他还是一声不吭。

人群里,凫风初蕾蹦跳几步,跑出好远,才哈哈大笑。

百里行暮,一声不吭。

回头,看到百里行暮,她悄悄地:“百里大人,我的功力是不是大大增加了?你看到了吧?”

她低着头,红着脸,仓促地将自己凌乱的衣服整理好,狼狈不堪地跳下来。

他眼里满是笑意,忽然觉得这边境小镇美得出奇。

现在,她忽然觉得,自己也是勾引百里行暮未遂。

百里行暮口中的“重要事情”,便是挑选了许多胭脂水粉,零碎糖果,干粮清水,还有一些极其精致的服饰裙裳,凫风初蕾注意到,他甚至还挑选了一把相当不错的花伞。

百里行暮根本看不上她。

她好奇地问:“拿伞干什么?下雨的时候,我们不是可以躲在小屋里吗?再说,委蛇背上的轻纱也是可以当雨伞的……”

她对涯草并不熟悉,可是,她知道,涯草一直企图勾引百里行暮,却从来没有成功过。

委蛇背上的紫色披风,正是他送的,遮风挡雨毫无问题。

也不知怎地,她觉得自己此刻有点儿像涯草。

他一笑:“散步的时候可以遮阳嘛。”

凫风初蕾根本不知道他一直在压抑这么巨大的痛苦,她只是有点尴尬,又小小的难堪,因为,这种被人忽然停止的感觉,实在是太羞耻了。

她狐疑不解:“可要是这么打着伞行路,那一路得慢成什么样子?”

他心平气和:“初蕾,你回去休息吧。”

“既然非去不可,我们就得让这段旅途尽力舒服一点。”

“百里大人……”

凫风初蕾狐疑,沙漠之行怎能舒服呢?她又不是没有去过沙漠,一想到这两个字,便是“酷暑”难耐,怎么舒服得起来?

“初蕾……”

百里行暮解释:“沙漠温度极高,现在又是夏天,原本不是进入的好季节,但是,我们又非去不可,就得早早做些准备。沙漠的白天,最高温度可以达到七八十度,甚至上百度,如果没有准备,真是不堪设想。”

纵然体内还是熊熊烈火,可理智已经彻底回归。

“好吧,可是,我们准备的这些东西,我怎么觉得都派不上用场?而且,这些东西,大多数只有我用得上,百里大人你也用不上啊。”

须知,他作为一个半神人,有十几万年的元气和能量,也只能勉强克制病毒,一天天等死,更何况她如此弱小的人体?

“我根本不需要。”

我岂能为了一时欢愉,让她陷入绝望的境地??

他神秘一笑:“初蕾,等上路之后,你会发现,这些东西真是必不可少的。早前我答应你的房车,因为没有燃料,堆在周山的武器库里没法使用。现在,我们就只能徒步进入沙漠里了。但是,尽力让自己舒服一点也是可以的。”

我岂能为了一己之私,让她再次感染剧毒?

“房车?难道你们那个时代,人人出行都是房车?”

可是,这一声,却如铁锤重重地敲击在他心上。

“没错!房车是一个很有用的东西,可以储藏大量的食物和日用品,而且行程很快,纵然没有客栈旅馆,也可以就地歇息,简直就是一座会行走的小屋子。”

楼下,并未有什么了不起的敌人,可能只是小二不小心踢翻了一张凳子,或者某个粗心的客人不小心打烂了一个陶罐。

“真有这么好?”

他颓然坐在旁边,一动不动。

“对!人人出行都是车来车往,所以,后来才有一个成语叫做:舟车劳顿!舟便是坐船旅行,车便是坐车旅行。”

凫风初蕾吓一跳,悄然坐起来:“怎么了?百里大人?发生什么事情了?”

凫风初蕾无法想象坐着房车旅行是什么感觉,可是,她知道下雨的时候躲在委蛇背上的滋味。虽然舒服,可是她向来不忍心让委蛇太过辛苦,除非必要,她是不轻易骑坐委蛇的。

他慌慌张张,面如死灰。

再说,她游历天下时,一直想的是体验生活,要做娇小姐,那就在金沙王宫呆着好了,又何必出门呢?

凫风初蕾顿觉身上一凉。

既然出门,就得有吃苦的准备。

他跳起来。

“初蕾,你放心,房车并非是活着的动物,也不是人,它和维马纳一样,都是没有生命的机械,能行动完全是靠燃料,所以,谈不上辛不辛苦……”

“砰”的一声,剧烈的响动是从楼下传来的。

凫风初蕾好奇极了,自言自语道:“我可真想拥有一辆房车。”

他最后的一点顾忌也被彻底摧毁,不管不顾便抱着她倒了下去……

“会的!初蕾,等找到燃料,我就送你一辆房车,还要送你一辆维马纳,并且教会你如何使用。”

她干脆主动封堵了他的嘴唇。

“百里大人,我可真是期待极了。”

“初蕾……我……”

采买东西,用了大半天。

她忽然很羞涩:“嗯……百里大人……”

这一次,二人真是走遍了白旗镇的每一条大街小巷,但是,采买的东西精而不多,饶是如此,看到委蛇背上多了那么大一个包裹时,凫风初蕾还是有点担心:“委蛇,会不会很重?”

那模样明明很恐怖,可是,她却觉得他俊美无比,有一种惊人的诱惑。

委蛇哈哈大笑,“这点分量,简直就像一片羽毛一般。看来,不周山之果真的很有神效,我的力量比以前大了起码五倍有余。”

他的声音是沙哑的,眼里,有种血一般的红丝。

凫风初蕾这才放心了。

“初蕾……”

傍晚,二人终于出了白旗镇。

不解除这把火焰,她觉得自己今晚别想睡着了。

夕阳西下时,碰到许多流水一般押送货物赶来的天南地北的商旅,他们高谈阔论,大笑宴宴,许多人都是奔着小狼王的婚礼而来。看样子,大家都想趁机发一笔。

毕竟,那一把陌生的火焰,已经在她心底燃烧了很久很久。

“你们知道吗?但凡为小狼王的婚礼提供价值百两黄金以上物品赞助的大商家都会被邀请出席婚礼……”

不仅仅是配合,她温柔小手,虽然青涩,却一直主动地抱住他,生怕他在某一刻,又悄然离开。

“一百两黄金?这份子钱也太贵了吧?这高价饭,咱们可吃不起啊……”

她却顺从地,一力配合。

“这你就错了。边境连年战争,许多商贩被抢被盗,纵一些大商家也不得不高价聘请保镖队伍,有些人的保镖队伍甚至高达几百上千人。可是,要是有了小狼王罩着,那就不同了,一路上,便是大开绿灯,再也没人敢动分毫。相比之下,不比大规模的保镖团队便宜多了?”

他彻底失去了理智。

“再说,小狼王可是大费王指定的边境盟友,百年友好条约,大费王毕竟距离我们那么远,他可是这里货真价实的一把手,能结识他,完全只有好处没有任何坏处……”

内心深处,有一种燥热,比这些更渴求许多——那是人类的一种本能和天性——否则,地球上的人类不会这么迅速被繁衍出来。

“何止呢,就拿这个白旗镇来说吧,表面上是大夏和白狼国共有的土地,共同经营,实则全部掌控在小狼王手里,要不然,怎会短短时间内就变得如此繁华如此热闹?你们看吧,再要不了几年,白旗镇可以说不会输于任何一流的大城市……”

作为一个半神人,最初无欲无求,不思不想也就罢了,可是,自从跟她一起之后,屡屡拥抱,屡屡亲吻,方知对于浓情蜜语的男女来说,这一切,远远不够啊……

“难怪新建了这么多的房子,房价也是涨上天了……”

十几万年的岁月,他其实从不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滋味。

“现在这价格还是起步价呢,以后但凡遇到战乱,这里便是一个最好的乱世桃源,不知多少人会涌来。价格还会猛涨。”

脑子里在疯狂折腾:随我所愿吧,随我所愿吧……

“这么一算,去吃一顿价值百两黄金的高价饭的确很划算。要不,我们也去凑个热闹?”

那是最后的疯狂,不顾一切的毁灭。

“没错。小狼王的要求其实也不是很高啊,价值一百两黄金的货品,而不是货真价实一百两黄金。本来,这白旗镇的物价就虚高了,我们大不了当少赚一点,替自己买一道护身符……”

她一怔,可是,下一刻,已经被那彻彻底底的疯狂所席卷,再也不能发出任何的声音了。

“此言有理,我决定去一个……”

那是一种无与伦比的力道,几乎带着毁灭性的狂野。

“我也去一个……”

亲吻,是疯狂的。

……

她的话,没有继续说下去。

一时间,商旅们争先恐后,纷纷要赶着把这些东西送给小狼王,并参加一场王的婚礼。

温软的气息吹拂在他耳边,她的声音就像午后蜜蜂刚刚采集的蜜糖,沙沙的,甜甜的,腻腻的,有种不可思议的魔力:“呵呵……百里大人……我也不知道怎么了……这一路上,我老是想要抱着你……亲亲你……真的……我刚刚睡不着,一直都在想这事情……我一直想要亲亲你……你……你该不会笑话我吧……”

从商旅们的谈话来看,小狼王无疑已经是整个大西北最炽手可热最有权势的人物,而且,和大费的关系也不是一般的好。

她坐起来,咯咯笑着,一把就抱住了他的脖子。

很显然,白旗镇,不止是小狼王,而且是大费钦点的,目的,便是要发展成一个极度繁华的城镇。

“初蕾……”

卧榻之侧不容他人酣睡,以大费的性子,没可能无条件这么纵容小狼王。

大步就自动走过去了。

凫风初蕾也越听越是奇怪,走出去好远,才问:“大费处心积虑要在边境发展这么一个小镇,到底是要干什么呢?他和小狼王,可不会真的是为了考虑各地前来避难的百姓吧?”

脚步,也失去了理智。

“要安抚百姓,最好的办法是昭告天下,停止战乱。而不是凝聚各地富豪在这里花天酒地。”

脑子里,一个疯狂的声音在大声呐喊:临死之前,我总该亲近她……我太想亲近她了……我无论如何要得到她……我希望永远跟她在一起……

“对啊,所以我完全搞不懂了。”

那节奏太快,血液太热,烫得他忽然就失去了理智。

百里行暮低声道:“这里可能是十万徭役的粮草补给中转站。”

已经无数次企图停止跳动的心,又开始不安地疯狂跳跃。

“中转站?”

可是,于她这样可爱的脸上,真是恰到好处,摄人心魄。

“没错!如果需要十万人在这里服役,那么,就必须有长时间、最方便的物资供给。再也没有比在这里建立一个城市更好的供给战了!”

如果是在另一个女子身上,则显得轻浮孟浪。

“难怪一路上没有别的后勤队伍跟上。可是,这小镇再繁华,短时间也提供不了十万人的粮草。”

他其实根本没注意到她说了什么,只是看到那可爱的红唇,如水的眼眸,尤其,她半撑着腰,身姿情态,有一种她自己完全不知道的青涩的妩媚。

“十万人并非一次性到位,实际上,这个小镇只要能提供两万人的粮草,可能就已经足以满足所需了。”

她呵呵笑着:“百里大人,你干嘛一直站在门口?过来跟我聊聊天不行吗……”

凫风初蕾不解其意:“难道大费还真的打算替大禹王修建一座陵墓?”

天天腻在一起,反而分开一会儿,就觉得受不了。

“即使不是修陵墓,至少,也是一项相当浩大的工程!”

也不知怎地,在一起越久,越是无法分开。

但是,百里行暮更意外的是,就算小狼王故意要借着成婚的关头,召集旧部,酝酿声势,重振白狼国,大张旗鼓也是可以理解的。

她只是悠闲地躺在他的床榻,肆无忌惮霸占了他的休息之地,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内心里只有一个真实的想法:这样跟他面对面的感觉,真是比自己一个人躺在隔壁胡思乱想好太多了。

可是,小狼王哪来这么多钱?

可是,凫风初蕾哪里知道他心中所想?

要知道,在白旗镇,物价可是天价。

尤其,她那么可爱。

这些商品远道而来,已经翻了十倍百倍的价格,而且数量之大,令人咋舌,正因此,方圆千里的大小人物才闻风而动。

不能以死亡之身,再去害一个无辜的少女。

白狼国的情况,他也略知一二,虽然全民皆兵十分彪悍,但是,谈不上多么富庶。否则,小狼王前些年就不可能在边境一次次的扰攘掠夺了——为的便是不通过贸易,直接抢夺!

除了那些废弃的武器库,除了被自己害死的无数冤魂——他完全明白,自己不配再有重生的机会了。

现在忽然这么大张旗鼓的花钱,钱从何而来?

不周山之行,没有任何奇迹出现。

凫风初蕾说:“百里大人有所不知,据说,大费送了小狼王十万两黄金。”

可是,他的脚步生生定在原地,一动不动。

“十万两黄金?”

忽然忍不住想冲上去,狠狠地咬一口那漂亮的花瓣。

“没错,反正小狼王亲口告诉我们的。”

她的双眼亮晶晶的,嘴唇红润得就像是雨后的花瓣。

“大夏的国库里也没有十万两黄金,大费哪里拿得出手?而且,大费也不可能把国库直接交给他吧?”

因为,他发现她躺着的时候,少女那莹润优美的曲线,就像是起伏不定的波浪,令人心潮涌动,浑身燥热。

凫风初蕾答不上来,摇头:“反正小狼王当时是这么告诉我的。他说,大费给了他十万两黄金,条件便是让他砍下涂山侯人的人头。”

他说不出话来。

百里行暮抬头看了看西北方向,脸色慢慢变了。

她在他的床榻坐下,往后一趟,舒舒服服地靠在他的枕头上,叹道:“好奇怪,我在隔壁房间,觉得这客栈哪里哪里都不舒服,可是,到了你这边,就觉得舒服多了,枕头更软,床也更干净……”

“我想,我已经猜到一些原因了……”

他的房间,布局跟她的那一间一模一样。

“什么?”

她嘟着嘴巴,孩子气的大眼睛里满是笑意,然后,走进了他的房间。

“这沙漠里,可能有一座金矿。”

“可是,我睡不着嘛……”

“金矿?”

“夜市也没什么好看的。初蕾,快去睡吧,好好珍惜这唯一一次住店的机会,以后,都是在茫茫大漠风餐露宿,想歇息也没得歇了,快别耽误了……”

“没错!这沙漠里不止有金矿,而且还有比金矿更重要百倍的东西。这十万徭役,便是因此而来!”

她的声音软软的:“百里大人,这里的夜市很热闹,我们去看一看?”

凫风初蕾忽然有点紧张:“既然如此,涂山侯人的处境岂不更加艰难?”

他显然很意外,这时候,聊天?

百里行暮摇摇头,就连他也预感,这一次,涂山侯人是真的凶多吉少了。

她调皮一笑:“我睡不着,百里大人,我们聊聊天吧……”

出了白旗镇,周围便荒芜起来。

他看着凫风初蕾,有点意外:“初蕾,你还不休息?”

大片大片的草原,一眼望不到边。

听得敲门声,百里行暮开门了。

草地上的草也是焉焉的,黄黄的,偶尔有吃草的牛群羊群,也是瘦瘦的,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

凫风初蕾睡不着,她坐起来。

就连道路两旁稀稀落落的树木也是黄色的。

偏偏窗外隐隐传来吹拉弹唱,叫好吆喝,那些醉醺醺的商旅,在这个不夜小镇正在醉生梦死,不到天明,他们是不会睡觉的。

有风吹来,那些金黄色的叶子便纷纷扬扬坠地,若非是热意当头,还以为气候已经到了秋天。

一直赶路,十分疲乏,四肢无力,精神却十分活跃。

渐渐地,甚至百十里地也不见人烟。

屋子空荡,一轮弯月,委蛇的双头在窗外一点一点,早已陷入了假寐,但凫风初蕾却一点睡意也没有。

初夏,也彻底变成了夏天。

他便进了隔壁。

树木更加稀少,气温骤然升高。

她点点头。

好不容易见到一个村庄,可一看,已经一片荒芜。

他站在她门口,微笑:“初蕾,这一路行来,十分疲乏,你早点休息。对了,这也可能是我们此行唯一一次住店了,再往前,全是沙漠,就不太可能还有客栈了,甚至,已经渺无人烟……”

茅草屋檐,坍塌长草。

旁边,是百里行暮的房间。

那是连年战乱带来的后果。

游历几年,这是她投宿过最贵的客栈,但是,环境却不是最好的,硬邦邦地一张床板,不过,胜在干净。

而且,今年开始大旱。

那是东北角的僻静地,也是凫风初蕾再付了五两黄金之后才换来的“雅间”。

在大禹王死之前,八月飞雪,整个大夏都被雪景包围。彼时,谣言纷纷,说大禹王激怒了上天,九鼎碎裂,才遭到惩罚,被大雪封冻。

一扇大门,将扰攘统统关在外面。

说也奇怪,大禹王一死,大雪就停了。

夜深了,周围的扰攘还在继续。

大夏经历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暖冬。

百里行暮却摇摇头,涂山侯人再不济,自保的能力还是有的。只不过,无功不受禄,大费给小狼王这么大的好处,恐怕就不是要杀一个涂山侯人那么简单了!

但这暖冬,比大雪更加可怕。

凫风初蕾忽然想起奉命率队西征的涂山侯人,不无忧虑,低声道:“大费给小狼王这么多好处,肯定是让他一路追杀涂山侯人!”

已经几个月的时间,滴雨不下。

小狼王在其中,又充当了什么样的角色?

从冬天到春天,再到现在的初夏,无数人期盼着一场大雨,可是,日日放晴,青草开始枯萎,大树也遍布尘埃。

大费,又为什么会乖乖地献上十万徭役?

大旱,已经让整个大夏失去了生机。

“妖魔”拿了这十万徭役要干什么?

而这些在大旱的季节被迫进入大漠的徭役就不用说了。

大费王,摆明了是要送十万徭役给妖魔。

他们踏上的,是一条彻彻底底的死亡之路。

他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这十万徭役,只怕不是为大禹王修建什么陵墓,分明就是那个神秘莫测的“妖魔”所需要的!

前面,是一条分岔路。两条,都是通往大漠之地。

百里行暮端着粗劣的陶质酒樽,只不动声色地听着,可内心深处,忧虑却渐渐加深了。

只看了一眼,百里行暮便指着左边一条:“徭役是往这条路走的。”

早知道小狼王和他有勾结,没想到,居然勾结得这么深。

很简单,左边的路上,偶尔可以看见徭役的尸体,一群群的野狗瞪着血红的眼睛不怀好意地打量着这两个突如其来的大活人。

或者说,大费“除妖孽”的借口,真的能一路通行无阻?

右边的路上,却空空如也。

难道朝中大臣不会反对吗?

二人踏上了左边之路。

西北之北,上万里土地,虽然大夏对此地的控制一直很弱,聊胜于无,但是,转手就被大费这么明目张胆地赏赐给了小狼王,也很是令人意外。

越是往前,沙漠越是清晰,徭役的尸体,也越来越多。

凫风初蕾很惊讶。

从最初的偶尔一两具,到七八具,到后来,竟然可以看到一堆一堆的尸体。

……

因天气太热,尸体早已腐烂,但依稀可见被野狗啃得七零八落的惨状,残余的白骨,在烈日下散发出阵阵恶臭。

“就这么决定了,我们合伙留下来修房子吧……”

一群一群的野狗,肆无忌惮地跟在二人后面。

“所以,还是修房子最赚钱……”

从一开始的一两只,到后来的一大群。

“对对对,就算租给他们,也能发大财。你们初来乍到的,也许还没什么感觉,我十年前就来过白旗镇了,那时候,在这样的酒肆吃住一晚,只需要20贝币,可现在,需要整整5两黄金,价格几乎翻了五十倍……”

它们并不急着靠近,也不忙着冲上来撕扯,它们在等待这二人的自然死亡。

“何止粮草?就算马上留下来,在这里伐木修屋,卖给那些流民,也能发大财……”

它们已经尝到了死人的甜头,每每被这些倒地的死人喂养得肥肥壮壮,就养成了习惯,以为但凡踏上这条路的陌生人,必然是自己等的口中餐。

“所以我才说,贩卖粮草一定会发大财……”

有些徭役企图逃跑,被抓回后,就被士兵用绳子反绑双手,一串串压着前行,绝大多数,因此饥渴倒地,成为野狗的美味大餐。

“白旗镇已经归属白狼国和大夏共管,算是安全地带了,但是其他地方就说不定了,到处有妖魔横行,西戎扰攘,所以,才有这么多人逃到白旗镇上来,我听说,方圆千里之地,还陆续有大批流亡百姓在赶来的路上……”

久而久之,野狗们看出了端倪,只要有人背着手,就以为是即将倒地死亡之人,就一直瞪着血红的目光贪婪地跟在后面,往往不等人倒下,就冲上去撕咬。

“但愿妖魔再也不要出现了……”

以至于到后来,徭役们再累再辛苦,也不敢背着手,必须大步挥舞双手,做出精神抖擞的样子,甚至劳累到了极点,也不敢坐下躺下,只好站立着,抱着路边的树木或者石块勉强歇息。

“那当然!人家都说大费王命属刚烈,小狼王则阳气十足,什么样的妖魔见到他们也得收敛几分……”

死亡人数,可想而知。

“说也奇怪,自从大费王登基后,西北横行的妖魔就暂时没了声息,看来,是大费王的王气压制了妖魔的邪气……”

凫风初蕾看着这么多的死尸,也心有余悸。

“可不是吗?大费王怎会白白给他一片土地呢?现在可好了,小狼王已经不会在边境扰攘,大家都相安无事,也算是两全其美了……”

再看看身后大群大群的野狗,更是觉得如进入了死亡的世界。

“原来如此,看来,小狼王这大片土地也不是白得的。”

百里行暮叹道:“横征暴敛,真是比妖孽更加可怕!”

“诏书上说得清清楚楚,西北连年战事,百姓流离失所,如今又有妖孽横行,大费王登基后,以仁治天下,不愿意再起兵戈,所以才把西北之北赏赐给小狼王。一来,是让小狼王帮着降妖除魔,二来,是要小狼王帮着运送十万徭役所需的粮草……”

如果说妖孽杀一万人,那这场征召,岂不得死掉几万人或者几十万人?

“不是吧,上万里领土就这么给小狼王了?大费王难道傻了吗?美人儿还给小狼王我相信,可是,上万里领土为什么要给小狼王?”

委蛇愤愤的:“大费这厮真是太可恶了!以前我还不觉得大禹王有什么好的,可是,有了对比才知道,大禹王和大费一比,那真的就是超级仁慈的明君了……”

“对!这都是因为战争停止了。”

至少,大禹王在世的时候,除了防治水患,从来不会大规模征集徭役,更不会如此劳民伤财。

另一人接口:“没错,去年年底,边境就发布了公告,小狼王已经向大费王俯首称臣,大费王为了表达华夏上国的仁义大度,把西北之北上万里的土地都赏赐给了小狼王,要不然,你以为为啥今天可以安然无恙地坐在白旗镇上?”

殊不料,尸骨未寒,就被大费利用自己巧立名目,要在沙漠中修建什么陵墓,以至于造成一条如此惨无人道的死亡之路。

另一人却表示狐疑:“小狼王已经回到白狼国了吗?”

真不知等这些可怜的徭役赶到目的地,还能剩下几个人?

“原来如此!”

一念至此,凫风初蕾更是为涂山侯人感到担忧。

一片惊叹声之后,那人又继续道:“小狼王带着王后回到白狼国之后,白驼国的首领便为小狼王又献上了三万头骆驼……”

事实上,一路上她都在小心翼翼查看那些到底的尸体,生怕看到涂山侯人的尸体。

“要不然,大禹王怎会选中他做继承人?你们要知道,大夏的历代王者,都是仁德善良的伟大人物,而大费王,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可是,直觉告诉自己,涂山侯人并不这么容易就被大费害死。

“天下竟然有如此伟大的男人?”

她自言自语道:“也不知涂山侯人现在怎么样了?”

四周,便有了惊叹之声:“这大费王竟然如此宽容仁厚?”

百里行暮看着远方,淡淡地:“涂山侯人现在还死不了!”

“可不是吗?据说,他的王后,便是来自白驼国,是白驼国首领的小女儿,在小狼王成亲当夜,王后被大费王抢走。据说,这王后美貌无双,就算在阳城,也把那些中原美女给比下去了,真可谓是天下第一美人。小狼王对她痴心一片,为了救她,不惜千里迢迢赶到阳城。据说,正是他的一片痴心感动了大费王,大费王大仁大义,有古君子之风,也不好女色,并未动王后一根手指,而是原物送还给了小狼王……”

好不容易来到一颗大树下,凫风初蕾已经汗流浃背。

“现在就派上用场了?”

就连这颗不知名的大树,枝桠也是疏疏落落,叶子也少得可怜,根本谈不上能有什么遮蔽凉爽。

“这你就落伍了吧?小狼王去年不是战败,他只是喝醉了,被人偷袭。要不然,他怎么会败?他的那些骆驼都没来得及派上用场……”

凫风初蕾又累又渴,赶紧坐下。

“小狼王不是去年才被打得落花流水吗?可没听说他有这么多骆驼……”

一只野狗,无声无息地窜到她背后,一口就往她的脖子咬去。

“白驼国并不是一个国家,而是白狼国下面的一个大部落,千年下来,以驯养野生骆驼为生,据说,他们生活在西北之北的沙漠绿洲。那沙漠,其他人进去都是死路一条,但却是白驼国的乐土。白驼国在这片土地上,起码驯养了十万头以上的骆驼……”

百里行暮一挥手,一只小石子弹出,野狗惨叫一声,转身就跑。

“白驼国?”

他随手抓了一把石子,一弹,十几条野狗,一哄而散。

“呵,你们真的很孤陋寡闻,你们听过白驼国吗?”

凫风初蕾摸了摸自己的脖子,苦笑:“差点被野狗吃掉了!”

有人啧啧称奇:“三万头骆驼?吹的吧?在白狼国最繁盛的时候,他们也没有三万头骆驼吧?”

百里行暮也长叹,几万年的岁月过去,复生的人类,并非是越来越好,而是越来越糟糕。

“一千头骆驼算什么?据说,小狼王拥有三万头骆驼……”

他看了看前方,本来早已经决定不再插手人类的任何事情,但是,现在,却改变主意了!

“这有什么?我们又不是没有跑过哪条路线,我们有固定客户提供骆驼,最多的时候,可以征集上千头骆驼……”

不周山之战,自己欠下了人类太多,如今,是时候为他们做点什么了。

“但是,大漠里的生意也不是那么好赚的,毕竟,条件太恶劣了……”

“大费若是继续呆在王位之上,只怕大夏人民会被他轮番荼毒,永无宁日!”

“可不是吗?十万徭役,吃穿用度都是一个天文数字,而且,据说少则需要三五年,迟早需要十年八年,我们可是有生意做了……”

“那也没法,现在他已经是大夏之王,谁也没法奈何他了。”

“你们都知道了吧?发财的良机到了,大费王令十万徭役在沙漠里为大禹王修建陵墓,我们光是贩卖粮食便会发一笔大财……”

“任何倒行逆施之辈,都需要付出代价!这大夏,是大夏人民的,可不是他大费的!”

旁边,商旅们的高谈阔论声传来:

凫风初蕾疑惑地看着他:“你的意思是?”

她欣然,但觉这一路的旅程,才是真正的旅行——有他在身边,一切的危险都微不足道了。

“涂山侯人可能比他更适合成为大夏之王。”

百里行暮夹了一大块羊肉在她面前的陶盘里,笑着道:“吃饱喝足,以后,一路上有足够的风景和趣闻给你看。”

就连委蛇都摇晃双头:“涂山小子倒真的是个仗义之人,问题是,涂山小子现在自身难保,又没有任何根基,他哪里还有机会做什么大夏之王?再说,大夏规矩,王位可没有父传子的道理!”

凫风初蕾听得津津有味,好一会儿,才低叹一声:“我前几年的旅程,都是游山玩水居多,很少深入了解中原习俗,原来,单单服饰这一项便有这么多学问在里面……”

“如果他是从大费手上夺得王位,那就不是什么父传子了。就像大费,皋陶从未登上过王位,所以,他也不算是父传子。”

“我也不知道他们这是什么习俗,反正几万年前的中原人,根本不是这么穿着。但是,一路行来,我见边境之人,大多数人也已经改为了胡人的胡裤,就连一些中原商旅为了行走方便,也改为胡裤了……”

凫风初蕾心里一动,可还是忧心忡忡,别说什么大夏之王,看样子,涂山侯人能保住性命都不错了!

委蛇也笑起来:“原来如此!可是,为何中原人不干脆换成裤子呢?这么穿多不方便啊。”

她的目光转向前方,那是一望无际的戈壁沙漠。

凫风初蕾恍然大悟。

大片大片棕色、红色的巨大岩石伫立,光秃秃的寸草不生。

“中原有一个词语叫做‘箕踞’,意思就是分开双腿不文雅的坐姿,女子是不可能选择这种坐姿的,而一般男子若是‘箕踞’而立,那就意味着对他面前之人的极大蔑视……”

偶尔落入眼帘的植物,也都是红砂、泡泡刺、麻黄、梭梭等丑陋不堪的荆棘,就像发育不全的人类,黑瘦干枯。

转眼一看,果然,中原人都是并腿跪坐,宽大衣裳遮蔽着双腿。

再往前,便是巨人一族聚居的地方,防风国的地盘。

他见凫风初蕾还是茫然不解,便直言道:“中原人是不穿裤子的,就算穿个纨裤,也是没有裤裆的,所以,平常只能跪着,用宽大的衣服遮羞,如果像那些西域商人一样叉开腿坐着,就要走光了……”

凫风初蕾去天穆之野时,曾经路过这里,但彼时为了躲避巨人们的追杀,她和小狼王是日夜赶路,好不容易抄了近道,却不知这戈壁沙漠究竟有多宽多大。

他一笑:“中原人无论男女,都穿裙子,所谓上衣下裳,偶尔有人穿个纨裤,也只是在两只裤腿上系上褡裢,便于和上衣连接而已……”

“这沙漠有800多万平方公里……”

“西域人和鱼凫国人,都习惯穿胡裤,所以,就喜欢坐在椅子上。但是,中原人并不习惯穿裤子……”

“800多万?”

“哦?”

“对!这沙漠有一个绰号叫做‘西北魔鬼’!十几万年前,曾经是一大片原始森林,四季如春。直到黄帝和蚩尤交战末期,第一次大规模投放阿格尼亚,才将这里变成了沙漠……”

百里行暮喝了一口甜酒,悠悠地:“初蕾,这你就有所不知了,他们的坐姿不同,是因为他们穿的服饰不同。”

他顿了顿:“这是蚩尤的领地,他在这里研究了几千年秘密武器,黄帝知道这是他的核心地带,所以在这里集中投放了阿格尼亚,彻底摧毁了蚩尤的武器库,从此,蚩尤再也没有了翻身之日……”

她奇道:“你笑什么?”

从一片八百多万平方公里的森林草原,变成一片不毛之地。

百里行暮顺着她的目光,笑起来。

凫风初蕾无法想象“阿格尼亚”到底是什么玩意,为什么有这么强大的毁灭之力!

她看着对面桌上的几个中原人,都撤掉了椅子,还是如在阳城时一般跪坐用餐,她低声道:“他们可真奇怪,为何一定跪着呢?明明是坐在椅子上更加舒服……”

相形之下,忽然觉得各国的强弓硬弩,简直不值一提了。

在阳城的时候,还不觉得有多奇怪,因为人人都如此,可到了这西北边境,看到这泾渭分明的举止,就觉得相当奇怪了。

提问的是委蛇:“明知是西北魔鬼,大费却下令在此修建陵墓,明知不可而为之,难道仅仅只是为了让涂山侯人送死,就要让十万徭役去送葬?”

她注意到,一路行来,西域商旅们几乎都是坐着吃饭,但是,中原人,无论谈话还是吃饭,都是跪坐,基本上不用凳子。

就连凫风初蕾都摇头:“你没听白旗镇的商旅说吗?征集的人数,可能远不止十万徭役。要让涂山侯人死,根本不需要这么多人殉葬。大费不是蠢货,若非迫不得已,他不可能明知天下人怨声载道,却还是一意逆天而行……”

但和百里行暮一起后,一路上都是投宿客栈,便对这南来北往的商旅有了更多的认识。

“一定是妖孽需要这批人!”

凫风初蕾游历几年,因是单身女子上路,为了不引人注目,平素很少投宿旅店,累了就随便找个荒郊野外远离人烟的地方,栖息小屋,生活也更多依赖委蛇照顾,可以说,于鱼凫国之外的市井生活,接触一直不多。

“天啦,他还真的甘愿送这么多百姓给那个虚无缥缈的妖孽?”

大盘羊肉、大盘胡饼、还有最时鲜的几个小菜瓜果以及几样新鲜热辣的小点心。

百里行暮缓缓地:“如果查实大费的确是将这十万徭役送给所谓的‘妖孽’,那么,我必将亲手杀了他!”

上菜的速度很快,不一会儿,桌上已经琳琅满目。

凫风初蕾一凛。

旁边,酒令之声不绝于耳,十分热闹。

要知道,百里行暮从不杀人,要是他都要亲自动手了,那就证明大费不知道犯下了怎样的滔天罪行。

凫风初蕾和百里行暮悄然进入二楼,在最边上的一张桌子上坐下。

而且,她早就意识到,越是往前,百里行暮的脸色就越是沉重,好像他心里藏着一个极大的隐忧。

一个抱着陶盘的少女媚笑着,弯腰下去,将满地的贝币金叶子一个不剩的全部捡起来。

如果百里行暮都觉得棘手,那这沙漠里到底藏着什么可怕的妖魔鬼怪?

一曲终了,客人们纷纷往台上投掷贝币,有出手大方的便投掷银块,甚至有极个别投掷金叶子。

越往前,白天越长。

一层二层的客人围得水泄不通,轰然叫好。

白天在戈壁沙漠里行走是不明智的选择。

酒肆有两层楼,第一层有个两丈见方的台子,台子上,几名服饰鲜艳的妙龄少女扭着腰肢载歌载舞。

尽管凫风初蕾一再声称自己受得了,可百里行暮还是选择了白天休息,晚上赶路,如此,就不至于太过辛苦。

店小二松一口气:“不错,不错……二位请……”

凫风初蕾情知他是担心自己,也不再坚持。

百里行暮一伸手,委蛇便钻入了他的袖子里面。

越往前,她就知道百里行暮的决定是何等正确了——气温,越来越高,脚下的沙子越来越干,到后来,就连那些丑陋的沙棘、梭梭都十分罕见了。

凫风初蕾拿出十两金子,小二满脸笑开了花:“二位客官请……哟,这些小客官还带着一条宠物?宠物蛇也是可以进店的……对了,它不咬人吧?”

空气里的水分彻底被蒸发干净,呼吸之间,全是干燥的灼热。

但是没辙,多年的战争,已经令这个好不容易得到和平的小镇物价飞涨。

若是在白天赶路,只恐走不了多久便会脱水而死。

一人五两黄金,这边境小镇的物价,起码是万国大会时阳城物价的二十倍。

凫风初蕾从未经历过这样难受的旅程,此时,缩在一处悬崖下的阴影里,不由得自言自语:“难怪大费那么大方,一出手就大手笔将大片沙漠之地赏赐给了防风国。其实,这几万里土地根本没有什么意义啊。”

前面,有一间很大的酒肆,远远便听得吹拉弹唱,好不热闹,一个瘦巴巴的小二站在门口招呼:“今晚有好戏咧,好戏咧……一位五两金子,只要五两金子哦……谢谢……”

百里行暮点头:“对一般人来说,的确是没什么用处。可是,如果是涯草得到了,那就不一定了……”

也因此,二人一蛇混迹其间,并未显得如何突兀。

她忽然想起当初追杀自己的那个单纯的巨人。

川流不息的人海里,高矮胖瘦,肤色各异的各色人种,不一而足。

她就笑起来:“我认识一个叫做布布的巨人,他奉命来杀我,说我是迷惑你的妖女,可是他当时又不认识我……”

百里行暮微微一笑,这么多年,才重新进入正常的人类世界,一路上,他也觉得颇为新奇。

委蛇笑道:“那巨人可好玩了,还问我家主人有没有看到一个骑着双头蛇的小姑娘,再一看,可不就是我家主人吗?”

可这边境小镇,好像到了夜晚才刚刚进入兴盛状态。

百里行暮也笑起来,只不经意地:“布布再不会来为难你们了”。

阳城奉行日出而起日暮而歇,再繁华的街市也是夕阳西下就关张了。

“为什么?”

委蛇道:“虽然比不上金沙王城的夜市,可是,也很不错了,居然有这么多吃的……”

“他奉命在调查巨人一族所有女巨人忽然死亡的原因。”

“呵,这里居然也有夜市,自从离开鱼凫国,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夜市了。”

凫风初蕾奇道:“女巨人们死光了?不会吧?不是还有那个叫涯草的吗?”

凫风初蕾惊奇地看着灯火通明的一条街,以及川流不息的人群,各种小吃、吆喝叫卖声。

“除她之外,其他女巨人全部灭绝了。我怀疑,这些女巨人之死,跟她有关……”

二人一蛇踏入白旗镇时,已经入夜。

“这倒奇了,她杀光其他女巨人干嘛?”

胖掌柜眼睁睁地看着美女袅娜的身段走出店门,鼻端隐隐的香氛也彻底消失,好一会儿,才哀叹一声:“用一千两黄金买一件衣服?难道那些客人是疯了吗?这是什么衣服这么值钱?难道是什么凤冠王袍?”

这也是百里行暮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

女子大是不耐:“没错,就是1000两黄金!你记住,一个贝币也不能少!否则,你这颗头就保不住了。”

他摇摇头,回答不上来。

胖掌柜以为自己听错了,摸着下巴,半晌,才问:“1000两黄金?”

渐渐地,夕阳西下,可头顶温度还是没有降低太多。

“今日太晚也就罢了,明天起,把这件裙裳的价格调整为1000两黄金!”

百里行暮站起身,凫风初蕾也跟着站起来。

纵然闻名天下的阳城,最厉害的巧手匠人,也无法描绣出这样精美绝伦的衣服。

脚下的沙子,依旧滚烫,走了几步,不由得挥汗如雨,好像整个人都要被这残余的夕阳烤干似的。

那是她见过最美丽的裙裳。

气温,已经高达七八十摄氏度,委蛇和百里行暮还好,凫风初蕾已觉呼吸有些困难了。

女子冷哼一声,走了几步,距离稍微远一点,仔细打量这件蓝色的裙裳。

她擦了擦汗水,忽见一道阴影出现在自己眼前,她本能地上前一步,便躲在阴影里,身子立即飘起来,原来是百里行暮的掌心。

掌柜的小心翼翼:“100两黄金,实在是太贵了,纵然富商巨贾的妻女也舍不得啊。要不,把价格调低一点?小人觉得10两黄金就可以了……”

她嚷嚷:“百里大人……”

她看了一下挂在店堂正中的蓝色裙裳,声音微微不悦:“怎么,这件衣服还没卖出去?”

他悠悠地:“这样就不热了,对吧?”

她有极其袅娜的身段,纵看不清楚面容,单单露在面巾下的一双眼睛也勾魂摄魄。

厚重阴影便是他的五指,微微的凉风,是他的指头轻轻向下扇动,她置身其间,舒服得简直就像是在一个秋日黄昏的傍晚慢慢散步。

她一身极其华丽的丝绸裙裳,雪白手腕上戴着一只通体翠绿的玉镯,纵周围部落首领的妻女也远远比不上。

“喂,百里大人,说好的我俩一起同路,可现在这样,我怎么好意思?”

来人蒙着面巾,只露出一双眼睛。

他哈哈大笑:“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当开个外挂而已……”

掌柜的睁开眼睛,一看到来人,便立即毕恭毕敬地站起来:“姑娘,您来啦,快快请坐。”

“什么是外挂?”

有淡淡香味,随即,便传来轻轻的脚步声。

“以后你会知道的……”

时候不早了,进店的女客也越来越少,掌柜的便坐在凳子上眯着眼睛,打着瞌睡。

以后,又是以后。她嘀嘀咕咕,可是,也知道他并非故意卖关子,而是他曾经身处的时代,文明实在是太发达了,不周山之战后,这些文明被彻底湮没,所以,后来者便难以理解了。以自己的学识和见识,同样不足以理解,必须跟着他一路走一路学习。

唯有中间那件蓝色的丝绸裙裳,孤傲地挺立中间,成了店老板的镇店之宝。

她索性悠闲地躺在他的掌心,交叉双手枕在颈上,偶尔从他掌心的缝隙里看出去,但觉那漫天夕阳,光彩夺目,别提多么美丽了。

很快,店里便安静下来。

与他同行,沙漠也成了美景。

旁边的几个女客见状,也纷纷咋舌,更摸都不敢来摸,便悻悻地离开了。

“俗话说得好,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百里大人,以后我要是变成了一个好逸恶劳,贪图享乐之人,那得全赖你……”

她估摸着自己那一大口袋贝币,距离100两黄金实在是太远了,一咬牙,只好出去了。

“太过享受可是不好的呀。古人说得好,欲成大事,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吃苦耐劳,勤俭朴素,才是一个好人的标志。可自从跟你在一起,我越来越贪图享受了……”

边境上的女客,自然也是知道这个规矩的。

他听着那清脆的吱吱喳喳,内心微微凄怆。黄金时代的人民不都是这样吗?不耕不种,不狩不猎,不辛不苦,却丰衣足食,四季如春,永远也不必遭受什么折磨和考验。

因为,等值100两黄金的贝币,恐怕要堆满掌柜的半间屋子,那他就根本没有做生意的地方了。

生而为人,便是为了享受造物主们布下的大好河山,丰沛物质,而不是为了受尽苦难和折磨,最后,人不成人。

大家都有个不成文的习俗,小东西,小物件,买买菜,吃吃饭什么的,贝币是可以通用的,但是,要购买一些特别稀罕的高价之物,那就必须是黄金了。

偏偏到了这个时代,吃苦磨砺反而成了美德,想要不劳而获的美好生活,居然被人人鄙视。

边境上的商贩,更不例外。

人性的扭曲,竟至于斯。

人人都爱黄金。

他笑眯眯的,柔声道:“一路同行,不都有我吗?我不在的时候,还有委蛇的小屋,怎么都不会受风吹日晒之苦……”

也不知道黄金到底是从何时开始在人类的世界里被启用,但是,一旦启用,就成了绝对的货币之王。

委蛇笑道:“没错!等小鱼凫王走累了,我们随时可以找一处空地伸展小屋。”

尤其,边境上,大家都热爱黄金。

她嘟囔:“可是,这样我岂不是一辈子都没机会吃苦了?”

彼时,市场上流通的货币绝大多数是贝币。但是,贝币有个缺陷,一打仗,便不太好用。

他哈哈大笑:“有得甜蜜,又何必追求苦果?”

她爱不释手地摩挲着精美的衣服,却又实在是出不起100两黄金。

凫风初蕾也咯咯笑起来,是啊,有得甜蜜,又何必非要早早学着享受艰辛?

女客悻悻的。

她的笑容将他感染,就好像他永远也不会离去似的,渐渐地,就连他自己也滋生了这样的错觉——我会一直陪伴她,决不让苦果有到来的一天。

老板的小眼睛笑得眯成一条线:“可不是开玩笑,客官您看,这衣服是来自鱼凫国的蜀锦,蜀锦,您听说过吗?天下最美的丝绸。前年鱼凫国就灭亡了,据说,再也没有人生产这样精美的蜀锦了,这件衣服便成了绝版,100两黄金都算便宜了,以后,您纵然出一千两黄金也买不到了……”

纵然我终将离去,可是,有朝一日,她于无数的苦难回忆里想起今天这一路的甜蜜,难道不也是最好的慰藉?

这位女客带来的,便是价值五两黄金的一大口袋贝币。

凫风初蕾哪里知道他的心思?她只是惬意地躺在他的掌心里,不时看看夕阳,偶尔有一滴水珠滚下,她吓一跳以为下雨了,原来却是百里行暮的汗水。

彼时,一件上等的丝绸裙裳成衣,价格在5两黄金左右,稍次一点的,便是一两黄金。

她恍然大悟,自己在阴影里惬意,他可是一路挥汗如雨呢。

“100两?你是开玩笑吗?”

“百里大人,我有一件事情百思不得其解……”

“对,这件衣服要100两黄金。”

“何事?”

“黄金?”

“我还是难以想象,太阳上居然能住人!就这沙漠温度,最高七八十度,已经受不了,而太阳上的温度更高达几万度,到底要怎样的生命形态才经受得住?再说,黄帝不也明明是人形吗?既然他能在地球上生活那么久,就证明他的形态已经和普通人类无异,回去后,又如何能适应太阳上的温度?”

女客旁边的粗壮使女,立即拿出一大口袋贝币,胖掌柜却摇着头,笑眯眯的:“这件只收黄金,不要贝币。”

“他们回了太阳星,形体就会随之改变。”

“这件我买了。给我包起来吧。”

原来如此。

胖掌柜笑眯眯的:“今天才到的货色,也是唯一的一件。”

他微微一笑:“颛顼曾担任过一段时间中央天帝,期间,他便回过他的祖籍。”

女客大喜,一手拽着裙裳:“掌柜的,有这么好的货色,怎么不早拿出来?我来了几次,还从未看见过。”

凫风初蕾一怔,好一会儿才醒悟这个“祖籍”的意思——颛顼大帝是黄帝的孙子,自然来自太阳。

一流的质地,柔软的手感,颜色蓝得就像天空的颜色,几针淡红色的丝线轻轻描绘成隐隐的红色花朵,更是显得秀雅别致。

回祖籍,便是回太阳。

忽然,一个女客的目光落在店门正中的一件裙裳上,双目放光,啧啧称奇。这衣服实在是太漂亮了。

颛顼大帝竟然能在太阳星和地球之间往返自如?

现在,女眷们徘徊着,只是选购一匹匹的布匹。

“现在,我们还能去太阳吗?”

之前到来的一批刺绣裙裳已经全部售光,哪怕是一些质地不那么好,色泽不那么正的,都一抢而光。

“你想去太阳?”

因此,入夜后,这家丝绸小店还人满为患,也就不稀奇了。

她看了看头顶火辣辣的天空,由衷道:“我真是一点也不想去!”。

纵是各部落首领的妻女,也常年只能靠着各种各样的皮毛或者麻布御寒,现在,一件丝绸裙裳在手,俨然就成了身边出类拔萃的女神级人物。

他微笑:“你想去也没办法了,现在,任何人都无法上太阳了。”

而精美柔软丝绸,简直就成了西北富裕女子最大的追求。

他指了指天空:“颛顼往返太阳星,是在不周山大战之前。不周山大战之后,整个太阳系和银河系就增添了防护网,阻隔了人类通往其他星球的道路,就连颛顼本人也无法再上去了……当然,这以后,人类的基因锁也被锁定,从此,只得几十年寿命……”

尤其是铁器,更成了游牧民族最受欢迎的商品,由于他们自己没有冶炼技术,以前完全需要从边境掠夺或者高价购买。

她好奇地问:“那个什么基因锁还能解开吗?”

他们从中原带来的大批丝绸、陶罐、铜器、铁器,都令西北各地的商旅纷纷赞叹,争相抢购。

“理论上可以,但是,事实上,人类是无法自行解开的。”

阳城商旅,还是这个时代的主流。

“需要大神们为其解锁?”

当然,更多的还是中原人。

“不,他们不可能再次解开这个基因锁了。”

甚至有各地逃奔而来的江洋大盗,他们混迹其间,俨然这里已经成了一方三不管的世外乐土。

“为什么?”

还有身姿曼妙,穿着肚兜的西域少女在胡琴声里轻歌曼舞,一屋子都充满了糙汉子们的叫好声和鼓掌声。

“我怀疑不周山大战之后,宇宙大联盟的大神们也发生了内讧,但是,真相如何,我也不知道,毕竟,他们就算有争端,也是在九重星爆发,人类,是不得而知的。”

更有西域来的血红葡萄酒,满满地在透明的大罐子里,很远就能嗅到甜蜜的酒香。

百里行暮的推断不无道理,毕竟,上古大神们已经近万年不在地球上露面了,也不知道是内讧令他们无暇顾及地球,还是破破烂烂的地球已经彻底令他们失去了兴趣?

高鼻深目的西域小贩在铁架子上翻滚着整只整只的烤羊、肥牛犊,然后撒上大把大把的西域香料,胡椒等等,很快,整条街道都香气四溢。

或者,干脆他们又找到了比地球更好的星球,统统都远走高飞了?

入夜,小镇上灯火通明,跟白日相比,更显热闹。

“这么说来,黄帝他们其实还活着了?”

白旗镇的规模,很快扩大了两倍不止。

他摇摇头:“现在我也不知道四面神一族还有没有继续生活在太阳上。毕竟,当初他们之所以来到地球血战,便是因为觉得太阳上的环境不够好……”

饶是如此,也不能满足各地涌来的百姓,新房价格固然水涨船高,房租更是一飞冲天。

他忽然闭嘴,身形一闪便避身到了前面的棕红色巨石后面。

有生财有道的商人,相机行事,立即在小镇周边大兴土木,兴建房屋,很快,一座座简易的小木屋、茅草屋以及红砖碧瓦的小院子,匆匆拔地而起。

凫风初蕾,稳稳地从他掌心滑落地上。

一时间,小镇人口激增。

委蛇见机,也随着藏匿。

要知道,几年战乱,稍有家底的人民都扶老挈幼,流离失所,如今见白旗镇成了一方净土,就算不是本地人,也大批涌入。

巨大的灰尘,铺天盖地,令人眼睛都睁不开。

除了商旅之外,更多了逃难在此的百姓、富商以及各色人等。

沙漠视野开阔,可以看出,这烟尘还在很远之外。

西北之北虽然土地肥沃,无奈人烟稀少,生活极其不方便,方圆千里的人民得到消息后,纷纷望风而至。

随即,烟尘越来越近,夹杂着惊天动地的哮声,简直是一支大军以行军的速度在向前推进。

驻军在此,百姓顿感安全。

烟尘,浓烈得令人睁不开眼睛,凫风初蕾只能匍匐在岩石后面一动不动,饶是如此,她头上身上也被铺满了沙尘。

为此,大夏和白狼国各自派出了五百士兵驻守此镇。

直到呼啸声音稍小,她才勉强睁开眼睛。

与此同时,白狼国一路颁发昭示,邀请商旅在此展开交易,要将这小镇变成大夏和白狼国的边境贸易中转战。

那是一群单峰骆驼,跑得比马还快。

大费王登基,公告天下,仁爱四海,并将西北之北的大片土地赏赐给白狼国。

骆驼背上,竟是一群大夏军人,看样子,都是大夏派出的精锐。这些精锐尖兵利甲,正在往沙漠深处而去。

直到去年年底。

很快,大队人马便去远了,过了好一会儿,周围的尘土才稍稍缓解。

纵是必经之地,商旅们也只匆匆栖身,补给完毕就上路。

凫风初蕾跳出来,“他们去沙漠深处干什么?”

白旗镇早年受到小狼王的扰攘,小镇曾经十分凋敝,但是,自去年大费大败小狼王起,整个白狼国的威胁就此消失,传说中,就连小狼王都逃亡他乡,饶是如此,除了小部分胆大的商旅,其他人也不敢靠近。

百里行暮缓缓地:“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们是杀涂山侯人而去!”

这里,曾是大夏的地界。

她一怔:“这么说来,涂山侯人他们已经进入沙漠了?”

白棋镇是西北之北最繁华的一个小镇。

“他们走得早,也许,快要接近腹心地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