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读书网 > 推理悬疑 > 大唐狄公案(第二辑) > 漆屏案 译后记

漆屏案 译后记

2019年7月

张 凌

(1)[荷兰]C.D.巴克曼,[荷兰]H.德弗里斯著,施辉业译:《大汉学家高罗佩传》,海南出版社,2011年,第223页。

如果仔细看左下方的花押字,就可发现误为镜像图片,包括海涅曼出版社(William Heinemann Ltd.)1964年英国初版也是如此,由此或可断定,插图的不同正是从1964年版本开始出现的,至于原因则不得而知。在此感谢提供马来西亚初版的于鹏先生。

(2)《大汉学家高罗佩传》之《中文版前言三》,第11页。下文称在小说中,“被故意弄坏”的一件漆屏是故事的一个重要细节,这一说法似是稍欠准确。

本书第十三章的插图来自英文初版,即1962年马来西亚艺术印刷社版本,而在迄今为止译者所见到的其他所有英文版中,则全如下图所示:

(3)[荷兰]高罗佩著,宋慧文、孔维峰、王建欣译:《琴道》,中西书局,2013年,第103、104页。

第十一章中的“勿使生汝之门,而成死汝之户”,应是化用自高罗佩先生在《中国古代房内考》一书中引用过的一句,出自明代春宫图册《鸳鸯秘谱》序言:“《易》曰:‘男女构精,万物化生。’至哉斯言也。奈何世人不能惩欲,竟以此为欢娱之地,而使生我之门,为死我之户。噫!”并在下文中提到“序文提到三种春宫手卷和它们的题目,以及它们是出自赵孟頫、唐寅、仇英之手,看来,‘而使生我之门,为死我之户’的比喻,在当时是很流行的”(8)。然而在《大汉学家高罗佩传》一书中,亦提到过此语是高罗佩先生在北京某家妓院的一块牌匾上看来的。(9)

(4)《琴道》,第201页。

关于第二章中狄公与乔泰沐浴温泉一节,译者在此做一冒昧猜测,或是来自高罗佩先生对于小田原温泉的回忆。1935年3月,高罗佩先生进入荷兰外交部工作,被任命为荷兰驻日使馆的助理译员,5月动身前往东京,开始了作为外交官的职业生涯。同年年底,他与同居女友冈谷胜代女士外出度假。对于这一段具有重要意义的经历,高公曾在自传稿中写道:“当时我带着胜桑(5)到日本内地旅行,先是到了海边的村庄,然后到了以温泉而闻名的旅游胜地小田原。回到东京后,我把所经历的事情记下来。对我来说,这是一生中第二个转折点。长期让我为之绞尽脑汁的问题,突然间一目了然,我与东方实现了某种和谐。从那个时刻起,我似乎是从中国和日本的内部观察它们的,而且,阅读中文和日语文章时,我再也不需要在脑子里进行‘翻译’。此时是否有自我暗示在起作用呢?我首先想这是禅宗说的‘顿悟’。”(6)在用英文写成的《小田原的温泉》一文中,高公“描述了他如何与胜桑一起享受传统日本式客栈,描述那里有品位的内部装饰,精致的美味佳肴,天堂般美好的热水浴,以及温泉水轻轻发出的犹如背景音乐的沙沙声”(7)

(5)此处在英译本中为Kachan而非Kasan,推测应为表示昵称的“胜酱”或“小胜”,而不是“胜桑”。

书中的“冷谦”一名,猜测或是取自提出“琴声十六法”的明代琴人冷仙,高罗佩先生曾在《琴道》中写道:“冷仙是明朝初年伟大的音乐家;他的真名是冷谦(字启敬,号龙阳子,卒于1403—1424年间)。在约1370—1380年间,曾任乐部太常司协律郎。除了音乐,他还痴迷于道教的法术,《四库全书总目》中提到他所著的《修龄要指》。”(3)“昆山”一名,猜测或是来自一张著名的古琴“昆山玉”(4)。书中的“书生”这一人物,在英文本中取名为夏良(Hsia Liang),在荷文本中则取名为郎天(Lang Tien),至于为何有此不同,以后或将另行撰文加以解析,此处不再赘述。

(6)《大汉学家高罗佩传》,第41、42页。

本书的故事发生地牟平县,原文为Wei-ping,音译可作“威平”。查古代登州,下辖牟平、文登、蓬莱、黄县,并且高罗佩先生在《黄金案》后记中提到的日本僧人圆仁,唐代时来到中国,曾在其著作《入唐求法巡礼行记》中记载过牟平,因此译者参考史实,选用“牟平”一名。

(7)《大汉学家高罗佩传》,第43页。

1960年前后,高罗佩先生将三部新小说《漆屏案》《朝云观》《红楼案》寄给伦敦出版商迈克尔·约瑟夫有限公司(Michael Joseph Ltd.),但是他们每年只肯出版一本狄公小说,并且认为新小说篇幅太短。高罗佩先生对此颇为不悦,决定尝试自行出版。他当时正担任荷兰驻马来西亚大使,结识了一家印刷厂的华人老板,于是陆续印刷出售,结果十分畅销,并获得许多好评,从而使得他确信“新系列”比“第一系列”更上一层楼。1962年5月,此书的英文本由吉隆坡的艺术印刷社(Art Printing Works)出版,名为The Lacquer Screen,荷文本也在同年由荷兰范胡维出版社(W. van Hoeve Ltd.)出版,名为Het Chinese Lakscherm,意为“中国漆屏”。

(8)[荷兰]高罗佩著,李零、郭晓惠、李晓晨、张进京译:《中国古代房内考》,商务印书馆,2007年,第307页。

1958年秋天,高罗佩先生在希腊乘坐大轿车旅行时,设计了此书的故事情节,灵感来自多年前在东京买到的一座明代漆屏风。高罗佩先生的幼子托马斯·范·古利克(Thomas van Gulik)曾经提到:“我们家另一个固定元素是一件中式漆屏,它是由四个板块组成的晚明屏幕。红色漆上有精美的浮雕,在所表现的各种景象里,许多人物在豪华的庭院里游玩。在我还是一个小孩时,我常常盯视着那些板块上的小人物。在屏幕的一处,一个人物雕像被弄坏了。”(2)

(9)《大汉学家高罗佩传》,第164页。

狄公案“第一系列”的五部小说(即《黄金案》《湖滨案》《铜钟案》《迷宫案》《铁钉案》)完成之后,高罗佩先生开始创作“新系列”的第一部作品《漆屏案》。“当我对早先写的小说的评论和我收到的信件(包括中国和日本朋友寄来的)进行研究时,我注意到许多读者觉得书里的故事人物太多,读这种书使他们感到头疼。按照中国风格设计的每章的标题(两行互相对应的句子),也有点夸张。因此我决定以另外的形式写由五部小说构成的第二个狄公小说系列。我安排了在狄公办案时,他仅仅由一个助手陪同。我还尽量减少其他人物的数量。我也决定去掉每章的标题,还对开场白的段落进行了修改,让它们直截了当地与故事本身相衔接。我发现,通过这种方式,我能用更多的篇幅描述人物的性格。”(1)从本书中,便可明显看出这种形式和风格上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