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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十分钟后,哈利站在苏菲街公寓的后院,犹疑地看着他那辆爱车。滑雪板盖住了地下室的窗户,车子就停在滑雪板所造成的永恒阴影中。车顶积雪没有他想象中严重,他只要上楼拿钥匙,发动车子,踩下油门就行了,十五分钟内就可以抵达萝凯家。他会打开大门,来到一个宽广空间。这空间里有门厅、客厅和厨房,占去一楼的大部分面积。他会看见她站在料理台的窗户前,看着窗外的露台。她会对他抿嘴一笑,朝烧水壶点点头,问他是不是更想喝速溶咖啡,而不是浓缩咖啡。

“请慢走!”酒保在他身后高声喊道。

想到这里,哈利倒抽一口气。突然间,心悸再度来袭,宛如一只利爪紧紧揪住他的胸口。

但他可以制止这个声音。哈利把酒喝下肚。就这么简单。他起身朝门口走去。

哈利在路上慢跑。现在是奥斯陆星期日的午夜过后,整条街都是他的。他脚下那双裂开的跑鞋,在鞋踝的位置用棉质胶带固定着。他沿着嫌疑人女儿所供述的路线,在伯格街上慢跑,经过照明充足的道路和小径,穿过山坡上的雕塑公园。这座公园是地产大亨克里斯蒂安·林内斯[3]送给奥斯陆的礼物,并以此向女性致敬。这里十分安静,哈利耳中只听见自己的呼吸声和鞋底踩上碎石的嘎吱声响。他朝公园接壤的艾克贝格草地的平坦处跑去,接着来到下坡,在英国艺术家达米安·赫斯特[4]的雕塑作品《解剖天使》前停下脚步。这座雕像以白色石材制成,萝凯说这叫作卡拉拉大理石。雕像呈现为坐姿,十分优雅,让哈利联想到哥本哈根的小美人鱼雕像。萝凯总是会在参观作品前先做功课,她说《解剖天使》雕像的灵感,其实是来自法国雕塑家阿尔弗雷德·布歇[5]在一九二〇年的作品《燕子》。也许吧,但不同之处在于,赫斯特的天使被刀子和解剖刀切开,露出了内脏、肌肉、骨骼和大脑。难道这就是这件作品想说的?天使的内在其实是人?抑或是有些人其实是天使?哈利侧过头。他可以同意后者的说法。即使经过这么多年,他和萝凯经历了无数风雨,也深入地了解了彼此,但他只看见她内心是个天使。萝凯是天使和人的综合体,她的宽恕能力几乎是无限的——要跟哈利这种人在一起,具备宽恕能力显然是先决条件。但关键在于“几乎”这两个字,显然哈利触碰到了萝凯的底线,并跨越了那条线。

第二,他内在的声音正在对他说,这是个糟糕透顶的主意。

哈利看了看表,继续往前跑,感觉心脏跳得更快了。他稍微加快步伐,感觉乳酸在肌肉中堆积。再快一点,感觉血液流通全身,清理血管中的垃圾,抚平过去几天来他对自己的糟蹋,冲刷掉郁闷的心情。为什么他会觉得跑步是酗酒的反面,而且是酗酒的解药?跑步只不过带来了另一种亢奋而已,但那又怎样?这是一种比较好的亢奋。

他是否能重施故技,驾车沿着蜿蜒陡峭的山路去找萝凯,重新自我介绍,成为她生命中从未遇过的理想男人?他当然可以尝试。对,他可以这么做,要试的话现在就是好时机,甚至可说是完美时机,只不过有两个问题。第一,他没钱搭出租车,但这问题好解决,只要花十分钟走路回家就行了。他这辈子的第三辆福特护卫者汽车上覆盖着皑皑白雪,停在后院的停车场里。

他跑出树林,前方就是艾克贝格餐厅。这家餐厅是一栋现代主义建筑,曾经十分破旧,他、爱斯坦和崔斯可年少时曾在这里喝下生平第一杯啤酒,当年才十七岁的哈利还被一个女人钓上。哈利记得那女人看起来很老,但实际上说不定才三十多岁。总而言之,她熟练地替哈利上了一堂简单不复杂的性爱入门课,看来她不止一次做过这种事了。有时他心想,说不定后来翻修这家餐厅的业主是当年那女人的对象之一,这样做只是为了表示对她的感谢。哈利已记不得她的长相,只记得女人曾在他耳畔柔声道:不错嘛,小伙子,有一天你会让一些女人快乐,也会让一些女人不快乐。

他也真的做到了。天知道,也许是萝凯和欧雷克拯救了他,让他没有把自己灌酒灌到死。但事情并非从此一帆风顺,他好几次都摔得鼻青脸肿,他和萝凯也分过好几次手,但最后总会回心转意,只因他们在彼此身上找到了笑声与爱。是的,就是爱。他们深爱彼此。一个人若是一生中体验过一次这种爱,而且也为对方所爱,那可以说是幸运无比。过去这几年来,他们每天早上都在和谐与幸福中醒来,那种幸福感是如此强烈又脆弱,以至于他惊恐不已,总是如履薄冰般小心翼翼维护这段感情。那为何那层薄冰终究还是碎裂了?当然是因为他就是他,妈的哈利·霍勒就是那副德行,爱斯坦都说他是个“破坏狂”。

而其中一个女人会同时感到快乐和不快乐。

几天后的星期日,他和欧雷克及萝凯一同外出郊游,途中哈利自然而然地牵起萝凯的手,过了一会儿她把手抽回。当欧雷克和妈妈的这位新朋友一起玩俄罗斯方块时,哈利感觉到萝凯沉下脸看着自己,知道她在想什么。她想的是这个酒鬼可能跟自己离开的丈夫半斤八两,现在却坐在家里跟她儿子玩游戏。于是哈利明白他必须证明自己够好才行。

餐厅已经打烊,里头十分昏暗。哈利在门口的台阶上停下脚步。

他们第二次见面是在警局举办的派对上,原来萝凯是密勤局的外交事务部负责人。那天她身穿一袭红裙,和哈利在派对上谈笑风生。他谈到自己的童年;谈到他的小妹,小妹总是说自己只是“有一点点唐氏综合征”;谈到母亲在他小时候就去世了,照顾父亲的重担落到他身上。萝凯告诉哈利她曾经上过国防部的俄语课程,后来去莫斯科的挪威大使馆任职,嫁给了俄国男友,跟他生下儿子欧雷克,却发现丈夫有酗酒问题,最后不得不离开丈夫,也离开俄国。哈利对她说他曾是酒鬼,而萝凯想必已经猜到了,因为他在警局派对上喝的是可乐。哈利没有说的是,那天晚上光是聆听她那清澈、自然、爽朗的笑声,他就已经醉了,只要能逗她笑、听见她的笑声,就算要说出自己最蠢最窘的糗事也无所谓。派对进行到最后,他们共舞了一曲。谁想得到哈利竟然跳舞了,伴着的还是排笛版《顺其自然》的浮夸音乐,这证明了他已无可救药地坠入爱河。

他双手按着膝盖,低下了头,感觉喉咙深处产生呕吐的反射动作,听见自己刺耳的呼吸声。他数到二十,口中轻声叫唤她的名字。萝凯,萝凯。然后直起身子,俯瞰山坡下的城市。奥斯陆,一座属于秋日的城市,但现在正值春季,因此它看起来像是不情不愿地醒来。哈利对市中心不屑一顾,直接将目光投向远处的山脊,也就是萝凯家所在的位置。市中心灯火辉煌,熙熙攘攘,但在哈利眼中,它就仿佛死火山口,充满冷却的岩石和凝固的黏土。他又看了看手表上的计时器,继续上路。

“有机会的话。”他答道,看着她踏着芭蕾舞者般的步伐,消失在史布伐街上。

他一直跑回到伯格街才停下脚步。

“有机会再见喽?”

然后,他停下手表计时器,仔细看了看数字。

“重点在于这辆车能不能跑那么远。”哈利说,她也表示同意,仿佛他们都已经知道前方路上有什么难以克服的障碍在等着他们。她要下车时,哈利倾过身去,用力把老旧车门推开,鼻中吸入她的芳香。他们认识才不过三十分钟,哈利已经心醉神迷,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只知道自己很想吻她。

回家路上他以轻松的速度慢跑前进。打开家门时,他听见鞋底卡着的碎石摩擦木质地板发出的粗糙声响,心中想起白天卡翠娜曾叫他踮起脚尖走路。

他们的邂逅发生在十五年前。那天哈利沿着蜿蜒陡峭的山路,驾车前往萝凯位于霍尔门科伦区的木造大宅,抵达时他那辆老爷车叹了一声,仿佛如释重负,就此熄火。这时一名女子出现在大宅前,正在锁门。哈利走上前去,打算问她辛德·樊科是否住在这里。女子转身走来,哈利这才发现她如此美丽,一头秀发是褐色的,眼眸也是褐色的,眼睛上方有两条鲜明且近乎狂野的眉毛,颧骨略高且带着高贵气质。她身上穿着一件简约优雅的外套。相较于外表,她的嗓音颇为低沉。她回答说辛德是她父亲,这栋房子就是从他那里继承来的,但他已不住在这里。萝凯·樊科说话时有一种放松的自信,和他双目对视,吐字却字正腔圆,仿佛舞台剧演员。她转身离开时步伐笔直,姿态有如芭蕾舞者。哈利把她叫住,请她帮忙发动车子。事后哈利载她一程,并发现两人曾在同一时间攻读法律系,甚至都去看过拉格摇滚客乐队[2]的演唱会。哈利喜欢她的笑声,不似她说话时那样低沉,而是开朗明亮,宛如涓涓流水。她要去麦佑斯登区。

他用手机播放Spotify[6]上的播放列表,地狱直升机乐队(Hellacopters)的音乐从索诺思(Sonos)无线音箱流泻而出。那台音箱是欧雷克送给他的生日礼物,一夕之间就将他三十年来辛苦收藏的一架子唱片变成了死寂的纪念碑,任何经不起时间考验的唱片都像野草一样被拔掉丢弃。歌曲《带我回家》的疯狂吉他和鼓声前奏令喇叭为之震动。他挑掉从雕塑公园夹带回家的鞋底碎石,心想那十九岁少女如何欣然退回黑胶唱片的旧日年代,他则心不甘情不愿地进入了在线流媒体的新时代。他放下跑鞋,在手机上搜寻飞鸟乐队。飞鸟乐队不在他的播放列表里。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早期的音乐比较符合侯勒姆的口味,他甚至曾经企图把哈利转变成格伦·坎伯(Glen Campbell)的歌迷,但最后以失败告终。哈利找到了《转变!转变!转变!》这首歌,片刻之后,主唱罗杰·麦吉恩(Roger McGuinn)的里肯巴克吉他声回荡在房间里。但那少女被转变了,她爱上了这种音乐,尽管那并不是她喜爱的音乐类型。女孩总是对吉他情有独钟,只要四根弦就足以让她们神魂颠倒,更何况这家伙用的是十二弦吉他。

但即便那时距离萝凯和哈利的初次邂逅也已有一段时间。

哈利寻思,说不定是他自己搞错了,但他颈背上的寒毛很少会出错。当他在唱片封套上的简介中认出其中一个名字,他颈背上的寒毛竖了起来,将那个名字与照片里背着里肯巴克吉他的男子关联起来。哈利点燃一根香烟,聆听《雨天再现》结尾的双吉他独奏,心想不知道自己要过多久才能睡着,不知道自己要过多久才能放下手机,不去一直查看萝凯是否回电。

多年前在香港,每天经过电话亭时,他脑中也曾浮现相同的想法,觉得她就在那里,她和欧雷克就在那里,就在电话里,和他只隔着按键上的十二个数字。

[1]萝凯的原文为Rakel,故首字母为“R”。

他凝视着手机。

[2]Raga Rockers,成立于1982年的挪威摇滚乐队。

他再度拿出手机。手机里的联络人只有七人,由于这七人的名字前缀分别为不同的字母,因此他的通讯录由单一字母组成,而非名字或姓氏。他按了一下R[1],屏幕上显示她的头像照片。温柔的褐色眼神渴望被注视;温暖莹润的肌肤渴望被抚摸;红色的嘴唇渴望被亲吻。过去这几个月来,他曾和几位女子上床,而和她们共处的时候,他是否有一秒钟不曾想过萝凯?不曾想象她们就是萝凯?她们是否知道,或他是否告诉对方,当他跟她们上床时,其实也同时背叛了她们,因为他心里想的是他前妻?他是否真的那么残忍?答案可能是肯定的。因为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他有半边的心越来越虚弱,他也从短暂的正常生活中被打回原形。

[3]Christian Ringnes(1954— ),挪威著名的商人和艺术品收藏家,他的家族在一百多年前创办了挪威最大的啤酒厂林内斯。

那双跑鞋得拿去给人修理才行。

[4]Damien Hirst(1965— ),新一代英国艺术家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他把动物尸体浸泡在甲醛溶液里的系列作品“自然历史”知名度极高。

哈利凝视着眼前那杯酒。他设法延缓了喝那杯酒的速度。通常酒一端来,他就会一仰而尽,因为他喜欢的不是酒的滋味,而是效果。应该不是用“喜欢”这两个字,而是需要。不对,也不是需要,而是必须有,没有它不能活。当你的心脏有半边已停止跳动,人工呼吸是必要的。

[5]Alfred Boucher(1850—1934),法国雕塑家。

“最后一轮点单,待会儿就要打烊喽。”

[6]声田,流媒体音乐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