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当时他就是这样想的?或者他的大脑施展了高超幻术,创造出必须保护欧雷克的想法,好让他抓住这个借口,避免承认更简单且真实的动机,那就是逃避。他只不过是想逃避惩罚,躲到某个地方,压抑一切,因为这不过是一段记忆、一个令人难以承受的事实,而且归根结底,身体和头脑唯一的真正功能,就是生存。
哈利透过挡风玻璃往外望,鼻子喷出的雾气,让山坡下的城市看起来仿佛正在融化。
无论如何,他就是这么做了。他压抑了记忆,让自己记不起他在离开大宅时刻意没把门锁上,好让警方无法判定凶手是否握有钥匙。他回到车上,这才想起野生动物摄像机如果被警方发现,可能会让他事迹败露。于是他把摄像机拽下来,取出存储卡,丢弃在芮宜运动中心外的垃圾桶里。后来,在深沉的专注之中,记忆的片段从被压抑的污泥中浮现,让他得以重建凶手可能的逃脱路线,找出凶手可能丢弃存储卡的位置。那时他怎么会认为,他带领卡雅前往芮宜运动中心只是巧合?因为可能性有上百万种,就连卡雅也对他的自信感到无比惊讶。
他只记得醒来之后,当他在清理现场时,有一个想法逐渐成形。他知道自己将成为警方的头号嫌疑人,只有这一点可以确定。为了误导警方,为了保护欧雷克不被这类命案常见的偏见所伤害,为了拯救年轻的欧雷克心中对爱的纯洁信念,为了避免让欧雷克觉得自己把一个杀人凶手当成了榜样,他需要一个挡箭牌、一根避雷针,也就是另一个嫌疑人,一个罪孽深重、应该被钉上十字架的人。这个人不是像耶稣那样的圣人,而是一个比哈利还要堕落的罪人。
但由于记忆受到压抑的缘故,后来哈利反而开始对付自己,威胁要把自己扳倒。他毫不犹豫地把存储卡交给侯勒姆,此外更因为自己的缜密调查,使得原本可能成为替罪羊的人选都被一一排除嫌疑,包括暴力性侵犯芬内、杀人者博尔、敌人林道尔。最后,他查到了自己身上。
他不知道,也不记得。
哈利的思绪被手机铃声打断。
哈利避免去看萝凯的尸体,开始动手清理现场。他告诉自己,去看尸体只会动摇自己的决心,而且该看的他都已经看了。现在萝凯已不在这里,这里留下的只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哈利不记得自己做了多少清理工作,只觉得头晕眼花,怎么也想不起那段关键时刻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从他在妒火酒吧喝到烂醉,到他在这里醒来的这段时间,他的记忆完全被一层黑幕笼罩,那层黑幕怎么推也推不开。一个人对自己到底有多少了解?难道是他跑来找萝凯的?难道当萝凯站在厨房面对这个满口胡言乱语的烂醉男人时,才发现自己无法做到她曾暗示欧雷克的事,也就是她想跟哈利复合?她是否对哈利据实以告了?他是否因此被激怒了?他是否在遭到拒绝、突然发现自己不可能跟萝凯复合之后,刹那间将爱意转变成难以遏制的恨意?
是亚历山德拉打来的。
导致命案发生的一连串事件,也许总是比第一印象还错综复杂,但杀人动机一定简单明了,而哈利不想杀害萝凯,也没有动机杀害萝凯,绝对没有!这就是为什么他必须保护欧雷克不被偏见伤害。
去找奥纳之前,他曾顺道去找亚历山德拉,给了她一根沾血的棉签。他没说上头的血迹可能是什么凶器造成的,也就是在他家唱片架上发现的那把刀。刚才他开车时明白了为什么自己要把刀子藏在造雨人乐队和雷蒙斯乐队的专辑中间,原因很简单,因为按照拼音顺序,萝凯的名字应该排在这两个乐队的名称之间[1]。
欧雷克不应该同时失去父亲和母亲,虽然这个父亲不是他的亲生父亲,但在他心中这个父亲才是他真正的父亲。欧雷克不应该失去生命中的美好故事,这故事讲述的是他在一对相爱的父母的照顾下长大成人,这个故事证明爱确实存在,也可能存在。眼看着欧雷克就要和女友安顿下来,也许会共组家庭。欧雷克也许看见萝凯和哈利分分合合,但他也亲眼见证了这两人深爱彼此,总是为对方着想,总是回到彼此身边。把这个想法……不对,这不是想法,而是事实,可恶!把这个事实从欧雷克身上剥夺,一定会摧毁他整个人。只因哈利杀了萝凯这件事并非事实。毫无疑问,萝凯的尸体躺在地板上,萝凯也因他而死,但是当萝凯的尸体被人发现,大家的第一个念头一定会是:凶手是被她抛弃的丈夫。而这种想法是偏见,这就是症结所在。
“有什么发现吗?”哈利问道。
但欧雷克不应该受到这种惩罚。
“血型跟萝凯一样,”亚历山德拉说,“都是A型。”
哈利知道自己不怕受到惩罚,正好相反,任何惩罚,尤其是死亡,只会令他解脱。这就好像身处摩天大楼第一百层楼的火灾现场,整栋大楼被烈焰吞噬,大火将你包围,而你唯一的出路是一扇窗户。无论这个选择有多么不理性、多么疯狂,或只是不走运,他都知道自己被如此惩罚是应该的。
最常见的血型,哈利心想。挪威人口中有百分之四十八的人血型是A型。棉签上的血迹的血型正好跟萝凯一样,这种吻合就跟投掷硬币一样,没有任何意义。然而现在这件事有了意义,因为哈利已做出决定,就跟芬内和他的骰子一样,哈利决定以投掷硬币来决定这件事。
然而有一个人可以被拯救,也需要被拯救。
“不必做完整的DNA分析了,”哈利说,“谢谢,祝你有美好的一天。”
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借由进入警探模式,他可以试着保护自己,对抗难以避免的痛苦,就像对抗一列迎面而来的火车。他可以将萝凯倒地身亡的事实看成一件命案,跟他经常在处理的命案没有什么两样,以避免自己大开酒戒,跑去最近的酒吧,用他的饮酒天赋来对抗活着的痛苦,在酒国的竞技场上冲锋陷阵。他曾想象自己是那竞技场上的霸主。况且有何不可呢?何不假设由本能所掌控的那一部分大脑,正在做出唯一符合逻辑也必要的抉择?它选择逃避,逃到酒精里,逃到警探模式里,只因你活着的唯一理由,已变成一具尸体,躺在你的眼前。
眼下只有一件事必须厘清,也只有一种可能性和一件事可以拯救哈利,那就是打破显而易见且固若金汤的不在场证明。
哈利环目四顾,只觉得有太多东西要看,有太多东西要理解,多到令他找不出任何解释。难道是他杀了他挚爱的女人?难道是他摧毁了这世上他最珍视的人?他思索第一种可能性,轻声呼唤萝凯的名字,只觉得自己怎么可能下得了手。他再思索第二种可能性,想象自己想摧毁一切,又觉得似乎没那么不可能。但根据经验,他知道一件事,那就是事实胜于直觉。直觉只不过是想法的综合体,光凭一项事实就足以粉碎直觉。而眼前的事实是:他是个被妻子抛弃的丈夫,他的妻子惨遭杀害,他和尸体共处一室,大门还从内侧锁上。
早上十点,彼得·林道尔在床上醒来。
第三副钥匙位于北极圈以南不远处,跟欧雷克一起待在拉克塞尔夫。
吵醒他的不是闹钟,因为闹钟设定在十一点。吵醒他的也不是邻居的狗叫声、邻居上班的开车声、孩童上学的喧哗声或垃圾车的声音。他沉睡中的大脑已懂得要去忽视这些声音。吵醒他的是别的声音,声音很大,听起来像有人在尖叫,而且声音来自楼下。
门是锁着的。如果有人进来又离开,一定是用钥匙从外面把门锁上了。他在裤子上擦了擦沾血的手,打开柜子抽屉,只见他和萝凯的两副钥匙都在里头。一天下午,他在施罗德餐厅把他那副钥匙还给了萝凯,还请求她跟他复合,尽管他已事先嘱咐自己不要做出这种事。
林道尔起身下床,穿上裤子和上衣,拿起手枪。他每天晚上都把手枪放在床头柜上。他赤脚走下楼梯,感觉一阵寒意从脚底往上蹿。来到玄关,他发现了原因。地上有许多碎玻璃,有人砸碎了大门上的半月形毛玻璃。通往地下室的门半掩着,但没开灯。他们来了,这一刻终于来临了。
他站起身来,踉跄地走到大门前。
那声尖叫,或不管是什么声音,听起来是来自客厅。他举着手枪慢慢走进客厅。
现场没有别人,只有他跟萝凯,还有一摊鲜血。但真是这样吗?
他瞧上一眼,就知道刚才吵醒他的不是尖叫声,而是扶手椅的椅脚摩擦拼花地板所发出的刺耳声响。客厅里有一张沉重的扶手椅被移到背对着他的位置,面对着窗外的庭院和人造卫星雕塑。一顶帽子突出于椅背之上。林道尔猜想坐在扶手椅上的男子并未听见他走进客厅,但很显然的,男子把扶手椅移到这个位置,就是为了可以在窗户的倒影上看见任何走进客厅的人,而对方看不见他。林道尔举枪瞄准椅背,打算朝男子的脊椎底端开两枪,然后朝上再开两枪。邻居一定会听见枪声,这使他很难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丢弃尸体,更难以解释他为何要开枪。他可以对警方说这是自我防卫,因为他看见玻璃被打破,认为自己有生命危险。
他环视客厅,寻找凶手另有其人的证据。
他紧扣扳机。
难道是他杀了萝凯?
怪了,只不过是扣下扳机,为什么这么难?何况他连对方的脸都看不见,况且椅子上搞不好根本没坐人,只放着一顶帽子。
他并未试图将萝凯救活,只因他见过太多的尸体,知道人死不能复生。萝凯看起来身受刀伤,身上的羊毛衫吸饱了血,腹部中刀处的颜色最深。但致命的一刀位于颈背,凶手下手位置准确,一刀毙命。这绝对是行家所为,而他就是行家。
“那里只有一顶帽子,”一个嘶哑声音钻进林道尔耳中,“不过顶在你后脑勺的可是一把真枪。站着别动,把枪丢了,不然我一枪射穿你的脑袋。奉劝你,为自己着想,还是留着脑袋好好使用。”
他的反应跟一般人一样,用力捏了捏手臂,把指甲深深掐进肌肤,希望疼痛可以驱走眼前的景象,希望自己会醒来,打个哈欠,松了口气,觉得幸好没把这一切当真,原来只是做噩梦。
林道尔头也没回,立刻把枪丢了。手枪啪的一声摔在地上。
哈利躺在血泊之中。
“你想怎样,霍勒?”
那是夜晚,他醒了过来,一睁开眼就看见那盏水晶吊灯。他明白自己记起来了,记起了霍尔门科伦区那栋大宅的客厅,却不明白自己是怎么记起来的。客厅灯光昏黄,他和萝凯独自在家时总喜欢把灯光调到这种亮度。他感觉自己的手放在湿湿黏黏的东西上,便把手抬了起来。那是血吗?他侧翻过身,一翻身就看见萝凯的脸庞。萝凯看起来像是在睡觉,又像是以呆滞眼光看着他,也像是失去了意识。萝凯看起来已经死了。
“我想知道萝凯家洗碗机里的杯子上为什么会有你的指纹?为什么你家玄关抽屉里会有她的丝巾?还有这个女人是谁?”
这一切几乎可说是难以理解。他可以理解记忆突然恢复这件事,但不理解自己何以能够把它完全忘记,而且想不起来。奥纳所下的催眠指示,包括萝凯家的客厅、S形水晶吊灯、萝凯名字的声音,迫使他睁开了眼睛。一瞬间,所有记忆都回到眼前。
一张照片出现在林道尔面前。林道尔看着那张原本被贴在地下办公室墙壁上的黑白照片。照片中的女子是他杀死的。他把尸体塞进冰冷的后车厢,再拍下这张照片。
哈利将额头顶在潮湿冰冷的挡风玻璃上。他想打开收音机,收听FM硬石电台播放的硬摇滚乐,将音量调到最大,用嘈杂声让脑子空白几秒钟。但他不能这样做,他必须思考。
[1]三者的拼写分别为:造雨人乐队(Rainmakers)、萝凯(Rakel)和雷蒙斯乐队(Ramones)。
哈利的白色护卫者停在贝格区。云朵快速飘过天际,仿佛正在逃离什么,黑夜毫无撤退的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