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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埃勒里又一席话

“难以置信。”教授说。

埃勒里快速地继续说下去:“现在每条线索都整整齐齐地落在该放的地方。既然最后的尸体是克林,那克罗萨克的尸体到底在哪儿呢?布雷德和梅加拉的尸体各在他们自己的谋杀案中出现,那么就逻辑而言,七个月前在阿罗约能被杀死的那个人,只能是克罗萨克本人了。七个月以来一直被警方在四十八个州和三个国家寻找的‘魔鬼’……难怪找不出他的踪迹,原来他早就死了。”

“哦,你就听他说好了,”奎因警官嘻嘻笑着说,“他有大把这类叫人吃惊的点子。”

“如果尸体不是克罗萨克,那必定是克林,这是仅剩的可能性。但克林被认为已经在七个月前于阿罗约交叉路口那次谋杀案中被杀了!哦,但我们是如何得知那第一具尸体是克林的呢?是范自己说的,而他现在被证明是凶手,而且还是个骗子。我们有充分理由认为,任何范所作的证词只要未经证实就都值得怀疑。于是在这种情况下,事实指向唯一的可能性:最后那具尸体必定是克林的。”

一个黑人服务员端来一托盘冷饮,他们一边不声不响地品尝,一边看着车窗外变化的景色。服务员走后,埃勒里说:“谁在阿罗约杀了克罗萨克?我们立即可以提出一个基本条件,就是不管是谁犯下第一桩谋杀案,根据留下的那些T字,可以看出他都知道并利用了特维尔兄弟的历史。谁了解特维尔家的历史?范、梅加拉、布雷德和克罗萨克,因为范和梅加拉都告诉过我们,只有他们和克罗萨克知道这段陈年往事。那么,梅加拉会在阿罗约杀死克罗萨克并留下T符号吗?不会,他被排除在外纯粹因为地理原因,当时他在地球另一边。布雷德呢?不可能,布雷德太太作证说,圣诞前夕,布雷德在家里招待了国际西洋跳棋冠军,两人彻夜不停下棋。如果那些证言不实,聆听证词的人会加以否定。克罗萨克,他是受害者,当然不可能。克林呢,作为另一个体力上唯一具有可能性的人,是他吗?不可能,除了不懂那不祥T字的意义之外,他还反复表现出是个弱智、低能的人,从心理上不可能犯下这种高智力罪案。那么,克罗萨克必定是被范杀害了,作为仅剩的可能性,范完全符合杀害克罗萨克者的身份。

埃勒里停下吸了口气,然后继续说道:“尸体可能是克罗萨克吗?不可能。如果真是克罗萨克,范完全不必大费周章地故布疑阵,只需声称正当防卫即可!他只要叫来警察,指认一下尸体,就完成任务了。由于案子的背景已为人熟知并充分接受,他毫无疑问地会被释放。从范的角度来看,如果他是无辜的,那么这一程序不可避免。而他没有这样做这一事实证明他不能这样做。为什么?因为尸体不是克罗萨克的!

“就是这样,范杀害了克罗萨克。怎样杀的,在什么情况下杀的,整个故事可以拼凑起来了。他知道克罗萨克在追踪他及其兄长们,通过某种方法他发现了克罗萨克的藏身处——跟那个老疯子斯特赖克在一起。他本人想必是用了一封匿名信把克罗萨克引诱到阿罗约来。克罗萨克眼见自己的复仇梦想就要实现,急切间甚至都没怀疑这条消息的来源,就吞下了诱饵。他设法让那易受骗的斯特赖克改变了行动路线,于是一群人浩浩荡荡来到阿罗约附近。然后克罗萨克——这是克罗萨克本人唯一一次以积极参与者身份实际出现在该案中——雇了威尔顿汽车修理铺老板克罗克的车,让克罗克把他送到交叉路口。你们回忆一下,克罗萨克在威尔顿没带旅行包——考虑到凶手在其后的犯罪中都带着旅行包,这是一件具有重大意义的事情。为什么克罗萨克那第一次——对他而言唯一的一次——不带旅行包?因为他没有把受害者肢解的打算。虽然态度坚决,但他很可能是一个心理正常的复仇者,只要敌人死掉就满足了,不需要屠杀。如果克罗萨克的计划成功,我们会发现阿罗约小学校长的尸体完全没有被弄得残缺不全,很可能只是被开枪打死。

“我考虑过是布雷德的可能性,但马上抛弃了这种想法:布雷德的尸体由其孀妇确认过,死者大腿上有莓状痣。而我纯粹基于逻辑上的原因同样考虑过是否会是梅加拉:不,这不可能,坦普尔医生诊断梅加拉得的病是种特别的疝气,鲁姆森医生在海伦号桅杆吊着的尸体上发现了同样类型的疝气。因此,布雷德和梅加拉的尸体,确实就是他们本身。排除一个完全陌生的人涉案的极小可能性之后,就只剩另外两个人了,他们分别是维尔加·克罗萨克和范的男仆克林。”

“但是范这个所有一系列事件的策划者,正以逸待劳等着那毫无疑心的复仇者,并把他杀死。范已经预先将不幸的克林活生生地五花大绑并藏了起来,杀人后就开始给死掉的克罗萨克穿上自己的衣服,然后砍去尸体的头,等等等等。

“我亲爱的艾萨姆,”埃勒里抬起眉毛说,“当然不能仅凭小屋的线索而推论所有案子都是范干的。这是件需要分析和常识的事情。到了那一步,我处于什么立场呢?那时我知道失踪的、留下跛腿脚印的人,即凶手,就是安德鲁·范本人,但知道他是凶手这一点还不够。我能想像得出这样一个情景:比如范可能杀了来抢劫的克罗萨克,这就纯粹是出于自卫了,在那种情况下就不能认为他是另三件谋杀案的凶手。但此时有一个事实站了出来:安德鲁·范杀了某个人,让尸体穿上老皮特那身破烂衣服,然后把它留在简陋小屋里;也就是说,范让尸体穿得像他自己一样,目的就是掩人耳目!那时我知道问题会变得相对简单起来,既然死的不是安德鲁·范,那会是谁呢?

“很明显,这是范,或者说安德鲁加·特维尔阴谋的开始,是他酝酿多年的一桩罪行。他把一系列谋杀设计得像是克罗萨克一个人的复仇,后者很可能因多年盘算而变得疯狂。范带着明确目的把克林藏起来,就是为了最后将其尸体伪装成是他自己的。接下来他的计划就是,让克罗萨克看上去似乎在最初杀死一个无辜的人之后,又杀死了特维尔其中两兄弟,最后是第三个——纠正七个月前那次明显的错误。至于范,最后一次充满欺骗性的谋杀,让他看起来似乎也死在那狂热者的复仇屠刀下;而实际上,他拿着自己的毕生积蓄和狡猾地从哥哥斯蒂芬那儿弄到的一大笔钱准备逃跑。与此同时,警方只会无休止地寻找那幽灵一般早已死去的克罗萨克……尸体方面的伪装好弄,你们记得,正是范亲自在匹兹堡孤儿院雇用了克林,所以他能够选一个体型与他类似的仆人。至于第一次伪装——让克罗萨克的尸体看上去像范自己的——那可能是由于他和克罗萨克体形之间恰好相似。当他第一次找到这黑山人时,他发现了彼此的相似性,这时他还没发出匿名信,这种相似引发了整起阴谋。”

他陷入了沉默。沃恩警官不安地动来动去,这时地方检察官艾萨姆说:“你说得对,但前几次谋杀呢?昨晚我们逮捕范后你说,在调查完最后一次谋杀后,整个事情对你来说从头到尾都清清楚楚。我不明白,就算范是最后一次谋杀的凶手,你又如何能合乎逻辑地证明他是前几次犯罪的凶手?”

“你以前说过什么事情,”警官从他的鼻烟盒里再掏出些鼻烟,然后若有所思地说,“有关开始时找到了正确的踪迹但后来迷失方向的事,你说那话是什么意思?”

“我们已经看到只有凶手和受害者两个人跟案子有关,这表明是凶手弄伤了手腕并使用了碘酒。所以,如果简陋小屋的主人安德鲁加·特维尔,化名安德鲁·范和老皮特,是唯一事先能知道那神秘瓶子里装的是碘酒的人,那么伤了手腕的就是安德鲁·范,而呈十字架状被钉在墙上的可怜家伙就不是安德鲁·范,而是被安德鲁·范杀死的人。”

“不只是开头,”埃勒里悲哀地说,“在整个案子中它不断出现,我不断把它丢到一边,因为它还不足以排除其他一切想法……因为你们瞧,甚至在最初的第一桩谋杀中就有这么一个点:尸体的头被割下拿走,为什么?那时除了认为是凶手的狂热,似乎没有别的解释。后来我们发现特维尔兄弟的事和T作为克罗萨克复仇标志的表面意义,所以当然啦,我们说头被砍去是为了让尸体在物理上呈现一个大写T的样子,但之前的怀疑……

“我早告诉过你们,他什么都知道。”奎因警官一边激动地说着,一边伸手去拿他古老的棕色鼻烟盒。

“毕竟对砍去头的原因我们能有另一种解释,一种出众的见解,那就是尸体被弄得像个T字,所有其他跟T字相关的要素——第一起谋杀中的交叉路口、路标和潦草书写的T字,第二起谋杀中的图腾柱,第三起谋杀中的天线杆(当然,潦草书写的T不断出现,在第四起谋杀中也一样)——所有这些密集的T字要素被散布在犯罪现场各处,为了唯一一个目的:掩盖头被砍去的事实。在没有其他能够确认身份的方式这一情况下,头或面部是确认尸体最直观快捷的方法。所以我对自己说,这些罪案不是迷上T字的偏执狂所为,而是一个头脑清楚(即使缺少理性)的阴谋者所为,他砍去头是为了伪造身份,在逻辑上这完全可能。而且事实上这一点应该可以肯定:因为这些头颅没有一个被发现。为什么凶手不把头留在犯罪现场或附近,以尽快摆脱它们?这本应是凶手的自然冲动,不管疯还是不疯,尸体仍然可以形成T字,仍然可以满足他的T字情结。但那些头颅完全消失了。在我看来,事情并不完全像它看起来那样;然而这只是一种推测,因为所有其他事实似乎都把罪定给了一个疯狂复仇者,我只得不断丢弃实际上是真相的东西。

“于是,我刚才所说的两种可能性中,第一种才符合实际情况:凶手想必熟悉那个不透明的、无标签的大瓶,肯定事先知道它装着碘酒!但谁会有这种知识?”埃勒里叹了口气,“问题就在这里,从四周环境和范说自己隐藏得与世隔绝的叙述来看,只有一个人会有这种知识——简陋小屋的所有者。”

“但是,当我在第四起谋杀案的调查中得知,安德鲁加·特维尔是个解围之神[2],于是所有动机就清清楚楚了。在第一次谋杀——杀害克罗萨克——时,他不得不砍去克罗萨克的头,以阻止别人确认尸体的身份,并让人们第一印象接受那尸体是范的、后来同一具尸体是克林的这种想法。然而,仅仅砍去头颅会带来怀疑和灾难,任何调查者都可能转上正确的轨道。所以范虚构了那杰出的、客观上非理性的疯狂T字概念——形形色色没有密切关系的T字形状。这些诡计将整件事情搞得乱七八糟,这使他确信没有人会捕捉到失踪头颅的真正意义,也当然让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尸体确认产生错误。

埃勒里咧嘴一笑。“但这是多么奇怪的事情!架子上还有别的什么吗?你们肯定能记起,在各种杂七杂八无伤大雅的东西之间有两个瓶子,它们才是凶手在自己落入绝境时本应该拿下来使用的——一瓶是碘酒,一瓶是红药水,两个瓶子都明白地贴了标签。那么,既然他已经把这两个标签明确的消毒瓶子尽收眼底,为什么还偏去打开那没有标签、不透明的瓶子寻找消毒剂呢?实际上,这毫无理由;时间非常珍贵,当所要的东西一直就在眼前时,待在那简陋小屋里的陌生人,没有哪个会去探查一个其内容物无法预知的瓶子。

“一旦开始,他自然不得不继续制造噩梦般T字这一异常行为。他必须砍去布雷德的头和梅加拉的头,来继续维持克罗萨克憎恶T字的解释。当然啦,在最后一次谋杀中,砍头又具有真正的用途。这是一个在心理上和执行上极其聪明的阴谋。”

“现在你们该回想起,在‘老皮特’家小盥洗室上方的药品架上有两个空处,一眼就可以看出那里原本放着地上的两样东西——碘酒瓶和绷带卷,两者通常总是放在药品架上。换句话说,凶手伤了自己,被迫到药架上拿绷带和碘酒。”

“关于最后一次谋杀,”艾萨姆倒抽了口冷气说,“呃——那只是想象呢,还是真的进简陋小屋的一排脚印比出简陋小屋的一排脚印深?”

埃勒里耸耸肩。“事情通常都是这样,因此你们现在能看到这条推理的线索了。凶手不可能从瓶子本身知道那是碘酒,因为上面没有标签,并且玻璃的蓝颜色与不透明性很好地为其内容物的色泽加上了伪装。那么,他只有用下面两种方法之一才能知道里面装了什么:因过去的经验而熟悉瓶子装的什么,或者打开瓶塞查看。

“好极了,艾萨姆先生!”埃勒里叫道,“我很高兴你把它提出来,这是一个好观点,也是案件重演中的首要确证。正如你说的,我注意到凶手进简陋小屋的脚印比离开简陋小屋的脚印深。需要解释吗?一个足够简单的逻辑三段论。为什么在同样的地上同一个人的脚印在一种情况下比另一种情况下深呢?因为在一种情况下凶手背着什么重物,在另一种情况下他没有——唯一能解释同一个人在约莫同一时间段内重量上产生奇异差别的论证,极为吻合条件。我知道克林的尸体是我们所发现的最后一具尸体。范把克林藏在了哪儿?不在简陋小屋里,那么必定在附近什么地方。鲁登治安官曾经说过,西弗吉尼亚山里布满天然洞穴,而范自己有一回就说过,他在一次寻找岩洞的小探险中发现了那被抛弃的简陋小屋!(很可能他把这想法记在了心里!)于是范走到那个把克林关了几个月的岩洞,把他拖出来,背他走进简陋小屋。范离开简陋小屋去带克林,但在他背克林回来之前,雨就停了;雨应该冲走了他出去的脚印,但留下了他回来的脚印。所以他在背克林进简陋小屋时,留下了那些深脚印;在他谋杀之后最后一次离开简陋小屋时,留下了那些浅脚印。”

沃恩脸上惊奇万分。“竟然这么简单。”他用一种诧异的声调说,好像弄不明白这件事情怎么竟逃过了他的法眼。

“为什么他不让克林自己走进去?”艾萨姆问。

亚德利教授的下巴都快掉了,他惹人发笑地敲着前额,使人联想起令人钦佩的地方检察官桑普森,在大都市发生的大量案件中他跟埃勒里和奎因警官都有过合作。“哦,我真是个白痴!”他叹息道,“当然,当然!”

“显然因为他从一开始就想留下一个跛腿男人克罗萨克的踪迹。通过背克林和跛着腿走路,他达到了既让受害者进屋而又弄得像克罗萨克走进了小屋这双重目的。通过跛着腿离开,他制造了克罗萨克逃跑的假象。他只犯了一个错误:他忘记背负重物在软土上行走会让脚印变深。”

“那么凶手怎么知道它装着碘酒?”

“我这笨脑瓜就是想不通,”教授嘟囔道,“这人必定是个天才。这些计划要是没点头脑还真不行。”

埃勒里坐回到位置上。“我认为这只是诸多线索之一,对我来说它显得异常清晰。凶手扔在地板上的碘酒瓶,特别是瓶子本身,有两个什么特点呢?第一,它是用不透明的蓝玻璃做的;第二,它没有标签。

“范就能做到,”埃勒里冷淡地说,“他是一个受过教育的人,经过多年策划,又极其聪明。比如说,范始终面临这个问题:他必须把事情巧为安排,让其实是他必须做的事,变成像克罗萨克带着合理理由去做的。举例来说,那个烟斗,染上血迹的地毯被掉转方向,故意留下布雷德的纸条。我已对你们说过,克罗萨克要推迟我们发现真正的犯罪现场的时间,原因在于他希望在梅加拉到达现场时才让它被发现,这样看起来梅加拉好像是会带克罗萨克找到范,因为克罗萨克可以从纸条上推测范仍然活着。

大家都在绞尽脑汁,这从他们皱起眉头、咬手指甲和一脸专注之色可以看出,但最终都只是摇头。

“但范站在克罗萨克的立场给我们提供这种巧妙的原因时,作为真正的凶手,他有更迫切的原因需要拖延时间。如果警察立即搜查书房,他们会早在梅加拉回来前就发现布雷德的纸条,它无疑是由范本人暗示给布雷德的,那么他们会立即知道范仍然活着。如果范在行动中产生任何疏忽,引起警察怀疑老皮特就是范,那他的隐匿身份就变得岌岌可危了。假如梅加拉永不回来,在什么地方死在了船上,那就没人能活着向警方证实老皮特或者说范实际是布雷德和梅加拉的弟弟这一事实。通过拖延,他保证了这个兄弟身份恰好在梅加拉回来之时才被确认。如果光有些未经证实的话,他可能会受到怀疑,但有了梅加拉跟他每句陈述相互印证,就让他看起来像个无辜的人了。

埃勒里挥舞着香烟。“但注意,一个多么有意义的事实出现了!因为,如果凶手用了碘酒,我们会了解到什么?现在该像小孩过家家一样容易了,你们之中还没有任何人看得出来吗?”

“但究竟为什么他要在现场重新现身呢?哦,到这里为止,我们看到他通过复杂安排拖延到梅加拉回来的真正目的。通过事先谋划,设计布雷德留下纸条,从而构成了事件的整个环节,最终安德鲁·范作为特维尔家一个可信任的弟弟回到现场,拿到了他能继承的遗产。我这样说的意思是:范本可让警察相信自己实际上在第一次罪案中已经被杀害了,因而以后仍然能一直是法定死亡状态,在此期间,他可以暗中假冒克罗萨克继续进行杀害他两位哥哥的阴谋。但如果他维持法定死亡的状态,又怎么去拿布雷德在遗嘱中留给他的钱呢?所以,他必须活着回来,并且是在梅加拉能证实范是其弟弟这一事实的时候。这样,他安安稳稳拿到应得的五千美元。顺便说一句,他的克制是值得称赞的。你们记得梅加拉被他这位一直‘心惊胆战’的兄弟的困境和他自己的良心感动,于是多给了范另外五千美元,却被拒绝了这件事吗?范说只要属于他的……是的,一个聪明的无赖,他知道拒绝会强化自己精心制造的隐士性格的假象。

“如果凶手弄伤了手腕,那就是他当时使用了碘酒和绷带,这跟他后来剪断绷带这一事实并不相干。因为正如现场遗留的绷带显示,伤口肯定流血很多,他只是在离开简陋小屋前换了包扎。”

“最终,通过纸条和他回到现场时的讲述,他让警方做好思想准备,接受他会第二次遭谋杀的想法,因为现在他们知道一个复仇者正跟踪特维尔兄弟,并发现在第一次谋杀中犯了个错误。可谓穷凶极恶,真的。”

“有个问题立即摆在我面前:绷带是扎在谁手腕上的?案件涉及两个人,受害者和凶手,非此即彼。如果受害者扎过绷带,那么他其中一只手腕上应该有伤痕。我检查了尸体的两只手腕,上面都没有痕迹,结论只能是凶手弄伤了自己的一只手腕。根据推理,这是他在挥斧砍受害者尸体时,或者可能是在受害者被杀前互相搏斗期间弄伤的。

“对我来说太深奥了。”沃恩摇着头说。

“二号证物:一大蓝玻璃瓶碘酒,瓶塞扔在几英尺开外的地上。瓶子是不透明的,上面没贴标签。

“那是我自从当上父亲以来一直碰上的事。”奎因警官嘟囔道。他叹了口气,高兴地看向窗外。

艾萨姆和沃恩点点头,教授说:“正是!我原本就怀疑是手腕受伤。”

但亚德利教授没有像父亲一般助长他的自负,而且看来一点儿都不高兴。他心不在焉地拽着自己的短胡子,手指十分用力。“就算所有那些都对,”他说,“我是猜谜老手了——我承认主要是猜古代的谜——所以这个案子里人类的聪明也没让我吃惊到哪里去。但有一件事真叫我很吃惊……你说安德鲁加·特维尔,这位斯蒂芬即托米斯拉夫·特维尔的血亲兄弟,也是他们家庭和个人罪恶的参与者,竟然计划了许多年要消灭自己这些亲兄弟,为什么?以无慈悲的上帝名义,到底是为什么?”

“哦,简陋小屋的石头地面上有几件非常富有启发性的证物。头号证物是一个带血的、染有碘酒迹的绷带卷,从形状和周长来看,它只可能是扎在手腕伤口上的。附近落着一卷用了一些的绷带。”

“我能看出什么使你不安,”埃勒里若有所思地说,“是他非得让这些罪行呈现出如此可怕状况的原因。除了动机,对此还有一种解释。你们会承认两件事吗?首先,为了整个计划的成功,安德鲁加·特维尔必须做各种不愉快的事——砍掉人们的头(包括他哥哥们的),把死人的手脚钉在凑合着用的十字架上,这个过程中又会溢出大量的血……第二,安德鲁加·特维尔是一个疯子,他必定是。如果说他在构想这荒唐计划时还能保持心智健全的话,开始付诸实施之后就变疯狂了。那么,整件事情变得清清楚楚——一个疯子杀人血流成河,一部分血还来自他自己兄弟们的身体。”埃勒里盯着亚德利,“本质上有什么区别?你们愿意接受克罗萨克是疯子,为什么不能接受范是疯子?唯一的区别是,一个肢解陌生人,一个肢解亲兄弟。但可以肯定,即使是你关于犯罪的那些非专业知识,包括一堆乌七八糟的故事——丈夫把妻子烧成灰呀,妹妹把姐姐剁成血淋淋的小块呀,儿子打出母亲的脑浆呀,乱伦呀,堕落呀,这各种各样的家庭内部罪案——对一个正常人来说肯定难以理解,但如果你问我父亲或沃恩警官,就会听到更残暴的真实故事,会使你害怕得蜷成一团,连胡子都卷起来。”

埃勒里擦了根火柴把烟点上,带着深思之色喷着烟。“上述是基本情况,有一个受害者和一个凶手,我们已经发现了受害者。那么就是凶手在简陋小屋前潮湿的地上留下了足迹,足迹表明那人是个跛子——到目前为止,一切正常。

“真的,”亚德利说,“我能理解这种基于受压抑虐待狂的事情。但动机,老弟,动机呢?如果一直到第四次罪行你自己都认为维尔加·克罗萨克是罪犯,你倒底是如何知道范的动机的呢?”

埃勒里又掏出一支烟插到嘴里。“脚印揭示了什么?在谋杀发生前后,只有一个人走进又走出简陋小屋。小屋只有一个进口和出口——门,而唯一的窗子用带刺铁丝封死了。”

“答案是,”埃勒里微笑着说,“我当时不知道范的动机,这会儿还是不知道。实际上,这有什么关系呢?一个疯子的动机可能像空气一样虚无缥缈,像行为反常者的动机一样难以捉摸。当我说疯子时,当然,我未必就指一个胡言乱语的躁狂者。你自己就能看出,范显然头脑明晰,精神健全。他的躁狂是脑子里的一种奇想,一种怪癖——但他神志正常。我父亲或沃恩警官能给你引用许多案件中凶手明显跟你我一样正常,但实际上却是精神变态方面最可怕的例子。”

“那么你们想必立即就看出一个明显无误的事实:只有两个人跟那件谋杀案相关。有两排脚印,一排进去,另一排出来。从脚印的形状和大小来看,两排脚印是由同一双鞋子留下的。我们可以大体确定脚印留下的时间。阿罗约是在前一天夜里十一点左右停雨的,而那场雨很大。如果脚印是在雨停前留下的,既然它们暴露在室外,那么肯定会被冲得无影无踪,因此它们肯定是在十一点或之后留下的。简陋小屋墙上钉着一具呈十字架形的尸体,当我发现时,尸体状况表明受害者死了大约十四个小时——换句话说,大约死于前一晚十一点钟。因此脚印——顺便说一下那是唯一的脚印——大约是在谋杀时留下的。”

“我能告诉你动机,”奎因警官叹了口气说,“很遗憾儿子,还有你,教授,昨晚警察局局长和沃恩在那儿严审范时,你们都没在场。那是我所参加过的最有趣的审问,他几乎癫痫发作,但最终平静下来,在咒骂中招供了他两个哥哥的头在哪里。”

沃恩和艾萨姆点点头。

“附带说一下,”艾萨姆说,“他说把它们拴上重物沉到海湾里了,其他的头埋在山里。”

“简陋小屋外面有很多脚印,你们都仔细检查过了吗?”

“他杀托米斯——汤姆的动机,”老人继续说,“是件很常见的事——一个女人。在他们的国家,范似乎爱上一个女子,但哥哥汤姆抢走了她,真是个老套的故事。范说那是布雷德的第一个妻子,她受布雷德虐待而死。事情是否属实,我们很可能不得而知了,但他是那么说的。”

“老天爷,”埃勒里把他的烟蒂扔出窗户叫道,“事情这么清楚!先生们,简陋小屋内部和周围的情况简直可以写成一部史诗。司法大厦的警察学校教室里挂的那条格言是怎么说的,爸爸?‘眼睛只看见它要寻找的东西,而它只寻找已在心里的东西。’我们美国的警察可以把这铭记于心,沃恩警官。

“杀梅加拉的动机呢?”埃勒里问,“他是个正派的人,虽说有点阴沉。”

沃恩和艾萨姆怀疑地看着埃勒里。

“哦,这有点儿暧昧不明,”沃恩怒视着他的香烟头部回答,“范似乎在兄弟中排行最末,没有资格得到老特维尔的财产,又似乎是梅加拉和布雷德把范的钱弄去了,或者诸如此类。梅加拉最年长,控制着家中的钱财,他们后来从克罗萨克家抢来的钱没给范一个子儿——说他太年轻,或诸如此类的话。于是他打算给他们点颜色看看!”沃恩嘲讽地咧嘴笑着,“当然啦,他不能激烈抗议,因为他参与了这件事。但所有这一切都说明了为什么当这三兄弟来到这个国家时,范跟另两人分开独自生活。布雷德肯定感到有点愧疚,因为他给范留下了那五千元,这件事对他俩都大有好处!”

“我也被弄糊涂了。”警官说。

接下来他们都沉默了好久,二十世纪特快轰隆隆穿过纽约州。

“就我来说,头脑完全处于真空状态。”教授承认道。

但亚德利教授是条斗牛犬,不肯放过自己任何一点困惑。他把烟斗吸了好久,心里反复盘算着什么,然后对埃勒里说:“告诉我,全知全能的上帝,你相信巧合吗?”

“哦,不谈那个,”埃勒里慌忙说,“我迟些会说到它。让我先好好讲讲第四起谋杀案的细节。”就在前一天跨过那设障的简陋小屋门槛后所看到的景象,他快速用词汇描述了一遍。亚德利和奎因警官皱起眉头听着,把注意力集中在这个问题上,但埃勒里说完后,他们只是茫然对视。

埃勒里伸开手脚挺直脊背躺下,吐出一个烟圈。“教授遇到麻烦了……不,我不信——在谋杀中不信,老兄。”

“那是什么?”教授感兴趣地问,“你回忆起我们讨论埃及……”

“那么你怎样解释这折磨人的事实,”亚德利一边有节奏地摇动烟斗一边问,“那个老朋友斯特赖克——另一个疯子,天哪,这本身就有巧合!——既出现在阿罗约犯罪现场,又出现在后续案件的现场?因为,既然范是罪犯,可怜的老拉—哈拉克特太阳神必定是无辜的……他在第二桩谋杀案中出现不是惊人的巧合吗?”

埃勒里一边微笑着回忆,一边钟情地注视他的香烟。“这起案件最令人惊奇的部分是,在调查的最初阶段——实际上七个月前在威尔顿法院看到第一具可怕的尸体时——我突然有了一个想法,要是追随那个想法到底,很可能当时当场就把案给结了。那是对散落各处的T字的另一种解释,而这种解释只是一种带有摸索性的想法,也是我逻辑训练的结果。但当时看来那种想法的可能性太小,离我们是如此遥远,以致我很快把它丢弃了。而且此后没有发生什么事情能够给它即使是最小限度的实际支持,于是我只好继续无视它,然而它不断坚持……”

“你是个有价值的伙伴,教授,我很高兴你把这件事提出来,”埃勒里坐起来轻快地说,“当然不是巧合,正像那天我们在你朋友的主卧室中第一次谈话时,我推理解释的那样——我多喜欢主卧室这个词!你看不出从那些事实中得出的逻辑推断吗?克罗萨克不是一个神话,是现实。他了解到特维尔兄弟中的一个在西弗吉里亚的阿罗约,因此范写的那封‘匿名’信上同时也告诉了克罗萨克其他的特维尔在哪里——布雷德在长岛、梅加拉跟布雷德住在一起——这么说并非异想天开。范的阴谋严密完整;范知道克罗萨克跟斯特赖克在伊利诺伊或更西一带旅行,知道既然在他向东的路上必须穿过西弗吉尼亚,他会首先解决校长。

“但这并没有使我有什么进展。此前尚未有决定性证据的时候,我们已经想象出这两种可能性,所以我证明它们没错这一点没有多大价值。于是,直到在简陋小屋里发现尸体之前,我对最初三件谋杀案所有奇异细节的唯一解释,是克罗萨克的疯狂和一种厌恶T字的奇怪情感——砍去头,乱涂T字,围绕三件罪案的T含义十分特殊。”

“很好,我们必须相信,克罗萨克不全是个傻瓜。他打算先杀死自称安德鲁·范的这个特维尔,然后再杀自称布雷德和梅加拉的两个特维尔。他也知道,杀害可怜的‘没起疑心’的校长范会引起一阵喧闹,他有隐藏起来的必要。结论是:为什么不藏匿在他第二个和第三个受害者住处的附近呢?所以他在纽约报纸上发现了老凯查姆招租牡蛎岛的广告,于是让可怜的斯特赖克同意去那儿开办一个太阳教,通过邮政汇款早早把岛预租下来……接着发生了什么?克罗萨克自己被杀害了。斯特赖克,一个可怜的无辜者,对这些微妙之处一无所知,然后跟同样无辜的罗曼扯上关系,给罗曼看了牡蛎岛的租约,于是就一起到了岛上。这解释了这些太阳崇拜者和裸体主义者在牡蛎岛上的原因。”

“我向亚德利教授解释过,从布雷德死亡的周围环境,可以得出两个确定的结论:一是布雷德跟凶手很熟悉,二是凶手腿脚不跛。是吧,教授?”亚德利点点头,于是埃勒里迅速总结他根据棋子的处理和其他事实做出的推理,这些事实沃恩和艾萨姆早已知晓。

“老天爷,”警官叫道,“如果说范想要斯特赖克成为嫌疑人的话,他可是安排得再好不过了!”

“啊,一次挑战,当然。”埃勒里朝卧车包房的低矮天花板吞云吐雾,“让我们回想一下。说起星期二夜间发生在阿罗约的谋杀,我所知甚少,阿罗约的第一次谋杀案由头到尾是个谜,直到安德鲁·范本人出现。当时他说自己的仆人克林被误杀,一个名叫维尔加·克罗萨克的人是杀死克林的凶手,凶手对他怀有血腥的复仇动机。托马斯·布雷德,范的哥哥,也被杀了;斯蒂芬·梅加拉,范的哥哥,被杀了。梅加拉证实了克罗萨克的经历,跟南斯拉夫官方调查证实的一样。所有这一切大致看来足够清楚——一个偏执狂,头脑被终生不能满足的复仇念头腐蚀,在杀他父亲和伯叔的人中乱砍乱杀。当我们发现特维尔一家也曾抢夺了克罗萨克的遗产时,这个额外动机支持了这一理论。

“而这提醒了我关于埃及的事情,奎因,”教授若有所思地说,“你不是暗示说,在范的心里有个预想的计划,要把老斯特赖克的埃及学跟这些谋杀联系起来吧?”

“我检查了,”沃恩咆哮着说,“如果你能向我展示一下,到底是什么解决了这该死的事件……”

“谢谢你,”埃勒里咧嘴笑着说,“我没暗示过任何这类事情。想到这点,我那个‘埃及十字架’的结论是多么荒谬可笑,不是吗,教授?”他突然坐起,拍拍大腿。“爸爸,我有了一个新想法!”

“自然不明白,你从没检查过那简陋小屋。”

“听着,”警官没好气地说,好脾性全没了,“我现在想起来,你想必把咱家一半钱都花在雇飞机这种疯狂的事上了,然后在全美跑来跑去。你想让我付账吗?”

“你昨晚说过,”教授咕哝道,“可我仍然不明白怎样……”

埃勒里嘻嘻一笑。“让我把逻辑应用到这个问题上来,有三条路可走。第一条是向纳索县报销我的花费。”他看看地区检察官,艾萨姆吃了一惊,想要说话,最后肥胖的脸上带着不舒适的、傻乎乎的笑容陷回到座位里。“不成,我看得出——至少可以说——那是做不到的。第二条:自己承担这些损失。”他摇摇头,噘起嘴,“不成,那太博爱了……我告诉过你们,我有了个新想法。”

“错了,”埃勒里慢悠悠地说,“从开始到第三次谋杀案是很矛盾。但从发生第四起谋杀起,一切矛盾烟消云散,整个案子变得像水晶一样清晰。你看,”他皱起眉头说,“我一直感到,只要能抓起一片小小的拼图,把它放在关键位置,所有其他碎片——表面上是如此杂乱无章、不合逻辑——都会拼成有意义的形状。那片拼图在西弗吉里亚的简陋小屋里找到了。”

“嗯,”沃恩喃喃地抱怨道,“要是你既不能开报销单,自己又不付账,该死的我真看不出来你能怎么办……”

亚德利教授看来被对他智力的挑战激怒了。“我不是一个未受过教育的人,”他在埃勒里咧嘴微笑时愤愤不平地抱怨,“但要是我能在这件案子中看出有任何逻辑,就诅咒我像哈曼[1]那样被吊得高高地绞死。这个案子从头到尾都不一致,自相矛盾。”

“我亲爱的警官,”埃勒里慢吞吞地说道,“我准备写一本关于这个故事的书,叫《埃及十字架之谜》,作为我有时冲动而博学的纪念,让公众来为我付这笔费用!”

“对我说来纯粹是个谜。”艾萨姆承认。

结局好就一切都好。

“你不是第一个,”老人对沃恩嘻嘻笑着,“我从来没听说他弄错过。每当他解决了一个疑难案子,总有人想知道他是怎么解决的,怀疑那是推测。我发誓大部分时候连我都不知道是怎么解决的,即便在他解释之后。”

——《罗马人传奇》[3]

这是星期四,他们坐在“二十世纪特快”的卧车包房里,在回纽约的途中。亚德利、埃勒里、奎因警官、艾萨姆和沃恩,这群疲劳却开心的人,每张脸上都不自觉地流露出紧张之色,表明刚刚过去的经历是如何使人心烦——当然除奎因警官以外,他看起来逍遥自在,安安静静。

[1] 圣经中波斯王亚哈随鲁的宰相,曾施阴谋欲杀绝犹太人,后阴谋败露,被悬在七十五英尺高的木架上绞死。

“奎因从不猜测。”埃勒里严肃地说。

[2] 古希腊戏剧中,当剧情陷入胶着时,会突然出现拥有强大力量的神将难题解决,制造出意料之外的剧情大逆转。一般利用起重机或起升机的机关,将扮演神的下等演员载送至舞台上。现常用以喻指“意外介入而扭转局面的人或事物”。

“我给难倒了,我完全被难倒了。”沃恩警官没好气地说,“我想不通,从这些事实里怎么得到的答案。我给难倒了,奎因先生,你得让我信服这不只是猜测。”

[3] 用拉丁文撰写的一本中世纪奇闻轶事集。它不全是罗马人的故事。这本故事集编纂时间大概在十三世纪末或十四世纪初,一四七三年第一次出版。它的读者众多,被译成英语、德语、法语等语言。它的一百八十一个故事大都有着孩童般的纯真。每个故事后面都附有道理,可能是为了方便教士们在布道时讲解。莎士比亚、乔叟等人都改编过其中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