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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赫伯特·斯宾塞

[29]《自传》,第1卷,第401页。

[28]科里尔语(罗伊斯,《赫伯特·斯宾塞》,第210页)。

[30]《自传》,第1卷,第228页。

[27]科里尔语(罗伊斯,《赫伯特·斯宾塞》,第210页)。

[31]《自传》,第1卷,第464页。

[26]泰勒(1832—1917),英国人类学家,被称为文化人类学之父。——译注

[32]《自传》,第1卷,第457—462页;第2卷,第44页。

[25]卡彭特(1813—1885),英国动物学家、生理学家。——译注

[33]《自传》,第1卷,第415、546页。

[24]里德(1710—1796),英国哲学家。——译注

[34]《自传》,第1卷,第533页。

[23]曼赛尔(1820—1871),英国哲学家。——译注

[35]《自传》,第2卷,第465页。

[22]乔纳森·戴蒙德(1796—1828),英国伦理学家、和平倡导者。——译注

[36]英国物理学家廷德尔(1820—1893)曾经这样评论斯宾塞:如果这家伙能够时不时地发发誓言,他会是一个更好的人。(艾略特,《赫伯特·斯宾塞》,第61页。)

[21]《自传》,第1卷,第289、291页。

[37]罗伊斯,《赫伯特·斯宾塞》,第188页。

[20]刘易斯(1817—1878),英国哲学家、批评家。——译注

[38]《自传》,第2卷,第511页。

[19]《自传》,第1卷,第438页。

[39]《自传》,第1卷,第467页。

[18]《自传》,第1卷,第300页。

[40]《自传》,第2卷,第4页。

[17]《自传》,第1卷,第7页。

[41]《自传》,第2卷,第67页。

[16]《自传》,第1卷,第61页。

[42]《自传》,第1卷,第279页。

[15]《自传》,第1卷,第53页。

[43]马尔萨斯(1766—1834),英国经济学家,主要研究人口增长。他最知名的观点是,如果不是因为疾病、战争或性约束,世界粮食供应将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口需求。——译注

[14]斯宾塞,《自传》,第1卷,第51页;纽约,1904。

[44]冯·贝尔(1792—1876),爱沙尼亚生物学家,胚胎学之父。——译注

[13]约翰·卫斯理(1703—1791),圣公会牧师、福音传播者,与其弟查理同为基督教循道宗(卫斯理宗)的创始人。——译注

[45]汤姆森,《赫伯特·斯宾塞》,第71页。

[12]帕斯卡(1623—1662),法国数学家、物理学家、宗教哲学家。——译注

[46]金斯利(1819—1875),英国作家,著有《向西去啊》《水孩子》等。——译注

[11]四幕歌剧,威尔第谱曲。——译注

[47]赖尔(1797—1875),英国地质学家。——译注

[10]居维叶(1769—1832),法国博物学家、动物学家。——译注

[48]胡克(1817—1911),英国植物学家。——译注

[9]圣伊莱尔(1772—1844),法国博物学家。——译注

[49]贝恩(1818—1903),英国哲学家、教育家。——译注

[8]拉马克(1744—1829),法国博物学家,进化论的奠基人,“生物学”一词的发明者。——译注

[50]《自传》,第2卷,第156页。

[7]拉姆福德(1753—1814),英裔美国人,物理学家、发明家、政治家。——译注

[51]《第一原理》,第56页;纽约,1910。

[6]戴维(1778—1829),英国科学家,矿坑用戴维安全灯发明人。——译注

[52]《第一原理》,第107、108页。在这里,斯宾塞无意中契合了康德的观点,并为柏格森作了铺垫。

[5]波义耳(1627—1691),英国物理学家、化学家。——译注

[53]《第一原理》,第83页。

[4]赫歇尔(1738—1822),英国天文学家、古典作曲家,恒星天文学的创始人。用自己设计的望远镜发现太阳系多颗卫星及天王星,系统观测恒星,提出恒星演化学说。——译注

[54]《自传》,第2卷,第16页。

[3]弗里德里克·哈里森(1831—1923),英国作家、实证主义者。——译注

[55]《第一原理》,第103页。

[2]利特雷(1801—1881),法国词典编纂学家、哲学家。——译注

[56]米什莱(1798—1874),法国历史学家。——译注

[1]边沁(1748—1832),英国社会和政治理论家。——译注

[57]《第一原理》,第119页。

现在,我们当然知道事实并非如此。从一定程度上说,斯宾塞名声的败坏是英国黑格尔学派攻击实证主义的结果。如果自由主义复兴,斯宾塞将再次登上十九世纪英国最伟大哲学家的宝座。斯宾塞为哲学提供了一个看待事物的新视角,并带来了一种全新的现实主义。在这种现实主义面前,德国哲学显得如此苍白无力、懦弱抽象。自但丁之后,还没有人像斯宾塞那样总结自己所处的时代。他游刃有余,将纷繁浩瀚的知识谱成一首完美的交响曲。面对如此杰出的成就,所有的批评家都羞得三缄其口。如今,我们站在斯宾塞通过斗争和努力才达到的高度上。我们似乎站得比他高,但这是因为他把我们放在了他自己的肩膀上。如果有一天,其尖酸刻薄的异见被遗忘,斯宾塞将得到更为公正的评价。

[58]《第一原理》,第253页。

随着年事增长,斯宾塞的反抗越来越收敛,表达观点时也越来越温和。以前,他总是嘲笑英国那作为摆设的国王,现在,他会说,从人民手中夺走他们的国王与从孩子手中抢走他们的娃娃一样,都是不对的。[172]在宗教上,他感悟到妨碍传统信仰是荒唐的、不厚道的,因为这种信仰似乎能给人带来益处,给人以快乐。[173]他开始认识到,宗教信仰和政治运动都以人的需求和冲动为基础,而这种需求和冲动是超越理性评判的。此外,他也不再强求这个世界朝着他希望的方向发展;而他过去写的大部头便是朝他曾经希求的方向投掷的。回眸过去那段不辞辛劳的日子,斯宾塞觉得自己很傻:他没有追求生命中更为简单的快乐,而是去追求文坛虚名。[174]1903年斯宾塞去世,至此他觉得自己的著作都白写了。[175]

[59]《第一原理》,第367页。

说来奇怪,他的名望匆匆到来,又匆匆离去,斯宾塞目睹了自身名望的潮起潮落。晚年,斯宾塞陷入悲伤,因为他发现,自己已经无法凭借言辞激烈的演说阻止“家长式”立法浪潮的到来。他几乎不受任何阶级的欢迎。过去,斯宾塞曾涉足某些科学家的专有领地,现在,他们对他明褒暗贬,无视他的贡献,而对他的错误夸大其词。各个教派的主教也联合起来,将他投入永恒受罚的境地。在他直言不讳地谈论社会主义和工会政治学以后,曾经因他谴责战争而拥护他的工党成员也愤怒地弃他而去,而那些保守分子虽然欣赏斯宾塞关于社会主义的观点,却因他的不可知论而避之不及。“我比任何保守分子更保守,比任何激进分子更激进。”他忧伤地说道。[171]斯宾塞很真诚,但这种真诚过于固执,对什么都直言不讳使他冒犯了所有团体:他同情工人,认为他们是老板的牺牲品,但他又马上补充道,如果将工人和老板的位置调换,工人也会作威作福;他同情妇女,认为她们是男人的牺牲品,却又补充说,如果妇女有能力,男人也一样会是妇女的牺牲品。斯宾塞在孤独中默默老去。

[60]法国国王路易十六的王后玛丽·安托瓦内特加冕为王后时,法国正闹饥荒,国民粮食匮乏,于是大臣向王后报告:“法国的百姓没有面包吃。”王后调侃似的回答:“为什么不让他们吃些蛋糕呢?”这句话后来广为流传,成为指控王后生活腐化、脱离民众的证据。——译注

《第一原理》几乎使斯宾塞一夜之间成为当时最有名的哲学家。这本书很快被翻译成欧洲的大多数语言,甚至包括俄语。在俄国,《第一原理》受到政府的审查,但最终得以通过。斯宾塞被认为是倡导时代精神的哲学家,他的影响遍及欧洲思想的各个角落,尤其深远地影响了文学和艺术领域的现实主义运动。1869年,他惊讶地发现,《第一原理》已经被牛津大学用作教材。[169]更令人振奋的是,1870年以后,他的书开始给他带来报酬,使他在经济上有了保障。有时,他的崇拜者会寄来丰厚的礼物,但他总是如数归还。沙皇亚历山大二世访问伦敦时,向德比勋爵提出想见见英国的一些饱学之士。德比邀请了斯宾塞、赫胥黎和廷德尔等,最后,除了斯宾塞所有人都出席了。斯宾塞只与为数不多的几位知交保持着联系。他曾写道:“没有一个人能与自己的作品等量齐观。如果我们将作者思维活动的产物比作产品,那么,一本书所包含的内容便是其最优质的产品,它们在被写进书之前会与大量的次品分离,而在作者的日常谈话中,这些次品总是与优质品混杂在一起的。”[170]如果人们坚持要来看他,他便会在耳朵里塞上东西,平静地聆听他们的谈话。

[61]1870年,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给俾斯麦一封电报,但俾斯麦接到电报后,删改了其中的一些内容,并在报上公开发表。此举加剧了普法矛盾,不久后法国对普鲁士正式宣战。——译注

九、结语

[62]哈姆雷特的临终之言。——译注

对斯宾塞的批评到此为止。现在让我们回到斯宾塞本人,从更公平的角度来看看其著作的伟大之处。

[63]《生物学原理》,第1卷,第99页;纽约,1910。

我们必须记住,斯宾塞是在两个时代的夹缝中生活的:他的政治思想形成于自由放任政策时代,并深受亚当·斯密的影响;而在他的晚年,英国正绞尽脑汁通过社会控制来纠正其对工业政权的滥用。斯宾塞不厌其烦地重申其反对国家干涉的立场,他反对任何由政府资助的教育,反对政府在金融诈骗方面对公民进行保护。[164]有一次他甚至还主张,对战争的运筹也应是私人的事,而不应是国家的事。[165]斯宾塞所希望的,用威尔斯[166]的话说就是,“提升公众的懒散性,通过国家政策使这种懒散受到尊重”。斯宾塞亲自将手稿送到印刷厂,他不敢把稿子交给邮局,因为他对政府机构不抱任何信心。[167]他是一个个性极为强烈的人,无论何种情况下都坚持独处,否则便会大发雷霆。在他看来,每一项新法案都是对个人自由的侵犯。他无法理解本杰明·颉德[168]的一个观点,即既然自然选择已经越来越多地在阶级竞争、国际竞争方面作用于集体,越来越少地作用于个人,那么,为了维护集体团结和集体力量,在更大的范围内实行家庭原则(根据该原则,弱者应得到强者的扶助)已不可避免。为什么国家在保护公民免受肉体伤害的同时,拒绝保护他们免受经济上的伤害?这是斯宾塞没有想到的。他对政府与公民和父母与孩子的类比嗤之以鼻,认为幼稚可笑;而事实上,这种类比实为弟兄间的互助。与其生物学相比,斯宾塞的政治学更接近达尔文学说。

[64]《生物学原理》,第1卷,第120页。

若斯宾塞的逻辑性强于其情感,社会有机体的类比便会驱使他走上国家社会主义的道路。因为相比自由放任的社会,国家社会主义更能代表异质物的整合。如果以他自己的公式作为衡量标准,他将不得不把德国称为进化程度最高的现代国家。对于这一点,斯宾塞曾试图作出解释,他提出,异质性包含着各个部分的自由,且这样的自由意味着将政府的力量限制到最小。然而,这一论调与我们在“连贯的异质性”中所了解的有出入。从人身上看,整合与进化几乎没有给身体各个部分以任何自由。对此,斯宾塞答道:在社会里,意识存在于社会的各个部分之中,而在人的身体中,意识只存在于整体中。但是,社会意识(对集体利益和进程的意识)在社会里是集中的,就像个体中的个人意识,我们很少有人能够体验到那种“国家感”。斯宾塞把我们从专政独裁的国家社会主义中拯救出来了,代价是,他破坏了自己的前后一致性和整体逻辑。

[65]《生物学原理》,第2卷,第459页。

斯宾塞的《社会学原理》虽然洋洋洒洒两千页,却有许多可攻击的漏洞。斯宾塞认为,进化和进步是一回事,这一假设贯穿全书。但根据斯宾塞的假设,通过进化,昆虫和细菌十有八九会在与人类的残酷斗争中最终获胜。此外,现实也没有充分证据能够证明,工业国一定比先前的“军事”封建国家更爱和平、更有道德。雅典最具毁灭性的战争便爆发于封建君主将权力交给商业资产阶级之后;在现代欧洲,国家发动战争时似乎也不考虑自身是不是工业国。与那些对土地如饥似渴的封建王朝一样,工业帝国主义同样穷兵黩武。在现代国家中,最好斗的便是世界上两大最先进的工业国之一。此外,德国政府对交通运输某些方面的控制不但没有阻碍反而促成了德国工业的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显然不是军国主义发展的产物,而是工业主义发展的结果。斯宾塞写《社会学原理》时,英国由于其相对孤立的地理位置,正扮演着欧洲和平主义者的角色,而且,其在工商业方面无可匹敌的地位也使它对自由贸易深信不疑。今天,若斯宾塞还健在,看到自由贸易理论如何在工商业霸权面前土崩瓦解,看到德国进攻比利时对英国造成威胁时,和平主义如何在一瞬间烟消云散,他定会震惊不已。当然,斯宾塞夸大了工业政权的优点,他几乎一点儿也没看到当时英国国内的残酷剥削,尽管后来,这种情况在政府干涉下有所缓和。他看到的只是,“在本世纪中叶,尤其在英国,个人自由的程度是前所未有的”[162]。难怪尼采对工业主义极为反感,并反其道而行地夸大军事生活的优点。[163]

[66]《生物学原理》,第2卷,第421页。

3. 社会学和伦理学

[67]《生物学原理》,第2卷,第530页。

在数卷本的心理学著作中,斯宾塞作了系统阐述,却无意与读者分享自己的发现。我们原本明了的东西被纷繁复杂的术语重新包装,本来清晰明白的地方反而变得晦涩难懂。读者们疲于理解各种公式、定义;在其著作中,各种心理学事实被斯宾塞简化为神经结构,这种不可靠的简化也令读者疲惫不堪。也许,读者们最终都没发现,心灵和意识的起源均未被解释清楚。斯宾塞曾试图掩饰其思想体系中这一严重破绽,他辩解道,心灵是神经过程的主观伴随物,而该神经过程则以某种方式机械地进化自原始星云。那么为什么除神经机制以外,还会有这一主观伴随物?斯宾塞没有说明。当然,这个问题其实是一切心理学的核心所在。

[68]《自传》,第1卷,第62页。

斯宾塞的理论并非完美。比如,他没能将自己的启发性原则(斯宾塞认为,人类进步的脚步会使人的生殖能力减退)与一些不可辩驳的事实(比如,开化的欧洲比野蛮民族有更高的生殖率)调和。除了这样的瑕疵,斯宾塞生物学理论的最主要缺陷是:首先,他无法摆脱对拉马克的依赖;其次,他没能找到一个动态的人生观。斯宾塞承认,生命“是无法用物理——化学术语来设想的”[160],但是,“这一坦白对他的进化公式、他对生命的定义以及他那套综合哲学的整体性是致命一击”[161]。或许,相比观察有机体几乎是被动地适应环境,观察人类为适应内在关系而调节外在关系的理性力量,能更好地帮助我们发现生命的奥秘。按照斯宾塞的观点,百分之百的适应便意味着死亡。

[69]《生物学原理》,第2卷,第536页。

斯宾塞曾在一篇论“进步”的文章脚注里坦诚地说,他的进化思想以拉马克的习得性特征遗传理论为基础,并非真正以达尔文为先导,因为达尔文的核心观点是自然选择。因此,与其说斯宾塞是达尔文学派哲学家,还不如说他是拉马克学派哲学家。《物种起源》问世的时候,斯宾塞即将迈入不惑之年,而人到了四十岁,一般可塑性便逐渐减弱。

[70]魏斯曼(1834—1914),德国生物学家。——译注

2. 生物学和心理学

[71]可参阅威廉·贝特森爵士为美国科学促进协会所做的演讲(1921年12月28日,多伦多),刊登于1922年1月20日《科学》杂志。

斯宾塞在方法上确实过于演绎、过于先验,与培根理想中和现实中的科学思考步骤迥然不同。据他的秘书说,“只要有想得到的命题”,斯宾塞就会发挥他“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论证能力,不论是先验的还是经验的、归纳的还是演绎的”;[159]也许,相比其他论证方法,斯宾塞只是在归纳方面更胜一筹罢了。像科学家一样,斯宾塞从观察开始,然后提出假说,但接下来,他不会像科学家那样诉诸实验或者进行不偏不倚的观察,而是有选择地收集各种有利的信息。对“反面例子”,斯宾塞根本不去关心;而达尔文正好相反,碰到与其理论相左的信息,他会立刻记入笔记,因为他知道,相比于称心的事实,这些反面例子更容易被遗忘!

[72]通过提出“变形实在论”,斯宾塞认为,尽管经验对象会经人的感知而变形,变得跟本相完全不同,但是,该经验对象有一种不完全依赖于人的感知的存在。(《自传》,第2卷,第494页。)

“我不善于观察具体的人性,”斯宾塞说,“因为我总是将自己置于抽象的境地。”[158]斯宾塞很诚实,但同时,这很危险。

[73]《自传》,第2卷,第549页。

斯宾塞对“进化”的定义是了不起的,然而,我们该如何评判这个定义?它能够解释一切吗?“‘最初,是简单的事物,然后,从简单的事物中进化出复杂的事物’,诸如此类的话无法解释大自然。”[155]柏格森说,斯宾塞所做的只是拼拼凑凑,他并没有作出解释,[156]因为斯宾塞没有考虑世界上最具活力的因素,正如他最后认识到的那样。显然,批评家们被斯宾塞的定义激怒了。对于一个强烈反对拉丁语研究、认为易于理解便是最佳文风的人来说,拉丁化的英语显得尤为醒目。然而,我们也需对斯宾塞稍加宽容,因为可以肯定的是,斯宾塞是宁愿牺牲清晰明了的文风,也要将一切存在流变浓缩在一个简洁的句子里。事实上,他对自己的定义确实颇为得意。他曾在心里反复斟酌这个定义,就像在舌头上品尝一小块精选巧克力,他先将巧克力舔开,然后又将两小块混在一起。斯宾塞认为的“同质不稳定性”是其定义的硬伤。相比由不同成分组成的整体,由相似成分组成的整体难道更为不稳定吗?很有可能是更为复杂的异质物要比简单的同质物更不稳定。在人种学和政治学里,异质性会带来不稳定是公认的事实,移民向某一民族类型的融合会使社会更为巩固也是不争的事实。塔尔德认为,文明来自集体内成员通过一代代相互模仿而产生的相似度的增加;在这里,进化被认为是朝着同质性发展的。从复杂程度上来说,哥特式建筑显然要超越希腊人的建筑,但在艺术成就方面,哥特式建筑不见得有所超越。斯宾塞过快地得出结论,认为较早的事物在结构上一定更为简单,他低估了原生质的复杂程度以及原始人的智力。[157]最后,斯宾塞的定义涉及今天大多数人一提到进化便会联想到的重要概念——自然选择。也许(尽管自然选择的概念也并非十全十美),将人类历史看作一场适者生存的生存竞争——最适应环境的有机体、社会、伦理道德、语言、观念、哲学——要比松散——连贯、同质——异质、整合——耗散这样的公式更具启发性,不是吗?

[74]《心理学原理》,第1卷,第158—159页;纽约,1910。

不过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教条古板。因为根据严格的逻辑推理,“一切都不可知”这一结论其实早已隐含着人类对万物的认识。可以肯定,斯宾塞在洋洋十大卷著作中向我们展示的,正是“大量关于不可知的认识”[154]。正如黑格尔所说:用推理限制理性就如不下水就想游泳。这一切都是逻辑上对“不可知”的咬文嚼字,如今,它们看来如此遥远,仿佛过去那信仰“活着就是争辩”的青葱岁月!就此而言,一台不可控的机器并不比第一推动力容易想象,尤其是如果我们将第一推动力定义为世界上一切原因和力量的总和。在斯宾塞生活的时代,机器方兴未艾,斯宾塞因此对机械抱着理所当然的态度。达尔文亦是如此。生活在一个人与人弱肉强食的时代,达尔文看到的只有生存竞争。

[75]《心理学原理》,第1卷,第388页。

当然,第一块绊脚石便是不可知论。我们也许能够欣然接受人类认识上可能存在局限性,但我们并不能完全体悟,在宽广辽阔的存在之海中,我们只是一道转瞬即逝的波浪。

[76]《心理学原理》,第1卷,第453—455页。

1. 第一原理

[77]《心理学原理》,第1卷,第496—497页。

从以上的简短分析[153]中,聪明的读者也许会发现论证中存在一些疑难点,因此需要一些小提示来告诉他们到底在哪儿出了问题。批评总会令人不快,尤其是在对某些重大成就进行批评时。但是,斯宾塞的综合哲学到底如何面对时间的考验?这是我们必须考察的。

[78]《心理学原理》,第1卷,第482页;第2卷,第540页。

八、批评

[79]《心理学原理》,第1卷,第491页。

利己主义与利他主义(关于这个词以及相关观点,斯宾塞差不多是无意识地取自孔德)之间的矛盾来自斯宾塞认为的个体与其家庭、集体、族群间的冲突。也许,利己主义还会继续占据主导地位,因为利己主义可能确有其价值。如果每个人都考虑他人利益多于个人利益,那么我们的生活将会陷入混乱——充斥着打躬作揖、谦虚谨慎。或许,“在社会条件所规定的范围内去追求个人幸福是达到大众幸福至高境界的首要前提”[149]。但可以期待的是,同情心会大大扩展,人类会向利他主义大步迈进。即使今天,为了孩子,父母也能心甘情愿地牺牲自我。“没有孩子的夫妻渴望拥有孩子,许多孤儿被领养:从中可以看出,要实现自我满足,利他的行动必不可少。”[150]另外,从强烈的爱国主义中我们看到的是,相比眼前的关切,人们对更广大的利益充满激情。一代代人的社会生活使人们互相帮助的渴望日益加深。[151]“绵延不断的社会规范会塑造人的本性,使得人类最终会自发地追求同情他人所带来的快乐,从而最大限度地使整个人类受益。”[152]责任感曾迫使一代代人选择所谓的社会行为,但到那时,责任感将烟消云散。通过以社会福利为目的的自然选择,利他行为将成为人的本能,而且,正如所有本能一样,人类会毫不勉强地选择利他行为,并乐在其中。人类社会的自然进化使我们越来越靠近理想中的完美状态。

[80]李维(前59—17),古罗马历史学家,历时40余年写下142卷的罗马史,对后世历史写作影响深远。——译注

政治权利是虚幻的,唯有经济权利才是王道。因此,当女同胞们耗费大量的时间争取选举权的时候,她们踏上的其实是一条歧途。斯宾塞担心,女人那种乐于帮助弱者的母性本能会使她们爱上家长式社会。[147]在这点上,斯宾塞有些混乱。一方面,他认为政治权利毫不重要,另一方面,又认为妇女不该享有政治权利。此外,他一方面谴责战争,另一方面又声称,妇女不该投票,是因为她们没有在战场上出生入死[148]——所有男人都是母亲忍受巨大痛苦而生养出来的,这样的观点相当可耻。斯宾塞害怕女性,也许是因为女人太过无私,女人信奉的是利他主义。而在全书最高潮部分,他提出,在工业与和平的推动下,利他主义会发展到这样一种程度——与利己主义达到一种平衡,并继而演变成哲学无政府主义的自发秩序。

[81]《社会学研究》,第52页;纽约,1910。

公民投票仅仅是一种手段:通过投票,维护公民权利的机器得以产生。问题是,全民投票是否能生产出维护公民权利的最佳机器。根据我们的观察,全民投票其实并不能保障该目的的实现……通过亲身经历,那些本无须亲历便已了然的事情变得更加明显;通过亲身经历,我们也发现,经过全民投票,较大的阶层必然会获益,而较小的阶层将被牺牲……显然,如果一个国家是完全实现了公平的工业型社会,那么,可以肯定的是,该国宪法代表的绝不是个人,而是利益……也许,合作组织的壮大会在理论上(目前尚未实际实现)消灭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区别,从而给工业型社会带来一种新的制度安排。在这种安排下,敌对的阶级利益要么不存在,要么被极大削弱,使其不会将事情严重复杂化……但是,根据人类现有的人性,而且这种人性还会长久存在,拥有所谓的平等权利并不能保证严格意义上的平等权利得以维持。[146]

[82]《伦理学原理》,第1卷,第464页;纽约,1910。要是批评斯宾塞的人读过这段文字,他们就不会指责斯宾塞高估了社会学。

概括说来,以平等为基础的生存权、自由权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属于真正的“人权”。以上都是经济方面的权利,政治权利就如镜花水月,是无关紧要的——如果经济生活不自由,政治体制的改革便毫无意义。此外,自由放任的君主制远远优于社会民主制。

[83]《社会学研究》,第9页。

如果我们能将土地与其所获得的改造分开,那么,公正原则便要求土地共同所有。[143]斯宾塞在他的第一本书中主张土地国有化,以创造平等的经济机会,但后来,他收回了这个观点(亨利·乔治[144]对此极为反感,并称其为“复杂的哲学家”),理由是,唯有拥有该土地的家庭才会悉心耕耘它,而且,家庭投入于土地的辛勤劳动会产生一定效果,家庭可将这种效果传递给后代,悉心耕耘土地的传统便可依赖这种传递而被继承。财产私有是公正原则的直接产物,因为每个人都应该拥有平等自由地保留勤俭节约所得的权利。在遗赠方面,公正并非一目了然,但“遗赠权是所有权的一部分,不然,所有权就不完整了”[145]。国家间的贸易与个人间的贸易一样,应该充分自由;正义法则不应只是部落内部的准则,而应是国际交往中不可侵犯的金科玉律。

[84]试比较萌芽生殖和殖民化、两性繁殖和异族通婚。

为了得到斯宾塞的青睐,“自由”与“进化”展开竞争,[138]最后,“自由”取胜。斯宾塞认为,随着战争的减少,国家用以操纵个人的大部分借口便会失效,[139]而在永久和平的情况下,国家的职权将被限制在杰斐逊主张的权力制约框架内,[140]国家的唯一职能是为确保个人平等自由不受侵犯。如此的公正应该不计代价地施以保障,从而让不法分子们知道,他们绝不会因为受害者贫困潦倒而免受惩罚。此外,国家开支应该来自直接税收,以避免不透明的税收使公众看不到政府的铺张浪费。[141]但“除了维护公正,政府要想不违背公正的原则,便什么都不可以做”[142],因为政府需要对有缺陷的个人进行保护,避免其参与奖赏与功劳、惩罚与无能的自然分配,而群体的生存和进步正是取决于这种自然分配。

[85]《自传》,第2卷,第56页。

在不成熟阶段,物种所获得的益处必须与其所拥有的能力成反比。在家庭内部,如果奖赏原则是根据价值来制定的,理应获得最少的一方必须被给予最多。反之,进入成熟期以后,利益必须与价值成正比(价值的衡量标准为是否符合生存条件)。不适应生存条件的物种必须遭受不适应所带来的痛苦,而适应生存条件的物种会从适应中获益。如果一物种想要生存下去,就必须遵循上述两条法则……在幼年阶段,如果物种所获益处与其效能成正比,该物种便会很快消失;在成年阶段,如果物种所获益处与其无能成正比,该物种便会慢慢衰退,经过几代之后消失殆尽……有人将父母和孩子与政府和民众进行类比,能够合理解释这一类比的唯一理由便是类比者的幼稚。[137]

[86]《社会学原理》,第1卷,第286页;纽约,1910。

乍一看,该原则很不现实,许多人会表示反对——他们以为该原则如家庭原则一样,可推广至全国,而且在分配时不根据个人的能力和成果,而根据个人的需求——但是,基于家庭原则的社会很快会遭淘汰。

[87]巴苏陀人居于非洲南部莱索托王国境内,信奉原始宗教,仍保留着独特的风俗习惯。——译注

战争只不过是大规模的自相残杀而已。为什么把战争归于自相残杀之中?为什么谴责战争?——没有为什么。“从快慢角度看,公正观念的成长与社会外在敌对关系的减少同步,与社会成员内部和谐、合作的增多同步”[134],那么,该如何促进和谐呢?正如我们所看到的,相比于约束,通过自由,和谐来得更快。所以,公正的原则应该是这样的:“人人都有自由做自己想做的事,只要不侵犯其他人的平等自由。”[135]该原则与战争是相悖的,因为战争赞美的是权威、纪律、服从,而该原则有利于和平的工业社会的发展,因为公正意味着机会的绝对平等,能够最大限度地激励个人。该原则与基督教的道德观念并行不悖,因为它认为每个人都神圣不可侵犯,并将他们从迫害中解放出来。[136]该原则还受到终极审判——即自然选择的认可。因为根据公正原则,人人都能在平等的基础上开发地球资源,人人都能凭借自身能力和自己的双手壮大自己。

[88]《社会学原理》,第1卷,第296页。

在伦理道德方面,一国国民遵循基督教的道德观还是条顿人的信条,取决于该国的主要关注点是工业还是战争。军事社会颂扬某些美德,并宽恕被其他民族称作罪行的行为。比如,生活在和平工业社会里的民族会强烈谴责侵略、抢劫、背叛,因为他们习得的是一套坦诚相见、互不侵犯的价值观;而某些经历过战争而对侵略、抢劫、背叛司空见惯的民族不会如此。在不常发生战争的地方,人民长期处于和平氛围中,他们安于劳作、鼓励互助,因此也更为慷慨、人道。[130]军事社会里的爱国人士会把勇敢和力量视为个人的最高美德,把服从视为公民的最高美德,把默默地履行生儿育女之职责看作妇女的最高美德。[131]德国皇帝把上帝看作德国军队的领袖,他通过参加礼拜仪式来表达自己对决斗的赞美。[132]北美的印第安人“把使用弓箭、棍棒和矛看作男人最高贵的工作……他们认为农民和机械工职业有失体面……唯有最近,国家福祉才越来越依赖发达的生产力”,“依赖人类智力的非军事化职业才日益受到尊重”[133]

[89]塔纳人居于西南太平洋瓦努阿图南部岛屿塔纳岛。——译注

但今天,与生俱来的道德感——如果确实有这么回事的话——已经陷入了艰难境地,因为纵观人类历史,伦理观念从未如此混乱过。最为臭名昭著的是,我们在现实生活中遵循的大部分原则已经与教堂和书本中所宣扬的背道而驰。在欧洲和美洲,人们宣称信奉和平友爱的基督教所提倡的伦理标准,但实际上,人们信奉的是杀人掳掠的条顿族的军国主义信条,而且,几乎所有欧洲统治阶级都可追溯至条顿人。天主教法国和新教德国流行的决斗便是条顿人遗留下来的积重难返的风气。[128]于是,我们的道德家不得不因这些矛盾不断认错道歉,正如在后来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希腊和印度,道德家被迫对神祇行为作出解释,因为这些神祇是在半滥交时代被塑造出来的。[129]

[90]《社会学原理》,第1卷,第303页。

有人认为,人人生来都有一种道德感,告诉人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但显而易见,上述事实与这一观点大相径庭。但是,快乐、痛苦与善行、恶行之间的一般性联系也体现出一定的真理,而且可以肯定的是,整个种族后天习得的某些道德观念会在个人身上得以遗传。[127]在此,为了调和直觉主义者和功利主义者之间的冲突,斯宾塞用了他钟爱的公式,再一次将自己的论点建立在习得性格的遗传上。

[91]《社会学原理》,第1卷,第284、422页;《大英百科全书》,“祖先崇拜”词条。

在斐济,酋长去世以后,他们的妻子要被活活勒死,她们认为这是一项神圣的义务。当地一名妇女曾被威廉救走,但“晚上,她又逃走了。她游到河对岸,来到乡亲们面前,坚持要献出自己的生命。而之前,这位妇女因‘一时软弱’,勉强同意了豁免处死的决定”。威尔克斯[122]提到过这样一位妇女:她被人救出后反而指责其救命恩人“伤害”自己,并从此对他怀有深仇大恨。[123]利文斯敦[124]说,他在赞比西河畔同马可鲁鲁妇女聊天,当她们听说在英国,男人只有一位妻子时,她们相当震惊,因为在当地,仅拥有一位妻子的男人是不会“受到尊敬”的。在赤道非洲也是如此。据里德[125]的说法,“如果一名男子结婚了,他的妻子便会认为他还能养一个,因此会恳求他再娶一名女子,如果该男子拒绝,他的妻子便会称他‘小气鬼’。”[126]

[92]1200年至1900年间位于伦敦的一所炼狱般的监狱,曾关押过一些英国历史上最有名的罪犯。——译注

这一道德定义必然是模糊不清的,因为不论何时何地,变数最大的莫过于人类为符合人生目的而形成的种种具体行为要求,以及相应的善的具体内容。确实,自然选择会将快乐赋予某些使人长寿的奢侈行为,这些行为方式便因此而被贴上“善”的标签。在纷繁复杂的现代生活里,特殊情况层出不穷,但总的来说,快乐意味着生物学上有用的活动,痛苦意味着生物学上有害的活动。[121]但是,在该原则的广泛框架下,我们可以发现各种各样可怕的善。在西方被视为道德的行为,世界上总可以找到那么一个地方视其为不道德;不论是一夫多妻,还是自杀、对同胞的谋杀,甚至杀父弑母,总有这个或那个民族将其奉为崇高道德,并加以称颂。

[93]《社会学原理》,第2卷,第663页。

新的道德规范必须以生物学为基础。“对生物进化论的接受决定着某些伦理概念。”[117]1893年,赫胥黎在牛津罗马尼斯讲坛[118]上提出,不能用生物学来指导伦理道德,“大自然血淋淋,四处尖牙利爪”(丁尼生[119]语)赞美的是野蛮和狡诈,不是爱和正义。但斯宾塞认为,一个无力经受自然选择和生存竞争考验的道德准则注定是纸上谈兵、百无一用。行为与其他任何事物一样,可以分为“善”或“恶”,判断标准应是该行为是否符合人生目的;“最高级行为之下的生命是最长寿、最宽广、最完满的”[120],或者用进化公式的话来说,一种行为如果能使个人或集体在面对各种不同目的时更为协调统一,该行为便是道德的。道德就像艺术一样,是对多样化的统一;人达到最高发展阶段时,便能够将生命最广泛的多样性、复杂性和完满性统一于一身。

[94]《社会学原理》,第2卷,第634—635页。

在斯宾塞看来,工业改造问题的分量是相当重的,因此,在《伦理学原理》(1893)一书里,他又用大量的篇幅讨论了这个问题。斯宾塞坦言:“这是我毕生使命的最后一部分……我之前完成的仅仅是该部分的前期准备。”[114]在维多利亚时代[115]中期,他同周围人一样,对道德问题极其严肃。因此,在找寻一个全新而又符合自然的伦理标准,从而替代传统道德准则时,斯宾塞尤为敏感。“所谓的正当行为对人有一种超自然的约束力,但这种约束力在遭遇抵抗时,一种自然的约束力便会取而代之。在先发制人方面,自然的约束力一点都不逊于前者,而且影响面更广。”[116]

[95]《社会学原理》,第1卷,第681页。

七、伦理学:道德的进化

[96]《社会学原理》,第2卷,第599页。

斯宾塞的结论并非盲目保守。他早就发现,身边的社会制度不但混乱,而且残暴,于是,他如饥似渴地四处寻找新的社会制度。最后,他开始支持合作社运动[110],因为从中斯宾塞看到了合同契约取代社会地位的最高境界,也是在这一过程中,亨利·梅因爵士[111]发现了经济史的本质。“随着社会向更高层级发展,劳动法规的强制性会减弱。有这么一种社会形式:在这里,相关行为的强制性被降至最低限度。在工作中,每一位成员都是自己的主人,而且,他们只遵守经多数成员同意、为维持秩序而制定的规章制度。这样,以军事为目的的强制性合作到以工业为目的的自愿合作的转变就圆满完成了。”[112]但是,斯宾塞怀疑人类是否足够坦诚,是否拥有足够能力去推动一个如此民主的工业制度高效率运转;但无论如何,斯宾塞都想尝试一下。他预测,未来某个时候,工业将不再由专横跋扈的雇主领导,人们也不会为了生产一堆垃圾而耗费自己宝贵的生命。“我们可以从变化的观念中看到军事社会和工业社会之间的反差,在工业社会里,人们不再认为个人为社会而存在,相反,人们坚信,社会为个人而存在;同理,如果人们的认识从‘生活为工作’转变为‘工作为生活’,我们就会清楚地看到工业社会与一个由它进化而来的社会之间的反差了。”[113]

[97]《社会学原理》,第1卷,第575页。

一想到世界由工薪阶层统治,斯宾塞就怒火中烧。通过伦敦《泰晤士报》这种自由、执着的媒体,斯宾塞对工会头领们了如指掌,对他们没有任何好感。[107]他认为,罢工是没用的,多数罢工以失败告终——如果工人在任何时候罢工都能取得成功,物价就会随着工资上涨而上升,那么,结果跟罢工之前便毫无区别。[108]也就是说,“现在,除了雇佣阶层强加给我们的不公正,摆在我们面前的还有被雇佣阶层强加给我们的不公正”[109]

[98]蒲鲁东(1809—1865),法国新闻记者和社会主义者,世界上第一位称自己为“无政府主义者”的人。——译注

经济关系不同于政治关系,前者远比后者复杂,因此,如果舍弃奴役人民的官僚制度,政府便无力调整政治经济关系。国家在介入经济关系时,总会或多或少地忽视复杂工业形势中的某些因素,而且屡试屡败,相关的例子可以看看中世纪英国颁布的工资固定法和法国大革命期间的价格固定法。经济关系必须自发地对供求进行调节,虽然这种自我调节并非十全十美。要想得到最需要的商品,社会要付出高昂的代价;如果某些人或者某些部门获得了丰厚回报,那是因为他们经历了不寻常的冒险或痛苦,而且,这些人最受不了的就是强制性平等。在自我调适的环境自发地对人类本性进行改变之前,任何试图人为改变人性的立法都是枉费功夫,就像占星学一样。[106]

[99]卡贝(1788—1856),法国哲学家、空想社会主义者。——译注

社会主义需要强制仲裁。在强制仲裁下……管理者在追求个人利益时……便不会遭遇工人联合的反抗。工人不会像现在这样,因为预定条款得不到满足而举行罢工,因此,管理者的权力不会受到任何约束,它会越来越大、越来越广泛、越来越稳固,直到无法抗拒……如果我们将目光从官僚机构对工人的管理转向官僚机构本身,如果我们问自己,官僚机构是如何受到管理的?我们永远都不会得到满意的答案……在这种情况下,一种全新的贵族政治会自然产生。为了支持贵族政治,人民大众会不辞辛劳,埋头苦干。而贵族政治一旦稳固如山,便会行使一种权力,一种令过去一切贵族政治难以望其项背的权力。[105]

[100]路易·勃朗(1811—1882),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新闻工作者。——译注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斯宾塞认为,社会主义是军事国家和封建国家的产物,与工业社会没有必然的联系。同军国主义一样,社会主义包含着中央集权、政府权力的扩大、人民自主性的衰退以及个人对国家的服从。“表面上看,德国首相俾斯麦也许是倾向于国家社会主义的。”[103]“一个组织越完善,便越僵化。这是一切组织的不变法则。”[104]社会主义之于工业,犹如死板的本能之于动物,它会使人类变得像蜜蜂和蚁类社会一样,社会主义还会催生奴隶制度,一个比当前状况更为单调、更为糟糕的奴隶制度。

[101]皮埃尔·勒鲁(1789—1871),法国哲学家、政治经济学家。——译注

时不时地,我们可以从报上了解到德法之间的军事竞争。不论是德国,还是法国,其国民都把大部分精力用于军事力量的扩张,一方的军备扩张会推动另一方的军备扩张……最近,法外交部部长在谈及突尼斯、越南东京、刚果和马达加斯加时表示,法国有必要向这些国家和地区派军——如果法国要与别国在政治掠夺上一争高下的话。这位外长还表示,通过强占弱小民族的领土,“法国已经恢复了许多荣耀,而这些荣耀正是法国所应得的。因为在过去几百年里,法国人民作出了无数卓越的努力”。……因此,我们终于知道,为什么法国和德国一样,国内的社会改革计划(根据该计划,每一位国民在得到社会供养的同时,要为社会付出劳动)会赢得如此广泛的支持,甚至催生了一个强大而又恐怖的政治机构——我们终于知道,为什么法国人中会产生圣西门、傅立叶、蒲鲁东[98]、卡贝[99]、路易·勃朗[100]、皮埃尔·勒鲁[101]这样的人物,他们时而用文字,时而用行动,试图为社会带来共产主义的工作和生活方式。……英国国民的被占有程度低于法国和德国,这种国民被占有是社会主义的主要内容。通过观察,我们证实,不论在军事体制的形式下,还是在国民体制的形式下,英国在社会主义思想方面,均没有取得如德国和法国那样的进展。[102]

[102]《社会学原理》,第3卷,第596—599页。

斯宾塞强烈反对英国国内崛起的带有帝国主义色彩的军国主义,但同时,他又把英国看作未来工业社会的典范,并把法国和德国视作军事国家的典型。

[103]《社会静力学》,第329页。

此外,由于男性寿命已经与女性接近,一夫一妻制取代了一夫多妻制。在工业社会里,妇女地位上升,“妇女解放”也自然地出现了。[95]迷信的宗教让位于自由主义信条,因为后者致力于改善和提升世人的生命和品质。通过工业运转,人们了解了宇宙的运行机制及其不变法则,于是,人们在解释事物时不再简单地诉诸超自然因素,而是深入探究自然原因。[96]从此,历史不再只是研究战争中的国王,而是转向研究工作中的人民,载入史册的不再是风云人物,而是人类伟大的发明、创新的思想。政府权力被削弱,那些致力于生产活动的人获得了更多的权利。于是,“合同契约取代了社会地位的重要性”,能动性的自由发挥取代了处于从属地位的人人平等,自由合作取代了强制性合作。“人类的信仰发生了改变,人们不再认为,个人为社会而存在;相反,人们坚信,社会为个人而存在”[97],这种变化充分体现了军事社会和工业社会的不同。

[104]《社会学原理》,第1卷,第571页。

人类这一终极理想的实现,与其说取决于人类精神上的转变(因为人类是环境的产物),还不如说取决于工业社会的发展。工业社会带来民主与和平:如果人们的生活不再受战争的支配,成千上万的经济开发区便会四处涌现,权力便会有利地下放至社会的大多数成员。唯有在人类自主性得到解放的地方,生产力才会迅猛发展。而在工业社会里,军事社会里那些根深蒂固的传统(这些传统也推动军事社会蓬勃发展),比如中央集权、等级制度、种姓制度,会被通通废除。在工业社会里,军人们不再位高权重;爱国主义不再是对他国的仇恨,而是对祖国的热爱。[94]保证国内和平成为繁荣发展的第一要务,而且,随着资本日益国际化,随着数以千计的投资跨越国界线,世界和平也变得不可或缺。随着境外战争的减少,国内那些残酷、野蛮的行为也会相继减少。

[105]《社会学原理》,第3卷,第588页。如今,俄国就面临着这种危险。

几乎无一例外的是,军事国家实行中央集权,并以君主制为其国家制度,它们灌输的合作精神是集体式的、强制性的,而且支持宗教专制,崇拜战神。在军事国家里,阶级划分、阶级规范严厉死板,男性在家中自然地拥有绝对地位。由于战争导致较高的死亡率,它们实行一夫多妻制,而且妇女地位低下。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激进好战,因为战争强化了中央权力,可使一切服从于国家利益。因此,“历史只不过是一部各个国家共同写就的新门监狱[92]纪实录”,记录中充斥着抢劫、背叛、谋杀以及民族的自取灭亡。自相残杀是原始社会的耻辱,但今天,某些社会依然吞噬人民,奴役、毁灭整个民族。在人类宣告战争非法,并成功驾驭战争之前,文明只是灾难与灾难之间一段不稳定的插曲。“高度文明、社会化国家的出现从根本上说取决于战争的结束。”[93]

[106]参见《国家权力和个人自由》。

在原始时代,宗教很有可能是当时人们生活最主要的特征。在朝不保夕、卑贱低下的日子里,他们把灵魂寄托于未来,而非当下的现实中。从某种程度上说,超自然宗教是伴随着军事社会的出现而产生的,但随着战争被工业取代,人们不再思考死亡,而开始思考生命,人们不再狭隘地崇拜权威,而是踏上了自由、自主的广阔道路。的确,西方历史上影响最为深远的社会变化便是工业体系对军事社会的逐步替代。国家政体研究者总是习惯性地根据政府制度——君主制、贵族制或民主制——来对社会进行分类,实际上,政府制度的不同只是表面的,最主要的分水岭应该是军事社会和工业社会的不同。军事国家以战争为生,工业国家以工作为生。

[107]《社会学原理》,第3卷,第589页。

这种异质整合原则同样适用于社会的各个领域,比如宗教、政府、科学和艺术。最初,宗教是对诸多神祇和神灵的崇拜,在各个国家大同小异,但是,当某一个神居于中枢地位、掌握至高无上的权力时,其他神祇便退居其次,并根据各自的职责由高到低排列——宗教的发展便由是展开。最初,神祇很可能来自人们的梦境以及关于鬼魂的说法[86]。因此,英文中spirit(灵魂)一词不仅在过去,而且今天,还同时指代“鬼怪”和“神祇”。原始思想认为,人在死后、睡觉时、恍惚中,鬼魂或者说灵魂会离开肉体,甚至人在打喷嚏时呼气的力度也会驱散灵魂,于是,“上帝保佑你”这类的保护性祝福便与这些危险行为紧密联系在一起。此外,人们可以在倒影中看到自己的灵魂,而回声则被认为是灵魂发出的声音,所以,巴苏陀人[87]拒绝在河边走路,因为他们生怕鳄鱼捕获、吞食他们的倒影。原始思想还认为,最初,上帝只是“一个永恒存在的幽灵”[88],尘世间位高权重的人在变成鬼魂后依然握有大权。在塔纳人[89]的语言中,“上帝”一词的字面意思是“死人”[90]。“耶和华”表示“强者”“勇士”。他也许曾是当地的统治者,去世以后受到膜拜,被奉为“万军之王”。这些鬼魂都很危险,因此需要讨好,所以,葬礼演变成膜拜,一切巴结奉承世俗首领的手段都被用于祈祷和安抚神祇的仪式上。教会的收入来自信徒对神祇的献礼,正如一国的收入来自民众对国家首脑的献礼。臣民对国王的服从变为祭坛前的双膝跪地和求福禳灾。有说法认为,国王在死后会成神。这种说法可在罗马得到印证,因为罗马统治者会在生前即被当地人民神化。一切宗教似乎都可以在这种祖先崇拜中找到源头。祖先崇拜的力量相当强大,有例为证:有一位首领曾发问,自己是否能在天堂遇见未受洗的祖先,因为没有得到满意的答案,这位首领拒绝受洗。[91](在1905年的战争中,这种祖先崇拜使日本人变得骁勇善战,因为只要想到祖先在天上俯视着自己,死亡对于他们便微不足道了。)

[108]《社会学原理》,第3卷,第545页。

然而,斯宾塞对这部著作最初的想法很符合他那典型的急于概括的习惯。他相信,社会是一个有机体,像人一样,拥有营养、循环、协调和生殖器官。[84]的确,在个人,意识是集中在部门的,在社会,各部门却会保留各自的意识和意志,而政府集权能缩小个体和社会间的这种差别。“社会有机体和生物个体在以下几个方面具有共性:首先,社会会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变得日益复杂;在复杂化的过程中,社会的各个部分越来越彼此独立;相对于其组成单位个体生命,社会的寿命可以说是永无止境的……无论是社会,还是个体,两者的整体化以及伴随其间的异质化都是逐渐加强的。”[85]因此,社会的发展毫无障碍地实践了进化公式:政治单位的规模不断扩大,从家庭到国家、联盟;经济单位的规模不断扩大,从小型家庭作坊到垄断企业、企业联盟;人口单位的规模不断扩大,从村庄到小镇、城市——这一切显示了整体化的过程,而劳动的分工,职业和行业的倍增,城市和国家间、国家与国家间经济上的相互依赖程度日益加深,充分显示了社会凝聚力的加强以及社会分工的扩大。

[109]《自传》,第2卷,第433页。

在这一点上,斯宾塞所作的准备可以说是知识分子良知的典范。他雇了三位秘书来协助收集资料,并将资料分类后进行横向、纵向排列,列出所有重要民族的家庭、教会、职业、政治和工业制度。然后,斯宾塞自费将自己的成果结集出版,共八大卷,他希望其他研究人员能够证实或者修正自己的结论,但直至他去世,出版工作还没有全部完成,于是,斯宾塞留下一部分微薄的积蓄,用以完成自己未尽的事业。如此准备了七年之后,1876年,《社会学》第一卷面世,而最后一卷直到1896年才准备付梓。当斯宾塞的其他东西成为古董收藏的对象时,三卷本《社会学》对每一位社会学研究者,仍是一笔价值不菲的财富。

[110]始于19世纪的欧洲。1844年,在英格兰北部一家纺织厂工作的28位工匠成立了第一家现代的合作制企业,其经营原则至今仍然被用作所有合作社开展经营活动的基础。——译注

在那本广受欢迎的社会学导论《社会学研究》(1873)中,斯宾塞用其雄辩的口才呼吁社会认可这一新兴学科,并推动该学科的发展。斯宾塞认为,如果决定论在心理学上是正确的,那么社会现象中也必有因果法则存在;一个渴望探究人和社会的学生不会满足于李维[80]那样的编年史,也不会满足于卡莱尔那样的传记史,他会将眼光投向人类历史,寻找那些能够将纷繁复杂的历史事实转变为科学图表式的基本发展脉络、因果关系和启发式关联。正如生物学和人类学息息相关,历史学和社会学之间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81]当然,要想配得上科学的头衔,社会学研究仍需解决成千上万的难题。[82]这门年轻的学科受到各种各样偏见的攻击,这些偏见不仅有个人的,还有来自教育、神学、经济、政治、民族、宗教等各个领域的。此外,年轻的社会学还受到了自以为无所不知的不学无术者的骚扰。“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名法国人在英国待了三周后,计划写一本关于英国的书;三个月后,他发现自己并没有作好充分的准备;三年后,他得出结论,自己对英国一无所知。”[83]其实,这名法国人已经足够成熟,完全可以开始着手研究社会学。一个人在成为物理学、化学或生物学领域的权威之前,需要经过毕生的研究,才能厚积薄发;而在社会和政治事务方面,任何一家杂货店的伙计都可以称为专家,他们知道解决办法,并要求被倾听。

[111]亨利·梅因爵士(1822—1888),英国比较法学家、历史学家。——译注

在社会学领域,斯宾塞得出了相当不同的结论。厚厚的几大卷本,是他最杰出的作品,经前后二十多年才出版完成。它们涵盖了斯宾塞最喜爱的领域,展现了斯宾塞在启发性概括和政治哲学方面的特长。从第一本《社会静力学》到最后的《社会学原理》,前后半个世纪,经济学和政府问题一直是斯宾塞的主要兴趣所在。像柏拉图一样,斯宾塞以论述道德正义和政治正义开始,以道德正义和政治正义结束。在对社会学的贡献方面,斯宾塞无人能敌,甚至包括社会学奠基人和“社会学”一词的创造者孔德。

[112]《社会学原理》,第3卷,第572页。

六、社会学:社会的进化

[113]《社会学原理》,第1卷,第575页。

意志是一个抽象概念,我们用它表示处于活跃状态的整体冲动,而自主则指畅通无阻的观念向行为的自然转化。[77]观念是行为的第一阶段,行为是观念的最后阶段。同样的,情感是本能行为的第一阶段,情感的表达是完全反应的有效序曲,正如人发怒时的咬牙切齿充分暗示了要将敌人打得粉身碎骨的决心,过去,这样的结局便是发怒的自然结果。[78]“思维形式”,比如对时间和空间的感知以及数量和原因等概念,在康德看来是与生俱来的,其实只是出于本能的思考的结果。正如本能是整个物种获得的习性,对于个人来说它是天生的,各种范畴也是人类在进化期间缓慢获得的心理习惯,如今,已经成为代代相传的理性的一部分。“物种的变化日积月累,积累的变化又代代相传”[79],心理学所有的古老难题都可以如此解释。当然,也正是这样的普遍性假设使斯宾塞的努力遭到质疑,甚至功亏一篑。

[114]《伦理学原理》,第1卷,第13页。

然而,心灵的进化肯定是存在的,它是反应模式经过回忆和想象、知性和理性,从简单到复合到复杂、从反射到倾向性到本能的发展。如果读者能够在有生之年通读这一千四百页的生理学和心理学分析,他们会深深体会到生命的连续性和心灵的连续性。他们会像观看一场慢镜头电影,看到神经的形成、适应性反射和本能的进化,以及经历相互抵触的冲动、冲突之后,意识和思维的生成。“理性没有明确的等级之分,也不由真正独立的机能组成,但理性的最高表现形式是复杂化的结果,这种复杂化来自人们从最简单的元素出发经历的不掺杂任何情感的过程。”[75]本能和理性之间没有任何空隙,两者都能对内在关系进行调整,以适应外在关系。两者唯一的区别是程度上的,即本能面对的关系相对来说老套、简单,而理性面对的关系新颖、复杂。理性行为不过是一种本能反应,这种本能反应在与具体情况引起的其他本能反应的斗争中存活下来。“深思熟虑”不过是互相竞争的冲动之间进行内部斗争的过程。[76]从根本上说,不管是理性和本能,还是心灵和生命,都是同一回事。

[115]一般被认为是1837年至1901年,是英国工业革命的顶点时期,也是大英帝国经济文化的全盛时期,这个时代还以崇尚道德修养和谦虚礼貌而著称。维多利亚时代中期,英国达到强盛的顶峰。——译注

分子振动和精神打击能被并列表现在意识之中吗?两者能被看作一个东西吗?其实,任何努力都不能让我们将两者同化。一个单位的感觉和一个单位的运动是没有任何共同点的,当我们将两者并置时,这一点就愈发明显。这种关于意识的定论可以通过分析得到证实……因为关于振动分子的构想是在诸多感觉单位的基础上形成的。(也就是说,我们对物质的认识是在心灵单位,即感觉、记忆、观念的基础上形成的。)“……如果我们必须在如下两者中进行选择:将精神现象转化为物理现象,抑或将物理现象转化为精神现象,我们似乎更能接受后者。”[74]

[116]《伦理学原理》,第1卷,第7页。

同时,令我们印象深刻的是,在心理学历史上,《心理学原理》是第一本坚定不移地表述进化论观点、从遗传学的角度解释进化的书。书中,斯宾塞还首次对扑朔迷离的思维进行了探究,一直追溯到最简单的神经功能及物质运动。的确,斯宾塞的努力失败了,但又有谁在这样的尝试中成功过呢?从一开始,斯宾塞便制订了一个宏大的计划,试图揭开意识进化过程的面纱。最后,为了追溯进化过程,他不得不处处假设意识存在。[73]他坚信,从星云到心灵,有一个连续的进化过程,他最终承认,物质唯有通过心灵才能被认识。也许,《心理学原理》中最重要的部分即舍弃了唯物论哲学的篇章:

[117]《伦理学原理》,第1卷,第25页。

两卷本《心理学原理》(1873)是斯宾塞思维之链上最为薄弱的一环。早前,斯宾塞曾有一卷本著作论述该主题(1855),在这一卷本中,他凭着年轻人的满腔热情,为唯物论和决定论辩护。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和思想的成熟,斯宾塞对该书进行了修改,使得全书在形式上看起来更为温和。此外,斯宾塞还增加了数以百计的页码,这些新增的页码上充满煞费苦心但毫无启发意义的分析。斯宾塞提出了丰富多彩的理论,但证据极为匮乏。他提出,神经源于细胞间的结缔组织、本能源于反射作用的综合以及获得性特征的传递、心理范畴来自物种获得的经验。除此以外,他还提出“变形实在论”[72]以及上百种其他理论。这些理论不像就事论事并使人清醒的心理学理论,反而像形而上学,令人迷惑不解。阅读时,我们仿佛离开了现实主义的英国,“回到了康德身边”。

[118]由生物学家乔治·罗马尼斯创立的讲坛,主题为科学、艺术或文学,每年在牛津谢尔多尼亚剧院举行,主讲人均为世界知名人物。——译注

五、心理学:心灵的进化

[119]丁尼生(1809—1892),维多利亚时代杰出的诗人,其作品常反映科学进步对当时社会传统思想所造成的冲击。——译注

适者生存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是因为该生物自发地进行有利变异,还是因为该生物部分遗传了世世代代反复习得的性格或能力?在这个问题上,斯宾塞没有自以为是,他欣然接受了达尔文的理论。但斯宾塞感到,达尔文的理论依然无法解释某些现象,这促使他在作出修改的基础上接受了拉马克学派的观点。在与魏斯曼[70]的争辩中,斯宾塞为拉马克进行了有力的辩护,并指出达尔文理论的一些缺陷。在那些日子里,斯宾塞几乎是单枪匹马地与拉马克站在同一战线。有意思的是,今天的新拉马克主义者中竟有达尔文的后代,而当代最伟大的英国生物学家认为,达尔文关于进化的个别理论(当然不是达尔文的一般理论)必须被抛弃,这已成为当今遗传学专业的共识。[71]

[120]《伦理学原理》,第1卷,第22、26页;第2卷,第3页。

为了适应整个物种的生存需求,不同生物的繁殖率会有所不同,但这种适应不是彻底的。马尔萨斯说得对,生活资料总是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口的需求。“这种人口压力一开始便是人类进步的直接原因。在这种压力的推动下,人类从最初便广泛分布,它还迫使人们摒弃捕食的习惯,变捕食为农耕,于是,人们在地球表面开辟出广阔的田地。在人口压力下,人变为社会的人……并形成各种社会情绪。此外,它还刺激了生产力的发展,提高了人类的技能和智力。”[69]人口压力是生存竞争的首要原因,通过生存竞争,最适应环境的生物便能生存下来,同时,物种的级别也得以提高。

[121]《伦理学原理》,第1卷,第98页。

一般来说,个性化和生命创造之间,或者说个体发展和生殖之间是相互对立的。相对于生物个体,这一法则应用于生物种群时更具规律性:物种或物群越是发达,繁殖率就越低。但一般来说,该法则也适用于个体。比如,智力的发展似乎与生育是相悖的。“拥有强大生育能力的个体一般在思维方面较为迟钝;反之,如果个体在学习期间过多地进行脑力活动,该个体往往无法生育,或者在生育时遇到障碍。因此,我们可以预测,人类进化的下一步便是生殖能力下降。”[67]哲学家臭名昭著,原因之一就是他们总是极力避免为人父母。而女人,从做母亲的那一刻开始,她们的脑力活动通常就会减少;[68]而且,她们的青春期之所以会缩短,也许就是因为她们过早为繁衍后代作出了牺牲。

[122]威尔克斯(1725—1797),英国政治人物。——译注

一般而言,生物的生长变化与能量消耗成反比,繁殖率与生长程度成反比。“饲养员都知道,如果母马要生小马驹,就不能让母马的体型达到正常大小……反过来说,阉鸡,尤其是猫,阉割过的动物往往比它们未被阉割的同伴要大。”[65]随着个体发育的完全和能力的提高,繁殖率会趋于下降。“如果物种构造低级,它们抵抗外在威胁的能力便会很弱,个体便会大量死亡,为了应对这一问题,该物种就需要强大的生殖能力,否则,便会惨遭灭绝。相反,如果自然赋予物种强大的自卫本能,相应地,该物种的生殖能力就不能很强”,以免过高的繁殖率超过食物供应能力。[66]

[123]《伦理学原理》,第1卷,第469页。

斯宾塞发现,为了适应外在关系,生命个体会对内在关系作出调整。他还发现,整个物种也会为了适应生存环境而对繁殖能力进行显著的调整。生物繁殖起源于营养受众体的营养吸收面对营养受众体大小变化的不断适应和调整。举例来说,阿米巴在生长过程中,营养受众体增大的速度会远远大于营养吸收面表面积的增速,受众体必须从营养吸收面获得营养,于是,便出现了分裂生殖、出芽生殖、孢子生殖、有性生殖,这些生殖方式的共同点就是能够缩小受众体和营养吸收面间的差距。因此,如果个体生物的生长超过某个限度,将是非常危险的;也因此,一段时间以后,生长一般都会让位于生殖。

[124]利文斯敦(1813—1873),英国传教士、探险家,第一位到达赞比西河的欧洲人。——译注

但是,斯宾塞对生命的定义也有不足之处。首先,该定义忽略了生物对环境的改造;此外,生物能够凭借一种神秘的力量作出预测性调整,这种预测性调整是生命力的体现,而斯宾塞没能对这种神秘力量作出解释。于是,在《生物学原理》后来版本中一个新增的章节里,斯宾塞被迫对“生命的动态元素”进行讨论,并承认自己的定义没有真正揭露生命的本质。他说:“我们不得不承认,用物理、化学的方法,我们是无法把握生命本质的。”[64]斯宾塞不知道,如此坦白会给自己那套体系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带来多大破坏。

[125]里德(1814—1884),英国小说家、剧作家,其作品强烈表现社会的不平等。——译注

在《生物学原理》开篇,斯宾塞便下了一个著名的定义:“生命是为了适应外在关系而对内在关系的不断调整。”[63]生命的完整性取决于内在关系与外在关系间的一致性程度;如果该一致性完美无瑕,那么,生命便完美无瑕。要实现这种一致性,不仅仅是内在关系被动适应外在关系;生命的独特在于,它能够预测外在关系的改变,从而主动调整内在关系,就像动物蜷缩自己以避免伤害,人类生火以烘烤食物。

[126]《伦理学原理》,第1卷,第327页。

1872年,《综合哲学》第二卷和第三卷问世,名为“生物学原理”。这两卷书暴露了哲学家在踏入另一专业领域时必然产生的局限性。尽管书中有细节上的错误,但斯宾塞的许多启发性推论弥补了这一不足。它们对多如牛毛的生物学知识重新进行整合,使之更加清晰明白。

[127]《伦理学原理》,第1卷,第471页。

四、生物学:生命的进化

[128]《伦理学原理》,第1卷,第323页。

他应该记住,观点其实就像一个媒介,一个人可以通过这个媒介对外在的安排进行调整,使之适应自己的性格;而且,他的观点也是该媒介的正当组成部分。他的观点是一个单位的力量,它与其他的力量结合在一起,便能形成一股强大的力量。社会变革便源于此。如此,他便会知晓,他可以以恰当的方式将自己内心最深处的想法表达出来,然后任其发挥影响。当然,他的这些想法,他对某些原则的支持,或是对某些原则的反对,绝非无中生有。他,以及他的一切能力、抱负、信念都不是偶然的,它们是时代的产物。他既是过去之子,也是未来之母。他的想法就像他生育的孩子,不应随便对待,任其自生自灭。他像其他人一样,可自指是无数媒介之一,“未知的原因”通过这些媒介产生作用。当“未知的原因”在他身上催生一种信仰,他便可以宣称自己皈依这一信仰,并将该信仰付诸实践……因此,智者并不把自己的信仰看成一种偶然。如果发现了最高真理,他便会毫不畏惧地将之公之于众。只要认识到这一点,不管后果如何,在这个世界上,他扮演的角色便是正当的。如果他的变革目标能够实现,当然很好;如果不能,只要差强人意,也很好。

[129]《伦理学原理》,第1卷,第458页。

如果一个人自认为发现了最高真理,但由于担心自己的发现太过超前,而在决定是否说出来的时候犹豫不决,那么,他可以从客观的角度审视一下自己,以打消疑虑。

[130]《伦理学原理》,第1卷,第391页。

斯宾塞懂得,如果一种哲学只讲平衡和死亡,不涉及上帝和天堂,它便得不到读者的青睐。因此,在《第一原理》第一部分的结尾,他凭着非凡的雄辩力和激情捍卫自己的权利——他发现黑暗真理的权利。

[131]可参考尼采的哲学思想。

《第一原理》就像一出宏伟的戏剧,娓娓道出星体、生命、人类的兴盛与衰败、进化与灭亡,它是一出悲剧,这出悲剧可以用哈姆雷特的话作结语:“余下的就是沉默。”[62]面对这样的生存结局,那些在信念和希望中成长起来的芸芸众生纷纷表示反对,也是可以理解的。我们知道,人终有一死,正因我们无法左右死亡,于是我们更愿意关注生命。在斯宾塞身上,我们可以看到叔本华的影子,两人都认为,人类的努力是徒劳的。在斯宾塞事业成功的终点,他发出了人生不值得一活的感叹。他有着哲学家的通病:看得太远,以致无法看到现实中一切拥有美丽色彩和线条的东西。

[132]《伦理学原理》,第1卷,第318页。

最后,也是必然的一点,即“平衡”的出现。在阻力的影响下,任何运动或迟或早都会停止,任何有节奏的振动在频率和振幅上都会减弱(除非受到外力的作用)。行星的运行从主轨道降到次轨道;随着时间的流逝,太阳光的热度和亮度会逐渐减弱;地球的旋转会因潮汐的摩擦而减慢。今天的地球是一个充满生命运动的地方,它孕育的无数的生命在此繁衍生息。但终有一天,地球的运行及其各部分的发展会渐渐放慢;我们的血管会干枯,血液会变冷,血流速度也会减慢。匆匆忙忙的时代成为历史,我们就像一个行将灭亡的种族,梦想涅槃,期待天堂。接下来,我们思念那能让我们永远休憩的天堂,而不是绞尽脑汁地活下去。接下来,平衡迅速被灭亡取代,这就是进化的悲惨结局。于是,社会瓦解,人民外迁,城市变成一片黑暗的穷乡僻壤,人们又陷入贫苦的生活。面对分崩离析的社会,政府无力挽回局面;在混乱的社会里,人们甚至会忘记往日的太平。个人也是如此:破坏力量征服整合力量,和谐的生命便趋向混乱死亡。地球就像一个乱作一团的剧院,上演着一出腐朽、悲伤的剧目,主角便是那不可逆转地走向退化的地球能量。地球将回归尘土、星云——地球的发源形态。进化与灭亡的循环是完整的,循环会重新开始,循环是无休无止的,但结局永远不变。死亡是人生的必然,人类应该“铭记死亡”,出生是衰老和死亡的序曲。

[133]《伦理学原理》,第1卷,第423—424页。

对这个合成的公式,斯宾塞并不满足,他继续努力揭示物质因机械力自然运作的必然性及其何以从分散变为整合。首先,在一定程度上说,“同质体是不稳定的”,也就是说,相似的部分不会长久地保持相似,因为它们会受到不均匀外力的影响。比如,外面的部分会像海岸线上的城镇,首先遭到攻击。然后,就像不同的工作将原本类似的人塑造成三百六十行的不同代表,物质慢慢变为异质体。其次,“效应是会倍增的”:一个原因能够带来各种各样的结果,使世界产生各种各样的差异。玛丽王后说错的一句话[60]、埃姆斯电报的修改[61],或者萨拉米斯的一阵风,都能在历史上发挥无穷无尽的作用。再次,“隔离”法则的存在:一个相对同质的整体被驱散,进入不同区域,由于被不同环境塑造,而成为不同的事物。比如,根据各地方的特点,英国人变成了美国人、加拿大人或澳大利亚人。自然力便通过这些方式创造了五彩缤纷的进化世界。

[134]《伦理学原理》,第1卷,第377页。

天体在星云中的孕育、地球表面海洋和山峰的形成、植物对营养元素的代谢、人体对动物组织的消化与吸收、胚胎内心脏的发育、出生后骨头的融合,感觉和记忆统一为知识和思想,知识统一为科学和哲学,家庭扩展至氏族、部落、城市、国家、联盟,甚至“世界联邦”:这些就是物质的整合,即单一的个体聚合为群体、组群、整体。显然,这样的整合会削弱局部运动,比如国家的强大会使个人的自由相应减少。与此同时,整合也使各局部之间相互依赖,但这种依赖是一种保护性的关系组织,能够保证局部间的“连贯性”,并促进集体的存活。整合的过程也能使形式和功能更为确定:星云是没有形状、模糊不清的,却孕育了椭圆状的行星、界限分明的山脉、拥有特定形式和特点的有机体及其器官以及劳动得以分工、功能得以细化的生理结构和政治结构等等。此外,该整体的部分不但是确定的,从性质和运作上来说,还是多元的、异质的。原始星云是一个同质体,其组成部分是相似的;但很快,星云便分为气体、液体和固体,随后,大地绿茵覆盖,山巅则白雪皑皑,浩瀚的大海亦一片蔚蓝。从相对同质的原生质中,生命进化出各种各样的营养、生殖、运动和感觉器官。紧接着,一种简单的语言响彻整个大陆,不同的地方孕育出不同的方言。科学的种子生根发芽,蓬勃发展;各国民间的传说遍地开花,孕育出丰富多彩的文学艺术。独特的个性和品质慢慢形成,每个种族、每个民族努力开发自己独特的天赋。整合、异质、部分聚合为更大的整体,部分区分为更多的形式:这就是进化轨迹的核心所在。一切从分散变为整合和统一、从简单同质变为复杂异质的东西(参考1600年至1900年的美国),都流淌在进化的大河里,而一切从整合回归到分散、从复杂回归到简单的东西(参考公元前200年至公元600年的欧洲),则被卷入衰亡的退潮中。

[135]《伦理学原理》,第2卷,第46页。

于是,斯宾塞提出了他那举世闻名的进化公式,该公式使欧洲知识分子大惊失色,而且,他耗费十卷书的笔墨并花了四十年时间才对该公式进行了完整的解释。斯宾塞说:“进化是对物质的整合以及伴随着整合而出现的运动的消散。在进化中,物质从模糊、松散的同质体转变为确定、连贯的异质体,而绵延的运动也经历着类似的转变。”[59]这话是什么意思?

[136]《伦理学原理》,第1卷,第257页。

通过分析(我们无法在此详细给出整个分析过程),所有这些“可知物法则”都可以归结为最终法则,即力量持久。这个法则似乎有点儿呆滞、缺乏生气,那是因为它没有暗示生命的秘密。那么,现实的动态法则到底是什么?万物生长而后衰败的公式又是什么?这个公式必定包含着进化和死亡,因为“任何事物从生到死,必然包含着不知不觉的出现以及不知不觉的消失”[58]

[137]《伦理学原理》,第2卷,第4、217页。

也许,通过统一最具有概括性的物理学,我们便可接近这种原则。这些高度概括包括:物质不灭、能量守恒、运动连续性、诸力之间关系的持久性(比如,自然规律的不可违背性)、力的转化和平衡(甚至包括脑力和体力)以及运动的节奏性。对最后一点,大家也许有点陌生,所以需要在这里稍稍解释一下。其实,整个大自然都是富有节奏的:从心脏的跳动到小提琴琴弦的振动,从光、热、声的波动到海洋的潮汐,从性爱的周期性到行星、彗星、恒星的周期性,从日夜交替到四季轮回、气候变化,从分子运动到国家的兴衰、恒星的诞生和死亡。

[138]艾略特,《赫伯特·斯宾塞》,第81页。

提出不可知论之后,哲学便放弃了对不可知物的探究,转向可知的事物。形而上学是幻象,正如米什莱[56]所说,它是“一种能够有条不紊地使自我陷入迷醉状态的艺术”。哲学的职责和功能应是对科学成果进行综合和统一。“最低级的知识是零散的知识,科学是部分统一的知识,而哲学则是完全统一的知识。”[57]但如此完全的统一需要一个大而普适的原则,一个能够涵盖一切经验、描述一切知识鲜明特征的原则。这样的原则存在吗?

[139]《伦理学原理》,第1卷,第148、420页。

2. 进化论

[140]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主张制约联邦政府的权力,而国家和地方政府应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财产。——译注

从这个角度来看,调和科学和宗教并不是一件难事。“一般来说,调和敌对观念,便会得到真理。”[54]我们要让科学承认,科学“法则”只适用于现象界和关联物;我们要让宗教承认,神学是一个神话,一个能将无法概念化的信仰合理化的神话。我们要让宗教不再把绝对想象成一个夸大的人,更糟糕的是,想象成一个残忍、嗜血、奸诈的怪物,一个因“喜欢谄媚(比如人类所鄙视的那种奉承)”[55]而痛苦的怪物。我们要让科学不再否定神祇,或不再将唯物主义视为理所当然。心灵和物质也是相互关联的现象,是终极原因的双重效应,而终极原因的本质无法为人所知。人类对这种不可知力量的认可是一切宗教真理的精髓,是一切哲学的开端。

[141]《伦理学原理》,第2卷,第200页。

知识的相关性是造成这些费解问题的共同原因。“思维是一种关联性活动。超越关联性的东西,思想是无法表达的……人类理性受现象束缚,理性的目的是为了与现象贯通。如果我们用理性去解释超越现象的东西,我们会发现自己其实是在胡说八道。”[52]然而,从名称和性质来看,关联的东西和现象的东西均暗示着一些超越关联和现象的东西,一些终极的绝对的东西。“现实隐藏在现象背后,这个想法存在于我们的意识之中。如果我们细察自己的思想,就会发现,要摆脱这样的意识是一件不可能的事,但这种不可能使我们更坚信现实的存在。”[53]至于什么是现实,我们一无所知。

[142]《伦理学原理》,第2卷,第222页。

一切终极的科学思想同样也超越了人类的理性。什么是物质?我们将物质分割至原子,但随后,我们又不得不像分割分子那样去分割原子。于是,我们陷入了两难境地:物质可以被无限分割,这是难以想象的;或者说物质可以被有限分割,这同样难以想象。对空间和时间的分割也面临同样的情况,因为从根本上说,分割的有限性和无限性都是非理性的想法。运动是被三层艰涩的外壳重重包裹的,因为它涉及在时间中改变空间位置的物质。如果我们抱着不到黄河心不死的精神对物质进行分析,最终面对的就只有力——一种作用于我们的感觉器官的力,或者说一种与我们的行为器官相抵抗的力。但是,又有谁能告诉我们,什么是力?随着我们从物理学转向心理学,我们开始接触心灵、意识,但在心理学领域,我们碰到的难题更令人费解。“终极的科学思想代表的都是无法理解的实在……科学家不论选择什么研究方向,他最终面对的都是不可破解的谜。而且,随着研究的深入,他愈加能体会到这一点。于是他发现,人类的认识是如此伟大,又是如此渺小。说人类认识伟大,是因为人类能够处理一切经验范围之内的东西;说它渺小,是因为在一切超验的事物面前,人类又是如此无能为力。相比于其他人,科学家更真切地知道,从终极本质来看,没有事物是可知的。”[51]唯一坦诚的哲学,用赫胥黎的话来说,就是不可知论。

[143]《伦理学原理》,第2卷,第81页。

很快,斯宾塞便发现,关于宇宙起源的一切理论只会把我们逼进死胡同,让我们无力构想。无神论者试图构想一个独立存在的世界,一个既没有原因也没有起点的世界,但实际上,没有起点或没有原因的事物是超乎我们想象的。有神论者只是往后退了一步,使问题回到了原点。神学家说:“上帝创造世界。”对此,孩子们提出一个让人无法解答的问题:“谁创造了上帝?”从逻辑上说,一切终极的宗教思想都是不可思议的。

[144]亨利·乔治(1839—1897),美国土地改革论者、经济学家。——译注

斯宾塞开卷便说:“我们常常忘记,‘邪恶的事物里其实包含着一定的善’,‘错误里也包含着一定的真理’。”因此,斯宾塞提出对宗教思想进行检视,从而找到真理的精髓,因为不论信仰以何种形式出现,宗教那摄人魂魄的持久力量一定来自真理的精髓。

[145]《伦理学原理》,第2卷,第120页。

1. 不可知论

[146]《伦理学原理》,第2卷,第192—193页。

三、第一原理

[147]《伦理学原理》,第2卷,第196—197页。

斯宾塞婉拒了,穆勒找到他的朋友,并成功说服其中几位每人预订了二百五十份。但斯宾塞不为所动,对穆勒的做法表示反对。突然,斯宾塞收到尤曼斯教授的一封信,信中说,斯宾塞在美国的崇拜者以他的名义购买了七千美元的公众证券,证券的利息全归斯宾塞所有。这一次,斯宾塞投降了,这份大礼蕴含的精神让他重整旗鼓。四十年来,斯宾塞奋力拼搏,直至《综合哲学》全部卷本顺利付梓。这种心灵和意志对病痛以及无尽坎坷的征服,是人类历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

[148]《伦理学原理》,第2卷,第166页。

您最真诚的约翰·斯图尔特·穆勒谨上[50]

[149]《伦理学原理》,第1卷,第196、190页。

上周抵达这里时,我发现了您12月份出版的《生物学原理》分册。不用说,看了您附后的通知后,我深感遗憾……我建议,您应该接着写下去,而且,我会向出版社保证,不让他们有任何亏损……我希望您不要把这个建议当作我对您个人的恩惠,即便是,我仍希望您允许我向您提议。事情绝非如此,我只想提一个小小的建议,希望我们能够一起助成实现那个重要的公共目的,为了这个目的,您已经不辞辛劳,付出了健康的代价。

[150]《伦理学原理》,第1卷,第242—243页。

尊敬的阁下:

[151]《伦理学原理》,第1卷,第466页。

随后,人类历史上一件鼓舞人心的事发生了:斯宾塞最大的劲敌给他写了一封信,日期为1866年2月4日。在《第一原理》出版前,这位劲敌曾把持着英国哲学高地;如今,他发现自己已被进化论哲学家取代。他的信是这样写的:

[152]《伦理学原理》,第1卷,第250页。

做和事佬果真不容易。《第一原理》和《物种起源》是当时“笔墨大战”的焦点,其中,赫胥黎担任了达尔文主义和不可知论方阵的总司令。那时候,进化论者一度遭到权威人士的排挤,被指伤风败俗、不堪入目,而且,对他们进行公开羞辱一度成为值得称赞的事。随着斯宾塞更多作品的面世,预订者们纷纷退却,许多人甚至在收到作品时拒绝付费。斯宾塞不得不为每次发行产生的亏损埋单,但他没有因此而止步。最后,斯宾塞弹尽粮绝,既耗尽了资金,也失去了锐气。他向剩余的预订者发了一个通知,告知他们自己已经无法继续完成计划中的著作。

[153]当然,分析不可能完整。由于“篇幅所限”(作者常常对此感到高兴,因为它能够掩盖作者的懒惰,但是,我必须在此作出说明),我们无法对斯宾塞的《教育集》《散文集》以及《社会学原理》的大量内容展开讨论。人们很好地学会了《教育集》中提及的教训,但今天,我们还需对斯宾塞曾经宣称的重科学反文艺言论进行纠正。在斯宾塞所有的散文中,最为脍炙人口的莫过于那些谈论风格、笑以及音乐的文章。艾略特的《赫伯特·斯宾塞》是极佳的阐述斯宾塞的作品。

但是1862年,《第一原理》出版以后,许多人取消了预订,因为在书的第一部分,斯宾塞试图调和科学和宗教,这一做法得罪了主教和权威人士,不过,该篇章也因此一举成名。

[154]布朗,《康德和斯宾塞》,第253页。

斯宾塞很穷,但他从不把精力过多地放在谋生上。他说:“谋生不是我的本意,我认为谋生不应成为烦恼。”[45]斯宾塞的叔父去世后留给他两千五百美元的遗产,得到这笔钱后,斯宾塞立即辞去了《经济学人》的编辑工作,但很快,赋闲的他便把这笔钱花完了。这时,斯宾塞想,通过找寻客户预订自己计划中的著作也许能够带来一笔收入,虽然仅够勉强糊口,但也过得去。于是,他列了一个提纲,并把它发给朋友们,包括赫胥黎和刘易斯。他们为斯宾塞找了第一批预订者,这些预订者的名字如果列在单子上,一定能令人瞠目结舌——这些名字能让斯宾塞的著作简介增色不少:金斯利[46]、赖尔[47]、胡克[48]、廷德尔、巴克尔、弗劳德、贝恩[49]、赫歇尔等。斯宾塞的著作简介于1860年发表后,来自欧洲的预订达四百四十份,来自美国的有二百份,这样,斯宾塞每年便可以得到一千五百美元的收入。斯宾塞心满意足,劲头十足地开始工作了。

[155]瑞奇,《达尔文和黑格尔》,第60页。

1858年,斯宾塞修改过去的文章准备结集出版,连他自己都惊讶于那些思想的连续性和统一性。很快,一个想法突然像一道阳光,透进洞开的大门,激发了他的灵感:进化理论不仅适用于生物学,说不定还适用于其他所有科学,它不仅能够用来解释生物的种和属,还能解释行星和地壳、社会和政治历史、道德和美学观念。此时,一个想法让斯宾塞欣喜若狂,他想通过一系列作品,向世人展示物质和心灵从星云到人类、从野人到莎士比亚的进化历程。但是,一想到自己已年届四十,他几近绝望——一个已经迈入不惑之年而且体弱多病的人如何能在生命结束之前横跨纵览人类的全部知识?就在这三年前,斯宾塞整个人完全病倒了,连续十八个月,他失魂落魄,无法工作,整天漫无目的、颓废绝望地四处彷徨,没了一点儿锐气。当斯宾塞终于意识到自己的潜在能力,准备发奋时,面对虚弱的身体,他苦不堪言。他知道自己永远都无法重新拥有健壮的身体,永远无法承受连续脑力劳动超过一小时。没有人像斯宾塞那样,在自己选择的事业面前感到如此力不从心,没有人会在这样的年纪选择开始如此艰巨的工作。

[156]《创造进化论》,第64页。

“迄今为止,我的生活可以用一个‘杂’来形容。”[41]斯宾塞在四十岁时这样写道。历史上,很少有哲学家像斯宾塞那样在事业上断断续续、漂浮不定。“大概在那个时候(二十三岁),我沉迷于钟表的构造。”[42]但慢慢地,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领地,并勤勤恳恳耕种着。早在1842年,斯宾塞便为刊物《非国教徒》(请注意斯宾塞选择的媒体)写了数篇关于“政府职权的正当范围”的文章,包含了他部分仍处于萌芽状态的放任主义思想。六年后,斯宾塞放弃了工程师的职业,成了《经济学人》的编辑。三十五岁时,当斯宾塞以轻蔑的口吻对乔纳森·戴蒙德的《道德伦理学原理》进行批判时,他父亲挑衅性地说,有本事你自己也写一本这方面的书。斯宾塞接受了挑战,并成功写出了《社会静力学》。这本书虽然销量不好,却让他赢得了进军杂志界的入场券。1852年,斯宾塞在《人口论》一文(在这篇文章里,我们也可以看到马尔萨斯[43]对十九世纪思想的广泛影响)中提出生存竞争是一个优胜劣汰的过程,并创造了许多历史性用语。同一年,斯宾塞在《进化的假说》一文中对陈腐观念进行了抨击。根据那些陈腐观念,新物种的起源基于对旧有物种的渐进式改进是毫无现实依据的。对此,他指出,这种观念其实更是推翻了物种神造论;文章还进一步说明,新物种的出现与人由受精卵开始成长、植物由种子开始长大一样,并非神秘莫测、不可思议。1855年,斯宾塞的第二本书《心理学原理》面世,书中追溯了人类心灵的进化历程。1857年,斯宾塞在文章《进步:法则与原因》中采用了冯·贝尔[44]的一切生命形式从同质向异质发展的观点,将之上升为历史和进步的一般法则。总之,斯宾塞把握时代精神,不断充实自己。至此,斯宾塞已经整装待发,即将成为一位普遍进化论哲学家。

[157]参阅博厄斯,《原始人的心灵》。

斯宾塞拥有超乎寻常的逻辑推理能力,他能像对弈者一样,精确地将演绎和归纳发挥得淋漓尽致。在人类现代历史上,最能清晰地解释复杂问题的当属斯宾塞了。他善于利用明白晓畅的术语,对费解的问题进行讨论,因此,有那么几十年,全世界都对哲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人们说我有非凡的阐释能力,能够用异乎寻常的方式清晰连贯地运用数据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斯宾塞这样说道。[38]他喜欢进行宏观概括,这使得斯宾塞的各种假说而不是用来论证假说的证据,成为最吸引读者眼球的东西。赫胥黎说,事实对理论的扼杀是斯宾塞认为的悲剧。[39]他在自己的脑中装了如此多的理论,以至于每一两天就得经历一次悲剧。当赫胥黎发现巴克尔不仅手无缚鸡之力,甚至连走路都摇摇晃晃时,他备感震惊,对斯宾塞说:“啊!他是头重脚轻,我终于找到这样的人了。”斯宾塞补充说:“那是因为巴克尔获取的东西大大超过了他大脑组织的能力。”[40]而他自己正好相反,他的大脑组织能力远远超过他所吸取的东西,他善于整理、综合,他还曾经因为卡莱尔缺乏这样的能力而贬低他。后来,斯宾塞对秩序的钟情成为一种癖好,他被征服了——被自己出色的概括能力征服。然而,世界需要的正是斯宾塞那样的头脑,需要一个能够将纷乱如麻的事实清清楚楚地转化为文明成果的人。斯宾塞的缺点亦因他为一代人所做的贡献而来,但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正是这些缺点,表明斯宾塞也是一个普通人。如果本书做到坦率地介绍斯宾塞,那是因为,如果我们了解一位伟人的缺点,我们会更加爱戴他;但如果这位伟人完美无缺、耀眼夺目,我们便会心生怀疑,甚至厌恶。

[158]《自传》,第2卷,第461页。

斯宾塞对生活总是正儿八经,虽然生活其实没那么严肃——不过对他那也是迫不得已,斯宾塞背负的东西太过宏伟了。“星期天我参加了圣克劳德节庆,看到活蹦乱跳的大人们,我真被逗乐了。法国人真是长不大,我看到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竟然还骑旋转木马,就是我们游乐场里的那种。”[34]斯宾塞在一封写自巴黎的信中这样说道。他就是这样,忙着对那些没时间亲身体验的生活进行分析、描写。亲眼看过尼亚加拉大瀑布后,他匆匆地在日记中记下:“基本如我所料。”[35]他总是以最迂腐的方式讲述最普通的事情,好像在告诉我们他唯一一次发誓的情形。[36]斯宾塞没有遭受过大的病痛,也不曾感受过爱的激情(如果他的回忆录确凿可信的话)。尽管有过几次恋爱,但他在书中回顾这些经历时,却像数学家演算题目一样;在描述那几段曲折而又温暖的友谊时,也没有任何激情。他的一位朋友曾抱怨,要一边向年轻女速记员口述一边写作,他做不到;但斯宾塞却认为,自己丝毫不会受女速记员的影响。他的秘书说:“斯宾塞薄薄的嘴唇冷若冰霜,说出来的话永远那么枯燥无味,从他轻蔑的眼神可见他缺乏温情。”[37]因此,我们也能理解斯宾塞那平铺直叙的写作风格了:既没有磅礴的气势,也用不着感叹号。在那个浪漫气息浓郁的世纪里,斯宾塞就像一座丰碑,庄严而又含蓄地耸立着。

[159]罗伊斯,《赫伯特·斯宾塞》,第194页。

斯宾塞的性格远非十全十美。为了让自己坚信的现实主义和实用感尽善尽美,斯宾塞忽略诗歌和艺术的灵魂及激情,这着实是个不小的代价。在整整二十卷作品中,斯宾塞唯有一次提及诗歌,还是在一位印刷员的要求下,在文中提了提“科学预测的日常韵律”。斯宾塞是坚忍不拔的,说得难听点,也叫固执己见。为了给自己的假说寻找证据,他会扫荡整个宇宙,但他绝不会去深入理解别人的观点。这种唯我主义使他承受了叛逆者身份的种种压力。不过,要是没有这些自负,他也背负不起自己的伟大。作为人类思想的先行者,斯宾塞还有其他弱点。比如,与他的勇敢、坦率、独创相伴的是一意孤行的狭隘。斯宾塞反感一切奉承巴结,不接受政府颁发的任何荣誉;连续四十年,他忍受着慢性疾病,在几乎隐居的生活中从事痛苦的工作。然而,据某位曾经接近他的颅相学家说,斯宾塞“自尊心极强”。[30]身为教师的子孙,斯宾塞在自己的书中掌握这样一条戒律,并用说教的语气教导世人。“我没有丝毫迷惑。”他这样告诉我们。[31]孤独的单身生活使斯宾塞缺少一丝人性的温暖,尽管他有时也会强烈地维护人道。他曾跟那位伟大的英国女性——乔治·艾略特有过密切的交往,但艾略特才华横溢、个性理智,无法取悦斯宾塞。[32]斯宾塞没有幽默感,行文风格也不细腻。台球是他最喜欢的游戏,但有一次,他输了,便严厉指责对手,责备他为了成为台球高手而浪费太多时间。斯宾塞在《自传》中回顾自己的早期作品时,不停地告诉读者,自己的作品其实应该如何如何写。[33]

[160]《生物学原理》,第1卷,第120页。

那时,斯宾塞什么都敢尝试,他甚至想移民新西兰,他不知道,一个年轻的国家对哲学家是没有任何益处的。斯宾塞曾以他特有的方式,列了两张单子,一张单子列上移民的理由,另一张列上反对移民的理由,每个理由都用一个数值表示。最后,反对移民的那张单子得了一百一十分,离开英国的那张单子得了三百零三分。不过,斯宾塞还是选择了留在英国。

[161]汤姆森,《赫伯特·斯宾塞》,第109页。

斯宾塞为了谋生而工作,而工作经历使他的想法越来越务实。他做过铁路桥梁的测量员、监督员、设计师,干的基本上是工程师的活。斯宾塞还经常有些小发明,虽然都以失败告终,但在《自传》里回忆自己的小发明时,他却像一个父亲,即使儿子任性调皮,也依旧充满爱意。在这些回忆性文字里,读者经常能碰到盐瓶、罐子、灭烛器、病人轮椅等小玩意儿,这些东西虽小,却都是获得专利保护的。斯宾塞也像我们当中的大多数人一样,年轻时自创过一套食谱。他一度是个素食主义者,但当他发现一位素食同伴得了贫血症,并发现自己的体力日益衰退时,立即停止了素食。“我发现有必要把素食期间写的东西重新写过,因为那时候的文字缺乏活力。”[29]

[162]《社会学原理》,第3卷,第607页。参见《社会学研究》第335页:“实践证明,更高的收入一般只会带来更为铺张的生活,或者更为严重的酗酒。”

那么,他在数以千计的论证中引用的无数事实是从哪里来的呢?大多数是“学习所得”,但不是通过读书,而是通过直接观察。“他总是充满好奇心,经常带着同伴对一些显著的现象进行观察……直到亲眼看见为止。”他在伦敦雅典娜神殿俱乐部与朋友们讨论问题时,经常令他们绞尽脑汁,穷尽一切专业知识,其中包括赫胥黎。在俱乐部,他遍阅期刊,而且“目光犀利,不放过任何一个他认为有用的事实”,就像当初阅读经其父之手寄给德比哲学协会的期刊那样。[28]当斯宾塞终于确定自己想做的事情,并找到进化这个中心思想——日后他的作品将围绕这个主题展开,他的脑袋就变成了一块磁石,吸引着一切相关材料,而且凭借卓越的整理能力对令人眼花缭乱的材料进行分类。难怪当时的工人和商人听到斯宾塞的名字时会很高兴,因为他们觉得斯宾塞跟自己很像——不读书、没“文化”,但能在生活和工作中学习关于大自然和实际生活的知识。

[163]参见《快乐的智慧》,第40条。

斯宾塞的父亲、叔父和爷爷都是私立学校的老师,而他,虽然日后成为十九世纪最负盛名的英国哲学家,但他直到四十岁才摆脱不学无术的状态。斯宾塞幼时懒散,父亲却笃志好学。十三岁时,他终于被送往辛顿跟随叔父学习,这个叔父是出了名的严厉。果然,斯宾塞很快便逃跑了,他长途跋涉,回到自己家里——第一天走了四十八英里,第二天四十七英里,第三天二十英里,用以果腹的唯有少许面包和啤酒。但几周之后,斯宾塞又回到了辛顿。这是他一生中唯一一次系统的学习。可是后来,他自己都说不出在那里学了些什么。他跟着叔父既没有学历史,也没有学自然科学和文学。斯宾塞用他特有的语气骄傲地说:“不论在孩童时代,还是年轻时代,我没有上过一堂英语课,而且直到现在,我也没有一条完整正式的句法知识,这应当是众所周知的事实,这些事实会跟大家普遍设想的有出入。”[17]四十岁时,斯宾塞尝试阅读《伊利亚特》,但“读了约六卷以后,我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即使给我一大笔钱,我也不想把它读完”[18]。他的秘书科里尔告诉我们,斯宾塞从未读完过一本科学著作。即使在他最热爱的领域,斯宾塞也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教育。为了化学,他烧伤过手指,亲历过爆炸;在家和学校附近,他曾经像昆虫学家一样对昆虫进行过观察;做土木工程师的时候,他学习过关于地层和化石的知识;此外,在生活中,他还会有意无意地捡起心爱的科学。三十岁以前,斯宾塞从来没有想过哲学[19]。后来,斯宾塞开始阅读刘易斯[20]的作品,接着试图阅读康德,但是,当斯宾塞发现康德把空间和时间看作感知的形式,而不是客观事物的时候,他便断定康德是个傻瓜,于是把书扔了。[21]他的秘书说,斯宾塞写第一本书《社会静力学》的时候,“除了读过乔纳森·戴蒙德[22]的一本书外,没有读过任何其他伦理学方面的文章,而且这本书很老,现在也没人记得了”。斯宾塞写作《心理学原理》的时候,也只读过休谟、曼赛尔[23]和里德[24]的书,写《生物学原理》时,只读过卡彭特[25]的《比较生理学》(还不是《物种起源》),写《社会学原理》时,还没有读过孔德或泰勒[26]的著作,写《伦理学原理》时,除了了解塞奇威克,他既没有读过康德的书,也没有读过穆勒的书。[27]在这方面,斯宾塞跟穆勒形成巨大反差,因为穆勒接受的是严格而精深的正规教育。

[164]《自传》,第2卷,第5页。

1820年,斯宾塞出生于英国德比。从其父母的家族谱系来看,两边的祖先都不曾反对英国国教。但是,斯宾塞的奶奶虔诚地追随约翰·卫斯理[13],叔父托马斯尽管是国教的牧师,但在教会内部掀起了一场卫斯理运动,他从来不听音乐会,不看戏剧,而是积极参加政治改革运动。到了斯宾塞的父亲那里,这种异教情绪更为强烈,并在固守个人主义的斯宾塞身上达到顶峰。斯宾塞的父亲从来不用超自然力量来解释事物。据他的一位熟人说(尽管斯宾塞认为有点夸张),他是“大家唯一能够见到的没有任何信仰也不信任何宗教的人”[14]。斯宾塞的父亲相信科学,还著有《创造发明的几何学》一书。政治上,他跟他的儿子一样,是个人主义者,而且,“不管一个人地位多高,他都不会对他脱帽”[15]。“如果没听懂母亲问他的问题,他也不会让母亲重复,他什么都不说,对问题置之不理。尽管这种态度没有给他带来一点儿好处,他也不想改变,终生保持着这种习惯。”[16]这不禁让人想到晚年的斯宾塞对扩大国家职能的万般抵抗(沉默除外)。

[165]《自传》,第1卷,第239页。

二、斯宾塞生平

[166]威尔斯(1866—1946),英国小说家、记者、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译注

十九世纪五十年代,进化论依然像风中的纸屑,飘忽不定。其实,在达尔文提出进化论多年以前,斯宾塞就在《进化的假说》(1852)一文和《心理学原理》(1855)一书中表达了相同的观点。1858年,达尔文和华莱士在林奈学会宣读了他们的著名论文,1859年,《物种起源》出版。果然不出慈祥主教们的预料,旧世界从此分崩离析。在《物种起源》中,进化的概念不再模糊,进化也不再被模糊地推断为从较低物种向较高物种的发展。该书内容丰富翔实,从理论的角度对进化的实际模式和过程作了介绍,达尔文认为:“进化的手段是自然选择,或者说是在生存竞争中对优秀物种的保存。”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进化论成了全世界的话题。在这股思想浪潮中,斯宾塞稳坐风口浪尖,这归功于他那清晰开阔的头脑。他那清晰的脑袋告诉他,进化论可应用于一切研究领域,而他开阔的头脑则为他的理论构建提供了几乎所有的知识。十七世纪,数学主宰哲学,于是出现了笛卡尔、霍布斯、斯宾诺莎、莱布尼茨、帕斯卡[12];随着心理学的兴起,哲学界出现了贝克莱、休谟、孔狄亚克、康德;十九世纪,谢林、叔本华、斯宾塞、尼采、柏格森等哲学家扮演着主要角色,此时的哲学思想以生物学为背景。在这些时代里,影响最为深远的思想都是思想家成果的零碎片断,或多或少都有些晦涩;但是,每一种具有影响力的思想都与整理、阐述它们的思想家密不可分,正如“新大陆”以亚美利哥·韦斯普奇命名,因为亚美利哥绘制了一幅地图。赫伯特·斯宾塞是达尔文时代的韦斯普奇,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许还是达尔文时代的哥伦布。

[167]科里尔语(罗伊斯,《赫伯特·斯宾塞》,第221页)。

在斯宾塞的青年时代,在一切科学成果中,给英国震撼最大的是生物学的发展,即进化论的提出。在进化论发展方面,科学显得相当国际化:康德曾提及猿变人的可能性,歌德曾作《植物的变形》一文,而达尔文和拉马克[8]都提出,物种通过遗传由简单形式进化而来,经常使用的器官发达增大,不经常使用的器官则逐渐退化。1830年,圣伊莱尔[9]与居维叶[10]展开了一场关于进化的论战,这场著名的论战就像另一出《埃尔纳尼》[11]、另一场对古老思想——不变的世界中不变的规律和秩序——的反叛。圣伊莱尔虽然失败了,却震惊了整个欧洲,连白发苍苍的歌德也因此笑逐颜开。

[168]本杰明·颉德(1858—1916),英国社会学家。——译注

至此,科学已经变得错综复杂,困惑的世人迫切希望有一样东西能够将这些科学成果综合起来。

[169]《自传》,第2卷,第242页。

与此同时,从科学中萌芽、迅速茁壮成长的工业革命反过来也刺激着科学的发展。牛顿和赫歇尔[4]将恒星展示在英国人面前,波义耳[5]和戴维[6]打开了化学世界的宝库,法拉第即将获得激动人心的发明,拉姆福德[7]和焦耳向世人展示了力的转化、平衡以及能量守恒。

[170]《自传》,第1卷,第423页。

实证主义运动后来汇入英国的思想大河。英国人以工业和贸易为生,这样的生活方式不仅孕育了英国思想的灵魂,也使英国的思想家们对事实问题充满敬畏。根据培根的思想传统,思想的对象是事物,而心灵的对象是物质;霍布斯的唯物论、洛克的感觉论、休谟的怀疑论、边沁[1]的功利主义,都是同一主题的不同变奏,这个主题就是现实而又忙碌的生活。在这支英伦交响曲中,唯有爱尔兰的贝克莱发出了不和谐的声音。黑格尔嘲笑英国人崇尚物理和化学机械的习气,并称他们是“哲学工具”。但是,对于那些认同孔德和斯宾塞并认为哲学是一切科学成果之综合的人来说,这个称呼再贴切不过了。因此,相比在发源地,实证主义运动在英国拥有更多的铁杆粉丝,虽然这些粉丝不及利特雷[2]那般狂热,但他们拥有英国人特有的固执,这种固执精神支持着约翰·斯图尔特·穆勒、弗里德里克·哈里森[3]这样的人终身执着于孔德哲学;同时,其民族固有的谨慎使他们自觉地远离孔德那讲究仪式的宗教。

[171]《自传》,第2卷,第431页。

此时的实证主义还散发着一些教条式理智主义的气息,正好体现了当时哲学家的幻灭和孤独。1845年,孔德的心被克洛蒂尔德·德沃夫人(当时其丈夫正在狱中服刑)牵动,对德沃夫人温暖的爱慕还为他的思想增添了色彩。于是,在谈及改革力量时,孔德将人的感情置于理性之上。他还认为,要拯救世界,唯有创立新的宗教,而这个新的宗教应该赞美人性,并举行仪式对人性进行崇拜,从而滋养、增强人类本性中那不绝如缕的无私精神。到了晚年,孔德不停地为他的人性宗教设计着复杂的体系,该体系不仅包括神职、圣礼,还包括祷告、教规。孔德还设计了一种新的日历,在他的日历中,没有异教的神祇和中世纪的圣人,取而代之的是推动人类进步的英雄。正如一位智者所言,孔德献给世界的是天主教的一切,唯独没有基督教的东西。

[172]艾略特,《赫伯特·斯宾塞》,第66页。

从规模和作者的毅力来看,在现代,如此卷帙浩繁的巨作仅次于斯宾塞的《综合哲学》。在著作里,孔德依据研究主题从繁到简、从普遍到特殊将科学分为:数学、天文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和社会学,而且每一门学科都以排在其前面的学科成果为基础。因此,社会学是科学的顶峰,其他学科只是为了给社会学照亮前进的道路才存在。科学,即准确的知识,已经按照上述顺序从一个主题蔓延至另一个主题,因此,包罗万象的社会生活成为科学方法研究的最后一环也相当自然。在思想的各个领域,思想史家都能发现三阶段原理的存在:第一阶段,人们以神学的方式思考对象,通过某些神灵的意志来解释一切问题,比如,把行星看成是诸神或者诸神的战车;第二阶段,思考进入形而上学的层次,人们通过形而上学的抽象手段对对象进行解释,比如,行星按照圆形的轨道运行,是因为圆是最完美的形状;第三阶段,通过精确的观察、假设、实验,关于对象的研究最终成为实证科学,人们通过大自然的因果关系法则对各种现象进行解释。于是,“上帝的意志”被柏拉图的“理念”或者黑格尔的“绝对精神”等虚幻实体代替,而这些虚幻的实体又被科学规律代替。形而上学是思想发展停滞不前的阶段,所以孔德说,抛弃这些幼稚想法的时候到了。哲学并非异于科学,哲学以提升人生为目的,是对一切科学的协调、综合。

[173]《自传》,第2卷,第547页。

法国人曾经专攻怀疑论,因此,孕育出“实证主义”运动奠基人(如果哲学界有这样的人物,因为在哲学界,每种思想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被世人视为神圣)似乎也是自然而然的事。1798年,奥古斯特·孔德在法国蒙彼利埃出生,父母为其取名伊西多尔·奥古斯特·玛丽亚·弗朗索瓦·塞维尔·孔德。孔德年轻时崇拜本杰明·富兰克林,称其为“现代苏格拉底”。他曾说:“富兰克林在二十五岁时便决定做一个智者,并为此作了周详的计划,最终计划圆满完成。我现在虽然二十岁还不到,但富兰克林敢做的我也敢做。”孔德为自己的人生开了一个好头,他成为伟大空想家圣西门的秘书。在圣西门的指导下,孔德了解了杜尔哥和孔多塞的改革热情,此外,他还认识到,社会现象就像生理现象,可以简化为法律和科学,而一切哲学都应该关注人类的道德和政治进步。但是,像大多数决心改变世界的人一样,孔德发现了操持家庭的困难。1827年,经过两年不幸的婚姻生活,孔德终于精神崩溃,在塞纳河试图自杀,但被人救起。如此,孔德在1830年至1842年间的五卷本《实证主义哲学》和1851年至1854年间的四卷本《实证政治体系》的成就,还得感谢他的救命恩人。

[174]《自传》,第2卷,第534页。

自称“未来形而上学先河”的康德哲学其实存心不良,不仅颠覆了传统的思辨模式,还自违初衷,破坏性地打击了一切形而上学。纵观整个思想史,形而上学一直在寻找实在的终极本质。如今,人类认识到,借用权威的话就是,实在是永远不能被体验的,实在是“本体”,可设想却不可知,即使是最发达的人类理性也无法超越现象,无法透过玛雅人的面纱。费希特、黑格尔和谢林过多的形而上学,加上他们对古代难题的不同解读以及各自提出的自我、理念、意志等概念,使得他们的影响互相抵消,几乎为零。因此,到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末,人们认为宇宙的秘密仍丝毫未曾泄露。在一代人沉醉于绝对理念之后,欧洲思想家作出回应,决定反对任何形式的形而上学。

[175]汤姆森,《赫伯特·斯宾塞》,第51页。

一、孔德和达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