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那一刹那,我下定了决心。
之后,他“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好吧小家伙,你跟我走吧。”我说着,开始从帆布包里找饼干盒子,卖艺的时候,我经常随身带些饼干,招待周围的小猫小狗。
“是吗?估计是闻到了饭香之类的吧。我已经和你说了,他和我没什么关系。”
我晃着盒子,发出“哗哗”声,他立刻站起身跟了过来。
“可他在这里蹲了好几天了。”我显得有些茫然。
他的脚有些不自在,后腿移动的方式也很别扭,以至于爬五层楼花了我们不少时间。最后,我们终于安全抵达。
“哦,不是我的。”他不在意地耸耸肩,“伙计,他跟我没关系。”
坦率地讲,我的房间很旧。除了电视,我的所有家当就是一张二手沙发床和厨房里时好时坏的冰箱、微波炉、水壶、烤面包机。我没有灶台。屋里只有书、录像带和一些小摆设。
“什么猫?”他说,低头看了一眼垫子上缩成一团的姜黄色公猫。
我有收集癖,会从街上收集各种各样的东西。房间的角落里放着一个坏掉的停车计时器,另一个角落里则搁着头戴牛仔帽的破损人体模型。一个朋友曾形容我这里是“老古董店”。但眼下,就像所有到了新环境的人一样,这只猫最感兴趣的只有厨房。
那一瞬间,他看我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疯子。
我从冰箱里取出一些牛奶,倒进盘子里,然后掺了一点水。我知道一个与很多人看法相悖的观点——牛奶对猫并不好,因为它们实际上有乳糖不耐受症。但很快,他就把盘子舔得一干二净了。
“对不起打扰你了,先生。这是你的猫吗?”我问。
我又在冰箱里找到了一些金枪鱼,将鱼肉跟饼干碎搅拌在一起给他吃。他依然吃得狼吞虎咽。“可怜的小家伙,他一定是饿坏了。”我心想。
一个胡子拉碴的家伙打开了门。他身穿 T 恤和运动短裤,看起来还没睡醒,但这时已经是下午了。
在经历了楼道中的冰冷、黑暗后,我的公寓对这只猫来说,简直是五星级的奢华酒店。他在厨房吃饱后显得很开心,走回客厅,在靠近暖气片的地方窝了起来。
我敲了敲那个房间的门,觉得必须说点什么。如果他真是这户人家的宠物,就不应该受到这样的对待。他需要水和食物,也许还需要看医生。
我坐在他旁边的地板上仔细观察他,与猜测的一样,他的腿的确是受伤了。我发现他的右后腿上有一大块脓肿。从伤口大小来看,像是被大型犬科动物咬过,或许他曾经被一条狗或者一只狐狸咬过,被咬住后他曾挣扎着逃跑,于是撕裂了伤口。除此之外,他身上还有很多抓痕,其中一道就在脸上,离眼睛不远,背上和腿上也都有。
我决定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我把他放进浴缸里,小心翼翼地给伤口消毒,然后在伤口周围涂了些不含酒精的润肤乳,又在伤口上抹了些凡士林。大多数猫在接受治疗的时候都可能乱抓乱挠,但他表现得非常乖巧。
我边抚摸他边问:“还在这儿?你今天看起来不太好啊。”
接下来的一整天,他都待在暖气片旁边,这里是他最爱的地方。但他很快便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不时巡视,上蹿下跳,无论抓到什么都挠个不停。在被忽视了一段时间后,现在角落里的人体模型也开始吸引他的注意力了。但我不在意,他可以做任何自己喜欢的事。
第三天,我下楼看到他又回来了,就待在原来的地方。我心里有点难过,他似乎比之前更加虚弱了,毛发也更乱。他看起来又冷又饿,还在不停地发抖。
我知道姜黄色的猫活泼好动,身体里积蓄了太多的能量。当我挠到他身体某处时,他会跳起来冲我伸爪子。有一会儿,他甚至凶猛地胡乱抓挠,差点抓破我的手。
“好了,伙计,冷静点。”我边说边把他从身上抱下来放回地面。我知道,年轻的公猫如果不做绝育手术,精力会特别旺盛。我猜他还是“完整的”,随时可以进入发情期。虽然我不能确定,但再次隐隐感觉到他不是家猫,而是一直在流浪。
当我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差不多晚上 10 点。我快步冲向走廊,想看看那只姜黄色的猫在不在。但是,他已经走了,没有留下一丝踪迹。我有一点失望,毕竟我们相处得不错,但总的来说还是放心了。大概是主人回来把他放进去了吧。
晚上我看电视的时候,他就蜷在暖气片旁边,看上去很满足的样子。上床睡觉时,他跟着我进了卧室,爬上床脚,在我脚边缩成一团毛球。
在日光下,我才看清楚这个美丽的精灵。他有一张标致的面庞,绿色的双眼炯炯有神,只是两眼间的距离有点近。从他脸上和腿上的划伤能看出,他肯定经历过打斗或遭遇过事故。就像我昨晚猜测的一样,他的皮毛状态很差,身上的毛稀少且粗硬,而且有大块大块的秃斑。我真的很替他担心,但我再次提醒自己:“别再为这只猫操心了,还是为你自己操心吧。”我很不情愿地转身去赶从托特纳姆开往科芬公园的公共汽车。我要在那里卖艺来挣钱养活自己。
当我在黑暗中听见他温柔地打呼噜时,感觉棒极了。他是一个好伙伴,很久没有人这样陪伴我了。
再一次,我单膝跪下轻轻摸了摸他。他又明显表现出很高兴的样子,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享受着这种关心。虽然他还没有 100% 信任我,但能看出来,他觉得我还不赖。
第二天是周五,早晨我下楼看到那只猫依然在那里。似乎在过去的十二个小时里,他连姿势都没有换过。
星期天早晨我早早起来,想去街上看看能不能找到他的主人。在公交车站的布告栏里,经常会贴有“寻猫启事”。路灯柱、公告板,甚至是公共汽车站牌上也总贴着寻找宠物的告示。走失的猫太多了,我有时甚至怀疑附近有个专门偷猫的盗窃团伙。
我把猫带在身边,因为也许很快便能找到他的主人。出于安全考虑,我用一根鞋带拴着他。下楼的时候,他很高兴地走在我身边。
再说,我现在最不需要的就是额外的负担。一个事业无成的音乐人,一边戒毒一边住在福利房里,自己尚不能糊口。现在这种情况下,能养活自己已经很不易了。
一来到室外,他就开始拽鞋带,似乎想要带着我走。我猜他想去方便。果然,他转身走向隔壁楼房边上的一小片绿化带,消失了一两分钟,去“接受大自然的召唤”。完事之后,他又走过来,开心地钻进了绳圈里。
我不得不承认她说得有道理。即使所有证据都证明他确实在流浪,我也不能随便捡只猫带回家。毕竟我自己刚刚搬进来,还没安顿好。如果他真是别人家的猫怎么办?自家的宠物被别人拐走,任何人都不会高兴吧?
我告诉自己:“他一定是非常信任我。”瞬间,我感觉到自己必须回报他的这份信任,尽力帮他摆脱困境。
“不,詹姆斯,你不能养他。”她提醒我,并冲着这只猫蹲着的门垫点头示意,“他不像是随意走到这里来的,很有可能就是住在这屋子里的人养的。他也许是在等主人回来给他开门。”
我的第一个行动是拜访街对面的一位女士,她因为照看猫咪而在本地小有名气。她为附近的流浪猫提供食物,必要时还会带它们去做绝育手术。她开门的时候,我看到这里至少住了五只猫。天知道屋里还住了多少。方圆数英里之内的每一只猫都知道她家的后院是最好的觅食地。我不知道她是如何承担养这些猫的花费的。
贝尔知道我喜欢猫。
她一看到这只公猫就喜欢上了他,还给了他一点零食。
“真可怜,我想他是一只流浪猫。没有戴项圈,又这么瘦。”我看着贝尔说,她正站在楼梯口耐心等着我。
她是位很可爱的女士,但也搞不清这只猫从哪里来。她从来没有在附近见过他。
他看上去很享受我的关心,开始在我面前轻轻舔毛。抚摸一阵后我发现,他身上的毛有的地方结成了块状,还有的地方都秃了,而且他明显饿了。看他在我身边撒欢似的蹭来蹭去,我确定他需要一些关爱和体贴。
她说:“我打赌他肯定来自伦敦的其他地方。如果他是被人抛弃的,我也不会感到惊讶。”她告诉我,会帮我留意这方面的信息。
我轻轻抚摸着他的脖子,一是想跟他熟悉,二是想看看他有没有戴项圈或其他身份证明物。虽然黑暗中很难看清,但他什么都没有戴,我立刻意识到他是流浪猫。在伦敦,最不缺的就是这样的流浪动物。
我有一种感觉,她是对的,这只猫来自托特纳姆以外的其他地方。
他继续盯着我看,表情中带着些许不经意的样子,似乎是在斟酌。
回到街上后,我突发奇想,把他身上的绳子取了下来,想试试他知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但他明显不知该去向何方,完全是一副迷茫的模样。他盯着我,好像在说:“我不知道这儿是哪里。我能跟你走吗?”
“你好,小家伙。我以前没见过你,你住在这儿吗?”
我们又走了几个小时,中途他匆匆走进树丛方便了一下,我则在一旁询问路人是否曾经见过他,但我得到的回答只有茫然和耸肩。
我忍不住跪下来介绍自己。
显然,他并不想离开我。四处乱逛的时候,我不禁想知道在他身上发生了些什么:他从哪里来?他在坐到楼道地垫上之前都经历了什么?
我从未在公寓楼里见过他,但即便是在如此昏暗的光线下,我也能看出他有些不寻常。他似乎有种灵性,没有一丝紧张,甚至显得很放松,颇有种镇定自若的气质。他看我的样子仿佛是在自己家,而那平静、好奇且智慧的目光像是在说我才是误入他领地的迷失者。他好像在问:“你是谁?你怎么会到这儿来?”
某种程度上,我觉得街对面的“猫事通”女士说得很有道理,他应该是一只家猫。他长得很好看,或许曾经是某个家庭的圣诞礼物或生日礼物。没有做过绝育手术的姜黄色猫会有一点精力过剩,而且情况会变得越来越严重,这点我已经见识到了。和其他猫相比,它们会变得更难相处。我的猜测是:他变得过度躁动,而主人控制不住他。
我小时候养过猫,这种动物总能触及我内心的柔软。仔细观察后我发现,这是一只公猫——雄性。
我能想象到他的主人大喊着“受够了”,把他扔进车里,开出很远,丢在路旁,而不是把他送去收容所或是皇家防止虐待动物协会治疗中心(RSPCA)。
再靠近一点,借着幽暗的灯光,我看到一只姜黄色的猫蜷缩在一楼一个房间外的门垫上,这个房间直对着走廊。
猫的方向感很强,但他明显离家太远,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了。或许他知道以前的那个家不好,所以决定是时候找一个新主人了。
走廊里的灯也坏了,一半的区域漆黑一片,但当我们走向楼梯的时候,我注意到黑暗中有一双闪闪发光的眼睛。它轻轻发出一声温柔的“喵”。我一下子意识到那是什么了。
我还有一种猜想是他的前任主人是位老人,现在已经过世了。
不出所料,公寓的老电梯停止了运行,我们只能走向楼梯口,不情愿地准备往五楼爬。
当然,也可能以上的猜测都不正确。因为他并没有接受过家猫的训练,这是最有力的证据。但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长,我越觉得他一定在某个人身边生活过。他对照顾自己的人十分亲昵。现在我们两个就是这样的状态。
和往常一样,我挎着黑色的吉他箱和帆布包,同行的还有我的好友贝尔。早年我们曾交往过,但现在只是普通朋友。我们计划在家吃点便宜的外卖咖喱饭,然后用我从街角慈善商店淘来的黑白小电视看部电影。
关于他身世的最大线索,是他身上那一大块看起来很严重的伤口。他一定经历过一场打斗。从脓肿程度来看,这是好几天甚至一周以前的旧伤了。这也暗示着他可能是一只流浪猫。
我第一次遇见 Bob,是在三月一个黑漆漆的星期四夜晚。冬季的伦敦寒意还未散去,泰晤士河上吹来凛冽的寒风,空气中弥漫着一层淡淡的薄雾。因此,我在科芬公园卖艺一整天之后,比往常稍微提早一点收工,回到伦敦北郊的托特纳姆区,那里是我的新避难所。
伦敦街头有很多流浪猫,它们四处游荡,靠吃人们丢弃的食物和好心人的喂食过活。五六百年之前,格雷沙姆街、克勒肯维尔绿地和特鲁里街都是远近闻名的“猫街”,流浪猫泛滥成灾。这些迷失者们是这座城市里的“流浪贫民”,每天都在为生存争来斗去。很多猫都像这只姜黄色的公猫一样:消瘦憔悴、遍体鳞伤。
我花费了大把的时光来验证这句名言。我曾有过许多机会,这样的事甚至每天都会发生。可是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未能抓住机会,但在 2007 年的早春时节,当我开始照顾 Bob 之后,这一切都发生了改变。回忆起来,也许那也是 Bob 的第二次机会。
或许他在我身上找到了共同点。
我曾读到过一句名言,是这样说的:“我们生命中的每一天都有第二次机会。它们等待着被发现,但我们通常都没有把握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