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玫瑾:这个话实际上就是在“杀人偿命”那个话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逻辑是反正我也是一条命,我一对一也是死,我不如一对多赚了。所以我说,这就有一个我们如何去对待犯罪的理性的问题。
主持人:杀一个够本,杀两个垫背。
主持人:这里边有个社会意识在一直贯穿着。
李玫瑾:比如我们有句话叫“杀人偿命”,这就是我们这个社会的一句话。“多杀一个我就多赚一个”,我认为也是。
李玫瑾:对。大家可能会觉得这本来是有道理的话,可是不知道依着这个“道理”再往下演绎会是什么结果。这也就是我所说的,有时候看一个问题,如果你只是看到现在,看到一个点,这就是一种空间思维,你要是看未来,你就会想怎么往前走。
嘉宾:有些是永恒的。
嘉宾:这个还是理性的问题,只有在一个理性的传统中才能实现。
李玫瑾:我倒觉得有些规则是以前我们也有的。
李玫瑾:我有时候就觉得中国缺少这种思维。比如说我们的养老问题。
嘉宾:这种规则是这二三十年才有的。
主持人:按下葫芦浮起瓢。
李玫瑾:有的时候,一些犯罪人的想法虽然看似是他一个人的想法,但其实是有社会背景的。比如药某某那句“农村人难缠”,这不是他一个人说的话,这是有社会背景的话。还有些犯罪人的想法是:“我杀一个也是杀,杀十个也是杀,多杀一个我就多赚一个。”这也是一句“社会”的话,不是他自己的话。所以,我刚才为什么讲社会是一个有规则的东西,它有一个循环的问题。
李玫瑾:对。所以我说社会有一个循环的理念,不要只考虑一个点。
嘉宾:不,不,不是这样的,甚至在内乱最糟糕的时候,底下的人际关系也都跟今天不一样。那时候是很困难的一个叙述,太多事情你很难单一对待。我想起另外一个案子,就是中国有个留学生叫卢某,在美国把老师、同学一枪枪打死,最后他也自杀了。当时美国有个女作家,我就不点她的名了,立刻就发表文章说这个就是十年内乱的后遗症。我觉得正好相反,当时是另一种可怕、粗暴,而卢某案是接近今天犯罪的一种人际关系,就是太以自我为中心,不能受半点委屈。他首先打死的是跟他一起来的一个中国穷孩子,成绩非常好,然后再冷血地打死那几个教授。那时候还没有这样的事情,那是另一种恐怖。
主持人:我前一阵在微信上看见有人说,中国人的民族性格没长大,像个孩子,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一时兴起怎么都行,但是到最后实在收束不住了,就像孩子怕一个权威的父亲,父亲给他一下子,他就老实了。
主持人:你知道前一阵一个聊得很热的话题叫“坏人变老了”吗?当时就有这样一种观点,但这种观点不一定站得住脚。当时因为连续发生了多个老头暴躁打人的新闻,或者年轻小姑娘不让座,老头就敢坐在她大腿上,然后就有人说这些人都是从十年内乱中走过来的,他们为什么动不动爱暴力相向,因为他们就是在那样一个环境里长大的,斗斗斗,他们就是这样对待人的。你觉得这种观点有道理吗?
嘉宾:陈寅恪讲过这个问题。他说中国人聪明是聪明,在解决眼前的麻烦时特别有办法,过一关是一关。因为他也在西方留过学,他说西方人跟中国人的聪明不一样,西方人想的是一个长治久安的框架,想事都是往后想,往二十年、三十年、两百年去想。
嘉宾:但过去不是这样的。三十年前,人跟人之间不是这样的,就是现在才这样啊。我很奇怪怎么会变成这样。
做与不做在一念之差
李玫瑾:刚刚陈老师在讲的时候,我脑子里想到一个东北的案件。他当时是我采访的一个嫌疑人,拿锤子专门砸人家后脑勺,他的作案方式全在楼道里,就找女的下手。我问他一个问题:“你有没有遇到过没砸的?”他说:“有。有时候我会遇到这样的女性,我跟她走楼梯快碰面的时候,她会跟我说‘你回来了’‘你下班了’‘辛苦了’,这种人我就下不去手了。”就像刚才陈老师讲的,有的时候,我们人与人之间缺少一点点善意和温情。
主持人:去年有人说中国社会有两个主题:一个主题是孩子成新闻了,新闻热点全是孩子遭虐待,甚至有些是亲生父母干的;还有一大主题就是“气功大师”王某被揭出来了,又出来一股风,就是打五迷三道的。这两件事加起来,我有一个什么联想呢?我就想到宗教信仰这件事,因为一说到对孩子都下得去手,有些人就开始呼吁了,说中国人是什么精神世界啊,怎么能干出这种事情。所以人们很容易就聊到“心理危机”,说今天的中国人是不是社会转型太快,所以会出现这些事。有的又说中国人没宗教信仰,没宗教信仰就不知道敬畏,不知天高地厚,为所欲为。可是,老实说我也有一个疑惑,就是宗教这事真就管用吗?你觉得中国人缺少信仰吗?
嘉宾:用不着家庭是不好的,也用不着跟犯罪有关,我回国以后看到这么多底层的老百姓那种不讲理、冷漠、粗暴,我很快明白其实他们只会这样对待人,因为没有人用别的方式对待过他们。比如我进小区,因为在国外养成的习惯,我本能地会点个头,眼睛看他一下,说一声“你好”,十个里头只有两个会有回应,其他人可能会想:“咦,这怎么回事啊?”因为以前可能没有人跟他打招呼,根本没有人看他。
嘉宾:我也不简单地说中国的所有问题都是因为中国没有信仰,或者说中国没有宗教、没有哲学。我只能有保留地认同这个说法。中国有另外一套东西让中国文明这么多年,至少能够不坠,虽然问题多得一塌糊涂。但跟几大文明相比,中国文明是特别延绵的。
主持人:我还看过一个犯罪学者的研究,他说在他所接触到的所有变态杀手里边,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他们没有一个人从小家庭是好的,都是不健康的家庭。
主持人:对,没有中断。
李玫瑾:我认为还是有区别的。有些犯罪人可能觉得“我就这样,你能拿我怎么样”。当然,我也看到很多人犯罪是有原因的。记得有一个犯罪人叫杨某某,他流窜四个省,做了26起灭门案件,杀了67个人。我们警察抓了他以后,给他弄了一身新衣服,他说:“我长这么大,第一次有人给我买新衣服。”你想这个案件,你留着他吧,我们怎么去告慰这67个亡灵?可是,你听完他这句话,你就知道他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杀手。
嘉宾:虽然当中有种种断层,有种种问题,但我不能说中国有了宗教就会更好一点。我总是非常审慎地认为,在外国和中国的问题上,你不要套,套不上的。同样,中国的问题拿到外国也是套不上的。你不能想象一群德国人全部接受中国以后德国就会更好,这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主持人:像您经常接触现在一些案例和罪犯,您觉得这里边有什么统一的东西吗?
主持人:中国人缺不缺上帝呢?
李玫瑾:但是,你体会这个结果是需要时间的。如果我们大家都能够这样有意地克制自己的那种冲动,克制自己那种简单的报复心态,可能最后的结果是更多的人受益。
李玫瑾:我是研究心理的,尤其是研究犯罪,有时候也会涉及这个问题。我们常说一句话:“做与不做,一念之间。”这个问题再往深了引申,是一个什么问题呢?你去研究人会发现,人就像一辆汽车一样,有发动机的同时,必须也有制动系统。也就是说,人也是动态的,他要去做很多的事情,但他也得有一些事情不去做,如果做了的话,就车毁人亡。比如像那个摔死孩子的韩某,就因为没有停手而导致“车毁人亡”。那就有一个问题了:人怎么去制动?人的心理上哪些是“发动机”,哪些是“制动系统”?我在研究中发现有三个心理制动问题:
嘉宾:她说的这一切是启蒙运动以后的事情,还是一个人权平等的概念。
第一个问题,我们叫观念。观念,它对人有一个做与不做的重要影响,就是我们说的“一念之差”。所谓观念,我认为它是在观到的同时形成了念。也就是说,我们看到的东西,那是不需要教育的。生活中往往就是一件事,比如你小时候惹祸,因为你的麻烦惹大了,你妈妈已经没钱了,为了这事发愁到哪儿去弄钱,你知道以后再也不惹这种事了。这在你脑子里就有了一幅画面,就是妈妈的悲哀。有时候在饭桌上谁说了一句话,以后你只要一说到这个,就想到这顿饭。有一个女孩说夜间打雷她害怕,吓哭了,她爸爸来了以后没有把她抱起来,而是坐在旁边说:“孩子你听,这就像交响乐。这是鼓,那是镲,多好的一场交响乐啊!”她说以后到了雷雨交加的时候,她脑子里就出现这幅画面。所以,观念的东西往往是人在成长过程当中随事随景的一幅画面,这幅画面可以在瞬间让你做出某个反应。观念也包括一句话,比如说“农村人难缠”。音乐学院的药某某事实上并没有接触过农村人,他也不需要过程来印证农村人是不是难缠,只这一句话就够了。观念,它有一个问题就是发生得越早就越稳定,跟言语一样,你一生可以学很多话,但是早年学的话特别稳定。不过,你后面还在“观”啊,所以“念”也在变。早年的观念,它是第一道防线。
主持人:我觉得李老师这个思想对中国来说过于文明了,是吧?
第二个问题,我认为就是信念。信念和观念区别在哪儿呢?信念就需要认识了,比如我经历过一件事,确定这事以后再也不能做了;你觉得善是最重要的,你要善待别人,我们对这个社会要有善意。这些东西可能是你在经历过一系列事情之后才形成的。我跟我的一个学生讲过:“不要人家怎么对你,然后你就怎么对别人,你永远要坚持正道,到老的时候就会想‘我这一辈子没有对不起一个人。’”
李玫瑾:这是我个人的理解。法律的观念,很多人认为这是对的那是错的,这是被害人那是犯罪人,但在现实社会中,法律的功能实际上是在平衡一种社会关系:哪边低了,我恢复高一点儿;哪边高了,我压下去一点儿。平衡是最重要的。比如说你干了一件坏事,但是当大家都惩罚你的时候,你特别可怜,你也走投无路了,这时候我给你一线生机,你可能反而知道忏悔。它是这样一个思想,所以你看挪威那个杀手,他们居然允许他上大学,说不能因为他的暴力而来改变我们的信念。也就是说,不能用杀人来解决问题。
主持人:可我这辈子很吃亏啊!
主持人:哦,是这么个逻辑。
李玫瑾:不吃亏,因为会有回报的,绝对会有的。
李玫瑾:对,一样。我刚开始研究犯罪问题时也不能理解,那时也读一些西方的法律思想,诸如“毒树之果”“无罪推定”等原则,我就在想:他们为什么这么向着犯罪人,有那么多规则却没有一个是帮助被害人的,全是在帮助被告人?那个时候我特别不能理解,到现在我出差去一些地方,发现有我这样想法的同行还很多。包括我在网上看到大家对犯罪人的那种愤怒情绪,知道有这种认识的人也还很多。可是,你要看到另外一个角度,如果我们都是简单地把犯罪人给愤怒地推到对立面上去,那么有一天可能你也会遇到类似的问题。并不是谁生下来就肯定要犯罪的,很多人往往有着这样或那样的一些原因,所以说“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国外有关司法审判的一些原则,你接触以后会发现,它的观点是:所有的法律、警察、法官都是国家的力量,当一个人因为犯罪成了被告,所面对的是一个非常强大、很有力量的国家,那么法律思想就是“我要帮助你,不能让你太弱,要让你强一点”。
主持人:这也是一种信念。
主持人:对罪犯、对杀人狂也讲善意吗?
李玫瑾:对,像这就叫信念了。如果你相信,你就这么做。你不相信的话,那你就不这么做。
李玫瑾:我是这么看的,就是很多时候我们看起来各不相干,但其实社会自身有一种循环的东西。什么叫循环呢?大家彼此都很冷漠,都很冷酷无情,那最后你得到的一定是这个。如果我们大家都有善意,在尽可能的范围内释放我们的善意,大家会很舒服的。就像德国柏林墙被推翻之前,有一个人翻墙过去,被士兵开枪打死了,后来法庭审判时,法官说:“你可以开枪,但你应该向上一点点。”这位法官给了我们一个什么样的东西?就是精神的东西。我认为,如果我们都善一点,有什么不行呢?你干吗要把他打死?
许多成年人做完某种不良之事后会出现“不安”的感觉,这种不安感就源于人内心的观念存在。有人在某事面前会说:“这种事打死我也不能做!”这一定是与他的观念相冲突的事。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在分析人为什么会出现潜意识时,经常提到“观念”。他认为,观念不仅在人清醒的时候对人的内心具有约束力,甚至在人睡着时仍然检查着梦中的情况。所以,观念是人内心的一种重要的自我管理力量,也是自我约束力量。
主持人:你这心思有点跟李老师相通。我注意到她研究犯罪心理,有时候对罪犯也有作为人的那种理解甚至是同情。
人的观念一旦形成,就会让人出现“不意识就反应”的行为。
嘉宾:是。我觉得你从外面来,你是自由的,然后你要求给他画画,就是不平等嘛。
譬如,有人见孩子落水,立即跳下水去救孩子。事后,有些人想写篇表扬稿,经常会问救人者:“你当时怎样想的?”许多救人者都会说:“我什么都没有想就跳下去了。”他说的是实话。因为在那种情境下没有想的工夫,多耽误一秒都会危及落水者的性命。这种没有想就行动的内心动力就是观念。
主持人:不忍心?
观念,是人的一种看法。这种看法往往发生在“观”的同时或“看”的同时。人们通常认为,孩子的看法是在父母对其教育、对其讲道理之后才会形成。但多数人不知,孩子在听得懂道理之前,已经在形成某种看法。比如,孩子在幼小的时候生病,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轻轻地走近孩子身边,用温暖的大手摸摸孩子的额头,轻轻地坐在他身边,给他掖紧被子,陪伴着他……在这种情境中长大的人,当其身边有人生病时,他也会以同样的方式照顾别人。相反,父亲经常在家中拳脚于家人,这种家庭长大的男孩在处理自己的家庭冲突时一定有相关行为;母亲经常对邻居破口大骂或对人骄横跋扈,其子女长大后也会出现人际关系的相关麻烦。
嘉宾:我在电视节目和照片上看过死刑犯的脸,我自以为敏感到可以分别出那么一点点,因为他知道自己不久于人世,而且是怎么个死法,但我后来不忍心去画。有人帮我跟监狱联系了,他们说可以,但是我后来就放弃这个计划了。
我们有太多的行为是我们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行为的,这就是父母的身教影响。当然,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不仅有看到的观念,还会有听到的观念,这就是父母的唠叨,父母所强调的、坚持的东西,如“咱人穷志不短”“人活脸,树活皮”等。这些话语在孩子成年后都会成为其做人的观念。孩子成年后,甚至会用这种话语再去教育自己的孩子。
主持人:你怎么知道死刑犯的脸一定不平庸呢?
如果我们知道,心理抚养需要亲自抚养,那么我们还必须知道,在父母的亲自抚养中,你的孩子就在复制抚养者的观念与性格,复制他最亲近的人的各种行为方式与态度。早年最重要的模仿人是母亲,然后就是父亲。一般而言,人的长相大多取自遗传,但人的性格和观念则完全取决于父母的言谈举止。所以,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父母一定要好好修养自己的言谈举止。
嘉宾:并不是因为心理的原因,而是死刑犯或者被判刑二十年的人,他们的脸有意思,我们寻常看到的脸太平庸。
同时,我也想告诉那些成天担心、害怕孩子出问题的父母:只要你们夫妇相亲相爱、相互尊重,只要家庭和睦,只要你们在日常生活中遵德重礼,处理问题时有理有节,你们身边的孩子差不到哪儿去!
主持人:为什么?
——摘编自李玫瑾随笔《幼小时的耳闻目睹决定人的观念》
嘉宾:我曾经有过一个念头,还存了好几年,就是我蛮想进监狱去画犯人。
人的生命和我们所感知到的东西是有限的
社会自身有一种循环的东西
主持人:陈老师,我一直没问过你宗教信仰问题,现在简单粗暴地问一下。
嘉宾:还是有,是电脑做的,更精确,但我不知道效果怎么样。
嘉宾:这是我最难回答的问题。
主持人:现在有了现代传媒都不用画画了,直接就用图片。
主持人:你觉得你是无神论者吗?
嘉宾:在古代真是要靠画像,比如把伍子胥的像搁在城墙头。在人类还没有现代传媒以前,绘画是很重要的。
嘉宾:我不会说我是无神论者,但我也不是任何宗教的信徒。我每次跟大学生见面,他们都会让我谈谈信仰问题,我不知道该怎么说。
主持人:这跟画家相通吗?
主持人:那你凭着什么在这个世间为人处世,决定做什么事或不做什么事?
李玫瑾:我们这个同行画像能像到什么程度呢?他先听被害人讲述,然后画出犯罪人的体征,再让被害人看哪张最像,在这基础上再改,改完以后给刑侦人员,他们就拿着这个走街串巷去查。有一个被害人看到画像以后,眼泪唰地就下来了,虽然时隔好几年了。她说如果在什么地方再稍微宽一点,眼角再长一点点,下巴再稍微怎么一点点,那就更像了。这种对人物的刻画,他是听完描述以后把它变成一个心象,然后再画出来,我觉得也很厉害。
嘉宾:我不想这个问题,因为我相信所谓起码的伦理道德。就像刚才李老师说的,我相信我从小在家、在幼儿园、在当时的社会所受的教育蛮好,它足够让我用到现在,可以让我决定不做什么或去做什么。但那既不是宗教,我也不会说那是道德,其实都是一些挺起码的事情,比如不要撒谎、对人有礼貌、勤劳、克制之类。在我的记忆当中,这些一直奏效。但是,我不会把它说成是一个道德教育,或者是信仰带给我的东西。
嘉宾:对,那有一百种画法。
李玫瑾:我觉得陈老师刚才说的问题,实际上是他早年家里的这种教育给了他非常好的观念。越早年的观念,越会变成我们骨子里的东西。刚才我讲了从观念到信念,最后就是信仰问题。因为我的专业就是研究犯罪,我经常会去跟犯罪人谈。你会觉得他考虑问题也很现实,但你知道他不对,不对在哪儿,他为什么非要做这个。研究职务犯罪时,你会发现这些人在智力上没问题,他们不是认识的问题,不是认识不到位。比如说有些农民吧,他可能没有接受过很好的教育,或者他对这个事根本不懂,在不懂的情况下做了这个事,他觉得不会被发现。有时候我们在电视机前会看到笨贼,他在那儿作案,不知道上面有监控器,是因为他不懂这个东西。但是,我们有些干部不是这样的人,他懂得这个,他有认识的过程。那么,他缺什么呢?我觉得他缺信仰。信仰这个东西,我认为它和信念相同在哪儿呢?就是它不是一幅画面,它是经过生活实践的。不同在哪儿呢?信念是真实的,信仰是超现实的。超现实就有个什么问题呢?既然不可验证,你干吗要相信它?这就是信仰的核心问题。因为高嘛,不可攀。谁见过基督?谁见过真主?谁见过释迦牟尼?当然,也有说真有这个人。但是,包括观音菩萨、玉皇大帝这些,都是我们无法去验证的。另外,宗教还有一个来世问题,我觉得能不能解释现在还很难说。
主持人:我觉得很难,比如同样是说这人眼睛大,那细微处还有多少个不同啊!
主持人:说到来世,有时候犯罪分子在法场上就说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嘉宾:不一定,那是一种经验,我也得画好久才能慢慢进入情况。
李玫瑾:对。我记得曾经有一个同行问我怎么样做人的思想工作,我当时的原话就是:“你去研究宗教吧,看看宗教怎么把人弄得服服帖帖。”
主持人:公安局常说一个罪犯长什么模样,你要是去画,能比他们画得更像吗?
主持人:有点意思。有调查说,在中国人里面只有15%是坚定的无神论者,剩下的人都有过某种叫作“类宗教”或者“类信仰”的行为。我还记得有3.62亿的中国人,也就是将近四分之一的中国人,去年都算过命。你说中国人信,其实大部分中国人信什么呢?信风水,信财产。
李玫瑾:人家都说他怎么画的都一样,其实是这类人有相像的地方。
嘉宾:宗教和迷信是两回事。你要说宗教的话,我告诉你,我现在认识的很多“80后”年轻艺术家都是坚定的基督徒,他们真是跟别的孩子不太一样,蛮诚心的。
嘉宾:这有意思。
李玫瑾:信仰这个东西,高不可及,人们为什么还要相信它呢?因为人的生命和我们所感知到的东西是有限的,所以我们自认为很聪明。我觉得很多人之所以出问题,就是因为他认为自己很聪明。那就有一个问题了,就是你会审时度势,如何躲过一些风险,如何躲过一些不良刺激,然后你就会铤而走险。我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吧,你开车到郊区时遇到一个路口,周围没车没人,但是有红绿灯,这时候红灯亮了,你是停还是不停呢?你停下来也没有什么意义,因为你不需要让其他人过去,可是你不停下的话,它毕竟是红灯啊。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可能会先看看周围有没有监控器,没有监控器就过了,反正谁也不知道,有监控器就别过,因为被拍下来是要罚款的。这个红灯存不存在就属于可验证的,它属于我们常说的“科学”的范围,是你看得见摸得着的。那么,这时候就有两种理念了,一种是如果头上没有监控器我就开过去,还有一种是只要红灯亮我就不过,因为我认为上面存在监控器。这个监控器在哪儿呢?不在上面,是在心里,就是我们说的“头顶三尺有神明”。如果你本着这样的方式做人做事,你一辈子都不会因为“闯红灯”被罚,虽然它不可验证。
李玫瑾:尖下巴,小细眼,嘴唇厚。
主持人:您实际见到的罪犯是不是都没信仰呢?
嘉宾:什么样的?
李玫瑾:我跟犯罪人聊过这个话题,问他们相信不相信佛或者鬼神。有几个犯罪人跟我讲过,其中一个是系列强奸杀人案的案犯赵某某,他说:“我这人不能去寺庙,我这辈子就去过三次寺庙,结果就被你们警察抓过三次。”他最后一次被抓是因为他跟一个40多岁的女性在一起,这人给他钱,还给他事做,可他同时还跟幼儿园里一个20多岁的女老师好了,这个女老师不知道他还有另一段情感关系,非要跟他结婚,就把他领回家让她妈妈看看,她妈妈看完也很满意,然后这个女老师为了成就这段婚姻,就拉上他一起去拜佛,结果他一回来就被警察抓了。还有一个犯罪人是酒后奸杀一个女中学生,然后他跑掉了,那时候没有监控器。他被抓住以后,我问他相信鬼神吗?他说:“就在被你们抓到的前一个晚上,我做梦走到村头那棵树下,有个老头站在那里说:‘你作孽,你到头了。’第二天,我回家就看到警察在我家门口。”这些犯罪人都在事后告诉我,他们认为存在这种东西,因为应验了。
主持人:都是同一类脸型?
主持人:他们最后信因果报应,是吗?
李玫瑾:暴力犯罪,像抢劫,首先得有一个爆发力,而有爆发力的人往往骨骼都是筋骨型的,弱小的哪有爆发力,胳膊像细柴棍似的。一个犯罪人要是块头很大,又好吃懒做,他绝对去抢劫。我们有个同行是专门画犯罪人形象的,而很多目击证人都是性犯罪被害人,后来人家就说他怎么画的都一样。我说,错了,不是画的都一样,是这类犯罪人就长这样。
李玫瑾:对。最典型的还有一个案件,我觉得真的是有点神了。山西阳泉曾经有一个系列扎刀案,这个犯罪人一共扎了十多个女性,我们2006年抓到他以后让他去指认现场。他当时穿着一身我们过去那种藏青色的工作服,然后他拿了一张纸遮在脸上,还戴了一顶帽子,手上戴着手铐,就这么遮盖着下车。他下车以后就开始狂风大作,那么大的雨点带着泥就打在他身上。我们当时全程有摄像。然后他去指认第一起案件的现场,指认完以后,走了几步就到了女孩的家门口,人家就说:“你看,这女孩差这么几步就到家了,结果被你捅在那儿了。”他扑通一声就跪下了,在那女孩的家门口磕了三个头。当他磕完头站起来以后,天马上就晴了。这幅画面我们谁都不能解释,但事实真是如此。因为他刚开始到另外一个现场去指认的时候还有阳光,到这儿以后就狂风大作,然后他磕完这三个头,太阳就出来了。公安人员跟我讲这事的时候,我问这个犯罪人信不信,旁边预审人员说他不敢不信。我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后来再看这段录像,真的是没法解释。
嘉宾:逃脱也容易。
主持人:这种应该拿来做监狱教育。
李玫瑾:有一点点靠谱。人的体型和犯罪没有因果关系,不是说某种体型必然犯罪,而是指这种体型一旦犯罪会是哪一类。比如我们说“家庭不正常,人就会出现异常”,这是因果关系,你去看犯罪人都有这个问题。可是体型,比如说贼吧,做贼的一定是瘦小的,因为他在很多场合靠近你的时候,你的余光是看不到他的。他要是一米八的个儿,腰围三尺多,一上车块头老大,往你跟前一贴,你就能看到他这个人了,就别想动手了。相反,瘦小的人就很容易贴近你,对吧?
嘉宾:你说的这个是神迹。
主持人:龙勃罗梭认为有些犯罪人存在脸谱化,他都能勾勒出来,比如说刺客下巴突出、颧骨的间距比较大,攻击者脖子比较短、头盖骨比较圆、手臂长,强奸犯手短、前额窄、头发颜色淡、鼻子和生殖器往往有畸形,抢劫犯头发粗硬、头盖骨不规则、胡子重,纵火犯头小、四肢长,骗子下颌宽大、体重大、脸色苍白,盗窃犯黑发、个子高、手臂长、胡子稀疏。您跟他是同行,觉得这靠谱吗?
李玫瑾:说句实话,我因为是学哲学出身的,并不是很盲从的,但我认为人类真的是聪明有限。我们自己老觉得人类很聪明,我们能发现科学,很多东西我们能验证。比如像现在的手机,为什么你在这儿能和在美国的人说话?你看见什么了?我们说有磁场,但你看得见摸得着吗?那是科学发明之后才知道的,也就是说,它是先存在的。有的时候有些人会说,亲人生病的时候我就特别难受。我认为这跟两个人的生物电可能有关系,在同一个频道上。
李玫瑾:不是从他的心理推测长相,是通过他的行为。犯罪人的行为有很多种,比如有一个人作案是夜间潜入室内用锤子去砸睡在炕头的被害人的头部,然后去做其他犯罪行为,那我们就要分析他那么多场合都是这种作案方式,而作案工具还可以有刀、棍子、枪,他为什么要选用锤子砸人脑袋呢?他在黑暗之中潜入室内去摸被害人的头和他右手用锤子最上手,那我们考虑一下床头的高度,就知道他应该是多高了。你想,一米八的个儿要干这个就比较麻烦,他要弯下身子再弄一下,而相反,矮个儿摸一下就得手。我们就这样来判断他的身高是多少。此外,还有很多方法。
主持人:谁心里都有这么一种感应,就是好像存在着一些咱们不知道的东西。这个真是没法解释。我觉得好些犯罪的人或者这个道上的人,他们好像格外讲究这种忌讳,比如格外忌讳一些数字,或者有一阵阴风就觉得今天不能干了。
主持人:你能从这个人的心理推测出他的长相吗?
嘉宾:你还在说迷信,不是在说宗教。
李玫瑾:科学的东西一定是可验证的,但犯罪心理画像是一种分析和假设。我们是干什么的呢?有的时候现场没有目击证人,被害人又死了,在侦查走到僵局的情况下,就用心理学的方法来试一试,看他是怎么作案的。当然,前提是我们对人的研究到一定程度了,知道什么样的人会做什么样的事情。我分析到最后的结果,就会给出一些关于犯罪人生活形象的一些描述和建议,比如这个人应该是什么年龄、体型,包括他的活动场所、兴趣爱好、婚姻、受教育程度……类似于这样的一个描述,实际上就如清代文凭上对人的描述文字“面白、身中、无须”一样。“面白、身中、无须”不就是在描述一个人的形象吗?陈老师是属于画出来一个形象,我们是属于用话语描述一个形象。
主持人:那你怎么理解?你说宗教是什么?宗教是制度化的?
主持人:这是一门科学吗?
嘉宾:我理解宗教,它是门学问,它是很专业的事情。你要是去读基督教的书,那有太多典籍了,佛教也不用说了。所以我不太敢说这个话题,因为我不懂。我在美国经常见到一些神职人员或者很好的基督徒,他们跟我说一会儿,我就觉得我什么话都不能说,因为我不懂。基督教有一大套东西,它不叫理论啦,反正有太多学问我不懂,佛教我也不懂。但是,你偶尔在哪个作品里看见人家引用一两句,上下文一看,你觉得真是了不起,人家宗教早就想到了,早就说出来了,而且你不可能比它说得更好了。所以跟信仰、宗教有关的话题我通常不介入,我怕我说错,因为我不懂。
李玫瑾:就叫犯罪心理画像。
主持人:宗教真是一门很大的学问,我觉得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它实际上是要解释一切。不管是基督教、佛教还是什么宗教,你只要进入它那个系统,就会发现它自圆其说地解释了一切。
主持人:今天我把著名的犯罪心理学家李玫瑾老师和“无业游民”陈老师凑一块,感觉有点不搭边,但实际上我觉得你们俩也算一种同行,都叫“画家”。陈老师是画家,但你画的是表象,画的是人像,而李老师画的是犯罪心理。李老师,你那个学科叫什么?
嘉宾:但是,另一方面我又觉得,比如我那么喜欢托尔斯泰,可他后来大量引述宗教的东西,虽然他所引述的东西让他的作品更美,却远远不如他所描述的东西更吸引我,或者对我更有说服力,我觉得宗教在他面前显得简单了。《红楼梦》也是这样。我觉得佛教在《红楼梦》面前不如曹雪芹复杂,我更愿意看曹雪芹。我可能不会去看佛教的典籍,但我愿意看曹雪芹的作品。
通过行为可以推测长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