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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 易于接受处境法

· 以两年的价格提供延长至3年的售后服务。

· 将付款时间从30天延长到45天。

切记,是让步时机而不是让步多少最重要。即使所作的让步极其微小,它依然会有效。在运用这招时,优势谈判者能够让对方愉快地向自己认输。

· 你在招聘员工,你不能按照他的要求支付工资,但你承诺90天后再予以评估。

永远不要自鸣得意。当你完成谈判后,绝对不要向对方夸耀说:“哈里,你要知道,假如你稍微再坚持一下,我就准备为你做这个那个啦。”假如你那样做的话,哈里会火冒三丈!

· 为所谈价格保留90天有效期,以备对方再次订货。

我意识到,在正常的商业过程中,你不会愚蠢到因为你觉得自己在谈判中胜过了对方而幸灾乐祸。然而,当你和你很熟悉的人谈判时,你就很可能犯傻。也许你已经和这个人一起打了好几年高尔夫球了。现在你们在协商一些事情。你很喜欢玩谈判游戏。最后,他对你说:“好吧。我们都同意了,我们不会反悔,但为了满足我的好奇心,你能说一下你真正的底线吗?”当然,你很想趁机吹嘘一下,但别这么做。他会为这事记恨你20年。

· 你在卖一辆车,你就提出附送一套防滑链。

当你谈完后,祝贺对方。无论你认为对方做得多么差劲,祝贺他们。你可以说:“哇!你在和我谈判时表现得太出色了。我意识到我没有得到我本可以拿到的好价钱,但坦率地说,这是值得的,因为我学到了很多关于谈判的知识。你真棒!”你要让对方感觉自己在谈判中赢了。

· 如果你销售办公设备,为他们提供自动重新订货系统。

律师不需要更多麻烦

· 你在卖一条船,于是你主动提出带买家兜一圈,向他们演示如何操控船前行。

你曾观察过律师们在法庭上的表现吗?双方在法庭里恨不得将对方撕成碎片。然而,出了法庭,你会看到地方检察官走向辩护律师,说道:“哇哦,你在里面表现得太精彩了。真的!没错,你代理的那个家伙被判了30年,可我认为没人能做得比你更好。”地区检察官明白,总有一天他会与那个辩护律师同堂对峙,他不想让辩护律师感觉这是一场个人之间的争斗。因为一时的胜利而表现出自鸣得意只会强化这个律师赢得下一宗案子的决心。记住,你将再次与对方打交道。你不要让对方感觉他输给你了,那只会让他下定决心在下一场对决中战胜你。

你可以用以下让步将对方引入易于接受的处境之中。

要点备忘

你可以说:“我们不能在价格上再让一分钱,但我告诉你,如果你接受这个价格,我会亲自监督安装工作,以确保一切顺利。”也许你本来就打算这么做,但关键是你已经表现得如此通情达理,这足以将对方置于不得不有所表示的处境。于是他回答说:“好吧,就这样吧。如果你愿意那样做,我们就接受这个价格。”这样一来,他并不觉得自己在谈判中输给了你,而是觉得自己在做交易。“易于接受处境法”可被视为你永远不应提前拿出最佳方案的另一个原因。如果你一开始作出了所有让步,在谈判结束之前,你就没有任何筹码可以用来与对方谈判了。

· 1.如果对方对自己的谈判能力感到自豪,那么他对胜利的渴望可能会阻碍你们达成协议。

现在他在谈判中做得并不像他之前希望的那样好,他不愿意接受你的提议,因为他不想觉得自己作为谈判者输给了你。这是可能发生的,即使对方知道你的提议是公平的,而且它也满足了他的需求。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你必须想办法让对方能够愉快地向你作出让步。你必须采用“易于接受处境法”。优势谈判者知道,应对这种状况的最好办法就是在最后一刻作出小小的让步。这个让步可以微乎其微,但你仍然可以让它奏效,因为重要的不是让步大小,而是让步时机。

· 2.在最后一刻作出小小的让步,从而让对方能够心情舒畅地向你认输。

假设你在推销广告特制品,比如刻着公司名称的尺子或者定制的棒球帽和T恤衫。你已经约好了与当地一家电器商店经理见面。有件事你可能并不知情,在你进入这个经理的办公室之前,他对商店老板说:“你就看着吧,看我怎么跟这个广告特制品销售代表谈判。我知道我在做什么,我会为我们争取到一个好价钱。”

· 3.让步的时机比让步多少更重要,即使所作的让步微乎其微,也仍会卓有成效。

如果你和学过谈判技巧的人打交道,“易于接受处境法”就派上用场了。如果他们为自己的谈判能力感到自豪,你们可能会莫名其妙地达成协议,而整个谈判仍有可能土崩瓦解。当这种事情发生时,问题的根源恐怕不是价格或协议条款上的分歧,而是对方谈判者的自尊心。

· 4.双方谈完后,千万别忘了赞美对方,无论你认为他表现得多么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