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到过的最美丽的地方。太阳刚升起,还不到蒸干草叶上露珠的程度,但已足够刷亮空气。我看见底下的世界,然而底下的世界看不见我。我找到一个秘密基地,对我来说,这里比宿舍操场旁边的芒果树要棒多了。我头顶上有一只雀鹰盘旋着,飞行高度不及一只小男孩的风筝,它在如拼布般的众家后园里寻找有没有哪只粗心的母鸡让肥嫩的小鸡走散了,小鸡来不及回到安全温暖的腹翼下。旋风中羽毛飘落,死亡准备从清晨蓝天中俯冲攻击。
我想也没想便开始往上爬,绕过岩石边缘及黑木丛与荆棘树。半小时后我到达坡顶,爬到巨大的圆砾石上四处张望。我身后山坡往下落,仿佛收束高度以增加动力,直到在地平线的远方冲出完整的山脉。左边远处可见从山脚开进山里的高空缆车动也不动,一天的工作还没开始。小镇在我下方山脚孕育开展。广阔美丽的山谷在低草原地区延伸了三十英里,直到白色天际上一道深紫色的线前,那是拔高两千英尺、通往高草原地带的峭壁。
烟囱即将开始冒烟,管家与仆人们从山脚下某个拱壁后的黑人贫民窟里出来,为白人做早餐。我刚要爬坡的时候,公鸡啼声仍断断续续,现在则成了叠唱,越来越刺耳急切,它们感觉到小镇要醒了。部分城镇还躲在山影里,然而我可以看见交错排列的街道,街两旁种满了蓝花楹树。我的眼睛跟着蓝花楹树那条紫色的路径,经过一区一区的房子,直到小镇边缘一块暗黑色的正方形建筑物。建筑物周围筑起深入山谷的高墙,也许有一英里长。面对我的那一堵墙约有三层楼高,布满了至少一百五十扇大小相同的黑色窗户,建筑物也是围着中央一块坚实的棕色土地而起,形成一个四边形。每个角落都有一个工整的小塔,塔顶呈三角锥状,瓦楞铁在清晨阳光下闪闪发光。我从来没有见过,也不曾想象过监狱是什么样子。然而某种关于种族的记忆让人本能地知道这些东西。那栋悲惨的建筑物就有那种清楚的外观与感觉,让人不会搞错。
桑葚树旁背对花园的那一边,第一株龙舌兰几乎就长在我的脚旁,橘色带黄的花穗高至我顶上两英尺处。在我面前延展至空中的,是永恒不变的非洲土坡,而我后方山坳处那一片,仿佛巧克力盒上慌乱善感的绣画,则是玫瑰花园。
祖父通常也起得很早,他很快就会出来了。我只花不到二十分钟便爬下山坡,回到桑葚树荫,往玫瑰花园走去。他正在第三个露台那儿剪玫瑰花枝,从修剪过密的花丛里,拔出一根长梗玫瑰,丢在走道的玫瑰堆上。我走下玫瑰长廊时,他抬头看见了我。
我决定待会儿再看看石墙后面有什么东西,先往黑油油的桑葚树荫下走去。树下的土地完全没有日照,光秃秃的,感觉有点湿润,地上满是掉落的果实。我踩过那些湿润的桑葚,脚指头之间的皮肤也被染成了深紫色。自昨天与胖海蒂一起吃午餐之后到现在我什么都没吃,于是我开始饱食一顿味美多汁的桑葚大餐。只要轻轻一碰,最饱满的深紫色桑葚就会从细枝上掉下来,我的手掌很快给染成了紫色,嘴巴也因为塞了许多美味的桑葚而变紫。鸟儿在我上方,一边啄食桑葚,一边叽叽喳喳唱着,叶片与枝丫随着它们振动。
“早安,小家伙。去探险了吗?”他剪下另一枝长梗玫瑰,把它从棚架上拔出来。“巴特太太是个不整齐的老婆婆,如果你让她自由惯了,不替她修剪漂亮的头发,她就会失控。”他精神抖擞地表示。我没出声,因为祖父多半是在对自己说话,问他问题也没有用。我很快便知道花园里每株玫瑰的名字,而巴特太太原来是这丛粉红色的小玫瑰花。
除了那排漂亮而怪异的树以及石墙后不知名的植物,整齐的花园里显然除了玫瑰花之外什么也没有。只有两旁的围篱可证明此地属于亚热带气候。温柏、番石榴、柠檬、橘子、酪梨、木瓜、芒果与石榴,混合了大花紫薇、圣诞红、朱槿与披覆在一株死树上、灿烂如帘的九重葛。树底则长了绣球花、百子莲以及红与粉红两色的美人蕉。当地的树群仿佛都目瞪口呆地望着这座优雅的玫瑰花园。它们站在花园边缘犹如穿得五颜六色的乡下人,互相推挤碰撞,保持礼貌而不敢越雷池一步。
我把短裤口袋的里布翻出来,小心翼翼拿下别在梅富手巾上的安全别针,蹲在祖父脚边把结打开,露出他的一先令、我离开卡普木登时韩尼给我的三便士,以及折起的十先令钞票。我拿出祖父的一先令,然后又把手巾折起,别回我的裤袋里。“祖父,这是你给我买帆布仔找的钱。”我把那枚闪亮的硬币递给他。他顿住,举着修剪玫瑰的大剪刀,仿佛那是一支剑。“在这里,拿去,这是你的先令,不是吗?”我重复一次。他接过硬币,放进卡其裤口袋里。“你是个好小子,这可以让我买一礼拜的烟草。”他的语气听起来很高兴,于是我深吸一口气就说了。
我沿着走道走,发现露台上的玫瑰花床下都是修剪整齐的草皮,然而最后一个露台不同,一边是围起的石墙,太高了,我看不见石墙外是什么。另一边则种了上百株新鲜移植的玫瑰花,后头则是犹如防风林般排成一排的桑葚树。
“祖父,保姆在哪里?”原本他的注意力又回到玫瑰花上,现在他缓缓转身低头看着我。然后他走了几步,站在通往上层露台的阶梯前,慢慢坐在最顶层上。
我看见房子坐落在一座大山坡上,这也说明了为什么房子前门有阶梯往下,而后门之上有露台。远处花园尽头种了一排桑葚树,一道石墙堵住了最后一个露台延伸出去的走道,在石墙与大树之上,升起一片无人迹的岩石与树丛。山坡看起来不挺吓人,但是坡上一点一点长了许多龙舌兰,每一株都高大蓬乱,烛台状的分枝上满是绯红火钳似的花朵。坡顶有围成皇冠状的巨大圆砾石,仿佛蛋糕上的小红莓。
“坐下来,小家伙。”他拍拍身旁的空位,我走过去跟他坐在一起。他从口袋里拿出烟斗,轻轻在下一格阶梯上敲了几下,一小撮烟灰从烟斗里掉出来。他对着烟斗吹两下,然后从口袋里拿出烟草袋,把烟草填进烟斗里。我祖父不是急性子的人,所以我双手托着下巴等他。他在大腿上擦着一根火柴,最后终于开始点火,噗噗吐着烟雾,蓝色的香烟在他脸四周旋绕。我们坐在那儿过了许久,祖父眼神茫然,吸烟时烟斗喀喀响。我注视着房子屋顶,屋顶曾上过漆,但现在锈蚀的瓦楞铁上只剩几片剥落的红色。我听见一辆卡车经过房子前方往上开,挣扎着发出刺耳的低挡引擎声,而等卡车开上山坡换成较高挡时,声音停了,仿佛因爬行结束而松一口气。
厨房走道出去便是一条宽门廊,跟前门不一样,这条门廊与外头的空地平行,向外看去是一个经过细心照料的大花园。清晨凉爽的空气里充满了数百朵玫瑰花所散发出来的香味,种着玫瑰树丛的石露台在我眼前向上展开。每个露台都比前一个高六阶,在每道台阶顶格,爬满玫瑰的棚架弯向走道。白的、粉红的、黄的与橘色的,棚架上尽是不同颜色的花朵,五颜六色的花环像小瀑布一样垂落地面。花园中央那条走道看起来像是爱丽丝在仙境里找到的隧道。露台上都种了一棵我不认识的巨大老树,共有六棵。这是费心整顿过的花园,我不懂怎么会变成祖父的。农场上从来没有什么是费心整顿过的,除了那一丁点儿永不复返的东西之外。
“生命即是开始与结束,没有什么是永恒不变的,小家伙。”祖父终于说道,呼了一口烟斗,然后看着手,好像在检查自己指甲似的。园艺工作让他的指甲又脏又裂。“人生就是与我们的挚爱生离死别,大概就是这么一回事。”
我一如往常地早起,蹑手蹑脚穿过沉睡的屋子来到厨房。黑铁炉看起来比农场的小。我在手指上吐了唾沫后去碰炉子,没想到竟是冷的。在农场时,炉火绝对不可以熄灭。那两个厨房女仆,孤儿迪与达,总是睡在厨房里的垫子上,她们的工作之一就是在看到铁炉将熄时赶紧救起余火。眼前这个厨房闻起来隐约有石碳酸皂与消毒剂的味道,我想念人与咖啡的温暖香气,还有那个总在炉子后方沸腾起泡、香喷喷的巨大铁制老汤锅,女仆会在锅中丢入新的汤骨,捞起旧的,从不间断。在乡下,需要持续关注食物,而不只是暂停一下,重新添加材料。乡下人知道,一只玉米、一桶牛奶、一搅拌器的奶油、刚出炉的面包,以及早餐煎锅里嗞嗞响的培根与蛋需要人们付出多少辛劳与汗水。这炉子空荡荡的,上头仅有一只蓝白斑点的搪瓷壶,看起来又新又临时。
该死,这我已经知道了。我想。然后我心头一沉,难道他想告诉我保姆死了吗?
保姆?她在哪儿?她死了吗?明天我一定要赶紧去找祖父。尽管大人从不跟小孩谈死亡,但我祖父一定会跟我说。明天一早等我还他一先令时就要问他。
他又陷入茫然,烟斗熄了。“她是个温柔又美好的女人,非洲大陆对这样一只怯生生的小麻雀来说真是太残酷了。”他又用一根火柴点燃烟斗,呼一口,再一口,烟雾绕啊绕,一口,再一口,喀,喀。然而他没有继续说。尽管他口中的人一点也不像胖墩墩的高大保姆,我祖父对人的印象总是很模糊,但这股情绪现在似乎还蛮相称的,因此我等他说下去。他从嘴里拿出烟斗,指指我们周围的玫瑰花园。“这是我为她设计、为她建的花园。这些玫瑰,就连花苞,都跟她父亲在她约克郡家乡的教区所种的一样。这些树也是,榆树、橡树、云杉与胡桃树。”他把烟斗放进嘴里,但烟斗又熄了,于是他点了第三次。这一次他掬着烟斗,点燃厚厚一层,因此有好一阵子他的头完全消失在蓝烟云雾中。我已亲眼见过,祖父不想回答母亲问题,或需要时间思考时,会在烟斗上花多久时间。因此我等着,心想最好什么也别说,虽然目前我对他说的话是一头雾水。对我无话不说的保姆从来没有说过农场花园里的玫瑰花,我也知道实际上她来自祖鲁兰靠近图盖拉河的一个小村庄。她经常说到南瓜在太阳下逐渐成熟,长得跟酋长的啤酒瓮一样大;说到在河边恣意生长的野生西瓜。然而她从未对我提到玫瑰花,一次也不曾。
我根本无意提到楚克爷爷,毕竟祖父根本不知道楚克爷爷的事。但话一下脱口而出,一件跟鸡有关的事带出另一件跟鸡有关的事。祖父非常喜爱他的奥屏顿黑鸡,连保姆也说那些鸟儿一定是祖鲁鸟,因为它们的模样又黑又壮,公鸡长得像戴着羽毛的高贵祖鲁族将军。保姆从来不评断楚克爷爷的杂色外貌。尽管她不像无上无上之神一样,看过楚克爷爷的高超能力,但她知道它不一样,它是个例外,是那只老猴子送来看顾我,有着伟大力量的魔法鸡。仅有一次她大胆地表示,也只有那个老巫师会选择一只卑贱的卡菲尔鸡与一个申刚族人,因为在她的想法里,他大可选择祖父的某只奥屏顿公鸡来提升我们的关系。如果要让一只鸡成为伟大战士的灵魂归属,为什么不选模范品种鸡呢?她咕哝一阵后,摇摇绑头巾的头说:“谁能料到陡岩上的蛇会朝哪儿去?”天晓得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祖父眼神茫然,过了很久才继续说道:“她生你母亲过世时,我没办法留在这里,在她的玫瑰园里。”他低头看我,仿佛在寻求我的认可。“有时候,最好的办法是直接从记忆里离开,让记忆一层盖过一层,然后把它送出你的脑袋。”
母亲把手放在我的肩膀上,带我经过祖父身边。“是的,亲爱的,他们杀了所有的楚克爷爷。跟我来吧,你的睡觉时间早过了。”
我开始了解到祖父的谈话跟保姆一点关系也没有。
“他们杀了楚克爷爷。”我轻声说。
“她哥哥理查德从英国来这里治疗关节炎,决定长住下来。理查德,一个很棒的家伙,也是一位杰出的玫瑰花匠。三十年来,这里完全没有变动,玫瑰老去时,他会用同一种类来替换。”他指着下方露台的某种玫瑰。两根完美的长梗花苞,优雅的橘色花瓣边缘点缀着红色。“我敢保证那是全非洲大陆剩下的唯一一株‘帝国落日’。”他心满意足地说,用斗钵在阶梯上敲啊敲,里头的烟灰倒了出来。然后他捡起摆在阶梯上的剪刀,起身环顾四周。“现在迪克(英语名字理查德(Richard)的昵称。)死了,我回家看顾她的玫瑰花园了。痛苦过去了,但这些玫瑰,甜美的约克郡玫瑰,一点儿也没有变老,花朵永远绽放。”
“新城鸡瘟。他们得杀掉所有的奥屏顿黑鸡。”他说。
我有记忆以来,第一次听祖父一口气讲这么多话。尽管他没有回答我最迫切想知道的保姆的事,但我可以看出刚才他大声说出口的话,早在他心中回绕已久。
也许只有外在的事物改变了,但内在的事物,一如这个房间,大部分都维持原状。我的精神突然转好。祖父正好走进房里,他像株蓝胶木一样又高又挺直,沾染烟草渍的嘴角挂着烟斗,宽松的卡其短裤一如往常系了一条绳带,无领衬衫的袖口卷至手肘。看起来一点也没变。他抽了两口烟斗,吐出的烟雾绕过脏乱的白发,飘过他的长鼻子边。“来了个好家伙。”他说,苍白的蓝眼湿润闪耀。他很快眨眨眼,低头看我,周围的烟雾散去,他轻举手,双掌向上,仿佛以一个哀伤的道歉手势便概括了这房间、这屋子与整个景况。
“真是个乖孩子,现在你去玩吧。”他又开始整理巴特老太太。我从阶梯上站起来,往房子走去,烟囱口烟雾袅袅,看来早餐很快就要上桌。这时剪刀喀哒喀哒的声音突然停止了。“小家伙!”他从后面叫我。我转过去看他,他瘦弱的头颅几乎要碰到棚架上方的玫瑰花丛盖。“关于保姆的事,你得去问你母亲。那事和她现在迷的那个该死的蠢宗教有关。”
与其他我一辈子熟悉的东西一样,那张老旧的斑马毛皮仍铺在地板上,之前放在农场客厅时被磨掉毛的地方,则以龙爪抓珠椅脚巧妙地掩饰起来。连破旧的红绒布窗帘都搬来了。房间里唯一不同的地方是,书柜顶从前摆着留声机喇叭,现在则换上了棕色电木板制成的小型圆背无线电收音机。
可以想见我走进厨房,发现两个厨房小女仆迪与达时,有多么欣喜若狂。她们看见我进来,开心地尖叫一声,跑过来抱住我,一人抓着我一只手,在厨房里跳起舞来。“你长大了。你的头发还是剃得光光的。我们一定要帮你洗衣服。你的嘴巴沾了水果。你一定得吃饭。现在保姆走了,我们会照顾你。是的,是的,我们会变成你的保姆,我们已经把所有的歌都学会了。”这两个小女孩满心欢喜地围在我身边。那感觉很好,能跟她们在一起真是太好了,即使我跟保姆在一起的时候,她们只是跟在旁边而已。保姆老是骂她们,喊她们傻蛋,脑袋空空的申刚女孩,但她还是爱她们。我现在了解她们对我的过去来说是多么重要,她们串起了这个不断崩毁改变、现在仍无时无刻不在变化的世界。如今我的母亲跟随了主,变得不可信,只有祖父与这两个女孩是我生命中不变的事物。
这个房间与农场上那个黑暗的小客厅并没有太大的不同。同样笨重、塞满过多杂物的起居室,大部分空间被三把铺着褪色针织锦缎的高背摇椅占满,木制的黑漆摇椅扶手与龙爪抓珠(指椅脚做成动物或鸟的爪子抓住一颗球的式样。这种球爪脚在十八世纪时相当流行,起源于欧洲,灵感来自中国装饰艺术品上龙爪抓着珍珠的图样。)的椅脚擦得锃亮。玻璃书柜上仍然摆着金色皮革开本的狄更斯全套作品集,以及两大册蓝金色的《克里米亚侵略史》。古老的老爷钟换了新位置,挂在通往屋子另一区的门旁。看见平稳的铜制老钟摆在前面的玻璃柜里安静晃动,感觉很不错。一面墙上挂着我祖父的羚羊头,硕大的角叉几乎要擦到天花板。玻璃书柜上方两侧挂了两幅细长的油画,一幅是绯红色的长梗玫瑰,而另一幅则是相同的玫瑰,但颜色换成黄色,两张画皆裱着同样的亮咖啡色平框。两幅都是我祖母的作品,她在生我母亲时死于难产。作品画在锡片上,油彩已经裂成小碎片,露出底下白蜡色的部分,而鲑鱼色与绿色的油彩则显得立体。另一面墙上则有一幅镶在厚重核桃木框里的手绘钢板,上头是数百个死去的祖鲁族人,一些韦尔斯士兵手持刺刀站在他们旁边,他们看起来很骄傲,凝望天空,每个人都着靴跷脚踏在几乎全裸的野人身上。我一向觉得好奇,不知道他们是如何在与将近好几区的祖鲁部落征战一整夜之后,仍然保持干净又聪明的模样。如果你细数画上的人数,每一个士兵得负责杀掉五十二个祖鲁族人才行。画作下方一块铜牌上刻着注释:“大屠杀翌日清晨,英伦光荣重返罗克浅滩,一八七九年一月。众勇士。”
“我是达。”其中一个用英语说,一只手拍着胸脯,一只手则捂着嘴咯咯笑。
我双手使力拉着我的皮箱,在黑暗中跟着母亲上台阶。她的鞋子踏在木制门廊上,发出空洞响声,接着纱门上又紧又重的弹簧也发出嘎嘎的声音。她以棕色粗皮鞋顶开前门,顿时刺眼的光线仿佛亟欲逃出局限的小房间似的,洒上我们身体与前门阶。
“我是迪。”另一个也说,小黑脸上眼眸中闪耀的白光说明了她有多开心。她们是同卵双胞胎,我想起我很小的时候给她们取的名字。一开始我唤她们崔达与崔迪(英国作家刘易斯·卡罗尔(Louis Carroll)作品《爱丽丝镜中奇遇记》(Through the Looking Glass, and What Alice Found There)里的角色,是极相似的两个人。),后来简化成达与迪。听见她们秀一口英语,我笑了起来。
我们看着普利茅斯的红色刹车灯一闪一闪,消失在路下坡的尽头,我们似乎站在最上坡处。“多可爱的人。”我母亲叹道。
厨房充满咖啡香,迪走到后面炉子上长形搪瓷咖啡壶旁边,达则把一个马克杯与一片硬甜面包放在桌上,然后去走廊冰箱那儿拿了瓶牛奶来。她拿牛奶,迪则把新鲜咖啡倒进杯里,她们俩都非常专心地做着自己的分内事,没有说话。迪把咖啡壶放回炉子上,小心翼翼舀了两匙糖放进冒烟的咖啡里,用同一把汤匙搅拌。那是种爱的劳动,表达着她们的忠诚。达为我搬来一只皮凳,放在厨房中央。我坐下来,迪把咖啡杯放在我两脚中间的地上,这么一来我就可以坐在小皮凳上,把硬邦邦的甜面包浸到咖啡里吃,跟我以前在农场上一样。两女孩随后坐在我面前擦亮的水泥地板上,双腿伸出裙子外。
穆佛瑞牧师说他不进来了,他再一次为了我被送回爱我的人身边而赞美主,他说将来我会加入使徒信心会主日学校,成为主美好的从众之一。我母亲也赞美他的圣名,我开始明白主在这一区一定是个非常重要的人。
在农场上她们只穿一条长长的薄棉布,绕过身体,在肩膀上打结,手腕与脚踝上套着铜环,走起路来叮叮当当响。如今那些铜环都不见了,她们正值前青春期的十二岁身体上,穿着相同的海军蓝色的棉布无袖连身裙,长至脚踝。
我们停在一幢房子旁,距马路不到二十英尺。一道石墙围出前院,有台阶延伸至房子的前门廊,门廊很宽,与房子同宽。远远的街灯下,这地方看来昏暗朦胧,可怖的暗黑让人无法进一步看清楚房子的细节。屋子两边各有一扇窗户,帘布后隐隐透出两方块的橘光,如同房子的两只眼睛。前门像只鼻子,而伸出的台阶则像嘴巴。就算在黑暗中,这地方看起来也不太友善。在这张怪脸后面,有我瘦小的老祖父,他会告诉我保姆去了哪里。
我一边浸着面包啜饮咖啡,一边用申刚话跟她们聊天。她们问我尿床的事,我告诉她们无上无上之神的魔法很有效,问题已经解决了。她们对此啧啧感叹了一阵。然后我们聊到农作物,还有搭着大卡车来的男人,他点起一把大火把所有的大黑鸡都烧了。羽毛燃烧与烤鸡的味道萦绕整整三天,但谁都不准吃那些肉。她们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浪费的事情。还谈到我祖父如何在门廊上坐了一天一夜,看着熊熊烈火逐渐熄灭,直到什么也不剩。他沉默地抽着烟斗,送去的东西也不吃,身边的咖啡都冷了。
我猜那便是我母亲经常头痛欲裂的原因了,因为她就跟保姆说的一样,得做个白人女性,而那是一件非常困难的差事。
最后我们安静下来,因为保姆这话题已箭在弦上,她们知道再也无法拖延时间了。
于是我跑去找保姆,读书给她听。然后她会拿来一本《除轭》月刊,指着里头女人从事各种活动的图片,我便大声念出图片旁的文字,然后翻译成祖鲁话给保姆听。保姆对那些事情报以惊叹。“哦,哦,哦,我想,当一个白人女性真是难啊。”她拍着手叹气道。
“请问保姆到哪里去了呢?”最后我问,用的是比较正式的口吻,让她们无法回避。两个女孩都低下头,用手捂住嘴。
本来我这次回去找祖父与保姆是为了要赶紧逃离希特勒,但是后来哈皮消除了我对希特勒即将来临的恐惧,这趟旅程又转成我早期在农场生活的延续了。住在小镇上对我来说没什么,与傻傻的老祖父和美丽的保姆同住才是我生活全部。我母亲是前一段生活的美好部分,却不是主要部分。她是个漂亮、紧张、脆弱的女人,而保姆则代替她负起所有在其他文化中母亲角色的责任,她照顾我、与我一起欢笑、骂我,是让我安心的力量。我母亲长期饱受头痛折磨。早晨我必须自习读书,当我跑到凉爽的红色水泥门廊上,蹲在她最喜欢的藤椅旁,急切地想让她知道我有进步时,她总会说:“亲爱的,今天不行,我头痛得要命。”
“啊,啊,啊!”她们缓缓摇头。
我本来几乎要放弃伪装,不过现在又改变主意。胖海蒂曾说匹可是个重生的基督徒,而且他也隶属使徒信心会。她的口气暗示这两种状况都不是什么好事。我的母亲怎么会变成这样呢?这个牙齿蹦出来的怪家伙又是谁?这种新语言是怎么回事,而这个叫作“主”的人又是谁呢?
“谁规定你们不能说的?”
他们俩笑起来,我感觉好过一些。我母亲的笑声听起来亲切熟悉,集中营并没有偷走她的笑声。“我们直接回家,亲爱的,你一定累坏了。”她仁慈地说。
“我们不能说。”迪先出声,然后她们一起哀伤地叹了一口气。
“我们可以等到明天再去吗,拜托?我今晚太累了。”我问道。
“是女主人吗?”我一问便知道答案。她们乞求地看着我,眼中溢满泪水。
“哈利路亚!赞美他的圣名,我们去见他吧!”穆佛瑞牧师说。
“她回来之后变了好多。”达说。
我母亲叹了一口气。“在他来带我们去他的荣耀之地前,该做的事情实在太多了。”她转向我,“在我们使徒信心会里有很不错的主日学校,我的孩子,认识主,获得重生的年纪永远不嫌小。主在心里有块特殊的地方,专门是为他珍爱的孩子所预备的。”
“她要我们把女人戴的环拿掉,而且改穿这件好热的衣服。”迪哀伤地吸着鼻子补充道。两个人都站起来移到火炉边,背对着我啜泣。
“姐妹,今晚恶魔很忙碌,我们一定要为他们的灵魂祷告,祈求他们可以看见荣耀归他,并获得永生。”他用像女孩子的声音说道。
“我会自己问她。”我说,听起来比内心感觉勇敢,“至少请告诉我,保姆还活着吗?”她们一起转过来,感觉松了一口气,终于可以在不违背我母亲的规定下告诉我一些事。
我们驾车穿越镇上,小镇有街灯也有柏油路。时间已晚,主街道上只有几辆汽车轰隆而过。车子经过一个种满火红色古老大树的广场。街上矗立着一间间商店,麦克莱蒙的店,绅士服饰店,J.W.文特的店,药房,萨弗伊咖啡屋,巴伯顿五金行。我们转进一条街,行经一幢叫作“斑羚饭店”的宏伟建筑,外头有又宽又大的台阶,里面似乎有很多人。穆佛特牧师减速,让车缓缓前行,我听见里头传来六角手风琴的声音。
“她活着呀!”她们一起惊呼,双眼瞪得老大,用指节抹去泪水,对我微笑,显然很高兴可以给我带来一些好消息。
楚克爷爷死了,哈皮去打希特勒,也许将一去不回。胖海蒂死了,现在我亲爱的保姆也不见了。而我母亲,跟匹可·伯查一样,似乎与主展开了一种非常奇特的关系,接下来一定会出现许多麻烦。我的生活真是一团糟。
“我们来烧热水帮你洗澡。”达一边说,一边伸手从炉子底下拿出一个装煤油的四加仑空锡桶,桶盖已切去,边缘敲平,并加了铁丝当把手,变成一个装热水的容器。
“先生,谢谢你。”我的声音不比嗫嚅大多少,用英语说话感觉很奇怪。我爬上后座坐在母亲身旁,如今所有的寂寞小鸟变成一只蜷在大石巢中的寂寞巨鸟,它在我心里孵了一颗石蛋,我可以感受到那重量。
“你看,水会从一条与房子连接的铁蛇里出来哟。”迪说,走到水槽旁边打开水龙头。
穆佛瑞牧师伸出手:“孩子,欢迎你。上帝应允了我们的祷告,让你平安归来。”我握着他的手,他的手温暖潮湿。
“我长大了,不需要你们这些傻女孩帮我洗澡。”我愠怒地说,“放水就好,我自己会洗。”之前母亲只用了一条粗棉巾帮我擦脸擦手,我没洗澡她居然也准我爬上床。我与哈皮在格拉夫洛特加龙省冲过一次澡,之后便再也没有真正梳洗过。
“是的,赞美主圣名。”我母亲回答。我从来没有听过她这么说话,对我来说,这很明显一定跟集中营有关。我极度敏感的耳朵可以听见她话语背后所有的疯狂意旨。
两个女孩带我到走廊后方一个小房间里,那儿有个老旧的锡澡盆。她们合力提着四加仑的锡桶,将滚烫的水倒进澡盆里,争着要转开澡盆上方的冷水水龙头,最后达赢了。迪假装微怒地离开澡间,很快又回来,带着新洗好的衬衫与卡其短裤。我命令她们两个离开,她们咯咯笑个不停,推推挤挤地离开了黑暗的小澡间。我可以告诉你,那澡洗得真是舒服极了,一洗洗去许多悲惨的感觉。知道保姆还活着让我心情雀跃,也让我感觉更容易开口向母亲提问。
母亲牵着我的手,走向一辆停在路灯下胡椒树旁的普利茅斯汽车。我们走近时,一个秃头的胖男人从车上下来,他的上排牙齿突出呈一个角度,仿佛在嘴唇下向外窥伺,准备等没人注意时偷偷逃走一样。穆佛瑞牧师似乎也意识到这点,他的微笑一闪即逝,以免牙齿就这么溜了。他从我母亲手上接过皮箱。“感谢主将这个男孩安全地送到爱他的人手中。”他的声音像女人的声音一样又柔又高。
吃过早餐,母亲回到裁缝间,许多人来找她,都是一些镇上来的女人,我听见她们在谈论衣服。我问女仆是怎么一回事,她们说:“女主人替其他女主人做衣服,她们经常从镇上来试穿。”在农场时,我母亲总是在她的胜家牌缝纫机上忙个不停,我与祖父的衣服都是她做的。看来现在她也开始为别人缝制衣服了。
她说我已经六岁,不需要保姆了,这说法有如当头棒喝,感觉就像法官用来绑住我嘴巴的破布。我的保姆,亲亲爱爱的保姆,她已离开,而我六岁了。这两件事在我脑袋里仿佛两只争斗的狗,相互厮咬,在沙尘里翻滚。
除了来帮祖父忙的园丁男孩之外,迪与达是我们仅有的仆人。她们清擦洗刷,准备大部分的食物,我母亲下厨,跟往常一样大声使唤她们。她们住在花园石墙旁的一个小屋里,同时也便于看守厨房花园与空鸡舍。养鸡这想法对我祖父来说还是太沉重。
我母亲伸手拿起我的皮箱,清清喉咙站起身来。“来吧,亲爱的,穆佛瑞牧师要载我们回家看祖父了。”
当时我并没有想过我们是靠什么过活,后来我才了解到,要让这个小家庭吃得饱、穿得暖已经不容易。祖父贩卖玫瑰幼苗,母亲每天裁缝制衣,有时工作至深夜。在做衣服与服侍天主之际,她剩余的时间不多。
我心中的空虚感不断蔓延,仿佛听见寂寞之鸟咕咕叫着,坐在黑石筑成的巢中,拍打发光的油亮双翼。
我消磨了一整个早上,午餐过后终于有足够的勇气大胆踏入我母亲的裁缝间。她换了一台新的胜家牌缝纫机,有电动脚踏板。旧的那台,你得踏上踏下才能工作,但现在只要把脚放在小电动踏板上,机器便快乐地哼哼唧唧往前缝去。迪给了我一杯茶,要我带给母亲。我很小心地端着,努力不让茶洒出来,直到递给她。
“来吧,亲爱的,穆佛瑞牧师在车子里等着载我们回家去见祖父。你已经是个六岁的大男孩,不需要保姆了!”
我一进门,母亲便抬头微笑,“我才在想,如果有杯茶不知有多好,你就来了。”我把杯子递给她,她把溢出在碟子上的茶倒回杯子,然后啜饮一口,闭上眼睛说:“天堂,完全是天堂,没什么比得上一杯好茶。”她听起来跟被送走前一样。有一刻我以为所有跟穆佛瑞牧师有关的事情都是我的想象,因为昨晚实在太累了。我坐在椅子上等着。“过来聊聊吧,好不好?你一定有好多事情要告诉我,学校的事,还有你新交的好朋友。”她倾身亲吻我的额头。“这样好了,今晚吃过晚餐,等你祖父开始听无线电收音机,我们就坐在厨房里好好聊聊,你可以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我,我好想听呢,真的。祖父跟我说胖胖的老佛丝特太太,买下我们农场的那个,她说你说起阿非利堪语就跟个波尔人一样地道。那不错啊,我想,不过好在你在这个镇上不必说荷语。翰尼大夫写信告诉我你的耳朵好像有擦伤还是什么,现在好了吗?”我点头。她继续说道:“我也比较好了,好多了,主伸手轻抚我,我便痊愈了。这是在主的光里行走时,一段荣耀的经验。”她停下来,啜饮一口茶。
“保姆在哪里?”我问,擦干眼泪。
“母亲,保姆呢?”我问,我实在忍不住了。我母亲停顿许久,又喝了一口茶,然后低头看着自己双腿。
然而我想我们都知道一切都跟以前不一样了。
最后她抬头看我,甜甜地说:“怎么了,亲爱的,你保姆回到祖鲁兰去了。”
我母亲来了!她还活着!比以前更瘦,但至少没有死于痢疾或黑尿热。
“母亲,是你把她送回去的吗?”我的声音听起来快要哭了。
“亲爱的,我可怜的小亲亲,”她哭泣着,“一切都会跟以前一样了,我保证。”
“我祷告,然后主告诉我,他引导我下决定。”她放下杯子,把一块布料放在针头下方,踩了一下电动板,手指饶富技巧地移动着布料,跟着电动缝纫机缝了起来。然后她叹了一口气,停下动作,抬起脚,剪断线头。她看着我。“我试着将她带到主面前,但她是铁了心反对他。”她抬头看着天花板,仿佛寻求认同。“我无法告诉你,有多少个晚上我跪在地上求主给我指引。”她又低头看我,撅着嘴,甩了甩头。“你的保姆不愿意抛弃她异教徒的避邪物与符咒,还坚持要戴着她的手环跟脚环。我不断祷告又祷告,主便捎来我渴望的信息。你祖父告诉我那个可怕的老巫医居然来过,还是你保姆怂恿的。”她的脸充满愤怒。“居然让那个恶心、肮脏、邪恶的老头来影响我五岁的儿子!神绝对不可受到如此的嘲弄!我怎么能让一个充满迷信的异教黑女人来抚养我唯一的儿子?”她端起杯子,文雅地喝了一口。“你的保姆被恶魔附身了。”她最后说,很满意我们即将停止这话题。
一个女士走过来,我透过泪眼只能依稀看到她的影像。她弯下腰来,将我拥入她瘦削的胸前。
我很努力才忍住不哭,心里的寂寞鸟儿正产下第十三颗蛋。我强忍泪水,跳下椅子站在那儿直视我母亲。“主是个王八蛋!”我大叫然后冲出房间。
我下了车厢阶梯,站在巴伯顿站用砾石砌成的站台上,吃力地提着皮箱。胖海蒂的锡桶让箱子变得很重,里头的食物我动也没动,我太累也太茫然了,什么都吃不下。站台上挤满了匆忙上下的人,东张西望,彼此招呼,就像平时火车到站人们会有的样子。祖父似乎不在人群里。我决定坐在皮箱上等,我很累,无法去想怎么做比较好。可能是太累了什么的,我完全没有察觉到自己在哭。我遇过比现在更糟的状况,而现在我渴望能出其不意地听见保姆爽朗的大笑,她会用围裙给我抹脸,一边发出啧啧声。到那时候一切又会变得美好。
我跑过爱丽丝梦游仙境的隧道,穿过桑葚树下,往自由之丘跑去。一面抽噎一面爬有点困难,最后我安全到达那个大圆石,放声大哭。
很幸运,他不必陪我等太久。我们到的时候巴伯顿火车刚好进站。咖啡壶大小的引擎发出与体积不相称的巨大嚓嚓声,缓缓推着我与韩尼分离,韩尼大叫:“我会告诉哈皮·葛诺华,说你表现得就像一个正直的波尔人,一个真正的白人!”
酷烈的午后炙阳打在我身上,烘烤着我脚下的小镇。这一切要到何时才会停止呢?难道就像祖父说的,生命就是与我们的挚爱生离死别?为什么一切不能维持原状久一点,等到我长大,了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再改变?为什么你得时时刻刻伪装自己?我一辈子唯一一个不需伪装面对的人就是保姆,她想哭就哭,想笑就笑,对事物充满好奇与爱,从不说一句假话。我要写封信并把十先令钞票也寄给她,那么她便会知道我爱她。祖父知道该怎么做。
但他坚持要我收下那三便士。“没关系,拿去,拿去,只是随便一点零钱!”他咆哮道。
当我高坐在秘密山丘的石头上,太阳开始往灌木林方向落下时,我长大了。就是那样。寂寞之鸟不再下石蛋,它们拍打丑陋的翅膀,飞出石巢,遗下的蛋碎成尘土,一阵猛烈的风呼啸而来,吹去所有的尘土,我体内空空如也。
“凡特先生,我自己有钱。”
我知道它们会再回来,但是这一刻,我是独自一人。我应允自己,想爱谁就去爱。把我和过去绑在一起的带子已经断了。那份空虚是新的寂寞,一种自由的寂寞,而不是那种会在你体内下石蛋,让你感到沉重与绝望的寂寞。我知道当那些有着硬喙的鸟儿回来时,我会把握自己,成为寂寞的主人,不再受制于它。
韩尼带我上火车,他一边担心我,一边又得顾着回到工作岗位,这一天他是那台悲伤机器上多么重要的齿轮啊。“记得吃东西,听见吗?这里有点零钱给你买凉水。”他说,递给我一个亮晶晶的银币。
你也许会问,一个六岁的小孩怎么能如此思考,我只能说,事情就是这么发生了。
火车呼呼冒着烟进入巴伯顿站时,晚上十点刚过。要抵达前车掌叫醒了我。我睡得昏昏沉沉,一整天发生的事也让我脑袋混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