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读书网 > 人文社科 > 衙门绝密录 > 第二辑 衙门的经纬

第二辑 衙门的经纬

春秋战国时期的诸侯国之间,以及后来各政治集团之间的矛盾冲突中,向对方派出间谍以窃取情报,是经常采用的收集信息的方式。中国古代四大美女中,西施和貂蝉也都是政治斗争中的女间谍。

“知彼知己者,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谋攻篇》)“知彼”的重要途径,就是对敌方军事情报的广泛搜集、系统研究和正确判断。

“坐探”从字面上理解,坐着的密探。可是一个人坐着不动,又无法收集信息和情报。坐探,非原地打坐,而是由上级官员派驻某地的探员,专门收集各类信息与情报,也称为“坐探委员”。曾经看过一篇金庸先生的采访,他说《鹿鼎记》中韦小宝的原型是海外华人韦宝珊,而这个韦宝珊就是坐探出身。他既为清廷效力,又加入反清团体,多方投机而没有失手,这是两个韦爵爷的共同点。

39 坐 探

“坐探”非幕友、长随,大多是从候补官员中抽调出来,但他们的身份又算不上是带职级的官员。如果说幕友、长随为地方官的手足,为其鞍前马后地服务;那幺坐探就是他的耳朵和眼睛,为其耳听八方、眼观六路。

总之,在重视宗族血缘之情的古代社会,回避制度作为用于防止同宗、同乡徇私,用于防止官员陷入地区性利益之中的一种重要措施,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官场腐败现象,使吏治得到相对的澄清。

就“耳目”的性质而言,清代还有两种与之类似的群体:“坐省”与“坐京”。“坐探”与“坐省”“坐京”既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坐省”亦称“坐省家人”“省友”,多由州县书吏、长随家人或佐杂差役等充任,为府县派驻省城的人,沟通督抚部院、藩臬两司,为州县探听信息,包揽钱粮解领、投文解犯、刑命案狱等事务,在地方行政机构运作中起着润滑剂的作用。“坐京”亦称“坐京家人”,一般是由封疆大吏安插到京城,用来刺探中央朝廷的动态。

唐开元时代起,凡是与考官沾亲带故的考生,都必须回避他地,另行考试。到了宋代,“钟鼎之家”的子弟们在科举考试后,必须再加试一场,以示公允。古代实行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防止裙带关系滋生,抑制盘根错节的地方势力,并保证官员任职期间免受人际关系的干扰,公正地履行职务。历史上,任官回避制度在巩固中央集权,预防权力腐败方面确实起到了一些积极作用。

与“坐省”“坐京”相比,坐探并没有处理公务的职能,而“坐省”与“坐京”有时则兼具坐探的侦查功能。从外延上看,坐探要超过“坐省”与“坐京”。委派“坐探”并不是那些地方大员的特权,上至督抚、下至府县,无论文武,都可以派遣亲信驻守某地探听信息。

在科举回避中,学生并不需要谦让老师。体制内经常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学生在仕途上后来居上,品级超越自己的老师。师生关系毕竟不同于直系亲属关系,老师回避学生也被视为正常。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所有回避都是针对中低级官员而言。如果皇帝专旨任命级别的高官,则不受回避制度所限。如甲与乙为堂兄弟,甲担任两江总督,乙担任江西布政使,即使他们有上下级关系,也无须回避。同样,科举师生二人,可以同任礼部的尚书与侍郎。吏部在开列高官候选名单时,会注明候选人之间的各种关系。如何取舍,在于皇帝的考量和权衡。

刺探政情的坐探所提供的信息种类繁多,大至军政外交、小至官民冲突皆在其搜罗范围内。清朝的外官,受当时交通条件所限,为了及时获取京城的政治信息,一是通过自己驻京的亲属传递密信,二是在京城官场安插坐探密报政情。在这里,我们就拿张之洞的“坐探”布局说一说。戊戌变法前,张之洞向戊戌六君子之一的杨锐发去大量的电报,下达指令,交办任务,通过张之洞的电报可以看出他在这一期间的视点和关注的问题,而通过杨锐的电报则可以看出密报的内容和“坐探”如何搜集情报,如何利用电报这种现代通信手段传递情报。从情报内容来看,像杨锐这样的坐探可大致分为两类:一为刺探敌情,一为刺探政情。刺探军情、匪情是一种常见的表现形式,而刺探政情则是一种常态行为。广西的匪患、江苏的漕运、广东的路政、各地督抚上奏的条陈建议等都是坐探们探听的重点。对于张之洞而言,有关封疆大吏的调整也是他所关注的重中之重。

因此,铤而走险之人大而有之,历史上科举舞弊案并不少见。执政者也希望通过科举回避制度在选拔人才过程中避免由于亲故、同籍等关系而造成请托、作弊行为。进士或者举人不能和房师、座师在同一州县或者衙门任职。就连官员出外办差(比如审计、查案、核对钱粮等),所赴地区、所办事务涉及科举恩师或者学生的,也要事先声明。

1897年津芦铁路通车后,海运业发达的天津成了连接南北的交通枢纽和华北地区最重要的工商城市,因是直隶总督衙门所在地,各国辟有租界,设有领事馆,天津一直是北方最重要的政治、经济与外交中心,在此可以获取大量的政治、外交和商业情报。张之洞最初派往天津的坐探是汪乔年,此人在甲午战争期间为张提供了北洋方面大量的情报,后因汪请假回籍,由巢凤冈接任。巢的身份是直隶候补县丞,官职虽然略显卑微,但此人办事精明,很有能量。他在李兴锐任天津道时受到赏识,此后,不仅为张之洞提供情报,还同时为十一个省的督抚提供情报,成了一个专职的驻津情报员。

科举回避。即主考官及同考官的子弟不得同入试场,后来回避对象扩大到五服之内及亲姑、姐妹之夫与子,母、妻之亲兄弟子侄等。科场回避制度发端于宋代,科举考试中的“别头”是最明显的例证。隋末唐初,形成了科举取士的任官选拔制度。为防止考官与应试者上勾下连,保证科举的公正性,唐朝出台了各种回避规定,科举回避制度也由此出现。科举是寒门儒生通向仕途的独木桥,因其涉及个人出路,取与不取事关重大。

而张之洞设在上海的情报网则由大名鼎鼎的赵凤昌负责。此人长期担任张的幕僚,参与机要,被人戏称为“一品夫人”,可见他与张之洞的私人关系有多密切,后因事被劾,革职回籍。张之洞派他住在上海,每月发给津贴,专办湖广总督衙门及他本人委派事宜。张之洞在上海还有一位坐探名叫曾磐,当时在《字林西报》做事,官衔为候补同知。或许是经赵凤昌引荐,张之洞在戊戌变法前秘密传话于曾磐:“在上海坐探,凡有关时局情势,随时确探电禀。如有紧要事宜,除节要电达本部堂行辕外,并随时派专差飞禀行辕”,曾为此“月支薪水银三十两”。赵、曾二人在戊戌变法期间,为张之洞提供了大量的情报。

一些关系到国家经济命脉的财政、税收等事,也有相应的职务回避要求。明代规定,负责国家财政收入的户部官吏不得由江苏、浙江、江西人出任,因为这几个地方的税赋是国家的主要财政来源,以原籍之人担任恐其与当地势力勾结,侵吞国有资产。清时规定,曾任盐商,或祖孙、父子、叔伯、兄弟之近亲中有从事盐商者,都不得任管理盐政的户部职务,以防其以权谋私。

在京城为张之洞提供情报的还有恽祖祁、钱恂、瞿廷绍,他们都是经张保举进京做官的,另有像盛宣怀那样八面玲珑的政客也在关键时刻为张之洞提供情报。戊戌政变后,张之洞收到的第一份情报就是盛宣怀发出的:“上海电局来电。武昌制台、江宁制台、杭州抚台、苏州抚台、长沙抚台:本日上谕,太后垂帘听政,并严拿康有为。”这比张之洞收到的总理衙门发来的谕旨,早了二十个小时。而这封电报也发给了两江总督、浙江巡抚、江苏巡抚和湖南巡抚,可见盛宣怀同时也在为他们提供情报。

职务回避。中国古代,一些特殊的职务对任职者有特别的要求,称之为职务回避。如中央大员的亲属不得担任监察官和谏官。北魏时,士族子弟不得任监察官。唐时,高官子弟不得任监察官,以避免父有过,子不便弹劾。宋时,凡是宰相推荐为官的人,以及宰相的亲戚、子弟、属官,都不得充任监察官。明朝规定“大臣之族不得任科道”(明、清六科给事中与都察院各道监察御史的合称),并令巡回监察官回避原籍、曾任官之地、寓居之地等,以防亲朋故旧干扰监察。在监察过程中,如主管监察官与案件牵涉仇嫌也要提出回避,否则,因此而致案件枉违者,加重处罚。清代规定,现任京官三品以上及外省督抚子弟不得考选科道,本籍和亲属也是监察官领受使命时必须回避的。

张之洞既然能够在京、津、沪安派坐探,难道就不会在南京、杭州、广州等省会安插坐探,为其提供当地的情报?以此推断,张之洞在戊戌变法期间收到的各地情报一定是个庞大的数据库。坐探所搜集信息的准确性与他们的信息来源有着直接关系,真伪不一。坐探报告中常见“津报云”“京报云”等字样,这说明报刊是坐探的重要信息来源之一,风闻言事也就成了自然之事。晚清时代的报刊文章泥沙俱下,谣言、讹言是常见的事。如此一来,坐探所呈递报告的准确性必然难以保证。

清朝法律略有缓和,只规定不得本省为官。一旦为官,便要拿着自己的身份证,赶到五百里之外的地方上任,此之谓“避籍”。除本籍回避外,同时还有寄籍、商籍的回避规定。寄籍,即在本籍之外官员或其父辈长期生活居住的地方;商籍,指官员从事商业活动的地区。这些地区内,官员都有可能形成盘根错节的关系网,有必要加以限制。这种避籍也存在一些问题。官员远赴他乡,异地为官,对于任职所在地的风俗很难事先了解,也可能会出现语言不通的现象,官吏治理必然存在困难。这幺做的好处就是,使官吏孑然一身,在任职之地举目无亲,避免了过多的社会关系造出人情网。

在清代,官员可以向各地派驻“坐探”,而统御天下的皇帝也同样可以为自己安置“耳目”。江宁、苏州、杭州三大织造所扮演的角色之一就是充当皇帝的御用“耳目”。历史学家孔飞力曾通过“叫魂”一案,向我们全景展现了皇权与官僚之间对信息资源的控制与反控制。在某种程度上,那些在历史场域中隐而不彰的坐探也是地方政府的组成部分。他们侧身官场,人微言轻,却又在无形中改变着官场。

地方官回避本籍的规定,自汉代已经开始,这一做法到唐代之后成为定制。地区回避的范围,不同朝代有不同要求。唐时,地方州县长官一律不得在本籍及临近州县任职。宋代,地方官要回避本州和本府。明朝规定“南人官北,北人官南”,只要想做官,就要经得起空间上的颠簸。

40 开 复

《大清会典事例》记载了这样一件事,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浙江绍兴府通判一职出缺,按人事制度,先由吏部文选司在初审基础上选出符合条件的若干人选,再以抽签方式决定取舍,结果,顺天籍张廷泰中选。但在乾隆帝接见张廷泰时,听出了他的绍兴口音,“因加询问”,得知其幼年曾跟随父亲在绍兴居住很多年,于是乾隆取消原拟任命,让张廷泰到福建任职去了。

传统中国的制度就像是一幅太极图,有阴有阳,蕴含着变化之道。体制内的问责制度若是阳,开复制度就是阴。“开复”是清代官场的专门术语,简单说即是官员复出。更准确地说,是对那些受到罚俸、降级或革职处分的官员,在一定程度上恢复其俸禄、级别和官职。

地方回避。宋代,一个地方官不仅需要回避本籍,就算你不是本地人,早年在当地置产置业也同样需要回避。北宋政和六年(1116年)有诏文规定:“知县注选虽甚远,无过三十驿。”古代一驿三十里,三十驿为九百里。由此可见,北宋的地理回避制度以九百里为限,千里为官,所言非虚。

在那个时候,哪怕你是位居一品的高官,想要不出一点儿差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只要人在江湖,起起伏伏总是难免的。只要你所犯的错误不至于要了自己的命,即使被发配充军,也有重新来过的机会。

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又补充规定,凡是大学士的子弟,均不得任内阁学士。这些规定,主要限定在有血缘关系的亲属范围。乾隆时,回避的人员范围再次扩大,将外姻亲属也列入其中:要求在京的各部院满汉堂司各官员,有外姻亲戚关系者,如母之父与兄弟、妻之父及兄弟、本人之女婿、嫡甥等,若在同一个衙门任职,官职低者回避。个别特殊的部门,如军机处,又制定该部门的回避规则。此外,对部分特殊身份的人如盐商人员,也有回避之规定:不准他们入选户部司员;如祖孙、父子、嫡亲伯叔、兄弟中有盐商者,其相关的亲属不得在户部为官;如堂兄弟以下远近宗族,即使无运本股份投入,但与盐商系同宗同族,也应引为嫌疑而回避。户部掌全国钱粮、土地及税收等,而盐业为国家财税之源,所以也在户部的掌握之列。避盐商子弟在户部为官,是防止其亲属徇私舞弊,防患于未然。以上,为京官回避制。当然,并不是所有部门与相关的内外亲属都需要回避,对此也区别对待。亲属回避在一定程度上使官员摆脱亲属关系的羁绊,也避免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受到行政处分的官员,常以各种手段谋开复。一个“谋”字,道出其中真味。不谋就没有机会,谋的不到位也无法获得开复。如果不获开复,问责官员就没有出头之日。受罚官员获得开复,即是迎来其政治生命的第二春。既然如此,受罚官员自会千方百计去谋开复。开复必须得有个时间缓冲期,等皇帝情绪平复下来,找个能在皇帝面前说上话的人,递个话上去。皇帝一含糊,另一顶官帽子就落到免职者的头上了。如果皇帝气还没消,无论谁,这话也递不上去,递上去也是自找难看。除了要等皇帝的情绪凉下来,还要等舆论不再盯着,所以开复是一件急不得的事。凡革职离任官员,其原来的官职等级、头衔、花翎都可捐复。有些甚至可以捐得比原先等级更高的官衔,只是不得补用而已。比如,乾隆四十三年,山东巨野县知县尉柱,捐复降一级调用,交银九百两。乾隆四十三年,直隶典史徐升洵,捐复革职,交银一百六十两。乾隆五十六年,湖南桂阳知州岳兴阿,捐复降二级调用,交银三千四百两。

康熙十年(1671年)规定,“外官有关系刑名钱谷,考核纠参者,不分远近,系族中均令官小者回避”。在这里,回避的不仅是直系亲属,而是将回避的范围扩大到一般同族之人。因为刑名钱谷牵涉利害较广,聚族一处总会有地缘、血缘之情,所以需要倍加防范。顺治时,就已做出亲族回避的规定:现任三品以上的京官,其子弟不得考选科道官;父子、伯叔、兄弟不得共事,官位低者回避即调离另任。

官员秘密交罚款赎罪,无异于向皇帝行贿。他们私下交纳的巨额罚款,大部分流入内务府,进入皇帝的小金库。开复可使官员重新“升转迁”,而未获开复的官员则没有这种资格。凡受行政处分的官员,一经开复,即可在某种程度上恢复其政治待遇,并根据所谓“缺”大小的实际情况而被授予一定的官职。官员开复后,行政处分之前的政绩功劳,仍然可以继续保留,以备将来再犯过错时,做行政处分的抵销之用。

三服之内亲属不能在同省为官,同族兄弟不能在同县为官;有外亲(外祖父外孙、舅甥等)、姻亲(翁婿、连襟、儿女亲家等)关系者,不能担任上下级关系的官职。如果亲属二人品级相同,薪水低的人回避。此举是为了避免亲属之间相互包庇、提携,营私舞弊,防止权力的家族化、世袭化。

行贿或捐复之外,有些官员还能因为与皇帝的私人关系而复出。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工部尚书王鸿绪开浚京城河道,因经费动用问题遭到部议,被革职留任。但河道工程一结束,康熙就赐他官复原职,理由是他治河有功。这看上去有点儿诡异,不过如果我们知道他跟康熙的私人关系就可以理解了。康熙下江南,曾住在王鸿绪家,亲笔御书匾额、诗扇、楹联,并称“此地以金丝桃胜于他处”。此外,王鸿绪还常常密折奏事,双方讨论的话题有时相当私人,甚至包括苏州美女被骗一类的事。

到了明清时期,亲属回避的范围包括直系、旁系血亲和姻亲。亲属不能在同一地区或者同一衙门为官,亲属关系越近,受到的限制就会越严格。清代《大清会典》规定:凡叔伯、兄弟在同一衙门任职者,不论辈分,均以小官回避大官;如官职相等,则以后任回避先任。如系祖孙父子关系,其中一方为某部门长官,则属官回避长官,其余无论品级及任官先后,均令子孙回避尊长。比如吏部郎中的父亲调入本部担任主事,虽然郎中的品级高于主事,儿子也要回避父亲而卸任。

从皇帝的角度看,允许官员复出,也是帝王术的一部分。既然可用,就算它有时偷主人的鱼吃或跟邻居的猫眉来眼去,也是可以容忍的——不妨薄施惩戒,做做样子,风头过了,再让他低调复出,继续效命。官员复出是一把双刃剑,如果犯事官员都可以轻松复出,那幺其行为很可能将更无廉耻,问责制度也将形同虚设。所以乾隆才会发出感叹:“(官员)若即被严参,于获罪受震之后,审明复职,而腼然不以为耻,则后此之荡检踰闲,恐不可问。”

亲属回避。是回避制度中最先确立的一种回避关系,汉朝的“三护法”中就明确了这一条。但亲属关系和人事关系处于展变化之中,官员难免会触犯亲属回避条例。常用的处理方式是品级低的亲属回避,卸任;品级高的亲属无须回避,留任。它需要回避的亲属范围,各个历史时期也不尽相同,唐时主要限制在“大功”以上的近亲;宋代范围扩大,宋仁宗时出台的《服纪亲疏在官回避条制》,将避亲范围扩大到“缌麻”以上,即同一高祖父母名下的旁系和各种姻亲。亲属回避要求有直接血缘关系和姻亲关系的人员应避免在同一衙门共事,或有上下级关系的衙门,或互为监察的单位担任职务。

清代官员复出带有浓重的人治色彩,很多时候还是袖子中的交易,并没有严格的程序,也缺乏外部的监督。官员们既可以在制度弹性允许范围内依靠“陋规”谋财,一旦其贪腐行为超出制度弹性范围之外,只要不被斩立决,还大可以靠与皇帝的私人关系、秘密行贿或公开捐复来取得复出的机会。其贪腐成本,可谓相当低廉,而其所取之目,又极为巨大。

古代任官回避主要有四种基本形式,那就是亲属回避、地方回避、职务回避以及科举回避。

41 捐 监

唐宋时期,回避制度的花样不断翻新,要求地方官避本籍;中央高官避亲属;中央要官子弟不得任监、谏官职;亲戚避同属联事,即有亲戚关系的人不能在同一个部门任职。唐代宰相杜佑的儿子杜从郁被任命为谏官左拾遗,遭到御使反对而改任他职。而在司法审判过程中,这时候已开始有亲仇回避的原则。也就是说,凡审判官与当事人有亲属或师生或仇嫌关系要回避。

“捐”这个词,一般来说,表达的是一种无偿的献出。无论是捐弃还是捐献,总之是要将自己口袋里的东西拿出来送于他人。可这个世界,没人会平白无故地将自己的东西送出去,或是出于自愿,或是被迫无奈。只要能够送出去,一件事也就算做了了结。

东汉桓帝时,国家出台“三互法”,即“三互谓婚姻之家及两州人不得交互为官”。也就是地方官员不得在姻亲之家所在地任职,或两个地方的长官虽然没有姻亲关系,也要回避籍贯上的对应关系。甲州刺史是乙州人,则乙州刺史就不能用甲州人,以防他们用相互包庇对方亲属的办法搞权权交易。当时,有个叫史弼的官员,朝廷本来有意让他出任山阳太守,但由于他的岳父母家恰好在山阳辖内。于是史弼主动上书,说自己应该回避,朝廷将其改派为平原相。

科举制发展到清朝时期已趋于完善,读书应举成为入仕当官最重要的途径。但是,全天下读书人,千军万马都挤在科举这条独木桥上。就像是今天大城市的交通一样,科举考试出现了严重的拥堵、壅塞。既然拥堵,官家就要想办法疏导。科举能不能像城市的快速通道一样,也弄一个不必排队等候,直接越过考试就可以得到当官资格的制度?

早期中国,都是按照血缘关系分封诸国,也就是家国一体的宗法制。不看才华,不看脸蛋,专门看血统。无论何种政权都需要给自己找一个合法性依据,现在则是政治、文化、气候、地域等多重因素来划分。汉景帝推行“仕官避本籍”制度,目的是为了使他的政令、法令在执行过程中畅行无阻,以此来提高国家的行政效率和效能。

凡事有了想法,办法也会随之而来,科举这条路上的快速通道也很快被发明出来。明朝景泰年间,为了赈灾,国家实行了一种叫作“捐监”的制度。捐,此处指的是向官家捐,捐的是自己口袋里的真金白银,目的是买个监生的身份。刚开始,只有那些获得秀才身份的人才可以有钱任性。到了清朝中后期,大字不识的平民也可以有钱任性一把。“监生”是国子监学生的简称,国子监类似于后来的国立大学。明清两代都将国子监作为最高学府。按照规定,只有贡生或荫生才有资格进入国子监学习。所谓贡生就是通过科举考试入监学习的人,靠的是真本事。而所谓荫生则是依靠父祖的官位取得入监资格的官僚子弟,属于官二代之类。

生是体制人,死是体制鬼,连子子孙孙都被体制预定了。龙生龙,凤生凤,那应该是官二代、官三代活得最理所当然的时代。平民子弟即使有治国大才,也不是那幺容易入得君王的法眼。等到嬴政的大秦帝国建立起来,在官吏选拔上才有所突破,有了官吏任用的具体办法。汉景帝时,朝廷在官吏使用方面有了更大的追求和探索精神。比如,一个地方的官吏往往会被一个或几个世家大族控制,有的还是血缘关系。所谓“州郡相党,人情比周”就在于此,长此浸淫于此,体制内的乡土效应会在无形之中分解皇帝的权力蛋糕。中央权力在地方受到掣肘,行政运行效率也自然会大大降低。这样就逼着执政者不得不对地方各级官吏的使用加以限制,尤其是在地域上。

戊戌变法的代表人物康有为,少年时就被人称为“神童”,可是“神童”连县试都没有通过,后来是他的祖父给他捐了个监生的身份。《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贾兰、贾蓉,都没有考过秀才,却早早地“援了例监”。《儒林外史》中的周进,一直考到六十多岁都没有考上生员,后来是一起做生意的亲戚朋友们可怜他、支持他,给他捐了二百两银子,为他买来了“监生”的资格。

春秋战国之前,做官是不用死读书的。当然平民子弟也没有读书的条件;即使有,他们也没有资格进入体制内。当时的官吏职位是世袭的,所谓“世卿世禄”制,此时的国家并不需要出台任用官员的制度和办法。

监生并不是一种实际官职,而是“进身之阶”。也就是说读书人只有通过考试,取得监生的资格才能出来做官。无论是监生、贡生,都要在乡试录取之后才能成为举人。但是,按照顺治、乾隆期间的几次规定,监生坐监期满、实习期满,或在相关考试中成绩优异,可以择优录用为州同、州判、县丞、主簿、吏目等佐贰官(也就是副职)。按照规定,监生坐监时间也有长短之分,最短的是恩贡、廪生出身的副贡、难荫,只要坐满半年;而时间最长的是例监,要待上三年。制度是人定的,既然都成了一桩买卖,执行起来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大部分情况下,例监们根本就不需要去坐监。

38 回避制度

在科举独木桥时期,由监生而当官,虽然算不得正途,但也是一条终南捷径。正因为如此,国子监的监生身份在当时是非常吃香的。乾隆以前,国子监的考核很严格。但是发展到后来,那些达官显贵、豪门巨富也可以用金钱买到监生的身份,通称例监,也称为捐监或捐监生。如此一来,监生也就慢慢成为一种形式,并不需要在国子监读书。用今天的话说,国子监的学生由当初的脱产学习转变为函授学习。

为了杜绝类似潘富的千里大逃亡再度发生,朱元璋又做出了最为严酷的补充:如果《大诰》颁布下去,一里之间,百户之内还有“逸夫”,里甲坐视不管,邻里亲戚不去抓捕,任凭这帮游手好闲之徒游荡在公门、市井之中,为非作歹,一旦事情暴露,不光处死“逸夫”,连带里甲和四邻全家都要流放边疆。“知丁法”所营造出来的“人人都是特务”的政治氛围被朱元璋的接任者延续下去,成为大明王朝权力演进中的主旋律。

道光元年(1821年),张集馨在没有参加完童试,连最基本的生员资格都没有捞到手的情况下,就带着整个家族为他筹集来的二百两银子,进京读书,以求能够获得谋取功名的机会,将来光宗耀祖。按照当时的规定,没有获得生员资格的考生,如果想参加乡试,只有曲线救国一条路:那就是到国子监花钱捐个监生。有了国子监学生的身份之后,他便可以参加在顺天府(北京)举行的乡试了。张集馨口袋里揣着银子,准备进京走这条终南捷径。

这种天罗地网似的人口摸排,使得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无所遁形。

那幺在当时捐一个监生需要多少钱呢?按照道光十一年(1831年)户部(财政部)的规定:凡俊秀(没有获得生员资格的读书人)捐监生,需要交纳一百零八两银子。这些钱,不是你想交就能交得上的,还需要写一份保证书。这份保证书不是捐监人写,而是捐监人要找到一个六品以上的京官,这名京官必须要和自己是同乡。找到的这个同乡京官能够为其开一份担保书,来证明捐监人家世清白,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也是货真价实,唯有如此,才可以过关。这份担保书也被称为“印结”。

“知丁法”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揪出民间社会不务四业的害群之马。他们大多是一些游手好闲的“逸夫”。那时候谁要想当个自由职业者,就要做好被官府抓捕的准备。在朱元璋看来,这些自由职业者只懂得罗织词讼、勾结胥吏、弄权官府,实在是官家社会的大毒瘤。“知丁法”推广开来之后,老百姓们把自己了解的邻里情况上报里甲(乡村社会的基层组织),里甲再把情况向县衙报告,一级级地向上申报。

虽然是同乡,但京官与捐监生并无多少同乡之谊,甚至素不相识。如此一来,只有遵循市场经济的供需规则,京官的保证书也就成了有价的买卖,写好后,捐监生都会乖乖奉上“印结银”,这笔钱不是很多,总共放在一起也不过就几十两银子。清朝后期,由于官位越来越不值钱,一度出现“印结银”是捐官费的好几倍这样的怪现象。

朱元璋有他自己的考虑,因为按照传统社会的职业分工,老百姓可以从事士、农、工、商四种生计。而在古代那些圣贤们的教导下,老百姓应该在这四个领域,各守其道,各尽其职。唯有如此,天下才能实现真正的太平。而那些不在“四业”范围内的谋生者,大多数走的都是犯罪道路。

张集馨在捐监的过程中出了点儿状况,他带来的银子被一个亲戚全部借走了,对方竟然赖账不还。就在他不知如何之际,他的哥哥出手援助,才使他渡过难关。他的哥哥当时是个千总,刚好押运漕粮到京。至此,张集馨才算将各种手续办理完,随后参加了乡试。这一关运气还算不错,张集馨高中黄榜,成功晋身为举人。

这种弊端,朱元璋不可能想不到。他之所以会这幺做,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他没有更好的办法来延伸自己的“权力触角”。

42 廷 杖

如果我们用今天的眼光去看朱元璋对老百姓日常生活的细节性干涉,得出的不会是正面的结论。因为如此下去,换来的只能是一个互相监视、遍地特务的社会环境,而且这个社会还极其缺乏活力。因为老百姓们都被牢牢地捆绑在了各自的职业当中,想跳槽都不可能。

有人将“廷杖”称为刑罚世界的“暴力美学”。我不懂暴力还能与“美学”挂钩,只知道说这句话的人,该杖责五十。

在《〈大诰〉续编》里,朱元璋首次提出让老百姓之间“互相知丁”。从这项制度颁布之日起,市井村镇中的老百姓要对自己的左邻右舍做到知根知底。也就是知道他们平日里从事何种职业;还要做到知道邻居家里几口人,几个人从事农业,几个人读书,几个人从事手工业或者商业;对于读书的邻居,一定要知道他的老师是谁,在哪里上学;给别人做老师的,也必须知道他所教的学生都是谁。不能像我们今天,张三和李四住在一栋楼里,门对门都不知道对方姓甚名谁?

“廷杖”是个什幺高级玩意儿?就是当着文武百官的面打大臣屁股。史学家孟森先生将其称为“明代特有之酷政”。这一“酷政”的创制者是明王朝的奠基人朱元璋。现代人有“打人不打脸”一说,打屁股,总好过打脸,好过杀头掉脑袋,怎能算什幺特别的酷政?

如果在中国历史上的那些帝王之间,搞一场制度创新比赛,朱元璋若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就拿他亲手修订的法律读本《大诰》《〈大诰〉续编》来说,里面可谓字字有创意,句句含荒谬。

这就是时代的差异。昔日的读书人讲究“可杀不可辱”,即使犯法,白刃加颈,也比众目睽睽之下被公然羞辱强。这种旧士子的观念,讥其迂腐也好,说它是一种气节也罢,都是一种客观存在。中国历史上大多数时期,包括专制君主在内的大多数人也是尊重这个客观存在的,所以中国法制史上有“刑不上大夫”之说。刘基曾经对朱元璋说,“古者公卿有罪……诣请室自裁,未尝轻折辱之,所以存大臣之体”。君主一般不对读书人动刑,可以说正是昔日特有的砥砺名节、蓄养士气的一种良法。

37 知丁法

中国历史上将百姓屁股打开花的朝代很多,能够将官员屁股打开花的朝代并不多见,可朱元璋和他的继任者们办到了。明代历史上大臣受杖责,多半是因为劝谏。劝上一两次,皇帝老儿就烦了,就要打你。可是居然就是有人不怕挨打,又接着劝谏,被打者一时前赴后继。敢惹我朱皇帝不高兴,管你是饱读诗书的文人名士,还是白发苍苍的宿儒,统统不给面子,捏个罪名廷杖一顿再说。廷杖在很大程度上是皇帝与大臣之间的斗气,此即孟森先生所说:“此犹太祖以来,与臣下争意气,不与臣下争是非。”

法律是文明社会的产物,在文明社会里对于犯罪惩治的目的已经不是原始社会中简单的报复,它是具有多种功能的实现社会有效控制的一种惩戒机制。身为一朝之君自然要懂得惩治罪犯不是为惩治而惩治,而是要走向惩治的另一面,也就是赦免。

廷杖作为一种法外刑罚,其侮辱性本就令封建士大夫难以接受,而更加剧这一侮辱程度的是正德年间宦官刘瑾廷杖朝臣时令其脱去衣服。“正德初年,逆瑾用事,恶廷臣,始去衣。”这对那些饱读圣贤书的士大夫来说无疑是奇耻大辱。不过既然是“暴力美学”,自然也有精神变态者欣赏这门美学。《明史》记载,万历年间大臣赵用贤因为上奏弹劾首辅张居正而被杖责,肉腐烂溃落,其妻将屁股上掉落的肉腌制以后精心收藏作为纪念。在这样奇特的纪念品中,是否暗含了某种审美情趣?君王意在羞辱,而臣子却能变羞辱为光荣,这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到了清朝,大赦越来越少,平均十四年多才会大赦一次。而且清朝大赦一般是打了折扣的,不是把罪犯的罪行全部赦免,而是给予普遍的减刑。光绪十一年(1885年),清廷下诏施行赦免,赦免的理由竟然是:乾隆十一年、嘉庆十一年、咸丰十一年、同治十一年都曾经施行过赦免,所以现在“谨循成宪”(恭敬地遵循已有的法令)而施行赦免。赦免,在这时候已经失去其原有的意义,成为例行公事的走过场、搞形式了。

或许朱元璋当初只是一时之怒,开了明朝廷杖的先例,但随着廷杖作为惩戒官僚的一项手段,被朱元璋的孝子贤孙们继承,廷杖这事在明朝也衍生了一些规矩。其实我们在这里还是有些高看了朱元璋的原创精神,皇帝打大臣屁股并不是他的发明创造。东汉光武帝刘秀、唐高祖李渊、唐玄宗李隆基都在朝堂上打过大臣的板子,只是不像明朝一样成为皇帝对付大臣的“保留动作”。在明代,廷杖发展出了一套固定的程序。要廷杖大臣,也要照章办事。皇帝要先发出个廷杖的命令,司礼监太监出帖加盖印信,交给刑科给事中审核,签批后再交给东厂、西厂、锦衣卫去拿人。根据明崇祯年间大臣的观察,不按这个流程走,拿不到刑科给事中签批的驾帖,厂卫是不能廷杖大臣的。

皇帝似乎不管这些,而遭难的百姓也好像不在乎。表面上,相互之间都给对方留着脸面,谁都不愿意说破。原因很简单,将这个事说破对谁都没好处。难道说破以后,皇帝的新装就会被生生地扯下来,以后再也没有机会披上“大赦天下”的外衣了吗?我看未必。法律是皇权玩弄草民的一根大棒,皇帝喜欢用权术治理天下,喜欢不教而诛,喜欢玩“龙颜不可测”的深沉,喜欢搞突然袭击、旁敲侧击,以此震慑天下。这些韩非子、申不害教授的御人之术,太过流氓化。人是一种情绪化的物种,看见破家的县令、如狼似虎的官吏欺负自己和家人,控制不住,抵抗一下,实在是不可避免的。谁家都有可能冒出几个犯了王法的人,不靠着皇帝大赦天下,难不成真的就永无出头之日?想到这一层,大家自然会觉得有大赦天下还是很有必要的,有的赦总比没得赦强上百倍。

明朝皇帝廷杖大臣也分时候,并不是每位皇帝都热衷于打大臣屁股,也不是皇帝随时随地都会用上这个狠招。

不过问题又来了,靠大赦天下争取民心,等于在变相承认,他这个皇帝在此之前对百姓过于残酷无情,甚至是不讲理的,是不合法的,是让人诅咒的。那些整天喊着要以仁孝治天下的皇帝,如何自圆其说呢?如果说不圆,他又如何让他的臣民对自己的每一次龙颜大怒、每一次律令都保持敬畏呢?

朱元璋虽然是大明王朝廷杖的创始人,实际上洪武一朝廷杖这回事只出现过一次。洪武八年,刑部侍郎茹太素写的奏疏太冗长又言多忤逆,朱元璋一怒之下在朝堂上将他廷杖了。其后,建文、永乐、洪熙、宣德几朝都没有再廷杖大臣。明英宗复辟之后,有大臣卷入政治斗争被廷杖,但总的来说明朝前期施行廷杖的次数并不多。

朱元璋出身于社会底层,对官吏贪赃枉法、欺压平民十分痛恨。他也担心功臣宿将们在自己死后欺负孤儿寡母,夺走朱家江山。为此,其重典多用来对付那些官吏和权贵,这个王朝也由此被朱元璋打上了深深的个人烙印。对于官民的犯罪行为,特别是对那些反皇帝反朝廷的危险分子,明代的皇帝很少实行赦免,大约是平均五年多才来一次大赦。据《明史》载,因郭桓案遭牵连而被处死的大小官吏和乡绅达到数万人,稍有资财的人家都因此而破败,一时间民怨沸腾。不得已,朱元璋于同年八月下诏大赦天下。其后的胡惟庸、蓝玉两案也辗转牵连了不少人,朱皇帝又特地下诏大赦。

真正开始滥用廷杖是在明朝中期以后,几位性情皇帝上台。明宪宗时期施行廷杖九次,被打的有七十多人次。明武宗时候朝政被太监刘瑾把持,朝局一片混乱,1519年武宗皇帝要出游被阻拦,一怒之下廷杖阻拦的大臣一百四十六人,直接打死了十一人。嘉靖皇帝更是厉害,继位之初因为大礼议之争,廷杖大臣一百三十四人,打死十七人,朝野震动。嘉靖皇帝在位期间,朝廷大臣动辄被杖,这也成了嘉靖统治大臣的一个撒手锏。万历之后,廷杖之事在朝廷上也偶尔为之,但没有再像正德、嘉靖两朝那幺大规模,也没那幺频繁。明熹宗时候,魏忠贤把持朝政,十几天就廷杖了三位大臣。阁臣叶向高看不过去了,跟魏忠贤说:“几十年都没施行廷杖,十几天的时间你就廷杖了三次,万万不可再行廷杖了。”魏忠贤迫于文官群体的压力,也不敢肆意使用廷杖。

值得一提的是,唐太宗在贞观四年、贞观九年两次下诏大赦天下,赦令中都特别申明:官吏枉法受财者不在赦免之列。之后唐宋诸朝历代赦令,亦都强调这一规定。历代皇恩大赦多达千次以上,每朝根据当时形势特点会有许多差别,这里以宋朝最宽大的恩赦为例:宋太祖赵匡胤登基诏书中关于大赦实行的时限和范围说“应正月五日昧爽以前,天下罪人所犯罪已结正、未结正、已发觉、未发觉、罪无轻重、常赦所不原者,咸赦除之”。时限是正月初五,天刚刚亮的时候。赦免对象是“已结正”指已经审结完毕、定案判刑的;“未结正”指已经被抓起来,正在狱中关着,尚未审理完毕者;“已发觉、未发觉”指已经犯了罪,被发现了,但犯人在逃,未能归案。赦免程度是“罪无轻重、常赦所不原者,咸赦除之”。这一条最重要,也就是无论罪大小,包括那些平常赦免所不能原谅的罪行,这次一律赦免。换句话说,此时牢门大开把所有在押犯统统释放,使得囹圄一空。当时监狱关的主要是“未结正”的犯人。此诏书一下,他们就可回家了。

廷杖直接可以决定一个人的生死,廷杖通常由司礼监太监监督,行刑人和监督太监心有默契,看监督者站立姿势决定下手的轻重。若监督太监靴尖朝外呈八字,就下手较轻,高高扬起,轻轻地拍一拍;若朝内呈八字,则下手较重,往死里打。同样的廷杖四十,负责打板子的人可以让你皮开肉绽而不伤筋骨,也可以让你皮肉完好,而筋骨寸断,一命呜呼,这里面的水深得很。

到了唐宋时期,大赦发生的频率相当之高,平均一年半就要来一次,所以这一时期的囚犯坐牢很少有能坐满两年的。隋朝,国家的政治局面逐渐稳定下来,君王施行赦免的次数逐渐减少,大多数统治者对于赦免对象也开始审慎起来。隋文帝杨坚将“重罪十条”(即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和内乱)定为“十恶”,不予赦免。

廷杖之时,司礼监、锦衣卫的头头们在两旁看着,打板子的人不仅要会察言观色,还要看这些大人们的脚如何摆放。如果是两脚分开如簸箕,那意思就是可以放囚犯一条生路;如果是足尖内敛,那这个囚犯就要往死里打了。司礼监、锦衣卫的头头们,也要揣摩皇帝的意思,是略施惩戒打打就算了,还是真的要让被廷杖的大臣断了生机。

皇帝自我纠错,或者说他有担当意识。中国人不善于记仇,有选择性遗忘的自我麻痹思想,更何况面对的是他们的君王,恨和怨也会从心理上减少许多。最主要的是,基层的老百姓得到了好处,尤其是那些没有遭到天灾的地方,也跟着收益,大家就更加拥护皇帝、拥护体制了。

明朝的皇帝想用廷杖的方式“杀一儆百”,来震慑朝廷。但明朝中期以后的政局,逐渐演化成皇帝与大臣“意气相争”的局面。大臣们抱着“文死谏”的高姿态,对于皇帝违背纲常的举动动辄上书进谏,把矛头直接指向皇帝。皇帝作为最高统治者,受得了群臣之间相互攻讦,却受不了大臣们来干涉自己,管到皇帝头上来了。到了明朝后期,皇帝越是想通过廷杖来惩戒文官,士大夫群体的反弹就越厉害。其中不乏耿介之士因为触怒圣颜而被廷杖,并由此博取舆论的同情分,有辱斯文的廷杖就这样成为一种荣誉性标志。而那些受到皇帝廷杖的大臣,往往能够获得朝野上下的同情,“一遭斥谪,意气扬扬,目上趾高,傲视一世,正所谓意气有加也”。待到控制朝局的“奸佞”下台,那些当初被廷杖的大臣就会成为“奸佞”的对立面被抬高身价,在世的人得到复职擢升,被打死的被追赠荣誉官职,子弟享受荣荫入国子监读书。

皇帝也不是随时随地产生大赦天下的念头,他通常会选择在地震、彗星出来和大涝、大旱的时候。既然上天不仁,他这个做天子的就要向人间多施仁爱。古人讲究天人感应,那些对人类生活、生产不利的自然现象不会凭空冒出来,正所谓天怒人怨。他们会认为,是自己这个做君主的失德才会惹得上天不高兴。人固有自知之明,更何况那些有政治觉悟的帝王。他们会自觉地施以仁政,以求得上天和臣民的宽恕。

如此一来,皇帝对于一些大臣的心机也了然于胸。万历皇帝看到一些大臣的进谏,直接很不客气地说,这是给皇帝下的圈套。正德朝的王阳明说得很明白:“为名与为利,虽清浊不同,然其利心归一。”于是,在皇帝眼里那些犯颜直谏的大臣都成了投机分子,原本应该发挥监察作用的谏言成了摆设。黄仁宇评价道:“有的人却正好把这危险看成表现自己刚毅正直的大好机会,即使因此而牺牲,也可以博得舍生取义的美名而流芳百世。”

大赦天下的诏书中少不了施恩泽的许愿,特别是对官员与军队。主要还是三项,提升官级、多发补贴和封赠(封赠官员已死和活着的亲属),最后一项算是精神鼓励。不过古人很看重死后的荣耀,可以庇荫子孙。对于平民而言,最实惠的莫过于减免赋税。如果你是一个生活在宋朝的赌徒,摊上好年景,连私债也一并放停(也仅限于宋朝)。

在皇帝一次次狠毒的廷杖后,大臣们逐渐学会了规避朝政中皇帝敏感的问题,或是选择缄默无语,或是选择媚上以取宠。正像胡凡所写:“嘉靖帝滥施廷杖,许多忠臣义士死于杖下,这对明代的士风和政治风气发生了重大的影响,柔媚谄谀之风日炽,正直敢言之士日稀。”

到了东汉末年,时局又逢大的动荡,赦令也一如既往地登场,几乎一年一次。这种时候出台的赦令不光针对普通老百姓,还有官员。那些按律应当降职左迁的官员,也幸运地得到了赦免。对于犯罪官员虽然也会像一般罪犯得到赦免,但被“除名”(褫夺官员的身份)这一处分是不能免的。也就是犯罪官员遇赦也不会官复原职。

这样一来后果十分可怕,皇帝不信任大臣,大臣不愿意提建设性意见,朝堂之上的国事之争,逐渐演变为意气之争。皇帝不能与群臣同心协力,共同治理天下,大明的江山怎能安稳长久?

如果天下安稳,每个人都想着如何经营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皇帝和他的人民各安所在,都过上了相对幸福的生活。这时候,皇帝对那些破坏安定团结的分子,就会毫不留情,甚至痛下杀手。特别是对那些谋反作乱的,一出手便是诛灭三族、九族的腥风血雨。伴随杀戮的是强大的舆论攻势,皇帝要让他的臣民相信一个真理,杀的都是该杀之人。唯有如此,皇帝才会觉得皇家的颜面得以保存,法律的正义得到了伸张,这也成为一个王朝走向繁荣的重要前兆。

43 内务府

大赦天下从本质上是皇帝争取民心,拉拢那些有能力、有思想为皇权巩固带来麻烦的人。越是天下大乱,越是人心思乱,皇帝的压力就越大,大赦天下的力度也就越大。谁都懂得法不责众的道理,在众人普遍违法的环境里,不进行大赦,你的打击范围就越大,也会失去大多数人的支持,也就越不利于你推行自己的法制。

如果有人问,生在清朝,选择哪一个职业最能捞到实惠?

两晋南北朝时期,天下动荡不安,皇权常常受到威胁。为了维护家天下的稳定,赦免制度被一再拿出来笼络人心,甚至到了泛滥的地步。司马炎在位二十六年间,前后大小赦免就有十四次;而“八王之乱”时,晋惠帝短短十七年间,进行了大小赦免二十八次,最多一年颁布了七次赦令。东晋皇帝一共颁布了八十三次赦令。南北朝诸国大多立国时间短,战乱时间长,大赦成了家常便饭,不赦才显得不正常。

我会告诉你,来钱最快的职业既不是负责供应京畿地区官粮的漕运衙门,也不是批批条子拨拨款的户部衙门,而是有幸被内务府选去当差。

江山摇晃,政权不稳,当皇帝的自然不得安宁,急需收揽人心。这时候,如果皇帝能够主动放弃手里的一部分合法加害权,使犯过法的人得到赦免,向世界表明自己是真的仁慈之君。我将其称之为危机公关,而且是一次最有效的公关。

老北京有句俗语:“房新树小画不古,此人必是内务府。”也就是说,冷不丁哪天皇城根儿下出了一个暴发户,他家的房子是新盖的,院子里的树苗是新栽的,墙上挂的画也是不古的,那此人十有八九是进了内务府当差。

汉朝的皇帝们认为,秦的灭亡是因为嬴政的统治过于暴戾。前车之鉴,因此赦宥的应用空前“兴盛”。从皇帝大赦天下的频率来看,通常情况下,在他们觉得自己的统治不太稳定时,赦天下的频率也是最高。比如,汉高祖在位十二年,大赦天下九次;汉元帝在位十五年,有十次之多;汉哀帝在位六年,有四次;而汉平帝在位只有五年,也有四次。东汉灵帝在位二十二年,居然达到二十次之多;汉献帝的哥哥刘辩在位仅仅半年,就有两次。相反,文帝在位二十三年,也就大赦天下四次;景帝在位十六年,也仅有六次。由这样一组数据可以得出一个结论,皇权稳定系数和大赦天下的频率是成反比的。

之所以如此肯定,是因为什幺职业都比不上在内务府当差来钱快。一个负债累累的京城小官吏,如果祖坟冒青烟让他进了内务府,还了高利贷不说,就是在寸土寸金的四九城置办一处宅院也不在话下。

秦始皇奉行法家思想,治国走的是严酷路线,三十多年从不一赦。没料到,专制皇权下,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大赦天下”会出于那个稀里糊涂的秦二世胡亥之手。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十月,陈胜吴广的数十万军队逼近首都咸阳。无奈之下,秦二世接受大臣们的建议,宣布大赦天下,命大将章邯统率被赦免的骊山刑徒讨伐叛军。此时的大赦才算真正达到了“天下”的程度,与之前诸侯王只能在自己的管辖地界内赦免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那幺,内务府到底是什幺样的一个衙门?凭什幺那幺有钱呢?

皇帝恩赦需要一个最基本的条件,那就是专制皇权的形成。有了皇帝,才会有皇帝的慈悲,大赦也才能水到渠成。春秋战国时期,周天子虽是天下诸侯的带头大哥,但地方上还是王说了算。在战乱不休的日子里,各地诸侯王为了笼络人心施行大赦。春秋初期,鲁庄公就进行了一次类似于帝制时期的大赦。其他诸侯国也都争相施行大赦。此时的大赦已经有泛滥的趋势,甚至对于死刑犯都可以宽宥。而虎狼之秦到了战国晚期也不时赦免罪犯,比如昭襄王曾经四度赦免罪人,孝文王以及庄襄王在即位时也都赦免过罪人。

内务府是管理皇帝私人事务的衙门,为清代所特有。顺治皇帝入关的时候建立了为自己和紫禁城服务的十三个衙门,由太监主管。顺治、康熙交替年间,十三个衙门合并为内务府,逐渐形成定制,称“总管内务府衙门”,设置专门的最高长官“总管内务府大臣”。既然是“大臣”,就不能再交给太监主管。康熙任命皇室家奴(满族称包衣)来负责内务府,满洲八旗中的上三旗(即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所属包衣逐渐垄断内务府的大小官职。

大赦令虽然是由皇帝发出去的,但它体现了社会的慈悲意识。中国人的司法观念里带有非常强烈的复仇意识,所谓杀人偿命,重在一个“偿”字。惩治罪犯的目的便成了受害人向加害人进行复仇的手段;而废除死刑,往往是民众难于接受的。在一些影视剧中,我们常常能看到某某皇帝因为继位或者患病而“大赦天下”。因为影视剧中交代得含糊不清,所以许多人都误认为古代皇帝经常大赦,而且只要大赦,罪犯基本上都会被赦免。这幺认为是不准确的。

虽然内务府不再交给太监主管,内务府却要管理所有的太监和宫女。清朝成立敬事房,就是管理太监、宫女及宫内一切事务的专门机构,隶属内务府。正因为如此,太监与内务府存在着难以割舍的利益关系。而在权力博弈的天平上,太监也会义无反顾地倒向内务府这一边。

中国自秦以来的两千多年的历史中竟大赦一千二百多次,如果再加上曲赦(对特定地区放赦)、别赦(个别赦免)、减等、赎罪、德音(与减等相似,死刑改流刑,流刑改徒刑,徒、杖、笞则全部赦免)等减宽措施,绝不下于两千次,平均每年一次,极其频繁。正因为如此,一般民众也是耳熟能详。

康熙之所以将内务府交给那些出身低微的包衣,是因为在他看来,那些老实巴交的家奴是最值得信任的。他们身上没有体制内官吏的贪腐习气,与外界也无勾连。在这个世界上,没有金钱腐蚀不了的人性。内务府机构越来越庞杂,吃这口饭的人也越来越多,逐渐成了可以和朝廷的三院六部相互平行、相互抗争的官僚机构。到后来发展出来的主要机构有“七司三院”,负责皇室财务,紫禁城三大殿以及各处行宫、帝后陵寝、江宁织造处、苏州制造处等皇室采办机构。

商周时期的各项礼法已经发展成制,《周礼·秋官·司刺》上曾记载“一赦曰幼弱,再赦曰老耄,三赦曰蠢愚”,即国家可以对幼弱、年老、智力缺陷的罪犯施行赦免。显然此时的赦免仅仅是法制的进步,与所谓的“大赦天下”并不相同。

吃内务府饭的人数以万计,人浮于事,形成一个封闭的机构。处处体现精细化分工,比如御膳房专门负责给皇帝做一道菜的编制就超过数十人。这些人只需要对皇帝一人负责,只要想办法遮蔽皇帝那无处安放的眼神,他们就可以为所欲为。压制内务府的管理制度越来越多、越来越严苛,内务府的贪腐情况却越来越严重。

在孟德斯鸠看来,中国皇帝是一个不讲道理的群体,他们从来就缺乏制度约束,不按常理出牌,更缺乏现代法制精神,做起事来前后不搭,缺乏逻辑性。可他又怎知,一家之天下,何来公平与正义可言。现任君主只要对得起他的列祖列宗,其他的都不重要。需要依法杀人时,法律就是面目狰狞的恶鬼;需要收揽人心时,法律又成了大慈悲的观世音菩萨。表面上看,那些吃饱了撑的的君王动不动就大赦天下,有些拿法律当儿戏,太过胡闹。其实也不尽然,他们也是按照规矩来的。在每一道大赦令的背后,都有着明确的现实目的和意图。

其实每一任皇帝心里都清楚,内务府是一个不简单的机构。他们也为此制定了条条框框的管理制度,但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皇帝身居深宫,对正常的市场行情根本无从了解。内务府从宫外平价采购来的物资,承办人坐地起价就呈递到御案之上。皇帝每天处理国家大事都应付不过来,根本没有闲心来管自己饮食起居这类鸡毛蒜皮的小事,更不会像小老百姓那样成天拿着自家的账本算开销流水账。皇帝既然没有疑问,大臣们也不敢多说。从程序上看,内务府的皇家采购程序没有任何违规甚至违法之处。而中间的差价就这样合理合法地进入办事人员的口袋。内务府上下,“视中饱舞弊,如奉明言”,贪赃腐败得就差大白天往家里运官银。

十八世纪法国启蒙时代的着名思想家、法学家孟德斯鸠在他的名着《论法的精神》里也曾对此狂批一通。他说,中国皇帝不讲道理,没有逻辑性,因为皇帝也是最高法官,你判了他刑,你怎幺又去赦免他。他觉得这个不正常,因为在欧洲判刑是法官判的,然后国王作为最后的公正主持者,来赦免罪犯。

晚清吏部官员何刚德说:“内务府之职,如衙门之有庶务,即俗所谓账房也。账房有折扣有花账,已处处有弊。内务府之利百倍于此。”既然内务府腐败丛生,到处漏洞,难道皇帝就任由他们欺瞒吗?当然不是,从内务府诞生的那一天起,每一任皇帝和他的那些大臣们都喊过“整顿内务府”的口号,可最后总不了了之。

“皇恩大赦”这个本属皇帝和朝廷的政治行为,连大字不识一个的英雄汉也都理解,而且非常熟练地脱口而出。一个人犯了罪,自然要受到惩罚,按理说这是彰显公义、大快人心之事,为什幺还要赦免那些罪有应得之人呢?这幺做置国家法度于何地?

在内务府当差最幸福的事不是官升几级,而是皇家园林和寺院又将大修,大小工程又将上马。不管是修建一个戏台子,还是重铺某段道路,都是内务府官员中饱私囊的好机会。如果在任上能摊上修缮陵寝或者宫殿的差事,整个家族几辈人的吃穿用住都不用发愁。晚清时,紫禁城内搭建一个竹棚,就是这幺一个算不上工程的工程,内务府就花去四万两银子。

《水浒传》里的那些梁山好汉一有了人命案以后,往往会选择出去暂避风头,然后再老老实实地等着天下大赦,实在不行,他们也会选择去吃官司,反正也坐不了几年牢。宋江杀了阎婆惜,后来要被刺配江州,父亲宋太公对他说,你现在到江州去,不要去做强盗,一年半载等到皇恩大赦下来,依旧回来父子团聚。

工程揽财的招数并不复杂,只要你的胆子够大,低买高卖就可以做到。光绪大婚时,有几位绣工托在内务府大臣家教私塾的同乡郭先生揽点儿内务府刺绣的活儿。郭先生就通过大臣的管家接了一件绣洞房门帘的小活儿。绣工们从内务府领来了缎子,用最好的绣线精心刺绣。整套下来,绣工们的原料、工钱加上利润,市价大约是五十两银子。

36 大赦天下

门帘交上去后,大臣的管家就让绣工们报价,并示意绣工们“多报一些无妨”。郭先生和绣工们就狮子大张口,报了五百两。管家摇头示意,再报多点儿。几个人就又报了一千两的要价。账单交到内务府大臣手里,大臣又将其驳回,让他们再往高了报。郭先生就大胆报了五千两,几个绣工埋怨他报得太离谱,会被驳回来的。谁知,内务府大臣拿到账单,摇摇头,亲自提笔在五千两前面加了“两万”。账单送到内务府,内务府照付两万五千两白银买那个门帘。内务府大臣扣下两万两,给郭先生五千两;郭先生拿出一千两酬谢相关人等,自己拿了三千两,把剩下的一千两给几个绣工。几个绣工心满意足,这可能是他们一辈子接过最有价值的活儿。

对于那些大权在握的人,如果仅靠个人修养和道德自省是远远不够的。权力本身就是自信的发酵剂、自大的膨胀剂,最高权力则更甚。为此,就要运用刚性的法制来严格规范权力运作的全过程,使其不因个人好恶而离规,也不因个人考虑不周而失范。那些执掌重权的人要随时准备着“罪己”,这不仅仅是道德修养的问题,更为规范权力运作不可或缺;是凭良心发现事后“罪己”,还是靠制度强令其事前“罪己”(准确说是防“罪”),则是集权政治与民主政治的分野。

44 南北榜

在古代帝王中,罪己次数最多的要数清世祖顺治皇帝。这位少年天子亲政后,自然灾害频繁,“水旱累见,地震屡闻”,“冬雷春雪,陨石雨土”。他把这一切自然灾害及异常天象都归罪于自己“不德”,上干天咎,故不断自我反省,屡屡下诏“罪己”。临终之际,又留下了一道罪己遗诏,全面地列举了自己的十四条罪状:没将国家治理好,老百姓没能过上安生日子,罪一;未能替母亲养老送终,罪二;父亲死时自己年幼,未能替父亲服三年之丧,罪三;未与祖父、父亲的子孙们常叙叔侄、兄弟之情,罪四;亲近汉族文士,疏远满族武将,罪五;对人要求过高,不能舍其短而用其长,埋没了人才,罪六;姑息养奸,明知有些大臣庸劣不称职,却不能及时罢斥,罪七;国用浩繁,兵饷不足,只知让群臣商议减少俸禄,却不裁撤宫中费用,厚己而薄人,益上而损下,罪八;营建宫室,极尽精巧,却不体恤百姓之艰辛,罪九;董鄂妃逝世,丧葬过于排场,罪十;不以明朝灭亡为戒,仍然任用宦官,致使其营私舞弊,罪十一;贪图安逸,接见群臣稀疏,致使上下情谊滞塞,罪十二;自恃聪明,不虚心纳谏,致使臣下沉默不言,罪十三;自知有错,却不能及时改正,致使过错越积越多,罪十四。亲政仅仅十年,二十四岁早逝的顺治检讨自己短暂一生,在盖棺论定式的“自我鉴定”中,能如此彻底地触及灵魂,实属古往今来第一人。

科举制起于隋唐,以考试论英雄,也就此打开平民阶层的上升通道。各府各县的考题都差不多,考试时间也一样,而录取率却有着天壤之别。京都长安的举人录取率竟然是河东地区的十倍以上,是陇右地区的三十倍以上。也就是说,一般州的名额为两三人,而长安每次都多达数十人,甚至有时超过百人。柳宗元在《送辛生下第序略》中说:“京兆尹岁贡秀才,常与百郡相抗。”全国的考生加起来,还没有一个长安的分配指标多。

明神宗即位后不久,张居正成了首辅。张居正遵先皇嘱托,真的像老师教学生一样,辅导年方十岁的明神宗。张居正对神宗教育严格,神宗把张居正当作严师,既敬又怕。有一次,神宗喝醉了酒,无缘无故把两个小太监打得半死。这件事让太后知道了,马上把明神宗找来,狠狠地责备一顿,太后还让张居正代神宗起草了“罪己诏”。这件事虽然过去,但是明神宗对张居正,已经从惧怕发展到怀恨了。张居正病死后,明神宗亲政的第二年,便对张居正出手:撤销官爵,查抄家产,罪及子孙。看来,要皇上“罪己”或代人主拟“罪己诏”,确是高风险的。

从安史之乱到五代十国,再到北宋,中国北方就没有消停过。常年处于战争状态的北方人更加尚武。而随着中国经济中心向南方迁移,过惯了太平日子的南方人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读书上,诗书传家的风气也越来越好。如此一来,崇文的南方学生在科举考试中占据了绝对优势。

因代笔“罪己诏”惹来祸患的,张钧算是一个。皇统九年(1149年),雷电震坏寝殿,有火入上寝,金熙宗命翰林学士张钧代拟“罪己诏”,其中有历代帝皇在“罪己诏”中常用的套话“顾兹寡昧,眇予小子”。金熙宗听信大臣谗言,“此汉人托文字以詈主上也。”立即将张钧残酷处死。

这也引发了北宋年间的一场南北榜的争论,争论双方是司马光和欧阳修。他们的争论围绕着“逐路(省)取士”还是“凭才取士”展开,实质上是如何处理科举公平(教育公平)与区域解额(政治平衡)二者之间的关系。

“罪己诏”毕竟不同于一般诏书,草好了,皇帝赏你;出事了,唯你是问。因为起草“罪己诏”而受益的,明代有许彬。正统末,许彬累迁太常少卿,兼翰林待诏,提督四夷馆。太上皇明英宗结束俘虏生涯即将返还,遣彬至宣府奉迎。被敌方从俘虏营放出来,毕竟不是什幺“光荣归来”,委实无可炫耀,而只有灰溜溜。官家也得找个台阶下,于是太上皇命许彬书“罪己诏”及谕群臣敕,遣祭土木阵亡官军,由此受到太上皇的赏识。英宗复辟后,更是委以重任。

而最着名的南北榜事件则发生于洪武三十年(1397年)。在这一年的会试中,上榜的五十二名贡生清一色来自南方各省,竟然没有一名北方人。朱元璋亲自复核试卷后,大笔一挥,居然开出一张令人瞠目结舌的录取名单。五十二名中榜贡士,全部换作北方人,无一名南方人。这真是一个令人疯狂的世界,而皇权又是一件任性的法器,两相结合,一切意外都在情理之中。

所谓“罪己”诏书,真正出于皇帝之手称为“诏记”的其实极少,大多数是由相关文臣代笔,以玺为信。唐德宗那篇有名的《大赦罪己诏》,是政论大手笔陆贽的杰作;宋徽宗痛骂自己的文字,则出于宇文虚中之手。

其实从洪武三年明王朝第一次科举考试开始,南方考生的成绩一直居于北方考生之上。比如洪武三年的科举乡试,南方的录取名额是三百五十人,北方仅有二百五十人。“南北榜”案之前的明王朝六次殿试,状元是清一色的南方人。而从录取比例上看,也存在着南方中榜者逐渐增多,北方中榜者日益减少的趋势。也就是说“南强北弱”的格局不但早就存在,而且这种现象是体制内官员早已心知肚明的事。

那些糊涂指数低的帝王,不会等到一塌糊涂之时才想到“罪己”,而是保持某种自省,自我检讨于大祸酿成之前。而糊涂指数偏高的帝王,大多会在社会矛盾异常尖锐、国家岌岌可危之时才颁诏“罪己”。

追溯根源,这种现象应该起于唐朝安史之乱,到南宋时期进一步扩大。中国官场向来有“南相北将”之说,但在宋朝,却完全不是那幺回事。北宋的科举,素来“重北轻南”,北宋真宗以前,所有的宰相都是北方人,开国皇帝赵匡胤曾下令在政事堂上刻石“南人不得坐吾此堂”。

曹丕一纸“所有责任我来负”的“罪己诏”,其实是“讲政治”的典型。他这幺做不仅保住了心腹谋臣贾诩,也为自己赢得了美名。天灾诚然是天公给帝王出的测试题,人祸则绝对是帝王们的“自作孽”,包括因天灾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激起的饥民造反,以及统治集团内部的悍将叛乱,奸臣谋大位,皇族窝里斗,乃至所谓“外患”等,其乱根祸源几乎都可追溯到帝王身上。比较而言,天灾不可抗拒,人祸却可以防范。防范之途说来简单:时刻保持警惕,留心苗头,杜于始萌;紧盯患源,防于未然。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道理谁都明白,但是,实际行动起来,却往往任皇权若野马脱缰,恣意妄为,权力的自信过剩症必致拒谏饰非,一次又一次失去改过的机会,终于大祸酿成,大错铸成。大祸临头,帝业动摇,甚至危及帝王项上头时,帝王也会“罪己”,“骂”自己浑蛋的。

宋真宗后,南方考生得中者渐多。宋朝的文化名士,如“三苏”等人也多来自南方,到司马光为相时,又曾设置“分路取士”法,压制南方考生的录取名额。到元朝时期,虽然恢复科举,但色目人和蒙古人得到优待,汉人遭到排挤,而那些被打压的考生,又多为南方人。

皇帝在处理灾异涉及高官时,如果他意识到“罪己”比惩处官员获得的政治效益更大,他们会高姿态地选择前者。曹魏黄初二年(221年)六月,天空出现日食。负责官员将此事上报文帝曹丕,要求按惯例罢免太尉以避灾。当时太尉是老臣贾诩。这个贾诩,凭老谋深算帮曹丕赢得大位,而此时政局还未完全稳定,曹丕当然不能因一次日食就除掉股肱。所以当即下诏说:“上天降下灾异,是警告天子的。天子委过于下级官员,这不是圣人的做法。文武官员们,大家小心尽职吧!以后凡有上天警告,绝不归罪你们。”

北宋灭亡后,大批的北方知识精英南逃,使南方文化开始了长足发展。南宋灭亡后,元王朝一度废除了科举制,虽然在后期重开科举,但汉人的录取比例极少,而科举出身的官员在体制内的地位也微不足道。

古人讲究天人感应,而那些号称“天子”的皇帝更是如此。面对天兆,他们的第一反应就是从自己身上找原因。据黄仁宇先生统计,西汉一代灾异频发,《汉书》记载皇帝颁布“罪己诏”多达三十三次(宣帝八次、元帝十三次、成帝十二次)。这样一再公开承认皇权领导无力,意图以精诚感动军民,实在是罕见之事。其实话又说回来,皇帝不做自我批评,谁也不敢去追究他的责任。

长江以北的中原地区在历经了金朝、元朝几百年的异族统治后,经济和文化已大大落后于南方。在元王朝的科举中,那些中榜的汉人大多来自安徽与江南地区。朱元璋起兵平天下的年代里,他所仰仗的人物更是来自浙江的“浙东四先生”——叶琛、刘基、章溢、宋濂。早期创业的朱元璋正是因为笼络到了大量的江南文化界名人,才得以迅速壮大实力。谋士朱升、李善长等人都是来自安徽与江南等地的杰出人才。

翻阅史书,帝王的诏书俯拾即是,令人遗憾的是那些见思想、见灵魂的“罪己诏”却少之又少。有人查遍相关典籍,检索出“罪己诏”全部记录也超不过50条,其中部分内容还属重复记载。当然,如果不局限于“罪己”二字,而是将有明显自我批评内容的诏书和言论计算在内,则“罪己诏”的数量要远远大于50条。

洪武年所推行的教育体制和考试制度,非但没有弥合这个差距,反而越拉越大。明王朝的教育体制在朱元璋打天下时就已经确立,各地的府学、州学、县学,最早都设立于朱元璋早期的占领地,如安徽、江苏、江南地区。北方大规模重设学府、普及教育,多是在洪武元年之后,无论是从师资水平还是开展程度比起南方都相去甚远。当然北方并不是没有人才,山东、山西两省一直是教育大省。

“天命转移”就像是一把悬挂在君王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虽然皇帝们高高在上,但同时他们也要在“天命”面前低下高傲的头颅,谦称自己只是“天子”,而非“天”。“罪己诏”就是皇帝向上天的自我忏悔,以求得谅解。从汉代君王多次颁布“罪己诏”,到两汉政权均终结于“禅让”,都显示出“天道”在当时并不是闹着玩儿的。

结束了打天下阶段与文人的蜜月期,坐了天下的朱元璋开始大张旗鼓地推行文化专制。刀锋所向,那些贴身靠前、手无缚鸡之力的南方文人也只能选择向现实妥协,甚至向自己曾经力保的君主交出他们那颗充满人生智慧的脑袋。

今天,经过理性祛魅的人们已经很难想象“天道”这种近乎巫术的政治学说对于皇权的约束。如果置身于汉代,我们就会发现“天道”是要受到敬畏的。

在朱元璋发起的那几次文字狱中,遇害者大多是北方文人。在血淋淋的现实面前,北方士子只能远远地对朱明政权持一种观望态度。许多名士宁愿选择归隐山林,也不愿站出来为新政权服务。如此境况,必然导致教育的全面溃退,落后于南方也并不意外。

35 罪己诏

朱元璋在位三十年里,南方学子可谓扬眉吐气,在历次科举中占有绝对优势。北方学子除了争夺科举中极少的名额外,只能通过监生、举荐等非科举方式入仕。即使能够走进体制,在官场中也多受南方文官势力的排挤与压制。

藩王势力的膨胀,势必构成对中央政权的威胁。在朱元璋大封诸王的时候,有个叫叶伯巨的人就站出来指出,藩王势力过重,数代之后必定尾大不掉,到那时再削夺诸藩,恐怕会酿成汉代“七国之叛”、西晋“八王之乱”的悲剧,提醒朱元璋“节其都邑之制,减其卫兵,限其疆土”。一句话,节制,节制,再节制。你说你的,我做我的,弄不好还给你小鞋穿。朱元璋不但听不进劝告,反而认为叶伯巨吃饱了饭撑得没事可干,在这里小题大做,居心不良,于是将他抓进了监牢,囚死狱中。事态的发展,远远超出了叶伯巨的预料。中央政权与藩王之间的矛盾,未及数世而在朱元璋死后就爆发了,为这项制度做了血的注脚。

其实在这次科举考试之前,朱元璋就已经从礼部的奏报中获知:“今北方士子,应试者减半也。”作为一个深谋远虑的政治家,朱元璋自然懂得“恩威并施”的道理。经历了将近三十年的权力清洗,朱元璋已经将“威”字诀施展得淋漓尽致,他需要选择合适的机会“施恩”。在这种情况下,缓和与北方知识分子间的矛盾、稳固统治成了他的必然选择,而科举是最好的介入方式。

朱元璋认为“委任权臣,上下蒙蔽”是元朝灭亡的主要原因之一。既然意识到这一点,朱皇帝于是明明白白授予藩王“除奸”重任:一旦“朝无正臣,内有奸恶,则亲王训兵告待命,天子密诏诸王统领镇兵讨平之”。也就是说一旦有人威胁到大明江山,各路藩王要将枪口一致对外。明正德五年(1510年)四月,安化王造反,传檄天下列出当权太监刘瑾的罪名。刘瑾感到恐惧,将檄文偷偷藏了起来。后来有人拿出安化王的檄文,正德皇帝说了一句:“刘瑾负我。”于是就宰了刘瑾。看来朱元璋当初的苦心还是得到了一些回报,但与此相对应的是有明一代竟先后有四位藩王造反,成本价有些高,教训也不可谓不深。

45 分权制衡术

曹魏之被司马氏篡夺,与西晋“八王之乱”;北周之被杨坚篡夺,与隋之汉王杨谅叛乱;南北朝时期各国实行宗室诸王“入辅朝政,出镇方面”的“皇帝—宗王”联合执政模式,皇室内讧与改朝换代也就如走马灯,左右都不是,为难了当权者。

汉唐时期,丞相的权力大得没边际。在这个问题上,皇帝的表现还是很纠结的。没完没了的政事需要有人来替自己打理,可他又不希望有人借此机会来分肥自己的权力。在这种情况下,皇帝只有把一个丞相变成一群丞相,以达到分权削权的目的。

此后历史一再陷入“封藩—撤藩—再封藩—再撤藩”的恶性循环,皇帝在这件事上也很纠结。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依托藩王“屏障王室”,保障中央政权被篡夺,正所谓“内无深根不拔之固,外无磐石宗亲之助”,孤立者易败;封藩,则藩王与皇帝又互不相容,两难选择竟是无解。

站在前辈们肩膀上的朱元璋觉得仅仅把一个丞相变成一群丞相,还是无法满足自己大权独揽的欲望。他要做得更绝,更加彻底,那就是削夺中书省宰相职权。在当时来看,这真是一个让人疯狂的想法。

其实刘邦并非不知道“封藩”的个中利害,问题在于刘邦当时根本没有其他的路可走。刘邦所能做的,只能是针对离他最近、给他印象最强烈的前朝的经验教训采取措施罢了。但他只猜中了开头,却没能猜中结局,西汉最终的结局是被外戚王莽所篡夺。假如当时诸藩未撤,王莽又怎能轻易得手?至少他也得发动一场削平七国的战争,而这正是刘邦大封藩王的初衷。

促使朱元璋手起刀落的,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形势所迫。由于长期手握重权,那些文武官员们也开始尝试着将自己的权力触角伸向不该触及的领域,这让朱元璋根本无法忍受。他决定出手,而且准备出重拳。他将目标直指相权,他要借此机会将那些分散在丞相手中的各项权力夺回自己手中,对官家的权力系统进行一次重新布局。这时候,废除中书省已经箭在弦上。

秦始皇子孙的悲惨命运大大地刺激了汉高祖刘邦,他吸取秦始皇的经验教训,大封自己的子弟为藩王,亲不亲,一家人。藩王们倒也不负重托,在后来反对诸吕作乱中立下了大功。当平乱的硝烟散尽,他们共同的敌人消灭之后,问题又出来了。由于诸王坐大,直接威胁到中央政府,不得已汉室江山又闹了一出“撤藩”的大戏,引发了“七国之乱”。

新朝初立,朱元璋夺回相权,就意味着要动一动那些功高盖主的开国功勋。这是一件让他很头痛的事。这些在帝国第一轮权力分配中捞到实惠的大臣,想要让他们吐出吃到嘴里的食物,并不是容易的事。要知道,擅自废除行使了千年的政治制度,这也不符合儒家提倡的伦理道德的要求。皇帝要想坐稳自己的江山,就不能跳出伦理政治的游戏规则随心所欲。

到了秦朝,秦始皇废封建、置郡县,让宗室诸王毫无实权,眼睁睁看着横扫天下的大秦帝国被小人篡夺却束手无策。面对昔日最卑贱的奴才,宗室如同待宰羔羊引颈就戮。秦未亡于陈胜、吴广,嬴氏子孙已死于宦官之手。

但对于朱元璋来说,不容易的事并不代表做不到。他做出了一个假设,如果这些大臣犯下了国法难容的重罪,那幺皇帝不就有可能对当下的权力配置做出调整了吗?

也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封藩制”带着开国君主们美好的愿望来到人间——使宗室诸王出任外藩,既避免他们争夺皇位,又可让其发挥重要作用:对内防止权臣、宦官、外戚等其他势力威胁君权,对外抵御外敌、镇压暴力夺权。西周大封诸侯,开始确实得偿所愿,可越往后越适得其反。周文王和周武王所分封的诸侯基本上都是同宗同姓的,然后把他们支得远远的,挑拨他们互相对抗和杀伐。

虽然说,德厚不足以止乱,威势却可以禁暴。对于古代官家集团来说,单纯的以儒治国,没有暴力机制的约束而能治理好国家,也是难以想象的事。

有鉴于此,历代王朝一般都不让他们在朝廷中拥有实权,以防止他们直接篡夺中央政权。但诸王毕竟是君主最亲近的人,他们或是他的儿子,或是他的兄弟,或是他的叔伯。荣华富贵,不与自己的亲人分享,难道拱手让给别人不成?况且君主一人统治天下,难免有照顾不到的地方,难免有个闪失,这时不靠自己的亲人又能靠谁呢?亲不亲,自家人。

古代官家的统治观念是一边高举旗帜宣扬天人合一、天人感应、君权神授;一边又要求权力集团所代表的国家机器适当考虑老百姓的愿望和要求,按照社会普遍公认的伦理道德原则活动。一句话说透了,就是要做到上应天意,下顺民心。从表面上看,国家机器是在上天与民众之间搞伦理调和,实质上是在统治阶层和广大民众之间搞利益调和,上层统治力量要努力为自己所实施的行为寻求一个合适的借口,披上一件让大多数人无可争辩、无话可说的伦理外衣。从政治运作和伦理观念这两个角度来讲,朱元璋要从几位大臣手中收回政治、军事、财政等大权,就必须采取一种合适而有效的策略。既要让天下人觉得这事干得顺乎天意民心,又能顺理成章夺回大臣们手中握着的重权,为自己的后世子孙执掌天下权柄扫清障碍。

宗室诸王或是诱使君主违反固定顺序继承法,力争立自己为储君;或是散布流言蜚语,阴谋陷害太子;必要时干脆直接发动政变,干掉皇帝和太子。就连历史上的皇帝楷模唐太宗李世民也是靠这种铁血手腕走上历史的前台。是我的,我要拿;不是我的,我就抢。

从洪武十三年(1380年)爆发“胡惟庸奸党案”,到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处死李善长等大臣,再到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的“蓝玉奸党案”,朱元璋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权力再分配。朱元璋掀起的这场权力“连环三击”前后持续时间长达十多年,被卷进去杀死的文武功臣各色人等有数万人之多。朱元璋打破权力“灰色地带”,大权独揽的效果达到了。

宗室诸王是王室中除了君主、太子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王位继承的后备力量。除了存在时间很短的王朝,其他历时较长的王朝都有过王室嫡系无子,由宗室诸王入主大统的事例。当有其他势力威胁君权时,拥有实权的诸王是拱卫君主的重要力量。然而一旦外敌退去,诸王又极易生出觊觎君权的野心。

洪武十三年(1380年)春节刚过,朱元璋借着清除丞相胡惟庸的机会,废除了中书省和丞相,将原来属于丞相的权力分配给原来丞相管领的六部和监察机关,大幅度提升了监察机构在权力系统内的地位。在官家复式权力结构中,丞相作为官僚系统最顶端的那尊大神,在权力演变的过程中,一直与皇权进行着此消彼长的博弈。朱元璋索性将其连根拔除,为自己的继任者们“拔刺”。在对权力集团上层进行大手术的时候,朱元璋出台了一系列安民抚民的政策,力图不触动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下层民众的利益,使得这次官家机构的大整顿、官家权力的大转移能够得以和平实现。

宗室诸王对君权继承的威胁是显而易见的,固定顺序继承法就是为约束这帮人而定的,因为他们是离君主宝座最近的人。近,有时候也不一定是好事,一步之遥弄不好就成了天涯之远。

这项权力整顿运动虽然让官僚系统内部陷入巨大的恐慌,但手握军政大权的相权集团还是被皇权生生斩落马下,那些开国功臣被清除殆尽。

为了让皇权永世成为自家院子里那棵歪脖子树上挂着的果实,身为一家之主的皇帝操碎了心。本以为,最为信任的宗室诸王应该是最有力的拥护者,是帝国面前最可信赖的一道屏障。现实却并非如此,好端端的帝国屏障弄不好就成了智障,成了最夺命的伤。

经过整顿之后的帝国权力系统顶端成了皇帝一个人的独角戏,皇权高度集中,官僚集团的分权制衡呼之欲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相权被瓜分得支离破碎,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和监察机关七大部门瓜分了这块权力的大蛋糕,各部门只对皇帝负责,受皇权的直接领导和监督。它们既独立行使职权,又相互掣肘。监察机关将六部纳入监察范围,六部的给事中(言官)也可以反过来对监察机关的官员进行弹劾,充分体现出官僚集团内部权力的相生相克,这样既达到了分流相权的目的,又健全了权力结构中的监督机制。

34 封藩制

朱元璋的分权制衡体系建立起来了,那些潜在威胁朱明王朝统治的功臣们被一个个剔除,但事情还远没有到结束的时候。虽然相权这时候被生生剥离出了权力系统,但由于朱元璋的血腥杀戮毫无节制,使得权力结构中的辅政系统损毁严重,最后到了形同虚设的地步。

在封建官场,女性的权力不过是男权的变异形式,最终还要回复到以男性为载体的常态,而不是由另一个女人来承继。如年老体衰的武则天最终把皇位交给了自己的儿子唐中宗李显,而不是自己的女儿太平公主。那拉氏临死前则有意让自己的外甥女隆裕太后垂帘听政,然而这个年轻的太后却不堪此任,无法有效节制摄政王载沣,更无法荡除革命党人的起义与遏止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势力的扩张,最终代替年幼的宣统帝溥仪在退位诏书上盖上了御宝。

这就造成了一个什幺局面呢?就是说在那个复式立体化的权力系统中,官家权力机构都变成了花瓶式的摆设,看上去很美,可中看不中用。官员事无巨细都要跑到朱元璋面前去请示汇报一番,朱元璋没有拍板的事,谁也定夺不了。这就好像在一个几十口人的封建大家庭里,大事让一家之长拿主意。如果一个人饿了喝碗牛肉汤,渴了泡壶龙井也要来请示汇报,一次两次算是尊重长辈,天天如此,谁也受不了。一个家庭尚且有轻重缓急,运转一个偌大繁杂的帝国系统又岂是一个人能够忙得过来的活。

我们必须注意到,权力斗争的复杂性在一定程度上也为封建官场之上的个别女性分享权力创造了便利条件。历史的车辙一直向前,永无终结。

朱元璋虽然是劳模皇帝,可劳模皇帝毕竟是人不是神。他面对的是庞大的官僚机器,面对的是没完没了的复杂政务,这让他陷入了身心俱疲的境地。朱元璋进行的权力整顿运动可以说是官家制度的重大变革,这项以强化皇权为目的变革是中国权力史上的一件大事。与皇权较劲儿了一千五百多年的相权就这样在朱元璋手里化为无形,也由此开启了明清两代五百多年的权力新格局。

林语堂先生在评价武则天时曾这样悲鸣道:“历史上没有一个皇后,世界上也没有一个母亲,把自己一家骨肉害得这幺惨。谋杀既然成为习惯,凶手对谋杀就失去了恐怖……在武则天心里,屠杀就是伟大、就是权威。”

46 科举制

与吕后和胡太后所不同的是,武则天从后宫妃子、到贵妃再到皇太后,其过程本身的吊诡、阴谋和杀戮,验证了“留犊去母定律”对女性干权所带来的心理恐慌,它像一个枷锁套在女性掌权者的精神上。我们从武则天为了加害皇后而亲手掐死自己的亲生女儿开始算起,她为了自己的权力梦得以实现,她先后害死了自己的女儿、儿子、儿媳、兄弟、姐妹、侄女、孙女、姑母等不下二十人,这还不算被她害死的近百位各路高官异己。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武则天把皇太后和高宗的宠妃萧良娣以类似吕后的凶残手段——剁掉手脚以囚在水缸中整日哭号折磨致死的事。

自汉武帝“独尊儒术”,官僚多以经术起家,至东汉时逐渐形成了累世公卿的状况。曹魏实行九品中正制,使得世族地主能够凭借家世出身进入体制内。隋文帝平定天下后,将官员的任用权收归中央所有,并由此取消了中央选拔官员的辟署制度。新任官员不再由体制内人员的举荐进入仕途,需要另辟蹊径。在此之前,统治中国数百年的门阀制度只讲究两个字——品流。

由汉至唐,女后临朝就会引发外戚专政。其实原因很简单,女后疑忌外臣,凡事委托父兄。外戚一旦被委以重任,必然要向前朝掌权的集团(重臣、宗室、宦官及其他外戚)展开激烈的夺权斗争,“往往采取送嫁新宠、拥立幼主、弑君换帝甚至篡位等手段以自固”。一言以蔽之,最高统治阶级内部有一个集团掌权,其他几个集团就必须被压下去。外戚既以夺权为首要目标,必把趋炎附势之徒引为同党,把不肯卖身投靠的耿直良臣视为异类打压。况且外戚以裙带关系掌权,才能操守皆难堪重任。

如果一个人有幸在当时社会位列上品,那就意味着他所在的家族是清流,文化底蕴自不待言。家世声名成了衡量个人身份的最高标准。天下谁人不识君,谁人又敢不识君。对于士族来说,门第族望高于一切,因为这是通向权力的一架登云梯。

汉武帝使出的“子为储君,母当赐死”的雷霆杀招,被一直使用到北魏。在北魏时期每到宫中欲立太子,听见的不是欢声一片,而是哭声一片,其母在完成生育太子使命的同时也就意味着生命行将结束。这种“留犊去母”的现象到了北魏宣武帝立儿子元诩为太子时终于有了变化。宣武帝不忍看到自己的妻子死于非命,终于动了恻隐之心,于是这个幸运的女人侥幸止步于地狱的门槛儿。然而,这个侥幸免于一死的女人却没有给历史留下美丽的一页。历史不幸言中了汉武帝的忧患。就是这个胡太后,她不仅篡权干政,而且荒淫无度,极尽房帏之私。最后在权力的诱惑与争夺中竟然杀死了自己的亲生独子。

士族子弟生活上不差钱,政治上不操心,高官厚禄从他们呱呱坠地时就已注定,这不是命又是什幺?在一个血统至上的国度里,衡量一个王朝的合法性,往往看的不是别的,而是权力行使者的名和姓,也就是权力血统的纯正度。血统是什幺,它是以血缘作为核心价值来获取权力的一项制度。一旦创业者夯实基础,那幺对于其后的继任者来说,一切就显得顺其自然。随着魏晋时代的清风徐来,文化成为新的时尚。中国历史也从武化朝着文化的方向转型发展,人的地位不必尽靠武力定夺,文化也因此成为必不可少的加分项目,科举制的出台刚好迎合了时代的发展。既然社会如此看重品流,那就让那些才高八斗的进士和这个世界好好谈谈何为“品流”。科举冲破了门阀,也继承了门阀贵族所倚重的东西——文化。文化决定地位,这一合法性是有来头的,科举进一步光大了它。

“垂帘听政”并不是令人多幺放心的办法,之所以能够沿用两千年,还是因为别无选择——如果连母亲都是不可靠的,那幺风大浪急的权力场上还能信任谁呢?但是这种君权过渡方式在头一千年里是经常失败的。原因也简单,虽然皇帝的母亲值得信赖,但是他的姥爷、舅舅们就不那幺可靠了。为何这些女强人的权力得到了传统社会的认可?吕后、武则天和后来的那拉氏均长期掌握朝政。满朝文武大臣之所以无不匍匐在这些女强人的阶下,俯首听令,都是因为台上帘幕之后的女人所代表的是皇权。按照今天的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是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在古代,虽然没有这种观念和制度,但是冲龄践祚的皇帝在大婚之前,只能在书房中接受皇家教育,或是在金龙宝座上枯燥地接受百官的朝贺,亲政的权力只能交给他的“法律监护人”——皇太后。前面已经说到,与皇权男性的婚姻结合是女性攫取权力的前提。但是仅有这种前提,还不足以让一个女性合法地从她的亡夫那里继承权力,只有自己未成年的儿子是皇位继承人,她才能以太后的名义发号施令。“母以子为贵”的现象在政治上发挥着强大的作用。那些文武百官在向年幼的皇帝叩首的同时,自己的双膝也向皇帝身后的皇太后弯下了。尽管这种本属于男性的皇权已经为女性所操控,作为皇帝的生母或嗣母也得到了文武百官的拥戴,但是这种拥戴并不意味着他们对女性参政权力的认可,而是对一个由女性代理的皇权的认可。

隋朝废除辟署制度,不再让官员举荐人才,那幺国家需要的人才从哪里来?吏部的人才储备又将如何建立?用人的压力迫使隋朝皇帝寻求新的选官途径,于是科举制应运而生。唐太宗李世民接过科举制度,将其改良,任何人都可以投牒自荐,几乎所有的人都能带着证明自己身份清白的材料报考,使得它在最大范围内吸引着全国各地的贤人志士。当李世民看到新科进士们从端门列队而出时,非常高兴地说:“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在他看来,科举制度是使天下英才为其效力的手段而已。所以人们称:“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可见,科举的最大成效,并不全在于“得人”,而在于将全社会的智力资源集中到功名利禄这一个指向,限制了智力活动的多极多向发展。

历史的车轮滚滚而来到了汉武帝这一代,当刘彻黄袍在身、皇权在握之际,他并没有忘记曾祖母吕后的种种恶行。于是,他做出一个重要决定,即“子为储君,母当赐死。”原因很简单,他想以此杜绝吕后弄权的历史悲剧。

科举制的确立为那些长期徘徊于权力之门外的庶族指明了方向,也为他们带来了改变人生命运的机会。不少王朝建立伊始,就迅速开科取士,以此收揽人心。一个成色不足的合法性,借助一个成色十足的合法性,来提升自己的合法性,即皇权靠科举提升了自己的合法性。这并不难理解:英雄不问出处,我为你们提供了晋升的机会,帮你们参与到这一公正的游戏中,这难道还不能让你们倾尽所能地来证明我的合法性吗?

如果说,塔西伦对女人的评价过于文学性,那幺东方的汉武帝刘彻则彻底把西方塔西伦式的文学理论变成了东方血淋淋的现实。当然围绕在皇权周围,并不缺少黑色的阴谋和血色的浪漫。公元前195年,汉高祖刘邦驾崩,其十七岁的长子刘盈即位,从此大权便落入吕后手中。吕后是一个手段极其毒辣的女人,只因刘邦生前的宠妃戚夫人曾经一度威胁到她的皇后之位,她便将戚夫人的儿子赵王如意活活鸩杀。而戚夫人也成为吕后任意处置的对象,最终被削足断手成为惨不忍睹的“人彘”。

科举制无疑是一阵狂飙的风,让几百年的门阀制度产生了剧烈摇晃,最后轰然倒塌,但科举制并不是官家制度的终结者。失去了门阀的庇护,也并没有让不习惯于锦衣夜行的贵族子弟完全断送前程。在痛苦的适应期过后,他们不得不与新制度达成妥协。贵族子弟可以参加科举,挟经济文化上的优势,比平民子弟还略占优势。虽然他们仍占优势,但游戏规则已有了革命性的转变。魏晋时代完全是一个“拼爹”时代,门阀子弟只要守住自己的血统就可以荣华傍身。而现在出仕则要参加皇帝安排的考试。科举对贵族制是安魂曲,对中央集权制则是立命基石。从此,封建复辟之路断绝,官员与科举代代联姻。从对官位的占据来看,清代“科举家族”比起东汉魏晋的门阀,绝对是小巫见大巫。这是皇权与贵族势力此消彼长之明证。

成年太子要想顺利继承最高权力都不保险,何况一个小孩?后者多了一个成年后如何从摄政者手里接管大权的难题。不管这个人是皇太后、外戚,还是顾命大臣、宦官,只要他是人,一旦尝到大权在握的滋味,享受到无上的荣华富贵,如何能心甘情愿拱手相让?即使母子之亲,有时也被权力扭曲到你死我活。摄政者的人选里,宗室虽然是至亲,可能性却最小。因为至亲,所以危险系数也最高,君主对他们的戒备也最深。

不夸张地说,科举是帝制的基石。在漫长的帝制历史更替中,并存着两种合法性:其一是皇权的合法性,来自血统;其二是官员的合法性,来自科举功名。两种合法性虽然长期共存,但是在合法程度上还是难以等量齐观。“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彼可取而代之”,司马迁借陈胜、项羽之口道出的这两句话,既是秦末中国人某种价值观的反映,也深深地影响着一代又一代国人。从世袭到分封再到和亲,处处围绕着血统在大做文章。皇帝血统高贵,是昔时国人的一种信念,但这种信念在中国人心中的牢固度是要打个问号的。皇权时时要靠强大的军事力量来捍卫,更透视出其合法性的脆弱。

历代皇帝早死者甚多,幼帝继位就成了最平常不过的事。

从隋朝开创科举取士之先河后,一批又一批学子经过十年寒窗想要进入官场,实现兼济天下和光宗耀祖的宏愿,参加科举考试成了他们人生的必由之路。

古罗马历史学家塔西伦在政治层面这样评价过女人:“女人的缺点还不仅仅在于柔弱和缺乏毅力,如果放松她们的话,她们又会变得残忍、诡计多端和野心勃勃,而且从她们那里发出更加任性和专制的命令。”

宋朝之所以会出现文人巨匠扎堆朝堂的局面,主要是因为通过发动军事政变上台的开国皇帝赵匡胤开了个好头。从立国之初,他就确立了宋代不杀士的传统。而从录取人数上,宋代科举取士的人数有了最大幅度的增长。据统计,到宋徽宗时,每次录取人数平均达到六百八十人。机会的增加,为读书人求取功名提供了更大的现实可能。唐宋两代,科举制毕竟还发挥了许多正面功能。而到了明代,朱元璋的改革将科举变成了一种文化灾难。他规定应试者只能写八股文,“专取《四子书》及《易》《书》《诗》《礼》《春秋》《礼记》命题。其文略仿宋经义,然代古人语气为之。体用排偶,谓之八股”。相对于真知灼见,他更重视的是统一的规格、统一的口气、统一的思想,以此来造成格式化的知识分子。明清两代的读书人因此只能“以摘经拟题为志,其所切者,唯四子一经之笺,是窥是钻,余则漫不加省”,“自四书一经之外,咸束高阁,虽图史满前,皆不暇目”。

33 留犊去母·垂帘听政

从时间维度看,任凭城头变幻大王旗,而科举制却持续一千三百余年。就民众的接受程度而言,它赢得了最大面积的拥护。寒门子弟有了出路,拥护自不待言。而科举分明是皇权借以消除门阀垄断的,贵族子弟偏偏也要跟风。清代旗人不考科举亦可做官,可是一些八旗子弟“因羡慕汉人的状元科第,便有人学着做(八股),曾经乾隆禁止过,但还有偷着做的,后来才开了禁”。唐僖宗乾符二年(公元875年)有敕令:“进士策名,向来所重,由此从官,第一出身。”以后,这个观念深入人心,演变为清代人所说的“正途”。

清末十年新政最终在辛亥年折戟沉沙,固然是革命风起云涌的缘故,也是军机处所代表的清王朝皇权专制传统太过于顽固所致,这一政体要更新为责任内阁制,非对皇权加以伤筋动骨的改造不可。有切肤之痛的旧王朝自然对新政欲迎还拒,拖拖拉拉,走一步,退大半步。最终错失转型的良机,大失人心,连一直“不肯以皇室为射鹄”的保皇派梁启超,也对清廷心生绝望。

清代人将科举视为“正途”,除此之外皆为“异途”。当时从官的路径还有几种:军功、荫生(祖、父有功于国家,朝廷特命其子或孙为官)、捐纳,等等。为什幺只有科举是正途呢?张仲礼说:“‘异途’出身者……他们主要是先捐监生,然后捐得官职的。”捐纳在形式上跟学历沾上了边儿,是从学历制度衍生出来的。军功不是正途?是因为“军功有假的。统帅所保之人,自然有许多实在是有功劳的,但也有统帅的亲戚朋友下人等,虽然未到战场,也可以夹杂保上……因有这种种情形,所以就被社会轻视了”。荫生中无学识者甚多,故被鄙视。

如果说,新设置的总理衙门为晚清的近代化转型提供了强大的驱动力,那幺原来的军机处则是政体脱胎换骨的挡路石。清末议改官制,慈禧定下了一个“五不议”的基调:军机处事不议,内务府事不议,八旗事不议,翰林院事不议,大监事不议。后面四个“不议”无关紧要,唯“军机处事不议”,新政便无从展开。清末新政的目标是想要建立一个“责任内阁”,但军机处与责任内阁的距离实在太过遥远。做个比较,如果说传统的宰相负责制距离责任内阁制还剩“最后一公里”,明朝内阁制距离责任内阁则有一百公里的距离,那幺作为“写字机器”的军机处就更不用说了。

可见,科举之所以是正途,不光国家这幺看,就连民意也这幺认为。民意认为科举是正途,相信其公正性。

总理衙门最初是主持外交与通商事务,看上去是一个外事机构,但晚清之世,外事牵动内政,开放拽着改革跑,外交势必牵涉通商,通商势必牵涉洋务实业,办洋务势必牵涉培养新型人才,养人才势必牵涉公派留学生,形成变革的连锁反应。大凡修铁路、开矿山、办工厂、办学校、公派留学生等事务,都归总理衙门管辖。为强化总理衙门的权力,恭亲王还建议由军机大臣兼领总理大臣:“军机承书谕旨,非兼领其事恐有歧误,请一并兼管。”总理衙门实际上已经是领导洋务运动的决策与执行班子。

47 任子制·恩荫制·官二代

总理衙门的组织机制完全照搬军机处,由恭亲王总领,设总理大臣、总理大臣上行走、总理大臣学习上行走及总办章京、帮办章京、章京。“行走”,即带有“入值”性质,非专官。对外我就说这是外交部,对内就说我这里管理外国所有事物,这样我的天下还是我的天下。总理衙门的人也都是临时调去的,也没有真正派人出使外国,其实就是个形式。

秦汉以后,“世官世禄”作为一项制度虽然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但其阴魂在这块古老的大地上一直消而未散。秦亡于二世,西汉紧接着又确立了“任子制”。所谓“任子”,从字面上理解,也就是任命官员的子弟当官。汉代任子制源于秦代的葆子制,秦代的官吏可以保任自己的亲戚、朋友、下属为官,开出的条件是,所保任者必须名实相符,而且保任人对被保任者的行为负有法律责任。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西方国家意识到必须快速把中国拉入他们的体系,即是变中国的“天下”为他们的“世界”。咸丰十年年底,英法联军从北京撤走,恭亲王向远在热河的咸丰上了一道奏折,请求成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负责办理洋务:“近年各路军机络绎,外国事务,头绪纷繁,驻京以后,若不悉心经理,专一其事,必致办理延缓,未能悉协机宜。”这一建议获得咸丰批准,不过它的成立则是同治元年二月(1862年)的事。此时咸丰已在热河行宫病逝,恭亲王与他的嫂子慈禧太后联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发起政变,掀翻当时的顾命大臣——肃顺集团,完成了一轮漂亮的权力洗牌,建立了“同治”体制:由慈禧垂帘听政,恭亲王主政军机处与总理衙门。

西汉政府规定:“吏二千石以上,视事满三年,得认同产若子一人为郎,不以德选。”有资格享受制度红利的人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官员级别必须是二千石以上,而且任满三年。西汉官员的俸禄是用粮食计算的,粮食的多少等同于官员的级别。二千石是地方太守、中央三公九卿的级别,属于高级官员。二是任子的对象是“同产若子”,也就是高级官员的儿子或者侄子。只要符合这两项标准,就可以享有为官的特权。有点类似于计划经济时代,儿子从退休的父亲手里接过一份职业。至于所任之人是否具备当官的才能,有没有道德底线,并不在考量范围内。不管怎幺说,它给那些高级官僚子弟打开了进入体制的一扇门。

军机处虽是因西北用兵而设,属于一个临时性的办事机构,但战事结束之后,军机处并没有裁撤,反而保留下来,取代原来的内阁、南书房与议政王大臣会议,成为清王朝的权力中枢。如果清政府不是在十九世纪迎头撞上一个“二千年未有之变局”,军机处这一套机制大概还可以应付老大帝国的运转。但十九世纪,西方列强破门而入,甚至在咸丰十年(1860年),英法联军还攻破北京城,咸丰帝只好带着后妃皇子、王公大臣仓皇“北狩”,留下恭亲王在北京与洋人交涉。

任子制是一项政治特权,任者要对被任者负有一定的责任。比如说,被任者是一个祸国殃民的家伙,犯下大恶之事。皇帝追究下来,责任会倒追至他的先人。先人早就不在人间,无法对活在世上的子弟负责,但家族也会被剥夺任子制带来的荣誉和便利。

作为朝廷要员,这帮军机大臣是神圣的,他们写下的每一个字都牵扯着国家的命脉。而在皇帝面前,他们又变成了唯命是从的磕头虫。在旋转如仪的外朝,在翻云覆雨的内廷,军机大臣们是最忙碌的一群人,无日不被召见,无日不承命办事,不得片刻休息。在外臣看来,他们头戴顶戴花翎,器宇轩昂地出没于宫廷之间,又动作整齐地在皇帝的面前下跪。皇帝所到之处,军机大臣也是亦步亦趋不离左右。他们既无品级,也无俸禄。对军机大臣的任命,没有制度上的规定可循,完全由皇帝的情绪决定。他们置身于官僚金字塔的万丈高层,却让人有如履薄冰之感。

制度是人定的,自然也就有特例。比如没有达到二千石官职而任子的东方朔,他只是一个四百石俸禄的郎官,根本就不符合标准。史载其“常在侧侍中,数召至前谈语,人主未尝不说也”。因而获得了保任自己儿子为郎的特权。不具备两大条件要素而获得任子资格的,不是皇帝的宠臣,就是皇帝的御医,总之是皇帝身边最赏识和信任的人。

军机处跟汉唐两宋的宰相机构完全不同——宰相为政府之首脑,执掌治理国家之大权,并接受问责。以君主名义颁发的诏书,须经宰相副署方能生效,否则便会受到群臣抵制。而政府的行政若出现失误,受台谏弹劾,则宰相要负起责任,引咎辞职。此为华夏传统的宰相责任制,与军机处有着天壤之别。即使跟明代的内阁制相比,军机处也是大为不同:明内阁虽然也具有秘书性质,但明中后期的内阁已获得了一定的决策权,并且可以封驳皇帝的旨意;而军机处没有其他选择,只能按照皇帝的意思办。皇帝如果说太阳是黑色的,军机大臣就绝不敢在谕旨上写:太阳有时候也是白色的。

安帝建光二年改为:以公卿、校尉,尚书郎子弟一人为郎、舍人。王符在《潜夫论》中说:“豪族之初起,或因军功,或因文治,或因戚贵,而后为保障既得利益,并传之久远,任子制遂更大行其道。”任子制本身是皇家给予高级官员的一项专有福利,本来是一种激励手段,结果最后成了吃大锅饭。制度没有规定任子的数量,导致高官们的子弟纷纷入仕。虽然任子制规定二千石以上官吏只能保任一人,但这样的限制往往会被突破,任子二人、三人的情况也是常有的事。汉元帝的宠臣史丹,他的九个儿子都通过任子制当上了官,可见这项制度执行起来过于随意,容易让人钻了空子。而权臣霍光,则因为同父异母的哥哥霍去病是骠骑将军,十几岁就被任命为郎,很快升迁为诸曹侍中。

军机大臣的职务也只是承旨办事,“只供传述缮撰,而不能稍有赞画于其间”,梁启超干脆将军机处比喻为“写字机器”:“军机大臣之奉上谕,则如写字机器将留声机器所传之声,按字誊出耳。”

东汉接过任子制的大旗,将可以任子的官员范围从公卿高官扩大到了校尉、尚书等重要岗位的官员。《汉书》中有不少这样的记载:“子弟以父兄任为郎”,“大臣任举子弟为官”。宦官们看到越来越多的官员,把子弟都往官场上放,心里难免痒痒。他们虽然不是正常人,也有光宗耀祖、惠及子孙的欲望。恰好东汉是宦官专权严重的朝代,任子的范围最终扩大到太监的头上。

这里曾是中国官场金字塔的顶端、一个众人仰望的权力机构,它的一端,通过一系列反反复复的奏折、文牍,与全国各地的官僚网络相连,而它的另一端,又与皇帝相连,是宫殿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一个不可或缺的机关,只有把它握在手里,皇帝才能驱动那台庞大而沉重的权力机器;否则,国土上那些层层叠叠的衙门,就变得遥不可及。军机处处于双重体系的交合点上,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权力系统内部一个如此重要的器官,又是这样隐匿在宫殿内部,不动声色地履行着它的机能。一代一代的政治明星——怡亲王允祥、成亲王永瑆、恭亲王奕訢、庆王奕劻、端王载漪、荣禄、翁同龢、李鸿章、张之洞、袁世凯,无一不在这一狭长的空间内闪转腾挪,对帝国政治施加着各自的影响。

任子制的失控引起了有政治远见的知识官僚的忧虑,他们相继上书,要求废除任子令。无论是帝王,还是官员,基本都是一个路子,老子死了儿子接着干,是事实上的世袭制。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曹操提出实行九品中正制。官员选录标准彻底脱离能力和道德,只看家族背景。豪门子弟不到二十岁就能位居高官,寒门子弟年过三十才有资格去竞争一个刀笔小吏的位置。这就形成了既得利益集团、显宦豪门为了把持官位,不断强化门第观念,相互通婚,抱团排斥寒庶家庭。南朝甚至发展出了“谱学”。学习这门学问的人,一辈子钻研各个豪门大族的家世,需要牢记各家豪门的祖宗名讳、官爵,目的是维护门阀特权利益,防范有人冒充豪门子弟混入体制内。

军机处诞生于战时,具有战时体制的特色,同时也因袭了南书房的皇帝机要秘书处性质。严格来说,军机处并不是一个在编的官僚机构,因为它不设正式的衙署,只有一个简单的值班场所,称“值房”;也不置专官,军机大臣(政务官)与军机章京(事务员)均以原官“兼职”“入值”的名义进入军机处,既无品秩,也无俸禄,人选完全出自皇帝的自由意志,皇帝想叫谁入值,谁就是军机大臣;皇帝当然也可以随时叫军机大臣退出军机处,回到本衙门,不需要经过任何程序。总之皇帝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任子制到隋唐就换了马甲,称之为“荫”。一个字道破其中真味,大树底下好乘凉,官二代背靠老子的树荫,就可以在官场上平步青云。中国有句老话,富不过三代。说的是经商者的富贵往往三代散尽。而在唐代,许多权贵者的富贵延续,却不止三代。

军机处的前身可以追溯到康熙创设的“南书房”。南书房“择词臣才品兼优者”入值,充皇帝顾问,“撰述谕旨”。康熙此举,已有将继承自明制的“内阁”与清王朝传统的“议政王大臣会议”撇在一边的意思。军机处原是辅佐皇帝办理日常事务的办事机构,相当于国家元首的办公厅。雍正七年(1729年),因用兵西北,往返军报频繁,而当时的内阁六部所处的位置,在太和门外,现在天安门广场的位置上,令心急火燎的皇帝鞭长莫及,于是这一年元月,宫殿中增添了这一办事机构。

唐代的恩荫制规定了官员依品级来荫补其子孙,总的说来五品以上皆可得荫补,并规定“三品以上荫曾孙,五品以上荫孙。孙降子一等,曾孙降孙一等”。“官一代”和“官二代”的级别对应为:“凡用荫,一品子,正七品上;二品子,正七品下;三品子,从七品上;从三品子,从七品下;正四品子,正八品上;从四品子,正八品下;正五品子,正九品上;从五品及国公子,正九品下。”

熟悉清代历史的人,大多对军机处有一定的了解。清王朝在行政机构设置上,有两个机构是历代所无的,一是“军机处”,此为集权的产物;二是“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则为开放的产物。

阶层固化,只是苦了那些处于金字塔低层、身后没有大树可依靠的平民子弟。一个人在官场努力打拼,不仅解决了儿子的前途问题,就连孙子的问题也一并解决。在恩荫制度之下,官员子孙不用参加科考,或者象征性地参加考试,可以数代做官,享受祖上功绩。这使得许多权贵可以世代享受官禄和富贵。

32 军机处·总理衙门

盛唐时期宰相姚崇本名姚元崇,父亲姚懿曾任嶲州都督,按规定他可以受荫直接当官。朝廷也已选中他当亲王李弘的挽郎,仕途之门已向他完全开放。或许是觉得一个文人靠父辈的恩荫获得官阶,有伤自尊。姚元崇放弃了这一制度红利,改名姚崇参加科举,高中进士,终成一代名相。有人拒绝恩荫制,也有人将其视为一个家族的荣耀。文人韩愈的三代友人马遂、马畅、马继祖就是一例。祖父马遂,官拜司徒(相当于宰相)。其子马畅,在父亲死后因朝廷的荫补制度,任三品官少府监。其孙马继祖,又因祖上功勋,四岁时就封为太子舍人,为官三十四年。马继祖之后人,仍享官禄。马家人可谓享尽唐朝的数代荣华富贵。

与此同时,皇帝的权力膨胀,表现之一就是御笔的盛行。按宋朝政制,皇帝的诏令,从起草到颁布,本有一套非常周密的程序,但宋徽宗破坏了这套程序,诏令既不用中书舍人起草,也不经门下省审复,而是自己亲笔书写,直接交给政府执行。不要以为君权趋强,相权就会削弱,还有一种情况,君相一体(狼狈为奸),如宋神宗与王安石、宋徽宗与蔡京,君权膨胀即意味着相权同步膨胀,因此王安石才会鼓动宋神宗独断,蔡京也支持宋徽宗发御笔手诏。通过御笔断事直付有司执行,至此三省的同取旨同奏事制度遭到彻底破坏,三省也由此成为宰相弄权的工具。御笔内批本是保证君主亲擢或监控台谏的手段,权相轻而易举地拉过大旗作为操纵台谏系统的虎皮。

科举制的推行在客观上也督促了官二代的努力,李德裕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他的祖父李栖筠是唐代宗时期的御史大夫,其父是唐宪宗时代的宰相李吉甫。李吉甫亦算名相,唐宪宗欲抑制藩镇,李吉甫坚决支持,并出力良多。李德裕二十七岁入仕,先做校书郎。他年少时便“有壮志,苦心力学,尤精《西汉书》和《左氏春秋》”。唐穆宗时代“禁中书诏,大手笔多诏德裕草之”。他也曾任浙西观察使,“俭于自奉,留州所得,尽以赡军,虽施与不丰,将卒无怨”。在唐武宗时代,他曾力主打击藩镇,并有成效。

宰相从此可以合法地操纵台谏人选,蔡京就是这幺做的,“自除门人为御史”。台谏系统沦为皇帝随手玩弄的摆设与恣意掩饰的屏风,其精神风采亦日销月铄而已矣。皇帝一旦感到台谏监察权对君权的制衡超过自己所能接受程度,他们也会采用包括台谏虚员等手法来拒谏玩谏。这时候,台谏系统名存实亡的命运是无可避免的。

但也恰恰是从唐朝开始,出现了一种历代都曾出现且无法调和的矛盾:官二代与平民出身官员的矛盾。最典型的例子要算是“牛李党争”,主角便是恩荫制的受益者李德裕和以科举入仕的牛僧孺之间的掐架游戏。在这场党争中,牛党多为平民出身,李党则多为官二代。其背后实质是恩荫与科举之争。

到了王朝末期,控制腐败的制度就像一口很久无人维护的钟,虽然还在那里,但时钟已停摆。在台谏选任制度上,只要君权不失控,还是有其制度合理性的。然而,率先自毁其制的却是皇帝本人。神宗出于对王安石的倚任,首开使大臣自择台谏官的先例。宰相司马光、吕公着与张浚也都分别奉诏荐举过台谏官。及至高宗,干脆命秦桧将台谏人选呼至都堂与之议论,然后决定除授与否。

李德裕的祖父李栖筠曾任御史大夫,父亲李吉甫便凭恩荫入仕,而且一上来就是驾部员外郎。生在这样一个官宦世家,李德裕有着极大的优越感,公子哥儿气质极浓,天生看不起那些读书应试的“凤凰男”,也因此不愿参加科举。做官后又与科举出身的官员颇多摩擦,对之印象便更坏。

宋仁宗时,有个叫作苏舜钦的官员,在过“赛神会”这个节日时,将单位的旧报纸卖了,换成一笔小钱,叫上几位同僚去喝花酒,结果这事被台谏官举劾,导致苏舜钦被“削籍为民”,参与聚饮的其他人也“皆斥逐”。苏舜钦还只是一个小官。仁宗朝的宰相梁适,也被台谏官弹劾有贪贿之事。虽然梁适贵为宰相,位高权重,但台谏官也不示弱,再三发起弹劾,最后迫使皇帝不得不将梁适罢相。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显示了在行政权与监察权分立的权力构架下,独立的台谏系统确实可以及时发现并清除行政系统的权力腐化问题。

一日,有个举子行卷(读书人向官员投递自己的文章),希望能够得到推荐。结果将投给李宗闵的文章,误投给了李德裕。有读书人主动行卷,李德裕挺高兴。过了没几天,那个举子又来索要自己的文章,说:“这是投给进士及第的李大人的,不是给您的。”李德裕顿时万分尴尬,此后一味排斥科举出身的官员。

强大的台谏系统,发达的监察权,构成宋朝最有力的反腐败机制。从实际效果看,作为权力净化机制的台谏制度,是运作良好的。一个宋朝官员如果被台谏官弹劾涉嫌贪腐,通常都会受到查处。宋人吕祖谦描述过宋朝的权力制衡机制:“大臣权任太重,恐其不能无私,则有给舍以出纳焉,有台谏以纠正焉,有侍从以询访焉。”其中来自台谏的制衡权尤其强大:“言及乘舆,则天子改容,事关廊庙,则宰相待罪。”

通过恩荫、科举入仕的官员群体,引爆了唐代的党争。中唐的“牛李党争”除了政见分歧外,牛僧孺一派多科举入仕的官员,李德裕一派多官二代,双方党同伐异,存在很浓的“恩荫科举之争”。

按照宋朝政体,负责执政者为宰相领导的政府(而非君主),负责监察政府者为独立的台谏,君主垂拱而治,呈现为一个比较明显的“二权分立”结构。在这样的政体之下,皇帝玩玩书画,也无伤大雅、无关大局。但是在徽宗朝崇宁之后,“二权分立”的权力结构已经被破坏。赵宋皇帝对台谏的态度始终处于一种矛盾心态,为着政权的长治久安,他们认识到台谏系统的作用与价值,因而多以好谏纳言为标榜,但从个人的好恶予夺出发,他们又力图摆脱台谏系统的监督制衡。

与前朝相比,一个文人若是有幸生在宋朝,那是最幸福的一件事。宋朝时,文官福利异常优厚,恩荫制度得到了畸形发展。凡是官员,无论品级大小,都有资格享受恩荫特权。恩荫的对象也较为宽泛,除了子孙,还可以恩荫期亲、异姓亲、门客等,相当于沾亲带故的都可以当官,包括家庭教师、管家门丁,真的称得上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另外是恩荫的法定数量壮大,宰相可荫十人,执政荫八人,侍从荫六人,中散、朝议大夫等散官可荫三人。

宋朝是台谏权最为发达的一个朝代,代表监察权的台谏系统获得了完全独立于行政系统的独立地位。宋人经常将“执政”与“台谏”对举,可以看出他们已经明晰地认识到,行政权与监察权乃是两种完全不同性质的权力,应该让两者分立、对峙。他们有着非常明确的分权意识:“天下之事,一切委之执政”;“一旦谏官列其罪,御史数其失,虽元老名儒上所眷礼者,亦称病而赐罢”;君主则居于超然地位,“常使两者(执政与台谏)之势适平,足以相制,而不足以相胜”,如是,“人主可以弁冕端委而无所事”。

荫补的名目也是各不相同:每年逢皇帝诞辰有一次圣节荫补,每三年逢郊祀时有一次大礼荫补,官员告老退休时有一次致仕荫补,官员死时上遗表还有一次遗表荫补,这样累积下来,一个功臣从入朝为官开始直到死去,推恩甚至可达二十余人,最终导致“冗官”成为宋朝“三冗(冗官、冗兵、冗费)”之一。比如宋朝大将曹彬死,亲族、门客、亲校(也就是警卫员)二十余人被荫补为官。大将李继隆死,儿子全部当官,幕僚门客二十多人也全部补上官职。

此时的官僚体系已有意识地将台谏官僚圈提升进中枢权力结构中,从而形成君主、宰相、台谏之间分权制衡的政治格局。政权归于君主,治理权归于宰相,用宋人的话来说是:“权归人主,政出中书,天下未有不治。”君主的权责是任命宰相(论一相),宰相的权责是组阁(论百官),治理天下。君主与宰相“各有职业,不可相侵”。君主若是侵夺宰相之职权,则属违制,将受到群臣抗议。

明清的官员选录,完全以科举为正途。录取的人数也多。恩荫入仕这时候成了异途、支流,讲究气节的文人也羞于此道。那些大家子弟凡是有能力尝试科举的,都不会直接通过恩荫为官。在他们看来,只有科举出身才“够牛”“够份儿”,将来才有机会入翰林,做到大学士。

按照宋朝的惯例,宰相一旦受到台谏弹劾,即应暂停职权,“待罪”家中,等候裁决。而裁决的结果,很可能是宰相辞职。据统计,从明道初至嘉祐末二十余年间,因台谏论列而罢免的宰相有二十三人之多。

而这时候的恩荫制度也不再像宋元时期那般宽松、优厚,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初,曾规定:“文官一品至七品皆得荫一子以世其禄。”他将恩荫的官员范围限制到了七品以上,恩荫对象限制为一人,更重要的是恩荫不一定得官,而只是领取一份俸禄,没有实职(世其禄)。如此严格的限制,显然让官僚集团不满了。在官僚集团的鼓吹、运作下,明朝中期后恩荫范围有所扩大:“正一品子,正五品用;从一品子,从五品用,递减至从五品子,从九品用;正六品至从七品子分荫上、中、下三等未入流职内叙用。”这就取消了只能恩荫一子的规定,且恢复了元朝时期的高品级。不过鉴于僧多粥少,明朝很快补充规定:第一,官二代必须通过考试,合格后才有恩荫的资格;第二,三品之上的官员子弟,有可能获得实职。多数官二代恩荫得到的只是领取俸禄的资格,没有实职。要想到手实职,还要去科举考场上博取功名。为了方便官二代考取功名,受恩荫者可入国子监读书,称为“官生”。明朝多数中下级官员的子弟,其实没有沾到恩荫的好处,只是能免试进入国家最高学府(国子监)读书而已。

台谏对皇帝、宰相、侍从以至百官都具有直接的监察功能:朝廷有大政事,而台谏得以议其不然;人主有小过失,而台谏得以救其弗逮;百官有大奸慝,而台谏得以斥其所为。苏轼说,台谏“许以风闻,而无官长。风采所系,不问尊卑。言及乘舆,则天子改容,事关廊庙,则宰相待罪”。

清朝继续缩紧恩荫的范围,官二代直接当官的渠道进一步收缩。恩荫的官员范围为“京官四品、外官三品、武官二品以上”,或者阵亡、因公殉职、因军务病故的官员。如此一来,大多数官员的恩荫特权也就这样化为乌有。而那些有资格享受恩荫特权之人,和明朝一样,也只是获得免试入国子监读书的资格。待到修业期满,等待朝廷分配入职指标。清朝还有另一种恩荫制,也就是“祖荫”。顾名思义,也就是祖宗流血流汗留给子孙后代好处,除了人们熟知的铁杆子庄稼,还包括恩荫和世袭爵位等。为了照顾八旗将士,清朝统治者给不少满族家庭颁发了世袭爵位。着名贪官和珅就是参加科举名落孙山,转而依靠祖荫承袭三等轻车都尉的。他的祖辈追随统治者入关,南征北战,给子孙留下了三等轻车都尉的世袭爵位。有了这个小爵位,和珅就能到乾隆身边当个低级侍卫,进而步步升迁。此外,清朝规定了官职的满汉比例,规定特定的职位只能由满人担任。对于清朝的汉人官员来说,让子弟直接当官比较困难。但是八旗子弟要想直接入仕,途径还是很多的。

台谏系统在赵宋王朝的官僚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这是汉唐、明清所无法比肩的。宋代是历代最重台谏的一个王朝,甚至“以立国之纪纲”寄于台谏。君主与宰相颁行的诏书、法令,台谏有权追缴回来。与其他王朝的监察系统相比,宋代台谏的权力更大,可以“风闻言事”,即使弹劾出错,也不用负责任。宋代台谏的独立性也更强。汉唐时,台谏只是宰相的属官;宋代的台谏系统与政府系统则是平行结构,不归宰相统率。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无荫补之利者愤愤然,是因为筵席早早将他们拒之门外。有荫补之利者飘飘然,以为美味佳肴,可代代享用。虽筵席终会散尽,他们不会在意,所谓今朝有酒今朝醉也。正如同当年的法国皇帝路易十五说的:“我死之后,哪管洪水滔天!”

按照“天下治乱系宰相”的原则,宰相的责任不可谓不重,宰相的权力不可谓不大。如此一来,防范宰相擅权、滥权成了大问题。而宋人给出了自己的答案——“台谏”。

48 养廉银

北宋大理学家程颐解《周易》,其中有言:“进居其位者,舜、禹也;进行其道者,伊(伊尹)、傅(傅说)也。”他的意思是,君主只是一个以德居位而任贤的象征性元首,一切“行道”之事都握于士大夫之手,宰相才是天下的治理者。

养廉,不去切除人的欲望,匡正人的思想,却偏偏要用银子,真是怕什幺来什幺。既然银子能养出“廉”,那幺廉能不能生出银子呢?人们对高薪养廉这个说法很熟悉,养廉这个词其实来源于清朝的养廉银制度。这项俸禄制度本意是想借由高薪,来培养官员的廉洁习性,避免贪污腐败发生,因此取名为“养廉”。

在中国历史上,皇帝在任何王朝都处于权力金字塔的顶端,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和世俗权威。但按照宋人的政治理念,皇帝的“最高权威”被赋予了虚而不实的象征意味,而少了执政者的现实意味。

1723年,康熙皇帝突然驾崩于畅春园。皇四子胤禛出人意料地夺得了皇位,是为雍正皇帝。登基不久的雍正皇帝就向全国发下了一道谕旨:要求各省总督和巡抚向他汇报一下每个人的“陋规”情况。他想了解一下,帝国的这些封疆大吏们,每人一年到头能够获得多少“灰色收入”。

31 台 谏

这道谕旨让他们中的很多人陷入惊惧不安,因为他们实在不知道新皇帝到底想要干什幺。经过一番权衡,大多数督抚还是决定,如实交代问题。在体制内捞取“灰色收入”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法不责众,对于这种“共性问题”,无论换谁来当皇帝都没有办法彻底根除。

隋帝杨姓,本身就是一个崛起于东汉的着名大姓——华阴杨氏。而当时社会的五大门阀,更是辉煌:太原王氏、清河崔氏、范阳卢氏、陇西李氏、荥阳郑氏。其中的李阀,更是中国大姓的重中之重。门阀政治结束于晚唐和五代十国。从宋开始,中国进入了另一个形态:平民社会。

督抚之所以不隐瞒,是因为他们早就对新皇的手段有所领教,更何况雍正继位后对自己的亲兄弟施出了冷酷无比的连环杀招,朝野上下为之震动。在这种情况下,各省大员们在第一时间将自己的灰色收入如实上报。当来自各地的官员收入报表摊在皇帝的御案上时,雍正还是被官员巨额的“灰色收入”吓了一跳。

隋王朝废除了高门世族的特权,去掉了他们政治身份的法律保障。同时,在六七世纪时,他们选择在京城聚居,使得他们失去了对地方财富的控制。八世纪时,对官僚而言,科举制度开始成为正式的入仕途径,尽管规模有限,但理论上为出身卑微的人提供了一条向上流动的道路。

署理广东巡抚年希尧(年羹尧的哥哥)汇报,广东巡抚一年的灰色收入约六万五千两。这在全国总督巡抚中还属于较低水平。山东巡抚黄炳向皇帝奏报,当地巡抚衙门每年接受的规礼达十一万两。河南巡抚则奏报:“一年所有各项陋例,不下二十万两。”两江总督查弼纳汇报说,两江总督衙门每年陋规收入也达到近二十万两。

既然士族有那幺多的既得利益,庶族地主也不愿意只讲奉献、看着对方吃香的喝辣的。于是他们也就想办法拼命往士族地主阶层里钻,而钻营的主要办法,就是修改黄籍。放在今天来说,就是修改户口簿。当时的户口簿是用黄纸书写,所以称黄籍,像每户家里有多少人,祖上做过几品官,担任过什幺职务,有过什幺军功,跟哪些人家结过亲,是和尚还是道士,黄籍上都记得清清楚楚。也就是说,谁家是士族、谁家是庶族,一查黄籍就清清楚楚。因此像收赋税和派徭役等不少官差,也都以黄籍为准。

本以为一场暴风雨将要席卷整个帝国官场,可雍正皇帝的表现也让督抚们大为震惊。既没有想象中的“勃然大怒”和“拍案而起”,更没有铁血反腐的酷烈手段。雍正居然表现出一派温和之色,并表示能够理解官员这幺做的良苦用心,并对他们的坦承之举表示鼓励。比如他在年希尧的奏折上,就批了这样一段话:“一无粉饰,这才是你大造化来了。用心做去,不可始勤终怠。至于巡抚进路,必于指定某项无有是处;朕也不知哪是该取,何是不应取,此等碎小之事,朕亦不问不管,只问你总责成一个好字……”

士族子弟生活上不差钱,政治上不操心,高官厚禄从他们呱呱坠地时就早已注定,这不是命又是什幺?士庶之间有着天壤之别,可并不代表门阀士族就强大到了没有权力软肋。比如说,当时门阀士族的地位正在受到新兴寒门地主的挑战和威胁。这种威胁来自枪杆子。因为这时候的军权就掌握在皇室和寒门出身的武将手中,枪杆子自然就撑起了腰杆子。

君王的心思最难猜。雍正皇帝所表现出来的好脾气并没有让官员们吃下定心丸。虽然年希尧违心地上表称,自己以后一定要把广州官场上的陋规全部裁减掉。但这种不符合实际的表态,在雍正听来也仅止于一句表态,他表达了不同意见。他说:“从来督抚将此事上沽名钓誉,裁去不取,转弯另设他法,所得更甚。此等私套,皆不中用。有治人无治法。朕如今要定规矩绳限你们,万无此理,只要你们取出良心来将‘利害’二字排在眼前,长长远远地想去,设法做好官就是了。”

这种等级森严的士族制度,破坏了封建官家的权力结构,就连组织上选拔干部也是既不问文武才能,也不看吏治考绩,只要有个好爸爸或者好祖宗。凭借祖上积下的那点儿阴德,便可青云直上,高官显贵。

在残酷的皇位争夺战中好不容易胜出的雍正,又面临着执政的重重危机。康熙晚年,买官卖官已成常态,甚至连皇子们都纷纷身陷贪腐之中。比如皇九子允禟曾经收受觉罗满丕三十万两白银,为他谋得了湖广总督一职。觉罗满丕上任之后,大肆贪污,导致他的辖地“督、抚、布、按七人,贪庸一辙”,也就是说七位地方高官全部贪腐,湖广吏治一塌糊涂。朝中大臣也大肆结党营私,大学士明珠把持内阁;另一权臣索额图也是广树党羽,大肆贪赃,其家之富,“通国莫及”。

在这种动辄就往脸上贴金的门阀制度下,士族成为当仁不让的特权阶层。比如梁武帝在对待自己的亲属和士族时,不许动用法律。也就是说法律对这些特权阶层来说,是无效的;换句话说,法律只对庶族和寒门人士造成伤害。士族人员犯罪,可以得到宽大处理或者直接赦免。而老百姓犯罪,就会立马撕去温情的面纱,如该连坐的,无论老幼都不能幸免;一个逃亡,全家人都跟着“沾光”罚做苦工。另外士族还享有免税权。因此他们多兼营商业,赚的每一分钱都能进自己的腰包。东晋时期,山阴的豪强士族们纷纷走经商之路,用手中的权力去兑换现实的利益。谢安有一个同乡被罢官后从广州回建康,带来蒲葵扇五万把。谢安取一把自用,不知不觉中充当了一回广告代言人。建康的士人们都跟在他后面争出高价购买。该同乡获利数倍。士族还享有免役特权,也就是不用扛枪到边境站岗放哨。齐朝与北魏接境的扬、徐二州,三个人中间有两个人要去服兵役。为逃避繁重的徭役,民众被迫或自斩手足,或投靠士族为奴,称为“属名”,附属于士族户下,为户主服役,比服官役稍轻。

雍正皇帝即位之初,曾经对各省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一级“封疆大吏”有个总体评价:“懈弛者十之八九,其中一尘不染者仅一二人而已。”在这些地方大员的榜样作用下,地方官场早就结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没有人值得信任。

士族为了标榜自己炫目的身份,还专门发明了一套烦琐的礼仪。例如,当时在士流官宦中间,流行一种避家讳的风气。也就是说,在这班人面前,绝对不能舌头打滑说出他们祖辈任何一人的名字,就连同音不同字也不行,必须找其他义同音不同的字来代替。否则,便是犯了忌讳,搞不好就抓你去蹲班房或者暴力相向。东晋时王忱去拜访太子洗马桓玄(桓温之子),桓玄设酒宴招待。王忱因为刚吃过寒食散,不能喝冷酒,于是连呼左右将就酒拿去温一温再饮。没料到这一嗓子触犯了桓玄父亲桓温的名讳。桓玄感受到了莫大的耻辱,可他又不敢得罪这位望族,一时之间情绪激动竟在酒席之上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说实话,就是王忱有所准备,一般人要想在日常交往中不犯别人的忌讳,难度系数还是相当大的。但当时也有一些高人,却能够做到“日对千客,不犯一人之讳”,真是让人佩服之至。

一般来讲,新皇帝登基,为了争取臣下的支持,都会首先广施恩泽。特别是雍正在动荡中即位,面临着皇族的集体挑战,他上台后应该先给官僚阶层一笔大大的好处才对。然而,雍正却不屑于此。帝位认同的危机,丝毫没有影响雍正果断整顿吏治。更重要的是,他认识到了当时的贪腐是由制度决定的,因此要从制度入手。

那些把持着高位显职的士族大鳄们也利用自己手中的公权力,助长这种风气的蔓延。尤其在朝廷取仕用人方面,组织上是一定要“必稽族谱而考其真伪”,用来防止庶族人员假冒。宋、齐之后,政府还专门设立了一个机构“谱局”。其实这个“谱局”在很多时候所表现出来的状况是完全不靠谱的。

清朝施行低俸禄制,正一品官年俸一百八十两,七品知县一年才四十五两俸银。当国家财政困难时,还要在官吏的俸禄上打主意,要他们减俸或捐俸。还有地方上存留的公费,本属地方办公开支,数额本就很少,清初因军需一再裁减。“从前各州县有存留银两,公费尚有所出。后议尽归户部,州县无以办公。”这样,官吏们不但生活费用无保证,连办公费用也被克扣,因此不得不从老百姓身上进行搜刮。这种体制实际上就是鼓励各级官吏的层层剥削。上谕中也承认:“今部中每遇事,辄令地方官设法料理,皆掩饰美名,实则加派于地方耳。”另外,“远则西征之雇车,北口之运米(指征讨噶尔丹时的后勤供应),近则修葺城垣,无不责令设法”。所谓“设法”就是贪污勒索的别名。官僚本性加上俸禄过低,决定了官吏必然大肆贪污。

正因为生来就能享受特权,他们才会想尽一切办法延续自己的“高贵血统”,保持自己家族血统的纯洁性。中国人讲究婚姻的门当户对,应该与此有关。士族之间互相通婚,拒绝士庶联姻。在平时生活中,他们也鲜有交往,偶有交往,也是点到即止。士族为了明确自己的身份,采用了各种办法,其中编撰“家谱”最是风行。他们希望借此将祖上的荣光照进现实。

在这样的低薪制下,官员的收入来源所采取的半合法弥补措施之一,就是征收“耗羡”用于个人福利。明朝万历年间,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赋税一律征银上交国库,把百姓交的碎银熔化重铸为上交的银锭,其间的损耗即为“火耗”。那幺在征收正赋时,理所当然地要加收铸银损耗。州县从中提高损耗标准,“州县火耗,有加四五钱者”。加征的损耗大于实际的损耗,就叫耗羡。这里的“羡”,有“高出”和“富余”之意。耗羡的征收,虽在顺、康年间有谕禁止,但因为特殊的财政状况,无法遏制,并逐步得到朝廷的默许。

对于士族来说,门第族望高于一切,因为这是他们通向权力的登云梯。梁时流行一句谚语:“上车不落则着作(郎),体中何如则秘书(郎)。”意思是说,那些士族子弟生下后,只要到坐车掉不下来的年龄,便可做着作郎;只要会写两句信中问候的客套话,便可当秘书郎。所以那些世家子弟,一个个“熏衣、剃面、傅粉、施朱”,打扮得妖里怪气,还要装得“从容出入,望若神仙”。

雍正认为,要从根本上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就要想办法解决官员收入问题。他要求的只是清廉,而并不是让官员们饿着肚子办公,“诸凡总期尔合于公慎而已,朕未有令尔等地方大吏至于困苦之心”,“未有枵腹从事之理,但不欺隐,于分外贪取,即为可嘉耳”。因此他决定,给地方官员发放养廉银,让他们不再靠贪污受贿生活。雍正皇帝按各级官员的官职高低、事务繁简,给全国地方官制定了不同的养廉银标准。雍正亲自解释了养廉银的含义:“因官吏贪赃,时有所闻,特设此名,欲其顾名思义,勉为廉吏也。”

魏晋时期,在达官贵人的家门口通常都会竖有两根柱子,左边的柱子称“阀”,右边的柱子称“阅”,这两根柱子的功用就是用来榜贴本户的功状,炫耀家族的荣耀。阀、阅便成为做官人家的一种标志。所以在当时世代为官的人家,又称阀阅、门阀士族或世家大族。门阀制度可以说是豪门政治的产物,它发端于东汉,极盛于魏晋,到了南北朝时逐渐走下坡路。在门阀制度下,家世声名是衡量个人身份的最高标准。只有那些祖辈有人做官、名望较高而且代代相传的人,才能被承认属于“士族”。士族中间也有高低差别。一般来说,族人能长期保持上品官级的,是最高一层,称为“右姓”“茂姓”。他们不但在当地是首屈一指的名门望族,就是放之四海也是牛人世家。天下谁人不识君,谁人又敢不识君。其他大族虽然也能混入士族序列,但身份和地位却难以望其项背。

至于各级官吏的养廉银多少,大体因时、因地、因财力、因官缺而异。据《大清会典事例·户部》记载,直隶总督的养廉银每年为一万五千两,下属知县的养廉银在六百至一千二百两,而山东知县的养廉银达一千至二千两。由此可见,合法的养廉银是从非法的私征杂派演变而来,它是地方官赖以生活的主要经济来源。它是正俸之外的补贴,却成为全部俸禄的主要成分,其数量往往超过正俸的十几倍至几十倍。雍正认为,如果发放养廉,则官员们“均得养家之银,又可杜绝礼物之耗费而安分守己。若非极不肖者。必不会冒死而动私派于费挪移钱粮之心”,可以极大程度地改善吏治。

东晋在皇帝与门阀士族之间,宗室诸王与门阀士族之间,礼法旧门与门阀士族之间,反复交替地出现争夺统治权力的斗争。这些斗争一般都是以门阀士族的胜利告终。

养廉银制度使官员的薪俸收入有了明显增加,让他们仅凭工资就能过上体面生活。以前地方官员虽然名义工资不高,但灰色收入极高,让朝廷无从监管。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人都成了法律意义上的“罪犯”和“窃贼”,生活在罪恶感之中。“以下养上”的财政格局,也让置身其中的每个人都鼻息相通,官官相护。而养廉银的出现让他们的收入从隐形变为显性,从灰色地带走向阳光地带。对于朝廷来说,这笔经费的数额或许是庞大的,但实际上只是一种变通。如果雍正皇帝真能用好这一制度,化腐朽为神奇,还是能省下不小的一笔开支。更重要的是,它能让帝国的政治生态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这时候的政局发展,就是几家门阀士族势力由平衡进入不平衡,经过复杂的演化又进入新的平衡时期。与此相应,东晋政局由稳定到动乱,由动乱回复新的稳定。每一次这样的变动,居位的士族就被新的门户代替。在皇权不振、士族专兵情况没有改变的条件下,这种循环往复的历史过程将一直进行下去。平衡的维持,稳定的取得,往往有赖于“处其利而无心者”这样的强臣。

养廉银改革之后,雍正皇帝就可以正式禁止“陋规”。他严厉警告各级官吏,在实施养廉银后“于应取之外,稍有加重者,朕必访闻,重治其罪”。在官员们的心目中,雍正是一个性格多疑、为人狠辣的君王。“贪倡之徒莫不望风革面”,该收手时就收手。从当时各地呈报的数据来看,禁革陋规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比如年希尧就任广东巡抚后,概行拒收下属例行节礼;广西巡抚孔毓珣上任伊始,也将衙门节礼“尽行不收”;广西布政使刘艇琛对各属所上节礼也“分毫不敢收受”。

当琅邪王氏以后依次出现颍川庾氏、谯郡桓氏、陈郡谢氏等权臣的时候,仍然是庾与马、桓与马、谢与马“共天下”的局面。士族名士一般不拘礼法,不经世务。他们之中不乏在家世门第、历史渊源以及学术风尚等方面具备条件的人,可以出任政务。但是这些人或是缺乏从政的才能,或是没有从政的兴趣。要物色足以付托国事的人才,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养廉银改革使雍正年间至乾隆中期半个世纪里,贪污大案明显减少,吏治面貌大为改观。雍正皇帝设立的养廉银,本来是一个动态的可以随着需要不断调整的数字,由地方官员根据实际情况请示,由中央政府最后定夺。这样就可以保证养廉银的数字可以适应各种变化。

士族同时掌握着政治资源,在六朝时期有“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说法,所有品阶高、清闲的职位,都被士族占据。士族与庶族(寒门)的分界是相当鲜明的,这种分界不在于有钱没钱,也不在于有权没权,而在于血缘和文化。也许大姓在这时期的人数不是最多的,名望却是最大的。

但是乾隆却对各级官员的养廉银来了一次重新审定,并按职级划分标准,并且永为定制,轻易不再做调整。任何一项改革都不可能一劳永逸,更何况关乎官员们的切身利益。这个做法造成的恶果很快得以显现,那就是在通货膨胀之时,官员的收入与支出不能合理调适。

这些士族不单单是以血缘为纽带的地方豪强势力,世家大族同时还是文化世家。如果我们看看士族力量顶峰的六朝时期,所有历史上有记载的文人学士,都是出自世家大族。

从雍正到乾隆再到嘉庆,大清王朝经历了一波漫长的通货膨胀,物价上涨非常明显,生活在乾隆朝的很多人都有非常强烈的感受。比如汪辉祖在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说,当他十多岁的时候(乾隆十年前后),每斗米的价格只有九十到一百文,现在,一斗米在一百八十到三百一十文间浮动。钱泳则说,经他研究,顺治朝一亩地的价格不会超过二三两;在康熙时期每亩上升至四五两;乾隆初年,每亩价格上升至七八两,偶尔甚至有十两;到了乾隆后期和嘉庆初年,土地已升至平均每亩五十两。

西晋自武帝以来,士族名士就成了司马氏皇权的装饰品,而东晋司马氏皇权则是门阀政治的装饰品。西晋尚属皇权政治,东晋则已演变为门阀政治。东晋皇权既然从属于门阀政治,那幺皇帝也就成了士族利用的工具而非士族效忠的对象。

这些人的说法得到了研究者的证实。我们现在已经知道,造成清代中期漫长通货膨胀的原因,除了清代的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外,还因为海外贸易导致的美洲白银的大量流入。根据整个十八世纪官员的零星记录,王业键估算出这一时期物价差不多增长了三倍。

门阀士族,往往通过仕宦途径和婚姻关系来维护门阀制度,形成一个封闭性集团。这种封闭性和排他性,必然会给政治稳定带来种种动荡不安。这种等级森严的士族制度,只要进入他们的核心圈子,就可以坐上火箭飞升,由此造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高门华阀有世及之荣,庶族寒人无寸进之路”的极不平等的结果。至于文武才能,吏治考绩,那些都是浮云。一个祖上资荫,便可抵祖逖北伐之功。

通货膨胀三倍,就意味着官员的收入与支出之间,至少又出现了三分之二的缺口。官员们的生活再一次严重入不敷出。

东汉后期的士大夫中,形成了一些累世公卿的公务员世家。当时士人主要通过察举、征辟出仕,而那些被举、被辟的人则成为举主、府主的门生、故吏。如果出于公心,你举荐来他做官,贤能上任,自然没有问题。可是有的门生、故吏不论才德,为了利禄不惜谄附、贿赂以求团结。部分大官僚也乐得与自己的门生、故吏结成利益集团,以增加自己在朝中的政治能量。两者是各取所需,这就形成一个巨大的既得利益群体——门阀士族。

在这种情况下,地方官员不约而同又一次开始偷偷收“陋规”,历史又回到了原点。乾隆皇帝的正确应对方式,是效仿父亲,来一次新的财政体制改革,大幅度地提高官员收入,将他们从收支不平衡的桎梏下解放出来。因为财政紧张,乾隆开始不停地打官员们那笔养廉银的主意。这时候的养廉银已不复往日的华彩,尤其是到了乾隆晚期,经过朝廷的七扣八扣,最后能够真正落到官员手上的并不多。比如乾隆四十年(1775年),浙江省修筑石塘,因为物价上涨严重,工料物价“今昔不同”,原来估算的工程造价,竟然短缺二百万两之多。这短缺的经费如何弥补呢?乾隆要求,浙江通省官员自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起,每年各捐养廉银四分之一。

如果在当时,你能够有幸生活在这样一个政治世家。假如有一天,你的仇家隔墙往你家里扔板砖。那几块呈抛物线落下的板砖,可能会不小心砸到一个尚书、两个侍郎、三个巡抚外加一堆主事和知府。身在这样一个世家大族,你不需要为生活做过多考虑。你的身份,决定了你的命运,你所要做的就是欣然接受体制给你带来的荣耀。身在这样一个家庭,你所要做的就是迎接一个又一个大场面来临。办个生日宴可能会办成一个朝野官员大联欢,上朝议政光和亲戚朋友打招呼就要花小半个时辰,好不容易忙里偷闲想到京城外面去散散心,结果引来七个县令请安、八个将军带兵护卫。

这种临时抱佛脚式的扣款,从乾隆晚年起渐渐成为常态。嘉庆皇帝继位之后,也顺理成章地沿用这一“祖制”,靠扣发官员养廉银来解决一时的财政窘迫。本来就不足花用的养廉银又被扣得差不多了,现实又是“百物翔贵,委难敷用”。官员们应该如何自处呢?毫不奇怪,贪污腐败又一次开始横行,“贿赂公行已非一日,原情而论出于贪渎者犹少,迫于穷困者实多”。“不得已设为名目,取给下僚”。陋规体系全面死灰复燃。养廉银既然是政府给予各级官员的生活补贴,那幺,它就应像原本的俸禄那样,从国家正项中支出,而不应该用非法的耗羡银两来支付,这是清代养廉银制度的最大弱点。

古代“官有世胄,谱有世官”的制度既经重建,门阀观念由此确立。贵族以等差占有田地,又各以其品的高卑荫其亲属,“以贵役贱”成了定制,“士庶区别”成了“国章”。这个生动的古代政治标本显示,利益集团的形成,也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从秦到唐,虽然“封藩建卫”的封建制度已经不存在,但是秦灭六国之后,并没有将六国的宗族子弟全部消灭,而是迁移他处。这些宗族子弟日后逐渐演变成了地方上的势力集团,形成了所谓“士族”。在这段时期,中国政治属于门阀政治。这些士族集团纽带当然还是血缘。

历史又流转回了雍正初即位时面临的困境,再次燃起的腐败之火,比原来更有破坏力。

六朝时的门阀制度起源于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是在各州郡置立中正的官,把人民品评为九等,朝廷按照中正所评定的品第选用人才。

49 内阁制

春秋时的贵族阶级既有固定的封土又有固定的政权,所以能够收聚族众,成为一种半政治式的宗族组织。在世族团体中,全族人的命运休戚相关。一人好了,一族人就跟着好;一人失了势或犯了罪,甚至于全族覆灭。所以在君统之外,他们还戴了一个宗统,也就是宗族系统。

建文四年(1402年),燕王朱棣带领军队进入南京,称帝。从此明朝历史开始翻开了属于永乐的一页。与此同时,明朝中央的政治权力体制也随着新皇帝的诞生而悄然发生着变化。

在这样一个动荡不宁的大时代,皇帝如同走马灯一样换来换去。与皇权的不稳定形成鲜明对照的,则是世家大族的稳定性。许多世家大族势力急剧膨胀,甚至发展到“百室合户、千丁共籍”的类似领主状态。许多士族富厚过于王侯。

永乐皇帝朱棣认为在朱元璋搭建的权力框架之内,不可能再产生出强有力的辅政机构。他决定不完全拘于朱元璋的那一套,在大明官僚体系的一亩三分地上,他要再搞出点儿新的花样来。

魏晋南北朝是一个大动荡、大变革的时期。魏、蜀、吴三国鼎立之后,紧接着就是司马氏建立西晋王朝,新王朝立足未稳,就爆发了“八王之乱”。永嘉之后,北方陷入十六国割据,江左出现了东晋政权。淝水之战之后,南北对峙局面正式形成。其后则是南朝、北朝政权的不断更迭。

即位不久,他就“特简解缙、胡广、杨荣等直文渊阁,参预机务”,但这时候还没有打破朱元璋定下的六部门分权制衡的分配体制。因此,内阁的参政议政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权力集散失衡所造成的潜在危机,却并未从根本上打破旧有的权力格局。也就是说,这时候的六部长官和内阁成员共同帮助皇帝处理政务,只是朱棣在遵从祖制的前提下做出的一种权变。

30 门 阀

永乐皇帝开始尝试性地让这些大学士参与军国大事的处置。虽然他们的官阶只有五品,没有部下,没有统辖机构,甚至没有自己专门的办公场所。可以说是既无宰相之名,又无宰相之实。但不能否认这些人是权力系统中的红人。因为他们全部是围着皇帝转的人,是皇帝的亲信近臣,每日侍奉于皇帝身边,奔走于殿阁之下,特别是可以参与国家政务,貌似宰相。

像马甲同学这种钱送得多、关系硬或是考官看着顺眼的人,考官会给一个称呼“清官”(这个“清”字不作两袖清风的意思),这意味着他今后会飞黄腾达;而其他的人则被称为“浊官”,得到了这个称呼,这辈子基本上就可以像混浊的烂泥一样别指望会被糊上墙了。这就是九品中正制,当然,这只是往简单了说。

为了避开宰相这个已经变得不祥的称呼,加上其名称为“入值文渊阁”,又在内廷办事,所以人们含混地称之为“内阁”,算是有了内阁制的大模样。

一般来说,上上品是虚衔,除了很牛的人死后会被追封这个等级以外,活着的人基本上是没指望的。九个等次又分为了上品和下品,一般二品(上中)和三品(上下)为上品,其他的均为下品。

我们知道一种体制的好坏,实施效果究竟如何,一方面取决于这种体制本身是否严密完善;另一方面取决于那些高层权力拥有者的识见、谋略、态度和活动。二者同样重要,有很多时候,前者还要受制于后者。体制的不完善或漏洞可以通过政治高层的具体行动或临时政策来设法弥补,体制缺陷带来的不良影响可以通过努力控制在最小的程度和范围内。

再然后就是对马甲的成绩打分了,成绩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个等次(这就是九品中正制得名的由来),有点儿像小学生成绩本上A+、A-的打分。

这时候已经开始参政议政拥有一定实权的大学士事权不明,与部臣、宦官之间却从未发生类似后世那样严重的权力冲突。因为永乐皇帝只让大学士做自己让他们做的事情,严令大学士和六部发生其他关系。他以此来防范权责不清引发冲突,这是他的高明之处。

考完试以后,考官会对考生作一个评语(称为“状”),一般都是非常简明扼要。历史上最经典的评语当属曹操的那句“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了(不过曹操的评语并不是通过考试得来的)。

但他和他的父亲朱元璋都没有学过哲学,不明白这个世界并不是静止的,而是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中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学士们开始兼任各部尚书、侍郎之职。有的还具有正一品的太傅、太保或从一品的少师、少傅、少保等崇高荣衔,权力地位不断提高。他们虽然不能到兼职的各自部门里去实地任职,也不能干预各部事务,名义上仍然只是皇帝身边的侍从顾问之臣,但在重大事务的决策上,他们实际上已经具有了相当大的权威性。比如人事推荐与任免建议、内政外交政策的制定等。他们真正的权威,则来自宣德年间逐渐发展起来的所谓“票拟”之权。

这下大家知道为什幺出身寒门的人没指望了吧。第一科审核家世就让你卷铺盖卷回家了。祖宗三代都是贫农,你还是扛着锄头下地去吧。至于道德,那个时候的领导好像并不喜欢下去搞调研,所以道德这个东西的定位非常的虚无缥缈。马甲同学虽然恶名昭彰,但由于前期做了大量的工作,又花钱请了几个群众演员来丰富背景,于是自然也就顺利过关。

票拟,又叫票旨、条旨,里面暗含了帝国官场运作的大部分奥秘。这里涉及帝国的权力机器运转的方式与程序:在通常情况下,全国各地、各部门的报告文书先是汇集到通政司,这个机构是中央联系地方的纽带。通政司将文书登记在册,录下副本,随后又转到内阁,由大学士将处理意见“用小票墨书”后,分别贴在这些报告的封面上,送呈给皇帝做最后的批示,这就是票拟的整个过程。皇帝的御批通常使用朱笔,所以,又叫“批红”。经过批红的文书,登记备案,录下副本,然后再下发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求遵照执行。

等到考官大人来到了地方,就要准备考试了,考试科目没有科举考试那幺多内容,也不需要把儒家经典倒背如流,就考你三样:家世、道德、才能。

所以说事情发展到这种地步,那些掌握了票拟权的大学士就等于掌控了全国各地官府衙门,也包括中央六部。他们等于掌握了票拟和批红在内的官家权力机器运转方式与程序,如此一来,这种方式所带来的恶果也随之显现。当最受皇帝信任的大学士正式成为首席大学士时,所谓的“首辅”便随之产生。首辅没有宰相之名,也没有宰相行政号令、任免官吏之实。当他深受皇帝信任时,却可以垄断票拟之权,并将皇帝玩弄于股掌之上,从而将属于皇帝的生杀予夺大权转移到自己手上。此时,其令人畏惧的威力,甚至远远超过以往真正的宰相,这可能是朱元璋做梦也不会想到的事。

转眼间,考试开始了。主考官(学名:中正)一般是从二品官员担任,这是个肥缺,也是个很为难的缺。因为官员空缺就那幺几个,而各个宗族里的人繁殖力又超强。虽然朝廷不停地增加各种拿钱不干事的虚职,却总是供不应求。一到这个时候,这也要考虑那也要协调,弄好了,大家皆大欢喜;弄不好,山水轮流转的,指不定哪天就栽别人手上了,的确很为难。

朱元璋以为他的那些后世子孙会向他学习,人人争做劳模,靠着不眠不休的精神将他的朱明王朝推向千秋万世。可惜的是他的那些子孙们虽然身体里流淌着他的血,却渐渐丧失了处理这些事务的能力和兴趣,最后索性将专属皇帝的“批红”大权,交给身边宠幸的宦官们,也就是说首辅手中握有的票拟之权也同时失去了效用。皇帝和满朝文武就这样被架空。朱明王朝在一帮阉人的胡作非为之下,跌跌撞撞,一路踉跄。

这个时候,马甲在其家乡就已是妇孺皆知,紧接着,就是“跑部钱进”了,毕竟给官不给官,给个什幺官都是上面人说了算,不是老百姓说了算。到底是世代为官,到哪儿都是熟人熟脸,在京城叔叔大爷地一通打点,钱送出去不少,人也认识了很多,迎来送往之下,终于混了个脸熟,特别是在那几个很有可能成为主考官的老爷子心里留下了好印象。

50 旁入公门

在这之前复习功课已经不是重要的,因为还有比复习更重要的事情等着他们去做,那就是找个包装公司给马甲同学宣传造势,让父老乡亲都能达成共识:马甲同学是个好孩子,尊老爱幼,团结妇女。由此可见,包装是多幺重要。马甲会在他所处的郡县内进行各种造势活动。虽然之前他是一个品行不端甚至是地痞流氓式的不良青年,但经过包装公司的一番折腾,戴上儒士巾,学会微笑只露六颗牙,再加上偶像派的宣传攻势后,马甲同学立刻就变成了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败的纯情少年。如果再开粥棚拿点儿散碎银子赈济下灾民,假装流下两滴同情的泪水,效果会更好。最关键的一点是人家生在富裕家庭,家里不差钱。

中国封建帝国的权力结构通常是由帝王、文官、胥吏三级构成,抛开那些奉行孔孟之道的文官集团,还有大量混在基层的胥吏。

马甲同学在家里混到了二十出头,大字不识一箩筐,窃玉偷香的本事倒是非常精通。他老爹马大甲虽然也没什幺文化,但家族还是照样繁衍下去,谁能靠学文化过日子。儿子要参加官员选拔,前期准备工作还是要做的。于是马大甲就喊来师爷(那个时候称谋士)面授机遇,让他领着马甲去参加三年一度(跟科举考试的循环年限基本一样)的官员选拔。

对于老百姓来说,他们一辈子很难见上皇帝一面,也鲜少与真正的政府官员打交道。他们见的最多、打交道最多的就是那些披着权力马甲的胥吏。对于老百姓来说,那些游走在基层、数目庞大的胥吏才是权力集团的形象代言人。这些胥吏肚里的墨水通常不多,由于体制的原因,他们也没办法去走科举之路,而且出身卑微,只能依靠在官府衙门混日子来养家糊口。另外他们没有国家发的工资,只有官府衙门给的聘用金。

为了让你有一个更为直观的印象,下面我就以马甲同学为例来简单说说。比如说,朝廷招考官员通知下发后,马甲同学准备参加今年的考试,他的身份是某乡侯之子,家中世代为官,应该算是“官N代”。而他的朋友镇关西同学就被取消了考试资格。因为镇关西他爸是村东头的郑屠户,将来只能子承父业;想当官,门儿都没有。

一句话概括就是,胥吏上受文官的分派,下受百姓的敌视,他们的存活之道就是伸手向老百姓不断地去索取,通过从民间刮地皮来满足自己的生活欲望。

通常情况下,一品是光设不封的,所以二品就成了最高的评价,三品以上的是上品,以下都属于下品。这就是九品刚刚推行时的雏形。

当年朱元璋还是草根朱重八的时候,那些来他家收钱的就是这类人,所以朱元璋对胥吏的痛恨可想而知。造成明朝胥吏猛如虎的真正祸根,其实来自于元代。元代统治者由于不熟悉儒家文化,便大量雇用胥吏治国,到了明初胥吏仍旧跋扈异常,经常发生胥吏殴打上司的例子。虽然朱元璋对跟他理念不符的文官采取了极端的方式,但对数量众多的胥吏却一直无可奈何。

品级分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和下下共九品。

在洪武十八年(1385年)朱元璋所颁布的《大诰》里,有了这样一条新规定:“今后布政司、府、州、县在职的吏员,赋闲的吏员,以及城市、乡村中那些老奸巨猾的顽民,若胆敢操纵词讼、教唆犯罪、陷害他人、勾结官府、危害州里,允许当地的贤良方正、豪杰之士将这些人抓起来,绑送京城。如有人胆敢中途邀截,则枭首示众!各处关津、渡口,也不得阻挡。”

在科举制兴起以前,底层社会的教育很不普及,教育资源基本上都被上层社会所垄断。只有上层社会才能提供完整、良好的教育。曹丕制定“九品中正制”后,士族子弟凭借高贵的门第,可以“世仕州郡”,几乎形成了一种变相的世袭制度。九品中正制的具体做法是:在各郡设置中正官,各州再设大中正官,中正官的职责就是对够资格的人选进行量化打分。然后根据这个人的道德和才能给予一个总的评价,再结合他的家世和才德给出一个综合品级。

这就是朱元璋为了对付胥吏创新的一种方式——“旁入公门”。被贪官污吏盘剥的急了眼的老百姓可以从衙门侧旁的小门冲进去,把造成自己冤屈的六房的胥吏抓起来拿送京城。至于那些官员,百姓们则是无权抓捕的。当然,朱元璋也给百姓们吃了颗定心丸。他说,如果官员们试图阻止百姓们抓污吏,就会被族诛。

九品中正制的建立是一种顺势而为的做法。东汉末年,由于战乱,士人流动都较为频繁,使得乡举里选的人才评定方法成为不可能,旧有的人才档案也被撕扯得支离破碎。国家要想选拔出好的人才,只有建立新的人才档案。需要说一句的是,最初将人才分为九品也只是为了辨人才之优劣,而不是为了定士族的高低。

说得直白一点儿,朱元璋为老百姓打开的这扇“旁入公门”的门,是只通污吏,不达贪官。就是放在今天看,“旁人公门”也是令人匪夷所思的做法。允许老百姓从衙门的小门冲进去绑架为非作歹的胥吏,直接扭送到京城法办,且沿途官员不许拦截。不但不能拦截,还要做好相关的后勤保障工作。在朱元璋的支持下,大明帝国很快掀起了一浪高过一浪的群众斗争胥吏的热潮。在朱元璋亲自用口语化风格编写的那部《大诰三编》中就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情。

曹操之后,他的儿子曹丕采纳了礼部尚书陈群的建议,继续贯彻落实曹操“唯才是举”的方针。《三国志·陈群传》说:曹操死后,曹丕即位为魏王。“及即王位,封群昌武亭侯,徙为尚书。制九品官人之法,群所建也。”由此,九品官人法(九品中正制)成为魏晋南北朝时期选拔官吏的制度。

常熟县乡民陈寿六本来只是一个最普通不过的人,低眉顺眼地过着自己的穷日子。如果不是因为下面发生的事情,他也许一辈子就悄无声息地淹没在历史的深处。

他曾经无数次地向社会发出求贤令:即使是不仁不孝之人,只要有治国用兵的本事,就可以起用他们来治国安邦。这无疑是对当时权力集团用人标准的一次大变革。在这种用人体制下,曹魏帝国迎来了“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从而为建立新的权力格局创造了条件。

这件事情的起因是陈寿六得罪了当地一个叫顾英的县吏,于是遭到了顾英的迫害打击。陈寿六家仅有的口粮和来年的种粮都被顾英的爪牙搜刮殆尽。当然县吏顾英不只是针对陈寿六一个人,他平时就横行乡里,受他迫害的人不在少数。他本来以为老实巴交的农民都是修炼过忍术的,很多事情忍一忍也就过去了,并不会翻起多大的浪。但是这一次他错了,因为他遇上了陈寿六。

或许正因为如此,他才会看到汉代选人制度中存在的软肋,也就是察举不实和过分倚重品德。曹操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懂得怎幺用人,他用人不看出身、不看履历,只看重能力。他用的人也像他一样,优点和缺点都很明显,关键是你要真的有才。将军要有领兵之才,谋士要有权谋之术。

顾英点起的这把火憋在陈寿六胸中,烧得难受。终于有一天,陈寿六爆发了。爆发的陈寿六率领自己的弟弟和外甥一怒之下冲进了“旁入公门”的门,趁顾英喝得酩酊大醉,将其五花大绑捆了起来,连夜押送离开常熟县,直奔京城而去。这事来得太过突然,常熟县的官吏们根本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

在汉末群雄割据、军阀混战的大历史格局中,身为雄霸之主的曹操首先想到的是人才。曹操这个人身上有很多毛病,但同时兼具英雄之质。

需要指出的是,陈寿六并不是一个没有头脑的莽夫,他是一个知法懂法的乡民,他的所作所为也没有僭越当时法律所限定的范围。也就是说,陈寿六绑架县吏顾英是按照朝廷颁布的正式制度在办事。

29 九品中正制

在临行之前,陈寿六做了一件事。他让乡亲们找来了朱元璋发布的反贪法律《大诰》,随身携带以作护身符之用。因为按照朱元璋的圣谕,对持有《大诰》押送巧立名目、害民取财的地方贪官联名赴京的普通民众,各个关卡路口都要一路绿灯。

孔老夫子的弟子们也慢慢按照他们自身的愿望在改造现实,改变着中国历史的格局。皇帝与臣子之间,在礼仪上皇帝的地位日见其隆,而臣子的地位日见其卑。历代帝王嘴上说着扬崇儒家,骨子里却笃信法家。为了与臣子们保持适当的距离,他们更倾向于将自己的真实面目隐藏于重重的迷雾之中,不让人轻易识破。大多数臣子也很配合君王的行动,大家一窝蜂“捧臭脚”地起哄“尊王”。在庶民的眼里,皇帝越来越神,到了韩愈竟然喊出:“天王圣明,臣罪当诛”的时候,大家也就再不敢随便说话了,专制制度下催生出的帝王之尊就此形成。

陈寿六等人押送顾英到京上访后,朱元璋立即将顾英打入大牢。朱元璋不仅没有处罚陈寿六等以下犯上的罪过,还当面赏赐陈寿六钞三十锭(相当于今天的几千块钱),其他三人衣服各两件,并免除了他们的杂役。

儒家后生们就这样摇身一变成为权力集团的核心人物。官家意图的具体执行者。礼成了全社会的行为规范,儒家的思想和观念也由此深入每个家庭和每个社会组织,成为人人遵奉的信条。

在陈寿六等人离京后,朱元璋在谕旨里,将陈寿六这种大无畏的精神大加褒扬,号召全国的农民兄弟都要学习这种敢与官场恶势力斗争的精神。

当一切都走向正轨的时候,我们再回过头来看叔孙通当初的良苦用心,真可谓善莫大焉。作为皇帝,定是想要他的子民和子孙们就如一个个工具,每天机械地做着同样的事情,整个帝国也如一台机器一样不出意外地运转,以赢得家天下的万世相传。

在表彰文件里,朱元璋说:如果有人敢罗织罪名,搬弄是非,扰害陈寿六,我就将他族诛!当然,如果陈寿六自己仗恃着我的名头而横行不法,为非乡里,也同样罪不容赦;但是,陈寿六若有过失,地方官员无权做出决断,必须将他召到京城,由我亲自审理。

叔孙通帮助刘邦解决了朝仪问题,使草根皇帝真正尝到了做皇帝的滋味;陆贾将秦国奉行的那一套战时体制全盘否决,打通了皇家权力的通道,使得汉王朝的权力运作有了自己的国体和政体;贾谊将德政、教化渗透进正式权力系统,极大地缓和了权力集团和民间的矛盾;董仲舒倡导儒家士风,对规范官僚集团的权力行为起到了很好的辐射作用。

皇帝开了金口,陈寿六这样的农民,就成了耀眼的明星,成了归朱元璋直接领导的御用农民。这种风气一开,洪武十八九年,在前往南京城的各条驿道上,几乎时时处处都能看见成群结队的乡民押着被绑得结结实实的富豪或者胥吏往京城方向赶。这些人干劲很足,他们自备干粮,自备交通工具。遇到关口有官员盘查,他们会从身上掏出随身携带的小册子——《大诰》。地方官吏见到这本金黄色的小册子就会大开方便之门,一路绿灯。当然这些官员不是畏惧于这些手无寸权的乡民,而是畏惧陈寿六手中握着的《大诰》,准确地说是百姓对于皇权的畏惧。

陆贾简单地向刘邦提供了一些治国方略,每奏为一篇,一共写了十二篇。刘邦看了以后非常满意,称赞陆贾讲得好。随着汉武帝推崇“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知识分子从此正式走上了权力舞台的中央地带。这时候在国家权力系统内部儒家已经渐渐占据了上风,儒家的理论优势和政治优势在叔孙通、陆贾、贾谊等儒家知识分子的“权力穿孔”之下,已经成为权力集团推崇的一门显学。到了汉武帝时期更是达到了巅峰,一代雄主身边环绕的都是孔老夫子的衣钵。意气风发的汉武帝将独尊儒术的方针与正式权力相互嵌接,以此规划着自己的权力蓝图。

朱元璋赋予百姓们莫大的权力去惩治那些污吏和游民,貌似给予百姓们制约权力的权力,其实却并非如此简单。他给予百姓们的,并不是单纯意义上的制约权,而是更为偏执的“合法伤害权”。古代的官吏们肆无忌惮地搜刮百姓,因为他们真正做到了心无所忌。就算他们干了违法乱纪之事,远在深宫的皇帝也不可能了解,毕竟皇帝的权力触角也有达不到的地方。这种“天高皇帝远”的现实,让他们在权力结构底层如鱼得水,有了更大的闪转腾挪的空间。

刘邦还算是个好学生,面有惭色道:“希望你能为我写出秦之所以失天下,我之所以得天下,以及历代国家兴亡的原因。”刘邦这幺做是为了将来少走弯路,避免大汉王朝重蹈覆辙。

胥吏们完全被朱元璋发动群众这一雷霆杀招彻底打倒在地,老百姓拥有闯进衙门直接拿人的权力。从表面上看,是老百姓闯进“公门”去抓人,实际上是皇帝伸展出来的权力触角在抓人。帝国权力结构仍然没有改变皇帝制约胥吏、胥吏制约民众的现状。不过是颠倒了一下程序而已,变成了皇帝制约百姓,而百姓制约胥吏。也就是说,将以前掌握在胥吏们手里的权力暂时移交到百姓们手里而已。但是这种临时性的权力颠倒对于民间社会来说,是远水救不了近渴。而陈寿六的明星路是不可复制的,因为大明朝毕竟只出了一个朱元璋。

陆贾并没有回避刘邦提出的质疑,他也用同样的语气回复了一句:“骑在马上得天下,难道就可以骑在马上治天下吗?况且汤武当年用武力夺取天下,却以文治守护天下。文武兼济,才是国家长治久安之策。过去吴王夫差、智伯就是因为武力太盛而亡国;秦王朝也是如此。假如过去秦国在吞并天下以后,实行仁义之治,效法先圣,陛下又怎幺能得到今天的江山社稷?”这句话显然是在教育刘邦,马上得天下,不能马上治天下,这样就会犯秦国当年犯下的错误,离亡国之日也就不远了。

51 托古改制

陆贾和汉高祖刘邦有一次非常有意思的对话。我们都知道刘邦是个没多少文化的市井之徒,读书不是他的爱好。陆贾有事没事喜欢在汉高祖面前念叨《诗》《书》,听得刘邦的耳朵都生出茧子了。有一天刘邦实在听得烦不胜烦,就指着陆生的鼻子吼道:“老子骑在马上得了天下,要《诗》《书》何用?”

十九世纪末,帝国主义列强掀起瓜分中国的狂潮,中华民族面临着空前严重的危机。当时,康有为、梁启超等志士仁人意识到必须进行维新变法,否则中国就有亡国灭种的危险。为摆脱眼前的困境,康有为采取了借尸还魂的谋略,具体来说就是托古改制。他撰写了一部书,名叫《孔子改制考》。这本书指出,上古时代没有文字和书籍,所以今天无法确知上古时代的情况。但是,中国人有一种“荣古而虐今,贱近而贵远”的迷信上古的心理。春秋时,礼乐崩坏,社会动荡,包括孔子在内的诸子百家利用人们这种心理,把自己所设定的政治理想假托是上古时代已经实行过的,借此争取人们对自己的政治学说的信仰与认可。

懂得见风使舵的叔孙通,随着时局的变化而不断改变着自己的行为方式,但始终没有改变的是他骨子里的儒家信念和自己对于权力的热衷。叔孙通是见缝插针,趁机将儒家的礼制等级思想渗透在礼仪培训里,在大臣们三跪九叩的同时,汉帝的威严、等级的体制悄悄树立起来,而儒家思想的精髓之一,正名,也随之树立起来。叔孙通是个务实之人,也很低调。通过制定朝仪规范了权力秩序,得到了刘邦的高度信任。也正因为他的努力,为后来的儒生集团在权力结构中争取到更大的利益空间。叔孙通一炮打响之后,儒生们的胆子也就更大了。他们发现孔子当年周游列国努力寻找的权力魔杖和政治理想正向他们这些儒家后生们靠近,他们的时代就要到来。这个发现,让儒生们再也无法平心静气地做学问,陆贾就是他们其中的一个代表。

康有为在谈到写作《孔子改制考》一书的意图时说:“作为一般的平民百姓,如果公开倡言变法改制,必会遭人诅咒。因此,不如假托古代圣王来倡言变法改制,这样,既不会使人感到惊恐,又可免除不测之祸。”在康有为的鼓动宣传下,光绪皇帝终于下定决心在中国发动一场空前的变法维新。虽然,这次戊戌变法被以慈禧为代表的顽固派镇压下去了,但康有为在变法前实行的借尸还魂的谋略,不能不令人叹服。说到托古改制,我们绕不开一个更具开拓性和实验性的人物——王莽。

叔孙通又乘机进言:诸儒生跟我这幺久了,朝仪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而是大家集体智慧的结晶,应该也给他们封官。可见叔孙通虽然十足的儒却并不迂腐,懂得做人做事的进退。于是高祖刘邦将一百多名儒生全部封为郎官。刘邦的做法不仅使人想起中国历史上的另一个草根皇帝朱元璋,朱元璋认为:“礼立而上下之分定,分定而名正,名正则天下治矣。”也就是说,订立了礼仪,人们身份等级之间的差别和他们的名分就都确定了,这样国家不长治久安也难。

自从汉武帝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董仲舒提出的“独尊儒术”后,知识分子迅速儒化,用儒家理想彻底改造世界的思潮开始甚嚣尘上。也正是在这种思潮的冲击下,王莽及其许多同时代的儒家知识分子成为狂热的理想主义者。他们将孔孟无限美化了的“五帝”“三王”时代视为人类社会的黄金时代。身处每况愈下的西汉帝国,种种令人失望的社会现象刺激着他们用儒家理想批判现实、改造社会的强烈愿望,以及对内圣外王的呼唤,对一个黄金时代的向往。

通过制定汉代礼制,叔孙通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这也为儒家最终被奉为正统思想铺平了道路。

就是在这样一种历史大背景下,王莽这个人物被时代的潮流推上了风口浪尖,并且按照儒家编好的脚本,在西汉末期的政治舞台上淋漓尽致地表演了一番。在人们的喝彩声中,他不仅承担起“补天”的重任,而且还信心十足地带领着西汉帝国的臣民们奔向那个海市蜃楼般的“黄金时代”。既然西汉帝国的臣民自愿把自己的命运托付给王莽,那幺也就必须要承担王莽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把皇帝伺候高兴了,大家就都高兴了。刘邦拜叔孙通为太常,并赐金五百。叔孙通的弟子也都纷纷被赐官。他们非常高兴地说:“叔孙老师真是圣人啊,知道当今朝廷最重视的事情。”后来,叔孙通在皇帝的授权下,又撰写了《汉仪十二篇》《汉礼度》《律令傍章十八篇》等仪法法令方面的专着,制定了一套完整的适合当时形势需要的政治礼仪制度,再用它们来整理朝纲。一时之间,朝廷上下,秩序井然。而后世的礼仪制度,也是从这时开始得以定型并延续变化下来的。

上古时期,之所以人人富足,是因为土地均等。王莽就是要恢复上古的井田制,均分天下土地。先在国有土地上(在汉代国家控制着一部分土地),按“井田制”的办法,将国有土地按口授予无地农民,农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占有权,目的是即解决了农民无地可耕的状况,又解决了土地的兼并问题。

不试不知道,朝仪真奇妙。尝到当皇帝的美妙滋味,刘邦喜不自禁。

“解放奴婢”是他“托古改制”运动的另一个重要题目。王莽从道德的角度对奴隶制度发出了激动人心的谴责,痛斥这种把人“与牛马同栏”的奴隶制度是“逆天心,悖人伦”的野蛮残忍的行径,必须立刻停止。一声令下,三百六十万奴隶获得解放。

汉高祖七年(公元前200年)农历十月,在原来秦离宫兴乐宫基础上改建而成的西汉第一座正规宫殿——长乐宫建成,之后为朝廷所在。当年,诸侯和大臣们进行了十月朝拜岁首的礼节:天亮之前,谒者主持典礼,指导所有人员按次序进入殿内,廷中排列着战车、骑兵、步兵和侍卫官员,佩带兵器,竖立旗帜,然后传令“快步走”。殿下郎中央夹阶而站,每阶上都有数百人。叔孙通制定的这套易知易行的朝仪制度在长乐宫正式实行。我们可以想象得到,那些平日里不拘小节、咋咋呼呼的文武大臣们收敛了许多,一个个按尊卑秩序向刘邦行跪拜之礼,没有敢失礼者。功臣列侯、众将军和军官按次序排列在西,面向东;文官从丞相以下排列在东,面向西。大行设置九个傧相,从上向下传令。这时皇帝乘坐辇车出房,众官员举着旗帜传呼警戒,带领诸侯王以下到六百石级的官员按次序朝拜皇帝。这些官员没有不震恐肃敬的。等到典礼完毕,又举行正式宴会。凡陪坐殿上的官员都俯伏着,低垂着头,按官位高低次序起立给皇上敬酒祝酒。酒过九巡,掌管宾客的谒者宣布“宴会结束”。御史严格执行纪律,把个别不遵照仪式的带走治罪。在整个朝会过程中和宴会上,没有人敢对皇上失礼。

第三项是由政府垄断经营盐、酒、冶铁和铸钱,防止富商操纵市场,勒索百姓。王莽下令建立国家银行,贫苦百姓可以申请国家贷款,年息为十分之一。这样就杜绝了高利贷对百姓的盘剥。王莽推行固定物价政策,市场上的货物由政府规定价格,以维护市场秩序。

对于叔孙通而言,自己的心血没有白费。为了给叔孙通捧场,刘邦命令群臣都要学习这个新朝仪。只有学习了新朝仪,才有资格到朝堂之上来和我这个皇帝见面,不然继续回头学,直到学会为止。

第四项,从皇帝到百官,都实行浮动工资制。如果天下丰收,皇帝就享用全额生活费;如果出现天灾,或者治理不当,就按比例扣减生活费。百官的工资也根据百姓的生活水平浮动。百姓丰衣足食,工资就高;百姓饿肚子,官员也要跟着一起挨饿。

等到叔孙通制定好朝仪之后,先是召集了鲁地几十个读书人,连同叔孙通的弟子一百多人在野外牵绳索、树茅草,将新近制定的礼法练习了一个多月。直到叔孙通觉得已经差不多了,于是上报汉高祖刘邦。刘邦在检阅过后,觉得这种形式大于内容的繁文缛节给足了皇家面子,很能体现皇家的威严、臣子的恭顺。他用四个字对叔孙通所做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吾能为之。”这一套,我可以做得来。

王莽厉行惩治贪污,下诏彻底清查所有官吏的家产,发现贪污者,没收所有财产的五分之四,用来补充国家财政经费。他建立举报制度,动员人们举报贪污行为,举报查实,给予重奖。王莽同时改革官名,他按照“周礼”的规定,设了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按照禹贡的规定,把天下分为九州,恢复上古地名。按照古书的记载,把太守改名叫大尹,都尉改名叫太尉,县令改名叫县宰,御史改名叫执法,长安改名叫常安,未央宫改名叫寿成室。

于是汉高祖刘邦将制定朝仪的任务交给了叔孙通。刘邦只定了一个调子:“可试为之,令易知,度吾所能行者为之。”意思就是说,你定的这个朝仪,不能过于烦琐,要易学易掌握。

王莽还在长安城的中心地带建了一个王路门,在门下坐了四个人,叫谏大夫,面向四个方向,听取四方百姓对政府的意见。这是按照周礼而设。蛮夷之国,名字也必须低贱,这样才符合上古礼制。他把匈奴单于改名为降奴服于,把高句丽改为下句丽……

叔孙通是个异常清醒之人,他对于权力体系建设有着一套更为实用的理论。他来自秦朝,对于秦王朝的败亡也有着更为直观的感受。从这个角度出发,叔孙通的观点无疑是历史文化层面上的一大进步。

当时的儒家知识分子们除少数例外,大都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王莽所领导的“托古改制”运动中来。一些儒林名流纷纷献计献策,为“托古改制”推波助澜。至于四方名不见经传的众多儒生更是为此而欢呼雀跃、摇旗呐喊。这时的朝廷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热闹景象。

刘邦则担心,这些读书人所制定的礼仪制度,又会像过去那样烦琐难行。为了打消刘邦心中的顾虑,叔孙通说:“五帝有不同的乐礼,三王有不同礼节。”礼,就是按照当时的世事人情给人们制定出节制或修饰的法则。所以从夏、殷、周三代的礼节有所沿袭、删减和增加的情况看就可以明白这一点,就是说不同朝代的礼节是不相重复的。

当王莽的“托古改制”的奇思妙想一股脑儿地抛向那个病入膏肓的社会时,当帝国的臣民为此而欢欣鼓舞、望眼欲穿地期待着“黄金时代”到来的时候,王莽非常执着而认真地去落实那些大而无当的计划。可想而知,他碰到的阻力会是何等之大,指望大土地所有者在他的一纸诏书下达之后,就会乖乖地将多余的土地统统交出来,那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一个人口近六千万,人均耕地面积仅有十分之一顷的国度中,要想实现《周礼》中“一夫百亩”的土地占有量是痴人说梦。

叔孙通知道刘邦越来越讨厌此类事,善于察言观色的他就不失时机地说出了自己的观点:“那些儒生很难为您进攻夺取,可是能够帮您保守成果。我希望征召鲁地的一些儒生,跟我的子弟们一起制定朝廷上的礼仪。”

人们无法与王莽的思想高度比肩,他们期望王莽做皇帝,也只是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没想到王莽却要让大家向自己看齐,消灭私心,一心为公。如此一来,他那仁爱、威严的形象开始变得可怖起来。农民的特点是私有和保守,虽然得到了土地使用权,但他们更想要的是所有权。连无地的农民都不赞同王莽的政策,那些曾经拥护王莽的主要力量这时候也站到了他的对立面。

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刘邦早已统一天下。刘邦建立的新王朝,基本是流氓政权取代了贵族政权,那些出身草野的流民哪里懂得礼仪和规矩,出入朝堂跟出入梁山聚义厅也差不多,有的只是大口吃肉大碗喝酒那一套。群臣在朝堂之上开怀饮酒,高声喧哗,手痒难耐的武将们情急之下还会拔剑击柱。结果大汉帝国的朝堂就成了闹哄哄的菜市场。看着眼前乱糟糟的场面,刘邦觉得这样太没有规矩了。

王莽虽然是大家推举出来的皇帝,推举上去后,他也就成了大家的皇帝,生杀大权也随即交到了他的手里。或许王莽缺乏其他品质,但他从不缺乏决心。他认准了的事,任何力量都无法阻止。他挥起了鞭子,谁不执行,就把谁抓起来,不管他是皇亲国戚还是名公巨卿。

28 朝 仪

“于是农商失业,食货俱废,民人至涕泣于市道。及坐卖买田宅奴婢、铸钱,自诸侯卿大夫至于庶民,抵罪者不可胜数。”犯罪的人越来越多。“吏民抵罪者浸重。”罪不致死者被罚为官奴,不长时间内,二十多万人从上层社会沦为官府奴隶,全国各条道路上,都络绎不绝地走着一队队的罪犯,监狱几乎满员。其情形,竟和秦朝末年有些相似了。可是剩下的人,还是拒绝交出土地,奴隶买卖还是屡禁不绝。

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有两个原因:一是北方草原民族虏患不绝,建都在北京,便于就近制御。明成祖在即位以前是驻守北京负责保卫北部边防的藩王,对此有深刻印象。因此,他夺取皇位后,迁都北京,不仅以天子坐镇边疆,还多次率大军深入草原腹地,消灭蒙古铁骑的有生力量,使之不能威胁明朝。此外,北京是成祖赖以起家的根据地,政治上比较可靠,选此为都也比较安全。二是由于“靖难”之役,朱棣在南京杀人太多。建文帝的支持者,多半是江南士族;朱棣对他们大开杀戒,而结怨于江南。因此他从取得皇位的那一天起,就有了迁都的打算。

这就是理想主义者的天真之处。对此,王莽永远是白天不懂夜的黑,仅仅依靠“本本主义”,仅仅依靠权力,根本无法跨入他想象中的理想主义者的天堂。再说,经书上的“黄金时代”只是一个从来不曾存在的乌托邦,因此也永远无法实现。王莽就像是西方中世纪那个骑着瘦马,拿着生了锈的长矛、盾牌,向风车挑战的堂吉诃德,他始终觉得自己壮勇无比,所向披靡,其实不过是在上演一出滑稽戏。他将一个庞大的帝国变成了他精神世界的实验场,来实验他的种种天才构想。

元朝以后,北京代替开封担任统一王朝的首都,可以说主要是在民族斗争的背景下产生的。来自草原的蒙古铁骑,以及来自白山黑水的女真人,它们的根基在北方,定都北京,以北制南,进可攻,退可守,这和秦朝定都大本营咸阳是同样的道理。中央集权的国家,难免会有亲疏之别。有些地区是嫡系,有些只能算是旁系。

在王莽推行的诸多改革试验中,币制改革是他最为得意之作。王莽即位之后更改币制并非出于流通的需要,而是以新货币来标志与刘汉王朝的不同。不久,王莽认为百姓对新钱的接受与认同程度不高是因为使用不够方便,所以他再一次对币制进行调整。“更作金、银、龟、贝、钱、布之品,名曰‘宝货’。”可惜事与愿违,王莽的这次更改,不但没有方便百姓使用,反而因币制的繁杂加大了流通的难度。

其实选择南京作为都城并没有什幺不妥,此时中国经济中心和重心已经南移,当时“天下财赋出于东南,而金陵为其会”。也就是说,南京是当时东南与南方各省经济的枢纽,是全国经济的中心,有如此得天独厚的物质基础为背景,南京作为大一统帝国的都城就绝不会有物质经济之忧。这是定都北方所绝对无法与之比拟的。

在他的货币体系中,有大钱,有壮钱,还有幼钱、幺钱、小钱。他给钱币组织了一个家庭,排了辈分。除了钱,还有布。布的家族关系更复杂,有幺布、幼布、厚布、差布、中布、壮布、弟布、次布、大布。按照上古的制度,乌龟壳、贝壳,也都成了货币。此外,还有货布、货泉、契刀、错刀、宝货。

长期生活在安土重迁的农业社会的人,一般是不愿意轻易改变自己所熟悉的生活环境的,因为举家搬迁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一个王朝,要在一个新的地方建都,或将都城迁到另外一个地方更非易事。这不仅是因为不容易选择到各方面较旧都城更适宜建都的城址,主要也因为建设一个新都城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对一个尚未巩固的新政权来说,这是一件影响民心向背的大事,朱元璋也不得不认真考虑。

一个大布值十个小布,一个小布值两个大钱,一个大钱值五十个小钱,一个乌龟壳值十个贝壳,一个贝壳值半个大布。一个错刀值十个契刀,一个契刀值十个大钱。一个货布值两个半货泉……

到了明代,朱元璋定都南京,有着个人的诸般无奈,也有着时代的背景。朱元璋之所以没有坚定地选择在南京建都也是出于战略上考虑,南京从地理位置上看偏于江左,离中原非常之遥远,在全国统一的形势下难以对中原和全国进行有效的统治。再加上有人在他面前嘀咕了一句,南京之地“六朝国祚不永”。也就是说在南京建都的王朝都是短命的,这魔鬼般的咒语一直缠绕着他,令他迟迟不愿下决心在南京定都。就算是在这里当了将近三十年的皇帝,他还是不甘心将自己的朱家王朝永久地置于此处。

对于像我们这样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来说,如果让我算算一个货泉值多少幼布,给我一天时间,我也算不精准。更不用说当时的普通老百姓,他们到市场上买个东西,会算得头昏脑涨。对于那些嫌麻烦、胆子大的人来说,他们私下里还会偷偷使用汉朝的五铢钱交易。如果被官府抓住,就会遭到流放,罪名是“扰乱币值罪”。

中原王朝定都之地的变化,也反映了中华文明边防线向内收缩的趋势,以及政权对东南赋税的依赖。在很多朝代中,洛阳常常扮演了长安的陪都的角色。

这一切来得太晚了,整个帝国犹如一匹脱缰的野马,曾经希望能够驾驭他的主人已被掀翻在地。王莽身着殷红色的朝服,手持所谓的虞帝匕首,佩戴着玺韨,让天文郎在其前占卜时日,旋转起行不离身的铜北斗,并按斗柄指示的方向坐下,学着当年孔子的语气,口中念念有词:“天生德于予,汉兵能奈我何!”老天爷把治理国家的圣德和使命赋予了我,汉军又能把我怎幺样!王莽抱着威斗,神情恍惚,他实在弄不明白,当初的充耳颂歌,才不过短短十五年间,怎幺就会变成了铺天盖地的声讨浪潮!

他之所以最终没有迁都,最主要还是因为吃饭问题。定都开封可以就近得到江淮的漕粮和物资,这是长安和洛阳都比不了的。大将李怀忠劝赵匡胤不要迁都,所说的就是这一番道理。他说:“开封有汴渠(即大运河)之便,每年可运江淮粮食数百万斛(十斗为一斛),京师兵将几十万人都要吃江淮粮食,您居住洛阳,到哪里去取江淮的粮食呢?”

52 一衙两制

唐末至五代,政治中心由长安迁至洛阳,又从洛阳迁至开封。开封(汴梁)本是唐代的汴州,五代时期先后为梁、晋、汉、周四个政权的首都。经历代帝王悉心经营,已成为全国最大的城市,颇具帝都风范。不过,开封周围没有山河之险,不容易防守。因此北宋开国皇帝太祖赵匡胤本人对建都开封并不满意,他心目中的建都之地仍是自古帝王都选作都城的长安和洛阳,几次有往西迁都之意。

明清官僚系统实行的是“一衙两制”,也就是说一个官府衙门里可以有两种人事制度,官员一套,胥吏一套。官员是带着国家编制的正式员工,其升迁任免系于朝廷,由朝廷提供俸禄;胥吏则不纳入国家编制,通常是由官府衙门的主官自行聘用,朝廷并不向其发放工资。对这部分聘用人员,朝廷是既不考察,也不考核,完全放权给官府衙门的主官。而这些聘用的胥吏也只需对一个人负责,那就是使用他们的地方主官。

天宝十四年(公元755年),守卫北部边疆的大将安禄山和史思明发动安史之乱,关中和长安陷入战争,长安渐趋衰落。唐末,把持朝政的军阀朱温强迫长安市民集体东迁洛阳,长安变成了瓦砾堆。

一名胥吏对人说,官场就像一辆车子,我等吏人就像是那个赶车的人,而主官和属官就好比是骡子,我们鞭子一挥,叫他们向左他们就向左,叫他们向右他们就向右。为什幺胥吏把官员视作骡子?为何胥吏敢如此蔑视官员?在古代官场,“县官不如现管”。包括办理文书的小吏、差役及其他办事人员在内的吏,是编制外的、数量几倍甚至几十倍于编制内官员的庞大群体。表面上,他们地位卑贱有如奴仆,实际上是衙门实权的掌控者。他们越权、窃权、弄权、专权以至专政。朝廷内外、国家上下不可一日无吏,但吏又上欺官,下害民,成为国家一害。以此之故,宋人叶适惊叹:官场成了“公人世界”,即衙役们的天下!清代顾炎武发出了这样的感叹:“百官者虚名,而柄国者吏胥也!”清代郭嵩焘甚至说,本朝“与胥吏共天下”。高官勋臣一旦仕途蹉跎,身陷囹圄,不免受狱吏凌辱,所谓“人在屋檐下,哪得不低头”。

长安所处的关中平原,对山东地区(即崤山以东黄河下游地区)而言是居高临下,有着明显的控制作用。而这一地区又有四塞之固的地理优势,即使控制不了东方,也能据险坚守。洛阳则没有这个优势,万一四方叛乱,则难以保全国家政权。这是控内。而对于御外而言,由于唐朝以前,中原王朝的主要外敌威胁来自西北,如果对于强盛王朝而言,首都偏于西北有利抗敌自保。到了宋以后的外患则来自正北或东北,所以首都的定位也要受到影响而发生变迁。

那时候在官场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形:官员走马上任,除了带上家眷,还会带来一批吏;到了官员卸任或者易地为官,又会带走一批吏。胥吏俨然成为官员的私人物品,随身携带。一旦有害群之马的吏出现,因为是官员私人任用的,往往受到官员的庇佑。因为国家不发薪金,薪金要由聘用他们的官员负担,所以吏人的收入往往很低。这逼着他们自己想办法去获取生存之资。

隋炀帝杨广在位期间大多数时间都驻留在东都洛阳,洛阳成为实际上的都城。唐朝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政治中心在长安和洛阳间频繁变迁,尤其是武则天执政期间,洛阳一度被称为“神都”。武则天这幺做也是出于政治需要,她为了打压关陇士族,将都城由长安迁至洛阳,以降低长安的政治地位,避免自己的皇权受到集团势力的牵制。

新官和胥吏差役们之间有着非常微妙的关系。官员对这帮办事人员既要依赖,又要防范,生怕自己的权力被架空,受其挟制和蒙蔽。正如梁启超所说,“官制不善”造成官员们“习非所用,用非所习”,只会签字画押的官员们,不得不“委权胥吏”。也就出现叶适所说的“大官拱手唯吏之从”的局面。胥吏具体经办各类官府文书和各类公务,需要行政、人事、刑狱、钱谷等方面的经验,需要熟悉朝廷的法规及历来有关谕旨。

东汉开国皇帝刘秀一反旧制,定都洛阳,为的是经过两汉之际的战争破坏,长安宫室荡然,生灵涂炭,难以迅速修复。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刘秀主要是凭借着关东地区的经济、军事力量而夺取天下的,他和他的主要将领来自关东的南阳和河北地区,定都洛阳,靠近他们的故乡,并可以凭借关东实力去控制关中。

明朝规定“南人官北,北人官南”,只要想做官,就只能穿越半个中国。清朝虽然有所缓和,但官员依然不得在家门口为官。先是三百里,后是五百里,最后发展到千里为官,称为“避籍”。官员远赴他乡,异地为官,可以说是一个人去面对陌生的环境和复杂的社会关系。就连平时说话也是鸡同鸭讲,南腔北调。那幺官员赴任,如果能够带去几个知根知底的老部下,尤其是被官员视为心腹的胥吏,那情况就会大为改观。这等于是带了几个帮手,本来一个人去面对的复杂局面,就变为几个人共同去面对。官对于吏的驾驭程度因人而异,有的官员比较聪明,可以把手下的吏掌控得恰到好处,但是有的官员比较昏庸,就可能被吏糊弄和忽悠。能够在上任的时候带上几个“自己人”,做官的保险系数就要大许多。

洛阳位于关东和关中两大利益集团的结合部,素称四战之地,周围低矮的丘陵不足以作为长期抵御的凭借。而且,盆地面积较小,农业资源无法与西安所在的关中平原相比。另外,离各游牧民族政权所在地区和丝绸之路较远,有鞭长莫及之感,也不便于开疆拓土和开展外交和国际贸易活动。在西汉时代,洛阳的地位是无法与都城长安相比的。

53 官不修衙

如果说,长安是以政治、军事立都,那幺洛阳则是以经济、交通的优势立都,位于天下之中,有漕运之利。洛阳在西安以东几百公里,北临黄河,是一个小盆地,三面丘陵,地理位置较西安更为适中。据司马迁《史纪·周本纪》记载,西周初年,周公经营洛邑,赞美这里居“天下之中,四方入贡道里均”,是帝王建都最理想的地方。居天下中心,让全国各地来京师进贡纳赋的里程大致相等,并便于都城与全国各地的联系,确是历代开国君主选择都城时考虑的一个基本原则。

中国古代有一条不成文的官场规则,就是“官不修衙”。也就是说,官员既没有能力,也不愿意去修缮衙门。即使到了非修不可的程度,在工程立项与预算日程表中,修衙门也被视为“不急之务”,远远排在其他公共工程的后面。这个规则,一直延续到皇朝结束。古代的官衙都是很破败的。民国时汇编的《明代建筑大事年表》中统计出,明朝开国之后,洪武朝三十一年,各地新建和重修学校六百七十四所,而同一时期才修衙二十六所;到了宣德朝,官衙才大规模兴建,但也只是修了五十五所,而同期各地兴建或重修学校则有一百五十九所。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秦汉时期的关中地区修建了郑国渠、白渠、六辅渠等水利设施,使这一区域沃野千里,有足够的经济实力供养大批脱离生产的军队和官吏。随着关中地区人口的过度集中,造成当地自然环境的逐步恶化,再加上政治中心在战乱之际又常常沦为主战场。最后,长安的经济优势终于一去不复返。到了唐朝,关中常因天灾而闹饥荒,粮食已经不敷食用,皇帝常常带着大臣不远千里去东都洛阳就食。

清代甚至规定,地方官想修建衙署,一概由官员自掏腰包,从他们的养廉银中分期扣款。在这种情况下,哪个官员愿意吃饱撑的去修官衙?

之所以说刘邦做出的选择,是一个相对正确的选择。是因为西汉(包括后来的隋唐)在北方和西北方面临匈奴、突厥那样强大的草原民族的威胁。而长安靠近边疆要塞,是连接内地与西域的纽带,是所在王朝经营西域、防备草原民族的一个军事缓冲区。在中国历史上,北方少数民族常常“不安分”地从游牧区南下侵扰到农耕区,像是从北方高原席卷而下的一阵风,给农耕文明区的民众带来了无尽的烦恼与痛苦。相对而言,建都北方势必将大一统帝国的政治和军事重点投在北方,这样可以迅速地就近调集军事力量来应对。

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年),苏轼前往杭州上任,担任通判一职,这是相当于副市长的高官。虽然任职人间天堂的杭州,但苏轼并没有多少愉悦的体验,反而因为州衙的屋宇“例皆倾斜,日有覆压之惧”。

汉高祖七年(公元前200年)正式定长安为国都,长安发展成为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历史上共有十三家王朝定都于长安,分别是西周、秦、西汉、东汉(末年)、隋、唐。而洛阳在建都朝代数量上略逊一筹,共有九个朝代。它们是东周、东汉、曹魏、西晋、隋(炀帝)、唐(包括武周)、后梁、后唐等朝代。

杭州曾是五代十国时期吴越国的都城,其时“官屋皆珍材巨木,号称雄丽”,但进入宋朝之后“百余年间,官府既无力修换,又不忍拆为小屋,风雨腐坏,日就颓毁”。苏轼就这样心惊胆战地生活于危墙之下,当了三年杭州通判,直到另迁他州,期间州衙一直未能得到修缮。

进入战国,秦国先迁都栎阳,后退到咸阳。咸阳背原面水,控制着关中东西水陆交通。结果项羽的一把战火,将八百里阿房宫化为灰烬。刘邦起家于关中,但他的那些追随者们大多是关东人。按照项羽的逻辑,富贵不归故乡,如锦衣夜行。于是,那些得了富贵的关东人都劝刘邦以洛阳为都。只有谋士张良劝刘邦接受娄敬的建议,定都关中。因为关中沃野千里,形势险要,可凭着南、西、北三面的地理险阻进行守卫,独开东面去制服关东诸侯。刘邦在这件事上,做出一个相对正确的选择。

宋哲宗元祐四年(1089年),苏轼又回到了杭州,与十年前不同的是他升官了,而与十年前相同的是杭州官衙毫无改观,当年什幺样,现在还是什幺样。苏轼问同僚,这房子如何住人?同僚们说每到雨天,他们都不敢在大堂待着。

长安是历史上第一座被称为“京”的都城,也是历史上第一座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周文王时就定都于此,筑设丰京,武王即位后再建镐京,合称丰镐。丰京和镐京隔沣河相望,是一个城市的两个分区,它是关中最早兴起的第一个大城市。

这一年六月,官衙的危房终于闹出了动静,一处房屋倒塌,压伤衙门内两名书吏;八月,州衙的鼓角楼也倒了,“压死鼓角匠一家四口,内有孕妇一人”。自此之后,“不唯官吏家属,日负忧恐,至于吏卒往来,无不狼顾”。官衙危房严重影响了官吏们的工作情绪。元祐四年九月,苏轼不得不上奏朝廷,请求拨款修缮衙门:“到任之日,见使宅楼庑,欹仄罅缝,但用小木横斜撑住,每过其下,栗然寒心,未尝敢安步徐行。”苏轼文笔好,把危房写得栩栩如生。

唐代以前中国的政治、经济重心在黄河流域,天下之中则是洛阳。从西周到唐代的历朝君王,都有在洛阳建都的事实或打算。虽然王朝领土的中心位置是建都的理想位置,但有时不一定是最合适的现实位置。“居中”还是“不居中”,都是相对而言,并不容易确定。在五大古都中,只有洛阳、开封稍为居中一点,北京、南京、西安都不居中。作为一个王朝的创立者,除了理想以外,在选择都城时,还要考虑到政治、军事、经济等诸多因素。

但是在宋朝想修官衙可不是容易的事情。地方官要修建衙门,就必须经中央政府审核、批准。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朝廷已诏令地方“无得擅修廨舍”。因为朝廷没这项预算。苏轼也清楚:“近年监司急于财用,尤讳修造,自十千(即十贯钱)以上,不许擅支。”

一个王朝选择都城,大都是以“相形取胜”等风水原则为重要依据。长安(今天西安)所在的关中平原就是一个富庶所在,为历代君王所看中。早在战国时代,关中地区就被苏秦誉为“沃野千里”的“天府之国”。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说,关中之地,占天下人口三分之一,但财富占天下十分之六。

苏轼想了一个变通的办法,请求朝廷拨给杭州二百道度牒解决经费问题。在宋代,僧尼出家需要获官方颁发的度牒认证,而度牒是要收费的,官方常常通过出售度牒来弥补财政之不足。苏轼一番计算,杭州官衙至少有二十七处需要大修,需要钱四万余贯,这可不是小数目,约合如今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

从西周到唐代,在长达两千年的时间里,历朝统治者都会在长安与洛阳这两个地方打转转。就时间长度而言,长安定都的时间要长于洛阳,洛阳担任都城只有两百多年时间。从唐末到北宋两百年间,则是洛阳与开封的二选一时期,算是历史长河中的一段插曲。从元朝至今八百年间,则是从北京到南京的徘徊时期。对于王朝的创立者而言,都城的选择不求最好,但求最适合。所谓最适合,也就是要符合一个王朝的利益诉求。或是选择位于或者接近经济发达地区,以就近取得粮食和生活消费品。或是选择位于或者接近赖以起家的根据地,以便较快巩固政权,并依靠都城所在地区去控制其他区域。

要筹集四万贯钱,需要出售二百道度牒。苏轼在奏章中威胁说,再不修,日后可就不是四万贯的事了。苏轼还向充分信任他的皇太后祈求:“伏望圣慈(垂帘听政的高太后),特出宸断,尽赐允从。如蒙朝廷体访得不合如此修完,臣伏欺罔之罪。”但纵然如此,朝廷也没有同意拨款,可能是因为预算数目太大了。次年,杭州发生水灾,又次生饥荒。苏轼再次向朝廷申请划拨二百道度牒。按照苏轼的打算,这二百道度牒卖成钱,可以购得二万五千石大米,再减价粜米,可得钱一万五千贯,用这笔钱来修缮衙门,虽然无法彻底翻修,不过“修完紧要处,亦粗可足用”。

在所有的古代都城中,最着名的莫过于长安(西安)、洛阳、北京、南京与开封。从地理分布与历史发展而言,这五个城市又可分为两大块:东西向的西安、洛阳与开封,南北向的北京与南京。定都事关王朝生死存亡,任何一个当国者都不会马虎待之。定都过程及其变迁不是一蹴而就的,甚至出现过往复徘徊的现象。两个地点都适宜建都,难有绝对的取舍,于是首都经常在这两个地方来回搬迁。这种搬迁并不是发生于王朝变更之后,有时在一个朝代里也存在短时迁移或同时两都并建的情况,比如隋唐时期,长安与洛阳两地。

这一回,朝廷总算同意给政策,不过不是二百道,而是只有三十道。出售三十道度牒所募集的资金,肯定是不足以修整官衙的。之后杭州官衙怎幺整修就无从记载了,估计这点儿钱只能草草修缮了事。

如果将一个王朝比作人的话,那幺都城就是指挥他行动的头脑。

古代的官员为什幺不愿意大兴土木,修建衙门,给自己一个气派的办公场所呢?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官员在一个地方的任期往往只有三五年,所以官员没有必要修建豪华衙门;官员迷信风水,认为已有的官衙都是以前选好的风水宝地,没有必要再重新修建;但根本的原因是财政经费紧张,并无修建衙门的专项经费。正因为如此,一般的维修,官员宁可自己掏腰包。如果实在需要大修,也会向朝廷申请经费。比如上面引述的苏轼,只好向朝廷申请给他两百道度牒以解决危局。第一次朝廷拒绝了他,第二次也仅仅批准了三十道度牒。

27 定 都

又如在清朝,一般情况下,官衙维修费用要向民间征税,在雍正皇帝实行耗羡归公和养廉银制度后,维修官衙的经费就包含在官员的养廉银中,朝廷不会在养廉银之外另行划拨专门的衙门修建经费。如果州县官员需要维修衙门,可以动用州县衙门的闲钱,但是必须从官员三年的养廉银中扣除。修建衙门与官员自己的收入挂钩,当然,没有哪个官员乐于修建豪华衙门了。清朝乾隆十七年,云南巡抚爱必达以该省一些官衙地处边隅,需要经常修葺为名,奏请将维修经费固定下来,按照衙署的大小,每年发给固定的银两,但乾隆皇帝拒绝了这样的方案,认为修葺工费有多有少,历年不一,如果作为固定支出,难保地方官不以此为额外进项。

从秦到清,衙门机构越来越多,制度也越来越严,官是越来越难做。到了明清时期,由于衙门的机构设置越来越多,制度也成为一个专门的学问。一般人十年八载也无法将一部《钦定六部则例》读得通透,更不用说那些多如牛毛的律、格、令和条文。制度再严,也抵不过皇帝的一句话。制度再繁复,最后还是人去执行。比如说,各个衙门都有专门的书吏研习制度,他们一辈子埋首卷宗,熟悉制度的长短尺度。衙门里的大小官员依赖的就是这些人协理政务,以致有“本朝与胥吏共天下”之说。

“官不修衙”有效地制约了地方官员大兴土木、劳民伤财的冲动,减轻了百姓的负担,给老百姓树立了一个简朴为民的好形象。古代地方政府没有自己的独立财政,地方政府即使财政收入丰厚,其大部分仍然要上供朝廷;古代地方政府的公共职能也比较简单,无须拥有大量的资金。

如果衙门不能成为一汪流动的清水,那幺就可能会让体制成为死水一潭。如果说制度是衙门的经,那幺人和社会力量就是衙门的纬。帝王虽然一言九鼎,但朝堂也绝对不是我们想象中的一言堂。儒家思想是专制君主们绕不过去的柔性制约,既然绕不过去,只能去面对。儒家讲求“仁政爱民”,帝王就要跟着呼喊仁政口号,做出亲民举动,收敛自己不仁、不义、无孝、无良的言行。而那些用儒家思想武装起来的士大夫群体,也用同样的标准要求帝王。臣事君以忠,那幺君要事臣以礼。唯有如此,才算是君臣各守其道。因此,《甄嬛传》的编剧也知道替雍正说一声:“出宫一趟不容易,多少言官的眼睛盯着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