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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辑 衙门的角儿

当国泰民安,官家秩序趋于稳定,此时选择出来当盗匪的风险就会大于当农民的风险,那幺他们就可以脱下盗匪装,华丽地转身做自己的农民;如果灾荒连年,战祸不断,那幺当盗匪的收益就会大于当农民的收益,这样他们也就可以利用盗匪的身份在乱世中求得生存。

一个垄断行业的垄断利润足够高,就会引起社会各方势力进场参与角逐。如果对于竞争的手段没有任何约束,并且有些人对于竞争失败的代价又估计不足,那幺他们可能会选择加入游民行列,也就是“盗匪(黑社会)”的最初形态。这样的人一般都是吃不上饭的穷人,因为他们贫苦的境况使得他们过分低估自己的生命价值;另外还有一部分人属于经济学中所说的“风险偏好的人”,他们会为了高额利润而铤而走险。这样,在民间社会层面,那些低估生命价值的贫苦人群与那些偏好风险的亡命之徒就会达成合作意向。

从晚清至民国时期各种资料可以获知,在那些敢于以身试法的盗匪中间,排在第一位的出身便是无业游民,其次是士兵,第三位是苦力,第四位是农民。其中,无业游民的比例在百分之七十以上。吴思先生认为这种排序,正是生产性收益递减的次序:农民有地种,只要不闹天灾人祸,就可能有一些生产收益。一旦失去土地或者闹灾荒庄稼绝收,只好“以身为业”,去干苦力或者当兵,干苦力挣的工钱还算生产收益,当兵已经被看作“卖命”。如果再失业了,生产性收益彻底断绝,除了朝不保夕的性命之外,无业游民一无所有,被迫以性命博取生存资源,有抢劫能力者便沦为盗匪。

而当时的《广东日报》,在《说贼》一文中说:“今日广东,贼之密布如棋局,遍地皆贼,官无文武,皆以防贼为虑;家无贫富,皆以防贼为虑……翻阅省港各报,其内地纪闻一栏,纪贼之现象者,十事而六七。”

自入清以来,广东地区就活跃着一批打着“反清复明”旗号的地下帮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帮会的政治色彩虽然渐渐褪去,但是它的黑道色彩却越来越浓。广东海关就曾经在一份报告中说:“这个着名的三角洲一向拥有无法无天的坏名声,而且自古以来一直是‘海盗’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土匪出没的所在。”

1898年,岑春煊在出任广东布政使,陛辞时光绪皇帝嘱咐他:“广东土匪甚炽,到任后宜设法剿办。”

打家劫舍的“盗匪”与帮派会党合流,成为典型的黑社会。他们通过“拜会”等方式,扩充队伍、收取会费,然后再通过绑票勒索、强收保护费、开设“黄赌毒”等,形成了庞大的“黑色经济”,俨然成了“二衙门”,让整个广东省陷入黑白两道共通的历史隧道中。

1885年,张之洞在担任两广总督时曾向中央朝廷打报告称:“粤东山海交错,民情犷悍,盗匪之炽,甲于他省。”

这帮盗匪是从哪里来的呢?他们大多数人都是贫苦农民出身。我们知道农民手里拥有土地,也就等于拥有了活命之资。一旦官府动用公权力将他们从土地上赶走,或者这一年又赶上天灾人祸,部分农民就会丧失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为了谋得活命之资,他们只有去出卖苦力或者当兵出卖血酬。如果运气不好,来个二度失业,他们就会选择以性命博取生存资源。有一个好身体,胆子再大一点儿就有可能去混“黑社会”。其实这帮游民身上体现出来的就是一种硬度生存,这种硬度生存表现在两个层面上:一是生存环境的艰难,二是生存意识的顽强。

16 盗匪·打黑

当一个人的生存只剩下血与命的资源时,那幺他也就只能进入体制外的搏命通道。“黑道”盛行,不稼不穑,成为广东社会的巨大问题。民众不仅要供奉穿制服的官吏,还要供奉那些不穿制服的“二衙门”,这两种“衙门”的界限也随着内忧外患频仍而不断模糊。就拿那些吃朝廷俸禄的军警来说,他们为了应对列强入侵和维持社会稳定,广东与全国一样,不时需要招兵买马扩充军警力量。不少游民和黑道人士因此流入军中。这虽然有效解决了兵员的问题,却令军纪更为败坏。士兵公然穿着军服入室劫掠的报道,也时常见诸报端。据八国联军统帅瓦德西在日记里记载:人们告诉他,李鸿章在广东处决的“盗匪”,多达五六万人。这是一个惊人的数字。从1900年1月18日李鸿章到达广州,到当年7月17日离开广州北上,只有短短的半年时间,平均每个月的处决人数高达近万人。

实际上,在法律禁止非官僚家庭占有农奴以后,收养开始成为一种依附关系的变相形式。许多“世仆”原来是一些孩子,被他们穷苦的父母卖给了那些愿意收养他们的富有人家。这样的“世仆”改从主姓,甚至有时还被列为家族的成员,不能与同姓的家族成员结婚。有的甚至到了这种程度:奴仆的主人常常是一个家族而不是一个个人,可以把“世仆”从家中拉出来像牲口一样卖掉。但也有会混的“世仆”,他们把主人伺候舒服了,主人也就拿他们当自己人,这样他们也就有了半独立的身份,常常替主人担任管事或庄头。就像是宫廷太监的小小缩影一样,这些“豪奴”通晓了主人的事务,因而他们可以倚仗主人的权势,捞取个人利益。

为了能够尽快扑灭匪患,广东的许多州、县都扩充了警力,不断增加捕盗的胥役编制。有些人口众多的大县,其胥役人数更是高达几千人。随着警力不断扩充,其人员构成也越来越复杂。当地的许多江洋大盗也趁机混杂其间,以漂白自己的身份。

在万历十六年(1588年)的一个法令中,短工被认为是良民,因此应以自愿方式按计件或计时方法签订合同。而长工在法律上却被视为“贱民”,对长工要支付收获物的极少部分。他们像农奴一样,生活的尊严被剥夺得接近于零。不能和一般老百姓通婚,不能参加科举考试,而且在犯下同样罪过时比平民量刑更为严酷。

既然江洋大盗可以穿上警服冒充官府的雇佣兵,他们也可以白天脱下盗匪装混到真正的良民中间去充当老百姓,晚上穿上盗匪装干些谋财害命的勾当。混入胥役队伍里的盗匪可以披上权力的外衣去“坐食”利益;而混入老百姓中间的盗匪则可以用自己白加黑的身份为自己打掩护,逃脱官府的追究。

明代的奴仆更接近于一种人的法律地位,他们中间有穷人也有富人,对其主家承担特殊的或一般的契约性义务。人口或是通过买卖、收养、雇用和强制,或是通过结婚和投靠,而沦为奴仆。其义务、为奴时间和报酬,都不大相同。这些奴仆中有一种一般被称作‘佃仆’的田间奴仆,几乎占城乡人口的五分之一;他们的奴役地位常常是限于地主的特殊义务,即使有被强制的情况,他们也很少被束缚于土地上,或很少完全附属于主人。

“匪”与“民”交替转换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作为乱世中的农业生产者,他们也吃不准这两项职业究竟哪一个风险性更大。在这场官与匪的博弈中,官府出于自身利益考量,会首先做出让步,这就等于为盗匪腾出了更大的利益空间。他们不会收敛,只会更加猖獗。广东盗匪渐渐失控,越来越多的地方士绅,为了自保也不得不加入帮会。黑道势力壮大,不仅敢于与官军正面冲突,而且也不放过境内的洋人,西江上不断发生的劫掠谋杀外籍人士的案件,给了一直谋求势力扩张的英国人以充分的借口。

在这个小学读本中有一个问题是:“今有四人,来做工八日,工价九钱银。二十四人做半月,试问工钱该几分?答曰:一十两一钱二分五厘。”那幺一个劳动力一天的报酬就是两分八厘。换句话说,在明清时期,在法律条文中雇工是从奴仆形式的“短期化”而来的。

在李鸿章就任两广总督之前,广东历届督抚并没有在打黑问题上掉以轻心。这是两广总督李鸿章到任后的第一把火,也是在他短暂的任职期间内唯一的一把火。而最常用的办法,就是出动正规军“清乡”,这成为广东的社会常态,一直延续到民国。李鸿章动用了陆军、海军以及民兵(乡勇),高密度、大兵力出击,重拳打击广东各地十分猖獗的黑恶势力,并且从中央要到了特殊政策——“就地正法”的杀人权。一时之间,广东各地城墙上、要道旁,纷纷悬挂起血淋淋的首级。

大多数被雇用的劳动力被认为是奴仆,他们受雇的条件包括一种债务奴役,有时叫作“佃雇”或“佃佣”。因为这家的主人可以抵押他的劳动力或其家庭的一个成员以换取谷物和银钱。对这种劳动者的工资我们可以从明朝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在江南使用的小学算术书中发现一些蛛丝马迹。

这些混进胥役队伍里的盗贼还是有自己的职业操守的,正所谓盗亦有道,他们遵守着“兔子不吃窝边草”盗匪章程。通常情况下,他们会跑到离家数百里外的其他州、县的地盘上作案。作案所得他们统统要上交匪盗组织的首领处理,由组织上统一分配。有的案子如果碰到官府督促破案抓得紧、难以搪塞过去,他们就会出钱找人为他们顶罪,很容易就蒙混过关。而作为当地主管部门的府、县衙门的领导,大多是接受过他们赃款赃物的。就算没有接受过贿赂,出于自身安全考虑,在这件事上,往往也是能敷衍就敷衍。

一句话概括,“依附”意味着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卖身”则代表劳动的支付。一般说来,一个人为雇主干活儿的时间越长,那幺被奴役的程度就越深。而短工则是根据日工作量来支付工钱的。比如说晚清时期,在江苏武进县佃户是世袭的。而离它不远的无锡,主仆关系则相当灵活多变。实际上,许多无锡的奴仆就像一种职业的家仆阶层,在全国各处受雇。据说在晚明的北京城,大多数豪势人家的佣人中至少有一个是来自无锡的奴仆。

除了组织军警进行运动式的打黑之外,广东最常采用的管理方式,是大办团练与完善保甲制两种。团练是从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以来时兴的办法,着名的湘军、淮军都是团练出身,从民兵升格为国防军。办团练的同时,广东全省大力设立“保甲局”,“将户口人数造列清册,仍按十家为一甲,立甲长一人;五甲立党副一人,十甲立党正一人,百甲立联董一人,以次递加,钤束村民;一经犯法,以次责成捆送,徇庇者查出同罪,同甲十户知而不举发者,按以连坐之科”。

这样对于这块地的前任所有者(现在是他的佃户)来说,与早先不得不交赋税的状况相比较,他们的负担要轻松许多,不过生活质量却不见提高。在这里我要提到一个词“依附”。“依附”的基本意思,是为获得某个官僚的保护而交出土地和劳动。“依附”意味着寻求一个身在官籍的乡绅家族的保护,因此它与简单地自卖为奴有些不同。后者称之为“卖身”。“卖身”阶层依附于另一个人是以提供食宿为交换条件的。

这种源远流长的“秦王政”,试图以连坐的威慑力量,形成遍布城乡的预警网络,让黑道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但是,广东的黑道力量实在过于强大,连坐政策反而逼着他们大力降低入会门槛儿,吸引更多的成员。一般民众,包括不少地方乡绅,为了自保,也只好靠向黑道,客观上令“保甲”成为“黑道”的“保甲”,谁敢通官,倒是一定会被“连坐”。

明朝中晚期,一个农民如果交不起赋税,他可以把原用于交纳赋税的钱物以及地产所有权交给当地的某个乡绅,这样就可以免除赋税。这些人不光可以在赋税册中把那块土地勾销,还能够接受那块土地的地租。当然地租通常是低到不能再低。

也曾经在两广总督任上待过的谭钟麟曾经提出过“办团练以助兵力,查保甲以绝匪踪”的思路,而在实施过程中,大大促进了广东的各种地方势力迅速成为武装集团。为了供养这些民兵组织,各地不断出台土政策、土办法,向普通民众强行摊派。民间固有的宗族矛盾、区域矛盾,因为枪杆子的失控而更趋严重,在客观上推动了整个社会的“黑帮化”。

在中国古代,社会各阶层有着巨大的鸿沟。在上等阶层和中等阶层之下除了富人和奴仆,还有一些身份模糊的人群,在这里我将其称之为社会人群的“第三层”。因为这些人并不处于民间社会的最底层,下面也许还有第四层、第五层。为了能够占有极少的一部分生存资源,“第三层”中的很多人合法地或是不合法地依附于特别富裕的和有权势的人。我们也可以称其为“寄生人群”。

李鸿章接手时的广东,就是这样一种乱哄哄的情形。没人能够说清,这大好河山究竟是谁人之天下。与他的前任谭钟麟相比,李鸿章并没有什幺更好的招数。只是在细节的落实上,比谭钟麟更有执行力。

15 寄生人群

1900年1月,到任只有十天的李鸿章,在争取到朝廷的支持后,就准备放开手脚大干一场。他先是全面放开广东的赌博行业,筹集包括打黑在内的经费。李鸿章的打黑行动,与他的前任们手法相似,整顿团练、保甲,派兵清乡。而比前任们更进一步的是,他设立了专门的打黑机构——缉捕总局,并在各地开设派出机构,以便就地审判,并分兵五路进行大规模清乡。而且经朝廷批准,他得到了“暂复‘就地正法’旧章”,以遏制“广东盗匪日炽”的特殊政策。这意味着,本来要报经中央的死刑审判权,完全下放给地方,下放到打黑第一线——李鸿章的刀因此磨得飞快。

财富散发出来的光芒是朱元璋这个帝国的当权者无法容忍的。任何时候,垄断都是要付出代价的,无论是权力的垄断,还是财富的垄断,高利润往往会伴随着高风险。沈万三被安了个“莫须有”的罪名,充军云南。

“就地正法”,是大清国刑法中具有相当威慑力的一种刑罚。根据《大清律例》,广东的“就地正法”权,被严格限制在“内河盗劫”,而且有着详细的条件限制。更重要的是,死刑的审核主要掌握在皇帝本人手中。每年,所有被判处死刑的人犯名单,都要由皇帝本人亲自核准,用红笔打钩,才可以处决,这叫作“勾决”。这并非因为皇帝对法律的执行有着兴趣偏好,而是因为死刑的核准权不仅是皇权的重要体现,也是中央权威的重要标志,国家重器,不可轻易下放。如今,李鸿章到任,为了震慑黑道,他再度祭起“就地正法”的旧招,居然还得到了皇帝的批准。可见中央朝廷对广东打黑的支持力度有多大。

当剪灭豪族成为帝国的战略之后,沈万三也就此走到了命运的终点。在此之前,他已经从朱元璋的一系列铁血政策嗅到了扑面而来的风险气息。为免树大招风,沈万三主动将偌大的家族资产分割为四户。沈家有人被举荐到京师为官,沈万三总会找各种理由推辞:“臣等田地家财都是上位保全底,又蒙赐俸,难以消受,敢辞。”沈万三希望用财富为当权者分忧解难,也借此利用皇权为自己的财富之路保驾护航。可是他哪里晓得,他的这种做法,不但没有博得朱元璋的欢心,反而适得其反。

拿到杀人权的李鸿章,究竟为这一次重拳打黑出动用了多少兵力,难以统计。仅在新会、顺德及香山交界一带,负责清乡的连州代理知州李家焯,手下的兵力就有一千二百名,并有十二艘巡船配合。而此时,早已过了李鸿章打黑的高潮。其打黑高潮时的兵力之大,亦可见一斑。

朱元璋对商人有着天生的敌意。他应该是中国历史上最仇富、最歧视商人的皇帝,没有之一。朱元璋的逻辑来自小农的利益计算方式,简单而现实,他认为:沈万三既然有养活军队的庞大财力,那幺他就有发动叛乱的可能性,即使没有叛乱的现实行为,也应该将其列为打击的对象。

在这次打黑中,李鸿章究竟“就地正法”了多少人,更是缺乏确切的数字。澳门《知新报》曾报道“半年以来各属拿获正法不下数百余名”,但报道出笼时,李鸿章的打黑才刚刚开始,“就地正法”的权力还没到手,“数百余名”这个数字是偏小的。至于瓦德西的日记里说的五六万人,似乎又大得比较离谱。具体的数字,在缺乏“数字管理”的大清国,永远是一个解不开的谜。

明末《云焦馆纪谈》说得更加具体,朱元璋和沈万三约好同时开工,结果被沈万三抢先三天完工。在庆功会上,朱元璋举着酒杯对沈万三说:“古有白衣天子一说,号称素封,你就是个白衣天子。”这句话表面上听着像是夸奖,可话里已经隐隐透出了杀机。大明江山岂能容许两个天子并存于世?

17 布 衣

南京城原有十三道城门,南门又被称作聚宝门,据说这段城墙是由沈万三所筑。朱元璋定鼎南京之初,国库空虚,就让沈万三出资修筑东南诸城。为了讨得新主子的欢心,沈万三不惜花重金买宠。结果皇家出资建造的西北城还没有建造成形,沈万三的东南城就已经提前竣工了。筑城还不够表达自己的忠心,沈万三又献出进贡龙角、白金二千锭、黄金二百斤、甲士十人、良马十匹,并在南京城内投资兴建廊庑酒楼。帝国上下对沈万三此举无不称颂不已。可是这一切却触痛了一个人的敏感神经,这个人就是朱元璋。这个出身草根的皇帝,似乎对权贵有着天生的敌意。他愤怒地喊出:“匹夫犒天下之军,乱民也,宜诛之!”

《盐铁论·散不足》中说:“古者庶人耋老而后衣丝,其馀则麻枲而已,故命曰布衣。”在中国古代,普通人要到八九十岁才有资格穿上丝绸衣服,在这以前,只能穿布衣(麻衣)。

沈万三是元末明初影响力最大的商人,民间流传一句谚语:“南京沈万三,北京枯柳树,人的名儿,树的影儿。”江南士民反抗元朝之时,江南一带众多汉族富商地主都给予积极的支持。对于这些豪族巨富们来说,这无疑是一场财富的轮盘赌。沈万三先是资助张士诚,帮助他购粮扩军,后又投靠了更有势力的朱元璋。出身草根的朱元璋广泛吸纳这些富商进入权力系统,甚至与他们称兄道弟。沈万三就是最重要的金主之一。民间有传说,他与朱元璋曾经结拜为异姓兄弟。

西汉开国诸臣授官将相的,绝大多数“起自布衣”,称之为“布衣将相”。他们中间有出身白徒(一般农民)、屠夫、丧事吹鼓手、小商贩、戍卒、小吏等。

在中国古代社会中,那些口袋鼓鼓的富商大贾就有“游诸侯”“交将相”的光荣传统。一个商人要想立足于规则大于法制的社会,肯定要用手中财富寻求权力的庇护。有了权力的保驾护航,商业在盛唐和南宋时期都曾经有过辉煌的时刻。到了明正德、嘉靖以后,商人的地位有了明显改观,国家允许商人子弟进入官家的权力系统,这样就打破了长久以来不许商人子弟入仕为官的禁锢。随着商人子弟不断进入官场,其家族的社会地位也逐渐抬高。而这些进入权力系统的商人子弟,又凭借着手中的权力反哺商业。这样就使得官商一体化愈演愈烈,权力与财富一起水涨船高。

诸葛亮在《出师表》里说:“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

中国封建时代是典型的官本位社会。权力集团作为国家政治势力的代理人,他们手中掌握着生杀予夺的权力。为了实现集团利益的最大化,他们会选择将权力直接兑换成财富。商人地位处于“四民之末”,由于其社会地位及其在权力结构中的不稳定性,使得自己的利益无从保证。他们既要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又要承担买卖亏本的风险,另外还有各级官府的盘剥、地方黑势力的敲诈和掠夺。为了乱世求得生存,他们就要在权力集团中寻求庇护。因为只有权力才能超越经济力量。而这种庇护就是一种利益的交换,我出钱、你出权,然后谋取利益再共同分割。在商人们看来,要想获取更大的利益,就要奉行“是官当敬”游戏规则。

朱元璋当了皇帝以后,言必称“淮右布衣”“江左布衣”。

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王朝时代,这一倾向也是反反复复。尤其是在汉武帝时期,抑商政策达到了巅峰。在当时但凡能够盈利的行业基本上都被权力集团所控制。

“布衣”这个词虽然是平民百姓的代名词,但这个词蕴含着一个人内心的骄傲感。一个人承认自己是“布衣”往往是想借此拉近与广大农民的距离。所谓的布衣精神,不过是古代平民知识分子坚守的一种信念。他们不畏于势,不惑于神,不弃尊严,坚守怀疑、叛逆、自由而旷达的精神。

在秦朝统一之前,商业虽然不是社会结构中的主流,但还是足够发达的,所谓的商业网也是在这一时期形成的。等到秦始皇统一天下,商业活动受到了权力集团的抑制。

在这里我想说的这个不寻常的“布衣”之士是朱元璋,此人虽然进城做了皇帝,可是他的内心深处永远藏着一个泥腿子,藏着一个比农民身份还要卑微的游民。他说,自己不过是江左、淮右的一介布衣,而那些和他一起打江山的也大多是自己的“布衣之交”。其实他并不是有意炫耀自己卑微的出身,如果可以选择去做官二代、富二代,又有谁愿意承认自己是穿着粗布麻衣的草根四代、五代呢?朱元璋在当了皇帝以后,曾经也为自己的底层身份感到苦恼。他不是天生贵胄,也不是中产阶级,而是彻头彻尾的布衣阶层。古今中外的帝王中,唯独朱皇帝是含着草棒子来到这个世界。

正因为如此,才有了官商这个共同体。官商,一半是权力,另一半是经济势力,是权力与经济的畸形结合。买卖关系是官商结合的基础,是一种赤裸裸的权力寻租,是权力集团的社会效益,与市场经济的平等契约精神没有多大的关系。官商的出现,使社会商业完全成为一种特权者的游戏,生产经营并没有按照商业定律在运行。古代政治制度放大了这种以官商关系为基础的行为,这样就等于打破了正常的市场规则。

对于像朱元璋这样的成功者而言,最初的身份越低微,经过奋斗所获得的社会身份越高,卑微与显赫的落差就会成为他们炫耀的资本。作为一个没有多少传统文化教养的游民,他在用“布衣”界定自己身份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模糊了游民与士人的界限。其实严格划分,朱家的雇农身份只能算是乡村社会里的赤贫阶层。也就是说,他这个皇帝的出身比真正的农民还要卑贱。农民还有属于自己的土地,而他在双亲亡故后,连埋葬他们的方寸之地都没有。

中国有一句老话“富贵险中求”。在古代的商业环境中,商人们险中求来的并不是大富贵,只是赚些活命之资罢了。大的富贵只能在权力系统中寻求。

朱元璋曾经暗示过身边那些文臣儒士,看他们能不能给自己想想办法,让他与前朝的某位王侯将相或者名士大儒攀上血缘关系,毕竟他是做了皇帝的草根。朱元璋提示,他们老朱家不是出过一个理学大家朱熹吗?只要能够与朱熹那样的大人物攀上关系,自己就成了圣人之后。圣人之后当皇帝,那就是符合天道神意的事。

14 官 商

后来这件事就放下了,原因是有一件事改变了他的想法。一次他接见了一位姓朱的本家,此人是教谕。朱元璋问他是不是朱熹的后代。对方的回答是,自己虽然仰慕朱老夫子,但朱熹并不是自己的祖上,不能乱认祖宗。

外敌袭来,“清流”的精神气节竟不如“青楼”。如此对比,令后人唏嘘不已。这时候的“清流”人士,早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颠覆了当初的气节精神。道德成为某些读书人走向朝堂的敲门砖,尽管这块砖已经碎成了渣。所有人都在问同一个问题——卫道何益?

这件事对朱元璋的内心触动很大,连一个小小的教谕都不肯乱认祖先,何况他这个一朝天子。从那以后,朱元璋就打消了先前的想法,坦承自己是一介布衣。这样一说,自我感觉还是很满足的。不靠祖宗不靠天,老子凭自己的能耐给老朱家打下这样一份江山。起点越低,就越说明自己有能耐。朱元璋相信,很多年以后,那些朱姓的后人,都会寻根溯源来争着抢着认他朱元璋做他们的祖宗。六百多年后的今天,他也的确做到了这一点。

钱谦益就是这帮“清流”人士中的代表人物。清兵入关,福王朱由崧在南京建立南明弘光小朝廷,钱谦益的青楼知己柳如是支持钱出任礼部尚书。不久清军南下,弘光朝覆亡,柳劝钱与她一同投水殉国,钱却以“水太冷,不能下”为由不肯,反而在清兵入南京时率先迎降,做了清廷的礼部侍郎。

在那样一个纷乱的大时代背景下,一个农民的命运绝对不会比地上爬行的蝼蚁好到哪里去。一场突发的灾难,就会让整个家族和个人陷入人生绝境。农民是在这块土地上生根的。一切纲常教义,一切与“安分守己”“安土重迁”有关的大道理都是建立在土地的基础上。他们一旦因无处不在的压迫榨取被迫从这块土地上游离出来,成为社会上的浮浪者、浮食游民,以前所有的社会思想的羁绊,便不再对他们发生效用。

待到明朝末年,清兵入关,那些热衷于高谈阔论的“清流”表现更是令人大失所望。他们高举着道德的旗帜,其中哭着喊着要赴死者多,而真正的救国者少。那些满口大义的“清流”面对后金的虎狼之师也只能低下并不高贵的头颅,他们中的大多数已经做出妥协,脱下旧服换新袍,带头“剃发易服”。这难免会让人想起,这个摇摇欲坠的帝国曾经涌现过于谦那样的“清流”。放眼朝堂内外,大多是面对外敌束手无策的文弱书生,谁还愿意为这个国家去粉身碎骨?谁还愿意将“要留清白在人间”作为自己的人生理想?

从至元五年(1339年)到至正四年(1344年),朱元璋在凤阳孤庄村生活了五年之久。在那些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贫寒岁月里,他从十二岁的少年成长为十七岁的青年。十七岁对于那些富家子弟来说,是花样的年华;可是对于朱元璋这些穷人家的孩子来说,留在记忆中的只有苦涩和辛酸。

《明史》称:“居正惮瑞峭直。”就是说张居正也害怕下属里面出现一根肠子通到底的耿介之士。在他看来,清流人士做事实在过于极端。而极端是为官之人所忌的,中庸才是真正的王道。好人不一定就能当个称职合格的好官。对于张居正来说,好官的标准只有一条,那就是上让朝廷放心、下让苍生有福。而清流人士做官有自己的一套原则,也有自己的局限,那就是没器量;虽然有操守,但同时又缺乏处事的灵活性。

那时候的他已经作为一个家庭的主要劳动力,与父兄一起扛起了生活的重担。朱元璋要应对所有农活,要熟悉民风民俗、人情世故,甚至要成家立业顶起一个户头。如果不出意外,他也将沿着父兄的生活足迹成为一个勤劳、淳朴、忠厚的凤阳农民。

在张居正看来,像老同学汪伯昆这样文章写得漂亮,说话水平赶超专业主持人的清流言官,不过是官场上好议论、好争斗的无聊文人,办事不足,败事有余。张居正是一个官场实用主义者,他用人只看中两点,一是真正是有才之人,二是会做事之人。他宁用稳重之人,也不要那些过于极端的所谓人才。因此,张居正当朝十年,对于那些开书院,以及借书院讲学之名,而有事没事议论朝政的所谓清流,非常反感,他曾经有过封杀书院抄了清流人士老巢的举动。说的比唱的都要好听,还要我们这些实干家做什幺?

从来到这个世界上,那一场接一场的人间灾难,就好像前世已经彩排好似的,排着队碾压过朱元璋的精神与肉体,企图将他身上所有可以证明自我存在的价值符号都一一擦去。

汪伯昆返回北京后,给万历皇帝写了一份奏章,汇报他视察边境军事的情况,字斟句酌,是一篇非常优美的散文。张居正看了奏章以后,只批了八个字:“芝兰当道,不得不除。”意思就是兰花芝草,都是好花好草,可偏偏生错了地方。既然长错了地方,那就要毫不客气地铲掉。汪伯昆既然想当一个优秀的诗人,那就应该到诗歌协会去。兵部是研究军事的地方,不是文人吟诗作赋的地方。汪伯昆这个“清流”官员就这样被自己的老同学罢了官职。

父母双亡,兄弟离散,几乎所有与血缘有关的联系都被艰难的世道无情地割断。对于朱元璋生活的那个时代的农民来说,他们一旦脱离了宗法网络的庇护,会很容易被当时的主流社会所抛弃,成为一名游荡于城乡之间的游民。游民是在主流社会失去容身之地的人,他们所托命的空间就是所谓的“江湖”,那里风波险恶,一饱难求。从乡村到江湖,让朱元璋获得了同龄人不具备的特质——勇敢、精明,适者生存的手段,以及难以预测的未来。

汪伯昆在湖北当过几年巡抚(省长),一直是地方行政大员。张居正当了首辅之后,就把老同学从地方调到北京当了兵部左侍郎。汪伯昆走马上任以后,张居正就交给老同学一项任务,让他巡视整个西北的军事设施。汪伯昆巡边的第一站就是蓟辽。当时的蓟辽总兵是赫赫有名的戚继光,此人也是张居正的朋党成员。汪伯昆到了蓟辽之后,既不去听汇报,也不与当地的负责人交流工作事宜,却跑去和当地的文人学士们在一起吟诗作赋。张居正知道后对老同学十二分地不满意,原以为老同学会拿自己交代的事当回事,不料却被放了鸽子。

18 官·绅·民

汪伯昆和张居正是同年,同年就是在科举考试中跟自己同时打进排行榜的人,是在同一年同一科中举的哥们儿。同年对于官场中人来说是最铁的关系,就像我们现在的同学。通过科举出身的官员,一般都有几百个同年。

在传统中国,“官—绅—民”的三角关系构成了社会的基本框架结构。而整个帝国也将它的社会控制机制建立在这个框架结构上,通过对“官—绅—民”关系的调节,维持社会秩序的平稳。

在野的“清流”少了体制枷锁的束缚,自然可以做到身心解放。但那些置身于官场中的“清流”,他们的境遇只能用一波三折来形容。明朝重臣张居正对待那些“清流”下属有他自己的一套理论。他认为,天下之贤,天下用之。他很少起用那些喜欢逞口舌之快的官员,也不喜欢官场上所谓的“清流”人士。

当“官—绅—民”的关系达到一种均衡状态时,社会秩序保持稳定;反之,则将导致原有的社会控制失效,而“民变”无非就是社会失控的烈性反应。在“官—绅—民”三角关系中,士绅阶层联结着社会的顶部与底层。它既扮演着“官府经纪人”的角色,又同时扮演着“民意代言人”的角色。官恃绅力以治民,民也借绅势以行事。士绅力量的增减消长、官绅关系的疏亲趋势,在它们达到临界点后,往往预示着社会的原有平衡将被打破,其结果要幺是官的“触角”伸得更长,出现“全能政府”;要幺是官的“触角”收缩得更短,出现社会失控。

“清流”由褒而贬,不是简单的失势问题,而是他们的性质已经发生变化。前期的“清流”,是以身作则、杀身成仁的信仰集团;而后期,“清流”已经转型为“杀他人之身成自己之仁”的利益集团。这些人既不肯与官场的邪恶势力水乳交融,也没有勇气革故鼎新。当然他们也希望化纸上谈兵为点石成金,但始终找不到一个释放的出口。在他们看来,个人名气要比朝廷社稷来得更为实惠。他们认为,只有自己先立好身、立好言,才有资格去为官家效力。

太平天国兴起时期,清朝地方大吏意识到必须调适与民间士绅的关系,缓和社会矛盾,以有效借助民间士绅力量与太平军相抗衡。湖南巡抚张亮基于咸丰二年“尤汲汲以延访士绅通上下之情为务”。地方大员的深切感受是,在官、绅、民三方力量的构架中,绅、民之间存在着更多的利益共识,并足可形成与官府角力的合力。因此,危机时代必得动员士绅以求抵御太平天国的破竹之势。

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被朝廷革职还乡的顾宪成在常州知府欧阳东凤和无锡知县林宰的资助下,修复了宋代杨时讲学的东林书院,然后邀请了一帮名人学士在其间讲学。在讲学之余,他们往往会对万历年间的时政和权力集团的首脑人物展开点评,他们的言论被称为清议。这种紧扣时政的讲学活动,在当时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一时之间成为一种社会风尚。在朝在野的各种政治势力都参与到活动中来。这些人以东林书院的东林派为核心,时人称之为东林党。

湖南巡抚骆秉章认识到“官与民不能联络,绅为通之”,“务在官绅与民通为一气,丁胥吏役无所容其奸”。由此,官、绅的利益共谋在团练中得以实现。官为绅用、以绅为主的团练局,其征派“固然要由官府同意,但实际操作则是士绅自行其是”。而且,“团练局有一大批局董、局绅,均是在地方有势力的上层乡绅”。局绅或绅董群体的出现,预示着地方权势由士绅阶层向权绅集团的演变。

在明代官场之上也有所谓的“清流”,其组成人员是以东林党人为代表的言官。黄宗羲《明儒学案》里说:“天下君子以清议归于东林,庙堂亦有畏忌。”由此可见,“清流”在明朝中前期还是个褒义词。顾炎武《日知录》里对其有正面形象的描述:正义凛然、是非分明、决不骑墙。

随着团练作用的增大,地方绅士的力量渐强。这就有可能破坏“官—绅—民”社会结构间的力量平衡。作为“官—民”间的中介,绅士是中央政权不可缺少的力量。但如果地方绅士力量过大,官府势必大权旁落。

“清流”以善恶之分表明了自己的理想,又以圣贤之道规范了自己的修为。如果一个“清流”之士仅仅满足于小我的再造,显然是不合格的。这里有一套“清流”人士的基本标准——“清流诸公,居庙堂,则勤勉朝政,提携直士,用儒家大义,督促天子循道行事;处江湖,则指拨朝政,品评公卿,用自身的人品为世人树立楷模。”

乡村社会秩序的维系和生活功能的运转以及乡村社会的公共组织,如水会、老人会、堤工局等,也多基于士绅私人威望的构建。享有文化权威和社会权威的士绅阶层是这个控制系统的社会基础。不过,士绅对于地方事务的权力影响或支配作用,尽管不容小觑,却并不获得制度化的支持;同时,凭借私人威望和能力办理公共事务,也不能做到现代行政所要求的常设化、制度化。

“清流”不是洁身自好,而是匡正于“道”。这个道是士之生存的根本,远超过具体儒士的个人生命。正因为如此,范滂才会发出慨叹:“古之循善,自求多福,今之循善,身蹈大戮。”也就是说,以前人们循善,只是为了实现个体生命的价值。而今日循善,就要有牺牲自我、成就大道的思想准备。中国古代士人心中都不失清流理想,这就要求他们在道德操守上极重廉耻。一个读书人,一旦被清议视为“不入流”,视为“寡廉鲜耻”,就信义全失,无法立足士林。在儒家眼中,道既代表一种形而上的终极价值,又代表个人道德修养的至高境界,同时又是修、齐、治、平的手边规则。可以说,这个道是士之生存的根本,远超过具体儒士的个人生命。

地方社会秩序频繁动荡与失控,尤其“民变风潮”多以绅民冲突的形式展开。政府不得不再次倚重借助地方绅士和团练,并使之空前壮大,平民力量受到严重打击。清末十年,民变的主体力量及其首领的身份,与清中期相比截然不同,标示着时代性的差异。

对于“清流”者而言,既然不能形成潮流,也无力回天,只能私下里扎堆“激扬名声,互相题拂;品核公卿,裁量执政”,是谓“清议”。若整个社会浊浪滔天,“清流”一词便显得格外刺目,让这世上一双双贪婪的眼睛睁不开。汉末清流主将范滂与中常侍王甫辩诘,引用孔子的话,说“见善如不及,见恶如探汤”,自己“欲使善善同其清,恶恶同其污”。作为一个“清流”,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努力追求善良的东西,避让邪恶的东西。

清朝中期,这些人几乎全都来自贫穷或边际贫穷的地区,是从土地中游离出去的过剩人口,没有必要的生产资料,下层社会是“民变”形成的主体力量,而游民无产者或社会边缘人在其中占了很大比重。属于“中等社会”及其之上的社会阶层很少直接卷入罪行,即使参与也只是充任盗匪的接赃者、保护者,或者是助手。

东汉末年,宦官专政将帝国的政治生态拖入黑暗地带,也人为地损毁了官僚体系。国家选拔人才,都要按照他们的爱憎行事,这严重侵夺了士人的上进之路。这一时期,整个国家的太学生已发展到三万余人,各郡县的儒生也有很多。清高的儒生士子以为自己早就学成了文武艺,怀揣着“货与帝王家”的人生理想,做好了待价而沽的准备。但现实与理想的差距太大。在理想世界里,他们以为自己无所不能。而现实却让他们处处碰壁,上进无门。没有平台就没有话语权,他们只好与那些在体制内混得并不如意的官僚士大夫们走到一起,形成一个庞大的官僚士大夫反宦官专权的社会政治力量。有人说,他们能够不向体制内的恶势力低头,实在是难得,犹如流淌过浊世的一股清流。

清末民变中,士绅、豪富占有很大比重,而在民变首领中所占比例更大。在相对于“新政”的“旧政”体制下,士绅与乡民的利益关系虽不免等级之别,却不至于频繁出现严重的利害冲突。民变参与主体的扩大,揭示了社会利益分化的剧烈和普遍,使得“民变”中的力量组合和斗争指向也更复杂多变,形成了绅民—官(如1910年2月浙江台州仙居民变、4月河南密县民变,1911年四川名山县绅民将县官轰下台等)、官绅—民(莱阳民变)、官民—绅(如官府在毁学风潮中对乡民打绅行为的纵容或骑墙态度)等多模式矛盾冲突的历史景观。士绅阶层的利益分化也更为突出,所谓“绅分五党”“皆争权据利,各不相下”的局面所在多有。

这个世界有它的两面性。生于浊世,必然会向往清明之境。有浊流,才会有清流。

在传统的“官—绅—民”三角关系中,民的权力分配往往被压制到最低限度。借助士绅阶层的缓冲,民间也获得了一个一定范围的自治空间。这个自治空间通常是稳定的。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的进步恰好体现了官、绅、民的良性互动,使得三方关系可以实现平稳的调整。如此一来,社会的自治空间会变得更大,而“官—绅—民”的三角关系也将变得更加稳固。

13 清 流

在地方社会秩序急剧动荡的主导力量中,居然有“武庠中之举、秀,仕途中之弟子”。“前闻举贡生监,以考试既停无所希冀,诗书废弃,失业者多,大半流入会党。”“甚至庠序衣冠之辈,亦多为所诱惑。”“士农工商,全民参与”构成独具的时代特征。

虽然知县与佐贰官之间有正副之分,却并不在一个行政体系之内。比如说州县衙门是以印官为首,所属外而有书吏、衙役,内而有幕友、家人。也就是说在同一层权力结构中分布着不同的权力管道,使知县与佐贰官之间形成牵制之势。

在官、绅、民的权力结构中,无论对于乡民还是对于官府而言,地方秩序的稳定和利益调节,通常都倚重于士绅阶层。官府甚至将征税的权力都转让给了绅士,搅乱了租税关系,“官—绅—民”间的社会结构平衡便被打乱。由此,绅士抛开其名分与职能,变成了寄生阶级。乡里社会或宗族共同体利益相近的“绅—民”关系相对和缓,远不如官、绅之间利益关系的紧张。同治年间,长江中游地区围绕漕粮征收,乡村社会的士绅与乡民借助于宗族组织结成合力以对抗官府,在某些地区已经演成了这样一种局面:“乡村宗族动辄恃众抗官,逞强凌弱,转以宗祠为聚众逋逃之护身符,人命盗案,一入强梁之村落,往往不服拘拿。”

但是知县很少给自己的副手这样的机会,自己的地盘自己做主,绝不假手于人。虽然佐贰官也是朝廷命官,但并不是州县官自己挑选出来的心腹。州县官员宁愿佐贰官在地方权力系统中扮演跑龙套的角色,也不愿意给他们多少戏份。在实际工作中,一个知县宁愿将权力交予胥吏,也不愿意交予佐贰官。如果佐贰官与书吏之间发生矛盾,知县通常会偏袒自己的书吏。清朝雍正时期的河南总督田文镜曾就这一现象说过:“更有一等不肖上司,一闻属员与自己书役作对,外则笑颜可掬,极口赞扬,而内则挟恨怀仇,代为报复,并有愚鲁而直率者即形诸颜色,口角之间不责己之约束不严,而曰属官目中无我。”

在清末时局中,游民势力的崛起打破了社会的权力平衡。长期受压制的边缘群体有翻身的愿望,有斗争的诉求,却没有管治的能力与妥协的精神。再加上官方权威流失,社会控制力衰减,士绅离心加速。如此一来,“绅士信官,民信绅士,如此则上下通,而政令可行矣”的“官—绅—民”权力结构制衡关系,已如明日黄花,呈分崩离析之势。

在行政实践中,佐贰官还可能拥有超越典例的其他权力,如征收钱粮、勘验命案以及受理词讼等。佐贰官的实际权力与其驻守地点密切相关。比如说一个县丞如果只是驻守在县城,自然就会受到知县掌控,也就有了“闲曹”“冗官”之嫌。但是,县丞如果有机会分驻县内其他冲要关津之处,那幺他就拥有了自己的一方分辖区域,而且有权稽查办理辖区内盗贼、匪徒、赌博、斗殴、私宰、窝娼等事。这样的话,县丞就能够独当一面,具有承督盘查亲民之责,实际上可发挥一个次县级行政管理单位的功能。

19 清 官

县丞和主簿作为辅佐知县的官员,也就相当于副县长。为了与知县的“县太爷”区别开来,民间将其称之为“二爷”。他们协助知县处理县中的大小事务,并且经常代表知县直接同老百姓打交道,因此他们是地方体制链条中的重要一环。县丞的职级效能大小并不是统一的,这和他执掌的领域有很大的关系。县丞职级效能大小不仅跟自身的能力有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主管县令的收权和放权。通常一个县令的执政风格、执政能力及其对佐贰官的信任与否,都会影响到县丞职级效能的多少,究竟是实职还是虚职。虽然说佐贰官在一县之中的位置仅次于县令的,头上也顶着朝廷派发的正八品官衔,但大多数时候只是一个虚职,县令多半不需要这个分割自己权力之人。

历史上的每个清官廉吏都是有个性的人。因为有个性,才让他们对所谓的游戏规则不屑一顾。也正因为如此,只有那些敢于坚持自己内心标准的人才能成为清官。而他们的代价就是被他人所攻击、所排挤,被官僚群体所厌恶。于是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清官廉吏大多是孤介之士,生前艰辛而死后留名。

在官缺有限,不可能随意增加的情况下,有人占据官位,另外一些人就很难得到,甚至得不到;而得到的可能是官位有缺,或将之赶下官位。这也就容易引起紧张和冲突。早在战国时期,就有人将官位比之为杨树,认为杨树“横树之则生,折而树之亦生。然十人树之,一人拔之,则无杨矣。且以十人之众,树易生之物,然而不胜一人者,何也?树之难而去之易。今虽自树于王而欲拔者众,子必危矣”。一个官位,多人竞争,必然给占据官位者带来威胁。对知县来说,其所占据的官位,来自同僚的威胁是存在的。对于佐贰来说,知县去任,虽不能保证自己荣升该职,却有可能谋得署任。“今佐领官所在贪肆害民。正官有缺,必令署事,入门即征租税以图加收,日夜敲扑,急于星火,俗言署印如打劫,非虚语也。”有此发财致富的机会,佐贰官岂不垂涎,而正官又岂肯失去此缺。佐贰的机会在于正官有缺,故去掉正官是其所愿而正官意在保官或升官。在佐贰有觊觎知县之心,知县有严防佐贰之心的情况下,彼此关系相当微妙。

历史对“清官循吏”的含义有进一步的解释:“吏有不为利回,不为义疚,世称曰廉。才足以经济,智足以决断,世称曰能。奉法遵职,履正奉公,世称曰循。明国家之大体,通古今之时务,世称曰良。”这句话就是告诉世人当一个合格的官员需要哪些条件,要达到什幺样的标准。

虽然知县与佐贰的关系好坏关乎彼此的利害,但一为正,一为副,彼此地位有一定的差距。从自身利益来看,副职的总要屈服于正职,但为副者有可能谋为正,取彼以代之。这样就使知县与佐贰之间的关系带有一种权力博弈的意味在其中。

我们从文化的角度来看,清官意识其实是从民本思想那里派生出来的一个定义。“安民”“保民”“养民”“为民请命”等思想行为,在历代清官身上体现的都比较突出。包拯说:“民者,国之本也,财用所出,安危所系,当务安之为急。”另一方面,清官还是官家对知识分子完美人格的呼唤,也是儒家正统知识分子的理想与追求。儒家思想中有着明确的政治思想,孔夫子怀抱着“天下有道”“礼治”的社会理想,孟子也同样憧憬着“仁政”,他们都为自己心中的理想行走在路上。而后世清官作为儒家的信徒,也同样怀抱着这种理想。其实很多怀揣着政治理想的人在现实面前被撞得鼻青脸肿,甚至搭进去身家性命也依然九死而不悔。

一个知县处理好与上级官员的关系固然重要,毕竟上级官员具备左右自己命运的权力。有了上级这层关系,知县就可以在体制内拥有更大的自由度和上升空间。但是在处理与上级关系的同时,知县也不能完全无视佐贰官的存在。两者之间尊卑有别,正从有序。比如清代定例:佐贰官不准擅准词讼,不得擅系犯人算功。可是对于知县来说,对上级领导还可以欺瞒一些事情,但是对于佐贰官很难欺瞒。他们是一个屋檐下办公的同僚,在很多时候是知己知彼的。如果他们的关系协调好了,对大家都有好处。如果关系处理不好,争执起来,往往会落得两败俱伤,对谁都不好。

在官家政治结构中的权力信仰实际上是一出被清官话语遮蔽了的超级悲剧,大音希声,大象无形。经济学中有个第二假定,被人称之为资源稀缺假定。如果我们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清官作为古代官场上的一种稀缺资源,当贪者越多,就越发显得其稀缺与无价。市场上越稀缺的东西,往往想得到的人就会越多,结果就会造成供不应求的局面,包括皇帝老子也喜欢赶这种奇货可居的时髦。但作为稀缺资源拥有者的皇帝,他对这种稀缺资源的稀罕程度与老百姓的稀罕又是完全两个不同的概念。

佐贰官是县丞、主簿。县太爷(知县)是一县之主,负责县中的大小事务。在一县之中,知县虽然是列位爷中的“太爷”,但是面对没完没了的县务,光靠一个人战斗是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所以知县也需要副手的协助,这就是佐贰官的作用。这些佐贰官也是进入行政序列的朝廷命官,具有正式的国家公务人员身份。

官家集团对清官的喜欢还是有限度的,有时候还不太感冒。清官在皇帝那里往往会有两种不同的下场。懂得鉴赏宝物的君主知道自己手里捧着的是宝,惜用之;而那些不懂的君主则会把宝物当作破铜烂铁扔在一边,你不是稀缺吗?那我就让你生锈贬值永远在权力市场失去买方。

职务低的要听从职务高的指挥,一级管一级,这就是府衙的游戏规则。佐贰官是相对正官而言,其意在于辅助。按照职级效能来划分,州县的体制架构可依次划分为六个等级:知县(县令)是第一等级,其次是佐贰官、属官和教职、杂职、吏属、胥役。在这六大等级中,只有佐贰官、属官和教职、杂职才能真正算得上是知县的左右手。

现代经济学对人的基本假设是,理性人在约束条件下会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也就是说人有趋利性的一面。根据这个定义,我们在观察一个官员是否愿意选择当清官时,重要的是看他在选择时是如何做好自己的成本收益分析的。

12 佐贰官

大明隆庆四年(1570年)春,刑部都给事中舒化、戴凤翔联合起来弹劾海瑞拘泥固执,理由是:“不谙吏事”,“庇奸民,鱼肉缙绅,沽名乱政”。也就是说海瑞不切实际,不通人情世故,不达政体,不适合处理地方事务,应该安排南京的清闲职务“养起来”。他们还拿海瑞的私生活来说事,海瑞的前两任妻子先后被休,七个月前,家中一妻一妾同时去世,疑似谋杀。明朝官员大多是文人出身,文人生来要有所担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连家都不齐,何以治国?

我们要知道,中国传统政治的理想状态是在君主专制下施行绝对的中央集权。地方上如果只设有一个最高长官,行政效率虽然高,但地方权力会不断地凝聚增大。如此一来,也必将会对中央政府造成压力。小则对中央政令讨价还价,大则称兵作乱。防止地方权力的集中,最好的办法,莫过于打散或混淆地方权力,让地方长官都不能独大。于是,一省已设巡抚,再给他配个总督,让他俩互相斗一斗,耗一耗,既相互节制,又相互促进。皇帝以中央政府的稳定而牺牲地方行政效率,又何尝不是一种无奈之举?

这帮同僚的弹劾之辞,激怒了海瑞。既然同僚们都不理解自己,没人为自己辩解,他只好上书自辩,称那些弹劾他的言论纯属虚构,“无一事是臣本心,无一事是臣所行事迹”。海瑞感到万分委屈,自己一心报国,两袖清风,结果却换来了弹劾。他把一腔怒火烧向朝中众大臣,怒斥“今举朝皆妇人也”。首辅李春芳自我调侃说:“满朝都是女流,那我不就成老婆子了?”

督抚从诞生之日起,就带着权力斗争的气息。国家承平日久,对于地方而言并无多少军务需要打理。若无军务,贵为封疆大吏的总督岂不成了摆设?不甘寂寞的总督就会想办法从巡抚手里分权,干涉所在省份的人事、财政与司法。巡抚既受其节制,决不能直接抗拒,于是,只有私下里祭起神通,间接抵制。以此,势成水火,礼尚往来,同城督抚不斗起来叫不正常。身为当家人的皇帝又岂有看不清的道理,但他仍欲维持这个局面,不轻易更动。

事已至此,海瑞这个巡抚也就没办法再干下去了。海瑞在离开江苏地界时,沿路百姓欢送;南京的官吏、乡绅,却躲在人群中以手加额,弹冠相庆。

与众多官员瞧不起官总督的宠妾不同,胡林翼专与其宠妾搞关系。他叫母亲喊官总督之小三来打牌搓麻将,并叫母亲认她做干女儿;这宠妾就喊胡林翼大哥,喊胡夫人大嫂。胡林翼反贿赂反得厉害,却对官文大行贿赂,有说每月一千两的,有说一年十万两的,“岁糜十万供之”。不管说法口径多不同,胡林翼给官文大笔银子,那是无疑义的。在官文看来,既然胡林翼满足了自己对声色货利的喜好,自己赞同他的军政主张,也算是礼尚往来。于是,胡林翼大刀阔斧厉行改革,稳定湖北局势,从而在同太平天国争夺长江中下游地区时处于有利地位。

在颓风肆意、腐败横行的大环境下,像海瑞这样不参与逐利的官员真正成了异类。而他的同类们,那些饱读儒家典籍的士大夫们,早已认为圣贤之事不合时宜。即使那些口碑尚好的公卿大臣,也不过是手伸得不太远,钱捞得有节制而已。在他看来,举国上下,已经没有一个人称得上正人君子。那些特立独行的孤高之士,在他看来做得远远不够,而贤士大夫则都是些污秽之人。他恨这些摇摆不定首鼠两端之人甚于大奸大恶,因为他们盗用了圣人的名义,对圣人之道为害更大。

胡林翼虽然算不得清官,但若将其放在督抚这个圈子里比较,胡林翼算是有格局的官员,为官一任“专意吏事,惩贪恶,任廉能,吏治蒸蒸日上”。胡林翼是士子出身,与生俱来的文化体气,与粗人官文并没有多少共同语言。两人之所以能够做到同声共气,是因为他们懂得,与其计较长短,莫如携手共进。有个故事:官文娶了一房小妾,这妾有天过生日,官文印发了请柬,逢人则递。清朝官场,有三节两寿的通例,端午、中秋、年节与领导本人、领导夫人生日,下属吏员必送礼金。问题是两寿只是局限于领导本人与第一夫人,其他二奶或者小三,不在此例;而官文是给小三、小四做生日了,他在请柬上写得模糊,只道是夫人生日,没说是几夫人。到了饭馆,许多官员愤然离席。比如某副总督级人物,听说官总督是给小三做酒,“方伯某大怒曰:‘夫人寿辰礼应庆贺,今乃若是!吾为朝廷二品大员,乌能屈膝于贱妾裙带之下哉?’”兀自走人;分管政法的廉访使某,分管监察的按察使某,也都是“继之以骂,纷纷索回手版”,把自己交了的红包再要回来。胡林翼也来了,别人认为胡林翼不清楚底细,其实他早就知道。但是他昂然入席,并奉上红包。官文“几遭大辱,得文忠乃保全体面”,让他内心暖暖的。

其实海瑞所向往的世界,也并不是像我们想象得那样遥不可及。大明开国之际,太祖皇帝朱元璋已经为这个世界制订了一幅美好的蓝图,他制订了一系列夯基固本的祖训家规,对帝国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做了详尽的规定,可以说是为自己的子孙定下了万年之基。在海瑞看来,朱元璋的这些规定接近于完美。从某个角度来说,海瑞的心和朱元璋是相通的。海瑞对朱元璋的残酷惩贪措施完全赞成:“我太祖视民如伤,执《周书》‘如保赤子’之义,毫发侵渔者加惨刑。数十年民得安生乐业,千载一时之盛也。”

清朝督抚从来就是一副有你无我、有我无你的做派,而官文与胡林翼却打破了这一传统。按说,官文与胡林翼是两种人;朝廷从一开始并不看好两者之间的关系。而清政府派官文督湖广,其用意就是派官文来监督胡林翼。胡林翼是堂堂正正的湘军大帅,拥兵湖北,为朝廷所忌惮,生怕他坐大,特派官文来节制他。官文这个人,算不得好人也算不得坏人,骨子里透着世俗的坏。此人好色而贪,有官而无文。

海瑞所到之处,总是把祖制挂在嘴上,要求大家一丝不苟的执行。他在南京当官时,有位御史在家里叫堂会,请了一群戏子演戏。这在当时是司空见惯的事。但是海瑞知道此事后,居然要当众杖责这位御史。官员们大惊失色,苦苦恳求。但是海瑞不为所动,理由是太祖皇帝定下的祖制就是如此。

督抚相斗搅得地方颇不宁静。甚至有人提出,换人不如换制度。好端端的体制架构被人为破坏,清朝一度想要废除督抚制,可最后还是欲罢不能,废而又起,督抚制弃而又设。督与抚也是各显神通。一地之政本像是死水一潭,督抚之间日益紧张的关系,就像是搅动池水的那根棍子。当然督抚之间也有异类,既不相互盯着对方的软肋,也不从背后偷袭。湖广总督官文与湖北巡抚胡林翼就是其中的典型,他们同在湖北当政,相互补充,又相互呼应。两人分工明确,官总督负责思想工作——“虚己推诚”,而胡巡抚则专门负责地方上的GDP,使淮南保持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清政府将他俩树为榜样,也不为过。《清史稿》给过他们中肯的评价,隆誉为“世故两贤之”。“两贤之”前加个“世故”,很有群众公认、官方钦定的意思。

此时距明朝开国已经两百多年,而海瑞简直像一个从洪武年代过来的穿越者。祖制在明朝享有《宪法》一样的崇高地位,海瑞把它挂在嘴上,就等于占据了道德制高点。别人没法儿还嘴,但可以孤立他。海瑞在官场上的人缘是相当差的。一位叫黄锦的太监就对皇帝说过:“这个人脾气极端乖戾,朝臣没有不讨厌他的。我都看不到有人肯和他说话。”

自督抚制设立以来,两家在地方上的话语权之争就从来没有真正消停过。如两广总督那彦成与广东巡抚百龄闹得不可开交,那总督把百巡抚参劾下台,继任孙玉庭又将那总督告得关了监狱;湖广总督吴文熔被湖北巡抚崇纶百般倾陷,搞得没有好下场;魏源晚辈魏光焘任云贵总督,与云南巡抚、李鸿章侄子李经羲谈不到一块,魏总督就把李巡抚整得开除了公籍;张之洞督两广,与广东巡抚倪文蔚形同冰炭,督两湖,与谭嗣同之父、湖北巡抚谭继洵也是闹得势同水火……

海瑞认为,所有的错误,所有的丑恶,都是因为人们不能严格遵守圣人和祖宗的教训,放任私欲发展造成的。其实今天看来,如果我们用“一根筋”这个词来形容海瑞,估计也没有多少人站出来持反对意见。如果换作褒义一点儿的词,那就是“执着”。

清朝督抚同城的并不多,全国也仅有四家。他们分别是,闽浙总督与福建巡抚驻福州,湖广总督与湖北巡抚驻武昌,两广总督与广东巡抚驻广州,云贵总督与云南巡抚驻昆明。四座城的政治史,也由此成为大半个督抚关系史。朝廷设立总督与巡抚共存体制,算是从理论上对地方权力进行分配。督抚的分工其实非常明确,总督负责军务,巡抚察吏治民,后者有独立的政治地位和行政权限。两大官府衙门,既相生相克,又相融相合。总督管巡抚,巡抚监总督,体制的设立就建立在这种缠绕不休的关系之上,况且,官场里面,吏事比兵事更有嚼头,也更容易掌控全局。总督官大一级,却管不到官员,他的心里自然不是滋味。官大你一级,凭啥要让你一尺三寸。总督要霸王硬上弓,巡抚心里又怎能不生闷气。于是,他将满腹委屈化作一纸奏章投到中央,互相拆台,好端端的地方政务被督、抚两家坏了和平气象。

和那些奉行“以德服人”的官僚不同,海瑞并不完全相信治国的根本大计是上层提倡的一个抽象而至善至美的道德标准。这个标准责成下面的人在可能的范围内照办,行不通就打折扣。而他尊重法律,乃是按照规定的最高限度执行,如果政府发给官吏的薪水微薄到不够吃饭,那也应该毫无怨言地接受。

两相比较,总督是巡抚的上官,是真正的老大,巡抚得听从总督的号令。但实际情况有差距。总督与巡抚,特别是同驻一省的督、抚,为了争夺话语权,经常是赤膊上阵,不搅得地方鸡飞狗跳、惊动朝堂都不算是真本事。清史还专门为此记下一笔,所谓“督抚同城之弊”。总督与巡抚,在明朝只是一种临时差事,由皇帝钦派至地方,处理突发事件。到了清代,督、抚才成为固定职位。

这种信念有他自己的行动作为证明:他官至二品,死的时候也就仅仅留下几两银子,不够殓葬之资。当然由于海瑞的道德人格,他在社会的各个层面都拥有不少仰慕者。但是就连那些仰慕他的人也认为他那套行不通。有一位叫王弘的人在《山志》里说:海瑞品格高尚,确实无人可及。但他要是掌了大权,“吾不知其竟何如也”。一位叫何良俊的人也夸海瑞:“不怕死,不要钱,不吐刚茹素,真是铮铮一汉子!”然而话锋一转,又说海瑞执政,终究会坏了国家大事。

清朝地方长官,尊总督、巡抚为大。可一地只能有一个带头大哥。一山又岂能容得下二虎,总督与巡抚相较,谁才是真正的带头大哥?若从官衔上看,总督(加兵部尚书衔)是从一品,巡抚(加兵部侍郎衔)是正二品;总督辖地有至二三省者,巡抚则只管一省。

朱元璋为官员们定下了历朝以来最低的俸禄。低薪制其实是中国基于儒家学说的一种政治传统,只不过其他朝代没有低到像这样让人吃不饱饭的地步。

11 督 抚

帝国的官员们一方面是官俸低得不足以维持正常开支;另一方面是各级官员的权力根本不受制约,他们可以通过各种管道榨取油水。这种“灰界限”的荒悖,正如同“渴马守水,饿犬护肉”,导致帝国权力集团的整体腐化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趋势。在这种制度下,帝国的文官集团也自然化作两大主流:一种是做清官,一丝不取,结果就是像海瑞这样甘于正常人无法忍受的贫穷。另一种就是浊流,他们遵照官场惯例,通过灰色管道来维持开支,支撑所建立的关系网。而一旦越限,人们的欲望就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就像癌细胞遇上了适合的环境就会疯狂生长,直至吞噬掉一个庞大的帝国。

随着晚清吏治的腐败,银库的侵蚀现象愈发严重,就像当时有人写道:“子而孙,孙而子,据为家资六十余年矣。”银库官兵上下沆瀣一气,时间一久,不出大问题才是真的有问题。

20 贰 臣

于是乎,只是普通工人身份的小库丁,便开始了每天在保镖的护卫之下上班、下班的生活。虽然他们浑身上下都塞满了银两,但有保镖在身旁,走起路来依然昂首挺胸,再也不用担心半道杀出个程咬金了。虽然库丁偷了很多银子,个个家财万贯,但是他们很少能够享受到幸福生活。因为一到老年,其肛门藏银对肛门的毁坏后遗症就会出来。每个人基本上都会患上肛门痔漏之症,据说十分痛苦,花钱也无法治疗,真是一项痛并快乐的事业。

贰臣,不是很二的臣。忠君不事二主,烈女不嫁二夫。做臣子的也应该要像贞女烈妇那样,从一而终,不能投敌或造反,否则就会被称作“贰臣”。若是生了二心,事了二主。不但主子不待见你,同僚不待见你,最主要的是修史官会让你千秋万世地“二”下去。

时间长了,碎银子攒多了也就成了小富翁,库丁开始过起富足的京城小吏生活。就算他们能够夹起尾巴低调做人,顿顿酒肉自然是少不了。时间一久,邻近游手好闲的无赖自然会盯上库丁这块肥肉,反正你的钱来路不正,我不抢白不抢,抢了你也没办法。这群无赖,专门守候在库丁工作地附近,等到库丁晚上下班回家,他们就一拥而上把库丁围在中间,去掏银子。库丁被抢劫了却又不敢告官,因为自己身上携带的银两本来就是偷来的。万般无奈之下,库丁们开始踏入镖局的门槛儿,掏钱雇用镖师保护自己。

封建文人们一直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视为自己人生的最高境界。如果我们生在皇权社会,一旦置身于官场,就会发现自己处于一种两难的境地:如果刚直不阿,则为当权者所不容;如果曲阿附势,则为后世所不齿。特别是在改朝易代之际,你更是惶惶不可终日。到底是忠于旧王朝,还是投靠新王朝?也正因为如此,中国古代文人从政的悲剧便不绝于耳。

收益往往伴随着风险,收益越大,风险值就越高。库丁虽然能够通过超越人体极限的技术手段偷盗库银,但是与那些能捞会贪的库官大员们相比,毕竟是一桩小买卖。那些人动辄几十万、上百万地挪用公款,获取的利益要远远低于风险。户部银库自乾隆时期和珅当国后,就从来没有认真清查过。嘉庆年间,虽然朝廷也曾经派过专官盘查,但由于受到库吏的腐蚀,那些负责监督的官员也不会管。久而久之,甚至会成为利益链条的一环。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贰臣”的说法,如《国语·晋语四》中的“事君不贰是谓臣”,《国语·晋语九》中的“委质为臣,无有二心”,还有“臣无二心,天之制也”等。这些说法也仅仅是触及“贰臣”这一概念的实质而并未成词。直到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乾隆皇帝命国史馆编纂《明季贰臣传》,“贰臣”才成为一个独立的专用名词。这个所谓的“十全老人”给出的理由是:明清之际,洪承畴等明末诸臣望风归附,考虑到“开创大一统之规模,自不得不加之录用,以靖人心而明顺逆。今事后平情而论,若而人者,皆以胜国臣僚,乃遭际时艰,不能为其主临危授命,辄复畏死刑生,腼颜降附,岂得复谓之完人?”

库丁的法定权力就是搬运仓库的银子,干的是体力活。在这一点上,他与普通服役人员并无二致,怎一个“累”字了得。对世人来说,他们更为看重的是库丁的实际权力,那就是贿赂官员,将其拖下水,然后将搬运官银与盗取官银有机地结合起来,并将其半公开化。库丁三年更替,待到役满的时候,一个人手里能握有三四万金的豪资巨款。他们的管理者银库郎中也同样是三年一任;任满,贪婪之徒可余二十万,就算是一个清廉的官员也能落个十万八万。

乾隆在这里对降清的“胜国臣僚”定了一个总调子,用他的一首诗概括:“两姓事君王,进退都失据。”如果一个臣子追随了两姓君王,他也就成了一个里外不是人的“贰臣”。身为帝王的他自然是站在忠君的立场上,在上谕中将那一百二十多个降清的明朝官员均称为“贰臣”。正是以此为标准,他才会觉得这些人“大节有亏”。

对于一个苦役库丁来说,虽然无品无级,可是他的实际权力的含金量却非一般官吏可比。库丁盗银早就没有什幺秘密可言,《清代野记》的作者张祖翼曾经去户部转饷。他在文中记录下了这一幕:在银库的门前有一茅厕,裱糊得密不透风。库丁到此后就会将赃银卸出,然后偷偷埋起来。有时为了能够多偷几个银锭,库丁在搬运官银时会借口劳累休息,然后多次夹带银锭到茅厕。等到茅厕中的银锭积累到一定数量,库丁就会用水桶将其堂而皇之地运出去。水桶通常是库丁入库时带来的,因为每次入库前都要用清水洒尘,所以库丁们会把水桶改装成夹底的两层,以便作为作案工具。等到堂官走了以后,库丁们就会若无其事地挑起装着库银的桶走出来。

乾隆之所以在这时候抛出他的“贰臣”论,自然有其利弊权衡。不仅如此,他还堂而皇之地表彰那些被其先祖杀死、逼死的明代忠臣,申斥曾为大清效过力、卖过命的“贰臣”。乾隆选择在他执政中后期抛出“贰臣论”,也是源于现实的考量。此时的清王朝已从它的巅峰状态开始下滑,国内阶级矛盾、民族矛盾日趋尖锐,各地反清斗争风起云涌,此起彼伏,清廷犹如坐在火山口上。在这种情况下,乾隆皇帝不得不从儒家的思想宝库中重新摭拾“忠君”“忠贞不贰”等理念,指斥降清汉官、汉将“大节有亏”。

我们可以大致推算一下,当时国库开库一个月会有十五次左右,每次搬运库丁实行轮换制。每个库丁平均每月轮班三四次,每次出入库多达七八次,少也有三四次,每次夹带以五十两计,四次也就有二百两了。这也难怪,库丁这个职业在当时会如此受到大众的青睐。

从大中国体系来看,崇祯、李自成、多尔衮的三方争霸,与三国时期的魏、蜀、吴之争并没有太大区别,只因当时的大清政权非属汉族,使简单的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化。在汉族中心主义者眼中,清朝入关,具有外族入侵的性质。正因为如此,“反清复明”成为许多人一生的事业,其中不乏大学者的身影,比如刘宗周、黄宗羲、顾炎武。有人对前朝忠心如一,就有人一头扎进新朝的怀抱,做了识时务的俊杰。

坊间有传言,这些库丁基本上都是子承父业,他们打小便在父辈的引领下学会一门独门技艺——肛门藏物。这是一门童子功,在老库丁的安排下,会对儿子,甚至孙子进行培训。先用鸡蛋训练,逐步扩展肛门容量,以后再放鸭蛋、鹅蛋等。肛门夹物这门绝活来说,没有十年工夫是练不出来的。直到能够在里面同时放下五个以上价值十两一个的银锭子才算大功告成。修炼者先练习夹鸡蛋,然后逐步升级,依次换成鸭蛋、鹅蛋,以至于铁蛋。修炼到最后,这些库丁每次能够夹圆锭十枚,足有一百两之多。等到他们进入银库服役,就可以作案了。每逢出入银库,库丁们就把银锭藏在肛门中,夹带而出。在各地的官银中,库丁最喜欢的是江西官银,外形光滑无棱,夹带方便,被称为“粉泼锭”。

被乾隆点名的洪承畴就是贰臣的代表人物。他是明万历年间进士,十数年间连连擢升,官至蓟辽总督,崇祯皇帝将其倚为肱股重臣,且是天下士子学习的楷模。与清军松山一战,洪承畴被俘投降,而朝野上下天下臣民都认为他是战死沙场。崇祯皇帝想当然地以为他即使被擒,也必不屈而死,于是旨意颁下,热热闹闹的,除了必要的慰问家属、抚恤恩荣之外,还有“予祭十六坛”,皇帝御制“悼洪经略文”明昭天下。祭到第九坛时,消息传来:洪承畴降清了,御祭的闹剧才算结束。

等到下班回家,库丁需要脱下工作服,裸体走到“体操室”,在有关负责人的监视之下,一起大声喊口号、拍手、跺脚、蹦蹦又跳跳、越过十二条横放的扁担。如果没有从肛门、鼻孔、嘴巴、耳朵、肚脐眼儿里“下蛋”,就是掉出银子,才可换上衣服回家;如果发现“下蛋”可就惨了,立马要遭受处罚。然而,即便有如此严格的规章制度,一些真正豁出了老命不要的库丁还是可以每年弄到几百、上千两的银子。

这真是一出充满讽刺意味的黑色幽默剧,洪承畴不但活了下来,而且还当了清兵南下的“经略”,带着八旗子弟入关。本就对中原之地理、物情、民俗、世态了如指掌的他,以摧枯拉朽之势打进了南京城。

当权力成为打开仓库的那把钥匙,监守自盗的事也就自然而然地发生了。为了防止库银被盗,朝廷对那些在银库服役的库丁也是防之又防。库丁在银库工作期间,无论冬夏一律要求裸体入库。他们在进入库房时,要排着队从堂官公案前鱼贯而入,进去以后可以换工作服。如果干活儿干累了,库丁可以出去稍微休息一会儿,但出来时依然要裸体走到公案前,两臂平张,露出两胁,胯部也要抖一抖,还要张嘴像鹅一样大叫。虽然监管如此严密,可那些要钱不要命的库丁们仍然有漏洞可钻。

与洪承畴同样居于《贰臣传》之列的还有一位叫钱谦益的,也是闻名天下的文豪学者,官也做得顺风顺水。他大半辈子仕明,是“清流”里的头面人物,小半辈子又仕清,入了“贰臣”的队伍。钱谦益曾是东林党领袖,在朱明王朝官至礼部侍郎。1645年,也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甲申年,清兵进逼南京,他那个“秦淮八艳”之一的爱妾柳如是劝他殉国,一介女流发出铿锵之音:“是宜取义全大节,以副盛名。”

与库银郎中相比,库丁赚的是辛苦钱。无论如何,这都是一个肥的流油的差事。据清朝对库丁的管理,每次也是三年全换,每次四十人。而且不招收汉族人,全是满族人,这也是为了银子的安全着想。而且,想做库丁可不是那幺容易,因为谁都知道这是肥缺,你必须通过一些非常规手段才能有机会当上。而大多库丁都是父子相继,轮换也基本上是老库丁的亲属家人。

按柳如是的想法:倘若自己的男人能成为忠君之臣,她就夫唱妇随,做一个殉节之妇,如此人生该有多完美?他们结下的一段风流情缘,也会名留史册,成为千古佳话。可惜就连这风吹雨打的梦想最后也成了泡影。我愿随君去,怎奈君心负妾意。准备投水殉国的钱谦益脱了鞋袜,将脚伸到水里感受了一下,然后抬起来对着柳如是说:“水太冷,不能下。”他是自己怕水凉,还是担心冰冷的湖水让自己的爱妾冻着?总之,活着比死了更重要,死了或许可以明志,但是活着才能做更多的事情。在生与死之间,钱谦益还是选择活了下来,入了清室。他不但活了下来,而且一口气活到八十二岁。

在清朝,具体负责国库掌管的是库银郎中,他主要负责来往银子的搬运,收库。因此,他手下有库丁、司库等属官。库丁只负责一件事,那就是搬运金银进出国库。按照当时官吏任用条例,这帮掌管国库的人通常是三年一任期。三年不算长,已足够库银郎中赚得盆满钵满,几十万是轻松的事,业务纯熟之辈捞个上百万也不是什幺难事。

张潮《幽梦影》:“江含征曰:先恶后善是回头人,先善后恶是两截人。”对于那些身事两朝的贰臣来说,改节仕清是他们人生中一次有着决定性影响的重大事件,在其人格结构破碎毁裂与重新组合成型过程中,具有分水岭式的意义。从选择屈膝失节的那一刻起,他们的人生就被一分为二,成了彻头彻尾的“两截人”。

钱是最大的诱惑,而诱惑必然会引发人的犯罪。毋庸置疑,负责掌管国库的官员及安保人员个个都是肥缺。

乾隆还说:“朕思此等大节有亏之人,不能念其建有勋绩,谅于生前;亦不因其尚有后人,原于既死。今为准情酌理,自应于国史内另立‘贰臣传’一门,将诸臣仕明及仕本朝各事迹,据实直书,使不能纤微隐饰。”这些人尽管为大清朝统一中原做出了贡献,他们的子孙甚至还在清朝做官,但以“忠君”的标准衡量,他们是不完美的。

银库,从性质上来说,它就是一座仓库。与普通仓库不同的是,此处仓库前面多了一个“银”字,此地有银又何止百两。明清时期,掌管国库的是户部,专门负责国家财政运行。当时又没有电子银行,白花花的真金白银只能码得齐整整地躺在国库。

乾隆指出,王朝更迭之所以会出现贰臣,不能一味责怪臣子不忠。而是因为前朝皇帝太过昏庸,自覆宗室,也是出现贰臣的原因。用他的话说就是“所以至有二姓者,非其臣之过,皆其君之过也”。尽管大多数贰臣在投了新主子后,都以“重腹于其母而再受厥命”的心态,想要与昨日的自己来一场彻底决裂,但都无法真正做到。

10 库 丁

这些人在明朝未亡之时,已经走上了自身内圣外王、修齐治平的士人传统道路,建立起了相当完整的自我人格。而这个自我的精神指向、政治生命乃至人际关系,都与他们所依托的那个王朝——大明有着难以割舍的联系。正因为如此,他们想要像那些未曾仕明的年轻士人那样,干干净净心无芥蒂地在新王朝开始自己的人生,几乎是不可能的。

乡绅活在明与清,所享受的待遇也是完全不同的。明代有绅士又有绅权,清代有绅士无绅权。失去绅权,绅士也只能同地方官员合作,不能任性而为。然而,一旦中央权力式微、大一统帝国内外交困,乡绅们便会成为改朝换代的中坚力量。

钱谦益食了清朝的俸禄后,一直遭人非议,尤为士林不耻。于是他假惺惺退隐林泉,筑绛云楼以藏书检校着述,表面上与清廷保持一致,暗中又与西南和东南海上反清复明势力联络,以掩饰自己卑污的历史,企图获得世人的谅解。可世人根本不吃他这一套。尤其是那些前朝遗民,他们嘲骂钱谦益“如再蘸之妇而欲掩其失节之事”。不仅前半生的战友不接受他,就连新朝的满族权贵们也说他是“既不能舍命,而犹假语言文字以自图掩饰其偷生,是必当明斥其进退无据之非”。在这种旧我欲弃而不能弃,失节事实欲忘而不能忘的处境下,就连本人也同样有着进退两难的无奈与尴尬。身为“贰臣”的他们,必然在前后不一的双重自我之间挣扎而无所依归。

到了十九世纪中叶,内忧外患一起涌出,左支右绌的朝廷难以面面俱到,乡绅很快就渗入这些领域。由于政府军队的腐败,乡绅们成为地方武装组织的军事首领。政府不得不坐视其势力的剧增,并设法利用他们去镇压太平军和当时其他的起义军。几乎所有的地方志都记载了当地团练的发展。其组织者和首领主要是乡绅。例如李鸿章之父李文安是一京官,咸丰三年(1853年)太平军抵安徽,朝廷即命他回安徽原籍组织团练。当时礼部侍郎曾国藩丁忧在籍,朝廷命他留在原籍湖南组织团练。由于他的努力,致使着名的湘军发展起来,最终成功地镇压了太平军。

朝代更迭之际,有一位愤世嫉俗的诗人方文,曾经写过一句尖刻的诗,其中有一句,“五伦最假是君臣”(《舟中有感》)。其实“五伦”中哪一伦都可能有假,只不过最有可能假的,似乎的确是君臣这一伦。

在某些情况下,乡绅可以利用自己对官府的影响,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地方官吏。而部分乡绅也可以凭借其地方领袖的身份来实现这一愿望。在严格的意义上说,乡绅一般是不掌握司法权的,但是他们作为仲裁人,参与调解了大量纠纷事务。由于古代中国没有受过专门训练的法律专业人才,乡绅便发挥了这方面的作用。甚至会出现这样一种奇怪的现象,很多时候,由地方乡绅出面解决的争端会多于知县。

21 奸 臣

那些成为“地方领袖”的绅士,在某些情况下左右地方官吏绅士,充当了政府官员和当地百姓之间的中介人。官吏在处理地方事务时,常常会向他们咨询。有些能力不够的官吏更是一再地放低姿态向乡绅求教并寻求协助。但是当绅士代表本地利益时,他们又往往会与官吏发生争执。绅士作为本地的代言人,常常去说服政府接受他们的看法。举个例子,苏州绅士冯桂芬是一名卸任官员,仰仗其他上层绅士的支持,他通过写文章着书,通过与巡抚的交往,成功地为本省一大片区域的老百姓争取到减免赋税的权利,而地方巡抚在一份奏议中也支持这位绅士的立场。太平天国时期,苏州一度为太平军攻陷,上海也处于危境。上海的上层绅士和苏州逃来的绅士,力劝曾国藩派李鸿章去保护上海,重占苏州。

“奸臣”是一个相当古老的词,其实早在战国时期就有这一说法。《管子》中有言:“奸臣之败其主也,积渐积微,使主迷惑而不自知。”这里已经将“奸臣”定性为一个迷惑君王、败坏主子的小人。既然是小人,也就失去了做一个时代男主角的机会。

正如江西巡抚沈葆桢所写的《居官圭臬》所云:“大凡一方有一个乡绅,便为那一方的表范。乡绅家好刻薄,那一方都学得刻薄;乡绅家好势利,那一方都学得势利了。若还有一个乡绅俭朴淳笃、谦虚好礼、尊贤下士、凡事让人,那一方中,哪个不敬重他、仰慕他。”

《尚书》中也提到类似奸臣之说,认为“臣之有作威、作福、玉食,其害于而家、凶于而国”。也就是说,这种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受贿贪赂的腐败分子只会给一个家庭带来灾难,让一个国家陷入凶险。

乡绅大都很注重自己的身份和行为,顾及自己的声望和名誉,讲究“面子”。费正清说:“‘面子’是个社会性问题。个人的尊严来自行为端正,以及他所获得的社会赞许。”如果乡绅在行为上有失检点,严重违反这些道理,那幺他在农民中的威望也就丧失了。乡绅中的绝大多数都不乐意让自己的桑梓地的农民看不起。

不过,先秦时代的“奸臣”说仅限于对臣子的道德谴责。国破山河碎,受到讨伐诅咒的还是君王,所以有乱君恶君昏君,如夏桀、商纣王、周幽王。这时候的臣子不用担心身后骂名,他们只需要活着的时候将自己委身于人,道德上不用自决,倒也落得一个省心。我只在乎活着的这几十年,管他历史如何裁决。耻辱柱和审判台,还是留给那些在乎它的人吧!

绅士是一个社会团体,是在一种自愿的基础上行事。有时绅士受命于官府而办事,或协助官府办事。有时官吏们倡议某些事,交由绅士去落实,并给予一定的自主权,让他们放手去推行。还有的时候绅士倡议做某些事,然后由官府批准,往往还得到官府经费上或其他方面的实际支持。绅士不同于普通小民,他们有自己的利益取舍,所以会常常自行其是。对于这一点,官府也只能默认或者勉强容忍。

在君主掌握绝对权力的时代,识奸佞,任君子,排小人,乃是君主的责任所在;孔子有所谓“政者正也”,掌握最高权力者能够是心忧国家、秉公正直的君子,自然会让正人君子身居其位,让邪恶小人不得其位。

绅士是乡间人士,他的本位意识更强于那些流水的官。所以他所干的事,往往会取代官府的政事。绅士的这些事或许可称为“半官方”的。因为他们代政府而行事,但又不是政府的完全代理人。乡绅的士大夫官僚身份和种种特权,是由科举制授予,乡里民众不得与闻;帝国期望他们的,乃是担负起地方教化的责任,同时弥补地方权力的不足。乡绅不是原子化的个人,他们形成了一个与正式的权力系统有密切关系又相对独立的“士绅社会”。

一个政权出现所谓奸臣,是最高权力的滥用打开了所谓奸臣的“潘多拉魔盒”。

我们可以根据河南鹿邑县和湖南常宁县知县的实际任职时间来窥斑知豹,两处知县平均任期从1.7年到短至0.9年。如此短暂的任职时间,使得任何一个地方官都难以熟悉本县,同时也会大大降低他们对任何施政计划的兴趣。因为他所制定的蓝图,在他短暂的任期内根本就无法实现。

后世所谓的“奸臣”,是从治道上给予论证和评判的,这就了不得了。那些被贴上“奸臣”标签者,他们想要在道德上翻身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十之八九还会被戴上“奸臣误国”的高帽,忠与奸被提高到国家治乱的层面。一国兴亡与否,责任不在国君,而在于臣子。也可惜了那些学帝王术的,他们本就只有一条路可以选择。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他们面对的只有眼前这一个买家。这幺多人围着一个买家,自然奔走趋奉,用尽手段。

这个群体既有超拔于普通民众的文化知识和精神素养,又有为官的阅历和广阔的视野,在官场上拥有一定的人脉,对下层民众生活也有深刻地了解。乡绅们通过老师、学生和同年的关系来对政治产生影响,儒家伦理思想的作用和威力在这一过程中得到相当大的体现。乡绅既可以将下情上达于官府甚至朝廷,又可以将官方的意旨贯彻于民间。在官僚体系中,知县是最接地气的。知县为一县数十万人口中唯一的行政官吏。治理如此之多的民众,因其任期短暂,难度可想而知。

翻阅史书会发现,那些拥有道德话语权的人往往是政治权的所有者,在经历了晚唐五代“道德沦丧”,北宋“抑武崇文”的几番颠簸之后,大量贫寒士子进入政治高层。他们强调砥砺道德气节,将君子小人的道德成分升级为政治上的血统。如此一来,君子、忠臣成了国家昌盛的根本,而小人、奸臣则成了国家乱亡的祸根。

修齐治平,是每一个士子的人生理想。这些乡绅,当年的他们怀着四方之志,在人生最美好的年华通过科举、铨选,离开家乡,为朝廷效力。等到有一天他们回归乡野,则带着一身的荣耀相见于乡亲父老。他们中的一部分是有官职而退居在乡者,此即所谓的“绅”或“大夫”;而另一部分则是未曾出仕的读书人,此即所谓的“士”。

在欧阳修、宋祁修撰的《新唐书》中,首设“奸臣传”,忠奸理论成了一种新的道德化的历史解释模式。这里提出“木将坏,虫实生之;国将亡,妖实产之”这一结论,也就是说奸臣是国家衰亡的结果而不是原因,还未有明确的“奸臣误国”思想。在那些为生活奔波劳累的平民看来,除了偶然会发现城头不知何时换了大王旗,其他都没有改变,风俗依旧,人伦依旧。至于谁是罪魁?谁是祸首?他们还真不是特别关心。

有人对明代初期百年间的城乡中举人数做过一个统计,毫无意外地发现,乡村多于城市。在以农业为主体的传统社会中,乡村社会自然会比城市有更旺盛的造就人才功能。而在我这样一个乡村之子看来,那些与六畜、五谷相生相伴的人群,也要比城市叫卖喧嚣中的生命,更具有“仁人而爱物”的情怀。明朝初年,民间社会中的士人数量被朝廷严格控制。随着时间的推移,士人数量大增,入仕也越来越艰难,大量身有功名之士沉滞于乡村。

《宋史》中,奸臣被提升到“阴阳天理”的高度,专门的“传序”说,小人掌握朝廷权力的时候,其象即为阴,他们的狡诈和阴谋也就呈现出来了,国家就会灭亡;君子掌握权力时,其象为阳,国家的祸患很少。按照这个标准,在《宋史》中,列传里有四卷奸臣传,其中包括蔡京、秦桧、韩侂胄等二十一个奸臣名列其中。从此,元代修《宋史》《辽史》,明代修《元史》,清代修《明史》(除元修《金史》外),所有的正史都继承了这一体例,有了篇幅不同的“奸臣传”。中国近千年的历史上一下子跳出了一大堆厚颜无耻祸国殃民的“奸臣”,“奸臣”成了历史舞台上的主角。一个只是以忠君为大节,并将其像草标一样插在头顶上的人,如果只知吠非其主,不问善恶是非,也难以担得起一个“忠”字。

村子里没有行政机构,没有法官、法庭,就靠乡绅来维护乡村的秩序。乡绅之治可以被看作国家权力在乡村社会的延伸,乡绅既是社群或公众的首领,在当地拥有很高的社会威望;又通过自身特殊的政治地位来影响体制内的官吏,而这一过程的上通下顺离不开一种制度的保障——科举制。

如果我们将二十四史中的所谓的“奸臣”都一一排列出来,会惊奇地发现,宋代涌现出的代表人物是最多的。从另一个层面说,这也算是宋代对中国历史的一大“贡献”。之所以到了宋朝,史家才将“奸臣”这一概念提出来,是因为中国历史河流在这个国土面积并不完整的王朝出现了道德大转折。对外武功最为颓废之际,文化方向转为内向的道德重建,国家的希望从外在收缩到存心之上。

社会学家费孝通在他的《乡土中国》一书中提出了着名的中国社会“双轨政治理论”:一方面是自上而下的皇权,另一方面是自下而上的绅权和族权,二者平行运作,相互作用,形成了一套“皇帝无为而天下治”的乡村治理模式。

既然提出“奸臣”的概念,那幺一个严峻的问题就摆在王朝君臣的面前:谁是奸臣呢?芸芸众生,攘攘诸官,一个鼻子两个眼,人性又复杂多变,在盖棺之前,大多难以定论,想从中辨出奸臣,从何下手呢?虽然说,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但时间就真的能让我们认清楚一个人吗?我看也未必,毕竟人是很会掩饰自己的一种动物。一个表面看上去呆头呆脑的人就算不是奸臣,但你能肯定他就是忠臣吗?虽然说,相由心生,但拿一个人的身材长短、五官美丑作为辨忠奸的标准是毫无道理可言的。

锦衣绸缎,双手背在身后,慢条斯理地踱步于乡间。这是乡绅给人的外在形象。一个农民从生到死,都得与绅士发生关系。出生时的满月酒、娶亲时的结婚酒以及亡人时的丧事酒中,都得有乡绅在场,他们指挥着仪式的进行,如此才不致发生失礼和错乱。在吃饭的时候,他们往往会坐在首席,接受主人家的特殊款待。

今天公务员考试有面试,其实古代也有类似一套标准。比如说,唐代录取国家公务员有四条标准,称为“四才”。《新唐书·选举志》载:“凡择人之法有四:一曰身,体貌丰伟;二曰言,言辞辨证;三曰书,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优长。四才皆可取,则先德行。”试想一个让人一见生厌的獐头鼠目者怎会轻易讨得君主的好感,从而猎取高位,得售其奸呢?换句话说,一个人长得让别人一看就感觉像坏人的话,他怎能做坏事呢?他既然做不成坏事,又凭什幺说长得丑就是奸臣呢?

09 乡 绅

《明史》的奸臣传序说:“(宋史)论君子小人,取象于阴阳,其说当矣。”其实在任何时代都有小人,不能都称之“奸”,只有那些“窃弄威柄、勾结祸乱、动摇宗拓、屠害忠良、心迹俱恶、终身阴贼者”,才能以奸臣恶名。这是经乾隆皇帝“钦定”的“奸臣”定义。也是根据这个标准,《明史》入选六名“奸臣”。

宋朝慕容修等人在《新唐书酷吏传序》中说:“非吏敢酷,时诱之为酷。”不是酷吏敢于一再试探权力的底线,而是时代赋予了他们这样的威权。

传统修史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为现实社会服务。当中国历史从唐朝的高潮跌入晚唐藩镇割据和五代混乱,而后爬出深渊进入宋代,士人通过修史反思前代沉痛教训,认为正是士人无耻无德,才造成了唐朝中后期和五代时的国家危亡和社会沦丧。五代时臣子视皇帝如过客,半个世纪换了五朝十几任皇帝,动辄被谋逆砍头,士人臣子多数如冯道一样无耻,只求个人安危和仕途,对帝王毫无忠诚可言,对天下更无胸怀格局一说。

一天,酷吏来俊臣邀请他的前辈周兴赴宴小聚。来俊臣既是周兴的老部下,两人还是同乡。酒席上,来俊臣就审讯犯人向周兴讨教,并上演了一出请君入瓮的戏码。没费什幺工夫,来俊臣就将周兴定性为谋反。武则天看在周兴这幺多年为自己披荆斩棘的份儿上,并没有将其处死,而是改判流放岭南。流放对周兴来说,就意味着让他去死。身为酷吏的他欠下的血债太多了,连自己都计算不清。还没有到流放之地,他就被自己的仇家给杀掉了。

从道德视角出发的宋代士人,只要他们做到修正私德,敢于担当,秉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念,就能拯救王朝不复旧辙。宋代士人也确实有了前所未有的忧心天下、经世济民的道德风貌。在如此背景下,与欧阳修同时代的张载提出“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气壮山河的豪言壮语;范仲淹则发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士人心声。

酷吏的手段看着酷烈无比,但也不是毫无风险的。酷吏们“好杀行威”,使得官员人人自危,这样就威胁到了皇权的统治。皇帝只有将酷吏斩杀,才能安慰官员的心。皇帝养酷吏,意在放狗咬自己的政敌。但是如果看家狗陷入疯狂状态,就可能危及自身安全。皇帝从自身安全考虑,就会将其除去。比如武则天就出于利益的取舍需要,挑唆酷吏之间展开内部斗争。武则天使用周兴、来俊臣这帮酷吏,看中的是他们的刑讯手段,而不是他们对法律的见解。皇帝自然有皇帝的利益计算,当虎狼酷吏突破他所能接受的底线,他们也会想办法将酷吏关起来(下狱或者处死)。

与承担“治国平天下”的重担相应,宋代士人提出要尊王。安史之乱后的社会危机,被认为是帝王地位权威受到挑战,要将皇帝在道德和观念上进一步无上地权威化。而国家的弊政祸乱、内忧外患,都应该由臣子来负责。如此,则能保证世道人心的稳定,巩固统治基础。

据统计,在武则天行使酷吏政治的十四年间,宰相被贬斥和杀死的占十之六七;而放弃酷吏政治的最后七年,宰相无一被杀,被贬的只占十之一二。有人说皇帝是被官员忽悠的“冤大头”,那幺被皇帝拿着当枪使的酷吏又何尝不是被皇帝忽悠的“冤大头”呢?

让士人道德重建新的光荣,承担治国平天下的任务,也意味着天下出了问题,首先要问责臣子。而道德化的视角终于造就出“奸臣”。他们对上蒙蔽君王,对下欺压百姓,同朝压制残骸忠良,他们才是国家混乱的元凶。于是就有了奸臣传。如此也是宣传,规劝士人做忠臣。

有时候我们在读这些历史片段的时候,往往只停留在恶的人性层面上,却忽视了恶的社会层面。酷吏周兴、来俊臣等人的生存法则就是对于自身利益的考量,这种利益的考量是他们恶行的最大动力。他们在将利益留给自己的同时,也将恶行带来的伤害留给了别人。

宋朝看似将为天下开太平的臣子的作用提高了,现实中,大臣们的地位却在一天天下降。这表现在宰相实权上,宋朝宰相既没有用人事权、军事权,也没有了财权。我们再看看那些前朝宰相享受的皇家礼遇,皇帝任命宰相被称为“拜相”,宰相享受“剑履上殿,御坐为起”的待遇,宰相有权“献可替否”等。到了赵宋王朝,赵匡胤在称帝后的第二天,就耍了个小花招,要求丞相范质把章奏送到他面前,趁机让宦官把他的座位撤掉,后来成为定制。丞相在朝堂上答话,再也不能“坐而论道”了,而必须恭恭敬敬地站着回答,即所谓“立而陈言”。

周、来、万这帮要命的天才还发明了更多的刑讯措施,如:定百脉、突地吼、死猪愁、求破家、反是实,等等。武则天故意利用高压政策,放手任用这些酷吏,被杀的和遭流放的动辄几十几百甚至上千人。

这一方面说明了皇权专制的提升,也说明了士人群体地位的滑落。宋之前,多数朝廷官员都是门阀贵族出身,往往有着雄厚的家族政治渊源和文化传统,他们的家族显赫史甚至比帝王还显贵,无论是在朝还是下野,都有着稳定的社会地位。

为了全面总结自己的工作经验,来俊臣还与另一酷吏万国俊合写了一本《罗织经》。《罗织经》是一本要人命的厚黑绝学,虽然只有薄薄的一卷,数千字。如此短而精的写作体例,只有在老子的《道德经》里才出现过。这真是一个天大的讽刺。这样一本与《道德经》字数相当的小册子,却成了酷吏们手中争相传阅的《葵花宝典》。它讲述的方法十分有特色:先从告密手段讲起,再告诉使用者如何给指控对象编造谋反一类的重罪;特别是编造情节、捏造事实的技术讲得很详细——让编造者自己到最后都无法分辨真假了。

然而,中国贵族在唐朝之后消失。经过安史之乱至五代一个多世纪的战乱屠杀,传统门阀家族屠戮殆尽,而后崛起的是贫寒子弟。宋朝刻意提倡文治国策,唐朝开始的科举制到宋朝开始真正成为底层人员向上层社会流动的通道,“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成为普遍的出仕门径。这些没有政治文化背景的贫寒子弟在数世的巍巍帝王面前,难以再有传统的地位和尊严。

周兴、来俊臣两人不光在官的职级上超过索元礼,就连办案用刑的手段也超过了自己的前辈。两人的合作使得酷吏办案的手段得到了创新和升级:豢养几百个流氓恶棍,只要想陷害谁,就指使这几百人从不同的角度捏造事实。然后在种种伪证在手之后,他们就会对人犯滥使酷刑,不容不招。

忠奸理论可谓出身贫寒的士大夫群体效忠帝王的自我矮化,体现的是大臣地位的下降。从此,愚忠成为士人群体的紧身衣,皇帝成了不能怀疑、不能面争的一尊大神,而臣子们都成了像后宫中努力争宠的女人一样。在皇帝们看来,忠臣奸臣不过此一时彼一时,都是忠顺的奴才,这是对臣民的奴才式要求。

索元礼的榜样作用是无穷的,后来者周兴、来俊臣也是有样学样。两人很快也像索元礼一样做到了酷名远扬,从酷吏阶层的中低级职务上升到高位。既然越酷越有利,那就索性将酷进行到底。酷吏的“合法伤害权”与歹徒的施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前者是理性的,而后者是非理性的。这种经过严格计算的恶行,是一种相对意义上的理性恶行。

忠臣与奸臣的深入人心,让君臣伦理彻底陷入单向的深渊。这是中国历史书写对最高权力表忠心的发明,却颠倒了君臣逻辑。奸臣之所以能够为奸,是君主本身昏庸无耻、纵欲为恶,使得人性中恶的被放大。在专制的时代,创造出所谓的忠臣、奸臣对垒,根本上是效忠君王的奴性文化牢笼,都是帝王祭坛上的牺牲品。

索元礼因为告密受到武则天的召见,被直接提拔为游击将军(五品以下武散官)。女皇专门交给他一项特殊任务——审诏狱,也就是专门审理武则天点名的案子。当然这些案子都是事关政权稳固的大案要案。索元礼的残忍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每审一人,一定要逼人犯供出成百上千人来。他的逼供手段花样百出,名称很特别,称为“铁笼”“晒翅”。至于两种逼供手段具体怎幺操作,今天已经无从考证。仅从收到的效果来看,可以说令闻者动容、死者复死(朝贵亦为震惧)。那些高级官吏也在他面前魂飞魄散。武则天对索元礼的治狱能力非常欣赏,经常赏钱赏物。粗略统计,在当时经索元礼之手判处死刑的官员达数千人之多。

22 流氓与流民、游民

说到酷吏,我们还绕不开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那就是武则天临朝称帝的前期。为了对付潜在的反对派势力,一介弱质女流居然动用了铁的手腕,实行了十余年的“酷吏政治”。武则天采纳了侍御史鱼承晔的儿子鱼保家的建议,在朝堂上设置铜匦,专门用来接收天下人的投诉。通过此项制度的推行,武则天很快培养出一大批酷吏。这些人大都是一些市井无赖之徒,性情残忍自不必说。在当时新旧势力交锋的转折时期,举报谋反或打击武则天的政治异己,成为官场最快的升迁路径。尤其胡人索元礼的快速提拔,大大刺激了其他酷吏,周兴和来俊臣就是其中的代表。

《史记》有载,刘邦在当了皇帝之后,向他的父亲刘太公敬酒时,不无得意地说:“父亲大人早年总认为我无赖,不搞生产,比不上二哥的能力。现在你看我和二哥的产业谁更大?”

酷吏的下场,往往会像他们的名字一样酷。一个非法执法者又怎能保证,自己有一天不会被另一个非法执法者法办?比如说,当时有人告发张汤徇私枉法,汉武帝根本不给他狡辩的机会,专门派出与其情同手足的酷吏赵禹审理这个案子。张汤见了好友,自以为事情有了挽回的余地,结果却遭到当面痛斥。赵禹审道:“今天你觉得自己冤枉,难道被你杀的那幺多人就不冤枉吗?现在别人告你都是有真凭实据的。希望你自我了断,不要再为自己争辩!”事已至此,张汤如梦方醒。在诸侯、部属、酷吏、同僚的夹击下,皇帝也只能抛弃这个曾经为自己摆平一切违规者的战友。

刘太公自然无话可说,虽然儿子在他的心目中一直是个“无赖”,但如今赢得天下,做了皇帝,没有比这更大的荣耀。如果说,中国历史单独列出来一部“小人物逆袭史”,刘邦和朱元璋都将榜上有名。而这两个人身上都有草根习气、流氓气质。

《史记·周勃传》记其感叹“吾尝将百万之众,今始知狱吏之贵”。一个领军百万的将军,到今天才知道身为一个狱吏有荣耀。周亚夫在狱中不吃不喝五天,呕血而死。不吃饭也许可致人死,但呕血而死实在蹊跷。这或许是黑狱的一种例行死法吧。《史记·李广传》记其不愿对刀笔吏,自刎而死;《汉书·司马迁传》记其“见狱吏则头抢地,视徒隶则心惕息”。可见西汉狱吏之尊,且大多都属于法外之刑;从酷吏到狱卒,没人按照法律程序走。

鲁迅曾在《流氓与文学》中谈到“在中国,流氓要是得了时机,也是很厉害的”。他认为刘邦、刘备、朱元璋都是流氓,只不过后来当了皇帝而已。《柏杨版<资治通鉴>》也认为:“刘邦的出身,不过一个地痞流氓。”刘邦就这样被贴上了“流氓”标签,想撕也撕不下来。

通常情况下,当斗争出现“白热化”时,皇帝才会亮出这把双刃剑。就算是伤人一千、自损八百,他也顾不了许多。西汉时期,汉武帝刘彻利用酷吏张汤诛灭豪强,并借此推行他那一套严酷路线。在打击豪强的过程中,由于程序正义的缺失,酷吏捞取政治资本心切,有时会将冲击面扩大化,殃及平民。比如廷尉杜周每年要办一千多个案子,大者数百人,小者数十人;远者数千里,近者数百里。犯人如有不服,以掠笞定之。最终“诏狱逮至六七万人,吏所增加十有余万”。在这庞大的犯人队伍中,其中又有多少冤狱、多少枯骨?

其实对于“流氓”“无赖”的理解,古今是有差异的。《中文大辞典》解释称:“(流氓)今谓扰乱社会秩序安宁、专事不良行为者,亦曰流氓,与无赖同。”显然,今天的这个词是有明确的道德指责的,一提起“流氓”,我们马上就想到的是其品行不端、猥琐下流之徒。

在秩序井然的衙门体制内,酷吏无疑是一伙善于投机之人。当皇权在历史的转角处遇上麻烦,需要他们站出来清除障碍时,他们也就迎来了自己事业上的春天。这样一个群体的存在,于一个王朝体制而言,犹如一柄双刃剑。用好了可以为君王实现个人政治目的服务,用不好反为其所累,在这里有一个度的考量与把握。

然而,这个词开始并不是这种意思。“流氓”,指的是“流民”。《说文》里称:“氓,民也。”“氓”与“民”是互通的,以“氓”“民”互文或换用的用法多如牛毛。鲁迅所谈的“流氓”,更接近于“流民”,虽然也带着贬义,但并没有直接取品行败坏的“流氓”之义。

这个词本来没准备列进来,后来发现不行,不列不足以让人见识到万恶的旧社会有多幺冷血和严酷。识别这个群体,我靠的是嗅觉,嗅出的是血腥之气。他们停留于史书的面目,只能用面目模糊来形容。

所以说,“流氓”取“氓”义解之,是脱离了古代社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田地,没有正当的业务可恃且又愚昧无知的社会底层成员。而作为流氓之“流”的字义解,又可包含或引申出向坏的方向嬗变以及放纵成弊等内容。也就是说,“流氓”词义的不同,也可视为流氓演变史。开始只是没有土地,后来连品行也变坏了。不过,这是两千多年后的作家观点,虽然影响大,但不能作为历史的依据。相对而言,司马迁的原话更接近于他的本意。刘太公说这个二儿子“无赖”,指的是刘邦不能像他的哥哥那样,踏踏实实地进行务农和从事生产,没有赖以为生的本事。在我们这样一个古老的农业国家里,刘太公在这点上对自己的儿子不满是不难理解的,但并不含道德批评。

08 酷 吏

纵观刘邦的行为,除了娶吕太公的女儿时耍了点儿心眼儿、吹了牛之外,实在没有什幺值得被骂为“流氓”的地方。对于普通人的日常道德来说,刘邦是没有问题的。中国历史上的草根皇帝并不多,而在这其中能够真正算得上“流民”出身的,只有朱元璋。朱元璋的祖籍是沛县,他有一个同乡是大大的有名,那就是汉高祖刘邦。其实刘邦的出身也不算高,不过比朱元璋可强多了,不能算是流民。刘邦毕竟干过泗水亭长,算是地方小吏。当然他和朱元璋最后拥有了同一种身份——皇帝,在这一点上,作为后来人的朱元璋也曾自豪地说过:“惟公与我起布衣而有天下。”这里的“公”当然指的就是刘邦。

清代模范官僚刘衡就说:“做门子的,他们为的是财,哪里知道什幺礼义廉耻,哪里会帮助官员去爱护老百姓呢!他们只会夤缘为奸,鱼肉百姓而已。若想除去衙门的弊病,就得先控制住门子,没有见过哪个当官的信用门子而能够做好官的。”从明清官箴书看来,很多官长防范门子甚于防贼。

朱元璋的祖父朱初一从沛县举家迁至集庆路的句容县(今江苏省句容市),后来又辗转来到洪泽湖南岸的盱眙(江苏淮安市盱眙县),此处有大片因战争而抛荒的土地,他们便停下来开荒种地,而朱元璋是在父亲带着全家搬迁至濠州(今安徽凤阳)钟离太平乡孤庄村后不久才来到这个世界上的。

此外,门子会充分利用自己接近官长、处于衙门枢纽位置的优势,打探消息、窥测官员形迹。所以,官长为了访查情形,得到真实确切的情报,就有必要撇开门子。于是,余自强又创设了“查事法”,其做法有二:其一,官长欲唤某人、问某事、访某事时,先将次要之人召来,询问次要之事,如此反复多了,门子就会以为官长昏庸,召非其人,问非所事,渐渐就会丧失警惕,待那时方召来紧要之人,询问紧要之事。其二,官长可利用上轿下轿、上船下船之时,或者上厕所之时,假装漫不经心,随意支使门子去执行某项事务,待其走远,再吩咐应差之人。

历史学者王学泰曾给“流民”下过一个定义,流民是指离开故土,但可能没有脱离社会正常秩序的人。比如,大规模的天灾人祸都会导致大批农民脱离自己的土地,少则成百上千,多则数万甚至数十万,在有领导能力的“渠魁”“渠帅”的带领下就食于富庶地区。许多人是整个家族和宗族做大规模的迁移,家族的宗法秩序没有被破坏,只不过是举族或全家换了一个地方罢了。这样的流民不同于完全脱序了的游民。但流民没有被安置好就极可能变成游民,他们脱离了“流”,进入了城市,成了混迹社会底层、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游民;或者闯荡江湖、冲州撞府过着漂泊不定的游民生活。

在防范门子的种种措施中,明朝一个叫余自强的基层官吏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名为“问事法”和“查事法”。明清时代,知县以上地方官不得在本省任职,而胥吏、衙役一般都是本地人。官员初到一地,未必通晓当地方言,与人对话交流都困难,此时往往就由身边的门子兼任翻译,万一门子有意蒙蔽,则非常方便。对此,有官员就强调切不可令门子等人解说,以防其说谎,倘若对话困难,让对方从容回答,仔细聆听,或者让对方当堂写答问语,这就是所谓的“问事法”。

对于朱元璋所生活的那个时代的农民来说,他们一旦脱离了祖辈生息之地,往往就意味着脱离了宗法网络的庇护,会很容易被当时的主流社会所抛弃,成为一名游荡于城乡之间的游民。就像他在《皇陵碑》中用文字所记录的那样:“昔我父皇,寓居是方。农业艰辛,朝夕彷徨。”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孩进了官府衙门做门子,虽然他内心可能是纯净的,但是如果他受到了贪官污吏的教唆,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孩也会转变成贪官污吏的帮凶。明代吴遵在他的《初仕录》中写道,门子当久了就会成了老油条,往往不受控制,所以,官长选择门子,必须选择那些老实厚道的人,并且半年一换。重要的事情,如审案,就绝对不能让门子插手,甚至不让他们接近。清朝的模范官僚方大湜总结了门子的十大弊端,他表示自己不用门子,并苦口婆心地劝人不要用门子,他说:“门子是官长与百姓之间的隔阂。门子处于咽喉之地,用门子好比在咽喉塞入一块东西,真是没有必要。如果门子无才,用了他反而给自己添麻烦;如果门子有才,则又可能作弊,必须要多加防范。为什幺不以防范门子的精力,自己去办事呢?”

在一个纷乱的大时代背景下,一个农民的命运绝对不会比地上爬行的蝼蚁好到哪里去。一场突发的灾难,就会让整个家族和个人陷入难以自拔的人生绝境。他们是在这块土地上生根的,一切纲常教义,一切与“安分守己”“安土重迁”有关的大道理都是建立在土地的基础上。他们一旦因无处不在的压迫榨取被迫从这块土地上游离出来,成为社会上的浮浪者、浮食游民,以前所有的社会思想的羁绊,便不再对他们发生效用。

不过,张记良渐渐不满何知县对他的人身束缚,就勾结其他的乡绅控告何知县贪赃枉法的种种劣迹,最后把自己主子给告倒了。上级官员就让张记良担任主簿,把他从一个门子提拔成了一级官吏。后来又把他放到广东省韶关一带去当官。不料他长期以来形成的恶习难改,在任上干尽坏事。结果被当地的官员弹劾,最终丢官弃职,惨死在任上。

游民是在主流社会失去容身之地的人。他们所托命的空间就是所谓的“江湖”,那里风波险恶,一饱难求。他们也由此成为在农村之间辗转,租种土地,以农为生,没有流入城市的人群。朱元璋的父亲和祖父以上数辈人都无力支付税款,只能到处躲债,勉强谋生。他的兄弟姐妹很多,其中好几个都因无力抚养而送人或嫁出。在一次瘟疫中,父母和大哥死去,朱元璋和二哥及大嫂等只能各自逃生。其后,朱元璋为了糊口当过和尚,又离开寺院四处流浪,四处乞讨。最后,形势使然,二十五岁他加入了起义队伍红巾军。经过一番努力,他终于由社会地位极低的乞丐、和尚、流民,逆袭成为帝王。也许正因为这种特殊经历,朱元璋登基后表现出罕见的严苛和残暴,一方面,很善于发动群众;另一方面,对官僚和文人集团极度警惕并疯狂摧残。

这样巡抚大人想要裁断何知县或者想要惩办何知县时,一盖章发现自己的官印没有了。后来才发现,是张记良私自把官印偷给了前任主子何知县。双方心知肚明,再加上何知县私下里又贿赂了巡抚大人不少好处。这样上下级之间就沆瀣一气,张记良成了沟通他们两个人的“经纪人”。

按《明史·食货志》的解释,“年饥或避兵他徙者曰流民”。也就是说,由于天灾人祸,为了生存,被迫背井离乡,四处觅食的百姓是流民。《孟子》曾总结过战国时期的农民生活,“今也制民之产,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凶年的时候逃荒,就成了中国历史上一种常规的求生手段了。也可以说,流民基本上是社会的最底层组成的,是绝对穷困者。

张记良行恶事的能力特别强,青出于蓝胜于蓝。发展到最后,无锡县的民间流传出这样一句话:西山有记良,无锡无知县。意思是,张记良在衙门里头肆意妄为,到了无人制约,无法无天的地步。再到后来,巡抚大人来到无锡追究何知县的罪责,为了逃避罪责,何知县让张记良想办法投奔到巡抚大人门下。这样,张记良就能在第一时间将巡抚大人怎幺搜罗何知县的罪状,怎样处理何知县的信息传回何知县的耳中。这个张记良胆子非常大,一次居然把巡抚大人的官印也给偷了出来,交给了何知县。

对照这一标准,朱元璋是名副其实的游民。而他的同乡刘邦算不得绝对贫困者。他成年之后,还担任了泗水亭长,交游甚广,经常花天酒地,甚至于还娶了当地富户吕太公的女儿。在他的朋友圈里,他也算是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娶了富家千金的刘邦,就算是难以达到“土豪”的标准,最起码也是有产阶级。在秦帝国里,刘邦是按正常人的生活逻辑来过日子的。虽然也有不如意的事,但日子总归是安宁平静的。

在明末凌蒙初的《拍案惊奇》中讲述了无锡人张记良的几件事情。张记良是无锡一个菜农的儿子,长得眉清目秀。十五岁那年父母双亡。无锡新任知县何知县就将其留在自己衙门里当了门子。张记良这个小孩脑子非常好使,很快就熟悉了官府衙门里头的各种制度和环节。何知县是个贪官,经常干些贪赃枉法之事。既然自己是被老板雇用的,张记良就跟在主子后面做了帮凶。

而朱元璋的社会地位则相去甚远。他的大姐嫁给了盱眙县太平乡段家庄的王七一,婚后不久便相继而亡。他的上面还有三个哥哥、一个姐姐。大哥朱重四好不容易娶上一房媳妇儿,可是二哥、三哥想要成家立户,几乎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实在没有办法,他们只好都入赘女方家做了上门女婿。元至正四年(1344年),一场突如其来的天灾,彻底摧毁了相对宁静的贫寒岁月,也完全改变了朱元璋的人生境遇。朱元璋在《御制皇陵碑》中,痛苦地回忆了这段人生经历:“俄而天灾流行,眷属罹殃。皇考终于六十有四,皇妣五十有九而亡。孟兄先死,合家守丧。”在土地上辛苦劳作了一辈子的父母,死了却没有一寸埋骨的土地。如果说,处于社会底层的草根阶层还有等级可分,那幺朱元璋应该算是居于社会最底层的游民。他们无家无业、无恒产更无恒心,完全被抛弃于统治者精心编织的网络之外。统治者严密与残酷的控制手段往往会对他们失去效力。对于他们来说,生存是第一位的,而他们的生存往往会以破坏现有秩序为代价,甚至触犯王法。他们首先要解决的是吃饭问题,抢不到吃的就要饿死,所以他们只有抢。暴力争夺是他们生存路上的第一选择。

俗话说:“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到衙门办事,钱是少不了的。门子看门,自然也顺便收取门包。门包之中,既有正常的办公收费,也有徘徊于违规与合法之间的灰色收入,当然也有各种各样的贿赂。很多门子就是靠门包过上了非常富足的生活。但需要注意,除了纯粹的贿赂之外,被默许的办公收费及其他灰色收入,并没有全部进入门子个人的口袋。事实上,官长很清楚门子的收入,所以精明的官员莅任时,一般都会调查清楚门子的收入,列出清单,并核定哪些应去应存,再决定存留的该怎样分配,或者用于办公,或者充作各种人员的津贴。

当然,类似朱元璋这样身份的还有,建立了大齐政权的黄巢、大顺政权的李自成都是典型的流民。中国历史上的朝代更迭的方式多种多样,然而底层的流民所建立的政权,除了明朝之外,基本上都很短命,或者很快就被一些贵族或者地方军阀、外族所窃取,这多少与他们的见识、眼光、学习能力密切相关。

清朝官员谢金銮曾说:“国家的法制非常完善,凡官府中要用的人,都设立齐全。如州县衙门有六房书吏、门子等种种名目,只要是官府可能用到的,都应有尽有,只是可能名额有限而已,如果官府觉得不够用,可以酌情增加一些。至于门子,那是跟随官员左右,供官员使唤的人员,按照规定,每州县设置门子一二人就够了。如果官员有可靠的家人可以使用,也可以充当门子。”(《居官致用》)依照谢金銮的说法,门子既可以是“公人”,也可以是“私人”。换言之,门子当中,有一部分系由政府从本地民众中征发或者招募;当政府编制内的门子不足差用,或者官员更加宠信自己的家人时,也可以家人充当门子。

对于这片广袤土地上的普通百姓来说,最高统治者是谁,也并不是很重要。在中国,极权统治了几千年,人们还是习惯于认皇帝;王朝换了,皇帝换了,保守的人们哀号几声,过了几年,又认准了新王朝的新皇帝来效忠。茨威格在名着《异端的权利》里说:“无论谁,如能给予人们一种新的协调和纯洁的幻想,就立即能够激发人类最神圣的情感:自我牺牲和宗教狂热。成百万人像是中了邪一样准备投降,他们允许被蹂躏,甚至甘受强暴。”在这片土地上,只要能有一口气活下去,大家什幺不公和屈辱都能忍受。

影视剧里出现的门子通常呈两极分化,一种是老奸巨猾相,一种是年轻貌美相。清代史学家赵翼说:“所谓门子,就是今天在官府从事伺候官员的年轻男子。”褚人获说:“今天侍候官府的美貌少年称为门子。”照常理,门子经常在官长身边侍候,年纪大了,自然不合适再干些穿衣戴帽、铺纸磨墨的事情;门子还要经常跟随官长出门办公或者迎来送往,如果相貌不过得去,也有碍观瞻。

只要皇帝剥削得不是太狠,留给百姓最后一口饭吃,他们就会时时为统治者着想。可一旦统治者残暴贪婪得超过限度,让底层百姓一无所有了,那种既不惜自己的命更不管别人的命的凶残和嗜血就会被释放出来,陷入非理性的互害丛林当中。

门子的主张是让他抛弃司法的公正,背叛侠义恩情的报答,认为若是以司法公正,“自然是正理,但如今世上是行不去的!岂不闻古人说的‘大丈夫相时而动’,又说‘趋吉避凶者为君子’”。其实这又何尝不是贾雨村的想法,不过故作为难,让门子充当了所有阴谋的始作俑者。后来,贾雨村给四大家族修书汇报此案结果,也是门子一手包办。倘若不是因为贾雨村忌讳他了解当年卑贱之事而将其充发,这个门子的前途将不可限量。

23 游 侠

当时贾雨村因为贾家的抬举,得以出任应天知府,刚一到任就有人来告薛蟠草菅人命,至今仍逍遥法外。新官上任三把火,贾雨村正要签差公人前去捉拿,旁边的门子就用眼色止住了他。退到密室,门子向贾雨村出示了那张“护官符”。自以为聪明的门子,直言不讳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说到“游侠”,先要了解何谓“侠”。中国人骨子里都有“侠义”精神。

《红楼梦》中,那个小沙弥就是一个业务水平很高的门子。他是一个很不起眼儿,小到连姓名都没有,就是有姓名也没有人叫的小人物。人们只是按他干事的地方,或叫打工的单位来称呼他:原来他在苏州葫芦庙中当小和尚,于是那时被人叫作“小沙弥”。后来跑到金陵应天府的衙门里当差,又被人叫作“门子”,不过如此而已。

在春秋战国时期,“侠”的身份其实并不低,不但不低,甚至能够挤进社会的精英阶层。“侠”的产生源于贵族社会解体过程中一种非制度化的分权,从诞生之日起,就对日益发展的集权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对抗性。贵族阶层讲究的是身份,而这种高级身份注定了他们生来就是要管公共事务的,管“他人事”。

在“内署”和“外署”之间,有一门相通,那就是“宅门”。外署之吏役,没有使唤之令,不得入内。公文传送也以此为交接的枢纽。所以,宅门乃咽喉之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春秋时代礼崩乐坏,贵族社会体制也逐渐走向瓦解。在这场你死我活的暴力竞争中,权力日益一元化,在诸侯国里权力向君主集中,而诸侯国之间权力则向强者集中。秦灭六国,权力全部集中到秦始皇一个人的手里。

门子与其他胥吏相比较,有其工种的特殊性,他们长期追随在官员的左右,熟悉官场的情况。让一个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当门子,若是他跟了一个坏官,父母难免会操心不已。因为你整天要想着,自己那个正直善良的孩子不要受其诱导,干下诸多坏事。若是跟了一个清明之官,则是个人和家庭的造化与福分。门子看门,看不止一处的“门”。明清州县衙门之中,大门、仪门、大堂以及六房书吏、三班差役办公的厢房构成了官衙的“外署”;在衙门更深处,二堂、签押房和内宅通称“内署”,这是官员、官亲、幕友、家人日常活动的地方。

贵族原本是那个垂直等级制度的一部分,而他们自身所具备的“侠”的权力也是通过横向联合积聚起来的力量。当时的魏国信陵君、赵国平原君、齐国孟尝君、楚国春申君四位公子,他们都是出身贵族的侠。他们登高一呼,从者如云,挥一挥衣袖就能煽起一股游侠之风,成为万千人追逐的偶像。

有人考证,“门子”在西周时期是指卿大夫的嫡子,因为其将继承门户,所以称“门子”。春秋战国时期,人们也将弟子、门客称为门子。在大多数情况下,“门子”是指明清时期官府衙门里的一个职业类别。其岗位职责有两大类:其一,看守大门以及与看门有关的登记、盘查往来人员、打更传梆、收受礼包等;其二,从事跟班的种种杂务,如侍茶捧衣、上传下达、访查情形、商议事情甚至侦查案件等。

秦灭六国,让本就严酷的秦国政风与法家理论相互结合,就此形成了极端的皇权专制制度。大秦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权出一孔,都来自天子。六国贵族也走下高台成为一介平民,再想像战国时期那样搞横向结合,积累和发展个人权力去做侠是不可能了。虽然往日的荣耀已不复存在,但是六国残余仍未消除,当年“战国四公子”煽起的侠风也不会完全泯灭。

“门子”,就是看门人。不要小看了这个看门人。正因为看的是门,门里的道道比一般人都要看得真切、看得通透。更何况,他还拥有把门权,让谁进,不让谁进,他有一定的话语权。

侠,虽然是一种身份符号,但表现出来的却是一种侠士精神。所谓的“侠士精神”,也就是贵族精神向社会层面的延伸,体现在任侠上就是“忠敬勇死”四个字。诚如司马迁在《游侠列传》中所言:“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

07 门 子

在司马迁看来,游侠精神表现在“为他、反主流、敬事、谦逊”四个方面。汉初的侠与战国时期的侠有所不同,这时候的侠身份更为复杂。他们可能是士人,但大多是布衣平民。

一个官员初到衙门,胥吏就会以旧规为名,唆使官员违法,以便自己能够从中分肥。这样,官员也就逐步为胥吏所控制。胥吏希望自己的主官是个贪欲之人。贪欲之人容易上套,也容易被拉下水。嘉庆、道光朝在浙江、广东等地做过地方官的王凤生说:“长随书役,未有不觊本官之苞苴以分肥者。”“一中其计,予夺予求,无不如志矣。”对于这一点,乾隆朝辅佐过十几位州县官的资深幕友汪辉祖告诫道,作为官员千万不要收受书吏陋规,一旦收受书吏陋规,则必然为其所制。如果主官能够拒绝馈送,那幺手下的胥吏也就难以借用权力来捞取灰色利益。官与吏之间看似亲密无间,其实无时无刻不在进行一场智慧和定力的较量。

侠与侠,不同时期自然有着不同的解读,做游侠的目的也会有所区别。战国时的侠利用其地位及社会资源,发展个人权力,实现个人的政治目的。身为“侠”应有“侠风”,也就是形式上的那一套:有人追随,为人谦卑敬业和干些最高统治者不喜欢的事。

官与吏在私人关系上,很多时候相处得还算愉快。这种愉快是建立在一种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胥吏需要借助官员的权势立威于民间,以达到捞取私利的目的;而官员也会借助胥吏之手来勒索乡民,以实现共同分肥的目的。官有官的优势,吏也有吏的长处,双方各居其位,各司其职,互为依存。

在司马迁看来游侠的本质即在于“为他”。“为他”是注重公义,也就是后世俗语所说的“路不平,有人铲;事不平,有人管”。当时侠的“为他”与后世的“为他”是有区别的。后者是由于道德感的激发,站出来打抱不平;而前者是出于一种职业习惯,像是侠士个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于是,朝堂内外充斥着读四书的书呆子,吏员们(包括当时的绍兴师爷)则把握朝廷六部、地方州县的行政。明代有人去绍兴当官,朋友鼓励他说,天下治乱在于六部,六部的吏基本上都是我们绍兴人,所以治好绍兴也就治好了天下。可见,当时吏的权力有多大。到了清朝年间,吏的权力更大了。不管多棘手的难事,到了吏的手里都变得容易起来。由于官员的不作为,吏员的权力边界不断扩张。官家不管什幺事情,只要交到吏的手里,铨选(考察提拔干部)可以早一天,也可以迟一天;处分可以轻一点儿,也可以重一点儿;赋税可以征,也可以不征;命案可以破,也可以悬着;官司可以放大,也可以化小;地方工程可以增加,也可以减少。他们有着实权在手,可附着在他们身上的社会身份又让人看不起。没有官场前途,没有公家发放的俸禄。既然官家拿我当奴,索性破罐破摔,捞钱使坏。政治上没有发展空间,那就来点儿实惠的。

先秦的侠大多来自“大夫”“士”两个阶层。用今天的话说大夫多是执政者,士多是行政人员。自西周以来,这是一个相对固化的圈子,他们世代相承,几百年来逐渐养成了处理公共事务的责任感与荣誉感。虽然经过了世事的变动,公共事务早就交到了各级官僚手上,但由责任和荣誉形成的习惯不可能一下子被皇权专制扫荡得干干净净,必然还会残留在一些早已没落的贵族身上,只要机会合适还是会冒出头。

如此一来,吏在官场上就失去了光明的前途,形成了一种“天花板效应”。也就是说他们向上发展的空间被这块“天花板”堵死了,青云直上的梦想也随之终结。结果造成了这样一种局面,优秀的读书人都不愿意去做吏,他们感觉到没前途。只有那些落第的秀才们愿意去当,好歹算是谋了一份还算体面的工作,最重要的是有了与体制近距离接触的机会。

那些贵族的侠,他们在体制内有权力、在社会上有势力,可谓名利皆有。而那些身处闾巷的布衣之侠,也就是所谓的“游侠”,他们靠的是自己的打拼和修行,得到世人的认可,其艰难程度可想而知。游侠与游民的地位相去无几,或许只是比一般游民具有更强的暴力指数,更丰富的人生阅历和指挥人的才能。游民的特征是赤贫,而游侠则算不上。翻阅《汉书》就可略知一二。游侠张良,本为六国的旧贵族;游侠郭解,虽然资产没有达到汉武帝的迁徙令的要求,但光是送行者为他出的钱就达到一千多万;游侠楼护,官至九卿,封侯。而细数有汉一代,不就有许多公卿号称“任侠”吗?

读书人就这样被生生逼进了吏途,这也成了他们与体制保持近距离的唯一出路。到了明成祖朱棣执政时期,情况又发生了重大转变。朱棣又定下了一条官家规则:取消吏员们当御史和考进士的资格。这无异于一声霹雳炸响在吏员们的心头,本就不宽敞的上升通道,索性被堵了个严严实实。

班固在他的《两都赋》里说:乡间的豪俊和游侠中的佼佼者,名节上追慕平原君、孟尝君,名声上仅次于春申君、信陵君,他们互相联合交往,驰骋遨游于其间。由此可以看出,那些游侠在当地都是略有点儿人脉和势力的,不然,怎幺会有后来“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那种风流倜傥呢!

汉朝的时候,官和吏并没有明显区别。当时每个部门的负责人是官,其他的全是吏。汉朝的官员大多是由吏转化而来,甚至宰相从吏升上去,也不算什幺稀罕的事情。到了唐朝,吏和官,就有了清浊、高下之分。造成重官轻吏的罪魁祸首是元朝的蒙古人。崇尚武力的蒙古人马上得天下,以为只要拥有一支骑兵就可以赢得整个世界,他们不学汉字,不了解汉文化,自然也就无法治理一个以汉民族为主要构成部分的庞大帝国。他们废除科举,堵住了读书人通过科举做官的路。为了谋生,汉族的读书人只好实现就业转型。他们纷纷通过关系,走进官府里为官家集团当起了书记、文案,也就是文吏。这样一来,吏对于文人来说,也就成了一条不是出路的出路。但从那以后官和吏就实现了分流,官有官道,吏有吏途。

如此少年风流,游侠自然成了那些居无定所的游民所仰慕崇拜的对象,游民从他们身上汲取了敢于反抗、勇敢不怕死的精神。尤其是在进行大规模的反社会活动时,“有贼心没贼胆”的游民更是将那些自由来去、肆意妄为的游侠视为自己闯荡江湖的榜样。司马迁说,这些侠都是“名不虚立,士不虚附”。人们认识了侠,也给侠带来无穷的麻烦,甚至是灭亡的厄运。

张居正总结说:人们怕那些吏,一定要贿赂他们,并不是指望能从他们手里捞到什幺实际的好处,而是怕他们将来祸害自己。

游侠的特征是豪爽好结交、轻生重义。社会的每个阶层都有自己的道义,而游侠之义是他们苟活于乱世所凭依的手段。他们共同的特点是交游遍天下,有众多的朋友。《游侠列传》记载的第一位大侠朱家就是秦末汉初人,与刘邦同时。身处社会动乱时代,他勇于救人,光是士人就有百十人,平民百姓不可胜数。朱家无钱无势,但“自关以东,莫不延颈愿交”。也就是说,人们都愿意与他交成过命的朋友。

这个故事有它的时代背景:当时将校们很少有不冒功的,号称斩首多少多少,其中多有假冒。追究起来,他们砍下来的很可能是当地老百姓的脑袋,不排除恶魔附身的滥杀无辜者。如果没人较真儿,这些脑袋就是他们领取战功的筹码,凭此可以升官发财,光宗耀祖。如果有人较起真儿来,他手里拎着的无名氏的脑袋就可能成为置其于死地的罪证。所以,将校的命运不在自己手上,而是掌握在那个小吏的手里,尽管他的职位还比不上一个把总。

游侠手中没有握住权力之柄,卑贱的性命如草芥一般任人宰割。但他们对生命的自由和精神的独立也充满了渴望,不希冀恐惧担忧的阴霾时时笼罩在心底。为了生存,小人物开始反抗命运之枷。武器只能是血和剑,而不是虚无缥缈的诉求王法和正义。为什幺他们能以救助别人为自己的义务,仅用同情心是不能解释通的。其中必有一种责任意识起作用,或是宗教信仰,或是职务规范。

张居正说,军队将校升官,论功行赏,取决于首级。一颗一级,规定得清清楚楚。从前有个兵部(国防部)的小吏,故意把报告上的一字洗去,再填上一字,然后拿着报告让兵部的官员看,说字有涂改,按规定必须严查。等到将校们的贿赂上来了,这位文吏又说,字虽然有涂改,仔细检查贴黄,发现原是一字,并无作弊。于是兵部官员也就不再追究。张居正问道:将校们是升是降,命运全掌握在这个小吏的手里,你不贿赂他,能办成事吗?

游侠中的大部分处于社会末端,往往会让人与地痞、流氓混同。这些所谓的“游侠”虽然无害,并有娱乐价值,但也不能见容于主流意识形态,也为一切的正派人士所不满、体制所不容。《左传》中说“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大一统时期是小人无罪,有势力则有罪。比如说游侠郭解就是司马迁眼里的真正“游侠”。司马迁见到过这个人,在他眼中,这位游侠是“状貌不及中人,言语不足采者。然天下无贤与不肖,知与不知,皆慕其声,言侠者皆引以为名”。

张居正应该算是大明王朝能力最强的官员之一,他深知官家体制存在的种种弊端和陋规,圆熟地游刃其间,凭一己之力完成了一个王朝的中兴大业。如此高明的政治家讲述大官怕小吏的故事,必定大有深意,不可不听。

汉武帝时,为了把关外“豪富”全部控制起来,把他们迁徙到首都长安附近的茂陵,被迁徙的名单中也有郭解。可是郭解家贫,不够“豪富”(应有三百万的家资才够格)的标准,于是卫大将军在汉武帝面前说:“郭解家贫不中徙。”汉武帝说:“一个平民百姓,竟有将军替他说话,他家不穷。”于是郭解必须迁徙,但把郭解列入迁徙名单的县吏也被郭解的“粉丝”杀了。对此,郭解居然毫不知情。到了郭解搬迁那天,“诸公送者出千余万”。朋友送给他的钱超过千万。也就是说,走上迁徙之路的郭解才完成了自己的财富积累,真正符合了被迁居茂陵的资格。郭解名满天下,真是“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到了茂陵,无论认识不认识的,纷纷以能与他交往为荣。后来,汉武帝终于借故“族诛”了郭解。

胥吏心里苦,可又无处喊冤诉苦。虽然身在体制内,却被排除在官家体制的上升通道之外,于是也就失去了以事功之业博取大好前途的机会。可他们偏偏又忙着官府衙门里的事,时时处处耳濡目染。正因为前途是死的,而人是活的,时间一久,活在体制内的这帮局外人就很难做到心不动、手不动。因此,他们也就合情合理地继承了衙门习气。更重要的是,胥吏手里掌握着管理民间事务的权力,做些欺压良民、鱼肉百姓、盘剥乡邻的事情一点儿不奇怪,所以他们又继承了游民的流氓气质。

为什幺有那幺多的人以交游郭解为荣,愿意为他出力甚至为他杀人?除了郭解本人的名望和魅力外,还有社会因素。此时刚刚从贵族社会转入皇权社会,人们,特别是日渐平民化的士人对于权力高度统一还是不习惯的。因此蛰居地方的士人以及原来的贵族,总爱捧出一些杰出人物或特异人物作为领袖,有意无意地削弱或抵制朝廷的权力。郭解本身固然就有影响力,但一些地方豪强也在有意无意地捧他,希望他能成为民间领袖。郭解大约也感到这一点,人们越捧,他越谦卑,越退缩,但最终还是被捧杀。

虽然胥吏被官员呼来唤去,但是官员又何尝不是被胥吏拿来当枪使的冤大头。官府衙门事务性的杂活太多,官员根本不愿意在这上面花太多精力。对于县一级衙门,其主要任务就是催征赋税,也就是经常下去向老百姓搜刮钱粮、征收军饷、押运货物等琐碎之事。官员不可能挨家挨户上门索取,他们就将手中的权力下放。如此一来,事务性的杂活就慢慢地从他们手中转移,交到了胥吏的手上。这种脏累活是“好人干不了,干的没好人”。于是乎,胥吏的流氓气质逐渐成为人们心目中的定格印象。最大的流氓头子朱元璋说过一句话,他说:“科举初设,凡文字词理平顺者,皆预选列,以示激励。唯吏胥心术已坏,不许应试。”既然流氓皇帝给胥吏定了性,想要翻身也就不可能了。

比如刘邦,在他年轻的时候,也曾经有过一段当游侠的日子。他曾经几次跟着外黄的张耳当游侠,“客居数月”。张耳年少时,曾经是魏国信陵君的座上客,后来娶了外黄的一位富家女。张耳在傍上富有的孔雀女之后,也像当年的信陵君那样,疏财仗义,网罗天下游侠之士。刘邦就是这个时候追随张耳的。

在古代的官僚体制中,胥吏具有强大的遗传基因,官员为官一任,可以是三年,也可以是五年,但胥吏是无法流动的,一干就是一辈子。有的胥吏是世袭的,一辈子的命运被这一个职业完全套牢。老子死了,儿子继承,一干就是好几代。铁打的胥吏,流水的官。

要知道,刘邦家在丰邑,即今天的江苏丰县。张耳在外黄,即今天的河南民权。这个距离,可以说明两个问题:第一,张耳的影响力已经相当大了,辐射很广;第二,刘邦做游侠的决心很大,足以支撑他长途跋涉。

胥吏是各级行政机构中的具体办事人员,所有脏活累活全由他们一肩扛,最后出了纰漏还得让他们来担这份责任。胥吏地位独特,是“官民交接的枢纽”。与官相比,他们无品无权,是在官的指令下承办衙门中的具体事务;与民相比,他们又是身处官府的公家人。如此一来,他们也就成了游走于官与匪、黑与白之间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计算利益的方式很简单,既然向上的通道被堵死,那就索性来点儿实惠。总之,要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不能亏待了自己。

年轻的刘邦在此时的游侠队伍中并无突出之处,不管是在经济上、武力上,还是在社会地位上。很快就碰到了秦朝灭掉魏国,张耳也被通缉。刘邦仅仅跟从了几个月,在如此形势下不得不离开。随着秦国把六国逐一翦灭,游侠们生存的土壤也不复存在了,再也不能像战国时代那样,游走在不同的诸侯国当中见缝插针地揽起自己的利益了。因为天下的主子只有一个,更因为秦朝建立起了严密的户籍制度。《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秦献公十年,秦代“为户籍相伍”,每五家编成一个“伍”,十家又组成一个“什”,户籍制度还与连坐制度并行,让你的一举一动彻底暴露在众人面前。在秦帝国建立起来之后,这套户籍制度也逐步在全国统一,当然也包括刘邦所在的沛县。如此一来,本来还算年轻、还算自由、还算热血沸腾的刘邦,就只能乖乖地回自己的家里了。

如此一来,官府衙门,甚至于朝廷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在大多数时候并不取决于官,而是取决于那些忙得如陀螺般旋转的吏。中国有句老话,现官不如现管,阎王好见,小鬼难缠。对于吃尽苦头的百姓们来说,那些拉他们牛、扒他们屋的胥吏才是官府衙门真正的代理人。中国古代政治体系由官僚系统和胥吏系统的“双体系”组成,官僚是权力的指导者,而胥吏是权力的执行者。两者共同维持着中国古代官僚机构的正常运转。很多时候,官僚担的是权力的名,而胥吏担的是权力的实。所以,明末清初的思想家顾炎武才会发出“百官者虚名,而柄国者吏胥也”的感叹。

游侠历史没落于西汉。班固在《汉书》中批评司马迁歌颂游侠是“退处士而进奸雄”。但是他在《汉书游侠传》中所说的许多游侠是“藉王公之势”,“以取重诸侯,显名天下”,确实也是事实。不仅在汉代如此,后世许多有广泛影响的游侠也都与权贵相勾结,甚至为权贵效劳。

“官吏”二字,在很长一段时间是被我们弄混淆的。官是官,吏是吏,两者有着根本性的区别。说得直白些,官是管人的人,吏是被管的办事人。官的手底下管着比他更小的官,更管着那些无品无级,甚至连一个正式编制都没有的吏。官并不直接管事,也不直接管老百姓。吏是官府衙门里的中间阶层,他们直接管事、做事。老百姓平时见不着官,与他们打交道的往往是那些吏。

鲁迅曾说:“汉代大侠,就已和公侯相馈赠,以备危急时做护符之用。”那些本来就没有什幺超越精神,纯粹靠游侠之名以获取个人利益的游民,可以为任何人所用,“有奶便是娘”成了他们的人生信条。于是就出现了许多名为游侠,实际上是统治阶级鹰犬的人物。如初唐时期,太子李建成在战功和属下将领都远逊于其弟李世民的时候,为了保住其位置并顺利接班,便大量招收游侠。安史之乱后,地方势力壮大,一些藩镇驯养游侠刺客,谋害朝中力主削平藩镇的大臣。他们在对抗朝廷和分裂国家的活动中起了一定的作用。在不同政治派别的斗争中,游侠也往往充当杀手,从肉体上消灭政敌。

06 胥 吏

24 大内总管

这一席话听上去冠冕堂皇,但是总让人觉得透着虚头巴脑。有明白人就提出质疑:“做官的正不正、清不清全在自己,哪里会被人家带累的呢?我不信古来那些名臣正士,难道他们都是断绝六亲的吗?”官场上的熟人关系无可避免地会结成一张网络,对一个王朝的官僚体系造成破坏;为了防止这种网络的出现,必须将官员隔离于熟人关系之外。在官府衙门里混日子,要做到这一点,简直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小时候看武侠电影,朝廷派出去最厉害的那个人,往往就是大内总管。这家伙权力无限大,功夫也特别好,非等到男女主角共同出场,上演一出双剑合璧,才能给他来个人道毁灭。想要通过体制内的正常渠道,往往制伏不了这头怪兽。

晚清官场讽刺小说《梼杌萃编》中,主人公贾瑞甫说过一段漂亮话。他说:“我贾崇方,托众位福庇,得中两榜,通籍朝端,便是一个朝廷的命官、儒林的表率了,在国就要想做一个正色立朝的臣子,在乡就要想做一个守正不阿的绅士。但是要做名臣正绅,自然先从立品行起,凡有替人说事荐官等事,那是最干碍品行的,我可发誓不为,恐怕各位亲友不知,看见我做了京官常与地方官来往,有些事体要托我向官府关说关说,或是要谋个征收厘金之类的官的,要找我推荐推荐。那时,我要答应呢,坏了我的品行声名,那是我断断不肯的。若要回报,岂不叫来托的人下不去?所以,今日当着大众说明,望诸位高亲贵友,总要原谅,免得临时见怪。还有一说,我如今是个京官那不必说,将来提了员外,做了郎中,得了京察,放了府道,那时是做外官了。外官衙门最坏事的,就是官亲。你们不看见那时报里论的幺,可谓将官亲的弊端发挥净荆,将来我放了外官,我那衙门里可一个官亲也不用,倘各位高亲贵友以俗情相待,到那时远道见访,不要怪我贾崇方无情,不但衙门里不能破例找位置,就是盘缠也分文不能送的,宁可将来回家尽情负荆请罪,在官的时候,可不能不惜守官箴呢!”

大内属于皇帝的私人空间,与朝廷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一个主内,一个主外。往更为久远的时代追溯,王家即政府,政府即王家,而大内总管则相当于政府首脑。正因为如此,大内总管的身份就显得格外特殊化。有人说,它是打开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大门的一把钥匙。只要你掌握了大内总管的身份解码,就可以看清一个帝国权力运行的脉络走向。

在这一点上,“利不容情”的商界显然要看得更为透彻一些。利是自家的,想要祸害我的家业,门儿都没有。亲兄弟还要明算账,更何况沾亲带故的旧相识。很多像晋商企业“六必居”那样的百年老字号,就明确地把“不用三爷”列入自己的店规。明令禁止主管者家族中的少爷、姑爷、舅爷参与票号中内部管理。原因很简单,他们认为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里,人的理性往往要屈从于自己的感性,要管理自家的亲人并非易事,毕竟有着血浓于水的关系在其中;一旦事情处理方式与血缘关系发生冲突,人的理性思维就会让位于血缘关系引发的感性思维。而在一个人的感情世界里,所有的规则和章程都有可能化为乌有。

这话说得并不为过,如果说一个王朝的内核是珠宝,那幺大内总管则是装珠宝的盒子。打开盒子,才能看见珠宝的真实面目。钱穆说过,“宰职虽高,实兼治膳。”也就是说,宰相虽然是高级别的官员,但他们同样也是皇家食堂里烹羊宰牛的大师傅。宰相的“宰”字,就有宰杀牲畜之意。发展到后来,政府和大内虽然渐渐区分开来,但外朝和内朝一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误用官亲,对于一个官员来说往往获得的不是权力带来的个人价值,很多时候,带给自己的是伤害值。严重的话,有可能会让官员丢官破家。曾国藩在京为官期间,曾多次写信劝告在家乡的父亲低调行事,不要干预司法,不要对地方官指手画脚,不要跟乡人打官司。他在给父母的信中说:“我家既为乡绅,万不可入署说公事,致为官长所鄙薄。即本家有事,情愿吃亏,万不可与人构讼,令官长疑为倚势凌人。”身为京官的曾国藩要求亲属不以官亲自居,不干预地方司法、行政。这种戒用官亲的思路,与帝国相承已久的“流官”(异地为官)、“回避”制度以及批判“任人唯亲”的政治哲学,是基于同样逻辑之上的。其逻辑出发点都是:官场上的熟人关系无可避免地会结成一张巨大的网络,从而会对官家的制度体系造成破坏,也会对自己造成伤害。

东汉时期,朝廷的权力版图被分作三大块。一是外朝,三公九卿属于外朝;二是内朝,内朝以大将军为首,皇帝的秘书机构尚书台属于内朝;三是后宫大内。外朝呈上的奏章,皇帝下发的旨意,都要通过内朝的尚书台。也就是说,三公领着一帮官僚在外朝瞎忙活,大将军领着尚书台在内朝胡作非为,而皇帝则领着一帮太监在大内任逍遥。

所以在古代社会,官亲也不是只享受体制所带来的庇护及衍生权力,他们有时也需要分担自己亲人为官所带来的风险。官亲与其他人相比较,在使用权力制度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血缘优势。但是这种优势如果利用不当就有可能会转化为劣势。而这种劣势通常是权力的滥用所造成的。

翻阅这段历史,我们会惊奇地发现这段历史陷入一种死循环,讲来讲去是同一个桥段。故事的开始是一个小皇帝哭哭啼啼地登基,他的嫡母让娘家哥或娘家爹来当大将军。多年后,小皇帝翅膀硬了,就跟身边的宦官联合起来杀掉大将军。然后,宦官们蹬鼻子上脸风光一阵子。接着皇帝驾崩,故事倒回去再重新来一遍。

在古代官僚体系中,官亲所享有的庇护值应该大于他所带来的伤害值。唯有如此,他们才能真正实现权力的庇护。当然也有例外,一个官员如果犯了罪,可以兑现利益的血缘成本也就成了一桩赔本的买卖。明成祖朱棣举兵抢了自己侄子建文帝朱允炆的江山之后,就因为方孝孺一句“便诛我十族又奈我何”,就造成历史上绝无仅有的十族之诛。在中国传统的亲属关系中,最多也就是九族相连。但是,愤怒的朱棣史无前例地将方孝孺的门生故旧也算作一族,全部杀掉。因此事而被杀者达到数百人之多,受牵连被发配的更有数千人之众。尽管他们中的很多人连彼此是谁都还没有弄清楚。

唯一能打破这个死循环的办法,是让皇帝不要死得那幺快,别让儿子太小登基。但颇为神奇的是,东汉中后期的所有皇帝,除了婴儿期早夭的以外,他们都死在了二十七岁到三十五岁这个年龄段,只有亡国的汉献帝打破了这个局面,但已经没有用了。

一个人在官府衙门里供职,往往就有口衔天宪的能耐。古语有云“宰相家人七品官”,说的是高官的家人(仆人),其威势尚不低于七品官,何况其近亲属。张集馨曾说到官亲倚仗官势,招摇撞骗,勾结胥吏、差役,共同作弊:“每思官亲背井离乡,依托宇下,无非为利,稍不遂意,便生怨怼,甚有倚势招摇,勾同丁胥作弊。”

东汉名义上的大内总管是少府,这是一个外朝的文官职位。而在帝国高层之间的斗争中,少府是没有参与资格的。也就是说他是担事不干事的家伙,是名义上的大内总管。而实际上的大内总管是中常侍。中常侍是宦官的头儿,而且这个头儿不是一个,经常有几个或十几个之多。这帮中常侍通过一种复杂的方式分享权力,往往会有两个中常侍做他们的总首领。

曾经当过师爷和知县的汪辉祖深有感触地说:官亲滋事,“以法则伤恩,以恩则伤法”,“治婿则碍女,治舅则碍妻”。女婿干了违法的事,依法处理就会伤害到与女儿之间的感情;孩子舅舅干了违法的事,如果依法处理就会伤害夫妻感情。官员在处理官亲的利益方面,真是左右为难。

随着利益格局的一分再分,帝国的政治经济体结出了一朵看上去很美的奇葩,我们姑且将其称之为“豪族”。他们不仅仅是土豪一族,更通过经学或联姻为自己赢得政治权利。他们并不限于物质世界的自我满足,更是通过宗法血缘和投靠者的结合,以及门生故吏和恩荫扩大自己的影响力。

道光年间,既当过京官,又当过地方大员的张集馨认为,官亲“犯事不能惩办,非如家人(指家丁、长随)可以驱逐而严治之”。在当时的官场上流行着这样一句话:“莫用三爷,废职亡家。”这里所说的“三爷”指的就是官亲。也就是说,官员用人时不要用自己的儿子(少爷)、女婿(姑爷)、妻兄弟(舅爷),否则会招致丢官败家的结果。所谓官亲,并不只限于“三爷”;官员的远亲近戚,乃至干亲,都属于官亲的范围。因为在各种“官亲吏戚”中,当属“三爷”最难搞定。

不知什幺时候起,豪族也有了清、浊之分。清者以太学生为代表,这帮国家供养的高级知识分子喜欢端着架子,自比高洁之士,不愿与浊者相提并论。在他们的世界观里,真理不在大内、不在朝堂,而在民间,在农民兄弟的手里。他们对于另一支只知道盘剥农民的豪族很是不屑。浊者当然也不愿承认自己的浊,甚至于他们还认为自己是真正的“豪族”。这帮人以宦官和外戚为代表,没有经学的支撑,只有利益的考量。他们认为自己是帝国的关键少数派,居于帝国权力的核心地带,常常以皇宫大内的代言人自居。

官亲在衙门中的地位比较高,甚至可以指挥官幕吏役等衙中各类人员。《牧令须知》说,官亲“在家乡,畏官人;在署中,管官人,犹之乎以羊(喻衙中各类人员)将(送给)狼(喻官亲)”。一般来说,官亲在官员手下诸类人中的地位和幕友差不多,高于书吏、长随、差役等。《官场现形记》曾写到某寺庙中的客位按官场中人的地位分为三等:上等是提、镇、司、道及督抚衙门的幕友、官亲;二等是实缺、候补府班以下人员,至首县止,以及阔商家、洋行买办、钱庄汇票等字号;三等是候补州县、佐贰各官及随常买卖人等。这里的官亲是督抚衙门中的,故地位列为第一等,在第一等中又与幕友并称。

东汉桓帝年间,太学生已达三万多人,或许是有感于家世的零落和政治前途的暗淡,他们对外戚和宦官当政感到极度的不满和怨恨。

清人外出做官,往往有亲属随任或前来投靠,其中有不少人被委以职务,如司征比(征用人力和考校服役成绩)、掌笔墨案牍、管仓库等,其中作为至亲的“三爷”最易受到委任。这些离家随官或投靠的官亲,多是家中无恒产恒业和羡慕官势的人,多不善理事。他们来到官府中,大多是想借当了官的亲属的官威牟求私利,因而多心术不端,任性妄为。

他们喊着口号,举着旗帜,在太学中进行反宦官政治的组织和宣传,还吸收社会上的高素质人才入太学,以扩充自己阵容。于是乎,在野处士,在朝中下级官吏和太学生三股力量平行发展,交相辉映,拉开了与大内叫板的序幕。如此一来,外戚、宦官、朋党挤作一堆,公事与私事混淆。宦官与外戚不是旁人,他们是皇帝身边最亲近的人。大批清流人士被罢官归田,被一脚踹出体制的大门。谁也不曾料到,这帮体制内的失败者到了体制外,摇身一变成了社会上的成功人士,他们得到了比官员更为荣宠的社会敬仰。清流人士范滂出狱归乡,家乡人迎接他的车多达数千辆。名将皇甫规自认为是西部豪杰,可他也觉得自己未能进入清流的行列是一种奇耻大辱。

中国人讲究熟人社会的差序格局,费孝通先生还专门为此打了一个形象的比喻。他说,这就像是将一枚石子丢在水中,波纹总是围绕着核心向外一层层地扩散开去。如果一个人是石子落水砸出的核心,那幺他的亲人就是最靠近他的那一圈波纹。亲疏远近,往往就表现在纹路到核心的距离。

这时候,文官系统和大内总管的斗争变得让人难以理解。按理说,太监没有子嗣,没有复杂的社会关系。可汉朝的宦官好像是个例外,这帮无根之人居然能养得儿孙满堂,香火缭绕,社会关系比一般人家还要复杂。正因为如此,宦官与官员的斗争模式也就有了一种新的诠释:官员们在地方上整理罪状,杀宦官的家属;宦官们跑到皇帝面前一通哭诉。不明就里的皇帝龙颜大怒,就去找官员算账。

官亲,如果我们单纯从字面上理解就是官员的亲人或亲戚。

官员们对大内总管好像并不畏惧,只要让他们逮着惩治宦官家人的机会,他们就会出手。有的时候犯罪是在大赦之前,可照样将人一刀宰了。不杀则已,一杀就是上百人地杀。这其中的原因很复杂,一方面是东汉的士大夫有不要命的抱团精神;另一方面则是宦官势力终究是有限的。宦官集团得势,也不过是在大内占据优势而已。既然在大内占不到便宜,咱们就庙堂恩怨江湖见了。

05 官亲·三爷

太学生虽然在这场来势汹汹的“党锢之祸”中遭到打击,但他们终究为自己赢得了响亮的名头。当新旧制度交替碰撞,乱世来临,他们又充当起农民救星的角色,反而形成了一个新的社会组织——门阀士族,成为魏晋南北朝那段历史天空中最闪亮的星辰。经过一个漫长的混乱时期,中国历史进入一个新的阶段——隋唐时期。政治体系在这时候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不甘于寂寞的尚书台从内朝走向了外朝,而中书、门下两省成了新的内朝。唐朝早期,宰相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头衔,控制着内朝,同时又有对外朝的指挥权,集两朝权力于一体,抢尽了风头。相比之下,大内总管的权力反而被装进了制度的笼子。

清代名幕汪辉祖在其所着《佐治药言》中记述,以州县而论,清代全国共有一千五百多个州县,绝大多数州县都聘有师爷,每一州县的师爷少则二三人,多则十数人,合计全国州县师爷不下万人。《剑桥中国晚清史》记载,随着官员在省一级或地方一级职责的加大,幕友的规模和人数也跟着增加,到十八世纪末,这些助手的总人数估计已达七千五百人……他们的人数在十九世纪继续有所增长。可见数量之可观,师爷队伍之庞大。

进入中唐以后,动荡的帝国让执政者们产生了强烈的不安全感。在敌我难辨的情况下,皇帝们的本能反应只能是将权力交给自己最信赖的人。谁是最可信赖的人?自然是那些穿梭于自己身边的太监。经过改组内朝,设立了两个枢密使,他们与宰相共同执掌内朝权力。分权而治是皇帝常用的手段,到唐末甚至创造性地发明了“贴黄”,也就是中书门下的文件需要枢密使“贴黄”,才能生效。这就是明朝“批红”制度的雏形。

但是这种情况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反而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到了嘉庆、道光年间,甚至出现一个家族将一个地方各级衙门的幕友岗位全部垄断的现象,幕友网络在地方官场成为一道难以逾越的沟壑。

此外,唐德宗还做了一件让所有人跌破眼镜的事,他居然将禁军的指挥权也交到了太监的手上,由太监来掌管,这支禁军叫神策军。原来在德宗心目中,太监是神一样的存在,真是一个有德无心的君王。不管怎样,太监系统从此又多出两个神策军中尉。当人们将唐朝灭亡的责任一股脑儿全推给唐德宗的时候,他们又何尝会想到那个饱尝了战乱和家国之痛的君王,面对弃他而去的文官,那种天地苍茫的无助感。在那个时候,留在他身边的居然是宦官。他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这种信任的选择让他避开一个危险,又走向更大的危险。他一手组建起来的神策军,就这样被他作为礼物送给了太监。

如果说,官家制定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代表着皇权,那幺湖北发生的这起民间盗窃案,就是官僚集团内部联合起来对抗皇权的妄为之举。乾隆在了解内情后,震怒万分,他命湖广总督李侍尧等速将涉案的幕友徐掌丝兄弟拿获交由刑部处理。乾隆借此案为各级官员敲响警钟,他着令各省督抚要彻查幕友上下交通、干预政令的事,并禁止新任督抚藩臬续用旧任幕友,以切断他们与幕友之间的联系网络。

大内出了四个总管,两个枢密使,两个神策军中尉,他们成功分享了内朝的权力,同时又掌握了禁卫军的军权。其权势之大,达到整个宦官史上的巅峰。最亲密的人,带来的往往是最致命的伤害。从唐德宗之后,宦官们先后杀了两个皇帝,废了一个皇帝,立了八个皇帝。在历代大内总管里,一个叫仇士良的宦官算是一个异数。他总共打倒了一个皇帝,立了一个皇帝,前后杀了二王、一妃、四宰相。这家伙临到退休又总结出一套“迷龙术”的理论,大意是怎样迷惑皇帝,从皇帝手里分权。

在这个案子中,各衙门之间互相串通的公文和消息,都要经过师爷们的手。这帮师爷在这里玩了一出现实版“无间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于是上下通气,在传递之间就形成了一个庞杂的情报网络,正是这个网络左右了案情的发展,也正是这个网络让本来一桩简单的民间盗窃案,发展成为政府高官纵盗冤良案。

到了明朝,帝国的权力中枢再次发生变化。农民出身的朱元璋索性废掉了宰相,万事一肩挑。后来虽然产生内阁,但内阁大学士不同于宰相。大学士只负责内省,理论上并不能直接指挥外省六部。这就导致了内省和外省出现了永久性的断裂,难以弥补。还有一点就是帝国运转越来越自动化、越来越公文化,皇帝的作用有所削弱。嘉靖皇帝二十五年不上朝,万历皇帝二十七年不上朝,大明王朝不还是运转如常。每天的太阳照常升起,各地的公文汇总到内阁,然后由内阁做票拟起草处理意见,司礼监按票拟审阅批红,文件就生效发回。不过他们这幺干等于是在体制内埋雷,有后世子孙踩了。

这个案子还不算完,因为它被紫禁城里的万岁爷盯上了。乾隆皇帝在审问过程中,越审越感到在高官涉案的明线背后肯定有着一条更为隐蔽的线索。他隐约觉得,这个案子不简单,有可能是一桩拔出萝卜带出泥的窝案。他对湖北大吏这种上下通气、抱团犯罪的做法感到无法理解。在随后的调查取证中发现,案件背后的灰色线索是由官员雇用的幕友串联形成的。涉案的总督、巡抚、按察使司这几名高官雇用的幕友都和徐掌丝兄弟及其姻亲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徐掌丝是绍兴人,他本人在按察使沈作朋署内做幕,而他的弟弟又在总督爱必达的手下做幕,他的妹夫卢培元在巡抚汤聘的手下做幕友。这幺一个幕友家族依附着湖北省权力高层多年,他们之间互通消息,与地方官员来往密切。

有人说明朝的皇帝懒(不包括朱元璋、朱棣和朱由检),而清朝的皇帝勤快,其实这里不光有性格问题,更多是制度问题。明朝太监有批红权,而清朝没有。清朝皇帝如果懒惰,他的官僚系统就会陷入崩溃的边缘。

乾隆皇帝获知真相后,大为震怒。他下令将张氏兄弟立即就地正法,被冤枉的李作棋、袁志芳等人也被释放,赵泰交也得到了赦免。这个案子还牵涉一个省部级高官,交由乾隆皇帝亲自审问。审问的结果是沈作朋立斩,原任湖北巡抚周琬、总督爱必达改绞监候(后两人发往伊犁效力赎罪)。

明朝管理宦官的机构是二十四衙门,其中最重要的是司礼监。司礼监掌印太监相当于大内总管,其副手是司礼监秉笔太监。两者有着不同的分工,秉笔太监负责批红,而掌印太监则负责审核,在上面盖个印。按制度规定,他们只能按皇帝的意思批红,主动权还不如内阁的票拟。

善恶终有报,张氏兄弟居然在盗窃赵启贤家九十两白银后被抓获。这时候原任按察使沈作朋此时已经升任布政使,他担心翻改前案会让自己背上处分,坚持只将后案审结,而置前案于不顾。由此才造成了案中案的复杂局面。

如果恰巧遇上懒惰的君王,宦官的权力会变得异常惊人。在外省、内省、大内这几个体制链中,他们身为大内总管,控制着内省权力架构的最上游,所以才会培养出魏忠贤那样差一步到万岁的九千岁。魏忠贤之所以能压倒文官系统,是因为他遇上了明朝最懒惰、最无知的皇帝,他也因此获得最完整的代理权。靠着无缝对接的权力掌控,魏九千岁完全可以对王朝体制链进行日常性的细密掌控。

案件卷宗里的内容大致如下:乾隆二十五年,张氏两兄弟于本乡李作棋家盗窃一百六十两银子及部分衣物,随后被官府拿获。但这个案子在审问拟罪的时候,张氏二人当庭翻供,最后居然被无罪释放。既然案犯无罪,那幺罪就转移到执法者的身上。于是剧情发生了根本性的逆转,知州赵泰交因为“滥刑妄断”被流放,事主李作棋、保正袁志芳等人也因为诬陷栽赃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于是,无罪释放的张氏兄弟依然清风明月任逍遥,并且重操旧业。

说千道万,还是因为明朝没有能够指挥外朝的宰相,内省和外省的体制链出现断裂,失去与其抗衡的资格。魏忠贤集聚了数量庞大的文官党羽,也就是后来说的阉党。清朝依旧没有设立宰相,却取消了司礼监,皇帝的工作量变得非常大。清朝皇帝真命苦,不断批读奏折,不断接见军机大臣。不是他们生来龙筋虎体,而是制度让他们根本停不下来。

如今刑部在梳理案件过程中发现了疑点,就直接向乾隆皇帝奏报。乾隆获知情况后,立即着派刑部侍郎阿永阿为钦差大臣前往湖北复审两案。经过复审,得出的结果与刑部前面的推断相一致:此张氏兄弟就是彼张氏兄弟,两案为同一案犯。

清朝的大内总管并不是太监,而是内务府大臣。这个官职类似于汉朝的少府,实际权力要更大一些。理论上来说,他有对所有太监的管辖权,比如他手里的慎刑司就有对太监的司法权。内务府大臣如果由权臣兼任的话,确实可以凌驾于太监之上。这时候的总管内务府大臣是正二品官员,管理着皇室的财务、库贮、警卫扈从、山泽采捕、礼仪、皇庄租税、工程、刑罚、畜牧等事务。和珅就曾经当过内务府大臣,也为自己掘下了腐败的第一桶金。内务府这个机构本身权力并不算大,就是皇帝生活秘书而已。不过它也有一个好处,就是能捞钱。皇上要花钱都必须通过内务府,很快就将内务府养成了一个贪腐窝。大内总管成了皇家钱袋子的实际掌管者,而这里面究竟有着多大的油水,实在是我们这些穷人无法想象的。

如果这个说法成立,两年前归州抓捕的两人目前尚在狱中,又怎幺会跑出来继续作案呢?按照乾隆年间的司法管辖权限,疑案应该提交刑部来定夺,但当时湖北的官员并没有按司法程序往下走。

25 士大夫

手头有一个现成的案例,或可窥见一斑: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在湖北地界发生了一起蹊跷的案件。在上一年,湖北地界的官府捉拿了两个盗贼,张洪舜和张洪炎。两个案犯的名字与乾隆二十六年归州知州赵泰交抓捕归案的张红顺、张红严兄弟字音相同。由此,刑部怀疑眼前拿获的张氏二犯与两年前的归州案的犯人系同一案犯。

古代政治体制内有先做官后做文人的,这种情况不多;先做文人后做官的,却大有人在。一般说来,适应力强的文人,做官对他们来说根本就是小菜一碟。

哲学家冯友兰回忆少年时代随父在县衙生活的经历时谈到,清代县官上任,没有不带上自家“班底”的,其中有师爷、长随等。上自总督、巡抚,下至知州、知县,都要在正式的行政机构及属官之外,另组私人智囊及助手,称为“内衙”。“内衙”是幕主的亲信,故被倚为左右手,“委以重任,襄办一节,不可或离”。《〈老残游记>续集》中就有一段嘲骂师爷的话:“近来风气可大不然了,倒是做买卖的生意人还顾点儿体面,若官幕两途,牛鬼蛇神无所不有,比那下等人还粗暴些!”在清朝初期,师爷中有不少是有德有才之人,他们中大多数人都能“以宾师自处,自晓至暮,常据几案治文书,无博弈之娱,无应酬之费,遇到案件,援引律义,反复辩论,偶有一二不自重之人,群焉指目而讪笑之”。这种亦师亦友相处,在一起探讨业务,修身自律的风气并没有维持多长时间。随着清王朝的逐渐衰败,幕风也越变越坏,师爷的品学也越来越劣,以致到了凡幕皆劣的地步。到了晚清,师爷摇身一变,成为不学无术,盘踞衙门,仰主人鼻息,入则奴颜婢膝,出则狐假虎威的徇私钻营、狼狈党援之辈。

一夜之间他们将自己的文骨狠狠地甩掉,天亮后重新出发,混迹于仕途。从那一刻开始,他们像换了个人似的,将权力视为膜拜的图腾,将官家利益视为个人命途。他们将官场作为文人唱和的游戏场所,就像他们曾经以一个成功文人的形象为世人所接受。

这种双向互动的关系类似于男女之间你情我愿的关系,或为他们以后更好的合作共事奠定基础,或为找到更为理想的对方而权衡比较择优而定。在人才的流动上,绍兴师爷是一股活水,不断流动。横的方面可以朝秦暮楚,纵的方面可以上下浮动,且幅度极大。今天是师爷,明天你就有可能成为京官,后天也许被革职还乡。关于绍兴人从事幕业的盛况,绍兴籍幕友龚萼说:“吾乡之业于斯者,不啻万家。”由于绍兴人外出游幕的太多,本地的人都快走空了。“吾乡之业于斯者,不知凡几,高门大厦,不十稔而墟矣!”可见做幕是绍兴人从事的主要职业。在当时,“绍兴师爷”风头无两。晚清官场中流行一句话:“无绍不成衙。”说的就是这种现象。

既然说到游戏,那幺任何游戏都会有它相对固定的规则。无论是怎样的规则,只有遵守了,才有可能被其他玩家所接纳,否则就会有被排挤出局的危险。这些规则可以说经过了千锤百炼,而且不断成熟、完善并被默认和遵守。所有为官者大多是心照不宣,认为只有遵守它才会达到自己所需求的彼岸。

绍兴师爷与其幕主的聘任关系,是一种你情我愿的双向选择,即幕主可以自由选择幕僚,幕僚也可以自由选择幕主。双方任何一方决不强迫另一方,都可以朝秦暮楚。双方之间不羁主客关系,不羁时间长短;幕僚有入幕的愿望,但幕主会婉言推脱;幕主有聘任挽留幕僚的意图,但幕僚也会婉言辞谢。

在中国古代文人士大夫的内心深处,始终有一个挥之不去的情结。它曾经像水面下的莲藕一样悄悄萌芽生长,不被世人所察觉,却又在悄无声息地模塑着中国文人士大夫的标准形象。这就是屈原情结,每个文人或多或少都会有的一种情结。

作为晚清幕僚行当的“顶级品牌”,“绍兴师爷”抱团形成的关系网也是最为严密的。他们或以亲戚或以世谊或以同乡形成帮伙,互相关照,互相牵引,互通声气,通同作弊,枉法营私。他们通过在一个省的上下级衙门里当师爷,从而形成一个庞大的乡人网络,借此操控官府。对帮伙之外的师爷,他们想尽办法加以排挤。如果下级署官不聘用上级官府或师爷推荐的师爷,所办的上行公文就有可能会被驳回或积压不办。

古代做官的真正目的是什幺?请记住:永远是利益。那幺屈原为什幺做官?答案也当然逃不开“利益”二字。不过屈原的利益是建立在忠君基础之上的,这也是官家的正统利益。君、国这两个范畴,在屈原的思想里,基本上是没有多大区别的,甚至有可能是君重于国。他先是遭楚怀王贬斥,又遭襄王放逐,但他仍然抱着一颗“九死而未悔”的决绝之心,就像一个不能自拔的单相思情人,除了收获内心的痛苦还是痛苦。

幕僚人才除了老乡之间的互相提携推荐之外,也有来自各地绍兴会馆的推荐。这些会馆大多打着“准师爷之乡”的旗号,有的还专门举办幕学训练班。许多家庭成员或子承父业世代为幕,或是通过同一家族中充当幕僚或官吏者的引荐,步入师爷生涯,从而在官场上布下一张张光怪陆离的社会关系网络。父死子继、兄终弟及、儿女联姻等血缘关系,是师爷群体中最重要、最亲密、最有用的亲缘关系。师爷不是谁都能胜任的,一个游离于体制之外的知识精英想要当好“师爷”,绝非易事;要想成为大师爷、名师爷,更是难上加难。做好师爷不仅要拜师实习,还要文笔好、记忆好,有一张能言善辩的利嘴,善于应酬,处理好各种案子和官场中的微妙关系。应该说,“师爷”这一职业完全称得上复合型人才。

在当时那样一种历史背景下,政治结构发生变革,西周以来由官家倡导的传统政教正在失去市场。面对这种失衡的社会变革,“士”这一阶层也正在由无条件地奉行官家那一套逐步走向觉醒。他们持“道”不屈,敢与王侯直接叫板;他们对责任的担当、对真理的追求激发了生活在这一热情时代的精英分子们的心头之志。对于处在世族权威(家长制)统治之下的楚国,屈原首先需要服从并忠诚于权威(楚王)和宗族中的长辈(父子关系的扩大和投射),他始终生活在宗族圈内,并欣然接受了这种圈里圈外的生活状态。

在明、清两代,绍兴这个地方人杰地灵,出了很多进士,其数量分别位于全国各府的第二位和第六位。读书人多,可是朝廷对一个地方的人才录用是有限额的。朝廷采取的是“北人别考”,使得绍兴文人学子通过科举进入仕途的希望变得渺茫,“读书不成,去而读律”。读书人又干不了粗重的活儿,他们就从事另一种虽然名声并不显赫,但比较实际的职业,这就是在各级官府中充当幕僚。

其实屈原心里比谁都要清楚,要实现自己的完美理想,只有一条路可以让自己选择,那就是通过楚王手中的王权,除此之外别无他途。屈原认准了这条路,并准备一条道走到黑。但这条路又是完全不靠谱的,用现代人的话说,就是政治上不成熟的表现。因为他把国家的前途系于君王一人,这本身就是士大夫认识上的一个误区。

无论是断案的,还是负责钱粮的。他们都来自一个地方——绍兴。

作为这个时代的高知,屈原们擅长思考,但在思考的过程中他们始终在回避一个很现实的问题。那就是假如有一天皇帝倒台或者死掉,他们到底该怎幺办?历史已经无数次地证明,当这一刻来临时,这些“九死而未悔”的士大夫除了陷入一种世纪末的茫然状态,就是用一厢情愿的回忆来温暖现实的冰冷。

晚清官场中有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师爷”。《文明小史》曾说到绍兴师爷在衙门中的情况:绍兴府人有一种世袭的产业,叫作“幕”,或是“师爷”。何为“幕”?也就是各省的官府衙门里,总有一位刑名老夫子,一位钱谷老夫子。所谓老夫子,其实并无年龄限制。他们中的一位负责处理刑事判牍,一位负责钱粮。

说到屈原,我们怎幺也绕不开他的忠君思想。屈原的忠君只是一种有偿服务,忠君和恋家对他来说是捆绑式的,不是单一的。在屈原的眼里,家、君、国是三位一体。屈原上可与比干、微子,下可与朱耷相比,他们都与皇室是同姓同族。在他们的眼中,国就是家,君就是那个一家之长;因此,国仇等于家仇,家仇无限放大就会成为国仇。对于屈原到底是该舍生取义地去赴死还是该明哲保身地活下去,千余年来一直争论不休,成为一桩公案。我们姑且抛开他的死到底合理与否不说,仅从恋家(也就是恋楚国的王室)角度指出其局限性与狭隘性。

04 师爷·幕

屈原的爱国,集中体现为忠君;为什幺忠君,又因为他恋的是同姓之家。我们前面说过屈氏是当时的三大家之一。不然的话,他为什幺不能砸碎束缚自己的枷锁,像百里奚、吴起、苏秦那样,离开自己的生养之地楚国跑到其他国家去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呢?屈原的痛苦是因为他想离开却无法离开,外面的世界再精彩,那也是别人的地盘、别人在做主,而他的家永远在楚国。

在湘军发展过程中,这种“唯乡人是举”的用人观念的确起到了凝聚人心、提高战斗力的作用。以曾国藩为首的湘系,就是靠着浓厚的乡土观念集结在一起的。湘军,兵源来自湖南,遍及三湘四水,以湘乡籍最多,人们以“湘军”称之。曾国藩幕府的八十余人中湘籍占四分之一,作为基本阵营是不可忽视的。湘军将帅,从创始到第二代如刘坤一等,基本上都籍属湖湘。湘军将帅随着军事发展,遍布天下,后来成为督抚提镇,由军而政,形成庞大的湘系军事政治集团。

他宁愿选择在自己的国度里痛苦到死,也不愿意跑到别人的地盘上逍遥升天。有人说,屈原的自恋是一种有毒的自恋,他就像希腊神话里那位爱上自己水中倒影的厄洛斯王子。

湘军将领生于斯长于斯,长期受到这种地域文化的熏陶,他们将这份乡情看得很重。曾国藩就坚定地认为“同县之人易于合心”,一个地方的人能够同心协力。而他的九弟曾国荃在用人上比曾国藩更为决绝,他奉行“不独尽用湘乡人,且尽用屋门口周围十余里之人”。也就是说,曾国荃将自己可信可用之人圈定在屋门口十余里。

从现代心理学的角度讲,屈原的自恋就是将自己内心的痛苦放逐于现实世界,然后自己以局外人的姿态慢慢去咀嚼并审视它。不客气地说,屈原根本就不是在发泄痛苦,而是在顾影自怜,欣赏自己的痛苦。痛苦可以说已经成为屈原精神生活中的奢侈品,就如同那些经常唉声叹气,把滔滔不绝地向人诉说烦恼当成享受的人一样。心理学家一致指出,这是一种精神传染病;越敏感,越容易患。不幸的是,封建社会里具有文人气质的官员大多属于敏感者。他们宁愿把直面、改革现实的冲突转化为内心的现象,自我消化,自我陶醉,也不愿(或不屑)参与对丑恶势力的直接交锋。从这一点说,屈原的痛苦是因为他无法排遣内心的毒,他宁愿喝下那样一个时代为他藏好的毒。

中国人有着极重的乡情意识,湖南人更不例外。湖南乡村社会有个传统,就是当地人习惯将自家居所前后方圆十余里内的乡亲都称之为“屋门口人”,平日守望相助、互通有无。如果遇上“屋门口人”与外乡人发生争斗,他们不管是非曲直都会上前助拳,就算流血破财也要维护“屋门口人”的利益,所以当时在这一地区经常发生大规模的乡民械斗事件。

过去的官员基本上都是从士大夫堆里选拔出来的。既然是士大夫,那就要怀揣着文人的情怀,除了屈原式的家国大情怀,更多的则是来自个人的权色小情怀。对于传统中国士大夫们来说,“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是其一生中最重要的两个时刻。或者说,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两件大事就是结婚和做官,两者构成了中国古代士大夫“成家立业”的人生理想。说到做官,那我们就绕不开科举制度。经过隋唐时期的不断发展,宋朝成了封建科举制度最完善的时代。

就拿主宰晚清沉浮命运的“湘系势力”来说,曾国藩本来只是想在政治上寻求尽可能多的支持力量,没想到那些识于微时的故交旧友会成为湘军的主要将领和幕僚。这些人物本就不是安于平淡之人,他们中的大部分都是湖南的拔尖人才。曾国藩的湘军核心层就是由这些老乡中的杰出人物组成。不光是高层,就连“湘军”队伍中的中层和底层也基本上都来自湖南、湖北两省。而湘军本来就是打着血缘与地缘旗号组建起来的民间武装组织。

考试取士成为官家选拔官吏的主要途径,能够在这条路上笑到最后往往名利双收待遇丰厚。这样一来,人们把赶考走仕途作为个人奋斗的终极目标,“不及第不成家”便成了一些文人对着高天厚土放出的一句狠话。就连做了皇帝的赵恒(宋真宗)都在自己写的诗里表达了士大夫们这种人生理想:“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出门无车毋须恨,书中有马多如簇。娶妻无媒毋须恨,书中有女颜如玉。男儿欲遂平生志,勤向窗前读六经。”这首诗道破了“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文人处世哲学,告诫那些读书的青年人为了一朝登第,何必急着讨老婆呢!你难道不知道书里既有财富,还有美人。

以血缘、地缘为纽带打造出来的社会结构,最根本的一条就是以乡土观念作为人情的黏合剂。对于晚清时期的体制社会而言,但凡能够与官府衙门沾上一丝半点儿的关系,都会深深地打上乡土观念的烙印。费孝通先生说:“中国乡土社会采取了差序格局,利用亲属的伦常去组合社群,经营各种事业。”在貌似温情的熟人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事实上成了一种社会交易行为。作为个体的社会人通过在这张关系网中认关系、拉关系、套关系获取社会资源,并以“及报”作为人情法则的基础。

连皇帝都这幺认为,那些士大夫们痴迷也就可想而知了。“十年寒窗无人问,一日成名天下知。”当时看一个家族的兴衰表现,最重要的一条就是看在这个家族里到底有几人登科或几个女子嫁给士子。这样的话,那些金榜题名的读书人就成为豪富之家择婿的首选。但官家能够提供的岗位毕竟是有限的,经不起天下士子们这般疯抢。岗位是有限的,抢号头的人却是无以计数的。

公门结拜乡党,使得权力庇护完全呈公开化趋势。官高位尊者犹如一棵参天大树,而那些有资格置身于大树底下乘凉的往往是其乡党。体制内渗透乡党势力,人身依附掺杂着裙带关系。到了民国时期,此风未消反长。当年的阎锡山用人原则也是“会讲五台话,就把洋刀挎”。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朝廷只有不断抬高门槛儿,不能让这些读书人蹦一蹦就摘到苹果,只有其中的佼佼者才有可能笑到最后。所以大家只有咬紧牙关,头悬梁锥刺股寒窗苦读,期望在书中找到属于自己的“颜如玉”和“黄金屋”。这种先立业、后成家的观念造成当时社会上出现了大量的剩男剩女,男的苦读功名,女的就苦等金榜题名的凤凰男,就这样等来等去等到花也谢了。

官府中人喜欢结交乡党,使得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趋于亲情化。原本你我就是乡里乡亲,如今又有缘成为官府衙门里的同僚,真是缘分比天大。而在这其中,位高权重者长一辈,仰仗权势者自然也就矮上三分。无事走访纯属里人往来问候,登门造访算是老乡互相走动;纳敬只归于乡情交流,贿赂也划为乡谊往来。送者堂而皇之,受者也心照不宣。对其中尊贵显赫者,年纪轻的直呼干爹,平辈的就尊称一声老大。同乡之间,或认了干亲,或拜了把子,或结了儿女亲家,或攀了岳丈东床;同乡圈里,张三是李四小舅子的叔叔,王五又是赵六大伯家的连襟。玩的虽然是乡情乡谊,走的却是不折不扣的裙带路线。

在这样一种社会背景下,“颜如玉”和“黄金屋”成了激励士大夫们前进的动力,权色之恋也成为名副其实的倾城之恋。而在这两件人生大事上,司马相如都为之提供了一个神奇而浪漫的经典范例。在我们的印象中,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婚姻是反传统模式的,因为它完全抛弃了社会使命和家族责任,是情与情的交融,也就是传说中的才色之恋。

一个普通人想要科举高中,除了天生聪颖,还需要祖上积攒下来的阴德,成功率实在低得惊人。如果一个人能识文断字,谙熟“乡党应酬”,乡党们肯定会委托他办他们办不了之事,简单如过年书写对联,繁复如上通下联、左右逢源。他一旦被乡党们认可这方面才能,就会晋升到基层斯文人之列,也就有资格成为乡党的领袖——乡绅。

司马相如的成功除去个人的才华,还有一点被人忽视,那就是他的家族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但这个实力只是相对来说,并不是说他的家族属于当地的巨富,他更算不上富二代。他和卓文君婚恋之后,过着穷困潦倒的生活,已经充分证明了他家的余粮也不是很多的。也就是说司马家族以自己家族的资财帮助司马相如进入官场,已经算是尽了最大的努力。他们只希望有朝一日司马相如能够出人头地,为整个家族带来荣耀。

所谓自治,是由乡党中那些进过贡院、考过功名,或做过官的,有知识、操行、人格背景的“斯文人”主导。对于乡党间的纠纷,一般由里甲长、乡约来主持调解。在乡村社会的舞台上,这“关键少数人”是主角,是头牌,是民意的代言人。每逢喜事,他们往往会衣冠楚楚地站在村口,脸上挂着职业性的微笑,露出八颗牙,打躬作揖迎送贵宾;祭祀时他们带领宗亲,抑扬顿挫、语速徐缓地念着祭文;若乡党有诉(讼),他们就端坐祠堂中央,耷拉着眼帘、沉默不语,听完双方痛诉后大喝道:“你们都是不肖子孙,如何面对列祖列宗?”

在汉景帝时期,司马相如为武骑常侍。作为一个郎官,虽然是侍奉在皇帝身边,但他的职责就是整天训练马匹,供皇帝跃马驰骋。这和他所擅长的文学专业完全不对口。皇帝狩猎的时候,他要奔跑在皇帝的前面,寻找狩猎的目标,以便让皇帝能够百发百中,彰显其天赋的胆识和武功。这样一个整天和马匹牲畜野兽博弈的武骑常侍,对于自以为满腹经纶,希望有朝一日能有所作为的司马相如来说无疑是痛苦的。正是在这种痛苦心理的驱使下,梁孝王来朝的时候,司马相如与梁孝王身边的说客邹阳、枚乘一见如故,随后假托有病,辞去了武骑常侍这个皇帝身边的官职,跑到梁孝王那里做了一名混吃混喝的食客。

古代官僚体系的一大特点是“皇权不下县”。由此,那些处于社会根基的乡党们,他们的社会关系自然也就不接受官府的直接干预。既然官府不得干预,那幺乡党的运行规则就由自己来定,正所谓“乡人自治”。当然乡人自治,也不是说他们各自为政,由着自己的性子胡来。

在梁孝王那里,司马相如作为食客虽然没有一官半职,但是能够和邹阳、枚乘等文人整天赏花赏月厮混一处,也算是找准了自己的人生定位。一群文人泡在一起,激昂文字,指点江山,倒也过得逍遥快活。也就在这个时期,司马相如写出了令他受益终生的《子虚赋》。但是这种幸福的生活并没过多久,梁孝王就死在了自己的封地。如此一来,梁地也随之被瓜分为五个小国,分封给梁孝王的五个儿子。司马相如也就此结束了让他恋恋不舍的“北漂”生活,回到了自己的家乡,继续一个文人的创业之旅。

古之五百家为党,一万二千五百家为乡,合称为“乡党”。《论语》中有“孔子之于乡党,恂恂如也”。学者梁漱溟说,近代中国历史,其实就是一部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对乡村的破坏史。而乡村的破坏史,同样也是一部“乡党消亡史”。

司马相如回到家乡面对着的是家徒四壁,官场走一遭,又做了几年的食客却还是一无所有。此情此景,可以说是西汉王朝普通文人的真实写照。按照司马相如出生的年代(公元前179年)计算,这个时候的他已经是一个三十五岁的中年男人。古人讲究三十而立,三十五岁依然功不成名不就,他内心的痛苦可想而知。也就是在这时候,司马相如在官场上结交的朋友王吉向他伸出了援助之手。王吉,人如其名,为司马相如带来的是大吉大利的人生。

乡土中国,沾上一个“乡”字,就让历史的触角直接伸向底层。

司马相如在王吉的协助下,不仅如愿娶到了卓文君,抱得美人归,而且还为打造自己的个人品牌进行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宣传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让当地的名门望族都知道,我司马相如是这个时代最有才华的儒生。在那个报纸、电视、网络要什幺没什幺的年代,想把自己炒热、炒红、炒成文化名人,还真不是容易的事。刘彻登基之后,搜罗了一批出身草根的文人跟随在自己的左右,作为自己的参谋。蜀人杨得意就在这时候向汉武帝推举了司马相如,并拿出了那首流传千古的《子虚赋》。当时的汉武帝刚刚十七岁,需要文人为他摇旗呐喊。司马相如写了很多赋,几乎篇篇都是汉武帝的心头所好。

03 乡 党

隋朝开创科举取士之先河后,一批又一批学子经过十年寒窗的苦心经营后,想要进入官场,实现兼济天下和光宗耀祖的宏愿,参加科举考试成了他们人生的不二选择。客观地说,科举制度在封建国家的人才选拔中的确发挥过重要作用,那些厚厚的经史子集为官场输送了多少奸佞小人,多少功臣良将。但是另一方面,它那种日趋规范化、程式化的考试模式,又反过来束缚了人的创造性,限制了人的自由发挥,桎梏了社会文化的发展。千余年来若干文人学士投身其中,头悬梁,锥刺股,备尝艰辛苦难。但是在其内心深处则有一种强烈的反感与叛逆,特别是个性精神和主体意识比较强烈的文人。要不然就像李白那样的天纵奇才,干脆拒绝去玩这种折腾读书人的高级游戏。如果说科举考试是文人入仕的主渠道,那幺“终南捷径”只能算是一个可遇而不可求的入仕通道上的小小补充。千万人挤独木桥的科举考试成功率太低,这时候“终南捷径”就对文人学士产生了强大的吸引力。

作为一个省级官员,张集馨进京出公差的频率还是相当高的。每一次回京,张集馨都要将京城里的那些大小官员们打点一番。这些真金白银还是要从自己的灰色收入里拿。这样一来,“张集馨们”在地方刮地皮的任务就很重。这就好像一个输血管道,地方官肩负着为京城官僚集团输血的任务。要保证整个权力管道不因为失血而堵塞,那些地方大员也是想尽一切办法,提高自己权力管道的造血功能。

26 八 旗

来看一看张集馨上任后,他的工资标准应该是多少。按照当时的工资标准,作为一个正三品官员,张集馨的合法收入为:岁俸银一百三十两,米一百三十斛。清廷从雍正年开始发放大约为岁俸十倍的养廉银,张集馨一年的合法收入在两千两银子左右。就这两千两银子既要负担全家人的生活,又要为雇用的幕友支付薪水。也就是官家支付给张集馨的年薪只有一千多两银子。他临别一“敬”花去的一万五千余两银子,单靠自己合法收入,不知道要还到猴年马月。由此可见,张集馨“别敬”花去的费用是薪水之外的灰色收入,也就是他在地方上捞到的好处。

明末那出天翻地覆的历史大戏的结局实在出人意表。谁也没有想到,穿着树皮鞋的女真人从斜刺里冲上舞台,从演得如醉如痴的两大主角李自成和崇祯皇帝手里夺走了权杖。

作为一个京城官员,在得到自己将要到地方赴任的消息后,想的一定不是喝酒庆贺,而是想办法凑钱来度过这临别一“敬”。当然这凑来的钱并不指望用自己微薄的薪水去偿还,那样的话,全家人就是把嘴巴都缝起来,也难以偿还。曾国藩当时也在北京做了整整十三年的京官,借贷和哭穷一直是他居京经济生活的主旋律。因为“胸中无学手无钱”,连家里的仆人都看不起他,卷铺盖另寻高枝。虽然中了进士,但与其感情最为亲密的大舅依然“陶穴而居,种菜而食”,过着一种半野人的生活。而他的二舅也是贫病交加,直到去世,也没能沾到外甥一点好处。

进入中原地区后,清太祖努尔哈赤却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而他完成的最后一项任务就是“立储”。大多数中原王朝都将“嫡长继承制”奉为“万世上法”。这种以出生顺序而不是个人能力为标准的选择方式无异于把天下人的幸与不幸寄托于撞大运,如果这个嫡长子一旦无才或者缺德,则天下很容易陷入混乱纷争,给百姓带来深重灾难。努尔哈赤在尝试了各种“立储”方式后,都没有找到令自己满意的结果。在这种背景下,只好实行“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体制,说白了也就是满族贵族分权制。这种体制最大的弊端,就是限制了汗(王)的权力。

张集馨就任的按察使是正三品。在他送礼的京官中,军机大臣虽然没有品级,但是作为皇帝的机要秘书,其地位也是不可小觑的。六部尚书、总宪、侍郎都是三品或者三品以上的大员。而军机章京只是正四品。这说明地方高官在赴任前,送礼并不仅仅局限于级别比自己高的官员。别敬虽然中间有一个“敬”字,但从官员的内心来说,这与“敬”没有半点儿关系,与人品、感情、级别统统没有关系。如果非要和这个“敬”字拉上关系,那幺张集馨所“敬”的只是官场中人遵守的规则。这种“敬”是圈子里的约定俗成。你不愿意进入这个圈子也可以,那就只好请你靠边站,候补队员多的是。

在这种分权制的权力结构中,所谓的“汗”,担的只是名,却并不是利,其手中所掌握的权力值无异于一个主旗贝勒。努尔哈赤这幺做等于是给自己的继承者出了一道权力分配的难题,在这一点上他不如明朝开国者朱元璋。朱元璋是恨不得把所有威胁到自己“家天下”利益的枝节都削得一干二净,所以才取消相权,分散官僚集团的权力。

当时新官赴任前的别敬有个标准,张集馨在他自叙性质的传记《道咸宦海见闻录》里有记录:军机大臣,每人四百金;军机章京,每位十六金,其中有交情,或者有较大实权的,则八十到一百金不等;六部尚书、总宪一百金;侍郎、都御使五十金;同乡、同年及年家世好,一个都不能少。张集馨在赴任之前,把京城里但凡有些权力的官员都敬了个遍,仅此一项,就花去银子一万五千余两。

后金占领辽沈地区之后,八旗各自分得了大量的土地、人口与财物。随着各自实力进一步增强,后金权力系统内部就产生了严重的分权倾向,而且这种倾向随着各自实力不断扩张而愈加强烈。

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朝廷任命张集馨为四川按察使(省高院院长)。在赴任之前,他晋见了皇帝。皇帝无非是交代些勤政廉洁的话,算是敲敲警钟。见完皇帝,张集馨并没有拍拍屁股走人,他还要履行官场应该遵守的潜规则。按照当时的官场规矩,他需要向各部门的官员道个别,打个招呼。招呼并不是空口说白话,而是有讲究的。一个官员去向昔日的同僚打招呼,是需要带上礼物的,称为别敬。不要小看了这“临别一敬”(别敬),京城各部门里的大小官员,落下一家,将来都可能给自己的工作带来麻烦。

分权意识的强化,让八旗内部原本靠着家族血缘关系结成的权力纽带变得越来越脆弱。这就好像一个大集团公司,刚创业的时候,股东们都非常团结,拧成了一股绳。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做大,股东们手里的财富也不断翻番,当这些股东觉得自己有本钱出去创造更大利润的时候,分权就成为每个人的心头所盼。

张之洞在《请加翰林科道津贴片》中为七品京官们算了一笔账:“计京官用度,即十分刻苦,日须一金。岁有三百余金,始能勉强自给。”也就是说,一个很会过日子的七品京官每天也需要花一两银子,一年算下来要花销三百多两银子。收支对比,一个七品京官每年要欠下二百多两的债务。如果真是这种境况,做京官真就成了一桩赔钱的买卖。

这种来自权力集团内部的分权意识,不仅给努尔哈赤的绝对专权造成了一定压力,同时也对后来的继承者们造成了巨大的威胁。它对于后金汗权向皇权的转换,造成了致命的伤害。努尔哈赤有过两次立嗣的失败经历。褚英身为努尔哈赤的长子,战功无人可及,可以说是诸贝勒中名副其实的大哥,成为汗位继承人也是实至名归。在确立为接班人后,他对不服从他的四大贝勒及努尔哈赤所重用的五大臣,强行压制,并以即汗位后将予诛杀相威胁。

说到明清时期的京官,给人的第一印象是“穷”。比如说翰林,他们的收入与地位极不相称,当时有“穷翰林”的说法。在清朝的俸禄体系中,一个七品京官的年俸把钱粮放在一起,折算成今天的人民币也就两万五千多块钱。那幺他一年需要花去多少钱呢?

后来褚英还是从接班人的权力台上一头栽了下来,原因是他有了叛逆之心,被努尔哈赤处死。事实上,努尔哈赤立嗣失败的原因,主要来自八和硕贝勒,特别是四大贝勒。他们在后金权力这块大蛋糕中,占据了大部分的利益。作为既得利益者,他们既相互依赖,又相互制约。他们只想保持这种均衡状态。强烈的分权意识,让他们已经无法接受有人再将八旗的权力攥在一个人手里的结果。也就是他们不希望在后金的权力系统内部再产生出新的汗(王)。

这种论资排辈的做法,在客观上造就了官员晋升的公平环境。当然,这种公平也只是相对的。论资排辈虽然不能保证良币淘汰劣币,但至少可以让京官们安于本分,心无旁骛地干工作。乾隆年间有的京官根本不愿意空降到地方上任职,他们宁愿碌碌无为地老死在京官的任上。纪晓岚就曾经书挽联嘲讽道:“道不远人人远道,卿须怜我我怜卿。”当然,在这些重资历的衙门中,官员的升迁速度也要比其他衙门来得快。

他们向往着能分得一块固定的地盘,永远做一个既得利益者,自己做自己的国王,自己的地盘自己做主。在四大贝勒中,有着强烈分权愿望的当数努尔哈赤的侄子阿敏。他在努尔哈赤去世皇太极被推选为嗣汗之际,曾经找到皇太极与他有过一番权力分配的讨价还价,他说“我与诸贝勒议立尔为主,尔即位后,使我出居外藩可也”。就是说,我拥你为王,等到将来你分割利益的时候,你允许我带着所执掌的镶蓝旗另立门户。

在清朝,“资历”是衡量京官最重要的一项硬性指标。尤其在一些地位显贵、政务又不怎幺繁忙的清要衙门,更是将资历看得极为重要,比如说翰林院、都察院、内阁、军机处、吏部、礼部等。光绪年间曾做过内阁中书的朱彭寿说:“京署各官,最重资格……对于同僚之先进者,不论年齿,皆称为前辈。初谒时,必具红白柬三分,登堂拜见,执礼唯谨。至其他各署,则但以同辈相称矣。”

这是赤裸裸的分权主张,皇太极当然不会同意这种分权主张。如果皇太极按照这个分权要求,将诸贝勒都一个个分离出去。那幺他这个“汗”,可就成了真正的虚“汗”了。

在京城的大、小京官,很多人都是出自翰林院。对于一个初涉官场的人来说,能够混上一个翰林身份应该说是无上的荣耀。翰林作为皇家人才的储备基地,成天与皇帝和高级大臣们打交道,经常出席朝廷各种重大典礼,是个让人感觉很有面子的职业。从一个官员的资历,吏部就可以掌握他的为官经验以及取得功名的先后。虽然说资历这种东西不靠谱,但至少能看出一个人的职业经历。

后金的最高权力结构是依托八旗构造起来的。只有当具备至高无上权威的父家长努尔哈赤在位时,这种权力结构才能保持暂时的稳定。努尔哈赤一旦离世,他的那些继承者们,根本没有办法控制八和硕贝勒。

京官是相对于地方官而言的,他们在皇帝眼皮子底下干活儿。明清两朝,京官以不同的官阶分别隶属中央政府的各个衙门。当时有个说法:“以天下官人之额数而计之,京省大小之职不啻二万有奇。”也就是说,京官至少要占去官员总额的一半以上。在这样一个庞大的官僚群体中,一、二品的大员毕竟还是极少数,绝大多数是中下级官员和七品以下的小角色。

“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的提出,可以说这是努尔哈赤没有办法的办法。他已经意识到,八旗垄断权力将成为自己接班人所要解决的最大难题。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共同承揽后金的各项权力。而后金的一切收入,也由八王来共同分享。

“不到北京,不知道官小;不到广东,不知道钱少。”这是现在的说法,往前三百年,同样也这样。在地方上,奋斗半生,当个知县算是到头了,能晋升知府的少之又少。但是处在京城就不一样,六部九卿,发展空间要大得多。

这是努尔哈赤保证八王实力均衡、权力平等的做法。事实上,八王也只有真正处于权力平等的地位,才能做到相互牵制和相互监督,在推选新汗时,不会受到某一强有力者的控制与操纵。然而,这只是努尔哈赤的一厢情愿,与后金的权力现状却相去甚远。

02 京 官

八王共治制的部分实施,并未能使八和硕贝勒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实力均衡。其实“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又何尝不是努尔哈赤的私心所在。他从自己家族的长远利益考虑,可以说这是他为了家族集团利益所实施的权力分配制度。他并没有逃脱历代王朝君主的权力“血统论”,还是依靠血缘关系将八旗的权力板块连接起来。努尔哈赤试图在自己百年之后,后金汗国的权力结构能够形成明暗结合的复式结构。明结构就是后金汗与八和硕贝勒共治国政的分权政治体制;暗结构就是后金汗与八和硕贝勒之间,以及八和硕贝勒之间互相监督与牵制的方式。

顾炎武对座主门生关系有过概括:“朋比胶固,牢不可解;书牍交于道路,请托遍于官曹。其小者足以蠹政害民,而其大者至于立党倾轧,取人主太阿之柄而颠倒之,皆此之繇也。”

努尔哈赤希望通过明暗两条线,以集体权威来取代个人专断,将趋于分权状态的八旗重新黏合成铁板一块。任何时候,想法都比现实来得妙不可言。在这种形势下,皇太极接过权柄的第一件事就是将自己老子分出去的权力再给它收回来。

对于一个官员来说,官家体制能够给予的生存空间毕竟是有限的。如果是在权力被关进制度笼子的盛世,他们的生存空间将更为有限。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通过私人关系网拓展的空间却有可能是无限的。通过科举得来的座主、门生、同年这几种关系,往往会决定一个官员在体制内闪转腾挪的空间大小。也就是说,同样的职位落在不同官员的手里,他所产生的权力值也是有所区别的。这就好像一只蜘蛛,它捕捉飞虫的能力是不变的,但是让它置身于不同的网络中,它所捕获的虫子也是不一样的,网络越大,所获得的利益也就越大。

皇太极不断变换措施来调整共议国政体制,先是从四大贝勒,然后再到“三尊佛(代善、阿敏、莽古尔泰)”,最后才落实到一统独尊的正题上来。直到天聪六年(1632年),皇太极才算将自己老子出的这道难题部分摆平。也就是说,直到这时候,他才算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权力之主(皇帝)。

万千士子皓首穷经,只有那个祖坟冒了青烟的人,才有幸挤进体制内。进入体制也只是迈出了第一步,这条路有着太多的不确定性。能够获取多大的利益,就要承担多大的风险。对于那些孤身上路的人来说,风险将会更高。投身其中,每个人都希望将自己的人际关系网编织得更庞大、更严密,以保证自己能够步步高升,久居其位而不衰。一个岗位不论是张三来干还是李四来干,朝廷赋予的职权是不相上下的。这种职权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正式权力,主要是通过官阶、品秩、俸禄、职位等来衡量。在不同阶层的士人的互动模式中,达官显贵的积极荐举是自上而下的一种表现。与此相反的自下而上的模式,则是中下层官员奔走于权贵之门以求提拔。

崇德八年(1643年)八月初九,皇太极突然驾崩。他和他的父亲努尔哈赤一样,生前没来得及立储位,确定接班人。后金历经两代都没有确立汗位的传承制度,这就为王权的归属留下了巨大的可供操作的空间。

座主、门生关系逐渐深入到自最高决策到具体施政的各个层面。翻阅明史,我们经常会见到“党魁”门生与首辅座主相倚“把持朝局”的乱象,也会见到门生被座主拿去当枪使,成为座主攻伐异己的工具。如张居正当政时,江西巡抚王宗载“欲杀刘台以快张居正之心,门生属官领其密谋,嗾台雠家诬奏”。

一边是清太祖努尔哈赤的子弟(皇太极的兄弟辈);一边是清太宗皇太极的皇子。两大派系虎视眈眈,皇位争夺战一触即发。参与权力博弈的虽然都是努尔哈赤的后世子孙,但一方是父辈的血亲,一方是兄弟的血亲。

文人士子参加科举考试,都是奔着金榜题名、光宗耀祖去的。他们深知在这样的考试中,决定命运的除了他们自己,还有主考官。所以在历朝历代的科举制度中有这样一条规定:新科进士要拜谒主考官。其目的就是要明确这一层关系。虽然这种关系很多时候游离于体制之外,却是体制内上升通道的重要环节,比官府衙门那些正式章程来得更为有效。新科进士在主考官面前自称门生,就等于明确了自己在今后的日子里要把个人利益与主考官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处于这张关系网中的每个人都希望尽可能地扩展自己的疆域,门生需要的是仕途上的重用和关照,因为自古以来“朝廷有人好做官”。而主考官们将这些新科进士收为“小弟”,图的就是明日的回报。每一个被其揽入门下的考生都有可能成为他们势力版图中的一个支点。而支点越多,说明他们占据的利益就越多。所以说,门生对座主无不奉事唯谨。这里头除了师生之间的道义,也包含了一些功利的因素。这种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体制,将他们造就成一个强大的“利益集团”。

父辈子弟的领袖人物是努尔哈赤的第十四子,睿亲王多尔衮。他的支持力量主要是同母兄弟英亲王阿济格、豫亲王多铎。此时的多尔衮正值盛年,无论是在生理上还是个人权势上,都达到了巅峰状态。多尔衮参与权力角逐,不光有个人的先天优势,还有更重要的历史原因。

有相认欢,自然就有相认难。嘉靖八年(1529年),朝廷任命张璁为总裁官,与霍韬一同主持当年会试。二人表现得异常低调,甚至命考生在他们面前不得执弟子礼。这与当时朝堂内外闹得正欢的“大礼议”有着直接的关系。张璁、霍韬都属议礼新贵,在当时朝臣和社会舆论中处孤立地位,诸多新科进士也对他们心存鄙视。与其让新科进士在不认座主上占了主动,还不如自己首先声明不认门生。这样,既可避免门生不认座主的尴尬,又可博得公正、不牟私的美名。

努尔哈赤去世后,诸皇子争夺汗位的余波并未得到平息。努尔哈赤晚年将亲统的两黄旗的大部分授予同母的三个幼子:阿济格、多尔衮和多铎。这种分配方案使得同母三兄弟的军事力量占有很大的优势,没有任何其他兄弟可以与多尔衮集团的力量相抗衡。但反之,这也使得努尔哈赤其他的儿子们团结起来对抗三兄弟。

座主与门生既是施恩与报恩的关系,同时又构成利益共同体。人世间,再亲密的关系也离不开平日的互动与维系,座主与门生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一般情形下,考生只尊主考官和直接录取他的同考官为座主。在座主与门生关系最为紧密的大明朝,那些有资格成为最高级别座主的官员,基本上都是皇帝最信赖的股肱大臣。如解缙、方孝孺、杨廷和、夏言、严嵩、徐阶、高拱等内阁大臣,都曾经担任过会试的主考官。他们一旦掌握大权,便会提携重用自己的门生。有幸成为这帮大佬的门生,既是他们的福分,也有可能成为他们的政治灾难。比如效力于建文帝的方孝孺,被篡位夺权的朱棣一怒之下诛灭十族,其中一族就是他的学生。

皇太极继位后首先夺取了镶白旗,以自己的长子豪格为旗主。女真人以黄色为尊,皇太极就将原来的正黄旗和镶黄旗改旗号为镶白旗和正白旗,而他所领的两白旗就成了两黄旗。多尔衮和他的同母兄弟对皇太极用两白旗替换父汗留给他们的两黄旗,乃至称汗,都是非常不满的。多尔衮兄弟也多次放出话,皇太极的汗位“系夺立”。这也就是说,在多尔衮一方看来,皇太极的皇权来路不正。皇太极的突然离世,给了他们重新理顺皇权归属的借口和机会。阿济格、多铎等人趁机撺掇多尔衮夺回皇位继承权。在多尔衮犹豫之际,多铎说:“若不允,当立我!我名在太祖(宗)遗诏。”

明朝以孝治天下,家家户户都会立一个牌位,上书“天地君亲师”五字。天与地放在前头,乃是敬畏神灵的表现。跟在后面的是君王、父母、老师三位,这是每个人必须终生依附和顺从的权威。排除天与地,这里有一个谁是大BOSS的问题。从皇权专制的本质来说,皇帝才是最大的座主,是天下第一大BOSS。唐太宗望着从四面八方会聚到长安城参加科考的士子,不无得意地感慨道:“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每个君王都希望天下臣民绝对忠诚于他,而不是忠诚于其他什幺人。正因为这样,北宋初年才会对座主、门生关系实行禁革。但问题又来了,皇帝既不能一人独治天下,选拔人才的科举考试也不可能由其独揽,他还是要通过任命不同层次、类别的官员充任各级考官才能完成这件事。榜上题名固然要感激皇恩浩荡,但举子们仍然视考官为自己的再生父母。没有考官的录取,皇恩再“浩荡”也不会落到自己的身上。

多尔衮的回答是:“肃亲王(豪格,太宗长子)亦有名,不独王也。”多铎又说:“不立我,论长当立礼亲王(代善,太祖次子)。”

科举考试放榜后,门生们要做的头等大事,就是向座主投“门生刺”,并“拜谒”和“贽见”座主,以确认他们之间的关系。唐宋时期,主考官被称为“知贡举”,到了明清时期改称“主考”或“总裁”。变换的是称呼,不变的是利益纠结的法则。不光“座主”和“门生”在将来的官场会结为利益同盟,就连那些同榜及第的进士也会结成新的人际关系网,即所谓的同年关系。唐朝同榜及第的进士才称为“同年”,宋朝以后以同榜登科者为“同年”。到了清代,“同年”的范围再次被扩大,凡是秀才同时被选拔为贡生,以及乡试同榜中举,会试同榜取为进士,统统被拉进“同年”这张庞大的人际关系网中。

在福临即位前夕,阿济格、多铎两兄弟仍心有不甘,跪求多尔衮,一定要夺回本该属于己方的天下。他们期待多尔衮能够上位,这样就可以抬高两白旗的地位,释放多年来被皇太极打压的内心苦闷。

为了能够一击即中,一个举子会同时向数位文官大员行卷。所谓行卷,也就是在科举之前,举子们将自己的诗文投贽给有关的官员或社会名流,求得他们的推荐和赞誉,使自己在众士子中脱颖而出,最后顺利登科。在明代,行卷是一种完全开放的行为。只要你有门路,那就各行其道,各找自己的主子。那些文官大员在接受行卷之时,往往也要面临人情与公平的权衡,周旋于私人关系与公权力之间。

另外一派是拥戴皇长子肃亲王豪格的一方。这一集团的构成主要以礼亲王代善(太祖次子)、郑亲王济尔哈朗及两黄旗大臣为主。这些人相互串联并立下盟誓,拥护豪格,维护两黄旗的优势,以此捍卫大清皇权的正统。

科举之路有着太多的不确定因素,这也使得那些将毕生精力投入科场的举子们对前途感到茫然和焦虑。这完全不像是一场考试,更像是一场命运的赌博。明朝嘉靖年间,归有光六十岁才中进士,他对座主、门生关系有着更为深切的认识。他发自肺腑地感叹道:“夫士以一日之相遇,而定其终身之分,非特主司之求士欲得其人,而士亦欲得主司之贤以为归……予久困于试,而特为先生之所识拔,天下尤以此多先生,其感恩宜倍于寻常。”

豪格也四处放出风声:“睿亲王多尔衮病怏怏的,怎幺能够继承大统?”并拉拢一帮实力派,扩充自己的权力地盘。而代善、济尔哈朗的明确支持,无疑使得整个天平倒向了豪格一方。两黄旗大臣等又同心合力,誓死拥戴皇子为帝。一切看上去很美,似乎悬念并不大。

投以木瓜,报之以琼瑶;任以功名,则求之以师门。门生与座主的关系不仅体现在座主在任时,更延续至座主致仕后甚至去世后。有的门生甚至为已故座主修墓、治丧,这就不是一句利益使然可以概括的。

不到最后一刻,一切皆有可能。人们只把眼睛盯向多尔衮和豪格。可他们却忽略了参与这场权力博弈的第三支力量,那就是以孝庄文皇后牵头的“五宫”博尔济吉特氏集团,欲立幼子福临,以维系其家族在权力结构中的显赫地位。

一个人如果和自己的老师都搞不好关系,谁还敢用你。进了我的门,就是我的人。考官因赏识考生答卷而将其录用,虽然属分内职责,但对那些被录考生来说,这无异于一种天大的恩赐。科举考试竞争空前激烈,每次考试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要远远大于录取名额。虽然你笔走龙蛇写得一手好文章,也无法保证自己能笑到最后。一个考生能不能被录取,带有很大的偶然性。正因为如此,那些被录考生才会对录取他的考官感恩戴德。诚如万历二年(1574年)状元无锡人孙继皋在给其会试座主陈蕖的信中所说:“饮水则思源,依木则思荫;一冠、一组,安所非老师赐也!”

说到孝庄皇后,她来自后金的外戚集团博尔济吉特氏集团。对于作为政治同盟的后金和蒙古科尔沁部落来说,联姻无疑是他们结成权力同盟最好的手段。说不定下一个后金的皇帝,将会是科尔沁首领的嫡亲外孙,血缘关系向来是权力集团之间最为可靠的契约书。皇太极改国号大清,在后宫实行的是“五宫制”,当时五宫的嫔妃全部是来自蒙古博尔济吉特氏的女子。

有人将座主和门生之间的关系,比作一棵大树与一群猢狲,树大则猢狲多,树倒则猢狲散。座主对门生有提携和保护之效用,而门生对座主也有依附和顺从之责任。人毕竟是一种感情动物,人与人之间也不全是利益交换。那些在仕途上努力打拼的门生追随有权位的座主是很自然的事,虽然他们的心思并不纯粹,满心期望能够获得座主的提携,但尊师重道是知识人士做人的底线。

就在皇太极驾崩后的第六天,即八月十五日,多尔衮集团与豪格集团到了最后摊牌的时刻。可事情的发展走向了另一端,两大集团戏剧性地议定皇太极的第九子福临登基。六岁的褔临荣登大宝,由郑亲王济尔哈朗、睿亲王多尔衮两位叔王共同摄政。

现代人有四大铁,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后面两项太过庸俗,不提也罢。其实古人也十分看重同窗关系和师生关系。古人荐贤有“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亲”的原则,但这是一种理想境界,很难在现实中落地生根。现实世界,不避仇的少之又少,不避亲的倒是比比皆是。

多尔衮为什幺会突然放弃帝位,去拥立一个不懂事的孩童?代善、济尔哈朗及两黄旗那些手握重权的大臣又怎会突然转变风向,甘心垂首去辅佐幼主福临?六岁的福临能够登上皇位,有一个人不能不提,那就是他的生母孝庄文皇后。

01 座主与门生

年过而立的孝庄利用代善的懦弱,笼络住他;再与三十三岁的多尔衮联姻,使之倾心于她。尽管史书在这里用了隐晦的笔法,但透过那些迷雾般的文字依稀可寻蛛丝马迹。“太后下嫁”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联姻关系。它只能是一种政治行为,借着婚姻来寻求权力庇护。在这里起决定作用的是权力与利益的嵌合,而非情投意合。“太后下嫁”在这里只是一种手段,托举着自己的儿子福临直上权力巅峰。

贩夫走卒们,只要理想打不死,奋斗永不止,也可能会从最底层的游民跃升为塔尖的王者。而科举制的出现,更是向全社会敞开大门。十年寒窗无人问,一朝成名天下知,书写了一个个乡野通向衙门的神话。一个有才华的人,如果不能进入衙门分享体制的便利,就可能会成为体制的反对者;一个没有道德约束和才华支撑的人进入体制,就可能会成为体制的祸害者。一句话,衙门内的角儿,也是各站各的位,各演各的戏,唱好了都是角儿,唱不好都是要命的活计。

经过一番利益权衡,双方如果都能放弃自己的利益,共同去成就第三方利益,不失为一种最佳的选择。其实这种权力格局内部的求稳心态,是各方经过权力博弈后所产生的结果。福临继承大统可以说是各方经过一番明争暗斗才定下来的。立福临,可以说是各权力集团之间达成的妥协,这种妥协来自八旗分权制衡的具体表现。而豪格一方的支持者,并不是只认豪格一人。只要符合皇子继位的正统权力交接制度,代善、济尔哈朗和两黄旗大臣都是能够接受的。

中国的历史是古代历史中少数没有出现断裂、一以贯之的历史。而中国历史的递延在很大程度是依托衙门体制在保持它的连贯性。朝代有兴替,人事有代谢,后浪虽然推的是前浪,但前浪也未必会完全被拍死在沙滩上。硬邦邦的制度、法律与柔性的道德、人性相结合,可能会导向优良的政体;也有可能会优劣并存,泥沙俱下,出现暂时的死机,最后通过重启才能运行如常。陈胜、吴广说:“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五代军阀说:“帝王本无种,兵强马壮者为之耳。”古代历史每过两三百年就要来那幺一次天下大乱,造成社会阶层大洗盘,土地和财富近乎重新分配,衙门体制几乎推倒重来。可推倒重来并不能代表创新和重生,也可能会陷入又一轮循环。

这种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做法,挽救了大清政权,也将滑向分裂边缘的八旗拉了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