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这个例子进一步阐释了这种论证方式带来的问题。
事后归因谬误:假设乙事件是由甲事件所引发的,仅仅因为乙在时间上紧随甲之后发生。
我昨天找到的那个25美分硬币肯定是我的幸运币。找到它以后,我在一门特别难的课程考试考了个A,我最不喜欢的一门课停了一次,而我最喜欢看的电影昨天晚上在电视上播出了。(不必在意我为了准备考试埋头苦读,教授六岁的孩子最近得了流感,电视节目早在我找到硬币之前就已经定好了。)
你也许能够猜到,政治领导人和商界领袖都喜欢使用事后归因这种论证,特别是当这对他们有利的时候。比如说,他们喜欢把自己走上领导岗位之后发生的一切好事都揽到自己头上,而把发生的一切坏事都推给别人。
但是很多事件紧随在其他事件之后发生,却并不是由前面的事件所引发。如果我们错误地得出结论说第一件事引起第二件事,因为它发生在前,我们就犯了“事后归因谬误”(post hoc,ergo propter hoc fallacy,拉丁文的意思是“在此之后,所以是因此”)。例如,你可能在写出一篇极出色的论文时戴了某一顶帽子,所以现在你每次写论文都坚持非要戴同一顶帽子不可。
记住:一件事紧接在另一件事之后发生这一发现本身并不能证明两者之间有因果关系,这可能只是一个巧合。当你看到这种论证方式的时候,你要问问自己“有没有替代原因能解释这个事件”以及“除了一件事紧随在另一件事之后发生这个事实以外,还有没有什么其他过硬的证据”。
我们常常按照这样的模式解释事件:因为乙事件发生在甲事件之后,所以甲事件引发了乙事件。这样的论证之所以会发生,是因为人类都有一种强烈的倾向,愿意相信如果两件事前后紧随着发生,那么第一件事肯定导致了第二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