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用来证明因果关系的证据都仅仅建立在相关性或关联性的基础之上。当你发现一个写作者指出某两者之间有联系,以此来支持他的一种假设,一定记住要问一问:“有没有可以解释这种联系的其他原因?”你可以用下面这个研究来考一考自己。
记住:相关性或关联性并不能证明因果关系!
最近一项研究指出“冰淇淋会导致犯罪”。研究人员研究了美国十大城市过去五年的冰淇淋销量和犯罪率,结果发现随着冰淇淋销量的增长,犯罪率也呈现出上升的趋势。他们由此推测吃冰淇淋诱发人脑中的一种化学反应,增加了人们的犯罪倾向。
解释四:甲和乙相互影响。(不常患感冒的人有吸烟的倾向,而吸烟有可能影响到一些潜在的疾病。)
我们希望你现在能明白,吃冰淇淋的人根本无须担心他们马上就要以身试法变成罪犯。你能想到哪些替代原因?夏天逐年升高的气温是否能解释冰淇淋销量(甲)和犯罪率(乙)二者间的联系?
解释三:甲和乙有关系是因为第三种因素——丙。(吸烟和不患流感都是由相关因素引起的,例如吸烟以后经常洗手,这种行为进而阻碍了流感病毒的传播。)
混淆因果关系和相关性这一现象可以理解,但非常危险。虽然原因确实先于结果出现,但先于结果出现的还有很多种其他因素,其中很多都不是引发结果的原因。
解释二:乙是甲的一个原因。(从来不受流感病毒侵扰的人更有可能继续吸烟。)
仔细分析上面提到的对事件之间如何产生联系的四种可能的解释,你现在应该能够辨认出两种常见的因果论证谬误:“因果混淆谬误”(confusion of cause and effect fallacy)和“忽略共同原因谬误”(neglect of common cause fallacy)。
解释一:甲是乙的一个原因。(吸烟确确实实杀死了流感病毒。)
在身体微恙的人纷纷开始吸烟来预防流感侵袭之前,他们应该仔细考虑下面四个对于这项研究发现的可能解释。
最近的一项研究指出“吸烟可抵抗流感”。研究人员分析了525个烟民,结果发现67%的烟民在过去三年里从没有得过一次流感,他们推测说香烟燃烧时产生的尼古丁杀死了流感病毒,让它无法传播并引发疾病。
如果我们这样思考问题,那么我们常常会大错特错。为什么?通常情况下有多种假设可以解释为什么甲乙两者同时发生。实际上,至少有四种不同的假设可以解释任何一种这样的关系。知道这些假设是什么可以帮助我们找到替代原因。我们举一个研究的例子来看看这四种假设分别是什么。
我们生来就有一种倾向:把相互之间有关系的事件,或者一起发生的事件,“看”成彼此之间有因果关系的事件。也就是说,我们会得出如下结论:因为特征甲(如吃的能量棒[1]的数量)与特征乙(如在一场体育比赛中的表现)之间有关系,我们就说甲导致了乙。
[1] 一种补充能量的棒状食品。——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