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形数字是这样得出来的:1+2+3+4+5……而1+2=3,1+2+3=6,1+2+3+4=10……如果你留心观察就会发现,前后两个三角形数字加在一起就得出一个正方形的数字。例如,6+10=16(4×4),还有10+15=25(5×5),把6的图形旋转过来,放在10的图形的右上角,就能看到这个结果。
这些三角形的数字可以以点的形式排列成如下的三角形:
知道了握手谜题的答案一定是个三角形数字后,我找到了解答的模式。首先,第一个三角形数字一定是1,而这个数字从两个人得来的,因为握手最起码也要两个人,如果三角形数字的排列是从两个人开始的,那么排列里的第二十六个数字,就应该是27个人彼此握手的总和。
1、3、6、10、15……
我接着看到10这个数字,即排列里的第四个数,它跟4有关:(4+1)×4/2,排列里的其他数字也都符合这个算式模式,例如,第五个三角形数字(5+1)×5/2=15。因此,这道谜题的解答算式是(26+1)×26/2=27×13=351,27个人彼此握手次数的答案就是351次。
考虑这道题的时候,我闭着眼睛想象一个大泡泡里住着两个人,大泡泡外面黏着半个泡泡,里面是第三个人。大泡泡里的两个人彼此握手,然后又与半个泡泡里的第三个人握手,合计握手三次。接着,又有第二个半个泡泡黏在了大泡泡上,第四个人就在里面,大泡泡里的两个人继续和第四个人握手,分别在两个半个泡泡里的第三人和第四人也彼此握手,总共握手6次。然后又增加了两个半个泡泡里的人,6个人彼此握手,共计15次。握手次数的排序是这样的:
我花在数字谜题上的时间超过在学校里学的数学,我实在太喜欢这类数字题了。无论在教室、操场还是自己的房间里,我都会持续几个小时沉浸在这样的谜题世界里。只有在这里,我才能感觉到安静和快乐,没过多久,我就在这个世界里流连忘返了。
那本书里有一道这样的题:房间里共有27人,如果每个人分别跟其他所有人握手,那么所有人合计握了多少次手?
父母最头疼的一件事就是,我总是不知厌倦地收集各种东西,例如,棕色闪亮的栗子。我家门旁有一条长路蜿蜒而过,每到秋天就会有栗子从高大的树枝上掉落下来,掉得满街都是。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喜欢树,我会用手拂过那些皱皱的有裂纹的树皮,用指尖顺着树皮的纹路游走。落叶在空中飘舞着旋落下来,就像是我在心算除法时所看到的图形。
母亲在旧书店为我买来了一本数字猜谜的儿童书,她知道我对数字着迷。记得那个时候我刚上小学,史蒂芬老师不准我带这本书到学校,因为他觉得我太沉溺于数字了,而忽略了参加其他课堂活动。当然,他说得一点儿都没错。
父母不放心我一个人出门,我出去捡栗子的时候他们总让弟弟李伊跟着我。我并不讨厌这样,至少还可以多双手捡栗子。我用手从地上捧起那些散落的栗子,把它们握在手掌心里,那平滑、滚圆的形状带给我安慰(直到今天我依然有这样的习惯,掌握着浑圆之物意味着安全,尽管现在我改握硬币和玻璃珠了)。我把栗子塞进每一个口袋,直到实在装不下了才放弃,这有点儿类似强迫症,因为我必须把看到的所有栗子都捡放起来才行。要是没有口袋了,我就脱下袜子装栗子,然后光着脚走回家,双手、臂弯以及所有的口袋,全塞着满满的栗子。
我尽量远离家里的吵嚷声。家里人知道,无论何时,我都会待在和弟弟李伊合住的房间里。即便是在夏天,弟妹们都去室外玩了,我也依然留在房间里,盘坐在地板上,两手摊在膝盖上。房间里的地毯很厚实,是砖红色的,有些凸凹不平,我会用手摩挲地毯,我喜欢皮肤碰触地毯带给我的感觉。在晴朗的天气里,房间布满阳光,浮尘在光线的映射下闪闪发亮,汇集成一道斑驳的光。我可以安静地坐上几个小时,出神地注视着光影的长短以及它们照射在墙壁和家具上变幻出来的不同色调,那上面一点一点流转的就是时间。
回到家里,我将所有栗子都倒在地板上,然后一遍一遍地数。父亲拿上来一个塑料袋,让我把数好的栗子放进去。我每天都捡回好多栗子,不长时间,房间里就堆满了栗子,后来,父母唯恐栗子会把房间的天花板压坏,就把装栗子的袋子拿到院子里了。父母并不干涉我的嗜好,他们让我在院子里玩栗子,但是不能带进屋里,因为要是被小妹妹误食就麻烦了。几个月后,我对栗子的热情降温了,它们也发了霉,最终被父亲扔进了垃圾箱。
家里的经济也变得紧张。当时家里有5个不到4岁的孩子,父母为了照看孩子都放弃了工作。家里没人挣钱,父母的压力很大,两人常为了琐事争吵。尽管如此,父母还是想法设法地给我们买来食物、衣服、书籍和玩具。母亲很会精打细算,她能在慈善机构、旧货市场和商店里买到物超所值的东西。父亲有一双什么都会做的巧手,家里的大事小情都靠他,父母配合得非常默契。
没过多久,我又有了新爱好,就是收集各种各样的广告单。它们通常会被夹在报纸里或被当成邮件而被塞到信箱里。我喜欢广告纸光亮厚实的质感和对称的形状,对于广告内容则毫无兴趣。很快,父母就开始抱怨广告单塞满了抽屉和柜子很麻烦,因为每次拉开柜子,广告单都会涌出来,散落满地。还好,就像捡栗子一样,我对广告单的兴趣也渐渐消退了,这让父母松了口气。
家里人多总是有麻烦,洗澡的时候挤成一团。每个周日晚上6点钟,父亲都会挽起袖子,集合家里的男孩子到浴室,进行每周一次的洗澡工程。我讨厌和几个弟弟一起洗澡,讨厌滚烫的肥皂水浇到头上和脸上,讨厌弟弟们泼水嬉戏,讨厌弥漫着整间浴室的蒸汽。我常常因为洗澡发脾气或哭泣,但父母不让步,因为要是允许我一个人洗就太浪费热水了。
父母会给我零钱作为对我表现好的奖励。例如,如果我把掉落在地上的广告单放回到抽屉里,父母就会给我许多小面额的硬币,他们知道我非常喜欢圆形。我可以花上几个小时的时间,小心翼翼地把硬币叠成高塔,看它摇摇欲坠,闪闪发亮。为了满足对我的供应,母亲每次出去买东西都会特意要求收银员多找给她一些硬币。有时,我会叠出好几个相同高度的硬币塔,让它们围在我的四周,我坐在中央,享受着被硬币塔包围起来的安宁和静逸。
我对荷丁汉路的家印象最深的就是搭在火炉边的尿布,还有父母腿上的两个小婴儿,她们总是哭着要喝奶。我们搬来这一年后,母亲第六次怀孕,生下的是双胞胎女儿,她很高兴,因为家里的五个孩子只有一个是女孩。母亲从医院回到家,让我下楼来看两个新添的妹妹。正是7月最热的时候,母亲额头满是汗。父亲让我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挺直腰,然后将两个小婴儿递在我的两只手中,我低头看着她们,她们的脸颊胖嘟嘟的,手指那么小,穿着粉红色的上衣,其中一个妹妹衣服上的塑料纽扣敞开着,我小心地为她扣上。
1988年9月,在韩国首都汉城(现称首尔)举行的奥运会深深地吸引了我,电视上呈现出来的画面和声光都是我没见过的。有159个国家和地区的8 465位选手参加了那届奥运会,是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一届。赛事的过程中,有很多在我看来与众不同的画面:泛着波光又浮着泡沫的泳道上,游泳选手们奋力向前,他们戴着泳镜的头在水面上有节奏又快速地起起落落;短跑选手冲刺的时候,黝黑坚实的手臂和双腿因速度而模糊在一起;体操运动员凌空跃起、旋转翻落……我为这一切着迷,只要有时间,我就守在客厅里看赛事转播,任何比赛都不放过。
我家的对面就是学校,在我房间的窗口处,就看得见学校老师的停车场,这让我觉得很安全。每天放学回到家,我都跑回房间看老师们开走车子,我一辆一辆地数着,连车牌号都能记住。等到所有的车子都开走了,我才爬下窗台去楼下吃饭。
碰巧的是,老师要求我们交一份与汉城奥运会有关的作业。这下我可有了大显身手之处,父亲帮我从报纸和杂志上剪下来几百张运动员的赛事照片,我将它们按照我的色彩逻辑分贴在彩色的硬纸板上:身着红运动服的运动员贴成一张,黄色的是另外一张,白色的是第三张,依此类推。我又用自己最漂亮的字体,将从报纸上看来的国名写在一张小一些的、划线的纸上。我还制作了一张表格,列出了各个比赛项目,包括首次出现在奥运赛场上的韩国跆拳道和桌球。此外,还有一些统计类的表格,例如,比赛分数、比赛时间、破纪录项目和奖牌数目等。这份作业花了我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由于所用的纸张实在太多,父亲不得不帮我打孔穿线,才能将它们整理在一起。最后,老师因我为这份作业所下的工夫,给了我班级最高分。
第二天早上我醒来时,父亲说可以不必上学了。我从窗户望出去,满街都是破碎的瓦砾,人们三三两两地聚在路边,边议论边摇头叹息着。
通过这届奥运会,我知道了原来有这么多国家,并开始对其中的一些国家有所了解。我曾向图书馆借过一本介绍世界各种语言的书,书中画有腓尼基字母并附说明。腓尼基字母起源于公元前1000年左右,希伯来文、阿拉伯文、希腊文和西里尔文这些现代文字系统通常被认为是由腓尼基字母演化而来。这些字母的独特线条像磁石般吸引着我,我的记事本上写满了长长的腓尼基字母拼成的句子、故事和文章。花园库房的墙壁上,也满是我用彩色粉笔涂上去的腓尼基字母,它们组合成我喜欢的词。下面是用腓尼基字母拼成的我的名字:丹尼尔。
我点头,然后跟着她去了楼下的厨房。因为停电,所有房间都是漆黑的。我跟母亲坐在餐桌旁,她为我准备的牛奶上面浮着泡沫,我用一个有柄的、布满彩色斑点的大杯子喝。这是我最喜欢的杯子,无论喝什么都用它。喝完后,母亲领我回到楼上的房间,我上床,然后用被单蒙住头,很快就睡着了。
“要不要来点儿热牛奶?”
一年后,我10岁了,邻居的一位老人去世,搬来了一户年轻的家庭。有一天,一个金发的小女孩来敲我家的门,母亲开了门,金发女孩问是否可以跟我妹妹一起玩。母亲把我和妹妹克莱尔介绍给她(她觉得这是个让我和邻居孩子玩到一起的好机会),于是我们去了金发女孩的家,坐在她家房前的门廊里。金发女孩叫海蒂,妹妹很快就和她成了好朋友。海蒂大概六七岁,母亲是芬兰人,父亲是苏格兰人,她从小讲英语,那时才开始学芬兰文。
1987年也是遭遇著名的10月暴风雨的一年,那是自1703年以来,英格兰东南部最严重的一场暴风雨。风速达到160公里/时,18人在这场灾难中丧生。暴风雨那晚,我躺在床上,却很难入睡。穿着父母给我买的新睡衣感觉很痒,我在床上翻来覆去。突然,爆裂的声音惊醒了我,是暴风将屋顶的瓦片吹落到了街上。我爬到窗台上去看,一片漆黑。跟往年这时的气候不同,那天很暖和,我手心出汗了,当我想把手拿下来时,发现黏在窗台上了。接着,房门口传来了咯吱咯吱的声音,门开了,一根又粗又长的白蜡烛,燃着橘黄色的光,移到我面前。我愣愣地盯着蜡烛,直到耳畔响起母亲的问候声,我才回过神来。我没说话,母亲端着蜡烛,我不知道她是否想把蜡烛递给我,就像我上次的生日那样,她曾把蛋糕上的红蜡烛给我,但这次我可不想接过蜡烛,因为我的生日还没到。
海蒂家有几本色彩鲜艳的儿童画本,画在里面的每一样东西下面都写有芬兰文。大红苹果下面写的是omena,鞋子下面写的是kenkä。妹妹和海蒂玩的时候,我就看这些书,我觉得芬兰文的形状和发音都很优美。虽然它们和英文大相径庭,但我还是很快就记住了它们。每次从海蒂家走的时候,我都会用芬兰语跟她道别,Hie Hie——再见。
我们搬家那一年遇上了少有的恶劣气候。1月,南英格兰出现了百年来最冷的天气,一些地方的最低温度达到了-9℃。严寒伴着大雪,学校不得不停课。孩子们都跑到外面打雪仗、滑雪橇,但我还是坐在窗边,看着雪花纷纷扬扬地自天而落。直到大家都回到了屋子里,我才开始独自冒险。我在院子前面堆起了几根几尺高的雪柱,每根雪柱都一模一样。从我房间的窗户望下去,雪柱围成了一个圆圈,那是我最喜欢的形状。一个邻居跑到我家对我的父母说:“你们儿子堆出的是雪中的巨石阵啊!”
去学校的沿途中,路旁有整排的篱笆。那年夏天,我第一次独自走这段路,于是我有了新的发现。有一天,我看见一只红色的、身上布满黑色斑点的昆虫,正在向篱笆墙里爬,我因为好奇就停下来坐在人行道上,观察它在铺满小树叶和小树枝的路上走走停停、爬进爬出。这只昆虫的背部小而圆,而且是透明的,它背上的斑点被我数了一遍又一遍。路上行人聚拢上来,还有些路过的人低声抱怨着,大概是因为我妨碍了他们通过,但我当时一门心思地观察着眼前的这只瓢虫,其他什么都顾不上了。我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指,让那只瓢虫爬上来,然后立刻飞奔回家。
我们家于1987年夏天搬到了荷丁汉路43号。有趣的是,我童年住过的三个房子的门牌号都是质数:5、43、181。更巧的是,隔壁邻居的门牌号也都是质数:3(和7)、41、179。这两组质数一一对应,形成双生质数,也就是两个质数之间差2。数字越大,双生质数越少。如果邻居的门牌号从9开始,要想找到双生质数,那么这条街就得足够长,第一组出现的符合条件的号码应该是9011和9013。
我曾在书中的图片上见过瓢虫,也了解所有关于它们的事情。例如,在很多文化里,瓢虫是吉祥的象征,因为它们吃害虫(一天能吃掉五六十只蚜虫)保护庄稼。中世纪时,瓢虫被认为是上帝派来帮助人类的使者,因此农民称它为圣母玛利亚。瓢虫的黑色斑点可以吸收太阳的能量,身上的颜色可以吓退那些企图攻击它们的掠食者,因为颜色鲜艳被认为是有毒的。瓢虫还能分泌出一种很臭的化学物质,让掠食者不敢靠近它们。
我家的人口逐渐多了起来。我的父母都喜欢孩子,他们希望能组建起一个大家庭。我上小学的那个月,妹妹克莱尔出世;两年后,有了二弟弟史蒂芬;不久,母亲又怀上了她的第五个孩子——三弟弟保罗,因此我们家需要一个大一点儿的房子了。最初,我不太和弟弟妹妹们玩,他们在楼下和室外叫嚷、嬉闹的时候,我还是一个人安静地待在自己的房间里。他们的出现并没有让我觉得有多好,但是能让我从中学会一些与他人交往的常识。因为身边常有人,所以我开始慢慢适应嘈杂和变化的环境。我透过房间的窗户,安静地看弟弟妹妹们一起玩,有时他们还会找来其他孩子玩,我逐渐了解了如何与其他孩子交流。
发现瓢虫让我非常兴奋,我想收集更多的瓢虫。母亲看见了被我带回家的瓢虫,就说瓢虫很恋家,并让我念“小瓢虫,小瓢虫,飞回家”。我没念,因为我希望它留在这里。我把我房间里一个装硬币的塑料罐空出来,将硬币倒在地板上,然后把瓢虫放进罐里。我又跑回街上,钻进篱笆里,花几个小时捉瓢虫,直到天黑看不见为止。我曾在书上看到,瓢虫喜欢树叶和蚜虫,所以我从篱笆上摘了很多带着蚜虫的树叶和荨麻放进罐里。每发现一只瓢虫,我就轻轻地将它们捡起来放进那个罐里。
每天放学回家我都会看电视。母亲说我总是坐在离电视很近的地方,她怕我会看成近视,就让我离远点儿坐,我还会不高兴。我在家里,就算天气很热也穿着外套,看电视时也穿着,这会让我觉得安全。外套就像是武士的铠甲,让我多一层保护,将我与外界的危险隔离开。
回到家里,我将罐放在我房间靠床的桌上,又用针在罐上戳了几个孔,这样就可以确保瓢虫的新家有足够的空气和光线了。为了防止它们飞出来,我把一本大书盖在了罐上。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我每天放学回家都找来树叶和蚜虫喂给瓢虫,还在树叶上洒了水,免得它们口渴。
这回我的情绪很平静,不但因为我长大了,已经10岁了,还有就是这个节目本身真的很吸引我。节目的画面非常漂亮,孩子们置身于色彩艳丽的风景里,穿越一片神奇的土地。节目里的角色有全身都是透亮的紫色、橘色和绿色的“生命能量”的守卫者,还有能说会道的大老鼠和花蝴蝶。让我印象深刻的一幕是,雪花从天空中飘落到孩子们手上,然后幻化成了字母,接着又组合成能帮孩子们找到“生命能量”的零件。还有一幕是,璀璨的夜空里,明亮的星星成了指引飞龙格尔文飞行的航标。这些亮丽神奇的画面是如此强烈地吸引着我,这个以画面呈现出的故事与语言表达的形式比起来,我更容易接受和理解。
我不停地在班里讲瓢虫的事,终于惹怒了史瑞福老师。他要我把瓢虫带到学校,向大家展示我的收藏。第二天,我将装有几百只瓢虫的罐带到了教室。老师看过一眼后,让我把罐放在他桌上,接着递给我一张叠好的纸,要我送给隔壁班的老师。当我回来时发现罐不见了,原来是史瑞福老师叫同学把罐拿到外面,放走了所有的瓢虫。我气得头都要炸开了,哭着冲出教室,跑回家。那之后的几个星期,我都不跟史瑞福老师说话,而且他一叫我的名字,我就会生气。
“看与读”系列的另一套节目叫“透过龙的眼睛”,我倒是很喜欢。故事中有三个孩子,他们穿过曾经画在操场墙壁上的壁画,进入到一个叫“帕拉马”的奇怪地方。那个地方奄奄一息,孩子们要设法修补它的生命能量,那是一个在大爆炸中被毁害的六角形发光体。孩子们在一条友善的叫格尔文的龙的帮助下,开始搜索这个地区,寻找用于修补能量的零件。
虽然发生了这件事,但说心里话,史瑞福老师对我是非常好的。平常只要发现我情绪低落或焦虑,他就会领我去音乐教室弹曲子,让我平复下来。那里有很多学校举办活动时用的乐器,包括钹、鼓和一台钢琴。史瑞福老师弹不同的曲子给我听,还教我弹一些简单的曲子。我喜欢坐在音乐教室的钢琴前面弹奏,我喜欢音乐,在乐曲的旋律中,我会平静下来,所有的焦虑都会烟消云散。
我记得是跟班里的同学坐在一起,屏住呼吸看这个节目,我的双腿在椅子下面不由自主地抖动,我也没感觉出什么,直到节目快播完时,我才感到脑海仿佛突然打开了一个开关,才意识到自己的恐惧。我激动地冲出教室,直到电视机搬出教室我才肯回来。现在回想起来,我才弄清楚,为什么那时班里的同学取笑我是“爱哭鬼”,我当时快7岁了,班里其他同学都没有被这个节目吓到。于是,每周在播放这个节目的时候,我都被带到校长办公室,等班里其他同学看完节目才回去。校长办公室里有个小电视,我在那儿看过赛车节目,车子绕着赛道一圈一圈,开得飞快,至少这种节目我还是能看的。
我很容易感到焦虑,甚至常为一般人感到很正常的事情而焦虑。如果学校临时宣布一项活动要求所有人参加,或是班级突然改变了例行的活动,我就会觉得无所适从。能否提前知晓事情的发生,对我而言非常重要。只有如此,我才会觉得情况在我的预期之内,才会觉得一切都井井有条,才不会感到焦虑——至少眼前不会。在学校里,除了专注于自己的事情,其他时间我都觉得很不自在,也总是闷闷不乐。因为压力大,我常会头疼、胃疼。有时,我会压抑得不想走进学校,例如上课迟到了,发现教室里空无一人,全班都去了礼堂。我害怕一个人走进礼堂,也不想听同学们从礼堂一起走回来时发出的噪声。无处可去的时候,我就逃回家里。
在第一集里面,小女孩崔西发现了黑塔,而且知道它很可怕。这一集快结束的时候,一张全家福的照片开始晃动,屋子变得阴森恐怖,崔西听到一个声音在告诉她,这房子处在危险中,她必须拯救它。
一年一度的学校运动会更让我觉得不适应。我对运动没兴趣,也不想参加。赛场上,有跳沙袋、汤匙衔蛋竞走这类的活动,观众席上也大呼小叫的,我无法忍受震耳的喧闹和逼人的暑气。父母通常会把我留在家里,怕我融化掉了。如果无法忍受周围的环境,我就会涨红脸,拼命敲打自己头的两侧,哪怕很疼也不住手,似乎只有这样才能把大脑里的压力宣泄出来。
不过,有些童话却让我感到害怕。我们每周都要在教室里看一次教育类节目“看与读”,这是英国国家广播公司录制的一套非常受欢迎的儿童系列节目,其中收视率最高的一个节目叫“黑塔”,讲的是小女孩崔西和她的狗在一个叫做黑塔的奇怪老房子里比赛,看谁先找到藏在那里的珠宝。整个系列播完要10个星期。
在史瑞福老师指导的一次科学实验课上,一名同学把一团黏土系在线上,我看得入迷,以至于忘了是在上课,竟然走上前用手指拉那团黏土。老师很生气,认为我是故意捣乱,狠批了我一顿。我并没觉得自己有错,更不明白老师为何对我发火,觉得很委屈。我冲出教室,狠狠地摔上门,结果门玻璃被震碎了,那一霎那,我听见了班里同学们的惊呼声。回到家里,父母教育了我,让我学会克制,以后不可以有类似的冲动行为。随后,他们拜访了校长,交了道歉信,还保证赔偿打碎玻璃的损失。
还有一个让我感动的故事是《石头汤》。在故事里,有个士兵流落到了一个村子,他想要一些吃的和一个安身的地方,但是贪心又胆小的村民不肯给他任何帮助,于是士兵就说,他可以为村民们做一锅石头汤,只要一口大锅、一块石头和水就够了,其他任何东西都不需要。村民们围在士兵的周围,看他开始煮汤,士兵舔着自己的舌头做出一副馋涎欲滴的样子。煮了一会儿,士兵高声地自语道:“当然了,要是能往石头汤里加点儿白菜就会更美味的。”一个村民听到了就跑回家拿来了白菜放到锅里,接着,士兵又说:“如果在有白菜的石头汤里再加点儿腌牛肉,那可是只有国王才能吃到的美味啊。”果然,一个屠夫拿来了腌牛肉,随后,其他村民又陆续拿来了马铃薯、洋葱、红葡萄、蘑菇……直到煮出了一锅足够全村人喝的美味的汤。我那时对这个故事感到很迷惑,因为我还没有“欺骗”这个概念,也不知道士兵装作用石头做汤是为了骗村民们贡献汤料,许多年以后,我才理解了这个故事的内容。
为了帮助我克制情绪,父母想到了让我学跳绳,这样还可以让我增进肢体的协调能力,也能增加我在室外活动的时间,免得我老是待在房间里。开始的时候,我不太会跳,但很快我就精通此技了,可以一次跳很久。我的情绪也因此得以平复。我会一边跳绳一边数数,那个时候,我看得见那些数字的形状和质地。
我刚开始上学就迷上了童话故事,故事的内容和生动的插图,鲜活地留在我的脑海中,那里面有流淌燕麦粥的小镇,还有美丽的公主睡在铺有一百个床垫的床上(床垫的最下面有一颗豌豆)。我最喜欢的童话故事是格林兄弟写的著名的《纺金线的女孩》。故事中,皇后要猜纺金线小矮人的名字:Kasper、Melchior、Belshazzar、Sheepshanks、 Cruickshanks、Spindleshanks……晚上临睡前,我最爱听父母念这些发音古怪的名字了。
我真的不理解在学校发的数学练习题里,为何那些形态各异的数字都被印成了相同大小的黑体字,我认为这是学校犯的错误。例如,8为什么没有6印得大?9为何是黑色而不是蓝色?也许是学校之前的练习题里印了太多的9,以至于蓝色都被用光了。老师说我作业本上的数学题答案写得太乱、太不整齐了,要求我统一数字的大小。我可不想把数字写成另外的样子,但其他同学好像并不介意。十几岁以后,我才知道自己看到的数字跟其他同学看到的是不一样的。
班级里的每个学生都被要求带一个装着卡片的铁盒子回家,卡片上写着让我们回家练习的不同单词,每个星期都会以考试的形式来检验我们在家练习单词的效果。我总是得高分,因为我会按照每个单词的字母形状将这个单词象形化。例如,dog(狗)这个单词包括三个圈,第一个字母有一条向上的线,最后一个字母有一个向下的圈,如果你将向上的线想象成狗耳朵,向下的圈想象成狗尾巴,那么整个单词看起来就真的很像一只狗。同样的,look(看)这个单词里的两个o就像是人的一双眼睛。在我看来,那些首尾字母都相同的单词,例如mum(妈妈)、noon(中午),在我看来很优美,我非常喜欢这些单词。
我做计算题比班里其他同学都快,做一段时间,我的进度就遥遥领先了。每次做完题,老师就示意我保持安静,不要干扰其他同学。于是,我双手支头,沉溺在数字的遐想中,有时太入迷,会不由自主地哼出声,这时老师就会走过来,而我也立刻默不作声了。
写字很累人,因为有些字母很难写,尤其是g和k,我总是忘记它们的写法。为此,我专门找来几张纸练习g和k的写法,但我的手臂和那些圆圈就是没办法协调在一起,我练了好长时间才掌握些要领。在手写体方面,我也感到很吃力,我没办法将单词里的每个字母连在一起写,光是写字母就够难的了,再把gh或th连起来写就更难了。直到今天,在我书写的单词里,大部分字母还都是分开写的。
为了打发等待时的无聊时间,我创制了自用的代码,用数字来代替字母。例如,将“24 1 79 5 3 62”这组数字解码后就是我的名字Daniel。我是这样做的,将字母表中的每两个字母组合在一起:(ab)、(cd)、(ef)、(gh)、(ij)……以此类推,每个组合分别对应1到13的某个数字,例如:(ab)=1、(cd)=2、(ef)=3、(gh)=4、(ij)=5……接下来只需要区别出每个组合中的两个不同字母。我的办法是将每个组合中的第二个字母随机对应一个数字,而第一个字母就用它所在组合对应的数字来表示,根据这些法则,24代表的就是第二个字母组合中的第二个字母d,1代表第一个组合中的第一个字母a。
书写的时候,我会留意每一个字母、单词和标点,如果弄脏或写错,我就立刻全部擦掉重写。追求完美就意味着低效率,写作业累到筋疲力尽,也看不出来究竟都做了什么。即便如此,我也从没担心过会给老师留下懒惰或愚笨的印象,也不在乎其他同学的眼光。那时,我还不理解什么是“从错误中吸取经验教训”。
经老师允许后,我常在放学后把数学书带回家。我会趴在地板上,将数学书摊在眼前,连续几个小时做书里的练习题。有一次,我的弟弟李伊在房间里看着我,他知道我喜欢做数字的乘方题,就给我出这样的题让我做,然后他用计算器核对我的答案,例如,23×23=529,48×48=2 304,95×95=9 025。接着,他出了一道数字较大的题:82×82×82×82=?我想了大概10秒钟,我紧握双手,各种图形和颜色占据了我的脑海。“45 212 176。”我回答。弟弟没有说话。于是,我抬起头看他。他的表情不同于往日,他在对我笑。李伊和我一直不是很亲密,这是他第一次对我笑。
上课对我来说也并不容易,因为只要有人说话或在外面走廊经过我就会分心。外面的噪声总是会干扰我,为此我只好用手指堵住耳朵,以便让自己心无旁骛。后来,二弟弟史蒂芬也遇到了同样的困扰,所以只要他在看书或思考,就一定会塞住耳朵。
在巴利小学的最后一个暑假,老师们为包括我们班级在内的好几个班级组织了为期一周的旅行。目的地是特里温,位于英格兰和威尔士交界处,那是一个可住宿的户外中心。父母相信这对我而言会是一个用几天时间来经历不同环境的好机会。一位满身烟味的司机驾驶着一辆长长的闪亮的客车来接学生和老师。父亲帮我收拾了旅行用的衣服和书籍,并送我上车。
每年圣诞节,学校都要演出耶稣诞生的故事。有一次,老师让我演故事里的牧羊人,一想到自己要站在全校师生和家长面前,我就怕得要命。我觉得很痛苦,既不试穿戏服,也不跟老师交流,直到父母用糖果来交换我才答应演出。站在台上的时候,我一直盯着地板。尽管表演不尽如人意,但演出结束后,父母还是说他们因我而感到骄傲。下台后,我不肯脱戏服,父母只好说服老师在放假期间借戏服给我穿。从那晚直到新年前的每一个晚上,我都穿着牧羊人的长袍、戴着牧羊人的帽子睡觉。
到了户外中心后,学生们被分成几个小组,每个小组都分到一间供居住的小木屋。木屋狭小得只够放下几张双层床、一个盥洗池、一张桌子和一把椅子。我讨厌离开家,因为每一件事都变得很混乱,我发现自己很难适应这些变化。我们必须要早起,每天早上5点钟就得穿上T恤和短裤去操场跑步。我总是觉得饿,因为这里没有我在家常吃的东西,例如燕麦片或花生酱三明治。我几乎没有属于自己的时间,因为所有的孩子必须每天参加团体活动。
早课最精彩的部分是唱诗。《他掌控着全世界》和《燕麦、青豆、豆子和大麦在生长》是我最喜欢的两首。我闭着眼睛,凝神静气地听其他孩子齐声歌唱,音符融汇成流畅而美好的旋律。音乐就是这样的,能让我感到平静又快乐。对我而言,早课是学校生活中最美妙的时光。
其中一项活动是骑小马跋涉,由当地马场承办。活动那天,大家先学怎样骑马,然后由导游带领着在附近的山路上骑马兜一圈。我发现自己在马上很难保持平衡,总是在马鞍上滑来滑去的,所以我紧紧地抓着缰绳以防自己从马背上掉下来。马场的一个人看到我这个样子就变得很生气,并对我大吼大叫的。她是在心疼她的马,但我那个时候并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因此感到忐忑不安。从那以后,我越来越退缩,尽量独自一人待在木屋里。
我真的非常喜欢学校的早课,因为安排是已知的,在每早固定的时间举行。早课召集时,老师让我们按名字字母顺序在教室外面排好队,然后一起去礼堂。走进礼堂时,其他班级的学生已经安静地坐在前排,我们接着在后排坐下。井井有条的秩序和规律让我觉得安全又放心,坐在礼堂里,我经常会闭上眼睛,随着哼唱的节奏轻轻摇晃,这是我放松满足时常有的表现。
还有一项团体活动是徒步穿越地下岩洞。岩洞里很幽暗,每个人都得戴上有探照灯的帽子。岩洞里既阴冷又湿滑,所以走出岩洞、迈上独木桥的时候,我变得高兴起来。然而正当我小心翼翼地在独木桥上挪动的时候,小组里的一个男孩笑着冲过来,用力一推就把我推进了水里。我被吓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是呆坐在浅浅的水里,湿透的衣服黏在身上。在我爬上岸后,一个人回到小木屋,脸涨得通红,我尽量克制自己,不要因为突然的失控而哭起来。我时常会被人欺负,因为我总是独来独往,与周围格格不入。一些孩子骂我,嘲笑我没朋友,所幸的是我从不回应,他们很快就玩腻了这样的把戏,不再理会我。这些经历更让我觉得自己是个局外人,毫无归属感。
每当在教室中时,不论是站着还是走动,我都会将两手紧握放在胸前。有时候,我还会将十指交叉扣在一起,然后再伸直一根或几根,伸直的手指指向天花板。有一次,我刚伸直中指,就有一个小男生跑过来说我讲脏话。“手指头怎么能讲脏话呢?”我问他。他没有回答我,而是叫来了老师,老师来后就立刻教育我以后不能再做这个不礼貌的动作。
那一周在活动结束之前,总算有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中心人员根据各个组的表现颁发不同的奖项,我所在的组获得了清洁木屋奖。
我坐在教室后面靠窗的位置上,窗玻璃上贴着彩色的纸和学生的画,从我坐的地方可以看见班级其他同学,却无须与他们有视线接触。我不记得小学一年级同班的任何一个孩子的名字和长相,因为我一直将他们当成我应付、竞争和周旋的对象,而不是我可以结识或玩耍的伙伴。
回家真好。家是能让我感到安全和平静的地方。除了家里以外,就只有一个地方能给我同样的感觉——社区图书馆。从我认字开始,我就天天缠着父母带我去图书馆。那个图书馆是栋砖砌的小房子,墙壁上有涂鸦,满屋子的书架,上面码放着套了塑料书皮的儿童书籍,几张颜色鲜艳的靠椅摆放在角落里。每到课后和假日,我都会去图书馆,风雨无阻,我可以在那里待上几个小时,时常还会待到闭馆。图书馆里总是悄无声息而又井井有条的,一进去就会让我心满意足。
教室是长方形的,门在右侧。教室里有整排的抽屉,用来放笔和纸,每个抽屉上都贴着学生的名字。每个学生都会领到一个塑料封袋,左上角贴名字,袋子一端是彩色的拉锁,老师要求我们把书和作业本放在里面。我总是按要求做,看完的书马上放回袋子里。
我最喜欢看的是百科全书,这样的书都很重,通常要把它摊放在桌子上看才行。我总是对各种数据和资料充满好奇并渴望了解它们,例如世界各国的首都之类的。我曾把历任英国国王、王后和美国总统的名字以及他们的在任日期都抄写下来,并记下一些相关的细节。图书管理员习惯了我每天出现,在我看书的时候,他们会和我父母聊天。我每天到图书馆报到,给馆长留下了深刻印象,于是他建议颁一个奖给我,这就是我后来得到的“努力与阅读成就奖”。简短的颁奖典礼在市政厅举行,奖杯由市长颁发。上台领奖时,我专注于市长佩戴的荣誉项链上的环扣数目,以至于他弯腰问我名字时我都没有听见,当然也没回答。我就是做不到一心二用。
学校大门口处有一个衣帽间,是给学生放外套用的。我不太喜欢这个小房间,因为它只有一个小窗户,还开在很高的地方,屋子里总是很昏暗。我很担心自己的外套和别人的混在一起找不到,也怕错穿别人的外套,所以我就通过数挂钩来找我的外套。如果进到衣帽间发现我的那个挂钩被别人的外套占用了,我就会觉得惊慌,很不舒服。记得有一次,我直接穿着外套进了教室,因为我的挂钩被别人占了,但实际上还有很多挂钩空着。
[1] Lemon与“柠檬”的英文相同。——译者注
1984年9月,我进入小学就读,大弟弟李伊进了幼儿园。每天父亲都领着我走路去学校,他有时会不耐烦,因为我走得很慢,而且我总是边走边捡石头,并将它们夹在手指间玩。我的老师莱蒙(Lemon),是位又高又瘦并留着黑色短发的女士。我喜欢她的名字,因为每次听到这个名字,我心中就会立刻浮现出柠檬的形状和颜色。[1]Lemon是我最早会写的单词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