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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 书名

(1) 哈代的《远离尘嚣》(Far From the Madding Crowd)书名出自英国诗人格雷(Thomas Gray, 1716—1771)的《墓园挽歌》(“Elegy Written in a Country Churchyard”)。

小说向来兼具商品及艺术品之双重特性;商业考虑往往会影响小说书名的选定,或是导致书名更动。托马斯·哈代曾给麦克米伦出版社两个书名选择:一是“欣托克村的菲兹派尔一家”,二是“林地居民”;出版社一下子选中了第二个书名,这一点也不足为奇。福特·马多克斯·福特的作品《好兵》,本来的书名是“最悲惨的故事”(当然);然而,小说出版之际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战,出版商因此建议他改用一个不太压抑哀穆、更具有爱国精神的书名。马丁·艾米斯的第二部小说《死婴》(一九七五年),显然这个书名原来以平装本发行时在出版社眼中过于惊世骇俗了,所以在成书两年之后改以“黑暗的秘密”问世。我的小说《你的限度何在》(7)一书的美国出版社苦口婆心地劝我把书名改为“灵魂与肉体”,因为这个通行于英国的书名会使得美国的书店在图书分类时,把这本小说放在“该怎么做”之类工具指南书的架子上。美国出版社的这个说法蠢极了,我自从答应了之后就一直后悔至今(他们会怎么安放卡洛·克鲁罗的小说《红杏出墙指南》,或是乔治·佩雷克的小说《生命使用说明》,我就不得而知了)。我本来想把我的第三部小说起名为“大英博物馆魅力不再”,这书名出自“(伦敦)雾濛濛的一天”这首歌;可是,发行这本书的哥绪文出版公司不同意,我被迫在出版最后一刻把书名改为“大英博物馆在倒塌”,虽然得自那首歌的灵感仍然有迹可寻,因为小说只写了雾濛濛的一天里的事情。或许,书名对作者的意义比对读者的意义更大;每位作家都知道,读者往往会忘记或搞错那些他们声称仰慕的作品的名称。曾有人认为《换妻》、《交易场所》以及《细微的改变》这些书是我的作品(8);伯纳德·科立克教授还曾在一封信里提及他很喜欢我的作品《罢了吧》,可是,我倒觉得他兴许是寻我开心呢!(他到底是在说我的哪一部小说,我真的摸不着头脑。)

(2) 福斯特的《天使不敢涉足的地方》(Where Angels Fear To Tread)书名出自英国诗人蒲柏(Alexander Pope, 1688—1744)的《批评论》(An Essay on Criticism)。

本章选段里,埃德温·瑞尔登对自己的小说该起什么书名毫不在乎,这表示他对自己的写作生涯已经失去信心。在发表了几部稍有文学价值但流传不广的作品之后,他鲁莽地步入婚姻,以至于现在为了维持生计,他不得不以最快的速度大量撰写自己鄙视的公式化三部曲作品。在这部小说里,小说家吉辛表达的是自己鬻文为生、挣扎在创作与生计之间的经历;他对这部作品的书名可是斟酌再三。他曾对某外国记者解释说:“一百五十多年前,伦敦真的有一条格拉布街。对蒲柏和他的同代人而言,这个词指的就是悲凄的文人生计……这条街上不单单住满贫困的穷人,还有许多无足轻重的文人墨客。”到了吉辛那时候,文学市场变得比较宽广、竞争更为激烈,却也更意识到名气对于作家的重要。瑞尔登不失为一个令人记忆深刻的角色,在这个人物身上我们看到那些囿于天赋局限或是不够玩世不恭,所以无法在这个圈子里生存下去的作家的影子。就连他那仍然热情、理想十足的年轻友人彼芬也一样,他打算写一部创新模式的小说来忠实记录一个平凡男子的平凡生活。彼芬宣布——“我决定要写一部题为‘杂货商贝里先生’的书”——这个书名无疑是《新格拉布街》里难得让人开口一笑的地方之一。在小说里,这部书完成后受到彼芬朋友们的好评,但是却受到评论家们的口诛笔伐;最后,彼芬平静地结束自己的生命,而瑞尔登也同时死于过度劳累。《新格拉布街》不是一部令人读后雀跃欢喜的小说,可是,作为一部研究文学生涯之病理的作品,它不但无与伦比,而且令人吃惊的是它至今仍契合当下的文人生活。

(3) 伊夫林·沃的《一捧尘土》书名出自艾略特的《荒原》。

对小说家来说,给作品选定一个书名是创作过程中一个重要的步骤,因为这个书名可以精炼地把小说的内容提示出来。比如,查尔斯·狄更斯就为他在一八五四年连续刊载的小说一连想了十四个书名:“依库克之言”、“证明”、“顽固的家伙”、“葛擂硬先生的真相”、“磨石”、“艰难时世”、“二加二等于四”、“确凿的事”、“我们那硬心肠的朋友”、“锈蚀与尘埃”、“简单的算术”、“算计之事”、“不过是数字罢了”、“葛擂硬的哲学”。从大部分的书名看来,狄更斯当时心里关注的是以葛擂硬先生这个人物为代表的功利主义主题。最终,他圈定了“艰难时世”这个书名,因其与完成之后的小说拥有的宏观社会关怀有一致之处。

(4) 海明威的《丧钟为谁而鸣》(For Whom the Bell Tolls)书名出自英国诗人多恩(John Donne, 1572—1631)的《逆境灵光》(“Devotions Upon Emergent Occasions”)。

小说作品的名字也是文本的组成部分——事实上,这是读者接触文本的第一部分,因此,一部小说能不能吸引读者的注意,书名肩负着重大的责任。早期英语小说的书名几乎清一色都是故事主人公的名字,比如,《摩尔·弗兰德斯》、《汤姆·琼斯》和《克拉丽莎》。那时,小说不但以传记或自传为摹本,也以传记或自传的面貌出现。后来的小说家才发现,原来小说书名可以表达主题,如《理智与情感》;可以暗示匪夷所思的神秘事物,如《白衣女人》;或是勾勒出某特定的场景或氛围,如《呼啸山庄》。不知从十九世纪何时开始,小说家们刻意在作品书名中引经据典,如《远离尘嚣》(1);这个做法一直持续到整个二十世纪——《天使不敢涉足的地方》(2),《一捧尘土》(3),《丧钟为谁而鸣》(4);现在,这种书名起法被视为落伍了。现代主义小说巨匠们心仪带有象征、隐喻意味的书名,如《黑暗的中心》、《尤利西斯》、《虹》。与之相对,近来的小说家们则偏好古怪、令人迷惑、新奇的书名,如《麦田里的守望者》,《10½卷人的历史》(5),《献给因彩虹足以慰藉而意图自杀的非白人女孩》(6)

(5) A History of the World in 10½ Chapters,英国当代作家朱利安·巴恩斯(Julian Barnes, 1946— )的小说。

乔治·吉辛《新格拉布街》(一八九一年)

(6) For Black Girls Who Consider Suicide When The Rainbow Is Not Enuf,美国剧作家、诗人恩托扎克·尚治(Ntozake Shange, 1948— )的戏剧作品。

书名可还没定呢。但是他的脑子拒绝再作努力;勉强思考几分钟后,他最终拿女主角的名字玛格丽特·霍姆来充数。只能这样了。随着最后一个字尘埃落定,书中所有的场景、人物和对话都已经退隐消失、给遗忘无踪;他再也不晓得,也不在乎它们了。

(7) 书名原文为How Far Can You Go?一般工具指南书常以How开头,故书店易将两者混淆。

最后一册是在十四天内写就的。这个成就让瑞尔登不无得意地自诩为旷世奇才,因为除了要应付写作的艰辛,他还遇上不少挫折。才刚动笔不久,他就突发凶猛的腰痛;有两三天时间,连坐在桌旁都令他疼痛不堪,他走起路来就像个瘸子一样。紧接腰痛之后又来了头疼、喉咙痛、浑身乏力。并且,在第二周快结束时,他不得不想想怎么筹措另一小笔钱;然后,他把表送到当铺里去(你大可想见,这块表当不了多少钱),还卖了好几本书。虽然一波三折,但是他总算完成了这部小说。就在他写上“全书终”这几个字之后,他往后瘫下去,闭上双眼,脑海一片空白地呆了约莫一刻钟之久。

(8) 这些书名近似戴维·洛奇的小说《换位》(Changing Places)和《小世界》(Small Wor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