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过头就是傻”,凌青这样说她。被说中了,她也不恼,凌青是她最好的朋友,两个人是大学同学,一个宿舍住了四年,毕业时凌青和她一起拿到了这家公司的oerr。凌青在这里只做了三年,就跳槽去一家小公司做互联网运营——那几年,国企和政府机关是首选,其次是外企,民企是下下之选,名校的毕业生都不屑一顾。婉丝当年还劝她,说这里是大公司,稳定,你要三思,凌青反问:“再稳定,也是洋人手底下,咱们能翻出什么花样?”
说不寂寞,那是假的。有时候,站在地铁里听完一首歌,或者看了一部电影,片尾字幕滚滚消逝,像倒流的瀑布,大家纷纷站起来离开,她还坐在那里一个人抹泪,借着伤感的剧情来心疼自己。回到租来的小屋,深夜里独自拥被,像个青春小说里的女主角似的。一早梦醒,还得赶地铁去上班,挤在早高峰的人群里,再掂量下自己:钱不多,家庭是个甩不掉的大尾巴,长相不美,头脑也不算灵活,只有小学的数学老师夸过她聪明,再往后,身边的朋友都说她太老实了。
这些年过去,她看得出凌青这一步走对了,当初虽然有风险,现在人家挣得比她多好几倍。她的羡慕也只是嘴上说说,毫无行动,就图这里稳定,赚得不多也不算很少。在工作上,她其实没有太多追求,三餐茶饭,也就知足,没有凌青那种永动机似的干劲。凌青说,你这样胸无大志,还是早点嫁人的好。
她塞钱给妹妹,让妹妹去买自己喜欢的衣服。开了这个头,更好了,妹妹念书的一应开销就都归她,这没什么,她供得起。十年之内,她升了两级,薪水翻三倍,传统行业的外企虽然比不了那些网络公司,收入也不算菲薄。再往上便是美国人玩的圈子,华人高管也不是没有,大都有海外背景,学历好、英文好,她两样都不占,就占个忠诚勤勉、做事周到,好歹混到现在,一晃三十多岁了。
婉丝的前一个男朋友吴晓就是她介绍的,北京人,银行上班,曾经留学英国,父母都是医生,听起来条件很不错,是标准的男朋友配置。见第一次面,他就说:“你名字起得好婉约,你父母是做什么的?”
算来算去,叹一口气,Tom还是走了的好。她年纪不小了,父母倒是不催婚,按照他们的观念,女儿嫁出去就是别人家的,贴补娘家就没有那么理直气壮;留着她,她可以挣钱。婉丝在北京的收入,在他们看来,是上蹿下跳也花不完的,每回打电话,除了要钱,就是叮嘱她要懂得节省。起初,她觉得父母不易,孝敬是应该的,渐渐地,她发现这些钱去向可疑,丝毫没有改善他们的生活。妹妹婉细已经十七岁了,念高中,应季的行头只有两套轮着换洗,在电话里向姐姐抱怨,她问爸妈为什么不给妹妹买几件衣服,他们支支吾吾的,才说你爸赌钱输光了,随后又叫起屈来,都怪做局的人心黑。
她如实相告,以为对方城里出身,多半会嫌弃自己,结果人家好奇心很重,顾不上嫌弃,追着她问:“你家养猪吗?养牛吗?”
Tom是很好,高大、英俊、温和,总是笑着,过了很久,她还忍不住想,要是那天晚上,就上了他的车,会怎么样呢?八成是连工作也保不住,办公室恋情是公司的忌讳,稍一曝光就得有人离职,Tom职位高,走的只能是自己,空降去做主管的机会少之又少,去别的公司从头开始?她又不甘心,也不敢冒这样的风险,父母和妹妹还在指望她呢。
婉丝觉得这男生怎么像个小孩,净问些傻问题。她告诉他,小时候家里有牛,现在没了,都是机器撒种;猪没养过,鸡鸭倒是有,鸭子会自己排成队到河里洗澡,是有组织的动物,由公鸭子带领,保准一只也不少地回家。
没过多久,Tom调走了,换了一位上司,仍是白肤碧眼,女的,四十多岁,中文名叫梅丽。梅丽喜欢拉长了声音叫“Vincy”,回荡在坐了几十人的办公室里,仿佛很亲密。其实两个人不太对付,她总把婉丝看作前任留下的钉子,“Tom喜欢你呀”。她中文讲得很好,想装听不懂都不行,有一次她无意中说起,“Tom结婚了呀,娶的也是中国人”。她加上个“也”字,婉丝装作没留意,眼睛只盯着咖啡机萃取头流下的浓黑液体,到最后滴滴答答的,像一行混浊的泥泪。Tom喜欢她,很多人都知道。
当她说出“有组织的动物”几个字时,瞥见咖啡上浮着的奶沫正在散开,她忽然意识到自己早已远离家乡,衣装变了,发型变了,语言也变了,她会站在城里人的角度去描述:鸭子是一种有组织的动物。自己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无论如何也不会这样说话,她正在背叛他们,同时又找到了新的归处:眼前的这个男人、身处的这座都城,目光闪动如同灿烂的灯火,都在对她微笑。
十二年前,婉丝大学毕业,进了一家知名的美国公司做HR,起了个英文名叫作Vincy,取的是“婉丝”的谐音,十年后,同事们都叫她Vincy姐。婉丝的第一任顶头上司是个身材高大的白人,叫Tom,对她很和蔼。有一年,年会结束了,Tom提出开车送她回家,确实是顺路的,她心知肚明地拒绝了。那天晚上,她踩着细高跟鞋走出公司,沿街打不到车,也舍不得打车,长羽绒服下面露出两大块苍白的脚面,踩着寒风一路走到地铁站,双腿已经僵硬得不像自己的血肉。Tom后来又约过她一次,她推说有事,拒绝了。
这段恋爱只持续了半年,春节吴晓陪她回了趟老家,回来之后就不再提结婚的事,婉丝再提,他就顾左右而言他。婉丝知道对方是看不上自己的家庭,她父母向吴晓提了不少条件,归根到底就一件事:要钱。其实婉丝一直在给,也用不着吴晓操心,她又不是没有收入,但不知怎么就触动了他,他也直话直说:“我要跟家里父母商量一下。”
遇到杨浩之前,她的感情生活相当荒芜。
商量之后,便没有下文。婉丝没那么不识相,吴晓稍一冷淡,她立刻就懂,抢先提出分手,避免自己陷入尴尬。她觉得委屈,自己又没骗他,山是远的,水是近的,村庄是小的,砖瓦是旧的,夕阳西下,鸭子会摆着湿漉漉的脚掌排队回家,然而这些并不是全部——吴晓对农村的印象停留在水墨画上,现实呢?婉丝还有个好赌的父亲,每一分钱都会输光,还有曾经在小工厂打工,被车床轧掉一截手指的母亲,厂里给的赔偿金供她念完了大学,那四年里,做梦都是血淋淋的。现在,她早有了自己的生活、工作,走出来也是一位光鲜亮丽的外企白领,可是家庭是一个人割不断也躲不开的影子,她长这么大,欠父母那么多,她总得还,妹妹婉细还在念书,她不能不管他们。
她张着嘴,用力呼吸,结果引来一个长长的带着渴求的吻。他爱我,婉丝对自己说,记住这一点就足够了——人死不能复生。她抱住他的脖子,让他的脸埋在胸前,感受他的速度和力量,然后做出相应的反应:不能太激烈,也不能过于冷淡,要掌握其中的分寸。她又一次闭上眼睛,时间似乎被拉长到了无限,没有尽头的震动和压迫,杨浩以为她喜欢这样,他不知道婉丝一直在假装高潮。他确实爱她,在这方面,也真的不够了解她。
与吴晓分手后,她大哭一场,用掉整包纸巾后,想明白一个道理,世上诸般美好的事物中,幻想最要不得,Tom走了,吴晓也会走,自己并没有美丽可爱到让人家不考虑她背后的一切。话说回来,难道自己哭的是纯洁爱情?很快她就把他忘了。
婉丝顺从他的意思,然而收效甚微。节奏对不上,有时候两个人就像顺了拐似的,一个进一个退,像动画片里永远追不上松果的小松鼠,天南海北,宇宙洪荒,得不到就是得不到,一张床上的两个人怎么也找不到那个正确的交点,最后杨浩忍不住粗鲁起来。婉丝头向后仰,落在床沿边上,在零乱中感到一阵窒息。也许这就是溺水的感受,呼吸管掉了,海水不由分说地往嘴里倒灌,挣扎着,杂乱的气泡向上升腾。海面明明触手可及。
为了吴晓的事,凌青深感抱歉,怪自己不识人。她抱歉的方式与常人不同,直接送婉丝一张机票,海南往返,住的是她公司在海口的合同酒店,酒店附带高尔夫球场,从房间的窗口望去,绿茵的尽头是一线海。她下午到酒店,放下行李,换件衣服就走了出去,想去买双人字拖。酒店开电动车的门童向她致意,她笑着摇摇头,拒绝人家请她搭车的好意,打算自己走走。起伏的绿草地上有人挥杆,人影显得很小,球杆画出利落的弧线。
“换个姿势吧。”
她沿着海岸线走,走了很久才见到有小店卖太阳帽和人字拖,试来试去,没有合适的,老板娘一边管教哭闹的孩子,一边问她到底要不要,她赶紧买下一双,出了店门才发现鞋底的橡胶有裂痕。回去找人家换,老板娘阴沉着脸,给她找出一双,啪地扔在结账的玻璃柜台上,本来她还想买瓶矿泉水,见对方这种态度,不肯再照顾生意,拎了鞋就走。走到一段沙滩上,换了新鞋,旧鞋装进袋子,走了几步,干脆连新鞋也不穿了,光脚踩着沙子,一个人自得其乐。
“没事啊,”婉丝说,“挺好的。”她身上依旧凉凉的,没一丝汗,显得这句话言不由衷。
临去海南之前,婉丝要把机票和酒店的费用转账给凌青,两人交情虽好,婉丝却不喜欢欠人情,将来还要想办法还回去,太麻烦。不料凌青说,钱不是她出,公司可以报销,让婉丝不用管。婉丝一时语塞,她在外企待久了,办事规矩板正,都习惯了,凌青这么大笔一挥就说公司报销,她总觉得不妥当。这种事恐怕不是第一次了,别的股东怎么看她呢,会不会有风险?她把这些担忧说给凌青听,凌青只说:“你不要瞎操心,我当然有分寸。”婉丝坚持要给,她就只收了机票钱,婉丝没办法,想着也许他们公司的风格就是这样。
“你怎么了?”他问。
脚上粘着沙子,沙粒细小得几乎难以察觉,像一层细细的盐,腌着皮肤,渗进海的潮湿味道。天渐渐晚了,她找到一处供游客冲洗的水龙头,拧了几次,不出水,就这么走上台阶,回到人行道上,打算找个地方吃晚饭,随便什么都行。海面上有两三只白帆船,是运动队在训练,还有人在冲浪,是嵌在夕阳中的几条薄薄的剪影。她找到一间临街的餐厅,透过玻璃窗,依旧可以看海,服务员推荐的招牌椰子鸡很快端了上来。
婉丝打开身体,同时闭上眼睛,感受着他身体的动作。他问她喜欢哪样,她说都喜欢,听起来像是敷衍,其实是真的。对她来讲,做爱这件事,开头结尾都一样,所以她有的是耐心,耐心难道不是最好的配合吗?有时候或许如此,但是今晚杨浩希望她更有激情,更像一个放纵的新娘而不是羞涩的女朋友,交往两年多,他们上床好多回了,就这回他觉出不对劲来。
餐馆里很吵闹,落日却是亘古不变的宁静壮观,她独占一张桌子,觉得孤单也没什么不好。孤独意味着自由,不必非得开口说话,或者动辄与人商量,不停地迁就或者被迁就。与其说是失恋让她疲惫,不如说是谈恋爱本身就在消耗能量,她想也许自己是老了,青春的游戏不再适合她——追逐与被追逐,轻而易举地快活大笑,为着一些根本不值得发笑的小事,就像刚才从窗台经过的那一对,女生笑得快站不住,花裙子的宽大裙摆被风吹着,罩住了男朋友的小腿,这些无缘无故的欢乐,已经离她很远。
她不应该这样对他。
在凌青看来,有什么问题就解决它,胡思乱想没有用,“我当然懂你啊,懂有什么用?你得靠自己振作起来”。凌青打定主意一辈子独身,不要家庭,只要哄自己开心。婉丝飞海南的同一天,她飞去墨西哥,跟一个俱乐部的朋友去潜水,去过很多次了,这次是因为要测试新买的二级头。
此刻的杨浩也有些困惑。在做爱这件事上,他知道自己没什么新意,也就一如既往,可是婉丝的反应却不太寻常,从进房间的那一刻起,她就有意无意地推拒——不是言语上的,她什么也没说;也不是表情上的,她甚至还在笑着,当杨浩吻到她乳房的时候,她吃痒笑了起来。她的身体很容易展开,像一幅画似的,皮肤白皙,身段略微丰满,一半头发拢在胸前,是古典的油画。在遇到他以前,她的生活顶多是一张潦草的铅稿速写,是杨浩给她涂满了色彩和阴影,使她从苍白单调变得丰富而立体,把她带进一段美满生活。
五年前,凌青迷上洞潜,所有潜水活动中最危险的一种。第一次去,她万里迢迢地寄给婉丝一张照片,画面像外太空似的一片空茫,淡青色的水里,上不见光,下不见底,一丛丛千万年的石柱嶙峋地逸出,像怪兽的獠牙,是时间的化石。凌青把她看到的水底景色拍下来寄给婉丝,背面附一行小字:I don’t mind going this way(我不介意这样去死啊),配上惊叹号,感情夸张得像个青春期少年,与她那种恣意而为的天性相比,婉丝觉得自己简直生来沧桑。
他们手牵手回到房间,把粘了沙子的拖鞋放在门口,风吹树叶发出沙沙的响声,好像有人或者小动物正在拨弄着浓密的树丛。房间门外是一条长而直的游廊,栏杆外便是生长茂盛的热带植物,向里面探头探脑的,仿佛没有这道栏杆的隔离,这些枝叶就会着了魔似的疯长,一直蔓延到房门前面,覆盖住那一对红黄两色的情侣拖鞋,让他们第二天早上打开房门时,满脸困惑。
钱能够带来自由,自由使人年轻。
“回去吧。”杨浩轻声说,把手放在她露出来的背上,连衣裙的背后向下凹出一个深深的U形。
椰子鸡名过其实了,也许她没吃到最好的。回到酒店时,天色已晚,草地中央的甬道两边有低低的路灯,光线朦胧,大堂里有人排着队办理入住。她拐向另外一边的小超市,打算买点零食,在床上边看电视边吃。她挑了一堆可乐和薯片一类的垃圾食品,吴晓最看不上的那些,一次买了个够。失恋也要有个失恋的样子。
星光满天,杨浩用手机查出一幅星图,两个人一边对照着,一边仰头去看,不然星座都不认识。他们找到很多著名的星座,这个,那个,不对,我看不清,好吧,你说对了,那个是大熊星座吗?是的,这么多星星,真美啊。“我在北京十多年了,从没见过晚上有这么多星星。”婉丝说。
结账的时候,有人在她背后冷不丁地说话:“您是凌总的朋友吗?”她回头,看见那个人,比自己高一头,似乎有点脸熟,又想不起来,她迟疑着,对方又说:“咱们在国贸见过。”她忽然想起来,这人是凌青的下属,凌青还夸过他,聪明、听话、好用,有一次她陪凌青在国贸逛街,碰见他,他当时跟一个长头发的高个子女孩在一起。
只有婉丝知道自己一刻也没有忘。
他叫什么来着?婉丝一时想不起来。
杨浩把一整盘蛋糕吃得干干净净,婉丝第一次见他这么爱吃甜点。在桌子下面,两个人的脚尖还在时不时地相碰,他们都穿着轻便的人字拖,婉丝用脚堆起沙子,将杨浩的一只脚埋了进去。这里的海水清透,沙粒幼细,日光如笑容一般灿烂,是新人的甜笑,他们忙着幸福,忙着美好,想不到有人曾经丧命于此。
“杨浩。”他自报家门,化解了婉丝的尴尬。婉丝想,自己住在这里,还顶着人家公司的名义,名不正言不顺的,别给凌青找事,敷衍几句就走开了。回到房间,随便调了电视频道,就在床上撕开零食的包装,吃得停不下来,一边给凌青发微信,说:碰见了你公司的人,没关系吧?
“北京有一家店,巧克力蛋糕做得特别好,下次我们一起去。”婉丝说,把后半句话吞了回去——我和凌青去吃过,那天见面,是为了商量婚礼的事,她说她要自己挑伴娘礼服。
凌青回复她,当然没关系,别犯傻。婉丝心想,行吧,她把谨慎叫作傻,就不跟她争论。提到杨浩,凌青说:“我知道,我派他去办点事,顺便陪你逛逛,放心,他也是单身。”她边说边笑,婉丝简直不知道怎么回复。这种事凌青的确做得出来,杨浩再为难也不能不答应。她想着,明天要是再遇见,得跟人家说清楚,不用他陪,像什么话。
凌青是婉丝的朋友,两人感情深厚,本来她要做婉丝的伴娘,却在婚礼的前夕潜水失踪,这是去年的事了,因为这件事以及后来引发的种种变动,这场婚礼推迟了一年才举行。出事的地点,就在婉丝今天下午潜水的海域,凌青的尸体始终没找到,因此,她的家人还抱着一丝绝无可能的希望。
果然在早餐厅里遇见,他捧着一只装得满满的盘子,走过来坐在她对面,不一会儿就把盘子里的东西吃完了,吃完也不走,好像在等她。婉丝心想,总不能直接告诉人家,凌青瞎操心,我不用人陪,您走吧,那也太尴尬了。他问她白天要做什么,她迟疑着不知如何回答,因为确实没有计划,杨浩就替她出主意:“我帮凌总去看一块地方,公司要做个新项目,您跟我一起去转转吧?”
“都给你吧。”他说,用一种哄小孩似的语气,把不得不谈论凌青的沉重话题翻过去了。
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因为他那副年轻天真的面容,他大口吃东西的专注样子,平整干净的T恤,或者温和的目光,她真的就跟他去了。坐了酒店的电瓶车,服务生的笑容与昨日不同,笑得更明媚了。上了车,才发现自己还穿着吊带裙和夹脚拖鞋,不像个办正事的样子,杨浩说:“没事,你就是来玩的,我来办事。”
杨浩没有回答,舀起一勺吃着,在这样的时刻,提到过世的朋友,气氛一下子肃穆起来。婉丝把蛋糕上装饰的樱桃放在嘴里,她喜欢樱桃,然后烛光一闪,杨浩探身过来,她盘子里又多了两颗樱桃。
忽然之间,他就把“您”换成了“你”,婉丝松了一口气。
新婚夫妻轻声细语。盘子端上来,又撤下去,服务生赤脚踩在沙地上,走路悄无声息,每个人都穿着质料轻薄的白色制服,在一簇簇烛火里,像飘动的影子。影子安静地滑过来,送来两份甜点,婉丝说:“巧克力蛋糕,凌青最喜欢这个。”
电瓶车把两人送到酒店的停车场,杨浩在这里租了辆车,婉丝坐进副驾,她不好意思像凌青似的,大剌剌地往后面坐,拿人家当司机。杨浩一路开,一路给她讲海南好玩的地方,原来他老家在广东,在海口念大学,又去美国读了硕士,毕业后到北京工作,去年刚应聘到凌青的公司。
婉丝说:“好啊。”
他要看的地方,现在还是个种芒果的农庄,要转让出去,价格不高,一次付三十年的租金,附带一座两层楼的小房子、几间农具房,狗有狗舍。婉丝一边看,一边盘算,凌青公司要这偏僻地方做什么。杨浩告诉她,做培训学校,婉丝虽然不是做业务的,在心里估计一回,也觉得不靠谱,打算劝劝凌青。杨浩说:“劝不动,她那种性格……”他话说一半,咽了回去,显然有所顾忌,婉丝也不再说。跟农庄主人聊了聊,杨浩就算完成任务,婉丝觉得他对这个项目也不热心,不过敷衍领导而已。回去的路上,杨浩忍不住说:“这个项目不好做,投入很大,周期长,公司里很多人反对。”
他问晚上想吃什么,婉丝说你定吧,听起来兴致不高,杨浩以为她累了,就提议留在酒店吃,节省体力,今天可是蜜月的第一天,要完美地度过。婉丝笑着同意了,晚餐桌上有龙虾和摇曳的烛光,酒杯碰出轻微的脆响,海风从门廊的立柱中间穿过,带来清爽的凉意。杨浩说一会儿吃完饭,我们去海边看星星,北京都没有星星。
婉丝是外人,就不插嘴他们的事。杨浩开车带她去了一家做椰子鸡有名的餐厅,果然大不相同。婉丝告诉他自己昨天在哪里吃过,味道远不如这个。他想了想,问:“是靠海的那一家?”原来,那时他正在海上。杨浩是这里一家冲浪俱乐部的成员,每回出差过来,都会去冲浪,昨天她看见的那几个人里头,就有他。
婉丝去了一整天,回来时已是傍晚,她走进卫生间去冲热水澡,杨浩躺在沙发上刷手机,查看附近的餐厅点评,看评论,直到婉丝裹着浴巾出来,将她穿的那套明黄色的比基尼拿到阳台上晾着,头发湿着搭在裸露的肩头。
婉丝便追问起冲浪的种种有趣之处,其实并不是真的对冲浪有兴趣,而是借此来逃避谈论自己。杨浩滔滔不绝地聊起水上的运动,她就在这些话语的激流之下,一边拨弄着鸡肉,一边获得了独处一般的片刻安宁。
一切都顺顺当当的。在去帕劳度蜜月的航班上,婉丝很兴奋地对着舷窗外的晚霞拍照,刚到酒店,就迫不及待地找到一家潜店约向导,第二天去潜水。那天杨浩有点感冒,不想下水,就独自留在酒店里等她。
第二天是星期六,出差的人也休息,他们开车去看了苏轼故居、几处供人游玩的海滩。阳光热辣,婉丝戴了宽檐的帽子,脸上投满阴影,是一切神情的最好掩护。身边多了个游伴,迫使她从那些胡思乱想中跳脱出来,理应更开心些,然而这开心却又令她犹豫:凌青的意思再明白不过,一定也向杨浩交代过,而他这样殷勤热情,不知道是为了什么。为着自己是老板的好朋友?这种牵线搭桥,谁也不好意思推却吧。总之,这事全怪凌青,热心过头便是多事。凌青可以自由自在地享受男女关系、轻薄的欢爱,婉丝却始终小心翼翼,她不习惯男人对她这么殷勤、这么好,像个骗局似的。晚上,她洗过澡躺在床上,回想这一天结伴同游,杨浩是个挺不错的人,不过自己看人一向不准,她决定先不理会,反正过两天就回北京了。
结婚之后,黄婉丝回顾从前,觉得那一晚的纠结不过是自寻烦恼。婚前再怎么千回百转地谈恋爱,怀疑、争执、吵闹、和好,婚后的生活也会陷入日复一日的窠臼。当然她没什么可挑剔的,杨浩是个非常理想的男人,种种优点如果一一罗列出来,这个故事的开头就显得太冗长了。简单说,他们相遇、交往,婉丝被他吸引住了,恋爱、结婚,虽然有过一些波折,但没有遭受过特别重大的考验——没有经济矛盾,没有人出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