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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清朝建立(1636—1722)

康熙帝反复强调自己对读书的热爱。他强调要花时间读书,读每一个字、每一句话,直到明白后才继续往下(第8b页)。最好读书时能爱不释手。康熙帝喜欢经年品味相同的篇章,并每次从中发现新的含义(第89b—90a页)。

读书学习

照顾自己与行为得体

康熙帝引用孔子对男子十五岁成人之后面临的性诱惑方面的告诫,以讨论男子生命中的各个阶段(第77a页)。他用诸如牙齿脱落等情形来谈论衰老,而并非通过性能力的嬗变。但据我们所知,康熙帝的最后一个孩子在他即将六十岁时降生。

康熙帝鼓励子孙形成自我意识,并重视他人的才干。例如,他承认自己登高时头晕目眩,并因此欣赏那些敢于攀墙攻敌的兵将。他说如果你知道自己的极限,就能更好的欣赏他人的才华,认识他人的不足(第40a页)。他重视卫生,崇尚节俭,并以多年来穿着同样的衣服而自豪,虽然他坐拥一切(第12a页)。他还说自己在夏天从不使用扇子或脱下自己的帽子,康熙帝之所以能做到这点,是因为他“平日不自放纵”,“心静,故身不热”(第3b页)。康熙帝从不嗜饮,但在适当的场合也会小酌,从不超过几杯。他告诫子孙不要喝醉,更不要无故饮酒(第22ab页)。他说不要如小人一般行事,例如像宦官那样随意谩骂,口出污言秽语,即使在惩罚他人时,也不要使用此类言语(第24a页)。不要让心智为感官所迷惑(第18a页)。关于仪表方面,“凡人行住坐卧,不可回顾斜视”(第33b页)。据康熙帝极为敬重的满族长者说,“回顾”为“大忌讳”。康熙帝在《论语》的一则中为这一点找到支撑:“车中不内顾。”这关乎尊严体面与仪表端正。24

生命的各个阶段

康熙帝为皇子列举的主要榜样是自己对长辈的孝顺恭敬。由于父母双亡,康熙帝的主要孝敬对象是祖母,即太皇太后布木布泰。1688年布木布泰去世时,康熙帝显示出了极大的孝心,甚至打破满族旧规。满人在父亲或祖父去世时,会剪掉自己的辫子,但康熙帝在祖母去世时也这样做了。他为祖母守孝二十七个月,而非规定的二十七天,即使冬天也待在寝宫之外的帐篷里。康熙帝尊重祖母的遗愿,将其葬在北京城外,离自己的子孙更近,而不是按照习俗将其与夫君合葬。25

康熙帝提及明朝宫廷的奢侈时,讲到数以万计的宫女及供给她们所需的巨额费用。“今朕宫中计使女恰才三百,况朕未近使之宫女年近三十者,即出与其父母,令婚配”(第71b—72a页)。康熙帝还说道,其子孙亦应如此。此外,他不允许面容姣好的男孩服侍自己。康熙帝还喜欢将自己的开销与明朝皇帝比较,而明朝一宫妃嫔的花销就比康熙帝整个后宫的花销都要多,明朝宫廷一个月花在服饰上的钱也多于康熙帝宫中一年的服饰开销(第12b—13a页)。他还告诫后人不要溺爱孩子,称亲王、皇亲国戚及大臣们羸弱无用的儿子“痴愚”,吃喝无节制,寒暑不得耐(第57a页)。他还提倡利用空闲时间与妻子、儿子讨论善行及先贤之语(第40b页)。23

集中临幸与倾心汉女

对待宫女

康熙帝对于那些自己能够同房的女子仿佛遍施恩泽,并每隔一段时间集中临幸几位妃嫔。有两位满族妃嫔为他生育的孩子最多,且她们受宠的时段稍有重合。1667年至1681年,荣妃产下六个孩子,1678年至1688年,德妃也产下六个孩子,后者是康熙帝继承者胤禛与另一位皇位的有力竞争者胤禵(1688年出生)的生母。

下一则便讲到宦官。康熙帝坚持只允许宦官负责诸如洒扫之类的低微岗位,决不允许他们干政,还要严密监视他们的行踪。他说自己只用宦官“左右使令,家常闲谈笑语,从不与言国家之政事也”(第27ab页)。康熙帝年幼时,他的两位启蒙书法先生便是明朝宫廷中学养有素的宦官(第3a页)。与明朝宫中数以万计的宦官相比,康熙帝以仅有四百名宦官而自豪,并从未像明朝皇帝那样赐予宦官极大的权力。他不在意宦官之愁喜,不让他们变得富有。但我们从其他文献得知,康熙帝曾任用宦官向重臣传递机密消息,并有几名宦官是他的心腹。1697年康熙帝征战葛尓丹期间,给一位宦官写了十七封信件。此外,乾隆帝统治期间,普查宦官数量时发现康熙帝实际上曾拥有3343名宦官,比雍正朝(2575名)与乾隆朝(2789名)都要多。22

有关康熙帝与这两位妃子及其他妃嫔的信息,来自其孩子数量、性别、出生日期的资料,以及孩子的存活情况,生母的族裔、家庭及等级,她们入宫的日期及去世的时间。从这些资料中我们可以得知,在孝诚皇后赫舍里氏产下两个孩子的这段时间(1669—1674)里,康熙帝还让其他至少五位妃嫔怀孕,共育有十个孩子。这五位妃嫔包括先后于1667年、1671年、1673年、1674年产下孩子的荣妃,1668年及1674年生产的张庶妃(康熙帝长公主生母),1670年及1672年生产的惠妃,1671年生产的端嫔,1674年生产的贵人兆佳氏。孩子的出生率也渐露端倪。1667年至1690年,康熙帝平均每年至少有一个孩子降生。期间的1676年与1684年一个也没有,属于例外;而有八年有两个或更多的孩子降生;1674年与1685年分别有四个孩子降生;1683年有五个。直到五十六岁时,康熙帝仍然有孩子降生。除了两位妃子有六个孩子,另外五位有三个,其他妃嫔则有一到两个。

对待宦官

尽管信息有限,但康熙帝的夫妻关系还是能够显现出来。例如,他限制提升后宫女性超过妃与嫔级别的信息便不少。26将女子限制在较低等级是一则惯例,其目的在于防止女性取得荣誉及权力,从而干预继承人的选择、其他宫廷内务及性事,更不用说国家大事了——但宫中女性极有可能在这些方面产生了影响,只不过我们无从得知罢了。此外,这些资料还显示,在康熙帝的后妃中,至少有四对姐妹,其中包括三位皇后的姐妹,第四对姐妹来自郭络罗家族,她们在1679年及1683年都产下一个孩子。是康熙帝还是她们自己决定皇帝应该同时宠幸姐妹俩?其他几对姊妹则没有显示出此种共时性。27

康熙帝常常提及“小人”,即孔子用来指称仆人、下属、地位低下的人,以及那些狭隘且有奴性的人。他们合谋希宠,在康熙帝眼中最有可能将皇子引入歧途(第19a页)。宦官是这类人之中的典型代表。

最近有学者注意到,康熙帝在大约1689年之前多宠幸满族女子,1689年之后则更青睐汉人女子。他存活下来的儿子中在当时有十四位已经降生,其中包括所有后来竞争太子之位的皇子。更精确地说,1689年以前的十四位后妃中有十位是满族人,但从1690年开始,另有十四位产下孩子的妃嫔中则有九位是汉人,其中包括密妃王氏。康熙帝曾命传教士画师为王密妃画像。另一位经常陪同康熙的传教士1709年写道,皇帝钟爱王密妃。这位传教士有可能渲染了他们之间的情感。王密妃乃知县之女,1681年之后入侍宫中(康熙帝最初与她邂逅时,她并非妃嫔),并于1693年、1695年、1701年分别产下一子。除此以外,我们对她知之甚少。1718年王氏成为“嫔”,最终晋升为“妃”,1744年去世,享年七十余岁。28此外,1690年后的十四位妃嫔中有十或十一位起初都是庶妃,即清朝后妃制度中品阶最低者;只有三位品阶较高:一位嫔,一位妃,一位贵人(妃与嫔属于前四级)。在康熙帝统治期间,她们大部分未得升等。有两位1718年晋升为嫔,其中便包括王氏,康熙帝治下有一位女性在死后被追封为妃(即孝诚皇后的妹妹平妃),有五位于康熙帝驾崩后晋升为嫔、妃,剩下四位则并无升等。29

朕恒见宫院内贱辈因稍有勤劳,些须施恩,伊必狂妄放纵,生一事故,将前所行是处尽弃而后已。及远置之,伊又背地含怨。(第27a页)

惊吓妃嫔

康熙帝强调应该对于身居高位之人及下位者之间紧张关系有所意识。他教导子孙要虚怀若谷,接受批评。他说他在幼年时接受长辈教导后便对此身体力行。他注意到臣下侍从试图读懂他的心思,并试图以狡猾的方式,通过其好恶操控他(第2ab页)。他指的是皇子在宫中居住时身边充满了女性、孩童及宫中侍从。一些言外之意包括:潜在的男性继承人如何保持尊严、活力及权威?他们如何避免几个世纪以来所教导的有关皇宫生活不断对成长中皇子产生的不利影响?康熙帝还引用孔子广为人知的名句:“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论语》第17章,第25则)。然后他补充道:

意大利传教士马国贤(Matteo Ripa)提供了有关康熙帝与后妃关系的一条珍贵记录。1711年他注意到尽管只是去京城北郊,康熙帝也要带后妃同行。康熙帝乘轿,她们则步行。皇帝还会与她们在小船中钓鱼、划行,一同饮馔。康熙帝读书、写作的时候,后妃们就陪伴着他,“静坐椅垫之上,如见习修女般安静”。马国贤描述康熙帝调戏她们的方式很特别。他曾高坐于上,突然丢下“假蛇、蟾蜍和其他恶心的动物,从而享受欣赏女子惊逃之乐”。诚然,康熙帝在《庭训格言》中提到了蛇与蟾蜍,说每个人都有特别不喜欢的东西,有些人怕蛇,但不怕蟾蜍,有些人则相反。他继续强调,尽管自己不怕这些东西,他却从未用这些东西戏弄别人,因为如果这么做,被戏弄之人则有可能抽出剑来斩杀这些动物,但在皇帝面前挥剑,不论是否有歹意都意味着会被处以极刑。因此,康熙帝总结道,这样惩罚一名男子太可惜了。他并未提及自己向妃嫔扔假动物的习惯。马国贤的这段话中还有另一点值得注意。当他描述妃嫔们受到惊吓时,他说她们“跛足”惊逃,这是否表明这些女子缠足?马国贤可能觉得理所当然,但旗人女子,即使是汉族旗人也都不缠足。抑或康熙帝其实有缠足的妃嫔?另一种可能性则是这些妃嫔穿了宫廷女子特有的花盆底鞋,鞋底中部凸出一块木底,使她们走起来一瘸一拐,与缠足的女子颇为类似。30

对待手下

1697年康熙帝远征离京城数千里之外的噶尔丹时,一些妃嫔曾与他同行。尽管康熙帝并未深入险境,但此次出征仍情势严峻,且政治、军事意义重大。在此期间,他给亲信宦官写了十七封信,这一纪录至今仍存留下来。在一封信中,康熙帝询问德妃的情况,因为德妃在他出征时身体欠安。另一封信中,他写道,他将给宫中后妃寄回一些精巧玩意。在第三封信中,康熙帝写道,蒙古亲王福晋来访,自己从妃嫔处取来一些衣服首饰赏赐这些蒙古福晋。除此以外,他还派人取来下衣、外衣及其他服饰给徐常在及另外两位不知姓名的答应。随康熙帝出征的女性没有一个生过孩子。31

与其他非汉族统治者一样,康熙帝不想让自己的子孙过度汉化。他认为金元两朝在中原居住时间越长,他们采用的汉俗越多。康熙帝要求子孙保持骑射的能力与技巧,他自己也是这方面的行家。他还要求子孙在衣食方面保留满族传统,享受户外的宽敞空间,避免拘泥于汉人喜欢的狭隘、曲折空间(第46a、83b页)。因此,他还给予子孙关于长途骑马旅行以及如何搭建营地的建议(第17ab页)。他提到一条祖训是自己的长辈反复强调的,即“大雨雷霆之际绝毋立于大树下”,这是对经常出门在外之人的一条基本建议。

康熙的一位妃子出身包衣之家,这类包衣满语称为“辛者库”,他们是国有奴仆。自清初以来,辛者库便由包衣与旗人中犯下政治、经济罪案的人组成。他们并不隶属某位主子,而是公共财产,在八旗中负责各种粗活。只有上三旗的辛者库才能在宫中供职。出身辛者库的女眷被分派给宫中后妃及皇族子女,负责诸如洗漱、灯油、针指之类的活计。十八世纪时,此类女子有五千多人,卫良妃便出身这个群体。1681年,她为康熙产下皇八子胤禩,1700年被册封为嫔,1711年去世,此时她已升为妃。康熙帝如何与她邂逅,我们不得而知,可能是在卫良妃为康熙帝的其他后妃做粗活时见到的。有一部文献提到康熙帝娶了自己的姑姑为妃,即皇太极之女、顺治帝之妹。当有人建议娶同姓女子不合礼法时,康熙帝反驳道,他的姑姑并非与自己同母所生,她也不是自己的孩子,也不是自己姐妹的孩子,因此与她成婚无伤大雅。如果这则文献可靠,从皇太极1643年去世推断,此时这位姑姑至少比康熙帝大十二岁。这是一例隔代婚姻,汉人对此非常忌讳,但满人从未停止这种习俗。32

保留满洲传统

辞世与丧葬

康熙帝关注皇子的培养,还亲自撰写箴言。他的继承者将这些内容汇为一册,于1730年刊行,题为《庭训格言》。20书名中的“庭训”历史悠久,指的是孔子之子一日穿过庭院时从父亲处接受的珍贵的教诲,后来“庭训”便专指儿子从父亲处受到的教诲。大部分建议是皇父对儿子的劝诫,如戒骄奢、好学习,注意身体与心智的培养,这些都是常见的建议。康熙帝引用孔子、孟子及其他先哲的话,鼓励皇子培养有关算数、天文、音乐、医药、军事、农业及洪水治理的兴趣。康熙帝还提及先祖,尤其是自己的祖母,强调自己如何周到地照顾她(第29a—30a页,第67ab页)。基于几个世纪的历史经验,我们推测一夫多妻的父亲也许会给予儿子一些有关妻妾的建议,可能康熙帝将这方面的训诫以言传身教的方式加以传授。《庭训》只有几次提到宫中女性及宦官,且主旨在于节制。此外,康熙帝还留下了一些有关自身的描述。虽然这些描述并非与后妃直接相关,但让我们看到他如何看待宫中长大的皇子。按照习俗,皇子起初与宫中女性居住,直到他们上学为止。上学后,他们便搬到宫中特定的居所,只有大婚后才搬出这一区域,但这需要皇帝的批准。21康熙帝培养皇子的方式在胤礽身上并未奏效,后者所犯的罪行包括购买孩童作为性奴隶,还挪用公款。以下是康熙帝《庭训格言》中的一部分。

努尔哈赤、皇太极和顺治帝都是火葬,这与皇室其他成员一样。自康熙帝始,皇帝的尸身便入棺下葬。康熙帝与五位后妃同穴安葬,第五位是他没有预料到的。首先按照惯例,孝诚、孝昭、孝懿三位皇后与他合葬,她们在康熙帝驾崩前很早便去世了。后来雍正帝又在康熙帝1723年下葬时将另外两位妃子与父皇一同下葬:一位是雍正帝生母、刚去世的孝恭皇后乌雅氏(即德妃),另一位则是1699年去世的敬敏皇贵妃章佳氏。清朝皇室认为,作为继任皇帝生母的妃嫔与前任皇帝一同安葬是理所当然的,这与明朝不同。可是,章佳氏是康熙帝皇十三子胤祥(1686—1730)的生母,胤祥则是雍正帝最喜欢的兄弟之一。雍正帝将自己兄弟的妃嫔生母与父皇一同安葬是一个特例,但他坚持那样做了。雍正帝将去世的章佳氏追封为皇贵妃,并将她的遗体从原来的墓中移至皇陵,章佳氏此前与另外四十八位妃嫔葬在一起。董鄂氏的骨灰与顺治帝一同安葬则是另一个相似的特例,因为董鄂氏既不是妃嫔生母,也不是皇后(至少她生前不是)。将皇后与继任皇帝妃嫔生母之外的女性与前任皇帝一同安葬皇陵的做法在之后亦有发生,并成为新规。

告诫皇子“大雨雷霆之际绝毋立于大树下”

另外一种新的做法是自康熙帝后,如果一位皇后或继承人的妃嫔生母在皇帝夫君之后去世,则分别安葬。皇帝的陵墓不再打开下葬新棺。清朝与明朝及其他王朝一样,每位皇帝在太庙与明朝建立的奉先殿中仅有一位皇后的神位相伴。皇族在内廷及圆明园中有其他祭坛,女性在那里也能参与祭祖仪式。在这些场所的祭拜具有选择性,正如另一案例中显示的那样。雍正帝遵从自己的情感,将生母的神位放到他私人祭祀的神坛处,但却没有将父皇其他后妃的神位放在那里。这种特例此前亦有发生,康熙帝便将布木布泰的神位置于太庙之中。后来亦有类似的特例发生,如乾隆帝给自己一位皇后的待遇比她应有的待遇降了一级。针对乾隆帝的做法,不断有批评的声音。33

康熙帝留下了许多诏令、旨意、信札及箴言,我们从中可以推测出许多关于皇家生活的信息。欧洲传教士亦是其朝廷的成员,他们留下了有关康熙帝及皇室成员的记录。他与后妃在室内、户外长时间相伴,有时在紫禁城内,有时出巡,有时在京城之外的遥远地区。18他有三位皇后,她们在康熙帝驾崩之前很久便去世了。第一位皇后赫舍里氏谥号“孝诚”(1654—1674),她是康熙帝辅政大臣之一索尼(1667年去世)的孙女。1665年,布木布泰将她选为康熙帝的皇后, 1670年她曾生育一子,不过这位皇子四岁时(虚岁)便夭折了。孝诚皇后在1674年生下第二个儿子胤礽时去世,胤礽便是之前提到的康熙帝的首位太子。康熙帝1672年已得一子,但由于这位皇子乃妃子所生,皇帝选择立胤礽为太子,但最终由于胤礽行为放荡而将其废黜。另外两位皇后谥号分别为“孝昭”“孝懿”,她们都是高官之女,二人封后时都已患病。孝昭皇后乃遏必隆之女,遏必隆是四位辅政大臣之一。孝懿皇后则是康熙帝生母的侄女,亦是武将重臣佟国维之女。孝懿皇后1689年被册封后第二天便去世了。据说封她为后是为了显示对她及其家族的恩赏。除此以外,康熙帝还任用佟国维及其兄弟担任要职。这些都是清朝恩赐外戚的典型例证。孝懿皇后去世后,康熙帝便不再立后,并对封赠妃嫔高级品阶非常谨慎。他生前只有一位妃子成为皇贵妃,即孝懿皇后。1681年孝昭皇后去世,孝懿皇后负责管理后宫,在这期间实际上与皇后无二,但她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才被正式封为皇后。只有两名女性荣升贵妃,即孝懿皇后之妹佟佳氏与孝昭皇后之妹钮祜禄氏。她们之后,康熙帝再没封其他宫中女性妃、嫔以上的头衔。随着他日渐年长,康熙帝也克制自己给予年轻的宠妃过多的赏赐。19

1见赵尔巽:《清史稿》;张尓田:《清列朝后妃传稿》;唐邦治(1875—1953)编:《清皇室四谱》,收入沈云龙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71册,1923年所编玉牒;《清宫遗闻》,收入小横香室主人:《清朝野史大观》,第1册。英文文献包括[美]恒慕义(Arthur Hummel)编:《清代名人传略》(Eminent Chinese of the Ch’ing Period);[美]罗友枝(Evelyn Rawski)的力作:《清代宫廷社会史》(The Last Emperors: A Social History of Qing Imperial Institutions),第四章(皇家女性)尤为重要;[美]毕德胜(Willard Peterson)编:《剑桥中国史》第9册,第1部分,《1800年以前的清帝国》(The Ch’ing Empire to 1800)(以下简作《清帝国》);[美]何翠梅(Chuimei Ho)与[美]谢里·A. 琼斯(Cheri A. Jones)合编:《丹佛自然历史博物馆会议记录》(Proceedings of the Denver Museum of Natural History)3.15(1998年11月)特刊,《清代中国皇家宫廷生活》(“Life in the Imperial Court of Qing Dynasty China”)(以下简作《皇家宫廷生活》),第1—134页。其他文献将于下文列明。

康熙帝名玄晔,他是顺治帝的第三子,由出身汉军旗的妃子所生。康熙帝是一位多产的一夫多妻者,三十位后妃一共生下了五十六个孩子,还有至少二十四位后妃没有生育。他的二十位公主中,有八位活到成年,三十六位皇子中则有二十位,其中八位皇子又育有一百二十三个儿子。康熙帝看上去与后妃关系融洽,遏制了后妃之间的丑陋争斗,但其统治的最后几年,却为选出继任束手无策,最终在他驾崩前才决定继承人。与祖父及父亲不同,康熙帝有不止一位宠妃。自他十二岁时第一次发生性关系,直至六十八岁驾崩,不像皇太极与顺治帝那样只专情于一人 。康熙帝有多位宠妃,一些更为受宠,另一些的宠爱则没有那么明显,而有关后妃受宠程度的信息主要来自她们生育孩子的数量,以及康熙帝及其他人偶尔的只言片语。康熙帝的第一个孩子于1667年降生,其生母是一名满人妃子;最后一个孩子则由一位名字不清的妃子于1718年诞下。1676年,康熙帝立第一位皇后所生的嫡长子、1674年降生的胤礽为太子。但在一场内斗后,康熙帝于1712年废黜了太子。之后,太子的位置便空了出来,被诸皇子争夺,直至康熙帝最终选择胤禛为接班人,他在活着的皇子中排行第四。胤禛生于1678年,其生母为德妃(1660—1723),她是康熙帝的一位满族宠妃。16在康熙帝一生中,存在感最强的女性是他的祖母孝庄皇太后布木布泰,她帮助康熙帝于1661年年仅七岁时登上皇位。皇帝年幼时,布木布泰便照顾他,尤其是在1663年其生母去世之后。孝庄皇太后还协助他在十五岁时解决了辅政大臣争权的问题。直到1688年孝庄皇太后七十五岁时去世,康熙帝都尽心照顾她,并在她临终之时连续几周陪伴在侧。康熙帝还将孝庄皇太后的神位供奉太庙,这与明朝及早先的惯例均不相同,因为之前每位皇帝的神位只有一名皇后的神位陪伴,级别较低妻子的神位则不能进入。康熙帝的统治时间是中国历史上最长的之一,一直持续至1722年。17

2见罗友枝:《清代宫廷社会史》,第39—41页,第61—63页;[美]盖博坚 (R. Kent Guy):《谁是满人?书评文章》(“Who Were the Manchus? A Review Essay”),载《亚洲研究期刊》61.1(2002年2月):第151—164页。

五十四位后妃,五十六个孩子,掖庭无乱

3与此相关,清朝限制皇族子弟的继承权,从而解决了明朝遇到的皇族成员数量倍增对财政形成的巨大压力。见罗友枝:《清代宫廷社会史》,第93—95页,第96—126页。

许多人记录了这件事,但有一些记述远非事实。1651年初,德国传教士汤若望与顺治帝结识。他写道,皇帝忧郁不振,以至于他的侍从不得不守在他身边,以防皇上自残,甚至自杀。汤若望说,董鄂妃原为一名满族旗人之妻,他听说皇帝喜欢自己的妻子后便对她大加斥责。皇帝下令将这名男子痛打至死,也有人说他是自杀。还有一种说法提到董鄂妃原来的夫君是顺治帝同父异母的最年幼的弟弟。一个更广为人知的虚构故事则认为董妃其实是汉族名妓董小宛(1623—1651),满族兵士将其俘虏后献给顺治帝。如果是这样,这位妃子便比顺治帝大十四岁。还有人说这位妃子去世后,顺治帝前往佛教名山五台山剃度出家。明朝遗民吴伟业的《清凉山赞佛诗》以高妙的笔触描写了这段情事,并引述了其他有关皇帝痴迷宠妃的典故。的确,十七世纪五十年代末,顺治帝佞佛超过了处理公务的热情,还时常提及出家为僧,甚至曾经削发。但人们劝他重新蓄发,不要归隐五台山。这位妃子死后不久,顺治帝郁郁寡欢,最终死于天花。1663年,他与这位妃子、康熙帝的生母葬在一起,后者也是一位妃子。三者火化后置于同一墓穴。15

4截至乾隆朝,如果没有生子,侧福晋与小妾几乎没有区别。乾隆帝规定,亲王与其他贵族的侧福晋数量从一名到四名不等,妾妇的数量则不受限制。见定宜庄:《满族的妇女生活与婚姻制度研究》(《满族的妇女生活》),第65—66页,第70—71页,第82—101页。

皇太极去世后,亲贵大臣们聚集起来选举继承者,最终由皇太极第九子福临在1643年继位,是为顺治帝。由于当时顺治帝仍是孩童,其叔伯代为摄政。起初,多尔衮与济尔哈朗共同摄政,后来济尔哈朗被排挤,多尔衮独自摄政,直至1650年他去世。顺治帝与其父一样,在宠妃去世后悲痛不已。他遇到这位宠妃之前,已于1653年将自己的第一位皇后废黜,他也是唯一一位废后的清朝皇帝。据《清史稿》记载,这位皇后是布木布泰的侄女,她喜奢华,性嫉妒,而顺治帝则崇尚勤俭朴素。他的大臣们反对废后,但顺治帝并未妥协。这位皇后没有生育。后来孝惠皇后(1717年去世)上位,但她也没有生育。让顺治帝悲痛不已的那位去世的妃子是内务府满人大臣董鄂氏之女。1656年入宫,她年方十八,不久便升为皇贵妃,并于1657年产下顺治帝第四子。皇帝封他为“皇第一子”,有些人认为这位皇子将会成为太子,但这位皇子数月后不幸夭亡。1658年,顺治帝指责孝惠皇后在太后病中礼节不周,试图废黜她,这看上去似乎是想将董鄂妃晋升为后。但最终太后与董鄂妃劝阻顺治帝不要这样做。1660年董鄂妃去世,顺治帝追封她为皇后,虽然那时他已有一位皇后。他为董鄂妃举办了隆重的葬礼,并惩罚那些没有表现出适度悲伤的人,还下令宦官与侍女为其殉葬。

5女真人也同样有为新娘出价的习俗。关于满人娶妻的信息,见罗友枝:《清朝皇家婚姻与统治问题》(“Ch’ing Imperial Marriage and Problems of Ruleship”)(以下简作《清朝皇家婚姻》),收入[美]华若璧(Rubie S. Watson)与伊佩霞合编:《中国社会的婚姻与不平等》(Marriage and Inequality in Chinese Society),第170—203页;罗友枝:《清代宫廷社会史》,第129页,第133页,第146—149页,第156页;定宜庄:《满族的妇女生活》。

皇帝伤悼妃子

6王佩环:《清宫后妃》,第46—48页。

皇太极停止进食,日夜悲泣,甚至魂不守舍,这使得亲属与大臣都很担心。亲王与大臣为了给他散心,陪他打猎。但出行时,皇太极经过了海兰珠的坟墓,这使得他再次悲不自胜。他不再参与军事战斗,据说甚至在对明朝的一次大捷之后仍无动于衷。最终,他于1643年去世,享年五十二岁。14

7康熙朝及之后出现的妃嫔等级包括:一名皇贵妃,两名贵妃,四名妃,六名嫔。此四类组成高等级妃子。随后则有贵人、常在、答应、庶妃,每一等级并无固定人数。除了皇贵妃、贵妃、妃,“淑妃”这一等级在清朝初期也曾出现。侧妃于康熙朝之前出现过,之后便不再出现。见唐邦治:《清皇室四谱》;赵尔巽:《清史稿》,第214卷,第8897页;王佩环:《清宫后妃》,第90—99页;北京故宫博物院。

尽管布木布泰后来成了皇太极最有名的福晋,但他最喜爱的妻子则是布木布泰的姐姐海兰珠(1609—1641)。1634年,二人成婚,那时皇太极已有七个儿子。1637年,海兰珠产下皇太极第八子,他将这个儿子视为继承人。但这个孩子感染了天花夭折,两天之后,布木布泰产下了后来的顺治帝。1641年,在皇太极仍与明朝激战时,海兰珠不幸去世。皇太极听说爱妻生病便急忙赶回,但为时已晚。

8见罗友枝:《清代宫廷社会史》,第132页,第140—142页。

有流言蜚语贬低布木布泰的贞操,不过,对她的中伤并不及针对之前的武则天或之后的慈禧太后那样严重。一则广为流传但并不可靠的轶事记载了布木布泰通过狱中探问、好言相劝、提供饮水等手段,劝降了一位被俘的明朝将领。另一则更为耸人听闻的轶事则提及她与多尔衮有染,甚至说她下嫁多尔衮。虽然这符合转房婚的习俗,但并无确凿证据。几世纪之后,学者吕思勉(1884—1957)写了一则故事在其家族内流传。故事写道,布木布泰曾经想勾引吕思勉的一位先祖,后者对此有所警觉,称病退职,逃回家中。不过,亦无明确证据证明这则轶事的可靠性。布木布泰在皇太极去世后很久才辞世。根据她的要求,布木布泰葬在了北京自己的陵墓中,靠近她的子孙,而不是与其夫合葬满洲。她的陵墓是在其皇孙的继任者治下才修建的。13

9关于包衣与宦官,见罗友枝:《清代宫廷社会史》,第5章;[美]陶博(Preston Torbert):《康雍乾内务府考:关于其组织与主要职能的研究,1662—1796》(The Ch’ing Imperial Household De#note10">10这位福晋被追封为皇后。见赵尔巽:《清史稿》,第214卷,第8900页;第217卷,第9000页;王佩环:《清宫后妃》,第167—184页。第三位福晋名叫孟古姐姐。努尔哈赤共有十七位妻子,二十四个孩子。

最终,皇太极有至少十四位福晋,二十五个孩子。1649年,来自蒙古科尔沁博尔济吉特氏的大福晋哲哲去世,她是皇太极另外两名妻子的姑姑,其中便有著名的布木布泰。布木布泰是成吉思汗兄弟的后裔,其子顺治帝继位后她成为太后,谥号“孝庄”。顺治帝是皇太极的第九子。布木布泰是孝庄太后的原名,这一时期后妃的原名仍有记录。尽管其夫治下,孝庄太后地位并不高,但在其子统治时,她成为宫中最有权势的女性,并在其孙康熙帝即位后成为太皇太后,并在辅佐两位皇帝执政期间影响深远。多尔衮死后,有人说顺治帝与孝庄太后有分歧,顺治帝废黜自己的皇后有可能透露了这一点,因为这位皇后乃孝庄太后为顺治帝所选,且与太后有血缘关系。

11有人称是其他人而非努尔哈赤想置阿巴亥于死地;《清实录》说她善妒,但《清实录》曾有修改,所以并完全不可信。见赵尔巽:《清史稿》,第214卷,第8900页(阿巴亥后来称作“大妃”);张尓田:《清列朝后妃传稿》,第1卷,第16b页;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满文老档》,第14卷,第134—137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302—304页,第594—599页。据《满文老档》(有关满洲十七世纪前半的编年体史书)记载,努尔哈赤想将自己的福晋处死,但由于她的孩子尚幼,努尔哈赤最终饶恕了她,只是与她分居。也有人相信是袞代而非阿巴亥与代善有染。亦见沈阳故宫博物院:《盛京皇宫》,第159—164页;[美]陆西华(Gertraude Roth Li):《1644年前的清朝立国》(“State Building before 1644”),收入毕德胜编:《清帝国》,第9—72页。

妃嫔生母、未来太后布木布泰

12见王佩环:《清宫后妃》,第19—23页(引自《清实录》及其他满语资料)。

盗妻与内部分配女俘在满族兵士之间司空见惯。下一任皇帝皇太极的两位福晋本是其蒙古劲敌林丹汗的妻子。林丹汗与努尔哈赤、皇太极常年对峙作战,但最终战败,并于1634年去世,这使得皇太极能够将其领土纳于满族的统治之下。这种情况中,战败者的妻妾及其他家庭成员往往投靠胜利者,例如林丹汗的妃子窦土门便与皇太极成婚。一年之后,林丹汗的主妻多罗大在另一位妻子苏泰的陪同下,亦投靠大清。苏泰还是林丹汗继承人的生母。据说林丹汗主妻多罗大非常贫穷,没有人愿意再娶她,但另一位妻子却美丽、富有,很多满族精英都追求她。皇太极试图把林丹汗这位富有的妻子嫁给自己的兄弟济尔哈朗(1599—1655),另一位兄弟代善也想将她据为己有,这位蒙古孀妇既是济尔哈朗亡妻的妹妹,又是代善的外甥女。皇太极试图劝代善迎娶那位较为贫穷的妻子多罗大,但代善不同意。他最终与林丹汗一位富有的妹妹成婚。后来还是没有人想要迎娶多罗大。最终在其他首领的极力劝说下,皇太极迎娶了她,并郑重地使其地位高于已娶的林丹汗的其他妻子。12

13她葬于北京附近的东陵。见[美] M. 让·盖茨(M. Jean Gates)与房兆楹:《孝庄文皇后》(“Hsiao-chuang Wen Huang-hou),收入《清代名人传略》,第300—301页;铁玉钦:《沈阳故宫轶闻》,第123—129页;吕思勉:《史学四种》,第61页(感谢孟繁之教授提醒我注意这则文献);赵尔巽:《清史稿》,第238卷,第9496—9497页(吕思勉先祖吕宫的传记;吕宫痛斥“人道俱绝”后辞官,吕思勉猜测先祖之所以这么说是要让太后打消念头)。

皇太极迎娶劲敌之妻

14见沈阳故宫博物院:《盛京皇宫》,第70—80页;王佩环:《清宫后妃》,第185—196页;张尓田:《清列朝后妃传稿》,第1卷,第43a页,第44a页;赵尔巽:《清史稿》,第214卷,第8904页。

努尔哈赤的第四位福晋名叫阿巴亥,他们在1620年前后成婚。阿巴亥生下三个儿子,但努尔哈赤命她与另外两位妾妇为自己殉葬。据说直到1626年努尔哈赤去世之后,阿巴亥才知道这道遗命,那时她只有三十七岁。顺治帝统治时,她的神位有幸供奉太庙,因为其子多尔衮(1612—1650)担任侄子顺治帝的摄政。不过多尔衮死后,皇帝断绝了与他的关系,阿巴亥的神位也从太庙中被移出。为什么她要为努尔哈赤殉葬?《清实录》说她容貌美丽,但善妒。一则轶事讲道,努尔哈赤一位不知姓名的福晋与努尔哈赤第一位福晋的儿子代善关系暧昧,但我们不确定是否这位福晋便是阿巴亥,抑或他人。不论是谁,努尔哈赤最终都与她决裂,且不希望代善成为继承人。阿巴亥有可能被处以死刑,因为她的三个儿子都很有权势,使得她自己亦有可能大权在握。据说她曾试图拒绝遵命殉葬,但旗人中资历较高者最终将其处死。与明朝相似,顺治朝以后,为皇帝殉葬这一习俗才终止。11

15顺治帝有八位皇子、六位公主,其中只有四位皇子与一位公主活到成婚的年龄。见赵尔巽:《清史稿》,第214卷,第8905—8907页,第8908—8909页;王佩环:《清宫后妃》,第218—237页;M. 让·盖茨:《董鄂妃》,收入《清代名人传略》,第301—302页;《清代名人传略》,第255—259页。吴伟业的诗题为《清凉山赞佛诗》。

努尔哈赤及其继任者奉行满人的一夫多妻制原则,他们都有多位主妻,并通过联姻形成政治、军事联盟,这与清王朝稳定后的君主有所不同。我们对努尔哈赤的第一位妻子知之甚少。他们于1577年成婚,这位妻子产下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一则离奇的逸闻说努尔哈赤的第二位妻子为自己的儿子所杀。第一位妻子死后,努尔哈赤于1586年另娶了一位福晋,名曰袞代。她是努尔哈赤父族中一位远亲的遗孀,并产下努尔哈赤的第五子莽古尔泰(1587—1633)。莽古尔泰是最高级旗人统领中之一,满语中称为“贝勒”。后来,他与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下一任皇帝皇太极发生冲突。1620年,袞代犯了过失,失去努尔哈赤的宠爱,随后去世,但《清史稿》对此语焉不详。皇太极1630年的一句话亦语义暧昧地暗示是莽古尔泰杀死了袞代。一些学者怀疑,可能是因为努尔哈赤并不像青睐皇太极那样中意莽古尔泰,因此后者以杀死失宠的母亲的举动期望得到父亲的关注。努尔哈赤1588年迎娶了第三位妻子,她在1591年产下努尔哈赤的继任者皇太极。这位福晋于1603年病逝,关于她的信息亦不多,不过,除了以牛马祭祀,努尔哈赤还命四位女仆为其殉葬。10

16关于继承人的筛选,见[美]吴秀良(Silas H. L. Wu):《康熙储位斗争纪实》(Passage to Power: K’ang-hsi and His Heir Apparent,1661-1722)。

王朝建立者的故事往往引人入胜,例如汉朝刘邦、宋朝赵匡胤、明朝朱元璋。清朝奠基人努尔哈赤并不像前述皇帝那样吸引人们的注意力。康熙帝是清朝第一位个性极其鲜明的帝王,那时清朝刚站稳脚跟。因此,关于清朝前三位皇帝的统治,我将只讲述他们早期的几位后妃,其中两位的去世让皇帝悲恸不已。

17见赵尔巽:《清史稿》,第214卷,第8902—8903页。另一名女性长辈是其父的第二位皇后,即孝恵太后。1717年孝恵太后去世,享年七十七岁,康熙帝同样在其身边照顾。其他女性长辈还包括儿时照顾他的保姆;见吴秀良:《康熙储位斗争纪实》,第17页。

两位悲恸的皇帝

18有关康熙帝的兴趣及活动,见[美]史景迁(Jonathan Spence):《康熙:重构一位中国皇帝的内心世界》(Emperor of China: Self-Portrait of K’ang-Hsi)(以下简作《康熙》)。

清帝国建立之前,满人并未起用宦官。满人入京之时,明朝的宦官在城门口迎接他们,清廷决定接受他们作为自己的奴仆。1653年,顺治帝建立了十三个由宦官统领的衙门,以管理皇宫内务,宫中包衣协理辅助。但顺治帝驾崩之后,宦官衙门被废除,而宦官也永久归内务府包衣管辖。清朝宦官的权势与明朝宦官不可同日而语,其财务与品阶受到严格限制,1742年之后,没有宦官在皇家机构中可以晋升四品以上。直到乾隆朝,他们出入皇宫的人身自由还受到监控。数量也比明朝宦官要少,康熙朝时超过三千人,达到峰值;由于妃嫔与皇子、公主不多,宦官人数在十九世纪下半叶大幅减少。清朝禁止宦官与宫女成婚,不过宦官们仍能收养儿子,慈禧太后还鼓励她的一位宫女与宦官成婚。其他相关规定包括:禁止宦官聚集闲聊,禁止宫女以兄弟、叔伯来称呼宦官。满人不应成为宦官,但也有例外,例如清宫升平署的成员。自十八世纪中叶始,他们往往是旗人出身,角色也与拜占庭宗教仪式中的神职人员近似,不过后者的职位要高得多。一群内廷宦官负责藏传佛教的活动,他们的任务是诵经念佛、搬演仪式,尤其是在皇室成员去世之时。最终,尽管宦官主要为皇帝后妃服务,但皇家机构中最高两级的贵族与官员也可以聘用他们。平民则严禁使用宦官,但有些人仍然那么做了。在这方面,他们与伊斯兰教的一些人员相似。9

19孝昭皇后起初是“妃”,1677年被封为皇后,1678年去世,年仅二十岁,且并无生育。孝懿皇后(康熙帝母舅之女)1677年时为贵妃,1683年产下一女,但这位公主不幸夭折。1672年产下皇子的是惠妃。见赵尔巽:《清史稿》,第214卷,第8910—8911页;张尓田:《清列朝后妃传稿》,第1卷,第86b页;徐广源:《溯影追踪:皇陵旧照里的清史》,第152页;罗友枝:《清代宫廷社会史》,第137页。

清朝统治者将皇宫内务交给内务府管理。清灭明之前,满人特别指定一群世袭包衣来运行内务府。他们是一类新型侍从,附属于各个旗,大部分是十七世纪前三十年满人征服东北时俘虏的汉人。包衣中也包括蒙古、朝鲜、女真及其他族裔。一旦被满人俘虏,他们便只能像战利品一样接受分配,一些在农田中劳作,一些则从事内务或提供其他服务。皇帝接管上三旗后,其中的包衣成为皇帝在宫中的侍从,形成了一类单独的服务人员。他们便是内务府的主要成员,负责皇室财政、土木修建、御马饲养、宦官监管等事务。包衣职位世袭,不可与旗人通婚。尽管他们是朝廷的奴仆,但其在内务府中仍担任要职,赚得盆满钵满。如果他们的女儿在宫中任职,这些人便有可能获得自由或者提高社会地位。如果女儿成为乳母、宫女、妃嫔甚至皇后,她的家人便可获得自由,甚至成为贵族。女性包衣是宫女的主要来源,其中大约16%成为妃嫔。

20见康熙帝:《圣祖仁皇帝庭训格言》,收入王云五编:《四库全书珍本·八集》,第132册;《论语》,第16节,第13则。《庭训格言》中有提及《论语》的相关章节。见[美]梅欧金(Eugenio Menegon):《康熙帝与徐日升的胡子:〈庭训格言〉中汉语、满语及其他三种欧洲语言的记述》(“Kangxi and Tomás Pereira’s Beard: An Account from Sublime Familiar Instructions, in Chinese and Manchu with Three European Versions”),载《中国评论周报》(China Heritage Quarterly)25(2011年3月):第1—8页。

包衣、内务府与宦官

21汉族男孩六岁开始接受教育,而满人直到康熙帝治下才采用这一制度,在宫中为皇子、皇孙、皇侄设立学堂。皇子、皇孙十四五岁时,皇帝为他们拣选妻子。新皇帝即位后,他已婚的兄弟必须搬出皇宫。见罗友枝:《清代宫廷社会史》,第117—120页;史景迁:《康熙》,第119—139页,尤其注意第119—122页、第124—125页。

高等级与低等级妃子的挑选方式不同。每三年,皇家爱新觉罗氏的男子便从满族旗人中挑选“秀女”,她们在十三至十六岁之间,在嫁与他人之前需要先入宫待选。有一些直接嫁给了亲王或皇帝,而其他人则入宫服侍,五年期满便可出宫。有时皇帝侍亲自拣选侍女进入后宫。还有单独一群地位较低、称为“宫女”的女性,每年都会从内务府下辖的上三旗旗人、包衣中拣选。宫女数以千计,一些成了妃子,升到很高的位置。但大部分皇后与高等妃子是从秀女中选出的,而常在、答应等低等妃子则常从宫女中选出。与以往的王朝一样,清朝关于妃嫔的记录往往不准确,亦不常见。正如罗友枝所说,记录物资分配的清单可能提及玉牒与殡葬列表中并未出现的女性。以顺治皇帝为例,玉牒中提到十九位后妃,而殡葬列表中则有三十二位。以康熙帝而言,玉牒中出现了三十九位后妃,而殡葬列表中则有五十四位。此种差别有可能贯穿中国历史始终。即便如此,清朝的文献要比其他任何朝代都要丰富。8

22见史景迁:《康熙》,第45—46页;柯启玄:《未言的密谋》,第458页注26,第469页注55。

直到康熙朝(1661—1722),后妃的品阶才最终确定为八级。在前四级中,每一级女性的数量都是特定的,她们的社会出身与皇后相同,并享有与皇后类似的特权。例如,皇帝迎娶皇后与前四等级的妃子时,都会赏赐彩礼与信物,前三级妃子收到的是一方印与一柄笏,第四级妃子则有笏无印。如明朝一样,皇后的印与笏为金制,与其他妃子的不同。册封皇后与前三等级妃子的仪式需要在太庙与奉先殿祭祀。只有皇后自午门进入紫禁城,其他妃子则从神武门入宫。别的方面亦有等级区分。着装上颜色是关键:只有皇后与一等妃子(皇贵妃)能够穿明黄色,与太后、皇帝的服色相同。贵妃与妃子的着装黄色降等,为“金黄色”,其余妃子则须遵守其他颜色规定。着装、头冠与首饰根据等级、场合与季节有严格区分。宫殿居所装饰亦有不同。就矮桌的设计而言,太后与皇后的矮桌四角有金镶包裹,而其他妃子所用的金属级别则较低。至于每年的供奉、给养,太后所得的银两与丝帛最多。除了日常例银,后妃还会在特殊场合收到钱财、礼物等赏赐,她们生产之时更是如此。与其他朝代一样,清代后妃的殡葬礼仪与身后封赐也有区别。与皇帝一样,皇后去世之后既有庙号也有尊谥,而高等妃子只有尊谥,低等妃子两者皆无。如果皇后在皇帝驾崩前去世,她会被葬在皇帝陵寝中;但如果她比皇帝长寿,便会被葬在自己的陵中,这也是指称皇帝陵寝的术语。尽管宠妃有时也与皇帝葬在一起,但妃子们通常葬于称为“园寝”的集体墓地之中,这一称谓不如“陵”尊贵。7

23见史景迁:《康熙》,第129页。

尽管满人将皇后与其他妃嫔明确区别,但与明朝相比,这种差异并不鲜明,因为任何一位皇子都有可能成为皇帝。换言之,皇后所生的皇子并不比妃嫔所生的皇子享有更多特权。在明朝与其他汉族统治的朝代,最理想的继承者是皇后所生的嫡长子,但符合这项条件的皇帝其实很少。1636年,皇太极采用汉人的方式将五位称为“福晋”的主妻排列次序,立其中一位为皇后,其余则为贵妃或妃。后来出现了更多的品级,这是向汉族王朝形式迈进的关键步骤。皇太极1614年迎娶的哲哲被立为正宫皇后;新宠海兰珠为东宫关雎宫宸妃,她是哲哲的侄女;娜木钟原本是皇太极的手下败将、蒙古林丹汗的妻子,她被封为西宫麟趾宫贵妃;林丹汗的另一位地位稍低的妻子则入主次东宫衍庆宫,封为淑妃;而海兰珠的妹妹布木布泰成为次西宫永福宫庄妃,虽然她比姐姐更早嫁给皇太极。因此,皇太极的主妻中有一位姑母、两位侄女,外加手下败将的两位妻子。他还有一些品阶较低的妃嫔,不过,地位仍高于类似妾妇的最低品级伴侣。6

24见《论语》,第10章,第24则,“车中不内顾”。

后妃的品级与聘娶

25见罗友枝:《皇家葬礼:明清帝王及丧葬礼仪》(“The Imperial Way of Death: Ming and Ch’ing Emperors and Death Ritual”)(以下简作《皇家葬礼》),收入[美]华琛(James Watson)与罗友枝合编:《晚期帝制中国与现代中国的丧葬礼仪》,第228—253页,尤见第248—249页。

与明朝不同,嫁入清朝皇室的女性社会出身较高,尤其是蒙古贵族。但满人通过女子入宫后切断其与娘家的联系来限制外戚的势力。实际上,这些女子成了皇室的财产。在成婚时皇室提供一笔钱,这等于为新娘开价,与汉人风俗截然相反。这类习俗适用于皇后及高级妃子,起源于满族另一项较早习俗,即男子在娶女子过门之前先在女子娘家服务一段时间或给予娘家一定的嫁资。输送嫁资表明后妃永远离开了她们的娘家,并有了新的身份。尽管满人在征服明朝之前对皇室女性的姓名有所记录,但为了强调上述原则,定都北京后便不再这样做了。此时,后妃以朝廷赐予的封号称呼,只有得到特别的恩准才能与娘家人见面,并禁止与娘家人交换礼物。如果说以往朝代里位高权重的后妃与外戚还威胁、侵蚀过皇帝的权力,那么清朝则设法限制了这种联盟,同时还充分利用了自身优势,例如维系与非旗人精英阶层的良好关系,不论他们是蒙古人、汉人抑或其他族群。5

26见唐邦治:《清皇室四谱》,第10b—16b页;吴秀良:《康熙储位斗争纪实》,第113—114页。

清朝皇室成员能够与所有八旗成员通婚,但他们更倾向于蒙古八旗。据罗友枝统计,几乎60%的皇室婚姻是与蒙古贵族结亲,其中包括皇帝所选的后妃和为阿哥、格格挑选的伴侣。尽管妾妇可能是汉族旗人,但并没有汉族女性成为皇后的例子(有一名汉族包衣的确成了太子的生母,这位太子就是后来的嘉庆帝)。满人亦从特定的包衣家庭中纳娶妾妇(我们稍后将会讨论这一点),并提拔一些妾妇至很高的地位。如果她们是皇帝的生母,则甚至有可能成为皇后或太后。妻妾有可能来自旗人的顶层与底层。清朝皇室通过公主(皇帝的姐妹、女儿)和亲建立外交关系,并青睐蒙古驸马。这种情况下,这些女性能够从皇家得到一笔嫁妆,并在婚姻关系中占据主导地位。这是一种入赘婚姻,新郎进入女子家中生活。有时新娘会移居戈壁漠北,驸马所得的头衔与特权基于其妻子而非自身的地位。他也成为皇室的一员,而其妻子永远不会失去皇族身份。

27孝懿皇后的妹妹佟佳氏是贵妃,1743年七十六岁时去世,并无生育。她于康熙帝死后被尊为皇贵妃。孝昭皇后钮祜禄氏没有生育,她的妹妹1681年被册封贵妃,1683年生下皇十子胤䄉,1685年产下一女,但未满一岁便夭折。孝诚皇后赫舍里氏的妹妹1691年产下一子,但她于1696年去世,死后被追封为平妃。郭络罗氏姐妹中较长者为宣妃,1685年她产下第三个孩子,1733年去世,她所生的三个孩子都是皇子,前两位存活了下来。她的妹妹被封为贵人,产下一女,并存活了下来,但产下的皇子却不幸夭折。郭络罗氏姊妹中的妹妹去世日期不详。见张尓田:《清列朝后妃传稿》,第1卷,第101ab页;唐邦治:《清皇室四谱》,第13b页。

与契丹人和蒙古人一样,满族女性也骑马、射箭,并与男子一同打猎、作战,而汉族女性则避免此类活动。满族女性禁止缠足,不过还是有人不遵守规定。清朝时来访的外国人记载,他们看到满族女性骑马,在北京街头串门、购物,比汉族女子行动更为自由。满人还有一点与契丹人及蒙古人相似,即他们本来实行转房婚,但由于后来精英阶层采用汉俗,于十七世纪三十年代废除了转房婚制度,不过有人仍继续采用。满人可以隔辈成婚,男子可以娶姑姨侄女,这一点为汉人所诟病。满人从未废止这一习俗,但他们调整了传统的一夫多妻制。满族男性精英本可以有不止一名称为“福晋”的妻子(这与非精英阶层称呼妻子的方式不同)。除此之外,满族男子还有几类品级较低的妻子,她们类似妾妇,有几类在传统汉语中找不到对应词。例如,贵族男子的中等级别的妻子称为“侧福晋”,她们的级别低于福晋,但高于妾妇。不过,清朝皇帝不久就采用汉族的方式,仅封一名妻子为后,并依据汉族体系为其他妃嫔排列次序。如同明朝一样,皇后与最高级妃子之间的差别并不像以往那样分明。4

28雍正帝将王氏升为妃,她的三个儿子都夭折了。见吴秀良:《康熙储位斗争纪实》,第114—115页;张尓田:《清列朝后妃传稿》,第1卷,第99ab页;唐邦治:《清皇室四谱》,第13a页。

尽管满人在攻占北京前夕才确定了父子相继的继承方式(而不是兄终弟及),但仍与汉人王朝的继承法有根本区别,因为能否获得继承权的关键在于能力。任何一位皇子都有可能成为皇帝,不过,即位有可能很早,例如上文提到的皇太极的第九子福临;而福临的第三子玄晔继位时同样也是幼童。皇室男子常常一同接受教育,不论他们是否兄弟关系。例如,乾隆皇帝(1711—1799)与其弟弘昼(1712—1770)上学时,一同受教的还有与他同龄但长了一辈的叔叔、康熙皇帝(1654—1722)的老来子胤禧。理论上,皇子们的地位相同,通常需要一段时间来决定究竟谁最为贤能。自雍正朝始,继承人秘密选定,前任皇帝驾崩或濒死时才正式公布。康熙皇帝最终选定继承人之前曾有过长期的忧虑。与继承人的灵活筛选相似(这也与明朝迥异),皇帝的兄弟与儿子都能参政,且都能角逐权力。明朝将亲王分封至京城以外的地区,并禁止他们参政。清朝时,皇室子弟住在北京,没有允许不得擅离京城,还会受到严密的监管。皇帝的叔伯弟兄能够成为重要的政治人物。这一方面,满人与北魏拓跋氏、辽代契丹人、元代蒙古人相似;但仍有所不同,契丹人避免近亲担任重要职位,而蒙古人会将土地封赏给皇族。正如罗友枝(Evelyn Rawski)所说,满人在分配职务时更看重能力,而非继承顺序。他们通过贡献大小与忠诚程度来衡量皇室成员的价值。在与明朝作战期间,军事能力起到关键作用,皇室子弟缺少军事才能便代表处于劣势,这甚至适用于统治者的儿子。后来,衡量标准则聚焦于个人品行和行政效率。3

29定妃活到九十七岁,是康熙妃子中寿命最长的,她产下了康熙帝的皇十二子胤祹。见吴秀良:《康熙储位斗争纪实》,第114页。

满族人将自己与汉人区分编制,后者人数比前者要多得多。清灭明之前,满人已经形成了称为“旗”的社会军事组织,满人、蒙古人与汉人各有八旗,旗人地位均在战败的明朝遗民之上。许多汉人在明朝灭亡以前便已投靠了大清,形成了特殊的汉人八旗。满人鼓励蒙古八旗与汉人八旗中的成员转至满洲八旗编下,并常常将等级较低的旗人抬升到较高等级,皇后与宠妃的亲人尤其如此。清朝建国伊始,满人与非八旗汉人短期内仍有通婚。但1655年之后,满人只能与八旗汉人通婚。于是,汉族大臣和八旗之外的其他族群便不能通过与皇族通婚的方式获得影响力。满人通过不同的服饰风格进一步区分自身与汉人,以显示身份,力图避免辽、金、元采纳汉人生活方式后遭遇的困境。满族男子穿硬底靴,这样有利于骑马,他们下身搭配裤子;满族女子骑马打猎、射箭时亦是如此穿着。满人并未采用明朝精英阶层的宽袍长袖,而是选择合体的衣服,他们还设计了一套满族宫廷服饰。旗人女子每只耳朵佩戴三只耳环,不像汉人女子那样只戴一只,以显示自己的身份。旗人女子也不缠足。与明朝统治者不同,满族统治者常常离开京城出外巡游、打猎,在京城周边的避暑山庄、木兰围场和圆明园长期居住,并经常携带女性皇室成员同往。2

30据慈禧太后的一位侍女说,宫中女性采用一种缠足方式使得脚部变平,脚趾紧紧并拢一起,没有脚趾(尤其是第二个脚趾)能够比其他的突出,不过这一缠足习俗的起源及影响程度则并不清楚。见吴秀良:《康熙储位斗争纪实》,第115—116页;康熙帝:《圣祖仁皇帝庭训格言》,第49b—50a页;[荷]艾伦·薇清格(Ellen Uitzinger):《宫廷女性的鞋子》(“Court Lady’s Shoes”),收入《紫禁城》,第211—212页;金易与沈义羚合著:《宫女谈往录》,第124页。

八旗制度、继承制度及婚姻习俗

31她们的名字在玉牒中并未出现。在其他我参考过的谱系中,徐常在亦未出现。见史景迁:《康熙》,第157—162页;信件原件见《掌故丛编》,收入《中国少数民族古籍集成》,第17册,第2a,3b,4a页。

清朝由满族人统治,他们是女真人的后裔。清朝的奠基人是努尔哈赤,1616年称汗,这远在其对明朝形成致命威胁之前。努尔哈赤之子皇太极(1592—1643)在1635年将族名由女真改为满洲,1636年改国号为大清,采用汉人的统治机制,并决定征服明朝。不过,皇太极在入关之前便去世了。1643年,他六岁的儿子福临(1638—1661)继位,即顺治帝。人们通常认为顺治帝是清朝的第一位皇帝,尽管其祖父早已建立政权。福临的叔父与其他部族领袖灭亡了明朝,随后清廷攻占北京,迁入明朝宫殿。此时,一些男性摄政大臣代福临执政。清朝皇帝由幼童担任并不常见,因为与蒙古人一样,满族人倾向于选择已经证明自己能力的成年候选人作为领袖。摄政代幼帝执政并非典型,但清朝以这种形式开端,以这种形式终结,并在当时都由强有力的女性主导:前期是福临之母布木布泰(1613—1688),后期则为慈禧太后。不过,整个清朝只有这两位女性达到了这个高度。大量关于清朝皇室的资料仍然存世,在中国的海峡两岸都有丰富的档案,许多资料由满语写成。《清史稿》由赵尔巽(1844—1927)率领遗民在清朝灭亡后编纂而成,其中包括史书中应有的《后妃传》。这部分的原作者为张尓田,但其所撰并未被接受,所以他于1929年将这部分文字单独刊行,即《清列朝后妃传稿》。我将利用的其他文献还包括家谱,一部关于清宫轶事的笔记,传记、小说及清代在中国居住的外国人的记录,这些外国人中有传教士、外交官、学者和旅行家。1

32见唐邦治:《清皇室四谱》,第2卷,第14a页;《清宫遗闻》:第1卷,第12—13页。

清朝不会知道自己是中国的最后一个王朝。但回顾历史,清朝仍有效吸取了历代的经验教训,例如大幅削弱宦官的行政权力以解决明朝宦官滥用职权的弊政。清朝从始至终宦官的影响力都非常有限。清朝还坚持女性远离朝政的原则,这方面比明朝更严厉。清朝超过三分之二时间里的统治者精力充沛、勤政负责,喜欢户外运动,这使得皇宫的主角是皇帝,而非宫廷女性。后来,这股精气神仿佛不复存在。清朝倒数第四任皇帝只有三个孩子,而最后三位皇帝则均无生养。自古以来,当男性统治衰落,强势女性便会登场,自元朝之后,慈禧太后(1835—1908)是第一位这样权倾朝野的女性,她三十岁不到便开始了长达四十七年的统治,成为实际意义上的最高统治者。女性不得统治的规矩也最后一次被打破。尽管在好事者的描述下,她与以往那些女性统治者一样放荡纵欲,但慈禧太后实际上可以被划归为办事谨严、能力卓著的统治者。她死后,清朝仅仅在幼帝的统治下维系了几年。1912年清朝灭亡时,这位小皇帝还没有到大婚的年龄。我将以慈禧太后结束讨论。

33见罗友枝:《清代宫廷社会史》,第281页,第288页,第290—293页;吴秀良:《康熙储位斗争纪实》,第124页;徐广源:《溯影追踪》,第163—164页。章佳氏有两位女儿。

满族社会体系及皇族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