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读书网 > 人文社科 > 单读06:逃离·归来 > 随笔

随笔

不过更有利于侦破图像秘密的,是举出一个夫妻夜谈的实例:K先生作为机械工程和电脑的高材生,作为我的外星人学和机器人学导师,有一次在我们两个看完斯皮尔伯格的新电影,一起喝夜酒的时候,对我说:“我只能在你这儿修我的宇宙飞船。”说的时候,那双半百的眼睛像婴儿眼一样潮湿。

如果此时你以为我要讲讲死亡和离去的关系,答案是,不然,原因请参照标题下引文。

我脑海中立刻回闪出伊特鲁里亚夫妇比骨灰体积大很多的船型棺材和他们脸上的神秘微笑,埃及夫妇如正副飞行员一般的并排端正坐姿,希腊同性爱人全副出远门的猎狗加拐杖的行头,中国汉代夫妻的“升天图”,头顶的神秘大鸟和漫天灵物……哈哈,再回到元代的墓室,风吹草低见飞船,好个精细的游牧民族,还在“不辞而别宴”的桌子上留下了牡丹。

开芳宴到元代的时候,被少数民族频繁引用,后来竟然发展出一种非常特殊的形式:那些楼阁幔帐都在,两把椅子,一桌酒菜都在,甚至桌上的花瓶和佛珠都在,墓主人夫妇却消失了,一切的布置都仿佛他们刚刚离去。

那个时刻,我知道自己魂肉中的大片废墟终有一用,可作为这世界上对他来说唯一合格的飞船修复工厂。而租金相当诱人,最终一次付清:在几十年的修复工程完成之后,带着我离开这个被时间和空间绑死的星球。

真要更具体的,还得再从卧室回到墓室。

现在你了解了,这是一份多么美好的长期租约。

再具体点儿,作为一个高度过敏体质的人,我很容易在夜里放松的时刻呼吸道出问题。而K先生,我这个未来外婆身边唯一的“外公”人选,也总是这个时候想起来后背痒痒,男人保留了灵长类这个原始的特性,而且一定痒在自己不能够着的地方。不过只要这种神奇的交谈开始,即使我一边吸鼻涕,一边母猴般替他挠后背,也可以闻到雨后荒山那种秀野的味道、鲸鱼的味道、古书的味道……我想那就是自由的一种气味吧。自由有很多气味,而这一种,除了把两粒肉体的芝麻交给同一个日常的大磨去压榨磨碾,还有别的方式可以闻到吗?如果你有,敬请给我打个电话。

谈谈情, 说说吃

那时候再闪人不迟。

撰文 谢丁

伴侣夜饮,乐缓酒慢的时候,它有最大的机率会生长出来。它赤裸得像一朵花,只能从两个皮肉混溶澄明却又分装的肉体之瓶里开出来,几乎不带色欲之香;它无垠到像两块地壳,在地震火山的狂乱摆弄后,渐渐发出溪水和青草一丝丝爬连的声音;它深慢如鲸鱼,从某个年头起,我们的房间里开始有鲸鱼,鲸鱼每次都会制造非常缓慢的瞬间,压住一摆,就游通了二十年睡过的几万里暗黑卧室;当然,这样的谈话还有着灰烬的轻柔和狡猾,像猫儿一样抱不稳,像省略号总是抓不住的几个点儿,等这几个点儿都按住了,生命的这本魔书就可以结束了。

环境一变,一切都变了。我想我永远做不出和家乡一样的抄手了。

因为有的话,只能和认识很久而且有身体关系的人说。而且这是种没法定日子的约会,只有在无数灰色小方块的不知哪一块上,自动展开。长期的肉体关系,是某种谈话的奇怪保证。注意,此处没有涉及贵刊第一次的讨论题目(灵魂),我说的是长期和肉体。

春节回家,有两样东西必吃。一是红油抄手,我心中天下第一美味。二是汤圆,家乡的传统,大年初一不得不吃,吃得越多越吉利,要撑到喉咙口,憋着一口气去打麻将。

天荒地老还能促膝长谈,这属于典型的“孤鹰”妄想。随着年头增加,伴侣之间的大部分谈话总是由一曲曲复杂婉转的长调,转为一连串轻快简单的短曲。默契真的取代了交谈吗? 答案是,别闪人,还有另一种机会。

别的人回家,父母必是办一桌好菜,清早就开始准备,直等你飞机落地。我家则简单得很,开门进屋,我妈上来就问:“去外头吃抄手?”于是扔下行李就走。一家人到了楼下,随便走进一间面馆,总有卖抄手的。嘱咐老板少放点辣椒。刚从北京回重庆,得悠着点儿。三两红油抄手,边吃边冒汗,吃得火眼金睛。过年回家的第一顿,总是最惬意。

连尼采这个狂傲的大胡子,这只从未真正搭过伴儿的“现代主义孤鹰”,在男女婚姻的问题上也曾靠近过这一点,“在步上红毯的那端之前,我们得好好想想,是否真地愿意和这个女人促膝长谈,直到天荒地老。婚姻生活中其他事物都是暂时的,然而我们交往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交谈”。

很多人问我,重庆那么多好吃的,轮着吃,也能吃好几天,干吗挑个最普通的抄手?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从小就这样,一连几天顿顿抄手也不厌。二十年前读初中时,碰见一个和我同样热爱抄手的同学。我们都吹自己是抄手大王,僵持不下。有个周末,和他约好在城里一家面馆比赛,看谁吃得多。他比我气盛,三两一碗,连吃两碗。我讨了个巧,二两一碗,连吃三碗。打平。老板在旁边起哄,说再送你们一人一碗。结果他硬是没咽下最后三两,而我以八两的记录,侥幸得胜。如今这同学不知去向,如还在重庆,比我有口福。

晚明那些名声不正却远传百代千里的伴侣关系纷纷可用来佐证:董小宛如果包了一整天的猪油玫瑰点心,还不能洗干净手,和冒先生一起点燃一块奇楠的话;柳如是如果整日被家中女眷聒噪,夜来还不能听钱先生献几句媚诗的话……包括后来那个名分正却死得早的“芸”,吃一个月稀饭臭虾,等不来沈先生领着去夜船上来一盅薄酒的话,哼哼……

上大学离开重庆后,我很难再吃到抄手。北京的“馄饨”很像抄手。再比如福建的“扁食”,沙县小吃里的“扁肉”(到了北京也改叫馄饨),广州的“云吞”,长得都差不多,性格却迥异。馄饨软绵绵的,瘫成一团,馅极少,只剩下一层皮。北京人拿它当早点,就着包子或饼,图的是清汤。至于扁食,刚好相反,皮太薄,馅又太多,搞得像女人爆乳。而抄手是符合重庆人性格的,皮厚馅多,外硬内软,重口味。

必须承认,让我不能自禁地同意的正是这一点:每日的清欢,阴天的微光,老夫老妻的那杯夜酒和夜话。

据说正宗的重庆抄手,煮完后,应该搁盘子里,一个个抄手是站着的,无汤。成都的“龙抄手”也无汤,用小碗盛,面上一层红油酱料。但重庆大街小巷卖的抄手,汤却是很重要的,得是骨头汤,提味。稍微有点名气的店,都有自己的独门秘笈。小时候,在我老家(长江边的一个小城),最有名的店,名叫“阮抄手”。老板姓阮,女儿和我是同学。她家抄手独步天下,靠的是起锅后洒了一层胡椒粉,生意非常好。我那时极为羡慕这位女同学,可天天吃抄手。每次路过,总能看见她端坐店门口,双手熟练飞舞,帮着父母包抄手。心想谁娶了她可占了大便宜。如今,这女同学也不知去向。

2006年的巴黎,每个地铁站的广告栏中,贴出了法国人对伊特鲁里亚棺雕的解释:“他们告诉我们伴侣生活的秘密,是每日的清欢,而不是终极的至乐。”

母亲知道我这怪癖,也常在家做给我吃。她不擅长做饭,甚至讨厌女人整日黏在厨房,恰好抄手是简单易行的,一顿包上百个,搁冰箱里,饿了就煮点喂我。即便简单,母亲的抄手也有小讲究。肉馅得是猪肉,加上盐、葱花、蛋清一起搅拌。抄手的面皮很重要,厚薄适当,得去专门做面皮的地方买。我印象中,她总买不对数量。不是肉馅多了,就是面皮多。一切准备妥当后,包抄手就纯粹是个技术活了,工具只是一根筷子。她喜欢坐客厅沙发上,边包边看电视。我就在那时学会了这门手艺。

汉代的中国人,和公元前6世纪的伊特鲁里亚人,不约而同地在死亡面前展现了夫妇宴饮的图像,仿佛死亡,就是两只旧酒杯几乎听不见的轻轻一碰。

离乡十多年,除过年回家,其余日子很少吃抄手,也不想。

要不,那个舒服劲儿是因为他们在喝一杯伴侣之间的小夜酒,聊一种只有老伴之间才能聊出来的天儿?

但几年前,有一晚工作到深夜,踱步到厨房,突然就想来一碗红油抄手。冰箱里只有超市买来的速冻馄饨,一煮就烂,而且怎么都不对味,感觉低下。那一整夜,心里都在流口水。第二日,便去市场买了肉馅和面皮。但重庆抄手是四方形面皮,在这里寻不到。北京的面皮是用来包馄饨的,呈梯形,而且极薄,只能将就着用。我欢快地包了一整天抄手,挑了二十个下锅,其余放冰箱冻好。一切程序,都遵守记忆中的样子。等入口时,却发现不是记忆中的味道了。

或者那种放松只是简单地因为他们死了?这世上最舒服的地方倒真的只有两处,除了子宫,就是棺材了,想想那些优秀的椅子和沙发,气质上无不非此即彼:要么暗暖,要么暗凉,要么软贴包裹,要么平正顺直……我们从子宫中出来,浑身越来越紧张,试过一个臂弯又一个,总觉得姿势别扭,最终,居然还是带住了一个,一直走进棺材。此种选择可能是世界上最激进的事情之一了吧,因为你再爱一个人,也很难一整夜在对方的怀抱里睡踏实,不拧,不转,不觉得膈应,更别说要一千零一夜了。

母亲常说,我比她更有做饭的天赋。她是真讨厌进厨房。在老家,她是地方上出名的女强人,爱麻将胜过工作,爱工作胜过做饭。一般来说,家庭妇女做久了,都会对厨房生一点怨气,认为它占用了自己本该更美好的人生。也许正因如此,许多男人退休后,倒是喜欢进厨房鼓捣点精致的菜饭,一是觉得该让老婆休息休息,二是真认为做饭是有趣的,到老了,总算可以干点好玩的事。而我不同,自小就喜欢在厨房进进出出。我第一次做饭,可追溯到小学六年级。父母上班太忙,我放学回家,总是先做一份西红柿鸡蛋汤喝。久而久之,晚饭的蛋汤就由我包了。变着花样做。鸡蛋直接打入锅里,是喜欢它的淡雅。如果煎了鸡蛋再做汤,是冲着那份油香。

难道他们领悟到什么,就像日本人河合隼雄曾说的,“伴侣夫妻是最能培养宗教性的关系”?我只领悟到伴侣是最能培养忧郁症和幽默感的关系,也只有忧郁症患者才能拥有真正的幽默感。至于宗教性,我倒觉得,伴侣也是不能忘情的最佳说明,最多顶到炼狱的天花板,坐上轮回的过山车,终不能像佛一样,变成无比大,大到忘情无他,大到与“死”一样。所以“涅磐”上只能睡佛一个,“死”之上,却恰得卧人一双。

在那个年代,家里一个男孩喜欢做饭,肯定不怎么好听。我父母大概觉得,这总比我去外面荒玩惹事好。但总的来说,他们都认为,厨房一定是成不了大业的。从没听说谁家孩子的理想,是长大后当一名厨师。多年后,当我看见许多餐馆和酒店的大厨都是男人时,我也好奇,为什么全世界都这传统—在家是女人做饭,在外就变成了男人?

难道他们对这种雌雄大盗、双打双赢的组合方式感觉很踏实吗?我觉得恰恰相反啊,两个人在一个阵营,才是一种更脆弱更危险的组合,倒是会使比赛更好看。因为背叛是一种人类天性,和爱情一样古老。你真的见过因为同床,所以同梦的吗?

男人在家里下厨,定是大事。我有个亲戚,三十多岁便考了三级厨师证书,但他却在机关里上班,平日没机会显示本事。只有逢年过节,轮到他家请客,他才围裙上阵。老婆那时只好做他下手。每次去他家吃饭,知道是他在厨房,所有人都提了胃等着,像进了一家大酒店。我有次问他,为什么大厨师都是男的?他瞪我一眼说,女的抡不起这大铁锅!

第二个问题是,为什么他们都有那种放松自得的表情,有的还带着神秘微笑?说实话,伊特鲁里亚棺雕是整个卢浮宫我看来最放松的一个雕塑,其他的,包括那些展示睡姿的,不是为了表现力量,就是为了表现色情。

说得好像也有点道理。

首先,我不明白,为什么他们总希望带着老婆或老公,而不是父母、儿女、姑姑、老师……这个问题足够写一本书,所以此处留赠有志读者。千万别以为几个陈词滥调可以对付过去,古代不是任何人的童年,他们的困难和方法都不比我们的更简单和天真。从古至今的每一秒,每个人类一旦发现自己也有滋滋响的肉体,他人也有砰砰跳的心灵,他/她的大麻烦就开始了。

读汪曾祺的散文,写他平日爱折腾吃的。他讲,“体力充沛,材料凑手,做几个菜,是很有意思的”。然后说,做菜,必须自己去买菜,他不爱逛百货商场,却爱逛菜市。汪曾祺讲究吃,是出了名的,所以有次聂华苓和保罗·安格尔夫妇来北京,他就在家做了几道菜招待他们。其中一道是煮干丝,据说聂华苓吃得连最后剩的一点汤都喝掉了。但听汪曾祺谈吃,重点是吃,不是做。言语中,他也不是天天进厨房,只是偶尔兴致来了,才做做玩玩,日常饭菜估计还是得老婆打理。

就从那个伊特鲁里亚大骨灰棺材开始,这些墓碑、棺雕、壁画中为死亡而做的伴侣形象,使我产生了无尽的好奇心。

天天让男人下厨房,全天下我只见过重庆人有这爱好(据说上海男人也如此,没亲眼见过)。我住在重庆那几年,每天清晨上班,途径附近一个菜市场,满眼都是男人提一菜篮在买菜。难怪人家都说重庆女人厉害。但重庆男人做菜好吃也是出了名的,随便街上问问,似乎人人都能对某道菜说出个一二三来。

如果继续去看看其他的墓地伴侣形象,比如古埃及,女人与男人并肩正坐,常伸一只手,扶住伴侣的肩膀,腰或上臂,给他坚定的扶持;而在古希腊,则是年轻的“被爱之人”(eramenos)带着猎犬拐杖,年长的“求爱之人”(erastes)做沉思状凝望着他,他们的口号是:恋爱要从灵魂着手。

我那时是独居,日子一长,就把做饭的爱好培养出来了。起初,是看样学样,把我母亲平日里厨房那一套全用上了。慢慢地,就觉得太简单。其实,应付个人吃喝已完全没问题,但不知为何(也不知是不是男人都有这特点),总想搞出点更复杂的菜式来。有一阵子,买过好几本菜谱,搁厨房里天天对着学习。如果你也这么干过,你就知道那根本没用,否则满世界都是大厨了。但学习菜谱有个好处,它让你知道厨房的事,一招一式,看似简单,却内含玄机。比如麻婆豆腐,人人皆知怎么做,但能做出其真味者,又有几个?

这个传统发展出一个最有趣的分支:开芳宴。“开芳宴”这种主题兴于唐,盛行于宋金:壁画或砖雕上,墓主人夫妇对坐桌旁,图中有灯榘、幔帐、屏风以标志为室内,桌上置酒食,旁有仆人家童。初始他们常在观赏乐戏,而后越来越简化为纯粹的二人对饮或对坐。宋代开始有丈夫或妻子持佛珠于华宴之时的表现,金代开始表现老年夫妻的怡然之态。开芳宴只能由丈夫为妻子举办,以显恩爱:宋代罗烨《醉翁谈录》“壬集卷”中曾记载张官人夫妇宴饮的情况:“此张解元宅……常开芳宴,表夫妻相爱耳。”相对的是妻子为丈夫举办的“开华宴”,不过此类宴饮常为表彰男性的文武功劳,仅存文字记载,并未出现在墓室和其他图像中。

不过,这大约也是厨房的乐趣所在?

东汉几乎所有大墓都有主人宴饮图:主帐下,夫妇转为并肩坐案后,面向宾客,左右有男女仆人,面前有客人,或打酒的侍者,或演出的杂耍伶人。

扯得有点远,说回抄手。其实说这么多,不外乎给自己找些借口—即便再简单的食物,也是极难做的,但好玩就好在这个“难”字。

每次看到这个棺雕,我都会想到中国古代墓室中的夫妇宴饮图。从汉代开始,装饰墓室的画像石画像砖上,就可以找到不少夫妇宴饮图的模式:在华亭幔帐之下,男女对坐于榻,二人之间置酒食,或有子女相伴,旁有男女侍童。家屋之上有交颈鸟、连理树,象征着夫妇之欢。在四川荥经城郊出土的画像石上,夫妇在屋檐下对面跽坐,构图等大同型,长袍高髻,翘臀探颈,互相亲吻。

有一年春节,我从北京回重庆,特意让母亲在家做了一次抄手。我眼盯着她一步步的程序,和我在北京做的几乎一模一样,奇怪最后的味道却完全不同。我认为这根本不是抄手本身和做法的问题,而是调味料的区别。众所周知,重庆的调料是天下无双的。而最关键的一味,也许是猪油。如今谁家还用这不健康的东西?那年离家返京,我背包里就多了一罐猪油、一盒家乡的辣椒面、花椒和胡椒粉。

也如同大多数宿命论者,他们热爱现世,是时尚先锋,率先在法国南部种植葡萄酿酒;精于制皮,尤其讲究鞋子样式,从那个女人脚上的小短靴可见端倪。罗马人虽然一直否认对这个文化的学习和继承,但19世纪的意大利人一看到那些鞋子,心就软了,当即跪认祖宗。D. H.劳伦斯先生,整个写作的核心都和伊特鲁里亚的骨灰棺材有关,那棺材sarcophagus的词根“sarco-”等同于“flesh”。难怪他在那本《伊特鲁里亚游记》中急切地敦促人们:“到墓穴去,到墓穴去……”

回北京后,我天天想着做一碗正宗的重庆红油抄手。第一次做,就失败了,忘了熬骨头汤,那很麻烦,不是吗?第二次腾了个下午,专门熬了一锅汤。但抄手的味道仍不对,不知问题出在哪里。我猜测,是调的红油酱料不够好。虽然我带回了正宗的辣椒面和花椒,却不知如何搭配出完美的油辣子。有一天,和几个朋友去北京南城的四川办事处吃饭,突然看见他们售卖自做的油辣子,闻了闻,那才是地道货。

如同所有宿命论者一样:他们尊重阴性的力量,伊特鲁里亚女性地位在公元前6世纪存在的文化中是最高的。同时代,民主的雅典城邦里,女人根本无权出席任何宴席,除非她们是妓女或者高级情妇;而伊特鲁里亚女人则可以作为妻子和女主人,盛装横陈在宾客与夫君之前。这种侧卧鸳鸯的模式,是伊特鲁里亚大骨灰瓮的统一制式。

一切准备就绪,我邀请几个北方的朋友到家里来,让这帮只知馄饨的人尝尝抄手的厉害。肉馅是新鲜现买的,兑鸡蛋清,加点葱花,搅拌均匀。我窝在客厅沙发上,包了整整一个下午。浓白的棒骨汤也准备好了,我敢说全重庆的小面馆也没我买的棒骨好。傍晚,人到齐。抄手下锅,青菜做底,搁一勺川办的油辣子,最后撒一层胡椒粉。我没敢告诉大家碗里放了猪油(就像母亲也是偷偷地放一勺给我)。说实话,这真是一道简单的主食,从头到尾好像没花什么时间。但所有人吃完都啧啧称奇。某人说,“没想到,馄饨还能这么好吃”。

这个棺材上的雕塑来自亚平宁半岛中北部的伊特鲁里亚文化。这个文化从公元前12世纪一直存在到公元前1世纪,与希腊文化并存,被罗马文化所灭,一说它的人民来自东方。伊特鲁里亚人的核心哲学是宿命论,他们认为肉身必亡,无法战胜自然和命运,罗马人一来他们就立刻放弃抵抗;然而相信必有来世,所以他们长于坟墓建设,所留遗迹多属此类。而这对来世的期盼却不似埃及或中国先民一样须存以肉身或土葬,而是火葬,将骨灰放进雕刻有逝者塑像的棺材或骨灰瓮,那容器通常像一只小船,比需要的容积大很多。在举行葬礼仪式那天,生者聚集在坟墓门口,与逝者一起举行盛宴。仆人要在内外服侍,给逝者和生者送上同样的香水,美食,美酒。

只有我心里明白,这次又失败了。味道是好,却仍不是记忆中的味道。难道是水质的原因?或者,只是环境一变,一切都变了。我想我永远做不出和家乡一样的抄手了。

她的双手做出点洒香水的姿势。这是葬礼上必行的仪式。男人则披着裸露上体的长袍,右手轻轻搭在伴侣的肩上,眼中露出有点提防和狡黠的神色,这让他们有时候看起来像两个得手的共犯。男人残缺的左手伸出,从女人手里接受洒出的香水。他们身下枕着的东西有个鹿角状的出水口,是装葡萄酒的兽皮囊,暗示着葬礼上饮酒作乐的风俗。

饮酒断想

在巴黎学艺术或考古的学生都能免费逛博物馆,所以我们常常出于无聊而逡巡其中,跟无心读书时逛超市一个意思。我无聊时最爱看的几样东西,其中一个就在卢浮宫的伊特鲁里亚区,那是个红陶做的骨灰棺材,棺材上雕刻着一对男女。他们都侧躺着,用手肘支撑起上半身,男人紧贴在女人的身后。这是公元前6世纪流行的宴饮姿势。女人戴着锥形小帽,四条猪尾巴辫子一直精心地编到头儿,虽然衣饰上的色彩已完全退却,但是从她脚上的小靴子可以看出,她此时是盛装出席。

撰文 陈力川

说了一阵子我的偏颇之处,可以开始说说罗马人的不公正了。确切地说,是罗马人和他们老祖宗伊特鲁里亚(Etruria)人的事情。

一瓶酒是一本书,凝缩了土地和酒农劳作的历史。雨果把人造酒的功劳与上帝造水的奇功相提并论,他说“上帝创造了水,人创造了酒”。

人总是最怀念荒唐和蹉跎掉的岁月,一颗没有废墟和荒原的心灵,让他的灵魂之伴去何处徜徉呢?当然我不反对迷恋心理建设的人,把心灵建设成一个新加坡,自然有那喜欢酒店标间的灵魂前来入境。

却不料到了巴黎。到巴黎学习中世纪艺术史之前,我就已经长成了一个古墓派,废墟控,一个倒着行走的人。毫无向上建树的能力,只有向下挖掘的兴趣,妄想着只要使劲睁大眼睛,就可以看见过去。而巴黎还是造成了我的另一处偏颇:八年时间不仅让我饱览各大遗址,泡博物馆,逛古董市场,读羊皮书……也在我的心中制造了成规模的重要废墟,我也就因此而任它荒废。

葡萄酒是上好的饮料,也是上好的谈资。然而酒是一个与观念绝缘、与感官接壤的世界,所以谈酒的前提是承认饮酒的感觉很难用语言表述,概念化的语言即使插上想象的翅膀也难于深入感官的领地。何况每一种酒都有其独特性,独特性是一种无法被概念化的真实,真实是沉默不语的。

小女儿宏愿轻许。

即使是懂酒的人,也不见得有谈酒的语汇。掌握专业技术语汇难,克服酒的不可言说性更难。用词语表达酒的精髓比乘稻草扎的船去航海更危险。喜欢饮酒不意味着能够得其真谛,就像得到一个女人的身体不意味着得到她的心。

由于父母无法出席我的童年,我从三个月起由外祖父母日夜亲手带大,一睁眼就看见一对老夫妇,他们的主要生活内容就是如何平安快乐地走向死亡,这也成为我发蒙启智的重要部分:怀古怨今,管儿教孙;喝茶养花,买菜做饭。在三十多口的家族中,我自认比由中年男女带着的小孩子幸福,于是五六岁就暗下决心,长大首先就是要找一个男的当外公,我直接当一个外婆,而我们的一生将是对人世的一个盛大漫长的告退。

鄙人则是个灰色的爱好者,也是个长时段伴侣关系的践行者,不论它是婚姻,是爱情,是同性,是异性,是猫,是狗,唯一的原因是这种关系适合我。因为两人关系这件事情,其实跟飞机出事时戴氧气面罩一样,只能首先戴好你自己的,才有可能期待其他。而我们的一生,又何尝不是一个无限放大放长的坠落失事过程?所以,先吸一口氧,祈祷自己还有工夫,看清这小小机舱里有谁要和你共赴黄泉。

饮酒不是一种需要,而是一种欲望。人的基本需要是普遍的,但欲望却因人而异。人的基本需要是简单、不难满足的;而人的欲望却苛求、挑剔,渴望的过程掺杂着追求、失望或瞬息的满足。欲望中有太多幻想的成分,而幻想与幻灭常常难解难分。

回到这个早晨,灰暗得像雏猫的绒毛,青石的墓碑,巴山的夜雨,家里起来就开灯,飘着茶香和稀饭香。一切就像少女西蒙娜·波伏娃看到那样:“这种生活就像一个个灰色的小方块,一直连到天边。”她一生都为了改变这个方块之阵而努力,结果和独眼外星人一起搭出了形状多端、稍显丑陋的伟大飞船:存在主义号。

人喝酒不是因为渴,而是因为想。酒要人喝,不是因为能解渴,而是要觅知音。波德莱尔说:“除了酒被饮的快乐,没有什么能与饮者的快乐相比。”[1]当你与一瓶好酒对视的时候,你的快乐已经洋溢在酒瓶的上面。你甚至能听到它的歌声:“我们亲密的结合将创造诗歌。我俩合在一起就是一个神,我们像鸟,像蝴蝶,像圣母的儿子,像花香插上翅膀飞向无垠。”[2]

早安,希望你看到这篇东西的时候也是一个阴郁的早晨,这种时光最适合来讲讲伴侣生活。先声明一下,出于最真诚的敬意,我在这里尽量使用“伴侣”,即使用到“夫妻”,也并不特指某两种性别,亦和某种飞船驾驶执照没有特定关系。

——印度瑜伽师论修道

爱喝酒的人藏不住酒,酒喝得比买得快。酒摆在那里,你会想它。你想酒不奇怪,奇怪的是你能感到酒也想你。那不是一种单相思,而是类似恋爱的感觉。不同的是,酒虽然想你,但却比姑娘更羞怯,你不碰它,它不会自动跑到你的杯里去。

“它难道不是最重大的事情吗?对啊,因为它如此重大,所以我们没法太把它当回事儿。”

卢梭说:“在这个世界上,梦乡是唯一值得居住的地方。”对于一个好酒者,酒乡才是唯一值得居住的地方。其实酒乡与梦乡是通的,这两个地方都没有意识的堤坝截断水的流向。

撰文 张宇凌

多么美好的长期租约

葡萄酒能唤起我们的想象力,我们在想象中赋予葡萄酒许多它们不具备或者不完全具备的品质,因为任何想象都带有美化的倾向。想象与期待是一对孪生兄弟,我们想象期待的东西与我们期待想象的东西几乎是一回事。想象与期待的结果有时是满足,有时是失望,失望通常多于满足,因为满足的空间是有限的,只有失望的空间与想象空间同样辽阔。

1940年,当返回到童年时代的英国圣公会时,他写了一本书名为《双重人》。其中一段题词引自蒙田(Montaigne):“我们—我不知道怎么回事—是双重的自己,所以我们不相信自己相信的,我们也不能避免自己所谴责的行为。”他觉得有责任告诉邻居他对自己的谴责。

许多品酒师自称能够排除想象,仅凭理性把葡萄酒当作一种可以客观评价的物质。我常常怀疑这种说法,不是因为不相信他们超乎常人的味觉经验,而是因为品酒离不开感觉,理性在多大程度上能够驾驭感性实在是一件令人怀疑的事情。相反,酒常常能打开理性的牢笼。

奥登这些分裂的动机与他独特的基督教义密不可分。他没有在字面上相信奇迹或神灵,并认为有关上帝的所有宗教言论在字面上都是虚假的,但可能在隐喻上是真实的。他觉得自己受制于一种绝对责任—他知道自己将永远做不到—去爱他人如己,后期的俳句中他提过这一诫命:“他从来没有见过上帝/但是,一次或两次,他认为/他听到了上帝。”他每个星期天去做礼拜,重视圣餐仪式,并非因为它的神奇或美,而是因为它永恒的语言和礼仪是“死者与未出生者之间的联系”,是对当今充满我们自身的自满利己主义的一种反抗。

在诗歌的最后一节,奥登想知道他会选择哪种湖—“冰碛,锅,牛轭,闪光,水槽,火山口,山前,酒窝”—如果他能拥有一个的话,最后结尾处讽刺了自满带来的快感:“只要流利地说出他们的名字就那么舒服。”他首次出版这首诗时,并没有题献者;评论《刺猬与狐狸》几个月后,他重印这首诗时,他将其献给以赛亚·伯林。

葡萄酒是感官的盛宴,酒与人的五种官能都有联系。触觉(摸酒瓶,举酒杯),听觉(斟酒声,碰酒杯),视觉(看酒色),嗅觉(闻酒香),味觉(品酒味)。世界上鲜有能同时调动人的五种官能的东西,酒和茶几乎是唯一的例外。

她吞没的罕见的游泳者。

葡萄酒最忌讳拿起来就喝,更忌讳一饮而尽,这一点与中国粮食酒的喝法不同。喝粮食酒一饮而尽被视为豪爽,喝葡萄酒一饮而尽则显得粗鲁,是对酒的不敬,甚至侮辱。

冰川湖的女神会爱上

喝葡萄酒的程序是一看,二闻,三品。视觉、嗅觉和味觉对于品酒同样重要。很多人饮酒都忽略了视觉和嗅觉的乐趣。其实葡萄酒首先是好看,酒色的深浅、清浊、厚薄、浓淡能映照出酒的品质和特色。闻酒是与酒的第一次直接接触。大部分酒的味道,闻起来与喝起来并不相同,很多时候,闻起来的味道比喝起来的味道还好,那是一种既微妙又复杂的幽香,能够耐心加以分别的人并不多见。葡萄酒不只是为了喝而酿造的,闻酒的乐趣不亚于饮酒的乐趣。

但只有人类会相信

还能想到波塞冬的皱眉仅仅是为他个人,

饮酒是赴约:与土地和阳光的约会,土地蕴藏的矿物质通过葡萄汁酿造的酒而注入我们的肌体;阳光中的紫外线通过葡萄酒而射入我们的体内。

将要沉入大西洋中部的某个地方,

白葡萄酒适合静谧的场合,因为白酒的微妙和温柔受不了任何嘈杂。与粗声大气的人喝白葡萄酒就像在机器轰鸣的工厂拉小提琴。红葡萄酒适合热烈的场面,任何喧嚣都不能淹没红酒的嘹亮,其刚柔兼济的特性能化忧郁为亢奋。

只有一个非常邪恶或者自负的人,

法国的葡萄酒无论红白,几乎一种酒一个性格,一种酒一个味道,无论好坏,总能以个性悦人,不似有些国家的酒喝来喝去味道雷同。现代化的酿酒手段可以缩短大年和小年的差别,使不同年份的酒同质化,然而饮者远离失望的同时也远离了惊喜。

奥登写过一首诗,关于自满和随之而来的愉悦,他也享受到这种愉悦,但他明白那些只是虚幻。这首诗是《湖》(1952):

伯林是奥登终生的朋友,奥登对于他在伯林书中感受到的爱丽丝式的气质提出了温和的异议。伯林一段特别令人难忘的论述出现在他后来评论屠格涅夫的文章当中,表达的就是奥登所不信任的那种爱丽丝式的观点(在此书中其他地方也出现过)。伯林写道:“在屠格涅夫时代之后,那些道德上敏感、诚实和理性负责的人们由于激烈的两极化观点而不时陷入两难困境,而这种困境日益加剧,遍布世界。”无论伯林的本意如何,像这样的句子,会鼓励读者将自己归为敏感、诚实、负责的人,当然因此无可避免地被自身的麻木、欺骗与不负责任遮住双眼,也无视他们所支持的群体、政党或国家犯下的罪恶。一旦想到自身优点作为安慰,他们的“两难境地”也有所缓解了。

一瓶酒是一本书,凝缩了土地和酒农劳作的历史。没有什么比酒的历史能更好地诠释潜移默化的作用。一块土地的个性与一个酒农的个性相结合孕育了一种酒的性格。

1954年,当奥登审查以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的《刺猬和狐狸》时,他给伯林的对仗提供了另一选择,刺猬只知道一件事,知道很多事的狐狸就是对立面。他由仙境中的爱丽丝即兴想到,把有主见有道德正义信心的爱丽丝与缺乏主见随大流的Mabels对比。他的对仗更多的是道德的自我认识,而非对世界的认识。

酒农是一些热爱土地的人,他们有浓厚的根的情结。传统像血一样流在他们的身上。与其说他们拥有葡萄园,不如说葡萄园拥有他们;与其说他们是土地的主人,不如说土地是他们的主人。

即使是希特勒,我想,会把他的新耶路撒冷定义为一个没有犹太人的世界,而不是一个百万犹太人被毒气天天炙烤的世界。但他是一个乌托邦者,所以烤箱不得不被登场。

雨果把人造酒的功劳与上帝造水的奇功相提并论,他说“上帝创造了水,人创造了酒”。人的生命离不开水,人的生活离不开酒。男人酿酒好比女人生育。对人类来说,酿酒与生育同样重要,因为人酿酒,酒亦酿人。

奥登绝非以无言敬畏来回应纳粹的种族大屠杀,而是把它理解成一个极端容易理解的例子,也就是在现实世界流行的建设一个新耶路撒冷的幻想:

在他的散文诗《晚祷》中,一个阿卡迪亚人和一个乌托邦人不情愿地感觉到各自对文明的一份愧疚,意识到每个人对“血液的混凝土”都有责任,没有它就“没有世俗的城墙安全屹立”。两者在十字路口相遇时,无需多言,每个人都知道对方的想法,同时认出对方的反类型:我是一个阿卡迪亚人,他是一个乌托邦者。他鄙夷地注意到我的水瓶座肚子,我警觉地注意到他的天蝎座嘴巴。他想看我打扫厕所,我想看他被扔到另一星球。

相同的父母不同年龄生的孩子不一样,同一酒庄不同年头产的酒也不一样。虽然产区、年份、酒庄、葡萄品种、酿造技术可以告诉我们一些关于酒的信息,但是就像我们即使知道一个人哪一年出生在什么地方而对他的性情一无所知,我们也无法仅凭年头和产区来判断一瓶酒的性格和品质。一瓶酒是一个谜,在谜底揭晓以前,它是一个悬念,一个线索,一个未知数。

在《哪架七弦琴之下》,这篇他1946年获得美国大学优等生的诗歌中,他换了不同的说法,进行了类似的区别。他不再用阿卡迪亚和空想主义,而是将人心中无休止的战争描述为发生在赫尔墨斯魔术式的嬉闹儿童与法定的阿波罗式的专横儿童之间,他敦促自己不负责任的同胞们抵抗阿波罗的阵营。但他后来告诉一个朋友,“我身上也有一点阿波罗。”他后来告诉另一位朋友,他自己也有独裁的冲动,他鄙视这种冲动但又无法完全将其消除。

有的酒喝过就忘记了,就像很多人见过就不记得了;有的酒喝过让你长久地回味,就像有的人见过,让你终身难忘。罗马尼亚哲学家萧沆(Cioran)说:“人好比酒,随着年龄增长,好人变得更好,坏人变得尖酸。”

奥登将人们分为各种类型和反类型,并从中获取思想的愉悦。他的作品大部分戏剧化地展示两者之间的差别,一个是温柔的阿卡迪亚人,缅怀纯真无辜的过去,每个人都可以做所想之事而又不伤害他人,一个是严厉的空想主义者,幻想有时尝试建立一个理想的未来,在那里一切都将是本来面目。奥登认定自己是一个阿卡迪亚人,但他万万没有想到空想主义者—无论他多么不喜欢被他们围绕—只是纯粹地谴责在公共和私人领域的不公,并且他总是提醒自己,阿卡迪亚人并不像他们所认为的那样纯真无辜。

一瓶酒是一个承诺。承诺可能兑现,可能不兑现,可能完全兑现,可能不完全兑现。兑不兑现不完全取决于酒,也取决于人。同一瓶酒不同的人能喝出同样的味道,也能喝出不同的味道。酒对有的人秘而不宣,对有的人宣而不秘。

这种认为公民与独裁者没有任何共同之处的观点还有一个推论,即独裁者的受害者本质上是无辜的,不只是无辜受害,而是在一切方面都是无辜的,所以即使凶残的独裁者已被消灭,他们自己的行为,无论多么有压迫性或不公正,都不应按照与独裁者行为一样的标准来判断。作为非理性仇恨的受害者,他们无法想象自己出于类似的仇恨行动。奥登反对这种本性无辜的幻想,他承认受害者无论在自己受害过程中多么清白,都禁不住要成为害人者。正如他在一首轻快的歌中所写:“很多屁股生疼的人想要/找个人更狠地踢上一脚。”

后来,他引述西蒙娜·薇依(Simone Weil)关于同一主题写在大约同一时间的思想:“虚邪是浪漫多变;真恶是阴沉,单调,贫瘠,乏味。”

宁可错待一个好人,不可错待一瓶好酒。错待了一个好人,还有道歉的机会,错待了一瓶好酒,会遗憾终生。几瓶好酒一起喝的时候,排序可谓如履薄冰。除了红白之分,还要考虑不同的年份、不同的酒庄、不同的产区、不同的酒性。顺序排得好相得益彰;顺序排得不好两败俱伤。

和我们同床共枕,同桌而食。

外国人喜欢从新酒、淡酒喝起,老酒、烈酒压轴;中国人喜欢从老酒、浓酒喝起,喝到后来新老不分,优劣无异。这一方面是由于中国菜不讲究与酒的搭配,一方面是由于中国人喝酒的方式与西方人不同。西方人的喝法是细品,中国人的喝法是豪饮;品者和饮者的区别是前者适可而止,后者一醉方休。无论什么喝法,饮酒的次数都需要间歇,有间歇为乐,无间歇为淫。

罪恶通常都不引人注意,而又总是人性,

奥登早在1939年就表述了与阿伦特类似观点,在他的诗《赫尔曼·梅尔维尔》(Herman Melville)中写道:

一瓶好酒最佳的开瓶时间常让人捉摸不定。开早了可惜,开晚了亦可惜。不过遇到酒友,这个问题就解决了,开早开晚都不可惜。好的酒伴可以使劣酒变成好酒;坏的酒伴可以使好酒变成劣酒。同样的酒跟不同的人喝,味道亦不同。酒将一些人的距离拉近,将另一些人的距离拉远;开始和结束的时候,人与人的关系变化不拘:有时,酒可以让你与一个陌生人肝胆相照,对一个熟人冷若冰霜。

那些持相反观点的人,认为公民和独裁者没有任何共同之处,他们往往还持有许多推论的意见。一种必然的推论是,对于纳粹种族屠杀这种巨大邪恶,合适的回应是无言的—因为公民和独裁者是不同的物种,他们没有共同语言。另一种推论是汉娜·阿伦特关于艾希曼在耶路撒冷的文章(1963),认为“平庸的罪恶”完全错了,因为罪恶是可怕、外来而且不人道的。从这个角度看,这些良好公民的行为和思想,可以是平庸的,而那些独裁者和他的代理人的行为思想绝非平常。

酒伴最好是男的,男人会喝,也会醉。女人或不胜杯勺,或干喝不醉。不胜杯勺,喝不到一起;干喝不醉,乐不到一处。所以酒伴,还是男人好(当然也有例外),喝到什么地步,达到什么境界大致相当,每个人都有进无退。碰到那种不进不退的人,无论男女都让人扫兴。

正如每个或多或少怀着同样想法的人一样,奥登并不是指情欲贪念在道德上等同于大规模谋杀,也并不是说他自己和希特勒之间别无二致。对于一个负责任的公民和一个邪恶的独裁者之间的明显区别他并无兴趣,他感兴趣的是,公民和独裁者有什么共同之处?公民的道德和心理的故障如何帮助独裁者成功?

好酒者大都喜欢与人共饮,喜欢独饮者寥寥无几。几个人聚在一起觥筹交错,越喝越兴奋;自斟自酌,形影相吊,越喝越伤感。陶渊明曾发出“引壶觞以自酌……感吾生之行休”的叹息。人生是一场孤独的游走,人需要分享酒中的欢乐,摆脱个人孤苦伶仃的生存处境,哪怕只是一时一刻。

他跟朋友谈到,有些专注的反法西斯者将自己的情欲生活当作入侵波兰一样,这种人又是多么常见。

十一

和国际问题。

与熟人喝酒,知己知彼,是一种乐趣;与陌生人喝酒,知己而不知彼,也是一种乐趣,喝到一定的份儿上,心中会萌生一种惺惺相惜的感情。饮酒让人懂得怜惜,这不仅是一种物质行为,而且是一种情感行为。

帝国主义的脸

有的人酒量大,酒胆小;有的人酒胆大,酒量小。酒胆大于酒量,这种饮者最可爱,虽亏在量上,却胜在胆上,使人感慨尺有所短,寸有所长。饮酒让人懂得谦虚,见识山高水长。

他们盯着镜子,

十二

“1939年9月1日”,他不再抱有这种幻想:任何人的私生活可能是清白无邪,不沾染明显驱动公共生活的罪恶。个人主观地知道—仿佛在看一个镜面—他们对待他人就像使用的物品,正如国家一样:

喝酒有伴自然好,遇到酒友就更好,见到久别重逢的酒友,你已经先有了几分醉意。陶渊明有言,“未言心相醉,不在接杯酒”。因为酒量打了折扣,所以与酒友喝酒比与一般人喝酒更容易醉。正所谓“水为地险,酒为人险”。

“我们”,也就是说,集体性地知道什么是每个人的心灵中可能的“主观”。

喝到临界点上,你眼前出现悬崖,你知道再向前迈一步,就会坠入崖下。其实你意识到危险的时候,危险已经发生,惯力足以推你迈出这无可挽回的一步。或许你要找的正是那种自由的感觉,“飘飘乎如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

一切都是可能的。

喝醉了固然难受,有时没喝醉也同样难受。最难受的是醉后想起酒来,刚刚还让人生爱,现在却令人生畏生厌。酒是人类为自己打造的一把双刃剑。

再信任自己:我们知道,在主观上,

十三

但我们不应该,自从斯大林和希特勒之后,

据说古希腊人一边饮酒,一边讨论哲学问题。巴斯德说:“一瓶酒中的哲学胜过所有的书。”但是酒中的哲学并不比书中的哲学易懂。

外面的生命是友好的,奇迹般的,可爱的,

按柏拉图《会饮篇》中阿尔基比亚德的说法,苏格拉底的酒量比谁都大,而且从来没有人见他喝醉过。苏格拉底被公认为古希腊最聪明、最有智慧的人,他能豪饮而不醉不仅证明他的海量,而且证明真正有智慧的人从不失态,始终能把持理智和稳重。巴斯卡尔说,“酒喝得太多或太少都会阻碍真理”,苏格拉底是一个反例。

比以往更甚

希腊神话中的酒神狄奥尼索斯代表了出格、放纵、癫狂、暴力的倾向。一个人深层的本性好像只有在酒的催化下才能显现。波德莱尔说:“酒像人一样:我们永远不知道我们能在何种程度上敬重它和鄙视它,爱它和恨它,我们也永远不知道它能产生多少崇高或丑恶的行为。因此,我们对它不要比对我们自己更苛刻,我们应将它视为同类。”[3]

这种争论的许多形式中的一种,是20世纪关于极权主义罪恶的含义争论:他们是否透露出全人类的罪恶或只是受文化和国家承诺的唯一领袖的罪恶。对于奥登来说,那些罪恶表明每个人都有作恶的可能性。从安静的奥地利农村阁楼的房间看出去,他创作了他的诗,他写道(在《制造的洞》一诗中):

十四

在争论这一方,那些像奥登一样的人感受到了自己隐藏的愤怒,希望永远不要释放的罪恶,但他们有时会意识到这让他们平常的愤怒和怨恨加剧,尤其是那些他们更愿意认为是出于正义的愤怒。另一方的那些人能够不带讽刺地对自己说,“我是一个好人”,这些人只在其他人身上看到罪恶,觉得他们的动机和行动与自己是完全不同的。这种观点存在危险的后果,一个政党或国家若是确定了自己与生俱来的善,就会认为其行动是合理的,而即使在其他所有人眼里,他们似乎充满杀气和压迫。

钱穆引《中庸》说:“‘人莫不饮食,鲜能知味。’这是说,饮食之味已难知,人生之味更难知。哪一个人没有他的人生,哪一个人没有喝过茶,喝过咖啡,要讲到知味,那是艺术的,真不易。”[4]钱穆没有举饮酒的例子,但是《中庸》的“饮食”二字应包含饮酒的意思。饮酒能知味已属不易,但酒的本质远超出味道,就像味道超出颜色。酒的本质使人想到美,当你如醉如痴的时候,心中泛起的是一种朦胧的美感。美的心境使你不再有分别心,你会发现周围的一切一下子变得可亲可爱,你想原谅自己和别人的一切过错。尼采在《悲剧的诞生》中这样描述“酒神状态”:“此刻,奴隶也是自由人。此刻,贫困、专断或‘无耻的时尚’在人与人之间树立的僵硬敌对的藩篱土崩瓦解了。此刻,在世界大同的福音中,每个人感到自己同邻人团结、和解、款洽,甚至融为一体了。”[5]有些平时被你看得很重的东西,这时会忽然失去分量,一切事物都回归了原位,或者说变得无足轻重。美成为唯一的存在,或者说是你唯一能感知的存在。这时你开始进入酒的世界。

通过拒绝成为道德或个人权威,奥登对于现代知识分子中盛行的争论,坚定地立足于一方论点,这争论很少被明确指出,就是关于罪恶以及那些犯罪之人的本质。

哈佛来信

撰文 杨潇

在这样一个时代,当不同作家如海明威和艾略特鼓励公众佩服他们英雄式的探索者思想和精神,奥登宁愿选择相反的方向走上歧途,呈现一个不圆满的自己。

置身其中,怀着一点自我疗救的私心,把这时代的征候记录下来,大概也挺有意思。如今记录者似乎比时代陷入了更大的危机,真是可惜。

你似乎谦虚地认为作家有着和你们不一样的血液和骨骼;他们比你对布朗夫人知道更多,从没什么错误比这个更致命了。正是这种读者与作者之间的分歧,你们身上的这种谦卑,我们身上这些专业的装腔作势,腐蚀和阉割这本应该作为我们之间亲密和平等联盟共同产出的健康成果的书籍。

时代精神

一个为读者群写作的作家声称自己应该获得他们的集体关注。他必须把自己呈现出一个伟大的现代主义者形象—叶芝,乔伊斯,艾略特,庞德—或多或少严肃地表现自己,作为有远见的先驱者和文化权威,艺术英雄们为他们的时代和国家设置了章程。与此相对,一个为个人读者写作的作家把自己定位为他这个领域内的专家,但在其他任何方面与他的读者平等,没有道德权威或超出了他艺术范围的特别见解。弗吉尼亚·伍尔夫与奥登想法很相似,斥责她的读者接受与作者不平等的关系:

到住处时已过午夜,谨记中介之前的反复叮嘱(“扰邻是要赔钱的”),蹑手蹑脚提着箱子开门、进电梯、再开门,生怕发出一点声响,公寓比想象的要好,连浴巾和手帕都整整齐齐备了好多条,客厅里的假树萎靡得很真,我差点就给它浇水了。

早在他二十几岁时,他努力当一个政治诗人,试图给一个读者群写作—一组或一类有相似兴趣的观众。后来他意识到自己更喜欢针对个人读者进行写作。他可能有成千上万的个人读者,但他写作时好像只在对一个人诉说。“我所有的诗都是为爱而作,”他说,“自然,我写完一首后,就会试图推向市场,但是市场的前景对我的写作并无影响。”

这里比北京慢12个小时,头两个晚上都是凌晨两点以后入睡,4点多就醒了,像是睡了一个绵长的夏日午觉,窗外风凉,枫树和梧桐在黑暗里发出沙沙的声音,打开电视全是购物节目,我鼓起勇气从900多个频道里寻找BBC World Service,想通过看新闻找到自己在陌生世界的坐标,却只发现BBC America,它在播放烹饪节目,后来我又看过它几次,好像每次都在教人做菜。

写这封信的时候,他已经开始意识到是自己造成他们之间的决裂,因为他试图把卡尔曼重塑为一个理想人物,一个想象中的爱人,而他对这个想象中的爱人比真实的更加重视。奥登所想的对这个年轻人的爱只是一种控制欲,一种想要改变他人的欲望。这种诱惑每个人都经历过,但他认为艺术家更易如此。几年后,在一次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的演讲中他说道:“艺术可能会从创造一个语言世界发展成试图创造人这样危险而禁忌的任务。”

熬到6点,出门吃早餐,经过了一个五星级酒店、两座教堂和一块墓地后,居然摸到了哈佛广场。人最多的Au Bon Pain门口,风度翩翩的老人家微微鞠躬,微笑着说了声ni hao,我一进门就明白了他为何那么确定我是中国人:餐厅里有一半人是操着各地方言的同胞,哈佛还有两周才开学,也不知是亲友团还是旅行团。

1939年,32岁的奥登爱上了切尔斯特·卡尔曼,并将他们之间的关系视为婚姻。两年后卡尔曼结束了这段关系,因为他无法忍受奥登对忠诚的愿望。奥登对此满腔怒火,可能是针对卡尔曼,也可能是针对使卡尔曼不忠的人。几个月后他写了一封诗信给卡尔曼,其中写道:“一想到你,我就已经试图、并且几乎快要动手杀人了。”

搭帮朋友的介绍,周末混进几个北美留学生社团举行的论坛,连听三场演讲,B先生回顾了2003年以来中国社会运动的十年,从李思怡到太石村,从最牛钉子户到邓玉娇,听得我唏嘘不已—这些事情都历历在目,但又感觉如此遥远。2003年有时被称为“民权元年”,记得那时候社会有共识,大家心气颇高,觉得众人推墙墙必倒,而今墙仍是墙,人也未必不是墙,就像匈牙利作家米克洛斯·哈拉兹蒂在《天鹅绒监狱》里写的:“……不仅是某些官僚程序,而是整个文化语境;不仅是国家的干预,而是所有合谋摧毁自主的真正艺术行为基础的情形;不仅是政治勒令,而是一元化社会里的个人的世界观;不仅是‘合法’与‘非法’的限制,还有维系着国家权力能够渗透到文化哪怕最后一个细胞的秘密心理源泉。”

他很反感自己的早年成名,因为他看到了藏在自己公共道德形象背后的复杂动机,以及被崇拜和偶像化之后油然而生的满足感。当被问及政治和道德问题时,他觉得有辱身份,因为他提醒自己,艺术家并没有特别的洞察力。他远未将艺术家想象得高人一等,相反从自己身上看到艺术家受到权力和残酷行为的特殊诱惑,以及掩盖自己真实冲动的特殊技能。

每代人都有自己的记忆,它可能是眼界也可能是局限,在哈佛教课的R老师说,你们这一代受汶川地震影响很深,所以对郭美美事件反应很大—有趣的角度,倘若一个外国观察者空降中国,他能够打开我们话匣的问题之一肯定是:2008年5月12日那天你在做什么?而塑造R老师那一代人的却是更早之前的悲剧,如果我们不能理解他们的关切,不妨想象我们的下一代问我们:汶川地震真有那么惨吗?

我突然发现自己真的能做到这一点,我可以做蛊惑人心的激越演讲并使观众热血沸腾……如此令人兴奋但又是绝对可耻的;在那之后我只感到自己满身污垢。

R在课堂上运用政治社会化(political socialization)的概念,来辨析教育、传媒、同龄人、家庭等媒介(agents)在不同社会起的作用,从而对年轻一代价值观与身份认同产生的不同影响。这并不是高深的理论,但能带来很清晰的分析—你或许听过一种熟悉的说法,“在哪里都是被洗脑”,或者,“他们那个也是一种宣传”,那就来看看这些媒介在不同社会的状态吧,它们是集中还是分散的,是被一个权力中心控制还是被若干个控制?接下来的问题是,在对任何事情做出判断前,你是否会意识到政治社会化对自己的塑造?

1939年他离开英国来到美国,部分原因是为逃离自己的公众地位。过了六个月,在一个政治会议上发表演讲之后,他写信给一个朋友:

参加论坛的人价值观比较接近,不过他们在中国留学生群体里大概也是少数派,一个社团发起人在自己学校做的小调查说,大多数参加社团活动的留学生同意对政府的批评,但也同时认为这些批评“有损国家形象”,只有极少人对异议者表示同情。最后他总结,希望培养更好的讨论气氛,希望吸引到更多本科生,以及“更多女生”!然后一屋子男生都大笑起来。

出于种种原因,奥登把自己扮演成一个死板或冷漠的人,而同时他又在无条件地付出时间、金钱和同情心。某种程度上他是在反抗自己早期作为英国左翼文学英雄的声名。1937年,他还未满30岁的时候,一家伦敦报纸在头版刊登新闻,声称他去了马德里,计划为西班牙内战中处于困境的共和国驾驶救护车(他其实是被要求为广播宣传服务的,但目睹前线状况之后,他悄然离开了,对自己国家一方的某些行为感到心灰意冷)。

活动结束,大家一起看了部介绍吉恩·夏普(Gene Sharp)的纪录片,吉恩就住在波士顿,以倡导非暴力抗争理念闻名于世。片名叫How To Start A Revolution(如何发动一场革命),我之前没听过,用手机搜索,敲到“how to start a”时,下拉框提示出现了how to start a business(怎样创业)和how to start a conversation(怎样聊天)的句子,我继续敲打,到“how to start a re”时,以为差不多了,结果出来的是how to start a restaurant(怎样开一家餐馆),这才是时代精神啊。

编辑拒绝在美式和平的时代用这样的文字折磨他们爱国主义的大众读者市场,于是要求奥登重写。明知文章会被弃用,自己也将分文不得,他还是拒绝修改。学者们多年前就知道他曾写过这篇文章—一位编辑将它从一堆将要丢弃的资料中拯救回来—但似乎没人知道为什么文章从未面世。奥登可能只告诉过他的一个朋友泰可拉·克拉克(Thekla Clark), 这朋友在一部纪录片中重新讲述了这个故事。纪录片的名字是《威斯坦:生命,爱与诗人之死》,由迈克·伯格梅斯特(Michael Buergermeister)执导,去年在牛津首映。

后知后觉

我认为我们的社会,我们并不单指美国或欧洲,包括全世界的科技文明,不论官方声称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都被一种感觉困扰着,那就是我们的社会将被分崩离析,或者可以说应该分崩离析。

有时我特别后知后觉,5月起和尼曼工作人员通了无数邮件,他们所在的Lippmann House也在邮件里出现过无数次,我从来没仔细看过那个词,大概潜意识觉得,反正也是我搞不懂的老外人名。

两年后,《生活》杂志以一万美元向他邀稿一篇关于罗马衰落的文章,这是由许多作者创作的一个系列《罗马人》的最后一篇。奥登的手稿以他对两个帝国衰落的反思作结:

来美国后,某天脑子里突然“叮”的一声,我就像烤熟的面包一样弹起:Lippmann不是李普曼吗?后来才知道,75年前,正是这位20世纪美国最著名记者的建议,哈佛才创立了“旨在提高美国新闻业的水平”的尼曼项目。

在哈马舍尔德之后,奥登曾被提名诺贝尔奖候选人,公众预期他将在1964年获奖。哈马舍尔德的遗嘱执行人和朋友看到奥登手稿不久之后,一位瑞典外交官来拜访他并暗示如果手稿以当前形式出版,瑞典文学院将不会满意,他建议奥登修改手稿。奥登无视这次暗示,也似乎只有在同一天和他朋友林肯·科斯腾(Lincon Kirstein)吃晚餐时提了一下这件事:“诺贝尔奖要溜走了。”那年诺贝尔奖颁给了让·保罗·萨特,而萨特拒绝了这个奖项。

报到之前某天,去李普曼house打印资料,推门进去看到一个有点面熟的大叔—之前我研究过其余23位同学的照片和简介,便主动打招呼:“你是Greg吗?”彼此寒暄几句后就各忙各的去了。当晚躺在沙发上看书,又不知为什么掏出手机,登陆尼曼官网,看到Greg的简介上写着,“The Bang Bang Club一书的联合作者”,等一等,这书名怎么也耳熟?Google之,这回是“哐”的一声,直接把我砸回两年多前的一个傍晚。

他还提到哈马舍尔德内心救世主般的牺牲使命,这似乎是因为他年少成名,而革命左翼诗人的名声诱使他陷入自认为的救世主幻想。

那天已近黄昏,我在家里无所事事地上网—有一回跟一群不用朝九晚五的写字朋友聊天,说到最不喜欢一天中的哪个时分,大多数人都投了傍晚—设想你从一个迟到的夏日午睡中醒来,天色已晚,广场上大妈们热烈起舞,楼下的烧烤摊熙熙攘攘,你却四顾茫然,而这一天就要结束,是否也会“细思恐极”?

“肉中刺”说明他从不希望亲身体验对绝大多数人来说的所谓平凡生活的两大乐趣,要么激情投入得到回报,要么一生幸福的婚姻。

彼时我刚从埃及的广场回到中国的厨房,满脑子是开罗匹萨饼—这是跟《纽约客》驻中东记者W聊了一个下午后的结果,她提醒我,历代统治者都试图在某个地方重建开罗,结果它的历史不是埋在地下,而是如匹萨饼般摊开来的。我从科普特开罗走到伊斯兰开罗,从“尼罗河畔的巴黎”来到纳赛尔城,又从穆巴拉克时期的“嘈杂和混乱之地”来到革命当中的“解放广场共和国”,满心欢喜,自以为从这只匹萨饼上看见了历史。

奥登总是很专业地处理与编辑和出版商之间的事务,毫无怨言地重写整篇文章—除了至少两次,他宁可默默牺牲名利,也不愿扭曲自己的信仰。1964年,他为达格·哈马舍尔德(Dag Hammarskj?ld)死后出版的作品《标记》的翻译(与Leif Sj?berg合翻)写了一篇序言,提到作者的“自恋式的自我陶醉”并无形地影射作者是同性恋,奥登把这完全视为作者内心世界而并不有所行动:

那个傍晚我在网上撞见一部叫The Bang Bang Club(枪声俱乐部)的新电影,四个战地摄影记者的真实故事。从1990年废除种族隔离到1994年首次全民普选,是南非民主转型最为重要的四年,这期间流血冲突不断,他们四人在枪声中穿梭,向全世界媒体发去一张张珍贵可怖的现场照片,而自己也在职业的痛感里挣扎,1994年4月,在拍摄又一次冲突时,Ken中弹身亡,三个月后,Kevin在汽车里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如果你还记得当年《纽约时报》刊发的女孩与秃鹫的照片及其引发的巨大争议,Kevin正是那位拍摄者。此后若干年,Greg和Silva继续行走在战乱地区,南苏丹、喀麦隆、巴尔干、索马里、阿富汗……

当他不得不坚守一些文学或道德原则时,他并非是为了引人注目,他对像罗伯特·洛威尔(Robert Lowell)这样的作家颇不耐烦,因为他们的政治抗议在他看来更多的是以自我为中心而成效甚微。当他在1967年获得国家文学奖章时,他既不愿意在处于越战中的林登·约翰逊的白宫领奖,也不像卡尔·洛威尔(Cal Lowell)一样当众拒绝,他把仪式安排在史密森尼博物馆,并在那做了一场关于政治与宣传中腐蚀性语言的受奖演讲。

2010年,在坎大哈,Silva踩到地雷,失去了自己的双腿,比较起来,出现在李普曼house的Greg是幸运的,但我一直没有问他,经历了那么多,你怎么理解人性?怎么理解道德?我猜想也许他仍在为此探索,有一天orientation(熟悉、适应校园的课程)时我坐在他旁边,看他正研究一门探讨“人为什么作恶”的伦理课。

几年以后,我接到一个加拿大窃贼的电话,他告诉我,他在一个监狱图书馆读到奥登的诗,并开始与奥登长时间的信件往来。在这些信件中,奥登给他上了一个非正式的文学课程。尤其高兴的是,奥登让他从卡夫卡开始阅读。奥登同样帮助一些无名的年轻诗人,对这些诗人寄给他的诗,他在技巧上如形容词和跨行连续等方面提供详细的帮助。

如今Greg早已不做战地记者,他现在是南非一家线上日报的副主编,正写一本关于去年南非马里卡纳屠杀(Marikana Massacre,南非警察向罢工的金矿工人开枪,震惊全国)的书。李普曼的时代,新闻业一步步走向光荣与梦想的顶峰,而在我们这一届尼曼学者抵达校园前,最大的业界新闻是《华盛顿邮报》被亚马逊创始人杰夫·贝索斯以2.5亿美元的“低价”收购。并非所有人都对传统媒体的黄昏感到忧伤,但你可以闻到这种情绪,一个同学说,他已经厌恶了那种对于自己工作的担心。我有点好奇,你也会担心工作不保吗?“我不担心自己丢掉工作,目前我们不愁钱,但我担心这种趋势席卷过来,最终你得裁人、减薪,越来越为钱低头。我懂新闻,不懂商业,现在做新媒体的很多人懂商业却不懂新闻,我希望学一些商业的东西,掌握自己工作的命运。”

晚年时,奥登写的自我揭示的诗歌和散文,将自己描述成一个孤立怀旧的形象,似乎仍然活在想象中爱德华时代的童年。他的“老者打油诗”(Doggerel by a Senior Citizen)这样开头:“1969年我们的地球/不是我能称作自己的星球,”然后继续对现代社会不满的抱怨:“我无法确定哪个更糟,反小说或是自由诗。”他完成这首诗一年后,我偶然看到一位年轻诗人N. J. Loftis的第一本书《流放与航行》。这本书的一部分是自由诗的形式;很大一部分提到了哈莱姆和非洲;作者的族裔忠诚也从其出版商“黑市出版社”的名字可见一斑。而这本书是献给:“我的第一个朋友,W. H.奥登。”

W也成了我在尼曼的同学,她带来一个朋友拍摄埃及革命的纪录片,放映完后众人聊如何报道革命,最后大家都认可这样一种说法:你几乎不可能先知先觉地在革命洪流中看清历史的脉络,而只能在随波逐流中,尽你所能采访你遇到的人,逐渐加深自己的理解。我有时觉得,也许对于绝大多数从业者来说,新闻业的革命也是如此,你只能做好手头的事,然后和大家一起等待,看看未来会发生什么。

60年前我的英语老师把我从省级文法学校带到伦敦参加一个文学研讨会。我们到达后她自然就去找朋友们了,留下我一个人。我笨嘴笨舌又不善交际,完全不知所措。奥登肯定感觉到了,因为他靠近我并对我说:“这儿的每个人都像你一样紧张,但他们只是虚张声势罢了,你也必须学会虚张声势。”

购课一周

在文学聚会上他避开“荒凉与伟大,与名流的对话”(如他在一首诗中所述),去关注房间中最不重要的人物。去年一位伦敦《泰晤士报》的专业写信人回想起这样一件事:

进教室坐下五分钟后,我就开始庆幸自己来得早。10点一过,人不断涌入,白皮肤、黄皮肤、黑皮肤、棕皮肤,穿短裙的,裹头巾的,还有一位大叔,乍看以为是查韦斯转世。10:07开始上课时(上课时间总比课表迟七分钟,所谓“Harvard Time”),教室里大概挤进来小两百人,几无立锥之地。授课教授和《少年Pi的奇幻漂流》里那只老虎同名同姓,银发银须,看着颇威严,课名是“宗教、政治与公共政策”,讲宗教对美国政治的巨大影响,好玩的是,他在牛津读书时的室友,是著名的无神论记者希钦斯(Christopher Hitchens)。

有时他办事的方式看似自私,而其实做的是无私之事。当他和切斯特·卡尔曼(Chester Kallman)一起为NBC电台正在制作的《魔笛》广播剧翻译歌词时,他冲进制片人办公室要求立即付钱,而不是按合同中的指定日期支付。他就这么令人难堪地一直等在那儿,直到拿到支票。几个星期之后,取消的支票返回到NBC, 有人注意到后面的签字,“支付多萝西·黛(Dorothy Day)的订单。”纽约市消防局最近命令黛为其管理的天主教工人运动的收容所支付昂贵的维修费用,而如果她拿不出钱,收容所就将被关闭。

这是我在哈佛shopping的第一堂课。李欧梵先生在《我的哈佛岁月》中写,哈佛有个不成文的惯例,“就是在开课的第一个礼拜让学生任意‘购课’(course shopping)。学生可以迟到早退,乱成一团;教授也势必使出浑身解数,以吸引学生……除了吸引学生之外,教授必须印发大量的‘商品’—课程表和书单—以便学生‘选购’。过了头一两个礼拜以后,课堂的人数才会稳定下来。”

在奥登的手稿中我发现几封信件,从中得知在二战结束几年后他通过一个欧洲救援机构为两个孤儿支付中小学和大学的费用,而这项安排一直延续了下去,后来又与新的孤儿结对,直到他1973年66岁时去世为止。

周一恰逢美国劳动节,所以周二、周三是“购课”的高峰,宗教课一结束,来不及向老师请教他对希钦斯的看法,就骑着单车往社会学系赶,去听“记忆的政治”(Memory Politics)。这是人类学专业开的一门小型研修课(seminar),只有十几个座位,最后也来了三四十位“顾客”,女生为主,个个青春逼人,一个女孩的笔记本电脑上贴满了女权主义的漫画。两堂课的大纲都写明了“阅读任务重”几个字,讲“记忆的政治”的老师,不断抛出普里莫·莱维、汉娜·阿伦特、齐格蒙·鲍曼这样的名字,沉重得让人抬不起头来。案例分析重点集中在拉丁美洲,“我知道你们肯定会嚷嚷,为什么不讲前苏联国家?”她一摊手,“我就是在拉丁美洲做的田野嘛。”

也有人回忆说奥登曾得知一位朋友需要做手术而无力负担。奥登就请这朋友来吃饭,绝口不提手术的事,但当朋友要离开时他说道:“我想把这个给你。”他递给朋友一个大笔记本,其中是《焦虑的时代》的手稿。得克萨斯大学买下了这本笔记本,而那个朋友也拿钱顺利做了手术。

第二天倒有一门大课专讲前苏联和东欧,哗啦啦一堆本科生又把教室挤爆了,老师瘦高个,肤色棕红,俄国口音,上来就说会专门花一堂课讲讲普京的俄罗斯,“我是一个现在时的历史学家,虽然我历史系的同事都说,太关注时事是罪过”。但与此同时,“我也会带你们回到1930年代。假如这是1930年代的课堂,我想你们中的大多数,或者很大一部分会同情社会主义,一部分会成为社会主义者,还有人会成为斯大林主义者。如果你看那时知识分子的文献,你会惊讶于自由资本主义在和社会主义的竞争中处于怎样的下风。”

我得知这一切纯属偶然,所以事情可能比我或任何人了解得要更加宽泛。在一次聚会上我遇到一个女人,她属于纽约包里街圣马克教堂圣公会教会,奥登在1950年代也参加了这个教会。她告诉我,当时奥登听说同教会的一个老妇为噩梦所扰不能成眠,他就带了一条毯子睡在老妇公寓外的门廊上,直到她再次感到安全才离开。

这位亲历苏联解体的历史系教授,看起来还是有点紧张,好几次摸鼻子,讲着讲着还会自己笑起来(相比之下,肯尼迪政府学院的老师个个都是演说家,不动声色让底下笑成一团),有几分天真,又觉得有讨好学生的企图,有一次他明显口误,尴尬地笑:“对不住啊,昨晚看美网看得太晚……”转过身去,看见他皱巴巴的衬衫背后湿了一大块。

W. H.奥登的生活有着不为人知的一面,连他最亲近的朋友也知之甚少。而他这秘密的一面是慷慨而令人尊敬的。奥登隐瞒这一切不让人知道,是因为他不想因此而受到称赞。

身边多数同学关注的都是政治,“记忆的政治”、“网络时代的媒体与政治权力”、“讲故事的政治”、“个人数据的政治”……一个同学说,她的课堂里有两个前中情局雇员,其中一个还是发言人,“他发言可真多……”另一个同学在听了“个人数据的政治”后很兴奋地告诉我,你知道吗,从技术上说,只要掌握你的生日和邮政编码,就能锁定你的位置……也有人选了查尔斯河对岸商学院的课,回来感叹就是不一样—在哈佛其他院系,可能你上了一学期课老师也不一定知道你名字,但是在哈佛商学院,你还没去上课,老师就已经把你google了个底朝天。这也让我想起之前去商学院参观,问公共关系部主任,这里是否也有迟到七分钟的哈佛时间?他立刻否认了:“全部准点开始,有些教授到点还会把教室锁起来!”

—蒙田

也不是所有老师都对“购课”感冒,“讲故事的政治”(The Politics of Storytelling)是本学期新开的课,老教授叫迈克尔·杰克逊(是的),来自神学院,不讲开场段子,不笑,不提问,不发教学大纲,站着笔直开讲,有人中途离开,但关于这门课我听到的最好评价是:有一种古典的美。

“我们—我不知道怎么回事—是双重的自己,所以我们不相信自己相信的,我们也不能避免自己所谴责的行为。”

有关逻辑

翻译 彭颖

“记忆的政治”的老师布置了作业:回去看一部1961年的黑白影片《纽伦堡的审判》,大多数同学都去图书馆电影资料室,我只花了一分钟就在某视频网站找到了清晰版本,带中文字幕,有一点坐海盗船的快感。

撰文 爱德华· 曼德森

电影长三小时,讲述二战结束两年后德国战犯第三轮受审的故事—特殊处在于受审者是纳粹时期的法官,他们被指控批准给犹太人施行绝育手术,但更根本的追问是:你是做一个爱国者,忠实地执行这个国家的法律,还是拒绝执行你认为不义的法律,当一个叛徒?

隐秘的奥登

威克法官选择拒绝希特勒的法律,被迫辞职,审判时他作为证人出现在法庭上,面对自己的曾经的同事、受审者简宁法官。他遭到简宁代理律师劳尔夫的步步逼问—这正是影片最精彩的地方,这位年轻的德国律师在逼问证人的同时,也把电影不断推向高潮。

重要的是自己知道自己的大多数作品最终会下沉到一无所有。因此不去维护它,不去建立自尊。也不必为此接受别人的礼赞。

“请问威克先生,你是否曾对1934年公民效忠誓言宣誓?”他的眼睛死死盯着威克,“(既然你认为希特勒的法律不义)为什么你不拒绝宣誓?如果每个人都拒绝宣誓,希特勒就不会走到绝对权力这一步!为什么你不拒绝?是不是你担心自己的养老金……”看到这段时,不知怎么就想起了八年前,贺卫方先生以“暂停招收硕士生”抗议他所就职的北大法学院研究生招考制度,记得当时看到一段媒体报道,有人质疑贺卫方“为什么不辞职”,贺卫方反问:你怎么不问我为什么不自杀呢?(大意)

我在努力克制心中这个群体的影子。我不教给别人什么,也不想别人教给我什么。重要的是不写什么,而不是写什么。重要的是克制,是做减法,去除那些花枝招展的东西,保留人的基本含义,而不是四处兜售一个正确的自己,一个在道德和智慧上所向披靡的自己。重要的不是诺兰、博尔赫斯,而是加缪、陀思妥耶夫斯基。不是魔术师。

劳尔夫巧舌如簧,善设逻辑陷阱,又懂得适时以暴风骤雨式的“吼问”震慑证人,在另一场质证中,他面对的是被强制施行绝育手术的犹太人鲁道夫,劳尔夫攻击鲁道夫的母亲有精神问题,攻击鲁道夫智力低下,所以应当做绝育手术。在鲁道夫掏出母亲照片,激动地“自证清白”后,法庭一片沉默,这时劳尔夫深吸一口气,冷冷地说了一句:法庭不知道你以前是什么样的,它也永远不可能知道了,你说的都是你的一面之词。

他们总是用一种群体的无形力量控制着作者的大脑。我想做那个潘家园的卖书人。有一天我在潘家园碰见一个卖旧书的,当我挑好一本书,将钱抛下去时,他捡起来,将找的钱也抛下来。让我去捡。我当然可以不买他的书。但是我在想,为什么我就比对方多一点权力呢?我付费,他付书。无非是对等交换。他没必要躬下身子来给你掸掸灰尘。

一种深切的悲凉降临在我那开不了窗的卧室里,这可能是整部影片最让我难过的时分。对于简宁这样的大人物,哪怕身陷囹圄,也有贵族太太愿意在法官面前为他求情:“你不知道他在希特勒面前是多么勇敢!”大人物的一言一行都记录在册,罪责与荣耀,虽然也有各种纠结和难言之隐,总归有人书写,可谁会去理会鲁道夫这样的小人物?历史永远不可能知道你是谁,哪怕你是博阿齐齐—我曾读过《时代》周刊2011年年度人物《抗议者》的长文,好归好,可是在文章里,这位引发阿拉伯之春的突尼斯自焚小贩也只不过是一个被设定的角色,好像他短暂的一生就是为了走向那片凶猛的火光,然后变成一个导语。

我要学会去维护那神圣感。可能以后不要老没事就在文字里自嘲。或者说是为了达到某一种效果而背叛自己。是则是,非则非,努力甩开那些隐藏读者对自己的影响。他们从来都是好发言、瞎指挥。他们会经常对我这样一个基本阴暗定性的作者提出无理要求:你怎么就不能写点温暖的东西呢?

我和以色列同学都选了这门“记忆的政治”,当老师从纽伦堡审判讲到东京审判时(后者只是附带),我想我们都各怀心事。下课后,想跟老师分享一下自己的感受,因为感情过于汹涌而一时语塞,她宽容地笑了,这却让我更加苦涩。在媒体待久了有时会失掉了一些基本的痛感,比如对于慰安妇问题,我好像一直提不起兴趣,也许是觉得太“老生常谈”(我们都默认了新闻就是“势利”的,影片里的记者很直白地对法官说:我可能发不了稿,美国读者对审判战犯已经不感兴趣了),也许是对这一议题常被政治操弄感到不满,但终究没有去想一想这么多年她们需要面对的日与夜。

因此,我看到的余华之河,是一条堕落之河,他逐渐取消了自己的神圣。

我自然没有笨到认为她们不会有新的生活,“记忆的政治”后是一门介绍社会运动理论的课,现代意义上的社运和古代各种起义最大的区别之一就是前者有一套复杂的意识形态和话语体系,我一边听老师讲对“意义(meaning)”的建构方式一边瞎想:学社会学的人把各种话语拆解得这样不留情面,会不会很容易“再也不相信爱情了”?而围绕着慰安妇建构起来的种种话语,又是不是总还有些坚固的东西在里面?

有一天我读了余华的《兄弟》,感到对这个作家的迷信动摇。这部作品砸伤的不是自己,还有他此前所有的作品。我开始看到《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里暗藏的投降之河。与其说是余华在宣扬一种老庄的生活忍耐力与超脱感,不如说是他在寻找一种蛊惑读者的方式。甚至这堕落还直接撼动了他在成大名之前写的《现实一种》。《现》是一部神作,但是最后一段纯属狗尾续貂,那油滑、乖张而卖弄的描写表现了一个作家对自己作品的恋恋不舍。他没有刹住这个车,也许他以后一直也没刹住这个车,他一路滑向那些对一个读者来说比较好但是对作者来说是耻辱的境地。

《纽伦堡的审判》的最后,主审法官和劳尔夫有一段对话,劳尔夫说:“我跟你打赌,在五年之内,你宣判无期徒刑的人都会(因为冷战形势的变化)被释放。”法官回答:“你所说的那些人都会释放,在我们时代是正确的逻辑。但合逻辑的不一定是对的,世上没有人能使它正确。”

我无法原谅像《两生》、《翡翠椅子》这样的作品。它们油滑。不堪一击。

公正先生

我写了很多个故事、很多篇小说,但是能让我感到像石头一样扎实的只有几篇。剩下的带给自己的是耻辱。我写过三个怪异的故事,《火星》、《狐仙》、《春天》,它们都是在内心献给人的,采用的是蛊惑对方的方式,因此它们轻佻。《巴赫》几乎是最痛恨的东西,因为在这个题材里,这种写法几乎是所有方式里最愚蠢的一种,我当时走的是阿利桑德罗·巴里科的路线,我给主人公起的名字叫巴礼柯。而这个意大利作家除开能带给人一种小资般的廉价忧伤,什么也不能带来。

这学期桑德尔没有开“公正”课,而是和哈佛大学干细胞研究所创始人之一道格拉斯·梅尔顿(Douglas A.Melton)合讲另一门本科生课程:“伦理、生物科学和人性的未来”。据说哈佛本科生每六人就有一人上过公正课,这门新课选修的人也不少,三百人左右的讲堂座无虚席,后排还要再加椅子(顺便说一句,这学期另一门受欢迎的大课是《科学与烹饪》)。

—而是一种可憎的、孔雀开屏的讲述方式不妥。我决定将这个线索留着,如果我焦躁不堪,最近也许会重写。但是我决定站在那主人公身边,体察他那恐惧的内心,而不是将他拎出来,作为一个取悦于他人的礼物。我想让他变得不那么远离。

课堂不许使用笔记本电脑(哈佛许多课堂都笼罩在沙沙的键盘声里),著名哲学家和著名生物学家各据讲台一端,梅尔顿负责科学,介绍干细胞研究、克隆人、性别选择、基因工程等有争议问题的背景知识和前沿进展,桑德尔负责伦理,通过不断提问、不断请学生举手“表决”来推进课程。除了师生间的大量互动(和“公正”课一样精彩),吸引我的还有梅尔顿这个“变量”,他会随时提出各种科学依据,而你会明显看到,这些依据如何影响人的伦理选择。

—不是它的内容不妥。

这天讨论兴奋剂问题,从类固醇(尿检即可查出)讲到EPO禁药(需要血检才可能查出),梅尔顿解释EPO原理时不忘调侃一下美剧CSI(《犯罪现场》)里的科学家:“作为一个总在实验室里待着的人,真是羡慕他们啊,穿得那么好,试管里的液体还总是五颜六色那么漂亮……”

我掌握了对读者进行心理暗示(或者说心理按摩)的技巧,但我远离了那神圣的书桌。远离了加缪、陀思妥耶夫斯基、卡夫卡这些先师为之矜持的东西。我感到自己下贱不堪。因此我在失眠当中决定停止继续写这篇不妥的文章。

EPO是“促红细胞生成素”的简称,能提高血液携氧能力,让肌肉工作时间更长。梅尔顿用一张幻灯片打出8种增加红细胞的方法:1、锻炼和休息,2、高海拔锻炼和休息,3、低海拔锻炼,低氧舱休息,4、服用能让人体生成更多EPO的食物,5、服用能让人体生成更多EPO的转基因食物,6、注射EPO,7、注射EPO基因,8、注射能够自动生成EPO的人造化学物质。一个比一个高级,桑德尔的问题来了:假设你是国际奥委会委员,当运动员采用其中哪些方法提供成绩时,你会举手否决?

这可能跟这些天接受过一些采访有关系。我一辈子没接受过采访,这次四个面访的都是女子。长得都好看。因此我夸夸其谈。就好像不是对方在采访我,而是我在向对方倾诉。或者说是一种展示。有时为了让话语显得更有效果,更容易征服到对方,我会在讲述过程中修饰一些事情,使它成为便于传奇的东西,而不是事实本身。我能感觉到对方眼神里放射出的鼓励光芒,这就像一个相声演员看见台下的鼓掌。他会记得那让人鼓掌、发笑的方式,而屡次走向这一轻便的河流。他掌握了技巧。

1和2自然没人举手,3也没人举手,桑德尔和梅尔顿对视一眼:这是真实的奥委会正在争论的问题。到4时,有两个学生举手,到5时,有大约二十人举手,这时“变量”梅尔顿开始干预:“我要提醒一下,你们去某多纳圈连锁店吃的就是转基因食品。”几只举起的手放下了。到6时有更多的人举手,梅尔顿继续提醒:注射的EPO可以是自然产生的,又说,“你们是不是对‘注射’敏感?那好,让我们换一个词,‘服用’EPO,如何?”看到又有几个人把手放下了,桑德尔在讲台那边“着急”:“不要告诉他们这个!”大家都笑了。

昨夜好像来了一点激情,一气写了三千字。那是关于一个丑闻的描写。然后上床睡觉,睡不着。那文字中的不妥感像癌细胞,慢慢长大,最后让我觉得百无一用。半年前我就想清楚了一个问题:“对一个习惯于写作的人来说,重要的不是写什么,而是不写什么”。可现在我又在采取一种极其错误的方式写。我在写的时候,就像一个可耻的孔雀,轻佻、取悦,尽量在展示自己。我感到可耻。

一直到8还有几十个人没有举手,两位教授都有点惊讶,一个没举手的学生约书亚说:我对这些方法都没意见,伦理是发展的,要知道一百年前人们还在争论是否应该让整天训练的职业选手参加体育比赛呢,可是现在,没人会说比赛只能由业余选手参加吧?举手者则多从安全性和不公正(不是每个运动员都有条件注射EPO)表示反对,“那么,让我们假设,”桑德尔说,“如果这些方法都绝对安全,又便宜可得,你们是否接受?”

自我训诫课

一个女生表示仍然不能接受,“这转移了体育比赛的重点,把人身体之间的竞争变成了制药的竞争。”约书亚反驳她:“我觉得我们都忘记了一件事:EPO只是一个促进手段(enhancement)而已,到头来运动员还得艰苦训练才可能在竞争中获胜。”

这是我最早接受的合法性教育。

“约书亚提到enhancement,让我想起一件事,”桑德尔说,“大概二十年前的波士顿马拉松赛,有个选手跑了一小会儿就睡觉去了,睡醒后直接搭地铁绿线(波士顿地铁线路按颜色区分)第一个到达终点,后来他被取消了成绩。为什么?为什么不能搭绿线?不把绿线和一双好跑鞋、EPP一样,仅仅当作一个enhancement呢?”“马拉松选手不允许搭乘地铁吧?”“据我所知,波士顿马拉松没有不允许选手搭乘绿线的规定,而且绿线也安全,还便宜……”全场大笑,约书亚被自己的“手段论”难倒了,张口结舌。

后来我懂了。一名叙述者,不是你想说就能说的。写作者在设定叙述人时,一定要让他具有那种在场或参入的条件,一定要让他具备知晓的资格。否则还不如采用上帝视角。虽然来自受限者的讲述天然要比全知的上帝视觉更可信。

桑德尔开始推进他康德式的论述:“伦理之线在哪里划下,和手段(means)有关,而在这些例子里,手段并没有本质区别,但即便如此,我们还是不能接受马拉松选手搭地铁,为什么呢?这也许和我们所希望的比赛‘目的’(purpose)有关,和体育比赛的正直(integrity)与本质(essence) 有关,如果你搭乘绿线,那就不再是马拉松了,人们也不会激赏获胜者的品质。”

很多年前,我不知道小仲马为什么在《茶花女》的开头如此絮叨:因此,我请读者相信这个故事的真实性,故事中所有的人物,除女主人公以外,至今尚在人世。此外,我记录在这里的大部分事实,在巴黎还有其他的见证人;如果光靠我说还不足为凭的话,他们也可以为我出面证实。

下课时学生散得很快,我看见桑德尔快步追上约书亚,面露歉意地说了两句什么。

明显的错误就像是脑袋上长的瘤一样醒目,我们没办法总是遮掩它走过街市。而我大多的痛苦都纠缠在此。一位写作者凭空建立一个世界,第一步是取悦,紧接而来的便是取信。有时,这种质疑就像四面八方的风吹着写作的破庙。

公正夫人

就我认为,汉语短篇小说里,传奇与合法性,震撼与合情合理,既让我们觉得像噩梦一样不真实,又觉得它真实得就像刚在窗外发生的作品,是余华的《现实一种》与刘庆邦的《神木》。两篇堪为神作。

周一傍晚见到Kiku时,她满面红光地跟我拥抱:“下午的课怎么样?我的学生是不是很棒?”说的是周一下午的“文化与社会”,因为和她先生桑德尔的课时间冲突,所以我只好轮周旁听,这周轮到听Kiku。和桑德尔的煌煌大课相反,Kiku的课只有九个学生,是典型的seminar,那天除了我,还有一位Kiku请来教学生使用学术检索工具的老师,如果说桑德尔是通过提问来推进课程,那么这堂课Kiku连问题都提得很少,而是一直微笑着看着九个学生从人们如何利用Facebook来表现(frame)自己谈起,彼此问答完成思考。有那么一会儿众人互动得有点词穷,一个学生突然转向她:你一直没说话,你怎么看?Kiku稍微点拨两句,又重新把球传回学生手里。

我在写作中时常遭受的痛苦就是这个。我常在某一时刻懊丧,觉得一切都不合法,创造的不过是泥沙铸就的城堡或者见热就化的雪人。有时我对自己热爱的作家也会极尽挑剔。我承认《平凡的世界》是汉语世界里罕见的大推土机、大规模式写作,有一种接近失传的俄罗斯式写作野心,但同时我也憎恶他让农民子弟孙少平与县领导的女儿晓霞上演纯洁的恋爱。我相信在中国大地上,一定有这样的伉俪,一定有这样的故事,但从普遍性与合法性考虑,我觉得农民子弟攀附县领导女儿的故事会显得更真实可信。虽然这样直说会让人不舒服。我觉得路遥表达的只是一种卑微而美好的愿望,是一种梦,类似于民间流传的牛郎织女的故事,是一种意愿,有可能就是意淫。我认为是白话文最杰出作家之一的余华,也在长篇《兄弟》中显出败笔,他写一个男人隆胸,虽然在生活中可能有这样的事发生,但是呈现在小说文本里,却极为怪异、突兀。虽然小说的目的就是要写社会的荒诞,但这样的怪诞行为发生在一个老实的男人身上而不是一个本身品性就很怪异的人身上,着实让人想不通。

这学期Kiku在哈佛张罗了一个圆桌会议,每月邀请学者、艺术家、传媒人参加,探讨艺术、流行文化和公共生活中的重要话题,第一期的主题是“艺术与审查”。圆桌会议前,我们一块喝茶,她向我问起中国知识分子与媒体人的处境,又说到上次和桑德尔去中国,某地的一次活动被突然叫停后,组织者如何处变不惊、大事化小:“我发现这很有意思,美国人对待审查的态度是非常严肃的,碰到这种事情多半得起诉,而中国人则灵活得多,这让我想起小时候在泳池里玩的捉迷藏:有孩子必须躲进水里,但总有别的孩子在别处浮出水面。”

甚至可以说,一个像这样可怜的写作者,始终都得在自我卖弄与自我打击之间取得一个危险的平衡。也许有一天,当我放下包袱,以佛教一般的诚心去写,就不会有这些困扰了。但是,至少是现在,我在提醒自己,只要是虚构,就会存在被人揪出是说谎的危险,必须承受这苦行,你并不是巴别尔、陀思妥耶夫斯基,简直只需要从自己大把的经历里择取一点写就可以了。你暂时还不是他们,或者永远不是。

那次圆桌会议也是“自由流动”的讨论,从柏拉图对审查制度的主张谈到早期爵士乐对主流的反抗,Kiku播完一段黑人爵士乐的影片后,王德威教授说,其实招致审查的不只是冒犯,有时甜美也会,比如邓丽君的歌曲之于1980年代的中国大陆。正好我随身带了iPad,就给他们播了一首邓丽君的《小城故事》,王教授同声传译—想来,也许《甜蜜蜜》更像是“靡靡之音”?

有时我不得不绞杀这些自以为是的聪明。

后来,Kiku请我在她的课上简单介绍一下邓丽君,我就放了《甜蜜蜜》,一个去过台湾的学生“惊呼”:“Teresa Teng! The moon represents my heart!”就又转到《月亮代表我的心》。下课那个学生问我,邓被禁是不是也和台独有关?我说这都是哪跟哪啊,于是又急吼吼地解释一通,也不知道他听懂没。

如果以宽泛的角度看,所有文艺作品都有传奇的欲望。只要存在虚构,就存在这撒旦。因为这是作者与读者的契约。这是一份根本无法摆脱的订单。我昨夜就像被什么东西纠缠着,还一下不知是什么让你不得安生,迟迟不能入睡。后来在梦中遇到审判。一个长得像老师一样的模糊身影对我说:注意,你写的是朝天放枪。因此今晨起来我将那句话—“蓝烟像粉尘从枪口撒出来”改为“蓝烟像粉尘从枪口喷出来”。只有水平直射,烟雾才像面粉一样猛然撒出来。这并不是一个好的形容,但它至少避免了穿帮。以前也有一次纠结,我要呈现一个律师的聪慧,因此将他的话,“一个体重六十二公斤的青年男子,在面对手无寸铁的只有三十九公斤的被害人时,怎么可能会强奸未遂?”改为“一个体重一百二十四斤的青年男子,在面对手无寸铁的只有三十九公斤的被害人时,怎么可能会强奸未遂?”有好几天我高兴得不得了,认为制造数据之间的落差会渲染出一种效果,就像“两块五一斤”与“十元四斤”的效果不一样。但是同样是在那甜蜜蜜的自赏中,我看到耻笑。几天后,我将这句话改回去。因为,一个律师固然在生活中会这样表演,但在小说中就存在是否合法的危机,他可能给自己带来被动。我想他是行事深思熟虑的人,不会说这样不妥的话。因为只要公诉人站起来说,别玩这把戏了,一百二十四斤不就是六十二公斤吗,他的品格就会遭到怀疑,往下他排山倒海的演说也将受到影响—我可不想让他披上狡诈的外衣作这段演说。

Kiku是摄影师,也是社会学研究者,她的上一本书叫Picture Perfect,中文版可能会在近期推出。Picture Perfect勉强可以译作“(照相般)完美”, Kiku在书里探讨的核心话题是,当19世纪照相技术发明时,人们惊叹于它对真实的还原,但如今人人都知道照片是会说谎的,而铺天盖地的图像文化,已经模糊了生活与姿态、真实与虚幻、新闻与娱乐……的界限。我半开玩笑跟她说,这本书简直就是为微信时代写的嘛,然后跟她介绍微信的功能,讲微信鼓励图像而非文本,有人用了半年微信也不知道怎么用它写字云云。

但亚里士多德告诉我们,不可能发生但却可信的事比可能发生但却不可信的事更为可取。那个兄弟冷冰冰地回答道。

事实上,作为一个来美国后才开始经常使用微信朋友圈的人,我发现自己也越发模糊了生活与姿态:很难说自己发的每一张照片(不论是异域美食,还是出奇的蓝天),究竟是出于记录当下的冲动,还是为了迎合想象中的他者目光。就像Kiku在书里写的:“我们有了对世界塑造自己形象的能力,但也开始落入一些陷阱,而这些陷阱,往日只有政客、名流和媒体关注的人士才须面对。我们正对他人塑造的是哪个自我?又在为谁的眼睛而造?他人会如何看待真实的我与我的姿态?而我又如何看待他们?”

小说写作有一个重大的追求,便是传奇。强调突转、发现、意外、神奇、魔幻、刺激。或者说这是魔鬼的引诱,是一种陋习,就像生活中忍不住要吹牛逼。我小说的方方面面都感染这种习气—你总是想看到对方惊诧的回应。这种回应有时是你存在的合理依据。但是传奇总是与合法性不和。就像两兄弟,一个潇洒、轻佻、自由自在,而另一个正直、严肃、不近情面,后者总是适时提醒前者的疮疤,让前者难堪。有时面对一个我自己都不相信的段落,我会向自己抗辩:这可是生活中已经出现过的事情。

“发表”者容易有一种糟糕的错觉:未经描述的世界是不存在的。某种“在场感”下,你总是习惯性地想要把你看到、感受到的东西变成头脑里的文字或画面—感受力大概就是这样失去的。如何处理和读者的关系从来都是难题,但也从没有哪个时代达到今天的“互联”程度,并以无所不在的“逼视”(用Kiku学生的话说,你的Facebook也是你的文化资本),去影响每一个想要发表点什么的人。对此我不知应该感到不幸还是庆幸,但Picture Perfect的思维已经把我推向下一个问题:他们会在这本书的中文版腰封上写什么推荐词呢……

因为害怕再次从最后一个字删到第一个字,我后来每写五六千字就发自己邮箱一份,标注存档。写作者就是每天和自己较量,一个他说:这都写的是什么玩意儿。另一个他被羞辱得不行,小声说:你看,至少在这里,这一段或这几句还是展现出近乎名著的风姿。他们每天纠缠于一块鸡肋。有时我唯一盼望的是结束它。就像一名战士盼望战争结束,一名修理工盼望修理结束。写长一点的东西,就像一名满身油污的修理工躺在汽车底下拿着手电与钳子不停查看,外边是旷野,寒星,叫天地不应,孤独而丧气。

无聊休克

无论在哪种印刷品里,小字排版都比大字好看。出于保护视力的目的,我在电脑上写作时,惯用五号宋体字。而只要写不下去,便将已写部分设定为小五号字,就是想依靠那小字的柔和、美观与集体感告诉自己,它看起来还不错。小字会遮掩败笔对自己的刺激,有时楷体字也会。在洋洋万字的宋体字里出现一段楷体字,简直是广袤沙漠里出现一块绿洲。大字则在尽情放大你的失误。没人愿意老是被自己的文字掌掴。

熬着没睡,坐等凌晨两点全美进入冬令时,结果写电邮忘了时间,打开CNN时已过两点,时间又回到了一点,联网的两个手机无缝切换,只有老旧的时钟需要回拨。平白无故赚了一小时,却感觉时间被偷走了,这么想时又觉得傻兮兮的,就是一个刻度而已。入秋以来树都成了刻度,每天都能看到颜色变化,骑车上下课经过几条固定线路,有时会突然发现某棵树不见了,其实是叶子掉光了,有时又发现自己看错了,它还站在远处,通体红透,就稍微心安一点。

小说的合法性

还是calendar可靠,这里人人都用calendar,这样即便把饭局约到了一个月以后也不会忘。总在各种场合听到轻微的滴声,那是calendar在提醒你半小时后的活动,生活就这样被切割开来。早晨起来照calendar给的方向去听第一堂课/讲座,坐下时,一位勤奋的俄亥俄大学教授已经通过邮件组发来了当日值得关注的中国报道,开小差读一篇余华的专访,其他研究中心的讲座通知也陆续进来,中东主题的最多,说的都是三个字:抱恙中。还有同学朋友通过Facebook和微信推荐的活动,加上哈佛的App,看到感兴趣的点击两下,calendar就愈加饱满自信,好像已经听过讲座似的。某天我在电脑前看书,卧室突然被染成明黄色,原来是窗外那颗梧桐一夜变色,阳光照射下黄得触目惊心,我呆看了半天,这事儿calendar上没有。

投下安静的补丁

到周末,活动通知一下子消失了,邮箱也变得清静,就特别容易忘事,比如,去买周日版《纽约时报》。安慰自己说反正厚得也看不完,又说,在这个“连起来”的时代,也不会真正错过什么,《纽约时报》的南中国海专题、对Greenwald(最早报道斯诺登)的专访最后都变成了CNN、饭桌以及社交媒体上的话题。人人都在说“连起来”,还有人号召大家“重新连起来”(rewire),麻省理工媒体实验室Ethan Zuckerman的新书就叫这个名字,开头却从1977年的德黑兰讲起,讲流亡在外的宗教领袖霍梅尼的演讲如何通过磁带渗透进伊朗,促成1979年伊斯兰革命—只要互联网专家们愿意,他们一定可以从上下五千年里找到“连接改变世界”的证据。

主在情绪饱满的年轻教师身上

纽约客倒是登了篇《断开》的长文,作者Evgeny Morozov,著名的互联网怀疑者。和Zuckerman一样,他也先拽了一段历史,把我们带回到1924年的魏玛共和国。这年的11月,德国社会学家Siegfried Kracauer在《法兰克福汇报》发表了一篇抱怨现代城市生活的评论:街边的廉价烟酒广告牌劫持了人们的神经,电影和剧院上演着不属于任何人但让每个人都精疲力竭的生活,而收音机则把我们置于一个永远在接收,永远胸怀伦敦、埃菲尔铁塔和柏林的状态。这些城市资产阶级啊,Kracauer感叹:“在热闹喧哗中越陷越深,最后忘掉了自己还有一颗大脑。”

白云在山野投下阴影

该怎么办呢?Kracauer的药方很简单:“无聊休克疗法”。在一个大家都出城兜风的阳光明媚的下午,把自己锁在屋里,拉下窗帘,躺在沙发上向无聊投降。唯有如此,我们才能调动出自己那些荒唐、尴尬、未经修饰的想法,进而达至一种“神秘的喜悦”,最后学会与自己相处,“你不再被应该做某事的欲求所束缚,什么都不做也能泰然处之”。听起来像近年国内鹊起的禅修班,把手机电脑上缴,在郊区某个院落或者远方某个寺庙打坐冥思数天。几天前,一个新认识的朋友还在向我们推荐:“麻省就有,离波士顿两小时车程,已经排到了明年,我在那里待了12天,大哭了三次。”

飞机在靠近地面

不过,Morozov告诉我们,许多西方人还是决定用他们熟悉的方法来对抗信息过载:掀起一场“信息环保运动”。在阿姆斯特丹就出现了一种能自动屏蔽WiFi的座椅,而一群挪威大学生则设计出一种叫igoo的小玩意,可以屏蔽家里所有的电磁信号,这真是可爱的西式思维—改变自己前,先试着改变周围的环境,创造出几个身边的瓦尔登湖来。

让人心慌的蓝

瓦尔登湖其实很近,搭通勤火车40分钟到康科德镇,再走半小时就能抵达。我去的那天阴云低回,我盯着岸边倒伏的白松,想着1845年3月末梭罗砍树建小屋的那天,“那是愉快的春日,人们感到难过的冬天正跟冻土一样地消融,而蛰居的生命开始舒伸了。”梭罗小屋仅剩遗迹,一群紫衣姑娘在林间练习健美操,暴雨忽然落了下来,坡地水沟纵横,姑娘们四散而去。

过于透明、灿烂、接近毁坏眼睛的蓝

如影随形

深渊一般,无法穿透的蓝

在汉堡听到那句“世界上所有的一切曾飞向我们”时,我觉得这是一个城市骄傲的灵魂,尽管实际上,哪怕只是为了更好地理解德国,我都得不断离开那里,去往柏林。到了哈佛,这句话立刻洗掉了所有形而上,变得特别世俗。释永信带领少林武术来表演那天,我没去凑热闹,白天的课程已经耗尽我的体力;而当李安带着疲惫的神情出现在每一个讲台时,我有点惊讶地发现,来了那么多尼曼同学,他们甚至连“饮食男女”都看过。我拿着提前一个月才申请到的见面会门票,后悔没去看少林功夫—绝佳的软实力比较教材啊。

降落

晚上哈佛电影资料馆上映《色,戒》,李安再次现身,主放映厅爆满,照例又开了副厅,旁边的同学只能看英文字幕,我几次忍不住要提醒,这里她们说的是上海话,那里她说的是广东话,好像也不重要。影片末尾,王佳芝放走了易先生,一个人走下楼来,招手叫了人力车,那风车转啊转地开始闪回:空荡荡的剧场里有人叫她的名字,转过头来全是青春年少。第四次看了,还是抑制不住地鼻酸。李安说他自己像王佳芝,演戏演到后来发现自己其实更像戏中人。

我想到死亡总是站在一个合适的地方。我根本没办法丈量自己与它的距离。我的父亲也丈量不了,但我们知道它一定会来。自从知道这点,我走路就开始喘气。

和两个忧心忡忡的朋友吃饭,赶上一场华人抗议的大戏。我对那个拙劣的玩笑不以为然,但也觉得抗议本是正当权利,他们则试图告诉我这幕戏的导演(依他们,这简直是不证自明的),事情一下子变得险恶起来,好像黑色大海里裂出一条不知什么时候会合上的通道。也许他们是对的吧,但是,正义之前,是不是最好什么戏都不要上演了?

我在街头看见头发浓密的少女也会心惊。浓密头发是生生不息、狂放、无所顾忌的标记,仿佛能闻到她接近本能的挥霍气息。狮子般咄咄逼人的瞳仁,还有挂在后肩的健康汗珠,都像遥远天边的景象,深深刺痛这些嘶嘶作响的衰竭灵魂。如马尔克斯所写,死神对人的侵蚀远远超过他自己的估计。

我换了个话题,想聊聊美国,聊聊1980年代后美国的右转,以及保守派对“爱国”一词的占有—但忧心忡忡再次降临:美国和中国不同,“爱国”也不可同日而语—没错,可是我只是想谈谈美国而已。也许在讨论任何问题之前,我该先背一段葛底斯堡演讲(就像背诵四项基本原则一样)?真是无聊啊,但自己又能置身事外吗?如影随形得早就没有正常心态了。

在还有半年零十一天可活的参议员奥内希莫·桑切斯眼里,年轻女郎劳拉·法利拉的“皮肤光洁、平滑,颜色像新开采出来的石油,在灯光下熠熠闪亮。她的头发披在肩上,仿佛一匹小母马的鬃毛。她的两只眼睛比光还亮,还明”。与之相对应的是桑切斯的自审—“请记住,可能是你,也可能是其他什么人,很快就将死去;你们死去之后,便从这个世界上彻底地消失了,连名字都不会留下。”

一晚上听了三个故事,三个人的祖父母一代都是东欧犹太人,二战时避难新大陆并扎根于此。其中两人算是富二代,似乎对历史不太感冒,另一人出身平民,听祖母讲述纳粹统治下的恐怖故事长大(祖母的兄弟姐妹几乎没人从集中营里幸存),大学时又知道了自己的父亲是同性恋,出柜后不久父亲因病去世,“他这一生从未过得自在”。她说,她从小就知道,在这世上,人们是多么容易互相歧视和彼此伤害。后来她成了一位人权律师,在中东工作时为巴勒斯坦人打官司,周围的犹太人朋友都觉得她疯了。她说她愿意把犹太人的身份认同传给自己的孩子,但不愿意再传递那种不信任别人的恐惧。

有一天我在和朋友讲起这种事时,说:“也许它们未来会成为一种写作的材料。”每次碰到不幸的事,我都这样劝服自己。这样你便不需要专程去养老院寻找濒死的老人,或者去麻风病区寻找孤苦无告的人。我掩耳盗铃、讳疾忌医。有时我赤裸着上身,双手叉腰,对着镜中的自己呼喊硬汉。但很快便溃败下来。在几年前我还是一名无所顾忌的年轻人,根本不在乎什么伤痛,但是仅仅一夜,寥寥数语,我便彻底变成一个惊惧之人。

背景、价值、任务……如此种种,叠加起来,就把人压扁拉长变成一个平面甚至一条直线,想想真是奇怪,这些东西难道不应该让人变得更丰富吗?于是反抗者开始与所有的终极指向决裂,在生活中,也在戏码里。一个在苏联长大的哈佛教授写过一本《怀旧的未来》,她说,在美国,人们总是对她的苏联背景充满好奇,有人会问她:你怀旧吗?她有时回答,怀旧,但不是你想象的那样;有时回答,不怀旧,但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每次当我孤独地待在这东西通透、格局固定的房间,当我和自己慢慢坐进黑夜,我可能会想到一个仓皇的局面,便是我一个人悄悄死了。在身边没有一个可以抚摩额头的人。有时我会有意识凑向集体,诸如去澡堂洗澡,或者去和朋友吃饭喝茶,但是当那不祥的预感神经性地袭来时,我感到前所未有的羞耻,像只兔子甩开他们,狂奔回自己寂静的住宅。我实在没有办法克制这种胆小如鼠。

在某个活动现场,一个中年人问我,你知道Fairbank吗?“当然知道,我经常去Fairbank中心的图书馆。”“我说的是John Fairbank(费正清)这个人。”“啊,您是?”“他的外甥。”

就在几天前,我在咖啡馆气喘吁吁,感觉有什么事就要来了。我几次试图平静下自己,努力看着对面健谈者的唇齿,但是我发现那样没用。最终我扶着桌面,极其抱歉地请求道:“我想回家。”我打的从北城奔回南城孤零零的房子。躺在床上。然后那要来的、仿佛紧急的事情慢慢撤退了。

隔了两周去拜访中年人的母亲,费正清夫人费慰梅的妹妹,101岁的玛丽安。1934年,从拉德克利夫学院毕业后,玛丽安到中国学习了一年绘画。我给她看之前在网上找的她与梁思成林徽因的合影,她一眼就看了旁边身材高大的金岳霖:“Lao Jin!”又跟她闲聊当年的北平、上海、福州,说来也巧,拜访玛丽安之前的三天,国内一个旧书论坛有人贴出了她1939年出版的画册《三宝北京历险记》,给老人家看链接,她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然后跟我半开玩笑:真的有中国人看我的书吗?我的书能在中国出版吗?我知道你们现在很有钱!我听了也跟着笑,但是“Peking”却烟消云散了。

有一天我想,那些赴死的烈士之所以高喊口号,是因为羞耻。他实在忍受不了当众死亡所带来的羞耻。我以为这是顿悟,今天在重读《超越爱情的永恒之死》时看到这一句,觉得它又有了源头:除了医生,还没人知道他的生命快要结束了。因为他已经决定不让生活变样,不让任何其他人知道这个秘密。这倒不是出自他的高傲,而是因为他感到害羞。

原始嚎叫

有次做梦,我听见姐姐说:“父亲晚上7点死。”但是我手头有事,我示意给她看,她看了我一眼,眼光既有责备又有体谅。醒来后,我像吃了苦药,嘴里干涩,写了一篇极小的文章。我觉得自己发现了人的一个秘密机能,就是能宣布自己的死期。最近重读《百年孤独》,才知阿玛兰妲早这么干了。有一天,阿玛兰妲告诉大家她晚上就要去另一个世界,可以帮助大家带信给死去的亲人。因此从早到晚他们家门庭若市,她也生机勃勃。但是到点后,这位给自己织了很久裹尸布的老处女果然仙逝。因此我想,在第一遍读《百年孤独》时,这个故事就印进我的脑子里,它后来催生出一个梦。

晚上收到错误情报,走到哈佛广场时发现哈佛先生铜像前一片漆黑,连个鬼影都没有,偶有人经过,都把头缩在高高的领子里,这一天寒流来袭,气温降到零下三度。

死期

到附近24小时开放的本科生图书馆Lamont避寒看书,一派期末备考的气氛,有人桌上的书可以砌墙了,还有两个哈佛学生心理健康协会(SMHL)的女生挨个派发巧克力和小纸条,上面印着励志作家H. Jackson Brown的话:“Think big thoughts, but relish small pleasures.(雄心勃勃,不忘享受微小欢愉。)”底下两行加感叹号的大字:别放弃!你很棒!11点多,眼前突然走过一个只穿红内裤的男生,特别自然地穿过人群,戴上耳机坐下自习。临近午夜,图书馆门口有点躁动,我对面的哥们站起来就开始宽衣解带,也是脱到只剩底裤,穿上靴子,披着貂就出去了。

我一直看着他,直到他走出来,然后我们见面了。后来我们走在一起,去一间酒吧。2012年我听说北岛先生患重病。因此我想起在那段同行的路途中,我觉察过他偶有的踉跄。我想这种平衡感的缺失可能是一种先兆。后来北岛回过内地数次,是去广西看大夫。在电话里他以极为信任的姿态称赞那位中医。沉重的疾病使人脆弱。我感到忧伤,是因为想到一个场景:一个人雄心勃勃地准备再度出门,这时进来一个野蛮人,拍着他的肩膀,说:“先别走,我们来谈谈吧。”使人深受重挫,莫过如此。

跟着人群往外走,没两步已经听到广场那边低沉的嘶吼,到铜像前,发现鼓乐队已经就位,那边一栋教学楼下,几百裸男裸女挤在一起,就像刚从冰窟窿里捞出来活蹦乱跳散发着热气的鱼,一起在唱“我们是冠军”呢。唱了一会儿就改喊USA,午夜钟声一响,就尖叫着欢快地潮水般向前涌动,把旁边举着手机的一堆亚洲面孔冲得七零八落,这就是哈佛著名的Primal Scream(原始嚎叫)了。

2011年8月,我怀着见北岛的强烈愿望,去了798艺术区欧阳江河书法展。当我看见他走进去时,我就想到是这个人。就像叙利亚辩士和作家琉善所说的,在一次梦中,他见到“文化”,后者应允他:“一旦你去法国,即便在异域你也不会默默无闻或无人知晓,因为我会赋予你身份标志,谁看到你都会碰一碰邻居的肩膀,然后用手指指着你说:就是那个人!”(见《卡瓦菲斯诗集》,黄灿然译,重庆大学出版社,2012年)他高而清瘦,穿着干净、普通,短发,戴着眼镜,和生人熟人礼貌地交谈,语调沉缓。他不是傲慢的狮子,翻着眼白的大鸟,或者任何人的谄媚者。他的外在简洁,眼神对人真诚。他符合我心里诗人的模样:与世界没有刻意的关系,既不刻意利用它,也不刻意迎合它,同时更不会无端地嘲讽。他简省地来到这个社交场合,很快被辨识出来。我们总是能一眼看出谁是单纯的人,谁不是。我们应该保持这种直觉。

1960年代时,这仪式的确以嚎叫为主,每学期期末考试之前的一周,学生会打开所有宿舍的窗户,集体咆哮十分钟,1990年代左右嚎叫演变成了裸奔,但目的是一致的:减压。一个学生曾在报上描述自己的体验:“我看到象征着这个国家学术尊严和光荣时代的广场被一千个光屁股填满。经过那些寒冷、尴尬、悲惨但很爽的瞬间,对期末考试的焦虑被抛到了几光年之外……”不知道那个几天后搞出“诈”弹风波想取消期末考试的韩裔学生有没有去原始嚎叫,收没收到小纸条,无论如何,他也算是think big了。

当我挂掉电话,面对萦着烟气的湿漉山脉,静止的时空,并同时转身走回到炭火旁的茶桌(在那里,我几十分钟前放下的一副牌还在那里)时,感觉这是一个奇妙而不可思议的时刻。是啊,这是一个奇妙的时刻。一个人一生中很难碰见一次。我想,我在完全的孤独状态里和什么挂上钩了。

嚎叫前一周,课程陆续结束,每堂课的末尾都照例是学生鼓掌感谢老师,我想普鸣(Michael Puett)教授的最后一课一定比较壮观:七百多个学生齐刷刷鼓掌。他教授的“中国古典伦理与政治理论”是哈佛这学期第三受欢迎的大课,仅次于经济学入门和计算机科学入门。《大西洋月刊》为此写了一篇长文,探讨为何这么多哈佛学生想要学习两千多年前的中国古代智慧。“美国人倾向于认为人是理性动物,大脑依逻辑地做出各种决定,但在中文里,表示‘mind’和‘heart’的是同一个词语:心灵……庄子教导人们,应在日常生活中道法‘自然’,而不是受困于各种理性抉择。”读到这段时我停了一下,想想似乎很久以前自己就已经把mind(头脑)和heart(心灵)区分开来,而今却借助一个西方人,“重新进入中国”;又想起刚来美国时那段时间,不断被问到“是不是和中国很不一样”,我每次都老老实实回答:其实没有那么不同。说到底,我们都是被全球化与现代性冲刷的一拨人,彼此能有多大差别呢?

2010年春节,非常意外,我接到北岛的电话。在此之前,我只知道我的文章被推荐到他那里去了。当时我在姑妈家拜年,我拿着手机穿越猪圈、污流,向着山坡那信号越来越好的地方走,整个人处在一种类似于被镇压的惶恐中,谨小慎微地接话。在三四十分钟的聊天里,我除开听见北岛的交代(他担心一个刚有点可能性的作者被诡异莫名的圈子席卷进去,在酒肉中永远地消失),剩下的什么也没听好。我只是去分辨他的声音。他的电话就像大雪中驰来的信使,让我振奋至今。随后,我在2010年春季号的《今天》杂志发表四则短篇小说。后来我写得最长的小说《猫和老鼠》以及一组短篇也在此发表。

《大西洋月刊》的文章借学生之口说,这门课可以改变你的一生,“有一点乐观了吧。”去年选过此课的一个本科生微笑着告诉我。她解释说,其实这门课的火爆,有一些与学问无关的原因,比如说这门课不容易挂科,而Ethical Reasoning(伦理分析,哈佛鼓励博雅教育,本科生必须在几个不同大类里修够一定学分,桑德尔之前的“公正”课也属此类)这个大类里可选的课也有限,当然还有,不论是公正课还是中国古代哲学,在哈佛已经成了一种Cult(在特定群体里流行的),一种“正面的peer pressure(同辈压力)”,好像你来到哈佛,就应该听一听这样的课,正如你来哈佛,就该尝试一下冰天雪地原始嚎叫一样。

北岛还在办《今天》杂志。它不承接任何收买:无论是来自外在的,还是来自自己短小趣味的。它曾保持愤怒与敌意,然而又慢慢超然于这愤怒与敌意,使自己不受其绑架。就像北岛本人一样,《今天》代表着过去定义过的文学,代表纯文学。现在,版税和奖金,作为欲望的使者造访了每位作者。它就像是工作队长,挨家挨户地造访,语重心长,循循善诱,努力消除对方的羞愧感。一些人成为使者的使者,加入游说的队伍。与此相对应的是文学的边界被无限拉伸,文学的定义也越来越宽泛。文学所赋予人创造、创世的意义被洇开了,文学变得越来越有适应性,人也变得越来越有适应性。太多曾经心怀理想的作家,如今脸上长满政客、混混儿和小生意人的欲望,或者至少长着听之任之的懈怠。他们在重新定性的文学(它和娱乐、财经、体育等并列在一起,排位靠后)里改头换面地演出。我几乎是从这重新定义过的文学里出发,从一开始便面临选择:我应不应该去做一名电视剧作者、一名畅销书作者、一名软文作者、一名研究刊物发表规律的作者、一名收益有预见的作者?也许应该感谢我在这方面的能力很差,或者说,实践的收益很差,我反而有时间来思考自己和文学的关系。我想最终,我是它的仆人。

Cult也有邪教之意,我也很邪地想到另一件据说在哈佛读书“该做”的事儿:至少在Widener图书馆里嘿咻一次。我曾许多次下到像一个星球那样巨大荒凉的Widener藏书室里,里面陈旧的纸张气味不敢恭维,但曲径通幽的书架的确提供了很好的掩护,那天我想翻翻东欧知识分子写的书,发现那个区域全是伸缩书架,这意味着当你按动按钮想看看罗马尼亚人作品时,摆放波兰人著作的书架会缓缓合上—希望大家办事都不要来这里,被一堆The Captive Mind(被禁锢的心灵?头脑?中文两个译名都有)夹住,大概是最悲惨的死法了吧。

指责也正来自于此,有人认为这是拾旧。《回答》等诗(想一想: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决定了北岛的声名,然而在后来,对这种写法进行反省的也包括他自己。我很难相信他会去盗取过去的自己,而应该相信的是,他是在重新萃取。建造长诗有如建造大厦,它的思辨企图决定了它的腔调、节奏、语言和材质。而非相反。当北岛重新站起来,试图成为那个手执长矛的理想主义者时,他不能不去往日的血液中寻找力量感,他的雄心需要在一种慷慨激昂的站立姿态中完成,而不应该是蜷缩在语言游戏那暖烘烘的状态里。我相信这是他深思熟虑后的抉择。他需要力量,然而他也在时刻警惕诗句的标语化或口号化,他一定是在拿捏这个分寸。他背负了风险,但现在看起来完成得很好。我重新在这个温水煮青蛙的世界里听见孤独单纯的喊声,虽然它已经和这个时代格格不入。只要一打开电视或网络,这样的声音便被挤得没了踪影。

明日的世界

……

回到波士顿当晚赶上暴风雪,才发现暴风雪里的雪花一点儿也不像雪花,倒更像密密麻麻的雨线,风一吹就东倒西歪织在一起,不是雪大如席,是雪密如席了。

逝去的是树返回的是柴

锁闭门窗,想看看气象主播口中的“真正的暴风雪”到底会发展成什么样,上一次雪后,我跟邻居在一楼电梯口闲聊,说到还挺期待那种推不开房门的大雪,被经过的一个老太太听到了,“你们不开车当然不用操心,”她说,“我们可是得把车子从雪里挖出来……”

逝去的是种子返回的是流水账

夜深了,雪势不减,隔一会儿就拉开窗帘看看外面那盏路灯,好像里面隐藏着什么秘密。路灯昏黄,几乎比被新雪映照的周围夜色亮不了多少。

逝去的是晴空返回的是响箭

大概在七八年前,我也经常走在这样的路灯下。那时的世界是缓慢富有条理的,我每天坐着大一点的班车上班,再坐着小一点的班车下班,工作并不复杂,常常带一本自己的书去读,该吃饭时就去吃饭,该开会时就去开会,该爬山时就去爬山,逢年过节会发电影票,所以,该看电影时就去看电影。

逝去的是一江春水返回的是空空河床

其实世界就在我的周围拼命流动,只是我不太能感受得到,小区离五环路很近,车流在上面低吼时,我正对着一个停车坪的墙壁抽击网球。某天晚上我走到五环外,打探那里一个医院的情况,第二天我见到了同乡肖志军,他垂头丧气蹲在地上,被所有的人一遍遍地问:你为什么不签字?

逝去的是大海返回的是泡沫

他的“岳母”李小娥好像还在恍惚中,对一群记者念着女儿李丽云:“我都不知道她出走这三年,在外面是怎么过来的。她今年老是向我们要钱,我隔一段时间就给她寄钱,她十天一个星期给我打一次电话,我问她住在哪里,她不肯说,每次都说,妈妈,你放心,我挣了钱就回来。上次她给我打电话,说妈妈我春节就回去。……我根本不认识这个男的(肖志军),她从来没告诉我她结婚了。我在火车上都不相信我女儿死了,我以为她是被传销给骗了,到了北京,我跟着乘警去派出所了解这个男的情况,突然看见桌子上的《京华时报》,才知道我的女儿真的死了!……”

在那个傍晚,北岛说,时间还早,他还可以规划20年。后来,在2012春季号的《今天》杂志上,我们看到他长诗的第一部分,这期杂志还出现了李陀、格非的小说,欧阳江河、翟永明、西川的长诗、组诗,刘禾的长篇随笔。似乎是约着一起振作。这期的专辑就叫“飘风特辑”。这首名为《歧路行》的长诗,北岛暂时只写了十节(包括序曲),其格调让人想起80年代他被广泛流传的几首诗:《回答》、《宣告》、《结局或开始》。比如第一节的:

借助当时的稿子我才回忆起这些细节,做完稿子没过两个月,我就搬走了,再没从五环下那个桥洞经过,此后生活开始流动、变化,像是漂浮在水面上的油膜,各种颜色晕在一起,甚至被用在文章结尾的肖志军的回答我也忘记了:“我想不通,我懵个哒(懵掉了)!”

我喜欢这个细节,后来当我结婚时,北岛将这句诗抄写下来,托人带给我,作为给我的新婚礼物。我保持着聆听的姿态,有时斗胆说一些自己的看法。我性格里有着这种固执的退缩感。在这个夜晚,我是和过去定义中的文学,和它的使者坐在一起。有时他会抬头看暮色中鬼火一般烧遍全城的灯光,车辆从楼宇间的大道疾驰而去。这是十年后他再次回到故乡,他的故乡已经被大规模修改,他当然能感受到这个舞台已和他没有任何关系。

是夜重温《海上钢琴师》, 1900踏上舷梯,但最终没有踏上纽约的陆地,那一瞬间他大概也“懵掉了”:“拜托,能告诉我城市的尽头在哪里吗?……城市里纵横交错的街道,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尽头。没有尽头……老天啊,你看到那街道了吗?光街道就有成百上千条!你怎么在那里生活?”

像船头闯进我的窗户

我曾于某个黄昏从东河登岸,不断上坡,过街,急匆匆地赶往时报广场,蓝黑色天幕下的曼哈顿中城就像一个巨大的布景板,好像不是你在前进,而是它们在后退,生生的虚幻感。如今我更能体会那种心情:让人停下来的并不是看得见的街道,而是看不见的街道。没有什么“该”做的事情了,神灵,家族,单位,这些班车正在远去或者解体,而我们大多数人,并没有一个司机可以咨询。

在黑暗中翘起

“啊,人类啊(Oh, the humanity)!”美国芝加哥WLS电台的记者带着哭腔喊道。那是1937年5月6日,那个时代最大的航空器兴登堡号飞艇在空中被烈焰吞噬,29名乘客当场丧生。我是在华盛顿新闻博物馆听到这段音频的,如果你想一想当时的世界已处在二战前夜,那一声“人类啊”简直有如天启。百年来传播技术不断更迭,newsreel(新闻短片)已经被送进了博物馆,但它承载的故事与情感却从未停止与我们的共振。我戴着耳机坐在地上,挨个点击这些短片,身体极其疲倦但就是停不下来,胸口好像被什么堵住了。

金色的琉璃瓦房檐

明日的世界究竟会怎样?我想自己可能也得焦虑地寻找司机,或者和许多人一起苦苦守候一辆永远也不会到来的班车吧。但想一想,置身其中,怀着一点自我疗救的私心,把这时代的症候记录下来,大概也挺有意思。如今记录者似乎比时代陷入了更大的危机,真是可惜。

仅仅一瞬间

注释

我们在一家酒吧的天台喝酒。我说我喜欢这句:

[1]Baudelaire, Paradis arti ciels, CEuvres complètes I, Gallimard, Paris, 1975, p.387.

因为年龄的距离,我显得拘谨。2011年8月某个傍晚,当我和北岛同行,我始终关注自己走路的分寸。我应该走在右边稍后,随时保持倾听的姿态。我们没办法敞开聊,我注意到他走路的平衡感并不好。

[2]Ibid.p.381.

诗人北岛

[3]Baudelaire, Paradis arti ciels, ?uvres complètes I, Gallimard, Paris, 1975, p.380.

可怜的写作者,始终都得在自我卖弄与自我打击之间取得一个危险的平衡。

[4]钱穆《从中国历史来看中国民族性及中国文化》,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26页。

撰文 阿乙

[5]尼采《悲剧的诞生》,周国平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6年,第6页。

写作五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