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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的犹太人:亚历山大的斐洛

斐洛从毕达哥拉斯主义中汲取了大量洞见,把上帝描述为潜在于多样的“一”。然而,他也特别利用了柏拉图主义和早期的斯多葛主义。类似于柏拉图主义者,斐洛主张物质世界不过是更高的、超验世界的某个映像。柏拉图所谓的形式(在更高世界中),在斐洛看来其实是上帝的思想。同时,类似于斯多葛学派,斐洛认为上帝遍及整个世界,因此,每个人那里都具有内在的神圣之光。上帝本身是超验的,尽管如此,他仍通过逻各斯(世界的基础性结构)与物质世界相关,在这个意义上,上帝内在于我们之中。逻各斯则成了上帝的形象,而人的心灵则是根据逻各斯的形象构造的。(《约翰福音》就是以类似的说法开端:“太初有道[逻各斯]。”)由于分有上帝的形象,人的心灵就能够认识上帝和爱上帝,尽管人关于上帝的知识是有限的。而且,正是逻各斯把自然世界的所有要素结合起来。此外,斐洛还根据逻各斯来说明上帝在世界中的直接显现(比如,通过在摩西面前燃烧的荆条)。

斐洛继而说,希腊哲学家其实也受到由经文显现出来的相同上帝的启发。因此,真理既可以在经文中找到,也可以在他们的推理论证中发现,真理是同一个真理,即上帝的启示。因此,斐洛试着表明,寓意解经使其洞见与希腊思想相互结合。他对经文中凸显犹太人是唯一“被拣选”的民族加以淡化,反过来强调通过自然原理显现的上帝力量。这种观念对于希腊人而言很容易接受,因为它没有让两种传统彼此对立。这种对希伯来人的哲学进行普遍化解释的做法,对基督教的发展也极为重要。

根据斐洛的观点,柏拉图的哲学准确描述了人类至善。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描述了瞥见理念带来的炫目洞见。犹太教同样主张,人应该以对上帝的神秘一瞥为目标。柏拉图还正确地看到,心灵自然会导向正确的方向。不过,根据斐洛的说法,人的心灵没有能力把握上帝的本质。因此,在斐洛笔下,人类关于上帝的知识的概念常常是否定性的。易言之,由于能力有限,我们只能通过指出上帝不是什么(而不是提供正面的描述)来获得对上帝本性的认识。斐洛特别强调,与希腊传统的诸神不同,上帝不是某种道德上有缺陷的有限存在。

对此,斐洛的哲学回应是用希腊术语将犹太教思想系统化,并使之与推理论证相协调。正如我们所见,犹太教哲学和犹太教历史更多由故事构成,而没有多少哲学反思。但是,在“哲学”出现之前,希腊思想就为泰勒斯和米利都学派所发展。荷马长时间以来都是通过寓言的方式加以解释的,斐洛之前的亚历山大里亚犹太人也发展出了寓意解经法,针对《创世记》的解释尤其如此。因此,斐洛充分利用这些技巧,把圣经故事解释为关于人类境况和人神关系之本性的神话陈述。他倾向于将圣经故事的人物视为抽象概念。比如,他将亚当解释为理性,将亚娃解释为感官。蛇代表着诱惑。斐洛将原罪的故事解释为对贪欲的说明。贪欲最初诱惑感官,但是只要感官被征服,理性也会随之坍塌。

尽管斐洛综合了希腊思想和犹太神学,他仍承认理性与启示之间存在冲突。他主张,这些冲突应站在启示这边加以解决。他提出,理性无法把握通过信仰启迪的某些最深刻的真理。比如,理性无法理解上帝的单一性,也无法理解如下事实:人无法描述上帝的本质(因此也是说理性无法描述)。因此,斐洛表达了对理性的有限推崇,并且声称,神秘的狂喜在根本上比哲学和神学思辨更为重要。然而,在这方面斐洛也视柏拉图为其同盟。柏拉图和斐洛尽管都重视谨小慎微的理性,不过对他们俩而言,看到真实世界才是人类的终极目标。

因此,当犹太教在千禧年的最后一个世纪遭遇希腊哲学,这些问题自然就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斐洛(Philo,公元前 20—公元 40)是最早利用希腊思想建立解释经文的适当路径的犹太思想家。他特别关心信仰和理性的问题。斐洛是亚历山大里亚的说希腊语的犹太人,曾受过希腊化哲学(即在亚历山大大帝征服期间,希腊人在地中海周围发展起来的希腊哲学)的教育。斐洛对自己继承的两种传统之间的冲突十分敏感。作为犹太人,他忠于一神论而拒绝同化。然而,他在其中接受教育的文化传统和哲学传统显然具有希腊特征。他是保持自己的犹太人身份,还是同化进主流文化,这个问题成了哲学史上最漫长的争论之一,切中了自我认同问题的要害。

最后,斐洛也像柏拉图那样设定,灵魂与身体之间存在决定性的区分,而身体则是通向德性的障碍。斐洛认为身体类似于坟墓,有时甚至认为唯有灵魂具有德性。这种对身体的鄙视、对灵魂内在生活的强调,让斐洛与他同时代的早期基督徒相同。正如早期的基督徒(而且有那么点像孔子),斐洛强调内在德性,认为外在仪式若无适当的内在德性是毫无价值的。然而,他并没有因此断言仪式不重要。相反,他强调用正确的态度应对仪式的重要性。或许是因为他的重点恰好更多与早期基督教的重点相同,而不是与同时代巴勒斯坦的犹太教的重点类似,斐洛对后来基督徒的影响要比对自己犹太民族的影响要大。

由于犹太教是某种圣书宗教,因此它必须面对那些关于如何正确解释经文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谁能够解释经文?经文可以对每个人开放吗?正确的解释依赖于启示吗?倘若如此,当真的有启示时,如何才能辨认出来?在犹太教的学术和争论与希腊的哲学之间,引发了非常重要的困惑,这就是理性在解释经文中的作用。理性为解释提供了基础吗?经文的恰当解释会导致教义与理性的冲突吗?如果这样,人们应该怎样解决这些冲突?信仰应为理性让步,还是理性应为信仰让步?犹太教的历史无疑表明,信仰具有首要的基础地位。然而,拉比和希腊哲学家的辩证活动表明,理性的地位也非常重要。